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模式经验做法

2024-10-04

市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模式经验做法(共10篇)

1.市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模式经验做法 篇一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全面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解决随意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树立城管执法系统良好的对外形象。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安排部署,市局决定在系统内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实施,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执法理念、执法作风分析原因,全面查找在执法行为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措施,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力塑造一支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城管执法队伍,为“四个随州”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执法人员集中轮训,强化理论灌输、熟练掌握执法技巧、合法收集证据、依法查处违章行为。研究制定整改执法中存

在问题的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城管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城管行政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使全体执法人员在管理服务和执法处理上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努力实现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和谐、执法方式和执法效果的统一。

三、组织领导

组长:张道亮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时松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杨开胜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蒋志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会主席

王新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督察大队大队长

王华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总支委员、管理科科长

成员:薛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叶佳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法规科科长

程子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主任科员

毛随兵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杨加凤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党总支书记

张勇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一分局局长

王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二分局党支部书记

张发军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二分局副局长

敖本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三分局局长

李永亮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四分局局长

李玉生 市城管执法机动大队党支部书记

熊仕虎市城管执法机动大队副大队长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规科,由叶佳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0年3月10至3月20)。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自我分析阶段(2010年3月21至4月10)。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分析查找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正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调查取证是否真实有效,执法用语是否文明,处罚依据是否准确,处罚标准是否适当,执法行为是否规范。一般程序的案件,处罚前是否要约见处罚相对人,有无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以罚代法、以罚代管、粗暴执法等现象。看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转变。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0年4月10至10月31)。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

整改。一要在文明执法上创新。所有执法人员要“着装上路,挂牌上岗,亮证执法”,并做到先敬礼、后亮证,先说理、后处理,从而增进理解,加强沟通,缓解矛盾,树立执法队伍“亲民、文明、和谐”的良好形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次不罚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二要在服务执法上创新。积极推行“早发现、早介入、早教育、早处理”的“四早”工作法,并建立热线投诉电话,做到零距离接待、零距离受理、零距离办理、零距离答复、零距离服务,在服务中解决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三要在执法案件审理上创新。严把立案关。所有立案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严把案件初审关。每起城管执法案件,从立案到案件调查终结的各个环节,进行逐项跟踪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上交错案、病案。凡进入一般程序的案件,处罚前要约见处罚相对人,向当事人讲清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使其在接受教育的同时自觉接受处罚。严把案件集中审查关。市局重大案件集中讨论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从处罚的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适时召开案件讨论会和评审会,保证处罚行为客观公正。四要在执法监督手段上创新。通过聘请执法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置监督信箱、开展网上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和问责力度,通过受理投诉、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作为进行检查,对引

起严重后果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五要在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上创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健全落实学习制度,确定可行的学习内容,学习计划,学习时间。打破常规,创新方法,克服照搬照套、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克服照本宣科、死抠条条、操作不够灵活的现象,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市局将在4月初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规培训,并组织考核,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1月1至12月20)。市局由法规科牵头,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契机,切实把开展活动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形式主义,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市城管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 篇二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三、执法责任人制度

四、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定

五、公务活动中严禁饮酒的规定

六、执法服装着装规定

平湖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行政法治要求,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逐级分解到执法岗位、落实到执法人员,并进行监督、考评的制度。

第三条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第二章

行政执法目标

第四条 行政执法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第五条 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制订行政管理措施,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执法检查等行政行为,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第六条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合法、合理、高效的原则。加强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配合和协调。

行政执法活动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章 行政执法责任

第七条 对主管实施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负有学习、宣传、执行的责任,行政首长对行政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八条 有计划地组织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九条 做好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 传教育。

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措施,应在颁布实施后的一个月内,组织制定宣传方案并实施宣传。

第十条 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应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一条 对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全面、正确地执行,不得断章取义、曲解法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推诿执法。

第十二条 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执行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进行,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职权。

第十三条 应当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办理各项申请事项的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及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对属于本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范围内且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应当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本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范围内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或移送有关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对各类投 诉及时组织查处。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政务督查事项,注重办理时效,提高办理质量。

依法处理各类来信来访,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热情为群众办实事。

第十五条 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不得对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没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与下属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的经费和奖金挂钩。

第十六条 在行政执法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并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

第十七条 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十八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由几个行政执法主体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的,应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第十九条 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责任分解制度。实行执法岗位责任制,根据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合理定岗、定员,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执法工作标准、办理程序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执法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条 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统计结果及分析材料等上报备案工作。

第四章 行政执法人员

第二十一条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执法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执法机构、法制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执法人员和法制监督人员。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第二十五条 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行政执法岗位执行职务;

(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三)熟悉本部门、本岗位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法;

(五)依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一)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行政执法主体自行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

(四)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并按规定着装或佩戴证章标志。

第二十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和法律尊严的言论;

(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

(三)隐瞒或伪造证据;

(四)滥用职权,打骂、刁难群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六)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力或拒不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改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平湖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确保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应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执法中的过错是指城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的程序和实体的规定,经上级机关、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撤消或纠正的全部或部分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条 行政执法中的过错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在行政执法中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索贿受贿,造成过错责任的应从重处罚。

第五条 市城管办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执法中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法制机构为过错责任追究的工作机构,负 责处理日常事务。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由办公室具体执行。

第二章 过错责任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承担过错责任: ⒈ 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裁定撤消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

⒉ 经上级行政机关、复议机关撤消或纠正的行政行为; ⒊ 违反规定管辖,不应管辖而管辖的;

⒋ 违反规定应当立案受理而不予立案或者不应受理而立案受理,造成后果的;

⒌ 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⒍ 利用职务之便,涂改、隐慝、销毁证据或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⒎ 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制作、提供虚假文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⒏ 未经批准,超越案件审理时限的;

⒐ 违法实施检查措施和执行措施,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⒑ 擅自使用或者损毁扣押财物的;

⒒ 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⒓ 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或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⒔ 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的;

⒕ 因其他原因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被确认的执法中的过错案件由法制机构制作《过错案件确认通知书》,经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过错责任追究机构办理。

第八条 城管办对科、所队行政执法中的过错案件有确认权。

第三章 过错责任划分

第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不论是主观故意或过失造成行政执法中的过错的,均应承担责任。

第十条 由于承办人员隐慝证据、提供虚假证据,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导致行政首长或上级行政机关决策失误,造 成过错的案件,由案件承办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科、所、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过错的由科、所、队长负主要责任,有关人员负次要责任。

第十二条 科、所、队提出的处理意见被上级机关改变后造成过错的,改变意见的上级机关领导负主要责任,有关人员负次要责任。

第十三条 科、所、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上级机关部分改变而造成过错的,由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承担被改变部分的责任。

第十四条 应当经过审批而不经审批作出的行政行为,造成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经审批的案件造成过错的,由审批人员或审批机关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六条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造成过错的,由复议机关承担被改变部分的责任。

第四章 过错责任追究方式

第十七条 对过错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理: ⒈ 批评教育; ⒉ 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⒊ 限期改正; ⒋ 扣发奖金;

⒌ 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⒍ 构成违法的给予纪律处分; ⒎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⒈ ⒉ 项所指情形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扣发三个月奖金。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⒊项所指情形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扣发一个月奖金。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⒋ ⒌ ⒏项所指情形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扣发二个月奖金。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⒍项所指情形的,通报批评,扣发直接责任人六个月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主管领导扣发一至三个月奖金。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⒎项所指情形的,通报批评,扣发直接责任人全年奖金,取消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 分。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⒐ ⒑项所指情形的,通报批评,扣发直接责任人全年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主管领导扣发一至三个月奖金。

属本办法第六条第⒒ ⒓项所指情形的,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扣发直接责任人三至六个月奖金。

第十九条 对于因玩忽职守造成过错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扣发九个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对于因徇私枉法,索贿受贿造成过错的,扣发全年奖金,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因业务素质不高造成过错的,可比照第十八条责任追究规定,从轻减轻处罚,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主观臆断办案造成过错的,可比照第十八条责任追究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可单处也可并处。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上述情况造成过错的,除对直接责任 人进行处理外,还须扣除所在单位执法责任制考核的相应分数,造成损失时,由办先行赔偿后,责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

第二十五条 过错责任人员在处分决定前已获得本年奖励、奖金的,应按处分决定的处理取消和追回。单位一年内过错案件达到百分之三的,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第二十六条 依据本办法需给予纪律处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二十七条 被追究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对认定的过错和处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作出处分的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应在十五天内作出答复。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城管办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执法责任人制度

一、为促使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职责,提高综合执法的能力,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依据《平湖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办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执法责任人指本单位在执法活动中的负责执法人员。

三、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中,实行地段分片责任制,由执法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案件调查人员、案件审查人员、案件审批人员均为该案件的执法责任人。

四、案件的执法责任人有如下责任:

(一)调查人员:

⒈ 全面详细勘查现场和询问案件有关人员,并如实客观地制作笔录;

⒉ 向案件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⒊ 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并在规定时限内报所在机关备案;对现场收缴的罚款进行收缴并 按规定及时上缴;

⒋ 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呈报审查和审批;

⒌ 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⒍ 按照规定使用统一执法文书;

⒎ 与案件当事人 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审查人员:

⒈ 审查案件超越权限范围;

⒉ 审查案件适用程序和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⒊ 审查案件证据是否齐全,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必要时应进行复核;

⒋ 审查案件处理过程中执法工作是否符合城管办有关规定要求;

⒌ 提出案件审查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审批; ⒍ 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审批人员:

⒈ 严格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⒉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案件进行处罚时,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⒊ 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区域的执法责任人有如下责任:

(一)每天坚持对区域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各种违法行为,并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

(二)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并在规定时限内报所在机关备案;对现场收缴的罚款进行收缴并按规定及时上缴。

(三)对一般程序的案件,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并制作笔录,并将调查情况报所在大队,由所在大队立案调查处理。

(四)按照规定使用统一执法文书。

六、按照城管办《考核评比制度》对执法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执法责任人进行通报表彰。

七、对执法责任人在执法过程中的过错责任按《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究。

八、本制度由市城管办负责解释。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规定

为树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正执法,切实做到:

⒈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办理行政案件;

⒉ 必须严格遵守办案原则: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内容恰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⒊ 对案件的办理应合法合理,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处罚幅度;

⒋ 办案中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法制宣传,做到热情服务,不以言代法,不随意许诺;

⒌ 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发现案情,主动出击,及时查处;

⒍ 不得为行政相对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说情为之开脱责任,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并为举报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

⒎ 注意办案过程中的保密性,内部讨论情况不得向外 泄露。

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形象,应做到:

⒈ 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不得以权谋私、徇情枉法; ⒉ 不得利用职权或执行公务之便索取或接受行政相对人钱物、服务,宴请及参加娱乐性活动;

⒊ 不准截留、短缺、挪用、私分,擅自处理罚没财物; ⒋ 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或打击报复。

三、城市管理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要热情为社会服务,热情接待群众 来信、来访、投诉,文明礼貌,办事公正,认真负责,不得拖诿,刁难拖拉。

在公务活动中严禁饮酒的规定

为体现城市管理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规范公务工作行为,经研究,禁止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具体规定如下:

一、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在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

三、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与管理对象或工作对象饮酒;

四、严禁着制服在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饮酒;

五、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饮酒;

六、严禁与社会上有损城管形象的人员饮酒;

七、严禁在任何情况下酗酒。

以上规定自即日起实行,希各科室,队、所遵照执行。

执法服装着装规定

为体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公正、严肃的行政执法形象,促进城管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结合城管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着装必须衣帽整齐清洁,帽徽、肩章、领花、胸徽、臂章应按规定佩带,执法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

二、着装必须做到仪表端正,男同志不准蓄胡子,留长发,女同志不准沈妆艳抹,不准佩戴耳环、项链等外露饰品。

三、执法制服不准自行裁改,以保证执法制服的统一规范。

四、城市管理执法制服不准私自转借,帽徽、肩章、领花、胸徽、臂章,凡退休或调离本局时,必须上交办公室。

3.市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模式经验做法 篇三

财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单位民主理财、财务监督和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和《市公开办、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公开的形式

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设立公布栏(墙),内部汇报等形式,将单位财务信息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

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财务收支范围、标准、审批程序等;

(二)本单位综合财务收支及有关经费明细开支情况,主要包括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经费支出明细情况,会议费、差旅费、电话费、机动车费用、业务接待费等需要说明的费用支出情况。

第四条

财务公开的时间

(一)年初公布财务计划。

(二)每月财务收支情况在次月15日前公布。

(三)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布年度各项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第五条

财务公开的程序

(一)由局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局办公室(财务)提供的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全面核实。

(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出具审核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计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成员共同签字。

(三)通过上墙公布、内部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布。

第六条

在按规定向群众公布财务状况后,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解释。应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

第七条

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权力和义务

(一)享有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不合理开支否决权。

1、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实物进行逐单逐项审核、签字,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纠正审核中发现的的问题。

2、对财务公开、财务制度、经济合同、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3、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物资、固定资产存量等进行不定期的盘存、核实。

4、监督张榜公布的财务、资产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完整。未经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审核的财务公布表不得上墙公布。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对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咨询并作出解释。

(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局党委的领导,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的制度、规定为尺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四)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和打击报复。

第八条

各分局(大队)应按照局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市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模式经验做法 篇四

为促进我市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全面提升,结合推进“五城同创”、发展全域旅游等重点工作,根据盟委、行署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特制定我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乌兰浩特市规划建成区内所有单位、商户和个人。

二、考核方式

“门前三包”考核采取平时监控、督查通报、月末测评、年终汇总的方式进行。考核指标的分解、监控、测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

三、考核程序

(一)每日进行“门前三包”督导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限时整改。

(二)不定期会同新闻媒体、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予以曝光。

(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带队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抽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四)利用商户微信群,实时通报,督促各单位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五)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验收评比,年末按比例纳入各单位(商户)考核总分数。

(六)年末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四、考核内容及验收标准

(一)责任区内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二)责任区内绿地、绿带、树木完好,无损坏、无侵占、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挂。

(三)责任区内垃圾袋装入桶无外漏、无乱倒乱扔。

(四)责任区内无占道加工、占道修理、地面无油渍污染。

(五)责任区内无私自设置卷帘门、遮阳棚、空调机等构筑物。

(六)责任区内无私圈乱占,无私搭乱建。

(七)责任区内市政公共设施保存完好,无人为破坏卫生清洁。

(八)责任区内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

(九)责任区内废品收购站内无废品堆积过高、超范围摆放,周边卫生清洁。

(十)责任区内无乱贴、乱画、乱写、乱挂、乱堆物品,无随意跨店经营和乱泼乱倒现象,无流动商贩,无噪音扰民。

(十一)责任区内牌匾广告规范设置,无一店多匾,无破损,无违章设置,光亮设施完好齐全。

(十二)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人员主动签订“门前三包”。

(十三)责任区内工地围挡标准统一美观,工地外围无乱堆乱放,场地内物料摆放有序。

(十四)责任区室内外施工要设置围挡,施工现场不外露,物料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十五)责任区内架空线缆要归并整理,无私拉乱接架空线缆。

(十六)责任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方向一致,无乱停乱放现象。

5.市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模式经验做法 篇五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因为有你们的积极配合,我市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环境不断好转。

当前,我市正在推行更严格、更精细、更到位的.城市管理措施,为全体市民创造更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此,特向你们发出倡议,请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定,及时纠正、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坚持做到:

1、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从车内向车外扔垃圾,不随地乱丢烟头、口香糖、槟榔渣、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

2、不摆摊设点,不店外经营;制止流动摊贩在门前占道经营。

3、不在门前摆放撮箕、扫帚、垃圾桶或潲水桶;不在外墙上钉挂拖把、抹布等物品。

4、不乱涂、乱画、乱张贴、乱堆放;不乱晾晒、乱牵乱挂、乱搭乱建。

5、不在门前摆放临时灯箱、广告和招牌,不随意设置商业横幅、促销标语。

6、不让外墙立面有油渍污垢、蛛网以及墙面破损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

7、不损坏环卫、市政、绿化等公用设施;不向绿化花坛内倾倒茶叶、残羹剩饭、污水或粪便。

8、不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按指定区域规范停放。

9、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使外墙立面干净整洁,无蛛网、无张贴、无破损、无牵挂、无积尘;公共地面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

6.市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模式经验做法 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党员代表: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市直工委的的关心和指导下,经过中共来宾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总支部筹备组和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中共来宾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总支部第一次党员会议今天正式召开。在此,我代表综合执法局党支部筹备组向与会的各位党员和莅临大会的市直工委领导,报告此次代表大会暨中共来宾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总支部成立大会的筹备情况。

来宾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挂牌成立后,立即着手开展成立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并向市直工委请示,请求同意成立中共来宾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总支部委员会,根据中共来宾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来宾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总支部委员会的批复》(来市直字[2011]5号)文件,同意成立中共来宾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总支部下设局机关支部、市城市规划建设执法监察支队支部、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支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部共四个支部。由于我局成立之初,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没有转过来,并且人员变动比较频繁,市综合执法局总支部会员会筹备组没有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目前我局的各项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为了抓好我局的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请示市直机关工委,并在直机关工委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经2012年4月15日局班子会研究决定,决定今天召开来宾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党员大会,行选举产生第一届总支部委员会。这次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是根据《党章》规定,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进行的。在第一次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中 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确定大会方案、议程以及选举办法 大会的筹备方案、议程以及选举办法都经过了反复讨论 和认真修改,并最后经技校党委审批同意。方案明确了参与 大会的党员人数、以及相应的产生办法,还有党支部筹备工作的时间安排、筹备工作的分工等。本次大会的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法。

2、定向推荐党总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来办发〔2010〕15号)精神,我局筹备组通过定向推荐的办法 2 第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有 5 名,分别来自扬帆公司董事会 及派遣职工的先进党员干部,候选人名单递交大会进一步酝 酿讨论和选举。

4、选举的审查工作 为保证选举工作的公平公正,大会设立监票组,总监票 人由张爱香同志担任,成员由 3 名优秀党员组成。监票组各 成员作了明确的分工,严格执行和监督大会的唱票、计票和 监票等工作。综上所述,本次党支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 成,衷心希望各位代表能以真诚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优良 的品质、充沛的精神面貌圆满完成本次党支部成立大会的各 项任务。

选举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总支部设委员7名,即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2名,组织委员、纪委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各1名。届时请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亲临指导会议。

各项工作条件不够成熟,没有成立局工会,不便开展组织活动。为了充分发挥我局工会在全局建设和发展事业中的作用,有效调动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经请示市直机关工委,并在市总工会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经2012年4月5日局班子会研究决定,召开来宾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会会员大会,成立局工会组织。根据《工会法》及工会选举条例、程序,局机关于2012年4月16日下发了《关于成立来宾市

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会委员会筹备工作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工会筹备工作小组。筹备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组建工会的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办事。首先,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基层工会选举工作程序》等内容。对会员资格、工会的作用、如何加入工会、成立工会的意义和作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第二,经过反复酝酿,四个党支部分别推荐一名会员作为委员候选人。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和部门职能等方面因素,确定了首届工会委员候选人8名。经局班子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第四,拟定了《来宾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经局班子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通过。

党组织筹备小组成立后,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整个筹备工作是在局班子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得到了四个党支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会员的积极参与。目前,一切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成立工会的条件已经成熟。在此我代表工会筹备工作小组对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支持表示深切感谢!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党员:、成立扬帆公司党支部筹备组 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随着业务的不断拓展,派遣职工 越来越多,这些派遣职工中的党员同志要求过党的组织生 活,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党员培养对象的考察问题、以及党 员关系的接转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于 2011 年 6 月 10 日在培训中心会议室成立了扬帆公司党支部筹备组,扬帆公 司董事会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产生了由我为负责人的 扬帆公司党支部筹备组,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技校党委。

二、积极开展党员基本情况调查 在技校党委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扬帆公司党支部筹备 组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党员自觉参 与党员基本情况调查及登记工作,关心和支持扬帆公司党支 部的筹建工作。由于公司的发展扩大,基层人事变动较大,在召开本次大会的前期,筹备组再次开展党员基本情况调 1 查,重新核实党员身份、人数等。扬帆公司目前共有工作人 员 10 名,其中中共党员 1 名,入党积极分子 4 名。目前有 756 名派遣职工,其中中共党员 30 人,预备党员 3 人,党员 培养对象 1 人,入党积极分子 5 人。

三、筹备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 这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是根据《党章》规定,按照技 校党委的部署要求进行的。在第一次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中 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确定大会方案、议程以及选举办法 大会的筹备方案、议程以及选举办法都经过了反复讨论 和认真修改,并最后经技校党委审批同意。方案明确了参与 大会的党员人数、以及相应的产生办法,还有党支部筹备工 作的时间安排、筹备工作的分工等。本次大会的选举工作坚 持民主集中制,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法。

2、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 根据扬帆公司实际情况,当选党支部委员要求是在政治 上同公司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本职岗位上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中共党员。党支部委员 选出后,要进行合理的分工,共同开展今后扬帆党支部的工 作。各项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党员 的先进性与模范性。

3、充分酝酿确定扬帆第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经过党支部筹备组反复研究、酝酿,并经技校党委审议,2 第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有 5 名,分别来自扬帆公司董事会 及派遣职工的先进党员干部,候选人名单递交大会进一步酝 酿讨论和选举。

4、选举的审查工作 为保证选举工作的公平公正,大会设立监票组,总监票 人由张爱香同志担任,成员由 3 名优秀党员组成。监票组各 成员作了明确的分工,严格执行和监督大会的唱票、计票和 监票等工作。综上所述,本次党支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 成,衷心希望各位代表能以真诚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优良 的品质、充沛的精神面貌圆满完成本次党支部成立大会的各 项任务。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3我受中共重庆嘉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筹备小组委托,将筹备成立中共重庆

嘉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升企业形象,增强集团公司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于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建立了中共重庆嘉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由王太国、李万良、周国恩3位同志组成,王太国同志任组长,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党组织的筹建工作。

党组织筹备小组成立后,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宣传发动。为了使广大共产党员了解建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和内容,了解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在董事会办公会议、党员会议上都进行了宣传,通过宣传,已逐步在集团上下形成了组建党组织势在必行的共识。

二、转组织关系。我们筹备小组的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公司共产党员共计39人,在短时间内将来自四川、贵州、福建、重庆各地的34位共产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转移到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另有5名共产党员均持有流动党员证。

三、做好召开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党组织筹备小组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对我公司首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协商推荐工作已基本确定,党总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的候选人也已商定,并上报渝中区建委党工委审批同意。

党组织筹备小组协同公司有关部门的同志就会议材料准备、会场布置、宣传标语、接待后勤等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在筹备期间,得到公司领导层,特别是以李文云董事长为首的集团公司董事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渝中区建委党工委的领导也给予了关心支持和具体指导。在此,我代表筹备小组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短、人手不足、加之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缺乏经验,筹备工作难免有不尽人意之处,但总的看来,党总支部成立大会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大会可以召开。

今天参加我们公司党总支部成立大会的,除了名党员代表外,还有渝中区委组织部、渝中区委“两新”党工委、渝中区建委党工委的各位领导,这充分体现了上级领导、上级党组织对我们公司的各项工作、党组织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重庆嘉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党组织是我们集团公司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全体共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力,提高集团公司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必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各位党员代表,希望大家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光荣职责,团结一致,共同努力,顺利地完成大会的各项议程。

7.市城管执法局创建工作小结 篇七

(2009年7月31日)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迅速制定了全局系统的迎检工作方案,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责任,对应所负责的迎检任务,成立16个工作小组,每个组由一名局级领导负责,专职抓一个方面的迎检工作,建立健全了迎检工作机制。将所有城管队员分解到具体路段,实行路段包干、责任到人。机关干部全部下基层大队中队参与迎检工作,首批37名机关干部从7月15日起全部下到三个大队11个中队开展工作。对迎检工作坚持一天一调度、二天一讲评、三天一通报。成立专项督查队伍,专职督导检查全局系统迎检工作,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二、宣传深入,氛围浓厚

为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市城管执法局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深入宣传发动。一是会议宣传。层层召开会议,将会议开到大队、中队、队员,传达市委市政府创建精神,实现迎检工作“思想高度集中、精力高度集中、时间高度集中”。二是阵地宣传。局属各单位的宣传橱窗全部更新为迎检测评内容,各单位院落全部摆放创建宣传盾牌,悬挂出宣传横幅标语。三是流动车宣传,全局所有执法车辆同时制作悬挂创建迎检宣传标语,在执法时,深入城区大街小巷进行流动宣传。四是广播宣传。翻录创建宣传音像磁带12盒,组织8台执法车在城区进行不间断播放,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全力以赴,集中整治

为圆满完成迎检工作任务,严格对照迎检测评标准,针对迎检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全体城管队员战高温、斗酷暑,全力以赴,开展了十大主题创建活动,收到明显成效。

1、开展牛皮癣小广告集中整治。对主次干道小广告牛皮癣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除覆盖。7月初以来,组织城管队员4000多人次上街动手清除覆盖小广告牛皮癣,清除覆盖小广告100000余条,覆盖面积8000多平方米。坚持采取涂料调色覆盖、油漆覆盖和整体成型覆盖三种方式,保持了清除覆盖高标准。目前,城区主次干道的小广告牛皮癣已基本清除覆盖完毕。二是抓制“癣”人员。以大队为单位组建6支查癣小分队,加大夜间巡查,现已发现、制止11起制造牛皮癣现场,现场抓获牛皮癣制造者9人,现场收缴印刷品、张贴物30000余张。三是停机处理。目前已对189台次查证属实的“牛皮癣小广告”号码实施停机处理。有力打击了违规小广告的嚣张气焰。

2、开展占道出店经营集中整治。今年以来,我们以临街建筑物墙面为基准对门店出店占道经营实施标准化管理。印发《给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4万多份,已逐家逐户上门送发到各门店业主及各种违章经营者手中。加大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2流动摊担、占道烧烤、早市夜市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每天城管队员规劝和动手纠正违章行为高达500多起。按照创建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还完成了建设路沅水大桥桥孔下茶馆和常德大道沿线乱堆乱码的重点整治任务,现建设路沅水大桥下的茶馆已 顺利关闭,常德大道的整治我们已出动城管队员400多人次,已完成沿线所有违章广告牌、出店占道经营的取缔,已完成沿线5000多立方乱堆乱码的木材、竹夹板和石材全部后移20米的搬迁工作,现正在对6处较大竹木市场外围用公益广告位的形式进行遮挡,此项工作8月3日前全部完成。

3、开展步行街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一举拆除了长期盘踞在步行街中间的27个促销棚亭;取缔了夜市摊点5处,收缴夜市餐饮车8辆;全面完成包括地面砖、休闲椅、垃圾箱等基础设施的维修;高标准清除覆盖区域内19条街巷的2100多条小广告牛皮癣,区域内小广告牛皮癣基本绝迹;收缴违规设置广告49块,新设置大型公益广告4块,覆盖大型空白广告8块,完成106块不文明、不健康广告内容的更换;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停放400多辆,制止、规劝入街骑行600多人次,街内车辆乱停乱靠和违禁骑行现象大为减少;完成街面口香糖等污迹的集中铲除,加大区域内24小时清扫保洁力度,集中力量对步行街街面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街面整洁度明显提高。

4、开展城区公共客运综合整治。出租车管理方面:完成城区1110出租车创建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印制和张贴工作,出租车印有创建宣传标语的白色座套已全部配发到位,向驾驶员发放

3创建宣传册2500份,完成所有驾驶员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服务行为的规范培训工作,对城区出租车的车容车貌、服务设施、安全设备等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整治,已完成出租车税控计价器的安装和培训,7月29日开始,城区所有出租车能够使用税控计价器向乘客出具打印车票。“黑摩”非法营运打击方面:从6月份开始,坚持对城区黑的黑摩进行集中整治,发放《禁止“黑的”“黑摩”营运待租的通知》等宣传资料2000份,共抽调相关单位执法人员53名上街开展联合执法,截止目前,共查扣“黑摩”112台次,收缴擅自改装的伞具300多把。城区成群成堆待租营运“黑摩”现象得到基本控制。

5、开展户外广告管理集中整治。完成6项大型立柱广告牌、公交站牌、小广告牌公益广告宣传任务的落实;城区烟草广告全部覆盖完毕;顺利拆除各种违规设置的路牌广告、门头店招、落地指示牌320多块;整改破损、脱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位12个;城区原有80多块空白广告位已全部用公益广告覆盖。

6、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湖南文理学院、常德高职院、市二中等城区九所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进行了集中整治,并长期安排专人巡查、守点,共下达整改通知书200多份,暂扣违章物品160多件次,规劝43家饮食摊点进店经营,学校周边市容秩序明显好转。

7、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对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进行反复整治,解决了大批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

4担问题。同时,在城区各个农贸市场派驻专人蹲点执勤,加大日常管理力度。

8、开展车辆乱停乱靠人行道集中整治。主要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加大人行道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管理,对城区现有自行车围栏进行了全面维护,对没有围栏实施施划油漆栏框管理,共施划油漆栏4620米,700个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栏;二是加大机动车人行道停放管理,对人行道乱停乱靠的机动车采取规劝、锁车、抄单、拖车等管理,截止目前,共拖车20台次。

9、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大城区街道24小时清扫保洁、街面洒水及死角垃圾的清除,加强对公厕和中转站管理力度,对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进行了全面检修,更换果皮桶宣传画2400幅,清除环卫设施上的牛皮癣6000余条,帮助社区清理垃圾死角及楼道杂物等近700吨,建立建筑垃圾围垱5个,推平乱倾倒建筑垃圾近30处。城区环境卫生保持了较高水平。

8.市行政执法局工作总结 篇八

一、工作情况

(一)乘势而上,市容市貌整治全面开展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我局借势借力,全面开展综合整治。

一是开展城市出入口整治。1、开展安成铺十字路口周边环境整治。市领导亲自指挥,我局牵头制定整治方案,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将责任明确到人,时间精确到天。从7月25日起,对安成铺地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高强度的市容综合整治。截止目前,共清理、拆除沿街各类违章搭建、破损棚屋167处,拆除私拉围墙600米;拆除破损门头招牌,违章广告181处;清理各类垃圾、杂物、石块、杂草190吨,平整场地21处,覆盖黄土65吨;取缔沿街占道摊点47个,出店经营126个;设置临时停车泊位108个,设置停车指示牌20个,迅速改善了安成铺地区市容环境,为集中整治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2、开展大通区上窑镇中心区域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从9月24日起,对大通区上窑镇中心区域及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我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通过整治市容环境卫生、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沿路乱搭乱建、打开新四军纪念林出入口,有效解决该区域目前存在的市政设施落后、道路破损狭窄、车辆超载超限、沿街沿路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以及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实现改善民生、提升淮南东大门形象的目标。

二是开展重点区域整治。推进淮南火车站市场化保洁模式,着力提升保洁水平。重新划线定位,进一步规范长途汽车站以及大润发周边的摊点管理。督促龙湖路地下商业街物业公司,做好地下街出入口周边及立面的市容管理。取缔了淮舜南路供电局全部占道、出店经营36处;要求该路段沿路洗车门店设置下水设施,做好排污工作;施行车位内作业,严禁店外堆放。全面开展商贸文化广场综合整治,共计拆除商贸文化广场内违章搭建的各类小吃、冷饮、治安等棚亭25个约420平方米;实施商贸小吃街改造,将小吃原500平米建筑物全面拆除,清运垃圾杂物30车;东入口处摊点全部取缔。

三是开展老城区整治。联合公安和辖区街道(乡、镇),积极发动城管志愿者,以淮舜路、人民北路等老城区主要道路为重点,全力开展市容整治。共计拆除沿街搭建棚亭80余处,取缔沿街出店、占道经营680余处,清除各类垃圾240余吨,清除“三乱”广告600余处;将龙湖北路早市退市时限提前至6:40;加强对人民医院西门周边的停车管理,严格查处占道停车,老城区市容面貌迅速提升。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捆扎安成铺、田东、街里、六里站等区域的低垂、散落空中线缆9750米;规范审批流程,加大户外广告查处、拆除力度,拆除各类违章、破旧户外广告1600余处。

此外,还开展了清除冰雪保畅通行动、清明节焚烧冥纸宣传整治、防汛通道保畅通整治、中高考噪音整治、占道晒粮整治以及推出了版“西瓜地图”等相关整治活动等。

(二)破解难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新高度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城市管理重点问题高度重视,亲自带队明察暗访,要求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解决机动车停放、摊群排档、车辆超载抛洒等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我们按照市领导指示和要求,积极协调、督促各县区、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快各项工作进度,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一是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今年以来,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与新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全面动员,努力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执行对各责任主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职责,定期对各县、区(管委会)市容环卫责任区划分和责任书签订情况及履行情况,各类责任区范围内责任单位、责任人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在每月召开的城市管理月度点评推进会上进行通报。特别是9月份以来,我们结合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和迎接第20届中国豆腐文化节活动,推动由市领导带队,对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三次督查,重点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环境卫生问题突出的区域进行了督办,有力地促进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深入落实。拆除了柏园北村巷沿路违章搭建商铺、棚亭103户、122间,面积约4000平方米,拆除破旧、存在安全隐患以及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等42块,清除乱张贴等小广告300余处,清运各类垃圾近300吨,腾让小区道路两侧宽度4余米;对淮河大道朝阳市场的产权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排查,拆除了朝阳市场巷内的沿街26户40间约800平方米的违章搭建建筑;拆除了洞二小北侧巷内20余处违章搭建,将全部近30处摊点取缔或规范。

二是试点夜市排档规范管理。坚持标本兼治,首先制定了夜市排档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的方针,指导各区对夜市排档经营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根据路段管理标准不同,分别予以异地迁移、限时定位、集中安置、进店入巷,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使整治工作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与此同时,按照市领导“试点带动,样板引路,标准指导,长效推动”的批示精神,牵头制定了试点方案和设置标准,于8月20日以市文明委文件印发,正式启动夜市排档规范管理试点工作,田家庵区3个摊群、大通区1个摊群被列入试点范围。试点按照政府主导、疏堵结合、倡导自治、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建立向社居委申请、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区城管部门安排设置的工作机制,实现夜市排档设置科学、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目标。试点成功后,将向全市推广。

三是探索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在重点交叉路口及违停易发区域设置温馨提示牌,引导市民规范停车。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定期整治,组织城管文明劝导员、城管志愿者及时劝导、纠正违法停车现象,使“停车难、乱停车”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按照市领导指示,我们初步拟定了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治理方案,拟试点在主城区新增、挖掘公共停车资源,引入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模式,提高公共停车资源使用效率,规范停车秩序,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方案已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正在对新增和标线不清的泊位进行划线等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原有26630个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基础上,新增了1815个,p牌101个;同时新增非机动车泊位7000个。

四是实施生活垃圾桶装直运试点。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拟取缔试点区域内单位、市场、道路和小区内的垃圾池(房),设置适宜的标准垃圾桶;全面推行桶装、车载、密闭运输,确保垃圾收运不外露、不渗漏,取消人力车、三轮车等落后的收运方式;改造和新建现有垃圾中转设施,解决我市垃圾收集及清运环节卫生状况差,清运方式落后的现状。目前,生活垃圾直运试点开展了摸底调查,首批采购部分设施在田家庵区部分道路进行试点。

五是实行运输车辆超载抛洒综合治理。对全市煤炭矸石渣土散流运输企业和运输户进行摸底调查,深入源头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实施运输企业资质认证。加强与车改厂工作的对接,合理有序地安排车辆改装,截止目前,全市共签订车辆密闭改装协议424份,已改装完毕406辆,东部地区渣土运输密闭率达100%,西部地区达60%。加强数字化和电子化管理,为已密闭改装的渣土车辆安装gps和电子标签,积极筹备渣土车辆管理平台系统建设。

要求各在建工地自觉遵守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务必做到清洁运输。目前,全市70%以上工地实施了出入口路面硬化,45%的工地配备了标准或简易冲洗设施,同时,多数主干道两侧重点工地的视频监控设施正在积极组织安装。

积极联系市区周边闲置空地,灵活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场,解决建筑垃圾乱倾倒问题。继续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场和运输车辆规范运输管理,搅拌料路面抛洒现象较去年同比减少了80%以上。加强了对八公山区“三治”工作指导,帮助开展二通道各石料场源头治理,使二通道八公山段抛洒现象明显好转。加强市区联动,采取集中人员,设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执法力度,实现“覆盖全面、堵疏结合”的效果。

(三)科技引领,数字城管建设不断加强

数字城管系统是城市的大管家。目前,数字城管系统已经成为我市推进精细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抓手和平台。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整合、应用各种管理资源,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流程,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推动“大城管”格局全面构建,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优化系统平台功能。针对实际运行中发现的现有事部件管理责任界定标准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重新进行修订,进一步提高系统案件派遣的准确性,减少重复派遣次数和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理顺部门联动机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思路,主动与系统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好对相关专业部门和单位有关数字城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使部门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沟通更加快捷,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顺畅。

三是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城市管理工作月度点评推进会,推进会前市领导带队上路现场检查市容管理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模式,有效推动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完成二期工程验收。在经过半年多试运行的基础上,多次召开数字城管二期工程建设收尾、验收工作调度会,提前邀请市财政和审计部门人员对数字城管二期工程建设费用进行审计,确保了数字城管二期工程于5月底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

(四)保持高压,控违拆违工作纵深推进

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是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之一。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打好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攻坚战。

一是建立机构,迅速启动。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的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指挥部,我局按照要求,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牵头做好办公室和拆违指导组工作。

二是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牵头开展了4轮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全市上报违建面积600余万㎡,基本掌握了耕地、林地、风景区、重点项目区、城市干道两边违法建设底数。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了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标语横幅、户外广告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控违拆违的进展和成果,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是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制定了总体方案和四级巡查防控制度、综合治违意见、劝拆队伍建设等20多项制度政策和工作方案,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复查、通报。依托数字城管系统研发了违法建设巡查防控子系统,设立了报送信息、传输数据的qq群,以信息化手段掌握整治动态。

五是加强巡查,严控新增。督促县、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建立巡查网络。各县、区(管委会)上报新发现的违建,90%被现场制止、当日拆除。

六是依法拆违,有情操作。制定了拆除违法建设操作规程,完善拆违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指挥调度,鼓励个人自拆、实施执法助拆和集中强拆相结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自4月10日以来,全市拆除违法建设280余万平方米,推动征迁面积360余万平方米,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果。

(五)持续投入,市容环卫工作稳步推进

围绕“十二五”期间环卫市场化、机械化、规范化、数字化、产业化的发展目标,创新环卫投入体制机制,改进作业方式,加强环卫考核,建设环卫设施,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

一是加强暴露垃圾清理。为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检查测评,先后组织了以环卫部门为主体、市场化作业公司、辖区有关社会单位参与的暴露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道路两侧、树林、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公厕、垃圾中转站周边等区域暴露垃圾进行集中清运,清理暴露垃圾点933处,共计15610吨。

二是推行机械化作业。要求各区充分使用现有机械设备,扩大东西部城区洗扫作业范围,具备作业条件的路段全部实行机械化作业。,我市共新增机械化作业面积近70万㎡,新增湖滨西路、赵店工业园、合徐引线等10条机械化洗扫路段。

三是强化规范化操作管理。细化完善道路综合冲洗作业模式,自4月1日起,我市河南四区道路机械化作业实行夜间洗地和“两班制”作业,解决晨间作业扰民的问题。推广道路分级作业,实行最高作业标准。在河南四区全面推行电动车快速保洁,共采购了102台小型电动保洁车在40条主干道实行快速保洁,明显提升路面保洁效率。

四是推进环卫重点项目建设。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加紧施工,计划年底一期投产运行。东部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站升级改造全部完工,处理后的污水执行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可直接排放。建筑垃圾收集处理项目加快推进,有望近期正式投入建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协调项目选址问题。实施城市小型公厕建设,在城区主次干道、商贸广场等处共选址172座,解决市民如厕难的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田家庵区投入400万元新建三和乡等6座乡镇村垃圾中转站,目前设备已采购,基础已开工建设;潘集区环卫处先后4次参加新农村星级评比工作,提供环境卫生管理资料,改善农村环卫面貌。

五是实施公厕维修改造和亮化工程。对环卫系统208座公厕中具备维修改造条件的137座公厕实施升级改造,对162座免费公厕实施装饰性亮化工程。制定实施了《市城市免费公厕服务管理标准》。制订了停水、停电、紧急报修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了公厕管理服务水平。

六是拓展环卫作业市场化范围。启动我市公厕管理维护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投标,将环卫系统208座公厕交由4家市场化公司负责日常保洁维护。同时,制订《山南新区、大通区新增道路环卫作业市场化作业经费测算方案》,计划对城区新增道路环卫作业继续实行市场化运作。

七是创新监督考核手段。制定完善《市东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考核办法》、《市环卫市场化作业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日常考核。根据《市城市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施城市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健全市、区、作业单位三级监督考核运行机制,加强区级考核力度,建立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监督网络。依托数字化平台,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探索环卫信息化监控手段,组织研发洗扫车辆油耗监控运行系统,加强环卫洗扫车辆燃油的使用和管理,目前正在试点运行。

八是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创新工作思维,完善服务手段,主动与市建委、地税局、教育局等代征单位联系,协调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费催缴力度,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宣传,保障代征工作顺利进行。

九是改善环卫职工工作条件。倡议发起环卫工人“爱心驿站”活动,目前全市已有30家店铺、酒店加入活动,成为环卫工人爱心驿站,解决环卫工人休息难、喝水难、吃饭难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和规范环卫行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纳各项社会保险,每月为环卫职工减免个人缴费近200元。

9.市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模式经验做法 篇九

为有效的打击中心城区“三车”非法搭客营运,维护正常的市容交通秩序和佛山的城市形象,根据市综治办9月21日协调会精神,现就联合整治中心城区“三车”非法搭客营运提出如下初步方案:

一、成立综合整治“三车”领导小组

由于“三车”非法上路搭客营运涉及到无牌无证、非法

营运车辆拼装组装和非法销售,同时“三车”非法上路搭客营运还引发了大量交通和刑事案件,执法主体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建议由市综治办牵头,成立整治“三车”非法搭客营运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挥。我局由黄南飞副局长参加领导小组成员(电话:***),执法一科科长陈汉梅为联络员(电话:***)。

二、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按照各部门职能配置和法律授权,对“三车”非法上路和搭客营运的执法主体分别是:对无牌无证(行驶证)上路的非法“三车”由公安交警支队作为执法主体进行处罚;对非法搭客营运的“三车”由市、区两级交通局作为执法主体进行处罚;市公安巡警协助对现场“三车”的拦查,禅城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抗法闹事的治安、刑事案件的立案和处理;市、区两级工商局负责对非法“三车”的生产、销售的查处;市、区两级执法局负责对非法“三车”的乱停放的行政处罚;市残联负责对本市和外地流入本市的残疾人机动车主的非法搭客营运进行宣传教育和规劝,并做好被处罚后车主情绪的化解和就业指导工作;市技监局负责对拼装组装机动车辆的技术鉴定,为交警的处罚提供依据,并协助工商局查处“三车”非法生产、销售的窝点。

三、整治的人员组成和车辆安排

这次对中心市区非法“三车”的联合整治行动的单位和人员车辆安排是:市公安交警支队20人,执法汽车4辆;市巡警支队20人,执法汽车4辆;市、禅城区交通局10人,执法汽车2辆;市、禅城区执法局10人,执法汽车2辆;市、禅城区工商局4人,执法汽车1辆;市技监局2人,执法汽车1辆;市残联2人;禅城区公安分局10人,执法汽车2辆。南海区应与市同步开展整治行动,参加单位和人员可参照市的组成办法。

四、整治的分组和时间安排

这次整治行动本着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分组是:路面治标执法分两个大组,以市东路、大福路为界,禅城中心城区为一组,禅城东部和南海桂城为一组,大组内可再分小组。端窝点治本以工商、技监、公安(2人)为一组。整治联合执法为期一个月,安排8个白天和8个晚上的联合行动。联合整治行动结束后,由公安交警、巡警、禅城区公安分局、市、区两级交通局和行政执法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小规模专责小组,进行跟踪管理(人员每个单位2人),才能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五、整治的经费和拖车安排

这次联合整治“三车”因参与单位和人员多,时间跨度长,需要安排拖车和停车场,建议由各单位先做专项整治经费预算,尔后由市综治办统一编制整治“三车”专项经费申请。专项经费由市综治办根据各部门的执法需要统筹安排使用。市、区两级执法局这次专项行动所需经费初步预算是8000元(未含拖车费和场地费)。拖车分别由公安交警支队和市、区两级交通局安排,并做好停放场的准备工作。

六、加强媒体跟踪报道,大造声势

要大力加强新闻传媒的跟踪报道,大造整治非法“三车”的声势。一方面要大力宣传非法“三车”上路搭客营运对中心城区造成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要教育广大消费者不要光顾非法营运者,保护自身的利益;其次要对非法“三车”经营者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起到震慑作用,使其不敢为;再次为各部门的联合整治和日后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宣传报道工作由市综治办和市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落实。

10.市执法局户外广告管理模式经验做法 篇十

(2009年6月10日)

首先真诚地欢迎**县发改局以*局长为首的一行各位领导亲临**检查指导工作。你们的到来,一方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另一方面可以相互交流经验做法,以便下一步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你们的到来,我们又感到荣幸又感到惭愧:荣幸的是,我们可以学到贵县好的经验做法;惭愧的是你们县领导对重点项目工作更重视,不仅仅是正科级单位,还有10人的工作环境,我们县重点项目办是股级单位,且只有1个人工作,更别说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了。实际上,各县区重点项目管理工作都一样,下面我把我们县的做法向各位做一交流汇报。**县发改局始终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通过科学谋划、分类指导、健全制度、强化服务,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开展好项目工作的关键。近几年来,我们按照有为才有位的工作思路,以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优质服务为突破口,坚持多汇报、勤请示,取得了县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重点项目调度工作会议,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建立“一查双考”工作

成功管理经验,及时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在《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建立“一查双考”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的基础上,我局还研究成立了县重点项目稽察工作领导小组,初步试行了《2009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调度办法》;同时,还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际,采取县档案局指导、重点项目办公室存目、项目单位归档的方式,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统一归档、分类管理,使我县的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实施分类管理。为了给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提供第一手重点项目资料,我局在对全县重点项目实行常规调度的基础上,对重点建设实施了分类管理。一是按照项目建设的需要实行分类调度,在对全县重点项目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季分析的基础上,对部分重点项目和中央新增投资计划项目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制度;二是按照重点项目不同建设阶段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结合项目在建设前期、开工建设、建设过程、竣工投产等阶段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指导,降低了问题出现率。从而更好地掌握了项目动态、促进了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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