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

2024-11-14

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共10篇)

1.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 篇一

2021年农业局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总结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1年农业局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总结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及欺诈坑农的违法行为,保证种子质量,确保农业生产持续快速发展。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___《___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___》(渝___发___号)及市农业局《___市年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渝农发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加强领导,精心___,狠抓落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为了确保我区广大农民购买上优质的放心种,我区在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中,以经营未经审(认)定的“两杂”种子为重点,以档案不健全、标签不规范为突破口,整体推进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在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华大万同志任组长,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谢美见同志任副组长,政策法规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植保站等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的___协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对种子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做到了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二、制定措施,突出重点

为了使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局根据全区种子市场的特点,对辖区内的___个街道、镇、乡种子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在具体工作上,重点整治以下几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经营未经审定(认定)品种;二是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三是种子标签不规范;四是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经营档案,不给农民出具售种凭证;五是经营假劣种子。在工作措施上:一是进行追根溯源,端窝点,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规范种子管理人员的行为,清理和纠正我局机关及其下属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有无从事和参与种子生产经营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市农业局确定的主推品种的宣传推荐,引导农民正确购买和使用良种;四是加强对《种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群众识别假劣种子能力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三、严厉处罚,成效显著

去冬今春以来,我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会同区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单位的执法人员,对全区的种子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计出动执法车辆___辆次,执法人员___人次,检查乡镇市场___个,检查城区各种子批发经销商___家,检查各乡镇种子代销户___家,发放宣传资料___万余份,培训种子经营人员___人次。

此次开展的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违法经营种子案件___件,没收入未经审定(认定)种子___公斤,处罚款___元。其中立案查处案件___件,没收未经审定(认定)种子___公斤,处罚款___元;实施当场处罚案件___件,处罚款___元。查获违法经营“两杂”种子品种___个,其中水稻品种有金优191、冈优827、金优527、金优995、福优80、ⅱ优58、金优58、金优63、川香稻__号等___个;玉米品种有蠡玉168。查获未经审定(认定)品种有金优191、冈优827、金优527、金优995、福优80等___个,其中冈优827、金优527水稻品种虽然通过了全国审定,但种植适宜区域不包括武陵山区。查获标签不规范的品种有ⅱ优58、金优58、金优63、川香稻__号、蠡玉168等___个,没有标明___市的品种认定编号、品种审定名称,有毒标志等。同时,我局还对___家种子批发经销商存在的标签不规范行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为期___个月的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整体推进。通过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我区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了较好的磨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得到了较好的规范,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在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来衡量,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农民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强,导致执法检查中取证难度的加大;二是由于农业执法成本高,加之经费来源有限,导致执法工作不能完全到边到位;三是执法队员来自各技术部门,法律知识相对缺乏,因此执法的经验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此次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种子市场经营秩序,有效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下步的工作重点是:一是进一步宣传《种子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对各种子经营人员进行规范经营知识培训;三是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种子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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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 篇二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警大队“2010严打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及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范县大队紧紧围绕县局委员夏季亮剑专项行动“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满意、县委政府放心”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交警职能作用,以集中治理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打击“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即日起,在中心城区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夏季亮剑”交通秩序严打整治行动,确保实现“城区非法营运三轮车基本杜绝,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入市基本遏制,交通乱点得到有效整治,城区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一、实施精准打击,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按照县局“六创一迎”指挥部统一部署,已经成立的第一联合执法队人员不变、任务不变、辖区不变,继续开展以查扣、收缴非法营运三轮车为重点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二、开展集中统一行动,迅速掀起严打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整治风暴。范县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每月10日、25日开展一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每周开展一次夜间清查集中行动,迅速在全县形成严打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的风暴。科学设置执勤点,采取路检路查、巡逻盘查、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形成严打态势,对查处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理,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收缴牌照的一律收缴,该罚款的一律从严处罚,确保迅速形成严打整治风暴。

三、开展星级示范交通岗评选活动,全面加强路口交通

秩序规范管理。按照星级示范交通岗内务管理好、执勤执法好、交通秩序好、为民服务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和本方案规定的交通路口管理标准,各交通示范岗必须做到“哨子响起来、喇叭叫起来、黄旗打起来”,全面加强路口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类车”闯红灯、停车越线,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闯红灯、停车越线、乱停乱放、违法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路口乱摆摊、乱设点等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查处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继续采取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单》、警告、强制“打黄旗”协助执勤,当场处罚、强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通报违法者所在单位等措施,加强安全教育。

四、加大流动巡逻执勤力度,开展交通乱点综合整治,规范路段交通管理。开展重点路段巡逻和小区域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类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不走人行道,机

动车乱停乱放、驾车逆行、违法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出租车、公交车随意停车上下人、抢行猛拐,客运车辆乱停乱放、缓行拉客、兜圈绕行、随意停车上下人,承包路段商业促销占道,占道经营、私拉乱圈人行道等违规违法行为,开展辖区交通乱点集中治理,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五、层层设置防线,严禁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畜力车违规入县。第一道防线出入县口防线,由范县大队四中队派驻警力对六个出入县口开展突击整治,确保出入县口交通畅通、有序,加强出入县口禁行车辆的控制、疏导工作,指挥过境车辆绕行中心城区。

六、充分发挥交警职能和岗位优势,提高打击“两抢一盗”、网上追逃综合效能。交警勤务岗位要针对城区“两抢一盗”案件发案规律和特点,对重点车辆、车型落实“三个留意”:即留意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牌照或悬挂外地牌照现象、留意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被毁坏、留意车辆是否

携带有作案工具或赃物;对可疑车辆和人员落实“七个必查”:即对两名男子合乘一辆摩托车(125型以上)的必查;对经常在同一路段转悠或在银行、金融单位前停车未熄火的摩托车必查;对牌照倒置、卷曲、模糊不清、无牌无证、故意污损及遮挡号牌的摩托车必查;对示意停车掉头逃跑惧怕接受检查的摩托车必查;对车辆牌照有伪造、挪用嫌疑或车、证不符的必查;对长期在本地行驶但挂外地牌照的摩托车必查;对驾驶人、乘车人言行反常的必查。凡查扣的无证驾驶人员要一律行政拘留,凡查扣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可疑车辆和人员,一律交由刑侦部门审查比对消除嫌疑后进行依法处理,谁放行,谁签字,谁负责;凡查获的可疑人员一律进行审查并留下指纹,详细登记人员基本情况;凡清查的车辆一律要与车主见面;凡可疑车辆一律逐辆登记;凡移交刑侦部门的可疑车辆和人员一律要追踪结果。同时,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车驾管窗口单位,在开展处理交

3.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 篇三

关于印发《范县大米市场专项整治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工商所、经检大队、县局有关股(室):

现将《范县大米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

1、范县大米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范县大米市场专项整治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范县大米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范县大米市场秩序,坚决根治在稻米生产、流通领域中的掺杂使假、制假售假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范县大米声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范县大米的声誉,以保护广大稻农和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规范范县大米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范县大米声誉。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我县大米市场流通秩序,使掺杂使假、制售假冒范县大米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的范县大米,有效维护我县大米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整治内容

(一)清理规范大米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户主体资格。各工商所要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大米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户主体资格逐户进行核对并建立台账,对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督促督导大米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

要求建立进销货台账,实现大米市场监管溯源管理。

(二)依据《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大米经营中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冒充产地、以次充好、霉烂变质、不合格包装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影响我县农产品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案件,从而推动范县大米市场主体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整治时间

2012年2月16至3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范县大米品牌信誉的高度出发,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集中执法力量,搞好内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2、加大宣传,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挥舆论的积极引导作用,营造声势,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树立企业和行业的自律和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合法企业权益。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扩大教育面,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3、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案件。各单位要强化对大米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掺杂使假、以

次充好、以假充真、霉烂变质和假冒他人商标、厂名、厂址等侵权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依法受理申诉,维护合法权益。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对购买问题大米的消费者申、投诉受理工作。对于消费者提出所购问题大米退货要求,要责令经销商在核对销货的凭据和验货后,应无条件予以退货还款。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4.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 篇四

业系统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一是单位自查。各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和局属事业单位落实了专门的人员,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着手进行自查。二是公安干警排查。按照县林业局的统一安排,森林公安局全员出动,从22日开始,分组分片区对各乡镇和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同时就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隐患整改未落实的,采取现场填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明确专人、落实专责督促整改。三是落实责任。按照“谁自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和“谁检查隐患、谁督促整改”的原则,把责任分解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头,凡发生森林火灾或出现涉林安全事故,首先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二、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

针对集中排查发现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县林业局坚持以宣传发动为前提,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不放过一个细节,不留存一处盲区,实行拉网式排查、搜索式整改,“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一处隐患,采取“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专人、明确要求”的办法,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完善措施,强化宣传,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林区、进校园、进场镇、进院户等“五进”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群众、青少年学生和林区干部职工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事故防范意识;二是书写和悬挂宣传标语,并督促护林员规范填写《巡山日志》;三是在林区入口树立永久性的防火警示牌,在紧、急、险、阻的林区路段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

(二)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全力消除林区的森林防火和安全隐患。一是由森林公安局负责,对各场站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再排查,并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专门的领导和人员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二是由林业局主要领导挂帅,包片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区对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健全制度,严格问责,全力确保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本着科学、实用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林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包保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协调配合机制、隐患排查督办机制及例会制度、监督员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深入检查,工作开展有序

(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检查森林防火。一是检查管护员、巡山护林员是否上岗到位,扑火队员是否保持待命状态,确实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二是检查重点林区,重点地段,重要交通路口等分片分段落实管护人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责任等情况。三是检查对痴、呆、傻人员、边远吊角户是否落实了专人看管,做到定员、定位、死守硬看。四是检查必需的生产用火是否报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审批,是否落实了全程监督其用火。五是检查林区施工单位的管理,监督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章制度,严管施工人员,杜绝施工过程中引发森林火情。

(四)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三、坚持强化措施,任务落实有效

5.林业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全县森林防火暨森林资源管理集中整治会议的安排部署,自2011年6月30日至12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林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的集中整治活动。现根据我乡实际,制定森林资源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声势

各村和有关单位在此次行动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此次保护森林资源行动的重大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进一步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次行动中来。设立举报电话(政府7670842,森林派出所长***),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乡成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冷斌;副组长:甘先锋;成员:王家龙、靳光起、彭谬、周英 奇。领导组负责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拟定行动计划,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明确整治范围

这次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源头为主,流动为辅,以打开路,打防并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做到早打击、早防范、早治理,有效遏制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清理整治的内容和重点是:①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挖活树)行为;②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③非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行为;④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⑤非法猎捕、出售、贩运野生动物行为。

林业站、森林派出所等林业执法单位要对受理群众举报的案件进行梳理,对破坏森林资源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及久拖未结案件,组织精干力量,落实责任人,集中力量侦破。要加强对木材采伐点、木材收购点、木材加工点、木材运输路线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巡逻和清查,有效防控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

四、明确职责,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根据全乡总体整治方案安排,此次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6月30日至7月31日前):召开全体村干部、护林员参加的整治动员会;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散发整治活动宣传材料;开动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管理整治活动宣传车。

2、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2月1日):开展源头治理,清理先行。乡林业站对照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行动,对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收购木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房、采石、采矿、修路的违法一般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收购木材数量较大的案件,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森林公安对林业 违法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严厉打击。

3、总结验收阶段(12月2日至12月30):总结上报集中整治成果,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转入常态化管理。

五、严明纪律,确保工作成效

一要严格依法办事,正确执行政策,在查处案件中要树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二要严明纪律,确保此次行动在乡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进行,各参战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岗,确保行动的统一性和力量的集中。三要严格考勤,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对在行动中工作不力、擅自离岗、不依法办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有关人员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6.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 篇六

为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把握和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部门联动、系统治理,为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河流沿岸绿化和林地、湿地保护,推进绿色XX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林业干部职工以及广大群众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林区、库区安全稳定。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打击破坏湿地资源和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巩固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我县湿地资源和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全面改善河流水质和水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河流沿岸造林绿化,对水源地及沿河两岸低产低效林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更新造林、补植补造、抚育改造和封山育林,改善现有林分结构,增加森林植被,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能力。

(二)结合当前开展的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包括征占用湿地)、开垦围垦湿地、填埋湿地、向湿地排污等违法行为。

(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天网”、投毒等危害候鸟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严厉打击力度; 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和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以及制品的行为。

(四)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检查机制,开展生态公益林检查验收工作,对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违法犯罪行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相关股室就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股室:林政稽查管理大队)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1月)。主要任务是根据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加强河流沿岸造林绿化工作,对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全力做好整治工作。(责任股室:野保办、乡镇林业管理中心、林政稽查刮管理大队)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主要任务是对此次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分析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今后的工作目标和对策,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我局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 分管领导及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乡镇林业管理中心、计划财务股、林政资源股、造林经营股、政策法规股、林政稽查管理大队、绿化办、野保办以及森林资源与森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XX省湿地保护条例》《XX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保护湿地、爱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7.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 篇七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激发林业中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根据农委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林业中心开展以“点燃激情,提升效能”为主题的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敢想敢干敢担当,创新创业创一流”的新时期泗洪精神,以全面增强干部职工干事激情为核心,以打造激情文化品牌为驱动,秉持“用100%的激情、100%的努力,达到 100%的成效”理念,推动思想解放,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能,为进一步做好林业工作,提升林业中心形象,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集中整顿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发展主题,通过集中整顿,促进本单位整体工作开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二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干部职工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形成机关作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依法行政、规范运行。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法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

四是求真务实、高效便民。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务求

实效,使服务对象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

三、目标任务

集中整治活动以点燃林业中心干部职工学习激情、工作激情、创业激情、服务激情为主导,以打造激情文化品牌为主线,以根治“五症”、倡导“五风”为抓手,全面实现机关干部队伍作风“五大提升”。

一是坚决根治“五症”。坚决根治精神不振、不思进取的“动力缺乏症”;坚决根治对群众漠不关心、对发展事不关己的“麻木不仁症”;坚决根治工作标准不高、得过且过的“马虎了事症”;坚决根治不想学习、没有思路的“知识缺乏症”;坚决根治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唯利是图症”。

二是积极倡导“五风”。倡导调查研究之风,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分析;倡导求真务实之风,围绕既定政策,狠抓落实;倡导亲民为民之风,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倡导终身学习之风,自觉学习,与时俱进;倡导清正廉洁之风,克己奉公,慎用权力。

三是实现“五大提升”。思想观念大提升,冲破传统观念束缚,勇于创新,敢于担责;素质能力大提升,做到谋划发展有思路、破解难题有招数、提升业务有高度;执行效率大提升,对上级决策能认真执行、快速执行、全面执行;服务水平大提升,接待群众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和谐圆满;基层群众满意度大提升,办事程序更加简化,行政效能有质的提高,基层群众对机关作风更加满意。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11年9月上旬开始到10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查摆问题阶段(9月5日至9月20日)。

接照全县机关作风集中整治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照列出的问题,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自查。

查摆问题时,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领导班子成员在按农委系统要求进行问题查摆的同时,还要突出查找是否存在思想上因循守旧、得过且过、怕冒风险、怕担责任;落实任务缺乏主动性,瞻前顾后、左顾右盼、等靠要;推进工作怕苦畏难、矛盾上交、怕得罪人问题。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1、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坚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

2、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把作风集中整治的着力点放在整改措施的落实上,边查边改、边整边改。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注的突出问题,狠下功夫,首先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行即改,暂时有困难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情况,创造条件,列出计划,分阶段实施整改。

3、公开整改结果。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结果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群众对班子成员整改情况进行评议,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要推倒重来,重新整改。

第三阶段:构建长效机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认真梳理整顿中查摆出的问题,查找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把集中整顿与深化创建“五型”机关和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丰富集中整顿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建立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这次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林业中心机关作风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名单如下:

组长:颜开义

成员:崔传勇、张勇士、杨海波、管金凤。

8.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 篇八

工作情况汇报

“3.15双汇事件”发生后,我区在省市政府和省市畜牧兽医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迅速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区委、区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解决经费,落实措施。截至10月24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对1308头生猪开展了“瘦肉精”检测,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和上饶市畜牧兽医局两次到信州区进行抽检,自检和省市抽检均未发现药物残留生猪,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把好认识关。3月16日上午,区农业局在我所召开了畜产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要求全所针对“3.15”晚会曝光的畜产品安全监管漏洞迅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我区不出现类似事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所干部职工认真落实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和“瘦肉精”检测监管各项关键措施。7月9日,区农水局下发《2011年信州区农水局“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从严排查,整治各关键环节畜产品安全隐患。

2、把好养殖关。深入生猪规模养殖场(户),从动物防疫、养殖档案、饲料生产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防止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宣讲法律法规,加快提升养殖场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从生产环节杜绝“瘦肉

1精”等违禁物质的使用。

3、把好屠宰关。5月25日起,我所对我区两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收购来源、从业人员、专用车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存档备案并纳入管理;对业主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当场与两家屠宰场签订了《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业主为肉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区动检所将对其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9月1日起,根据《江西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屠宰企业开始“瘦肉精”自检,并完备检测记录凭证,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屠宰检疫的重要依据。截止10月24日,两家屠宰企业共对45批次72头生猪进行了“瘦肉精”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4、把好“出口关”。通过狠抓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把好畜产品走向流通环节这个“出口”。一是大力推行检疫申报制度,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确保入场动物持证率、牲畜耳标佩戴率和出场产品合格率全部达到100%;二是对全区各大超市、集贸市场、冷库的冷鲜肉进行检测、检查,保证我区冷鲜肉制品不出现任何问题;三是切实搞好病害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严防问题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9.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 篇九

领导讲话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总结表彰大会领导讲话

同志在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过一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顺利通过验收,获得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的命名表彰。这是全县人民和驻白官兵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县党政军民的共同荣耀。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向在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中受到表彰的模范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驻白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军烈属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关心支持双拥工作的各

界人士和广大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爱国拥军、拥政爱民一直是人民的优良传统。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的解放,人民与部队官兵并肩作战,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战斗情谊。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发展的新时期,我县军政、军民之间同心同德、携手共建、团结奋进,实现了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双丰收。特别是启动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和“我为驻军办实事,我为功臣献爱心”活动,积极支持部队建设;驻白官兵和广大预备役人员进一步弘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积极支援地方建设,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双拥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出“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洽”的良好态势。回顾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的工作实践,我们主要做到了“四个有力”: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县上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多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工作人

员,充实组织力量,形成了领导包抓、部门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聚集了军地协作、上下配合的整体合力。二是舆论宣传有力。精心举办了“爱我中华、强我国防”双拥杯知识大奖赛,筹备了“军民鱼水情”双拥文艺晚会,制作了双拥专题片,编印了《创建双拥模范城宣传手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双拥工作成果,使创建活动声势浩大、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了关注双拥、支持双拥、参与双拥的浓厚氛围。三是拥军政策落实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驻地部队建设和军转安置工作,及时解决优抚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制定优抚工作规划,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各级各部门坚持把为驻地部队办实事作为参与支持双拥工作的重要行动,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在党政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医院、非公经济组织和社区建立军民共建点。今年年

初以来,全县累计投入资金30余万元用于国防基础建设,极大改善了部队官兵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四是服务地方发展有力。驻白部队和广大官兵树立“驻地是故乡,人民是父母”的观念,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在全县开展了“小流域治理”、“一部一校帮扶助学”、“一部一乡镇平安创建”和产业基地示范点建设、民兵预备役创业等活动。特别是在我县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和“”突发山体垮塌事故中,驻白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临危不惧、冲锋在前,始终战斗在第一线,争分夺秒地救伤员、抢财产、帮重建,以辛勤的汗水和顽强的战斗精神,谱写了新时期军民团结、拥政爱民的感人篇章。同志们,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的成果来之不易,检验了各级组织的执政能力,体现了与时俱进的“三苦”作风,凝聚了广大军民的心血和汗水。我们要倍加珍惜,深化巩固,坚持“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

协作,密切军民鱼水之情,推动我县双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要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统筹发展,是我们开展双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原则。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经济不能忘国防,居平安不能忘战备”的思想,携手并进,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围绕军地中心工作,积极把支持驻地部队建设纳入我县“十二五”规划,在部队驻地基础设施、生活条件、训练战备、人防保障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争取与地方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努力为部队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切实把支持军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作为拥军的重点,积极配合部队解决好战备、训练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部队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驻白部队要围绕建设平安,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这一重点,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在推进突破

发展、造福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勇创佳绩,再立新功。

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部队官兵和家属的实际困难。双拥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涉及部队和复转退伍军人权益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明显增多。各级各部门要从保障国防安全与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积极解决驻白部队官兵和随军家属的实际困难。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优抚安置政策,健全优抚保障体系,妥善安置好转业退伍军人,建立完善科学配套、符合实际的安置制度和办法,切实把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子女入托上学等工作做实做好,解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优。要认真做好复转退伍军人的思想政治稳定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政策规定。我们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双拥深入开展。深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是双拥工作永葆生机与

活力的内在要求。要认真总结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在继承和发扬“爱国拥军、拥政爱民”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加强爱国拥军、拥政爱民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形式。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特点规律,善于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积极性,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参与双拥工作,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走双拥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扎实做好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工作,开展广大官兵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丰富和拓展活动内容,营造浓厚的双拥舆论氛围。

10.林业局模范县整治总结 篇十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3〕109号 【发布日期】2003-09-08 【生效日期】2003-09-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决定

(津政发〔2003〕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力争2004年底基本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环境工作

(一)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强调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环境质量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安全。在新形势下,认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随着“三五八十”阶段性奋斗目标的实现,特别是通过大规模危陋房屋改造,综合治理市区二级河道,加大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的力度,实施“蓝天”、“碧水”等各项环保工程,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相比,城市环境质量状况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一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卫生脏乱问题突出,部分环境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三)市委八届三次全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天津的实际,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加快我市发展的“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要求把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关系天津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确定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全市各方面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以更高的标准做好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为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明确指导思想,落实目标任务

(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面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与自然和谐的主线,以加快发展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观念创新、科技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为突破口,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依法行政、建管并重、标本兼治,推进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

(三)改善城市环境的总体目标:到2004年底,基本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健全、环境质量良好、市容洁净优美、生活舒适便捷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海河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加快城市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旧城改造和绿化工程实施力度,推进蓝天、碧水、安静等环保工程,继续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抗击非典型肺炎等传染性疾病的有效屏障。

三、加快环境建设,完善基础设施

(一)实施海河两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海河上游段清淤、疏浚和堤岸改造工程,实现两岸污水截流,改善两岸交通条件,完成北安桥、狮子林桥、金汤桥、光华桥抬升和改造,满足六级航道通航要求。加强临河景观建设,建成思源广场、会师广场、古文化街休闲广场等绿化广场。

(二)加快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北仓污水处理厂、双林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区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到2004年底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建设双港垃圾焚烧厂、贯庄垃圾处理场二期、西三河垃圾填埋场、青光垃圾处理场、徐庄子垃圾中转站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2004年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三)继续治理市区水环境。治理陈台子排污河、护仓河、长泰河,全部完成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改造,综合治理新开河、南运河,启动纪庄子排污河、双林排污河治理工程,准备实施大沽排污河治理,合理调度、补充河道生态用水,到2004年使市区河道达到景观水体水质要求。

(四)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建立并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一年内不能开工的建设工地全部实施简易绿化,完成堆山公园二期土方工程,开工建设植物园、靶档公园、宜白公园,实现长虹公园等10座市内公园拆墙透绿。建成外环线绿色廊道,建设卫南洼、侯台等风景区。到2004年底,各区县确保完成创模绿化建设任务,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初步形成以风景区和外环线绿化带、道路绿化带、河流两侧绿化带、文化广场和建筑群内部绿化相结合的城市绿地体系。

(五)继续加快危陋房屋改造。结合城市经济布局调整和抗击“非典”形势的要求,拆除中心城区没有基本卫生设施的危旧房屋,2003年拆除300万平方米以上,2004年拆除300万平方米,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水平,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六)改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加快地铁工程建设,启动地铁二、三号线拆迁。建设总长度145公里的城市快速路系统,继续实施拓宽打通卡口路工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平路、西站两座大型交通中心枢纽站,建设一批公交场站和停车场工程。

四、加强综合整治,规范环境秩序

(一)搞好公共环境卫生。抓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巩固防治“非典”成果,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公共卫生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水平。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主干道、迎宾线和重点地区实施水洗作业。清除城市道路两侧、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堆存的渣土、废弃物,清除河道垃圾和漂浮物。提高公厕清掏保洁水平,全面完成建成区和外环线内中心城区公共旱厕改造,制定和实施农村户厕改造三年规划。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到2004年底关闭生活垃圾临时卸地,清除外环线周边堆放的生活垃圾,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卫生环境。

(二)整治城市道路和集贸市场环境秩序。完成150条主干道路、18条放射线、15个重点地区和700多条次支道路综合整治,清除道路及两侧的违法建筑、乱摆乱卖、马路餐桌和占路作业。强化城市各类停车场管理,治理整顿车辆停放秩序。2003年完成市内六区各类集贸市场的规范治理,加强市场日常管理,落实环境卫生保洁责任。

(三)综合整治城郊结合部和交通道路两侧环境。加强对城郊结合部重点地区的综合整治,拆除各类违法建筑、违章棚亭,清理非法经营摊点和废品收购点,建设完善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对拆除违法建筑后的空地实施绿化和硬铺装,进一步改善城郊结合部地区的环境面貌。整顿高速公路两侧、中心城区各区县政府所在地重点公路两侧和天津港地区的环境秩序。2004年完成外环线内34公里铁路客运线两侧环境秩序综合治理任务。

(四)综合整治城市道路整体环境。近两年和今后新建、改造的道路都要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封堵私开门脸、整修两侧建筑、规范街景立面、搞好沿路绿化、实施线缆入地。在2003年完成47条道路综合治理的基础上,2004年再实施一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规范和发展户外广告,整顿商业牌匾和各类标牌,加强城市夜景灯光建设,2004年底建成一批高水平的景点、道路和桥梁夜景灯光工程。

(五)实施居民小区“黄土不见天”工程。整修成片旧居民楼区,拆除违法建筑和违章棚亭,规范整理架空明线,完善小区路灯和楼间甬路,小区空地实施绿化和硬铺装,修建小区围档,整修后的旧居民楼区全部实施物业管理。

五、加强污染控制,削减排污总量

(一)严格控制大气污染。改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热电联产供热工程建设,完善供热管网和燃气管网,实施10吨/时以下小型燃煤设备改燃并网和10吨/时以上燃煤设备除尘、脱硫双重治理,消除主要道路两侧冒黑烟现象。加强煤炭市场管理,确保燃煤锅炉使用低硫优质煤,全市所有电厂开工建设脱硫工程,并在三年内完成。禁止未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鼓励生产和使用清洁燃料机动车,增建天然气加气站。控制施工和运输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全部围挡,灰堆、煤堆、料堆全部采取封闭措施,从2004年1月起外环线内散料运输必须使用全密闭装置车辆。2004年空气质量二级良好天数达到80%。

(二)重视水环境保护。重点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2004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6%。加强医疗废水污染治理,医疗废水全部经过消毒处理,传染病医院、发热门诊医院安装余氯在线监测装置,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三)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源。清理居民区扰民加工维修厂点,规范住宅装修作业,加强对餐饮、娱乐业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外环线以内机动车禁止鸣笛规定,加强夜间施工审批和施工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噪声污染扰民。

(四)治理工业污染源。加强流域、区域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污染扰民的工业企业实施调整或异地改造,加快治理铬渣、碱渣、电石渣污染。

六、推动循环经济,促进协调发展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凡不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工业企业,要逐步向规划工业区集中。以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为主体,积极发展环保静脉产业,推进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减轻环境压力。

(二)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各项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建设开发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并确定预防或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决策源头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完善清洁生产法规,制定引导环保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依靠科技加强环保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生态“友好型”技术,走低能耗、少排污的清洁生产发展道路。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认证等与国际接轨的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全过程控制污染。

七、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行政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各项行政法规和规章,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违章占路等行为。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严重的企业、生产线,必须立即关停。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提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法制化水平。

(二)实行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联动管理。把施工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建筑市场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对不文明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且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取消其参与施工投标资格,不断提高建设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的水平。

(三)加强城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成立全市城市管理统一执法领导小组,加强协调和指导监督,组织集中专项执法活动,形成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整体合力。在繁华地区、重点地区实行岗勤制,确保管理责任到人。建立受理群众举报的快速反应系统,对群众反映城市环境秩序和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必须限时解决。严格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水平。

八、加强政策引导,创新管理机制

(一)加大政府对城市环境建设的投资力度。市和区、县政府要千方百计增加资金投入,重点建设一批公益性环境设施项目。要进一步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充分发挥城市资产效益,盘活城市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筹集更多建设资金投入城市环境建设项目,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设施的载体功能。

(二)完善环境污染治理补偿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合理制定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收费政策,依法监督社会各方面履行缴纳环境治理费用的义务。制定和完善环境设施建设运营的产业政策,积极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向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环境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的良性循环。

(三)城市养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养管分离的原则,加快环卫、园林作业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逐步开放道路清扫、垃圾清运、道路养护、城市绿化养护、市区二级河道维护等作业养护市场,完善养护招、投标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有序竞争、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环境设施的运营效率和养护水平。

九、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建立统筹协调的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领导,由市综合治理城市环境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推动,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督促检查,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和标准,共同推进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

(二)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权、责、利统一原则,明确市与区县两级政府管理职责,实行管理中心下移,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所辖区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组织推动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自觉服从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按期完成各自承担的各项治理任务。

(三)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将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纳入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环境质量工作情况的考核,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和预测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每日公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公布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进行整改。

十、强化环境宣传,鼓励公众参与

(一)重视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倡导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绿色消费的文明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告别不卫生、不文明的陈规陋习,鼓励公众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行为规范。全面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加强新闻舆论的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对污染环境、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公开曝光批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坚决查处。

(三)充分发挥社区的基础作用。街道、居委会要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活动,深入开展创建环保模范社区、环境优美城镇、绿色学校、绿色小区、绿色企业、绿色家庭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热爱家乡、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OO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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