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2024-07-04

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精选10篇)

1.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篇一

海运出口整箱业务操作流程 :

基本流程为:接受货主委托--租船订舱--装箱集港--报关--制作提单--寄提单和核销退税单据。

一、接受委托

接到货主委托后.应先从以下几方面确认,包括该单位在出口地海关备案(年审)情况;报关单据是否齐备(全套报关单据有委托报关协议、出口货物报关单、装箱单、发票、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涉及的各种证件);海关监管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备;该票货物配哪种集装箱;有无特殊要求等内容。

二、订舱

根据货主的海运委托书的要求,与船公司落实舱位(取得船名、航次、提单号)装箱点、集港时间、地点。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根据订舱配载留底缮制装货清单、预配清单,预配船图、货物舱单等送到码头供收货和装船之用。

三、装箱集港(凭配仓回单=场站收据)

货代向船公司或船代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堆场领取空箱。货代到委托单位储货地点装箱(或委托单位送货到货代仓库装箱)后,将集装箱货物连同集装箱装箱单、设备交接单送到码头。码头将船公司或船代提供的装货清单及集装箱装箱单送海关供海关监管装船。

1、产地装箱::船公司根据货主要求,把空集装箱运至托运人的仓库或工厂将货物装箱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集装箱堆场或直接集港。

2、工厂送货(内装箱):工厂或 托运人将货物发运到船公司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在需要时,托运人要到装箱现场察看装货情况,防止短装或装错。

3、门到门:把配仓回单传给车队,车队提箱去工厂装箱,进港。

4、客户自做箱:把配仓回单伟给客户

四、报关(出口通关操作流程)

码头收货后根据预配船图和预配清单配定载位,缮制装船顺序单脚船舶。大副凭装货单接载,装货后签发场站收据。装货后场站收据由码头交船公司或船代。码头根据装船实际情况绘制实装船图交船公司或船代。船公司或船代将实装船图、舱单、运费舱单、提单副本、集装箱装箱单副本等交船舶带交卸港。

箱子必须进港才能报关,做完箱,凭客户提供的报关资料和正本配仓回单交报关行报关。

海关核运后在装货单上盖章放行,将装货单、场站收据等联退给货代。货代将盖章放行的装货单、场站收据交码头配载室。码头根据箱子进港和报好关的场站收据放关,配船。

五、制作提单

在船开前1-2天和客户确认提单。

根据舱单以及海运委托单的有关内容打提单,并把提单内容传真给委托人确认无误后打制正式提单。

MB/L 船公司提单(海单)HB/L 代理单 国外有代理,凭此单去代理处换单。

六、寄提单和核销退税单据

在确认货物已装船启运后,要尽快把全套提单寄给委托人,使其有充足时间办理结汇手续。船公司或船代凭场站收据签发装船提单给货代。货代将装船提单送交委托单位。船公司或船代将船舱单送海关。海关根据装船舱单核对发票退税单等凭证给货代。货代取到退税单、外汇核销单等送交委托单位。

友情提示:

报关所需基本文件

1.报关单

2.核销单

3.发票

4.装箱单

5.报关委托书

6.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件,如商检,许可证等

退税所需单证

1.理货证明

2.退税申请书(2份)

3.税单正负本

4.开户银行证明

5.情况说明书

6.退税委托书

2.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一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以及 “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的暂时进出境应办理审批。

在三代核电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外供货方除负责设备供货外,还需自行从国外进口许多配合设备装卸、运输、安装和测试等工作的设备或专用工具。这些设备或专用工具是供货方为履行合同中项目建设阶段的责任所需使用的,属于自有设备,使用完毕后供货方还要将其退运出境,即为暂时进口至中国,因此构成了供货合同项下设备交付的一种特殊情况。

由于该项目采购合同项下供货设备的清关责任在于采购方,而对于这些暂时进出口设备,供货方缺乏渠道和经验来完成相关清关及物流工作,所以委托采购方代其完成。为明确该类设备暂时进出口过程中供方与买方的权责关系,并为办理清关等手续提供支持,双方需签订临时进出口协议。

二、设备暂时进出口流程及操作要点

( 一) 设备暂时进出口流程

设备暂时进出口流程如图1所示:

( 二) 设备暂时进出口流程操作要点

自2011年开始,该项目的采购方协助供货方办理暂时进出口设备清关工作,截至2015年底,已签署相关协议超过60份,从而积累了大量的实践工作经验并总结出设备暂时进出口流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1. 设备发运价格条件

供货方在提出设备临时进口申请时,需同时明确设备发运贸易条件和相应价格,以及需采购方协助的工作范围。

根据双方协议,供货方同意就暂时进出口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提供资金。采购方将在设备发运前准备一份包括港口费、3C认证费、检验检疫费、服务费、机场仓储费估价、港口仓储费估价、统一关税代码和代理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内的预估费用提供给供货方。 供货方提前将预估费用以人民币的形式电汇到采购方账户。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海关保证金通常会在关税和增值税基础上放大,从而远高于预估值。以某项设备为例, 按税率预估报关保证金约81万元,采购方也按此金额要求供货方预存,但实际上海关却收取了90万元保证金。 另一方面,由于核电设备种类繁杂,清关时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清关附加费也经常高于预期。例如,某项设备的集装箱超期费约21万元,但协议里所有口岸查验、集装箱、商检费用却只预估为两万多元。因此,建议采购方在对预存保证金进行合理估计的基础上,应视情况再增加一定比例的金额,以保证现金流充足。

2. 设备清单合理性

根据双方协议,在每次交货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 供货方应通过正式信函传递箱单、提单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附件,用于清关,同时应向买方快递原始商业发票、 箱单、提单及其他中国海关要求的描述临时进出口货物功能和用途的文件。

暂进设备需单独开具提单、购买保险、发运及报关, 而且开箱查验率很高。如暂进设备需与主设备捆绑或连接发运,则供货方可开具FOB/FCA价格发票,并与主设备共同发运,但其他事项仍须单独操作。例如,在仪控测试用零部件发货时,由于发票条目非常多,海关在审查后提出要求: “逐项如实申报,不能笼统地申报为XXXX用零件”。此时,物流人员需要知道哪些条目可以合并使用,以及详细的品名、品牌、型号、功能和用途等申报信息,才能进行进口申报。由于此时货物已经到港并急需使用,在如此反复确认的过程中,不仅耽误了项目进展而且会产生不必要的滞港费。因此,必须留意设备组件或工具清单中是否含有易耗品、不符合暂时进出口规定或无法识别用途的物品,并应在协议中写明,同时供货方应在清单中提供详细条目,从而规避清关及滞港风险。

如果涉及光盘、软件等技术信息或服务,海关可能会对此类物品额外征税,此时需说明原进口申报价格是否包含技术服务费并提供合同依据。如设备含技术服务费用,而进口申报价格未包含技术费用,则需重新估算税款进行补税。如该类技术服务费已在别处收取,则还需要提供合同作为补充说明文件。

3. 暂进期限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规定,“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即暂进物品在境内的停留期最长为24个月。

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核电建造周期较长,所以经向海关申请,海关判定的设备合理暂进期限一般为一次18个月,之后可以延期6个月,总共不超过两年。如果确实因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在两年之后仍无法出境的设备可由使用方( 业主) 向海关申请再次延期,但需海关总署特批,申请难度较大且时间较长。具体流程为: 企业打报告———进口申报所在地海关审批———主管海关———海关总署。如遇此类情况,需提前做好审批准备,如果情况紧急,可考虑将设备先行出口至日本或韩国,再复运入境。 另一方面,许多设备到期后仍需继续留境使用,这时采购方须提醒供货方及时明确延期需求,签署相应补充协议, 防止到期时海关将设备转为永久进口并将保证金转税。

4. 物流责任转移点

双方应在协议中标明各自应负责的包括装卸在内的物流责任,但有时会忽略最后一段的厂区短驳。对于小型工器具而言,有时现场工人会视情况协助供方进行场内运输,但对于大型设备,如果没有将责任细化就可能会引起争议。

5. 设备退运信息与暂进时保持一致

由于暂进设备的产权属于供方所有,根据实际需要, 供方选择的境外及中国进/出口港可能并不一致。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总署解读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规定,“暂时进境货物应当复运出境,如果暂时进口的货物最终出口到第三方而非返回原发货人,则不属复运出境的范畴。”在此情况下可能无法保证设备及时顺利地退运清关,须提前签署补充协议并向海关解释。例如, 某设备的专用工具从韩国的设备制造厂进口到中国,待使用后需返回美国继续使用。由于进口国与出口国不一致,所以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对该专用工具的产权、产地及退运至美国的原因作了说明并向海关解释,顺利办理了再出口清关手续。

6. 暂时进出口过程中上下游资金问题

暂时进出口过程中的资金由供货方预存至采购方账户,采购方再将此笔资金付给进行清关报关操作的外贸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向海关缴纳保证金等一系列费用, 整个资金链条非常长。在暂进货物退运后,各方将实际花费与供方存入金额进行核对,并反向将资金退还至供方账户。买方告知供方保证金总额中被扣除的部分,并提供支持性文件,如第三方发票或收据。

在实际退运结算过程中,由于资金需要层层返还,同时需要对清关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清算,有时由于很多永久进口和暂时进口设备的保险费、运杂费等混在一起,将暂进设备费用单独剥离存在难度; 还有一些小额资金,如污箱费、拖车费和操作费等很难开具票据, 统计存在困难; 由于核电建设周期长,每笔退运距离货物进口接近甚至超过两年,造成费用追溯困难。因此,每次对账都需耗费数月时间,这就需要双方都注意及时对往来资金进行核对和登记,做好记录,避免退运时再重新核对每笔费用,耗时耗力。

综上,暂进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主要由进出口双方推动,并需双方物流和财务部门共同配合完成,其中任何环节的信息交流或沟通不畅,均可能导致无法顺利发运和清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于双方业务人员而言,及时有效的沟通十分重要,应在签订协议前尽可能掌握各类信息和预见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界定双方责任,降低风险。

摘要:在我国三代核电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建设过程中,核岛采购合同的供货方除负责设备供货外,还需进口支持项目建造、调试以及运行等的其他物项,并在使用之后退运出境,形成了暂时进出口情况。采购合同项下货物清关责任由采购方承担,供货方委托采购方代为办理。为明确权责关系,双方需签订临时进出口协议,并需对流程中的操作要点多加注意。

3.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篇三

福费廷业务在我国引进时间较晚,最早的产品概念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工商银行总行与外资银行合作福费廷项目时在国内被提出,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投入市场。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中国境内最早涉足福费廷业务,并建立了中国最早的有关福费廷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此后其他银行也纷纷开办了此项业务。总体而言,目前中国境内福费廷业务的开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比最早开展此业务的欧美国家晚了近半个世纪。

目前境内处于初级阶段的福费廷市场有如下几个特点和矛盾,本文会一一进行分析并给出建议:

产品认知度低,出口企业普遍排斥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

福费廷交易的对象是债权凭证,目前在我国贸易实践中交易对象基本为远期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部分中外资银行对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项下的债权买断也有涉足,但规模不大,并不作为一般性贸易金融产品向所有客户推广。在贸易实践中因为福费廷业务银行操作流程较为繁琐,需要多方沟通,且一般该产品的操作都是委托与其签订了代理协议的大型银行代办,依赖度较高。所以,很多中小地方性银行的国际业务部门对开展这一业务并不是十分积极,往往更愿意采用传统的打包贷款、押汇等贸易融资产品解决出口企业的资金需求,而这两种贸易融资方式需要占用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且风险需要出口企业自担。

福费廷作为一种对出口企业极为有利的贸易融资方式,基本特点有:无追索权能改善企业财务报表,可以将应收账款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彻底剔除;能提前办理出口退税核销;能完整规避各种贸易流程中的政治商业汇率风险;不占用出口企业本身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业务期限长,目前市场上最长的福费廷业务期限甚至高达10年;福费庭融资为外汇融资,一般来说融资成本大大低于国内的人民币融资。

不过,国内广大的中小进出口企业对福费廷业务这几个基本特点并不十分了解,很多企业在贸易实践中往往还是更倾向于采用传统的即期信用证来和客户结算,认为远期信用证风险高,会增加额外的财务成本,因此拒绝接受客户开出的远期信用证,从而丧失了很多的贸易机会。

在贸易实践中,建议出口企业在面对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时做以下几个工作:

第一,在商务谈判阶段特别是面对新市场新客户时,把接受远期信用证作为企业争取订单的工具?因为从进口商的角度来说,远期信用证相比即期信用证推迟了其付款的时间点,能减轻进口商的资金压力,变相的增大其现金流,从而能操作更大规模的贸易。

第二,适当延长收款期限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国内中小出口企业资金紧张,银行授信规模小甚至没有,所以企业一般害怕收款期限的延迟。远期信用证操作福费廷以后,客户在开证行银行承兑之后即可收到全款,并提前办理退税核销,一般来说可以在发货后30天内完成,并不需要出口企业等到远期信用证到期日收款。

第三,适当收取客户一定的财务费用?因为采用远期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对进口商无疑是有利的,有利益必然就有代价,这是最基本的商务原则。所以,出口商可在充分咨询相关金融机构了解大致的财务成本之后,大方地和客户谈额外支付部分财务费用。如果客户表示难以接受,这里有个技巧可以供大家参考:出口商在确认对方开出的远期信用证能在合作金融机构操作福费廷之后,可以适当延长接受远期信用证的期限来吸引客户,比如客户本来要求开90天远期信用证,出口商可以提出将远期信用证期限提高到180天或360天,在这个基础上来谈财务费用问题也许会容易不少。

国内金融机构福费廷业务落后,造成出口商认知误区和操作困难

国内中资银行因为国内法律不健全,特别是外币票据法方面存在很大空白,而我国的票据法在司法实践中显然难以适应福费廷业务发展的需要。司法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才能真正做到与国际接轨。

中资银行没有专业的福费廷后台支持体系,我国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业务尚属于起步阶段,四大行在内基本都没有设立专业的部门从事该项业务。特别是受资金和技术限制,短期内难以形成自己的福费廷价格系统,福费廷业务的价格形成机制比较复杂,银行对每笔业务项下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状况、各主要银行的经营情况与资信变化、某一笔业务不同的风险程度与期限等均不能做出及时、准确的评价,也不能对客户的询价做出快速的反应。

因为以上两个主要原因造成目前国内银行的福费廷业务绝大部分属于中介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只能依靠外资银行作为二级包买商,自己在整个福费廷业务中间只起到了一个中介人的角色。所以,境内福费廷业务经常给国内广大出口企业造成以下两种情况:

经常有出口商把手里接到的远期信用证拿到合作的银行要求操作福费廷,却被告知无法操作

银行的理由往往是开证行过小,开证行所在国风险太大无法办理,其实这个里面常常存在误区。境外福费廷业务有非常成熟和庞大的二级市场,参与这个市场的不光有传统的商业银行,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专做福费廷业务的金融公司。针对各种不同的远期信用证都有专业的买家可以提供报价。而我们境内的商业银行参与境外二级市场的程度很低,同时为了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一般中资银行都是总对总,和一些大型外资银行签订福费廷业务合作协议,只向几家福费廷市场上规模最大的外资银行询价。规模大的外资银行并不代表其就能接受所有远期信用证福费廷业务。这就存在境内外福费廷市场巨大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所以,往往被一家商业银行询价后宣布不能操作福费廷的远期信用证,其实只能代表这家商业银行的业务渠道无法操作,并不代表整个境外二级市场上都不能接受。

建议国内出口企业在商务谈判阶段就向客户询问其开证银行信息,给出开立信用证的DRAFT,然后尽可能多的向多家不同的中外资银行询价,也许本来操作不了的福费廷业务就能操作了,出口商在充分询价的基础之上再与进口商展开进一步的商务谈判。

其实,每一家境外正规的商业银行,无论其规模大小,所在国别发达与否,在其自身业务发展过程中都会逐渐建立起自己的全球代理行网络。为了让自己开出的信用证能够被金融市场所接受,每家开证行的金融机构部门(FI部门)自身会做很多的工作,这也是一家开门做生意的商业银行的生存之道。因此,只要不出现个别极端情况,比如一家资本只有1千万美金的银行,开出一张1亿美金的远期信用证,一般来说,我们总能在境外市场上寻找到合适买家。目前国内在传统的商业银行体系之外,也出现了一批专门为境外出口商寻找境外福费廷业务买家的咨询公司,可以为出口商提供远期信用证风险咨询、福费廷询价、业务操作等一条龙服务。广大中小出口企业也可以通过这些公司拓展自己的出口业务。

福费廷业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很复杂,在贸易实践中一些远期信用证买断价格偏高,出口商难以接受,导致业务流产

影响一笔福费廷业务最终买断价格的因素很多,除了开证行资信、期限长短、进口所在国国别风险外,还有很多隐形的因素。

举例来说,一般国外二级市场上的包买商都喜欢操作18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而国内有很多出口商错误地认为远期信用证期限越短,年化利率价格肯定越低,即使接受远期信用证,也要求国外客户把期限控制在90天以内。其实在二级市场上这样的信用证是不受买家欢迎的,因为期限太短,包买商收益过低,很多包买商更愿意将有限的额度资源投入到期限更长的信用证买断业务上。水涨船高,这种业务操作方式下自然年化利率价格也会较高。

我们国家许多出口商手中的远期信用证金额过小,常常在几万美金左右,这样的福费廷买断价格相对来说较高。因为境外二级市场的包买商都会设定一个小金额信用证的固定收费标准,在其规定金额之内的信用证都是采用固定价格买断,比如15万美金以内是一家包买商的固定收费标准,那么一张5万美金信用证和一张14万美金的信用证,它所提供的固定收费价格都是一致的。如果出口商手头常常有小金额的远期信用证,可建议国外进口商开一个金额较大的信用证,采用分批发货、分批承兑、 分批买断的交易方式来操作,就可以避开境外包买商对于最低金额固定收费的限制了。

4.代理进出口报关的操作流程 篇四

一、操作人员在收到实际收(发)货人的书面要求之后,经当站经理批准许可后,提供代理进(出)口协议书给收(发)货人填写。

二、实际收(发)货人必须提供盖公章的正本代理进(出)口协议书,协议书上委托方必须是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收货人,代理方为进(出)口的经营单位,也可以填写报关行的名称。(协议书上委托人与代理人务必不体现PHOENIX,PHOENIX至多能体现中间人的角色,进行推荐与指导。一旦达成协议,签定正本代理进(出)口协议书,操作人员方可当作代理进(出)口货物来操作。)

三、实际收货人应当提供发票(Commercial Invoice)、装箱单(Packing List)、合同(Contract)以及提/运单,书面声明其货物的清关方式,贸易条款,商检需求/配额需求/包装证明/许可证需求等相关文件给经营单位,以便经营单位制作清关文件,及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经由我方的相关文件,务必复印留存)

四、经营单位需将清关文件(合同必须由经营单位和国外发货人签订,并且加盖经营单位的公章或者合同章)以及加盖经营单位公章的正本报关委托书提交给报关行进行进口报关。

五、海关最后出具的税单上面会体现两个单位的名字: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任何一家都可以去银行缴税,也可以将税单拿回公司抵税。

六,所有代理进(出)口报关过程中,所有的费用皆体现代收代付。PHOENIX不能体现任何利润,只能在起始的报价中体现操作费用,并于事后务必开具此操作费用正式发票。(特别是DDP,EX WORK的进口货)。

5.出口操作流程 篇五

一、出口单位向海关制卡中心申办中国电子口岸IC卡。

二、向外管局申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备案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5、外经部门批文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流通型进出口企业);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营型进出口企业)。

三、外管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在网上申请时必须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才能进入出口收汇系统。完成相关业务员身份验证,操作员处理的数据将自动进行电子签名、加密。网上申请其份数无限制,你在网上可输入(1——9999份)。申领工作不需等待外汇局的网上审批,即可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到外汇局领新版纸质核销单。

五、首次申领时提供下列资料到外管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1、核销员证;

2、IC卡;

3、出口合同复印件;

4、申领核销单的申请书;

5、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准文件正本及复印件;

6、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8、海关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企业领单后需在正式使用前填写单位名称,或加盖单位名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另外新版核销单上无需填写有效期,视同长期有效。

六、网上出口口岸备案。企业到海关报关出口前,必须上网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使用地报关前备案。一张核销单只能对应用于一张出口报关单。未进行报关前备案的新版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对已进行备案而尚未使用的新版核销单,在报关地点发生变化时,企业可上网申请变更并重新向变更后的报关报关地海关备案。

七、出口报关。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报关单验放手续时,需在新版核销单的“海关核放情况”栏中加盖“验讫章”,同时向出口单位签发注有成交总价、计算机打印、盖有“验讫章”的报关单。并利用自动或手工方式对新版核销单电子底账数据进行“已用”核注。(对于因填报错误而作退回处理的报关单,海关将对应的新版核销单电子底账数据恢复国“未用”状态;对于全额退关的报关单,海关在删除报关单信息的同时,须对新版核销单电子底账数据进行“退关”核注;货

物出口后因故退货时,海关在办理其进口手续后,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注明退货情况,加盖“验讫章”交出,单位向外汇局办理核销单的退货核销手续。报关出口后应及时登录网站“中国电子口岸”(网址:),进入“出口退税”子系统,进行“结关信息查询”,查询到报关单结关信息后可及时向申报地海关打印纸质出口报关单(证明联)。

八、确认出口销售收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银行办妥交单后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XX市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作为入账和申报的正式凭证。不能等取得报关单并收汇核销后才确认收入。出口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一律以离岸价为基础,以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其发生的国外运输、保险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九、网上交单。企业出口报关后,在没有收到外汇前,等拿到纸质报关单证明联后在网上“交单”,在“数据报送”菜单中查询报关单电子信息,与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报送”,以上数据供退税机关审核退税之用。对于预计收款日期超过报关日期90天以上(含90天)的远期收汇,企业应当在报关后60天之内进行网上交单,凭远期出口合同、核销单向外汇局备案,并应当在核销单的“收汇方式”栏注明远期收汇天数。凡未向外汇局备案的,一律视作即期出口收汇。企业如需在报关后60天之内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应当在货物实际报关离境后向外汇局进行网上交单,届时再到外汇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银行收结汇。收汇时银行将外汇收账通知单及出口核销专用联收汇水单出具给企业。结汇要提供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装箱单,出库单,出口装货单等。企业在收到外汇时,银行在确认后办理结汇或者进入该单位的外汇结算账户的入账手续,并出具加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章”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结汇时必须用出口该笔业务领取的核销单号码填结汇通知单,填写的结汇通知单的项目一定要与实际出口的国家等项目一致。此章只能盖在核销专用联上,银行事

先会将出口收核专用联格式及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印模送当地外汇局备案。企业结汇后应当将外汇账户转入人民币账户。

十一、办理核销。企业先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申报软件”报送数据,并打印报审数据清单,再备齐已出口收汇的下列单证到外管局办理核销:

1、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发票;

3、报关单;

4、银行结(收)汇水单;

5、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等。其中,即期出口项下,企业应当在出口报关之日起100天内;远期出口项下,企业应当在合同规定收汇日起10天内办理。出口单位出口货物应是全额收汇,如出现差额大于或小于500美元,必须向外汇局提供有效凭证说明差额产生的原因。正点收汇指银行出具的核销专用联表明的出票日期在预计收款日期之日。正点核销指出口单位办理核销的日期,应当在规定的收汇日期起三天内持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避办理核销。

十二、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到税局办理免抵退申报。目前实行网上退税申报,申报数据都是从网上自动上传到机关退税信息管理系统,而且网上申报只能点一次,如数据错误须重新申报则需撤销申报后重新录入正确的数据,生成电子数据后报盘到退税机关人工读入。

十三、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当月底,分别到其主管退税机关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十四、办理出口退税。税款到账后及时到主管退税机关领取“收入退还书”。

十五、出口货物单证备案。外贸企业最迟应在申报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明细单;

3、出口货物装货单;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对于购销合同,属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出口的货物,可在第一次出口货物时予以备案,其余出口的可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十六、自营出口免抵退税申报需要的材料。1.税务局提供的退税资料。2.专用档案夹,免抵退税专用退税封面。3.免抵退税系统自动生成的免抵退汇总表4份。

4.免抵退税系统自动生成的免抵退汇总附表4份5.免抵退税系统自动生成的免抵退货物出口明细表4份6.出口发票退税联。7.报关单退税联。8.当月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主表1份。9.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二)1份。10.当月税负测算表1份(税务部门规定的表样)。11.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动态表1份(税务部门规定的表样12.自产货物证明1份(税务部门规定的表样)。13.免抵退税额申报证明一份(税务部门规定的表样)。14.此笔出口业务的海运费运输发票复印件。15.此笔出口业务的装箱单1份。16.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本月软盘一张(A盘)。辅助说明:1.如果此月单证未收齐,装订的申报资料不需要各类单证,具体规定税务局有要求。2.按照税务部门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出口汇总表—出口货物明细表(当月出口)--出口货物明细表(当月收齐)---自产货物证明—核销单退税联---报关单退税联---出口发票退税联---本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本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6.海运出口操作基本流程 篇六

1. 定舱

A. 制作提单样单传真给船东定舱,注明开航日期。(大部分船东)

B. 电话定舱,再传真样单给船东。(马士基以及一些小船东)

*要确定好开航日期、柜型、柜量、运费付款方式

2. 请派

A. 根据船东的放箱单或定舱确认制作请派联,配舱回单或缴纳港口费用申请书都可以。按

照客人样单打,船名航次提单号柜型柜量一定不可以错。

B. 写清楚装柜地点、时间联系人以及付款方式传真给堆场或拖车。

*随时跟踪装箱情况、柜号、铅封等

3.制作装货单(也叫关单,是报关时必须提供的单证之一,证明该船接受该货)。打印之前同发货人口头确认或是自己对照清单发票核对一遍件数、毛重、体积、品名;自己再检查一下船名航次提单号柜型柜量等;拿到相应的船代处盖好章,通知报关行来取。

4.反馈柜号、铅封

A. 给报关行。反馈之前要和船东确认柜号是否正确。

B. 给船代或船东(大部分船东都是反馈给船代,HANJIN和DSR直接反馈给联丰)*及时反馈,以免耽误报关或配载

5. 制作提单样单

A. 直接出船东提单:大部分提单要我们制作,同发货人确认无误后传给船东,船东会给确

认我们才可以到船代处签单;有一些提单是船东自己做,我们通知船东确认无误后船东会打印出来交到船代处签发

B. 出HOUSE B/L:也就是HOUSE B/L按照客人要求出,船东单的收货人是我司国外代理,其余内容同HB/L。这种HOUSE B/L签发人是我们自己,船东单的签发同A

*要在开航前确认好提单内容,否则许多船东会收取改单费

6. 跟踪报关放行情况,如有铅封更改要及时通知船东。

7. 应收应付款:发催款通知给发货人,写付款通知给联运财务申请付款,美元预开发票,拿到水单之后去签单或做不签单证明安排电放等。

8. 跟踪客人付款情况,跟踪核销单情况,及时退还给已付款的客人。

7.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篇七

关键词:信用保险,流程,内部控制

为了迅速地开拓国际市场, 扩大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采用赊销等信用销售方式与国外客户开展贸易。在国际贸易活动中, 出口企业运用赊销方式扩大出口的同时, 也面临着不可忽视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风险主要包括: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等;政治风险主要包括: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买方付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等。仅凭一己之力, 普通出口企业很难控制和规避上述风险。因此, 企业通常借助外力, 选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简称“中国信保”) 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

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 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中国信保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出口企业最常用的控制信用风险的工具, 一般情况下, 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此险种优点如下:一是风险保障范围较广, 承保政治风险、商业风险;二是损失赔偿比例高, 最高赔偿比例为90%;三是保险费率低, 根据进口国国家风险类别、支付方式和信用期限不同, 使用不同的费率, 保险费率范围在0.1%-2.4%之间, 且每年国家对企业缴付的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为了帮助投保企业规避贸易风险, 保证中国信保准确判断买方资信、顺利进行理赔追偿, 中国信保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定了自身的操作流程 (见下图) , 同时保险合同详细规定了适保范围、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义务、可能损失、索赔、定损核赔、追偿、权益转让及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企业要把出口信用保险的相关操作环节融入国际贸易流程中, 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正确操作, 正确提交所需单据及相关信息, 应收账款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典型问题

问题一:双方签署的商务合同的支付方式、付款期限大于中国信保批复的支付方式和信用期限。如:批复的支付方式和信用期限为OA120天, 而商务合同的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为OA180天。这样的收汇风险无法得到中国信保的保障。

问题二:超限额出运, 即发货金额高于中国信保批复的授信额度。超限额部分无法获得中国信保有效的风险保障。

问题三:出运申报不及时, 出现误申报的现象。例如, 根据保单约定, 应在每周固定的时间前将上一周出运的适保业务全部向中国信保进行准确申报。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 有时会出现忘记申报或很长时间后才申报的状况;还会出现申报的付款方式与商务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不一致 (如商务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为OA120天, 出口企业却按OA90天向中国信保进行申报) 、申报金额与实际应收账款金额不一致等现象。误申报不利于企业从中国信保获得足额赔偿和保障。

问题四:知险后出运。如果买方不能按时支付前期发货的货款, 对卖方来讲是明显的风险信号, 如果此时卖方继续向买方发货, 收汇风险将进一步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不保障这种情况下发运货物的应收账款。这种做法也将影响出口企业的索赔权益。

问题五:对可能损失的申报不及时。如果不能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及时提交可能损失, 则影响投保企业索赔权益。同时保单约定, 如果在规定期限六个月内仍未提交可能损失, 保险人将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三、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流程融入出口业务流程体系中进行内部控制, 保证其操作的正确性, 才能真正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

(一) 设立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管理员 (以下称“信保管理员”) 岗位

在信用管理过程中, 对出口信用保险的管理是重要的环节。企业投保并签订保险合同后, 要按照合同要求和中国信保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投保企业要通过中国信保的“信保通”系统录入信息。

因此, 需要设立专门的信保管理员, 负责系统数据维护、限额申请、出运申报, 同时负责保费缴付、沟通索赔、追偿等事宜。以此来规范信息录入、保障信息准确和有效投保, 保证索赔和追偿事宜按程序顺利进行。

(二)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业务流程体系的相关环节 (见下图)

(三) 两个流程相关环节的相互融合及内部控制的要点

1. 在相关环节1中, 洽谈、报价、签约、合同审核与资信调查和申请批复信用限额相结合的内控流程图及要点说明如下。

在这个环节中, 出口企业要与国外买方以及中国信保进行充分的沟通, 最终确定各方都认同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业务人员要将客户信息提供给信保管理员, 由信保管理员向中国信保申请对客户的资信调查、申请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 确保把正确的信息录入系统。

合同评审时, 要审核合同上载明的合同金额及每批发运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等项是否与中国信保批复的信息相匹配。这样才能从根源上保证整个过程的正确性。

2. 在相关环节2中, 发运前重点审核发运货物的信息与信保通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是否匹配。

这是整个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对每笔发运的适用投保的货物都要进行审核。其中主要审核点如下。

预付款审核:根据合同, 财务人员审核并明确其项下已到账的预付款金额。

尾款回款保障审核:由信保管理员与“信保通”系统复核买方信息、出运金额与期限是否符合信用限额的余额和期限要求、有无逾期应收账款, 确保尾款回款有保障。

审核的目的是在适保货物出运前, 保证全额货款都要有回款保障, 避免出现出运货物的信息与“信保通”中信息不匹配的现象, 做到对风险的事前预防。

3. 在相关环节3中, 海运保险、其他所需单证以及出口信用保险的出运申报都要按时办理。

通常可以由货物运输保险或其他保险承保的损失, 中国信保对其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装运后, 应及时投保海运保险、申办其他所需单证, 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 信保管理员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 按时将出运的适保货物的准确信息录入“信保通”系统, 进行出运申报。

4. 在相关环节4中, 相关部门人员都要对应收账款时时追踪, 多角度提示应收账款的动态情况, 并采取相应措施。

应收账款要及时催收。建议财务人员将每月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到期应收账款、每周将逾期应收账款的详细信息发送给业务人员或相关催款人员, 让他们及时与客户沟通付款事宜。在“信保通”系统中, 也可以反映出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 对有逾期应收账款的客户, 信保管理员要及时通知业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停止对该客户的后续货物发运工作, 并准备向中国信保提交可能损失通知。

5. 在相关环节5中, 出现风险后, 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与中国信保相互配合, 尽职尽责做好索赔、理赔、追偿工作, 减少损失。

风险出现后, 从货款拖欠之日起, 或其他风险发生之日起, 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相应期限, 信保管理员在业务人员的配合下, 向中信保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

业务人员要采取停止出运、积极催款、注意保留催款函电等证明材料、登记债权 (客户破产) 、保留损失证明文件 (拒收货物) 等措施, 积极减损。

相关人员提供相关单据及买卖双方信函, 委托中国信保进行追偿或按照中国信保的指示自行追偿。

信保管理员在《可能损失通知书》提交后四个月内提交《索赔申请书》及相关单证文件, 在索赔申请后四个月内, 企业可获得定损核赔结果, 并获得赔偿。

企业得到赔付后, 将赔偿所涉及的销售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中国信保。同时, 企业仍有义务协助中信保向买方追偿。

从中国信保获得的赔款可冲抵应收账款, 并核销、退税。

8.海运散货出口的操作流程 篇八

海运散货拼箱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海运散货,英文为“LESS THAN ONE CONTAINER LOAD "简称:LCL。客户询价和拼箱公司报价就没有不说了,从客户订舱开始吧,1.客户订舱,散货公司给客户入仓纸(也叫入仓单);

2.客户凭入仓单送货到指定的仓库,或者码头(散货公司一般也可以帮客户直接派车收货,不过是要收费的);

3.等到预配的所有货物集齐仓库,在预定时间内就安排在仓库或者码头装柜,并且安排各票货物报关,所有货物报关放行,就等船期准备上船。其中,如果有某票货物因为查货,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时放行或者上船,就会拆柜,把这票货物放下来(散货公司可能会收取亏舱费),其他货物继续下一步业务;

4.船到,柜子上船……散货公司与客户对资料,补料出提单;

5.柜子到目的港,卸船,清关,通知收货人换单,提货,或者 按要求送到门。

其中,散货拼箱,一般有两种:直拼和非直拼

直拼就是装柜之后,一直到目的港才开柜,中途不换柜,一般在主要航线或者散货流向比较多的两个港口之间才有,因为货量大,整个柜子所有的货物都是去同一个目的港。

非直拼就是中途在中转港要拆柜换柜,当然不用客户费心,都是散货公司安排的,比如:从黄埔拼了一个柜,里面有几个不同目的港的货,在香港或者其他港口中转时,拆柜,把从其地方拼的柜都拆开,把去同一个目的港的货物再拼成一个柜子,再上船中转过去,这样就解决了去不同目的港如何拼成一个柜的问题了。

拼箱和做整柜本质上都一样,都是买卖差价而已,一般能做拼箱的公司,自己公司都有自己拼的,价格不好的航线或者货量不够,就经常跟做拼箱的同行合作,互相配货……

9.出口退税的明细操作流程 篇九

假设发生外销,货物已加工完成,9月12日的船期,那我们肯定要在9月10日以前在电子口岸出口收汇里备案,你备案好了,可以把相关的单证(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核销单)送交货代了,中间的几天可以让货代有时间去报关。。船开后的一周内你可以向货代索取提单(要正式提单的时候货代一般是要你把中间所发生的费用结算的),预录入单;有了提单,你可以传给客户了,凭着预录入单你也可以先开外销发票了。

大概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也就是10月15号左右吧,你就可以拿到报关单,可以凭借报关单在电子口岸出口收汇和出口退税里做交单了;

1、核销单的交单、点击出口收汇—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码—条件设定—开始查找—点击核销单号码—核对一下—点击交单—点击确定—完成交单。

2、退税的报送、点击出口退税—输入报关单号,出口日期—点击条件设定—点击报关单号—核对—点击报送—点击确定—完成交单。

9月12日-10月15日之间,你可以催客户汇款,T/T的话比较快的,款到账后,你可以去银行结汇,结汇的同时可以付掉佣金,有海运费的也把海运费付了。

上面的讲完了,中间插一个在9月份出口的我们可以做免税申报的(申报期限自出口之日起90天内,申报时间每月1-10号,也就是10月的1-10号)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里,(擎天的软件)今天打不开那个系统,就说一下怎么操作吧,发票部分

1、所属期,根据出口货物申报的月份填写,共6位,前四位为年份,后2位薇月份,注意申报填写时向前递减一个(本月填报上月);

2、申报序号、系统自动生成;

3、出口发票号、即出口外销发票代码后四位+NO、发票流水号(格式0670+12345678);

4、出口日期、根据报关单上实际出口日期填写,考虑到第一次免税申报时有可能报关单还没有下来,可以依据预录入单填写;

5、贸易性质、根据报关单上填写;

6、发票金额、出口发票的外币总额*当期汇率换成人民币;

7、记账凭证号、根据记账的凭证号码填写;

报关单部分

1、序号、系统自动生成;

2、报关单号、报关单上18位海关编码后9位+三位项号(格式123456789 001)因为打不开系统那只能记住这些了,报关单部分应该还有些的,但都是很好填的。发票和报关单部分都填好之后,要做免税申报数据处理了。

1、打印免税明晰申报表

申报数据处理—打印申报数据—免税申报(输入所属期)—打印免税申报明细表;

2、生成免税数据

免税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税申报数据—输入所属期—村委软盘或者电脑上;

3、上传免税数据文件 将生成的免税数据文件导入国税综合电子申报系统和增值税同期申报。

在你货款已结汇,报关单已收到的情况下,你可以去外管局核销了(报关单,核销单,银行水单,说明表2张)。

核销之后,进入出口收汇核销单系统,1、点击核销单信息—核销单录入—报送所属期自动生成—核销单号码——核销单金额—点击确定;

2、数据报送—上传核销单信息—所属期自动生成—选择所属期内所有—确定传输—打印上报数据。

核销单信息输入好以后,经过这个系统(同和的出口退税网上申报)上传国税。

现在可以做退税申报了(申报期限自出口之日起90天内,申报时间每月1-10号,也就是10月的1-15号)

退税申报包括预申报和正式申报:

1、退税申报数据录入——第四栏录入报关单号(格式同免税)输入回车键,系统自动带入相关的信息,第8栏录入相对应的核销单号,核对保存。

2、纳税汇总表录入 根据当期增值税申报表录入;

3、预申报数据处理—生成上报数据—预申报数据(输入所属期)—存为软盘或者电脑,讲生成的数据导入(同和的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这个系统,上传退税处;等待退税审核无误,打印反馈表中的5张表格;

4、打印退税数据申报表

申报数据处理—打印申报数据—退税申报—选择下一步,打印报表;3张表格,纳税汇总表,退税明细申报表,退税汇总表;

5、生成退税数据文件 申报数据处理—生成上报数据—正式申报数据—存为软盘或者电脑,将生成的数据导入(同和的出口退税网上申报)这个系统,上传退税处,同时打印上传凭证。

10.出口退税有关单证操作流程 篇十

一、《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取得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分几次出口,具体怎么操作?

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只取得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分多次报关出口,须多次申报出口退税,可以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作为以后申报退税的凭证。除了第1次申报出口退税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以后批次申报出口退税时可以《进货分批申报单》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举例说明:外贸企业出口后,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个批次申报出口退税,第1个批次申报出口退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第1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及其他资料;第2次申报出口退税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第1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第2批次的《进货分批申报单》及其他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外贸企业应凭下列资料填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已开具过的进货分批申报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那外贸企业如何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录入进货分批申报单?

外贸企业收购的货物取得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次出口,需使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进货分批申报单录入。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进货分批单申报录入,录入第1个批次时,录入项号后,分批次数默认为01;录入第2个批次时,录入项号后,分批次数自动默认为02,点击“打印分批”按钮,打印出纸质《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目前不能生成电子数据,不需申报电子数据。

二、《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见附件39),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1、通过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单证申报向导——第二步 单证申报数据录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或:通过菜单——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进入录入模块后,点击“增加”按钮,根据原购货发票、内销发票的内容,以及“数据项目说明”录入相关数据,然后点“保存”按钮

2、录入完所有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记录后,点击“设置标志”按钮,系统弹出对话框,设置相关选项:选择“设置单证申报标志”、“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设置完成后点击“确认”,在每条记录的“申报标志”项目中显示“1”。如果不操作该设置,系统无法生成数据。

3、点击“申报系统操作向导——单证申报向导——第三步 生成预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数据”模块后,(或;菜单——数据加工处理——生成预申报数据)选择“单证申报”选框,点击“确认”后,系统会弹出“生成单证申报数据”对话框,显示本次申报的记录条数,点击“是”。选择生成单证数据的保存路径,点击“本地申报”(目前单证申报不支持远程预审及远程申报),点击“浏览”选择软盘中指定路径,亦可点击“新建文件夹”新建存放路径,须双击存放的文件夹至打开状态,然后点击“确定”。系统会弹出“生成单证申报数据”对话框,显示数据申请情况、数据保存的路径、生成的记录条数,点击“关闭

4、企业到国税相关科室进行单证预审后,如果有疑点反馈,需要在申报系统中做预审信息处理操作。点击“申报系统操作向导——单证申报向导——第四步 单证预审信息处理——单证预审信息读入”模块后,单证预审信息读入后,点击“申报系统操作向导——单证申报向导——第四步 单证预审信息处理——单证预审信息处理”,(或:菜单——预审反馈处理——单证预审信息读入——读入后在再选择单证预审信息处理)点击左边的“索引窗口”查看相应的“出错信息”,然后根据“出错信息”的提示,回到“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中修改申报数据。直至预审无疑点后方可操作下一步。

5、企业确认单证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系统操作向导——单证申报向导——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数据——打印单证申报申报表。(或:菜单——退税正式申报——打印单证申报表)打印完毕后再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单证申报向导——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数据——生成单证申报数据(或:菜单——退税正式申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选择正式申报数据的存放路径(软盘)。数据成功生成后,系统会弹出对话框显示:申报数据已成功生成到XX中、“单证申报数据列表”中显示已生成的记录条数。到这已完成了《出口货物转内销》单证申报的系统操作。

切记:必须先打印申报表后,才能生成单证申报数据,否则生成单证申报数据后,就无法打印申报表,需撤销申报才能打印。

6、企业如果在生成了正式申报数据后发现数据有误需要修改重新申报的,需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单证申报向导——第六步撤销单证申报数据——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或:菜单——审核反馈处理——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点击“撤销申报”按钮,然后选择需要撤销申报的记录。

三、申请补办报关单证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及所需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联次未全丢失的,应提供其他联次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无复印件的在电子口岸退税出口退税子系统中打印报关单出口内容即预录入单);

3、出口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出口货物运单或提单复印件。

5、电子数据(外贸企业在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补办相关证明管理——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进入录入模块后,点击“增加”按钮,录入报关的相应内容后,点击“设置标志”按钮,系统弹出对话框,设置相关选项:选择“设置单证申报标志”、“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设置完成后点击“确认”,在每条记录的“申报标志”项目中显示“1”。如果不操作该设置,系统无法生成数据。在“退税正式申报——打印单证申报报表”打印完毕后再次进入“退税正式申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将单证数据生成到U盘;生产企业在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补办相关证明管理——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中录入,录入后同样点击“设置标志”按钮,然后在“免抵退申报——打印单证申报报表-----生成单证申报数据”中将数据生成到U盘)。操作基本与外贸一致。

6、补办报关单证明申报申请表一式三份

四、申请退运已补税(未补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及所需资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3.出口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退运协议(复印件); 5.提单、装货单(复印件);

6.电子数据(外贸企业在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单证申报录入——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中录入并设置标志,在“退税正式申报——打印单证申报报表”打印完毕后再次进入“退税正式申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将数据生成到U盘;生产企业在退税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录入并设置标志,在“免抵退申报——打印单证申报表(一式三份)——生成单证申报数据”中将数据生成到U盘)

以上两种单证申报如果在生成了正式申报数据后发现数据有误需要修改重新申报的,外贸企业需进入审核反馈处理——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选择相应的单证申请管理,点击“撤销申报”按钮,然后选择需要撤销申报的记录,生产企业需进入“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单证已申报数据——选择相应的单证申请管理”,点击“撤销申报”按钮,然后选择需要撤销申报的记录即可。

切记:所有单证申报输入后需设置标志,设置标志后必须先打印申报表,才能生成单证申报数据,否则生成单证申报数据后,就无法打印申报表,需撤销申报才能打印。

五、新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申请

已在审核系统中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退(免)税认定申请。

(一)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 在“基础数据采集”资“格认定相关申请录入”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中,点击“增加”,按《出口退税登记表》的内容录入信息后点击“保存”。

(二)生成资格认定数据。在“免抵退税申报”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生成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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