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夏天的初三作文600字

2024-09-05

与夏天的初三作文600字(精选4篇)

1.与夏天的初三作文600字 篇一

太阳真是火辣辣的!周围的房子都像是用凝固的岩浆建成的。

那么滚烫。

几乎没人从家里走出来,除了去上课的我。我的心情和我2千克的书包一样——沉重,毕竟我根本对作文课有着几亿的怨恨,谁想在这么热的天还出门晒太阳?但父亲才不管呢!硬是给我报了名,还距离这么远。

路边小店都半开半掩着,里面黑漆漆的,和太阳猛烈的强光相差大极了。小鸟们都不敢在天上飞行,像是怕被烤焦了似的。树叶都低着头,奄奄一息的,连底下的树荫都不凉快,总有种又闷又热的感觉。树枝上的蝉都没心没肺地乱叫,那刺耳的声音真是讨厌极了,大热的天加上难听的叫声,真是难熬。

唉,终于到了

虽然是两点钟的课,但我们十二点半就出发了。

我们先是打开导航,来看着开。但结果因为声音也没有开,一不小心开错了也不知道。直到发现了问题才改回来。我们到了书院附近导航就结束了,可是谁知道它在哪儿啊!我们问了一个在停车场里的阿姨,她只说这里是万源路,但却不知道在哪里。又问了一个路过的叔叔,他却也只说不知道。我们拐来拐去走到了一个巷子里才终于到了要上作文课的地方——三到书院。唉,终于到了!

这里古色古香,淡灰色的墙面和大石头铺的路相映成趣,还有一个露天阳台在旁边的空地上,不过这么热的天应该没人在这吧。门口的另一面墙上长满了绿叶,在太阳的照耀下,反射出一个个光点,还有许多红黄色小花点缀其间,很有意境。书院在三楼有一个休息室,四楼才是教室。教室里外都有很浓很浓的——文化气息

唉,终于到了,真是不容易啊!

2.初三写景作文夏天800字 篇二

习惯了文人的酸词醋句,但夏天不适合,七分燥热三分清爽,我要的就是那三分,最原始而又美好的感觉,不紧不慢简简单单,大道理可以讲一箩筐,但小韵味只此独有。十元钱的街边便当比不了大酒店的色香味,多的是生活;苦涩的大麦茶比不了卡布基诺的香醇,多的是平淡。苦苦追求的或许不是能收获的,活在当下才是真。梦做了会醒,酒品了会醉,饿了就吃,困了就睡,想了会瘦,恋了会饱。满街哒哒作响的人字拖拖了一整个夏天,转角的冰棍化成水,阳伞遍地开花,旧皮带勒着男人的油肚,高跟鞋提着女人小腿的肌肉。穿长裙的做着文艺的梦,短裙的则是一半青春无敌一半风骚婀娜,学生一定要白球鞋配运动裤,上班族再热也脱不下面子,一条长裤仿佛兜着上亿合同,婆婆的花衬衫最抢眼,输了岁月,不输心。

面目狰狞的门神画报黄得卷了边儿,生锈的铁门栓静静守候一家人的安康,猫从花架上跳下来,晚上六点可以听到铁铲声,脏了衣服的孩子会挨揍,老人的嘀嘀咕咕是头盘。短裤头挂在门把手,汗渍黑了皮肤。一张凉席铺开了夜晚,一把羽扇凉了整夜。

3.初三写景作文夏天800字 篇三

那年夏天这种模糊时间的开头法很好。还可以作为排比,让内容更丰富。

那年夏天,我第一次洗了衣服,第一次用脚来洗衣服。

童年的好奇心总是如此旺盛,见妈妈洗衣服时总能搓出许多的白色泡泡,自以为非常好玩,总想着趁妈妈不在家,自己洗衣服,洗出许多白色泡泡来。

机会终于来了。那天,妈妈出去买菜,让我独自留在家里。妈妈刚走出门,我就立刻把妈妈平时洗衣用的大盆“拖”了出来,可找不到脏衣服呀,不管了,我索性从衣柜里拿出几条衣服,扔在盆里。 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在盆里装满了水,再往水里掺了好几泵的洗衣液,之后像妈妈一样,坐在小凳子上搓衣服,搓了好一会儿,我还是没看到白色的泡泡。我急了,卷起裤脚就跳进了水里。

话说那时我也是个捣蛋王,什么鬼主意想不出来?我决定,用脚来踩衣服,我就不信踩不出泡泡来! 我在水里跳着、踩着,一会儿双脚,一会儿单脚,看起来就像“召唤飞猴的西方女巫”。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对衣服的“百般践踏”下,水中的泡泡出来了,我踩得更来劲了,水里的泡泡也越来越多,“哦,会飞的泡泡!”我高兴地大叫,原来有个泡泡,“不堪忍受我的踩踏”竟飞起来了!紧接着,又有许多“泡泡”开始“反抗并起义”。它们都飞了起来,充溢在房间里,有的掉在桌子上,有的与水箱亲密“接吻”,有的飞到床上睡懒觉,还有些胆大的泡泡竟在我的鼻尖上“安家”……一时,房间里都“洋溢”这洗衣液泡泡水的香味,房间里湿漉漉的一片,简直是泡泡水的天堂……

“啪”糟糕,一个不听话的泡泡给刚回家的老妈献了一个“热情的拥抱”——炸开的洗衣液水花全落在妈妈身上了。妈妈看着被我的“杰作”整得“乌烟瘴气”的房间,无奈地笑了,自然,我在水盆里的跳跃时间也就此结束。

4.与同行作文600字初三 篇四

记忆中,最常驻足的地方是乡间的田野,最多牵绊的人是你。从前的日子过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你一人。

那与我同行的日子,凝结成了我心中的闪光点。细数时光,惊觉有你真好。

童稚时,我爱拉着你去田间散步,忙碌一天的你,总满足了我这个无情的要求。漫步在田间,闻着花香,听着鸟啼,在夕阳的泼洒下走向橘黄。我赤脚奔跑,徜徉在花海里,一路不停地奔向未来,却不曾留意你额角上的汗珠。

成长了些,却改变不了这个拉你散步的习惯。我喜欢黏你,与你同行,成了一件必不可少的事,走得累了,便坐在石阶上歇歇。在余晖里,侧身端详你,发现你成了金粉里的孩子,你的脸上、身上都沾上了晚霞。我们谈天说地,向你倾诉着学校发生的点滴。你像极了个天使,驱散了所有的不愉快。还记得那时的笑很灿烂,人很幸福。

再后来,幼稚中掺杂了几分成熟,我会搀扶着腿脚不便的你。那时的天空很蓝,白云很白,油菜花很旺。步过菜花地,我总会小心地摘下一朵菜花,小小的,灿灿的。玩性大发地插进你的发里,而拨开发际之时,几缕银丝很是抢眼。才醒悟,原来我在长大,你在变老。

如今,与你漫步成了件稀罕事,而我却不敢走在你的面前,我怕丢下你一人,不愿你孤单。而你总会艰难地转过身,努力地提起腿,

对着我笑,笑的灿若春花,唇红齿白。对着我喊:“快点啊,我们去散步!”与我同行的日子,都卷进了时间的流里。如果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那么你,与我同行是最深情的眷恋。

前些天,你在做午餐的时候,还不忘嘱咐我:“期末考加油,放轻松点。”我只能在这跟你说:“感谢,感谢,感谢!”

你,与我同行,我,与你同行,就在我奔赴未来之时,我发现有你随行。千万句感谢汇成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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