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2024-09-22

4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0篇)

1.4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篇一

西街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流动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告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从事活动的内容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的联系方式等。社区党组织要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在党员流动前对其进行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二、党员单独外出,有固定地点或单位,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居住地或单位党组织,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到所去地方参加组织生活。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仍在原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三、流动党员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时交纳党费。对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必要的组织处置。处置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四、对持有党员证明信的外来流入党员,党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应在验证后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接收的外来党员,要同本社区党员一样,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并分配他们做适当的工作。党组织应如实负责地向外来党员原所在地党组织及时提供其现实表现情况。

2.社区流动党员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篇二

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新思路

泉山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张文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劳动力在产业间的转移和地区间人员的流动日趋广泛,致使党员流动的数量逐年增多,流动的频率逐渐加快,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流动党员这一新兴党员群体随之出现,给党员的教育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针对流动党员呈现“数量速增、构成复杂、从业多样、流变性强”的特点,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一、现阶段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认识程度不高、思想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改制,部分党员下岗后一直没有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原单位也没有组织他们过组织生活。加上自身家庭困难,下岗后一直对组织和单位心中充满怨气,更是在接转组织关系中发牢骚,说怪话,话语尖酸刻薄。再加上大多下岗流动党员对社区工作不理解、不配合,感觉上这些党员不好管,造成社区工作人员产生不想管、不愿管的思想。

(二)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实、力度不够。一是对流动党员信息排查登记力度不大,覆盖面不广。一方面,有些社区党组织平时只注重外来人员的暂住证信息的登记,却忽视其中的党员信息的收集登记。从而导致大多数流动党员变成了“隐性党员”。另一方面,很多社区辖区范围广,党员多,有的社区党员人数达到500人左右;有的社区所辖单位庞杂,对属地归口单位摸排不清,使得所属党组织、党员数 基数不清;有的街道、社区办公场所宣传不够,使得想转组织关系的党员找不到党组织,再加上平时教育管理松懈,使得部分党员无声流出。

二是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环节,服务不到位。多数党员对组织关系接转环节不清楚,在接转关系过程中,有的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解释不清楚,部分党员认为接转组织关系过于繁琐,就会导致部分“口袋党员”出现及组织关系丢失等情况发生。

(三)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不灵活,抓手不够。一是流动党员在管理上没有好的方法和有效的抓手。由于流动党员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生事物,没有可借鉴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加之流入党员无隶属关系,流出党员无联系方式,给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造成“流出党员管不到,流入党员管不了”的不良局面。此外,社区工作人员人少事多,缺乏足够的精力;有的社区,虽然建立“党员之家”、“党员活动中心”,但由于组成人员没有正常听收入、无固定工作,他们还要为自己的生计四处奔波,无暇对其它党员实施管理,更谈不上开展活动,造成了“人来就管,不来不管”的结果。

二是流动党员的教育缺乏好的形式和方法,且内容陈旧。有的社区党组织未分清流动党员的类别,采取了同样的教育方式,使得党员认为学习无非是读读书、看看报,失去兴趣;有的社区未摸清流动党员生活状况,一味要求参学率、出勤率,使得下岗失业党员及生活困难党员产生思想情绪。

(四)关心服务党员方式单

一、活动单调且配套设施不全。一是对党员的关心服务针对性不强。服务仅限于接转组织 关系、发送学习材料、重大节日慰问等,而对党员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不够,没有解决党员的根本问题,致使党组织的凝聚力不高。

二是流动党员的活动设施不全。有的社区缺乏应有的党员活动阵地。给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带来困难。有的新建党支部,无办公用房和办公经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二、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一)建立流动党员分类登记管理体系,畅通联系渠道,让党员有“家”。

社区党组织要按照直接管理、协商管理的原则,搞好流动党员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变更情况。对于流入的党员,做到底数明,情况清;对于流出党员,把好外出关,做到去向明。同时将流动党员划分为参与型、型服务和救助型等分类管理,一是针对流入党员的管理。流入地社区党组织要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和密度,建立与公安流动人员管理部门“协管”流动党员的新机制,定期对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已掌握的流动党员,要有进分类登记,有针对性地搞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时,要让他们定期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参加社区的志愿者组织,融入社区建设中,在流入人口中当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和群众工作的信息员。

二是针对流出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要认真落实党员外出报告、流动党员登记台帐、全时跟踪、专人联系、定期汇报和 《流动党员活动证》等制度,全面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对于没有融入流入地的流出党员,流出地社区党组织要通过“连心热线”、组织短信、网络QQ等方式,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传达亲情问候、通报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每个外出党员每季度都要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完成支部分配的任务及工作生活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等情况。对于融入流入地党组织的流出党员,流出地社区党组织要定期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以便于及时准确地掌握外出党员的全面情况。

三是定期核实、更新信息。继续用好省流动党员网上管理系统,对流动党员信息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核实,及时更新信息。落实好流动党员“七个一”管理法,即“一人一证”、“一人一档”、“一人一员”、“一季一联”、“一节一访”、“一年一议”、“一年一训”,使流动党员始终置于党组织的管理中。

四是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二)建立流动党员分类教育管理体系,理顺组织关系,为党员建“家”。

1、在建好“家”上“操真心”。“送钱送物不如建个好支部。”党员找到了登记了,没有相应的党组织开展活动,找到的党员仍旧像一盘散沙。对于流动党员,我们因人、因地制宜,合理组建党组织,从而把党员集中起来,发挥他们的作用。

一是对基础较好的及时建立党组织。在征求大多数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我们本着“便于党员生活、便于党员工作、便于党员学习”的原则,在流动党员相对较集中的区域建立楼宇党支部或楼栋党支部,并选配好那些群众公认威信较高,工作积极性较强的骨干党员担任支部成员。此外,对于流入的党员,各社区在征求党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将组织关系转到最近的党支部。

二是把培养党支部班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一时选不出人的党支部,由上级党组织成员下派兼任党支部书记,开展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我们对兼职书记进行统一培训,要求他们把培养、选好新的党支部班子这项重要工作负起责来。

2、在“育”好党员上“下真功”。随着流动党员排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流动党员总数在呈上升趋势,我们注意把握时机,按党员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日常教育活动,做到有的放矢、分类施教。

一是根据工作状态抓教育。对于流入的在岗职工党员,要重点加强爱岗敬业教育,教育党员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机会,增强工作热情,提高服务意识;对于外出务工党员,流出地党组织要把学习教材和学用品邮寄到他们手中,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根据生活状况抓教育。要将困难党员进行细化,对有一定专长的利用其专长,帮助他发家致富;对踏实肯干的,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安排就业;对于破产企业的下岗党员和买断工龄的党员,重在转变党员的思想观念,讲清楚城市社区化是今后城市发展的必然方向,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入手抓 好教育管理。总之,通过各种途径,让流动党员感觉到政府的关怀,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对困难党员的凝聚力。

三是根据党员身份抓教育。对于非公企业的党员,着重从如何树立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手,加强教育诱导,支持鼓励他们与困难党员和下岗党员结对子,在技术、就业等方面予以帮扶;对于即将流出的退伍军人和待业学生党员。社区党组织主动引导他们走出家庭、走进社区,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社区活动,鼓励他们为社区建设出点子、做贡献,组织他们参加家教、志愿服务等活动,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同时,安排一些创业就业、礼仪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社会交往、创业就业和独立生活能力,帮助他们及早就业、走进社会;对于组织关系不在流入地但在此居住的党员,要一视同仁,真正体现出党组织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从而确保党员的教育管理在辖区内全覆盖,不漏掉一名党员。

四是强化经常抓教育,提高教育管理的常效性。搭建四个平台,即先锋短信群发平台,利用群发系统,定期发送教育类、引导类、激励类“先锋短信”;远程教育平台,在完善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的基础上,向街道社区和非公企业延伸;网络教育平台,利用当地党建网站,设置党员教育专栏,建立虚拟课堂;讲师团平台,整合各类资源,建立革命传统、区情区况、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党性教育讲师团,深入社区开展“微型党课”、“心动党课”,提升教育效果。

(三)建立流动党员分类服务管理体系,解决实际问题,让党员想“家”。

流动党员大都是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无工作、无经济收入造成的,因此解决好流动党员实际生活困难,是做好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根本。

一是建立综合信息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区、街、社区三级党员服务体系,为党员提供党务政策咨询、再就业信息、市场经济知识、劳动技能、就业与再就业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做好党员咨询电话12371的宣传、服务工作,发挥各级党员服务中心(站)的作用,为建立区域一体的党员动态服务管理机制,提供全方位服务平台。

二是建立创业就业培训服务管理体系。对于待业、失业党员,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温暖。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坚持激励与帮扶相结合,一方面要引导他们转变择业观念,增强就业信心,另一方面免费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进行技能培训,及时向用人单位推荐,主动吸纳在社区就业,积极支持党员创业,千方百计为他们再就业铺路搭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以此减少党员的流出。

三是建立党员维权服务管理体系。在司法系统设立党员维权服务中心,专门聘请多名律师担任党员维权工作者,开设维权服务热线,受理广大党员的各种维权咨询和案件。

通过上述具体措施,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对于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流动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保障流动党员权利,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流动党员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

三、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创新。

一是创新组织设置,扩大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覆盖面。按照流动党员工作单位、居住地之间“谁更利于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就由谁负责”和“谁摸找、谁管理”的原则,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通过将支部建在“两新”组织上、建在楼栋上、建在工程项目上等多种形式,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使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超越区域、所有制、行业等局限,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到位、工作有效的组织网络。

二是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要围绕中心创新活动方式,把党组织活动同流动党员的本职工作统一起来。要立足优势,创新活动方式,尝试创建流动党员活动基地,有效解决流动党员“活动无场地、缺资金,时间无保证”等实际困难。要立足服务创新活动方式,通过开展流动党员职业技能培训、法律维权讲座,建立流动党员利益诉求渠道等方式,帮助流动党员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党内活动对流动党员的吸引力。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健全和完善上下贯通的管理机制,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与行业党建、区域党建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各级组织部门和工商部门、民政部门、劳动部门和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之间的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和规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流动情况。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肓培训制度、党组定期访问制度,建立流动党员日常管理台账。

3.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篇三

一、支部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点,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和信息台帐,按时更新和上报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二、根据流动党员外出时间的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的接转。

三、党支部在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他们进行行前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就业能力。

四、每月与流入(流出)地党组织联系一次,及时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参加组织生活和发挥党员作用情况,实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共同管理。

五、支部委派专人与流动党员结对子,至少每月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了解掌握流动党员本人和家庭情况,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篇四

一、党员外出一月不能返家的,要向支部申请登记,因外出务工或因其他事宜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要申请填写流动党员登记卡。

二、党组织或党支部有重要内容组织学习或有重大事项组织讨论通知流动党员返村时必须从大局出发,及时返回参加。

三、流动党员和村党员一样,必须坚持学习。学习资料有支部统一提供。支部统一布置的心得体会要按时交回。

四、流动党员外出后,无论到了何地都必须遵纪守法,在当地争当先锋,要努力维护自身形象。

五、流动党员自身发展好时,要求为家乡父老努力做出贡献。一年至少要承办一两件慷慨解囊的令人触目的好事,或者在公益事业上持,或者在公益事业上出资出力成绩显著。否则、要自己写出深刻的反省检讨书,总结出自己出门还不如在家好的原因。

六、流动党员的流动地址如有便更,要及时汇报支部登记,要自觉接受支部领导,随时和支部进行沟通。

5.四、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篇五

流动党员系指离开原驻地党组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本地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登记和发证制度。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必须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册。登记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学历、入党时间,流出和流入时间、从事职业、外出外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同时应向外出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且具有固定地址的,应将其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小组。

2、行前教育制度。党支部对外出的流动党员进行出行前的教育。教育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联系人制度。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一般由党支部委员担任,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责任心强、联系方便的党员担任,联系人每季度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作为联系人工作职责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依据。

4、学习制度。流动党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党员读物寄给外出的流动党员,使流动党员及时地、经常地受到教育。

5、汇报制度。要求流动党员每季度用信函或电话与联系人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回乡必须到党支部汇报情况。联系人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所联系对象的情况。各项汇报必须有记录。

6、交纳党费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较为特殊,原则上要求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最迟不能超过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7、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利用清明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外出流动党员回乡探亲的机会,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收集他们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对外来务工、经商流入的党员,要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并指定专人做好联系工作,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并根据需要向对方党组织反馈该党员的表现情况。

8、检查督促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区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

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填写使用规范

1、《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设定的编码进行统一编号,基层党委要加盖印章后,由党支部负责登记、填写、发放。

2、流出地(单位)党支部负责填写党员的基本信息。

3、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接收流动党员时查验填写。

4、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在持证党员离开时查验、填写。主要填写该党员在流入地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

5、年审(查验)栏由年审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负责填写,年审应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每年一次,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

6.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篇六

一、每季度由社区和社区的民-警组织召开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沟通社区内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情况,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社区工作人员对所属包户责任区的流动人口来往去向、现实表现要做到准确、清楚,并将流入、流出情况及时反馈。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变更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配合辖区民-警对“重点”流动人员作好跟踪排查和帮教转化工作。

三、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与住区单位签订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做好流动人口登记、排查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7.4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篇七

一是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党员流动前,填写《流动党员登记卡》,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镇党委和各党支部及时更新流动党员信息库和管理台帐,全面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流出去向、党费缴纳等情况,做

到流动党员情况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实行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流动党员的联络人,采取电话、书信、网络等形式与流动党员保持双向性、经常性的联络与沟通,定期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健全流动党员走访慰问制度。党员外出期间,镇村党组织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其家属,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各种服务。流动党员返乡后,村党组织及时上门开展谈心谈话,鼓励他们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四是定期汇报制度。流动党员定期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向村党支部汇报务工、思想动态情况,各支部每半年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情况及流动党员外出表现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汇报,镇党委每年年底对全镇流动党员的外出表现情况认真进行梳理,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是推行网络化管理制度。镇党委和部分有条件的村党支部在网上建立了流动党员qq群,对具备上网条件的16名流动党员实行网络化管理,定期将镇上工作动态和有关文件发送到网上供他们学习了解。

8.4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篇八

一、为了更好的掌握本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数量及办证情况,建立管理花名册,及时了解社区外来人员流动态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租赁房屋人员在租赁房屋时,必须携带身份与婚育情况证明到社区和派出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表。不填写申请表的不得租住房屋。

三、经社区和派出所审查符合规定要求,批准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应与社区和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协议后,方可实施房屋租赁。

四、自觉与社区,包片民警或公开派出所签订《房屋出租户户主治安管理责任书》。

五、建立定期走访制度,督促出租房屋证件不全者近期办理,并按规定与详细登记。

六、是暂住人口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七、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展违法人员或从事破坏活动行为的。出租房屋者,一定要对租房人进行宣传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如发现租房人有不法行为应及时与社区包片干部联系或上报片警。

八、承租期间不准私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九、单位承租的、须指定专人配合社区、包片民警和派出所对房屋安全及人员进行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报送社区与派出所备查。

9.流动党员联系制度 篇九

联 系 责 任 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登记管理卡,记载流动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流入地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

二、流动党员要自觉与党总支保持联系,采取电话联系、信函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灵活方式,每月向总支汇报一次本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三、流动党员工作单位变更时,要及时向所在党总支汇报,总支要及时登记情况。流动党员要按照组织要求,积极主动地为家乡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四、总支对在流入地表现突出并对家乡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流动党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违法乱纪的流动党员,报镇党委按照党纪党规进行处理。

五、每个党员都有一至二名支委联系员。每个支委每月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总支每季度组织流动党员开展一次学习活动。总支建立流动党员思想状况调查汇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时汇报上级党委,党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个别谈心、批评教育等方式做好党员的思想转化工作。

六、利用节日走访返乡流动党员,并组织召开流动党员座谈会。

七、每个联系员都要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的、双向的联系与沟通,采取电话联系、信函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灵活方式,协助党组织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他们的外出表现并如实向党组织报告。

10.高校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校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到外地务工、经商、居住等,又不能回原所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以及流入到本单位党委管辖范围内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流动党员的管理由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支委统一包管,包括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费收缴等。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

况、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党支部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报党总支备案;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外出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外出原因、外出时间、流动去向、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并由基层党总支备案。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至两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3、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方法和主要内容

(一)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组织设置

1、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组织关系暂时无法转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党组织。

2、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 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组织不健全的,应将

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移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乡镇(党工委)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在市县人才(劳动)服务中心的,市县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应接收这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3、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可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管理。

4、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其它有效证明的外来党员,各党总支应在验证后及时接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进行教育管理,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5、针对流动党员分布广、成份复杂、流动松散这一实际情况,要从健全组织着手,建立流动党员流而不散、流而不乱的管理体系,按地域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在外出流动党员人数较多,职业相对稳定,且有相对稳定活动区域的地点建立管理站;在外出流动党员人数少、外出时间短、流动相对较快的地方,建立临时管理站。通过设立管理站,使每个地域的流动党员就近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家”。

6、管理站内推选联络人。每个管理站中工作相对比较稳定,组织协调、活动能力较强的党员被确定为联络人,对流动党员进行直接管理。

(二)流动党员的教育与管理

1、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 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

思想和工作情况。要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向上级党总支汇报,向流出地党组织反馈。各党总支要对接收的流动党员进行备案。

2、各党支部按流动党员的多少进行分工负责联系;党支部要确定专人与流动党员联系,一人一挂钩,建立党员联络信息卡,及时掌握流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党支部书记或指定的联系人每月至少要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及时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收缴党费等。各党总支每年春节或“七一”要寄送一份慰问信给流动党员。联系人应负责做好外出流动党员的汇报情况记录,每季度向党总支汇报流动党员的联系情况,并作好流动党员过组织生活及交纳党费情况记录,在召开支部大会时,将联系情况向所在支部全体党员通报。

3、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由党总支书记李新龙负总责,各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列为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形成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学生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开展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联系责任人要及时与外出党员进行联系,如果对外出党员的情况不了解或联系工作不到位的,追究联系责任人的责任。

4、各党支部每年年初要组织力量对流动党员队伍状况

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情况,造册登记,并报党总支备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抓好流动党员管理的新路子,总结推广好经验,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5、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月交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6、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间流动的,到转正时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负责考察,在征求对方党组织的意见后,再讨论是否按期转正并办理手续。在流动中发展的预备党员,离开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时,由所在党组织作出鉴定,并将材料寄送所去地区、单位党组织。

7、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每年底应回我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同意,并委托其联系人向支部大会报告外出期间思想、工作情况,由党支部在本人缺席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评议。

8、建立流动党员考核机制,制定流动党员考核办法,从德、能、勤、绩、廉等几个方面对流动党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参考。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开展优秀流动党小组、流动党员评比表彰活动;在“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积极分子”评比表彰活动中,给予流动党员一定名额;要积极宣传优秀流动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流动党员创新创业的热情。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与组织联系,同时又拒绝组织

上联系,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向组织汇报外出的思想、工作情况)不缴纳党费,应作除名或自动脱党处理。

9、搭建流动党员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制定定期走访和活动制度,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加强沟通和联系,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服务,杜绝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上出“组织缺位”现象。要坚持服务为本,急流动党员之所需、谋流动党员之所求,开展以“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活动。

上一篇:恒定电流全章教案下一篇:初三六班家长会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