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污染防治与对策研究

2024-10-13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与对策研究(共10篇)

1.山西省水污染防治与对策研究 篇一

南昌市区初期雨水污染研究与防治对策

摘要:随着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等点源污染控制水平的提高,城市非点源污染的严重性日益表现出来,是仅次于农业非点源污染的第二大污染源.降雨后在形成的地表径流中污染物的`浓度与未经处理的城市污水基本相同,成为我国城市水体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充分调查研究之后,分析了南昌市区非点源特征,探讨了非点源污染控制的主要对策和措施,以便为该地区城市非点源污染供科学依据.作 者:王业雷    董瑞斌    肖维林    查红平   WANG Ye-lei    DONG Rui-bin    XIAO Wei-lin    ZHA Hong-ping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期 刊:江西科学  ISTIC  Journal:JIANGXI SCIENCE 年,卷(期):, 26(1) 分类号:X52 关键词:城市非点源    污染特性    生态技术    资源化   

2.山西省水污染防治与对策研究 篇二

关键词:畜牧学,养殖污染,分析,江西

江西省是农业大省。近20年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全省肉、蛋、奶等畜产品消费量日趋上升, 极大地刺激和调动了畜禽养殖生产者的积极性, 畜禽饲养量稳步增长, 畜牧业生产水平逐年提高。同时, 畜牧业的发展也产生了大量畜禽粪尿, 处理和利用不当将引起一系列环境问题[1], 严重影响到全省生态环境的建设。本研究在收集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和确定江西省畜禽粪尿计算参数的基础上, 估算了江西省各地区畜禽粪尿产生量及污染物数量及防治对策, 为促进江西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1 江西省畜禽养殖发展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 江西省的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 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相对独立的一个产业。2006年江西省出栏生猪2 357万头, 肉牛117万头, 肉羊114万只, 肉禽36 807万羽。全省肉类总产量达250万t, 禽蛋43万t, 牛奶14万t。畜牧业产值达368亿元, 比2005年增长0.8%, 占全省农林牧渔总产值的29.97%。

畜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 饲养方式也在发生巨大的变革, 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正逐渐替代传统的养殖模式, 成为畜禽养殖生产的主导。以养猪业为例, 2006年, 沿“京九”、“浙赣”两线和赣中的区域化养猪产业带, 20个县出栏肉猪占全省的44.5%, 其中有10个县饲养生猪超过100万头。生猪主产县规模经营比重超过70%, 一般县也超过50%[2]。

2 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2.1 畜禽粪便排泄量的估算

畜禽粪尿产生量与养殖的动物种类、品种、性别、生长期、饲料、天气条件等因素有关[3,4]。我国目前尚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5], 作者根据调查资料及参考国内外文献, 确定各类畜禽粪尿及污染物排泄系数 (见表1) , 折算出江西省2006年畜禽粪尿产生量 (见表2) 。

kg/头.年

注:猪、牛、家禽 (鸡、鸭平均值) 、羊数据来源于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排泄系数[6], 羊排尿量和兔排粪尿量来源于文献[7]。*表示未见报道。

万t

注:饲养量=出栏量+存栏量

2006年江西省畜禽养殖共产生粪便6 378.77万t, 接近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7 392.64万t) , 尿4 081.62万t, 合计排泄粪尿量为10 460.39万t, 畜禽粪便污染已成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严重问题。畜禽排泄物中比例最大的是牛粪尿, 占49.51%, 表明随着牛肉及牛乳制品需求的增加, 迅速发展的养牛业成为了全省最大的畜禽污染源。养猪业产生的粪尿占35.47%, 居第二位, 加上猪粪尿的处理难度大[8,9], 因而养猪业仍是全省畜禽污染治理的重点。其他畜禽粪尿占总量的15.01%。

2.2 畜禽养殖排污量的估算

根据全年畜禽饲养总量、畜禽粪尿及其污染物排泄系数得出畜禽粪便污染物的年产生量 (见表3) 。2006年江西省畜禽养殖业排泄物中产生的化学需氧量 (CODCr) 为271.54万t, 是全省工业和生活废水中COD排放总量的5.73倍;氨态氮 (NH3-N) 25.69万t, 是工业和生活废水中NH3-N排放总量的7.02倍;生化需氧量 (BOD5) 235.54万t, 总氮 (TN) 59.29万t, 总磷 (TP) 25.69万t。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畜禽粪尿污染物的流失率为30%~40%[7], 按平均35%计算, 江西省2006年畜禽粪尿污染物流失量BOD 82.44万t、COD95.04万t、NH3-N 8.99万t、TP 5.85万t、TN 20.75万t。畜牧业的发展和养殖方式的改变导致畜禽养殖污染物已远远超出工业和生活废水中的污染, 成为影响江西省生态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万t

2.3 畜禽养殖业的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甲烷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成份, 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增温作用大约为15%, 其中70%来自于农田土壤活动、农作物秸秆燃烧和畜禽养殖业等3个方面[10]。根据IPCC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所推荐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方法, 对江西省畜禽养殖业的甲烷气体释放总量进行估算, 见表4。

万t/年

从上表可知, 2006年江西省畜禽养殖业甲烷气体释放总量为44 219.76万t, 其中养牛业对甲烷气体的排放作用最大, 占总量的60.27%, 其次为养猪业, 占35.80%。从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状况分析, 江西省今后几年内畜禽养殖业甲烷气体释放总量仍将呈增长趋势。

江西省是华中酸雨污染最严重的区域, 酸雨频率在60%以上。仅2003年, 江西省就因酸雨造成GDP减收80亿元[11], 给全省的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危害。畜禽粪便也是大气中氨的重要排放源, 大约占到了全球氨气排放的1/2以上[12], 因粪便中大量氨逸散所产生的酸沉降大约占到55%[13]。减少畜禽粪便中氨排放对控制大气环境污染意义重大。

3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随着江西省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畜禽养殖业将得到继续发展, 如果不加强对其进行综合管理和整治, 由此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将阻碍江西省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 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中, 适度调整畜牧业生产结构和布局, 消除畜牧公害、防治畜牧污染, 以及合理利用畜禽废弃物等, 应当引起社会多方面的重视和关注。

3.1 开展环境调查与监测, 制定全省畜禽污染防治法规

解决畜牧业污染问题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由于畜牧业生产远离市区, 加上畜牧业污染对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危害是逐渐的、长期的, 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畜牧业环保工作, 在国家制定的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 开展全省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调查、监测及评价工作, 对畜禽养殖场的布局、污染治理设施、废弃物的排放标准等给予明确的规定, 制定相应的法规制度, 并纳入正常的环境管理工作之中。

3.2 坚持可持续发展政策, 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把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突破口, 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作为目标。把江西省建成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 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畜产品为特征, 以生态养殖为支撑,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畜牧业大省。推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生态畜牧业, 推广林-草-畜、畜-沼-粮/菜、畜-沼-果-渔等种养结合的生态畜禽养殖业发展模式。

3.3 进行技术改造, 推广畜禽粪便“三化”处理

3.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与防治对策 篇三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水污染呈现不断加剧的趋势,这使得我国社会经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地影响,其中,地下水污染的危害尤为严重。从当前我国地下水污染的现状来看,地下水资源的污染无论是在范围、深度或程度上都在不断加大,我国迫切需要对地下水资源的污染进行治理。从法律、管理和技术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而提高水污染的治理成效,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和人们生活的有序进行。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防治

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水资源的污染,并且呈现不断加剧的趋势,对我国社会经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危害,是我国非常关注的问题。从当前我国地下水污染的现状来看,污染范围在不断扩大,污染程度在不断加深,我国迫切需要对地下水资源污染进行治理。本文首先对地下水资源的污染进行了成因上的分析,主要分为四类,即工业性污染、农业生产污染、日常生活带来的污染以及自然因素产生的污染。我国虽然在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法律不健全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导致了我国在治理地下水污染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阻碍。因此本文通过详细地分析地下水污染的各种原因之后提出了相应的针对性措施,以期能够有效地解决地下水污染的问题,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和人们生活的有序进行。

一、当前我国地下水污染类型

根据对我国地下水污染的性质特性,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可溶性污染,这种地下水污染一般是由无机物造成的;二是非混合性污染,这种地下水污染是由有机物造成的。

从污染的具体原理来看,首先可溶性污染物一般通过进入到地下水的含水层对地下水形成污染,并且会形成大面积的污染群。[1]由于各个地区的水文状况不同,各区域污染排放量的不同,因此污染群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也有所不同。另一方面,非混合性污染主要是液态性质的,其成分主要是有机碳氢化合物,该化合物微溶于水,对地下水的污染性较强。

从污染源的角度来看,影响最为重大的是点源污染,即该污染是由工业生产所产生的废水和日常生活所带来的污水造成的。另外是面源污染,即该种污染主要是农业生产所带来的,一般位于农耕区,由于农药和化肥等化学物质被雨水或者灌溉用水带入到地下水层当中造成污染。

二、造成我国地下水污染的原因

1. 工业生产尤其是化学工厂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废渣这三种污染物构成了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来源。首先,工业生产所带来的废气会对大气形成严重的污染,一旦这些污染物例如二氧化硫等随着降水渗透到地下,会污染到地下水资源。其次,工业生产所带来的废水不经过滤净化处理而任意排放所带来的有毒物质会直接通过河流进入到地下含水层当中,从而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再次,工业生产尤其是矿产企业会带来大量的废渣,常见的有粉煤灰和电石渣等。这些废渣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堆放或者填埋,但是由于风力和降水作用往往会渗透到地下水层当中造成污染。

2. 农业生产所使用的化学产品造成地下水污染

在农业生产中,由于灌溉所需用水量大,并且对农药和化肥等化学产品的依赖性较强,非常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常见的情况有两类,一类是化学产品使用量过大,造成化学物质残留在土壤中,然后由于降水作用流入到地下水层当中。另外一类是地表水本身已经污染较为严重,在农业生产中使用这些水源,从而导致污水渗透到土壤当中,接着被降水带入到地下水当中形成污染。[2]

3. 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造成了地下水污染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飞快,尤其是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从而加剧了我国地下水污染的程度。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与此相对应的是生活污水不断增多,并且大部分在排放的过程中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导致对城市周边的环境和地下水产生了极大的污染。据统计,我国已经有近300个城市面临生活垃圾处理难题。[3]很多城市对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导致其中的有毒物质对地下水产生了较大污染,从而造成居民生活用水紧张和饮水健康等问题。

4. 自然因素导致地下水污染

我国部分地区由于地质环境区域性特点容易产生地方性地下水污染的问题。在降水和风力作用下,部分自然界中的有毒物质被带入到地下含水层当中,人们在生产生活中使用这些被污染的水造成一系列地方病。据统计,我国部分地区地下水某些天然成分超标,出现了高砷水、高氟水等。居民极易患癌症、[4]患克山病和地甲病等。

三、合理有效解决我国地下水污染的措施

第一,治理地下水污染的问题最首要的是我国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来切实保障地下水资源的可利用性。当前我国许多地区地下水资源形势紧张,缺乏统一的法律治理,并且实施力度较弱。因此我国要在统筹全国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前提下根据区域性的特点来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并且制定一系列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政策,切实提高地下水资源的质量,防治地下水污染。国家环保部门要统筹管理,配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地下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同时明确各个地方政府部门在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污染治理中的责任,严格做到依法保护和治理。[5]另外,地下水污染的治理不能单兵作战,各个区域要建立科学的联动机制,发挥地方政府间的合力,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政策,切实提高地下水资源保护力度。

第二,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需要环保部门提高管理力度和效率,增强水资源监测力度,完善现有的地下水监测网络。从当前我国地下水监测情况来看,主要问题是监测力度不够,监测方法不科学,水资源管理存在较大漏洞。要解决这些问题,落实地下水监测工作,我国首先要全面了解各地环保部门的水资源管理状况,根据区域特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善地下水污染重灾区的监测网络,同时要规范地下水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成效。[6]同时,我国要综合进行地下水监测工作,通过监测平台的建立来实现地下水监测数据的迅速流通,为地下水污染重灾区提供有效信息。

第三,地下水污染的治理需要依靠我国排污技术的发展和创新。当前我国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但是面对不断出现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我国仍然需要进一步强化技术攻关,创新水污染治理技术,针对性的解决某一类水污染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在治理地下水污染的过程中具有良好的经验和技术,因此我国要积极借鉴他国的水污染治理经验和技术,结合本国各个区域的水污染特点,采取试点推广的方式来逐步进行水污染防治工作。[7]同时,我国要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对部分核心技术项目进行财政拨款,广泛吸收社会资金进行技术创新。另外,要通过加大水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来提高社会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意识。

参考文献:

[1] 张永宏、张娇.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与防治对策研究[J].中国招标.2011(09).

[2] 张宝、彭志帆、赵锁志.地下水资源研究现状及展望[J].西部资源.2012(02).

[3] 刘朕、卢浩.浅谈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与防治对策[J].环境与生活.2014(12).

[4] 方玉莹.我国地下水污染现状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法的完善[J].中国海洋大学.2011(05).

[5] 王利.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完善策略分析[J].齐鲁学刊.2014(01).

[6] 傅健宇.我国城市地下水污染现状和防治措施[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4).

4.饮水安全及水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篇四

饮水安全及水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介绍了我国水污染的现状、水污染的`原因及水污染的影响,提出了饮水安全的重要性和防治水污染的措施.加强法制手段,保护水源,实行总量控制,提高污水处理技术,改进水处理工艺,加快水质安全监测系统的建立,确保饮水安全.

作 者:张云 Zhang Yun  作者单位: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南通分局,江苏,南通,226006 刊 名:地下水 英文刊名:UNDERGROUND WATER 年,卷(期):2010 32(3) 分类号:X52 关键词:饮水安全   水污染   防治   对策  

5.大气污染现状防治与对策 篇五

--北京大钢环境治理技术研究院 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环境要素之一,任何生物从它诞生之日起,就需要通过呼吸维持生命,停止呼吸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发展,当它对大气产生的影响超过其自净能力时就会对大气造成污染。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但是,传统模式下的生产力的提高在驱动经济增长和为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却使我们的地球家园变得千疮百孔,不堪重负。

近年来,随着城市工业的发展,大气污染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煤烟型污染;城市大气环境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一直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

大气污染产生的严重后果有以下几点: 1)气候变暖。温室气体具有这样的特性: 让阳光通过,但强烈吸收地面发出的长波辐射,从而使气温上升,起到了温室的作用。21 世纪以来全球平均气温升高了0.5 ℃,如果温室气体按目前的速度增加,到2030 年,全球平均气温将再提高2 ℃~ 3 ℃,灾害性天气和异常天气将更加频繁。

2)平流层臭氧层变薄。距地面20 km ~ 30 km 的平流层中存在一个臭氧层,它能强烈吸收阳光中的紫外线,从而保护地球生物免遭伤害。但是,工业生产中释放的氯氟烃气体强烈地破坏臭氧层,使之减少变薄,甚至出现南极臭氧空洞。

3)陆地和海洋生物受到污染。工业生产中排放的含有氯、铅、汞、砷的有毒物质影响生物的生长发育,使生物组织中含有有毒物质,其中有些是致癌物质。

4)产生酸雨。工业生产中释放的二氧化硫和氧化氮使降水中酸性成分增加,形成酸雨。酸雨可使湖泊酸化,造成鱼类死亡;酸雨还可遏制森林生长,甚至导致森林死亡。

大气污染及恶化不仅危害到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威胁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在世界范围内,9%的肺癌死亡、5%的心肺疾病死亡和大约1%的呼吸道感染死亡均由细微颗粒物引起。而细微颗粒物仅是众多大气污染物的一种。我国11 个最大城市中,空气中的烟尘和细颗粒物每年使40万人感染上慢性支气管炎。北京卫生部门最新数据显示,北京肺癌发病率自2001至2010年增长56%,空气污染是诱因之一。

造成我国大气污染的因素主要有: 1)环境意识薄弱,对可持续发展战略认识不足。大气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可贵资源,大气环境资源的破坏是一种不可逆的过程,恢复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比采取措施从根本上防治大气污染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但这种观念长期以来并没有被一些部门和一些地区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他们只考虑近期的、局部的经济发展需要,在制订一些综合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中缺乏对保护大气环境的考虑,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乱铺摊子、重复建设、技术装备水平低、能源资源浪费大、乡镇企业无序发展、劣质煤炭流通失控等状况。因此说缺乏对环境保护考虑的地方政策的出台,本身就是造成加重大气污染的诱因,所造成环境危害和损失是难以挽回的。

2)能源利用不合理,能源浪费严重。能源的不合理利用以及能源的严重浪费是造成我国大气污染严重的原因之一,据资料显示,主要表现如下: a. 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75%,而用于发电的煤量仅占总煤量的35%,其他煤炭则用于工业及民用燃烧,有84%的煤炭直接燃烧,这种煤炭消费构成是很不合理的。b. 我国煤炭生产过分注重产量的增加,对控制高硫煤的问题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煤炭的洗选率低和高硫煤地区的煤炭产量增长过快。c. 各类燃烧设备技术及制造水平较低,能源利用率不高,使用能耗高,排污量大和超期服役的燃烧设备的现象相当普遍。d. 乡镇工业发展迅速,大多数企业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比较落后,生产设备简陋,资源能源利用率极低,所造成的大气污染是惊人的。

3)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不足。目前,全国污染治理和用于污染防治有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 7%,这与我国环境污染严重、历史欠账太多和经济快速发展对环保投资的需求相比,严重不足。a.我国工业发展的起点低,基础工业整体水平提高较慢,技术改造难度大,污染欠账多。工业技术和装备许多是20 世纪50 年代~ 60 年代水平的,资源、能源消耗高。但由于工业的整体改造受到资金的限制,迟迟不能进行整体改造和城市的污染治理,相当一批技术装备落后的工业企业长期在生产中排放大量的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b. 国家在推行清洁煤炭政策、改善能源结构的措施如煤炭洗选加工、型煤、燃煤脱硫、使用清洁能源等方面的投资力度太弱,远远不能满足需要。c. 城市集中供热、燃气等基础建设工程是解决城市大气环境的主要措施。但不少地区仍然发展缓慢,关键还是资金投入不到位的问题。有些城市建完了热电厂,却缺少资金建设供热管网,分散热源仍然存在,不但没有减少污染,反而增加了排放量。d.排污收费标准太低,使得污染企业宁可交排污费,而不愿意花钱治理。例如: “两省九市”的二氧化硫收费标准过低,一般都在每千克二氧化硫0.20 元以内,远远低于每千克1 元左右的脱硫成本,并不能促使企业投资用于二氧化硫治理,造成目前两省九市试点地区所建的脱硫设施很少。

4)执法不严,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尽管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a.一些地方政府干预环保部门执法,批准建设短期经济效益好但能源资源消耗量大、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不执行国家“先评价、后建设”的规定,出现了一些新的不合理布局和污染超标的建设项目;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投资经常留有缺口或将资金挪作他用。b.地方电厂、地方水泥厂和乡镇企业执法不严,超标现象比较普通。c.由于各地监测机构受到经费的限制,不能普遍开展对污染源的经常性监督监测,从而削弱了环保部门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环保设施操作管理比较差,实际运行率低。许多项目尽管开工验收时可达标,但实际运行中却超标排放。据估算,全国目前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超标率平均为30%,工业窑炉平均为50%,地方水泥行业的粉尘排放超标率为40%。d. 机动车污染防治起步晚,排放监督管理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各监督执法部门职责不清、监督不力,尤其对汽车制造、销售、使用、报废全过程污染监督管理还很薄弱,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还未纳入国家大气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常规监测体系中,从而缺乏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有效监督。

5)缺乏实用的治理技术。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的研制、开发、推广和使用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大气污染控制的需求差距还较大,资金、人力的投入以及实用技术商品化的程度远不如发达国家。比较薄弱的领域是洁净煤技术;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工业窑炉和生产设施排放污染的治理技术;机动车机内净化技术等。实用技术的缺乏直接影响了大气污染治理的进程和效果。

由于我国环境治理中,仅水污染与固体废弃物治理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其余如大气污染治理由于易受天气影响并且会在不同地域间转移,因此一直以来,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较低,这部分市场也较为薄弱。

防治大气污染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个人、集体、国家,乃至全球各国的共同努力,可采取如下几方面措施: 1)工业合理布局,搞好环境规划。目前,工业还是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可以说,工业布局是生产布局体系中的主导环节,制定好产业政策和产业、行业进入政策,引导和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入,最终形成集中和集群之势。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环境保护的统一规划,制定措施,统一标准,把排污降低到最低点。

2)调整产业结构,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对历史遗留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及污染大、耗能高的产业,加快结构型调整,予以关停并转迁,减少污染物总量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改变能源结构、推广清洁生产。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a.在产品设计和原料选择时,优先选择无毒、低毒、少污染的原辅材料替代原有毒性较大的原辅材料,以防止原料及产品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b.改革生产工艺,开发新的工艺技术,采用和更新生产设备,淘汰陈旧设备。如工业锅炉、窑炉的使用改为煤气发生器;在蜂窝煤的生产过程中添加适量石灰用于固化燃煤时产生的二氧化硫,这些做法都极为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向大气环境中的排放,改善了环境空气质量;c.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尽可能多地采用物料循环利用系统,以达到节约资源,减少排污的目的,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减少污染物排放;d.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发、示范和推广无废、少废的清洁生产技术装备。通过使用“清洁”的材料,运用“清洁”的技术,把污染物“扼杀”在萌芽状态;e.开发、生产对环境无害、低害的清洁产品。从产品抓起,将环保因素预防性地注入到产品设计之中,并考虑其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从而预防性地保证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4)强化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煤、石油、天然气是世界三大主要能源,经济在发展,能源也在不断的消耗,能源的消耗势必影响我们的大气环境。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能源利用率,做到物尽其用,通过能源、原材料的节约和合理利用,使原材料中的所有组分通过生产过程尽可能地转化为产品,消除废物的产生,减少污染废气的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5)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老污染源的治理,实施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管理是手段,治理是措施,现如今提出的环保两大体系建设,其中,强化“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正体现出了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才能防止各种污染事故的发生;只有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才能从根源上对排污企业起到督促、整改的作用;只有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才能增强对各类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只有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才能保证排污单位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给人类提供一片蔚蓝的天空。

6)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限制大排量机动车的使用。目前,我国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迅猛发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日趋加重,因此,对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尤为重要。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和严格的排放标准,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从生产、使用及报废都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并鼓励生产和使用小排量的机动车以及替代汽油燃料,以减少石油的消耗量,减少机动车的尾气污染。另外,作为司机,停车等人时尽量要熄火,减少污染物排放。

7)植物有过滤各种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净化空气的功能,树林尤为显著,所以绿化造林也是防治大气污染的比较经济有效的措施。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订了防治大气污染的法规。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应该珍惜它。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同时学会保护大气不受污染,保护地球环境,以使我们生活的大气永远洁净,天空永远蔚蓝。

我国治理上存在的问题

相较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国在环境治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没有与我国污染现状相紧密相连,12年未予修改,许多制度在执行中出现很大问题。例如,环保法中的限期治理制度,2000年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限期治理纳入行政法律责任的范畴,然而在限期治理在决定主体上存在不明确不统一的缺陷,且该项措施由于在制度层面和实际操作上的缺陷和不完善,限期治理制度日益演化成为地方政府替当地污染严重的利税大户逃避环保责任的“保护伞”。

2.缺乏适合我国国情的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中,也进行了不少推广运用,但技术的商业化程度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同时没有相关法规作保障,工厂往往会因成本原因放弃对环保技术的引进运用。这个问题在煤炭、冶金、化工等行业中尤为突出。

3.我国环境污染惩处力度不够、执法不严。尽管我国政府关注着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在2016年实施的新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所作标准只有些许差别,然而我国环境管理力度仍然不够。环境管理主体存在交叉,没有统一管理机制和监督力量。我国现在对违法污染大气环境者惩处依然采取限额罚款,且额度没有根据现实情况发展进行改变,五万十万对于污染企业来说,已经成为违法成本非常低了。

中国对大气污染的治理,任重而道远。

一、我国大气保护的立法现状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制定与修改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1987年9月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上通过,此时我国社会处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飞速发展阶段,几年间先后颁布了多部环保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做出修改,然而此次修改中,诸如排污许可等众多重要制度的修订意见没有得到采纳,导致这次法律的修改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步。此次修改的失败不仅体现出环境管理体制中利益的冲突,也体现了我国在快速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所作的权衡。

由于1995年《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没有达到应有的目的,影响了我国对大气污染的防治进程,加之我国申办2008年奥运会,大气质量是重要的环境因素,因此,2000年在党中央的直接关注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还就5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手段作出了改革。一是禁止超标排放,并规定超标排污违法,应收法律处罚;二是建立了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三是改革超标收费制度,实行排污总量收费;四是改革限期治理制度,将其由管理措施变为法律责任;五是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制裁力度。

从2000年第二次修订至今,已经过去12年,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环境并没有实现较大改善,许多制度在实践看来已经不能满足我国大气环境保护的需要,立法在许多层次出现空白,例如大气环境应急管理方案、排污缺陷移动源召回制度等等。重新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似乎以迫在眉睫,然而据人民网报道,实施12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修订草案稿2010年1月由环保部报国务院法制办后,后两三年间一直处于“排期”状态,至今未由国务院报送全国人大。归根结底仍是公众健康权益与政府政绩和企业利益的博弈。

(二)我国现行的环境空气标准制度

环境标准是对环保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概称,由相关领域专家在科学认知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制定而成,本身不属于法的规范,需要由立法确认并由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适用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中国现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1982年颁布实施,1996年修订,并于2000年修改的标准。2012年2月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新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在三个方面做出了修改:将环境空气功能区第三类并入第二类,即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增设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m)PM2.5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调整了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m)PM10等的浓度限值。

6.山西省水污染防治与对策研究 篇六

【发布文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发布日期】2005-12-03 【生效日期】2006-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05年12月3日经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3日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防治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的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第三条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源头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分段管理和排污总量控制与环境容量控制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批准和规划的监督实施。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

第五条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和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将水污染综合性防治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第六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船舶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省和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发展和改革、水利、建设、卫生、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条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的行为检举和控告。受理机关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污染防治

第八条第八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流域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

(二)分阶段、分区域、分断面达到的水质目标及达标时限;

(三)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控制区域、重点污染源的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的具体防治措施;

(四)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第九条第九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

在汉江、丹江流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并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生产。

已有的工业、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污染防治,对造成水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和矿山企业,应当限期治理,治理不达标的,应当限期转产或者依法关闭。

第十条第十条 建设项目中的水污染处理设施,进行集群综合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建设项目单体处理的,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有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等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禁止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

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必须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进行地下勘探、采矿、选矿等活动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必须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残油、废油应当回收,船舶垃圾应当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水体。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水电企业负责电站水库库区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和水藻的防治。

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库区水面产生大量漂浮物时,政府应当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打捞和防治。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禁止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规划实施退耕还林(草),保护天然林和湿地,禁止毁林开荒,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态平衡。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以上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农业生产者推广使用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及其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发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资源,防止面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汉江、丹江流域生产、销售含磷制品应当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禁止使用农药等有毒物质捕杀鱼类生物。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汉江、丹江流域城镇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立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污水排放和污染物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城镇污水和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可以进行有偿经营。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汉江、丹江流域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量实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省、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汉江、丹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向县级以上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档案。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汉江、丹江流域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要求监测流域内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其他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发放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排放量。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汉江、丹江流域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和标准,应当对排污口实行监督管理。

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口安装污水计量、检测装置。

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河道排污口,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汉江、丹江流域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严重污染或者可能严重污染水环境,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或者停运、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向水体排放有害的废液、废水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的,将可溶性剧毒废渣直接埋入地下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输送、运输、贮存有毒、有害废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管道、沟渠、坑塘、运输车辆、贮存仓库、容器等未采取防渗漏等安全措施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向裂隙、溶洞、渗坑、渗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采取防溢流和防渗漏措施或者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不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向水体排放船舶残油、废油或者倾倒船舶垃圾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汉江、丹江流域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及其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清理。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农药等有毒物质捕杀鱼类生物的,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在排污口安装污水计量、检测装置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处三万元以上罚款、吊销排污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严重水污染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7.山西省水污染防治与对策研究 篇七

1 广西概况

“十一五”期间, 广西开工和续建高速公路39条共约3400km。全区新增公路3.95×104km, 总里程达到10.3×104km, 基本实现地级市通高速公路、县县通二级以上公路、乡乡通柏油路。“十二五”以来,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大力实施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加快高速公路建设, 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3年底, 我区已建成高速公路里程达到3305 km, 在全国排名第18位, 西部地区排名第4位, 已实现所有设区市和76个县 (市、区) 通高速公路, 县 (市、区) 通高速率约70%, 形成10条出省出边高速公路大通道, 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做出了重大贡献。

2 空气质量严峻形势

2.1 当前空气质量严峻形势

2.1.1 国家空气质量考核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 (试行) 》和环境保护部等6部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 (试行) 实施细则》, 须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大项分别考核评分。环境保护部与广西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目标是:到2017年, 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

2.2 机动车对空气污染成因分析

2.2.1 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包括:CO、HC、NOx、微粒物 (PM, 又称炭烟) 、硫氧化物等。其中HC是指发动机废气中的未燃部分, 还包括供油系统中燃料的蒸发和滴漏, 单独的HC只有在含量相当高的情况下才对人体产生影响, 一般情况下作用不大, 但它却是产生光化学烟雾的重要成分。

2.2.2 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广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机动车尾气污染已严重影响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对城市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日益凸显。广西主要城市大气污染已由煤烟型污染转向煤烟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复合型污染, 传统的二氧化硫污染也逐渐转变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细颗粒物等多污染物综合污染。由于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 解决复杂城市空气污染问题的关键技术缺乏,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难度不断加大, 机动车污染已经成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之一。

3 在用机动车污染现状

3.2 广西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现状及趋势分析

3.2.1 在用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

自2000年以来, 全区各市机动车保有量以较快的速度增加, 民用汽车每5年翻一番多, 2000年为29万辆, 2005年64万辆, 至2010年已达155万辆 (其中“黄标车”所占比例约为15%) , 比2000年增加了434%, 比2005年增加了142%, “十一五”期间, 平均年增加28%。各地市中, 南宁市机动车增长速度较快, “十一五”期间, 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为23%, 2010年民用车保有量占全区的28%, 预计今后每年还将以较高的速度增长。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给城市环境质量和交通状况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

3.2.2“黄标车”所占比例较高, 氮氧化物排放比重大

2010~2012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黄标车”保有量由31.8万辆降至30.8万辆, 两年累计淘汰1万辆, 约淘汰3%。按照全国减排测算, 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约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80%, 是主要流动污染源。随着广西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 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已经成为城市和区域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3.3 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趋势分析

3.3.1 机动车保有量预测

据不完全统计, 2010年广西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800万辆 (含摩托车) , 其中汽车148万辆。自2005年以来, 全区各市机动车保有量以较快的速度增加。根据广西2009年统计年鉴资料, 民用汽车拥有量2005年比2000年增加118%, 平均年增加23.6%;据调查, 民用汽车拥有量2010年比2005年增加143%, 平均年增加28.6%。综合各种因素分析, “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率按30%测算, 到2015年, 汽车保有量将会达到375万辆。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居全区前列。这表明发展较快的大中城市是我区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重点。百色、北海、钦州、防城港市也将随着资源开发、北部湾开发力度加大、物流发展, 机动车保有量也会快速增加, 实际增长量将可能大于预测值。

4 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现状

4.1 广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4.1.1 机动车环保检验现状

广西机动车排气检验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 当时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 这项检验工作由安检机构或综合性能检验机构负责。检验方法大体上是按照汽油车和柴油车两大类型确定。汽油车检验方法为双怠速法, 检测项目有一氧化碳和碳氢化物;柴油车采用自由加速试验法, 检测项目为排气烟度的光吸收系数值。

机动车污染防治是“十二五”污染减排的一项工作任务, 是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广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中提出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为落实该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 实现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广西环保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5 广西当前机动车污染防治主要问题

5.1 法律法规不健全

国家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律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 其条款规定比较笼统, 操作性不强。关于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标准很少很旧, 虽然规定了对于尾气超标的汽车应该给予处罚, 但如何处罚, 罚多少, 均没有具体的规定。虽然我国颁布了很多控制机动车污染物的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 2013年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1月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 也提出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要求, 但机动车污染防治问题依然不容乐观。

5.2 管理体制不顺畅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机动车污染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 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 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尚未形成联动机制。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注册登记, 环保部门负责尾气检测, 交通部门监管汽车修理。环保部门有检测权, 无拦车和处罚权;交警部门有拦车和处罚权, 无检测权;交通部门发现问题车辆, 但不能检测, 也不能阻止问题车辆上路行驶。大量超龄、失修、重污染车辆在城市道路畅行无阻, 污染严重。由于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起步较晚, 目前全区执行情况不好, 贴标志与不贴标志基本没有区别, 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形同虚设。

5.3 检测体系不完备

一是检测标准不完备, 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二是目前我区没有出台简易工况法地方标准, 还在沿用双怠速法和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 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全都为零, 且没有单独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 在用车发标依据不足。

5.4 考核评估体系未建立

开展区域机动车污染评估, 是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的重要依据, 也是出台机动车管理政策、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但根据调查, 目前全国开展机动车污染评估考核工作的城市很少。

5.5 执法监管不到位

目前汽车尾气检测以年检为主, 执法部门很少对机动车尾气开展路检, 未实施动态管理, 对机动车污染打击力度不够。

6 广西机动车污染防治对策

6.1 建立联合监管体制,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控

商务部门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维修体系, 规范机动车维修, 加大处罚力度, 控制机动车超标排污。环境保护部门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制度, 对不达标的在用车必须严格执行淘汰制, 加快车辆更新。逐步建立机动车污染检测体系, 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建设, 坚持静态与动态结合, 实行年检与路检并重。建立机动车污染统计考核体系, 开展区域机动车污染评估, 推行机动车污染减排, 把机动车污染防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实行城市创模一票否决。

6.2 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核发工作

统一部署, 强化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 在全区全面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机动车定期检验率和环保标志发放率, 确保全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80%,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90%[6];各市环保部门应协调质监部门在安检机构设置环保业务专用窗口, 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监管, 切实开展环保分类标志发放工作。公安部门应将环保检验与安检同步, 保证环保检验率。按照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环发[2009]87号) , 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和管理工作。

6.3 加大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工作力度

全区要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 严格机动车注册、年检管理, 形成有效的治理、淘汰管控机制。严格执法监管, 压缩黄标车生存空间, 以经济补偿方式, 鼓励淘汰黄标车, 严控外地黄标车的转入。以机动车报废拆解体系为支撑, 化解老旧车、黄标车存量,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广西2014年度淘汰10万辆“黄标车”的目标任务。

6.4 逐步推行简易工况法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 (GB18285-2005) 规定了机动车排气检测的两种方法。目前广西机动车排气检测方法大多以双怠速法为主, 该法虽然准确度高, 但检测数据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排污状况。简易工况法是对车辆排放进行检测的一种比较简单且成本低的方法, 该法能够比较真实地检测车辆的排放状况, 检测结果比较稳定, 准确度较高。因此, 我区应组织全区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设, 采用机动车安检、环检合一的方式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线 (而非检测站) 建设, 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四个重点城市组织开展简易工况法检测试点工作, 取得经验后再全面铺开。对拟申请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 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评审, 分期分批公布符合条件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

参考文献

[1]王春艳, 李悦, 孔范龙, 郗敏, 陈少君, 李扬.青岛市机动车尾气排放预测及其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 (S2) :437-439.

[2]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中国环境保护部.2013:31.

8.山西省水污染防治与对策研究 篇八

【摘要】 铁岭市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70%,畜禽养殖业从传统的家庭副业正在逐步转化为农村经济中的一个环保活跃的增长点和主要的支柱产业,目前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的危害程度、处理难度、监管难度已经超过工业污染。

【关键词】 畜禽养殖 污染防治 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畜禽规模化程度也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布局不合理、治理技术落后、资金不足等原因,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与管理已成为现阶段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铁岭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特点

1.龙头企业带动畜禽养殖业发展。铁岭市是农业地区,畜禽养殖业是传统产业也是支柱产业,近几年畜禽养殖业发展较快,各地区均建设有一定数量的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带动着周边地区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2.规划饲养的乡镇数量不断增加。以畜禽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的乡镇数量在不断增加,全市养牛超过万头的乡镇70个,超过2万头的乡镇15个,养猪超过3万头的乡镇50个,超过5万头的乡镇25个,有一些村屯成为养殖专业村。

3.村外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稳步发展。到2008年末,全市村外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数量达到761个,这些养殖小区具有投资多、规模大、标准高等特点,随着国家的政策鼓励和资金扶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的数量不断增加。

4.畜禽小区和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成绩初见成效。2008年全市有17个大型生猪养殖场开展了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治理工作,主要是开展沼气工程建设、推广生态床养猪新技术、建立中小型公益性有机肥厂,有效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同时将其作为污染治理的示范工程,为污染治理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技术支撑。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查,全市规模化的养殖场中部分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也未经过环保局的审批,很多养殖场在污染及防治的问题上还是处于低水平,有一些养殖场仅仅是将畜禽粪便堆放腐熟然后还田,堆放场所无任何防渗漏措施,畜禽粪便污染了地下水及空气,引起村民多次上访,另外个别县区环保部门没有将畜禽养殖业规模化纳入管理范围。畜禽养殖污染主要原因是以下几个方面: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政府层面更多的是关注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忽视了养殖业污染所带来的影响,没有充分认识到污染的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另外养殖业户为利益所趋,环境意识较差。

2.缺乏治理资金。畜禽养殖业是一个典型的高风险弱质产业,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养殖户资本积累能力差,投入大量资金对其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单靠养殖业主自身很难承担。

3.缺乏有效的法规支持。目前,政府环保部门主要依据2001年国家环保局出台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制约管理,但是由于畜禽养殖业变数较大,因此在具体执行上,存在着可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强等实际问题。

三、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几点建议

1.统筹领导,明确责任。 要充分认识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目标考核中,要动员相关部门,做到合理分工、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对污染防治新技术的推广,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工作,以提高养殖业主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3.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依照城市发展要求及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规划全市养殖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容量,制定全市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对农田环境容量进行测算,合理调控养殖规模,建立与环境相协调的生态畜禽养殖格局,对规模小的养殖户和特种养殖户也要纳入环境管理范围,及时掌握其养殖的情况。

4.增加资金投入力度。目前,国家及各级政府对畜禽养殖业有一定的资金扶持,但还远远不够,要按照本地畜禽养殖的现状和污染的程度,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污染防治工作,要保证专款专用,除政府适当补贴外,要鼓励、引导和帮助畜禽养殖业户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

5.加强对养殖区的建设和管理。要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加强畜禽养殖区的建设和管理,因地制宜,采用生产沼气、有机肥等技术对粪便进行处理,提高废弃物资源利用率。引导有机绿色农副产品消费,推进种植业和养殖业合理化布局,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结构的可持续循环的生态链,实现生态养殖。

6.严格执法,科学管理。要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充分运用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地方性管理政策,对散养不够规模的业户也要加强管理,不采取治理措施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依据相关法律给予处罚,以确保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要把防治工作的重点从单纯治理向治理与监督管理并重方向转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畜禽养殖场的科学化环境管理。

贾艳 (1972.4—),女,汉,辽宁铁岭人,工程师。

陈素艳 (1976.6—) ,女,汉,辽宁铁岭人,工程师。

9.中国雾霾污染与防治对策满分答案 篇九

o o o o

得A.20世纪50年代 B.20世纪60年代 C.20世纪80年代 D.20世纪90年代

 2.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期间非正常死亡率增高的主要原因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o o o A.硫酸物污染 B.氮氧化物污染 C.碳氧化物污染 D.汞中毒

得分:3分  3.颗粒物污染指标TSP是指()。(单选题3分)o o o o A.总悬浮微粒 B.烟尘 C.粉尘 D.扬尘

得分:3 4.下列各项大气污染物中,控制难度最大的是()。(单选题3分)分

o o o o A.二氧化硫 B.二氧化氮 C.PM10 D.PM2.5

得分:3分  5.煤源性污染造成的大气污染物是()。(单选题3分)o o o o A.二氧化硫 B.二氧化氮 C.一氧化氮 D.一氧化碳

得分:3分  6.PM2.5日均值达到75µg/m3是()的颗粒物标准。(单选题3分)o o o o A.世界卫生组织二级标准 B.中国二级标准 C.欧盟标准 D.美国标准

 7.由于我国大城市的燃煤数量不断减少,燃油和天燃气的情况增多,导致我国大城市雾霾向()型发展。(单选题3分)o o o o

得分:3分

A.NOX—PM2.5 B.SO2—NOX—PM2.5 C.NOX—SO2—PM2.5 D.NOX—VOCS—PM2.5  8.我国执行的世界卫生组织大气环境质量初级标准是控制()的浓度。(单选题3分)o o o o 得分:3分

A.PM10 B.PM5 C.PM2.5 D.PM1

得 9.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至今大气污染物严重超标的是()。(单选题3分)分:3分

o A.二氧化硫 o o o B.二氧化氮 C.一氧化氮 D.PM2.5

得 10.我国从什么时候开始控制大气污染,关注环境保护?()。(单选题3分)分:3分

o o o o A.1960年前后 B.1970年前后 C.1980年前后 D.1990年前后

得分:4 11.制定大气PM空气质量标准难度极大的原因是()。(多选题4分)分

o o o o A.PM2.5化学组成随地而异 B.PM2.5化学组成随时间变化

C.PM2.5化学组成各异对人体健康影响相同 D.PM2.5化学组成不同对环境影响不一样

得分:4分  12.中国雾霾的主要类型包括()。(多选题4分)o o o o A.NOX—PM2.5型 B.SO2—NOX—PM2.5型 C.NOX—SO2—PM2.5型 D.NO2—SOX—PM2.5型

 13.下列各项中,关于2013年北京雾霾事件和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的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4分)o o

得分:4分

A.北京的SO2浓度低于伦敦 B.北京的SO2浓度高于伦敦 o o C.北京的污染物浓度低于伦敦 D.北京的污染物浓度高于伦敦

得分:4分  1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多选题4分)o o o o A.一氧化碳 B.二氧化碳 C.二氧化氮 D.二氧化硫

 15.2013年6月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包括()。(多选题4分)o o o o

得分:4分

A.减少污染物排放

B.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 C.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D.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

得分:4 16.下列各项中,关于PM2.5的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4分)分

o o o o A.不同类型的PM2.5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同 B.大气污染物的控制PM2.5的难度很大 C.PM2.5内有部分是来自二次污染 D.我国已找到有效治理PM2.5的方法

 17.1982年我国第一次制定空气质量标准时,就颗粒物而言制定了()的质量标准。(多选题4分)o o o

得分:4分

A.TSP B.甲醛 C.PM10 o D.TVOC

得分:4分  18.下列关于颗粒物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4分)o o o o A.中国、美国、欧盟的标准不同 B.不同地区的日均值和年均值不同 C.PM10和PM2.5的标准不同 D.世界各地的标准以µg/m3为单位

 19.《中国环境报》发表的关于PM2.5源解析的主要来源是()。(多选题4分)得分:4分

o o o o A.燃煤 B.汽车尾气 C.工业污染 D.垃圾焚烧

得 20.下列各项中,对我国雾霾污染的防治措施正确的是()。(多选题4分)分:4分

o o o o A.控制细粒子是控制雾霾的核心 B.用法律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C.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D.制定雾霾防治的长期科学规划

得 21.大气污染中,大颗粒污染物容易控制,细微颗粒很难治理。(判断题3分)分:3分

o o 正确 错误

得分:3分  22.中国PM2.5控制比西方国家滞后了15年。(判断题3分)o 正确 o 错误

得分:3分  23.世界上只有中国遭遇雾霾污染。(判断题3分)o o 正确 错误

 24.我国大城市对于大气污染的治理,首先控制二氧化硫的污染,其次是氮氧化物的污染。(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 25.从1990年到2012年我国PM2.5减少的幅度比SO2减少的幅度小得多。(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得分:3分  26.一次源颗粒物粒径越小控制越困难。(判断题3分)o o 正确 错误

 27.北京城区2013年1月雾霾期间,大气中二氧化硫浓度高于氮氧化物浓度。(判断题3分)o o 得分:3分

正确 错误

 28.天津市的雾霾类型和北京市的雾霾类型不同,有很大的差异。(判断题3分)得分:3分

o o 正确 错误

得分:3 29.北京雾霾细微颗粒物污染会诱发慢性疾病的产生。(判断题3分)分 o o 正确 错误

得 30.雾霾污染与二氧化硫污染相比,雾霾污染更具有复杂性。(判断题3分)分:3分

10.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探讨 篇十

关键字: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农村环境是指以农村居民为中心乡村区域范围内各种天然的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它包括该区域内的土地、大气、水、动植物、交通道路、设施、构筑物等。农村环境保护是指对农业或农村环境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活动。由于农村环境是农业环境的中心,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保护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保证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需要,对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及意义。

一、农村环境现状。

(1)农村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多年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使我国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压力,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首先污染源和污染物种类增多。过去,我国农村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传统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污染物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少量垃圾。近年来,我国农村除养殖传统的猪、牛、羊、鸡、鸭、鹅外,还出现兔、牛蛙、肉鸽等,水产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品种繁多;种植新型农产品,使用新型农药及化肥、地膜、农机等;乡镇企业、外来企业原辅材料、产品和生产装备多样化。

(2)农村生态环境恶化。

畜禽粪便直排、农作物秸秆大量堆积或直接焚烧等粗陋传统的处理方式严重影响农村的生态环境。由于对规模化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激励措施重视不够,畜禽粪便等优质肥料资源变成污染农村环境的污染源,导致农村环境质量恶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低,部分农作物秸秆被粗放焚烧或抛弃,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造成一定程度的大气污染和水体污染。

(3)企业污染越来越大。

部分地方政府保片面追求政绩,对环保审批手续把关不严,越来越多的污染企业搬迁入住到农村。农村环境监管的不及时、不到位,部分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治污设施长期闲置不正常使用,废水不经处理直排江河,有的企业甚至私设排污口,偷排超标污水。还有一些锅炉炉灶、生活大灶排放超标烟尘。农村环境质量有日趋恶化的态势。

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1)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包括:畜禽养殖及集镇生活污水的污染治理,生活垃圾的统一收集填埋,河道“三清”(清淤、清障、清水面漂、浮物)以及控制水土流失。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加大农村环保执法力度,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强化监督和管理,建立农业污染监测体系。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灌溉污水水质、土壤、农产品及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的法定职责。同时,农业部门还应承担突发性农业污染事件的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开展农业环境整治的技术研究等。坚持“环保惠民”,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环保牵头,部门协助,联合推进”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建章立制,强化污染监督和管理,是确保农业农村环境不受污染的重要保证。要根据《环保法》,制订各地各村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把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纳入全民环保行动中,多方努力引导农民主动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协助农民引用先进的生产技术,通过“绿色”的生产经营方式,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互协调,达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目的。

(3)推广清洁生产,加速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

在农村推广清洁生产,将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通过资源化途径加以综合利用,这是治理农业污染的最佳途径。如畜禽粪便和秸秆通过沼气化处理,既利用了沼气能源,又可利用沼渣、沼液作果园、桑园肥料;还有以畜禽粪便为基质加工成复合有机肥料,既保持了化肥使用简便、肥效快的特点,又弥补了化肥对土壤的不利影响,还较为彻底地解决了粪便污染环境问题。最大程度地使农业废弃物得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4)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积极性。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离不开法律、经济、行政、科学技术等手段的充分运用,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针对农村环境污染本身具有主体分散、排污随机、不易监测、不易确定等特点,防治监管仅靠政府实现难度非常大,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依靠群众的力量,齐抓共管,城乡联防联治,以较小的社会成本,实现保护农村环境的国家大计。

(5)强化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能力。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警示牌,加大巡视监管力度,切实保护饮用水安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控制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开发强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耕地土壤质量。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厂、村级污水集中处理池、沼气池等处理设施建设,配套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强度。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力度,“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坚决杜绝把农村作为“垃圾堆存场”的现象发生。建立农村重点污染源和污染状况普查制度,对污染集中连片地区实施集中治理。完善城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城乡统一监管,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监管的组织力量和能力。监测本地区土壤质量,调整严重污染耕地用途,制定污染耕地土地转换和土壤污染治理规划。

三、结语

重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事关新农村建设和粮食安全的国家大计。相关部门应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齐抓共管、城乡同治,统筹城乡发展,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李彩宜.农村环境污染的成因及防治对策[J].农业环境与发展,2006(4):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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