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代理代销合同

2024-07-25

网络代理代销合同(共10篇)

1.网络代理代销合同 篇一

网络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台租用、internet主机托管、以及多媒体和互联网软件增值服务,甲方作为乙方业务的代理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定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域名及增值业务中所包含的业务及服务进行必要的宣传,并为用户提供基本的技术咨询;

2.如甲方开展乙方的增值类业务,且甲方采用虚拟主机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则甲方需将该网站设置在乙方的服务器上;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流程与其发展的用户签定统一的业务申请表;

4.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后续升级工作(即负责用户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om上所使用服务项目的增减);

5.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基本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如下:

1)更改密码

2)修改集团电子邮箱名称

3)设置url转发

4)设置邮件转发

5)设置邮件自动回复

6)网站空间使用状态

6.甲方为其发展的用户提供除乙方域名及增值业务以外的服务,如homepage制作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7.甲方和甲方发展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甲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9.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________________.com公布的信息为准),浮动范围不能超过50%,否则必须经过乙方同意。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增值业务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2.乙方保证对邮局数据进行每周备份,对web及数据库数据进行每天备份,并保存一周内的备份数据。

3.乙方负责域名注册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甲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电话、在线技术手册等),但不包括 ???甲方责任的内容;

4.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6.乙方为甲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7.乙方在收到甲方业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服务(不包括域名注册服务时间);

8.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协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3.如因乙方原因,而非电信部门检修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黑客攻击,政府部门由于某些原因封锁机房线路,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担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时间超过1天,补偿客户一个周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3天,补偿客户一个月的租用时间。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1个周,免除客户1年的费用。

三、免责条件

1.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________________多媒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信用卡汇款方式

招商银行一卡通:__________ ???_________

中国银行长城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___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__________________

邮局汇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价格

请mail致________________.com,获拨打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获取代理价格。

六、代理结算方式

服务类型结算方式

代理业务甲方需先交纳代理预付款不少于______元。甲方在代理网

站递交服务项目______小时后,乙方即将相关费用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当甲方业务预付款不足以继续支付服务项目时,甲方需以支票、汇款或现金等形式将后续域名预付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域名注册工作。______元的预付款不予退还,预付款后的款项在合作结束后全款退还甲方。

七、协议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

2.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且在______天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用以更正;

3.甲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

4.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乙方付费;

5.甲方停止经营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

6.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7.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八、协议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的开户管理流程

2.甲方的详细联系信息

3.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甲方是个人,则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内容以乙方网站上下载的协议内容为准,甲方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修改的协议内容无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网络广告代理合同 篇二

2007年网络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北京崇文新世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尚东太合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网络广告代理发布业务,以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

网站名称:新浪网(www.sina.com.cn)

焦点网(www.focus.cn/)

一.投放时间:

   投放项目名称:

二.广告投放的具体安排(以具体定制单排期表为准)

该具体定制单由甲乙双方另行制定,(时间紧急时以双方传真件盖章或由甲方执行人员         的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先行执行),此定购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有效力(若定购单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签定合同7个工作日之内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万元。(人民币)。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提供所有资料之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保证通过此次广告所发布的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共道德准则,以及第三方的权益,如造成侵权及引起所有问题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2.甲方若对广告投放的日期有严格要求,须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说明,根据所投放的网站的广告预定情况,经双方商议另行确定;

3.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广告制作、确定稿样及未按期付款,而导致合同无法按期执行,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除补偿乙方的损失外,还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广告总额的30%。

4.甲方须在投放执行日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投放创意所需的素材,包括图片、数据、文字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请参照以下条款:

a.销售证号、开发商名称

b.网站链接地址

c. 矢量logo(PC机可打开的,Illustrator或Freehand制作的,.ai.eps格式)

d. 广告slogan(广告语),如用于按钮和浮标,需提供两组词,如用于通栏、弹出、擎天柱、全屏需提供两句话。

e. 销售电话,销售均价

f. 效果图

g. 公司近期其他媒介广告形式(例如:户外,报广)

h. 公司常用色值

如因甲方延迟提供素材所造成的损失,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须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位置、广告形势妥善安排广告位的预定及广告的发布,如遇问题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经双方商议后解决;

2.如因非乙方责任及其它方面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不能正常投放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与网站之间的合作关系,不能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网站终止本协议所述的广告投放和发布,甲方已经支付的未投放和发布的广告费用,乙方应当予以退回,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总价款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3.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4.以上第3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变更,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2.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终止条款除外),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终止本合同。终止后责任双方另行约定。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广告制作、确定稿样和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款项部分的日万分之二;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天,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拖欠的广告费外,还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20%。

2.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在投放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除此以外,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已投放的广告部分的广告费及相关费用,还应按剩余计划广告投放费用的20%赔偿给乙方;

3.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在投放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除此以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未投放部分的广告投放费用, 并应按剩余计划广告投放费用的20%赔偿给甲方。

九.其他:

1.甲方在广告投放和发布所采用或设计编辑的样稿(样片、样图)定稿后,需送交乙方进行最后审查;乙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前提下,乙方应尊重甲方采用或设计编辑的样稿,一般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如需修改已确定的广告刊出内容,应当及时与乙方协调,在合理的期限内(广告发布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修改意见。广告样稿(包括样图、样本、样片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甲方的广告须严格执行《广告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样片、样图),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由于甲方的行为构成侵权,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遇广告发布内容涉及国家限制性规定,如相关民俗、烟草、敏感性内容等且需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审批之后方可发布的广告,该审批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应协助予以办理。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包括样图、样本、样片及相关资料),如发现与他人稿件或图片、图像等有雷同、相似之处,应建议甲方考虑更改;如甲方不予采纳,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如遇当季媒体政策及价格有变,以当时媒体公布的报价为准。

十.合同文本及生效

1.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签定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自签字盖章当日开始生效。

甲  方:北京崇文新世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尚东太合广告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路12号大成国际中心

3号楼A座516室

盖  章:                                 盖  章:

3.2007年网络广告代理合同 篇三

甲方:北京崇文新世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尚东太合广告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网络广告代理发布业务,以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

网站名称:新浪网(

焦点网(http:///

一.投放时间:

投放项目名称:

二.广告投放的具体安排(以具体定制单排期表为准)

该具体定制单由甲乙双方另行制定,(时间紧急时以双方传真件盖章或由甲方执行人员 的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先行执行),此定购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有效力(若定购单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签定合同7个工作日之内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万元。(人民币)。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提供所有资料之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保证通过此次广告所发布的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共道德准则,以及第三方的权益,如造成侵权及引起所有问题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2.甲方若对广告投放的日期有严格要求,须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说明,根据所投放的网站的广告预定情况,经双方商议另行确定;

3.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广告制作、确定稿样及未按期付款,而导致合同无法按期执行,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除补偿乙方的损失外,还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广告总额的30%。

4.甲方须在投放执行日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投放创意所需的素材,包括图片、数据、文字等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请参照以下条款:

a.销售证号、开发商名称

b.网站链接地址

c.矢量logo(pC机可打开的,Illustrator或Freehand制作的,.ai.eps格式)

d.广告slogan(广告语),如用于按钮和浮标,需提供两组词,如用于通栏、弹出、擎天柱、全屏需提供两句话。

e.销售电话,销售均价

f.效果图

g.公司近期其他媒介广告形式(例如:户外,报广)

h.公司常用色值

如因甲方延迟提供素材所造成的损失,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须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位置、广告形势妥善安排广告位的预定及广告的发布,如遇问题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经双方商议后解决;

2.如因非乙方责任及其它方面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不能正常投放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与网站之间的合作关系,不能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网站终止本协议所述的广告投放和发布,甲方已经支付的未投放和发布的广告费用,乙方应当予以退回,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总价款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3.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4.以上第3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变更,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2.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终止条款除外),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终止本合同。终止后责任双方另行约定。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广告制作、确定稿样和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款项部分的日万分之二;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天,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拖欠的广告费外,还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20%。

2.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在投放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除此以外,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已投放的广告部分的广告费及相关费用,还应按剩余计划广告投放费用的20%赔偿给乙方;

3.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在投放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除此以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未投放部分的广告投放费用, 并应按剩余计划广告投放费用的20%赔偿给甲方。

九.其他:

1.甲方在广告投放和发布所采用或设计编辑的样稿(样片、样图)定稿后,需送交乙方进行最后审查;乙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前提下,乙方应尊重甲方采用或设计编辑的样稿,一般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如需修改已确定的广告刊出内容,应当及时与乙方协调,在合理的期限内(广告发布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修改意见。广告样稿(包括样图、样本、样片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甲方的广告须严格执行《广告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样片、样图),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由于甲方的行为构成侵权,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遇广告发布内容涉及国家限制性规定,如相关民俗、烟草、敏感性内容等且需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审批之后方可发布的广告,该审批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应协助予以办理。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包括样图、样本、样片及相关资料),如发现与他人稿件或图片、图像等有雷同、相似之处,应建议甲方考虑更改;如甲方不予采纳,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如遇当季媒体政策及价格有变,以当时媒体公布的报价为准。

十.合同文本及生效

1.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签定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自签字盖章当日开始生效。

甲 方:北京崇文新世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尚东太合广告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路12号大成国际中心

3号楼A座516室

盖 章: 盖 章:

4.通用网络产品代理合同格式 篇四

合同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第二条:甲乙双方在自愿互惠、优化组合双方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建立公平、公正、有序发展的经营环境。

第三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为各自的行为完全独立承担责任,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用、承包等关系,为各自的行为完全承担责任,甲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资格团体,乙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独立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代理经销商资格授予

第一条:乙方通过对甲方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产品情况等诸方面参观考察并 且认同,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和当地消费市场的状况向甲方申请代理“康乐灵”灵芝及灵芝深加工的系列产品。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自治区 ) 地区 (市、州)__________县(市、区) 级经销商,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非代理区域设立销售网点。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研发的灵芝新产品,无相关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企业质量标准来生产,并不断完善提高。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质期内,非人为产品变质的,甲方有免费为乙方调换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按合同的要求,为乙方配备等价值的产品,首批产品的配选,原则上指导乙方,并对乙方提出合理的经营意见,降低双方物流成本.

第四条:甲方保证乙方产品的正常供应,乙方进货,应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市场部),经甲方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市场部)做出配货安排,并由市场部电话通知乙方配货情况,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新产品,商业资讯,服务制度,培训资料,形象标识,知识产权,企业资质,法律文书等等,以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不受人为因素影响。

第六条:甲方对乙方申请区域保护的代理商康乐灵的品牌使用权,产品商标的使用权,包装及VIS形象识别系统,区域保护性经营权力,公司相关产品的赠予等等权利的保护,均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作为对甲方的品牌权利保护,以保证公司整体运营的安全性。

第七条:甲方收取乙方的相关费用,还包括乙方享有甲方的售后服务与灵芝专业知识培训服务,配套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服务,以及相关的广告资料、画册、POP吊旗、易拉宝、授权铜牌、营销服务、服装的赠予等等。为规避乙方的风险,甲方亦同时配送乙方合同附件规定的其它服务给乙方,均以首批进货价值量的形式来加强合作者双方的责任心,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甲方可根据市场原料涨跌,及时合理的调整产品价格(见合同附件)。

第九条:甲方应对乙方严格实行区域保护政策,按照乙方所提交的申请进行区域限额发展。

第十条:甲方将根据市场情况,会不断的开发新的产品,以适应市场的变化,故乙方进货,防止积压产品,造成产品过期变质,甲方对乙方产品的调换,按收货日期 的 天为换货期限故乙方应合理进货和及时调换产品,避免产品积压现象的发生。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应认同甲方的营销模式及经营理念,及时向甲方反馈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便使甲方更好的完善服务体系和经营导向,提升“康乐灵灵芝”品牌形象。

第二条:乙方应经营“康乐灵灵芝”系列产品,自觉维护“康乐灵灵芝”品牌形象。

第三条:乙方对甲方开发的新产品有优先经营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其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到达地点以物流通行情况

为准)

第五条:乙方应积极努力开发当地市场,逐步进货,降低双方的物流成本,以合理利用资源,避免盲目性,三个月未正常进货的和人为脱离总部的,即被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第六条:乙方在选择经营区域时,须向甲方提供真实详细资料,不得在经营区域以外进行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乙方在当地销售甲方产品,有经常调查当地市场情况并积极向甲方反馈的义务,并对用户的产品使用知识有指导的义务。

第八条: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产品说明和客户的身体需求指导客户选购和服用,以期达到最佳效果。

第九条: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经营不善或因违法经营导致停业且无书面通知甲方的,将视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该代理商的区域代理权

第十条:乙方在经营销售过程中,必须恪守商道,诚信为本,守法经营,搞好售后服务工作,积极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双方供货、换货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 元,甲方向乙方提供等市值产品(详见附件)后,即为 级代理商,后续合作享受相关奖返待遇:后续累计进货价值元返元,直至返完首批货款为止。

笫二条:产品调换,乙方进货,甲方将按照相应级别的代理价(详见附件)为乙方供货,其不影响甲方

第二次销售的产品,在约定时间内,均可等价调换,其物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甲方每次发货前将发货清单置于产品包装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甲方,以便明确划分三方的责任,逾期视该批货物乙方妥善接受完毕。

合同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遵守本合同,在合约规定的期限内,任何一方违背合同之规定,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应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支付违约金按合同签订金额50%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否则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管辖法院: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合同期限、变更、解除

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备法律效力(合同复印件或传真件无效)。如乙方续约,必须在合约期满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以便双方及时办理续约手续。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同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武汉康乐灵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电 话: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8号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电话:

地址:

签约地: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8 号

5.代销合同 篇五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商品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代理甲方销售下列产品:******,共计***件。

二、甲方提供的商品应于样品相符,保证质量。如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发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逾期交付的,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四、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货款共计***元人民币。逾期缴纳的,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五、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清代理费共计***元人民币,逾期缴纳的,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售价应以双方约定好的价格为准,不得低于约定价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应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6.商品代销合同 篇六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商品类别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甲方是指贵州超市及关联公司。

第二条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乙方提供的商品,代销商品的品名、产地、条形码、规格型号、原料成分、等级、计量单位、单价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代销商品确认书予以明确。

第三条甲方根据市场需求以订货单的形式确认代销商品具体的运输规格、数量、供货时

间及地点,订货单包括但不限于当面告知、电话等口头的形式,且包括但不限于电传、传真、挂号邮件、当面送达的书面订货单等书面的形式,无论何种形式,乙方按甲方订货单的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都应在由甲方现场电脑打印出的书面订货单上对上述订货行为签字追认。

第四条乙方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合同价(即代销商品确认书中所列“单价”)

为供货价的,不得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供货的最低价;合同价为零售价的,不得高于其他商场同类商品的最低零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将合同价格调整至乙方向其他客户供货最低价或其他商场同类商品的最低零售价并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甲方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要求调整价格,并经甲方同意的,按下列标准结算:

1、合同价为供货价的,乙方调低价格的,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按调低后的价格结算,但乙方调高价格的,则仍按原价格结算:

2、合同价为零售价的,乙方调低价格的,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按调低后的价格结算,但对于甲方按调低后的价格结算扣点金额减少的部分,甲方有权从结算款中扣除:乙方调高价格的,则仍按原价格结算。

第六条商品的包装标准为:。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如包装损坏影响

销售的,乙方应予更换。

第七条代销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有关质量方面的其

他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对有质量问题或滞销的商品,乙方应负责更换、退货;对影响甲方商场销售、声誉及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导致顾客投诉、媒体曝光、政府部门责令整改或处罚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在收货时即对商品进行初步验收。对初步验收不合格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

经初步验收通过的商品,如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或退货。乙方送货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根据本合同第七条零办理退(换)货的,按下列方式办理:

1、一般商品,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每日按商品金额的3%收取场地占用和管理费,逾期二十日

未撤走的,甲方有权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并冲低乙方货款。

2、易腐烂、变味、变质的食品、日杂,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办理退(货)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甲方有权视情况即时削价处

理或予以报废并冲抵乙方货款。

3、不易腐烂、变味、变质的食品、日杂或文化用品,且该批商品售价总金额在50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元以内的,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甲方有权视情况即时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并冲抵乙方货款。结算方式:天结算一次。乙方在每月12—22日期间按下列方式与甲方结算45天前的实销商品货款:

1、合同价为供货价的,按合同价结算:

2、合同价为零售价的,按代销商品确认书确定的比例结算。如乙方可结算货款的日期不在12—22日期间的,则顺延至下月12—22日期间结算。对按照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从结算款中扣除。指定结算地为市(县)商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代为提供如保修等售后服务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可从结算款中扣除。合同在有效期内因故解除或到期终止并不再续约的,乙方需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满两个月后方可与甲方结算货款,乙方商品为三包产品的,甲方有权预留未结算货款的10%作为代为提供售后服务的费用:不足元的,则按元的标准预留,满一年后扣除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余额退回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公正性,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财物、支出回扣或给予其它不正当利益、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有效期内供货总额10%的违约金,按此标准计算低于一万元的,以一万元计。甲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供货应严格按照甲方订货单进行。如乙方逾期供货,应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视为逾期供货。乙方逾期十日未供货的,则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十万元的违约金。代销的商品应具备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核批准准许生产企业使用的条形码,如需使用甲方提供的条形码,乙方应在供货时将与该商品相符的条形码贴在商品上,条形码每张工本费0.10元,由乙方承担。如因条形码与商品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代销商品应按下列标准由乙方向甲方交纳进场费:

1、在合同签订后按每个品种元的标准,一次性交纳商品进场费;

2、按每次结算款的3%交纳进场费。具体标准由甲乙双方在代销商品确认书中予以确定。甲方利用自己的物流系统将乙方商品送至甲方各商场销售的,乙方应按结算款的%向甲方交纳物流费。乙方为促进商品销售要求甲方提供堆头、特定货架服务的,甲方可根据商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一旦提供,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堆头费、特定货架费。为促进本合同商品销售,甲乙双方应共同向消费者作各种形式的让利,该销售

折让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二条如甲方新店开业,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新店开张庆贺费。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具备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商场供货的能力,如甲方

需要,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任何商场供货。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

第二十二条 在乙方未承担违约责任以前,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结算货款。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求签订的所有代销商品确认书以及甲方

根据市场需求向乙方下达的所有订货单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甲方特别提醒乙方注意本合同中限制或免除甲方责任的条款以及增加乙方责任的条款,乙方已仔细阅计、充分理解该等条款并自愿接受该等条款。乙方代表

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岂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7.代销合同书 篇七

甲方:山西海旺达铝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协商决定乙方为甲方的经销商,经销甲方产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销地区及方式:

经甲方确认乙方为甲方产品(海旺达牌铝合金型材)在太原市地区的总经销商,乙方须为合法手续的法人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市场信息,熟悉甲方的代理商管理制度、产品及具体的业务流程等。

二、经销期限自二零一三年元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双方如需续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保证在其经销区域内全年销售甲方型材不得低于300吨。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8.委托代销合同 篇八

甲方:雪中炭商贸乙方:参团的所有卖家

地址:遂宁市明月西路357号地址:参团名单统计表为准电话:0825-2324256电话:参团名单统计表为准 法定代表人:唐强法定代表人:参团名单统计表为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统一为乙方采购及系列产品调配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正常的经营活动,特订立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采购结算方式

1.产品采购价以甲方提供的报价表为准。

2.货款的结算:乙方首付百分之五十,货到后再补齐余款。3物流费结算:由联盟团成员共同承担(按参团人数平坦)。

4.甲方收取货款百分之十的手续费。

三.货物的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时清点数量并验收,在甲方送货单上签收并结清余款,2.甲方送货时如果乙方未指定签收人,乙方任何员工签字验收,均视为有效。

3.乙方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上门提货。

四.产品的质量、保修及经营方式。

1.在规定的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非认为损坏)且所退货物未脏、无刮痕,包装完整附件齐,此后由甲方统一进行退换。

2.在保修范围内,由甲方统一进行维修流程。

3.在团批成员内应做到友好合作,友好互助,友好联盟,不做损害团队的事,积极配合甲方产品的调配工作。

4.由甲方统一调配货物以保证货源充足,减少库存积压,降低流动成本。

5.由甲方统一安排调配产品不收任何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之后并按照修改后的合同履约。

2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及修改或变更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1.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联盟团造成损失的,产品为按规定价位内销售的,有损联盟团形象的。出现上述情况经查证属实,给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第三次开出联盟团不在允许加入。

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原件与N份复印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一份原件N份复印件,甲方执原件,乙方个联盟成员个执一份复印件。

9.委托代销合同 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签定以下车辆代销协议,协议具体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辆商品车作为代销车辆,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车辆为手续完整、质量合格的车辆。

二、乙方必须在提车前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的车款作为保证金。

三、乙方在提车__________日内需向甲方支付车辆的全部款项,逾期故意拖欠车款的甲方有权立即收回乙方的代理权。

四、甲方要保证为乙方提供充足的货源,乙方则要向甲方保证每月不少于__________台的销售量,如果乙方连续__________个月都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量,甲方有权将代理权转为其他公司所有。

五、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维护公司的形象及甲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如有发现乙方有损坏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

六、乙方要及时的为甲方提供最新的信息,反馈信息中间包括价格、销量、客户反馈、同级经销商意见反馈、当地货源等,每月不少于__________次。甲方会针对反馈的有效信息制定相应的计划。

七、代理期间,乙方应确保代销车辆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收车时应全面检查车辆的质量,甲方交车完毕后,如车辆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负。如车辆出现有乙方引发的质量问题,则甲方可以自行按维修费用的________%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扣款超出保证金的要乙方补足。若车辆发生被盗或报废则由乙方按此车的原价支付全款。

八、乙方将全部车款付清后,由甲方向乙方的指定客户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附加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业务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10.网络产品代理合同范本发展与协调 篇十

司诉 讼

理由

是什么?

网络产品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网建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

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3 甲方承诺不以低于乙方给予其的代理价发展客户,与乙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甲方违反此义务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提高甲方的代理价格或取消甲方的代理资格;同时,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7 甲方在乙方网站注册为会员时记录的域名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尤其是域名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资料,是乙方用以确认甲方代理身份的重要依据。当甲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通知函件(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下按乙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因甲方不及时通知乙方更新联系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8 甲方若将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会员编号及会员编号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必须于转移前将通知函件邮寄到乙方(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未按时将上述函件邮寄到乙方,乙方将不予变更会员编号所有人。

2.9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3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6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7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3.8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9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相互关系

甲方与乙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委托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联盟或联营。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便于阅读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实质意义,尤其是“代理”一词,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合都不得理解为甲方为乙方的代理人。

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5.付款/结算条款

5.1 甲方成为乙方高级代理商的最低预付款是2000元人民币,特殊代理商的最低预付款是5000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预付款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5.2 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5.3 若甲方连续三个月不发生业务,则乙方有权将其级别由代理降为直接客户,甲方降级后发生的业务按直接客户的价格标准计费,但合同解除时甲方帐户中的余额按本合同5.5条的规定处理。

5.4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5.5 合同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预付款,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6.违约责任

6.1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的时间期限赔偿。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3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4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 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7.免责条款

7.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7.2 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8.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8.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8.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8.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9.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9.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 方: 联 系 人:

盖 章(单位代理):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 传 真:

联系地址: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 电子邮件:

会员编号: 网 址:

年 月 日

――------――------

乙方:

联系地址:

盖章: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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