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基本制度

2024-10-22

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基本制度(共10篇)

1.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基本制度 篇一

灵台县地震局实施“六项行动”,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全县开展效能风暴以来,县地震局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转型跨越发展为突破口,通过实施“六项行动”解决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政务环境,促使机关转变作风、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开展“聚力争先提效”行动。在机关干部中大力开展“四项教育”、树立“四种理念”,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专家讲座、业务培训、知识测试等方式促使全局干部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和业务知识。组织开展比能力、比作风、比奉献活动,积极培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提振精神、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争创一流。

二是开展“真评实议督效”行动。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要求,围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针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政务公开、秉公用权和廉政勤政等重点内容,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三是开展“简政放权增效”行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尽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和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事项,编制执法权力清单,加强对执法主体和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明确其职责权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四是开展“改革创新促效”行动。加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优化审批程序,规范职责权限,强化窗口意识,积极推行网上审批,降低审批成本,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最大限度地消除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生冷硬横、效率低下等现象。

五是开展“亮剑追责问效”行动。健全完善投诉处理回复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认真查处各类投拆举报,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办理回复。同时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的方式,突击检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县局追究当事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切实增强效能风暴行动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六是开展“构建机制保效”行动。通过构建效能教育机制、效能监督机制、效能问责机制、效能考评机制四项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自律意识和法纪意识,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创效能、事事高效能的干事创业氛,扎实推进效能风暴行动深入持续发展。

撰稿人:杜仁科

2.制度文化力促机关效能建设 篇二

崇义县教育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打造制度文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建立精细工作标准。以制度管理事务,按制度办事。近几年,崇义县教育局完善了一系列机关管理制度,如:上班考勤制度、工作制度、出差或私事请假制度、会议纪律和学习制度等。为使单位人员能更熟悉了解机关管理制度,该单位还把系列制度汇编成册,发放给每位人员学习。通过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各项工作标准得到了精细化,确保了机关事务高效运转。

二、实行工作记实制度,培养务实工作态度。为能真实反映每位机关人员的工作动态,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人人在以后工作中自觉养成务实态度。年初给每位机关干部发放一本工作记实簿,要求每人在上班时间记录每天做了哪些主要工作。每周五下午一般机关干部要向股室负责人汇报一周以来工作情况,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由上至下抓好层层督查。办公室人员采取不定期地抽查机关人员工作记实情况并在每月底负责考核。此举大大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提升了单位的务实形象。

三、强化社会监督制度,创建一流工作作风。以扎实推进转变干部作风和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为主题教育为载体,强

化社会监督制度,为教育发展创建一流工作作风。为此,该局要求:

一、每位机关干部要佩戴胸卡上岗,胸卡印制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目的是方便来办事者监督机关干部的服务态度、办事效能;

3.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篇三

一、首问责任制度。

凡群众上门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股室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事情是否与本人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属自己职权承办的事,要积极承办,一时办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属自己承办的事,要负责联系可承办的股室,给群众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如接待不热情,态度生硬,以失职论处。

二、服务承诺制度。

实行服务承诺制是提升机关效能和机关工作作风以及信誉程度的有效形式。我局负有执法职能,同时更多的是服务性质。特别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A、同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抓好市场成品粮油销售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监管,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收购农民粮食,搞好销售,维护全县粮食流通正常秩序,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

C、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D、搞好社会粮食统计,为各级政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E、做好政府委托的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工作,保证质量,服务优良,按时完成任务。

三、限时办结制度。

对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所交办的事项要坚决执行,按时办理,不推不拖,圆满完成。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在提交书面申请和资金、仓储设施和保管能力,质量检验等证明材料后,我局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及时作出许可决定并予公示。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审查合格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告知办结时限,杜绝刁难现象的发生,更不许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四、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全局“四股一室”都有各自的明确分工和岗位职责,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尽职尽责,务实高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2005年后七个月各股室任务目标运作,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实施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有效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

五、政务公示制度。

局机关一切政务要公开透明,制度健全。职责身份公示,凡局机关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实行职责上墙,挂牌上岗,持证执法。科室分布、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结果公开。实行人员去向公示,局工作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岗的,要明确人员代为办理或向服务对象说明。公示单位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资金往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否定报备制度。

各股室经办人员对群众申请事项按权限予以否定的,要及时填写否定报备表,并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备。同时向办事群众做好耐心解释工作。主要是法律、法规确定不能予以办理的,如:粮食收购许可不具备法规规定条件的,须附送的证明材料或办理手续不齐全的,要说明原因,让办事群众明了。

七.效能考核制度。

附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以“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为主题,为进一步振奋机关工作人员精神,高效率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逐步实行量化管理,对干部进行有效的考核办法,鼓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把机关建设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先进集体。

八.失职追究制度。

4.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基本制度 篇四

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之五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

1、属于咨询类的问题,实行现场答复。

2、再生育审批工作,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批办结。

3、高考加分工作,自受理之日起两周内审核办结。好范文版权所有

4、“农转非”审

核工作,自受理之日起一周内审核办结。

5、投诉举报一般性问题的查处或解决,自受理之日起一周内办结。

6、重要信访案件查处,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

7、下级单位或有关部门的请示,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8、拟提拔任用人员、文明单位和评先评模的审核,自受理之日起一周内审核办结。

9、病残儿(成人伤残)鉴定工作,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

10、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自受理之日起一周内办结。

11、有法定时限规定的工作,按规定执行。

12、其它工作按交办时的时限要求办结。

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之六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

一、适用范围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执行机关管理制度情况;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好范文版权所有

3、坚持廉洁自律情况;

4、实施依法行政情况;

5、工作创新和晋位升级情况。

三、考核方法

1、实行百分制进行考核。

2、采取平时检查、重点督查和年终总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结果运用

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

2、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定为先进,由局机关表彰奖励。

3、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和评先评模的重要依据。

5.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基本制度 篇五

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各机关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能、科研院所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明确职能分解后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的原则:

(一)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二)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三)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三、岗位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机关的主要职能;

(二)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三)上述内容如按年制定,应把工作任务、目标纳入其中。

四、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科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五、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机关人事部门要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六、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特别是对外服务窗口岗位),避免因责任人离开而耽误工作。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行政机关办事或打电话(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资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其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下需办事项,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四、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科室领导或局分管领导。

五、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充分体现机关工作人员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六、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科、室的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承诺制就是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公众的广泛介入和监督为实现目标的主要手段,通过公开承诺和社会监督,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的一种提高公共部门绩效的有效机制。

二、落实服务承诺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的原则。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管理和服务对象考虑,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三、要明确服务内容。凡依法取得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机关(单位)、部门以及向公众提供服务项目的单位,要向公众明确本机关(单位)、本部门的具体职能和服务项目,帮助公众了解单位、部门的职能分工。

四、规范服务承诺标准。服务标准要有明确和具体化行业标准,同时要有服务的行为标准和质量标准。

(一)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挂牌上岗、行为规范、态度要求、满意率等);

(二)办公场所、办证大厅的环境标准(设施标准、公示内容、卫生标准、标示要求等);

(三)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挂牌上岗、服务态度、行为规范、着装标准等)。

五、要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每个行政审批项目,要公开资格要求和办理的必备手续,公开办理程序及流程图表,承诺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其他服务项目要根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提出服务程序和时限的承诺,各单位要把服务承诺的内容、标准、时限、程序等制成小册子,公开发放。

六、建立健全投诉、监察与责任承诺。各单位要完善投诉渠道、投诉程序和监察机制,对于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的事项要建立责任追究和违诺补偿机制,保证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持续提高。

一次性告知制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承办人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按照规定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工作制度。

二、对于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承办人要当场确定是否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及材料格式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的内容有:

(一)申请事项是否属本机关(单位)职权范围;

(二)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

(三)申请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符合规定数量、种

类的申请材料;

(四)申请人提供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五)其他事项(如申请人是否属于不得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有明显的计算、书面填写错误以及类似错误等)。

三、经办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凡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必须按程序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凡不属于本人职责权限内的工作,应主动协调或引导。

四、经办人员对办事人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受理时限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

五、一次性告知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如果办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要求的有关事项一次性书面告知。

六、对办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经办人应帮助其咨询了解,并将结果告知办事人。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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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时办结制就是机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度,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二、执行限时办结制要坚持效能的原则,在处理行政事务和管理事项时,要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既要按时办结,又要保证办理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限时办结事务、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审批事项;

(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

(三)上级业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

(四)领导交办、批办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事项;

(五)向社会公告的服务承诺事项;

(六)其他按规定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或承诺办理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理。

五、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事务、事项的处理,其办理时限应根据事务、事项的轻重缓急按照时效性要求尽快办理。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效能的原则,特事特办,注重结果。

否定报备制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机关(单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申请事项,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予以否定,并对否定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方式报备的一种制度。

二、否定报备制适用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事项。

三、不予行政许可的程序:

(一)受理窗口对于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认为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依法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书面受理凭证,将申请材料转交责任审核科室;好范文版权所有

(二)责任科室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材料以及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审查后,认为其不具备法定条件或者不属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条件优先者,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提交分管领导批准,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三)行政机关(授权行政许可的组织)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以书面决定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事项,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同时,要填写不予行政许可登记表。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单位)、电话、申请事项、申请时间、否定理由及依据、送达不予许可时间、审核责任人、领导意见等内容,由审核责任科室留存。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以规范性文书向分管领导报送或上级机关报备。

失职追究制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二、失职的种类:

(一)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

(二)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

(三)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五)工作推诿扯皮,对符合条件的报批事项超过审批办证时限,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七)其他失职类错误。

三、失职追究及处理:

(一)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照《赣州市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6.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基本制度 篇六

目录1、2、3、4、5、6、7、8、9、岗位责任制度…………………………………………………… 服务承诺制度…………………………………………………… 限时办理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 AB岗工作制度………………………………………………… 失职追究制度…………………………………………………… 否定报备制度…………………………………………………… 一次性告知制度………………………………………………… 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0、投诉举报制度……………………………………………………

11、政务公开制度……………………………………………………

12、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

13、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制度…………………………………………

14、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15、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

16、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17、信访情况通报反馈制度…………………………………………

18、干部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19、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120、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21、机关工作值班制度………………………………………………

22、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23、城市低保管理制度………………………………………………

24、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制度…………………………………………

25、事业编制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制度………………………………

7.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基本制度 篇七

工作制度

为搞好本办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根据《中共罗定市委、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是本办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本办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二)本办各股(室)要按照本办的“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股室职能和职位说明的有关内容,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三)当某一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止。

(四)本办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本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股(室)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按照“谁为第一接待人,谁负责认真接待”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接待。同时,凡在本办内首次接待来函、来电-1-

和来办事人员的股室和工作人员,视为首问责任人。

(一)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做到热情礼貌接待。

(二)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属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帮其办理,如不能即时办理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承诺办理期限。

(三)对属本办其他股室或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做好指引和帮助联系;对责任不明确或需要请示领导的事情,应及时报告本办领导。

(四)对不属于本办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向来者做好解释说明。

三、服务承诺制度

(一)坚决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管理职能。

(二)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沟通联络工作,认真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务实高效,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能全面顺利开展。

(三)开展文明服务,工作人员要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不傲慢、不耍态度,依法办事。

(四)严格遵守有关勤政、廉政制度,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来本办办事的人员或者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属本职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一次性告知所要办理事项的程序、依据、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不予办理的,要一次性作出明确的答复,并耐心解释。对不属本职范围内的或一时无法作出

明确办理答复的,首问责任人要做好指引和解释,对责任不明确或需要请示领导的事情,应及时报告本办领导。

五、办文限时办理制度

(一)本办各项来文、发文工作实行限时办理制度,确保各项来文、发文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处理完成。

(二)凡送来的信件、文件、明电、传真、资料、简报等(以下简称“材料”)要当天及时送到相关领导阅示,特急的文件实行急事急办。

(三)材料属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由秘书股根据文件的轻重缓急当日送达相关股室或领导。

(四)上级送来的“三密”文件,应当按密件办理程序及时送有关领导阅批或送有关单位阅办。

(五)送市政府领导审批的请示件,自受理之日起,按下列时限办理:

1.不需要协调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完。

2.涉及其他部门需要协调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完;如涉及的部门较多,需较长时间才能办完的,向来文单位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3.条件不具备、不同意的请示事项,在领导批示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来文单位。

(六)各单位送来要求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的文(不含规范性文件),先由办公室领导审核,再呈有关市领导审定,同意印发的,由秘书股按照发文程序和轻重缓急及时印发,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如领导不同意印发的则在接到领导签批的当日告知来文单位。规范性文件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办完,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七)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示件,按照批示期限办完,没

有明确具体时间的,从收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完;如因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的,要及时将办理进展情况向上级机关汇报。

(八)市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急件特批特办、随到随办;没有提出时间要求的,一般5个工作日内办完或通过督办通报回复;如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经市政府领导批准作另行处理。

六、同岗替代制度

(一)同岗替代制(又称A、B角),是指本办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二)同岗替代人员必须以熟悉和知晓缺岗工作业务,能独立完成工作为前提。反之,不得进行同岗替代。

(三)为保证本办每一工作岗位的连续性,当某一工作人员因故缺岗时,按下列办法进行同岗替代:主任缺岗由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替代;副主任缺岗由主任或其它熟悉需替代岗位工作的副主任替代;各股室负责人缺岗时,由熟悉其岗位工作的其他股室负责人或本股室工作人员替代。

(四)任何岗位在缺岗前,应向替代人员作好有关工作、相关资料、手续上的交待,不得因缺岗而影响本办各项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同岗替代人员对替岗期间的工作负责。

(六)同岗替代前,必须经本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在秘书股备案。

七、绩效考评制度

(一)绩效考评制是指对本办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行为规范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考评和监控的管理制度。

(二)绩效考评内容

1.对各股室或所属单位的绩效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履行职责、廉政建设、工作效率等四个方面内容。

2.对本办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着重考核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依法行政、廉政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能”着重考核组织能力、业务能力、政策水平等;“勤”着重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办事效率、出勤率等;“绩”着重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三)绩效考评方法

1.绩效考评工作,由本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2.绩效考评工作,每进行一次,与年终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3.本办建立工作人员绩效考评个人档案。

(四)绩效考评效果

1.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结果列入个人档案,是对工作业绩评定、评先选优、表彰奖励、纪律处分、干部选拔任用、效能告诫的重要依据。

2.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其标准为:综合分90分以上者为优秀;60-89分为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五)本办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视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结果对其进行效能表彰或效能告诫。

八、责任追究制度

(一)群众对市政府办公室各股(室)和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检举、控告。

(二)本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股(室)和代管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日常管理、督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分管领导、股(室)或所属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经办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股室或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优评先的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并对分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股室或所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对不按首问负责制规定接待、引导办事人员办理有关事项的;

2.根据工作职责,应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的工作但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延误工作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3.擅离岗位,耽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或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4.工作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办事人员的,或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

5.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领导,擅自做主,造成工作失误的;

6.不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需要明白的事项或补齐全部材料的;

7.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规定的。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8.六项基本制度自查报告 篇八

一、政治纪律方面。

社区干部中不存在下列问题:公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无原则一团和气和违反政治规矩;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二、组织纪律方面。

社区干部中不存在下列问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有关事项;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侵犯党员权利;在投票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三、廉洁纪律方面。

社区干部中不存在下列问题:权权交易和纵容特定关系人以权力谋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和服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占有或使用公私财物;违规参与公款宴请和消费;公款旅游;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权色钱色交易;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四、群众纪律方面。

社区干部中不存在下列问题: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利益;侵犯群众知情权;其他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五、工作纪律方面。

社区干部中不存在下列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司法活动;泄露扩散窃取私存党的秘密;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六、生活纪律方面。

9.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基本制度 篇九

为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按照“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的要求,进一步营造勤政、高效、为民、务实的政务环境,决定对我局“六项基本制度”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情况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机关“六项基本制度”落实情况。

1、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结合本单位依法具有的审批许可、收费处罚等权力制定了服务承诺、首问首办负责、AB岗、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和过错现任追究“六项基本制度”,无措施不制定、制度不公开、落实不到位问题。

2、履职履责方面,没有存在作风漂浮、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失事误事行为,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发展行为,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3、内部管理方面,没有存在违反机关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无工作人员作风散漫、纪律松驰、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以及在岗不工作,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行为。

(二)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

1、对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都已衔接落实到位,无超法定职权审批和继续审批已取消项目问题。

2、在办理时限和流程上,根据省市规定压缩审批时限并简化审批手续,无超时限审批、随意扩大和缩小审批权限问题。

3、在服务窗口,按照便民、公开的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无效率不高、态度不好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1、核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已公布取消、降低的收费项目落实到位,无超法定职权收费和继续收取已取消项目的费用,无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问题。

2、在许可办理过程中,执收主体和收费依据、标准、范围、金额合规,对收费进行公示,实行一站式收费,按《张家口市行政审批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下限收费,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3、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性收费、政府性集资、保证金、摊派等,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摊派、捐款、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行为。

(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服务性收费情况 不涉及本单位

(五)行政处罚裁量情况

1、对《张家口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落实情况,按要求细化、量化了具体的实施标准,建立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配套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无措施不制定,制度不执行,落实不到位问题。

2、以罚款处罚为重点,按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行处罚,处罚的依据、裁量和数额标准合规,作出从重、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符合相关规定和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无对相同的违法行为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不一,无处罚手续不当,数额差距较大,擅自确定处罚标准,无标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以后工作的重点:

1、在自查的基础上,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2、要站在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高度,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解决局机关工作人员不按政策执行,不按制度办事等问题。要继续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核心,抓重点、带全局,切实解决影响我县交通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政务环境为全县交通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0.东大地乡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 篇十

一、岗位责任制。对乡机关的职责,各股所站及岗位承担的工作内容、目标、质量和完成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必须作出明确规定。

二、公示公告制。将机关和各股所站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流程,办事依据、要求、时限、纪律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应公开的事项都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服务承诺制。乡机关及各股所站向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及服务时限的承诺,并通过媒体和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首问责任制。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告知有关办事事项及所需材料。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办公室,经办办公室无人时,告知联系电话。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尽可能告知其承办部门。

五、一次性告知制。承办人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求即时办理。

六、限时办结制。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理,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告知办事时限,并说明理由。

七、否定报备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主办人员认为管理对象要求办理的是相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

八、效能考评制。客观、公正、真实、有效地反映效能建设的效率、效果。

九、失职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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