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部工作制度(上墙)

2024-06-22

住院部工作制度(上墙)(共6篇)

1.住院部工作制度(上墙) 篇一

盐源县中医院相关制度 外科上墙制度

1、科主任岗位职责

2、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3、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4、骨伤科工作制度

5、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6、会诊、转诊制度

7、院内感染检测登记报告制度

8、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外科住院部医生办公室。

内科上墙制度

9、科主任岗位职责

10、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1、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12、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3、会诊、转诊制度

14、院内感染检测登记报告制度

15、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内科住院部医生办公室。

针灸科上墙制度

针灸科上墙制度

16、科主任岗位职责

17、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8、住院医师岗位职责

19、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9、会诊、转诊制度

20、院内感染检测登记报告制度

21、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22、针灸理疗室工作制度

23、熏蒸室工作制度

24、针灸推拿室工作制度

25、艾灸室工作制度

26、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针灸理疗科住院部医生办公室。

检验科工作制度

27、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28、检验科工作制度

29、检验人员岗位职责

30、检验查对及报告单审核签发制度

31、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32、检验科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

33、检验科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34、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检验科医生办公室。

放射科工作制度

1、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2、放射设备操作规程

3、放射科岗位职责

4、报告单审核签发制度

5、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放射科医生办公室。

门急诊工作制度(各做4个)

1、首诊负责制

2、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3、门急诊医师岗位职责

4、会诊制度

以上制度分别上墙于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产科门诊、儿科门诊

“治未病”科工作制度

1、“治未病”科工作制度

2、“治未病”科主任工作制度

3、“治未病”专家出诊工作制度

4、“治未病”中心护士工作制度

5、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门诊“治未病”科医生办公室

B超室

1、B超室工作制度

2、“严禁B超作胎儿性别鉴定”标识牌

3、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B超室医生办公室

心电图室

1、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2、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上墙于心电图办公室

“中药房工作制度”上墙于中药房; “西药房工作制度”上墙于中药房; “收费室工作制度”上墙于收费室;

2.上墙制度[模版] 篇二

1、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

2、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

3、负责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三级” 安全教育和培训,支持安全员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

4、负责搞好员工日常安全教育,督查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5、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

6、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

7、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2、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3、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4、按照施工方案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随时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实用。

5、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责任,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6、对施工设施、设备、机具、施工方法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做出结论意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责令必须改进。

7、负责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8、严格督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严格督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检查是否合规有效。

9、负责对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和内业技术员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进行指导。

10、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组织抢救工作,从技术上分析原因,并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防盗等工作的按章操作。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2、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后,及时责令施工人员和施工负责人进行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3、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果断阻止。对批评教育后,仍然不改者,有权责令其停止工作。

4、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施工现场负责人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项目经理处理。

5、有权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安全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项目部给予奖励。

6、监督相关部门对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杜绝未经培训人员进场施工,杜绝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8、做好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合格证、各类材料质检合格单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9、及时做好各类安全活动工作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记录工作,收集保管好各种安全活动资料。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公司领导。

四、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施工员本身的应尽职责,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项目经理。

3、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施工,汇报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4、在施工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暂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再施工。

5、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诉安全员和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协同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六、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

3、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4、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预制构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目经理必须按照资质持证上岗,是施工项目第一负责人,应是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遵守国家法院令及各项政策的模范。

二、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

三、组织及领导和实施工程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计划及技术、质量、成本、安全等项管理措施。

四、协调协作与业主及其它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控制并承担第一责任。

五、组织编制施工项目的作业计划及劳务、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使用计划,并通过签定各项合同以规范和约束项目各方行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六、以全面质量管理为中心。运用质量方针目标管理方法,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信息反馈系统,积极推进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和科学技术,依靠技术进步求得最佳效益。

七、组织学习制定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合同规定接受企业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向上级公司定期汇报。

八、强化项目核算制度,加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注重成本信息反馈,定期或有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有效控制各项成本开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九、加强工程的统计工作和项目种类经济技术资料的管理,及时办理各种签证,积极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办理经济索赔,及时总结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经验。

十、对工程项目产品质量和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质量体系文件在项目上的落实。制定并落实质量奖惩方法,严格执行各项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和验收制度。强化三检制。参与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整改和质量评定。负责按合同收取工程款及维修款项,负责工程结算的谈判直至各部款项收回。

质量管理制度

一、各专业班组负责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专业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3、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图纸会审的相关规定,按规定的人员和内容、时间及程序进行图纸会审。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5、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施工作业指导书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项目为对象编制的,是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6、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 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并做好记录;队技术员向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

7、技术核定制度: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通知有关单位。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重大问题须报公司总工审核,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8、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单位工程施工记录是在建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记录;在工程竣工若干年后,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发生问题而影响其功能时,是查找原因,制定维修、加固方案的依据之一。

9、技术复核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10、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3.档案制度(上墙) 篇三

一、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为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三、档案库房设施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五、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六、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七、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八、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该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九、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权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任何人不得例外。

二、外单位来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阅,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四、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阅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份。

六、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印、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七、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八、凡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九、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拒不归还者。

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机关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二、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三、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填好销毁清册,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四、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五、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部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六、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七、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监销人员在档案尚未安全毁掉时不得离开现场。

八、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保管制度

一、库房内档案要根据不同门类和载体,区分不同价值分别编好序号,科学地系统地排列上架,认真地保管。

二、有符合要求且比较宽裕的档案库房,配备了标准的能满足需要的档案柜架,案卷装具符合国家标准。

三、保持库房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整齐,档案存放位置索引醒目、规范。室内严禁吸烟、点灯、用电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库内无霉、虫及杂物堆放现象。

四、严格按照“八防”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坚持做好室内温湿记录和调控,按照通风降温四原则随时开窗通风或开机降温去湿。在档案柜内要存放防虫、防霉药品,定期更换。

五、要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保证各种设备的完好无损,若发现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和排除。

六、库房和档案柜架的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丢失和乱放,更不能随便转借他人。档案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坚持检查电灯、电路和门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各种门类的档案进入或移出档案室,必须造具清册,履行交接手续。每半年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核对,做到目录和库存相符,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坏

或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九、按照《全宗卷规范》建立全宗卷,注意收集、整理、接续全宗卷内容,使全宗卷内容全面、规范、完善。

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二、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账,档案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三、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四、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五、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报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六、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湿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用以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七、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

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及规章,认真履行本机关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三、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四、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五、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填好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的销毁。

六、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调控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七、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搜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八、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机关领导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九、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账,及时、准确地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报有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十、在档案抢救、保护、服务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档案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或泄密的要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偿损失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档案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强化档案安全意识,确保档案实体安全,提高预防和处置火灾能力,有效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档案资料和国家财产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预防为主;加强管理,分级响应;快速反应,有序处置。

3、本预案适用于本机关档案室。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处置机构。

为加强领导,本单位成立档案室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

(二)指挥长职责。

1、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逐步改善档案室安全条件。

2、火灾事故发生时,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火灾抢险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3、及时向主管机关、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汇报火灾事故。

4、抢险结束后,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并按照组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

(三)副指挥长职责。

1、协助指挥长处置档案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演习,定期总结。

2、火灾事故发生时具体负责事故现场人员指挥、档案转移及安全警戒工作。

3、负责档案室修复、重建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四)档案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机关档案安全日常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和汇报。

2、负责消防用品、用具日常维护、更新。

3、发现火情时及时报警并直接负责档案转移时指挥、警戒工作。

4、协助领导开展事故调查。

三、应急响应

1、报告。发现火情时,档案员、目击者应大声呼救,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和报警。

2、人员疏散、现场警戒。抢救人员到后,应在领导的指挥下,各司其职,积极抢救,设立警戒,疏散人群。

3、事故控制。发生火情时,要按照平时的预演,分别组织人员救火和转移档案,避免火灾事故扩大和保证救火人员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组织专班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核实无误后及时上报。

5、成立工作专班,调查事故起因,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四、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1、为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档案接收范围。各科(室)凡在本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移交、接收时间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应在办理完毕后向档案室移交。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设备档案应在设备开箱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移交档案室。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年度整理,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职能科室形成的应归档案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由承办科室整理,于次年3月底以前移交到档案室。

4、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应办理规范的手续,档案员应该当面在移交本上签字。

5、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应根据目录认真核对,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字。案卷目录以及移交清单各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接收登记。凡接收进档案室的档案,档案员应及时登记,做

好统计台账,消毒杀虫,入库排列上架。

7、档案人员变动时,必须在办完档案、文件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岗位。

4.监理规章制度(上墙) 篇四

一、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二、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三、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活动费用。

四、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五、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或兼职或安插其他人员。

六、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七、不准观看黄色录像或参加色情活动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八、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九、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私自跳槽。

十、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现时挂职。

质量方针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以热忱、规范、创新、一流的监理/项目管理服务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和期望

※严格管理、持续改进,提高体系的有效性和业绩

质量目标

※合同履约率100%,建设单位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不合格品均得到有效的处置。

※建设单位的投诉均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 精心监控 共创文明

环境目标

※不断提升环境意识,实现员工工作环境“零污染”

※所监项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节能100%合格;

※施工项目环境污染控制负荷《监理合同》约定;

※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不泄露所监里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受监理公司法人委托,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工作,并和建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为建设单位提供一流服务;

2.明确项目监理职能部门和监理人员岗位责任;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下达重要指令;

5.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审核并确认施工工程分包;

6.组织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及工程资料进行动态管理。

7.审批、签署承包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下达动工令、停工令及复工令;

8.组织分部工程、单项工程和项目的竣工验收,并签认相应的质检报告及验收报告;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在认定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交付;

9.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 10.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监理档案,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等工作做全面总结; 11.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

12.主持处理合同实施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及重大索赔; 13.组织实施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4.督促、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明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对外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进行业务联系。对内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团结监理工程师完成所负责的岗位责任;

2.审核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组织下,主持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编制;

4.组织经常性的工地监理例会,主持专业性监理会议,定期组织监理内部会议;

5.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署施工方案,审查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技术洽商的签认。审核工程分包资质; 6.组织监理月报的编制,并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7.负责组织、协助、协调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全权处理内外的监理业务及行政管理、教育工作等;

8.组织整理工程监理资料,竣工后在公司归档;

9.组织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防火防盗工作的检查,参与工程现场综合考评工作;

10.组织单位工程初验,写出初验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核。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四方(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向质检站申报竣工备案;

11.负责编写项目监理部工作总结或工程竣工总结报告; 12.组织项目部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现场监理人员职责

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负责整个工程关键工序的现场旁站和全部工程质量抽检工作。

3.工程开工前制定严密的工程质量抽检制度。

4.施工原材料进场与使用前监督项目部做好质量试验检测工作,杜绝不合格材料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5.做好施工工序的控制。要求项目部按照规范施工,严格遵守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做好工序质量检验,自检人员要对每道工序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质量或产品质量,根据设计要求、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度量、比较、处理和记录。

6.协助试验监理人员建立必要的实验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的规程,执行试验标准。

7.时刻注意加强成品保护、做好保养等工作。

8.在工程监理中应按监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及时收集,提交完整、齐全、真实和系统的质量抽检保证资料。

9.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事故情况。提出处理事故的初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执行情况。

10.做好质量改进工作,积极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

11.监理工作中及时总结工程监理经验。

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的档案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资料的编制、编目、检索以及立卷格式严格遵循国家档案管理的规定与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根据建设项目管理特点,把各类文件(含管理合同、计量结算等资料)纳入文书档案案卷类进行档案管理,把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方案、技术联系单、技术交底、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科研资料等)、竣工资料(指编制竣工文件必须的所有资料)纳入科技档案案卷类进行档案管理;

四.往来文件建立签发、登记、签阅、归档处理制度; 五.文书类档案由办公室设专人归档保管,科技类档案分别由工程、质安科设专人归档保管;

六.归档文件不准外借,非工作需要不准复印; 七.外部人员因工作需要须查阅档案资料,应征得项目负责人同意;

八.工程竣工,项目档案文件经全面整理筛选后,归入档案保存。

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保障生产安全;

三.建立“业主-监理部-承包项目部”形式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四.结合本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五.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六.建立多种形式的安全会议制度,对参建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布置安全生产任务、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情况;

七.执行安全事故分析制度,按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做到三不放过;

八.对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旁站监理制度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理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担任,旁站监理是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位、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一)在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验,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由施工单位返工后重新检验。

(二)认真填写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署意见。

(三)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填报申请隐蔽施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监理方在签发隐蔽施工令前,应考虑各个专业的隐蔽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如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是否经过有关专业检查签证。

5.医院上墙制度 篇五

(医院护理部17个上墙制度)

护理职业道德与护士行为规范

一、护理职业道德

1、对护理职业价值有正确认识。

2、职业道德情感:以纯洁、诚挚的情怀爱护生命,处理职业关系,评价职业行为的善恶、是非。

3、职业道德意志:在履行道德义务过程中,自觉克服困难,有排除障碍的毅力和能力。

4、职业道德信念:有发自内心的履行“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真诚信念和道德责任感。

5、有良好的职业行为和习惯。

二、护士职业行为规范

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对工作极端负责,对患者极端热忱。

2、满足病人生理、心理、安全、求和、爱美的需要,使之处于最佳心理状态。

3、尊重病人权利,平等待人,做病人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4、审慎守密,不泄露医疗秘密和病人的隐私。

5、求实进取,对技术精益求精。

6、对同事以诚相待,互敬互让,通力合作。

7、举止端庄,文明礼貌,遵纪守章,助人为乐。

8、廉洁奉公,不接受病人馈赠,不言过其实,不弄虚作假。

9、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10、以奉献为本,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2、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不能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5、护士注册管理:

(1)、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

临床试用期护士、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护理本科生

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核成绩合格者

工作≥1年,工作表现好,考核合格者(2)、护士再注册每5年一次:

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自觉遵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对全院护理质量行使指导、检查、考核、监督和协调职责。

2、制定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

3、制定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有年、季、月质量分析以及信息反馈、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列为护士长考核重点,并与科室绩效挂钩。

4、每年定期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教育。

5、检查护理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并有记录。

(1)、实施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基础护理合格率≥90%。

(2)、实施专科护理质量标准,落实专科护理常规,对危重、大手术和疑难病人作为重点管理,护理到位。

(3)、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90%。

(4)、急救车、急救器材、药品、急救物品齐备完好率100%。

(5)、有定期的护理文件书写质量评价,合格率≥90%。

(6)、坚持“三基三严”培训及考核,人人达标,有考核记录。

(7)、有重点护理环境的管理、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

(8)、完善专科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各类导管脱落、病人跌伤、压疮等。

6、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有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措施,如:手术室、供应室等。

7、建立、规范护理缺陷管理制度,包括差错制度管理与报告制度、投诉管理制度等,8、建立和完善护理会诊、护理病历讨论、护理查房制度。

9、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有年、季、月质量分析、信息反馈、整改措施、效果评价。每年定期与不不定期对护理质量标准进行效果评价,并体现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治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理人员在执行各项治疗、护理等工作之前,必须坚持“三查八对”,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正常进行。

1、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方法、效期。

一注意:用药过程中,应严密观察药效及副作用,并做好记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有无沉淀、混浊、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不可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过敏药,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2、输血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

(2)、护士取血时,必须同检验人员一起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及血瓶(袋)标签内容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输血期间严密观察,做好抢救准备工作。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3、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全名,转抄医嘱后经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2).临时医嘱要准确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无论注射或口服药,非在紧急抢救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口头医嘱须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5).当日医嘱,认真查对,主班护士负责。

(6).护士长每日查对当日医嘱。

(7).夜班查对当日医嘱。

(8).每周大查对医嘱两次。

(9).查对者须做好登记,签全名。

4、手术查对制度

(1)、核对病人: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及配血报告。

(2)、查对无菌包外3M指示带、包内灭菌指示卡显示灭菌是否合格,查看手术器械是否齐全、适用。

(3)、手术物品查对:对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用的器械、缝针、纱布等须认真清点数目。清点责任人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及主刀医师,由巡回护士唱点2遍并准确记录。

(4)、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随同病理检验单送检。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2、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抢救工作制度

1、抢救工作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大抢救要报告院领导和医务科、护理部,凡涉及到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2、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检查维修。“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

3、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抢救人员应做到全力以赴、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准确无误。

5、如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士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6、对危重病人就地抢救,带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7、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要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写医嘱,药品安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9、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并安抚病人家属,如家属不在,应及时通知家属或联系相关部门。

7、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8、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环节的应急预案和病人的告知制度,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和整改。

2、将安全管理纳入三级质量管理中,加强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的管理,确保病人安全。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杜绝差错事故。

4、对危重、昏迷、瘫痪、精神异常及小儿等特殊病人应加强护理,防止坠床、跌伤发生。

5、制定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完善防护设施,督促落实,定期总结。

6、组织对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7、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和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8、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好“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

9、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跌倒、防坠床)。定期检查非医疗护理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防范措施。

10、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安全知识宣教。

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一)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和报告制度:

1、建立预防护理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完善专项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如防各种导管脱落、跌伤、压疮等。

2、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登记本,对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当事人及处理均需详细登记。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3、严格执行护理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事件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发生严重护理差错事故时由护士长立即口头报告科主任、科护士长、护理部及院级,24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将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处理意见上交护理部,不得延误或隐瞒。

4、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措施,以减少和消除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做好病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

5、发生严重差错事故的有关各种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血液、器械等均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6、差错事故及不良事件发生后,根据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护理部定期组织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二)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1、凡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引起病人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

2、护理部接待护理投诉,建立投诉记录本,认真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整改及效果。

3、接待投诉人员要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耐心解释,避免激化和引发新的冲突。

4、护理部接到投诉后,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有关部门,所在科室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及时整改。

5、投诉一经核实后,护理部应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理。

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安全不间断。

2、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3、值班人员要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要严密观察危重患者;负责接收新入院患者。

4、值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护理和记录,整理好用过的物品。如需要下一班做的工作,必须交待清楚。

5、按时交接班,清点交班物品、药品、阅读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单等。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接班者发现患者病情、治疗、器械、毒麻精神贵重药品、物品等问题应当面提出,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接不清,而引发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6、白班、上、下夜班、下班前均应进行床旁、口头、书面交接班。

7、每日晨会集体交接班,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体在班人员参加,值班护士报告患者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患者的病情,领导讲评并布置当天工作。

8、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做到“一巡视、四看、五清楚、五查”。“一巡视”: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巡视重危、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接班者应了解病区患者在位和去向。

“四看”:看医嘱本、看交班报告、看重点患者体温单、看各项护理记录是否完整。

“五清楚”:对毒麻精神药品的数量当面交接清楚,并登记签名,做到钥匙随身带;对新入、手术、产后、重危患者的病情交接清楚;待执行的医嘱及各种临时治疗等交接清楚;对大手术、危重患者、正在静脉输血、输液或特殊检查的患者必须到床旁交接清楚;急救器材、药品及有关物品交接清楚。

“五查”:查看新入院患者的初步处理情况;查看手术患者准备是否完善;查看危、重、瘫痪患者皮肤;查看患者排泄物处理是否妥善;查看患者各种导管是否通畅。

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部主任查房

(1)、护理部主任每日随时轮流巡回查房,查护士劳动纪律,无菌技术操作,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以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服务态度等为主要内容,并记录查房结果。

(2)、每月进行专科护理大查房一次,有详细查房结果。

(3)、选择好疑难病例、危重患者或特殊病种进行查房。事先通知病房所查房内容,由病房护士长指定报告病例的护理人员进行准备,查房时要简单报告病史、诊断、护理问题、治疗护理措施等,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

(4)、每月按护理工作要求,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达标。

2、护士长查房

(1)、护士长随时巡视病房,查各班护士职责执行情况、劳动纪律、无菌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2)、每两周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典型病例或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做好查房纪录。

(3)、组织教学查房,有目的、有计划,根据教学要求,查典型病例,事先通知学员熟悉病历及患者情况,组织大家共同讨论,也可进行提问,由护士长做总结。

3、参加医生查房:

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每周参加主任或科室大查房,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和护理工作质量。

病房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在患者一览表卡片上做标记。

2、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3、一般情况下,病房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日2次。地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发现明确污染时,应立即消毒。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末消毒。

4、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5、医护人员在诊治护理不同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手快速消毒剂擦洗。

6、各种诊疗护理用品用后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处理,特殊感染的患者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装入黄色塑料袋内并粘贴标识,专人负责回收。

7、对特殊感染患者要严格限制探视及陪护人员,必要时穿隔离衣裤、戴口罩及帽子。

8、患者的餐具、便器固定使用,特殊感染患者的排泄物及剩余饭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10、病房及卫生间的拖把等卫生清洁用具,要分开使用,且标记清楚。用后消毒液浸泡,并清洗后晾挂备用。

11、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12、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供应室、产房、重症监护室(ICU、CCU、NICU等)、导管介入治疗室、内镜室、口腔科、透析室等执行相应部门的消毒隔离要求。

13、特殊疾病和感染者按相关要求执行。

护理文书书写与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1、护理文件书写严格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四川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

2、护理文件书写必须由具体独立执行资格的护理人员完成。

3、护理部、科室定期对护理文件书写质量监控、检查、评价、反馈、促进书写质量持续改进。

4、体温单、医嘱单、长期医嘱执行单、一般护理记录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归入病历保存。

5、病房护士长负责医疗文件的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办公室护士负责管理。各班人员均须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6、住院期间的运行病历,要求定点存放,病历用后必须归还原处。白天由办公室护士管理,中班、夜班由当班护士加锁保管,防止丢失。

7、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伪造,保持完整、真实。

8、病人及家属不能私自翻阅病历及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由工作人员携带病历。

9、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统一交病案科室保管,办公室护士做好审签和登记,护士长审核后在病历封面签名。

10、病人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资料,须经医务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11、病人及家属提出封存病历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紧急封存病历制度,不可直接将病历交与病人或家属。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4、.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5、.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6、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7、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8、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9、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10、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1、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二、执行医嘱流程 :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医院采购员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4、医院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期、生产厂家、供货的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5、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6、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7、使用时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员。

8、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9、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10、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7、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 3/4 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8、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9、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10、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护理技术职称岗位职责

一、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岗位职责

1、遵循医院护理部和所在病房的护理哲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尊重病人权利,体现人性化护理,注意沟通技巧,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

2、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通晓护理专业有关知识,掌握国内外护理专业发展动态,努力成为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3、具备较高的护理管理能力,应用现代管理理论培训各级护理管理人员。

4、具备良好的书面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护理程序的方法工作。

5、负责全院护理质量控制,对医院护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6、承担全院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知识的推广,应用任务,结合本专业实际有所创新

7、每月进行片区或全院护理业务查房,查房中有分析,讨论和指导。

8、负责参与对护士品质及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

9、制定修改适合护理程序的护理病历,不断完善护理表格。

10、参加院内、外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及重大抢救工作。

11、指导护士进行科研、论文撰写。每年在省级以上杂志刊出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12、总结护理改革经验,完善医院护理服务体系及服务项目。

13、不断学习进取,寻求自身在专业上的持续发展。

二、主管护师岗位职责

1、遵循医院护理部和所在病房的护理哲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尊重病人权利,体现人性化护理,注意沟通技巧,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

2、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知识,了解国内外护理专业发展动态;熟练掌握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指导下级护士应用护理程序的方法工作。

3、担任专业组长,负责分管一组病人,对病人实施身心整体护理,实施健康教育,使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并及时评价效果。

4、参加科主任、主治医师的查房。负责危重、大手术、特殊病人的护理工作,并制定完整的护理计划。指导督促下级护士落实护理措施,及时评价护理效果。

5、指导检查护理文件书写,及时、准确、完整,体现病人的动态变化。

6、组织分管一组病人的护理查房,参加院内、科内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及重大抢救工作。

7、制定本专业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

8、参与本专业的科研,指导下级护士撰写论文。每年有一篇以上的论文在省级以上的学术会议交流或刊物上发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9、积极学习现代护理管理理论,协助护士长进行病房管理。

10、负责对进修生、实习生的临床带教工作,完成教学计划。

11、不断学习进取,寻求自身在专业上的持续发展。

三、护师岗位职责

1、遵循医院护理部和所在病房的护理哲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尊重病人权利,体现人性化护理,注意沟通技巧,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

2、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相关知识,了解国内外护理专业发展动态。熟练应用护理程序的方法,全面评估,制定护理计划,对病人实施身心全面护理。

3、熟练掌握基础护理、专科护理,负责危重、大手术、特殊病人护理工作。

4、为病人及家属提供健康教育,帮助病人应用所接受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维持健康的自理能力。

5、落实分级护理及上级护士制定的护理措施,随时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病情、心态变化,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6、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体现病人动态变化。

7、协助护士长管理,保持病房的“四化八字”。

8、参与业务学习、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及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制定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

9、参与本专业的科研,注意收集临床资料,积极撰写论文,每年完成学术论文一篇以上,积极参加学术会交流或刊出,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10、接受上级护士业务指导,负责指导下级护士和进修护士、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11、不断更新知识,每年进行自我评价一次,努力在专业上寻求自身的发展与成熟。

四、护士岗位职责

1、遵循医院护理部和所在病房的护理哲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尊重病人权利,体现人性化护理,注意沟通技巧,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

2、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每月完成1篇读书笔记,每年接受专业技能考试2次,理论考试1次,不断寻求自身的专业发展,不断成熟。

3、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分管一定床位的病人,应用护理程序的方法,共同完成病人的基础护理、常规诊疗计划、专科护理工作。

4、协助上级护士完成危重、大手术和特殊病人的护理工作。

5、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对病人实施健康教育,及时评价效果。

6、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病人的情况,体现病人的动态变化。

7、主动向上级护士汇报病人的情况变化和工作完成情况,遇疑难问题时向上级护士和护士长汇报,获得支持、指导。

8、遵守各项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服从上级护士和护士长的工作安排。

9、落实分级护理、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随时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病情、心态变化,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10、负责指导实习生、病房工人的工作。

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病房管理达到“四化”(管理目标化、工作制度化、制作规程化、设施规范化)“十字”(整洁、舒适、安全、安静、美观)。

2、各级护理人员科学分工,明确各班工作岗位职责、标准、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护理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护理常规。主动、及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落实专科护理和基础护理措施,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4、临床护理工作体现人性化服务,注意保护病人知情权和隐私权。责任护士要掌握病人的“八知道”(床号、姓名、诊断、病情、治疗、饮食、护理及阳性检查结果),落实等级护理,加强与病人的沟通,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

5、建立健全病房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护理人员应具备处理护理意外事故和非护理因素不良事故的能力。

6、定期召开公休座谈会进行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指导,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不断改进护理工作。

7、加强病人及探视、陪伴管理,不得在病房吸烟、喝酒、赌博、闹事,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病人休息,晚9点至早6点及午睡时间一般不安排检查和治疗,谢绝探视,以保持病房安静。

6.砖厂上墙制度 篇六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氛围。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部门区域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要定期进行自查、检查,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

四、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度,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五、检查中发现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要坚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六、凡因自查、检查不负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因此而酿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劳保用品领用使用制度

为了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的管理,结合本厂生产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领用制度。

第一条

全厂所有人员分别按部门建立个人劳保用品领用卡,凡领用劳保用品一律凭本卡办理领用手续。

第二条

劳保用品领用按《主要工种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第三条

厂综合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发放及对劳保用品使用的监督及指导。各岗位各工种人员在工作和生产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防患于未然。

第四条

厂综合办公室建立专门的劳保用品领用明细帐簿,每次领用时同时在个人领用卡和帐簿上登记,做到帐卡相符。

第五条

领用人每季度领用一次,限本人领用,不得代领。超过一个季度不领用的要说明原因,酌情处理。

第六条

领用人发生岗位或工种变动,应及时将原领用卡上交综合办公室。

第七条

本卡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遗失,如有遗失随即向负责部门申报。

第八条

职工调离本厂时应将本卡及随同原领用劳保用品一起交综合办公室。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了了解员工身体健康情况,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更好的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员工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砖厂全体员工。第三条:体检组织机构

由砖厂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员工体检。第四条:体检项目

年度体检:常规、血糖、血脂、肝功、心脏、尿检、胸透、B超(腹部)、妇科等;

第五条:体检管理

行政人事部建立员工体检档案,为保证员工个人隐私,行政人事部的体检档案仅供本人查阅,其他人无权查阅。体检不合格的员工,由行政人事部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与其接触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第六条:体检要求

员工按砖厂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第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人事部。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同时为全面及时掌握砖厂重大 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砖厂 安全、持续、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砖厂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 控职责,并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2、砖厂和车间必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管,重大危险源负有保安监管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有权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3、砖厂根据各涉爆部门实际情况,配备人员检测监控、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4、砖厂必须定期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5、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砖厂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砖厂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 危险源的,砖厂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并将《评估报告》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砖厂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

7、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9、砖厂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砖厂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一年进行一次实战演 练或模拟演练,并进行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10、砖厂必须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 措施,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1、砖厂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 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2、砖厂要加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

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 力责任。

13、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单位、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加强与重大危险源毗邻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他们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应急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每月1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第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工程部主管领导,监理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有:(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上月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二)各单位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报(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第四条 参会人员须做到:(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建设单位负责人请假.第五条 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 本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砖厂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企管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管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 企管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企管科会同相关部门责令车间、部门负责人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砖厂企管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砖厂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 整改责任部门要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砖厂企管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企管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五条 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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