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

2024-08-10

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精选9篇)

1.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 篇一

xx县2010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2010年以来,xx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狠抓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规范安全准入条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切实落实“打非”责任,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有条不紊的稳步发展。现将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2010年我们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推进了监管部门的横向联合,强化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形成了统一的安全管理机制,集多部门的监管力量,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的同时,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公安、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庆日期间,及时召集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对 1

查出的安全隐患都限期进行了整改,2010年至今,全县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316个,查出安全生产隐患85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都限期进行了整改,取缔非法销售点12个、非法储存窝点2个。

二、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

2010年我们结合xx县烟花爆竹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摸底、调研,对换证的经营企业重新进行了审核,对安全距离、安全通道不符合标准规范特别是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加气)站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坚决不予换证;认真做好烟花经营网点规划工作。经营网点做到布设科学,结合不同地区人口数量、消费水平等实际,合理布设零售网点,及时对不合理的布局进行调整,并根据网点周边精况,科学确定储存限量;尽可能满足和方便了广大市民的需求做到网点覆盖广泛,疏密有致,布局科学合理;同时要求批发企业和经营户按照 “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配送”的五统一原则,严格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经营人员安全培训,全县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全部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同时严厉查处经营非法、伪劣产品,加强对零售点的安全监管,特

别是加强了城郊、乡镇零售网点的监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保证了经营安全,杜绝非法产品流入市场。目前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经营点316个,批发企业2家。未发生过烟花爆竹伤亡事故。

三、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

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采取张贴公告、树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宣传,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惨痛教训,使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走进社会、走进基层、走进家庭,对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确定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确定五大执法重点行为,即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的;变更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地址或者新(改、扩)建仓储设施未重新办理许可的;储存烟花爆竹仓库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的。XX县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专班,分季节在重点时段多管齐下全面展开打非治违

工作,打非治违中共收缴非法运输、违规存储烟花爆竹76件,合计6000多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7起,依法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3个。通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地规范了当地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

五、监管突出问题

在监管工作过程中,我们联系批发企业,通过批发企业掌握烟花爆竹市场动态,了解经营网点的进货渠道,经营网点的进货严格控制在批发企业中进货。经了解,我们发现部分经营网点不规范进货渠道,不在本县正规的批发企事业进货,存在“偷货”现象,私自从外地进货并对其他经营网点少量供货,成为违法的“批发网点”。我们经过多种途径掌握了一些实据,多次上门进行执法,但由于无法找到其堆放产品的仓库,业主采取强烈的抵制情绪,态度强硬,拒不认过,执法行为一直得不到有效实施。“偷货”现象的存在和对其执法难以实施成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两个突出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体系,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依法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制秩序;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按期或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的召

开信息互通会议,研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合作,突出执法重点,积极开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

二0一0年十二月一日

2.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 篇二

王浩水在讲话中指出, 今年以来, 各地、各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 按照“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的工作要求, 积极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油气管道隐患治理、危化品各项专项整治, 重点治理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问题, 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工作和完善“三库四防”设施, 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等工作, 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王浩水强调, 今年上半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虽然取得积极进展, 但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化工、危化品较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非法违法事故时有发生, 危化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和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 增强做好危化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不断改进和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王浩水要求, 下半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积极推进政府“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 牢固树立“零死亡”理念, 坚决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和重点县攻坚战, 深入整治烟花爆竹许可证过期生产、分包转包和“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烟花爆竹“三库四防”和机械化建设, 加强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行业安全管理, 开展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和安全仪表系统仪表功能安全管理试点, 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同时要联合有关高校, 重点做好化工安全生产人才培养。王浩水还针对季节特点就如何做好当前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部署。

3.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三

一、工作目标

1、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非法生产事故。

2、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零售大户的经营行为和b类产品的燃放行为管理,确保经营和燃放安全有序。

3、严格行政许可工作,深入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和储存条件改善,确保零售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上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4月1日前,对本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考试活动。

2、认真开展零售户“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安全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职业道德理念。

3、认真做好今年《安全资格证》到期人员的培训和换发证工作,参训率要达到100%,换证率要达到100%。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及时调整情报信息网络。所有村(居)必须健全信息情报网络,确保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村(居)实行定期排查和责任包保。

2、及时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在备案厂家外采购烟花爆竹行为;零售经营单位擅自从生产厂家直接购进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3、及时查处非法储存行为。重点查处私设仓库、非法储存、超量储存和超许可范围储存。

4及时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5及时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阻抗安全检查,抗拒执法的行为。

(三)规范行政许可工作

1、严格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四个程序做好零售许可工作。许可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及时予以答复,并作出补正材料清单;提交的材料、形式合法,在法定时限内下达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经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及时做出许可决定。

(四)开展经营单位“五统一达标创建活动”及储存安全条件达标。

1、抓好零售经营户“五统一”创建。即。所有经营户必须达到统一悬挂招牌、统一悬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张贴警示标志和安全小常识、统一配置灭火器,统一商品摆放(其中专店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专柜长度不小于2平方米)。

2、批发公司业务员的仓库纳入公司管理,其安全条件必须全部达标。并于5月1日前,自愿申请安全中介评价机构评审合格出具报告后方可储存。

(五)重点抓好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和采购生产厂家备案制度,严格实行专用封签和贴花销售管理等。

三、工作措施

1、突出对经营大户实施重点监管。凡不服从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违法违规经营的经营单位,将依法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行政处罚,第二次违反法律、法规将依法给予顶格处罚,第三次违反法律、法规的,将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

2、大力开展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对经营户进行清理造册,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考核。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两次拒不整改到位,报安监局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零售经营许可,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3、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积极开展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责任人,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 篇四

综合科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 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 10 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11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重大节期间(五

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 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 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 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08‟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 者专柜销售;采取专柜销售时,专柜也与经营规模不相适应,并相对独立摆放;经营场所也未始终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元旦、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前后摆摊设点现象依旧严重,屡禁不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建立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短信平台。全县共388家烟 花爆竹零售单位,将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手机号码集中汇总,与电信公司建立短信平台,以短信方式及时集中告知会议、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

2、组织2011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培训工作。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作为我局唯一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是我县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建议在每年一度的政府和镇(区)责任状签订中,增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内容,要求各镇(区)建立烟花爆竹例会制度、风险金缴纳发放制度、定期培训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并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体现,占取一定分值。

4、在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 法行动,特别是对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点乡镇开展执法检查。

5.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 篇五

为认真做好我区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我们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整个监管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条不紊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

为做好XX年春节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区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政府办、安监、公安、城管、质监、工商6个部门组成,副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区烟花爆竹的销售进行科学的布点,行政审批,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在销售期间组织人员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二、科学布点,严格许可

对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区严格按照国务院令455号及市市政府117号令的要求,严格做到总量控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许可证统一由区安监局审核批准核发后,交由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备案。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安全经营,在经营地点的选址上,我局连同区城管局专门组织人员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开展摸底调查,按照“便民、安全”的原则,科学布点。布点位置避开人员密集场所,摊点间间隔大于50米距离。

三、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安全意识

为做好我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始零售前,区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全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班,凡参加销售的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经营、燃放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等。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掌握烟花爆竹销售的基本知识。

四、统一标识,巩固“创卫”工作成果

为避免零售摊点杂乱而影响市容环境,我区对所有零售摊点销售大棚,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搭设,确保全区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统一、整齐、美观、安全。参照“门前三包”措施,摊点前实行即时保洁和风险责任制,由区春节烟花爆竹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每个零售摊点签订责任书,交纳风险抵押金,将环境卫生保洁任务明确给每个摊点,确保达到“创卫”的相关标准。同时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违反“创卫”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的,立即取消经营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

五、杜绝违法私拉,严格实施配送制度

由于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特殊产品,为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杜绝和遏制私自拉送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我区严格专批、专营、定点和配送制度,要求批发企业严格按照危险物品运输的要求进行运送行为,统一配送。

六、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在烟花爆竹经营期间,我区安排了宣传车上街流动宣传,播放宣传磁带,张贴宣传资料,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发生人身伤害。销售期间,市范围内的出租车车顶灯箱广告间隔15分钟会滚动播出提醒消费者正确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提示信息,辖区二级批企业凯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还印发了上万份《关于如何正确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宣传单,在春节期间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发放宣传。

七、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XX年按照区政府文件要求及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的精神,我区联合执法检查组于1月25日开始至2月24日,在辖区内展开了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禁放区的非法销售、无证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对非法********爆竹的单位进行收缴。出动车辆57次,出动人员169人/次,收缴伪劣烟花10多箱,爆竹130多万头,以及部分散装的礼花。凡在我区进行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并对非法销售的依法收缴,对证照不齐的坚决取缔,对在禁放区燃放的进行处罚,确保了春节期间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 篇六

XX年在区委、区府领导下,在省、市安全监管局的指导下,在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加强了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的稳定,实现了安全发展。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112家次,查处36处安全隐患、当场完成整改31处,限期完成整改5处、发出《整改指令书》5份,《复查意见书》5份。开展“打非”行动7次,出动23人次,查处私炮3宗,查处私炮价值1.3万元。XX年初我局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行政许可工作,共核发21个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许可证,强化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环节的安全监管,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与21个烟花爆竹零售点、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要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与当地镇(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内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XX年我区烟花爆竹主要做以下安全监管工作。

一、充分利用安委办作平台,认真督促公安、工商、交通等各职能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为认真吸取“2.26”揭阳普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安委会立即发出《关于切实做好

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XX区安委[XX]3号)要求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组成人员分成3个工作组深入全区X个镇(街)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及村庄开展以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为重点的专项清查行动,工作组发现有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立即收缴并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对存在超量存放烟花爆竹的零售点立即由日杂公司运回仓库存放。通过专项清查行动有效消除烟花爆竹在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隐患。

二、我区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国庆节前后等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和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的主要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落实产品购销合同管理制度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零售点是否存在超量存放、超范围经营等内容进行安全督查,同时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烟花爆竹零售点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及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在XX年8月至10月我区为认真吸取普宁市“2.26”非法燃放烟花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XX‟99号)、省、市安全监管局等有关要求,制定XX区XX年礼花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深入开展礼花弹专项整治工作。

三、积极配合XXX中心抓好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再继续培训教育工作共39人参

加培训教育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下发省局制作《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宣传专题片》给烟花爆竹零售点、各镇(街)共30多份。有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要安全的氛围。

四、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打非”联动机制作用,强化监督监察,认真督促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XX年区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打非行动7次,出动23人次,查处私炮3宗,查处私炮价值1.3万元。同时,制作烟花爆竹“打非”宣传广告牌20多套,在各镇(街)和主要村庄的主要交通道路的醒目位置竖立了宣传广告牌并发放省安全监管局印制的烟花爆竹“打非”的宣传图画共500多张。同时各镇(街)在镇(街)主要道路横挂烟花爆竹“打非”宣传横额共20多幅。11月底我局组织各镇(街)安监所、公安、日杂等部门召开XX年烟花爆竹安全行政许可工作会议,同时部署了XX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落实相关责任。XX年我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存在问题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监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监管力量有待加强;

2、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基础设施薄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3、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

六、下一阶段工作方向

针对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发现的存在问题,我局在下一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要求监管人员自觉加强学习和修养,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正确履职意识和责任感;

2、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 篇七

安监总厅管三〔20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19号)部署,制定了《2011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2011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主线,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要抓手,继续通过强化政府监管,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的相关配套文件,着力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执行力,着力强化对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力度,着力加强综合监管,着力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效果;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三深化”和“三推进”;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着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认真做好国发〔2010〕23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宣传贯彻国发〔2010〕23号文件及相关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30号)。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宣传贯彻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确保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取得实效。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规范,督促、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确保2012年底前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3.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督导,指导企业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实施持续不断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烟花爆竹危险工序作业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具备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任职资格。督促企业强化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用工管理和教育培训,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4.强化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点突出、科学规范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被检企业、时间、频次和内容。执法人员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执法检查前,应根据被检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参加检查。要及时跟踪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保证执法检查效果,提高执法效率和效能。要突出执法检查重点。把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变更管理、安全作业管理、培训、应急工作、吸取同类企业事故教训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督促企业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查处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化对未按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被停产、关闭企业的监管,严防关而不死、死灰复燃。重视试生产延期企业的监管,防止个别企业借试生产延期之名拖延和逃避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继续深化“打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继续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5.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无人员伤亡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也要引起重视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各地要在查清事故直接原因的基础上,全面查清管理原因,监督企业从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入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落实。对较大以上和其他典型事故,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发出通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大对事故单位处罚力度,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既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又要依法加重给予经济处罚。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监督事故企业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注重关口前移,严格新建项目安全准入,严把安全设计审查关,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通过换证逐步提高安全准入条件,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及使用许可等工作进行研究,及时解决行政许可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逐步细化准入条件,规范相关工作程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加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7.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各地区要发挥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危险化学品、大型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输送管道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继续健全完善苏浙沪、环渤海地区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

8.探索强化安全监管的新途径。组织开展对“事故多发和发生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新建项目限批制度”实施方案的研究,探索实行对连续发生事故或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地区暂停建设项目审批的对策措施。

9.加强调查研究和对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加大基层调研的频次和深度,掌握安全生产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制定政策、法规、标准打下基础。强化对地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指导省级、市级特别是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正确理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部署,协助解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在推进重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快推进重点工作,提高执行力。

三、努力突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难点

10.科学规划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布局。继续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抓住调整产业结构的有利时机,淘汰安全生产条件差的企业,推动城区和风险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强化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到产业布局调整与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相结合,促进城市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积极推进化工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和整体安全评估工作。

11.加快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进程。2011年要基本完成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改造;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加快重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设施的完善和改造。

12.开展光气企业和化学制药企业安全现状调查研究。全面调查全国涉及光气、双光气、三光气工艺的企业基本情况,分析化学制药企业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涉及光气、双光气、三光气工艺的企业和化学制药企业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

13.大力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和信息化水平。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企业的改造提升工作。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建立新药物使用安全评估和药物的重要安全指标检测制度,研究建立药物的重要安全指标检测工作机制。配合质检等部门科学分类烟花爆竹,禁止生产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产品品种。推进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行为。

14.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区要选准突破口,研究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周边人口密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2011年所有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化工企业都要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落实;继续组织开展礼花弹和氯酸钾专项治理,严格落实礼花弹流向监控制度;开展涉及裸露药工序的安全治理和“假整合”及分包经营问题的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反“三违”工作,烟花爆竹企业强化反“三超一改”工作。

四、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15.建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配套部门规章、安全生产指导性意见、重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五个层次,科学构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16.加快推进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1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的修订工作,研究制订《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

17.制定《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意见》、《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启动《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18.做好《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和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等法规标准宣贯工作。

19.指导、督促列入2011年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的起草工作,组织制订《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方法应用指南》、《烟花爆竹名录》和《烟花爆竹专用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等标准,着手按行业梳理安全生产标准,加快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各地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20.分析研究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部分化工项目建设标准低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标准起草单位完善有关建设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五、加强国际合作,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1.指导企业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推动有关中央企业积极开展化工生产装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以下简称HAZOP),积极推进新建化工项目在设计阶段应用HAZOP,逐渐将HAZOP应用范围扩大至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液化气体以及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全面排查化工装置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的能力。

22.加快先进适用新装备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广使用液化气体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加快实现所有危险化学品自动计量充装;安全风险大的和大型化工装置推广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所有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全部安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报警仪表;组织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安全环保型烟花药剂研发,烟花爆竹企业重点部位推广视频监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23.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我国应对《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对策与措施的研究和国际合作,指导有关单位跟踪和研究《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实施情况。启动实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陶氏化学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二期示范合作项目,与拜耳公司合作开展《光气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制订,开展与塞拉尼斯公司关于化工工艺安全管理方面的合作。与国际劳工组织共同组织召开第二届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国际研讨会。

24.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规划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期间的重点项目。

六、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25.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以实现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和审批为目标,依托“金安”工程,尽快启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系统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系统,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

26.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首次登记工作。组织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力争全面完成首次危险化学品登记和登记证书到期复核换证工作,基本建立起覆盖全面、数据准确的全国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

27.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和事故统计调度工作。指导各地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以及事故统计调度制度,完善化工企业非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规范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分类、归档、保存和利用以及信息统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始记录,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8.加强各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和队伍建设。以县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为重点,结合经济产业特点,重点地区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9.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指导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基于风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距离标准、高含硫油品加工安全技术、化工园区定量风险评价和安全容量分析以及大型油品储罐区安全控制技术等课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8.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 篇八

以深化“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重点,深化整治,突出抓好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化工园区安全综合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创新监管手段,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

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重特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继续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广州亚运会平安举办做出应有贡献。

三、工作要点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实效

1、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分类评定,实施分类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和政府职能部门巡查执法监督等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加大推广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针对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制定涂料、林产化工、工业气体(乙炔)和酒精等行业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完善标准化指导体系,研究制定鼓励扶持措施,力争今年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3、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的指导,严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对惠州、东莞、韶关、揭阳等地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

4、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完善人员配备,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等从业人员素质。

(二)深化整治,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督促企业加快开展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指导企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自动化改造措施和可行性进行评估,适时组织专家对涉及危险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进行复查,确保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6、指导督促有关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任务,重点搞好纳入省政府搬迁计划的187家企业和广州、深圳等市剧毒化学品仓库的搬迁工作。

7、学习借鉴北京“平安”奥运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广州亚运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重点监控措施,并适时组织开展石油化工、氯碱化工、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等重点企业的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8、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季节特点,分别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后组织专家集中开展各项安全专项督查,着力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问题。

9、全面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指导,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管理

10、组织专家开展对广州南沙、湛江港、东莞立沙岛、惠州大亚湾、揭阳揭东港等几大重点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对策措施,提高重大区域安全防范能力。

11、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转移”决定和《珠江三角洲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纲要》精神,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的原则要求搞好转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安全发展。

(四)抓好落实,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各项基础工作

1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要求,做好成品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限下放和后续监管相关工作。

1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和日常管理工作。

14、加快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研制开发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力争今年与地市级现有监管系统完成数据对接,进一步提高全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15、根据涂料生产特点,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涂料生产防静电课题研究,指导提高涂料生产企业安全运行能力。

16、加强对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17、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干部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18、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领域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监管法规体系

19、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总局配套部门规章的修订出台,及时修订和完善我省相关配套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

(六)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

全监管工作

20、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国庆前后等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督查,及时消除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今年内完成全省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检查。

21、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布点,强化全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环节的安全监管。

22、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江门、肇庆、茂名3市试点,力争年内全省50%以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达标。

23、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择时在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等媒体继续刊登烟花爆竹安全公益广告,制作下发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挂图和光盘,抓好国家总局新修订出台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的宣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4、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抓好全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管员以及守护员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25、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26、组织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研讨会。

(七)加强协调,进一步指导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27、以应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第一期工程)实施为基础,做好我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信息统计工作,搞好动态管理。

9.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 篇九

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11〕50号

安全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安监总管三〔2011〕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国务院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掌握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

政策建议;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建议,研究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7个部门组成,安全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总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国务院。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国务院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孙华山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成员:黄明公安部副部长 魏传忠质检总局副局长

刘玉亭工商总局副局长

徐祖远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鲁培军海关总署副署长

上一篇:用swot分析法做一份职业生涯规划下一篇:重新审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