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贫困救助申请书

2024-09-12

医疗贫困救助申请书(共9篇)

1.医疗贫困救助申请书 篇一

世界银行在《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与贫困作斗争》中指出,贫困的含义不仅指低收入和低消费,还指在教育、医疗卫生、营养以及人类发展的其他领域取得的成就较少[1]。在我国尤以“医疗贫困”现象较为突出。我国贫困人口卫生服务不公平的现状,已成为危害贫困人口健康,限制其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对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或加强健康保障,提高贫困人口的卫生服务利用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不仅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也应该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失业和待业人口的增多,以及大量进城务工农民的出现,一部分城市居民进入社会低收入阶层,这些低收入阶层的家庭中大多存在需要长期支付医疗费用的病人,

(1)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社科部

黑龙江大庆163311

(2)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86或家庭中有1个或1个以上的人患有大病或患有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这一类城市人口不仅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而且因治病还欠下不少外债[2]。城镇贫困人口的收入只够维持基本生活需要,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很高,而有效需求却明显不足,表现为医疗服务利用程度、实际医疗花费和医疗服务满意度都较低。

医疗救助是指在政府主导下,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的一项对贫困人口中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实施专项帮助和支持的行为[3]。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是体现人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更是政府的责任。

2 城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中政府立法责任缺失

立法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对贫困人口救助进行立法就是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调整因医疗救助引起的社会关系。我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立法建设一直是个薄弱环节。在1999年为了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该条例涉及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以及水电、燃煤(燃气)费用和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没有涉及居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即没有将贫困人口的医疗需求考虑在内。这凸现了“低保”制度对贫困人口医疗困境的无奈[4]。各个地区为了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医疗困境,纷纷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北京市2002年1月1日实施《北京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广州市2002年10月颁布实施《广州市慈善医院关于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以及《上海市城市贫民急病医疗补助办法》。2005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由民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但是,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由立法机构制定的针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专门法规,缺乏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发展的基本目标、政府责任、基本项目、基金筹集、管理与监管,不能为解决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所遇到的复杂问题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依据,因此,阻碍了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推进。

2.2 城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中政府财政责任缺失

财政责任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手段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给予资金支持的职责。资金筹措是医疗救助制度的核心问题。城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与政府的财政支持密不可分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是一种公共产品,其经费由政府通过财政支持的方式或者是政府的直接参与来提供是合适的。但是目前的状况是财政提供的医疗救助资金总体水平不足,还不能满足我国城市贫困群体的医疗需求。资源应首先提供给贫困人群最急需的大病医疗救助,并且设置病种范围、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等种种关卡,保证有限的资金供给最需要的贫困人群使用。但这些关卡必然会将一部分有需要的贫困人群排除在医疗救助之外,造成可及性障碍[3]。

2.3 城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中政府责任错位

城市医疗救助是一项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涉及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和慈善织织,如工会、红十字会等。以“经济人”的角度看待作为一个整体的政府及其他管理机构也是一个利益的主体。由于管理结构不合理,权责不清,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见利越位”,“见害失位”,错位的“经济人”本性就会显现出来。一方面,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局面容易产生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等负面效应;权力争夺和责任推诿或者一件事情要经过多部门的审批才能完成的现象将不可避免,导致各组织机构各自为政,只能保证局部利益,难以顾及到全体居民的利益。另一方面,职能交叉也会导致公众对医疗救助制度的困惑和不信任,如果医疗救助制度在政府这个层面尚末达成共识,而且在制度设计上过于复杂,让公众难以理解和接受,势必影响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的发展。

3 建议

由于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发展中存在着市场失灵,要实现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用最大化,需要政府多方面参与和支持。在当前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建设中,政府行为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加强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立法

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立法是国家或政府的核心职能之一。政府应加强和推动社会救助法律化,才能使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运行有法可依,才能保证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制度设计中必须明确规定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获得医疗救助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明确医疗救助的内容、方式和各个责任主体的权力与义务。

通过立法可以提高各级政府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重要性的认识,通过立法可以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制度发展的稳定性。建议政府利用政治资源,通过人大立法,依法制定医疗救助的根本原则、管理机构和监督机制、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和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受益人的资格条件、发放标准和补偿办法等。特别是,要通过人大立法,将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在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中应承担的管理责任、财政支持责任明确下来,从根本上规范各利益主体的行为,保证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持续稳定地运行,达到政府的责任到位。

3.2 建立稳定增长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长效筹资机制

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是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所以,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建立稳定增长的长效筹资机制。首先,要保证筹资来源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政府要将它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支持制度化,明确各级政府财力支持的来源和水平,明确政府资金的配置与使用。其次,政府要通过实行国家投资倾斜政策,畅通社会捐赠渠道,开征社会保障专项税收,最终促进政府引导、集体资助、社会捐赠、彩票公益金等多元化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筹资机制的建立。最后,政府应根据各级地方政府财力和多元筹资情况,合理确定政府的资助水平,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适度结余的原则,经科学测算确定合理的补偿水平。从而形成长效筹资机制。

3.3 完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设计

政府部门要合理利用,因地制宜,进行充分研究,合理测算,制定适宜的门诊和住院补偿方案。在受益面和抗风险能力间建立平衡,最大限度地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作用。目前,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在减轻贫困人口医疗经济负担方面的作用还很有限,这需要使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保制度相结合共同来完成,合理有效地利用基金,以最大程度缓解贫困人口看不起病的问题。政府须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持效果的持续发挥,这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的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3.4 加强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管理

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管理水平的提高,是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作用,使贫困人口最大程度受益的保障。公民享有健康保障权利[5]。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完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及民主监督制度,定期严格审计,定期公布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收支和使用情况;对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进行定期督导和评估,将督导工作、评估工作制度化。第二,建立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为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信息的管理提供方便,提高管理效率,体现民主、公开、透明。第三,确保在所有参与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政府部门有专门管理人员,保证必需的人员开支和相应的管理经费。

总而言之,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特别是政府应该发挥作用,以促进其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远立,安妮,李士雪,等.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设计:主要挑战与创新[J].中国卫生经济,2003,22(6):20-21.

[2]张莹.对我国城镇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思考[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5,25(11):6-9.

[3]朱胜进,李崇岩,王克春.关于城市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的思考[J].中华医院管理,2005,21(7):479.

[4]崔凤.城市贫困人口医疗问题的现状与出路[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4(1):5-8.

2.医疗贫困救助申请书 篇二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心理救助;物质救助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4)11-0098-01

一、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在中国大学有一个特殊的学生群体,他们“生活上节俭”、“渴望各种打工机会”、“需要各界的经济支持”,这就是中国当代高校贫困生的显著特点。高校内大多数贫困生来自边远和经济落后山区,而目前一个显著趋势是城镇居民下岗家庭成为大学贫困生新的来源。

近年来,国家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在解决贫困生问题上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欠缺有效的心理疏导。单纯依靠助学贷款或者助学金这种有限的物质资助方式,难以形成有效的心理疏导,贫困学生在心理上仍旧是自卑、敏感、存在一定程度的人际交往障碍。二是助学贷款的催贷问题,很多毕业生毕业后迟迟不还款,给高校和银行造成困扰;三是极少获得社会捐助,仅靠国家和各级政府资助,资金总量有限,难以满足解困的需要;四是贫困标准模糊不清,高校确定贫困生程序存在争议等。由此可见,我国的贫困生资助模式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笔者不赞成无条件的无偿资助模式,这种“不讲其他,只论贫困”的资助模式容易助长某些特困生的依赖、懒惰心理。同时物质方面的单一资助,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心理救助和物质救助相结合才能真正帮助高校贫困生走出困境。

二、高校贫困生的心理救助

高校贫困生不愿意被贴上贫困的标签,大部分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家境,也不希望受到别人的特别关注,他们通常会表现出自卑、内向、敏感的一面。在资助贫困生时必须重视贫困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并把其视为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辅导员处应建立贫困生特殊档案,熟悉了解每一位贫困生的家庭状况。以院系为单位,创建一个贫困生档案数字化动态管理系统,由专人负责录入,并进行日常维护和关注。定期了解谈话,善于观察、及时跟进有无特殊、突发的情况发生。对个别确有因贫困而产生心理问题的学生安排专门的、及时的、长期的心理辅导,使学生有归属感和依靠感。二是把握好几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如:开学缴纳学费时,每年评选奖学金、助学金时,临近毕业时等,贫困生在这些时间节点心理会有一定的压力,及时发现并疏导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咨询活动。首先,可以通过团体咨询解决高校贫困生的“共性问题”,如针对贫困生的自卑和人际交往障碍等,可以通过“自信心团体训练”、“人际交往训练”、“二性成长团体辅导”等个体体验和感悟型的而非灌输和说教型的方式让贫困生得到心理疏导;再次可以通过个别咨询解决“个性”的、深层次的心理问题。一方面咨询人员事先要对求助者的个性、心理健康状态、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有一个了解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供一个安全可靠温馨的环境,可以让求助者充分的倾诉,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一对一的有效解决高校贫困生的心理问题。

三、高校贫困生的物质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目前“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在解决贫困生问题上收到了一定成效,但面对高校庞大的贫困生的群体,单一依靠政府或者高校还是杯水车薪,对高校贫困生的物质资助还是要拓宽资助的资金来源。拓宽资助资金的方法和措施,主要包括国家资助、学校帮助、社会资助等三个方面。

一是国家资助。国家应该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帮助贫困大学生上学的资助制度,保障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使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建立以中央和地方为主、学校为辅的模式,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拨款,学校制定发放、回收措施。同时,为激励贫困生积极上进,国家可制订免还贷款条件,对品学兼优,毕业后愿意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建功立业的贷款学生,政府在财政上给予支持,使贫困生享受减还或免还贷款等特惠待遇。

二是学校帮助。 学校可以从三个方面给予帮助:第一,积水成河,点滴之举成大爱。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集小爱成大爱,成立一个以贫困生资助为目的的基金会,集合来自各方的资金来源,公开、透明的管理是基金会模式运行的关键,因此有效的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第二,学校应成立专门的资困助学工作小组,形成党团组织层层负责的管理体系。实行责任到人,确保助学金、奖学金等助学款项的分配程序合理、公正,可以设立意见箱,评选结果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第三,勤工助学岗位的重要性。让贫困生通过自身劳动获取相应的报酬是一种较好的给予资助的方式,学校在这方面应该提供办公室助理、家教、图书管理、后勤服务等勤工俭学性质的工作岗位。

三是社会资助。不可否认,中国政府在大学生资助上面承担着真正的投资主体责任,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资助大学生方面的努力仍存有很大不足。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单一依靠国家资助这种单一方式将很难满足对资金的庞大需求。因此,应积极争取政府和高校之外的社会资金的帮助,拓宽财源,引导资助资金结构多元化。

首先是国家方面,可通过立法和政策激励,保障和引导民间团体、单位企业、个人资助的积极性,给在这方面作出贡献的民间团体、单位企业与个人以精神和物质奖励,让社会慈善捐资助学成为一种精神文明新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资助大学生的良好氛围。政府可以适当干预,如从税收上进行干预,在税收政策上鼓励企业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捐助,积极捐助贫困学生的企业公司可以适当减免税收或者有其他有利于企业的政策。提高企业资助贫困生的热情。再次,合理应对社会捐助。鼓励更多的捐款用到教育事业上来。同时,应修税法或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法等相应法律法规、规范出一套具体、细致且又简便行的操作程序,确保捐赠者在捐赠后简便易行地得到免税的待遇。

其次是学校方面,应充分利用学校的社会影响,努力争取社会各界捐款,积极与企业、政府建立共同合作的共赢局势,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社会咨询和培训服务,通过这些渠道缓解政府财政资金压力。各高校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努力争取更多的社会企业、团体和民间组织在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或者是设立更多勤工俭学的岗位,拓宽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渠道和奖金来源。

贫困生作为高校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他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中必须关注的热点。高校贫困生存在的庞大数量和诸多问题,也说明了贫困生救助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这一群体的救助,心理或者物质任何单一层面的救助都是不全面的,必须心理救助与物质救助双管齐下才是改进工作的好办法。

参考文献:

[1]李凤.助金、助心、助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新模式[J].高校辅导员学刊,2011,(6).

[2]刘文伟,张锡钦.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刍议[J].学工论苑,2010,(2).

3.贫困救助申请书 篇三

尊敬的辅导员:

你好

我是来自XX市程XX的一个小村里,家里一向都以耕种作为家里的主要收入,有十亩多的地,全靠父亲耕种和偶尔的在镇里做工来维持生计。家里有六口人,由父母抚养我和妹妹两个人的成长,现在家里还有70多岁的爷爷和奶奶,身体欠佳。爷爷去年(2012年)暑假时因出车祸致使现在留有后遗症需啊哟靠药物维持,奶奶体弱多病,没有任何劳动力!由于家庭经济较困难,我从高中起,就开始利用暑假在外面打零工,来赚取下年的生活费,以此来减少家里的经济负担。现在在大学也经常利用双休日做兼职,来贴补我在大学的生活费用,但是大学学费的昂贵,再加上现在妹妹也上了高中,家里的经济负担突然加重!光靠种农作物已不足够支撑家里的开支和我与妹妹的学费,再加上爷爷现在身体状况欠佳,行动不是很方便,使家里的经济状况更是雪上添霜!

今年,由于天气原因,大部分农作物被干旱,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使本来就困难的家庭更是捉襟见肘,父亲为了我和妹妹的学费不得不外出务工(浙江绍兴),家庭的重担全部落在母亲一人身上另外母亲还必须给妹妹洗衣做饭,很是辛苦,在暑假的这些日子我深深体会到了母亲的艰辛与不易,让我感受到了这么些年父母为了我和妹妹两人所付出的一切,我很想帮助父母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现在有了政府和学校对贫困学生的这些扶持的政策,我希望通过这一途径暂时缓解一下家庭负担,作为一个大学生,生活的磨难让我明白为人儿女的责任,我知道这些钱只是暂时的,我所要做的是通过这个机遇,更快的充实自己和武装自己的头脑,更快的适应变化愈来愈快的社会,所以希望国家能够给与我帮助,帮助我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我会更加努力学习,努力学好医学知识,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希望能在今后帮助家里解决经济负担,同时也能为我们社会和国家做一点我微薄的贡献。

我恳求校领导能在生活上给予我一定的帮助,目前的困难作为仍在身处象牙塔的我确实难以解决。如果校领导批准了我的申请,我一定在为数不多的日子里,顽强拼搏,争分夺秒,以出类拔萃的成绩来回报母校给予我的关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4.贫困学生救助申请书 篇四

尊敬的领导、叔叔、阿姨:

您们好!我叫邓艳林,现年14岁,现在龙山县兴隆九年制学校801班学习。品学兼优,是名合格的中学生。

我家住龙山县兴隆街乡张家坡村1组。我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爷爷奶奶在我父亲还小时就已去世。父母成亲时一穷二白,我出生时仍家徒四壁,但坚强的父母没有向命运低头,在我刚满一岁时妈妈就丢下我和爸爸外出打工。因爸爸文化有限,就在家里带着我,既当爹又当娘,每天起早贪黑帮别人耕田耕地补贴家用。

由于父母的勤劳节俭,我的家境有点好转。日子过得贫寒,但我觉得幸福。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我读小学五年级时,妈妈因过度劳累,平时有病也舍不得花钱治疗,到实在撑不住时虽花光所有积蓄也没能救回妈妈的命。苦命的妈妈丢下可怜的我和爸爸走了。

妈妈去世的致命打击没击垮爸爸,从此,爸爸更顽强更拼命的做事,他除了做好自家的农活,帮人耕田耕地外,还学杀猪宰牛买做小生意赚钱,随着我的慢慢长大,家里的家务如洗衣、做饭、扫地、喂猪、放牛等,只要是力所能及的我都为爸爸分担着。同时在学校领导老师同学的关心帮助下,我顺利的完成了小学六年的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升入了中学学习。可是好景不长,就在今年7月份,我取通知书的当天晚上,爸爸却不慎从我家楼顶上摔下来,因伤势太重,来不及抢救就去世了。

当好心的朋友邻居帮我安葬好爸爸,家中只剩我一人时,我觉得我家很冷清,我真不知我今后该怎么办,该去找我爸妈还是孤零零的活着?这时家境也不富裕的舅母来接我与他们同住。

目前,我暂时算又有了一个新家。舅母待我恩重如山,不仅收养了我,还继续供我读书。而我上学还需要大笔的费用,我不想放弃学业,也不想过多增加舅母家的负担。我在此我申请各位领导、叔叔、阿姨能给予我帮助和支持,帮我渡过眼前的困难。我相信世间有真爱,有了您的帮助,这些困难将不再是困难,我一定能迈过这道坎,而这些生活的磨砺都将成为我终身的巨大财富。我相信知识改变命运,磨砺成就未来,所以我一定永不言弃。我决心做一个有用之人,我会努力学习知识、本领,将来用行动回馈社会。您们对我恩情我会永远铭记于心。最后祝天下所有好心人,一生平安,身体安康,万事如意!

申请人:邓艳林

5.高中贫困救助申请书 篇五

我叫王xx,是高三(4)班的xx。本人品行优良,学习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我的爸爸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工资微薄,妈妈是一名下岗职工,现在是顶替别人岗位上班,收入也不多。我的爷爷奶奶都是农民,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任何收入,不幸的是爷爷于20xx年元月因患癌去世,花费大额医药费,又欠下一笔债务。我的姐姐在河师大上大二,每年需一万多元的费用,我刚刚升入高中,家庭经济不堪重负。看着爸爸、妈妈劳碌的身影、渐增的白发,我的心里酸酸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忧伤。

我渴望能得到资助,圆我青春梦想,减轻些家里的负担,长大后能成为一个有知识、有爱心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也知道,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可能有比我更困难,更需要帮助的同学,我在这里提出申请,无论能否获批,我都衷心感谢校领导和老师对我的帮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6.医疗贫困救助申请书 篇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区。2010年新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4643元,低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0元。第六次新疆人口普查(2010年)数据显示:新疆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疆总人口的59.9%,而少数民族人口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农村贫困人口对医疗服务的需要较大,但医疗服务利用不足,健康需要与卫生服务利用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从2003年起,新疆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启动,救助对象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困难优抚对象,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目前已经在于田县、麦盖提县、乌鲁木齐县、富蕴县、玛纳斯县等县开展贫困医疗救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对新疆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使新疆农村贫困人口获得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其健康状况,提升自主发展能力,脱离贫困,是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利用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抽样调查居民3960户,13192人,其中农村居民7529人。本文以新疆农村贫困人口为基础,定量分析其健康状况及卫生服务需求。新疆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制度有关统计资料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低保处。

1.2 方法。

结合地域和经济水平,采取五阶段(地州、县、乡、村、户)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调查问卷参考国家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家庭健康询问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家庭一般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医疗服务需要、利用和费用情况等。

数据录入采用EPidata3.02软件,编制计算机逻辑检查程序进行数据检查,用SPSS for Windows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收集贫困医疗救助资料运用访谈法,对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和进行机构调查。贫困线的确定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农村低收入标准作为新疆农村居民的贫困线标准,2008年新疆农村居民贫困线标准为1067(元/人/年)。

2 结 果

2.1 新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情况。

2008年新疆农村调查地区贫困发生率为14.7%,贫困原因主要有:劳动力人口少、自然条件差或灾害、因疾病损伤影响劳动能力与治疗疾病。“因病致贫”现象较明显,因此,对于贫困人口的扶贫不仅仅从经济福利扶贫,也应从卫生福利方面进行扶贫,提高新疆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2.2 新疆农村贫困居民的社会人口学特征。

2008年调查的新疆农村贫困人口中,男性占52.2%,女性占47.8%。民族构成为:汉族占2.8%、少数民族占97.2%,其中维吾尔族占95.5%,。农村贫困人口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上过学占12.7%,小学占36.2%,初中占45.4%,高中及中专占5.1%,大专及以上仅有0.6%。就业状况为:在业者占78.4%、离退休占1.3%、在校学生占6.1%、无业或失业者占14.2%。

2.3 新疆农村贫困人口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分析。

2008年新疆农村调查地区贫困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30.2‰(按患病人次数计算),两周就诊率为35.3‰,两周患病后未治疗的原因中,经济困难占6.7%,自感病轻占75.6%。年住院率为58.8‰,未住院率为13.3%,因经济困难而未住院的病人占未住院人口的37.5%。

2008年新疆农村贫困人口平均每次就诊医疗费用为176.6元,出院病人次均住院医药费用为762.5元,住院费用报销比为46.8%,住院病例次均自付医药费用405.6元,该数额占贫困人口家庭人均收入的比重为57.6%。

2.4 新疆农村贫困医疗救助资金筹资与使用情况。

2.4.1 医疗救助资金总额持续增长,筹资主要来自中央政府财政投入。

新疆农村贫困医疗救助资金逐年增长,从2008年的21971.2万元增加到2011年第三季度的35680.86万元。筹资主要依赖于中央财政补助,中央财政补助占资金总收入比重从2008年的56.87%增至2011年的80.63%。地方医疗救助资金主要是省本级财政拨款,地市本级和县(市、区)筹资能力明显不足(见表3和表4)。

备注:地方财政本年合计包括地方财政和彩票公益金安排资金

2.4.2 需纳入医疗救助人数在减少,实际救助总人次逐年增加。

需纳入医疗救助人数从2008年的1638334人减少至2011年第三季度的1546482人,说明可能部分贫困人口健康状况转好,不需要再申请贫困医疗救助资金。实际救助总人次由直接救助人次、资助新农合人数和参加新农合后二次救助人次构成,其中以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为基础,资助参合人数所占比重最大,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人数占实际救助总人次的比重各年接近90%(见表5)。

2.4.3 医疗救助支出不断增加,同时伴随医疗救助资金沉淀现象。

新疆农村贫困医疗救助支出包括直接救助支出、资助参加新农合、参加新农合后二次救助。从2008年至2011年,新疆农村医疗救助支出不断增加,直接救助支出占较大比重,尤其是住院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最大,直接救助支出远远大于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资金支出(见表6),体现了新疆农村医疗救助“以住院救助为重点,以资助参合为基础”的原则。但同时医疗救助资金沉淀(上年基金结转)现象突出(见表3)。

2.4.4 人均救助水平不断提高,筹资水平仍偏低。

目前新疆农村贫困医疗救助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医疗救助的筹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救助的实际效果。相对于医疗救助筹资总额,人均筹资能更好的反映当前的筹资水平。

人均筹资从2008年的134.11元增至2011年的230.72元,实际人均救助资金也呈上升趋势,但筹资水平仍偏低,实际人均救助资金远远小于人均筹资。

备注:人均筹资=年度筹资总额/需纳入医疗救助人数,实际人均救助资金=实际医疗救助资金总支出/实际救助总人次

3 讨论与建议

3.1 新疆农村贫困人口的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利用量低于全国农村居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地区农村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30.2‰,低于国家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177‰),这可能与新疆农村贫困人口文化程度较低(小学及以下占48.9%),疾病知识比较缺乏,自感健康状况较好有关。

两周就诊率为35.3‰,年住院率为58.8‰,均低于国家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调查地区农村居民两周就诊率为152‰,年住院率为68‰)[2]。一方面与卫生服务需要有关,另一方面由于贫困,农村贫困人口卫生服务支付能力弱,对卫生服务的利用不足。新疆农村贫困人口绝大部分分布在南疆四地州,相对于新疆北疆,南疆四地州地理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低下。

3.2 新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供给与需求存在较大缺口。

2008年新疆农村调查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2.7%,7.3%的贫困居民没有参保,而同期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结余3917.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沉淀现象明显。说明应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宣传力度,提高贫困人口有关医疗救助相关问题知晓率,从而提高贫困居民自主利用救助的能力,另外,应适当降低医疗救助进入门槛,扩大医疗救助受益面。

2008年新疆农村贫困人口平均每次就诊医疗费用为176.6元,出院病人次均住院医药费用为762.5元,大于2008年人均筹资的134.11元和实际次均救助资金的87.04元,救助水平较低,新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缺口。

3.3 关注新疆农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维持社会稳定。

2008~2010年新疆农村需纳入医疗救助人数占总人口比重分别是7.69%、7.29%和6.99%,加上没有申请农村医疗救助的贫困人口,新疆农村贫困人口在总人口的比重将远远大于7%。2008年新疆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4.7%,高于同期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3.6%。农村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占97.2%,因此,政府应更加关注这一脆弱人群,将扶贫政策与贫困医疗救助充分结合,逐步解决贫困少数民族人口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问题,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脱离贫困,是维持新疆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发展社会经济的需要。

3.4 加快发展社会经济,建立稳定和制度化的农村医疗救助筹资机制。

新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主要来自中央政府财政补助和省本级财政,地市本级和县(市、区)筹资能力明显不足。因此,应加快新疆社会经济发展,增强地方政府筹资能力。另外,应积极进行多元化筹资,拓宽社会筹资渠道,落实社会捐赠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积极捐款。

3.5 加强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结合。

医疗救助是一种劫富济贫式的单渠道或单方向筹资机制,它不能独立支撑为贫困者提供医疗保障的责任。医疗保障是以各种医疗保险为基础,医疗保险能够提供比较稳定和充足的资金渠道保障[3]。为此,应长期持续资助新疆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使新疆农村贫困人群在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中得到充分的帮助,获得基本卫生服务。另外,要加强医疗救助服务和新农合服务的对接,二者共同使用新农合的信息和管理网络,便于救助对象认定、审核,费用报销等方面[4]。需要两种制度的医疗保障对象对接,两种制度的补偿服务对接,实现两种制度管理机制的协调统一[5]。要使两个制度较好结合,必须先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建设做得很扎实,这是完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的基础;对于民政部门来说,当前的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救助的制度化程度,需要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安排和动作特点[6]。

参考文献

[1]时正新.中国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报告(2002)[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2]国家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

[3]徐月宾.中国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安全运行及民主监管方式研究报告[R].北京:农村卫生政策应用研究课题组,2006.

[4]李沛露,冯显威.我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中国卫生事业管理[J].2009,8:534-536.

[5]张雪玲,罗利丽.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对接的难点分析.中国卫生事业管理[J].2011,9:695-696.

7.贫困家庭申请救助的申请书 篇七

尊敬的领导:

我叫___,家住_____(你的情况)。因家庭____(说你的困难),已于__年__月被批准为低保户。

几天前我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诊断为高血压、等病症。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所限,低保金只能维持生活,不能进行相应的治疗,而我(写写你对你的家庭的重要性,如果不能及时治疗,延误病情对家庭的后果等困难),特向国家申请医疗救助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8.医疗贫困救助申请书 篇八

7月5日上午,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就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发表讲话,透露了诸多针对贫困地区健康扶贫的利好政策。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2015年底,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占到44.1%,患大病重病的240万人,患长期慢性病的960万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是造成贫困的重要因素。

李斌指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李斌在会上就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出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

一是完善全民医保制度,进一步增强防大病、兜底线能力。继续提高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可持续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门诊和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基本医保对农村贫困人口要给予更多扶持,建立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实现“三覆盖、两倾斜、两加大、一窗口”,协同互补,形成保障合力。

“三覆盖”就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农合新增筹资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得到基本医疗保障,完善兜底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决不让任何一个农村贫困群众因医疗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医治。

“两倾斜”就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率先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门诊统筹,提高统筹层级和门诊报销水平,切实解决慢性病患者长期门诊治疗费用报销问题。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今年要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通过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医疗支出负担。

“两加大”就是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健康扶贫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扶贫相关的保险产品,推动贫困地区政府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对于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并积极通过公益慈善组织等发动社会力量救助。

“一窗口”就是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同时,要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使其具备支撑签约服务、就医一卡通、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远程医疗等功能,方便群众就医结算,增强“获得感”。

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白血病肾病等9种大病患者集中救治

(二)实施分类救治,帮助贫困人口尽快恢复生产生活能力。数据显示,因病致贫、返贫农村贫困人口中患大病的有240万人,患长期慢性病的有960万人,这些疾病往往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严重影响劳动能力。对这些贫困人口要实施分类救治,帮助他们走出贫病交加的困境,恢复生产生活能力,使他们自力更生,走出贫困。

一是搞准对象。要在建档立卡数据基础上,进一步核准因病致贫、返贫家庭情况,把致贫的病种找出来,一户建立一个档案,这是一项前提和基础性工作,一定要做扎实。

二是措施精准。对贫困大病患者要实行分类救治,能够一次性治愈的,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进行长期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由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实施。还要开展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从今年起,要组织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选择疾病负担较重、诊疗路径清晰、疗效确切的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做好费用测算,明确联动报销比例,切实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

三是务见实效。分类救治工作要实行挂图作战,发动、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力量,突出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开展重点救治。

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大力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实现看病不出县。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农村贫困人口能够就近得到及时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力争到2020年贫困地区县城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一是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整县推进、彻底改善的原则,在贫困地区加强1000所县级医院、200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配套建设一批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为乡镇卫生院配备急救转运车;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400多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300多个县级疾控中心建设,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等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也要加大投入力度,实现每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筑牢卫生计生服务网底。

二是强化人才综合培养。加强医教协同,合理确定本地区医学院校和医学类专业招生计划,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岗计划等方式,为贫困地区培养更多更好的医疗卫生人才。用3-4年时间完成乡村医生轮训,使村医学历全部达到中专水平以上。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临床专科建设,建立示范基地,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诊治水平,对基层医务人员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等给予适当倾斜,激励更多好医生下基层,想方设法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三是实施三级医院稳定持续的“组团式”对口帮扶。遴选能力强的三级医院,向贫困地区县级医院派驻1名院长或副院长和至少5名医务人员蹲点帮扶,重点加强前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专科建设,重点推广适宜县级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把支援医院的技术、制度和作风“带着泥土移栽”到受援县医院。同时,推动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到2020年,使每个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万人口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一索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使县医院的医疗、教育、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面貌改变,龙头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增加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内生动力

(四)以深化医改为动力,增加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内生动力。

一是加快建设分级诊疗制度。为55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健康保障,必须做到有序就医。要建立贫困地区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基层首诊,组建家庭医生的签约团队,为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立体化、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要探索建设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医疗联合体,推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高人、财、物的融合度,变院间转诊为院内转诊,显著提升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扩大优质资源辐射范围。

二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实施更加精准的支付政策,结合实施临床路径,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出、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效益和贫困人口受益水平。

三是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提升医院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

将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摆到更加重要位置

(五)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预防保健工作,将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有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精准事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更加努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危害;要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

一是加大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贫困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基本控制西部农牧区包虫病流行,有效遏制布病流行。

二是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贫困地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保障母婴安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9.医疗贫困救助申请书 篇九

实施医疗救助, 改善贫困者健康状况是减轻和消除健康贫困最直接有效的措施。1997年至2005年, “中国基本卫生服务项目” (卫生Ⅷ项目, 简称QBHP) 在世界银行贷款和其他国际组织赠款支持下, 在中西部秦巴山区进行了开创性的贫困医疗救助实验[5]。2003年, 全国农村开始建立贫困医疗救助制度, 到2007年底, 农村医疗救助覆盖了全部含有农业人口的县市, 我国贫困医疗救助工作进入在规模上快速发展时期[6]。

2006年1-6月, 笔者所在的课题组对秦巴卫生项目在四川贫困地区开展医疗救助8年来的结果进行了抽样调查[7],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 贫困地区医疗救助取得的成就

对贫困者实施医疗救助尽管古已有之, 但是以国家意志进行制度性、系统性、持续性的医疗救助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现代意义上的贫困医疗制度是以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主, 对覆盖一定范围的贫困者在医疗和健康方面提供资金、政策和技术支持, 减轻其社会经济负担的持续性医疗保障制度。其中以筹建基金、对贫困者实施医疗资金救助是最重要和最通行的形式 (Medical Financial Assistance, MFA) [8]。正是自1997年开始的秦巴卫生项目实施了这种系统的MFA, 区别于以往针对某个特定人群 (如妇女和儿童, 但不一定是贫困者) 或某个卫生领域的健康扶贫试验, 这是一项开创性的反贫困制度。该项目系统地选择了试验地区5%或20%的贫困者作为救助对象, 对贫困者在接受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时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支持, 并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制度[7]。2003年以后, 以国家民政部牵头管理的覆盖全国农村的贫困医疗救助制度, 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秦巴卫生实验的救助模式[9]。

农村贫困医疗救助试点和推广实施以来, 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首先, 在制度层面确立了MFA作为基本健康保障制度的法律地位, 到2007年已经建立起覆盖全部农村地区的贫困医疗救助制度;在观念上, 推动了各级政府组织的主动筹资和参与管理的意识, 农村贫困者则感觉到有了健康保障制度的支持, 医疗救助制度的农村居民知晓率大大提高。

其次, 筹集了大量救助资金, 用于建立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基金。2004-2006年, 中央财政投入农村医疗救助的资金分别达到13.53亿元、15.05亿元和18.88亿元[9];在四川秦巴卫生项目8个试点县, 1998年到2005年底共筹集了2 300多万元, 按照项目地人口测算达到人均4元[7]。这些资金的筹集是以政府转移支付为主的, 表明了政府在医疗救助筹资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 MFA使贫困者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医疗救助补偿, 提高了抗疾病经济风险的能力, 同时促进了贫困者的医疗利用水平, 改善了贫困人口的健康公平性。据笔者研究[10], 四川QBHP项目县8年中平均每人次乡镇卫生院住院的贫困者获得350元左右的费用减免, 占到次均住院费用的60%~70%;在医疗利用方面, 被确定为救助对象的孕产妇接受住院分娩的可能性比普通村民提高13.7%[11];运用家庭支出函数分析表明, 医疗救助降低了贫困者的健康风险预期, 从而表现出增加非医疗消费支出的特点, 而贫困者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健康公平性也得到一定程度提高[10,18]。

第四, MFA建立了系统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在四川项目地区调查中, 笔者发现, 系统的管理组织、MFA资金管理制度、报销减免程序、转诊制度、监督机制等相当完善, 整个管理和监督由设在项目县卫生局项目办的专人负责, 县乡村三级均有落实到人的管理组织和制度, 还有对于各级医疗服务机构的衔接与沟通管理制度等[10]。这些制度也在民政部牵头执行的医疗救助中大量采用。

可见, 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制度在我国的试点到全面运行, 短短10多年时间, 取得了极大的成就, 这项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都已经具备。但是, 近年来大量关于农村医疗救助的研究[12]则从不同的角度发现了该制度所面临的诸多困难和存在的缺陷。

2 贫困地区医疗救助面临的困难

2.1 贫困地区医疗救助筹资困难

筹资是开展贫困医疗救助的关键, 目前主要渠道是各级政府。从2003年以来全国运行情况看, 救助资金仅仅依靠中央财政拨款, 地方配套几乎没有, 社会捐助等渠道微乎其微, 与贫困人口的救助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缺口[9,13]。四川试点项目县的筹资中近70%来自国际组织贷款, 30%来自各级政府筹资, 后者主要来自中央和省级的试点配套拨款, 当地贫困县的筹资仅占4.8%, 因贫困县的财政收支失衡, 自筹经费大部分是从政府扶贫款中拨付的而且极不稳定。根据测算, 2005年试点县贫困救助对象的人均医疗需求达到58.8元, 比当年的实际筹资额高出1.2倍[10]。在QBHP贷款项目结束后, 贫困地区的医疗救助筹资将面临更加巨大的缺口, 在贫困地区长期维持医疗救助比经济发达地区面临更大的困难。

贫困医疗救助筹资不足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依靠中央财政的筹资模式使得筹资渠道过于单一, 而地方财政和社会慈善救助资金筹集的渠道还没有广泛建立起来;对于贫困地区而言, 地方财政困难, 社会筹资渠道更加少, 因此筹资难度更大。

2.2 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

贫困者获得救助资金资助是受到各种补偿范围和比例限制的, 根据农业部课题组2005年的调查, 试行3年由民政部牵头的农村贫困医疗救助获救助人口占全部救助对象的累计受益比例为39%[14]。在四川贫困试点县的救助项目中[7,10], 1998年到2005年的累计受益人口比例则只有29.6%, 累计使用救助资金的比例为30.7%, 表明有近70%的救助资金被沉淀未用, 加上本身救助资金的缺口, 对贫困者的实际救助效果是很难让人满意的。

分析救助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原因, 主要是救助管理者普遍担心有限的救助资金出现亏空妨碍救治制度维持, 在四川试点项目中还存在当地管理者担心偿还救助贷款的困难, 因此救助主观意愿不强[13]。在这些担心之下, 救助制度大体上都设置了比较高的救助起付线和较为狭窄的救助范围, 而高额医疗花费的封顶线又设置过低。在四川试点项目中, 大部分试点县把门诊医疗限制在报销范围之外, 而实际上贫困者门诊花费占到医疗需求的75%, 这就使大量的救助需求得不到满足[10], 救助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2.3 制度保障缺陷和管理成本过高

现行医疗救助制度是一项由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救助, 救助资金每年都列入财政预算, 专款专用, 但大多数地区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医疗救助中沟通欠缺, 未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运行机制。一些基层政府部门沿袭传统的民政救济意识, 把本单位提供的救助资金, 由该单位领导亲自送到救助对象手中, 降低了救助制度规范性[15]。此外, 一些地区将医疗救助资金直接用于为贫困者交纳新农合保险金, 而新农合制度属于较高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设置了较多的共付限制, 实际上限制了贫困者的医疗利用, 达不到救助效果, 因此目前尚缺乏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衔接的配套政策[14]。

在四川医疗救助项目试点地区, 笔者发现项目县均设计了非常精密的管理监督制度, 但是由于选择救助对象的不确定性、监督医疗行为的专业性、项目本身横跨多个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域需要较多协调与信息沟通等原因, 项目管理成本相对于较小的救助人口和资金显得很高, 而项目规划中却没有这些成本设计, 因此项目管理者简化管理流程、转嫁管理成本甚至减弱救助力度, 在贫困地区的救助管理机构几乎对医疗行为和质量没有进行监督[10,16], 这些都需要在救助制度的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2.4 宣传力度差和贫困者识别困难

医疗救助被基层管理者普遍认为是一种社会救济行为, 常把救助金直接发放给贫困者, 并不监督救助资金被用作何用途, 结果失去了医疗救助的意义。此外, 管理者也不注重向农村社会宣传医疗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往往由几名乡村干部即确定下来, 许多村民并不知道;在四川贫困县的试点中, 调查发现有55%的村民表示没有或不知道公布了救助对象名单, 更不要说知道什么是贫困医疗救助制度了[10]。同时, 贫困者收入存在较大的非现金收入成分, 比较难估计的;而且贫困者本身处于动态的变化过程中, 因此科学识别贫困者存在很大技术问题[10,17]。

被确定为救助对象的贫困者自身甚至广大村民主观认识也存在严重偏差, 他们认为医疗救助是政府或乡镇干部的慈善照顾, 所以一些贫困者并不主动申请获取救助, 而是由乡村干部主动找上门动员其参与, 这也是救助对象从救助制度获益较少的一个原因[10]。

3 贫困地区医疗救助制度的推进策略

健康是人类基本权利之一, 既是社会发展的目标, 也是发展的手段, 因为健康增加了人们发展的机会和能力, 健康被剥夺是贫困的一种形式[4]。近30年的改革开放, 奠定了我国强大的社会经济基础, 政府施政目标更加注重民生和社会和谐, 帮助农村居民摆脱贫困, 增加收入, 能够有效启动国内消费需求, 带动经济增长;医疗救助直接增加农村贫困者的人力资本, 战胜贫困, 因此改善和推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3.1 扩大医疗救助制度的社会影响

现代贫困医疗救助制度是健康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是体现社会公平的财富再分配形式之一[2,3]。在农村基层社会组织中,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转变基层行政首长、医疗救助管理者以及农村居民的观念, 使他们充分认识贫困医疗救助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和改善贫困者人力资本的功能, 认识这是促进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 积极参与到救助实践当中来;要通过典型事例, 帮助典型的贫困户脱离或减轻贫困, 在农村居民中形成对于救助制度的全新认识, 提高医疗救助的社会影响和知晓程度。

3.2 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筹资模式

资金筹集是建立和维持医疗救助的关键环节, 要强化政府社会责任, 各级政府要作为救助资金筹集的主要组织者和管理者, 把筹资行为作为政府预算的一个常规项目来考虑;中央政府要逐年提高投入力度, 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于贫困地区而言, 地方政府筹资的能力相对较弱, 中央政府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可以借鉴美国联邦政府对于Medicaid的支付模式[19], 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制定相应的转移支付比例, 进而确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在救助资金筹集上的分担机制和比例。

相对于政府为主的筹资而言, 由地方和社会慈善组织筹集的资金则是有力的筹资补充。我国民间社会有着深厚的互助救济思想, 随着社会财富日益增加, 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和慈善救助能力会大大增强, 建立有效的吸收这些资金的制度和政策将会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的深入发展;有研究表明, 从全国社会福利彩票中抽取一定比例用于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将是一个很好的筹资渠道[13]。

3.3 加强供方管理, 促进与新农合制度的衔接

贫困地区医疗服务提供能力薄弱分散, 短期内引进有序、高效率的供方竞争是不现实的, 需要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 构建合理有效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 增强服务能力[21];但同时要加强医疗救助的专业化管理职能, 提高其监督医疗质量和考核服务效率的能力, 形成高效率的医疗供方管理制度和医疗服务提供机制。

在政府大力推动覆盖全国范围的农村贫困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双重背景下, 借助新农合平台, 实现两种制度的信息和人力资源共享, 可以提高对医疗供方的监督管理效率, 而且对于救助对象的救助策略也可以在新农合的基础上进行深度衔接[14,20]。这需要明确一个原则, 即贫困医疗救助重点是促进贫困者的医疗利用、提高其人力资本, 减少健康贫困 (而新农合的目的是为农村居民提供较重大医疗开支风险的保障措施) [10];在制度设计中, 新农合可以设置较多的针对保险居民的限制措施 (如起付点、共付比例和封顶线等) , 而救助项目则应减少和消除这些限制 (如减少共付比例, 增加大病二次补偿等) 。

3.4 完善制度建设,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现行农村医疗救助实践中, 种种原因导致高达70%的救助资金被逐年沉淀下来, 使救助效率大大下降。这除了在观念上消除对于救助基金不足的担忧外, 需要提高所在行政区域救助管理机构的基金测算能力, 确立“以收定支”的资金使用原则;具体实施中则通过调整救助内容和救助方案, 在制度上消除救助对象难于逾越的救助门槛, 比如增加门诊救助补偿范围和比例, 减少和取消住院门槛费。在补偿经费管理制度上, 要尽可能地减化报销程序和环节, 避免和减少采用救助对象垫付医疗费用的方法, 以利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者及时有效地使用救助资金。

在医疗救助实践中确定救助对象是比较困难的。笔者认为, 在四川试点地区的实践中, 采用综合衡量贫困者的经济收入能力、家庭人口和健康状态等多种因素, 由乡村干部和村民共同参与是比较有效的, 能够实现救助对象选择的公平和合理[10];此外, 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必须考虑动态性, 定期更新救助对象, 确保制度相对公平性。这些需要逐步在救助实践中形成制度性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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