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意见

2024-08-01

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意见(共4篇)

1.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意见 篇一

镇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实施意见

按照区委、区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加快农村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形态,**镇结合实际,制定**区**镇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加大全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众生产生活方式为落脚点,用

统筹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引导工作,以农村产改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手段,以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为保障,以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配套,以项目为载体,全力构建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和谐相融、现代文明和历史文化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

二、按照总体规划,以项目带动、产业支撑为重点,全力打造“两区两化”

按照**总体规划,加快已确定项目的包装、招商和实施,全面启动和加快“两区两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一)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宜居宜业环境

以**、**两个场镇、**农民集中居住区为重点区域,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以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均田社区、黄龙村综合服务站建设为网络,全面提升城镇管理和服务水平(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刘蜀云;承办部门:城建办、事管中心)。

2、分阶段启动场镇街道路面整治,增设排污管网,实施区域和断面绿化,打造2条标美街道,配套街灯、消防等基础设施,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场镇保洁,提升宜居环境,逐步扩大场镇规模(项目牵头领导:张汉勇;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城建办、执法中队)。

3、尽快完成新九路场镇连接段通道打造,着手规划,年初完成1600米连接道整治,提升场镇快速通道(项目牵头领导:张汉勇;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城建办)。

4、以政府拆迁旧址为重点区域,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年初完成总体规划,加快旧址开发规划和招商进程(新城区建设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旧城区改造项目牵头领导张汉勇;承办部门:城建办)。

5、强化场镇管理和经营,以场镇治理“五乱”和农村“四清”为基础,以整治环境和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健全长效机制和开展专项治理为结合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场镇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协管员和文明劝导员作用,彻底治理“脏、乱、差、丑”现象,大幅度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打造亮点产业和特色场镇(项目牵头领导:张汉勇;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执法中队)。

6、加大教育、卫生投入,加强两所中学、两所医院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坚持对(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上争取和镇财政竭力投入相结合,促进教育、卫生事业协调发展(项目牵头领导:刘蜀云;责任领导:刘继忠;承办部门:党政办、社会事务办)。

(二)加快农业开发项目、土地整理、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1、按期完成九龙、翠云、三尺、广泉、飞石、均田区域农业开发项目(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李春梅;承办部门:农技片站)。

2、积极申报“广泉、翠云”和“黄龙、飞石、九龙”及“均田、新华、三尺”土地整理项目,力争明年全面启动(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城建办)。

3、年初全面启动黄龙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牵头领导:李建勋;责任领导:刘继忠;承办部门:城建办)。

4、结合成绵复线拆迁,启动利济片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力争明年立项后年实施(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城建办)。

5、着手九龙、飞石农民集中居住区申报,力争明年实施(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城建办)。抓住土地综合整治契机,突破规划、土地、资金屏障,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

(三)依托青白江水资源,以港蓉公司农业开发项目为起点,全面打造青白江生态带。通过综合开发,一三产业互动,形成观光休闲、餐饮娱乐、会所颐养生态走廊。加快规划、项目申报,形成开发激励机制,通过生态带打造,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形成我镇特色亮点(项目牵头领导:周光富;责任领导:李春梅;承办部门:农技片站)。

(四)依托**火车站优势,错位发展,全力打造沥青特色产业集群。对上千方百计争取规划和土地政策,充分利用水泥厂关停,引进2-3家规模税源型沥青产业企业,逐步形成西南地区最大沥青仓储基地之一。着手水、电、气、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市特色产业布点(项目牵头领导:张汉勇;责任领导:李建勋;承办部门:经发办)。

三、统筹

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

(一)以土地整理、拆院并院为契机,实现土地整合整治全覆盖

抓紧实施“九龙、三尺、翠云、广泉、飞石、均田”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确保年底完成;加快“广泉、罗汉、翠云”土地整理项目工作进度,确保年底竣工及验收;明年尽早启动“黄龙、九龙、飞石”和“新华、均田、三尺”土地整理项目;加快利济

片土地整理项目申报。明年初,全面启动黄龙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打造特色亮点;对上争取,尽快启动“九龙、飞石”、新华拆院并院项目实施;着手利济片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

(二)充分利用产改成果,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采取市场引导,政策扶持,信息和技术服务的手段,大力发展农村经合组织,促进土地规模流转,千方百计增加再就业,持续提高农民收入。2010年新增土地规模流转不低于3000亩,农村经合组织不低于5家,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不低于15%。大力扶持同义恒绿蔬菜合作社,覆盖同义、柳泉、水梨村片区;大力扶持广泉绿农蔬菜合作社,覆盖广泉、翠云、三尺片区;大力扶持九龙蔬菜合作社,覆盖九龙、飞石、黄龙、均田片区;筹划建立界牌蔬菜合作联社,覆盖界牌、顺河片区。实现经合组织全镇全覆盖。

(三)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抓手,深化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全镇18个支部(1296名党员),已新建4个企业联合支部,整合和建立顺河、均田、广泉、黄龙4个党总支,实现党组织全覆盖。继续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继续深化“三级联创”、“勤廉双优”、“五好班子”等活动。大力提高村“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高标准发展党员。加强镇、村、社三级干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镇、村两级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弘扬新风正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全镇180个社、6个居民小组,重新海选村民代表930人(每社5人)、村议事会成员326人(每村25—35人)、监事会成员84人(每村7人)、理财小组成员36人(每村3人)。镇党委、政府牵头制定和完善章程,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按规程议事和办事,强化督查,注重实效。

(四)全面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做强公共服务能力

改革先行村黄龙村按照“1+13”已确定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配套资金和融资86万元,其余资金通过市场机制运作解决。该项目已完成选址、规划,尽快实施。

继续抓好先行改革村(黄龙村)试点工作,形成规范示点村。全面推开均田、九龙、同义、界牌、顺河6个村(社区)第二阶段工作,坚持宣传动员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整合资源是跳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是目的。充分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程序。抓紧召开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疏理、议定、表决实施项目。

着手完善村庄规划,做好融资工作,积极引导市资金参与,注重资源整合,全面提升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四、组织保障

建立**镇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周光富(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汉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蜀云(党委副书记)

成员:李春梅(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建勋(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继忠(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晋川(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有姚祖军、彭勇、付云兴、李忠伟、王光涛、钟庆茹、张代群、余元其、王林虎、李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姚祖军同志(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王俊、马良贵、覃晓斌、刘家玲。

实施项目实行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承办,限期完成,目标奖惩。

**镇党委、政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在全镇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观念大转变、方式大调整大讨论,增强全域**和统筹城乡发展理念,深挖细找发展中存在的瓶颈,按照近期工作重点和明年目标,明确思路、增添举措、突破瓶颈、大胆创新,统筹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基础工程。

2.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意见 篇二

省委发〔2006〕11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省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对于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通过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卫生网络,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组织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全省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不断改善,农民健康水平和平均期望寿命得到提高。但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还不协调,与农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不相适应。卫生体制改革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卫生人才匮乏,基础设施落后,服务能力低下,农民看病难、看不起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变。

二、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出发,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深化内部改革,提高人员素质,完善服务功能,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有地方看病、有人看病、看得起病的问题,基本满足农民的医疗卫生需求,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主要目标。从2006年起,利用5年时间,健全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精干高

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培养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逐步形成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积极有效地整合农村卫生资源,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农村群众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三、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五)基本完成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将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利用中央补助资金和各级财政投入,5年内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对中央要求省级配套的建设资金,由省发改委在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落实。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由市、县政府承担。对近几年利用各种资金已经列建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进行填平补齐。

(六)加大村卫生室建设力度。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应设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可与村委会、计划生育室、党员活动室、文化室、学校等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资源共享,综合利用。村卫生室的建设以市县投入为主,也可以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渠道筹资,引导乡镇卫生院领办、乡村联办、社会力量承办、有执业资格的个体医务人员竞争承办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县、少数民族县和传染病、地方病高发县的村卫生室建设由省上按每村1万元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筹措。省扶贫办在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村卫生室建设应加大工作力度。到2008年,争取全省6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到2010年,基本完成村卫生室业务用房的建设和改造任务。

(七)提高医疗设备装备水平。按照功能实用、装备适度的原则,通过争取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项目和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以及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逐步解决县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设备。除中央支持外,“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本设备通过集中招标的方式予以配备。

四、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农村公共卫生保障机制

(八)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对乡镇卫生院的补助标准,力争到2008年实现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全额供给。县财政确有困难的,由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解决。乡镇卫生院实行经费包干使用,业务收入主要用于保证各项医疗卫生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九)落实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对全省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每村一人),按人均每月1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劳务补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所需经费按照分级分担的原则,省财政承担50元,其余由市、县财政解决。

五、全面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素质

(十)加强学历教育和在职人员培训。由省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医疗卫生大中专毕业生进农村计划”,依托省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利用5年时间,定向培养在职本科、专科学历人员1万名,中专学历人员2万名。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卫生人才培养专项经费1000万元,其中850万元用于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培训。对没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在培训期间给予适当生活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市县决定。到2010年,其中60%以上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5年内每所乡镇卫生院选派3—5名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半年以上,主要用中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经费给予补助。

(十一)制定农村卫生人员优惠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卫生机构在职或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省人事、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我省农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以稳定农村卫生队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定期组织人员进修或短期培训,加强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大力开展“千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积极探索和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城市医疗机构人员晋升高一级职务前到农村服务一年的制度。实行县以上医院新聘用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到农村服务一年的制度。省、市州、县区市三级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卫生支农工作,认真开展巡回医疗,真正发挥巡回医疗车的作

用。

六、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十三)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策;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提高农民参合率和保障水平。国家提高对农民的补助标准后,地方增资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力争到2008年,在全省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十四)建立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各级政府要将医疗救助制度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紧密结合,采取各种措施,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中的贫困户、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六类人员实行重点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资助参合人员,要适当降低合作医疗“门槛费”,提高报销比例。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应加大对农村生活无助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十五)设立扶贫济困病房。从2006年开始,省、市、县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都要设立扶贫济困病房,其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核定总床位数的10%,由省级卫生部门制定实施办法,确保低收入群体和农村贫困人口就医,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各级政府都要提高对公立医疗机构补助标准,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的支持力度,降低医疗成本,保证扶贫济困病房的正常运转。

七、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

(十六)明确农村公共卫生责任。各级政府要针对本地区农村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制定疾病防治规划,对当地高发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制定有效防控措施。按照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县、乡卫生机构产科建设,逐步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贴制度,提高住院分娩率。依法规范产前诊断等服务,采取重点干预措施,加强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八、全面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

(十七)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基层转诊、急救以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指导职责。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预防保健任务,提供常见疾病的初级诊治。全面推进县、乡、村卫生机构开展纵向业务合作,实现卫生服务一体化,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

(十八)理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每个乡镇设立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的确定要坚持精简效能、分步到位的原则,由省级编制部门会同人事、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大中小不同乡镇制定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市县核定。打破乡镇卫生院现有人员身份界限,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院长实行公开选拔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从2006年起,通过有偿等办法解除多余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缺编人员从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已在岗5年以上工作人员中择优选聘,或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护理专业为中专以上)补充。建立绩效挂钩、按劳取酬的工资分配机制,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奖惩分明、依法管理的监管机制。撤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妥善安置人员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实行资源重组或改制,变现资金要继续用于当地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十九)强化村卫生室服务功能。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的村医。村卫生室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门诊登记制度、处方使用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和登记制度、疫情处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九、依法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管理

(二十)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严格农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审批和监管。加强农村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村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病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十一)依法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各级政府都要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合理布局供应网络,扶持县级监管网络的建设。鼓励符合资质的医药企业到乡镇开设药品销售网点,加大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加强药品价格监督,规范收费标准,严厉打击非法药贩向农村销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假劣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

十、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

3.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意见 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农业农村形势,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遭遇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冬春连旱及秋季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三农”工作面临最严峻的形势。面对异常困难的局面,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保粮增收、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迎难而上,奋力拼搏,通过实施保夏粮和秋粮丰收行动计划,在大灾之年再夺丰收,粮食总产量达到1078亿斤,连续4年超千亿,连续6年创新高,在特殊年份为国家作出了特殊贡献;农民增收形势好于预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5%;水利工程投资实现新突破,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改革不断深化,林业、水利、供销和农村金融等改革取得新进展,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和新乡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稳步推进;水电路气房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全面发展,农村民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业农村工作的好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在积累增多,同时各种挑战和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农业基础依然薄弱,极端天气影响明显增多,持续提高粮食产量的难度越来越大;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就业压力大,制约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因素越来越多;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不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越来越重;农业人口多,城镇化水平低,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差距大的现状依然未改变,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紧迫性越来越强。全省上下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防止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的倾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保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态势,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

2010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全力以赴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产业水平,着力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着力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努力扩大农村需求,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努力完成“十一五”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任务。

2010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力争稳中有增;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00万人以上,城镇化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规模以上食品工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以上;各级财政支持“三农”投入的增量稳步提高;各类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二、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一)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坚持夏秋并重、稳夏增秋,着力防灾抗灾减灾夺丰收,切实抓好2010年粮食稳产保收行动计划,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4亿亩以上,适当扩大玉米、水稻等高产秋粮作物种植面积,努力提高玉米、水稻单产和总产。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继续开展万名科技人员包万村活动,完成600万亩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加强以科学灌溉、防病治虫和配方施肥为主要内容的田间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服务农业生产的作用。全面组织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绩效考评,确保任务落实。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完善良种补贴办法,健全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落实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

加强对农业补贴对象、种类、资金结算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缴费。建立健全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奖励补助等资金,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粮食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沁河河口村水库主体工程、淮干出山店水库前期工程、蛟停湖滞洪区安全建设和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工程。加快推进前坪水库、包河、惠济河、金堤河干流二期治理的前期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内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杨庄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完成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重点做好全省38处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末级渠系等田间工程建设,完成27个县的小型农田水利示范区建设任务。加强黄河水资源利用工作,做好规划,逐步实施,扩大引黄灌溉面积。加快赵口引黄二期工程、小浪底南岸北岸灌区和大功灌区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启动机电井改造项目,提升平原井灌水平。扩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新增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山丘区建设雨水积蓄等小微型水利工程。健全先建后补的民办公助机制,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全面开工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工程,实现黄河北发展、黄河南连线的建设目标,完成配套工程前期工作并择机开工。

(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5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规划,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以粮食生产核心区规划的95个县和亚行项目县为重点,改造中低产田130万亩。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倾斜,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实施粮食增产田间工程,支持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完成186万亩标准粮田建设和206万亩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建成濮阳、新乡两个大型商品粮基地。

(五)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农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组织实施小麦、玉米、棉花选育与示范等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水稻和花生新品种选育、名优花卉产业化、畜禽新型疫苗研制等重大科技专项,选育出主要农作物新品种50个以上。认真实施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推动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组建小麦、花卉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加快推进河南现代农业研究基地项目。抓紧建设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范围。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整合农业行政、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力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农业科技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六)推进农业机械化。普及主要粮油作物播种、收获等环节机械化,加快研发适合丘陵山区使用的轻便农业机械和适合大面积作业的大型农业机械。大力推广机械深松整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支持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等农机作业。以提高玉米收获、水稻插秧机械化水平为重点,继续实施秋粮生产机械化推进工程,力争玉米机收率达到40%,水稻机械插秧面积明显增加。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种类,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设备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适当向种粮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倾斜。筹建省级农机科技推广中心基地,扶持发展100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大油料作物、花卉园艺、设施农业等方面的农机新技术推广力度。支持焦作等市创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市。

三、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产业水平

(一)优化种植业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区域布局,改善品种品质结构,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全省优质粮食种植面积发展到1亿亩以上。围绕蔬菜、瓜果、食用菌、花卉、茶叶、中药材等六大主导产业,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继续实施好食用植物油生产倍增计划。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园艺作物生产设施化。实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搞好郑州花

卉生产交易基地、鄢陵名优花木生产科技园区建设,拉长洛阳牡丹、开封菊花的产业链条,支持濮阳、南阳、商丘等鲜切花、盆花生产基地建设,促进高档花卉发展,增强花卉园艺产业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先导作用。

(二)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启动实施全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运用生猪调出大县、肉牛发展大县和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等政策,开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进年活动,强力组织实施“152”行动计划,重点支持1000个养殖场区标准化改造、50家集约化养殖企业加快规模扩张、20家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加快实施5000万头优质生猪、800万吨优质奶业、400万头优质肉牛、10亿只优质家禽、1000万只优质肉羊产业化工程。开展第二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基层动物防疫网络。加快畜禽良种繁育、饲草饲料、市场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优质安全畜产品核心产区,加快由畜牧大省向畜牧强省转变。积极推进优势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扩大名特优水产品养殖规模。

(三)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加快推动林业生态省建设,突出抓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村镇绿化工程、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建设工程,全年完成造林400万亩,增强农业生产抵御干热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经济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建成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30万亩,新发展经济林15万亩;加快绿化苗木发展,新发展15万亩,建设一批花木产业高效生产科技示范园区,精心办好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和第十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大力发展木浆造纸、木材和果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促进林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四)强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认真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实施百户农产品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加快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食品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设立食品工业升级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和农业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食品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大型和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品牌优势,建设全产业链企业集团,实行标准化原料生产、规模化精深加工、现代化冷链物流一体化经营。依托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引导中小食品企业集聚发展,培育特色食品产业集群;鼓励食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和承包进行规模扩张,提高食品工业产业集中度。继续做好银企对接工作,缓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难问题。对优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重点培育,享受上市后备企业支持政策。强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拉长产业链条,增强食品产业集聚功能,努力提升附加值,着力打造河南食品工业品牌,提高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努力实现由产粮大省向食品强省的跨越。

(五)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为农民提供多种有效服务。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各级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各种专业服务。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稳定的合作联系,扶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

(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监测,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大力增强品牌意识,积极培育和创建名优品牌,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执行转基因食品、液态奶等农产品标识制度。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扩大农产品监测范围和品种。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和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农药专营和兽药、添加剂规范使用制度,探索建立农资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和质量保障赔偿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七)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在粮食主产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区,重点建设一批设施先进、特色突出、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现货畅其流。加大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大型涉农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加快推进县乡农贸

市场的升级改造。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大做强现有期货品种,加快新品种上市步伐。全面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继续实行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落实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支持企业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做好棉花、猪肉等调控预案。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扩大引资规模,优化引资结构,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河南涉农企业。努力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继续大力促进产销衔接,发展农业会展经济。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改善农村民生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对各地土地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资金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二)引导社会资源向农村配置。各部门、各行业要主动服务“三农”,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村倾斜。大中城市要发挥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展与乡村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关部门要抓紧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下乡支农制度,通过完善精神物质奖励、职务职称晋升、定向免费培养等措施,引导更多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三)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00万人。制定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加强输出输入地的就业岗位信息对接,推进全员订单培训。加大农民外出就业指导服务力度,健全农民工就业信息网络。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认真实施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扩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贷款抵押担保财产的范围,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积极向农民工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新建改扩建城镇中小学校200所。关心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基本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所确定的中心村(社区)规划编制。认真总结推广新乡经验,坚持科学规划、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支持35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解决300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公路“乡乡连、县县畅”工程,改建县乡公路5000公里、通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2万延米,重点安排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省级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市)、乡镇建设,继续在适宜地区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座,新增户用沼气20万户,推进农村废物资源化、清洁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改造农村危房6

万户,国有林场危旧房5967户。加快农村邮政网络建设,新建1万个行政村邮站。继续加强农村环保,建立完善农村环保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机制,创建407个省级生态村和82个省级生态乡(镇),完成5000个村(镇)绿化工程,继续实施“绿色家园”、“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农村排水、河道疏浚等试点,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完成1015个乡生活垃圾中转运输设施建设,逐步形成组保洁、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实施“千村整治示范工程”。全力抓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努力实现第一批6.49万移民平安和谐搬迁,启动第二批8.61万移民搬迁工作。继续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五)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工程。逐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乡镇文化中心、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舞台艺术送农民等文化惠民工程。全力筹备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造30所县级医院(中医院)、100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完成1万个行政村卫生室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搞好农村地区传染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治工作,继续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免费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免费轮训一批注册乡村医生。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在21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对试点县(市、区)符合规定条件的6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补贴。扩大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将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大病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同步结算机制。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巩固集中供养率。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优先覆盖残疾人。做好农村防灾减灾工作。

(七)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加大家电下乡实施力度,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增加家电下乡补贴品种,补贴对象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继续执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对购买本省生产的补贴类汽车和新能源电动汽车,由省财政给予3%的补贴。改善售后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商贸、粮食、邮政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建设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经营网点,继续支持供销合作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力度。

(八)进一步抓好扶贫开发。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完成16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和2.2万人搬迁扶贫,再解决1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逐步扩大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的试点。继续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切实做好信贷扶贫和以工代赈工作,大力加强产业化扶贫,提升扶贫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培育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土地流转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支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二)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上级审计、监察、组织等部门参与考核。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周转指标纳入土地利用计划统一管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按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三)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增加涉农信贷投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实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计划,力争今年新增3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扩大到全省。积极开展林权、牲畜及养殖品活体抵押贷款和信用联合体担保贷款等。探索建立县域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基金、保险、期货等金融手段筹集资金。完善农村担保体系,鼓励发展民间担保机构。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将政策性棉花、水稻保险扩展至全省,将小麦和油料作物等主要农作物逐步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巩固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清理化解任务,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推进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试点工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为农民提供多种有效服务。继续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五)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着力解决农民进城后的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落实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安排土地利用计划要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补充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在县域内按照土地总体利用规划使用,纳入土地利用计划,主要用于产业集聚发展,方便农民就近转移就业。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继续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推动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下放管理权限,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

(六)协调推进其他改革。加快水利投融资改革,充分发挥河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投融资功能。健全林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林业管理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年内基本完成集体林明晰产权、确权发证任务。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支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探索开展政策性林业保险试点。加快落实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县级供销社服务功能。坚持依法治农,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大对信阳、新乡两个试验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村改革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子。

六、加强党的领导,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做好农业农村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省、市、县(市、区)党委专职副书记要分管农村工作。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服务作用。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形成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强大合力。切实加大农村政策落实力度,及时组织专项督查。

(二)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有利于农村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基层党组织对农村新型组织的覆盖面。加强乡镇党政班子建设,特别要重视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认真排查整顿农村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努力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落实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的政策,推进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不断深化“三级联创”,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从农村实际需要出发,稳妥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有条件的农村基层党支部实行有领导的“两推一选”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探索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村设立代办点,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畅通信访渠道,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平安创建活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和破坏农村环境资源及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排查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和农村警务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公正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重视农村安全生产和农村消防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防范、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问题。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加快发展。完善落实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基层网络建设。

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局面。

4.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意见 篇四

(2009年3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农村经营体制不断改革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农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农村和谐稳定局面巩固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走出了一条具有台州特色的农村改革发展之路。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新的矛盾与挑战: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根本消除,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转移就业的难度加大,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新农村建设资金、用地等要素供给明显不足,因利益格局变化带来的农村社会矛盾不断显现,等等。因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站在新起点,研究新课题,担负新使命,勇往直前,乘势而上,努力开辟现代农业发展的广阔道路,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护农民利益为核心,以深化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构建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创业富民,创新强农,努力开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2、目标任务。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到2012年,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经济体制进一步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具有鲜明特点的区域经济结构和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1000元;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以医疗、养老和基本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农村社会秩序良好。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0000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加快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积极引导农户、农业经营组织、工商企业、大中专毕业生通过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成为适度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运行机制,推动同类合作社联合与整合,探索“产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复合经营模式。继续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带动范围广、竞争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各类种养大户、贩销大户和农村经纪人。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创业和经营人才,全面实行学生免费就读大中专院校、电大、农广校等农林水专业的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农地流转、技能培训、技术进步、基础设施等方面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创业。

4、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机制和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粮食安全。把解决大宗农产品卖难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多管齐下,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深入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强村工程,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柑橘、杨梅、茶叶、西瓜、西兰花、笋竹两用林、青蟹等主导产业的市场优势和规模效益。用好上级扶持政策,加大对特色蔬菜、水产、水果、毛竹、种苗花卉等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化产业区域化布局,科学编制农业用地发展规划,支持发展集约化、设施化、生态化、标准化的种植业、畜禽饲养和水产养殖。深入实施“兴林富民”工程,积极改造提升特色林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631”工程和“借力发展”战略,落实并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税收、用地、金融等政策,吸引工商资本 1

投资。着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强品牌整合,对获得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和省级品牌的农产品,实行工业品牌奖励同等政策。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以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为依托,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多种形式的促销会展平台建设,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流通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减免农产品运销环节收费,长期实行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深入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和农产品进出口贸易。

5、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推广“一卡一点一服务”,拓展信息、技术、机械、农资配送、资金结算等服务内容。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严禁假冒伪劣商品流向农村市场。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力度,着力构建一支精干、高效、稳定的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队伍,支持各类经营性农技推广组织发展。完善农民信箱等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加强市场调查、预测和信息发布,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6、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加大科技自主创新力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投入产出率。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试点,加快发展农业高新科技产业,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积极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科研机构和农技人员参与农技创新,建立“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基地”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模式。加强适用技术和技术模式研发攻关,力求在种子种苗、农机农艺配套、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标准化、农作制度、质量安全、设施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开发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

7、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扩大农村内需、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的重要途径来抓。深入实施水资源配置、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提升、百万亩灌区节水改造和强塘固房、滩涂围垦、标准渔港、养殖塘、沿海防护林等工程。继续推进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建立基本农田补偿机制,加强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多渠道筹集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并提高补偿标准。保护珍稀物种种质资源,防范外来动植物疫病和有害物种侵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从源头防止面源污染。做好农村消防、森林防火、海上渔业安全工作。加强循环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以沼气技术为纽带的生态技术,推广应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全面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8、拓宽农民创业就业渠道。加强农业功能的多样化开发,积极培育都市农业、循环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积极发展以文化、生态为核心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建立农家乐文化教育基地,促使其上规模、上水平,成为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推进现代家庭工业集聚区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促进家庭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专业市场、专业村、专业加工户、专业经纪人队伍,推进支柱和优势产业配套加工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生产性服务业、流通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和农村成人“双证制”教育,积极推行“项目化”精品培训和长短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着力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农家乐、转产转业渔民“四千”培训项目和农民大学生培养项目的示范效应,提高农民就业创业技能。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体系,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就业机会、小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商登记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和创业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好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组织实施“家电下乡”活动,落实农民购买指定家电品种给予直接补贴的政策。

三、创新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9、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并做好承包地块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保障农民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推进国有农林渔场体制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10、加快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

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稳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流转市场,组建管理服务组织,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改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外部环境,推动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对长期流出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给予优惠政策,对流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较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优先支持。凡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签订流转合同,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机)库、生产管理用房、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其用地不破坏耕作层的,视作农业生产需要的临时用地,允许其在流转土地范围内按流转面积3-5‰的比例占用土地。

11、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与复垦。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搞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的用益物权。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经济项目、村庄整治、农村道路、下山搬迁小区、小岛迁移安置小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等农村集体建设的用地。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有效形式,稳妥开展农户宅基地置换和流转试点。

12、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13、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采取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征地协商办法,健全区片综合价形成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并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妥善解决好被征养殖水域(滩涂)渔民的补偿问题。

四、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14、构建完善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中央放宽农村金融准入的政策,加快构建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主体多元、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农村金融投入,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方向,切实增加对“三农”的信贷供给。加大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宅基地整理复垦等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提升邮政储蓄银行支农功能,扩大农户小额贷款的服务面,拓宽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渠道。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体制改革,争取股份制试点,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扩大和延伸偏远农村的机构网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商业银行服务“三农”,鼓励向县域和欠发达地区设立机构和延伸服务。稳步推进村镇银行试点工作。鼓励探索发展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时,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引导规范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开展政策性森林综合保险,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

15、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加快组建农信担保公司,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信担保公司组建。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和用益物权进行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2009年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允许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探索农业订单、保险单、农产品收益权、企业存货、农业固定资产和应收帐款等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

16、创新农村金融产品。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拓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大力发展适合“三农”特点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并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审批程序等方面更好地满足农民需求。积极推广农行惠农卡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卡等业务,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展有利于促进农村消费的金融创新,开发分期还款的农民住房建设和汽车消费贷款等新品种。提高授信额度,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贷款面。对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农村企业,通过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17、引导财税对金融服务“三农”的政策支持。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

贴,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建立向“三农”倾斜的信贷激励机制,开展对各类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贴息,加大对农业和中小企业技改项目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建立中小企业和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放宽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激励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和农业的贷款。认真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并为农业保险提供风险补偿。各级政府要对农信担保工作予以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财政每年按农信担保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贴补,减免农信担保公司的工商规费以及动产不动产抵押登记收费。

五、创新农村服务供给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18、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建立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科学修订城乡建设规划和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加强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与协调。明确中心村的数量、位置和功能定位,采取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搬迁高山村、保护文化村、改造城中村的办法,推进中心村建设。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力争到2012年绝大部分村庄环境得到较好整治,10%左右村庄实现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全面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在平原地区实行“户集、村收、镇转、县处理”的运行机制,山区、海岛采取“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的办法,建立健全村庄长效保洁机制和定期督查制度,积极探索环卫保洁有偿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的有效办法。加快以中心镇为重点的农村区域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因地制宜选择成本低、效果好的处理技术和模式,把生活污水治理与有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做好卫生改厕,消除露天粪坑,提高卫生户厕覆盖率。继续做好村内道路硬化和通村道路的建设,大力推进联网公路建设。做好路旁河岸和村庄庭院绿化,重视生态保护,保护好现有古树、大树、名木,进一步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按照“统一规划、城乡联动”的要求,统筹推进农民安全饮用水、河道池塘清理、农房抗灾避灾、农村信息化和电气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百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到2012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加大农网建设与改造力度,深化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到2012年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10个,电气化乡镇110个,电气化村4000个。实施“固房”工程,力争到2012年基本完成低保标准2倍以下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旧房改造。落实建设用地计划不少于10%用于村庄整治的政策,保证村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用地,逐步解决农民建房难。全面推进以水、电、路、信息、污水、垃圾处理等“六网”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配套的社区教育、文化、体育、福利、救助、养老、法律、保洁、档案等公共服务,到2012年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500个,每个乡镇建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继续实施“百镇连锁超市千村便利店工程”,努力开拓农村市场。

19、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完善农村中小学空间布局,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待遇,多形式开展城市教师下乡支教,推进城乡教育公平。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在继续实施中职三大类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对就读其他专业的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的中职学生免学费。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加快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到2012年每个乡镇都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待遇,鼓励大中专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公益文化,完善文化服务设施和网络,到2009年每个乡镇建有综合文化站,8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文化俱乐部,农村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提高到98%以上。保护和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百镇千村种文化”、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到2012年创建小康体育村1500个。推进城乡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均衡发展,保障农村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促进优生优育。

20、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能转换、可持续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先保后征”,保障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2009年参保率达到90%以上、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4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基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扩大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养老保险市内畅通转移。完善以“低保”为重点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建立城乡“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五保户、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制度,做好因灾因病和因子女就学造成生活困难家庭的生活救助工作,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

21、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全面实施小康行动计划。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门路,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和“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确保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推行下山移民与示范村、“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建设相结合,每年完成下山移民5000人以上。完善帮扶制度,建立市扶贫基金会,加大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力度。深入实施南北协作工程,拓宽协作空间,扩大合作领域,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

22、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继续推进中心镇扩权改革,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通过授权或委托的形式,赋予中心镇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强中心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中心镇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改革,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建立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以准入制为基本方式的户口迁移政策。

23、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深化“民主法治村”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推广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五步法”等民主管理方式,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探索建立“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扎实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建设,实行群防群治,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农村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加强农村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推进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六、创新“三农”工作保障体制机制,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

24、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党管农村的原则,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各县、市、区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乡镇一级要全力以赴抓好农村工作。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强班子、充实力量、改善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参谋、工作统筹、指导服务、督促检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把新农村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25、多渠道增加对“三农”的投入。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大幅度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进一步推进各项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增加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对通过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公益性社会事业捐助捐赠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入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新农村活动,推动村企双方从简单的资金援助向资金资助、资源开发、项目投资、劳动力安置等全方位合作转变,努力实现村企合作双赢、共同发展。

2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深化农村党的“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先锋工程”建设。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建立健全乡镇专职指导员制度。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完善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

则、驻村联户、全程办事代理等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27、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鼓励村经济合作社以土地、资产、资金等参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兴办为产业发展配套的各种项目,通过物业出租、委托经营、承包租赁等形式广辟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支持村集体加强资源开发,鼓励村集体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联合申报农业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项目;鼓励通过资源流转和对外招商、用地指标有偿调剂和委托造地等途径,增加村集体收入。落实好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村级留用地政策,鼓励建设标准厂房等发展村集体物业经济。大力支持经济薄弱村异地发展物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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