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防雷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精选5篇)
1.3.13防雷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篇一
工程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质量是安全的基石,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工程质量意识,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总则
为了控制工程质量,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2 定义 2.1 质量事故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试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2.2 质量事故的分类 2.2.1 重大事故的分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未按设计蓝图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较大后遗症或未按标准施工,造成较大质量缺陷的。
2.2.2 普通质量事故
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的。3.2.3 零星质量事故
未达到重大及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1 零星质量问题由质量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追查、处理,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执行。
3.2 普通事故发生后,由分管副总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整改落实及处罚。
3.3 重大事故发生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组织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及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事故追查,并拿出初步意见报项目公司审核。批准后的整改方案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及设计院备案。
3.4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3.5 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应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依法惩处。
3.6 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并予保存。3.8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事故大小及情节轻重处理。
2.3.13防雷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篇二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 它不仅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 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好坏。本文结合笔者多年来工作经验, 提出了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及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 以供参考。
1 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1.1 坚持“以人为本”, 提高工作质量
据统计资料证明:88%的质量事故是人的失误造成的, 这就要求所有从事施工的质量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都应掌握有关的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 以优秀的工作质量来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1.2 加强材料质量的监控, 牢牢把握材料进口关
加强建材的质量控制, 严格把好进货关, 确保不合格产品不采购、不使用。同时, 还必须严格检验制度, 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及新产品的试制必须严格把关, 消除事故隐患。
1.3 加强施工图审查,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的落实
设计不合理或出现设计错误, 可能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后果。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先熟悉图纸, 发现疑问及错误及时提出, 不可盲目按图施工。
1.4 规范建筑市场竞争机制, 杜绝各类挂靠和非法分包、转包行为
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审图、施工、检测、监理单位和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机构, 凡是以他人名义、以弄虚作假手段投标或承揽工程的挂靠和非法分包、转包行为必须依法制止。如有发生, 其责任单位将被取消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承揽资格。行业主管部门查处不力、渎职及徇私舞弊的, 给予政纪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2 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质量事故发生后, 尤其是重大事故、倒塌事故发生后, 必须要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事故的处理, 因为涉及到单位信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故为各方所关注。事故有关单位或个人常常企图影响调查人员, 甚至干扰调查工作。所以,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一定要排除各种干扰, 以规范、规程为准绳, 以事实为依据, 按正确、公正的原则进行。
2.1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包括事故情况与性质, 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各部门, 并与使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各个方面有关。一般可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补充调查。
初步调查主要针对工程事故情况、设计文件、施工内业资料、使用情况等方面, 进行调查分析,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 判别事故的危害程度, 确定是否需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并对事故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详细调查是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 认为有必要时, 进一步对设计文件进行计算复核与审查, 对施工进行检测确定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以及对建筑物进行专项观测与测量。补充调查是在已有调查资料还不能满足工程事故分析处理时, 需增加的项目, 一般需做某些结构试验与补充测试, 如工程地质补充勘察, 结构、材料的性能补充检测, 载荷试验等。
2.2 原因分析
在完成事故调查的基础上, 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以及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为事故处理提供必须的依据。原因分析时, 往往会存在原因的多样性和综合性, 要正确区别分清同类事故的各种不同原因, 通过详细的计算与分析、鉴别找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综合原因分析中, 除确定事故的主要原因外, 应正确评估相关原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影响, 以便能采取切实有效的综合加固修复方法。
工程质量事故的常见原因: (1) 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2) 工程地质勘察不符合要求, 报告不详细, 不准确; (3) 设计结构方案不正确, 计算错误, 违反规范; (4) 施工用材料、构件、制品不合格; (5) 使用者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 破坏受力构件, 增加使用荷载。此外, 自然灾害及建筑结构的使用环境等也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2.3 调查后的处理
根据调查与分析形成的报告, 应提出对工程质量事故是否需进行修复处理、加固处理或不作处理的建议。
经相关部门签证同意、确认工程质量事故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可对事故不作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不影响结构安全, 但影响正常使用或结构耐久性, 应进行修复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影响结构安全时, 必须进行结构加固补强, 此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结构检测鉴定和加固方案设计, 并由有专业资质单位进行施工。
按照规定的工程施工程序, 建筑结构的加固设计与施工, 宜进行施工图审查与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监理, 防止加固施工过程中再次出现质量事故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3 质量事故处理的条件与基本要求
3.1 事故处理必须具备的条件主要有
(1) 事故情况全部调查清楚; (2) 事故性质 (属于结构问题还是一般缺陷) 区分明确; (3) 事故的具体原因已经找到; (4) 事故处理的目的、要求、措施等, 有关单位的意见已经统一; (5) 事故处理的合适时间已经选定。
3.2 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满足使用要求, 安全可靠, 不留隐患, 经济合理, 处理方便、安全, 处理用的机具、设备、材料及技术力量能够满足要求。
4 结语
(1)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具有复杂性、危险性、综合性等特点。工程事故处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 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鉴定, 为事故处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对于有争议的工程质量事故应委托具有更高资格的设计院所、研究机构检测鉴定。
(2) 必须本着对工程质量高度负责的指导思想, 任何单位不得掩盖质量事故, 严禁留下质量、安全隐患, 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3.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篇三
1、质量事故报告
a)记录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应在当日报告工地,并进行事故分析。工地质检员要对事故作出记录,定期书面报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b)普通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立即向工地报告;工地应于当日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于5日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经项目部审定后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c)重大事故发生后,工地应立即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报告。项目部应随即向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门报告。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及其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分析后5日内由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经项目部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后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d)分包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后,分包单位亦应按上述相应程序,及时报告总包单位或发包工程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e)调查分析工作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没有采
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f)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阴、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
g)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均要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并予保存。
h)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实施结果记录应由工程项目部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以备存档和竣工移交。
2、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a)普通及重大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主管部门。
b)普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管部门审定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c)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施工技术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审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如设备质量事故由制造厂提出处理方案,在项目部的配合下,进行方案的实施,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制造厂承担。
4.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篇四
1.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事故包括:
①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
② 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事故;
③ 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
④ 凡不能通过简单返工、返修处理或进行让步接收,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 1 万元的质量问题即构成质量事故,如:抹灰大面积空鼓需返工、结构未达到规定强度要求需加固、重要大型设备基础未达到规定强度、承重梁板裂缝超过规范要求时等。
2.严重质量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严重质量事故:
(1)基础出现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沉陷,建筑物倾斜、偏移,结构开裂,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2)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如 屋面大面积漏雨,隔热、隔声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事故;
(3)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5 万元,不满 10 万元的质量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报废;
(2)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 万元。
4.质量保证部参与处理质量事故的主要职责:
(1)责成事故发生项目或分公司立即向质量保证部报告;
(2)督促事故发生项目或分公司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事故发生项目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4)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发出停工通知;
(5)参与事故发生项目及分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6)督促事故发生项目及分公司在事故处理完毕后按规定时限写出事故处理报告并报质量保证部和公司领导;
(7)按有关规定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向局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
5.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
(1)分公司直管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① 分公司直管项目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检员做好记 录、标识,于 24 小时内上报分公司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
② 分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
③ 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发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份、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各 1 份。
④ 调查后,技术部门组织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由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⑤ 经批准的处置意见由项目现场经理组织实施,分公司工程部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质量部门派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的规范、地方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
(2)直管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①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检员做好记 录、标识,于 24 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
②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组织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
③ 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发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份、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各 1 份、自存 1 份。
④ 调查后,公司科技部组织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由公司科技部经理审批。
⑤ 经批准的处置意见由项目现场经理组织实施,公司工程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公司质量保证部派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的规范、地方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
6.严重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
(1)分公司直管项目严重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① 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进行标识,记录不合格的部位、发生时间、有关责任人员,24 小时内上报分公司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接到报告后当日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报告公司质量保证部。② 公司质量保证部接到报告后,当日向公司总工、主管副经理(生产)汇报,并由公司总工作出批示,公司质量保证部根据公司总工批示派人参加调查。③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在事故发生三日内组织分公司总工、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④ 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由分公司质量部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
⑤ 《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分公司质量部门发项目经理部 1 份、工程部门、技术部门、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各 1 份、自存 1 份,报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各 1份、业主或监理 1 份。
⑥ 分公司总工针对严重质量事故发生情况组织制定专项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公司质量部门发项目部 2 份,分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质量部门、公司科技部、公司质量保证部各 1 份。
⑦ 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由分公司工程部门和项目经理组织按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返工或返修。
⑧ 返工或返修后,分公司质量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跟踪验证,直到关闭为止,验证报告及时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备案。
⑨ 分公司质量部门应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及商务处理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备案。
(2)公司直管项目严重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① 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保护好现场,会同质
检员进行标识,记录不合格的部位、发生时间、有关责任人员,24 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由公司质量保证部报公司总工、主管副经理(生产)。
② 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组织公司科技部、工程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项目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③ 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
④ 《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发项目经理部 1 份、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各 1 份、自存 1 份,报公司总经理 1 份、业主或监理 1 份。
⑤ 公司科技部针对严重质量事故发生情况制定专项处置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业主或监理及设计确认后发项目 2 份,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工程项目管理部各 1 份,报公司总工程师和业主或监理及设计各 1 份。
⑥ 审批后的处置方案,由公司工程部负责人监督项目实施,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负责跟踪验证,直到关闭为止。
⑦ 公司质量保证部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及商务处理方案,经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批准后实施。
7.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
(1)分公司直管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
① 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作好记录和标识,于 24 小时内上报分公司和公司质量保证部,当日由公司质量保证部报告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生产)、公司总工,分公司质量部门报告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
② 事故发生 3 日内由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或其授权人按《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组织公司总工、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③ 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
④ 《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发项目经理部 1 份、分公司、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科技部各 1 份、自存 1 份,报公司副总经理(生产)1 份、业主或监理 1份。
⑤ 公司总工针对事故情况组织编制纠正措施和处置方案,经公司总工审批后,发项目部 2 份,分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公司总工程师、科技部、质量保证部、工程部各 1 份。
⑥ 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由公司工程部派人监督分公司工程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实施。
⑦ 按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实施后,由分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跟踪验证,直至关闭为止,验证报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一份备案。
⑧ 质量保证部应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及商务处理方案,经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批准后实施。
(2)公司直管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
① 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派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作好记录和标识,于 24 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当日由质量保证部报公司告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生产)。
② 事故发生 3 日内由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或其授权人按《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组织公司总工、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项目经理
部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③ 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
④ 《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发项目经理部 1 份、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各 1 份、自存 1 份,报公司总经理 1 份、业主或监理 1 份。
⑤ 针对事故情况由公司科技部组织编制纠正措施和处置方案,经公司总工审批 后,发项目部 2 份,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总工程师、科技部、质量保证部、工程项目管理部各 1 份。
⑥ 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由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共同组织实施。⑦ 按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实施后,由质量保证部进行跟踪验证,直至关闭为止。⑧ 公司质量保证部应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及商务处理方案,经公司副总经理(生产)批准后实施。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2 篇五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站应当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站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以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3.13防雷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推荐阅读: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办法09-22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全站防雷接地07-22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10-02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及报告制度07-12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07-26
防雷器质量检测报告09-29
建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学习总结06-16
《工程结构事故分析与处理》会议纪要07-27
生产车间基础及钢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06-30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探讨论文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