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4-07-25

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共13篇)

1.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一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期初教学检查通报(第一天)

为深入了解本学期的教学秩序和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使本学期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开端,进一步将教风学风建设推向深入,学院领导郑苗秧副院长亲自带领教务处、学生处、督导室和教学秘书,分四个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在周一上午开学第一天对全校上课情况进行巡查。本次检查分为教务处和学生处两条线进行,主要针对教学秩序、教学纪律、学生返校、学生迟到等情况展开。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良好,教学秩序井然,学生出勤率较高,教师备课充分,绝大部分学生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别是今天开学第一天上课,绝大多数学生表现得很好,客观说确实是难能可贵,必须予以充分肯定,特别是各系(部)领导、学生处、班主任等采取得力措施做工作,都保证了开学第一天总体形势良好、正常。

一、检查情况

1、教学安排到位。各系(部)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和教学计划落实情况良好。

2、教学材料准备充分。各任课教师在课前都能针对教学大纲编写教学进度表、教案、讲稿,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齐全。

3、备课质量总体较好。各任课教师课前准备充分,课堂气氛活跃,但还有少部分教师在课堂的设计、师生的互动环节还有待提高。

4、教师、学生报到情况。开学第一天,除个别教师请假外,所有教师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岗进行授课,无迟到、漏课现象。遵守教学纪律,教学秩序和教学纪律良好,无教学事故的发生。因部分外省学生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准时到校外,其余学生到课率比较好。

5、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室运行正常。设备处在开学前组织人员分别对全院所有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室进行了全面详细检查,结果整体运行正常。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学生上课迟到现象仍有存在,部分教师对课堂教学缺乏有效的管理,针对迟到的学生进行批评和教育。

2、因为今天是星期一,有升国旗仪式,结束时离上课时间很紧张,所以学生带早餐进教室和实训室现象严重。

三、建议和措施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强化事前预防和过程监控。现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1、各系(部)应加强开展对本系(部)的教学检查工作及其自查自纠,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力度,按时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3、各系(部)应对新教师的上课进行更多的指导,可以组织新教师认真学习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过程。

4、请各任课教师必须提前认真检查教学设备和其它相关的教学材料,以免影响学生上课。

5、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工作,对迟到的学生进行批评和教育,并且要求学生不能带早餐进课堂。

教务科研处

2012-2-13

2.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二

一、基本情况

2012年是“十二五”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工作重要的一年。全省各地紧紧围绕国家及省提出的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继续加强管理体制建设,强化技术支撑,规范监督管理,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继续提高。

根据检查的数据汇总,2012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50%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98%,同比2011年提高了1%,新增节能建筑面积约9800万m2,形成92.4万t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二)绿色建筑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截至2012年11月份,全省共有108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1063.17万m2,其中2012年有5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达到588.31万m2。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地推广绿色建筑工作进展较快,2012年分别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面积:广州市88.58万m2、深圳市364万m2、佛山市29.85万m2东莞市53.49万m2。其中深圳市、东莞市均超额完成2012年绿色建筑任务,深圳市任务完成率达到191.6%,东莞市任务完成率达到121.6%。此外广州、深圳、佛山等地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践也已取得初步成效。广州市中新知识城、海珠生态城、深圳光明新区、佛山新城均纳入了省级绿色低碳新区建设示范。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推进。

截至2012年10月份,全省共计约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00万m2,其中深圳市被列为全国首批三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之一,今明两年内计划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0万m2。

(四)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截至2012年10月份,全省共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20541栋(深圳市18458栋),能源审计918栋,能耗公示1272栋建筑,对559余栋(深圳市500栋)建筑进行了能耗动态监测。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市均建立了能耗动态监测平台。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广泛开展。

截至2012年10月份,全省新增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1397.89万m2 (2011年新增576.11万m2),新增浅层地能应用面积56.71万m2 (2011年新增47.51万m2),新增光电建筑装机容量达71.12兆瓦(2011年新增22.88兆瓦)。全省共有6个项目被列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获得财政资金补助3507万元,装机容量达到了9.1兆瓦。梅州市和揭西县被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新批准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已分别获得3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财政部补助。

(六)墙材革新工作不断巩固发展。

全省列入国家第一、二、三批禁实名单的58个地区全部完成了“禁实”任务。在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中,我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从化市、增城市被列入了第一批“限粘”城市名单;南澳县、仁化县、始兴县、梅县、蕉岭县、博罗县、阳西县、佛冈县、揭东县被列入了第一批“禁实”县城名单。列入名单的城市和县城已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截至2012年10月,全省新型墙材应用总量达到了136亿块标准砖,占全省墙材应用总量的96.9%,实现节约能源84.3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219.23万吨,二氧化硫1.68万吨。

2012年度,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5个城市建筑节能重点工作开展较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比较到位,给予通报表扬。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一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都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梅州、东莞、江门、阳江、肇庆、潮州、揭阳、云浮等市还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建筑节能领导小组。二是全省基本形成了市县(区)二级联动的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全省共有15个市成立了专门的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管理机构,有6个市是由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

(二)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政策激励。

一是各地切实加强了建筑节能法制化建设,如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 (穗府[2012]1号) ,明确要求达到特定条件和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都要实施绿色建筑技术,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同步要求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和备案,对未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的工程一律退回备案申请,要求修改设计并进行绿色建筑审查后方可办理备案,有力地促进了绿色建筑技术在广州深入推广,为全省绿色建筑政策的推广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深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130号)、《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深建字[2012]64号) ,珠海市印发《珠海市2012年建筑节能暨绿色低碳建筑目标责任实施方案》,佛山市印发《关于加快推广绿色建筑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2]51号),东莞市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绿色建筑的通知》(东府办[2012]143号)。此外,梅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印发<梅州城区不同类型的用地和不同类型建筑的建设用地用电标准(试行)>的通知》(梅市规联字[2012]10号)把建设用地指标纳入了规划审查阶段的范畴。二是对建筑节能的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据统计,2012年以来,各地对建筑节能方面的财政支持不断加大,全省各地财政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支持达到16353万元(含省级财政投入),为全省建筑节能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强化新建建筑节能,严格监督管理。

一是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能按照“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的要求,组织了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绿色建筑、节能标准等内容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强化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阶段的监管力度,开展专项建筑节能检查。全省设计阶段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了100%,建筑节能设计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施工阶段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建筑节能设计方案、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在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基础上,一些地方还出台了一系列技术指引和导则,例如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居住建筑65%节能标准》和《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等技术文件,极大地方便了建筑节能设计。二是各地强化了工程建设各环节及墙材工作的监管力度。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规划阶段节能审查、施工图专项设计与审查、节能产品质量认定与备案、节能施工专项资格认证与人员持证上岗、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节能建筑测评标识与信息公示等制度,工程建筑节能监管效果明显。如佛山市为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双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外还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诚信扣分等处理,保障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的有效提高;东莞市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了“三打两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管力度,将抽查不合格的四家生产企业,给予暂停认定新型墙材三个月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惠州市在“三打两建”工作中,彻底清理取缔了辖区内的红砖生产企业,基本实现了城、区、县全面“禁实”的工作目标。

(四)推动示范建设,强化科技支撑。

一是全省各地不断加大了对各类示范项目的建设力度,组织了大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其中梅州市成功申报了国家201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揭阳市揭西县成功申报了国家201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揭阳还积极组织当地太阳能光电建筑项目申报国家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并获批准立项;惠州、东莞积极与省建科院等研究机构合作开展了当地建设用地用电指标试点研究与建设工作;茂名市确立了滨海国际酒店“别墅区”项目为201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并积极推进信宜市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江门市积极推动建设规模化的屋面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达到了36.48兆瓦;东莞市完成了东莞康华医院、石龙人民医院、东莞常平天虹商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东莞市建设交易中心等五项试点工程项目的节能改造。二是全省各地不断增强了科技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科技厅联合出台了《科技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后,各地积极组织了多个示范园区、小区和楼宇申报省级科技促进建筑节能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确立了48个示范项目,共获得1亿元的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通过科技创新有力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

(五)全面宣传推广,加大培训力度。

一是各地通过节能宣传月、召开交流会、座谈会、制作专题节目、组织社区活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节约能源法》、《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以及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相关政策的重要意义,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珠海在珠海电视台新闻发布厅举办珠海市节能降耗成就图片展览系列活动,在“珠海特区报”专版宣传“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多次举办绿色建筑设计实践与应用专题讲座;佛山市编辑印制《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并发送到各区建设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加强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宣传。二是各级建设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建筑节能培训力度,组织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效提升了建筑节能管理、设计、施工、科研等从业人员对建筑节能相关知识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在广州、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江门、湛江、肇庆等地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从业人员参加,通过宣贯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技术人员对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理解,增强了管理人员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流程的认识,拓宽了全省对绿色建筑理念的认识;清远市组织了多期节能设计、施工技术培训班,为更好地提高清远市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山市积极邀请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杨仕超教授、台湾成功大学林宪德教授授课,还通过举办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培训班,对有关节能法规、建筑材料、施工工艺进行了讲解,合计参加培训人数达6000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地区对建筑节能认识不够,能力建设不足。

一是部分地区对建筑节能重视不够,缺少建筑节能工作机构和经费,相关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政策不配套,管理人员能力不足,政策执行及日常管理水平不高。二是对建筑节能投入力度不够,尤其是建筑节能工作重点领域,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建设等工作。

(二)部分地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水平还有待提高,监管缺位现象仍然存在。

检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市缺乏对节能设计专篇的规范性要求及深度规定,施工图节能设计细部处理不够,不能有效指导施工,施工图审查机构节能审查能力严重不足,对建筑节能图纸审查不到位。二是部分施工组织方案、监理方案基本照抄范本,普遍缺乏针对性,施工现场随意变更节能设计、偷工减料的现象仍有发生。三是部分地区特别是中小城市缺乏对保温材料、门窗、空调设备等节能关键材料产品的性能检测能力,产品质量监管存在漏洞。

(三)发展绿色建筑工作进展相对缓慢。

一是从建设主管部门到社会各界对绿色建筑投入产出的科学评价以及社会环境效益缺乏正确的认识,特别是部分地区领导未能将绿色建筑的重要性提高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宜居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缺乏重视,举措不力,影响了绿色建筑的发展。二是绿色建筑政策还不健全,仅有少数地方出台了切实有力的推广绿色建筑政策措施,多数地方对绿色建筑的发展少政策、缺手段,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难以铺开。不少建设部门管理人员不了解绿色建筑的认证及标识流程,对绿色建筑的发展指导不够到位。三是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建筑起步晚,发展慢,多数地区都还没有绿色建筑,2011年至2012年绿色建筑任务被迫压至了2013年至2015年,为“十二五”期间要完成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要求的400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任务造成巨大的压力,严重影响了全省绿色建筑推广进程。

四、继续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一)规范新建建筑节能管理。

一是加快省市二级联动的建筑节能管理体制建设,将建筑节能监管重心下移,增强市县的监管能力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能力。二是加快制定规划用地用电指标定额,抓好试点,从规划用地环节严格把好建筑节能关。三是继续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着力抓好施工阶段等薄弱环节以及薄弱地区执行标准的监管。规范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制度。做好新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的贯彻和实施,指导有条件的地市执行更高节能水平的强制性标准。四是贯彻《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全面推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等制度。

(二)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力度。

一是在国家政策下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区域示范、城市及县级示范、太阳能屋顶计划等各类示范的深入实施。二是加快各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条件的明确工作,对符合当地建筑利用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进行强制性推广,争取到2015年,太阳能资源三类以上地区,全部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三是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在设计、施工、能效检测等各环节的工程建设标准。

(三)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

一是继续完善绿色建筑推广政策,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经济激励政策。二是继续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制(修)订绿色建筑相关工程建设和产品标准。编制绿色建筑区域规划建设指标体系、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进力度。积极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依托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推动和实施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四是加快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共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开发及推广。

(四)完善建筑节能综合管理机制。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任务十分重,需要大量人力来完成。要进一步加强研究解决我省各级建筑节能工作机构问题以及建筑节能服务体系问题。一是指导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机构,充实人员。二是依托科技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建筑节能服务人才。规范和引导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前期咨询、后期检测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增强第三方测评机构的能力。

(五)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3.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三

翠法建领„2010‟2号

普子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关于“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情况通报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属各部门:

根据我镇《关于2011年法制建设工作的意见》(普子党委发

„2011‟8号)的文件要求,我镇法建办于本月11日至14日对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进行了半年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11年6月11日至14日,由镇法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

区法建办抽调人员组成四个小组,分别对全镇11个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沟通交流的方式进行了检查。重点了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 1

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看,全镇“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推进,制度健全,工作扎实,形式多样,成效突出,促进了“法治普子”建设,为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表现在:

(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保障落实

各受检单位都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及时成立和调整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机构、制度健全,人员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每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工作意见、工作检查、工作总结。落实普法经费,组织开展普法骨干培训,保障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学用结合紧密,普治并举到位

各受检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对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制度健全,执法规范,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推行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率达到80%;各单位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达到40学时;学校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

校”创建活动;乡镇街道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基本完备。

(三)氛围营造浓厚,普法效果明显

各部门、学校、企业能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借助“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竞赛、走进校园(单位)开展禁毒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村、社区建立了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教育有文字,有图片,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没有进行有效的组织、安排和督促,人员不到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不落实。

二是经费投入和保障不完善,没有按要求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开展实际工作面临较大困难。

三是信息沟通渠道不畅,横向缺乏交流,纵向缺乏联系,对整体工作推进有一定影响。

四是资料归档不规范,平时不善于收集整理,多与综治维稳、安全等资料混在一起,没有建立专档,建有专档的单位也离“六五”普法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工作要求

请各受检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部分反映出还存在问题的单位,务必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利用4个月时间自行整改,镇法建领导小组年终将再次组织的检查验收。

4.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四

新增投资项目及农村公路项目建立监察巡查制度

三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交通局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同时开展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及农村公路项目建立监察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根据市局主要领导要求和专项工作的安排,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监察巡查领导小组联合组成二个工作组,于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市各县(市、区、山)交通局和基层所站半年来开展三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机关效能建设方面

1、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到位,机关效能建设氛围比较浓厚。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各单位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制订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并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航管处结合工作实际,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人人写心得,个个谈体会,确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城区运管所行动早,速度快,把许多工作都做在前面,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向社会 1

延伸,年初开始就进行了大走访,聘请效能建设监督员,对效能建设进行全程督办,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庐山管理局交通局专门制作了机关效能建设20条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氛围。

2、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整改问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一定的转变。在动员和征求意见阶段,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广开言路,诚心纳言,向社会征求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湖口县交通局、修水县交通局、九江县交通局、都昌县运管所、彭泽县运管所、庐山区运管所等部门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搜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梳理分类,按具体工作分解到人,城区运管所、城区港航所、庐山区港航所、星子县运管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走访企业,上门征求意见。永修县交通局、共青开发区交通局、湖口县港航所、湖口水路运政检查站等许多单位还利用不同场合开展各种形式征求意见。各部门把搜集到的意见、建议归类梳理,明确专人,明确目标,限期整改,收到较好效果。

3、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程序,机关工作效率有了较大提高。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程序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核心环节。一些部门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探索效能建设有效途径,深受社会各届的好评。市局机关今年将原有的行政审批项目11个,减少为7个,各县(市、区、山)交通局、运管所和航管所基本上将所办业务工作全部放进了所在地的行政

服务中心,武宁县港航所还利用政府网站及时更新行政许可流程,有的还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办理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4、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行政效能监察体系初步形成。严谨的管理制度是落实工作的重要保证。一些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建立了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用制度促进落实。武宁县交通局制定了“九要九不要”行为规范,武宁县运管所、永修县运管所还与各股室签定了效能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修水县运管所把效能建设纳入业务管理目标体系,签订责任状,实行“一岗双挂”。使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及农村公路项目建立监察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1、投资项目的廉政建设得到了加强。各地交通部门把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都能够作为重中之重,在权力阳光运行上狠下功夫,对新开工的公路建设工程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推行廉政信用制度;狠抓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派监督员监察制;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实施廉政巡查制,对农村公路建设重点环节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各地都实施了监督检查,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比以往都加大了力度。

2、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得到了提高。各地都能按要求严格抓好工程质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加强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衔接协调。瑞昌市、湖口县、永修县对这项工作抓得比较好,工作有安排计划,检查有登记,巡查制度按要求每月进行定期巡查,并对开工的农村公路项目加强了技术指导,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交通局都能把落实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及农村公路项目建立监察巡查制度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来做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牵头对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分工,并具体落实承办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间。同时大力宣传这次中央实施扩大内需、增加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义。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办法,让社会充分了解交通项目安排、资金补助、工程进度、质量要求等情况,做到公开透明,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中央投资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

1、在抓机关效能建设方面有的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单位行动迟缓,直到检查前才开展工作,没有时间的保证,各阶段工作也比较粗糙;有的单位工作流于形式,征求意见范围不够广泛,查找的问题深度不够;有的单位对搜集的问题缺乏认真细致的分析,整改的深度不够。这次检查,市局已提前发出通知,但有的单位领导就是不够重视,既没有汇报材料,也没有相关的工作资料,汇报工作

三言两语,这些现象是对工作不负责的表现,影响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及农村公路项目建立监察巡查制度制定方面,有的单位制度生搬硬套,存在应付检查思想。检查发现,有的交通局制定的规定和制度,照抄照搬上级的规章制度,没有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影响了工作效果,有的县交通局连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及农村公路项目建立监察巡查制度有关文件都没有制定,更谈不上建立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有的县交通局理解文件精神偏差,仅在交通局内部建立巡查制度,失去四部门共同监督的机制。有的局对这项工作是上面推一把就动一下,没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巡查的长效机制,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单位应付检查的资料准备了不少,制度定了不执行,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仍然有待提高。

下一步,市局效能办和市局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及农村公路项目建立监察巡查制度领导小组还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落实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领导要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这三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五

中共山阳县发展改革局委员会

关于对2010年党建等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党总支、支部:

按照2010年11月16日党委会议安排,党委组成督查组利用3天时间集中对13个党总支、支部2010年度的党建目标、纪检、廉政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综合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检查采取听、查、访、看等形式进行。从检查情况看,多数支部按会议安排认真抓了落实,对党建纪检工作进行了回头望,实施了查漏补缺,软硬件工作基本到位。但仍有个别支部对会议安排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工用缺项,资料收集不全。经综合评定,优秀格次是发改局机 关、电力局、邮储银行三个支部;良好格次是粮食中心、环保局、邮政局、物价局支部;较差格次是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支部。

为弘扬先进,鞭策后进,经研究,对优秀格次予以通报表扬,对于较差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转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时责成立即整改,并向党委写出书面检查。

6.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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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七

检查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遂川县教研室罗六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教研工作效率和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依据《遂川县中小学教学、教研常规管理实施意见》和遂川县《2008学校重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县教育局抽调了10多名教导(务)主任和教研员,组成五个检查小组,于2008年11月27日—12月10日对各校的教学、教研常规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教学教研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1、各校教学常规落实较扎实,能因校制宜推行教学常规“五制”。

首先,各校均实行了集体备课制和课后反思制。各校制订了集体备课方案,集体备课的形式多样,积累了丰富的材料。如泉江中学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集体备课,把教案进行打印,教师人手一份,并要求上课教师在此教案上进行再备课,添加自己新的东西。大坑小学一至六年级各科均实行了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教案都统一打印,上海警备区小学有专门的集体备课纸,荧屏小学、珠田小学的集体备课和反思做到定人、定时、定地点、定课题,能注重实效,每位教师都能呈现个性化教案及详细反思笔记本。碧洲中学的教学周反

思,有笔记、有检查、有落实。草林小学有专门的教学反思本供教师撰写教学反思。

其次,各校能实行课堂精讲制和作业测试精选制。枚江中学、左安中学开展了“精题选练”教研活动,要求每个老师承担一定的选题任务,每次月考由年级组教师集中拼题,注重创新练习,将月考视为中考演练,让学生提前接触中考。上坑中心学校能积极落实作业精选制,并举办特色作业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巾石中学、水南明德小学开展了“同上同题课”活动,做到合作备课→精讲精练→课后反思,扎实推进。

再次,许多学校能贯彻辅导分层制,促进学生个性成长。如遂中、二中、瑶中体艺特长生的辅导抓得实,特长生高考有成效。碧洲中学、泉江中学对优生进行数、理、化奥赛指导,左安中学、黄坑中学、高坪中学对初三年级学生进行分层辅导,成效显著。荧屏小学、汤湖中学、营盘圩中心学校等学校重视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教学常规检查做到了常态化和规范化,能落实“日巡、周查、月检”要求。

学校能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左安中心小学、黄坑中心小学能制订《教学工作量化考核评价表》;三合中学、黄坑中学能采取“学生评老师”的问卷调查形式,促使老师落实好常规;汤湖中学出台了《教研组量化考核方案》,激励教研组活动有序开展。据师生座谈会了解,于田小学、上坑中心学校常规检查能查到村、通报到人。多数学校校长或值日行政能经常深入课堂

听课,珠中冯小斌校长的听课本随身携带,随时随班听课。戴家埔中学、淋洋中心学校对教案、作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白天上课进行节节查。多数学校每月对教学常规进行了普查,指出缺点和不足,进行等级评价和实名通报,并能上报县教研室。

3、学校的教研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如火如荼。各校开展了“双送”活动,次数多,参与面广,有的辐射到县外。各片成立了教研联谊机构,能坚持大型教研活动报告制,左安、于田、大汾等片上教研活动紧锣密鼓,大大提高了广大教师的业务素质。荧屏小学、大汾中学、左安中学、左安中心小学、黄坑中心小学、扬芬中心学校能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注重年轻教师的培养。南江小学深入开展了每位教师读一本书、订一份业务杂志、上一节课、作一次讲座等“六个一工程”,成效显著。唐彩中学开展了 “让课堂动起来”教研活动,受到上级肯定。碧洲中学、滁洲中心学校、巾石小学、黄坑中学、高坪中学依据农远设备、组织村小教师定期收看有关培训栏目,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大汾、高坪中心小学实行“课堂开放周”活动,促进村小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

4、各校能积极参加全县优质课竞赛活动,无论是参赛教师人数,还是听课教师人数、获奖教师人数均创历史之最,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投身教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各校教学教研工作有特色、有创新,亮点纷呈。一些学校能根据校情和乡情摸索出一套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教学教研典型经验,有方案计划、有活动安排、有成果展现。如珠田中学的“蔬菜基地”获市认可和推广;汤湖中心小学语文教研有主题,特别是“细读文本”有特色,有成效;新江中学着力打造学校体育特色,培育学校体育文化,有足球、田径等队,有训练计划、工作剪影、成绩显著;泉江小学、黄坑小学等学校深入开展了创建“书香校园”活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滁洲、横岭中心学校举行学生周日晚会,让留守学生在学校有了家的感受,丰富了课余生活;扬芬中心学校初中教学通过“学生选老师上课”的方式,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教学教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学校执行集体备课制和课后反思制流于形式。有的无计划方案,有的落实不到位,有的只作表面文章应付检查,有的活动材料缺乏整理总结等。

2、有些学校作业精选制和辅导分层制未落到实处。有的学校学生作业太多,尤其是县城学校,除练习册2套外,还有报纸、资料等,学生疲于应付,导致抄袭作业之风严重;有的学校把辅导分层等同于上早晚自习,缺乏育优转差工作措施,导致优生极少而后进生一大片的情况严重。

3、有些学校不重视校本培训。一些学校未集中组织教师的业务培训(如讲座);有的教师手头只有一本教本,没有一本业务期刊等教辅资料。

4、一些学校教研课题开展不正常,学校缺乏管理。有的只有一本课题立项书,无阶段计划、活动安排和活动总结,有10多所学校至今无一个课题。

5、有的学校开课未严格遵守《课程计划》。有的学校偏

重统考科目,挤占体、美、音等学科的课时,县城个别学校出现初一开物理课等违背教学规律的现象,既加重师生负担,又会导致教育的不正当竞争,不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对今后教学教研工作的建议

1、“向规范要质量”,各校要进一步将集体备课制和课后反思制规范化,以便于落实和操作,讲究实效。要坚持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集体备课要定时间、定地点、定主备人、定课题、定合作备课人。

2、要落实课后反思制。教师的成长=经验+反思,课后反思要坚持课题反思与周反思、单元反思相结合。坚持教案反思与业务反思(写在笔记本上)相结合。

3、要重视课堂精讲制和辅导分层制。“提高教学质量是硬道理”,各校广泛开展听课评课活动,要培养教师的课堂精讲意识。各校要制订分层辅导方案,做好育优转差工作。

4、要抓好教学常规的检查落实。“三分决策,七分落实”,各校要落实课表上报制、常规检查月报制及大型教研活动报告制。教学常规检查既要肯定优点,又要指出不足;既要有等级评价,又要有描述性语言;既要有数量记录,又要有质量要求,要进行实名通报。

5、要按照“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原则和要求开展好课题研究工作。要从教学中找到课题研究方向,通过课题研究促进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指导和检查,并纳入教师考核。

6、学校要努力搭建教师成长的舞台,积极组织教师参

加校、片、县、市等各级各类教研活动。要大力组织教师业务培训,为教师提供一定的业务杂志和教辅资料,这是学校发展、质量提高的基础性工程。

8.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八

关于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赵建明 2015年7月13日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集团公司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2016年5月中旬至6月底,集团公司开展了招投标工作整改情况“回头看”,对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了系统各单位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的采购及招投标工作情况,在自查的基础上,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物资部牵头组织对15个二级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7月7日,集团公司党组会议听取了检查情况的汇报。根据党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5年7月以来,集团公司深入开展招标采购专项巡视整改,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宏观管理和制度建设,明确采购管理的目标理念、体制机制、管理模式、权责界面,建立采购归口管理体制,实行“两级集采、三级管理”机制,公司系统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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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及招投标领域的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体责任在采购领域进一步落实。

公司系统大多数单位领导班子思想重视,态度端正,能够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落实深化中央专项巡视整改的要求、从企业降本增效的需要出发,充分认识依法全面公开招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政治、讲纪律、讲法治,围绕中央专项巡视指出招投标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采购领导小组,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制度建设和宣贯,各级人员依法全面公开招标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观念不断深入,过去一些不符合法规制度要求的采购行为和习惯做法得到有效遏制。北方公司作为中央巡视组点名的问题突出单位,领导班子下狠功夫抓巡视整改,一把手带头抓责任落实,抓体系完善,抓制度执行,抓过程监督,抓风险防控,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带头做出廉洁承诺,先后组织4次全公司规模的学习培训活动和3次物资管理会议,加强对基层单位落实公司“三个绝对不允许”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采购管理的要求落实到位。公司系统各单位普遍反映,深化巡视整改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规范了管理,降低了成本、规避了风险,消除了以往采购过程中面临的––18––

各方面压力,有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营造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二)应招标不招标、应公开招标不公开招标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公司把“应招标不招标、应公开招标不公开招标”作为一个重点问题,下大力气强化整治。公司向系统各单位发出通知,规定5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2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自2015年7月1日起必须依法全面公开招标,要求不具备招标资格的单位必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规范开展招标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基本能够做到限额以上项目首先进行公开招标,确因实际情况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后,再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并上报公司备案。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公司系统应招标不招标、应公开招标不公开招标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公司招标采购率83%、公开招标率95%,达到国资委“先进水平”标准。今年上半年,北方公司招标采购率99.6%,同比上升13.6个百分点,公开招标率达到了100%。财务公司领导班子落实集团公司部署态度坚决,限额以上项目100%实现公开招标,有的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后,能够认真总结失败原因,加强宣传、完善方案,确保第二次公开招标成功。

(三)采购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

公司针对中央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采购及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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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体制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总部成立物资部,作为采购和物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制定了《采购及物资管理体系规划》等4个文件,发布了《采购管理指导意见》《采购管理规定》等重要制度,持续强化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各单位能够遵循公司顶层设计的要求,在整合采购资源的基础上,对工程、物资、服务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了采购归口管理新体制。通过制度逐级明确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界面和权限,实施了“两级集采、三级管理”新机制。大力推行阳光采购,公司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在电力、煤矿产业183家基层企业实现全覆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线采购率超过50%的单位已达13家;北方公司线上采购率99.7%,同比提高48.6个百分点;公司线上采购率81%,达到国资委“先进水平”标准。通过采购行为的阳光化,实现了公司内部和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有效防控了风险。在管理机制上,各单位基本实现了流程化操作,能够按照需求、执行、决策、监督相分离原则,合理设臵内部职能机构,实现专业化分工。

(四)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公司印发了《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作为公司规范采购管理的纲领性文件,《采购管理指导意见》明确了制度分类制定、分工负责的原则,把《采购管理规定》《采购监督管理规定》作为一类制度,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把集中采购管理办––20––

法、各类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作为二类制度,把不同业务板块招投标实施细则、评标细则、供应商评价细则等作为三类制度,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定,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实行。公司层面共制定了《采购管理规定》《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电力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电力生产外包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等36项管理制度。各单位加强与集团公司制度的衔接,共修订完善制度720项,其中二级单位277项,基层单位443项,通过制度建设构建了管理体系,明确了管理责任,规范了管理流程,堵塞了管理漏洞,为规范采购招标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采购对标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按照国资委对标要求,公司系统全面推行采购对标管理。集团公司建立了“月度报送基础数据,季度发布对标通报,年度开展对标总结”的常态化对标机制,将公开招标率、上网采购率、集中采购率等12项指标纳入对标管理,通过采购对标,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使相关重要指标稳步提升,采购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公司招标采购率83%,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公开招标率95%,同比上升 24个百分点;集中采购率87%,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电子商务平台线上采购率81%,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均达到国资委“先进水平”标准,为实现采购管理、争领先的年度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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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降本增效成效显著。

通过发挥公开招标采购的充分竞争作用和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力促进了降本增效。吉林公司认真吸取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教训,深化巡视整改,所有生产外包工程、服务、物资类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在2016年火电生产运行与维护外包项目招标采购中,加强公司层面的集约采购,整合所属火电厂同类项目,设定拦标价公开招标,实现外包费用同比降低3619万元,降幅37%。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统计,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公司系统各单位共发生限额以上工程类、物资类、服务类采购项目2835个,概算金额462.27亿元,合同金额384.58亿元,其中:工程采购项目654个,合同金额185.70亿元;物资采购项目1276个,合同金额128.78亿元;服务采购项目905个,合同金额70.10亿元。与概算相比,公司系统各单位限额以上采购项目共节约资金77.69亿元,其中,澜沧江公司、山东公司、股份公司3家单位分别节约资金19.92亿元、19亿元、18.11亿元,降本增效成效显著。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公司系统采购及招投标工作成绩很大,但巡视整改的任务依然艰巨。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法规执行不严格、流程操作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一)部分党员干部还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招––22––

投标整改工作。

去年6月中央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公司应招标不招标、应公开招标不公开招标问题突出,近几年平均每年项目投资960亿元,很少公开招标,普遍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有时采取议标、续标、询价,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合作方,并具体指出了石岛湾公司、北方公司、西藏公司和吉林公司4个单位的突出问题,以及有些分公司操作不规范,违反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原则,评标和监督走过场等问题。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这些突出问题,公司系统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上升到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企的高度来认识,没有把依法全面公开招标作为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依法治企的重要任务。对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没有特殊、没有例外的认识不深,在招投标领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落实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和集团公司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集团公司“三个绝对不允许”的要求不严,存在强调客观、解释理由多,自我加压、严格要求不够的问题,在有的单位应招标未招标、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的问题依然突出。个别单位整改不主动、不积极,仍沿用过去的习惯做法。

(二)部分单位实际完成的公开招标率较低。

从专项检查填报数据统计看,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公司系统各单位限额以上应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共有2835项,采购合同额共计384.58亿元;实际通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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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的项目只有1998项,占70.48%,实际公开招标采购的合同额281.79亿元,占采购合同总额的73.27%。有的单位限额以上实际公开招标的合同金额,仅占应公开招标项目总金额的10.17%。有的单位应公开招标项目16项,其中15项未公开招标,全部采用邀标方式,并且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程序。还有的单位承揽的公司系统内项目,限额以上75%的服务类合同、14.3%的产品类合同、11%的工程类合同,由非公开招标形式获得。

(三)部分单位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

一是两次公开招标失败转为非招标采购方式,把握适用条件不严格、不规范。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转为非招标方式,虽然形式上合规,但根据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第一次招标失败后,应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再依法重新招标。公司系统各单位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主要原因,绝大多数是第一次公告失败后没有改进招标方案,便直接进行第二次招标公告。据不完全统计,公司系统各单位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期间,两次公开招标失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项目共有109项,合同额共计8.06亿元,占采购合同总额的2.1%。有的单位合同金额中21.6%的限额以上物资采购,均为经过二次公开招标失败后转为邀请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方式;还有的单位60%限额以上邀请招标及非招标采购项目都是两次公告失败后变更了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失败转为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绝大––24––

部分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和报备程序。

二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运用不审慎。有的单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超过了应公开招标项目的一半,大多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不充分;有的单位以“厂家指定”“技术协议指定”等为由,限额以上物资项目直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做法不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

三是邀请招标、应急采购等方式规范性有待提升。有的单位限额以上邀请招标和非招标采购项目缺乏制度依据,还有的单位应公开招标的服务、物资类项目采取应急采购方式,未按规定向集团公司备案。

四是存在以续标、合同续签等方式采购的问题。续标、合同续签等方式不是集团公司规定的一种采购方式,这种习惯做法不符合招标采购的规定要求,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也明确指出了这一问题。检查发现,不少单位仍存在续标、合同续签情况。

五是仍以项目特殊为由继续应招未招。比如,个别单位曲解国家有关规定,以涉密为由未公开招标,部分干部把执行国家《保密法》与《招投标法》对立起来,把招标采购说成是泄密,把不招标采购说成是为了保密。但检查中我们发现这家单位在招标工作中保密制度不健全,多数合同没有保密条款,也没有进行保密培训。这实际上是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同时,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招标方式要求:如有调整应申请确认或重新审批,但也没有严格执行。有的单位援引国家要求和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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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不公开招标采购,但实际上无论是国家要求还是承包合同规定,都有着严格的适用范围,因此这不能成为应招不招、放松管控的理由。

六是执行招标采购流程不严格,招标所必须具备的文件资料不完善。部分单位的招标工作缺乏招标方案编制环节,按规定立项后,应及时编制招标文件。还有的单位把招标采购方案与招标文件合二为一。一些单位在招标采购方案中缺少投标人资质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原则等关键内容。有的单位合同签订滞后,发出中标通知书3个月后才签订,这些都不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四)部分单位“两级集采、三级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单位采购体制不统一,没有实现有效的归口管理。工程、物资、服务等招投标业务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没有明确由哪一个部门归口管理,没有达到职能分立制约的要求,不便于集中、对口管理,也不利于采购对标和信息收集。

二是部分单位未能做到“两级集采”。个别单位落实本部权限内招标采购责任不够,实际操作中限额以上项目多由基层企业组织实施。有的单位将应由本部负责的限额以上采购项目,委托基层企业、分支机构代为履行,授权基层单位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占全部项目的57.7%。还有的单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需要临时设立,领导班子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公司招投标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化亟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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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采购决策职能不明确、执行不规范。各单位对采购和招投标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五花八门。有些单位所有招标采购事项均通过采购领导小组作最后决策;有些单位均通过总办会决策定标;还有的单位或以专题会议决策,或以签报签字代替决策会议。从各单位上报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季度台账来看,有些单位上报了招投标决策事项,有些单位并没有上报。另外,决策内容的记录也不规范,有的单位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中只记录预中标单位,未列明采购项目的金额及数量。

(五)部分单位采购及招投标制度建设滞后。

一是管理制度没有及时修订。少数单位仍在执行集团公司已废止的2005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没有根据2015年集团公司颁布的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及时修订。

二是制度条款与集团公司制度不符。有的单位对可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规定中,还有“执行地方政府政策要求”条款,这不符合集团公司制度要求;有的单位规定非招标方式采购的条件,与《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相违背;还有的单位规定的招标范围不全,未包含生产设备运行维护项目,项目分类不符合要求,将检修和运行维护作为服务类项目进行招标。

三是制度制订有缺项,在管理上形成了盲区。有的单位对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采购的适用条件、工作流程没有在制度中规定,存在制度空白,招标采购工作中或直接援引国家法规,或套用“定向选择”等无法律依据的概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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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单位招投标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应公开招标项目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条件和程序,实际执行时也没有上报备案。

四是制度体系不完善。有的单位对标管理、限额以下采购管理、非招标采购管理、电力生产外包工程招标管理等制度,均未制定,没有形成采购制度体系。有的单位制度规定“形严实散”,没有与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有效衔接,一些主题内容模糊、职责不清。

(六)部分单位招投标项目计划和预算管理刚性不足。项目计划、立项、概算、预算等工作存在审批不规范、立项分类不准确、变更随意性大等问题,没有发挥应有的统领效应。有的单位物资类项目预算额比合同额高90%。确定的项目及其预算未严格执行,发生变更不经审批,实际执行时不严格。有的项目在没有编报计划的情况下开展招标工作。还有的单位招标采购项目分类不规范,服务类、工程类项目界限不清晰,技改与抢修相混杂,导致选择采购方式不准确。

(七)部分单位采购合同执行不严肃。

一是大合同之外又有新立项。按采购流程订立独立小合同,存在履约风险,影响工程造价。

二是合同管理合法性审核不够。有的项目合同到期未组织招标采购而采取了续签方式,并在原合同到期后3个多月才续签,空档期存在安全生产风险。

三是合同变更规范性不足。一些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变更––28––

审批程序,以签报代替专题会审查。还有的单位存在设计变更多、补充协议多的问题,一些项目的补充协议迎合了对方利益,损害了企业自身利益。

(八)部分多经企业与主业关联交易不合规。

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多经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组织机构设臵的规定》以及《主业与多经企业交易事项管理办法》,多经企业设臵及关联交易不合规。有的单位未经集团公司审批,由工会投资成立多经公司,与主业资产关系不清晰,在无经营资质情况下,以过低价格承揽主业业务,有的项目承揽后又整体转包,他人从中获利。同时,新成立的多经公司在未经逐级审批的情况下,又投资成立新公司,无偿拆借主业资金,低价承揽主业钢材运输。有的单位多经企业改制后,由辞职后的原单位员工成立公司全资收购,主业与改制后的多经企业又签订《服务供应框架协议》,主业大量限额以上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多经企业承揽。这些关联交易,以“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为由,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其理由并不充分,并且有的多经企业承揽业务不具备资质条件。

(九)部分单位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薄弱。不少单位没有制订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归口部门监督职责不明确。一些单位招标项目均没有按规定写出《监督报告》,也没有上报季度、年度《采购监督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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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别单位存在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这次专项检查中,经延伸检查还发现,有的单位培训住宿服务项目经公开招标失败后,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了相当于四星级酒店的住宿服务,不仅采购招标有瑕疵,而且长达593天培训期间,25名学员住四星级酒店单间,采购结果不符合勤俭办企业的精神。检查还发现个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家中与办公区域一并安排摆放花卉绿植,存在公私不分之嫌。还有的单位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和违规报销家属探亲费用的问题,业务招待费报销也不规范,未注明来宾人数、陪同人员、就餐人员级别、就餐事由、就餐明细等,导致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的情况。

三、整改要求

通过这次巡视整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依然不少,可以说,没有不存在问题的单位,有些单位问题还比较突出。比如,石岛湾公司、西藏公司作为中央专项巡视点名的问题突出单位,一年来招投标工作整改不够到位,仍存在以核电项目特殊、跨界河流项目保密为由,限额以上应公开招标项目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存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比例过高的问题,审计整改也不到位,并存在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反映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存在失责问题。经集团公司党组决定,对石岛湾公司、西藏公司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其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以体现落实中央专项巡视整改––30––

的严肃性。希望总部各部门、系统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扎实地抓好这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种意识”。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种意识”,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招投标整改工作,把依法全面公开招标作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巡视整改、落实依法治企要求的重要任务,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把依法全面公开招标当作一项纪律来对待,确保做到“三个绝对不允许”。

(二)要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担当。

日前,中央政治局已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调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招投标问题是中央专项巡视集团公司时明确指出的三大问题之一,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反映在表面,但根子还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上。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单位要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一次专题纪律谈话工作,对达到问责条件的,要启动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担当,督促公司招投标领域的各级党员干部按制度规范用权,切实把责任扛起来,进一步提高公司采购管理的水平。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

对本次招投标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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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中央巡视整改和集团公司决策部署,正确认识,端正态度,深入剖析根源,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整改,以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来体现思想认识、工作态度和责任担当的到位。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7月底之前完成本单位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问责情况连同整改方案一并报集团公司。各单位要树立强烈的问题导向意识,这次没被抽查到的单位要以此为镜,举一反三,对照检查一下本单位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通过自查自纠,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通报完毕。

9.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九

第三季度受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658项, 建筑面积1141.8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设计项目163个 (居住68个, 公建95个) , 总建筑面积约481万平方米 (居住191平方米, 公建290万平方米) 。第三季度抽查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8项, 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详见附件1 (略) 。

二、存在问题:

(一)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要求实施不到位。根据《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应强制实施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的项目未进行相关设计。

(二) 绿色建筑设计未达到标准要求。部分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方案达不到所设计的星级要求, 返修后没有对全部问题进行修改, 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延误。

(三) 抽查项目提交图纸不及时。部分项目没有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图纸资料, 如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公司审核的锦泽商住小区G1G2商业项目。

(四) 未按项目类型办理备案。如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广州美维电子有限公司改建工程按照公建节能标准设计, 却申报了居住建筑改造类型的备案咨询。

(五) 个别项目出现违反节能设计标准强条现象。如广州市智宏审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审核的住宅楼公建部分东西向有超过1米的剪力墙, 计算书中未对剪力墙进行隔热验算。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 申报单位应仔细对照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抽查项目应按时提交图纸资料。

(二) 审图机构应及时跟进项目进度, 敦促返修项目尽快完成修正工作, 并对项目修改后的资料逐一复核。

(三)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提高认识, 充分重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保证审查质量。

10.关于食堂卫生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十

区属各校:

区教育局于6月20日、21日对区属各校的食堂、食杂店、学校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小学:储物柜卫生不干净;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索证不全;从业人员培训不及时;灭火器无栓;大门围墙上的铁栅栏学生能攀爬上屋顶和围墙。

中学:食堂营业执照到期,现无照经营;无卫生许可证;粗加工间无流水设施始终未使用,只是摆设;设施、设备布局不合理;餐台上有锈斑;库房内摆放乱;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索证不全;从业人员培训不及时;售饭间门有学生随意出入,留有安全隐患。

中心校:食堂营业执照法人未更换,现无照经营;无卫生许可证;设施、设备布局不合理;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索证不全;从业人员培训不及时;灭火器无粉,压力不足;值班更夫不会写字,无法做值日、值宿记录。

幼儿园:从业人员培训不及时。添加剂管理未加锁,无使用记录;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向供货方索证不全;水果发放未按流程发放。

职业高中:食堂内外环境脏乱,加工间地面脏;餐具消毒设备未使用;蔬菜落地摆放,没上架,土豆有牙;厨师没着装操作。食堂内灭火器有的压力不足,有的压力过高。

三中:本学期食杂店无台账使用记录。

请各校按照《食品药品监督法》、《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教育局下发的《学校食堂、食杂店卫生安全工作检查细则》认真整改,研究措施,对于无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管理不到位、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合理的食堂,尽快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于25日前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将对学校的整改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确保学生、老师的生命安全及学校的设施、财产安全。

区教育局

11.关于留守儿童之家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十一

为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10月10日-10月11日中心校分二个检查组对全学区11个项目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活动室建设基本达标。各项目学校能够按文件要求,设置专用或兼用的留守儿童活动室,并挂牌服务。活动室内配备了电视机、亲情电话、图书、报刊、课桌椅、文体器材,方便留守儿童课余活动、联系家长。牛埠初中、中心小学、青山小学、土桥小学、民权小学活动室环境整洁美观,管理较规范。

2、关爱工作正常有序。各项目学校对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意义有充分的认识,学校成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领导组,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留守儿童台帐清楚,留守儿童花名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成长记录袋等材料齐全;大多数项目学校开展了师生结对、生生结对等帮扶活动,帮扶人能经常与留守儿童谈心,疏导留守儿童心理问题,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中的困难,大多数学校帮扶登记表、谈心记录表、结对帮扶工作总结等资料健全,内容详实,帮扶工作渗透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各方面,细致到位。大多数学校均开展了针对性的关爱活动。

3、关爱工作初见成效。各项目学校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环境明显改观;许多留守儿童学习兴趣及生活、学习习惯有所改善,才艺水平、学习成绩等综合素质逐渐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学校,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认识不到位,活动室简陋,卫生状况不佳,利用率低,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流于形式。

2、少数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有待深入,关爱工作缺乏针对性、计划性、系统性,工作资料不够健全,关爱效果欠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校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本着对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

2、扎实开展各项关爱活动。以为广大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各项关爱活动,提高关爱工作的实效性。各校要在新学年开学之初,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建立留守儿童台帐,加强活动室阵地建设,开展留守儿童问卷调查,拟定关爱工作计划,把关爱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范畴,抓好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让广大留守儿童充分享受社会和学校的关爱,快乐、健康成长。

牛埠中心校

12.关于校园环境卫生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十二

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要求,9月22日上午,对校园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学院都非常重视,积极组织进行环境卫生了清理,表现突出的一是领导亲自布置工作任务,组织师生集中对卫生死角进行了彻底清理,使环境焕然一新;二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教室卫生检查评通报比制度,用制度确保了室内卫生,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教学管理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对进行了彻底清扫。

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校园内乱挂条幅现象比较突出,悬挂不规范,很不雅观,影响校园整体形象;二玻璃没有擦洗;三是有的部位还有乱贴乱画现象;四是有的楼前的宣传板摆放不规范,并且大小不一,五花八门,影响整个楼的形象。

13.关于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篇十三

各项目监理部:

为贯彻落实AA市监理工程师协会五届六次理事会通过的《AA市工程监理企业标准化管理规程》,提升我司工程监理标准化的管理水平,并指导和规范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公司总工办组织并邀请公司领导和项目总监,于7月14日至22日,对4个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监理工作基本情况

检查组根据我司AA及周边地区在建工程的监理情况,抽取了4个在建工程项目:AA上城南区塔

2、AA上城南区商业及LOFT、AA深业城、AA东岭工程。其他AA学校、AA上城北区、AA广场、AA心海城等工程因完工或刚开工,以及外地项目包商大厦、AA科技园等,没有参加本次的检查,以后视情况再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按照《AA市监理企业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达标评价评分表(项目监理机构标准化工作绩效)》规定的检查程序、检查项目、检查要点、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受检项目监理工作起到了指导和督促作用,得到了受检项目监理部的普遍赞同。通过检查进一步掌握了各项目监理工作的优势和值得推广的 经验,也发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同时也了解到部分项目监理部的现状和诉求。

本次检查工作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施工现场实体质量和安全情况;二是项目监理部的监进资料工作情况。每个项目监理部上午检查工程实体,下午检查监理资料。检查工作结束后,经检查组评审复议:良好的两个,一般的一个,较差的一个。

二、项目监理工作的主要特色

通过对4个项目的实体和资料检查,尤其是对监理资料的详细检查,按照检查评分表的7个大项、31个子项,进行量化评分,得分率在70—90%之间。总体来看,4个项目监理部都能按要求做好监理工作,监理工作质量在提高,主要监理特色如下:

一是项目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有了较大的提高。4个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都能较好的履行监理职责,尤其是在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了较大提高。充分发挥了“三控(质量、进度、投资)二管(合同、信息)一协调(组织)一监督(安全)”的作用,尤其是在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文明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二是检查项目监理工作比较到位。检查的4个项目监理部的设置和人员配置基本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在建设文件收集、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方面,在施工单位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审核,以及开工报审方面,监理工作比较到位。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核,工程项目施 工过程控制以及施工工序验收、施工大型起重机械和设施核查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监理作用。

三是加大了对项目监理资料管理。如监理规划、细则、月报、日记和会议纪要、分部分项验收及监理工作总结等方面,4个项目监理部都能按监理规范和标准执行,项目监理工作质量,都能达到工程监理合格标准,有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更为出色。

三、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通过本次监理工作检查,发现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对项目监理资料管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和高度重视。

(一)监理规划、细则针对性不强,工程资料审批、填写不规范。一是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等缺乏针对性,缺少监理节能专篇;二是上墙晴雨表,普遍缺乏每天的记录;三是对施工技术方案及专项方案审批把关不严,有的未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并重新审批;四是较多监理日记存在记录不完整、不连续,部分监理日记不具可追塑性,记录内容部位和事项不具体不明确;五是监理月报没有对本月的监理工作业绩成果表述,也无对承包商监控措施和效果的表述;六是工程例会不规范,多数项目监理部对第一次工地会议的记录内容不完善、不完整;七是部分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批过于简单,仅有“同意”字样没有预防控制等要求,审批内容不完整;八是对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报审,普遍存在无分类的管理登记合帐。

(二)工程监理资料归档管理不规范。有的项目监理资料归档零散较乱,查找困难,无目录、无台帐;有的项目监理资料收集不齐全,监理记录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有的分部分项验收记录上签字审批,存在监理员代替监理工程师签字现象;有的监理文件资料未经总监审批盖章就归档;有的工程监理资料收发登记不完整、不齐全,有的工程项目收发登记采用白纸自制散装登记,容易发生散落、缺页、不完整现象。

(三)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存在问题。通过检查发现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普遍存在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确认,有的项目监理部未参加交底或未监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也未有项目监理部存档备案;有的项目监理部对涉及安全风险较大的主要施工设备,如塔吊、升降机,施工单位既未申报、也未经监理确认进场和使用批准的情况下,该设备已经检验部门检验;部分监理机构对安监站的检查整改跟踪不够。

四、通报表扬与批评

历时四天的第二季度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检查,经过公司总工办和邀请公司领导、项目总监商议决定,对AA上城南区塔2及商业及LOFT的两个项目部给予以表通报表扬,这两个项目监理工作的特点是:主体工程质量外观较好,安全文明施工到位,工程报审及报验资料基本齐全,监理验收意见签署规范,监理资 料编码有序,查找方便;项目监理部就监理工作向业主的回访工作做的较好,坚持项目监理内部会议、每天电子日报、每周工程例会既有前周总结,又有下周安排,还有PPT专项投影仪演讲。经检查并公司研究,决定对AA深业城项目部予以通报批评,该项目部存在问题如下:受检查的三期土建工程实体项目,地下室顶板钢筋绑扎不到位、梁底的主筋搭接长度不够、部分梁筋整体偏斜严重、剪力墙框架柱筋底部没按构造加密、室外底层高支模(5米以上)没有按规定搭设;室外回填土质量较差并且没有分层夯实;施工现场安全临边防护不到位,存在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并且现场停靠砼搅拌车准备浇灌砼,监理未及时下发质量及安全隐患;部分监理资料不规范、无目录、无台帐。

五、对项目监理工作检查的要求

一是要求各项目监理部高度重视对本次项目监理工作的检查,并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各项目监理部(详见各项目检查问题复印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并立即整改,项目监理部总监要亲自督促并认真落实整改;

二是项目监理部必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与成本控制方面的监理作用。同时加强监理人员的内部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做到总监到位,监理到位,监理人员全部经过上岗培训,持证上岗。

三是项目监理部在监理过程中,应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编制好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 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的各项报验工作及准备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现场巡视、平行检验和重点部位旁站监理等措施,切实做好项目监理部的各项工作。

四是项目监理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且整改后应达到质量要求。杜绝质量事故及质量隐患的发生,严格控制工程实体施工质量。按照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准则开展好监理工作,真正发挥工程建设监理的作用。

五是项目监理部要高度重视监理工作内业管理,加强对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综合归档等,项目总监重点加强指导和检查。要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制度,建立良性和谐的内部检查和考核机制,重视对监理人员相关规范、标准的学习,加强项目监理内部文化建设,增强监理部凝聚力,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每个季度对在建项目监理工作组织检查,对于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意义重大。通过公司总工办组织检查和各项目监理部互相交流学习,使部分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不清楚、不明确、不完善的地方,得到了纠正、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工作的内容,强化了监理责任意识;增强了对监理资料积累收集和可追溯的重要性认识。

通过监理工作检查,各受检项目监理部及监理人员都认为这是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的极好方法。对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受检项目部要予以修正、改进和完善,并接受业主和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未检查到的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本次检查的内容,对照本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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