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推进年工作

2024-06-19

司法公开推进年工作(10篇)

1.司法公开推进年工作 篇一

2010年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州政府办公室: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将我局2010年度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2010年以来,本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州政府有关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本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具体承担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黔西南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本局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 1

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拓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们依托本局门户网站,及时向公众传递政府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止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本局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年来,在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条(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其中:一是黔西南州司法局2010年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公告;二是关于开展“黔西南州开展律师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三是关于开展2010年度“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四是2010年黔西南州干部学法用法知识考试的通知等。

此外,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0篇,访问106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本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本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新工作,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从目前的工作情况看,工作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2010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的有关功能,加强本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州编委办的“三定”方案,本局在2011年将围绕本局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局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黔西南州司法局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2.司法公开推进年工作 篇二

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 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按要求编制并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选择部分与广大群众关系密切的单位作为试点, 开展行政执法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促进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动态公开, 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制定出台指导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为通过有关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制度保障;指导各地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作, 研究解决制约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问题, 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载体的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的政府网站群建设。研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 进一步整合各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 逐步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省直部门在线办事系统作为试点, 开展应用系统后台整合, 梳理业务管理流程, 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逐步建立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大厅;加强网站互动资源的整合, 充实互动内容, 提升互动功能, 探索建立可行、有效的网民意见分析、处理、反馈机制;开展绩效评估, 加强督促引导, 促进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的科学发展, 不断完善全省政府网站体系, 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建设省政府门户网站无线站 (手机版) , 拓展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服务途径、范围、手段。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创建活动经验, 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等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3.对推进厂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篇三

关键词:公开工作;理论体系

一、面临的问题

一是运作机制不健全。国家有关方面确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纪委牵头检查,工会负责日常管理,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厂务公开机制需要进一步发展。企业如何公开,是否公开,主动权由企业管理者掌握。不少单位的管理信息难能及时传达至员工群体。由于缺乏规范,厂务公开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此外,随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深入,国企自身在协调董事会与党组织、工会等关系上机制尚不健全。目前,企业中职工董事由企业高管人员担任的现象比较普遍,隔断了企业决策层与职工间的直接沟通,影响到厂务公开工作的推进。

二是制度建设不完善。全总曾在厂务公开调查中指出:“公开多了,厂长不高兴;公开少了或效果不明显,职工有意见,两头为难。”目前问题解决得仍不彻底。有职工反映企业公开内容多为应付,公开信息的真实程度难令人相信。推行了厂务公开工作的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公开内容随意性强的问题,到底什么样的内容需公开,公开到什么范围,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往往是“形式”多于内容。

三是发展领域不平衡。调查显示厂务公开工作在非公企业中的覆盖率非常低。现有建制实施厂务公开的非公企业中多属于国企改制而来的集体或股份制企业,除此外的非公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真正推行厂务公开者很少。工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厂务公开工作的问题上,也是信心不足、方向不明。

二、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体系不完善。基层工会工作者遇到的这些问题,许多都是当前理论研究迫切需要解决的。如在非公企业中的覆盖面、发展厂务公开的途径和方法等问题;国企改革组建了董事会机构之后,如何确保“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的厂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到实处等等。

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半公开或假公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缺少有效监督。现行厂务公开的监督主体中,主要有各级政府和纪监部门,以及各级工会和企业职工群众。前者由于事务众多,很难单就某一项具体工作长期深入调查研究;而后者由于存在对企业的依附关系,监督作用发挥不大,也没有可以操作的责任追究办法。

三是法制建设不到位。把厂务公开工作与推行行政公开相比较,后者在公开程序、范围、内容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行政法规体系相约束,对发生的问题也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加以追究。而厂务公开目前依据仅有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以及早期国家“两办”下发的《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此外是一些散见于相关政策中的要求、指导意见等,没有系统和明确的法律规范。

三、推进思路

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落实“四个全面”,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方法,有助于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助于促进建立起职工维权与企业稳定之间的双赢机制。笔者思考应从这几方面深入研究。

一是与加强法制建设相结合。完善法规、依法规范方能做到持续发展,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同是如此。要坚持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加快相关立法工作。现有指导厂务公开的规定和制度已经不能适应需要。许多基层工作者提出建议,应制订新的专门性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发展这项工作。要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并把各地在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把成熟的政策再上升为法律法规,促使厂务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其次,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监督机制。应研究确立并推广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完善非公企业厂务公开途径。重视建立起落实厂务公开工作的岗位责任制、责任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与落实科学发展相结合。推进国企改革要落实厂务公开程序。在国有企业中引导发展混合所有制面临着新的改制和重组工作,这是众多国有企业面向市场竞争、深化自身改革的必然选择。厂务公开工作是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工作的必经程序,当前必须下力气监督实施好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厂务公开工作。做实改革过程中的厂务公开工作有利于企业的稳定与发展。要与改善企业管理相互促进。政府、工会等有关方面要加强监督,完善职工董事人选和选举程序等制度,在理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从各负其责、监督协作的角度,在董事会章程中明确企业“新老三会”间协调运作的条款,把企业实施厂务公开与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联合起来去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体系,使民主管理落在实处,促进稳步改革和科学发展。

三是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结合。发挥好其在基层政治文明建设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厂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企业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对落实厂务公开工作不力的企业公开曝光,通报处理。发挥好其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引导企业将推进厂务公开工作与建设企业自身的文化体系联系起来,通过厂务公开,使企业管理经营理念转化为员工的思想和行动,在全体职工中营造共同愿景,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

4.司法公开推进年工作 篇四

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对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和要求,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突出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内部事务的公开,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增强公开内容的可信度、拓宽公开范围的广度、强化保障措施的硬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活动的满意度。

二、公开程序

(一)由有关科室拟出所需公开的内容,报分管局长审核后,提交党组讨论通过,然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

(二)政务公开内容发布后,采取座谈、咨询等方式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改进。

(三)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将整个公开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建档保管。

(四)设置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箱,公开联系电话和举报电 1

话(******),以便于群众联系和监督。

三、政务公开形式

(一)设置****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栏

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栏置放于****市司法局机关醒目位置,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统一制作。

(二)司法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程序等上墙公布。

(三)完善司法局机关内部科(室)标示牌。

(四)完善工作人员佩带岗位证或放置岗位标示牌。

四、公开内容

公开的内容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责类

1、****市司法局工作职责;

2、****市司法局领导(局长、副局长)分工;

3、****市司法局科(室)负责人姓名、分工。

(二)政务类

1、****市司法局办事程序,主要行政、管理制度;

2、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人员守则;

4、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务任前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内部事务的公开,要处理好公开与承诺的关系,以公开促承诺,以承诺促公开,努力做到依法行政、公开行政,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完善“五规一制”(对公开内容、程序、形式、时限、档案进行规范,建立违规违诺责任追究制)资料库。

(三)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形式的综合运用和紧密结合,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同时,要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点题公开”等形式,真正使用人民群众参与公开、监督公开,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加大督导保障力度

1、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实政务公开办公室人员,配备得力干部。

2、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在公开栏中开办群众点题公开栏目,召开座谈会、听证质询会,广泛证求群众意见,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公开、监督公开。

3、加大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进行事实预审,通过预审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时间。三是建立评议制度。对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时间、公开的程序、公开的制度、公开的效果等进行民主评议。

5.司法公开推进年工作 篇五

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公开

**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省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了明显成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扩大公开范围,以公开促公正

(一)推进立案公开,保障当事人诉权。以设置宣传栏、公告牌、流程示意图等形式,公布案件受理条件、诉讼费用收取、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信息,让老百姓打明白官司。设立导诉台,配备专职导诉员,负责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和法律释明等工作,切实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开放庭审活动,确保阳光审判。彻底打开法庭大门,为公民自由旁听提供便利。除必要的身份确认登记和安全检查外,公民不需预约,可以随时走进任何一个法庭,旁听任何一个公开审理的案件。积极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老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旁听”案件审理,对庭审过程进行监督,目前,全省法院共完成庭审网络视频直播5278次。

(三)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全面实行裁判结果公开。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将审判结果置于阳光之下曝晒。目前,除依法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全省三级法院裁判文书全部上网,裁判

文书上网总数达23.5万余份,在全国法院位居首位,有效预防了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增强了法官的工作责任心,减少了裁判文书瑕疵,彰显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

(四)加快司法拍卖市场化,实现拍卖公开。针对司法拍卖中腐败易发多发的情况,制定《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统一把全省252家拍卖机构纳入名册,统一由中级法院对外委托,统一进入产权交易中心竞拍,统一在《河南日报》等媒体公布拍卖信息,实现了入册拍卖机构名单全面公开、拍卖机构选择全面公开、拍卖信息全面公开和拍卖过程全面公开,有效切断了“法槌”与“拍卖槌”之间的黑色利益链条,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司法拍卖新秩序。

二、拓宽公开渠道,以公开解民意

(一)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从2009年开始,将每年的5月4日、6月1日、8月1日、9月9日、12月29日确定为“法院开放日”,作为与公众交流、实现群众和法院零距离沟通的平台。近6万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军人、农民工及各界群众走进法院,观摩庭审,座谈交流,公众参与人次居全国法院首位。

(二)畅通网络公开渠道。开通全省三级法院新闻与政务国际互联网站,网民只需点击所关注的法院主页,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该院的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工作动态、办事流程、投诉电话等内容。开设“网评法院”栏目,2008年,在河南法院网开设“网评法院”栏目。经过两年多的运行,“网评法院”逐渐发展成为法院与网民进行沟通和交流的纽带。目前,共回复办结网民诉求10367件。开通QQ群“民意直通车”,增强网民与法院的互动;张立勇院长亲自参加,了解网友诉求,回答网友提问。聘请16名网络监督员,对他们发现的有关反映、批评河南法院系统的网贴及评论随时予以回应和处理。举办“网友法官面对面”恳谈会,连续两年从全国各地关注河南法院工作、关心审判事业的网民中海选网友,与法官面对面座谈,通报工作、征求意见、答复疑问。今年,又在全国法院率先开通“豫法阳光”微博,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办理渠道,接受网民对司法工作的全面监督。

(三)实行重大新闻定期和临时发布制度。全省法院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法院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大要案审理情况,定期或临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通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如赵作海错案、平顶山天价逃费案、新华四矿“9·8矿难”案,我们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以公开透明、及时权威的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较好地把握了舆论主动权。

三、发挥公开优势,以公开保廉洁

(一)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着力强化信访监督。成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设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监督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逐条核查,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决不护短,决不手软。

(二)探索创建人民陪审团,主动接受群众对案件的评判监督。我们从农村、社区、企业、学校中选聘普通群众作为人民陪审团成员,在审理案件时,随机选取若干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团成员,旁听案件庭审,并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供合议庭参考。目前,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人数达87万余人,参与审理案件3553件。

(三)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凡法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案件审判,均以书面形式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协报告。建立结对联络制度,省法院210名法官与944名省人大代表、865名省政协委员建立了固定的联络关系。建立“直通车”制度,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组成专门合议庭、领导包案、跟踪督办等办法,实施“直通车”办理。

(四)创新外部监督形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们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对163个基层法院进行群众满意度评价,责成排名后10位的进行整改。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中聘请廉政监督员2379名,加强对司法活动和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为增强监督实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对19个中级法院、163个基层法院、389个人民法庭队伍管理及作风纪律状况进行明查暗访,向45个法院发出督查通报,责令相关法院进行整改,实现了法院内部监督和社会外部监督的有效衔接。

6.司法公开推进年工作 篇六

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现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意义、目标和要求

1.充分认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重要战略举措。人民法院应当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2.努力实现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基本目标。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建设与公众相互沟通、彼此互动的信息化平台,全面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透明,使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成为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通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准确把握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人民法院应当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1)统一规划,有序推进。人民法院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指导下,在各高级人民法院的统筹规划下,立足实际,循序渐进,有计划、分批次地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信息化建设有一定基础的法院,应当率先完成建设任务。

(2)科技助推,便捷高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建立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安全输送、有效对接机制,实现各类信息一次录入、多种用途、资源共享,既方便公众和当事人查询,又避免重复劳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人员的工作负担。

(3)立足服务,逐步拓展。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在资讯提供、意见搜集和信息反馈方面的作用,逐步开发其在远程预约立案、公告、送达、庭审、听证、查控方面的辅助功能,提升互动服务效能。公众通过平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成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纪检监察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

4.人民法院应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的科技化与规范化建设,利用政务网站、12368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审判流程公开服务。

5.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向公众公开以下信息:(1)法院地址、交通图示、联系方式、管辖范围、下辖法院、内设部门及其职能、投诉渠道等机构信息;(2)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审判人员的姓名、职务、法官等级等人员信息;(3)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等司法公开指南信息;(4)立案条件、申请再审、申诉条件及要求、诉讼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程序和条件、诉讼风险提示、可供选择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等诉讼指南信息;(5)审判业务文件、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等审判指导文件信息;(6)开庭公告、听证公告等庭审信息;(7)人民陪审员名册、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评估、拍卖及其他社会中介入选机构名册等名册信息。

6.人民法院应当整合各类审判流程信息,方便当事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凭密码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获取以下信息:(1)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等立案信息;(2)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姓名、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办公电话;(3)送达、管辖权处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情况;(4)庭审时间、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等审判流程节点信息。

7.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完善转化流程、传送机制和备份方式,充分发挥电子卷宗在提高效率、节约成本、便民利民方面的功能。

8.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创新庭审公开的方式,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适时公开庭审过程。人民法院的开庭公告、听证公告,至迟应当于开庭、听证三日前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公布。

9.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对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做到“每庭必录”,并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定期备份、长期保存。当事人申请查阅庭审音像记录的,人民法院可以提供查阅场所。

三、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

10.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全国法院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政务网站的醒目位置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址链接,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将其传送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政务微博,以提供链接或长微博等形式,发布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法制教育、示范和指导意义的案件的裁判文书。

11.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得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之外对这项工作设置任何障碍。各级人民法院对其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的质量负责。12.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把握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维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结合案件类别,对不宜公开的个人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对于因网络传输故障或技术处理失误导致当事人信息被不当公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程序及时修改或者更换。

13.中国裁判文书网应当提供便捷有效的查询检索系统,方便公众按照关键词对在该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检索,确保裁判文书的有效获取。

14.最高人民法院率先推动本院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并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各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辖区内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

四、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5.人民法院应当规范执行信息的收集、交换和使用行为,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上下级法院之间、异地法院之间、同一法院的立案、审判与执行部门之间的执行信息共享。16.人民法院应当整合各类执行信息,方便当事人凭密码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获取以下信息:(1)执行立案信息;(2)执行人员信息;(3)执行程序变更信息;(4)执行措施信息;(5)执行财产处置信息;(6)执行裁决信息;(7)执行结案信息;(8)执行款项分配信息;(9)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信息等。

17.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公开以下信息:(1)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执行收费标准和根据、执行费缓减免的条件和程序;(2)执行风险提示;(3)悬赏公告、拍卖公告等。

18.人民法院应当对重大执行案件的听证、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允许当事人依申请查阅。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为执行工作人员配备与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对接的信息系统,将执行现场的视频、音频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输回执行指挥中心,并及时存档,实现执行案件的全程公开。

19.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向公众公开以下信息,并方便公众根据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1)未结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限制出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限制招投标被执行人名单信息;(5)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

20.人民法院应当为各类征信系统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实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各类征信平台的有效对接。

五、工作机制

2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指导全国法院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推进规划,开发配套软件,确定评估标准,定期督促检查。各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统筹辖区内法院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完善实施细则,协调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各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要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和技术条件,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22.做好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明确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强司法公开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提升一线人员在司法公开工作上的责任心、积极性。要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指导责任,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偏差。23.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对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的检查评估,要采取督查、抽查和自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三大平台运行的系统性、顺畅性和有效性,不能只追求排名和指标,更不能搞形式主义。要扎实做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宣传工作,确保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举措为公众知悉,受公众检验,被公众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

2013年11月22印发

7.司法公开推进年工作 篇七

关键词:推进;基层工会;厂务公开;思考

厂务公开是指将企业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以及与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向企业广大职工公开,使职工及时了解厂情,更好地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

一、完善公开机制、坚持执行原则

基层工会是在企业党政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不但要自觉接受党政领导,还要积极争取党政对厂务公开工作的支持,使厂务公开成为党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始终贯彻“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工会组织实施,纪委监督检查,职工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在实施和完善运行机制的过程中要做到同以下原则有机结合:

(一)依法办事的原则

厂务公开的年度目标及任务的制定经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立,既要保护领导干部依法行使经营管理的权利,又要依法维护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合法权益。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要实行行政把关,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

(三)服务企业发展的原则

厂务公开的范围及时间节点由工会具体实施,既要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又能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

(四)注重实效的原则

厂务公开的执行情况由纪委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企业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

二、明确执行重点,规范公开程序

厂务公开突破了职代会在时间、人员、内容等方面的限制,能够及时通过各种形式随时公开厂务,让职工的监督能够经常化、制度化。基层工会在推进厂务公开过程中,应该根据不同的内容而采取相对应的公开形式,做到公开内容有重点、公开范围有层次、时间推进有先后,重点内容如表1:

明确了公开的重点,基层工会还应通过对党建质量体系和企业内控体系的学习和借鉴,建立行之有效的厂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按照“收集预审、实时公布、征询意见、建立档案”的程序规范操作。

(一)强调公开内容的预审,突出真实性

从实际出发抓主要矛盾,重点收集员工关注的焦点及热点,限制公开时间。

(二)强调公开范围的适中,突出层次性

从大局着眼,分阶段在不同范围内公开。

(三)强调公开信息的反馈,突出实效性

采取座谈会、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对厂务公开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四)强调公开资料的齐全,突出完整性

要求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及人员以及职工反馈意见的处理结果整理归档,并长期保存备查。

三、强化执行载体、丰富公开形式

基层工会推行厂务公开,应结合自身的实际,不拘一格,能简则简,实用、适用,同时让职工能够接受和感到满意。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基层工会应坚持“落实职权、讲求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

(一)坚持职代会与职工代表及专门委员会制度相结合

在职代会召开前,以职工代表提案的形式在广大员工中广泛征集,并在会上进行提案解答,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向职工代表交底,注重职工的参与面,使决策内容具有超前性、职工参与具有广泛性。

(二)坚持厂务公开内容与职代会的职权相结合

在企业一系列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严格把握不经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参与讨论、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出台、不实施的原则。将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改革改制、工资奖金分配考核等内容,交于员工讨论和决定;把干部任用发展、领导干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内容,交于职代会评议和监督。

四、严格执行监督、实施效果测评

厂务公开能否有效地增加企业管理的透明度,积极引导广大员工在知情中理解改革、在参与中推进改革、自觉承载经营压力,取决于公开厂务公开的质量及效果,这就要求基层工会在推进厂务公开的实践中,严格执行监督、实施效果测评。

(一)建立程序考核体系,强化监督与考评

根据厂务公开相关法规及员工需求,拟定适用本单位厂务公开事项及实施内容的相关细则,明确公开事项的流程、方式、内容、责任部门(人)及考核措施。按照党建质量管理工作“PDCA”循环要求,落实厂务、段务、班务三级公开、强化过程控制,定期开展厂务公开专项督查,督查的结果纳入党建质量督查评比、支会业务竞赛、年度双先评比考核范畴,奖优罚劣。

(二)制订评价考核体系,实施满意度测评

一是定期召开员工恳谈会。针对员工的敏感问题和趋向问题,召开有职工代表及有诉求意愿的员工参加的恳谈会,利用综合意见箱、各种会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收集职工对公开事项的建议和意见;二是开展满意度测评,从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等方面入手,把公开过程、质量、效果的要求具体化,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评议,增强员工全方位、多层次参与公开的力度。

参考文献:

[1] 顾越英.工会组织要推动构建和谐企业[J]. 通信企业管理,2011(06).

8.司法公开推进年工作 篇八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计划

为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局机关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要求,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突出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内部事务的公开,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强化保障措施的硬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满意度。

二、总体原则

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充分、真实、及时、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三、责任部门及具体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其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五、公开的内容

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局机关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与经济、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有关的政策性文件;

2、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3、为民办实事计划及实施情况;

4、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案件的查处情况;行政处罚中的罚没收入上交国库及管理情况;

5、政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6、财政预决算、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财政财务收支、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

7、局机关名称、机构设置、管理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8、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联系方式;

9、行政许可、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行政机关作出的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办事、服务的结果;

10、局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11、局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和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变动情况;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六、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制作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等文件查阅点等方式予以公开。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获取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

2、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出具不予受理凭证;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不符合规定或者内容不明确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允许申请人当场补正。

七、保障措施

1、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并适时进行更新。

2、在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对阅读有困难的残疾人、文盲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3、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收费。申请人要求以复制、邮寄等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适当收取成本费用。但申请人属于低收入者或者该信息完全用于公益目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减免有关费用。

9.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半年工作总结 篇九

一、基本情况

区司法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以来,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遵循着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上半年,建设公开栏两个,向群众公开固定项目8个,即时公开项目3个,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为保证党务公开切实有效的开展,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支部委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全面发动、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的认识。

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在动员学习会上,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共花溪区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让干部充分认识到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现实需要。统一了思想,大家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

(三)从本局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在党务公开动员部署之前,我局组织了部分老党员开展座谈会、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在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花溪区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根据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有针对性的拟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共花溪区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四)公开形式多样,把公开工作切实到位。

在公开的形式上,我们始终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一是在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在办公区设立了党务公开专栏,公开内容主要分为固定公开和即时公开两项。二是在花溪司法信息网上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三是以会议形式,向党员干部传达党内有关重大事项及决策。

三、取得的成绩

10.司法公开推进年工作 篇十

一、坚持“三化”,搭建学校党的工作良好平台

推进党务公开,坚持党务公开制度化、常态化、立体化,是我校党委自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的主要做法。

制度化。制度是推行党务公开的根本保证。只有建立起必要的制度规范,保证党务公开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才能使党务公开逐步内化为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行为习惯和心理自觉。近年来,学校在党务公开工作中注重建章立制,先后颁布实施了《湖北经济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招投标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二级单位创收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学术规范管理规定》等一批规章制度。建立了党委会议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干部人事任免公示公告制度,反腐倡廉实施意见,以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等有关党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有效促进了党务公开制度化建设,较好保证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落实。

常态化。党务公开是推进高校党内民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学校党委始终将党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长抓不懈,使其保持常态化。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为保证用人的公平和透明,真正做到选贤用能,学校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完善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组织考核、党委票决、任前公示等方式选拔任用干部,确保了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2004年以来,学校先后公开选拔任用中层干部63人,他们爱岗敬业,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在党员发展上,学校建立健全了校党委为院系党组织服务、院系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为师生员工服务的“三服务”机制,公开党员发展条件、要求、标准和程序,对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都实行公示,严把党校“入口关”、“培训关”、“结业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较好保证了党员发展质量。2004年以来,学校累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29439人,发展党员7430人。在学校财务管理、收入分配、资产设备管理、招投标等问题上,学校建立了一整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制度、规定,使一些高度敏感和关注的工作有法可依,较好保证了工作的延续性、持久性和常态化。2004年以来,学校对70多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招投标。由于公开透明,较好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实施。

立体化。2004年以来,学校从“四个层面,六个方面”上狠抓了党务公开工作。“四个层面”:一是党委决策层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以公开为原则,决策一旦形成后,按公开要求公开公示。二是职能部门操作层面。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形式,监督公开落实。三是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层面。基层党组织负责将公开的内容及时传达到每个党员或群众之中,确保公开的真正落实。四是师生员工反馈层面。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决策,通过正当渠道把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学校,供党委决策所用。“六个方面”是:在重大事项方面,突出公开了党委重大决策及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落实情况,包括学校重大决策、师生员工的住房、医疗救助、饮食卫生、交通补贴、福利待遇、子女入学等;在思想建设方面,突出公开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等;在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会、重要干部任免等;在作风建设方面,突出公开了领导干部体恤民情、吸纳民意、为民解困的情况,包括校党委成员深入所分管院(系)调查研究、倾听师生员工疾苦、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的情况等;在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了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包括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情况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公开了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律”并举抓廉政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地公开党务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党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增强“三性”,推动了学校党的工作健康发展

近年来,学校结合不同阶段的工作主题,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对象、内容、程序、形式和要求。针对不同的公开对象、时段、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范围、时限、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性、时效性和广泛性。

透明性。学校党委坚持把涉及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和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党务工作透明的重点来抓,较好体现了党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公开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均以不同形式向师生员工公开。二是公开招生收费工作。学校坚持实行招生收费“阳光工程”,认真执行国家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教育收费纪律。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近年来,学校招生收费实现零投诉,国家教育收费督查组对学校的教育收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公开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教职工周转房分配、使用和管理、校内收入分配、公务用车和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医疗制度改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学校都及时以各种形式向全校公开透明,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再正式出台实施方案。四是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都要报告廉洁自律情况,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年度工作考核时,校领导班子成员都必须在副处以上干部、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大会上,结合分管工作述职述廉,并由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五是公开违法违纪腐败案件的查处情况。几年来,学校先后公开了几起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案件,以及在招生、施工管理和师德师风领域里的违纪事件的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使广大师生员工受到了教育。另外,学校对党员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也十分重视,开通了电子党务,设立了工作作风投诉信箱、网上监督信箱、监督举报电话、“山水藏龙”BBS网络论坛,公开了党委书记、校长电子邮箱等。

时效性。时效性是党务公开的重要特征。近年来,学校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在明确公开内容、对象和公开形式后,注重选择公开时机。根据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学校把需要公开的内容分为六个方面:包括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校、院(系)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党委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不同的公开内容需要选择不同的时机进行公开,这样才能起到公开的作用和效果。在选择具体的公开时机时,一是坚持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如校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行政会议纪要、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院系情况、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计划、党委班子成员民主评议情况等;二是坚持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如教职工周转房分配、交通补贴、医疗制度改革等;三是坚持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如干部任前公示、职称评聘、党员发展、奖惩情况等;四是坚持紧急事项及时公开,如校内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等;学校通过选择不同的公开时机,较好保证了党务公开的时效性。

广泛性。党务公开的实质就是把党内权力行使者和权力运行过程置于党员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近年来,学校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中,针对公开的范围,注重抓好了“三个结合”。一是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相结合。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在具体工作中,党务公开包括学校的重大决策举措、党委议事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情况,而校务公开主要是学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行政事务等等。党务公开对校务公开有着直接的影响,校务公开的发展和深化有赖于党务公开的不断推进。通过党务公开推进学校民主管理。二是党务公开与学校教代会相结合。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重要渠道。教代会代表是由全体教职员工依法选举出来的,他们包括学校方方面面的代表,肩负着全体教职工的殷切期望和重托,代表着最广大教职员工的根本利益。他们对涉及教职工的住房、医疗、卫生、收入等重大问题可以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三是党务公开与全民监督制度相结合。党务公开的广泛性还集中体现在党内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上。学校自组建以来,制定了多项党内监督制度,并以多种形式向全校公开,让党员群众在明白中监督,形成人人关心公开、人人监督公开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了党的工作健康发展。

三、保障“三权”,促进学校和谐和跨越式发展

知情权。知情权是保证党员群众更好地参与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最重要的民主权利。近年来,学校坚持通过各种公开方式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学校健全完善了党代会、教代会、二级教代会、工会组织等制度,为党员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表达权提供了良好条件。学校建立了重大事项公开通报制度,向党员群众公开,使党员群众能充分了解学校的重大决策。凡是涉及到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学校党委都要多方征求意见,召开多方座谈会,对实施方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后,才公之于众,切实保障了最广大党员群众的根本利益。

参与权。保障党员群众的参与权是落实民主治校原则的根本体现。近年来,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原则,为师生员工提供一切可供利用的民主参与学校事务的便捷通道,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建设改革和发展中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学校召开了党务、行政、教师、学生、离退休老同志等多个座谈会,对影响学校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热烈讨论,提出了20多个问题,最后归结为六大问题。在开展“办学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全校教职员工历时三年,确定了办学指导思想及定位,达成了广泛共识。在校训征集过程中,165条候选校训真实反映了师生员工踊跃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的参与度。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曾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的学校“经济学家长廊”项目,是全校师生员工集体智慧的结晶。

监督权。保障党员群众的监督权,有利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化,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近年来,学校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机构监督与群众监督、校内监督与社会监督、学生监督与家长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了监督合力,保障了党员群众的监督权利。一是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参加党内各种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二是机构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学校成立了招标委员会,制定了基建招投标、施工管理或采购、审计付款的三方制衡机制,基建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党组织见面的廉政谈话和廉政回访制度等,较好保证了职能部门监督效果。三是校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校内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科研经费、后勤服务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实行重点监督和管理。在招生录取、教育收费、饮食卫生、校园安全等方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学生监督与家长监督相结合。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是学校招生收费、教育管理、服务保障的直接对象,学校发挥学生党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召开师生恳谈会、座谈会等,吸取意见,改进工作。同时,学校建立了校园开放日、校长接待日制度,热情欢迎来自四面八方的学生家长,倾听他们的心声,接受他们的监督。党员群众的综合监督,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创造了条件,为学校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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