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2024-09-15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共11篇)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篇一

纸质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纸质协议书(一式四份)填写一定要全面正规:封面左上角的“学号”要填写,“用人单位”栏要和内页中用人单位的公章一致;

“培养方式”填统招 “学制”填全日制本科 “学历”填大学本科 “健康状况”填健康

“应聘意见”一般填同意到某某单位工作等等。“毕业生签字”一定要有。

“档案转寄单位地址及邮编”一栏不允许空白,如果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请如实填写“单位不予接受档案”

“用人单位意见”一栏签章:可以使用人单位的人事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一栏一定要填写,单位应该知道,或者网上可以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网上注册及录入相关问题

打开“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每一位毕业生都要在此注册。不管你是出国、考研、考公务员、将来不就业的等等都需要注册!注册成功以后,可以根据签订的单位不同,进行以下操作:

1、签约省内单位的:可以进行网上签约的,网签成功后,用人单位将系统自动形成的就业协议书打印三份(尽量不要自己打印,那样打印出来的格式不正确),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签字后,用人单位、毕业生、辅导员处各存留一份。交给辅导员的那份一定要在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学号。

签约省内单位,在网络未开通前没有进行网上签约的,已经签订纸质三方协议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不要认为省内单位只有纸质协议,没有网签,就可以随便签订其他单位!切切!往年因为学生私下签订2个单位而无法顺利取得派遣证从而无法顺利毕业的情况!

省内单位不能进行网签的,可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范本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款的为正规。后附)注意: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一定是毕业年即2016年的7月份至2017年7月,至少签订一年以上,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无效。劳动合同封皮右上侧一定要写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应该知道,或者网上可以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2、签约省外单位的:分为两种情况

一、省外正式就业:毕业生和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如中建、中铁等单位(单位委托当地的人才中心托管毕业生档案的,也算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所以一定要让单位认真填写“档案转寄单位地址及邮编”)。毕业生和单位签订了纸质协议以后,也必须进行网上录入(等我统一通知,大约在4月份录入),请在录入“申请原因”一栏中写明所在的班级。将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交给老师2份备案。

二、省外非派遣:毕业生和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的,主要是北京、上海、广州的一些单位,毕业生不需要网上录入,只要将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交给老师2份备案即可,由老师统一录入。

其他未尽事宜,球球留言或联系老师直接问!编号:

劳 动 合 同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 电话:

乙 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七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第八条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

第十条 甲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第(一)、(二)、(三)项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乙方。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乙方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 , 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

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三十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劳动合同续订书

2、劳动合同变更书

3、岗位协议书

4、培训协议书

5、保密协议书

6、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提示: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签订日期: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篇二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毕业生找到工作后, 根据学校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 (也叫“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书》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 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协助实施的。目前, 随着毕业生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择业、就业方案制定, 就业派遣及报到中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

二、《就业协议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作为《就业协议书》主体之一的地位较为不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1】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当面选择后, 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作为制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 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仅从这方面看学校是一个包办代替的角色, 既不合法, 也不合理。《就业协议书》中有这样的规定:“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 做好推荐工作, 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 经学校审核同列入建议就业计划, 报国家教育部批准。”作为毕业生当然要找工作, 而在学校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时, 免不了会向老师请客、送礼要求老师为自己多些好评, 虽然这是毕业生一方自愿的行为, 但是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学校的腐败, 容易造成人才的埋没。

2、《就业协议书》的内容过于简单

协议的内容仅仅是表明毕业生 (乙方) 自愿到用人单位 (甲方) 工作的意思表示, 对于劳动的期限、工作报酬等内容根本没有涉及, 实际上, 几乎没有毕业生将他们所关心的事项写明。即使写明了,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就业协议就失效了, 取而代之的是劳动合同。大学生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的缺乏、信息的不对称等各类问题, 有些用人单位因此利用《就业协议书》的漏洞和简单“忽悠”大学生, 此类案件时有发生, 所以《就业协议书》的较为简单的规定的改革是必需的。

3、《就业协议书》对违约责任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如《就业协议书》规定:“……若一方提出要变更协议, 须征得另两方的同意, 违约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并在备注栏注明。”违约方应承担多少责任又应采取何种方式承担责任, 在空白的备注栏里无法明确。如果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候, 应该尽量将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清楚, 将其他内容写在备注栏里或另外附件。在毕业生还没正式成为劳动者, 在《就业协议书》还不能被看成是劳动合同时, 留下书面证据, 在日后出现纠纷时即便只是民事合同也可以让自己更加充分地主张权利。把毕业生关心的问题确定为签订协议的几个重要方面。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拟定在协议上。这些内容对于毕业生来说极为重要, 这样做也加强了签订的谨慎性, 毁约的几率也大为下降。

三、完善《就业协议书》的措施

1、学校应当退出协议的主体地位

学校应该作为一个服务者而不是决策者和管理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制度的改革也要求学校推出就业协议, 学校并非就是无所作为, 而是转变其角色。学校对双方当事人的行为, 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 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毕业生的权益, 如发生纠纷, 学校要协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关系, 促进双方履行《就业协议书》的规定。在我国, 上海市关于协议书制定的《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管理条例》【2】中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协议书经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可以看出上海市已经试把学校作为见证一方, 而不以就业协议的主体之一而存在。上海市的办法取得了很好的评价, 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和帮助, 让刚踏进社会的毕业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2、促使《就业协议书》向劳动合同转变

随着国家治理逐步走向法治化轨道, 就业协议已经越来越难适应人力资源合理、公平配置的需要。但是按照相关的规定, 大学生在就读阶段不得建立劳动关系, 若完全废除就业协议对毕业生毫无保障, 也不能因此而规定仅仅是用《劳动合同法》来保护毕业生的权益, 所以就业协议制度不能说废就废, 应该有个完善和过渡的阶段, 使之向法律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成为“附条件的劳动合同”3, 劳动合同的生效与取决于这个条件的成就与否。这个条件就是毕业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若是毕业生毕业后如实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且用人单位顺利接收的, 那么该劳动合同立即生效。若是一方不去报道或是一方不愿意接收, 那么就表示就业协议没生效, 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

3、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从理论与现实的角度看, 违约金的数额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违约金约定的数额偏高或偏低, 可以由有关机关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调整。上海高校就业协议书书为保障毕业生的权益, 对违约金数额“建议不高于毕业生月收入数”。但鉴于定违约金是当事人的权利同样的违约行为对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失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因此对各种合同关系中的违约金问题都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作出规定是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违约金数额最终还是要以双方约定为准。

摘要:《就业协议书》是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一种方式, 但是国家对其法律性质及相关责任的承担并没有给予过多的解释.本文笔者将提出《就业协议书》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并提出建议完善《就业协议书》的四项措施。

关键词:就业协议书,法律问题,完善措施

参考文献

[1]国家教委,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1997。

[2]上海大学, 2005年4月1日。

[3]张冬梅, 《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之策[J], 中国大学生就业, 2005, (24) :43。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篇三

择业、就业、创业当下正成为许多年轻人热衷的话题。但如何更好地择业、就业,或创业,同时困扰着千千万万的年轻人。随着每年日益增加的毕业生人数,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依旧不容乐观。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导致许多高校毕业生难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在择业及就业方面,相当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存在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或就业后发现与自己的期望值相差甚远,或觉得自己的能力无用武之地。高校毕业生择业就业时的这类想法容易让他们产生消极的心理情绪,从而对自身的择业和就业都造成一定程度的消极影响。本文主要就高校毕业生择业、就业、创业及相关环境、前景、问题等的研究,为即将准备择业、就业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们提供参考借鉴。

一、高校毕业生的择业与就业

1.择业及就业的定义。

所谓择业,就是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或职业理想及职业能力,从社会各种各样的职业中选择一种作为自己从事职业的过程。一般情况下,任何一名具备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进入社会,在社会各种各样的工作领域选择一份适合自身的特定职业。在这一看似简单的选择过程中,择业者必须充分考虑到个人的需求、兴趣、能力,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等诸多因素。所谓就业,就是依法从事某种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社会活动。

2.高校毕业生择业观的变化。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不同时期的高校毕业生对于择业的态度有着明显的不同,高校毕业生的择业观可谓是时代变换的晴雨表,某种程度上反映着不同时代的鲜明特征。如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高校毕业生虽然已经开始逐渐形成自身的择业观和择业意识,但需要服从国家的分配。而到了80年代末,高校毕业生在择业的时候开始更加注重适合程度与个人成长。随后,从90年代开始,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方面开始关注职业的稳定性及酬劳等。90年代中后期至今,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方面逐渐开始强调和注重个人能力的发挥及个人才华的展示,所以在择业的时候与具体某项工作相比,更加看重整体的平台或发展空间。从此可以看出高校毕业生的择业观散发着强烈的时代气息。

3.高校毕业生择业和就业的特点。

如今的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崇尚自我为中心,虽然敢想、敢说、敢干,但是缺乏社会生活的经验,以及宝贵的实际操作及实践经验,更多看重的是自我价值的体现及才华的展示,太想凸显自我的心态让他们在就业的时候只愿成为主角,担心一旦成为配角的话会埋没自身的才华,会被大材小用。所以,如今的高校毕业生在择业的时候“高不成、低不就”就成了普遍现象。

4.面对择业,面对就业。

万事皆难以十全十美。对于刚走出校门、步入社会生活的高校毕业生们,在进行择业的时候,更加注重的应是自身能力的培养和锻炼,而不是个人能力的体现和个人才华的展现;更加关注的应是行业及自身的成长性,而不是眼前的薪资待遇;更加在意的应是与职场同事之间的默契配合程度与团队精神培养,而不是主角或配角的担当。就业时,应努力做到工作认真细致、虚心好学、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

二、高校毕业生的自主创业

1.自主创业的背景及原因

创业是发现一个商机并加以实际行动使其转化为具体的某种形态或产品,从中获得利益并实现价值的一个过程。随着《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颁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理念正日益深入人心。目前,创业俨然成为大学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教育部也发布通知,提出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同时,随着大学扩招,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每年都在增加,千千万万的高校毕业生走出校门,步入社会,走向不同的工作岗位,加之此前毕业后待业的毕业生及原本社会中寻求工作的人群,整体的待业人数不断增加,导致就业难的问题日趋严重。于是,在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下,近年来,许多高校毕业生开始萌生自主创业的想法。

2.自主创业的相关问题

自主创业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取决于创业者的综合能力强弱。就现有大多数高校的学科设置而言,还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不论是在教材内容或知识结构,还是课程体系或成绩评价的设置上都过于传统,一定程度上都滞后于培养及教育目标人群的变化,这使得多数学生在校期间很难有一个适合的环境锻炼及培养自身的综合素质。

在资金方面,高校毕业生面临着比其他社会人士更为严峻的问题。这不仅体现在高校毕业生刚走出校园的时候基本是零资产的状态,更体现在高校毕业生由于缺乏一定的社会人脉关系,从而很难从社会中寻求到用于启动创业项目的投资资金。

经验的匮乏很大程度阻碍着高校毕业的创业之路。由于缺乏相关的经验,多数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初期常常步履艰难。这一般体现在人才团队的组建和管理,以及对市场发展的预判和变化的把握上。缺乏此类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往往容易忽略一些潜在的创业风险,从而导致创业项目的失败。

三、解决高校毕业生择业就业创业相关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1.学会换个角度看待问题

现今的年轻人很容易以自我为中心,崇尚个人价值的体现,思考问题相对极端。因诸如此类的原因,使得年轻人很容易错过原本属于自身的一些机会,容易导致事情向不好的方向发展。高校毕业生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应该学会冷静思考,换个角度或从多个角度看待原有的问题,这样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好效果。例如,就择业、就业、自主创业而言,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一个整体,选择了择业和就业,并不意味着放弃了自主创业。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行业进行就业,努力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这些都是在自主创业中不可或缺的能直接或间接影响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2.端正态度

高校毕业生不论是在择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过程中,都应该抱着再学习、再锻炼、再提高的态度虚心且耐心地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一步一个脚印地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在日常工作中日积月累地完善自身的优缺点。

参考文献:

[1]司文学.大学生择业意向对就业影响的调查研究[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3(08).

[2]冯炎莲.当代大学生择业价值观念的分析与对策[J].职业圈,2007(01).

[3]孙光宗,陈曙红.当代大学生创业调查与对策建议[J].当代教育论坛,2009(10).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篇四

非师范类:http:///

一、注册

二、登陆

三、完善并生成个人简历

四、签约:

(一)、毕业生与省外单位签约:

1、签约流程:

(1)如果省外用人单位是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注册用户,则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的网上签约与省内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相同。

(2)如果省外用人单位是“信息网”非注册用户,则按如下流程来办理:

第一,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到学校就业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全国统一协议书;

第二,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署完全国统一协议书后,在“信息网”上录入外省协议书内容;

第三,学校在“信息网”上审核毕业生录入的外省协议书(同时审核已签署的全国统一协议书),审核通过后转入就业方案库。

2、毕业生如何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击“省外就业”下面的“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栏目,右侧显示就业协议书录入界面,毕业生本人信息自动显示出来,毕业生只需填写一下签约的用人单位信息就可以,填写完

整后,点击“完成”按钮。协议书发送到学校审核。

(二)、毕业生与省内用人单位签约: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网上签约流程:

(1)用人单位先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如有补充条款,则附加补充条款内容);

(2)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后,可以对此单位选择“应约”或者“拒绝”。若对单位的补充条款有异议,可以网下协商,协商一致后,让单位重新修改补充条款内容。毕业生对更新后的签约邀请进行回复。毕业生同时只能对一家用人单位应约,应约操作完成后,对其他用人单位的应约状态锁定;

(3)毕业生应约后,协议书信息转到单位隶属的就业主管部门进行鉴证。(若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则先转至单位的上级单位审核);

(4)就业主管部门鉴证通过后,单位即可打印协议书一式三份。同时协议书信息转至学校等待审核存档;

(5)毕业生送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协议书到学校审核存档。网上签约过程结束。

2、如何进行网上解约操作?

解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申请,另一种是毕业生提出解约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1)如果毕业生签约的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约申请,毕业生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毕业生选择“同意解约”,则系统生成一份解约函;毕业生选择“不同意”,则解约不成立。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击左侧“应约解约管理”栏目下“解约”,右侧显示解约界面,毕业生输入自己的操作码,点击“同意解约”按钮完成解约操作(从2008年开始,解约无需操作码)。回复用人单位

撤销签约的操作与此相似。

(2)若毕业生首先提出解约,须向签约的用人单位发出解约申请,并等待单位的反馈。用人单位同意则解约协商成功,用人单位不同意则解约不成立。

毕业生登录专区后,点击左侧“应约解约管理”下“解约”,右侧显示解约界面,毕业生输入操作码,点击“发送申请”按钮向用人单位发送解约申请。

(三)、毕业生与省内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用人单位签约流程:

1、操作流程:

⑴毕业生操作:

(a)录入:毕业生按照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到自己的专区,点击“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项,将拟签约的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信息进行认真、正确的填写,填写完毕进行提交。

(b)修改:如果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再次打开“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选择修改进行修改即可。

(c)打印:确认没有问题后毕业生将协议书进行打印,通常一式四份。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送交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进行网上鉴证并加盖相关公章。(d)将进行鉴证通过的协议书送存学校,由院系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留存一份备案。⑵人事部门操作: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送来盖章、签字的协议书后进行网上审核鉴证。

⑶学校操作:

人事部门鉴证通过后,学校审核通过,签约信息转入方案库。

特别提示:

1、毕业生均需及时到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注册,不注册无法打印报到证。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篇五

1. 就业协议书你本人只需填写最上端“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其中,培养方式填“国家统招”,学制“四年制”,健康状况“良好”,毕业时间 2011年6月。应聘意见中,请注意有“毕业生签名”。请签上您的大名。

2. “用人单位情况及接受意见”栏中,所有的信息需用人单位填写,“单位隶属”可不填,“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学院就业部门会在5月份对所有的就业协议单位进行电话回访,届时会问你的联系人你本人是否在此单位工作,请广大同学认真把握。“毕业生档案接收、户口迁入地”不填。

3. 学校意见一栏不用填写任何东西。

4. 请广大同学签完就业协议后,将一式三份中的第一页(白色页)

6.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要注意的问题 篇六

1、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协议责任。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一旦签订了省教育厅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落实就业的重要凭证,毕业生及签约者双方应信守诺言,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

2、毕业生须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及时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要及时交给各系负责就业工作老师登记、备案和上报就业系统,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鉴定、审核后报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方能派遣。

(2)毕业生应对本人的《就业协议书》谨慎保管,若丢失《就业协议书》的,省就业中心原则上不补发。互相借用、复印、涂改、伪造、变造的协议书无效。协议书毁损的,应凭原件和已签署各系意见的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就业协议书》。因特殊原因不慎丢失《就业协议书》而要求补发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系盖章后报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并予以补发。

(3)协议书必须填写清晰,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的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4)毕业生应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原则上不得变动,不得单方面违约。因特殊原因确需重新签约的,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① 出具用人单位同意违约证明并向各系负责就业的老师充分说明理由;

②得到各系批准后,学生本人持“用人单位同意违约证明”、“学生本人申请”等资料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新的协议书。

3、领取与签订协议书的程序

(1)毕业生到各系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领取《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一起协商和填写协议书,各自签字盖章后协议书生效;

(3)毕业生先到各系盖章,并将协议书交回系负责就业的老师统一送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4)协议书一式四联,用人单位、毕业生、学院、系各执一联。中心依据毕业生协议书编写该生的就业计划;

(5)各系就业负责人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录入协议书相关内容。

就业指导中心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篇七

(1) 岗位与薪酬。

岗位方面, 目前绝大多数毕业生为普通员工, 处于中高级管理层面的毕业生为少数。主要是因为毕业时间在1~5年之内, 而HRM岗位属于行政岗位, 一般需要晋级的年限至少为2~3年。毕业生的平均薪酬为4.9万/年, 而处于这个水平之上和处于这个水平之下的百分比接近经典的2∶8, 运用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薪酬水平上, 就是20%毕业生处于“富人”级别工资, 80%的毕业生处于“大众”级别工资。职位等级与年级存在显著差异, 正如上文所述, 职位很大程度上与工作年限相挂钩, 因而, 越早毕业的年级职位总体水平越高;薪酬水平在性别、年级上均有显著差异。男生在薪酬水平上处于优势, 一方面男生本来在这个行业属于少数, 物以稀为贵, 另一方面, 虽然行政类工作女性较多, 但是高级行政类主管以男性居多, 因而男性的薪酬水平相对较高。薪酬水平之所以在年级上有很大差异, 与职位差异相类似, 随工作年限增加, 尤其是最初3年, 会随转正、定岗、调薪等环节, 使得薪酬水平上升。

(2) 工作满意度与工作压力。

从表1中描述统计的详细数据中发现, 2008、2009届毕业生工作喜欢度和薪酬满意度相对较高, 工作满意度应该也较高, 事实上是2008、2009届的工作满意度均值小于5届总均值, 究其原因, 可能为对于早毕业的同学而言, 薪酬等有所提高, 纵向看比较满意, 但是横向相比有差距, 又由于自己工作了几年, 进展不大, 从而对现有工作处于不太满意和一般满意之间。这满足了Rachel A Rosenfeld“随着时间的推移, 一个员工也可能越来越觉得报酬与他或她的资源不匹配”的论断。

2 工作流动

毕业生中将近一半同学没有转换过工作, 1/4的同学只转换过一次工作, 平均流动次数为1.9, 流动率较低。访谈中, 大部分毕业生表示, 一旦有相对稳定和匹配工作, 一般情况下至少会工作2~3年以积累经验, 而且人力资源管理作为行政类工作本身稳定性较高。

(1) 工作流动原因的个体差异。

毕业生工作流动最主要原因为职位前景不满意、待遇不够高和寻求更好机会。此外想积累其他方面的工作经验、工作性质不符、家庭因素、公司前景不满、想尝试自主创业和工作厌倦是影响毕业生流动的次主要因素, 由此可以看出, 毕业生工作转换过程中考虑的不仅仅是个人职业发展, 也考虑了企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家庭因素。

在所有的工作流动原因中, 家庭因素在性别上有显著差异, 分析具体数据可得在工作流动中男生比女生更容易受家庭因素影响, 很可能是因为男生在家庭中是支柱角色, 因而具有更大的金钱、地位等压力, 如果在职的岗位不能很好地释放他所面临的压力, 那么很可能通过转换工作获得他所期望的薪酬和社会地位的工作。另外寻求更好机会、工作压力太大、工作厌倦和对公司前景不满意在年级上存在显著差异。

(2) 工作流动原因与工作状况评价的相关性分析。

注:表中*表示显著相关, **表示异常显著相关, 下同。

自主创业与员工工作喜欢度、工作满意度、工作投入三个方面的评价显著正相关, 与“对HRM前途的认识”异常显著正相关。可能的原因是, 自主创业会承担一定的风险, 精力投入较大, 对于一般人而言, 具有较满意的工作不太会选择自主创业。

工作待遇与工作满意度、工作压力、工作投入度存在显著相关看, 与工作喜欢度、薪酬满意度和“对HRM的发展前途认识”存在异常显著正相关。薪酬水平对薪酬满意度具有最直接的影响, 一旦薪酬水平低, 薪酬满意度必然会随之降低, 此外, 薪酬水平的高低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他工作状况评价。

职位前景与工作满意和工作投入存在显著正相关, 与薪酬满意度、工作压力及HRM发展前途存在异常显著正相关。这说明薪酬满意度、工作压力以及“对HRM发展前途的认识”很大程度上与对职位前景的认识相关。毕业生在工作满意度高, 工作投入大, 薪酬满意度高, 工作压力大的工作状态下, 已拥有一定的权利和地位, 从而对于该职位的前景比较满意, 更加不会因为此原因离职。

3 求职过程

调查数据显示, 毕业生普遍表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比其他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就业要容易一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也充分拓宽信息渠道, 挖掘就业途径, 促成自己的就业。在求职过程中, 最大的困扰因素首先是实践能力不足、综合素质不高和缺乏社会关系, 其次为缺乏需求信息、对社会缺少了解和企业了解不足, 并且这些困扰因素在不同的毕业生身上的影响有显著差异。

社会了解方面在年级上存在显著差异, 年级越低, 对社会了解不足, 在求职过程中略显稚嫩, 从而影响其求职。职业素养方面在性别上存在显著差异, 男生明显比女生所受影响大, 对于在校生, 普遍认为女生总体综合素质高于男生, 其中也包括职业素养, 女生总体情商高于男生, 在职业道德, 职业素养上均高于男生, 因而对于男生而言这方面欠缺, 成为求职困扰因素。性别歧视方面, 女生在求职过程中比男生更加容易遭受性别歧视, 但总体数据看, 歧视程度不高。专业不对口方面在年级上存在显著差异, 但各年级均值参差不齐, 没有明显的递增递减趋势。学校就业服务方面在性别、年级和政治面貌上均存在显著差异。缺乏社会关系方面在年级上存在显著差异, 分析具体数据, 各个年级没有呈现一定的规律, 这有可能是因为各年级踏入社会的不同, 也就是进入职场的时间造成的交际圈效应存在一定的浮动性, 先增加, 后减小。

4 大学生涯评价

对于大学生涯的评价中, 兴趣得到很好发展和强化了综合素质两个方面, 在性别、年级和政治面貌上均没有存在显著的差异, 而在结交有影响的朋友、学到有用新知识、认识有影响的老师、获得锻炼提升能力和找到适合自己专业五个方面在性别、年级和政治面貌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大学生涯评价与工作喜欢存在异常显著正相关, 大学生涯的收获对工作喜欢度产生较大的影响, 较大的可能的因为毕业生在大学期间收获颇多, 大学的较大收获培养了良好的综合素质, 在此优势下, 发生连锁反应, 较高的综合素质, 寻求较好工作, 较好工作具有相当满意的薪酬, 同时具有较高的工作职级。本着在其位, 谋其职的思想, 愈加积极地投入工作中, 具有一定的工作压力, 从而整个大学生涯评价对工作状况评价产生显著的相关性。

5 调查研究总结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作为一个正在蓬勃发展的专业, 目前社会需求量较大, 浙江理工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的学生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较强的就业竞争力, 毕业生的总体就业状况良好。但无论是就业现状、工作流动、求职过程, 还是对大学生涯的评价方面均存在个体差异。而且学生对大学生涯的评价直接影响其毕业后对工作的评价, 而对工作的评价又与工作流动密切相关。因此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对本科生的培养中, 应该通过教师的引导、实践能力的强化、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等方面着手进行教学模式和培养方式的改革, 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的竞争力和工作胜任力。

摘要:通过问卷调查研究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现状、工作流动、求职过程和对大学生涯的评价, 并对各个方面进行了个体差异分析, 发现不同的本科毕业生存在显著差异。通过相关分析发现, 工作评价与工作流动原因、对大学生涯的评价与工作评价均显著相关。

8.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篇八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高职毕业生就业质量

1高职毕业生就业观念和就业能力

1.1高职毕业生就业观念与社会需求不太吻合就业观念是就业行为先导,以高职毕业生价值观为前提,表明高职毕业生对社会认识和自身价值实现追求。我国高校高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经过二十多年探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学校大力推荐、高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自由选择机制逐步形成。但大部分高职毕业生就业观念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一步到位”,不能清楚认识就业形势,看高“大学生”身份,怀着不切实际“梦想”盲目就业,对工作期望过高。

1.2高职毕业生就业能力与社会要求有很大差距高职毕业生专业理论知识是用人单位认可的,但学习知识只有借助实践才能充分发挥作用。高职毕业生有盲从和依赖心理,缺乏实践锻炼经验,工作后不能很快适应岗位,在工作中创新性思维不活跃,心理承受力差,都是综合素质不高表现,也造成高职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较低。

2用人单位对高职毕业生认知态度及其人事制度

2.1用人单位对高职毕业生认知态度存在偏见高职毕业生考入高职院校分数并不高,文化基础较差,有些用人单位对这类高校培养出来人才存在着一定偏见,不考虑实际工作需要,聘用文化程度高的人从事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就可以完成的工作。用人单位片面追求高职毕业生学历层次和所在学校知名度,这种“人才高消费”思想给低学历高职毕业生就业带来巨大压力。

2.2用人单位人事制度不能满足高职毕业生职业发展需求随着我国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和深化,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也在不断放大,但还存在用人理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用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就业市场正常运作,从而影响到高职毕业生就业质量。

3高职院校培养模式及就业指导

高职高专教育是培养拥护党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但目前有很多高职院校按普通高校办学理念办学,缺乏对市场需求调查和了解,脱离高职院校目标和特色。

3.1高职院校培养模式不完全符合社会需求

①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不能适应社会需求。目前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盲目性、趋同性较大,热门专业招生过多,高职院校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地调整专业设置,导致很多专业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高职毕业生不能专业对口就业。尽管高职院校教学理念是“以市场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培养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但现有人才培养模式大多数延续了普通院校办学模式,在专业设置上没有针对性,没有突出专业特色。②实习实训基地偏少,硬件设备不完善。技能形成离不开实践训练,在高职教育技能型应用人才培养中,实习实训是培养高职毕业生实际操作能力关键环节。高职院校为高职毕业生提供必需实训条件,配有专业教学需要实训基地。但现在高职院校实习实训基地明显偏少,尤其是校外基地建设严重滞后。

3.2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工作内容和师资力量薄弱

①就业指导内容单一,没有与社会形势相结合。就业指导工作内容多样,而目前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工作只是为高职毕业生分析就业形势、传授求职技巧、提供招聘信息等方面。虽然涉及就业政策宣讲,但宣传不到位,有的高职毕业生对就业政策不太了解。因此,目前高职院校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与高职毕业生实际需要不适应,影响用人单位对高职毕业生满意度。②缺乏专业化就业指导师资队伍。教育部文件规定学校专职就业指导教师与应届高职毕业生比例不低于1:500要求来配置。但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对高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专职就业指导教师数量达不到要求。就业指导是一门涉及教育、管理、经济等多门学科的科学,这要求高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知识结构。可现在高职院校就业指导教师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难以保障就业指导效果。

3.3家长就业观念及与子女沟通方式

①家长保守就业观限制高职毕业生职业发展。中国传统文化特殊性决定了家庭在子女就业问题的重要地位。高职毕业生家庭经济状况、父母职业和受教育程度等通过潜移默化方式对其就业产生重要影响。由于现在高职毕业生父母所处历史年代不同,观念比较保守,看重子女工作单位性质,希望子女能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他们看来,这样单位才算稳定,生活才能得到保障,才能安心。有些家长比较关注子女工作后经济收入情况,以收入水平高低衡量就业单位好坏,认为薪资高就是有前途。②家庭成员沟通较少,导致对高职毕业生能力缺乏了解。天下父母都有“望子成龙、盼女成凤”期望。但繁忙工作占去了很多高职毕业生家长时间,他们没有更多精力与时间与子女交流。为此部分高职毕业生感到父母不关心他们就业前途,就业时采取无视态度。父母干涉使子女陷入两难选择,因此错过了好就业机会,主要原因是相互之间沟通较少,没有了解彼此内心真实想法。尤其是家长对于子女就业问题,应当从子女自身实际条件出发,用他们丰富社会阅历去鼓励、帮助、支持高职毕业生就业,为子女能找到一份满意工作而营造一个轻松、理性的求职环境。

参考文献:

[1]李佳圣.高职院校高职毕业生就业质量及原因调查分析[J].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3).

[2]《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意见》,教高[2000]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队伍建设几点意见》,教育部[2002]18号.

[4]黄雄莫.安徽省高校高职毕业生就业指导队伍现状研究[J].合肥工业大学,2007(5).

[5]刘飞燕.关于地方高校高职毕业生就业问题若干思考[D].华中师范大学,2007.

课题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立项课题《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野下毕业生就业质量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2B284。

9.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篇九

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通信工程

班级:1班

学号:0908224037

姓名:王磊

Email:1216634201@qq.com

电话:***

日期:2012.12.22/

5解读:大学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一、什么是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从以上可以看出:

1、签订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署的初步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如果一方违约,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就业协议书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3、就业协议书人手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的有效期,自三方签字盖章后有效,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接收后自行终止。

二、就业协议中应该十分注意的问题:

1、约定内容

(1)违约条款:对于就业协议书上的违约条款填写一定要慎重,因为直接涉及到您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问题。,在签订合同前,如果发现合同的条款都是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而义务没有涉及到或者很不明确,或是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劳动者,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行为约定了数额过大的违约金,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胆的提出来并协商修改。

(2)劳动合同相关:就业协议表明的是就业意向的约定,因此工资福利、从事岗位、工作地点、拟签订合同期限等一定要十分仔细查看,是否与企业承诺的一致。如果有疑问,需要企业解释清楚。比如:

1.明确工资类型工资是劳动者最关心的要素之一,对于工资,劳动者有一些细节需要弄清楚。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和“四险一金”所剩下的金额。如果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是税后工资,朋友们一定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四险一金“四险”严格来说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个人承担的费用从工资里扣除。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在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四险”是法定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而“一金”不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没有这项福利

(3)协议签订主体。一定要明确与你签订就业协议的主体,即与你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名称是否与招聘单位一致,如果不一致阐明什么原因,必要时可以再就业协议中约定一些保护性条款。因为目前存在很多劳务派遣制、还有皮包公司等。

我曾在富士康工作过,就碰过过这种劳务派遣。被人忽悠进富士康了,领导签合同的时候才发现合同双方竟然不是富士康和工人,而是另外一家当地的劳务公司。后来才知道这意味着一系列的责任与义务的主体都不是正规的程序。好在没出什么岔子,只当学到了一点儿经验。

(4)试用期的规定。目前用人单位任聘时都会设定一个试用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用人单位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大家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自己的权利抗争到底。

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

2、户口

仔细了解用人单位是否能为员工解决户口,是否有集体户,写明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如果不能落户该怎样解决?。如果能落户,需要准备提供什么样的落户材料,必须要提供的材料是: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另外也应该了解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大学生派遣的户口规定。

我的一个山东同学的亲身经历:与东北某高校的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按照山东省的规定,本该由高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直接派遣到用人单位,但是该地教育主管部门却将户口打回原籍,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主要原因是,该地进行派遣时,需要用人单位(具有档案保管权、或委托代理机构)出具毕业生接收函,才进行派遣。

3.用人单位的签字

签字时最好能在一定的场合并双方一起签字,比如在单位的办公室,有些不法分子仿造一些公认比较好的单位的签名,以骗取劳动力,因此,大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场合。有些用人单位使用公章,大家一定要确定此公章是否是用人单位对外使用代表自己身份的公章。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能掉以轻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主要是用来规范劳动者工作纪律的,在规章制度中可能对劳动者的一些个人权利进行限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单位会拿出《员工手册》之类的文件叫劳动者签收,签收之后就意味着大家了解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文件里的任何规定。在这里,建议大家在签收前认真读其内容,以免犯错误被用人单位解雇,尤其是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满意但劳动者又能胜任工作,会借口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不符合条件以解雇劳动者。大家认真阅读后如果发现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有相矛盾的地方,应提出来更改使两者统一。

5.关于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就业的一个特有现象,即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协议对三方有约束力。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应该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当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就业协议自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为准。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使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一致,尤其是要把就业协议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里明确表达,如果在就业协议中的某些约定没有在劳动合同中作明确规定,则视为权利人对权利的自动放弃,任何一方不应当以就业协议的条款约束对方。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时,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按就业协议修改合同。

6、档案

仔细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有档案保管权,或者托管档案单位。写明准确而详细的地址。以防地址不明确造成档案丢失。必要时可以由用人单位出具调档函。

4、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一般要随档案关系走,明确完整填写档案管理单位的党委名称。

5、派遣证

派遣证共有两联,一联为正联(本科是绿色,硕士是粉红色)---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候用,白联由学校直接存放在本人档案里面。派遣证是大学生干部身份的依据。

派遣证是唯一的,非常重要。派遣证的派遣单位应该与就业协议书上单位一致。未就业的要打回原籍当地人事局,到当地人事局报到。

10.就业协议书相关事宜 篇十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1、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两者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有毕业生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毕业生就业后的基本待遇、户口和档案的处理意见、学校见证意见、毕业生意愿和用人单位接收意见等等。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2)作用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3)签订的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用人单位在确定接收毕业生时,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到用人单位开始工作前签订劳动合同。

(4)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

就业协议的纠纷一般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协商处理;而劳动合同纠纷一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处理。

2、怎样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

学校为应届毕业生每人提供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复制无效。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毕业生,其就业协议书必须交还学校招生就业处,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若因遗失、损坏或解约需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的,按如下规定办理。补发就业协议书时,收取成本费。

遗失:必须登报申明,持本人申请和刊登申明的报纸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办理重新申领手续,遗失补办者的档案将在报到结束之日后1个月寄出。

损坏:将损坏的未使用过协议书全套交回就业科,并重新申领;

解约: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持解除协议的证明和原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重新申领; 无论任何原因,重新申领就业协议书仅限一次。

3、什么是解约?如何改签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签订时,毕业生一定要认真慎重。但若因某种原因,毕业生不能或不想到原签约单位就业,则需要与原签约单位协商解除所签订的协议,这就是解约。

毕业生与原签约单位解约后,与其他单位重新签约,通常称为“改签”。办理改签手续必须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如下材料后,重新领取新协议书。

(1)本人改签申请;

(2)原单位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函;

(3)原就业协议书;

(4)新单位的接收函。

4、只签劳动合同,不签就业协议,行吗?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都是先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然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若用单位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凭劳动合同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不过须将就业协议书完整交回招生就业处后才能办理派遣手续。

二、派遣与二次派遣

1、什么是派遣和二次派遣?派遣的依据是什么?

派遣是指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为辖区内普通高校国家统招计划毕业生签发《就业报到证》的过程。

二次派遣一般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在生源地辖区内找到工作单位,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再派遣的过程。

派遣的依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协议或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名册。依据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派往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据人事代理协议派往人事代理机构;依据招生录取名册派回生源地。

2、什么是改派?

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开出后,毕业生要求变更就业单位或派往地,需重新办理派遣手续的过程。规范的说法是“调整就业去向”,俗称“改派”。毕业生确因对原工作单位不满意或被用人单位辞退需改变工作单位才办理“改派”,一般不要轻易因个人原因频繁办理改派。

各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只能在本辖区内调整毕业生就业去向(即改派),不能跨区域改派。毕业后两年内(个别省为一年),毕业生若要跨区域改派,则必须回到毕业学校办理。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后,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均不再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而是将档案转至人事代理机构,由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3、改派的办理部门

改派有两种形式。

一种由地方协调,不需要重新签发《报到证》,只须原报到单位在《报到证》的备注栏中签署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现报到单位同意接收即可。如:原报到单位是“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需改派到“河南省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则只须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报到证》中备注栏中写明“同意派往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并加盖公章即可。如原报到单位为新乡市人事局,需改派到新乡市内某单位,只要到新乡市人事局办理改派手续即可。

另一种需重开《报到证》,须回毕业学校办理。跨越报到单位辖区改派的,在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回毕业学校办理。如原报到单位为新乡市人事局,需改派到深圳市人事局,则须回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档案处理:由毕业生本人持新接收地调档函到原档案所在地调档。户口处理: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更改。

4、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需改派的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⑴——⑶)向办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办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回学校办理的的程序是:毕业生凭相关材料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提交的材料通过后,通过网上《就业工作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改派数据;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并领取《报到证》。

(1)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需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2)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

(3)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4)《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由学校审核填写);

按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规定,个人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10月8日至第三年7月1日的每周一、三、五。咨询电话:027-87278209

三、人事代理

1、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受单位或个人委托,按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其提供所需的各项人事服务,如保管人事关系档案、办理转正定级、调整档案工资、核算工龄、评审职称、办理社会保险、接转组织关系、出国(境)政审、y荐就业等。它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新型的人事服务方式,是人事部门服务于人才和广大毕业生的新举措。

2、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毕业时,未就业或已就业但单位不接收档案关系(即聘用制)的毕业生,均可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联系一家自己认为合适的人事代理机构,与之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即可。凭人事代理协议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所选定的人事代理机构就是报到证上填写的报到单位。各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都设有人事代理机构,这些人事代理机构都是毕业生较好的选择。社会上也有许多人事代理机构,其服务有好有坏,一定要了解清楚后再作选择。

3、人事代理有哪些好处?

(1)保证正常计算工龄。人事代理机构可以为毕业生从接管档案、签订代理合同之日起连续计算工龄。对于工龄,往往认识不深,它不仅涉及一个人在单位的福利待遇如工资晋升等,还代表一种资历和经验,直接影响到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2)及时转正定级,核定档案工资。档案代管一年后,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即根据国家工资调整政策,核定档案工资。目前,我国沿海发达地方及北京等大城市人事主管部门对调入本地人才,首先要确定是否在人事部门办理了转正定级。用人单位可将人才中心核定的档案工资作为确定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上缴基数的依据。

(3)按时晋升技术职务。对代理人员,本科毕业后一年、专科毕业后三年本人提出申请可确认助理级专业技术务;对达到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代理人员,人才中心可作为申报单位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不受单位职数限制。对要求参加各类人事、教育等考试的代理人员,人才中心可作为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和申报。

(4)代办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无论你在哪里就业(如:在外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就业或从事自主经营等),只要你有办理社会保险的需求,就可以通过人事代理在代理机构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保险手续。

(5)可办理调动手续。在人事代理期内,毕业生若被单位正式接收,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以及考取研究生的,可按正常干部调动手续为其办理调出手续。在人才中心办理的职称、核定的工资和工龄等在全国各地都是有效的。

(6)获得就业信息。办理了人事代理后,如果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想更换工作单位,人才中心还可以免费为你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推荐就业和组织参加供需见面活动。

(7)代办落户手续,在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办理城区正式户口。

(8)转接党团关系,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9)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因公或因私出国)

(10)出具证明(婚育状况、个人身份、参加各种考试等)。

四、档案与户口

1、档案有哪几种去向?

(1)按《就业协议书》要求转递。学校按《就业协议书》中“档案去向”栏填写的有效要求,寄到工作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2)转至人事代理机构。毕业生必须向学校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接收函,才能办理。

(3)学校托管。在相关表格的“档案去向”栏中选择“学校托管”,并签名确认。申请表应在学校集中办理《就业报到》之前交招生就业处(一般为6月15日前)。

(4)寄回生源地。没有明确档案去向或要求档案寄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校档案馆按生源地的要求转到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2、毕业后,档案放在哪里较好?

(1)正式就业的毕业生,按工作单位的要求转递档案;

(2)毕业生灵活就业,且在两年的择业期内难以有稳定工作单位,其档案最好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

(3)毕业生若未就业且以后一定在生源地就业,则档案转回生源地较好。找到工作单位后,只须到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即可,无需回学校办理手续。

(4)毕业生若未就业或仅有临时性工作,在短时间内能在非生源地找到工作单位,或不就业拟考研,则将档案托管在学校较好。

3、未就业毕业生档案能托管在学校多长时间?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最多可在学校免费托管两年,两年期满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一律转至其生源地毕业生就业管理机关。

4、毕业生的户口如何迁转?

毕业生户口迁转必须由其本人到学校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在毕业生离校前,学校保卫处将根据就业报到证的派往单位、录取名册或毕业生本人的确认结果,统一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离校前,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保卫处领取,并在迁移证指定的时间范围到指定的单位办理落户手续。

五、报到证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只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有两联,蓝色联交毕业生本人自带,作报到的凭证,同时也是接收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办理落户手续的依据;白色联为通知联,由学校档案馆统一装入毕业生档案,随档案一起转递,其作用是通知用人单位该生是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妥善接待安排。

2、报到证有何作用?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

3、报到证遗失该怎么办?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由学校上报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批>予以补发。补办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到学校招生就业处领取);

(2)刊登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的报纸(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

4、哪些情况可办理报到证?

(1)毕业生未找到工作,要求档案转回生源地。

只需向学校申请即可办理。报到地点为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省外的为省级(或地市级)管理部门,省内的为地市级管理部门。

(2)委托人事代理机构管理档案。

须凭人事代理机构的接收函才能办理《报到证》。报到地点为指定的人事代理机构,(3)单位正式接收,进入单位编制并签订了《就业协议书》。

凭《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报到地点为接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4)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签约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机构管理档案。凭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的协议书或人事代理机构的接收函才能办理《报到证》。报到地点为人事代理机构。

毕业生毕业时通过专升本、考研继续升学的,不办理报到证,档案托管在学校的也不办理报到证。

5、报到时要注意些什么?

(1)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未明确就业单位直接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两年不去报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报到单位有权拒收,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2)按报到证上填写的报到单位报到。报到单位不一定是工作单位,因此,毕业生应首先到报到证上填写的报到单位报到,然后,按照报到单位的要求到工作单位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如,某毕业生与河南省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就业协议,按河南省的规定,其报到单位是河南省新乡市人事局,而工作单位是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1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篇十一

第一,扩招和就业观念并不是就业难的主要原因,从更深的层次来看,二元经济(指以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是导致我国出现大学生就业难现象的症结所在。从而,通过放慢扩招步伐或提倡学生改变就业观念的途径来解决就业难题是难有成效的,真正的关键在于缓和我国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体制内外分割现状,切实缩小二元差距。

第二,学校应该根据社会需要改革教育模式、加强针对大学生的就业信息服务,对于解决因供需脱节和因信息不畅产生的就业问题也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其作用不能高估。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对于改革教育模式而言,改革教育模式涉及到教育理念、师资力量、教学条件等许多方面的根本变革,这些都不是短期内可以完成的。

第三,当前缓解就业难题最为现实、最为迫切、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是拆除那些妨碍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壁垒。户籍流动有助于弱化学生的一次性就业观念,有助于激励学生作出“先回乡再回城”的决策。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就业难的现状,但可以有效缓解当前大量学生淤塞在大城市求职的状况,并为不发达地区带来可贵的、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

目前大学毕业生期望报酬出现逐年降低的良好趋势,从这方面可以看出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和就业心态均有所改变,但是,辅导员应该从学生刚入学的时候就对同学进行有关就业方面的教育和正确的引导。首先,应该让广大学生摆正自己的位置,大学生不再是受人追捧的天之娇子,也可能成为待业一族;其次,在事实情况分析和正确引导的基础上,以一个平常的心态来面对在就业过程当中出现的任何情况;最后,要打破一次性就业终身就业的传统观念,假设学生选择一次性就业,那么大城市、国家机关和大企业必然是首要选择。

户籍制度在大学生就业选择上起了很大的阻碍作用。一直以来,我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人口缺乏流动性,即使流动,也具有很强的单向性(从大中城市流向小城市或乡镇容易,反之却很难)。资料现实,我国1994-2000年人口(带户籍)流动的比例均低于16.5‰。并且,其中还包括了大量的升学户籍流动、从城到乡流动等。如果现期不能留在大中城市体制内就业呢?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先回乡再回城也不是好选择。因为这时反正没有户籍收益,但留在城市体制外就业,工资比回乡就业要高,所以先回乡再回城只会导致回乡期间的工资、待遇会比城市就业低很多。当毕业生就业之前考虑到这一点时,他们会选择留在城市体制外就业,也不会是回小城镇就业。

可能大家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那就是就业概率与找工作的时间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找工作所花时间越长,获得工作的机会就越大。那么一次性择业观念的存在,必然会使学生通过延长工作的时间来增大成功概率。从而,在大四一年寻工期限内,偏好一次性就业的学生,除非达到就业目标,否则会一直尽力寻找工作。這也是虽然一方面就业形势“严峻”,但毕业前许多学生却并不急于签约的原因。这也进一步促使人们得出就业难的结论。

除了利用时间这个因素外,在一次性择业心态下,学生还会调动一切资源来寻找工作,包括利用关系资源竞争。就业竞争本来是学生自己应对的事情,现在父母、亲属等都被动员参与进来(主要是一次性就业的竞争)。而体制内的就业岗位是有限的,许多学生必然会以失败告终。这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并有可能引发腐败等不良社会现象的发生。关系竞争使人才配置的标准不再是学识、能力,而是关系网和活动能量。这使许多并不是最适合某一岗位的人上岗,导致人才使用效率的降低;同时,户籍问题使学生在就业时首先考虑的是某一职业是否属于体制内就业(有户籍),而不是自己是否喜欢或者擅长该职业,这也会扭曲人才的配置。

上面对毕业生自身的观念、心态等方面说的很多,下面就该我们毕业生所要面对的用人单位进行一下分析了,这正是知己知彼。首先大学生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观点差异巨大,在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上,大学生更关注于从知识层面提高自己,从而拥有更大竞争力,在就业竞争中胜出,而企业则把关注的重点放到了“学生调整就业心态”上,认为更多地应该从对自身和企业的认知度上解决。如果一味地追求知识层面的提高,对自己所应聘的企业毫无了解,认知度偏低,那么企业的领导者或管理者怎么能够放心录用一个对自己企业没有任何了解的人呢?其次,当今企业“品德”的选择仅次于“专业水平”及“沟通能力”。就算一个人有再强的能力如果他没有高尚的道德品质,那么他只能成为会工作的机器,而永远不可能成为领导者或管理者。“德才兼备”是企业用人的恒久标准。企业对毕业生“品德”的重视程度远远比毕业生对自身“品德”的重视程度高得多。而毕业生更倾向于表现“才”的方面,而对“德”的方面重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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