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访流程图

2024-09-13

网上信访流程图(精选6篇)

1.网上信访流程图 篇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信息化建设,借助“数字湖南”建设的契机,加大经费投入,整合网络资源,强化培训力度,规范“网上信访”运作模式,建成了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为主干,以市信访网站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贡献。截至3月,共受理群众网上信访件次,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余件次,某某信访网上点击量累计超过余万次。

一、联网受理。一张网整合力量。市信访局成立了信息网络处,明确一名处长、三名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干部,26个市直单位、00个区县(市)和高新区配备1-2名专职管理员,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了网上信访代理员,重点工程指挥部成立网上民情室(站)。目前,全市共有专职网上信访管理员426人,网上信访代理员2689人。一平台共享资源。市政府出台了《某某市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对全市网络资源进行整合,全市先后投入1400余万元用于信访信息网络建设。5月,“某某网上信访”互通平台正式开通;目前,000个区县(市)、000区、96个市直部门、286个乡镇(街道)开通网上信访,实现了与政府公众信息网资源共享。一个口受理诉求。我们把书记市长信箱、电话信访、网上投诉、建言献策等全部归口到网上信访,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变上访为上网。全市共用一个数据库,统一处理标准、统一汇总报送、统一分析研究,减少了人财物浪费,避免了多头受理、重复交办。一时间作出反应。我们还严格筛选聘请86名经验丰富、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网民担任舆情监督员,随时关注网情动态,群众表达诉求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各级政府部门能一时间听取群众呼声、一时间作出反应。

二、联动培训。一是制度化。制定《某某市信访系统培训计划》,建立了干部培训制度,明确每年3-5月为全市信访系统应用管理队伍培训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到市、区县(市)讲课答疑,现场指导,集中授课。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以来,共培训2800人次。二是结合化。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学习外地网上信访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先后分批组织到北京、上海、南京、沈阳等地学习考察,从邯郸、株洲等地聘请专业人员来授课,借鉴信息化成功经验;安排系统管理员不定期到省信访局办公室和办信处跟班学习,参加系统应用培训班。三是专业化。为解决系统运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瓶颈制约问题,与等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建立友好协作关系,由专业技术公司承担某某信访系统运维和全市系统建设技术指导工作,使技术队伍更加专业。四是系统化。市委、市政府将网上信访系统培训纳入某某市政府信息中心培训计划,同预算、同规划、同培训,以来共4次参与市信息中心组织的学习培训,参训干部137人。通过多层次、多方位、多类型的培训学习,提升了全员素质,促进了信访信息系统应用水平的提高。

三、联调处理。一是日常业务内部流转。建立了网上受理、网上分流、网上转办、网上交办、网上督查、网上回复等日常工作流程,2个工作日交办、10个工作日反馈、3个工作日审核,确保15个工作日回复。湖北网民左先生因外甥女在某某深陷传销窝点,多次营救无门,通过某某网上信访写信救助。市信访局网上交办后,市公安、工商、综治等采取联合行动,端掉传销窝点,成功解救人员。二是热点问题网络征询。对网民提出的政策调整,尤其是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民政救助等热点敏感话题,在网上广开言路,组织展开讨论,征询网友意见。一方面宣传党的政策,另一方面引导网络步入良性循环。如有网民发帖举报我市某信访干部不知道有《信访法》后,立即有网友跟帖指出我国目前只有国务院《信访条例》,有理有据,随后很多网民就《信访条例》知识展开讨论,提出了大量很好的建议。三是特殊个案视频听证。针对私改遗、文革、知青等特殊个案处理单位已经分离的不便之处,通过网络视频,远在省城的专家可以通过视频听证,组织政策解释、疏导当事人情绪,指明诉求方向,既节省了群众来回反复奔波的麻烦,又节约了时间和费用。四是疑难杂症联合会办。组建了网上信访事项联合办理工作组,由公安、法院、民政、人社、国资、法制、城管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会办主要采取约访方式,由市、区县(市)信访局筛选出疑难杂症、涉及多个层面、处理难度大的信访问题提交本级联席会议,通过召开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多方协调会,寻求化解问题的办法,让群众感受“一条龙”式服务的便捷和实惠。仅今年,市信访局通过网上信访事项联合会办,共协调化解信访积案32件,成功率98%。

四、联合规范。一是岗位责任制。实行网上信访“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理承诺制”,要求干部必须及时 录入每一个信访信息,认真处理好每一封网民来信、每一条工作建议,做到“谁办理、谁负责,问到谁、谁负责”,凡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必须限时办结,并随时督促检查办理进度,对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要求责任部门配合调查,协调处理,直至问题解决。二是目标考核制。将网上信访工作列入信访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对网上信访硬件建设、人员配备、数据录入、案件办理、系统应用、工作成效等逐一细化,对信访数据录入系统运用不达标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三是督查通报制。组织对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使用网上信访及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跟踪督查,每月通报,季度讲评,考核。通报推介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促使全市工作协调推进。四是责任追究制。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某某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规定》,对网上信访办理不力或激发矛盾等情况,逐一明确了责任追究形式。

2.网上信访流程图 篇二

你首先需要想好自己需要开一家什么样的网店。在这点上, 开网店与传统的店铺没有区别, 要寻找好的市场。自己的商品有竞争力, 才是成功的基石。

第二步, 选择网上开店的平台或者网站。

网上开店你需要选择一个提供个人店铺平台的网站, 注册为用户。这一步很重要。

大多数网站上需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注册。在选择网站的时候, 人气旺盛和是否收费以及收费情况等都是很重要的指标。现在很多平台提供免费开店服务, 这一点可以为您省下了不少金子。

第三步, 向网站申请开设网店。

你要详细填写自己店铺所提供商品的分类, 例如你出售时装手表, 那么应该归类在“珠宝首饰、手表、眼镜”中的“手表”一类, 以便让你的目标用户可以准确地找到你。然后你需要为自己的店铺起个醒目的名字, 网友在列表中点击哪个店铺, 更多取决于名字是否吸引人。有的网店显示个人资料, 应该真实填写, 以增加信任度。

第四步, 网上开店的进货。

可以从您熟悉的渠道和平台进货, 控制成本和低价进货是关键。

第五步, 网上开店需登录产品。

你需要把每件商品的名称、产地、所在地、性质、外观、数量、交易方式、交易时限等信息填写在网站上, 最好搭配商品的图片。名称应尽量全面, 突出优点, 因为当别人搜索该类商品时, 只有名称会显示在列表上。为了增加吸引力, 图片的质量应尽量好一些, 说明也应尽量详细, 如果需要邮寄, 最好声明谁负责邮费。

登录时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 就是设置价格。通常网站会提供起始价、底价、一口价等项目由卖家设置。假设卖家要出售一件进价100元的衣服, 打算卖到150元。如果是个传统的店主, 只要先标出150元的价格, 如果卖不动, 再一点点降低价格。但是网上竞价不同, 卖家先要设置一个起始价, 买家从此向上出价。起始价越低越能引起买家的兴趣, 有的卖家设置1元起拍, 就是吸引注意力的好办法。

但是起始价太低会有最后成交价太低的风险, 所以卖家最好同时设置底价, 例如定105元为底价, 以保证商品不会低于成本被买走。起始价太低的另一个缺点是可能暗示你愿意以很低的价格出售该商品, 从而使竞拍在很低的价位上徘徊。如果卖家觉得等待竞拍完毕时间太长, 可以设置一口价, 一旦有买家愿意出这个价格, 商品立刻成交, 缺点是如果几个买家都有兴趣, 也不可能托高价钱。卖家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利用这些设置。

第六步, 网上开店的营销推广。

为了提升自己店铺的人气, 在开店初期, 应适当地进行营销推广, 但只限于网络上是不够的, 要网上网下多种渠道一起推广。例如购买网站流量大的页面上的“热门商品推荐”的位置, 将商品分类列表上的商品名称加粗、增加图片以吸引眼球。也可以利用不花钱的广告, 比如与其他店铺和网站交换链接。

第七步, 网上开店的售中服务。

顾客在决定是否购买的时候, 很可能需要很多你没有提供的信息, 他们随时会在网上提出, 你应及时并耐心地回复。但是需要注意, 很多网站为了防止卖家私下交易以逃避交易费用, 会禁止买卖双方在网上提供任何个人的联系方式, 例如信箱、电话等, 否则将予以处罚。

第一, 到银行办理网上银行卡;第二, 在淘宝注册账户和支付宝;第三, 对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

具体步骤如下:选择好要卖的商品后, 在开网店前, 你需要选择一个提供个人店铺平台的网站, 并注册为用户。为了保证交易安全性, 还需要进行相应的身份和支付方式认证。选择在淘宝开店是因为完全免费的。需要满足3个条件:1.注册会员, 并通过认证;2.发布10件以上 (包括10件) 的宝贝;3.为了方便安全交易, 开通网上银行。 (1) 用户注册。登录淘宝点击页面最上方的“免费注册”。在打开的页面中, 输入会员名密码、电子邮件等 (电子邮件可以到雅虎, 新浪, 搜狐, 网易等大网站里免费申请一个) 信息, 单击“同意以下服务条款, 提交注册信息”按钮。然后, 注册的邮箱会收到一封确认信息邮件, 打开其中的链接, 确认之后, 就完成了用户注册。安全小提示: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注意密码不要设置得太过简单, 建议使用“英文字母+数字+符号”的组合密码。 (2) 身份认证。“淘宝网”规定只有通过实名认证之后, 才能出售宝贝, 开店铺。所以在注册用户之后, 还要进行相应的认证 (包括个人实名认证和支付宝认证两个过程) 。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 登录淘宝网, 点击页面上方的“我的淘宝”。在打开页面中, 点击“想卖宝贝先进行支付宝认证”文字旁边的“请点击这里”;第二步, 在打开的页面中, 会提示还没有激活支付宝账号, 点击“点击这里完成支付宝账号激活”。在弹出的页面中输入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支付宝密码等内容, 单击“保存并立即启用支付宝账户”按钮;第三步, 激活支付宝账号成功后, 回到原来的页面, 按下F5键刷新页面。单击“申请支付宝个人实名认证”按钮, 阅读支付宝认证服务条款之后, 单击“我已经阅读”按钮继续;第四步, 首先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单击“下一步”;接着, 选择身份证件核实。可以选择“在线上传”或“邮寄”身份证件复印件, 单击“下一步”;然后, 输入银行卡信息, 包括开户行、银行卡号、省份、城市等, 输入完成后, 一日内等待支付宝汇款。友情提示:如果在线上传身份证件复印件, 图片文件大小要控制在200KB以内;如果是IC身份证, 还需要提供背面图片;第五步, 一日之后, 重新打开“我的淘宝”, 在认证区域点击相应的链接打开“支付宝认证”页面, 在“银行账户核实”区域点击“确认汇款金额”, 然后输入支付宝向你的银行账号注入的资金数目, 单击“确定”按钮即可。 (3) 进货、拍图 (你要是代理的话, 就不用了) 。网上开店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进货渠道, 同样一件商品, 不同的进货渠道, 价格是不同的。通过身份验证后, 您就要就忙着整理自己已经有的宝贝, 为了将销售的宝贝更直观地展示在消费者面前, 图片的拍摄至关重要, 而且最好使用相应的图形图像处理工具进行图片格式、大小转换, 比如Photoshop、光影魔术手等。

3.呼唤“即时互动”的网上信访 篇三

政府为了开辟网民表达民意诉求的新渠道,纷纷利用现有政务网络平台,采取电话81890(拨一拨就灵)、12345(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信访信箱等“二合一”或“三合一”等模式,开展“网上信访”工作。这些举措,为化解当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出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乡结构、就业结构、社会阶层结构和社会组织形式的不断变化,群众信访诉求呈不断上升趋势,集体上访也在不断增大,并反映出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得当今时代的信访工作者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问题的同时,必须重视探索不同层次群众的信访形式、信访内容和信访要求。

我们发现,在网上信访过程中,网民通常在发E-mail求助各级政府后,往往还在“微博、论坛、QQ群”上反映或讨论大量的民生问题,迫切希望能有一个与政府各部门直接交互的平台。

《对话·网上发布厅》的启示

2010年10月,中国宁波网开通了《对话·网上发布厅》(http://dialog.cnnb.com.cn/wsfbt/index.shtml),这是宁波市委宣传部与中国宁波网共同开办的网上办事问政平台。至目前,已有34个政府职能部门在线,通过政府网上发言人,与网民进行即时在线的对话交流。网民发布的帖子,在线政府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受理,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遇到突发事件在事发后4小时内上网发布信息。

截至2011年5月,《对话·网上发布厅》已受理网民贴子1393个,回复1179个,回复率达84.63 %,受理率达98.49%。网民反映问题涉及到住房、交通、环保、治安、消费、劳动保障、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赢得了广大网民的信任和支持,成效十分明显。

《对话·网上发布厅》设置了栏目12个,主要以“在线访谈、网上发布、网民在线”讨论为主,再辅以“追踪报道、在线点评”等特色,较好地发挥了网络信息面广、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的优势。其中,“部门在线”列出了所有已上线的政府部门及主要职责;“我来发言”刊登网民的意见、问题、投诉、咨询和建议等;“最新回复”将各参与部门最新回复集中刊出,以便市民查询;“记者追踪”将网民反映的问题或社会热点及各部门回复处理问题过程等进行追踪报道;“在线访谈”则将关乎民生的问题或社会热点邀请有关部门或领导、专家进行直播或网上访谈;“网上发布”主要内容是关乎民生的政策信息及就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召开的网上新闻发布会等;“在线点评”是网络监督员、评论员或网民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在线点评;“特别推荐”将网民、发言人、网评员、网上的好帖、好回复集中推荐,以鼓励积极性;“办理统计”显示各单位对网民意见的受理回复、处结率,以及网民对解决问题满意度统计等等。

《对话·网上发布厅》以政府组织实名的方式开展网上舆情收集、网上信息发布、网贴处理等工作,确保了政府与群众的有效沟通,提高了疏导民意、引导舆论的功能。在网上,每一个在线部门都有属于自己的登陆帐号,当网民发帖提问时,回应部门都要求作跟进式互动讨论或解释回复,直至网民满意为止;对一些若选错了答复部门或恶意的帖子,由栏目编辑进行调整和把关;对各部门的受理率、回复率、处结率和网友满意度等情况,由系统自动统计并定时在网页上显示。满意度由网民点评;处结率由栏目编辑针对各部门解答情况点评。对网民提交的涉及2个以上部门的问题,栏目编辑将以“综合”受理的形式,通知涉及部门点“综合”看帖,及时进行受理和回复。

《对话·网上发布厅》推出的“政府部门网上发言人制度”,明确规定在政府部门设立一位网上发言人和一位联络员,负责政府部门网上发言人的具体工作。此举措确保了网民提问的及时受理和回复,为网上发布厅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网上发言人的主要职责,一是对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进行收集、分析、研判、上报和处置;二是适时在网上发布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听取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就网民关心的政策和问题进行解疑释惑;三是负责收集网上针对本部门的意见、诉求和建议,及时进行在线回复,化解社会矛盾和公众情绪;四是负责涉及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网络舆情处置;五是负责与网络媒体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六是视情况以视频对话的方式回复网民提问或进行信息发布等。

网民对政府在线办公的这种形式表示由衷的支持和欢迎,认为网上发布厅彰显出了政府智慧和务实的精神,真正起到了反映民生、汇聚民智、正确引导、沟通桥梁的作用。

《网上信访·对话》平台的建设必要

宁波市各级党政机关开展网上信访工作,从总体上看,汇集民意的渠道是比较通畅的,开展的形式也是多样性的。其存在的问题是信息不够对称,缺乏象《对话·网上发布厅》一样的即时交流互动的手段。此外,传统的网上信访运作方法和方式,因其滞后性、被动性、中间环节多、答复时间长等缺点,难以满足当前群众在线交流的需要。

对此,笔者认为应尽快拓展目前的“网上信访”功能,借鉴中国宁波网《对话·网上发布厅》模式,结合当前信访工作实际,开辟《网上信访·对话》栏目,以弥补当前网上信访工作的缺限。

《网上信访·对话》平台的实施,可以凸显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以宁波市信访局(网上发言人)名义直接受理网民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或投诉请求等,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提升网上信访的知名度;二是作为全市信访系统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发布相关政策和规章以及事关民生问题的解决办法等,可以正确把握舆情导向,发挥信息发布解疑释惑的作用;三是利用在线对话功能,以一对一、一对多的互动交流手段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可以正确运用政策和法律规章以及疏导教育、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能有效地化解不少社会矛盾和公众情绪,从而使大量的信访问题在网上得到有效化解或平息。四是发现一些信访苗头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在全面收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及时排查出不稳定因素,可以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包括做好超前性预测以及社会稳控工作等。

如果有效地利用好《网上信访·对话》平台的这一独特的功能,并发挥出快捷、高效的作用,就会使不同文化层次的市民纷纷从《网上信访·对话》平台找政府,求结果。一旦形成“气候”,既可拓展“網上信访”办理的渠道,又可减轻“来人接访”、“集体访”的工作压力,对缓解目前日益严峻的信访形势无疑会带来极大的益处。

因此,开发《网上信访·对话》平台是当前信访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符合社会创新管理的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网上信访·对话》平台的建设要略

尽管开展“网上信访对话”工作是客观形势的需要,又具备利用政务网络资源的环境条件,但真正要把“网上信访对话”业务开展起来,从初步实施到逐步完善,还得从思想认识、物质条件、技术力量等方面予以考虑。

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思想观念和认识上求得统一。当前,宁波市信访部门的大多数同志对网上信访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全面,现阶段仅局限于对电话、电子邮件的接收处理和反馈办理上,还未领略到微博、论坛、QQ群以及《网上信访·对话》平台的魅力及其他功能的好处。但从远景上看,网民要求在网上即时对话交流是无容置疑的,而且随着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他们提出的要求也会随之增加,问题也会更加尖锐。这就要求信访部门的同志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从观念上适应信访形势的需要,自觉接受信息化时代的挑战。

第二,领导应重视“网上信访对话”平台的建设。因“网上信访对话”业务是网上信访工作的拓展和延续,是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的一种手段,对提高信访工作效率,转变机关作风,加快信息传递有着十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应该把“网上信访对话”业务建设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要切实加强对“网上信访对话”业务的指导,从科研、人员、财力上给予足够的投入,把“网上信访对话”业务真正抓起来,抓到位,并健康运作,使之产生良好的效果,为构建网上信访大格局,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抓好试点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制订规章制度。开展“网上信访对话”业务,宜采取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方针,尤其是技术性含量比较高的《网上信访·对话》平台建设,不能一蹴而就。从宁波市各地信访部门现有的“硬件”、“软件”配备及具备入网的环境条件来看,笔者认为应由宁波市信访局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具体做法:一是在市政府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中心网站主页上,建立一个《网上信访·对话》平台,让网民既可向“市长信箱”发电子邮件,也可向“网上信访对话”平台进行交流互动,更加方便群众网上问政。二是认真汲取中国宁波网《对话·网上发布厅》成功的经验,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在获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广到各县(市)、区信访部门。届时由市信访局牵头,举办几期“网上信访对话”业务培训班,组织各县(市)、区政府网上发言人,进行网上应用操作训练,切实掌握“网上信访对话”平台的操作技巧。三是制订出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按章办事原则。如制订《信访部门网上发言人制度》、《网上信访对话操作规程》等制度,要求在工作中予以认真落实,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使“网上信访对话”业务,一上网即可投入使用,从技术上保证“网上信访对话”业务的顺利展开。

总之,开展《网上信访·对话》工作,是今后“網上信访”工作发展的一个方向,也是信访工作适应新时期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可以这样说,没有《网上信访·对话》平台,就不能算是完整的网上信访工作,就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各级政府的信访部门应重视《网上信访·对话》平台建设,通过网上信访和传统信访工作的有机结合,使信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信访局)

当前,各级党政机关网上信访工作的渠道是比较通畅的,开展的形式也是多样性的,但同时也存在信息不够对称,缺乏即时交流互动的手段或工具,运作的方法和方式带有滞后性、被动性、中间环节多、答复时间长等缺点,难以满足当前群众在线交流的需要。

4.网上信访工作总结 篇四

一是采取发放条例读本。通过进村入户活动,为全镇广大群众职工送去《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条例资料,共计300多册。二是举办信访知识和业务培训班,抓实抓好培训工作。通过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前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企业岗位提高培训、创业培训、

职业技能等培训工作,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让《信访条例》深入人心,让信访群众自觉遵守信访规定,做到依法信访、有序信访,规范信访行为。切实增强大家的依法维权意识。

(二)信访接待情况

我镇信访工作的开展情况。截止目前我镇接待来信来访12人次,都已圆满答复。我镇积极开展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树立整体形象,扩大社会影响,简化信访工作程序,我镇的信访工作涉及到民政、城建、计生、户籍、林业等等涉及到民生的问题。

5.18县网上信访工作总结 篇五

实行督查责任制,完善长效机制而开展工作。以下是小编搜罗的2017县网上信访工作总结,欢迎参考和借鉴!

2017县网上信访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来,信访局按照市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实行督查责任制,完善长效机制而开展工作,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4月30日,我区共接待来访群众147批1602人次,其中进京2批

2人次,到市31批577人次,到区114批1023人次。办理国家信访局交办件1件,省信访局交办件1件,市联席会议交办件8件。各级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和群众依法信访反映问题意识明显增强,信访渠道进一步拓宽,依法信访工作进展明显。信访问题的受理和办理程序更加规范,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目前,群众来访呈现一增两减的特点,即个访数量增多,集访、来信减少。情况表明,大量的不稳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动状态。这一趋势是我区努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必然结果。

近4个月多月来,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1)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村级财务管理、村组干部经济问题、农村低保、困难救助、回村民工要土地耕种等方面(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为信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基本担负起了信访工作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信访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直接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解决信访工作难题和突出问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坚持一岗双责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二)认真排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

我们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排查4次,重点排查9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9起,特别是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越战三十年等敏感时期的排查化解工

作,我们积极采取法制宣传教育、有理解决、及时交办、依法处置等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了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工作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017县网上信访工作总结篇二

市信访局:

今年以来,我区网上信访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区直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依法、及时、妥善处臵和协调解决了一批群众网上信访问题,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落实市信访局《关于报送2013年网上信访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一年来网上

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特点

2013年全年共受理网上信访投诉件XXX件,其中初信XX件,重信XX件;上级交办、转办件XXX件,自收自办件XXX件。按照接受渠道分类:中央直转网上信访件(包括国家投诉中心)XX件,省长信箱XX件,网上信访平台XX件;按照信访问题分类:征地拆迁(包括城市和农村)XX件,政法XX件,市政及物业管理XX件,其他民生类问题共XX件(住房与房地产XX件,民政XX件,环保XX件,交通XX件,城管XX件,门面纠纷、教育、计生、户籍各XX件,医保、规划、其他各XX件)。所有收到的信件均由分管领导和局长亲自批示,分别编号交办相关责任单位,由相关责任单位协调处理与信访人见面,并限期将处理情况报区信访局存档,今年所有自办、转办、交办件均按要求办理回复,做到结案率100%。今年与往年相比,最大的特点和变化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办的信访件骤减,上级交办、转办件激增。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区受理的自办信访件下降比率为XX%,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上升比率为XX%。二是重复投诉件数量上升较快。今年重复投诉件占总投诉件的比率为XX%,比去年上升XX%。三是信访人信息不全。匿名投诉的信访件有所增加,有部分信访件联系电话不实、内容简单、用词随意,部分举报情况并不属实,导致工作人员无法有效办理。四是一信多投现象严重。信访局目前承担三个渠道的网上信访,今年以来多次出现国家投诉中心刚刚转来投诉件,紧接着省长信箱、网上信访平台也收到同样的投诉件,有些投诉件内容完全一样,转来的投诉件均需要办理并与信访人见面。

二、网上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析

根据今年网上信访涌现出来的新特点,我区认为主要问题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是网上信访虽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理性诉求表达,同时也为非理性诉求表达提供了便利。因网上信访便捷性、开放性、成本低廉,使得网上信访的优势更加显示出来,因此也是网上信访逐年增加的原因。但是这是这些便利的条件使得网上信访增加了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比如信访人匿名、联系电话不实、诉求不清晰、不合理。例如,我区曾接到过一个无选举权的网上投诉,因诉求过于简单,工作人员致电询问详细情况,对方回答没什么事情,就是想看看投诉了是不是有人理睬。二是网上信访为党

和政府应对个体诉求创新了思路,同时又增加了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难度。对于信访人的投诉,我们目前的工作方法是由责任单位根据信访人留下的联系电话,在问题处理完毕出具答复意见书后与信访人联系见面,送达意见书,在较短的时间内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防止了矛盾的激化。

但有些投诉件涉及群体问题,例如我区天湘华庭业主、广州服饰城业主、挂编学生等群体经常在网上进行投诉,相关责任单位联系投诉人见面时,对方提出问题不是他一个人的,要将所有人员都聚集起来一起见面,这样的情况极大地增加了群体性事件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不可预测性,掌控和处臵难度大大增加。三是网上信访畅通了人民群众便捷诉求的渠道,同时也为少数人抨击党和政府提供了方便。投诉人进行网上投诉,责任单位将答复意见送达信访人后,仍然需要通过网络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公布,这是政府办事透明化的要求,也是网上信访的要求,公开透明的回复可以让网友对问题的处理有清晰的了解,增加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和理解。但由于有些问题因政策等原因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满,容易导致信访人将处理意见片面摘抄或歪曲,发送到网络上进行炒作,极易导致网友围观,引发网络事件。

我们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排查4次,重点排查9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9起,特别是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越战三十年等敏感时期的排查化解工作,我们积极采取法制宣传教育、有理解决、及时交办、依法处置等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了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工作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017县网上信访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来,我市的网上信访工作在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和协调解决了一批群众网上信访问题,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我市一年来的网上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市委市府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工作,深刻认识到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到开展网上信访是党和国家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党和政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是信访工作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一年来,我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的要求上来,利用网络平台,扎扎实实地做好网上信访工作,积极推进建立面向群众的网上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逐步将网上信访通道建设成为群众信访活动的重要渠道。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一是成立了网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单位其他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网

络信访科,具体处理群众网上信访工作;二是把网上信访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三是落实了专项资金作为网上信访工作经费;四是专门配备了网上信访工作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和扫描仪等设备,确保了网上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畅通渠道,丰富形式

我市于今年初开通运行信访网(域名XXXXXXX),共设置组织机构、信访动态、网上信访受理中心、领导信箱等栏目。运行以来,访问量日益增加,为网上信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平台。

目前,我市网上信访工作形式多样: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省长信箱,市委书记、市长信箱,信访局信箱,书记、市长热线电话。为群众来访降低了成本,畅通了渠道,在群众中形成了上

网能说事、能办事、能办成事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了网上信访工作在整个信访工作中的作用。

四、建章立制,规范操作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网上信访的特点规范了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建立了领导阅批网上信访事项制度、网上信访答复制度、网上信访督查督办制度、网上信访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了网上信访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了网上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查实。确定专人负责查实是否有网上信访件;二是分类。接到信访件后,网络信访科及时对问题进行审核分类;三是报批。先由网络信访科对信访件提出初

步意见,报局领导审核,然后呈报分管领导(重要信访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四是办理。根据领导的签批,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后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五是回复。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后将处理情况报告市信访局,然后由市信访局审核后及时反

馈信访人,做到案结事了。

五、工作成效及经验

6.湖北省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则 篇六

鄂信发〔2017〕26号

湖北省信访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信访事项 网上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信访局,省直有关单位信访处(室):

《湖北省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则(试行)》已经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信访局

2017年4月18日

—1—

湖北省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信访事项网上办理规范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信息网络、书信、走访、电话等形式,向本省各级信访工作机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

第三条 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应坚持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诉讼与信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方便群众、接受监督。

第二章 登 记

第四条 通过以信息网络、书信、走访、电话等形式向各级信访工作机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不论是否受理,均应客观、准确、及时登记录入阳光信访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阳光信访系统)。

第五条 登记时应逐一录入信访人姓名(名称)、地址、—2— 信访人数、问题属地、所属系统、内容分类、信访目的、产生信访事项原因等要素,详细录入主要诉求、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相应的事实、理由及信访过程等。留有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的,应准确录入。初次来信来访提交了信访材料的,应将原信扫描录入阳光信访系统。

第六条 登记“信访目的”时,应选择申诉、求决、意见建议、揭发控告或其他。

(一)“申诉”适用于对有关机关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仲裁、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不服,要求改变或纠正的事项。

(二)“求决”适用于请求帮助解决工作、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事项。

(三)“意见建议”适用于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提出主张和意见,表达态度和看法。

(四)“揭发控告”适用于举报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两委等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登记时应注明被举报人或单位、地址、级别。

(五)“其他”适用于无法按上述内容进行归类的事项,包括咨询、表扬、感谢、内容不清、无实质性诉求等。

第七条 登记录入信访事项时,应进行判重。信访事项的信访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问题属地)、反映的主要内容等与系统中已登记的另一信访事项基本相

—3— 同,可以判定该信访事项为重复信访事项。

向多个受信人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或者相关人员代信访人反映相同信访事项的,判定为重复信访事项。

判重时,应与已作出处理(复查、复核)意见的相同信访事项关联;相同信访事项均未办结的,应与登记准确、办理情况清楚、附件齐全的初次信访事项关联。

第八条 对下列信访事项,应作为初次信访事项登记。

(一)信访人未依法逐级走访,重新采取书信、网上信访等方式反映的;

(二)信访事项不属于有关机关的职责范围,信访人重新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反映的;

(三)同一信访人反映不同信访事项的。

第九条 信访事项已作出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但阳光信访系统没有记录的,应按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程序进行补录,并上传相关文书。

第十条 对录入阳光信访系统的信访积案,应标注“积案”;属“三跨三分离”的,应标注“三跨三分离”。

第三章 受理

第十一条 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应受理: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4— 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第十二条 对下列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

(一)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二)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

(三)信访事项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四)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且在复查或复核期限内的;

(五)其他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工作部门职权范围的。

对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引导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第(四)项规定的信访事项, 应告知信访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复查或复核。

第十三条 对下列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不再受理:

(一)已有复核意见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

(二)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三)2005年5月1日前已经办结,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

—5— 第十四条 对受理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转送、交办有权处理机关办理;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应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信访人作出受理告知书。

对不予(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应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信访人作出不予(不再)受理告知书,并上传阳光信访系统,在“办理意见”一栏写明情况和理由;已作出处理(复查、复核)意见的,应上传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书;已经或正在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处理的,应上传法律文书或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对于阳光信访系统登记的初次信访事项,不得以本规则第十二条第(三)、(四)项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为由不予(不再)受理。

第十六条 对依法可以通过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救助、技术鉴定、劳动监察等行政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直接或通过下级信访工作机构转交有权处理行政机关。能够判定适用的具体行政程序的,应提出适用具体行政程序的建议。

有权处理行政机关收到信访工作机构转交或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应组织会商甄别,确定适用的具体行政程序,在15日内向信访人作出行政程序受理告知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受理时限少于15日的,从其规定。行政程序受理告知书应上传阳光信访系统,在“办理意见”一栏写明适用的行政程序。

第十七条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程序 —6— 解决,但尚未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程序,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经信访人同意,在不影响法定时效、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信访工作机构可以直接或转交行政机关进行和解、调解,形成和解、调解笔录。达成协议的,将和解、调解协议书上传阳光信访系统,在“办理意见”一栏写明和解、调解意见。

信访人不同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应作出不予受理告知书,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有和解、调解笔录的,应上传阳光信访系统。

第十八条 对下列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可交由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办理。

(一)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存在明显问题的;

(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可能引发集体上访事件的;

(三)多人同时反映相同问题且影响较大的;

(四)信访事项到期未处理,或者处理意见明显不当的;

(五)跨地区、跨部门需协调处理的;

(六)信访积案;

(七)其他需要交办的。

第四章 办理

第十九条 对初次信访事项,应根据信访目的,分别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对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应作出受理告知书或

—7— 不予(不再)受理告知书;决定受理的,应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或行政处理决定、裁定书;不得直接回复或留存。

(二)对意见建议类信访事项,应认真研究论证,直接回复信访人,或者进行受理办理。

(三)对揭发控告类信访事项,直接回复信访人“请通过纪检监察12388举报网站逐级反映”,或者按纪检监察程序办理。办理过程中,不得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人,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信息。

(四)对其他信访事项,直接回复信访人或留存,或者进行受理办理。

第二十条 适用直接回复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行政机关应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当面回复信访人,不能当面回复的,应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信息网络等方式回复信访人。

第二十一条 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出具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的,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并上传阳光信访系统,在“办理意见”一栏写明主要处理意见。

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作出延期办理告知书,上传阳光信访系统,写明延期理由。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提出复查(复核)申请的,复查(复核)机关审查后,应作出申请复查(复核)受理(不予受理)告知书;受理的,应自收到复查(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书,并上传阳光信访 —8— 系统,在“办理意见”一栏写明主要复查(复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有权处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程序受理告知书的,应依照法定时限和程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裁定,告知信访人不服处理决定、裁定的法定救济途径和期限。行政处理决定、裁定书应上传阳光信访系统,在“办理意见”一栏写明主要意见。行政程序法定办理期限超过60日的,在受理60日内先上传办理进度报告,办结后再上传行政处理决定书。

第二十四条 对重复信访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告知不予(不再)受理。向多个受信人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原则上只办理、告知其中1件,其余判重后留存;已告知过不予(不再)受理,而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反映的,判重后留存。

第二十五条 信访工作机构或行政机关收到转送、交办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信访事项,需要退回的,应说明退回理由。转送、交办机关应及时审核,不同意退回的,原接收机关应继续办理。

第二十六条 对交办信访事项,接收单位自行承办的,除按本规则第十五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外,应报送办结报告,并上传阳光信访系统。接收单位将该信访事项转交的,由承办单位报送办结报告,接收单位审核是否同意结案;同意结案的,报送审核报告,上传阳光信访系统时,并在“办理意见”一栏填写审核报告的主要意见;不同意结案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9— 办结报告、审核报告由单位名称、文号、签发人、标题、正文、落款(加盖公章)、经办人及联系电话、附件组成。

第五章 送达

第二十七条 除不予(不再)受理告知书由信访工作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外,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延期办理告知书、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书等应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机构或有权处理(复查、复核)行政机关向信访人作出的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不予(不再)受理告知书、延期办理告知书、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书等,均应按期送达信访人,并将送达情况录入阳光信访系统。

第二十九条 信访文书应直接送达或委托送达信访人,信访人是公民的,由其本人签收,或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代为签收;信访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收。信访人拒绝接受信访文书的,送达人应邀请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现场留置,在信访文书回单上载明拒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信访人留有详细通信地址的,可通过邮寄送达信访文书。经信访人同意,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送达的,应将凭证上传阳光信访系统。

第六章 简易办理

—10— 第三十条 下列初次信访事项适用简易办理:

(一)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争议不大、易于解决的;

(二)提出咨询或意见建议、表达感谢,可即时反馈的;

(三)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应即时处理的;

(四)行政机关已有明确承诺或结论的;

(五)其他可以简易办理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信访事项不适用简易办理:

(一)上级信访工作机构、行政机关交办的;

(二)可能对信访人诉求不予支持的;

(三)已经进入或依法可以通过法定行政程序处理的;

(四)涉及多个责任主体或集体联名投诉的重大、复杂、疑难等不宜简易办理的。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信访工作机构和上级行政机关对提出简易办理建议的信访事项,可以通过阳光信访系统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信访工作机构。

第三十三条 对适用简易办理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可以当即决定的,应当即告知信访人。

除信访人要求作出纸质受理告知书的,可以当面口头或通过信息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快捷方式告知信访人。告知情况应录入阳光信访系统。

第三十四条 对适用简易办理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可以当即答复的,应当即作出处理意见。

—11— 除信访人要求作出纸质处理意见书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手机短信等快捷方式答复信访人。答复情况应录入阳光信访系统。

第三十五条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过程中,发现不宜简易办理或简易办理未妥善解决的,应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按普通程序继续办理。属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提出简易办理建议的,应向提出建议的单位反馈情况并说明理由。

第七章 公开与评价

第三十六条 公开。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应在网上及时向信访人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实现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公开内容包括:信访事项登记日期,信访工作机构分级转交日期,向有权处理责任单位转交日期,有权处理责任单位作出的受理告知书及日期、不予(不再)受理告知书及日期、延长办理期限告知书及日期、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书及日期等。

第三十七条 评价。满意度评价的范围是通过阳光阳光信访系统第一次登记且信访目的为申诉、求决、意见建议的信访事项。信访人自信访工作机构登记受理信访事项之日起,可对信访工作机构评价;自收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可对有权处理机关评价,自信访事项受理之日起,超过60日未收到处理意见书,或信访事项延期办理、超过90 —12— 日未收到处理意见书,均可对有权处理机关评价。

信访人自收到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之日起超过30日未作评价,或者信访人自信访事项受理之日起超过90日未作评价,或者信访事项延期办理、超过120日未作评价,视为“超期未评价”。

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已经或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作出不予(不再)受理告知书,以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信访事项,不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

第三十八条 对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的信访事项,各级信访工作机构、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应及时联系信访人,积极 引导其客观评价。

第八章 督查督办

第三十九条 各级信访工作机构、行政机关应通过阳光信访系统及时检查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按照“谁首次办理、谁跟踪督办”的原则,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是日常督查督办责任人。

第四十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进行督办:

(一)未及时、准确登记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受理信访事项,或未出具受理告知书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包括转送或交办不及时、不准确,办理主体不适格,延期办理但未出具延期办理

—13— 告知书等;

(四)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包括未按期出具处理意见书,处理意见书格式不规范,处理意见未正面回应来信人诉求,未将办理意见、办结报告审核等录入阳光信访系统等;

(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或处理不到位,群众评价不满意的;

(六)未履行送达职责的;

(七)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督办可通过电话、发函、约谈、实地等形式,提出改进建议,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所称信访事项,不包含涉密内容的信访事项,涉密事项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由湖北省信访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14—

附件:1.不予受理告知书(11种)

2.不再受理告知书(4种)

3.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受理告知书

4.信访事项延期办理告知书

5.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6.申请复查(复核)受理告知书(2种)

7.申请复查(复核)不予受理告知书(2种)

8.信访事项复查意见

9.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

10.纳入满意度评价信访事项的查询码告知书

—15— 附件1-①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16— 附件1-②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属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人民法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17— 附件1-③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属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18— 附件1-④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依法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人民法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19— 附件1-⑤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依法应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仲裁机构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20— 附件1-⑥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依法应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行政机关)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21— 附件1-⑦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行政机关)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22— 附件1-⑧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信访件编号:***),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应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请您向***或其上一级机关***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23— 附件1-⑨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正在办理中。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您在办理期限内再次提出的同一信访事项,不予重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24— 附件1-⑩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已有处理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予另行受理。您可以自收到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25— 附件1-⑾

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已有复查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予另行受理。您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26— 附件2-①

不再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已有复核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该信访事项,您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27— 附件2-②

不再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28— 附件2-③

不再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核申请。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29— 附件2-④

不再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家信访局对《信访条例》适用问题的解释,在2005年5月1日前已经办结,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30— 附件3

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年**月**日(注: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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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31— 附件4

延期办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信访件编号:***),我们于****年**月**日受理,因情况比较复杂,现不能在60日内办结。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经我单位负责人批准,延长办理期限至**月**日(注:最长不超过30日),请耐心等候。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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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附件5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于****年**月**日反映***(信访人反映问题概述,应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诉求、意见建议等要素)。我们于****年**月**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以下内容为对信访人反映问题的认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政府或***单位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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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附件6-①

申请复查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对****年**月**日收到的***(有权处理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提出复查申请,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年**月**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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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附件6-②

申请复核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对****年**月**日收到的***(有权处理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不服,提出复核申请,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年**月**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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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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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附件7-①

申请复查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对****年**月**日收到的***(有权处理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提出复查申请,由于***(具体原因),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我们决定不予受理,请您在30日内向***(注:应明确告知机关名称)提出复查申请。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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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附件7-②

申请复核不予受理告知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对****年**月**日收到的 ***(有权处理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不服,提出复核申请,由于***(具体原因),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我们决定不予受理,请您在30日内向***(注:应明确告知机关名称)提出复核申请。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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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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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附件8

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于****年**月**日对***政府(单位)的处理意见提出复查申请,我们于****年**月**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复查,***(以下内容为对信访人反映问题的认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复查意见)。

如不服本复查意见,可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政府(单位)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如逾期不申请复核,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38— 附件9

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

编号:

***(先生/女士):

您于****年**月**日对***政府(单位)的复查意见提出复核申请,我们于****年**月**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复核,***(以下内容为对信访人反映问题的认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复核意见)。

如您对本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送达记录

签收记录 送 达 人:

信访人意见: 送达方式:

信访人签名: 送达时间:

签收时间: 送达凭证:

(如挂号信凭证等粘贴此处)

—39— 附件10

查询码告知书

***先生/女士:

您于****年**月**日提出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已转送***(有权处理机关)。您可以凭查询码***登陆***(网站)***查询窗口,查询办理情况,并作出评价。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年**月**日

—40—

湖北省信访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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