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数据(共8篇)
1.人口普查数据 篇一
2010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指导方案
2010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指导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光电录入、分级处理”的原则,在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以普查表为直接处理对象,采取国家、省、地市分级数据处理模式进行。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负责完成本级数据处理工作任务,按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普查数据。
二、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及工作步骤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任务是: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及封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及封面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及封面的所有信息录入、编辑、审核、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数据汇总、资料开发以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整个数据处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在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做好普查数据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有关数据处理的各类标准;研制数据处理软件;数据处理工作试点;数据处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设备采购及工作环境准备等。
第二阶段为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组织完成地市级人口普查表的光电录入、图像存储工作;组织完成光电录
入数据的加载、审核、校正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阶段为数据加工汇总阶段,在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完成人口普查汇编资料的分类汇总和排版制表工作,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第四阶段为人口普查数据库建设阶段,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根据需求进行人口普查数据库建设工作。
三、数据处理工作模式
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光电录入、分级处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在地市级集中组织光电录入,国家、省、地市三级处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地市的统一组织下,将数据处理的光电录入工作延伸到县区级进行,但县区必须保证充足的数据处理人员和必备的数据处理环境。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要求: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统一数据处理软件,统一组织数据上报。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对普查表短表和封面、普查表长表和封面、死亡表和封面的所有信息全部采用光电录入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并生成以县为单位的普查表图像文件和数据文件。
对光电录入的数据进行编辑、审核、错误修正后,生成净化后的数据文件。
将光电数据、净化数据、普查表图像文件,按要求分批逐级上报。
国家、省、地市按要求对数据进行汇总。县区级由地市级汇总后反馈数据。有条件的县区,也可自行完成普查数据汇总工作。
国家、省级要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有条件的地市也可以考虑人口普查数据库的建设。
四、数据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下设数据处理组,负责组织指导数据处理工作。
各省、地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立本级的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组,下级数据处理组在上级数据处理组的指导下,在本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数据处理工作。各级数据处理组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数据处理工作各项任务责任到人。
各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组的主要工作: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1、制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数据处理标准和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技术标准。
2、组织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的研制,编写操作手册。
3、组织国家级数据处理试点。
4、组织数据处理设备的采购、验收和检查。
5、组织光电录入、数据处理软件以及相关技术的培训。
6、负责对省级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7、负责对上报普查数据进行检查验收。
8、完成国家级数据汇总。
9、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
10、组织完成数据处理工作的总结、评比。
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1、认真贯彻执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补充制定本地区的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组织本级和下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培训、数据处理环境准备。
3、组织本地区的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4、负责下级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的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反映和解决数据处理中的问题。
5、负责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检查验收。
6、将本级审核通过的数据,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
7、完成本级数据汇总。
8、负责建立本级的人口普查数据库。
地市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
1、认真贯彻执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上级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相关要求,落实普查数据处理所需要的人员和数据处理环境。
2、组织完成人口普查表的光电录入、图像存储、数据加载和审核编辑等工作。
3、将普查表的数据文件、图像文件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时间,报送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
4、完成普查数据汇总。
5、负责向县区级反馈普查资料。
五、人口普查数据的上报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必须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间上报普查数据。
数据报送的有关规定
1、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在报送普查数据文件、普查表图像文件的同时,还需要以文字和报表形式报送以下资料:
由本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上报资料清单及说明。
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规定的数据检查表。
2、数据报送要安排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报送期过后20天内,下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值班,及时解决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对上报数据提出的查询问题。一般应在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提出查询后三日内予以明确的答复。
3、在规定的上报期后,未经上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的同意,下级人口普查
办公室不得自行更改已上报的数据或重新上报数据。
4、数据报送的方式:数据文件以网络方式报送,图像文件以磁带方式报送,相关信息文件通过网络和传真方式报送。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报送数据的时间
1、原则上地市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于2011年1月15日前,向本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报送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电数据;2011年2月15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短表数据;2011年4月10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长表及死亡表数据;2011年4月20日前报送普查表图像文件。各省普查办也可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对地市数据的上报时间另行规定。
2、省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向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报送数据:2011年1月20日前报送普查表短表的原始光电数据;2011年2月20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
后的普查表短表数据;2011年4月15日前报送经编辑审核后的普查表长表及死亡表数据;2011年4月25日前报送普查表图像文件。
六、安全与保密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以统计信息网络为依托进行,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的安全是保障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和数据安全的必要条件。因此,在数据处理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必须在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应按照所报备的相应等级的要求执行。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所用计算机要保证专机专用,安装补丁管理和防病毒系统,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袭。各级数据处理人员都要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对经手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七、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控制
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按照分
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数据处理流程的每个环节都要把好质量关。
普查表印刷与填写
普查表印刷与填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光电录入。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严把印刷、填写质量关,做好普查表的印刷和填写的检查工作,确保进入光电录入环节的普查表印刷质量合格、填写符合规范。
普查表包装、运送和交接
在普查表的包装、运送和交接时,应严格遵守《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包装、运送和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严格普查表交接手续,明确责任,确保普查表完整无损。
光电录入
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组织流程和工作流程进行,以保证普查表的“不错、不乱、不重、不漏”。
数据转换
光电录入后的普查数据需要加载到数据处理软件,数据处理人员应对加
载情况进行记录检查,确保加载数据不重不漏。
编辑审核
要严格按照数据编审规则进行数据审核,对发现的错误,由同级或下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专业人员进行认真核实订正,并做好记录。
数据上报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规定的格式、内容、时间报送数据,报送的数据要完整,手续要齐全。
软件质量保证
软件是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要保证软件的安全、稳定、可靠、易用,数据处理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补丁下发。
八、数据处理工作环境
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印发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数据处理环境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方案,做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环
境的准备工作。
数据处理系统环境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统一组织数据处理系统的开发,统一规定数据处理各类标准、软件运行环境,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做好本级的数据处理系统的运行环境准备和集成工作,确保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数据处理系统分为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光电录入软件和数据处理软件可分开部署在两台服务器上,也可以在同一服务器上部署。那一世范文网
计算机设备环境
1.地市级环境
网络要求:千兆以上的局域网、带宽10mb以上的与省连接的广域网,实现网络管理、病毒防治及补丁更新等功能。
独立的光电扫描工作机房,具备不间断ups保障。
每25万户~30万户配套1台光电
扫描仪,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每台光电扫描仪配套6台以上的专用数据处理pc机。
每台人普图像管理专用服务器支持2台光电扫描仪。
2台专用pc服务器用于数据处理。
建立2tb以上容量的存储管理系统,用于图像管理。
2.省级数据处理环境
省级编审汇1 2 下一页
2.人口普查数据 篇二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获得了大量丰富翔实的人口资料,为了解认识中国的基本国情提供了最好的资源。这些资料展示了很多以个人特征为基础的信息,如妇女生育率偏低、流动人口增多、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人口受教育年限提高等。但这些以个人为单位的信息很多时候还不能完全满足研究需要。因为社会中的个人不是独立存在的,他们可以通过一定的纽带联结起来。例如,我们想了解当前的家庭户规模是否在缩小,家庭户结构是否在发生变化,空巢老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有多大,这都要依据多个个人信息组合起来的家庭信息来判断。为达到这个目的,需要对普查数据进行深层次的挖掘,经过筛选、匹配和汇总,以获得更有价值的结构性信息。
本文的研究涉及婚姻中的夫妻2人、乃至父母与其子女3人以上的互动关系,这要求在普查个人信息的基础上加工得到反映婚姻及婚姻中的子女等家庭单位的变量进行分析。本文采用郭志刚教授创建的基于fortran程序的婚姻代际匹配方法,在原有匹配程序基础上,针对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在格式和内容方面的变化进行了与之相适应的调整和补充,通过进行婚姻匹配和父母与子女的匹配, 从普查个体数据中提取出这些以家庭为单位的变量。
婚姻匹配即是找到普查数据家庭户中任何一对夫妻。具体来说,根据人口普查数据中提供的关于婚姻方面的变量,如性别、婚姻状况、与户主关系和结婚年月等,对家庭户中的个人进行判别、筛选和匹配,得到所有可能的婚姻单元。普查数据中最直接的婚姻关系是户主和配偶,事实上很多婚姻方面的研究就是针对户主和配偶,但这种做法会遗漏多代家庭中的婚姻关系,如家庭中的父母、子女和媳婿、祖父母、岳父母等。本文采用的匹配方法首先会在一个家庭户中寻找户主和配偶,如果该户还存在其他的已婚者,我们根据与户主关系是否匹配、性别是否不同、结婚年月是否相同这个3个条件, 来判断是否还有其他的婚姻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匹配是要为家庭中的每个人找到其父母,通过构建家庭中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 可以反映不同代际间的互动和传承。婚姻匹配找到了家庭中的夫妻,如果我们能够再找到这对夫妻的子女,就可以构建一个父母和子女的家庭组合。由于人口普查数据中反映母子关系的信息较多,我们引入母子匹配方法,利用普查数据中与户主关系、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活产子女数等变量,对每个已婚妇女,按其在家庭中所处的代际位置,向下一代中寻找自己的子女。与其他方法相比,母子匹配方法可以充分利用一个家庭的代际结构信息,为每个子女匹配到其身处同一户中的父母,并且经验证, 这种匹配的错误率非常低。
二、研究数据的基本情况
本研究采用的数据是中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原始1‰抽样数据,样本总规模为1267381人,共有405660户,其中家庭户391342户,集体户14318户,家庭户人口1206728人,占样本总人口的95.21%。从性别上看,男性人口644213人,占50.83%,女性人口623168人,占49.17%。从年龄上看,0~14岁人口216583人,占17.11%,其中,0~9岁人口143580人,占11.33%,15~59岁人口874637人,占69.01%,60岁及以上人口175891人, 占13.88%。从民族构成看,汉族人口1160656人,占91.28%,少数民族人口106725人,占8.72%。从人口的城乡分布看,城镇人口621915人,占49.07%,乡村人口645466人,占50.93%。因1‰样本是从普查长表数据中抽取,与全部数据①的结构存在细微差异,但不影响整体的代表性。二者的样本结构指标比较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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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姻匹配分析
(一)婚姻匹配结果分析
婚姻匹配是通过个人关于婚姻方面的信息找到数据中所有成对的夫妻。当丈夫或妻子无法进行配对,称为婚姻未匹配。造成未匹配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夫妻双方在集体户中,无法利用与户主关系变量确定夫妻关系;二是丈夫或妻子一方不在家庭中。对于匹配的婚姻,我们可以任选丈夫或妻子一方的信息来进行分析。在本文中,我们主要分析妻子的信息。
1.婚姻代际匹配法的总体效率明显优于户主配偶法。
我们的数据中15~49岁的有配偶妇女为252144人,通过婚姻代际匹配法匹配到丈夫的妇女为213055人,匹配率为84.50%。而户主配偶法匹配到丈夫的妇女为176023人,匹配率为69.81%,比婚姻代际匹配法低了14.69个百分点(见表2)。此外, 在全部未匹配的有配偶妇女中,在集体户的为4015人,占未匹配妇女的10.27%。
与婚姻代际法相比,户主配偶法得出的低年龄已婚妇女的匹配率明显偏低,15~24组的匹配率相差1倍以上。这反映很多低年龄夫妇的家庭中还存在更高代际的婚姻关系,如父母或祖父母。说明我国低年龄已婚夫妇更倾向与其父母长辈共同居住, 并且在家庭中更少地承担一户之主的家庭角色,这与我国传统的尊长意识相一致。
2.低年龄的乡村妇女婚姻匹配率最低。
妇女的婚姻匹配率与其年龄成明显的正相关关系,随着妇女年龄的增长,其匹配到丈夫的比例也逐步上升,最高年龄组与最低年龄组的匹配率相差16.44个百分点。
进一步分城乡来看,城市、镇和乡村的妇女婚姻匹配率都大体呈现随年龄增加而上升的情况(见图1),说明年龄因素确实对家庭的稳定有着重要影响, 人们到了中年阶段事业生活已比较稳定,因外出工作、学习等造成夫妻两地分居的现象随之减少。
30岁以下的低龄已婚妇女婚姻匹配率城乡差异较大,城市高于镇,镇高于乡村。19~30岁(15~18岁因样本较少未做计算)的乡村已婚妇女婚姻匹配率平均仅为73.19%,比城市同样群体低近8个百分点。这种差异反映了我国农村年轻人口大量外出打工的现象,在这些已婚外出打工者中,男性人口多于女性人口。尽管现在“夫唱妇随”的成对外出打工已越来越多,但还有很多农村的已婚年轻女性要留守家乡,承担着照顾家里老幼的责任。
(二)基于民族视角的婚姻匹配分析
婚姻由两个异性个体组成,每个个体的特征构成了一对婚姻的独特面貌。通过引入民族变量,我们可以来观察族际婚姻。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几千年社会发展与民族演变的历史中, 族际婚姻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当今社会族际婚姻状况如何,我们可以通过第六次人口普查1‰样本数据的婚姻匹配结果略窥一二。
1.族际婚姻的主要类型。
笔者对样本数据中的15~49岁妇女进行了婚姻匹配,共匹配到婚姻213055对,其中族内婚姻206119对,族际婚姻6936对。族内婚姻中,汉族婚姻192294对,少数民族婚姻13825对,分别占全部婚姻的90.25%和6.49%。族际婚姻中,汉族与少数民族婚姻6221对,少数民族之间的婚姻715对,分别占全部婚姻的2.92%和0.34%。族际婚姻中以汉族与少数民族婚姻为主,这与我国汉族人口的绝对多数是相适应的,也反映很多少数民族确有与汉族通婚的传统。在所有的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族际婚姻中,满族最多,满汉婚姻1473对,占23.68%,其次是蒙古族和壮族,分别有752对和690对,占12.09% 和11.09%(见表3)。
2.汉族与少数民族的通婚程度不断加深。
族际婚姻情况是测度社会内部不同民族相互关系和深层次融合程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我们对样本数据中15~49岁的已匹配婚姻妇女,按妇女的结婚年份计算了1980—2010年间汉族与少数民族婚姻中的妇女占全部有配偶妇女的比重(见图2)。由于人口普查中的婚姻信息反映的是普查时点的婚姻状态,与某一年份实际发生的婚姻事件不完全一致,如果我们假定离婚事件在族内婚和族际婚间无明显差异,就可以认为普查时点的族际婚姻状态能够反映族际婚姻行为在1980—2010年这30年间的发展变化轨迹。根据图2,尽管略有波动,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族际婚姻所占比重在1980—2010年间整体呈上升态势。这反映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民族关系更加融洽,尽管民族问题依然存在,但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进步的良好发展趋势是不变的。
图2还显示,2008—2010年汉、少族际婚中的妇女比重快速下降,这可能与我国近年来人口流动日趋频繁有关。从数据上看,2008—2010年结婚的妇女其婚姻未匹配率分别为25.95%、26.69%和31.32%,未匹配已婚妇女的大幅增加必然会对汉、少族际婚的绝对数量造成影响。
四、家庭代际匹配分析
(一)父母与子女匹配结果分析
家庭中不仅有同代的夫妻关系,还有反映不同代际间的父母和子女关系。我们采用母子匹配方法对样本数据中的0~9岁少儿人口进行父母匹配,如果一个0~9岁儿童匹配到其母亲,并且该母亲已通过婚姻匹配找到丈夫,我们就认为这个儿童与父母成功匹配。事实上,儿童能够成功匹配是母子匹配和婚姻匹配结果共同决定的。儿童未匹配可分为3种情况:一是只匹配母亲,父亲不在家庭户中;二是未匹配母亲(由于我们依据母子匹配结果去寻找父亲,当母亲不在时无法确定父亲是否在家庭户中); 三是儿童在集体户中。
1.年轻一代父母离家外出的比例更高。
样本中0~9岁人口为143580人,其中匹配到父母的人口为100670人,匹配率为70.11%。未匹配人口为42910人,其中只匹配到母亲的人口为19077人,占13.29%,未匹配到母亲的人口为23511人,占16.37%,集体户人口322人,占全部人口的0.22%,(见表4)。分年龄看,父母匹配率随着儿童年龄增长逐步上升。一般来说,年龄小的儿童,其父母也相对较年轻。从这个意义上说,匹配率在儿童年龄上的差异反映的是不同年龄的父母在离家外出行为上的差异。随着我国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年轻一代的父母们外出工作、学习的意愿更加强烈。
此外,我们发现与父母整体匹配率的增长趋势不同,0岁人口的母亲匹配率较高,达到83.82%,反映很多母亲为照顾刚出生的孩子而暂时放弃外出的机会。在5~6岁年龄段,母亲的匹配率大幅提高, 这可能意味着随着子女进入学龄阶段,很多外出母亲会选择回家陪读或将子女带至身边。
2.农村儿童的家庭完整性最低。
家庭中父母角色的缺失是由父母的离家外出行为造成的。当前,我国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务工、学习,这显然会加剧农村家庭的结构失衡问题。总体上看,农业户口儿童的父母在家比例低于非农业户口儿童(见表5)。其中,居住在乡村地区的农业户口儿童的父母在家比例最低,仅为66.54%。与之相对,居住在城市地区的非农业户口儿童的父母在家比例为77.95%,二者相差11.4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在城市的农业户口儿童的父母在家比例最高,达到了83.49%。这说明农村儿童进入城市往往是以其父母双方都能在城市中立足为前提的,农村儿童向城市的流动通常意味着一个农村家庭的整体流动,体现的是一种家庭化的流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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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估计。
对我国当前的0~9岁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做一个大致的估计。农村留守儿童通常指父母双方外出到外地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我们将样本数据中居住在乡村、父母未完全匹配的农业户口儿童界定为农村留守儿童。结果表明,在界定的人群中,至少父母一方外出的人口为24742人, 占居住在乡村的0~9岁农业户口人口的比重达到了33.42%,而其占样本全部0~9岁人口的比重为17.23%;父母双方都外出的人口不超过14351人, 占样本全部0~9岁人口的比重不超过10.00%。根据《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我国2010年0~9岁人口为14641万人,可以大致推断出我国2010年0~9岁农村留守儿童为2523万人,其中父母双方都外出的儿童不超过1464万人。
(二)民族视角下的家庭代际关系分析
父亲、母亲和子女3个要素构成了一个核心家庭。在这样的家庭结构中,可以通过对个人特征的综合分析,来考察家庭的代际互动和传承。我们曾经基于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对族际通婚家庭子女的民族选择行为进行了研究,从定量上证明了这些家庭中的子女更倾向于选择少数民族(郭志刚、李睿,2008)。那么,过去的十年间这种有倾向性的行为是否会发生变化,并且随着我国族际通婚程度的提高,这种倾向性的民族选择行为对各民族新增人口的结构影响如何,我们这里可以给出一个回答。
1. 族际婚姻家庭子女的民族选择。
我国在生育、教育等方面实行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客观上使少数民族身份成为一种可能提升社会经济地位的资本,为谋求这个社会资本,汉、少族际婚中的父母倾向于给子女选择少数民族身份。在对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中,笔者发现汉、少族际婚家庭中的子女选择少数民族的比例为67.4%, 远高于自然状态下的50%(郭志刚、李睿,2008)。
根据父母与子女的匹配结果,在2010年1‰人口普查数据中,匹配到父母的0~9岁人口为100670人,其中父母同为汉族的87907人,父母为同一少数民族的8997人,父母一方为汉族、另一方为少数民族的3318人,父母为不同少数民族的448人,分别占全部0~9岁匹配人口的87.32%、8.94%、3.30% 和0.44%。来自汉、少族际婚姻的0~9岁人口中,汉族人口837人,少数民族人口2481人,选择少数民族的比例达到74.78%。
与2000年相比,汉、少族际婚姻中的子女选择少数民族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反映2000年以后这种倾向性的民族选择行为在不断强化,考虑到当前我国民族政策基本保持稳定,这种趋势说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权益意识的增强,人们更加看重少数民族身份作为一种社会资本的价值。对族际婚姻中的父母来说,子女的少数民族身份容易获得且有助于提升子女的社会经济地位,为子女选择少数民族的意愿会更加强烈。
2. 0~9岁少数民族人口的来源分析。
从婚姻的角度来考察一个民族的人口构成,可以将这个民族的人口分为族内通婚人口和族际通婚人口。两种人口的构成比例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这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和交往程度。这个构 成比例由族际通婚程度和族际婚姻中的子女民族选择行为共同决定。当一个民族来自族际通婚的人口较多时,族际婚姻中的子女民族选择行为对该民族人口的发展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个视角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我国当前少数民族人口的变化情况。
样本数据中,0~9岁少数民族人口为16580人, 匹配到父母的为11963人。这些匹配人口中,来自族内婚姻的为9036人,占75.53%,来自族际婚姻的为2927人,占24.47%。从整体上看,族内婚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的绝对多数。考虑到各民族在居住地域、通婚传统上的差异,有必要将少数民族细分来看。限于样本规模,笔者选取14个人口较多的0~9岁少数民族人口进行了分析,将各民族人口划分为三类:族内通婚人口、与汉族通婚人口和与其他少数民族通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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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6,这些少数民族2000—2010年间的新增人口中,来自族际婚姻的人口占比最大的是满族,其次是蒙古族,这两个民族的族内婚人口已不足50%。其中,来自满、汉婚姻和蒙、汉婚姻的人口比重分别达到了53.63%、49.69%。这样的人口结构意味着满族、蒙古族的人口不再完全由族内人口自然变化因素所主导,与汉族婚姻中子女民族选择行为已对该族人口的增长形成显著的影响效应。与之相对,维吾尔族、藏族的族内婚人口比重最高,分别为99.48%和92.27%,族际通婚对这两族人口的影响微乎其微。
五、结论
本文利用匹配方法对2010年人口普查1‰样本的个体数据进行了加工处理,将家庭中的夫、妻及父母与子女的个人信息组合起来,以婚姻和家庭代际关系为切入点,对我国当前的人口流动、民族关系和少数民族人口变化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在我国近年来人口流动日趋频繁的形势下, 与其他人群相比,我国农村年轻夫妇组成的家庭完整性最低,这些家庭中夫妻难以团聚,幼儿与父母分离,家庭功能无法有效发挥;与此同时,随着农村人口大量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儿童规模日趋庞大, 从全国范围看,农村0~9岁人口中有1/3为留守儿童,2010年0~9岁农村留守儿童估计已达到2523万;从婚姻的民族构成看,汉族与少数民族婚姻占全部婚姻的比重呈现波动上升的态势,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的民族关系整体上更加融洽;从子女对父母民族身份的传承看,汉族与少数民族婚姻中的子女选择少数民族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对满族和蒙古族等部分少数民族而言,族际婚姻中的民族选择行为已对其民族人口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摘要:婚姻和家庭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是分析研究社会变迁的重要切入点。本文利用婚姻代际匹配法对2010年人口普查1‰样本的个体数据进行了加工处理,获得以家庭结构特征为单位的人口信息,从婚姻、家庭代际关系和民族等角度,对人口流动、民族关系和少数民族人口变化等问题进行分析,揭示了我国当前人口变化的一些新态势和新问题。
3.人口普查数据 篇三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1961.2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十年共增加604.3万人,增长44.5%。平均每年增加60.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9%。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668.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1人减少了0.4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012.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1.6%;女性为94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下降为106.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15~64岁的人口为1621.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82.7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1.6万人。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617.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416.2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615.7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195.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6839人上升为3149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3165人下降为2122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380人下降为3139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16963人下降为9956人。
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3.3万人,文盲率[5]为1.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5万人,文盲率下降2.6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為1685.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5.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633.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9.3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机器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4.人口普查数据 篇四
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什么时候公布
将于5月11日上午10时公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有哪些?
1.总人口
人口总数是生活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地区范围的人口群的总和。由不同年代出生并生存下来的各个人所组成。是人口统计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基本指标,是计算有关人口构成和各种人口分析指标的基础。一国人口数量的多少,表明该国人力资源的规模和水平,是国家决定方针政策、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依据。由于人口总数随着人口的自然变动和迁移变动而不断发生增减变化,因此,在计算人口总数时,首先要规定统一的标准时间;其次要明确规定哪一类人应该在哪一个地区登记。为此,在实际工作中,常将居民分为常住人口和现有人口两类,并指明其登记的地区范围(通常是指行政地区,如县、市),以便取得准确的人口总数资料。
2.人口增长
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的人口变动情况。引起人口增长的因素主要有:
(1)人口的自然增长,即新出生的人口和已死亡人口之间的差额;
(2)迁移增长,即迁入人口与迁出人口的差额。
人口增长的绝对幅度以人口净增加额来衡量,人口净增加额等于人口自然增长额与人口迁移增长额之和。人口增长的相对幅度是人口净增加额与总人口的比率。一般地,人口增长率应小于经济增长率,否则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降低,人民生活水平就会下降。
3.性别构成性别结构亦称种群性别构成,是指一个种群中,雌雄个体各自的绝对数量,和它们分占种群总数量的比率,以及二者的相对比值。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4.人口的流动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总数预测是多少?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40005万人,其中,男性人口71527万人,女性人口68478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45(以女性为100)。数据显示,2019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14000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6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46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48‰;死亡人口998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1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4‰。
1.从性别结构看
男性人口71527万人,女性人口68478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45(以女性为100)。从年龄构成看,16至59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964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4.0%;60周岁及以上人口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
2.从城乡结构看
城镇常住人口848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0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55162万人,减少1239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60.60%,比上年末提高1.02个百分点。
3.全国人户分离人口
即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2.80亿人,比上年末减少613万人;其中流动人口2.36亿人,比上年末减少515万人。
因此,预计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总数大概也在14亿左右。
为什么要进行全国人口普查?
一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摸清人力资源结构信息,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支持。
5.人口普查数据 篇五
来源: 阿拉善日报网
2011-05-27
阿拉善盟统计局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 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盟行政公署及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盟常住人口
全盟常住人口[3]为23133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9935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1983人,增长16.04%。年平均增长率为1.50%。
二、家庭户人口
全盟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77440户,家庭户人口为19834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2人减少0.56人。
三、性别构成
全盟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6144人,占54.53%;女性人口为105190人,占45.47%,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5.04上升为119.92。
四、年龄构成
全盟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1093人,占13.44%;15-64岁人口为185333人,占80.11%;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908人,占6.4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5.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6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盟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72466人,占74.55%;蒙古族人口为44635人,占19.30%;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4233人,占6.1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6879人,增长27.2%;蒙古族人口增加120人,增长0.2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657人,增长34.5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盟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856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4416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7920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765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6029人上升为16670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9434人下降为1909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2465人上升为3423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5350人下降为20599人。
全盟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08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004人,文盲率[5]由8.44%下降为3.93%,下降了4.51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盟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阿拉善左旗:147823人
阿拉善右旗:25430人
额济纳旗(包括东风场区)32410人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18783人
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6888人
注 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盟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为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人口普查数据 篇六
在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总结暨人口普查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 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通用))
篇一:
一、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x xx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三、我省人口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扎实推进机构、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普查工作制度机制。
四是积极开展部门协作。
五是认真开展省级综合试点和区划绘图。
篇 二 :
一、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
抓紧抓实抓细,做好人口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
精心组织部署,全面强化普查工作保障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由我传达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
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 xx 总理和 xx 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全省人口普查准备工作进展。
一、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x 月 xx 日下午在 xx 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xx 出席会议并讲话。
xx 表示,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xx 强调,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实做好普查经费物资保障、“两员”选聘培训、户口整顿、普查区划绘图等工作,为开展普查登记打下坚实基础。要坚守数据质量底线,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有效利用行政记录数据,认真组织现场登记,全力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要强化依法普查,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严格保护普查对象个人信息。要做好普查宣传动员,深入解读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支持”。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 xx 就组建成立普查机构、强化物资经费保障、组织开展综合试点、开发处理软件系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等人口普查前期准备情况进行了汇报。宁局长要求,要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一是要加大普查经费落实;二是要做好两员选聘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普查宣传动员;四是要做好区划绘图;五是要继续推进行政记录在普查中的应用;六是要扎实开展普查现场登记。
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和 xx 市、xx 省、xx 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作了发言。
二、x xx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后,省政府立即召开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人口普查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xx 作了重要讲话。
胡省长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 xx 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我省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人口状况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国情,这次人口普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两个百年交汇的关键时期进行的一次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上下,特别是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将于 x 月份对各省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查,我省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要提前完成,在 x 月 xx 日前基本到位。同时,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也将对各市县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查验、督导。
二是要突出重点环节,扎实推动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一是要将机构、经费全面落实到位,x 月上中旬全面完成。各地按人均普查经费不低于 xx 元的标准进行筹集,财政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二是要将“两员”及早选聘、培训到位,x 月 xx 日前完成“两员”选聘,并做好培训准备;三是要将户口整顿工作落实到位;四是要将普查宣传工作落实到位,要即刻升温普查宣传工作;五是要将普查摸底和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一要切实加强领导,x 月 x 日前,各市市长、各县县长必须召开一次专题会,听取一次汇报,作为刚性要求希望各地落实好;二要统筹协调协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统计部门的工作,服从统计局业务安排,合力推进普查工作;三要坚持依法普查,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加强人口普查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零容忍”,为人口普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四要强化督促检查,人口普查全省“一盘棋”,每一个地区和部门要同步开展工作,按照统一的步调、统一的进度、统一的标准落实好普查的各项工作。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在全省范围组织一次以准备工作进展为
重点的督导和调研活动。
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长 xx 就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级普查机构组建、积极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认真组织省级综合试点和区划绘图、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开展普查宣传等准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二是持续抓好机构、经费和物资“三落实”;三是及早启动“两员”选聘、培训工作;四是做实做细普查各项业务准备;五是逐步升温普查宣传。
三、我省人口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
人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按照国务院人普办和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我省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总体进展顺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人口普查工作,xx 书记、林武省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xx 常务副省长亲自主持召开部门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要求,将人口普查列为 xxxx 年度重点工作,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力亲为组织领导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普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配合的普查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是扎实推进机构、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各地及时建立普查机
构,截至 x 月中旬,省、市、县、乡、村五级普查机构均提前组建完毕。省人普办紧密结合我省省情,编制省级三年滚动普查经费预算和物资规划。省级普查经费已于 x 月份全部落实到位,其中“两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补助、采购 PAD 经费及贫困县补助已全部拨付至各县(市、区),有力带动市县层面经费落实。截至 x 月 xx 日,全省 xx 个市已全部落实经费,除 x 个县级单位以外,其余县(市、区)全部落实经费,全省人均普查经费约 x.x 元,接近全国平均水平(x.x元)。各级普查机构正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普查物资采购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普查工作制度机制。以“严”字当头,实现每个环节、每个阶段、每项工作严要求。在“实”字上下功夫,狠抓工作落实,以出“精”品为总目标,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每项工作任务。建立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每月下发普查工作要点,及时掌握、按时上报全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地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实施人口普查定期报告制度并纳入人口普查年度考核,及时调度普查工作推进情况,掌握普查工作存在问题,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先后印发《xx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方案》《xx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xx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xx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等文件,明确人口普查的工作模式、运行机制和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是积极开展部门协作。省人普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部署,积极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实施部门联络员工作制度,建立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对接机制。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发文落实经费保障,与省委宣传部联合部署推动普查宣传工作。与省公安、卫健、住建和教育等部门积极协调对接,探索部门资料在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运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人普办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五是认真开展省级综合试点和区划绘图。省人普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 xx 组织开展人口普查省级综合试点。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列出问题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顺利完成普查全流程试点工作,实现检验方案、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和锻炼队伍的预期目的,目前正指导各市有序推进市级综合试点工作。同时,现阶段普查区划和绘图工作稳步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区划和绘图工作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级业务人员结构和工作职责分工,实施“周通报”工作制度。各地人普办加班加点,全省区划和绘图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六是积极开展普查宣传。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人普办、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部署,省人普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xx 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对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提出工作要求,为做好普查宣传动员提供遵循。组织 xx 电视台、xx 电视台、xx 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走进省人普办,宣传报道人口普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利用人口普查专网、省统计局内外网、省统计局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如拍摄普查宣传片和乡音短视频、组织微摄影创意大赛等活动,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总体上看,全省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呈逐步升温之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准备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总体不够平衡;一些地区普查经费特别是“两员”补贴和电子采集设备经费仍不到位;部门协调配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地区领导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还存在松懈麻痹思想等。为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做好迎战准备。
篇二:
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通用))
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也是国务院交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第七次人口 普查的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安排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工作。
刚才 XX 同志通报了 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 下一步工作,XX 街道、公安局就如何开展人口 普查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我都赞成,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第七次人口 普查工作再强调三点:
一、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 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 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摸清我国人口 状况,准确把握人口 变化趋势性特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客观 需要。
人口 状况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国情,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 大国,占全球人口 的 1/5。
从国家层面来看,自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 普查以来,我国人口 发展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 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城乡 结构深刻变化,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为摸清人口 现状,促进人口 长期均衡发展,2019 年 10 月 31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 24 号),决定 2020 年开展人口 普查。
从省、市层面来看,XX 常务副省长、XX 常务副市长分别组织召开了 七人普工作会议,对做好普查工作做了 具体部署,强调抓好人口 普查,查清人口 数量,对于 XX 省在中部六省排名中创先争优、XX 市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助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迫。
切需要。
人口 状况是治国理政最基础的信息,实现治理精准化和现代化就必须及时准确掌握人口 总量、结构、分布等基础信息。
上次人口 普
查至今已经过去 10 年,10 年来,全国人口 信息发生了 巨大的变化,特别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国家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这就迫切的需要我们全面摸清人口 的最新情况,进一步树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理念,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重要基础信息。
(三)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高水准推进县域经济迈向大都 市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XX 书记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积极割舍县域印记,主动拥抱大都市区经济时代,开创县区发展的崭新征程”,今年又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承上启下之年,更是我县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
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哪个地区能够打造吸引人才和人流的洼地,哪个地区就能够成为经济发展和创新的高地。
特别是近年来,XX 县的人口 数量持续增加,人口 流动不断加快,人口 结构更加复杂,人口 的增量每年在 5、6 万之间,2019 年全县常住人口 更是达到 X 万。
在这种大环境下,只有全面摸清全县人口 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 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
抓紧抓实抓细,做好人口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是 2020 年全县重点工作之一,并纳入了 政府工作报告,3 月 4 日,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 人口 普
查工作。
目 前,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在有条不紊地开展,组建了 县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拟定了 普查工作计划,初步落实了 普查经费。
为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当前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加快组建普 查机构。
健全有力的普查机构是组织实施好人口 普查的关键,是落实各项普查举措的组织保障。目 前,县级普查机构已经组建完成,但是镇(街)、社区、村(居委会)
还没有完成普查机构的组建,要按照省、市人普办的统一部署,镇(街)月 底前完成组建工作,社区、村(居委会)月 底前完成组建工作,为人口 普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
切实落实普查经费。
目 前,县级普查经费已经通过政府常务会审核批准,纳入了 财政预算,各镇(街)的工作经费和两员补贴要尽快落实。
此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上户 登记工作量大,需要选聘大量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两员补贴不到位就很难聘请到两员。
各镇(街)
普查办要严格按照国办、国人普办〔2020〕 5 号文件精神,规范两员选聘,保障劳动报酬。
同时,要加强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把普查经费管好、用好。
各相关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经费,确保人口 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
认真选聘普查两员。
根据国家七人普方案要求,此次普查全县需要选聘 X 多名“两员”,是四经普“两员”人数的 X 倍,作为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他们的素质和责任心,直接
决定着普查数据质量。
各镇(街)
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普查人员的选聘工作,要努力将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选聘进来,将有过普查或大型调查入户经验的人员选聘进来,特别是要选聘一批既有群众工作经验、又懂得人口 普查业务的人员,形成骨干队伍,为普查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三、
精心组织部署,全面强化普查工作保障
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任务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步步为营,稳打稳扎,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普查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进。
(一)
落实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镇(街)
要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按时保质完成人口 普查各阶段工作。
一要做到及时。
及时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全面动员,迅速启动,统筹推动。
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设置工作目 标,把因疫情耽误的时间补回来,把因疫情滞后的工作补上来。
二要做到优质。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做好普查工作规划和进度安排,进一步明确目 标,细化任务、优化流程,理清责任,做到工作优质,数据保质。
三要做到准确。
普查政策落实要准,确保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特别我们在 XX 街道开展的试点工作,要按流程扎扎实实地开展,认真查找问题、总结成绩,普查试点要起到可推广、可复制、可示范的经验。
(二)
明确普查责任。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及时解决普查工作遇到的问题;各级普查办作为此次普查的组织实施者,要切实承担责任,及时掌握普查的情况,及时调度,主动作为; 普查机构要层层签订普查工作目 标责任管理书,实现岗位责任制,将责任落实落细。
(三)
强化部门联动。
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分工压实责任,通力协作,各级普查办要切实发挥好组织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人口 普查组织工作。
宣传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一系列普查工作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 发改部门要做好人普和“十四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公安部门要为人口 普查提供准确完整的人口 户 籍资料,并在人口 普查登记阶段,配合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财政部门要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要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形成的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协助开展普查区域的划分和绘图; 住建部门要组织物业管理单位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健康卫生部门要为普查登记提供数据支撑,比如出生证明、计生关系等数据要与普查机构对接好; 民政部门要做好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同时提供死亡人口 殡葬信息并协助开展死亡人口 比对复查工作; 教育部门要组织协调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提供在校生行政登记记录; 人社部门要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与社保人员行政信息方面的比对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要负责协助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文旅部门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 机关事务部门要负责协调政府机关集中聚居区的普查工作; 大数据中心要负责共享相关的数据资源; 台办、外侨等部门,要协助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登记工作; 军队、武警、司法等系统要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普查工作。
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动、积极配合,确保普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四)
加强监督检查。
一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
对工作进行有效调度,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要建立督办通报制度。
县普查办要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要加强工作指导。
7.人口普查数据 篇七
一、云南人口发展现状分析
(一)人口过程
2000—2012年,全省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均呈下降趋势。十余年间,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下降了6.42、1.16、5.26个千分点[1],人口再生产模式从传统人口再生产类型向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转变。
从人口迁移来看,在“五普”时,全省外来人口规模为3 871 640人,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分的人口规模为1 164 402人[2]。到2010年“六普”时,按现住地、性别分的户口登记地在外省的人口规模为1 236 549人[3]。与2000年“五普”时相比较,外出在外省的人口一共增加了72 147人,增长6.2%。
到2010年“六普”时,全省按现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分的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总数为6 053 805人,其中,离开半年至一年的有1 311 827人,一至两年的有1 222 168人,二至三年的有862 934人,三至四年的有530 297人,四至五年的有335 487人,五至六年的有243 096人,六年以上的有1 547 996人,其中,省内一共4 817 256人,省外为1 236 549人[3]。
(二)人口结构
1. 人口年龄结构。
在“五普”时,少儿人口比例为25.96%,≥60岁人口比例为9.17%,≥65岁人口比例为6.09%,老少比为23.46%,平均年龄为30.14岁,年龄中位数为27.35岁,长寿水平为8.17%,平均预期寿命为65.5岁,老龄化水平为6.09%[2]。到“六普”时,少儿人口比例为20.73%,≥60岁人口比例为11.07%,≥65岁人口比例为7.63%,老少比为36.81%,平均年龄为33.49岁,年龄中位数为32.14岁,长寿水平为11.28%,平均预期寿命为69.5岁,老龄化水平为7.63%[3]。与2000年“五普”时相比较,少儿人口比例下降了5.23个百分点,≥60岁人口比例上升了1.9个百分点,≥65岁人口比例上升了1.54个百分点,老少比增长了13.35个百分点,平均年龄增高了3.35岁,年龄中位数上移了4.79岁,长寿水平升高了3.11个百分点,老龄化水平提高了1.54个百分点。
在“五普”时,少儿人口比例为25.96%,≥65岁人口比例为6.09%,15~64岁人口比例为67.95%,少儿人口抚养比为38.20%,老年人口抚养比为8.96%,总抚养比为47.16%[2],到“六普”时,少儿人口比例为20.73%,≥65岁人口比例为7.63%,15~64岁人口比例为71.65%,少儿人口抚养比为28.93%,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0.65%,总抚养比为39.58%[3]。与2000年“五普”时相比较,少儿人口抚养比下降了9.27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了1.69个百分点,总抚养比下降了7.58个百分点。
在“五普”时,全省15~59岁劳动人口数量为27 479 686人,占64.87%;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数量为28 783 095人,占67.95%;15~49岁妇女人口数量为11 440 843人,占27.01%;20~29岁妇女人口数量为3 967 558人,占9.37%;学龄前儿童组和各个学龄组(1~22岁)人口总量为16 062 815人,占37.9%;≥80岁人口数量为317 222人,占0.74%[2]。到“六普”时;15~59岁劳动人口数量为31 354 647人,占68.21%;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数量为32 934 500人,占71.65%;15~49岁妇女人口数量为12 900 416人,占28.06%;20~29岁妇女人口数量为3 690 999人,占8.03%;学龄前儿童组和各个学龄组(1~22岁)人口总量为15 129 257人,占32.93%;≥80岁人口数量为573 757人,占1.24%[3]。与2000年“五普”时相比较,15~59岁劳动人口数量增加了3 874 961人,增长14.1%,比例上升了3.34个百分点;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数量增加了4 151 405人,增长14.42%,比例上升了3.7个百分点。育龄妇女人口数量增加了1 459 573人,增长12.76%,比重上升了1.05个百分点;生育旺盛育龄妇女人口数量减少了276 559人,减少6.97%,比重下降了1.34个百分点。学龄前儿童组和各个学龄组人口数量减少了933 558人,减少5.81%,比例下降了4.97个百分点;高龄老年人口增加了256 535人,增长80.87%,比例上升了0.5个百分点;百岁老人由586人增加到777人,增加了191人,增长32.59%。
2. 人口性别结构。
从“一普”到“六普”,人口性别比分别为97.6、99.8、102.8、105.7、110.1和107.8[1]。人口性别比呈上升态势,到“六普”时又开始呈下降趋势。随着孩次的增加,性别比差距增大,从第一孩次到第五及以上孩次,性别比分别达到108.88、116.50、138.93、128.57、137.76[3]。在“五普”时,乡村、镇、城市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10.23、108.58和110.58[2],到“六普”时,乡村、镇、城市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9.65、105.27和103.78[3],总体呈下降趋势,且乡村地区性别比高于城镇地区,城市地区最低。从地区差异来看,到2010年“六普”时,性别比最高的地区是迪庆州,达到113.88,其次是怒江州、普洱市、曲靖市、昭通市和临沧市,分别为112.51、111.31、110.61、110.6和110.38,最低的地区是大理州,为102.82[4],人口性比重普遍男性高于女性。
3. 人口产业、职业结构。
从云南省2000—2012年按三次产业分的年末就业人口数量及构成来看,自2000年以来,从就业人口规模来看,从事第一产业人口数量明显多于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在三大产业中的构成比重,第二产业最小,平均水平达到10.68%,第一产业最多,平均水平达到66.88%,第三产业次之,平均水平达为22.45%[1]。从2012年分行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来看人口的职业构成,比重最大的是制造业,为17.96%,其次是建筑业,为16.92%,比重最小的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为0.21%[1]。
4. 人口文化教育结构。
文盲人口数量1964年为969.9万人,1982年为1 025.1万人,1990年为940.6万人,2000年为484.2万人,到2010年减少到276.9万人。从“二普”到“六普”,文盲率分别为47.3%、31.5%、25.4%、11.4%和6%[1],文盲人口数量减少了693万人,减少71.45%,文盲率下降了41.3个百分点。到2010年,全省文盲率最低的地区是楚雄州为3.51%,最高的地区是怒江州,为16.14%,高出全省平均6.03%水平10.11个百分点[4]。
总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二普”到“六普”,分别为2.2年、3.6年、4.8年、6.3年和7.6年[1]。1964—2010年,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延长了5.4年。
每10万人拥有的大专及以上受教育人口规模,从“二普”到“六普”,分别为0.03万人、0.03万人、0.08万人、0.20万人和0.58万人[1],从地区上来看,到2010年,每10万人拥有的大专及以上受教育人口规模,最多的地区是昆明市,达到15 305人,最少的地区是昭通市,为2 616人[4]。每10万人拥有的高中和中专受教育人口规模,从“二普”到“六普”,分别为0.10万人、0.28万人、0.41万人、0.66万人和0.84万人,每10万人拥有的初中受教育人口规模,分别为0.31万人、1.02万人、1.38万人、2.12万人和2.75万人,每10万人拥有的小学受教育人口规模,分别为2.31万人、2.93万人、3.79万人、4.48万人和4.34万人[1]。从“二普”到“六普”,每10万人拥有的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规模大专及以上增加了0.55万人,增长19.33倍,高中和中专增加了0.74万人,增长8.4倍,初中增加了2.44万人,增长8.87倍,小学增加了2.03万人,增长1.88倍。
5. 人口婚姻家庭结构。
家庭户户数增多,家庭户人口规模扩大。在“五普”时,家庭户户数为10 853 172户,家庭户人口数为40 474 089人[2]。到2010年“六普”时,家庭户户数为12 339 961户,家庭户人口数为43 626 674人[3]。与2000年“五普”时相比较,家庭户户数增加了1 486 789户,增长13.7%,家庭户人口数增加了3 152 585人,增长7.79%。家庭户平均人口规模缩小,从“二普”到“六普”,家庭户平均人口规模分别为4.7人、5.2人、4.5人、3.7人和3.5人[1],家庭户规模平均每户减少了1.2人。单身老人户、只有一对老夫妇的户、一个老年人或一对老夫妇与未成年的亲属户规模扩大[2,3]。
6. 人口空间结构和人口城市化。
从人口密度来看,全省人口分布不均衡,2000年时为107.6人/平方公里,到2012年为118.2人/平方公里[1],平均每平方公里增加了10.6人,总体分布由分散趋向集中。从地区差异来看,到2012年,全省16个地州市中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是昆明市和昭通市,分别为302.7人/平方公里和230人/平方公里,最小的地区是迪庆州,为17人/平方公里,人口分布地区差异显著[1]。
从人口的城乡构成来看,城镇人口规模不断扩大,2000年时为990.6万人,到2012年为1 601.8万人,增加了611.2万人,增长61.7%,乡村人口规模不断缩小,由2000年的3 250.2万人减少到2012年的2 827.5万人,减少了422.7万人,减少13.01%。农业户人口规模不断增长,由2000年的3 584.3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3 885.8万人,增加了301.5万人,增长8.41%;非农业户人口规模由2000年的656.5万人增长到2012年的773.2万人,增加了116.7万人,增长17.78%。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由2000年时的23.36%上升到2012年的39.31%,提高了15.95个百分点[1]。
从地区差异来看,到2012年,昆明城镇人口438.1万人,总人口653.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7.06%,位居第一位,怒江州城镇人口13万人,总人口53.8万人,城镇化率为24.16%,排名最后。乡村人口规模最大的地区是昭通市,达到397万人,其次是曲靖市,为354万人,最小的地区是迪庆州,为29.6万人,迪庆州城镇人口规模也最小,为10.9万人。农业户人口规模最大的地区是曲靖市,达到526万人,其次是昭通市,为493.7万人,最小的是迪庆州,为35.5万人。非农业户人口规模最大的地区是昆明市,为267.9万人,最小的地区还是迪庆州,为5万人[1]。
7. 人口民族构成。
从“一普”到“六普”,汉族人口规模分别为1 178.8万人、1 410.7万人、2 223.4万人、2 462.8万人、2 820.1万人和3 061.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68.86%、68.86%、68.36%、66.66%、66.58%和66.61%[1,2,3]。从“一普”到“六普”,汉族人口总数一共增加了1 884.1万人,增长159.83%。少数民族人口规模分别为534.5万人、640.3万人、1 032万人、1 234.5万人、1 415.2万人和1 533.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31.2%、31.2%、31.7%、33.4%、33.42%和33.39%[1,2,3]。从“一普”到“六普”,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增加了999.2万人,增长186.94%。
到2010年“六普”时,除了蒙古族和水族人口数量减少外,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均有所增加[3]。蒙古族减少了5 486人,减少19.52%,水族减少了3 699人,减少29.51%。汉族增加了2 416 306人,增长8.5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均呈增长趋势,增长速度较快的是布朗族和普米族,分别增加了26 185人和9 120人,分别增长了28.97%和27.7%。除了这两个民族外,瑶族、苗族、怒族、哈尼族、阿昌族、德昂族、藏族、满族、基诺族、景颇族和傈僳族的人口增长速度均超过了汉族人口的增长速度。
(三)人口变迁
从“一普”到“六普”,人口规模分别达到1 713.3万人、2 051万人、3 255.4万人、3 697.3万人、4 235.9万人和4596.6万人[1]。人口总量增长了2 883.3万人,增加了2.68倍。男性人口规模分别为846万人、1 024.7万人、1 650万人、1899.6万人、2 219.9万人和2 385万人,女性人口规模分别为867.3万人、1 026.3万人、1 605.4万人、1 797.7万人、2 016万人和2 211.6万人[1]。男性人口规模增加了1 539万人,增长181.91%,女性人口规模增长了13 443万人,增加了2.55倍。到2010年“六普”时,男性人口数量比女性人口数量多出173.4万人。
从“三普”到“六普”,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60.8岁、63.5岁、65.5岁和69.5岁,在1982年“三普”时,男性人口为59.9岁,女性人口为61.6岁,1990年“四普”时,男性人口为62.1岁,女性人口为64.9岁,2000年“五普”时,男性人口为64.2岁,女性人口为66.9岁,到2010年“六普”时,男性人口为67.1岁,女性人口为72.4岁[1]。从“三普”到“六普”,预期寿命延长了8.7岁,男性人口延长了7.2岁,女性人口延长了10.8岁。
在2000年“五普”时,≥60岁人口数量为3 883 702人,≥80岁人口数量为317 222人,人口长寿水平为8.17%[2],到2010年“六普”时,≥60岁人口数量为5 085 327人,≥80岁人口数量为573 757人,人口长寿水平为11.28%[3]。与2000年“五普”相比较,长寿水平提高了3.11个百分点。
与2000年“五普”时相比较,平均每户住房间数增加了0.58间,人均住房面积增加了6.53平方米[2,3]。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2 011.19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7 224.18亿元,一共增长了5 212.99亿元,增加了3.59倍,人均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4 770元增长到2010年的15 752元,增加了10 982元,增加了3.3倍[5],到2012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10309.47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22 195元[1]。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 479元[6]增长到2010年的3 952元,增长了2 473元,增加了2.67倍,到2012年已经达到5 417元[1],到2015年年初,全省预计仍然还有贫困人口560多万人,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深度贫困人口还有120多万人。
二、云南省人口发展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人口再生产模式发生转变,人口自然增长放缓,外出迁移人口规模扩大。人口年龄构成完全由成年型转变为老年型,人口老龄化水平不断提高,老龄化发展程度深、速度快;社会负担系数下降,少儿人口抚养负担减小,老年人口抚养压力增大;劳动力资源庞大且呈不断增长趋势;育龄妇女人口数量持续增长,生育旺盛育龄妇女人口数量下降;学龄前儿童组和各个学龄组人口数量呈下降趋势;高龄老年人口增多。人口性别比总体偏高,且随着孩次的增加而严重失衡,性别比城乡、地区分异显著。
人口产业、职业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人口受教育水平明显得到改善,人口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人口婚姻家庭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家庭规模缩小,家庭结构核心化、小型化。人口分布不均衡,地区、城乡差异明显。人口城乡构成变化较大,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城市化水平发展较快,地区差异显著,人口民族构成也发生一定的变化。人口自然增长缓慢,人口规模持续增加,人口质量有一定的提升,贫困人口数量庞大,深度贫困人口存在,扶贫任务艰巨。
三、应对人口发展现状及问题的对策
首先,部分地区性别比严重失衡,少儿人口比例和抚养比较高,出生率水平偏高,如昭通市、德宏州、曲靖市、文山州、红河州和怒江州,应加强对这些地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改变传统的养老和生育观念,缓解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状,使得农业人口自然增长得到有效的控制。其次,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老龄产业,满足为老服务需求,缓解养老压力。老龄化在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制约的同时,也孕育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即老年产品消费,它能带动相关的第三产业的发展[7]。应积极发展老龄产业,扩大老年群体消费总量,满足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各项服务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口素质,强化对人力资源的深度开发,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再次,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最后,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积极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和质量。
摘要:人口过程、人口结构、人口变迁是人口发展研究的重要方面。通过整理云南省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从以上三个方面对人口发展现状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并针对目前人口发展问题提出对策,以期为地区社会发展规划与决策、国民经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人口发展,现状,特征,对策,云南省
参考文献
[1]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统计年鉴(2013)[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2]云南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云南省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综合汇总分册[Z].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2002.
[3]云南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4]曲靖市统计局,曲靖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曲靖人口信息——曲靖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汇编[Z].2011-12.
[5]云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云南统计年鉴(2011)[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6]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统计年鉴(2002)[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
8.人口普查的应用 篇八
这只是加拿大人口普查信息在医疗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范畴的一个极微观的例子。作为一个移民输入国,加拿大每年都有众多由政府部门主导、非政府组织参与的“预防肺结核病”免费课程向“重点人群”(指那些输出地被列为肺结核病多发国家的移民)提供。而为这项民生工程提供信息支撑的依然是人口普查数据。
加拿大历史上的首次人口普查发生在1666年,那时接受入户调查的仅3215人,不过该次人口普查还是对加拿大的公共政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因为普查中发现那时的加拿大男性居民大大超过女性,男女比率接近2:1,所以当时政府便启动了从欧洲引入女性移民的应对措施。
正是因为人口普查在加拿大已经有300多年的历史,目前它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常态化实践,并且具有细分领域、跨部门系统应用机制,甚至进入党派拉票议事列表。例如,加拿大不仅有全国性的人口普查,而且从1906年起还有专门针对农业领域的单独普查,初期从加拿大的一些西部省份开始,每五年一次。自1956年起,农业普查在全国推广,它提供了如种植面积、牲畜数量、土地管理、农场工人作业时间、农场机械资产存量、农业支出和收入、作业者受伤状况等全面的统计信息。
加拿大人口普查的“短表格”设有9个基本问题(分配给2/3的家庭住户),还有一份含50个额外问题的“长表格”(分配给1/5的家庭住户),长表格的问题诸如,职业、教育、使用语言、父母原籍、家庭收入、迁徙至现居地的时间、是否拥有不动产、房龄、每周用于照顾家中孩子或老人的时间,等等。收到表格者都有回答的义务,拒答者要被罚款。
也许世界各国的人口普查都有一个质疑声音“如影随形”,那便是关于“扰民”和“侵犯隐私”的质疑,加拿大也不例外。去年早些时候,总理哈珀主政的联邦政府发起一项动议,建议对现行的人口普查方式进行调整,取消义务的长表格人口普查模式,而代之以自愿的家庭单元调查,以期“在人口信息收集和保护个人隐私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项动议一夜间引起了社会广泛的争议,加拿大统计部长不久之后宣布辞职,他说,一个自愿的家庭单元调查永远取代不了义务模式的人口普查,因为自愿选择调查意味着统计结果不再具备代表性样本的功能,这样的动议就像把人口普查变成一场互联网民意调查一样。再者,批评者称,调查回收率远低于30%的统计数据还有多少价值?——结果,在三大在野党的齐声反对中,哈珀政府放弃了上述修改人口普查方式的动议。
事实上,在加拿大国内上下辩论着要不要废止义务模式的人口普查方式之时,英国的新保守党政府也声称在考虑一个类似的变革。英国的人口普查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变革派的理由是人口普查成本昂贵,却并不带来精确的统计结果。他们正从各类业已存在的公共或商用的数据库——例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邮政体系数据库等——来寻找发展 “更新、更便宜的人口信息收集方法”。
我个人倾向于保留传统的人口普查方式。并且,无论人口统计的方法怎样变迁,人口普查对于公民的最重要的意义是为他们提供更科学、更周到的公共服务产品和切身福祉。
在加拿大,各个社会经济社群所关心的生活话题,从教育、住房、就业到医疗、交通、消防和警力设施等的规划与配置,都会应用人口普查的数据。联邦政府、省政府和当地政府基于人口数据而做出决策,从而把资源浪费控制在最低限度、并且最大化地创造社会服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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