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存放自查自纠报告

2024-08-01

公款存放自查自纠报告(通用9篇)

1.公款存放自查自纠报告 篇一

寺 湾 镇 二 小

公款消费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为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吃喝问题,寺湾镇二小高度重视,对公款消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建立了长期有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不合理支出。现将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学校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二、召开专项整治会议

召开了全校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及动员会,认真学习传达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校党员干部思想统一,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要求,要按照省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挥霍浪费公款、社会影响很坏、群众极为反感的违规消费和公款吃喝行为,坚决予以纠正,真正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务实节俭进行消费和公务接待工作,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之风,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长效机制。

三、自查自纠情况

根据《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1、整治奢侈浪费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我校不存在利用职务消费、随意列支、盲目攀比、挥霍浪费等问题,重点自查了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不存在开支不合理规范。

2、整治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我校没有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问题。

3、整治公务接待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我校严格落实接待清单制度,严禁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等问题。

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严格规范本单位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行为。

寺湾镇二小

2016年5月16日

2.公款存放自查自纠报告 篇二

自查报告

根据驻马店市纪委《关于全市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政治工作的通知》(驻纪发(2017)11号)通知及上级领导的要求,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各级领导一系列规定,充分认识到勤俭节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思想认识有了提高。

二、认真查摆,找准问题。通过对照检查,我校属于新建学校,校园大,学生少,教师多,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不存在公款消费高级白酒、公款吃请等挥霍浪费问题。

三、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依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票据使用和手续办理,把制度落到实处。

西平县第六中学

3.公款存放自查自纠报告 篇三

根据区纪委《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布置相关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制止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等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教育

2月中旬,区纪委下发了关于《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收到文件后,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传阅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违规收送下级或工作对象礼金礼券购物卡等是严重违纪行为。并展开了一系列的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一项重要举措,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教育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通过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针对各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魏启吉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营造严肃认真、廉洁自律的工作氛围,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并将正面学习、强化教育、自查自纠、标本兼治等工作原则贯穿于此项工作的全过程,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促进全局干部廉洁自律,形成良好的机关作风。

三、认真贯彻、自查自纠

一是通过全局干部自身查。

主要查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向用人单位或服务对象索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购物卡等行为;查是否存在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和不正当开支等行为。二是围绕廉政制度落实情况查。主要查是否存在反腐倡廉建设措施不落实、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完善监督体系,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行为。

四、规范管理、迎接检查

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我局工作人员有收受和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等行为。为规范管理,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1、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和措施,健全上缴礼金礼券购物卡报告制度;

2、公开廉政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干部和群众监督举报;

4.预算资金存放管理自查报告 篇四

一、资金存放管理总体情况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健全组织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资金存放检查工作。成立由中心“一把手”xxx任组长,分管领导xxx为副组长,财务室会计xx、出纳xxx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资金存放检查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鄂财库发〔20xx〕70号)的相关规定,围绕文件精神展开检查工作。

2、从严从实,开展自查

针对此次检查工作,检查小组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检查重点,紧盯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银行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规范性。

3、检查内容

本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户开设依据,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开户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以及是否实行利益回避制度等方面。

4、自查情况

经检查,本单位资金管理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的资金账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与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开户银行也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实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资金全部纳入本单位基本户统一核算管理。建立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开立的所有账户都有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程序。本单位未发现违规选择开户银行的情况及违规将资金转出开户银行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本单位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是通过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还是存在不足,一是,切实按照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在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方面有待加强。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

三、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的管理,认真落实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管理银行账户的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需要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切实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严谨擅自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法制教育,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存放管理。

四、意见及建议

5.公款存放自查自纠报告 篇五

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

自查自纠报告

为持之以恒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防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按照市纪委第四派驻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

自收到文件后,局党组及时组织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一是迅速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二是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查找今年以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三是要以此为契机,查找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为确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明确了由XXXX牵头,XXXXX负责具体工作实施。通过对今年以来财务报销票据、“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未发现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6.公款存放自查自纠报告 篇六

自 查 报 告

按照中共英山县委关于印发《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英发【20177】3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进行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及时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开学以来,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规定,充分认识不正之风存在的根源和危害,提高对这“四股歪风”进行集中整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查四新

副组长:涂进军 郑国安 刘 刚 程世伟 周爱明 成 员:全体校委会成员

二、认真学习领会。我校于元月18日,利用秋季期末工作总结会学习了县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于2月12日利用新学期工作布置会组织召开了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告知家属,加强对家属的教育和约束,做到不收礼、不送礼。

三、抓好责任落实。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长查四新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等,确保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加大“三公”经费、公车管理、公款吃喝等监督检查力度,在整治期间若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严肃处理。

到目前为止,我校未出现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英山县思源实验学校

7.公款存放自查自纠报告 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体局《关于在全区开展违规配备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潘村小学对照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状况进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为确保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潘村小学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人负责。对照通知要求,逐一排查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严明纪律,自查自纠

(一)公务车自查情况 1.我校尚未配备公务用车。

2.不存在违反规定将公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个人名下。3.不存在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

4.不存在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5.不存在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车。6.不存在违反规定虚列车辆维修费用名目报销其他费用。7.不存在违规处置公务用车。

(二)津补贴自查情况

我校尚未自行设置任何项目津贴。自查如下:

1.不存在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补助。

2.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不存在实施职务消费或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4.不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情况 5.不存在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6.不存在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7.不存在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8.不存在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

9.不存在违规以各种名义普发各类奖金。

10.不存在违规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11.不存在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问题。

(三)公款吃喝自查情况

我校严格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经自查:

1.不存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2.不存在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3.不存在虚列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等方式报销吃喝费用,不存在以项目资金等专项经费支付吃喝费用等现象。4.不存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问题。

(四)收送礼品礼金自查情况

我校严格贯彻落实反“四风”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守好廉洁自律这根防线,拒绝接受他人礼金、红包,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经自查:

1.不存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消费卡或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2.不存在违规购买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特别是以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费用购买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以推广本地土特产品为名送礼,通过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提货券、有价证券、网购、快递等形式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三、强化管理,加强学习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学习

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教育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通过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积极工作,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教学水平。

(二)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学校形象

8.公款存放自查自纠报告 篇八

关于20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54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1.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98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3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公司于1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6.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7,23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57号)。2.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13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040.81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1元,共计募集资金4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公司于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1.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4,20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90号)。(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04,890.2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99.63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000.00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4,470.50万元,收回以前年度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9,000.00万元, 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74.56万元,2017年度结存的利息结余转出2.66万元;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99,360.7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74.18万元,累计利息结余转出金额为2.66万元。截至 2017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5,252.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公司于2012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4年12月19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5年由于公司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因此在2015年10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国竣)、长城证券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耀)、长城证券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县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月25日,本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及其四家项目公司重庆金科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金裕)、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凯)、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金科)及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冉东方)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本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201012900156438)于2017年3月销户,账户余额4,538,518.57元转入金科金裕在渤海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42051000185),华冉东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002341943082)于2017年12月销户,账户余额26,631.21元转入华冉东方在建设银行哈密市爱国北路支行的基本户(账号:65001670300052503735),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2016年11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9,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9,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陆续收回2016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9,000万元。(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效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特此公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八年四月十六日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度编制单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注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102.32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8111201012900156438销户转入利息收入共计453.85万元,期末账户余额0.33万元,景峡第二风电场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51.34万元,销户转出2.66万元,期末账户无余额。注2:由于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重庆万州?金科观澜项目为分期开发交房,此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距资产负债表日最近一栋楼竣工时间。注3:由于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为分期开发交房,本期只销售了部分房屋,因此待募投项目全部实现销售后再将实现的效益与预计的效益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4:由于重庆万州?金科观澜项目本期未竣工,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本年未产生效益。注5:景峡第二风电场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本期处于在建过程中,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本年未产生效益。

9.公款存放自查自纠报告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学校本级及各独立核算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86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操作细则适用于学校本级及各独立核算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确定暂时闲置的公款存放银行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公款存放纳入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使用和资金存放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四条 本操作细则所指的公款是指学校本级及各独立核算单位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资金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采取招投标方式:

(一)闲置资金量小于500万元的;

(二)资金闲置时间少于3个月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文件另有明确规定的;

(四)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不实行招投标的其他情形。

闲置资金是指在确保正常支付前提下暂时闲置、可用于定期存放的资金。

不采取招投标方式存放的资金,应存放于原开户银行,不得跨行转存。

目前没有以招投标方式存放的公款,在约定期限到期后按本办法规

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阻挠、隐瞒。

第二章 招 投 标

第八条 公款竞争性存放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和数量;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报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五)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七)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第九条 公款竞争性存放评标方法,由招标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采取综合评分法。招标标的为资金年综合收益率。资金年综合收益率由定期存款年利率加社会责任贡献率确定。

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包括利率水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服务水平和社会责任贡献率等方面,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设定相关指标及分值权重。存款利率水平包括活期存款利率、定期存款利率水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以市政府对银行业考核结果作为依据。服务水平指标主要反映开户银行信息系统建设、对账服务、分账核算服务、相关业务收费情况、以往提供服务履约情况等方面。

第十条 参与学校公款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

工作流程实施。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标书: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不清晰或存在歧义;

(三)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四)定期存款利率低于相同期限基准存款利率的。

第十四条 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结果经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招标结果生效后,招标单位应向中标银行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所有竞标银行,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学校门户网站上对中标银行及中标利率等中标信息进行公告。

第三章 后 续 管 理

第十五条 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结果公告后,招标单位应及时与中标银行签订规范的定期存款协议,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及时办理定期存款相关手续。

协议内容应包括中标银行提供的具体服务事项、违约责任的处理、双方在确保账户资金安全中的职责、协议变更和终止条件等。

竞争性存放资金的存放和回收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需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中标银行应积极予以办理。提前支取部分,银行按支取时国家有关利率政策规定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需按原存款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存款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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