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标准化(精选8篇)
1.中医药标准化 篇一
xx医 〔xxxx〕x号
xxxxx医院
关于印发中医药人员技术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人员的管理,提高中医药人员的技术水平,发挥中医药技术优势,体现中医药特色办院方向,特制定《xxxx医院中医药人员技术考核标准》,现印发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xxxxx医院中医药人员技术考核标准
xxxx年xx月xx日
主题词:中医药
技术考核
标准
通知
xxxxx医院
xxx年x月xx日印发
附件:
xxxxxx医院 中医药人员技术考核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人员的管理,提高中医药人员的技术水平,发挥中医药技术优势,体现中医药特色办院方向,特制定《xxxx医院中医药人员技术考核标准》。
1、每年参加院内及市内有关中医药技术知识培训学习3—5次,每两年参加国家级新技术知识培训学习1次。
2、每年参加由省继续中心主持的中医“四部经典”理论考试并合格。
3、每两年至少在临床上使用1项中医药新技术,开展新项目并获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4、各级各类中医药人员要积极开展科研、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并达到以下要求:
(1)副高职称以上的中医药人员,3年内主研或协研1项市级以上的中医药科研。
(2)中级职称的中医药人员,每年有1篇第一作者的中医药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
(3)初级职称的中医药人员,每年至少有1篇中医学术论文参加市级以上中医学术会议交流。
5、各级各类中医药技术人员,每年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学习的学分不得低于15分。
6、每年带教中医药医学院校学生3—5人,并有专题讲题讲座1次以上。
7、中医人员的中医药技术应用率达90%;辩证论治率达90%以上;中医疾病诊断准确率达95%以上;中医证侯诊断准确率95%以上;中医入出院诊断符合率达95%以上;重点中医专科的中医人员中医治疗率达90—95%;门诊中医治疗率达95%;住院病区中医人员的中医甲级病历达90%以上;门诊中医人员的门诊日志登记率达85%;处方书写合格率95%。
8、主管药师职称以上的中医药人员能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临床医师用药。
9、本标准适用于医院内在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剂人员。
10、本标准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2.中医药标准化 篇二
随着我国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受到了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极大重视,特别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出台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提出全面实施中医药标准化战略,初步构建中医药标准体系的目标之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取得极大进展,中医药标准的发布量快速增长,引用频次增加,研究工作活跃,论文数量逐年递增,相对独立、完整的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初步形成[2] 。尽管如此,中医药标准的国际竞争却日益激烈,倒逼机制迫使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不得不加快步伐。
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离不开人才的保障,分析中医药标准化人才的形势、需求特点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发展对策,将有助于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确保中医药标准化工作高效,优质地向前发展。
1 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
从1990年第一部中医药国家标准颁布实施至今,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从无到有,逐步壮大,尤其是从200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对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出了要求并付诸实践后,标准化培养培训活动有序开展,标准化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不断建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培养了一大批拥有学术专长的专家和学术团体,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为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3]。
随着中医药标准化活动的逐步深入,中医药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及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中医药行业也面临着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国际环境的挑战,对中医药标准化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1 标准化工作涵盖的范围愈来愈宽,人才需求数量多且呈递增态势
当前,中医药标准化涉及的领域逐步扩大,涵盖了基础、技术、管理、工作等众多方面,对中医药标准化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要求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者要有渊博的知识,既要掌握中医药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术,又要掌握标准化相关知识和技术;其次对标准化人才结构与层次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涉及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推广、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要求各种层次的标准化人才在不同的专业领域中要协调发展。
1.2 全球竞争的加剧,急需精通外语和国际标准化活动规则和活动能力的人才
随着传统医药巨大的医疗价值和市场潜力日益显现,中医药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迅速普及,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传统医药的发展,已有许多国家制定了传统医学相关法案,对传统医药进行立法管理[4] 。日本、韩国及欧美国家纷纷实施了标准战略,开展了传统医药标准的研究制定,尤其是近来日本、韩国加快推进汉方医、韩医(都源于中医药)的国际标准工作,成立了标准化研究机构,设立专项资金,加大了对传统医学标准化人才的吸引力度,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培训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将人才的培训和开发放在首要位置[5]。面对韩日抢先制定国际标准,与我国争夺原创权、话语权和主导权的紧迫形势,我国应重视和尽快开展国际标准化技术专家的培养,培养一批精通外语,熟知国际标准化活动规则且具备活动能力的人才,以应对挑战,适应中医药国际标准化迅速发展的需要。
2 当前我国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人才队伍的建设情况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
2.1 中医药标准化人才总量太少
据统计2006~2009年,参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标准化项目研究的人员共计345人,尽管这不是从事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全部,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占全行业从业人员的比例太低,现有的中医药标准化专业人才总量太少,尤其是既掌握中医药的专业知识,又能够灵活运用标准化的技术和方法,将标准化与中医药有机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人才队伍建设尚未形成梯队[6]。
2.2 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方式单一
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起步晚,当前从事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研究人员,主要是依托中医药标准化项目培养,即对参与中医药标准研制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标准化知识的短期培训,这种零散的、非体系化培训方式使得中医药标准化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素质能力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需要。尽管部分高等院校和研究所尝试开展了中医药标准化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试点,但数量极少,且尚未形成系统的教学体系。
2.3 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
中医药行业对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够,缺少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结构的顶层设计及规划,缺少相应的政策和激励机制,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3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促进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刚刚起步,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应积极参考国内其他行业标准化人才培养方式方法,围绕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形势和需求,创新中医药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从标准化人才队伍的顶层设计、教育平台建设、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长效机制等方面齐抓共建,建立健全中医药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复合型中医药标准化专业人才的培养,为中医药标准化发展提供合格的人才保障[7] 。
3.1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的必要性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和锻炼一支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是实现和开展各项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必然需求。当前我国标准化工作步入快速发展之道,无论是标准的研究制定、标准的实施推广、标准的监督反馈都需要大量的标准化工作人员,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医药标准化队伍将有利于提高中医药标准制修订质量,强化中医药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中医药标准国际化。尤其是当前在日韩和欧美各国不断培养中医人才,纷纷努力抢先制定中医国际标准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作为中医的发源地,只有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占领中医药国际标准化阵地这一制高点,才能巩固和捍卫我国的中医药学术领军地位。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完善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评价标准,是优化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结构,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需求。只有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遵循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发展规律,立足当前、面向长远,满足国内、发展国际,健全体制机制,创新培养模式,强化国际交流,才能培养出合格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3.2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的主要任务
(1)开展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总结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科学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从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机构、培养对象、培养方法等)和教学内容(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等),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制定中医药准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方案。
(2)着力打造中医药标准化教育良好平台,开展教材体系及教学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形成院校教育和继续教育多方位培养的格局。
全面总结“十一五”中医药标准化教育培训取得的成果,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编写教学大纲和专用教材,将标准化理论、方法、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理论有机融合,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形成紧密结合培训教育对象和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实际的教材体系。
加强师资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从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和行业内选聘高层次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培养和建立一支符合中医药标准化培训教育工作需要,以兼职教师为主体,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制定专兼职教师聘任办法,逐步建立专兼职师资信息库,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充分利用现有中医药标准化资源,从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标准推广应用基地和中医药院校中选取一定有标准化技术培训相关条件和师资力量的单位,开展定点建设,形成一批中医药标准化继续教育基地,培养中医药标准化急需人才。
启动中医药标准化院校教育试点工作,培养中医药标准化后备人才。中医药院校学生是未来的中医药从业人员,在大学开设中医药标准化课程,着眼于培养青年学生的标准化意识,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待他们毕业后,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能自觉地创造性地加以应用。鼓励高校或中医药的研究机构在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培养层次上设置中医药标准化培养方向,或设立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博士后流动站,进行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人才培养。
(3)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完成多层次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中医药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全行业的标准化意识。以建立高素质中医药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和强化标准化意识,普及标准化知识为目标,按照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方案的要求,制定人才队伍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采用海外研修、访问学者、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工作等培养方式,培养精通外语熟知国际标准化活动规则和活动能力的中医药标准化人才。
举办国内标准化高级研修班,进行中医药标准化知识和技能的系统培训,培养既掌握标准化知识与技能又精通中医药专业知识,能从事中医药标准的研制、实施、推广应用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核心团队。
举办中医药标准宣传贯彻培训班,以中医药标准的推广应用为契机,培训中医药标准化实施应用人员,使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并掌握中医药标准,在工作中自觉地运用标准,并通过他们带动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
(4)加强人才队伍的管理,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结合现行人才评价体系和模式,研究在不同人群中实施标准化知识与技能测评的可行性及实施方案。一方面,与中医药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相结合,可以促进中医药院校课程改革,加快普及标准化正规教育的开展。另一方面,与中医药从业人员职称晋升考试相结合,加强在职工作人员的中医药标准化知识培训,探索建立中医药标准化普及教育的长效机制。
建立拔尖人才选拔制度,鼓励中医药从业人员参与标准化知识和技能的系统培训,考核通过后进入中医药标准化专家库,优先参与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研究,从而调动其参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设立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或基金,保证一定时期内长期稳定的投入,实现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优势,建立关于中医药标准化学习资源和培训信息的电子网络平台,实施现代远程教育,降低中医药标准化培训培养的成本,使中医药标准化教育培训投入发挥最大的作用。
4 总 结
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顶层设计是基础,培养方案是关键,适当的经费投入是保障,而中医药标准化教育良好平台的建立是中坚,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锻炼的中医药准化人才队伍将广泛分布于我国各中医药高等院校、中医科研和医疗机构,从事中医药标准化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借助该平台构成具有强大工作能力的有机团队,他们将是我国中医药标准化事业的生力军,必将促进我国中医药标准化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S].北京: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
[2]李振吉,黄建银,徐春波,等.新形势下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战略构想(上)[N].中国中医药报,2011-08-05.
[3]桑滨生,杨海丰,余海洋,等.中医药标准化发展回顾与思考[J].中医药管理杂志,2009,17(8):675-679.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S].北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6.
[5]张东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亟待加强[N].中国中医药报,2011-03-11.
[6]赵臻,邓文萍,常凯,等.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分析[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1,19(10):902-904.
3.中医药标准化 篇三
关键词:康复评定;课程标准;高职;中医药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68(2012)41-0049-03
康复医疗始于评定,止于评定,康复评定知识在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知识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社会进步,医学模式向“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模式转变,人们对疾病、功能、残疾和健康等概念有了全新的认识,患者要求人体功能和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保存和恢复,以获得较高的生活质量并重返社会。这种改变和需求对康复医学专门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急迫的要求,中医药高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应运而生。但中医药高职高专尚缺乏统一的《康复评定》课程标准。笔者以《康复评定》课程教学为基础,以主编中医药高职高专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康复评定》为契机,整合全国部分中医药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教育资源和教育经验,对中医药高职高专《康复评定》课程标准进行了一些探讨。
一、课程标准设计思路
课程标准设计的思路,对于明确课程目标、内容,制定课程实施方案,指导任课教师规范教学过程、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在设计中,首先要找准课程标准制定的依据,据此进行课程定位,明确课程目标与任务,确定课程教学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教学内容的组织与教学实施。
1.课程标准制定依据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职业岗位需求是课程标准制定的基础。中医药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主要是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掌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基层医疗单位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各类康复治疗工作的康复治疗师。康复治疗师职业面向各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工伤康复中心、康复专科医院、假肢矫形器公司、体育运动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疗养机构、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特殊学校等卫生、残联、企业、民政、特教系统。这些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可归纳为:接诊患者,康复评定,制定康复计划,康复治疗,康复再评定,以及贯穿康复全过程的康复教育和指导。由此,对康复治疗师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为:①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及专业素质,能正确运用各种社交礼仪与人交往、进行简单英文交流,适应康复评定工作环境的需要;②掌握康复评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康复评定的工作流程及临床常见功能、能力障碍或残障的评定方法;③掌握康复功能评定的基本技术,具备运用康复评定基础理论知识的能力,会对临床相关疾病功能障碍等进行评定操作;④具备根据康复医学理论应用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等各种康复技术的能力,等等。以此为依据制定课程标准,符合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任职要求。
2.课程定位
《康复评定》是研究患者功能障碍诊断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方法的一门学科,岗位分析决定《康复评定》课程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基础课程,是基本理论与实践技能并重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和必修课程。通过康复评定,明确患者功能障碍的性质、范围、程度,确定康复目标与治疗方案,通过初期、中期和末期的康复评定,可以进行疗效评定和预后判断。作为康复治疗技术工作者的一项基本的专业技能,康复评定是制定出好的治疗计划的基础,是保障康复治疗安全的前提。《康复评定》已成为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资格考试的必考课程,在历年的考试内容中都占有一定比重。所以,从事康复治疗的技术人员对本课程的学习非常重要。在课程体系中,其前修课程是《人体发育学》、《人体运动学》、《功能解剖学》、《生理学》、《康复医学导论》等,为学生学习本门课程提供医学基础知识理论。同时,掌握康复评定基本技能,为进一步学习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课程《物理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技术》、《言语治疗技术》、《临床疾病康复》等奠定坚实的基础。
3.确定课程目标与任务
课程的目标是课程学习的预期结果,其任务根据目标制定。根据对课程定位分析,《康复评定》课程目标与任务为:通过课堂理论与实践教学,使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生掌握康复评定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培养学生运用康复评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在康复实际临床工作中应用各种评定技术评定患者,学会采集、综合、分析客观资料并得出符合障碍本质的结论,对临床相关疾病功能障碍进行康复评定以及对残疾等级进行评定,为防治功能障碍提出依据;具备发现、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4.课程内容选择与组织
课程内容的合理选择与组织是课程标准质量高低的关键。高职课程体系以工作过程为导向,课程设计要求基于工作过程。选择课程内容要以职业综合能力的细化分析为基础,以课程目标分析为依据。将康复治疗师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进行行动领域归纳,分析出其所需知识、技能要求,结合课程目标与任务,确定出课程内容。组织知识结构时应以培养学生基本技能为重点,突出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职业教育特点,知识以“必须、够用”为度,注重知识的衔接与交融。
二、课程标准的框架构建与教学内容
《康复评定》课程标准包含课程设置、课程目标、教学内容要求与项目设计、学生考核评价、课程标准实施要求等部分内容。在课程设置里阐明课程设置的依据、定位与思路;课程的目标细化为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素质目标;教学内容要求与项目设计包括课程教学单元、学习情境等;学生考核评价指明学习课程后的评鉴方法;课程标准实施要求包含教学基本要求及教学建议。
1.教学内容
根据设计思路对课程内容的选择,确定《康复评定》课程主要涵盖康复评定认知,人体功能评定、残疾评定三大模块。在康复评定认知模块里,介绍康复评定的概念、康复评定的对象与内容及评定方法与流程;要求掌握康复评定概念、评定原理与流程;熟悉康复评定的内容与方法。在人体功能评定模块里,教学内容主要为身体形态的测量、关节活动度评定、肌力评定、肌张力评定、平衡与协调功能评定、步态评定、感觉评定、认知与知觉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评定等;要求掌握人体的正常姿势、四肢、躯干和截肢残端长度与周径的测量技术,掌握关节活动度的测量、主要关节肌肉的徒手肌力检查的方法,掌握平衡与协调功能检查与评估方法,掌握步态的分析技术与常见的感觉障碍的检查方法,掌握认知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检查与实施方法等。在残疾评定模块中,教学内容主要是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残疾的评定,侧重于把握各类残疾的分级表现特点。依据课程目标,将这些内容细化为章节与知识点,与具体的学时结合,形成课程单元,从而为组织教学服务。例如:关节活动度评定部分,课程目标对能力的要求是:具有分析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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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活动度的影响因素的能力,能够运用量角器测定各关节活动范围并进行评定。课程对应的内容可以分解为:关节活动度基本概念、关节的解剖及运动类型、影响关节活动度的因素、关节活动度评定方法,等等。
2.学习情境设计
为了克服“填鸭式”教学的弊端,创设学习情境被认为是必需的,创设学习情境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更有效地学习知识内容,让学生顺利实现知识的迁移和应用。根据课程任务,确定《康复评定》课程包含人体形态评定、反射发育评定、徒手肌力评定、步态分析等16个学习情境项目,每个学习情境项目包括项目目标、学时、项目任务与教学内容、教师知识与能力要求、学生知识与能力准备、教学材料与工具、教学方法建议、考核与评价等。如徒手肌力评定学习情境卡,见表1。
三、课程实施建议
1.教学模式
不同课程观念由不同的课程模式体现。《康复评定》课程具有应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在教学模式上可以采用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法,突破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将教学环节相对集中。也可以应用任务驱动教学,引导学生在强烈的问题动机驱动下,积极主动应用学习资源,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学习。还可根据学校具体的教学条件,进行产学结合,选用工学交替的模式组织教学,通过到附属医院康复科室及走进社区临岗见习、实习,开展工学交替。临床见习时,可采用“标准化”病人,既能让学生主动掌握相关功能障碍的临床表现,又能让学生多动手、反复操练,掌握评定方法,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教学方法与手段
合适的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及创造能力。根据具体的课程内容,可以选用问题引导、归纳小结、专题讨论、案例分析、视频演示、专题讲座、网络教学、现场教学、角色扮演、项目训练、以赛促学等方法。如:心脏运动负荷试验有多种形式,可以选取此典型教学内容,讨论试验的运动形式选择;或让学生分别扮演评定师和患者,模拟康复评定过程,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在患者身上进行现场角色互换操作,两人交替进行,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既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又活跃课堂气氛。在教学手段上,既要充分利用模具、挂图、示意图等传统教学手段,又要积极选用电视、录像、PPT、视频、电视化的图形、模拟实操的3D技术,等等。
3.改善教学基本条件
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获得相应职业岗位的能力,良好的师资是这种能力获得的基础。《康复评定》课程配备的主讲师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教师、康复医师或治疗师资格证,具备坚实的人体解剖学、人体运动学、人体发育学的基础知识和临床康复治疗工作经历。同时应按专业教师数量1:1配置来自于康复治疗临床岗位上的兼职教师。
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验实训室与仪器设备条件应至少与国内行业目前状况一致,并保持同步更新,才能使培养学生具有职业实践能力成为可能。据此,校内实验实训基地需有理实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教学条件,达到每5名学生拥有一套可做实训的基本康复单元、共享一套基本实训设备,一个教学单元共同利用一座仿真康复中心,尽力创造真实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有充分的动手条件,满足教、学、做一体的教学要求。
4.优化考核方式
考核是检验课程教学质量与效果的主要手段,根据《康复评定》课程的特点,可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重过程评价,通过实践考核项目主要考察学生对人体康复评定、残疾评定等知识的前后衔接、技能表现、逻辑思维能力,同时将素质内容纳入评价体系;通过完成小论题考察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和文献的能力。终结性评价则关注学生对本门课程理解深度和掌握情况。
四、结语
《康复评定》课程标准以康复治疗师的岗位职业技能为核心,遵循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用于指导任课教师的教学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课程标准的制定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在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体系架构中,还需考虑加强与岗位一线合作,在实践的检验和不断的反馈中开发完善,从而制定出更适合中医药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的《康复评定》课程标准。
4.中医药标准化 篇四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2012年版)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确保先进单位建设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分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以县、县级市为主,可适当包括部分农村居民较多的市辖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以市辖区为主,可适当包括社区中医药服务开展较好的县级市。
第三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制定《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负责组织检查评估,审核确定先进单位名单,对先进单位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与效果评估。
第四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筛选确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名单并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负责辖区内各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自行制定本辖区内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及建设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原则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应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含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
县、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第五条 地级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对拟申请创建先进单位的地区进行审核,负责辖区内各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申请成为先进单位的主要程序:
(一)拟申请创建先进单位的地区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开展建设并适时开展自评。
(二)自评合格的地区经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格样式附后)。
直辖市的区直接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对提出申请的地区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核合格的地区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办法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自行制定。
第七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各地区申报情况,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组织专家对申请创建先进单位的地区进行检查评估。
检查评估采取直接检查与间接检查相结合,具体检查评估办法和细则另行制定。
第八条 检查评估结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专家组检查评估意见审核后确定。
第九条 检查评估结果分为合格、整改后复查、不合格三种。对于合格的地区,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中国中医药报社以及各相关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会公示。对于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地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授予“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5年。
整改后复查的地区,经至少3个月整改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再次检查评估,再次检查评估合格的地区,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定后进入公示等确定程序。
不合格的地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向其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专家组的检查评估意见。不合格的地区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条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实行有效期满复核制度,对于期满后复核不合格或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地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自动废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每年向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印发期满告知通知,督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期满的地区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一条 下列地区可申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
(一)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5年有效期满的。
(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满5年的。
(三)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荣誉称号5年有效期满的。
复核标准和程序另行制定。
复核合格的地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授予“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5年。
第十二条 被授予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或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包括原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荣誉称号的县(市、区)占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所辖县(市、区)总数80%以上,并均在5年有效期内的,经地市级以上地区人民政府同意,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过形式审查、间接评估、与政府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程序审核通过后,分别授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5年。
第十三条 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应制定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5年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于次年3月底前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于4月底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后实施。直辖市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直接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应对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
标准(2012年版)》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的有关要求,重点加强体系建设、政策保障、经费安排等工作,突出解决检查评估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
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项目安排、政策试点、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五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并督促协调相关地区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辖区内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和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安排、政策试点、经费投入等方面优先考虑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
第十六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开展督导检查。对于工作计划落实不力的地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地区,将取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在检查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二)工作计划未落实的;
(三)擅自撤销(并)县(市、区)中医医院的;
(四)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附件2:
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
一、农村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县政府工作目标,建立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本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县政府成立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县卫生局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局长,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全县中医药工作情况。
(四)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近3年均占全县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或近3年均占全县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五)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保制度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1.将县中医医院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
必备条件。
2.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补偿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将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纳入基本医保补偿范围。
3.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鼓励应用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治疗技术等政策,引导参保农村居民和医疗卫生机构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或门诊慢病统筹的地区,制定应用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
(六)加强运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和中医药特色为核心的中医医院监管制度;在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时,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
积极开展对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治疗项目财政补贴试点工作,以补偿机制改革为切入点,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七)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的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八)建立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工作考核目标。
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作为重要指标。
(九)鼓励开展中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和加工。
二、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
(十)县中医医院基本条件。
1.床位数达到二级中医医院要求;服务人口大于80万的地区,床位数可以按照三级中医医院设置。
2.二级中医医院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肛肠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三级中医医院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4个以上。
3.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规范,符合《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4.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积极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5.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6.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7.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十一)县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基本条件。
1.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
2.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十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基本条件。
1.全县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
2.90%以上乡镇卫生院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3.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置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板等基本设备和诊断类、针疗类、灸疗类、中药熏洗类、牵引类、电疗类、磁疗类、热疗类、康复类等其他中医诊疗设备。
4.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
(十三)村卫生室中医药基本条件。
1.配备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板以及电针治疗仪、TDP神灯、中频治疗仪、热敷装置等中医诊疗设备。
2.40%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其它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
(十四)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
导,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地区,与县中医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数不少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总数的40%。与公立综合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应作为对口帮扶的重要内容。
三、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
(十五)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十六)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20%。
(十七)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十八)开展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辖区内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2.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成药应用水平,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3.鼓励开展县、乡、村中医药人员师承教育。
四、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九)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至少有3个省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2个以上在当地有影响的中医专科(专病)。
2.急诊科(室)具备常见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常见急危重症救治成功率不低于80%。
3.制定并实施各临床科室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
4.中医类别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等)。
5.积极采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以中医医疗技术分类目录所列项目计算)不少于40种,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10%。
6.住院病案甲级率达到90%,中医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要求。
7.积极使用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门诊处方中,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处方比例不低于60%,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不低于30%;常年应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少于10种,三级中医医院不少于30种。
8.病床使用率不低于90%,平均住院日达到当地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求。
(二十)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门诊、病房等诊疗工作中执行有关中医药标准规范,开展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不少于4种中医药服务。
2.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大于80%,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日均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5%。
3.建立并完善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西医临床科室。平均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申请中医会诊次数大于6次/月;请中医会诊的西医临床科室占全院西医临床科室的比例大于80%。
(二十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1.乡镇卫生院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能提供多种诊疗方法相结合的中医药综合服务。
2.乡镇卫生院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全院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3.村卫生室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二十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1.在县中医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会诊系统,有条件的要纳入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会议会诊视频网络,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
作。
2.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并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长效的业务指导机制。
3.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1)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所列中医药适宜技术,重点向基层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2)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所列中医药适宜技术,重点向基层中医类别医师和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3)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三册系列丛书所列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重点向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推广平衡针、铍针等中医药新技术。
(二十三)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
县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能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康复技术,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五、公共卫生服务中中医药作用的发挥
(二十四)鼓励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积极运用《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在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至少选择一项开展试点探索工作,或积极探索开展其他中医药服务项目。
(二十五)县中医医院按照《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治未病”中心),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对乡镇卫生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
(二十六)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二十七)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
乡镇卫生院能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农村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
1.每个乡镇卫生院能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年提供不少于4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2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每个乡镇卫生院宣传栏每年至少有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3.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至少开展1次公众健康中医药咨询活动。
4.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至少举办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农村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5.每个村卫生室采取多种形式举办中医药预防保健科普宣传,每年不少于4次。
(二十八)乡镇卫生院积极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通过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中予以记录。
(二十九)乡镇卫生院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个体化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三十)乡镇卫生院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开展不少于3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农村相关危险因素进行中医药行为干预,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三十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5.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中医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可用设施。一条
第九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 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拟建医院所需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区域人口数、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可按0.27张床确定。
6.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精) 篇六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0分
1.1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 现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 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重在提高中 医临床疗效。(内容包括临床、中医预防保健。需与医务科、护理部、协调。
1.2.1医院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的指导思想, 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内容包括涉及临床、中医预防保健、信息化建设、优化中医药人员 结构、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需与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协调。1.3.3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 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内容涉及办公室、医务科协调。
1.3.1医院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 核制度。1.3.2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 效的相关指标
1.3.3医院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 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其中 3.1-3.3涉及到办公室与各科室协调
1.4.1将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 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工作计划,并有先关鼓励措 施。(院长、办公室、医务科协调
二、队伍建设(100分
2.1.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 60% 2.1.2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 占执业医师比例<60%, 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
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1.3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60% 2.1.4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 100学时的比例≥ 70%
2.1.5每个临床科室中(口腔科、麻醉科除外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 60%,同时应符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 关要求。
2.1.6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60%。
2.1.7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 人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科 主任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2.1.8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60%
2.1.9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受中医药专 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 60%
2.1.10 临床科室负责人(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应有具备中级中 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 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临床科室科主任应符 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
(2.1.1-2.1.10涉及到办公室与院各科室协调工作
2.2.1 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在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 内容。(涉及医院中长期计划中内
2.2.2 医院工作计划中有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加强中医药人才 队伍建设具体措施,并落实。(涉及医院计划中内
三、临床科室建设(170分
3.2.2 人员结构合理, 科室主任、护士长、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大头人、学术继承人配备满足科室建设与管理的需要。(办公室与各科室协调 3.5.1病例(案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 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规、规范(涉及办公室与病案室协调。
四、第四章 重点专科建设(90分
5.2.4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5.2.6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人员。
5.2.7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和重要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 药工。中药饮片调剂符合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小包装饮片的符合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煎药室负责人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 药人员应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这章涉及到办公与中药房协调。
五、预防保健(40 8.1.1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中有发展中医预防保健 服务的内容, 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涉及第一章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 度工作计划。
8.2.2人员配备满足“治未病”服务功能的需要,专职医护人员不少 于 4人,中医类别人员≥ 70%,其中应当有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办公室与医教科协调。
1.1.1.1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 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放在第一位.1.1.1.2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1.1.1.3承担政府分配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为社区、农 村基层培养卫生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 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3.2.1.1根据医院规模和任务配备医疗技术人员, 人员梯队结构合理。3.5.4.1 病案编码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6.1.3 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不超范 围执业。查本人事当官抽查 5名专业技术人员资料进行现场核准。(6.5.1 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 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 由 职工监督。
7.中医药标准化 篇七
近年来,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主要取得了哪些成绩?这些成绩是在怎样的形势和基础上取得的?
王国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是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 这项工作近年来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卫计委、财政部、国标委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筹领导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既立足原有国际合作基础,又开拓了新的合作机制,取得了扎实进展:
首先,我们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展合作, 促进以中医药为主体的传统医学纳入国际医学体系。
2009年,WHO开展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第十一版的制修订工作,中国联合韩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积极争取WHO在新版中增设“传统医学” 章节,并建立了以中医药为基础,兼顾其它来源于中医药的传统医学病证结合的分类体系框架,目前含有传统医学章节的测试版已经在WHO网站公布,2017年将正式实施。新版ICD的启用将改变传统医学被排除在国际医学信息体系之外的历史,为学术交流、科研、产业以及立法等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 ,我们积极申请并推动国际 标准化组织 (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制定了首批中医药国际标准。
2009年,中国政府动议并促成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暂定名)(ISO/TC249),中国承担秘书处工作。六年来ISO/TC249虽然一直沿用暂定名,但丝毫不影响各成员积极开展中医药国际标准研制工作。 目前,ISO/ TC249已收到各国提交项目60余项,拥有注册专家近300位。短短六年间,ISO/TC249已经成长为ISO最年轻的,活跃度最高的技术委员会之一。 2014年由中国专家主持制定的《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和《人参种子种苗--第一部分:亚洲人参》国际标准正式出版,成为ISO首批出版的中医药国际标准。 另外,健康信息学技术委员会(ISO/TC215)也相继出版了《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中医药文献元数据》两项中医药技术规范。我国在ISO体系内主导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格局已经形成,而随着名称问题的最终解决,各成员国专家可以更加专注于标准项目的研制工作。
另外,我们与总部设在我国的行业学术国际组织合作,使之积极参与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应用、转化、评估。
目前世中联已经颁布中医药名词术语、教育、医疗服务等十余项国际组织标准,世针联建立了针灸国际标准制定转化国际网络联盟机制,这两个组织都成为ISO/TC249的A级联络机构,活跃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前沿。
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成果的取得来之不易,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也离不开当前国际发展形势和国内工作基础,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代表国务院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报告再次表明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对于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的和基础的组成部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也多次出现在国务院文件中。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体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也提出“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构建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技术方法和标准规范体系”。中医药系统和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放在了引领和支撑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开创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新态势,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是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基础扎实。
中医药事业发 展十一五 、十二五规划 都明确了“推进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的重点任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并实施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2012年“全国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上明确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指明了中医药标准化发展方向。此次会议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实施了一系列宏观指导和制度建设的文件,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年)》,提出了5个领域13个专栏36项重点任务;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围绕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标准应用推广、加大保障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的要求;明确了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将中医药标准化培训纳入到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中医药标准项目享有科研课题待遇等。在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指导下,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加快,目前已颁布国家标准33项,行业及行业组织标准493项。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等5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成立并积极开展工作,成为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的重要平台,中医药标准化专家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并不断壮大。以全国50个左右的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为依托,中医药标准的推广应用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行业共识不断强化,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参与、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的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些都为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可和需求。
在世界传统医学体系中,中医药独树一帜,是公认的具有系统理论体系并在国家卫生体系全面应用的医学科学。我国已与83个国家签订了中医药合作协议, 实现了中医药国际合作对五大洲的全覆盖,对周边重要国家、西方大国、新兴市场国家、发展中大国的全覆盖,为中医药走向世界提供了稳定的沟通机制和合作渠道。目前中医药已经传播到世界173个国家和地区,除中国外,世界上的中医医疗(针灸)机构已达8万多家,针灸师超过20万人,注册中医师超过10万名,这些机构和人员已成为在国外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主体。 一些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中医药教育、科研以及产业合作成效初显,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中医药的良好民众基础和良性市场需求。 中医药在世界各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使得各国政府和业界人士纷纷提议尽快建立中医药国际标准,更好地造福于当地民众。
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主要意义是什么?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有哪些内在联系?
王国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标准成为经济、科技竞争的制高点,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标准化能够推动商业创新,推动经济治理,促进国家转型升级。中医药标准化是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国家经济文化战略的必然选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标准化是推动中医药学科发展的重要途径。
标准是建立在科学、技术和经验基础上的,是衡量学科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中医药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创新,而标准化是加快科技创新的有效方式。习近平主席指出“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创新驱动是大势所趋”。标准化建设是推动科技进步,实现成果转化,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和保障。中医药标准的制修订,将科学技术的成果和从实践中积累的先进经验,加以总结和提炼,汇集了行业专家的经验,展示了最新的学术进展;同时,中医药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修订、再实施、再修订的过程中, 新的成果和经验不断被吸收、保存下来,将会推动中医药学科的继承创新和学术进步。
二是标准化是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正是引领产业成功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而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则要标准先行。标准从不中立,它反映了制定者的优势和创新,不参与标准化意味着将决策权拱手让给竞争对手。 因此将引导中医药产品技术发展,促使中医药企业技术进步、管理提升,从而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中医药技术标准体系的动态发展是中医药产业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 2013 中国 - 东盟传统医药高 - 玉林中
三是标准化是中医药造福世界人民的迫切需要。
中医药标准对中医临床实践、中药产品、中医诊疗设备产品从技术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销售、售后服务及行业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从而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可控性,保证中医的临床疗效。中医药标准可以作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补充,成为政府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行业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的依据,为更好的服务民生,保护人类的健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中医药事业在国际国内面临哪些重要机遇和挑战?对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会带来怎样的启示?
王国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内部机遇来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2009年、2013年和2015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40号)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 (2015—2020年)》(国办发〔2015〕32号)。一系列文件和政策均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外部机遇来自中医药的海外传播范围越来越广。中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凝聚着中华文化精髓的中医药越来越受到国际的关注、重视。一方面中医的发展与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和医学目的的调整相吻合,代表着未来医学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另一方面中医的理念与人们的健康观念的转变和健康需求的转变相吻合。这都为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广泛传播和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但是我们也看到中医药在走向国际的过程当中, 亦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外部挑战是东西方文化的冲突,建筑在东方文化基础上的中医药学与建筑在西方文化基础上的现代医学在理论体系上的交流、融合,还有很长的过程。此外,贸易壁垒、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等等对中药和中医师的准入带来障碍。内部挑战主要来自中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服务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在预防、养生、保健、康复领域的发展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新需求。中医药在防治重大、疑难、传染性疾病等方面的科技攻关成效还不显著。继承不足、创新不够的问题还依然存在,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一些重大理论和关键技术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医药文化传承有待加强,社会认知度还需提高。中医中药发展缺乏统筹规划,中医与中药发展不协调等。
中医药是中华文化宝库的一把钥匙,加快中医药向国际推进的步伐,也是向国外传播我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标准的作用,制定一些国际上公认的、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的技术性标准,有利于中医药“走出去”。然而,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起步比较晚,技术难度大,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标准化人才尚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缺乏专职、全职、复合型人才,缺乏对标准化理论和成果的研究。二是共性技术和推广应用研究比较薄弱。中医理论原创优势资源对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的支持力度尚未显现,中医药医疗、科研的成果未能很好地转化为标准,标准评价推广方法研究不足等。这些都启示我们,亟需提高重视,进一步夯实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基础。
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主要思路是什么?国内国外协调配合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王国强: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是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本举措,是中医药“走出去”的重要抓手,是中医药践行国家“一带一路”重要方针的有效途径。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是理清思路,明确目标。
中医药是世界传统医学领域中理论体系比较完备、 实践体系相对成熟的代表,在我国独特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影响下,中医药成为了我国国家标准化战略实施的优势和特色领域。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要以党和国家政策为指导,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于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要求,立足国内、面向国际,着眼于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更好的发挥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中的作用。
二是内外兼修,夯实基础。
一是国内、国际相互促进。国内中医药行业标准化工作已经经历了20余年的历程,处于稳固向前,不断完善的阶段。国际标准化的迅速发展有效的带动、 促进了我国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而国内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又对国际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项目储备。标准从来就不是中立的,标准反映了制定者的优势和创新,中医药应审时度势,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确保国内、国际一盘棋,齐头并进。二是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中医药标准化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要求从业者除了精通专业和标准化知识,还需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更需要懂市场,懂国际形势。中医药标准化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专业强、经验丰富的标准化专家。三是加强标准转化技术研究。转化技术是科研与标准连接的桥梁,需要各位专家发挥创新精神, 真正实现科研进步与标准制定进步互相促进,切实提高我国标准制定的水平。四是一方面要充分调动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整合全行业的力量, 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事业,加快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进程。 另一方面发挥行业自身优势,联合其他相关行业,共同开展标准化有关工作,学习先进的标准化技术与手段。
三是打通梗阻,推广标准。
8.中医药标准化 篇八
1.平和质:此类体质的人具有面色和肤色润泽、头发稠密光泽、目光有神、鼻色明润、唇色红润、精力充沛、耐受寒热、睡眠良好、胃纳佳、二便正常、舌色淡红、苔薄白、脉和缓有力等特点。属于平和质的人只需继续保持平时良好的饮食习惯即可。
2.气虚质:此类体质的人具有语声低微、气短懒言、容易疲乏、精神不振、易出汗、舌淡红、舌边有齿痕、脉弱等特点。属于气虚质的人应多吃黄豆、白扁豆、鸡肉等具有益气健脾功效的食物,少吃空心菜、生萝卜等性质滑利的食物。
3.阳虚质:此类体质的人具有畏冷、手足不温、喜热饮热食、精神不振、舌淡胖嫩、脉沉迟等特点。属于阳虚质的人应多吃牛肉、羊肉等具有温阳功效的食物,应少吃梨、西瓜、荸荠等生冷寒凉的食物,并应少饮绿茶。
4.阴虚质:此类体质的人具有手足心热、眼睛干涩、口燥咽干、鼻微干、喜冷饮、大便干燥、舌红少津、脉细数等特点。属于阴虚质的人应多吃鸭肉、绿豆、冬瓜等甘凉滋润的食物,少吃羊肉、韭菜、辣椒等性温燥烈的食物,并应适当进行打太极拳、练太极剑、练气功等体育锻炼。
5.痰湿质:此类体质的人具有面部皮肤油脂较多、汗多而黏、胸闷、痰多、口黏腻或甜、喜食肥甘甜腻食物、苔腻、脉滑等特点。属于痰湿质的人应多吃山楂、醋、玫瑰花等具有疏利功效的食物,少吃肥肉等滋腻食物,并应多参加舞蹈、步行健身等体育锻炼。
6.湿热质:此类体质的人具有面垢油光、易生痤疮、口苦口干、身重困倦、大便黏滞不畅或燥结、小便短黄、男性阴囊潮湿、女性带下增多、舌质偏红、苔黄腻、脉滑数等特点。属于湿热质的人应多吃冬瓜等具有清热利水功效的食物,并应循序渐进地进行体育锻炼。
7.血瘀质:此类体质的人具有肤色晦黯、色素沉着或有瘀斑、口唇黯淡、舌黯或有瘀点、舌下络脉紫黯或增粗、脉涩等特点。属于血瘀质的人应以清淡饮食为主,可多吃绿豆、芹菜、黄瓜、藕等性质甘寒的食物,并应适当地进行中长跑、游泳、爬山等体育锻炼。
8.气郁质:此类体质的人具有精神抑郁、情感脆弱、烦闷不乐、舌淡红、苔薄白、脉弦等特点。属于气郁质的人应多吃黄花菜、海带、山楂等具有行气解郁功效的食物。此类人不可经常待在家里,应多参加集体性的运动项目。
9.特禀质:这是一类体质特殊的人群。在此类人中,有过敏体质者可出现哮喘、风团、咽痒、鼻塞、打喷嚏等病症。患有遗传性疾病者可出现先天性、家族性的各种病理特征。患有胎传性疾病者可出现生长发育异常等病理特征。属于特禀质的人要顺应四季的气候变化进行养生。有过敏体质者应少吃荞麦、蚕豆等易引起过敏的食物,并应注意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的室内环境,经常洗晒被褥和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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