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2024-06-22

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9篇)

1.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篇一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简要总结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简要总结2007-02-06 09:56:00

党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成这一伟大的历史性任务,广大宣传思想工作者责无旁贷。××区农村宣传思想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做文章,在创新上下功夫,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对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宣传思想工作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1、用形势政策教育鼓舞人。2004年、2005年、2006年,中央连续出台了加强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这是中央领导集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全面小康宏伟目标的战略举措。区委在全社会掀起了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热潮,连续三年全区抽调了1000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文化、送温暖,真正使1号文件精神家喻户晓,帮助农民运用政策增收致富,运用政策维护自身权益。区电视台、电台开辟了《中央1号文件在农村》、《××农村经济走势》、《调整产业结构、打造产业品牌》等新闻板块,宣传报道农村形势和农村工作。在形势和政策的带动下,全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甚至出现了抱包荒山荒地的可喜场面,2005年全区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981元,比上年增加414元,增长%,是1997年以来增长幅度最高的一年。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也鼓舞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信心。

2、用先进典型事迹感召人。贴近中心,服务大局,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我们在实施市委、市政府

提出的“五个百万亩工程”中,充分宣传致富能手的带头作用,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一是号召致富能手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对周围群众定期举行各实用技术培训。二是以致富能手为核心组织成立各种行业协会,开凿流通渠道,掌握市场信息,增加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使农业产业不断壮大并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目前我区形成了九大农业支柱产业,由致富能手引领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8拥有会员8600人,辐射带动农户5万多户。如“珍珠大王”李政军引领的珍珠协会,引导珍珠养殖蓬勃兴起,全区养殖面积达10万亩,涌现出了100多个典型户,其中资产过百万元的养殖户达10多户,全区珍珠养殖产值近亿元,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很好的社会效益。

近年来,我们注重挖掘群众身边的典型,大力倡导和弘扬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推介了一批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如基层党员干部的突出代

表,原长岭岗乡蒋家坪村党支部书记蒋立勋,十几年如一日,一心为公,带领全村群众脱贫致富,最后病逝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1岁,他的感人事迹感动了全区的干部群众。宣传部门以此为契机,开展了向蒋立勋同志学习的活动,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热烈响应。农民研究生谭国光“知识改变命运”的事迹,带动了在批群众学科学知识、学实用技术,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应。

3、用文明创建活动塑造人。认真开展“十星级”农户评比活动,让文明创建活动变为农民的自觉活动。评选“十性级农户”工作,既有物质文明方面的具体指标,又有精神文明方面予以适度倾斜,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不做表面文章,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热情。每年全区都要评选“十星级农户”,并在有关大会上予以隆重表彰,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典型事迹,村风民风明显好转,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开展常年性的创建“百里文明走

廊”工作,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去年“百里文明走廊”扩大到了全区所有建制镇和国、省道沿线乡镇,镇乡总数达到了25个。全区共投入1000多万元,硬化街道8公里,建增垃圾箱300多个、垃圾填埋场15个、垃圾焚烧炉1个、停车场5个、农贸市场1个,改造街道房屋建筑5处,各镇建立了环卫队和城管队,基本解决了脏乱差的问题,“三场一箱”等基础设施基本齐全,居民文明程度得到了提高。百里文明走廊初步达到了卫生走廊、畅通走廊、生态走廊、文明走廊、招商走廊的目标。

4、用基层文化活动熏陶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既能改变农民的精神面貌,陶冶农民的高尚情操,又能使封建落后的文化活动失去市场。据调查摸底,全区33个乡镇均有5支以上民间艺术队伍常年活跃在田间地头、集镇闹市,每年演出达1500场次,观众达百万人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特别是尧天坪乡仅龙狮队就有20多支。针对这一

情况,我们及时把民间艺术队伍作为农村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力量加以管理和扶持,规范农村文化经营活动。一是举办全区民间艺术大赛,评选全区十佳民间艺术队伍、优秀演员和优秀节目,并授牌表彰,推动了全区民间艺术队伍发展壮大。二是对管理规范、节目健康、群众欢迎的队伍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演出证”,对优秀队伍给予扶持和奖励;对管理混乱、节目庸俗低下的队伍坚持予以整改取缔。三是定期派人下乡进行专业指导,参与节目创作和审查,坚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紧扣时代脉搏,自编自演了100多个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推动了民间艺术水平的提高。如蔡家岗镇的“海燕歌舞团”近年曾在全区20多个省市区巡回演出,行程达30多万公里,目前,有演职员40多人,拥有价值百万元的整套演出设备,有5台演出专用车,被省文化厅授予“全省百佳民间剧团”称号。

2.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篇二

1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现状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三农”问题, 并且,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我党还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了完善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在党中央的领导下, 各项惠农措施不断强化, 农民负担重、收入少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许多地方都组建了由农业、纪委、财政等相关单位携手共建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检查小组, 施行了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 形成了各单位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形成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合力, 为各项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了良好条件。各地基层农业管理部门也贯彻上级精神, 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同时, 加强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 力争从源头上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乡、村级党组织也严格落实上级惠农措施, 认真发放各项补贴资金, 友好配合上级的专项治理工作, 使得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日益常态化、规范化。如今,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心也由治理乱收费向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巩固成果的方向转变。加强对非税负担的监督管理, 加大对违规违法涉农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 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专项审计制度、涉农经费公示制度, 已经成为新的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建设的核心。

2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部分领导干部对减轻农民监管管理重视不够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负担沉重已经明显减轻, 但是, 农民负担问题并不是不存在的, 而是出现了新的变化, 一些有违党纪国法、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如义务教育、计生乱收费等, 仍旧是时有发生。即使是这样, 许多干部盲目乐观的思想仍然存在, 他们认为:如今, 国家不但取消了农业税, 还减免了面向农民的绝大多数收费, 农民负担问题已经不存在了, 因此, 他们在思想上就放松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管, 淡化了对农民切身利益问题的关注。事实上, 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 农民负担问题仍旧存在, 如村级办公经费收支标准模糊、基层干部以各种名目乱集资等。要想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农村经济领导者和工作者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盲目乐观的思想。

2.2 农村债务包袱沉重, 村级组织运转困难

在税费改革中, 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暂停向农民催收改革前税费尾欠”的要求, 有效减轻了部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但是, 受不良思想影响, 许多常年外出务工的家庭、持观望态度的家庭要么是消极抗税, 要么是不愿缴纳税费, 导致农村税费尾欠难以完结。加上许多地方在土地承包、集体经营上管理不善, 这就导致农村债权债务日益积累。虽说趁着税费改革的东风, 各地乡镇也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方法如资产拍卖、债务置换等方法消赤减债, 但是, 这些传统的偿债方法虽能化解一些简单的债务问题, 但是遇到“硬骨头”仍旧是束手无策, 作用有限。

2.3“一事一议”操作困难

虽然在税费改革中, 政府明确提出以“一事一议”为我国农村集体资金筹集的根本方法的主张。但是, 受基层民主和村民素质的影响, 议事主体非常消极, 一事一议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如农村集体财务收支不透明, 群众对基层党组织不够信任, 参与议事的热情不高;独立经营的小农经济导致集体与个人、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不一致, 因此, 在议事的时候各方意见难以统一;外出务工人口过多, 集体事务无人关心。这些, 不仅会影响农村集体公益、福利事业的发展, 还导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层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更为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提供了机会。同样, 它也会给上级部门的财务监察审计监管带来一定的困难。

2.4 监管重点模糊

当前农民负担监管的主要内容有: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 涉农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收费,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经济组织的集资, 农村经济组织的补贴补偿和财政性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并且,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县级以上财政、监管、交通、教育、信访主管部门则依法做好相关的监管工作, 这看似确保了相关工作的条理化。但是, 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中, 绝大多数单位都是按照规章制度单纯地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核、事务监察, 建立监测网点, 工作涉及面虽广, 但是重点模糊, 在农民负担重点领域治理上缺乏完善的制度和成熟的方法。

3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3.1 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 提高思想认识

减轻农民负担, 是关系国计民生、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减轻农民负担当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方面坚定不移地贯彻制定减负工作方针, 减轻农民税费负担。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 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当做第一要务, 督促各级部门将上级各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其次,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 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 以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进一步提高各阶层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这就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坚持和完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主抓、负责的工作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 切实发挥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完善减负工作考核机制, 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保证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强化农民负担联合检查监督制度, 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法, 加强减负宣传培训工作, 使基层干部通过学习和培训能够做到自觉守法。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页、网络等形式开展减负宣传, 提高农民权利意识, 维护农民知情权。

3.2 减轻农民负担, 实现监管的科学化

减轻农民负担, 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过程, 不但可以改善农村经济环境, 减轻农村债务包袱, 还可以为农村民主政治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同样, 对于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来说, 这也是一个积累、丰富实践经验的过程。要想解决农村债务包袱,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从根本上理顺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关系, 改变过去那些牺牲农民利益来发展经济的老方法, 调整和完善农村经济发展体制与制度, 加快农村财政、投资、税收、农产品价格、信贷、物流改革, 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 要坚持定项限额, 严格控制农民负担总量, 将农民负担控制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之内, 在农村资金和资源上要做到取之有度、用之合理, 以保证农民维持基本生活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这就要求政府提高财政预、决算能力, 并完善监督举报制度、专题审计制度, 在农民负担专题审计中要实事求是、坚持实效, 严厉查处对乱摊派、少定多收等违法乱纪现象。

3.3 健全“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机制

要想解决“一事一议”存在的问题, 政府应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 进一步健全“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机制, 规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这就要求基层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以群众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 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 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力量, 然后在财政补助、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力量大力支持的情况下, 构建新型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加大对农村政策的支持力度, 将政府“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经济方针落到实处, 重新对设计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进行审核,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经营性收费为借口乱收费;完善农村公益设施, 挖掘农村优势资源, 改善民生, 促使公共财政、社会资金进一步向农村倾斜, 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其次, 县市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及时沟通, 根据收费政策和农村情况及时调整监管方向, 按照中央税费改革规定, 完善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 明确农村筹资筹劳事项标准, 做好农村筹资备案工作, 增加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为了加大“一事一议”监管力度, 各部门还要携手共建农民负担检举渠道, 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 分发农民负担监督卡, 及时处理农民投诉问题。

3.4 突出监管重点

我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围绕一个中心, 突出两项重点, 实现三大目标, 落实四个责任。其中, 一个中心指的是落实上级减负工作方针政策, 确保农民减负效果, 两个基本点是加强对非税负担的监督管理, 加大对违规违法涉农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由此可见, 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 是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重点。这就要求各级农村主管单位在加强宣传教育、实行领导责任制的基础上, 严格落实减负政策, 突出减轻农民负担监管重点, 加强对“三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 强化对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力度, 为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利条件。如财政部门在编制补贴资金发放方案时, 要认真听取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相关意见和数据来确定补贴面积、范围。其次, 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变成固定收费项目和农村水利工程水费的监管, 严格执行控制标准, 公开监管结果, 严厉打击滥收费、挪用集体资金的行为。再次, 加强农民关心的其他易于乱收费项目的监管, 如中小学生收费、计划生育罚款、新农合等, 加大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力度, 从严审核涉农负担收费项目标准, 并按照标准工时针对农村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金额内容,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最后, 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制, 建立由纪检、检查和农民负担监管相结合的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针对村党支部书记、村长的减负事务档案, 由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对涉农负担案件进行审核、备案, 多管齐下, 提高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实效。

参考文献

[1]吴萍.依法减轻农民负担浅析[J].江西农业经济, 2001 (02) .

[2]孙丽.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 2008.

3.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篇三

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意义

1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农村教育的必然选择。农村教育是建设现代文明的基石,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教育培养出了数以万计的合格劳动者和各类实用性人才,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目前农村教育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未来市场竞争的需要都还有很大的差距。要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最根本的是靠教育的发展,教育的发展必须突出农村教育这一“重中之重”。基于这一认识,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确立了以推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来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的战略部署。

2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是建设节约型社会、整合教育资源的重要手段。由于地域环境、办学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以往的中小学布局远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一是学校设置分散,投入成本大。二是办学规模过小,办学效益不高。三是中小学危房较多。针对这些问题,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实情,优化整合教育资源,下大力气抓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寄宿制学校建设。

3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是解决居住分散、学生上学困难的客观要求。2004年前,我市农村中小学70%以上的学生都是走读生,学生每天往返于学校和家,身体劳累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推行寄宿制,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实际困难和问题。

4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是适应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需要。也是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同时,集中了师资和教学设备,才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集中后,必然要求推行寄宿制学校建设。

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可行性

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推进教育公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的战略举措。

1科学制定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规划到乡镇、到学校、到项目。总体布局上,重点考虑寄宿制学校分布合理,位置适中。项目学校选择上:适度扩大中心小学和初中的规模。学校选址上:充分考虑安全、安静、便利、卫生等因素。在“工程”实施中,按照“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原则,设计好每一所项目学校的教学与生活用房,坚持校舍建设与附属设施,校园三化建设并重,教学设施与生活设施配备并重,切实做好学校师资、图书、仪器设备、生活、体育设施的配套规划与建设。

2积极筹措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握紧拳头保重点的原则,积极筹措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原则上将国家西部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各级教育专项资金捆绑在一起使用。为确保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的推进,在管好、用好中央专款,搞好校舍建设的同时,还进一步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搞好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学校的综合功能,提高“工程”实施综合效益。

3狠抓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项目管理。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方向

1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设施建设。从校园建设和美化、教学资源、饮食环境以及活动场地等多方面进行建设。

2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后续管理。首先是抓紧研究制定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其次是健全的学校正常运转的规章制度,确保必需的运转经费。建立健全生活管理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校长、教师、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学校倡导每一位教育者应给予住校生更多的关爱:学习上,营造良好的氛围;生活上,尽力排忧解难;心理上,坚持正面引导,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班主任增强工作责任心,积极与学生进行心理交流,让留守学生体会到父母外出打工的艰辛,感受到老师的关爱,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

3着力解决贫困寄宿生生活困难问题。

4配齐配足寄宿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寄宿制学校的建立可以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最大限度推进教育公平发挥效率。这既能缓解农村教育经费的不足,又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谐教育的构建。寄宿制学校的建立也可以给住宿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的环境。如果将他们集中在一起,由老师对他们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跟踪管理和指导,既可以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又能保证文化知识的学习。对学生的德育、心理健康和生活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自主、自理的生活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篇四

一、围绕发展思路抓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科学的发展思路是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前提。面对新时期,面对新形势,面对新任务,面对新使命,我们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领航理念、领航发展、领航时代的重要作用,用全新的发展思路,紧扣时代脉搏,迎合人民需要,构筑发展脉络。在大发展快发展中,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的总要求,以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中心,以解放思想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动力,以争先进位为统领,以建省强乡为目标,以“富民强乡”为己任,突出“抓改革、转方式、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促和谐”八个重点,实施“党建强乡、产业稳乡、工业富乡、城建塑乡、项目活乡、科教兴乡、法治立乡、民生惠乡”八大战略,推进思想振兴、产业振兴、战略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项目振兴、民生振兴、法治振兴、组织振兴“九大振兴”,做强“种植、畜牧、民族、矿产”四大产业,建设“豆、麦、稻、肉、矿”五大基地,努力建设开放联兴、惠民联兴、实力联兴、魅力联兴、活力联兴、富裕联兴、和谐联兴、幸福联兴,全力打造全省百强乡镇,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联兴新篇章。战略思路,战略目标,战略定位,战略发展,凝聚了人心,汇聚了力量,团聚了智慧。蓄势待发,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新联兴正展现在人民面前。

二、围绕项目建设抓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项目建设是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在计划经济时期,联兴曾经辉煌过,是干部成长的摇篮。1972年,被黑河地区确定为全区大寨学习点。1978年,联兴是黑河地区区委书记刘祖裕同志农业机械化联系点。随着改革深化,体制转型,机制变革,联兴落伍了。底子沉、基础差、欠账多,是联兴乡情真实写照。通过掌控发展政策,把控思想大势,程控民生需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发展项目是关键。省水利项目投资3,883万元的嫩江干流哈什太成空闸门至联兴段11公里培高加厚工程,解决了水利设施欠账问题。省国土资源厅投资3,954.66万元,建设规模4.97万亩,三个村10个自然屯,1,950户、3,521人受益,化解了群众多年机械进田间种地难、难种地历史问题。省发改委投资3,600万元,成功旱改水3,200亩,亩产达到1,000斤,全力打造中国最北高纬寒地种植第一村,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贡献了联兴智慧,提供了联兴方案。引入雨润集团投资1.8亿元,建设占地32万平方米,年出栏育肥猪近两万头沃得利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几年来,联兴通过积极向上争取,争取到基础设施、电力能源、民生保障、少数民族等项目50多个,到位资金3亿多元,极大地化解了历史积怨,解决了农村矛盾,疏解了干群关系。

三、围绕脱贫攻坚抓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脱贫攻坚工作是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打好脱贫攻坚战役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党的的十九大确定打好“三大攻坚战役”之一。构建人民命运共同体,必先从减贫开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保证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特别是贫困人口先脱贫。脱贫攻坚,要扶志和扶智。扶志和扶智,必须从思想破题。联兴鄂温克较少民族村,是省级贫困村。按照人均纯收入不低于3,335.00元,“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六大指标”认真对标对表。对全乡71个贫困户136名贫困人口,认真开展思想扶贫、政策扶贫、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我们从思想政治工作入手,切实解决边缘户等群众困难问题,实现精准脱贫。2017年,实现脱贫户54户101人。

四、围绕土地确权登记抓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是土地确权登记的关键。联兴乡是合并乡镇。2001年,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乡并村中,将原门鲁河乡及其五个村整体并入到联兴乡。2009年,原种畜场撤场建乡,联兴乡将金石村4个屯和英山村5个屯整体划转到长江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关联度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要对9个村33个自然屯、3,694户农户18.11万亩农村集体耕地,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2017年,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已完成 “南六村”权属材料收集、外业测量工作。双兴、合兴、联兴和哈什太四个村完成二轮公示,振兴村正在数据录入,东宁村完成外业。金山、银河、新革“北三村” 1984年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1998年二轮土地展期承包时为保证稳定,采取顺延政策,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做重大调整。2003年税改费前,农民种地要缴“三提五统”,很多农户弃地外出务工,村干部、种地大户、亲朋好友购买、捡种、经种这些撂荒地,依法履行责任和义务。峰回路转。改革后,种地不缴税还给补贴。农民是既得利益者,纷纷回来依法维护土地承包权。30多年,村老三位生老病死,职务轮换更替,村级台账遗失无法找到,成为土地确权登记瓶颈。通过广泛思想发动,政策引导,法律教育,道德说服,采取复原“原分地标准,原分地人口,原分地地址,原分地四至,原分地证明人”“ 五复原”,破解了历史遗留难题。顺利完成新革村186户、银河村170户、金山村256户土地承包户认地工作。

五、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抓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后又一次深刻变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民有顾虑,干部有疑虑,村组织有忧虑。思想政治工作,可以统领思想,带领发展,引领小康。通过制定方案,成立组织,调查摸底,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正扎实推进。

六、围绕文化建设抓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是文化建设的灵魂。文运国运相通,文脉国脉相连,文史国史相鉴。联兴乡历史久远,文化丰富,人才辈出,是人杰地灵的宝地。联兴乡地处嫩江腹地,文脉清晰,历史悠久,文化富集,民俗众多。联兴丰富的驿站文化、黄金文化、知青文化、少数民族文化、俄罗斯文化、抗联文化、农垦文化、军旅文化、流送文化,成为联兴特有的精神文化名片。挖掘历史、见证岁月、辉映人文、诠释沧桑、弘扬巨变,是历史给予联兴的机遇,是组织赋予联兴的使命,是人民寄予联兴的重托。以境内早起人类、少数民族、“东北”原住民开荒拓土、抗联烽火、剿匪建政、改革开放为时代背景,追溯联兴自1682年建屯300多年历史人文和时代变迁,挖掘历史,发掘故事,拓掘时脉。投资45万元,2017年建成嫩江县库漠爱里民俗博物馆、嫩江县联兴乡史陈列馆。该馆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墙体展面360平方米,硬吊格栅120平方米。悬挂展板266块,设置展柜14个,展陈古今中外各类展品120余件(套)。设有前言、建置沿革、早期人类古先民、联兴人、沙俄入侵、民国时代、日伪统治、抗日烽火、见证土改、人民公社和文革岁月、改革发展、领路人、改革腾飞、未来规划、社会人物、结束语十六个部分。该馆已成为爱党、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爱联兴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基地。该馆对于远离故土的人们认知家乡、情系联兴、乡愁故里的特殊礼物,越来越彰显辈缅怀先烈、寻宗觅祖、追根溯源的命脉源头,感念感恩、启示观者、激励后人的现实课堂。

七、围绕对外开放抓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是对外开放的引擎。全方位对外交往,是联兴开往新时代美好春天的动车。全方位开放,思想政治工作是关键。国家、省市县各级领导、专家和学者30多次到联兴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投资12万元,建设“古道驿站库莫屯,黄金之路联兴村”、“昔日哈尔西勒泰、今朝水稻第一村”、“昔日抗联东一号,今朝大美东宁村”、“古道沿线俄罗斯屯,大爱恩泽异国他乡”、“福安富强富民路,大寨区典玉合兴”、“韩家马架谢家窝棚陶家闾,东兴北兴永兴都兴西南街”、“尖山开启村纪元,生态富民银河村”、“地沃林茂马家园子、珍珠玛瑙誉满金山”、“兴安余脉西施阁,玉带生金新革村”等九个村单柱体擎天柱双面党建宣传牌。“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发挥1+10优势,全力打造百强乡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发挥1+20优势,奋力走出联兴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发挥1+9优势,大力构建十大新体系,打造联兴发展新格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发挥1+33优势,发展四大产业,建设五大基地,全力打造百强乡镇”、“以建设鱼米之乡为目标,全力探索党支部+稻业新模式”、“以门鲁河湿地为依托,全力探索党支部+珍珠岩矿业新模式”,“实施党建强乡战略,发挥1+10优势,全力探索党支部+协会、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项目新模式”。这些宣传牌,发挥了重要得我思想作用,政治作用,宣传作用,进一步凝神聚力,指引着联兴大发展快发展。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招商引资实现大突破。辽宁省奥美真皮实业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在联兴建设有机肥料厂。该公司大力发展羊肚菌、钙果、有机蔬菜、绿色采摘园四大产业。江苏浩博现代物流公司投资3000万元,注册黑龙江省兴誉珍珠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年产珍珠岩粉10万吨,利税200万元。

八、围绕信访维稳抓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信访维稳的压舱石。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重要作用。通过思想的、政策的、法律的、政治的、经济的手段,处理信访维稳工作。彻底解决了雨润集团落户联兴合兴村福安屯程强、赵长海、周长华三人因征占草原,合兴村福安屯辛宪国征占水面补偿,21名民办教师补贴,振兴村五次进京群体上访,东宁村姜孝华土地,新革村王海权粮补,联兴和东宁以及双兴三个村药害,2013年抗洪抢险资金,合兴村关培禹退伍军人优待金,在乡政府工作33年孙连明的无养老保障问题,“两清”下岗人员杨春开连工龄和缴纳养老保险金单位承担部分等13起棘手上访问题。对36个重点人员采取有效包保责任制,成功稳控新革村张彦富土地纠纷、联兴村王淑兰土地纠纷、振兴村2000年未分配大学生盖冲三个重点信访人。积极处理新革村张彦富土地纠纷,合兴村孙炳河草原纠纷,振兴村韩立君、刘宝玉、刘跃华、孙中华、刘富与嫩江县鸿兴渔业畜牧养殖场项目纠纷,联兴村王晓宇嫩干堤防工程征占草原补偿和石桂琴、吴海滨养渔池问题,联兴村杨维俭土地纠纷,“两清”下岗教师薛丰清和民办教师王宝霞、石艳茹、周艳玲等165人,2000年未分配大学生盖君、秦玉梅,新革村王玉亮个人投资被骗。通过有效思想政治工作,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积极化解历史积案,确保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十九大期间,每年全国“两会”,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无非正常访,确保了政治社会环境稳定。

九、围绕安全生产抓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生命线。联兴乡安全生产主要在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运输、电力、农机、食品药品、消防安全“七大领域”,推进“七大思想政治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构建社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扎实推进乡、村、屯、组四级便民利民思想政治工作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治安防控思想政治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防范和打击犯罪的能力。扎实推进应急救援思想政治体系建设,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扎实推进安全监管思想政治体系建设,实现安全生产根本性好转。扎实推进网络管理思想政治体系建设,牢牢把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扎实推进防火网格化管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十、围绕强化领导抓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5.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篇五

各村、镇直单位:

近年来,经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为进一步作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各村、各镇直单位一定要从巩固党对农民的领导权,巩固基层政权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减轻农民负担,绝对不是少收或多收几个钱的问题,是保护还是挫伤农民积极性的问题,是促进还是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是赢得还是丧失农民拥护的问题,是能否保持农村稳定局势的问题。当前,我们在这项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对减负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从而损害了党群干群,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因此,各村、各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具体实践,认真巩固减负成果,切实治理减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二、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

按照省、市和县一贯减轻农民负担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的监管。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要严格遵循“一事一议”的程序,量力而行,使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原则。

(二)认真清理收费项目,禁止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达标升级活动。

(三)全面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义务教育“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

(四)落实“公示制”,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五)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清理和取消农业用水,农业用电、农机服务等生产费用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清理整顿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坚决纠正乱收费现象。

(六)加大涉农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减负工作责任制

6.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篇六

【发布文号】国办发〔2012〕22号 【发布日期】2012-04-17 【生效日期】2012-04-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的逐步加大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不断加强,农民负担总体上保持在较低水平,由此引发的矛盾大幅减少,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监管力度有所减弱,涉农乱收费问题不断出现,向农民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惠农补贴发放中乱收代扣问题时有发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不够规范,部分领域农民负担增长较快。为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规范涉农收费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管理涉农收费和价格

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收取,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防止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全面推进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生猪屠宰等领域乱收费的重点监督,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检查,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坚持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突出学生食堂的公益性,合理控制饭菜价格,不得按学期或向就餐学生收取餐费;严禁以赞助、捐助的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教师工资和活动经费。对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农民,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严禁收取其他费用。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除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费用。对办理婚姻登记的农民,除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费用。对生猪养殖户,严禁在屠宰环节多收乱收费用。对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不得抵扣和代缴其他费用,不得“搭车”收费或配售商品。要在总结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降低农民水费支出。

三、规范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规范议事程序,准确界定适用范围,合理确定限额标准。各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从2013年开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按绝对数额确定。一事一议项目不需农民投工或农民投工难以完成的,不得筹劳;确需农民投工的,要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筹劳数量;自愿以资代劳的,要严格控制数量、比例及工价标准,防止用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向农民筹资。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按照民主议事、方案审核、政府补助、验收检查等环节操作,规范组织实施。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层层下放限额标准权限,乡镇统筹使用、县级集中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以及套取、挪用政府补助资金等违规问题。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大奖补力度,扩大奖补覆盖面,完善制度办法,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四、深入治理加重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问题

加强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事项的日常审核监管,防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转由村级组织承担,严禁地方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村级组织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罚款和违规收取押金、违约金等方式来管理村务。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逐步加大主要党报党刊向村级组织免费赠阅力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监管,深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问题,加大动态监管和跟踪督查力度,推动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五、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

抓紧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政策文件会签、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度,各级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必须会签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核制度,对各级部门实施的建设项目,应由政府投入的,要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向农民和村级组织摊派;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必须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核,防止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负担。建立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机制,提高农民民主议事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及时更新内容,标明举报电话,便于农民监督和反映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制度,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加强涉及农民负担事项的检查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中涉及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要结合实际,选择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治理措施,确保治理成效。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解决本系统、本部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要选择问题较多的市(地)、县,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也要选择问题较多的县、乡,联合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督促制定治理方案,排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切实防止区域性、行业性农民负担反弹。加大对涉及农民筹资筹劳事项的专项审计力度,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农民负担信访渠道,加强综合协调,推动解决信访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严肃查处涉及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

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违纪收取的各种款项,坚决予以退还;对违规使用的农民劳务,按当地工价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对擅自出台、设立涉及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收费项目、建设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对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坚决予以降低。严格实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或影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绝不能因为农业税的取消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民负担水平下降而工作松懈。要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工作经费,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妥善解决统筹城乡发展中涉农负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苗头性、局部性问题演变成趋势性、全局性问题。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农村政策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的督导,及时通报结果。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7.围绕新农村建设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篇七

【发布文号】鄂发[2001]16号 【发布日期】2001-07-22 【生效日期】2001-07-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发〔2001〕16号2001年7月22日)

近年来,我省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农村社会稳定,总体形势良好。同时,还应清醒看到,农村存在着诸多矛盾,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尤为突出,已成为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主要矛盾。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多年来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民负担水平稳中有降。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减负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有的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搞卡外加码;有的巧立名目,向农民乱伸手;有的不顾农民承受能力,把历年陈债转嫁给农民;有的县、乡干部为了追究“政绩”,摆花架子,搞“路边工程”、“形象工程”,向农民乱摊派。更为严重的是,极少数地方乡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政策观念、法纪观念和群众观念淡薄,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采取非法手段收取税费,激化矛盾,引发事端,导致严重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且间隔时间越来越短。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地方,但影响极坏,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影响了农村的安定,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引进高度重视,采取断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在当前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增收困难的情况下,减轻农民负担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一、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减轻还是加重农民负担,绝不是少拿多拿几个钱的问题,而是保护还是挫伤农民积极性的问题,是促进还是阻碍农村生产力的问题,是增强还是丧失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问题,是维护还是动摇政权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及各个部门,要把减轻农民负担不仅作为经济问题来抓,更要作为政治问题来对待。要按照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高度,从维护农村稳定、巩固国家政权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减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当作一件大事、要事、急事抓紧、抓好。

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要坚定不移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正视农村面临的困难,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诚心诚意为广大人民谋利益。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沉下去研究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必须指出,不下去调查研究,就是官僚主义;下去不解决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必须强调,哪个地方减负政策不落实,突出问题解决不好,发生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件,哪个地方党政领导的工作就是失职和渎职,就是不合格。当痈,各地要把减负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农村“三个代表”教育活动的重要验收标准,认真组织检查验收,真正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

二、二、严肃政策,加强监督,坚决落实“十二个不准”

当前农民负担问题,主要表现在卡外负担多、乱、杂,农民实际负担加重;严重群体性事件屡禁不止,恶性案件时有发生。要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必须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的规定,严格执行“十二个不准”:

1、不准突破负担控制总量。要严格预算审批、负担卡和审计制度,严格定项限额,确保农民负担比上年实实在在减轻。农民负担较重的地方,以市州为单位人均负担不得超过150元。个别情况特殊的县市,必须专报、专审、专批。农业税和基本水费保持稳定;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分别由财政、地税部门依法据实征收,不得平摊到户;提留统筹费不得超过1997年预算额。部分地方经批准收取的共同生产费亩平不得超过20元。

2、不准摊订报刊杂志。农村报刊杂志发行,不得强行向农户摊订;村组的公订报刊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原则上人平不超过1元。

3、不准开展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要坚决取消以责任状和检查、验收、评比等形式变相的达标升级活动。

4、不准搞任何集资活动。农村义务教育的危房改造集资审批权上收到市州一级政府,确需改造的必须严格审批。

5、不准强行分摊债务。要严格清理村组集体和乡镇债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受益、谁还债”的原则,分清责任,分类处置。决不能转嫁负担,平摊债务到农户。

6、不准搞卡外加码。农民负担卡之外的负担、县乡村组以各种名目层层加码到农户的负担,都属不合理负担,一律取消。卡内负担预算由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必须做到县、乡、村、组、户五对口,帐、表、卡、据四统一;必须落实一卡管全年,一卡管全费。

7、不准提前收款和强迫村组、农户借贷上交。县、市人民政府对农民负担要统一规定,明确分夏、秋两季按适当比例征收。不准一季收全年,或以“春借费”等名义提前收款,也不准以集体名义借贷交款,更不准强迫农民借贷交款。过去上交的借贷,谁借款、谁负责还本付息。

8、不准强行以资代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投工投劳为主。乡村道路等基本建设,要量力而行,宜缓则缓,不允许不顾民力、民意、民愿,强行搞以资代劳。

9、不准乱收费、乱摊派。坚决取消一切没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的收费、摊派项目。农村建房和电网改造等收费,要严格按规定进行,不得“搭车”和超标收费。农村各类保险、技术服务和销售种子、化肥、农药、机械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服务,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乡、村和学校一律不准代收任何服务费。

10、不准下乡干部接受村组招待。取消村组招待费。

11、不准用非法手段收取当年税费和历年欠款。严禁动用警力、警械或组织收款“工作队”、办“学习班”的形式向农民收取款物,严禁在收缴农民欠款时抓人、打人、关押人,严禁以任何理由到农户家中牵牲口、撮粮食、搬家具。坚决取缔各类向农民收费收款的“工作队”、“执法队”。凡非法抓人关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律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12、不准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搞建设。在小城镇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坚持群众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决不能代替农民自主决策,以行政手段下指标,定任务,搞强迫命令。

以上各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认真执行。如有违反,一经核实,一律给予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党纪政纪处分。农民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权拒绝和举报。

三、三、抓住重点,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下半年要以县(市)为单位,在全省开展一次“压支减负”专项治理活动。要通过撤并乡镇、撤消管理区、并村并校、机构改革、清查卡外负担等措施,大力减人减事减费,压减县、乡、村三级非生产性开支,堵住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针对我省农民负担实际,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治理工作:

1、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由省教育厅负责治理。重点是:农村中小学收费中乱加项目和超标收费;利用学生收取教育集资和农村教育费附加;向学生收取勤工俭学管理费和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摊钱摊物;通过学校代收各种款项;强制师生参加保险等问题。总结和推广贫困地区实行“一费制”的做法。

2、报刊摊订问题,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治理。重点是:向乡、村、户强行摊订各类报刊杂志;将公订报刊费用摊给农户;将发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依据等问题。

3、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用电乱收费问题,由省物价局牵头负责治理。重点是:农村电网改造中乱收费、乱集资、超标准收费;强制农民出义务工、出料、摊派生活住宿等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强迫农民购高价电表及借校表为名向农民多收费等问题。

4、农村达标升级问题,由省纠风办负责治理。重点是: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和以签订责任状、评比、验收、授牌、命名等手段变相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5、农业特产税平摊问题,由省财政厅负责治理:屠宰税平摊问题,由省地方税务局负责治理。

6、农村建房乱收费问题,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治理。

7、计划生育乱收费问题,由省计生委负责治理。

8、结婚登记乱收费问题,由省民政厅负责治理。

以上八个方面的专项治理,由省减负办、纠风办协调、督办、检查。

各责任部门要制定治理方案,周密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并于8月底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各责任部门要制定治理方案,周密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并于8月底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四、四、强化责任,严明纪律,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和案件责任追究制

一是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都要按照中央规定,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各地党政一把手是减轻农民负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承担领导责任,高度重视,拿在手上抓;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都要负起责任,齐抓共管。凡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县市,都要纳入“笼子”管理,实行重点监控,落实“一票否决”。其间,党政班子所有成员两年内不得评先,不得提拔调动,已经提拔调动的要坚决撤回来。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情节给予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并直接追究所在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按照中央规定,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和任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对县、乡领导进行人事调整时,要有同级和上一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评议。

二是实行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涉及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关键人。涉农各部门随意开口子,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源头。凡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项目设置、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必须经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会同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重要项目需报省政府批准;凡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必须按规定事先经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要建立健全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个别地方出问题,要追究当地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问题带普遍性的,要追究省直主管部门的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实行严重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上报制度。凡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县市,必须在6天之内向省减负办、省纠风办报告,一个半月内上报处理结果。对以“不知道”为由没有按时上报的,按失职、渎职查处。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且酿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依照党纪政纪对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从严查处。

四是实行严重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是因农民负担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的,依照党纪政纪对有关直接责任人要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乡镇负责人要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党籍、公职的处分;对县市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市州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省,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是健全农民负担来信来访制度。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执行《 信访条例》。各级信访部门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完善农民负担信访的登记处理制度、集体上访处理制度和重大信访件上报制度。要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抓好问题协调处理。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要有处理意见,有党政分管领导签字。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控制住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发生。

六是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指导;办公室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当前要重点加大全省大检查及暗访抽查力度;加快严重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督促查实,提出处理建议;对省直部门农民负担问题治理责任单位工作进行检查、督办。根据国办发〔2001〕42号文件要求,各地在机构改革中,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减负政策,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梗阻现象,决不允许在执行中走样。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市、县两级,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增强政策观念、法纪观念、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教育和引导农民自觉交纳税费,履行应尽义务。通过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把农民过重的负担减下来,遏制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繁荣。

8.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篇八

(一)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国办发【2012】22号文件明确指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规范涉农收费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对农民负担监管的总体要求。

这段话怎么理解?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其

一、农民负担包括什么?其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怎么搞?其

三、农民负担监管的目标是什么?

其一、农民负担包括什么?文件要求“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说明我们讲的农民负担是广义的农民负担,就是包括农民承担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民不能低于居民的待遇,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农民要得到民主的权利,在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农民权益要得到维护。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在农村公共服务上,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上要享受到公共财政的服务、民主决策管理的权利。

其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怎么搞?工作的中心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的重点是“规范涉农收费”,工作的手段是“强化监督检查”。同时还要“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

其三、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目标是什么?文件指出“严格禁止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

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慨括起来其实是三项,即给予农民的要监督好,收取农民的要监控好,农民办自己的事涉及筹资筹劳要引导好。

具体说就是六个任务:

①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落实到位;

②加强对涉农收费部门和涉农收费项目的监督,推进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管理;

③加强对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担的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向村级组织转移;

④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集资摊派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⑤加强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督,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化建设;

⑥继续开展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促进全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农民负担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大问题,可以说农民负担问题是一个天大的问题。为什么这么说?第一、我们这个国家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农民是我们的立国之基;第二、我们的党是靠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才建立起新中国的,农民是立党之基;第三、我们的民族复兴、全面小康必须是农民都复兴和小康了才能算数的复兴和小康,农民是工作之基。现在城乡差别巨大,必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因此,减轻还是加重农民负担,绝不仅是少拿还是多拿几个钱的问题,而是保护还是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是促进还是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是赢得还是丧失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问题,是维护还是动摇基层政权的问题,减轻农民负担事关大局,事关全局,影响大,意义大。

在工作制度设计上,概况为15项制度:

⑴“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就是要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涉及惠农政策和涉农收费的部门都应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减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对涉及惠农政策和涉农收费的部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

⑵“审核制”和“会签制”。这是针对涉负文件出台提出的两项制度。在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时,必须向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报审,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防止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会签发出才算有效。

⑶“公示制”。所有涉农收费和价格要进行公示,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费透明度。各惠农补贴要在规定时限内公示补贴信息,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⑷“备案制”。切实落实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和“备案制”,各惠农补贴要在规定时限内公示补贴信息,并报同级减负、纠风部门备案,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⑸“限额制”。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积极推行党报党刊在限额内由财政出资征订,非党报党刊征订实行“谁订阅,谁出钱”的做法。

⑹“一卡通”制。积极推广惠农补贴“一卡通”制,经常性、固定性的惠农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

⑺“项目审核制”。全面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事一议项目审核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实施的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核,防止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负担。

⑻“监督卡制”。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各地要认真填写、及时发放《农民负担政策告知书》,标明举报电话,做到每户一卡,便于农民监督和反映问题。

⑼信访接处制。要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对每件涉负信访,都要进行登记,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实行农民负担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事件,实行报告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

⑽专项审计制。对所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项目资金和涉农收费,部门都要进行自查审计,出具审计结论。对转移资金的拨付使用、“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部门涉农收费情况,特别是有群众举报的减负部门还要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⑾重点监控制。对于问题比较突出的镇(街道),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治理。对当地农民负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改。

⑿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减负惠农政策的,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9.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篇九

精选范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遵照县委发[20xx]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xx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xx]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第2页、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篇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遵照县委发[2004]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03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

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material)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

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

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

【“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

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篇二:关于2011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中共峄山镇委员会

峄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1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市减负办:

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

领导下,在市农业局经管站的指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重点,以构建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和纠风、减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农村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有效遏制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行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确保各级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到位。我镇始终把抓好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减负工作的首要任务。2011年完成种粮综合直补面积40145.63亩核定工作, 发放综合直补资金435.38万元,亩均108.45元,所有补贴资金均通过农村[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到户;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65万多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62台(套),受益农户72户;按照玉米、小麦10元/亩,棉花15元/亩的补贴标准,落实良种补贴资金83万元,补贴全镇小麦面积41000亩、玉米面积39000亩、棉花面积2000亩。

2.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助推新农村建设。我镇按照省市

各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情,从各村村民代表提议并通过上报的项目中,在政策规定的范围、议事程序、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重点审核,确定今年重点实施39个项目,筹资筹劳总计974630元,其中筹资553020元,筹劳折资421610元;上级奖补487300元,其中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9100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受益群众能达到40497人。通过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为全镇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3、受理涉农信访及案件群众满意度上升。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口前移,化解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调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由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落实比较到位,今年以来,全镇没有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由经管、民政、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的4次减负自查,对在自查以及市农业局7月20日对我镇半年检查和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限时整改。为此,镇党委、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减负工作会议通报市镇检查情况,要求各村和涉农

部门,认真对待减负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在全镇开展减负工作回头看。并组织7个管区集合本管区村负责人、村会计,对他们进行了减负、一事一议申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法规要求,严肃了减负工作纪律。

2.加强组织部署,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为了更好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确保减负工作取得成效,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秦晓东同志为组长,镇长田磊同志、分管减负工作的镇人大主席李启欣同志为副组长,减负办、党政办、纪委、教办、财政所、民政、土管所长等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济宁市下发的检查通知要求,转发了邹城市、济宁市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起草下发了我镇的减负工作检查通知,从领导重视情况、惠农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务财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和检查标准。12月18日下午召开了由党政班子成员及各管区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了济宁市检查通知要求,部署了我镇减负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组织财政、经管、农技、纪委等部门精干力量对全镇50个行政村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3.加强宣传培训,认真落实各项减负政策。一是加强人员

培训,提升业务素质。12月4日-6日,组织经管、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培训班(济宁班),认真学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补有关政策;农民负担监测有关规定等,提高了基层经管干部的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利用

各种媒体、标语、墙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支农惠农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减负政策的知晓度。向社会公开办公投诉电话,方便农民咨询减负政策,举报减负案件等。三是规范收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市物价部门规范的所有涉农收费项目,集中制作了涉农收费公示牌,悬挂在农民群众经常看到的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同时,还将水、电、气、农资价格和征地补偿、粮食直补等各项政府管理的涉农价费标准和惠农政策纳入宣传栏公告,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确保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4.坚持“五项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我镇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农民义务教育“免费制”、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民办理户籍和身份证等涉农收费均按上级有关政策严格执行,不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5.开展“一事一议”,做好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峄镇发

【2011】39号),规范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主要做法:一是严审申报项目。对各村所有申报项目的议事程序和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批。二是规范奖补程序。严格按照“先批后建、先建后补、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奖补工作。三是落实奖补资金。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 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四是监督检查。多次组织财

政、经管减负部门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责令纠正。五是建立项目档案制度。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纪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预算、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以备查用。

6.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制度。健全规范了审计

文档,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及时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信访、财政、农经等相关站所组成的审计小组,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一事一议”自筹和上级奖补资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益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通过清理、审计,认真做好资产、资源登记,加强管理和监控,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加强监督,防止借村两委换届期间突击花钱。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7、推行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首先是规范运作,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制定峄山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现金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10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补偿款统兑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报帐审计制度,按时公开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财务制度,使村级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委托代理中心”统一管理,有效杜绝了村干部坐收坐支和借支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其次坚持财务报账公开通报制度。我们始终对村级财务做到常抓不懈,特别是通过党委、政府以“督查信息”的形式每季度对各村报账、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跟踪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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