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制(共8篇)
1.大学生法制 篇一
让法律成为信仰
被誉为“最伤心的调侃”感谢舍友不杀之恩起源于复旦大学研究生林森浩对舍友投毒事件。这种戏虐得说法让人感受到几分悲凉的感觉。昔日同窗友情,今日却同室操戈。同在一片屋檐下,难免会有矛盾与纠葛,但这种简单粗暴要人性命的结决方式显然出乎我们对于一个大学生的预料与期盼。无独有偶,2013年4月16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大三学生小蒋将舍友刺死,起因是小蒋没带钥匙。我们不禁要问了,如今的大学校园怎么了?为什么会在大学校园频现悲剧?而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大学又能为此做些什么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你是什么身份,终究难逃法论责任。林浩森,马加爵,药家鑫他们这种蔑视生命,价值观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的行为也为我们如今高校敲响警钟。法制教育不能再被缺失,不能再走形式,而应该确确实实让当代大学社成为知法守法并宣传法律的主力军。而大学就成为使大学生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主战地。
现代大学教育是一个复杂而又开放的系统,而这一系统的教育内容会随着时代的要求吐故纳新,与时俱进。1999年“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被写进现行宪法,法制教育也被吸纳到教育系统中。这是高校教育的进步,也有利于培养高素质人才。然而,在现行的教育中,我们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这样的课枯燥无味,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这就使我们的法制教育形式化,样板化。某网络论坛曾发起过一次讨论“大学期间最爱逃哪门课程,许多学生回馈的是《思想道德休想与法律基础》,给出的理由是老师所讲内容大学之前就已学过,再次听到感到烦,没意思,也有同学表示对老师所讲“懂法守法”的要求毫无新意。虽然法制教育存在一些问题,但其在教育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不可或缺。我国高校必须加强法制教育,重视高校学生法制意识,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
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会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大学生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想层次。大学生法律信仰是大学生对正义公平民主平等人权效率公平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从而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幸福的生活。大学生因其在社会中的特殊角色地位而必须树立现代法律信仰。法治教育由此也至关重要,那大学生真正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教育?又是什么样的法制教育才能确确实实地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意识,形成坚定的法律信仰? 高校应该丰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并与实践切实结合起来,教授大学生实用的法律知识和常识,通过开展讲座、游戏、视频等活动载体,积极与学生进行互动,让他们真正的参与其中。同时,采取多样的考核方式,可以增加情景剧演绎模拟、法制辩论赛和普法演讲比赛等新颖的形式,形成自己的特色,减轻学生的考试负担,使他们主动学习,达到法律教育的目的。
我们期待更加与时俱进的法制教育,不再止于理论,让学生参与进来,营造更有兴趣的课堂氛围;我们期待更加全面的法制教育,不是某个学校,某个地区,而是全体高校都重视起来;我们期待更具特色的法制教育,让法制教育在大学这片土壤里扎根、发芽、茁壮。
2.大学生法制 篇二
一、婚恋含义的界定
所谓婚恋,顾名思义包括婚姻和恋爱两层含义。
“目前在婚姻法学界,婚姻是指男女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
恋爱是激情的,受道德意识的规范。而婚姻则是理性的,受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大学生只有深刻理解婚恋的含义,正确把握婚姻和恋爱在人生当中的位置,才能理性面对恋爱和婚姻,合理处理婚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大学生婚恋现状分析
2014年,湖南科技大学课题组随机抽取了北京、郑州、武汉、长沙、广州等地20所本专科院校部分在校生作为调查对象,进行了在校大学生婚恋现状的专题调研。调查发现,与传统婚恋观不同,新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婚恋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特点,具体体现在恋爱观、性观念、婚姻观和择偶标准四个方面
处于青春后期的大学生,心理发育尚不成熟,恋爱动机的多样化,婚前性行为、同居,甚至激情犯罪,说到底是社会化现象。社会上越来越开放的性观念、屡禁不止的卖淫嫖娼等一股股混浊的“黄流”对校园的猛烈冲击,污染了校园环境,同时也使大学生婚恋出现了诸多问题。
三、大学生婚恋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一)财产分割问题
大学生婚恋中发生财产分割纠纷是常有之事。大学生热恋中除了互赠礼物,还经常出现共同买车、共同买房,甚至共同投资等情况。一旦出现恋爱分手,协调处理不当,就极易引发财产分割纠纷。
《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新婚姻司法解释中的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5条、第16条、第18条都是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如,《新婚姻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屋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如果按前述观点大学生择偶要求有车有房,当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房屋只属于受赠方。因此,不要把自己的青春抵押在没有担保的享受之上。《婚姻司法解释三》第10条,对于买房共同还贷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对没有积蓄的高校大学生来说,这是个励志的规定,是追求未来婚后共同奋斗的动力
(二)婚前同居问题
“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共同生活在一起,习惯上称为非婚同居。”
男女非婚同居生活,尽管不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但它毕竟涉及双方的情感、生活、工作和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又因为非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双方一旦发生激烈的矛盾和纠纷,弱者一方的权益往往容易受到损害。因此,未婚男女在同居之前应谨慎考虑和对待。
(三)未婚大学生生育权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大学生婚恋过程的未婚生育问题,会面临多种法律难题。未婚女性是否享有生育权,一直是备受争议、未能妥善处理的问题。但从目前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可看出,婚前的生育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有报道称,北京一名未婚母亲生子后因为没有准生证且无法提供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在给孩子办理户口时被拒,当地居委会跟街道、派出所协调多次未果
但大学生恋爱期间一旦生育了子女,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必须以物质条件为基础,可对于还在求学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显然承担不了抚养子女的法律责任。
(四)激情犯罪问题
由大学生的婚恋现状分析可知,大学生恋爱关系具有不稳定的特点,这必然会导致矛盾纠纷问题,当前各大校园频频发生的暴力事件、自杀事件相当一部分都与此有关,而且大部分属于激情犯罪。激情犯罪是指:“犯罪人处于激情状态而迅速形成激情犯罪动机,进而实施犯罪行为。”
四、加强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的对策
立足“七五”普法宣传的新形势,结合当前大学生婚恋的现状和特点,针对婚恋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法律问题,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总体上可以从法制教育的内容、途径、反馈机制和德育与法制相结合四个方面入手。
(一)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内容:传授婚恋法律知识与培养婚恋法律意识并重
大学生婚恋中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除了法律知识的匮乏外,更多的是法律意识不强。婚恋法制教育的内容不仅在于传播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首先,要加强与大学生婚恋问题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应用技能教育
其次,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使之理性面对婚恋问题。“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
培养法律思维要以法律知识为载体,法律知识的传播与应用是法律思维的具体体现。可见,传播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是加强大学生婚恋教育必须同时存在的两个重要内容。
(二)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途径:以互联网为基础,多种方式并存
明确了婚恋教育中法制教育的具体内容后,采用何种形式和途径推行法制教育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现代教学模式和方法也产生了新的影响和要求。由于互联网具有及时性、便捷性、海量性、互动性、资源共享性等特点,因此借助互联网对大学生进行婚恋法制教育,可以让学生在随时随地学习,在遇到问题时能及时与教师、同学、家长进行交流,寻求帮助。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运用互联网开展法制教育:一是建设婚恋和法制教育精品课程,通过文字、声频、视频、图片等形式,使学生通过电脑便利地学习。二是建设优质资源共享体,实现不同层次、不同地域、不同高校的婚恋教育和法制教育课程共享。目前开设“恋爱公开课”的高校很少,以天津市为例,仅有天津大学。以互联网为平台实现高校间的教育资源共享,既便于学生学习和利用本校无法提供的教育资源又可以和不同高校、不同层次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互动交流,而且可以避免因面对面交流涉及婚恋中隐私问题时产生的尴尬。
当然也可结合传统的教育模式:(1)学校的报纸、广播、网络是学校主要的宣传和传播媒体,通过文字、声频、视频等形式宣传涉及恋爱和婚姻的法律知识,长期地、形象化地影响学生婚恋观。(2)学校的社团可以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婚恋教育和法制宣传专题影片、案例展览、以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3)将婚恋中的不文明和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在校纪、校规中,通过校规、校纪的执行达到法制教育的目的。
(三)大学生婚恋法制教育反馈机制:评估法制教育在婚恋教育中的效力
法制教育反馈机制是对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教育途径的一种有效性的评估。通过反馈机制可以衡量法制教育对婚恋价值观的建立和有效解决婚恋问题的贡献,了解法制教育实施中的不足,从而证明法制教育在婚恋教育中的效力和影响力。这种有效力的评估有以下三种方法:一是调查目标公众即大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前后婚恋价值观和行为的变化;采用封闭式的多项选择题的形式对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题目可以涉及婚恋观、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内容;二是简单地观察目标公众即大学生的行为,从参与婚恋法制教育课的大学生人数或寻求法律援助的大学生数量来获得信息;三是定期举办座谈会的形式与学生直接进行沟通,以了解法制教育的作用和实施效果。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可及时反馈法制教育实施的效力和不足,对今后的法制教育内容和途径的改进及提升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四)婚恋道德教育与婚恋法制教育相结合
“道德教育重在净化学生的内心,法制教育重在规范学生的外在行为。两者犹若鸟之双翼、车之两轮,不可厚此薄彼。”
在人类社会,道德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伦道德是构建和谐社会、家庭和婚姻的精神基石。婚恋道德教育对大学生的恋爱动机、择偶标准、性观念和婚姻观会产生重要影响。
与道德教育相比,法制教育更具有直观性。我国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关于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通过基本合法婚姻的构建、婚姻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的确定、婚姻家庭违法行为的追究和权益保障等特有的调整机制,保障婚姻家庭成员的合法权利的实现,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婚恋法制教育有助于大学生在婚恋过程中树立法律意识,防范和化解大学生婚恋中的法律纠纷。
参考文献
[1]张迎秀.结婚制度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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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学生不满分手捅前女友11刀[N].广州日报,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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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学生法制教育研究 篇三
关键词:法制;高校教育;理论学习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1-0146-01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有关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性质,现阶段主要观点认为,高校法制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全面的法律意识教育,属于德育范畴。可见已经有很多的专家学生意识到了法制教育对高校在校生的重要性。依法治国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1]党的十三五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各项事业都要依法治理,公民的一切活动都要遵照法律的规定。大学生是祖国未来各项事业的骨干力量,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就不可能适应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高等院校在培养学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之外,更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特别是注重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2]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通过对各种资料进行分析,特将造成大学生法制观念缺乏的原因归纳如下:
1.大学生法律知识方面:对法律知识兴趣浓厚,但实际上了解得模糊、不全面,存在一些盲点。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对法律的学习兴趣也很浓,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却背道而驰,他们的守法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同时他们对法律的信任度不高,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3]
2.大学生法律意识方面: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信任。法律观点和观念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们与法律知识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薄弱且水平较低,因此他们很容易产生错误的观点和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的态度。[4]《中国青年研究》(1999,2)曾经做过一项调查,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中对“是否相信法律的裁决公正”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表示信心不足的占58.1%,而6.8%的大学生则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是否觉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回
答,占79.7%的为“不太平等”,“不平等”的占12.8%,认为“平等”的只占9.5%。这种对法律的怀疑态度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做事方式。[5]同时,由于我国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的讲授和考核在很大程度上还流于形式,且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了他们的法律观念淡薄。因此,他们对法律很难有深层次的感悟体验,这就导致了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走上犯罪歧途。[6]
3.学校法制教育方面:课堂教学效果不够理想,学生对课堂教学兴趣不足
高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停留在传统的法制教育手段上,在课堂上开设基础的法律课程,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但是很多的法律制度尤其像刑法和宪法,行政法等法律制度一方面由于晦涩难懂,一方面由于脱离现实的生活比较远,所以很多学生在学习的时候有很大的距离感,没有真正的融入到生活中去,所以教育效果不是很理想。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的成因
一方面,学生自身的原因:1.大学生的自我价值观发生变化。2.大学生心理发展的不成熟。3.大学生对法律的功能或作用的认识有问题。另一方面,学校教育的原因:1.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分离倾向。2.法制教育中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疏离倾向。3.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不符合学生法制教育的要求。4.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不合理。5.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比较单一,没有达到多样丰富的要求。[7]
四、如何完善高校的法律制度
1.改进学校法制教育的方式,合理调整教学内容;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活动。
2.拓展大学生的学习途径,如自学;启发学生思考问题,教学中坚持讲解式与启发式相结合;组织引导大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
3.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制定切合实际的教学计划;培养骨干,提高教师素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丰富教学方法;改进考试方法;领导重视,创造良好环境。
4.深刻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不断加强法制教育研究;继续深化法制教育改革。[8]
参考文献:
[1]李平:《高校法制教育的理性思考》,《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6年第Z2期。
[2]黄永明:《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刍议》,《河池学院学报》2006年第8期。
[3]倪怀敏:《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分析及其对策》,《思想教育研究》1996年第1期。
[4]陈大文:《谈谈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思想教育研究》1997年第5期。
[5]郝雪玲:《高校法制教育改革刻不容缓》,《中国高教研究》2000年第2期。
[6]方益权:《提高高校法制教育实效的宏观视角》,《中国高教研究》2004年第6期。
[7]王静:《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的思考》,《经济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6期。
[8]唐际昂:《传统道德对高校法制教育的影响论析》,《南华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2期。
4.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 篇四
1.调查题目: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方案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从而了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的情况,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来加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理论设想:
法制是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大学生是社会的重要构成部分,强的法制观念对社会的安定和个人的素质提高有重要影响。因此,大学生应该增强法制观念。
2.研究类型:
调查方法:无结构访问法调查方式:实地研究
资料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法
3.调查范围:高校(以河池学院为例)
4.分析单位:个人
5. 抽样单位:班级
6.抽样方案:以班级为调查对象,然后从各个班级里按人数比例进行分群抽样。
5.调查内容:大学生对法制的了解以及了解程度;大学生从哪些地方学习法制知识;法制对大学生的影响;是否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6.调查提纲:根据以上内容自由交谈或者填调查表,无调查表格。分专业分班进行调查。
7.调查场所:河池学院
8.时间计划:在第一次访问之后间隔几个月或半年后再访问一次,共访问两次或三次,调查时间大约一年半;
9.调查员:课题组有五人,调查员有50人,每个人负责一个专业。
10.调查经费:对打印和复印调查表的费用进行预算,预计两千份调查表,准备400块钱备用。
11.物质:水芯笔10支
12.总结阶段:把收集到的调查表进行问题归类和总结,结合资料的统计分析和理论分析撰写调查报告。
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
为了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我们进行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问卷,目的是为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亲爱的同学,为了调查的真实性,请认真在你所选项打勾!
1.您的性别:男女
2.成长环境:农村城市
3.专业类型:文科理科
4.所在年级:大一大二大三大四
5.你认为大学开设法律知识对你有帮助吗?
有有一点没有
6.学校组织的法律讲座,你觉得?
很有意义很无聊没有去过
7.是否经常看法制节目:是
不是
8.你所知道的法律知识来自:(多选)
家庭学校网络朋友其他
9.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多少?
有了解不清楚知道一点
10.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你会?
用法律维护请求老师帮助认了
11.遇到小偷,你会?
漠不关心大喊有小偷小心告诉警察 大打出手
12.是否可以做到有人没人都遵守红绿灯?
是不是有时不是
13.怎么看待大学生生活中的高等犯罪?(自由填写)
14.对法律存在的意义认识?(多选)
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国家的统治工具
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规范生活
15.对于法律面前没有特权的认识?
大多数情况下是理论上是,实际上不是骗人的16.自己打工受骗,会选择?
用法律保护自己忍气吞声找人帮助其他
17.知道全国的法制宣传日食哪天吗?知道不知道
18.借给他人较大数额的钱时你是否会打欠条?会不会 19.你对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的评价是?
匮乏一般丰富
5.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报告 篇五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贯彻,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将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成为了全社会的一项重要课题。为了了解现在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情况,探索法制宣传的新渠道,本小组特对此制定了一份调查问卷,在本校大学生中展开了调查,对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的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提出建议,以此为促进社会法制作出自己的努力。调查以随机问卷方式,面向全体杏坛学院的学生。共制问卷100份,收回92份。问卷的内容围绕“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展开,总共10道题。在调查的学生中,各年级段的学生都有,大四的占了大多数,他们的答案基本代表了客观意义上的非法律专业学生在完成了大学阶段积累后所知晓法律的程度。
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现状,促进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学校的法律教育工作提供依据,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成,因而进行了本次大学生法制意识调查。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严谨的治学态度,通过问卷形式了解真实数据,进而通过数据得出问题,通过问题了解到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从而分析如何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
所谓法制意识,其实更多的讲究的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态,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它包括法律认知、法律情感与意志、法律价值观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对法律的了解和情感。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了解法律的途径”而提出的,通过大学生的回答,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的态度和情感。
第二部分:相关基础法律知识和权利义务的认知。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而设计的,基于此理由,我们选择了一些基础的法律问题,同时这些问题有正确答案,通过答案的正确率来了解此方面。
第三部分:实践中对法律的运用和理解。这一部分是针对概念中“对法律意识观念以及对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而设计的。因为是要了解大学生对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程度,我们通过商量,希望可以通过现实中大学生热点关注的或者生活中会遭遇的一个场景来展开问题,这
样不仅可以拉近问卷调查者与被调查的距离,也可以得出大学生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最真实的反应。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大学生认为大学阶段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有必要的,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多样化保证了学生与法律知识具有较广的接触面,这一点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可是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在调查的学生中,只有48%的学生知道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这表示,还有相当多的同学对生活中的法律没有予以足够的关心。对于“法律是否能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这个问题,38%的学生选择了“能,我对法律有信心”;18%的学生选择了“不能,法律愈来愈成为有钱人和有权的人的代表”;34%的学生选择了“现在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这组数据充分说明了在大学生看来,现在的法律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甚至法律存在的基本意义都在面临着被部分学生否定的局面。虽然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不能单纯地归结于法律本身的不完备,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对大多数人来说,现在的法律体系还是不能够满足他们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由此可见法制理论与实践存在着十分严重的脱节。同时,只有14%的学生表示曾经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大学生权利意识淡薄不禁引人深思,大学生作为社会发展的风向标,尚如此不愿以法律作为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实现全民懂法用法还任重而道远。另外,对于诸如一块钱之类的细小的利益,69%的学生选择了不会去争取这样的利益——即使这样的行为在法制意识的普及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有可能使别人因此而受益。在“假如你参加勤工助学或利用课外时间在社会打工,当您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您会”一题中,有51%的学生选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议,也有18%的学生希望通过别的合法手段来争取解决问题。但仍有将20%的同学选择忍气吞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社会中思想最为激进的大学生仍有这种思想的存在,并占据如此之大的比例,不禁让人汗颜,引人思考。不过,在面临着严峻现实的同时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希望,学生也希望通过各种形式来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增强自身的法制意识。问卷中所提出的诸如“增加有关法律的课程”、“ 组织普法讲座”、“ 组织学生参与法庭旁听”、“ 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审判”等形式均受到了学生相当的赞同。
要提升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需要不同渠道的共同合作与努力。由此,提出以下看法,首先要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丰富和法律兴趣的培养,学校是教育机构,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后备干部和各级管理人才的重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使他们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而做到守法、用法、护法,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要积极组织和开
展法律教育课程和法律意识培养的措施,活跃于校园内的有关法律的社团也应该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兴趣,活动开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要让学生们去参与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获。其次,全面普法教育任重道远作为社会中知识分子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如此欠缺的情况,推及全民的法制意识,结果自然不容乐观。因此,全民的普法教育及其法制进程可想而知,面临巨大挑战。因而,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各级教育机构,组织机构都应该注意把法制教育提上日程,完善法律咨询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同时,司法机关应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度不断暴露的司法处理问题,司法腐败现象,让人民对法律的信任度急剧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机越来越严重。因而加强对公、检、法机关的规范化整治,以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行为作风的整治也越显重要。普法的基础是信仰法,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制进程的关键一环。另外,根据大学生的现状和我国的国情,在义务教育阶段,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权利观念,即改善现阶段教育对于法治观念培养的缺乏;国家应继续加强对法治的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这有利于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对落后经济地区的法治建设要与发达地区同步推进,防止法治建设的不平衡阻碍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发展;要限制公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形成社会良好的风气促进大学生法治观念;加深对我国法制实践了解,让大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
6.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 篇六
摘要:大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法制观念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法制建设,所以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培养他们的法律观念,就显得尤为重要。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主要表现为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薄弱,法律思维方式尚没有形成。推进素质教育、改革高校管理体制、将加强大学生的自我保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都要求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大学生 法制观念 法制教育
引言:法制观念,一是泛指对法律制度的看法和态度;二是指人们重视、遵守和自觉地执行法律的思想意识。一般认为,法制观念是指人们关于法现象的思想、知识、心理的统称,是人们认识、遵守和自觉维护法制的思想意识。它直接决定人们的法律态度,也制约着人们的法律行为。对每一个公民来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都非常必要且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要加强法制,从根本上要从强化人的法制观念入手。大学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有着较高的文化知识素养,其法制观念的水平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对我国法治社会的形成有着特殊意义。所以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培养他们的法律观念,就显得尤为重要。
大学阶段是广大青年青春勃发、奋发图强的黄金时期 ,正是在这一时期 ,一部分同学不注意个人修养 ,凡事利益与实惠至上 ,什么高尚与正直、理想与信念、文明与道德都被抛至一边 ,以致价值错位、道德失衡。一些被人们视为高智商、高层次、高素质的大学生也相继涉足犯罪 ,成为世人唾弃的囚犯 ,应该说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这类学生违法犯罪现象近年来有明显增加的趋势 ,这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正文:
大学生法制观念之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法律知识水平有所提高,但法制观念淡薄且有偏差
从总体上看,现代大学生都接受过高校的法律基础教育,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有所提高,也知晓很多法律术语,但在面对现实法律问题时,他们却缺乏对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不仅不会用法制观念作为守法的行为指导,甚至还会犯一些常识性错误。正如“硫酸伤熊”案当事人刘海洋(清华大学学生)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另外,部分大学生只想行使权利,不想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或在享有权利时,不愿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由此见,大学生们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制观念,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
(二)对法治的诉求有所提高,却缺乏应有的法律信仰
由于受我国数千年的政治传统和法律文化中权力至上、专制传统、义务本位等消极的法制观念的影响,我国的大部分民众没能培养起信任法律、崇敬法律的法律信仰。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大学生仍不能树立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即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在广大的大学生中还存在“权大于法”,“人情大于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没有对社会主义法治真正实现的要求与渴望,也没能形成法律信仰。
(三)对法律现象关心有所提高但仍处于被动守法状态
如今,大学生越来越关注社会上的法律现象,在对社会问题尤其是身边的涉法问题出现时,能够考虑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但是这样的法律意识却还停留在被动守法的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法律的唯一作用就是惩戒“坏人坏事”。还有一部分大学生,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途径
(一)高校应注重对《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体制改革
1、培养法制观念需要对法制教育重新定位
我国高等院校开设《法律基础》课是始于1986年,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和指导理念,其性质定位具有“双重性”,即它是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的课程。2006 年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文件,将“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要求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并强调“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并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2、培养法制观念需要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还需要规范的内容和接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不同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组织起以具有专业水平的专职教师为主,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的高质量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3、培养法制观念需要符合知识吸收特点的教学内容和形式
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不仅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还应有法制观念以及法律信仰的培养的内容。结合不同专业,开设一些与各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以培养学生守法的自觉意识以及用法的知识技能。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所以应该改进教学方法,打破原有的纯理论知识的单一教学方式。可以将原来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变成师生互相交流、学生充分参与的平等对话。教师在教学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来组织教学,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
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核心观点: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培养,必须有意识的进行培养,离不开社会法律意识的影响,离不开法律素养的提高,离不开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必须通过学校教育、社会舆论、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家庭影响向大学生直接或间接的传授法律知识,培养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个人观点:作为一名大学生,我首先承认自己的法律观念还是有所欠缺的,因此这需要学校
与个人双方面的努力。学校方面:⑴开设法律课程,传播法律知识,提供专业性师资队伍。⑵强化案例教学,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帮助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制观念。⑶突破课堂,将法律渗透到大学生的校园活动中,如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⑷展开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大学生自身:⑴首先要学好法律,知法、懂法、守法。⑵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提高个人法制素养。学会勇敢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⑶积极参与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强化自己的法制观念。
7.加强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 篇七
一、现在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 现在高校法制教育在模式构建上尚不完善。
在目前的教育体系中, 法制教育仍附属于道德教育中, 未有独立性。随着“06方案”的实施,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二门课程二合为一, 总课时变少了, 在课程内容中涉及法律的只占30%左右, 但在教材体系的编排上却是各类部门法均面面俱到, 教材的内容就变成了法律概念、法律条文的堆积和罗列。面对如此庞杂的体系内容, 教师授课只能一带而过, 浅尝辄止;在教学形式上, 也局限于课堂上教师的独角戏, 缺少生动、深入人心的方法。而大学生对于这种非专业又必修的课程也就抱着应付考试的心态了。这样也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效果。
(二) 在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中还存在“知”、“行”不统一的问题。
现在很多大学生在表面上认同法律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对我国的法律也略知一二, 但法律情感淡漠, 主观上过分扩大了社会上的一些负面因素, 如司法腐败、违法不究等, 而忽略了正面因素。当遇事要做出行为选择时, 在个人利益、亲情和法律中间, 一些学生会选择非法律手段来维护合法利益, 而且容易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 没有形成法律意识, 缺乏法律信仰。
如, 2004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人案件, 马加爵在被抓归案后, 仍装疯卖傻地企图逃脱法律制裁, 这不是不知法, 而是知法犯法。又如盗窃行为是大学校园中最为常见的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盗窃是一个故意行为, 要求在行为前有犯意的形成, 即违法犯罪之人在主观上有占有他人财物的欲望, 然后实施盗窃行为, 在客观上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盗窃是违法的, 连小学生都知道, 更何况是一个大学生, 那为何在大学校园里盗窃案件层出不穷?我们无法去控制一个人想些什么, 如果他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欲望, 当然就不会有后面违法行为的发生;但如果在产生这种欲望后, 能够想到遵守法律, 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就不会有违法行为的发生。可见对法律知识有所认知还是不够的, 还要懂法, 只有将法律融入意识、形成信仰、养成习惯, 才能成为一名守法的大学生。
二、加强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
要加强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仅依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不够的, 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着力发挥课堂教育的主导作用。
1. 通过公共选修课来开设一些法律课程, 如婚姻法、
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等, 来弥补“两课”教学中对法律概念、法律条文解释过浅、理解不深入的不足, 并且可以规定公共选修课学分中法律课程学分需占一定比例, 以此来督促学生的学习行为。知识是观念的基础, 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1]。
2. 在各专业课程计划中开设一些与该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 让法制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
在理工专业中增加专利法, 在文科专业中增加著作权法, 等等。这样的结合更能激发大学生的求知欲, 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提高学习效率。
(二) 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 在学生活动中融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 加强法制教育的宣传力度。
高校可以通过校报、宣传栏、校园网等, 及时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在大学生中营造学过的法律反复学, 重点的法律深入学, 新出台的法律及时学的学习环境[2]。还可以定期进行法律专题讲座, 通过一个个真实的典型案例让大学生感受到其实违法犯罪离自己的生活并不远, 从而发挥一定的警示约束作用。学校还可以利用专业法律教师这个资源开设法律咨询热线, 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遇到法律问题无所适从的现象, 及时帮助他们解答问题;各系部还可以配备法制辅导员, 作为学生的法律顾问。
2. 组织课外实践活动。
美国心理学家阿伦森提出:“如果你想让人们对一个事物形成积极的态度, 就要让他们去参与那个事物。”用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上也很合适。可以开展系列的校园活动, 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情景剧表演、辩论赛、以案说法等活动。学生从被动地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地参与进去, 学习效率就会大大提高, 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也可以走出校园, 到法院旁听有关民事、刑事等案件的审判;与社区共建, 让学生参与到社区普法活动中去。多样化的课外活动能增进学生的学法热情和法律感情, 使学生受到切实、生动的法制教育, 增强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 法律教育应注重树立大学生的法律信仰, 培养法律价值观。
大学生在内心对法律有了信仰, 才会自觉地遵守法律。因此, 第一, 要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潜移默化地帮助大学生养成法律习惯。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可以看做是小范围的“法律”, 大学生在学校养成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 踏入社会后自然会习惯按法律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就要求学校在校规校纪方面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即对学生的权利、自由要充分地尊重, 对学生的违纪行为也要照章处理, 不能因关系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从而滋生部分大学生处事不守法靠人情的心理。第二, 要将法制教育与安全教育、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结合起来。如, 组织学生学习《高等教育法》中的受教育者有哪些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有哪些权益;学习《劳动合同法》中涉及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 了解见习期与试用期之间的区别, 等等, 让大学生感受到法律在规范自己行为的同时, 还在保护着自己, 加深对法律的了解, 从而养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习惯。这时的守法不再是因惧怕法律的惩处, 而是发自内心地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 形成正确的法律价值观, 学法才更有动力, 才能在实际中发挥作用, 才能做到对法律的“知”、“行”统一。
法制教育的目的不在于让大学生掌握多少法律名词、了解多少法律条文, 而是培养大学生对法的信念, 养成一种法律思维的习惯。
参考文献
[1]迟会礼.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工会论坛, 2010, (6) .
[2]付春生.大学生法制文化建设路径新探[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0, (6) .
8.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方法初探 篇八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律基础;法律意识
时至今日,大学生犯罪问题已呈现上升趋势,有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据北京和上海的有关部门和媒体调查后报道:大学生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了约两成,其中盗窃等财产型犯罪又占了约七成。在这些犯罪的大学生中,重点大学的占了三成多,本科生占了七成半,而且恶性案件如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还在不断地上升,这对社会、学校、家庭以及学生本人都是极大的损失。究其根源,是现在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养水平偏低[1]。所以,如何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以适应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已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就要求高校必须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从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法。
一、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欠合理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将“98方案”独立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在新版教材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思修与法基”)是以思想道德修养部分为主体的,法律基础部分仅占次要位置(只有两章内容),仅对我国的法律体系和主要法规作了简单的讲解,学生很难从中获得新知,造成了在中国特色的法律特征和观念在不断强化的同时,法律的实体内容却严重缺失的尴尬。
(二)思想上对法制教育不够重视
部分高校认为开设“思修与法基”课程仅仅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而没有明确其开设的最终目的是要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所以对该门课程的投入非常少,只是作为一门普通的公共课程来对待。而且,部分高校还简单地把开设“思修与法基”课程等同于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没有形成除此之外的系统教育。大学生新生入学的法制教育也是大学生入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他们今后的生活、学习会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但是,部分学校也只是把其作为一项常规的工作来进行,没有把新生的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长远而意义重大的工作目标。
(三)对法制教育的定位不准确,内容认定不合理
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这是目前在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情况。笔者认为这样的认定过于简单,真正的“法制教育”应既包含“法律知识的学习”,又包括“法律意识的培养”。曾经有某高校为了解本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对在校非法律专业而又学过《法律基础》课的学生作了调查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有部分学生认为法律与自己所学专业相距较远,只要不违法,法律就与自己没关系,因而对《法律基础》课不重视,法律基础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驱使下,导致高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现在高校只注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的重视程度不够,而大学生追求的也仅仅是《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存在着重学分、轻实效的倾向,难以建立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更未真正地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如今高校的法制教育课除专门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外,其他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只是在短短的一个学期进行,此外再无任何系统教育[2]。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所接触到的法制教育也仅仅是《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而课程的教学方法仅限于课堂讲解,使原本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工作变成了单一的课堂教学,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学习的目的也只是应付考试,导致大学生觉得法律离自己的现实生活很远,学生很难把所学知识用于实践中,因而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一些问题时难以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和评价。
二、高校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
(一)从思想上加强对法制教育的重视,明确法制教育的目标
高校应明确对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应是简单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而应是法制观念的教育,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精神的剖析以及法治观念的启蒙、培养,树立起大学生的现代法制观念,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与修养,这既是我们法制教育的目标,也与我们实际所要进行的教育活动相吻合。高校还应从思想上充分重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应把其等同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还应该在大学生的在校期间进行系统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熟悉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校纪校规,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为今后的生活、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上行下效,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已经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重要主题。因为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教育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所以,高校不仅要有一批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的法律教师队伍,而且也要加强对其他专业的专、兼职教师进行相应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因为目前高校的教师法律素质的现状极大地影响法制教育的开展,很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遇到一些实际的法律问题时,往往不知所措,甚至导致一些严重后果。所以,要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养,这样上行下效,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有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一般来说,高校大学生受到的传统的法制教育方式一般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来学习,但由于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是非常困难的,导致大部分学生只是把其当成普通的公共课程对待,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根本无法学习到法律的实质与内涵,而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3]。因此,针对部分高校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的现状,一定要充分利用第二課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让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所学的法律知识,锻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如播放有关法制教育的节目、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模拟法庭”,开展法律知识的咨询活动,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所等形式,让大学生真正树立法律信念,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除此之外,高校还应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制教育氛围,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四)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
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孤立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以学生为本,增强高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实效,就必须重视学生与家长的沟通工作[4]。加强与家长之间的必要联系、互通信息也是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一项积极措施。通过各种途径,结合学生家庭的实际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教育和培养学生,建立“家长联系制度”,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反映和了解他们的情况,并有意识地渗透法制教育知识,使家长们意识到很有必要教育孩子知法、懂法、守法,努力把法制教育工作延伸到社会和家庭,这样双管齐下,有利于法制教育工作平稳地开展。
大学生是社会的栋梁、祖国的希望,竞争激烈的现实社会不仅要求他们学业成绩突出,还要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所以,高校就必须肩负起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重任,只有通过多种渠道、多种途径开展法制教育,并且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做到真正地知法、懂法、守法,敢于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善于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真正成为新时代合格的接班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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