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行为规范细则

2024-10-04

保安人员行为规范细则(精选10篇)

1.保安人员行为规范细则 篇一

保安中队各类人员违规违纪处罚细则

一、所有人员四大禁令

1、不服从命令、顶撞领导的;

2、利用职权、监守自盗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一定后果的;

4、打人、骂人、情节较严重的。

二、保安员违规违纪处罚细则

1、仪容仪表举止:

1)严格按规定着装,并保持整洁;

2)严禁留长发、怪发、染发、留胡须;

3)岗上严禁靠立,插手、袖手、爬做、仰坐。

2、岗位纪律:

1)不准迟到早退,有事情必须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严禁上岗前和当班间饮酒;

3)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4)严禁在岗上抽烟、聊天、吃东西、嬉笑、打闹、搞娱乐活动和做与执勤人员无关的事。

3、文明礼貌:

1)集团领导进出岗时要行举手礼,其他行注目礼;

2)外来人员要热心接待,礼貌用语;

3)内部要团结、互助、互尊。

4、出入门制度:

1)内部人员凭胸章(卡)出入;

2)外来人员,问明来由并报告同意后,方可请入;

3)一切物严格凭出入门证出入;

4)要认真填写值班登记。

5、卫生规范:

1)岗位周围要保持卫生清洁;

2)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放置有序;

3)门窗玻璃洁净、明亮。

6、其他:

1)保安部值班要24小时在位,有事离开时要请假;

2)全体保安员要按规定和要求参加学习训练、会议、和集体活动;

以上违反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辞退。

三、中队长、岗长违规违纪处罚细则

中队长负责中队全面工作,为脱岗干部;岗长负责岗点全面工作,为不脱岗干部。除模范遵守保安员规定外,还应做到:

1)敢抓管理,敢于管理;

2)熟悉管辖的人员和环境,做好防范工作;

3)经常请示报告工作,不得知情不报。

2.信贷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奖惩细则 篇二

为确保我行各项信贷业务合法合规操作与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防范信贷业务可能发生的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我行信贷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加强全行合规信贷文化建设,在全行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和岗位问责制度,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广东发展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发展银行总行各项信贷业务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贷前调查

1、授信项目调查资料与总(分)行授信项目文档目录清单不符,存在一份以上(含一份)的错漏资料,在分行信贷管理部业务通知时效内未及时提交分行信贷管理部审核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3分(30元)、4分(40元)、6分(60元),经确认记录在案,每季末经分行信管部复查一并处罚。

2、未按照总行要求履行尽职调查,调查报告内容经分行信管部复查与客户真实情况(通过客观凭证反映)存在以下方面的一项以上(含一项)不符点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

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2)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3)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

(4)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回笼款、发票、货单等情况;

(5)借款人长期往来的和拟发生交易的支付对象信息及交易金额;

(6)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7)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8)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9)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10)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应具有抵(质)押物的权属,了解其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能力等情况。

3、贷前调查中提供明显伪造或虚假的合同、协议、帐单、发票、财务报表、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抵质押物产权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有关责任人调离原岗位,给分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大额不良贷款的,依规依法追究其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4、资产评估机构范围虽在分行指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范围中,但经办单位与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勾结,将抵押物价值有明显高估现象、恶意串通欺骗现象的资产评估报告提交分行信贷管理部审核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有关责任人调离原岗位,暂停乃至禁止资产评估公司准入我行。

5、上报授信项目未对抵(质)押物现场勘查,抵(质)押物实际状况与调查报告有重大出入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

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

6、客户申请资料齐全但经办单位未按照总(分)行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授信项目调查以及(非客户原因导致)延误上报工作的,对经办单位的客户经理、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4分(40元)、6分(60元)。

第二条、贷中审查

1、未在总(分)行规定时限内准确、及时、完整地在CMS、PMS信贷管理系统录入客户基础信息,出现一次以上(含一次)的错漏现象,严重影响数据报送质量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3分(30元)、4分(40元)、6分(60元)

2、未按总(分)行要求现场见证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而出具虚假见证文件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

3、贷款受理过程中,客户发生重大风险(如涉案涉诉、事故遭灾、关停破产、严重亏损等),未及时向信贷管理部进行书面报告或发现上述风险未及时处理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信贷管理部收到经办单位关于上述风险的书面报告未及时向行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风控措施的,对信管部的经办人、复核人以及负责人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

4、授信审查过程中,对贷前调查报告及企业提供资料内容的重大表面错误及重大表面不合理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并在审查报告指明的,以及对明显的潜在风险未在审查报告中明示的,对信管部的经办人、复核人以及负责人分别处罚5分(50元人民币)、6分(60元人民币)、8分(80元人民币)。

5、对上报的授信项目不符合总行信贷政策、超出总行下达授信权限的贷款,以及上报的授信项目存在挪用资金风险的,不在审查报告中明示予以否决的,对信管部的经办人、复核人以及负责人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造成银行重大资金损失和不良贷款者则依法依规追究其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6、不重视贷前调查意见,凭主观意向审批贷款的或授意他人按其意见审批贷款的,对经办单位或信管部的经办人、复核人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

第三条、出帐前审核

1、未按总(分)行规定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的或合同、协议、文件存在错漏、涂改现象达到一次(含一次)以上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以及复核人)、信审单位信贷审查审批人员(经办人以及复核人)、经办单位的负责人(行长、总经理)、信审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处罚3分(30元)、4分(40元)、6分(60元)、7分(70元)。对于未按照合同或总(分)行批复授信用途进行授信资金使用或受托支付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以及复核人)、信审单位信贷审查审批人员(经办人以及复核人)、经办单位的负责人(行长、总经理)、信审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10分(100元)。

2、未按总(分)行批复规定办理评估、抵质押登记、质物监管、保证、保险等手续达到一次(含一次)以上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3分(30元)、4分(40元)、6分(60元)。对于办理抵(质)押物未能按照总(分)行批复要求落实覆盖全部风险敞口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造成银行重大资金损失和不良贷款者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3、未按总(分)行批复要求落实贷款出款手续或条件或违规变

更总(分)行批复要求授信条件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造成银行重大资金损失和不良贷款者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第四条、贷后管理

1、未严格按总(分)行规定进行档案管理,造成贷款档案资料(法人资料、财务报表、对帐单、还款凭证、回笼款凭证、发票等)不全或有档案错漏、涂改、拆换、损毁和遗失等现象达到一次(含一次)以上的,对经办单位的客户经理(经办人以及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4分(40元)、6分(60元)。对于重要法律要件、抵(质)押物产权证明出现重大错漏、损毁和遗失等现象,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

2、未按总(分)行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贷报表以及报告达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对经办单位的客户经理以及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处罚4分(40元)、6分(60元),对于信贷报表、报告存在明显雷同、拆装、复制,未能及时、真实反映客户实际情况或表述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出入现象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

3、未按总(分)行要求频率进行贷后现场检查达到一次(含一次)以上的,对经办单位的客户经理以及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处罚3分(30元)、6分(60元),对于贷后检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借款企业出现的明显问题或贷款出现逾期未及时向分行信贷管理部以及行领导上报预警报告的,对经办单位的客户经理、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8分(80元)。

4、客户销售回笼款不能达到“好融通“业务要求有一年(含一年)期限以上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以及所在单位的负责

人分别处罚3分(30元)、4分(40元)、6分(60元),对于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存在贷款资金挪用现象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

5、擅自解除抵(质)押物或对抵(质)押物监管不善而造成抵(质)押物毁损、灭失或者丧失优先受偿权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造成银行重大资金损失和不良贷款者依规依法追究其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6、未按总行要求及时进行贷款五级分类月度认定(含信贷流程)工作达到一次(含一次)以上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以及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处罚3分(30元)、4分(40元)、6分(60元)。对于贷款五级分类认定工作存在严重错漏,与总行要求存在重大差异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

7、未按总行要求及时进行年度信用评级工作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以及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处罚3分(30元)、4分(40元)、6分(60元)。对于年度信用评级工作存在严重差错,不能反映客户重大授信风险的,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5分(50元)、6分(60元)、8分(80元)。

8、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或上报总行的报告、报表收到投诉现象(非因恶意诽谤、无理取闹、以及不可控力等原因如岗位人员配置不足)达到一次以上(含一次)的,经办单位或信管部的经办人、复核人、负责人(行长、总经理)分别处罚3分(30元)、4分(40元)、5分(50元)。

上述经济处罚细则是针对违规经营或信审单位进行考评,发生以上违规行为一次的,进行分数扣划,每处罚一分对应10元人民币,如发生以上违规行为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则进行双倍分数累计处

罚。各经营单位如出现新增不良贷款的,一经核定报分行行长审批后相关责任人给予调离岗位、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上述的第一条至第四条相关规定,如经营或信审单位没有出现违规行为,并且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季(年)度末进行经济奖励,如季度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的评为先进经营单位奖励500元,辖下先进个人奖励200元;年度累计扣分不超过20分的评为先进经营单位奖励2000元,辖下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

经济奖惩核定由信贷管理部提出,报行长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在个人绩效工资中扣发,若月工资不够扣的则在下月依次执行,处罚单(见附件一)一式三份,被处罚人、信贷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各一份。经济奖惩核定在季(年)度末统一进行考评。

本细则从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反映分行信贷管理部。

3.保安人员行为规范细则 篇三

为了加强全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人员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全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作如下规定:

一、全省质监系统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按照规定,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服装实行“五统一”原则,即统一服装款式、统一颜色面料、统一徽章标志、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制作企业。

二、质监行政执法标志(包括臂章和胸章),只限于经考核合格取得质监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佩戴。

三、质监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参加重要集会等活动时,应当按规定着装,端正、牢固佩戴行政执法标志。

四、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配套穿着。

(一)着装应做到仪表端庄、整洁、整齐、配套;

(二)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

(三)着春秋、冬制服时,内着制式衬衣,扎系制式领带;

(四)着长袖衬衣或短袖衬衣时,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裙)腰内,可以不扎系领带;

(五)着多功能服附内胆时,内着衬衣、冬服(或春秋装);不附内胆时,内着衬衣、春秋服;

(六)着制式春秋、冬服装、多功能服时,佩戴金属徽标硬肩章、臂章、金属序列号胸章。外着制式衬衣时,佩戴刺绣徽章、肩章、臂章、软质序列号胸章;

(七)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着黑色皮鞋:

(八)着装时,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宜戴帽的情形外,应当戴帽。

五、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缀钉、佩戴执法标志、帽徽、领花、肩章等。胸章佩戴于外衣左胸处,臂章佩戴于外衣左臂处。不得佩戴其他与质监行政执法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六、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制服与便服混穿:

(二)不得歪戴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春秋、冬服内着毛衣(衫)或者衬衣内着内衣时,毛衣(衫)、内衣不得外露: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

(四)不得系扎围巾、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散发披肩、染彩发、化浓妆、戴首饰;

(五)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

(六)着装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除参加重大礼仪性活动需要外,不得在公共场所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娱乐场所;

(七)着装时,应当随身携带能表明身份的专用身份证件(如执法证件、工作证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

(一)执行特殊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同志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审查的;

(五)因辞职、调离质监系统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六)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八、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制服、执法标志、帽徽、领花、肩章等,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给非质监系统工作人员。

九、季节换装的时间,由各县局根据天气情况而定。

十、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由县级以上质监机构法制部门进行督察和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可以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4.保安公司对保安员的处罚奖励细则 篇四

2、每天早上6:50四人交接班(至次日早上7:00);

3、每天不定时清扫大院内卫生及车棚内卫生;

4、每天负责办公楼大门的开(7:00)关(22:00);

5、每天负责及时开关院内公共区域的照明灯,每天夜间根据生产情况及时关闭车间内照明设施;

6、负责夜间不定时巡视,路线为——警卫室、车棚、配电室、通往后院的过道,后院大门、锅炉房、车间、食堂、员工宿舍楼、警卫室;(注:每晚巡视不得少于三圈,以监控录像记录为凭证)

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以公司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8、认真履行保安员工作制度,每触犯一条(按情节轻重)扣发工资20元至100元,如当月没有过失及处罚,则奖励200元;

9、当月如有处罚三次以上(含三次)则扣发奖金100元;当月接受处罚五次以上(含五次)则解除雇用协议

5.学校保安考核细则 篇五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门卫岗位职责,特制定保安岗位考核细则如下:

一、文明值勤方面

1、着装统一,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规范配戴警械,站姿、坐姿端正大方。违规扣1分/次。

2、工作时间不读书、看报,不吸烟、喝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规扣1分/次。

3、作风正派,热情文明对待师生、家长、来宾,上学、放学时间在校门口迎送师生。出现不礼貌行为或上学、放学不按要求站岗扣1分/次,无正当理由与人吵架、打架扣5分/次。

4、保持传达室和学校门前的卫生区的整洁。不打扫或不洁净扣1分/次。

二、学生出入方面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外出时,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规范的书面请假条,门卫要认真审查请假条真伪,做好出校登记并保存请假条。违规扣2分/次。

2、节假日学生到校要穿校服,不穿校服或无本校教师带领不允许学生进入校园(学校兴趣小组的学生凭本人《学生出入证》进出校门)。违规扣2分/次。

三、车辆出入方面

1、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需校级领导批准,放行时要告知:机动车校内不能鸣笛、减速慢行,非机动车下车推行,同时引导车辆按指定车位停放。违规扣2分/次。

2、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违规扣1分/次。

3、课间、集会、课外活动等室外活动学生密集时,门卫不得允许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门。违规扣2分/次。

四、外来人员出入方面

1、严格履行来访登记、联系手续(由保安联系被访教师)。未联系上、未经领导或老师同意、没办理登记手续不得让来访者进入学校。违者扣2分/次。

2、学校的临时施工人员凭学校《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无证或无引领者不允许进入校园。违规扣2分/次。

3、严禁放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无业人员等)进入校内,违规扣5分/次。

4、对运物品出校门的车辆要进行仔细检查,凡学校公物须持有学校有关证明,并进行登记,方能放行。违反学校公共物品带出校门制度的扣5分/次。

五、其他方面

1、校门内外公共财物,花草树木,发现破坏没有制止或根本不知道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2-5分/次。

2、接收邮件、报刊、信件出现丢失,除赔偿外扣2分/次。

3、保安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坚守工作岗位。出现脱岗现象扣2分/次。

4、保安人员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出现不服从学校安排现象扣5分/次。

5、发现火警、匪警等安全事故未及时汇报或报警的扣10分/次。

6、师生放学离校后,全面巡视,锁好各口大门,发现学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有关领导。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扣分并追究责任。

六、责任追究制度

保安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6.物业保安服务细则 篇六

1、办公楼停车场服务细致严格。从业主一入住开始,管理处就要求保安队员在值班过程中,对每一辆车进行细致严格的检查,车门、后备箱等一处不漏,一旦发现未锁或未关闭车门的车辆,及时通知班长联系车主,进行处理,有好多次队员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未拔钥匙、车内放有现金、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的车辆,都及时通知车主进行处理,避免了财物的损失。同时,还要求队员查看车身是否有刮蹭,车灯等部位有无破损,并做好详细地记录,避免了因为车辆问题和业主发生纠纷。

2、加强班后人员和车辆管理。每天下班后、周末和节假日期间,门岗对所有进出大厦的车辆和人员都进行登记,并且在大厅专门设岗,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比如对于车辆除区级领导车辆外,凡进入大厦的车辆及人员,必须登记车牌号码、驾驶员签名;无进入记录的车辆,在出大门岗时,必须检查驾驶员行车证或驾驶证,并登记证件号码方可放行。

3、大厦内物品放行必须有出门证,出门证由部门盖章才能生效,单凭签字保安一律不认可。另外,在长假来临前,管理处都要给各办公部门下发通知,要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部位的检查,比如档案室、计算机房、仓库、图书馆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私拉乱建等等,发动一切力量,时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7.保安日常工作细则 篇七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行为,确保保安队伍工作高效,从而保障公司的财产。员工的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 监督部门:行政人事部

第二章 内

第四条

保安上班前准备工作:保安上班前,必须穿好保安服,系好领带,天气装冷(到阳历11月份后)要带好保安帽:

1、夏天穿着夏季保安服、佩戴公司统一颁发的肩章,不可佩戴其他徽章,上衣必须插入裤子,裤子及衣袖不可卷起,要保持保安服清洁干净,上衣及裤子必须直挺,不可把保安服弄皱,或者肮脏不堪。

2、系领带时上衣所有纽扣必须扣好,领带必须直挺。

脚上必须穿着皮鞋,最好是黑色皮鞋,鞋子必须每天擦干净,以显庄重与威严。

3、男保安员最好理平头,即使蓄发也不可让头发露出帽外,不准留大包头,不准留胡须,即每天上班前必须把胡须剃干净,务必保持脸部的干净整洁,爽朗,同时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冬天必须穿秋季保安服作衬衫并系好领带同时穿着外套保安服。第五条、保安交接班:

1、每班保安员必须提前15分钟交接班,内容包括: 1)上一班保安人员下班前必须把保安室及周边清扫干净。

2)上一班保安人员必须查保安队所用的所有工具、设备是否完整,如

手电筒、相关记录本或表单、文具、器械、饮水机等是否完好,有无丢失或损坏。并以书面的方式向下班保安人员交接,即填写《交接记录表》。如因交接不清造成公司物品丢失者,其责任由双方责任人承担。

3)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必须交接给下一班,即填写《交接记录表》。

4)保安交接时必须举行简单的交接仪式,即双方必须列队,行军礼握手之后上一班保安人员方可离开。保安队长必须全程监控指挥保安人员的交接仪式。第六条、保安值班管理规定:(一)保安值班举止:

1.坐如钟,坐在椅凳上的姿态是两腿自然并拢,头、脖子、胸、腰顺其自然而伸直,不能架着二郎腿,或歪头趴坐,军人的姿态应有庄重挺拔,稳如泰山的美感。

2.站如松。保安站立时,要精神振奋,态度严肃、姿势端正。三挺即挺腿挺颈。两收即小腹微收、下颚微收,两平即肩平,两眼向前平视,这样站立的姿势才能颈胸,气宇轩昂、英姿勃勃。(二)保安值班工作内容:

1.进出车辆的检查与登记:

1)所有进出公司大门的车辆均必须登记,具体登记内容依《车辆登记表》。

2)出公司大门的公司内部货车只需进行抽检。

3)所有出公司大门的外来车辆均必须检查,对发现公司财务外携出厂者必须及时制止并上报行政部处理。2.进出公司大门人员的检查与监控。

1)公司除董事会成员及新进员工外,所有进入公司大门的原公司务必穿着厂服,佩戴厂牌,坚决杜绝穿拖鞋的员工进厂。2)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大门均需登记,并询问来访事由和被访人员,与被访人员核实后发给《访客证》,《访客证》需经被访人签名,出厂时必须把《访客证》访客证交回保安室,如果为拜访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必须有保安人员引领。3)对来访者询问,要有礼貌,动作语气不能粗鲁,做到不卑不吭。

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卫人员一律拒绝入内: a)已离职离厂人员;

b)拒绝登记而强行要求入厂者; c)酗酒者;

d)持有凶器或成群结队的不速之客; e)精神不正常或态度恶劣者; f)有推销商品动机的行商; g)被访者拒绝接见者。

5)公司员工如有上班时间需外出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或行政经理签核的《放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具体依《关于干部及员工放行的补充规定》执行。

3.泊车位牌号的发放,保安人员必须依公司所分好的泊车位类别及牌

号的顺序发放泊车位牌号,对发错牌号者每发现一次扣款10元。4.对工厂进行巡逻,保安人员必须保持每小时巡逻一次工厂,并于签到处签到,巡逻内容包括:

1)各部门是否有违反厂规人员:如未穿厂服、未戴厂牌、穿

拖鞋、或在车间吵口、打架人员等。2)是否有未按规定关水、关电、关窗; 3)工厂内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工厂内各区域清洁卫生状况如何? 5)工厂内有无可疑人物?

6)有无员工故意破坏公司财务等等。

以上巡逻时如发现有异常状况必须及时记录并向人事部报告。

5.工厂消防设备的维护工作

1)每月对工厂内所有灭火器进行清洁与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2)对工厂内所有消防栓进行检查与清洁并做好相关记录。6.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

1)工厂内发生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应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并及时上报行政经理或副总经理处理。

2)凡遇下述情形,应立即报告上级,并依指示采取紧急措施。a)厂内失火时。

b)员工有集体斗殴或不良行为的可能性时;

c)厂区外10米范围之内有外来人员暴动足以影响本公司时; d)夜晚发生台风,公司财产将遭受损失时; 7.考勤监督

1)保安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时间监督员工的打卡情况,对不排队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者必须做好记录并上报人事部处理。2)如遇到、停电或卡钟故障时,保安人员必须及时上报人事部处理。

8.公司公共场所电灯的按时开与关。9.生活区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每个月查宿舍 一次,内容为: a)是否有乱拉乱接的行为? b)是否有员工乱换床位的行为?

c)宿舍清洁卫生如何,是否严格《宿舍管理规定》执行? 2)每月水表及电表的抄报,并上交人事部。3)娱乐室的管理: a)娱乐室大门的按时开与关; b)娱乐室内的清洁与卫生维护;

c)看管好娱乐室的相关设备,严防被破坏或被盗窃; d)娱乐秩序维护; e)娱乐设施维修的跟进。

4)生活区公共场所电灯的按时开与关。

5)生活区人员的进出控制,具体依《宿舍管理规定》。10.负责公司大门周围的卫生清洁及杂草的清除工作,以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保安人员值班准则

1.公司各值勤岗位必须保持24小时值班,每个岗位值勤人员必须

认真负责,执勤时间必须严格按排班表执行。

2.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时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违者依情节轻重扣罚20-200元/次,严重者开除处理。

3.保安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索取员工或外来人员的任何物品,违者一律作开除处理。

4.严格执行厂规,处理事务时应公正、严明、礼貌、待人应诚恳、谨言慎行。

5.保安人员应洁身自律,不能在保安室高谈阔论、抽烟、睡觉、除上级领导检查及新进员工填表,或相关工作人员外,其它非保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保安室,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20-200元/次。6.工作时间接听或打电话须礼貌用语(内线电话:您好!保安室,外线电话一律用:您好!华业包装,)声音要有力,清晰:有领导查岗需礼节性问候或起立)。

7.坚决杜绝离岗行为,每发现一次依时间的长短扣款100-200元/次,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8.未经保安队长以上干部同意不得随意休假或换岗,否则依情节严重程度扣罚20-100元/次。

9.保安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人事部的员工招聘工作,如有故意赶跑应聘者或者故意将应聘者的资料撕毁或丢弃者,每发现一次扣款100-200元,并立即作开除处理。

10.如因保安人员失职造成公司财务丢失,或员工被外来人员伤害者,相关保安人员将丢失财务价值的大小或员工伤害的程度扣罚100-1000元之后作开除处理。

第三章 附

第八条

8.售楼处保安工作细则 篇八

1.保安人员上班时间着装要干净整洁。

2.接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工作交接明确后可下班。

3.当班人员不许擅自离岗,特殊原因暂时离岗要和售楼处值班经理通报。

4.休班时间自己调换,不能私自不来,私自旷工不到岗者一次扣发两日工

资。

5.夜班值班人员要切实注意安全,特别是年关将近,更应注意防火用电安

全。

具体职责要求:

白班:①.公司正常上班后,当班人员要及时打扫二楼卫生区。

②.要清洗狗盆,打扫狗舍外边卫生。③.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协助清洗公司车辆。④.对售楼处案场的花草要及时浇水,对售楼处前边的路面根据

天气情况及时洒水除尘。

夜班:①.公司人员下班后,检查内外门窗是否关好,特别注意工程部

门窗是否关好。

②.每天早上要清扫门前台阶和1-3楼楼梯。③.每天早上清扫售楼处前路面并洒水除尘,把隔离敦摆放到

位。

④.当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要及时处理,或者在交接班时要相

互告知共同解决,如解决不了上报公司领导。

浅水湾物业

9.酒店保安部奖罚细则 篇九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拾金不昧,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2.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表扬的

3.积极参与酒店的活动,工作积极主动多次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

4.敢于同不法分子,违纪行为作斗争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元

1. 上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的,管理人员15元

2. 上班时无故脱岗、窜岗的

3. 无故缺席酒店和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及各种活动的

4. 上班时在岗位上玩手机和打电话聊天的

5. 未经同意私自排班、代班的,双方同时处罚

6. 上岗时看书、报,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7. 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的

8. 岗位上卫生较差,不及时清扫的

9. 上岗时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较差的

10. 未按规定要求交接班的

11. 下班后无故在岗位中逗留,聊天的

12. 在值班记录本上乱涂乱画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20元

1. 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

2. 上班时离岗睡觉的

3. 遇紧急情况不恰当处理,惊慌失措,造成处理被动的

4. 因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不好,遭到客人投诉的

5. 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酒店财产损坏的

6. 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岗,或是有未发现或发现了未加以制止的

7. 带外人留宿寝室或岗位中的

8. 值班过程中未履行好岗位职责造成车辆堵塞事者碰撞的

9. 值班不巡逻,呆在保安室内或在别的部门聊天的

10. 对发生的事故不及时汇报的

11. 不服从领导岗位工作安排的

10.保安服务管理细则 篇十

为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整体形象,让保安员清楚保安服务要求标准,能主动掌握,独立应对保安工作环节,积极认真,履行职责,特拟此细则。

一,原则要求:您在保安值班岗上,就是小区的总管,您应及时处理,各种与保安相关的人与事,您文明执勤,服务到位,业主认可,零投诉,或拥有赞誉。二,保安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容端庄,礼貌待人。

三,对岗亭设施及各种装备要爱护、要保洁、要充电,不得丢失和无故损坏。

四.听从队长指挥,分工合作,责任到人。严肃交接班程序。

①,下班前认真写好真实的值班记录。

②,打扫岗亭内外卫生,烧好开水。

③,展示手照明灯、对讲机、监控、门禁等设施完好。

④,口头交接应交接的事情。

⑤,接班人在值班本上签字,下班者才能离岗。

五.具体要求

A,门卫保安服务

①.对外来人员,必须询问,对不适合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如:痴、傻、呆、精神病人、裸不穿衣、裤者,或携带违禁物品,及管制刀具者),要坚决劝阻,制止进入小区。

②.对有证专职送报、送奶、送菜、快递人员,准入小区,但绝对禁止上楼入户。

③.对安装门窗、或疏通、修理门锁、电器等专业工匠,进入小区要登记,出小区要有业主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

④.对推销、叫卖、拾破烂、贴广告的闲杂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小区。⑤.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的车辆,或有重异味的(潲水、地沟物、粪便)和满身污垢的赃车,禁止进入小区。(在高温期,对个别有异味赃车的车主,先期奉劝清洗,与人安康与己安康)

⑥.为环境低碳,禁止噪音大、尾气重的大型车辆进入小区。

⑦.的士、麻木原则上不准入内,但因存在老弱病残孕,或带有过重物品的,特事特办,予以放行,但车辆必须在10分钟内驶离小区。

⑧.运送装修材料,和送大件家具、电器,或搬家的车辆,驶离小区时,一要查看车辆,二有的还需留下业主的签字证明(此证明附在值班记录中),才能放行。

⑨.禁止大门岗亭内外,随意停车,以免阻碍车辆、人员出入。

⑩.谢绝外来人员,并劝阻小区内休闲人员,进入门卫值班室。

⑾.值班保安要观察监控,及时处理电梯求助电话,认真登记邮件收发记录,认真书写值班记录。

⑿.下班前,将门卫值班室内外清扫,并适时浇花。

B.保安巡逻服务

①.杜绝单元门、电梯门,抵挡不关。提示个别业主,关好阳台晒衣门,消除盗窃隐患。

②.杜绝高空抛物。提示个别业主,放稳或系牢阳台边的花钵、盆景,消除砸人隐患。及时驱赶进入小区的流浪狗。

③.杜绝脏乱差。提示并督促不要随意丢放建筑垃圾。

④.劝阻电动车主,拉线充电,消除无知幼童触电,杜绝意外事故发生。⑤.为消除火灾隐患,要极力劝阻个别业主在院内,燃烧香蜡纸钱、冥币。⑥.制止任何人,在健身器材和乒乓台架上,晾晒衣被、蔬菜、腌制品等。⑦.引导车辆,一车一位,不要斜泊霸位,杜绝乱停乱放。

⑧.如有车门未锁,车灯未关,漏油等情况,立即通知提示车主。⑨.发现盗、匪、火等警情,立即报警,并做相应处理。

⑩.巡逻时要多看、多听、多查问,及时处理应处理的人与事。⑾.夜班巡逻,最低要求每小时一次,提倡适时、灵巧、认真巡逻。六,工作纪律

①.遵守队长安排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②.不准喝酒上班,或上班喝酒,值班时间,不准嬉笑打闹,吃零食,嗑瓜子,会客看报,不准打牌、走棋,或观看他人打牌、走棋。

③.值班时间,不做与保安职责无关的事,应精神饱满,积极主动做与保安职责有关的事,绝对不准睡觉。

④.秉公办事,照章凭票收取,临时停车费,按记录交账,不得化公为私。⑤.若因发现、或被投诉,对以上各项条款的违纪者,一次批评,罚款20元,二次警告,并罚款20元,三次辞退。

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以此为戒,促进自觉遵守纪律,人人争取做个敬业的、受业主尊重的好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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