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同业竞争认定(精选4篇)
1.上市公司同业竞争认定 篇一
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浅析
国枫律师 王学飞
【内容摘要】
同业竞争,是指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在中国大陆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均要求拟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文笔者在分析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中对避免同业竞争的基本规定和同业竞争的实质性判断标准基础上,简要总结了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市场划分、托管经营等七种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典型方法。
一、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对避免同业竞争的基本规定
同业竞争,是指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在我国(仅指中国大陆)的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称“IPO”)制度和已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中,同业竞争是一个广为业内同行熟知的概念,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是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中的一项硬性规定。
(一)不存在同业竞争是拟上市公司通过 IPO 核准的前提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06]第32 号,以下称“《首发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上市公司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不存在同业竞争是拟上市公司 IPO 的前提条件。
为确保拟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要求得到贯彻落实,证券发行监管部门还在 IPO 制度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中介机构行为规范、IPO 申报材料和发行审核人员审核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了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规定:
在 IPO 的募集资金投向方面:《首发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拟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拟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在中介机构行为规范方面:(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称“12 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律师须对拟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以下方面发表法律意见: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如存在,说明同业竞争的性质;有关方面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或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拟上市公司是否对有关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以及有无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如存在,说明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用于哪些项目,是否会导致同业竞争。(2)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 号)的规定,保荐人要取得拟上市公司改制方案,分析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财务报告及主营业务构成等相关数据,必要时取得上述单位相关生产、库存、销售等资料,并通过询问拟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地走访生产或销售部门等方法,调查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与拟上市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等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并核查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对避免同业竞争做出承诺以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 IPO 申报材料方面:除前述 12 号信息披露规则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规定外,对招股书的编报工作也有明确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2006 年修订)》的规定,拟上市公司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拟上市公司应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作出合理解释。
在发行审核人员的审核工作要求方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指导意见》(证监法律[2004]9 号)的规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审核拟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申请时,应关注拟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及对拟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避免同业竞争是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再融资的要求
发行监管部门不仅在 IPO 制度中要求拟上市公司坚决避免同业竞争,而且在已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再融资等活动中继续贯彻避免同业竞争的原则和要求。
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方面: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06]第 32 号)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1 号―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证监发行字[2006]2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必须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发行人应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做出合理解释;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应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应披露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所发表的意见。
在上市公司收购方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书面说明。上市公司收购中涉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也必须披露该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或收购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存在同业竞争的,该投资者、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或收购人需已作出相应的安排,确保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08 年中国证监会令第 53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二、同业竞争的实质性判断标准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立法宗旨
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为方便文字表述,下文统称拟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是其业务独立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持公司全面独立性的内在要求。由于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实行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表决制度,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决定着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适用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的事项除外),若上市公司不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保持相对独立,很容易出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进而损害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从立法宗旨来看,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在 IPO 和再融资制度中严格规定避免同业竞争,其立法用意旨在保护上市公司本身和以中小股东为主的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对同业竞争的监管态度是鲜明的,但从拟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角度,如何去判断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却不太容易。因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事业发展得越好,在国内外设立的关联企业的数量可能越多,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的几率就越大。例如,来大陆拓展事业的境外投资者,很多以前在境外已设立有生产企业,而且境外的企业往往已经开展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业务,无论是产品种类还是客户市场,都很成规模,有些甚至已经是在境外某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该境外投资者设在大陆的企业与境外企业往往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直接存在同业竞争。因此,若拟以在大陆设立的企业作为拟上市主体开展 IPO 活动,就必然面临如何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而要采取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首先要对何种情形属于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同业竞争做出准确判断。这就涉及到同业竞争的实质性判断标准问题。
(二)同业竞争的实质性判断标准
根据前述证券发行监管部门有关同业竞争的规定和实践案例,拟发行人是否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主要依据拟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称“竞争方”)的产品及业务是否具有可替代性来判断。如果拟发行人与竞争方的产品或服务在功能用途上具有不可替代性,显然就不存在同业竞争。这是最直接的、也是最主要的判断标准。
从实践经验来看,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在判断拟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时,通常还会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考察产品或者服务的销售区域或销售对象
若存在销售区域地理距离远、销售对象不同等因素,即使同一种产品或者服务,也可能不发生业务竞争及利益冲突。比如,拟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在山东境内开大型超市,其竞争方在上海、江苏等山东境外地区开超市,是可以合理解释两者之间在这个超市业务上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毕竟山东的顾客不太可能经常到上海来逛超市。然而,上述例子也仅针对特殊行业。毕竟目前交通运输发达,对于某些自身附加值较高、且在较大区域范围内可便捷流动的产品而言,若以销售区域不同为理由说明不具有同业竞争,则不具有说服力。
2、存在细分产品时还可能考察产品生产工艺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若拟发行人与竞争方的产品同属于某一大类行业,但又存在产品细分情形的,两者之间的生产工艺也将成为考察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重要方面之一。比如生产产品的主要设备是通用设备或专用设备,生产技术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
2007 年 11 月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康生物”)定向增发购买资产案中,天康生物在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的申报材料中对拟发行人与竞争方申联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申联”)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论述即强调了生产工艺的不同。天康生物从事兽用生物疫苗的研发生产业务,上海申联从事新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业务。申报材料中阐述,上海申联是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生产人工合成肽等药用原料,以合成的口蹄疫病毒中最主要免疫抗原 VP1 蛋白作为抗原制备,该疫苗以化学方法合成多肽,属于分子水平新疫苗;天康生物的产品口蹄疫 O 型、亚洲 1 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单价灭活苗,则是以细胞培养繁殖病毒生产的全病毒作为抗原经二乙烯亚胺(BEI)灭活制备,该疫苗用生物学方法生产病毒,属于传统疫苗。两种疫苗具有本质的区别,一种是生物制造过程,另一种是化学合成过程,两种疫苗的生产属完全不同的生产工艺。加之两者的产品销售侧重不同、市场销售方式和区域有所差异,两者不构成同业竞争。
3、考察拟发行人所在行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运作方式
在具体个案中,证券发行监管部门也将结合拟发行人所在行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运作方式具体判断,也就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不是一概而论。
总的来讲,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审查同业竞争问题,重在保护拟发行人的利益,是为拟发行人的未来发展留出合理空间,从而保护以中小股东为主的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同时,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判断拟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时,在坚持实质判断标准基础上,通常将综合考虑上述几个因素和其他有关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在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进行实质性判断时,需特别注意同业竞争对象的考察范围。根据 1998 年中国证监会《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证监发字[1998]259 号)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一号》(2001 年 2月 10 日发布)的规定,以前证券发行监管部门要求同业竞争对象的考察范围包括对拟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及所其所控制的企业。但根据现行有效的《首发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现在中国证监会审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对象仅限于拟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考察对象的范围缩小了。
三、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主要方法
鉴于当前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对拟上市公司 IPO 和上市公司再融资中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严格要求,若拟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则必须在申请 IPO 或再融资前把问题解决好,尤其是在 IPO项目中,拟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的时间距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文件日期越长越好。根据近两年在大陆成功 IPO 和再融资案例来看,解决同业竞争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拟发行人收购竞争方的竞争性业务,竞争方放弃原有的竞争性业务
具体的操作一般是由拟发行人从竞争方把竞争性业务的生产设备及存货全部买过来,客户资源也承继过来,竞争方停止经营对应的竞争性业务。采用这种方式,对于增强拟发行人的竞争力有好处。
实践中采用这种方法的案例比较多。采用这种方式,竞争方能够继续存在,继续开展非竞争性业务,特别适合那些需要继续保留竞争方独立地位的情形。很多拟上市公司在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前就通过此种方式整合业务。
2008 年 6 月成功上市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大洋电机”)采用了这种方式。根据大洋电机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大洋电机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大洋电机”牌微特电机的开发、生产与销售。除大洋电机外,大洋电机的实际控制人鲁楚平和彭惠夫妇在 1998 年和 2002 年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了中山威斯达公司和中山惠洋公司等两家公司,分别从事微特电机的生产和出口业务,与大洋电机构成同业竞争关系。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大洋电机发行人于2005 年收购了中山威斯达和中山惠洋与微特电机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及存货,该两公司不再从事微特电机的生产和销售。并承诺中山威斯达停止电机业务且待合资期满后清算注销;中山惠洋公司则生产与大洋电机业务无关的五金电子产品。从而消除了大洋电机与竞争方的同业竞争情形。
另外,类似的具体做法还有竞争方将竞争性业务作为出资直接投入拟发行人,获得拟发行人的股份。
(二)拟发行人直接收购与其存在竞争性业务的关联公司的股权,将关联公司变成自身的控股子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甚至直接吸收合并竞争方
采用这种方式,就是由拟发行人与关联公司(竞争方)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将关联公司直接纳入拟发行人的合并报表,使其成为上市主体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吸收合并后注销该关联公司,也就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了。至于到底收购多少股权,以在会计上能够纳入合并报表为最低限。根据中国证监会目前的审核口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持有的竞争方股份均应转让给拟发行人,以保证拟发行人利益最大化。
2008 年 1 月成功上市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亮股份”),即采用了收购股权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根据海亮股份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海亮股份的经营范围为铜管、铜板带、铜箔及其他铜制品的制造和加工等,海亮股份的控股股东浙江海亮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海亮集团”)在 2004年 10 月以前设立了四家从事铜加工及相关设备制造业务的公司。四家公司分别是: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事铜合金棒的熔炼和拉拔业务;绍兴金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从事铜加工设备制造及维修业务;浙江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从事低氧铜杆(用于生产漆包线)生产;海亮集团废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事废铜回收业务。虽然该四家公司各自产品的用途完全不同,但由于存在相似业务,为彻底避免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和减少关联交易,2004 年 10 月海亮股份收购了该四家公司的股权并控股,从而彻底解决了该问题。2005 年 12 月 16 日,海亮集团废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注销,浙江铭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注销并转为公司的事业部。科宇公司和绍兴金氏作为海亮股份的子公司,自 2005 年起其经营业绩已并入海亮股份的合并报表。
2006 年 10 月成功上市的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宏宝”),也是通过收购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相关经营性资产及 3 个子公司股权(股权收购后分别持 89%、89%和 70%股权),纳入江苏宏宝的合并报表,消除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业务重叠,达到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在 IPO 项目中,采用这种方式需要特别考虑竞争方的业务类型及其规模,如果该竞争方还存在大量与拟发行人业务不相关的业务,则可考虑仅收购相竞争的业务。若竞争方的资产规模、业务收入及利润较大,且超过拟发行人原有业务相应指标的 100%,则为便于公众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拟发行人在重组后需运行一个会计后方可申请发行。
(三)由竞争方将存在的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拟发行人不便直接购买竞争方的竞争性业务和资产,不得不采用由竞争方将存在的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从而消除竞争方与拟发行人的同业竞争状态。例如,若拟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台湾公司或自然人的,由于两岸经贸政策或台湾方面在某些领域内限制台湾公司向大陆公司转让相关业务和技术,拟发行人不便直接购买住所在台湾的竞争方的资产和业务,就可商由竞争方将存在的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采用这种方式,受让方必须是与拟发行人没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避免同业竞争解决不彻底的嫌疑。
当然,专业人士一般会建议把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采用前述第一种方式直接转让给拟发行人,以便增强拟发行人的实力。不然,把好东西不给自己人,反而卖给外人,需要有个合理解释。
(四)直接注销与拟发行人存在竞争性业务的竞争方
采用这种方法,就是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解散清算程序,把与拟发行人存在竞争性业务的关联公司直接关闭注销。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这个竞争方业务量不大、直接注销不会造成过多损失的情形。例如,由于目前台湾限制大陆赴台投资,台湾企业的业务无法直接转让给大陆企业,除将台湾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外,还可以选择关闭注销该竞争方的方式。
(五)拟发行人与存在竞争性业务的竞争方签署市场分割协议,合理划分拟发行人与竞争方的市场范围
通过签署市场分割协议,约定拟发行人只在某部分地区销售存在同业竞争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竞争方只在另外某些地区销售相同产品或提供服务。
已成功上市的台资企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就采用了这种方式并得到中国证监会的认可。
在此需特别说明的是,由于中国证监会对于市场分割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严格,这种市场划分方式需要谨慎应用,需要结合具体的行业和产品特点,而且目前实务中仅限于中国大陆与台湾及国际市场划分,并且必须明确说明如何能够充分避免全球市场下可能产生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六)将与拟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委托给拟发行人经营
2007 年 10 月上市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向原有股东配股时公开披露的配股说明书显示,股份公司采用了托管经营方式处理同业竞争问题。股份公司主要以销售门店的形式从事日用百货等商品的零售业务,属于零售业。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称“商业集团”)控制的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是在济南地区的大型超市,直接与股份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2004 年 2 月 26 日股份公司与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和《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协议书》,由股份公司托管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两年。并约定在托管期内,若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开始盈利后,银座股份将按照公允价格收购其控股股权或商品零售业务。2006 年 8 月 23 日双方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期限延长了两年。
将与拟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委托给拟发行人的方式,在近期成功上市或再融资的公司案例中比较少见,一般在国有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上市前彻底消除同业竞争时,可能采用此种方式,并承诺待条件具备时,将该等同业竞争业务转至拟发行人。对中小企业 IPO 项目,专业人士一般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
(七)竞争方单方面书面承诺或与拟发行人签订书面协议,提出避免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的具体可行措施
此种方式,本质上是在采用前述措施解决了原来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后,或者是在客观上不存在同业竞争时,面向未来的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实务中,近期几乎所有的 IPO 项目均由拟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单方面做出了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以 2007 年 8 月成功上市的江苏通润工具箱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通润”)为例,江苏通润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前,江苏通润的控股股东常熟市千斤顶厂和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顾雄斌均做出了以下书面承诺:承诺其及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没有从事与江苏通润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承诺其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江苏通润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江苏通润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江苏通润;承诺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江苏通润经济损失的将同意赔偿江苏通润相应损失。
另外,在 IPO 实务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普遍现象,拟发行人的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记载了与拟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类似的经营范围,但这个关联公司实际上并未从事与拟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存在这种情况的,专业人士一般建议拟发行人尽快协调该关联公司,变更该关联公司在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相关经营事项,同时在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的材料中,充分说明二者所从事的业务不具有可替代性,双方不存在实质上的同业竞争情形。
在实践中,拟发行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同时采用以上一种或多种方法消除同业竞争,巩固拟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性,达到证券发行监管部门对拟发行人业务独立性的硬性要求,进而为公司在 IPO 或再融资成功后的持续稳定经营和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2.新三板同业竞争案例 篇二
公司与另一重要股东——腾达楼宇在经营范围上有两处相近,其一是“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其二是“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最近两年,公司与腾达楼宇在经营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业务时, 主要客户对象不交叉重叠,没有发生事实上的同业竞争情况,同时腾达楼宇在最近两年没有经营过系统集成业务,因而与天房科技在系统集成领域没有发生事实上的同业竞争情况。
为避免将来发生同业竞争行为的可能,腾达楼宇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天房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天房科技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天房科技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框架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以股东身份谋求不正当利益;将于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我公司经营范围的修改, 减少与天房科技相近的经营范围,即减去“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批发兼 零售”、减去“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服务”。自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3 年 5月 30 日不会在上述经营范围内发生与天房科技同业竞争的行为;若违反上述承 诺,本公司将对由此给天房科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2013 年 5 月 17 日,腾达楼宇变更经营范围事项获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腾达楼宇变更后经营范围为“自动化设备、计算机产品开发、技术咨询 (不含中介)服务;办公用品及设备、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 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 理。)” 腾达楼宇变更后经营范围与天房科技不存在相同或相近之处。
3.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篇三
拟上市公司独立性是监管机构审查的重点,因为独立性是影响企业持续盈利能力最核心的因素之一。所以在过去的几年中,拟上市公司独立性瑕疵、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不足是公司上市被否的三大主要原因。所以在本文中,我主要是从企业独立性方面来解释一下其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预防和解决思路。拟上市公司独立性欠缺的问题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是对内独立性不足,表现为公司对主要股东的依赖,容易产生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同业竞争,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第二是对外独立性不够,表现为公司的客户,市场,技术,商标或者业务上对其他公司的严重依赖。在这里我主要展开解释一下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以及对重大客户的依赖,这几方面的问题未来或许会在我们所投的项目中遇到。
一、同业竞争
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关系(这里请特别注意,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不仅包括控股股东本身,还包括其亲属及亲属控制的企业)。同业竞争包括三个关键要素:a.同业竞争的主体,包括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b.同业,指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c.竞争,指在业务的客户对象、产品、劳务的可替代性、市场差别等方面确实存在竞争关系。
如果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那么它们就有可能在市场拓展、产品开发和布局、对外合作等方面存在利益冲突,控股股东就可能进行干预,利用其控制力,影响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竞争”,使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无法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发展经营业务,极容易导致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利益转移,这样不仅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上市公司的财务业绩表现也就不再是其独立经营结果的真实反映。
同业竞争关系只是为控股股东的利益输送提供了一条便利的渠道,与股东是否进行违规行为并无必然关系,但是这种渠道的存在降低了股东违规的成本而提高了监管机构对股东行为进行分辨和监管的成本。监管机构认为,在同业竞争的问题中,整个利益转移难以判定更难以量化和监控,监管者无法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每项决策进行效果评估,判断决策者的主观动机,判断潜在信息的获益方等。本着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和维护资本市场公平性、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的监管基本原则,这一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禁止形成同业竞争关系。所以公司法中规定的,企业的董事、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所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也是体现了这一思想。这样我们就清楚了这一问题在IPO过程中的重要性。
同业竞争产生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是由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分拆上市造成的,也有企业改制造成的(一般多为国有企业)。大股东所控制的企业的几种业务或其控制的几家企业中有某一种业务或一家企业由于广阔的市场空间,巨大的发展潜力,致使大股东产生了让其单独上市的想法,而由于其拟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前必然和其他关联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和业务来往,甚至业务有重叠的部分。在我们所投资的企业中,可能会存在这样的情况,例如优势物联网和优势科技,由于其技术的相通性可能会在某些硬件产品及系统集成业务上产生业务重叠,并可能会构成证监会判定的潜在业务竞争关系,如果该企业面临IPO,这个问题就会成为隐患,这就要求我们要提前发现问题,尽可能早的做相应调整和处理。对于同业竞争,通常解决的办法就是签订协议承诺、委托租赁、“买”、“卖”、“销”: 1.用协议和承诺的方式来解决同业竞争
由与拟上市公司产生竞争的关联方做出承诺,在经营过程中不损害拟上市公司的利益。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方式是双方签订市场划分协议,目前这种用市场划分协议过会成功的企业就晋亿实业等很少数几家。这一方式的成功率非常低,监管部门一般不会认可这种解决办法。
晋亿实业的成功也是有其特殊性的(1.市场足够大,上市主体晋亿实业和其两家关联公司晋纬控股、晋禾企业总共的营收还不到总市场份额的1%,三家各自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晋亿实业主要市场在中日韩,而欧洲市场是晋纬控股的固有市场,先于上市主体进入。美洲市场是晋禾企业的固有市场,先于上市主体进入。因此这两家关联公司与上市主体晋亿实业的关于同业竞争的市场划分协议才能被监管部门认可)。这一案例背后的理论依据是证监会的《股票发行审核备标准忘录》第一号:“对审核中发现公司与竞争方存在相同、相似的业务,应请公司做出解释。如有充分依据说明与竞争方从事的业务有不同的客户对象、不同的市场区域等,存在明显细分市场差别,而且该市场细分是客观的、切实可行的,不会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则要求公司充分披露其与竞争方存在经营相同、相似业务及市场差别情况”。2.托管和租赁
是现实操作中使用的比较多的一种办法。所谓托管就是指,将关联方的竞争性资产委托给拟上市企业代为管理运营,拟上市公司按一定比例收取托管费用。租赁方式是指,关联方将竞争性资产租赁给拟上市 公司,由拟上市公司完全自主经营,并按期支付给关联方租金。这两种方式的基础都是拟上市公司在被委托和承租竞争性资产的时候拥有其完全独立的控制权,在拟上市公司的管理下统一经营,进而消除同业竞争。这种托管或者租赁合同的期限可以设置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上市主体与关联方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3.买的方式
及将关联方竞争性资产以公允的价格购买到拟上市公司旗下,与拟上市公司业务整合后统一上市,从而彻底消除同业竞争,这种方式是最完美的一种解决方案,也是监管部门所乐意接受的方案。4.卖的方式
及将拟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出售给独立的第三方,进而消除同业竞争。
5.销的方式
及将产生同业竞争的关联方企业直接进行工商行政注销,彻底消除同业竞争。
对于“卖”和“销”的方式都存在很大的隐患,监管机构也容易对这两种方式产生质疑,同时在之前的IPO案例中也确实暴露过这样的问题。“卖”的方式,资产拥有方可以将其卖给与自己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员(通常为亲属以外的人),容易导致“关联方非关联化”的问题,涉嫌隐形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卖”只不过是将之前明的事情转入地下罢了。“销”则容易导致“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问题,就是指将注销企业的资产收入等隐含在拟上市公司下,这样就无形虚增了拟上市主体的经营收益,从而影响了与公司成长性相关的审核指标,同时还会涉及被注销资产部分偷税漏税的问题(西安达刚创业版被否就涉及这方面的原因)。对于众多的中小私营企业来说,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同业竞争等都是很正常的情况,这也真实的反应了公司的历史沿革,所以企业可以正确对待这样一种情况,应该积极的运用科学的方式将这个问题解决好,监管部门也很承认这种情况的存在的客观性。
二、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
首先,从我们自己来说,应正确的看待关联交易这个问题,因为它并不是只有负面效应。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但其不利的方面是,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关联交易在拟上市公司上市过程中是比较常见的法律问题,由于许多企业的历史沿革造成,所以监管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接受合理的关联交易存在,因此证监会对于报会企业的关联交易的要求是低于30%而不是禁止的态度。证监会在关联交易的问题上通常采取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及考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交易的决策程序是否公正透明等。他们会审查,关联交易是偶发性还是经常性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利润贡献程度,如果关联交易是不必要的,是否有可以通过合理的手段解决。同时也很看重公司是否与关联方存在依赖甚至利益输送。
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大概有三种形式:
1.销售产品与劳务,商品交易与劳务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购销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行为,是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很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其主要客户,甚至所有购销业务都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定价政策是关联购销的一个核心问题,购销过程中影响利润的定价方式非常模糊,从而成为控股股东转移资金的主要手段。控股股东通过低价向上市公司购进产品再以市场价格出售、向上市公司高价提供原材料、向上市公司高价转让低质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关联购销的方式,转移上市公司资产或利润。
2.资金占用,关联企业尤其是控股股东以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等方式拖欠上市公司资金和无偿占用关联企业募股资金,甚至向上市公司低价收购产品然后转售以获取收益,却不向上市公司支付价款,致使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不断增加,资金长期被占用。这是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最直接的方式。资金占用行为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导致一些上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3.资产重组。资产重组的关联交易主要有资产置换、资产购置、资产剥离等方式,这些方式己经成为控制性股东掠夺上市公司财富的主要手段。集团公司通过对实物资产的夸张描述,以较高的评估价格卖给上市公司,从而达到套取上市公司现金或减少对上市公司应付款项,改善集团财务状况的目的。上市公司高价购买的资产表面上优质,实际上其价值远远低于当初的估计价,只能是贱卖甚至闲置。除实物资产外,集团公司也可能通过实质上的不等价交易,将无形资产以高价卖给上市公司或与上市公司拥有的债权进行置换,改善集团公司的资产质量。与实物资产一样,交易价格以评估价为准,由于评估的专业性强,可验证性差,因而成为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进行利润转移的隐秘渠道之一。
对于关联交易,证监会的要求是,“企业应正视关联交易的存在,同时应说明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因、时间、金额和比例。对于存在的一般商品的关联交易,通过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同期报价比较说明价格的公允性。对于企业资产或股份的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而定说明其公允。说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公正性”。
现实实践中,企业可以通过一系列监管控制关联交易的措施来规范其行为,同时也被证监会所认可。可以制定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进行明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时说明交易价格公允。
举例,上市公司南都电源在IPO时处理关联交易的方法是,现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程序进行了规定,同时现行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内部制度对审查、批准关联交易的具体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另外在此决策机制之外,南都电源全体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作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三、对于重大客户的依赖
重大客户依赖问题也一直是证监会比较关注的点,因为严重的依赖于某个或某几个客户或者供应商,会直接威胁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对公司能否连续经营以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了重大影响。
判断公司是否构成重大客户依赖主要有两点: 1.企业是互相依赖还是企业单独依赖。
2.如果企业是单独依赖,那么依赖的对象是谁。如果企业依赖的国有大型企业,如中国移动、中石油、国家电网等,则不会构成其上市的障碍。如果企业依赖的是小型企业,或者是不知名、来历不明的企业,则很有可能会被怀疑是关联交易或者利益输送。如果企业依赖的是大型跨国企业,证监会也会对其产生怀疑,因为该跨国企业有可能随时改变合作意向而终止合作。对于重大客户依赖问题,证监会并未明确的规定向单一客户销售额达到多少比例是被禁止的。其还是遵循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首先是要求拟上市企业要做好重大客户或者供货商的信息披露工作,“如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应披露其名称及销售比例”。
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能证明与合作的客户或供应商能够保持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并且不存在有重大依赖且处于竞争劣势的地位,并且最好是有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的,只要实质上不会对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证监会都能够从实质进行审查,并从尊重客观事实的出发给予评价。
另外,如果企业对某一家供应商有重大依赖,有可能是其行业特征所决定的,如药材供应,矿产资源供应等,企业应解释行业特点以及保持稳定性和持续性的理由。但如果企业独立于行业的整个模式之外的,则对于供应商的重大依赖问题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释: 1.依赖于单一供应商的理由。2.与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市场上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且不选择其他家的理由。4.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5.发行人对供应商是否有主动权。
6.是否存在降低依赖度的选择性以及是否采取降低依赖度的措施。如果对外能开拓其他伙伴,以减少对单一客户或供应商的依赖则更好。
4.快递行业同业竞争对手调查报告 篇四
2010年5月18日
目录
一、自贡市速递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1.1自贡市速递行业现状分析 1.2自贡市速递行业前景
二、自贡市速递行业竞争对手整体分析 2.1竞争对手数量 2.2竞争对手规模
三、自贡市速递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3.1竞争对手简介 3.2竞争对手的企业战略
3.3竞争对手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3.4竞争对手产品体系及运作模式 3.5竞争对手的价格体系及时效性
四、结论
一、自贡市速递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1.1自贡市速递行业现状分析
对于快递的含义,新《邮政法》认为快递是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寄递活动。然而快递与传统的邮政业务在运输对象性质上存在较大差异,传统邮政业以信函为主要传递对象,其实质是信息流的传递,而快递业的实物流特性更为明显。因此,快递业与物流业具有较多的相似之处,但通常来讲快递业所运输的货物重量更轻、体积更小,在时间上比物流业要求更高。可见,快递业是介于物流业和传统邮政业之间相对独立的新兴行业。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要求社会能够提供更加快捷、安全的物品传递服务,同时不断改善的交通状况及信息管理技术也为这种需求提供了可能,中国快递业由此应运而生。1980年中国邮政开办全球邮政特快专递业务(EMS),随后国际快递巨头也纷纷通过合资、委托代理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1986年颁布的《邮政法》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但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邮政企业已经无法满足外贸行业对报关材料、样品等快速传递的需求,民营快递企业因此迅速崛起。1993年,顺丰速运和申通快递分别在珠三角、长三角成立,1994年初,宅急送在北京成立。2005年12月,中国按照WTO协议全面对外资开放物流及快递业。2007年9月,《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发布为快递业提供了规范服务行业标准。2008年7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09年10月1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新修改的《邮政法》同步实施,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快递企业的地位,并提出了快递业的准入门槛。
我国快递业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产业。2008年,我国登记备案的快递企业达到5,000余家,全行业从业人员23.1万人。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8.6亿件,同比增长22.8%;业务收入累计完成479亿元,同比增长17.3%。全年同城、异地、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分别占全部快递收入的7.3%、55.7%和31.7%;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3.5%、70.4%和6.1%。
持续稳定增长的国内宏观经济,为快递业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2007-2008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快递市场规模增长2%左右。国际金融危机虽然使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出现下滑,但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步复苏及我国经济的强劲反弹,快递市场回暖势头明显。截止2009年第三季度,全国快递业务量已超过2008年同期水平。
在这个大背景下,自贡市本地速递市场竞争也受到国内速递业高速发展和激烈竞争的影响,各快递公司通过合作加盟和自营网点等方式纷纷入驻自贡市并加剧了自贡市速递市场的竞争。多数快递公司都是在2006年后才在自贡市设立网点和加盟店,虽然进入时间较晚起点低但发展却很快(以顺丰为例从2007年至2009年自贡分公司开始成立从最初的5人已经发展到现在的近20人)。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包括顺丰速运、宅急送、申通快递等,在局部市场站稳脚跟后,已逐步向全国扩张;小型民营快递企业,包括速尔快递、鑫飞鸿快递等,这类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但管理比较混乱,其主要经营特定区域内的快递业务。
1.2自贡市速递行业前景
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网公布的数据:2009年,自贡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41.05亿元,同比增长14.5%,从2004年以来连续6年保持14%以上的快速增长。发达国家快递业占GDP的比重达到1%,而我国不到0.3%(人民网)。如按照速递行业占GDP得比重0.3%来换算大概可判断自贡市速递市场规模可达16231.5万,并且随着自贡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速递市场的规模将不断扩大速递需求也会不断增长。自贡市速递市场巨大的发展潜力,为各快递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自贡市速递行业竞争对手整体分析 2.1竞争对手数量及分布区域
据调查,市区内主要从事速递业务的竞争对手有14家,他们是:顺丰速运、申通快递、宅急送、圆通速递、天天快递、中通速递、中诚快递、韵达快运、快捷速递、汇通快运、星辰急便、速尔快递、鑫飞鸿快递、一邦速递。其中韵达快运、汇通快运、一邦速递、快捷速递、星辰急便位于南湖新体育场对面。顺丰速运位于自贡市汇东绿盛小区14组32栋1层2号。圆通速递位于汇东区兴川街122号(汇东公安分局底楼)。速尔快递和鑫飞鸿快递位于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斜对面。天天快递位于汇东路宏发小区1235号。宅急送位于汇东路豪斯顿堡大门处。中诚快递和中通速递位于汇西宾馆后。申通快递位于汇东路学苑街87-89号。
2.2竞争对手规模
主要是从市区内营业部数量、员工人数和车辆配备情况来考量。
名称 顺丰速运 申通快递 宅急送 圆通速递 天天快递 中诚快递 中通速递 韵达快运 快捷速递 汇通快运 星辰急便 速尔快递 鑫飞鸿快递 营业部数量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员工人数 18人 16人 9人 10人 11人 8人 7人 12人 10人 9人 5人 5人 5人
车辆配备 摩托车12辆 摩托车8辆面包车3辆
货车2辆 面包车4辆 摩托车6辆面包车1辆 摩托车8辆面包车2辆
摩托车4辆 摩托车2辆面包车2辆 摩托车6辆面包车2辆 摩托车4辆面包车1辆 摩托车3辆面包车1辆 摩托车2辆面包车1辆 摩托车2辆面包车1辆 摩托车2辆面包车1辆 一邦速递 1 5人 摩托车3辆面包车1辆
三、自贡市速递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一、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以下简称顺丰),总部设在深圳,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快递及相关业务。
十多年来,顺丰专注不断拓宽服务区域,满足市场需求,已在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建立了庞大的信息采集、市场开发、物流配送、快件收派等业务机构;逐步搭建起立足华南,拱连华东、华北,拓展华中的战略网络格局,为客户提供快速、安全、优质的专业快递物流服务。
2企业战略和价值观
顺丰将不断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中国速运行业的发展做贡献“FIRST”是顺丰核心价值观的英文简写,分别取诚信(faith), 正直(integrity),责任(responsibility), 服务(service), 团队(team)的首个字母组合而成。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60件左右,小件物品类:15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50件左右,小件物品类:80件左右。资料类较多、小物品类包装货物较多、有长度达2米以上的管件。
市场策略 主推业务折扣低:近期由于顺丰速运开通了至韩国和新加坡国际快件业务,从2010年1月4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其文件类邮件起重0.5KG内定价为84元,打8.8折实际需要支付74元。随后2010年4月1日起至现在,其文件类邮件起重0.5KG以内定价为66元起,并免燃油附加费。开展客户积分客户累计积分可换取礼品活动。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顺丰现在的产品体系主要有:次日件(类似邮政次日递)、省外件、省内件、同城件(类似邮政同城速递)、航空件(类似于邮政经济快递)、香港件、代收货款、收件人付费。运作模式:从客户预约下单到顺丰收派员上门收取快件,1小时内完成;快件到达顺丰营业网点至收派员上门为客户派送,2小时内完成;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8:3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分理中心转航空或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20元;拉萨:20元; 北京上海广州:20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20元,续重14元;拉萨:未开通;北京上海广州:20元,续重10元
时限:乌鲁木齐:3天;拉萨:无网点;北京上海广州:隔天派送
二、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5000万,是申通快递网络的总部,拥有注册商标“STO申通快递”。申通快递负责对申通快递网络加盟商的授权许可、经营指导、品牌管理等。
申通快递品牌创建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经营快递业务的品牌之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申通快递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完善、流畅的自营速递网络,基本覆盖到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和发达地区县级以上城市,尤其是在江浙沪地区,基本实现了派送无盲区。申通快递在全国各省市有六百多个一级加盟商(包括西藏拉萨等偏远地区)和两千多个二级加盟商、四千多个门店,50多个分拨中心,全国网络共有从业人员四万多名,上万辆干线和支线网络车,日均业务量近百万票,年营业额超过四十亿元。
2企业战略
成为国内快递网络最完整、规模最大的民营快递体系。将继续致力于民族品牌的建设和发展,不断完善终端网络、中转运输网络和信息网络三网一体的立体运行体系,立足传统快递业务,全面进入电子商务物流及3PL物流领域,以专业的服务和严格的质量管理来推动中国物流和快递行业的发展,成为对国民经济和人们生活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12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30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8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200件左右。货物以小物品类包装较多、资料类相对较少,并有包裹、杂物20件左右。
市场策略 灵活的定价争取客户。对价格不敏感的客户其执行价格为固定价格省内12元/KG省外15元/KG起,对于价格敏感的客户可口头讲价至省内10元/kg省外12元/kg起。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申通现在的产品体系主要有:省内件、省外件、国际件。
运作模式:在17:00前下的订单(冬季在东北限于14:00前),当天原则上完成取件,如有特殊情况将电话联系客户重新确定时间。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8: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5元;拉萨:15元;北京上海广州:12元(量大有8折)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5元,续重10元;拉萨:15元,续重10;北京上海广州:12元,续重8元(量大8折)
时限:乌鲁木齐:5天;拉萨:3天;北京上海广州:两天内派送
三、北京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宅急送公司恪守“安全、准确、亲切、视服务为生命”的经营训诫,自1994年成立以来,公司以跨越式发展速度,在全国建立了庞大的“快运网络”,以优质服务赢得了国内上千家著名企业以及广大民众的信赖;以“诚信,和协,高效,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矢志成为民族快运行业的一面旗帜,挑起中国快运追赶世界水平的重任。
宅急送在全国有3000多个经营网点,网络覆盖全国2000多个城市和地区;分别在华北、华东、华南、华中、东北、西北、西南设有7个物流基地,40个运转中心,75000平米的配送中心,同时拥有42个航空口岸,360条航线,近1500个航班,620条物流班车线。依托成熟的快运平台,宅急送每年进出港货物逾亿件。
2企业战略
做到了物畅其流,货通天下。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4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11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2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80件左右。资料较少、包裹、小配件、橡胶制品、摩托车轮胎等
市场策略 细分市场客户,针对性的制定价格,比如校园行李运输,针对的就是在校学生制定的运作项目。还有针对没用过的客户赠送体验卷等手段针对性的营销。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宅急送现在的产品体系主要有:限时递:在限定时间内准时送达; 当日递:当日12:00前取件,当日18:00前送达的速递服务次日递:当日17:00前取件,后一个工作日18:00前送达的速递服务;隔日递:指当日17:00前取件,后两个工作日18:00前送达的速递服务;港澳台速递:大陆地区发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次日或隔日送达的速递服务、收件人付费。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8: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8元;拉萨:18元;北京上海广州:12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8元,续重15元;拉萨:18元,续重15元;北京上海广州:13元,续重7元
时限:乌鲁木齐:4天;拉萨:3天;北京上海广州:3点前交寄两天内派送
四、上海圆通速递(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圆通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28日,是国内大型民营快递品牌企业,致力于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公司”,以“创民族品牌”为己任,以实现“圆通速递——中国人的快递”为奋斗目标。目前为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和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公司发展十年来,始终秉承“客户要求,圆通使命”的服务宗旨和“诚信服务,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公司拥有8个管理区、52个转运中心、4800余个配送网点、50000余名员工,服务范围覆盖国内1200余个城市。公司开通了港澳台、中东和东南亚专线服务。并在香港注册了Cats Alliance Express(CAE)公司,开展国际快递业务。
2企业战略
公司立足国内,面向国际,致力于开拓和发展国际、国内快递、物流市场。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5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12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40-5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60件左右。资资料类为主、小物品类货物较少、杂物、包裹、食品
市场策略 价格维持同行业低位。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圆通速递现在的产品体系主要有:同城区域当天件:当日取件,当日送达的服务;国内次晨达:次日上午12:00前送达的服;国内次日达:次日下午18:00(广东20:00)前送达的服务;国际件、收件人付费、代收货款。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9:3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8元;拉萨:18元; 北京上海广州:12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8元,续重15;拉萨:18元,续重15元;北京上海广州:12元,续重8元
时限:乌鲁木齐:4-5天;拉萨:4天(不保证能到)北京上海广州:两天内派送
五、上海天天快递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天天快递创建于1994年10月,现有15个集散中心(分别设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无锡、杭州、金华、临海、泰州、成都、温州、济南、潍坊、南昌、淮安),140个公司,3个全资子公司(上海、南京、杭州),1个控股公司(北京),快递网络分布在国内1200多个城市,形成了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地区为重点的快递网络布局,为客户提供全年360天的服务。天天快递自创立之日起,始终遵循“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限时的、门到门的、安全可靠的服务,并为客户提供以“次日达”为主的服务产品。总部为客户提供快件信息跟踪查询平台,强化了对快件运行整个系统的监控。
目前现有客户12万多家,其中世界500强客户200余家,主要为电子产品、医药产业、高科技IT产业、货代企业、贸易公司、电子商务、进出口制造企业等。集团每天快件达15万票,20多万件,主要为文件和小包裹。拥有各种区域提送车、干线车辆近3000辆,班车运输线路超过200条,与国内多个航空公司有着良好的业务关系,国内航线超过100条。
2企业战略
使“天天快”品牌在国内快递同行中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70 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8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4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50件左右。资料类为主、小物品类货物较少、包裹、配件
市场策略 价格维持同行业低位。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同城快递、次晨达、次日递、隔日达、代收货款、收件人付费。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9: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5元;拉萨:15元; 北京上海广州:12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5元,续重10元;拉萨:15元,续重10元;北京上海广州:12元,续重8元
时限:乌鲁木齐:5天;拉萨:3-4天;北京广州:两天派送 上海:3天内派送
六、上海希伊艾斯(中诚)快递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上海希伊艾斯快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8日,总部座落于上海虹桥机场附近,是一家网络覆盖全国的新兴快递公司。公司2006年荣获“中国快递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中国快递市场客户满意十佳品牌”等荣誉称号,拥有先进的全球POD追踪查询系统,在上海、无锡、杭州、温州、南京、北京、广州等地投资建立了直属总部的转运中心和区域管理中心,在业界享有盛誉。2企业战略
使中诚快递成为中国快递行业的卓越品牌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5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6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2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50件左右。资料类较少、物品类货物较多、工艺品(木雕)、相框。
市场策略 价格维持同行业低位。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国内普通快递业务和公路货运业务。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20: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5元;拉萨:18元; 北京上海广州:12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5元,续重12元;拉萨:15元,续重15元;北京上海广州:12元,续重7元
时限:乌鲁木齐:4天;拉萨:3-4天;北京上海广州:3天内派送
七、上海中通速递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创建于2002年5月8日,是一家集物流与快递于一体、综合实力位居国内物流快递企业前列的大型集团公司,注册商标“中通®”、“zto®”。
目前,公司已拥有员工2万多人,服务网点近1800个,分拨中心36个,运输、派送车辆5000多辆。经过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公司已全面形成“网络信息化,服务标准化,管理科学化,品牌诚信化”的企业格局。2企业战略
争做国内一流快递企业而努力奋斗。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4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5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2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60件左右。资料类货物较少、物品类货物较多、化肥。
市场策略 价格维持市场低位。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国内快递、国际快递、物流配送与仓储等,提供“门到门”服务和限时(当天件、次晨达、次日达等)服务。同时,开展了电子商务配送、代收货款、签单返回、到付和代取件等增值业务。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9: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5元;拉萨:15元; 北京上海广州:12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5元,续重10元;拉萨:15元,续重12元;北京上海广州:12元,续重7元(5KG以上每公斤7元)
时限:乌鲁木齐:4-5天;拉萨:3天;北京上海广州:3天内派送
八、上海韵达快运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韵达快运于1999年8月在上海虹口区溧阳路109号成立。已在全国拥有三千余个服务规范的服务站点,致力于不断向客户提供富有创新和满足客户不同需求的解决方案。
科技的投资和推进,以优化内部管理和客户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了全方位的、多层次的运送保障体系,提供适合客户需要的产品。
2企业战略
将韵达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及快递品牌,并结合中国国情,用科技化和标准化的模式运营网络。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6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10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4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50件左右。资料类和小件物品货物为主、包裹、礼盒、小配件
市场策略 价格维持市场最低,派专职营销人员营销厂家客户(大客户)。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同城件(类似邮政小同城业务)、国内件、次晨加急件(类似邮政次晨达)、次日下午达件(类似邮政次日递)。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8: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5元;拉萨:走EMS渠道;北京上海广州:10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5元,续重8元;拉萨:走EMS渠道;北京上海广州:10元,续重6元(6KG以上不收首重)
时限:乌鲁木齐:5天;拉萨:3-4天;北京上海广州:3天内派送
九、广东快捷快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快捷速递有限公司(简称“快捷速递” FAST EXPRESS),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安全、快捷可靠门到门的速递服务。公司从1997年10月1日成立至今,历经十二个春秋,业务范围已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公司已拥有大型快件处理中心11个,分支机构400多个,共有员工7000多人。
2企业战略
快捷速递也将继续致力于品牌建设,使“快捷速递”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中国人首选的民族速递品牌。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3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6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20-3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50件左右。资料类和小件物品货物为主、包裹
市场策略 价格维持市场低位且灵活。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产品体系: 同城件 收件地与派件地都属同一个城市的快件
省内件 收件地与派件地都属一个省内但不属同一个城市的快件 省外件 收件地与派件地都不在同一个省内的快件 香港件 收件地或派件地任何一方在香港的快件 澳门件 收件地或派件地任何一方在澳门的快件 台湾件 收件地或派件地任何一方在台湾的快件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8: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2元;拉萨:走EMS渠道;北京上海广州:10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2元,续重7元;拉萨:转EMS渠道;北京上海广州:10元,续重6元
时限:乌鲁木齐:6天;拉萨:3-4天;北京上海广州:4点以前交寄明日达
十、上海汇通快运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汇通快运”(汇通快递)&“HTKY”是国家合法注册商标,成立于2003年8月19日。汇通总结了以往民营快递行业发展的利弊,扬长避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全新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思路,高目标、高起点,投入巨资,打造汇通在民营快递行业的全新品牌,通在民营快递进入转折的阶段,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进一步投入巨资,开发电脑软件,完成电脑化管理,使汇通快运的整体管理与服务跟踪、查询等尽快进入信息化、科学化管理阶段。每份快递的运转过程实现了全球POD扫描追踪,同时,也可通过公司网站直接获得汇通快运的最新资讯。
2企业战略
汇通立足江、浙、沪,迅速组建了以江、浙、沪为中心的全国性快递网络。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4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7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资料类:3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60件左右。资料类和小件物品货物为主、纸箱包装农机配件20件(吉峰农机)。市场策略 价格维持市场低位且灵活。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普通国内快递业务、特种面单业务(高价值类物品保价业务)、代收货款业务、到付业务、VIP面单业务(大客户类)。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8: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8元;拉萨:20元; 北京:15元;上海:12元; 广州:10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8元续重10元拉萨:20元续重10元北京:15元续重6元上海:12元续重6元广州:10元续重6元(5KG以上不收首重)
时限:乌鲁木齐:3天;拉萨:3天;北京上海广州:明日达
十一、北京星辰急便速递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星晨急便是由宅急送原创始人陈平先生联合几个合伙人共同成立的一家快递公司,公司先期投资3500万人民币,将在2009年3月正式营业。
星晨急便本着 安全、准确、快捷,视包裹为生命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国内零散包裹速递服务。星晨公司汇聚了多位在速递行业和IT行业资深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同时也吸引了一批对速递事业无限追求的合作伙伴。公司通过对速递行业资源的整合和信息化技术应用系统的研发,为客户提供快速、经济、便捷的产品流通渠道,同时帮助客户降低经营成本,延伸客户品牌服务,使客户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为更好的服务电子商务行业,满足电子商务行业无店铺营销对速递配送中信息流和资金流的需求,星晨公司针对电子商务行业的特点,自主研发了《速递网络资金监控系统》,突破了传统速递中的资金监控滞后难题,实现了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同步,确保电子商务客户的货物和资金的安全。星晨公司还针对加盟伙伴的需求,自主研发了《速递网络费用结算系统》,为加盟伙伴提供网上系统自动对账和结算,帮助加盟伙伴解决速递费用的管理和控制。星晨公司秉承诚信务实、创新高效的企业精神,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素质,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竭尽全力的为加盟伙伴创造效益,打造中国速递服务品牌,实现星晨急便的社会价值。
2企业战略
股票上市、企业上榜和飞机上天。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2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4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资料类:1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30件左右。以物品类货物为主、资料类货物较少
市场策略 专注于目标市场(电子商务)。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次日达(省会城市)、隔日达(地级市)、三日达(县级以上城市)。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8: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5元;拉萨:20元; 北京上海广州:12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5元,续重10元;拉萨:20元,续重10元;北京上海广州:12元,续重7元
时限:乌鲁木齐:5天;拉萨:4天;北京上海广州:3天内派送
十二、深圳速尔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速尔物流有限公司2006年6月6日正式开始网络营运。成立初期即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为“速尔”商标,至今为止总投资过亿元人民币。
公司现有员工近30000人,全网络拥有运输车辆 5000多台,仓库及分拨场地10多万平方米,年吞吐能力过亿吨。并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230个大中城市建立了1200多个服务网点,开通省际干线40多条,省内干线300多条。与国内10万余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年营业收入过五亿元人民币。
2企业战略
立足华南、拓展华东、发展华北、振兴华中、托起西南、服务全国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3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3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资料类:1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20件左右。以物品类货物为主、资料类货物较少
市场策略 收缩成本,夹缝生存。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同城半日达、次日达、隔日达快递、公路快运服务。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9: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8元;拉萨:18元; 北京上海广州:15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8元,续重12元;拉萨:18元,续重15元;北京上海广州:15元,续重6元
时限:乌鲁木齐:6天;拉萨:4天;北京上海广州:3天内派送
十三、广东鑫飞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鑫飞鸿物流网络成立于2002年8月,本公司是专业从事国际、国内及港澳台地区双向收送速递物流业务的联营组织结构,公司成立以来,我们一贯秉承 “团结、拼搏、开拓创新” 的服务理念;坚持“消除客户烦恼,塑造鑫飞鸿形象,完善国内网络,全面向国际接轨” 的奋斗目标;把“以客为本、服务至上、互惠互利” 作为公司的服务宗旨;以“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奋斗精神不断鞭策自己把鑫飞鸿网络推向快递业的巅峰。
截至到2005年年末,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包括珠三角)设立了连锁服务网点500多个,并与当地航空代理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诸多网点的建立形成了南北纵横、东西交错的物流网络服务体系,随着网络的发展壮大及派送范围的不断增加,公司成立了网络管理信息中心,通过加强对各个网点的统一管理协调,从而有效地发挥网络上的区域合作、优势共享,为鑫飞鸿网络在国内的飞速发展提供了保障。
2009年8月1日我们成功收购了上海奇速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以江浙沪为核心的上海鑫飞鸿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上海操作中心、杭州分拨中心、无锡分拨中心、宁波分拨中心、南京分拨中心、嘉兴分拨中心等几大分拨中转仓为核心辐射江浙沪及周边省市,着手大力建设华东网络,实现华南、华东、华北网络的有效整合,确保全国网络齐头并进,促进全国网络的协调稳定发展。
2企业战略 将企业发展成为一个国际化的快递物流企业。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2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3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资料类:1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20件左右。以物品类货物为主、资料类货物较少
市场策略 收缩成本,夹缝生存。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国内普通快递业务,普通公路物流业务。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8: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8元;拉萨:18元; 北京上海广州:15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8元,续重12元;拉萨:18元,续重15元;北京上海广州:15元,续重6元
时限:乌鲁木齐:6天;拉萨:4天;北京上海广州:3天内派送
十四、广东一邦速递有限公司
1企业简介
一邦速递是一家专业提供国内速递业务的速递网络公司。现系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监事单位、国家快递行业标准达标企业、中国快递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企业。
公司总部设于广州,经过多年的网络拓展及建设,截止2009年12月,在全国拥有加盟网点800余家、配送车辆1200余台、员工6000多人。公司网点现已覆盖广东省、福建省全境,并在广州、东莞、深圳、泉州、福州及厦门设立分拨中心,并投入巨资不断完善服务品质,形成了包括同城当天件、区域当天件、省内及跨省隔日件和到付、代收货款、签收回单等多种增值服务产品。基于国内电子商务市场的蓬勃发展,一邦已成为首家实现广东省全境代收货款、签收回单业务的速递网络公司!未来挑战与机遇并存,公司将不断提升标准化、信息化的运作体系,不断加强网络建设及营运质量监控,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安全、快捷、专业的速递服务!为员工、客户、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2企业战略
立足广东,服务全国
3自贡市区内业务情况和市场策略
业务情况 每日投递量资料类:资料类:2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20件左右;每日收揽量:资料类资料类:20件左右 小件物品类:20件左右。资料类和小件物品货物为主
市场策略 收缩成本,夹缝生存。
4产品体系、运作模式
同城件、省内件、省外件、香港件。
运作模式:上门收取快件后在营业部整理分装,打包。其运输车辆每日一次下午18:00分准时从自贡发车至成都转航空或者汽运。
5价格体系及时效性(以营业部交谈、电话咨询)
资料类收费(首重1KG内):乌鲁木齐:18元;拉萨:20元; 北京:15元;上海:12元; 广州:10元
物品类收费(续重以1KG为单位):乌鲁木齐:18元续重10元拉萨:20元续重10元北京:15元续重6元上海:12元续重6元广州:10元续重6元
时限:乌鲁木齐:3天;拉萨:3天;北京上海广州:明日达
四、结论
结合邮政自身优劣和主要竞争对手分析不难看出:市区内大规模快递企业以顺丰速运为例:1优势:时效快(乌鲁木齐3天,上海北京广州当天寄第二天投递),价格灵活(近期主推国际业务如韩国新加坡业务6折优惠)2劣势:西部网点不健全(青海、西藏无网点),价格在同行业中较高。其次是申通快递:1优势:价格低且灵活(省内10元起价省外12元起量大有折扣电话咨询为8折)2劣势:西部省市网点仅限于省会城市有布局(如青海只有西宁有网点)。中型快递公司:以韵达快运为例:1优势:凭借低廉的价格和灵活价格争取客户,大城市时效相对快(上海广州北京两天内派送)。2劣势:偏远城市时限较慢(乌鲁木齐5天拉萨4天)。小型快递公司:以速尔快递位列:1优势:由于员工人数少,办公地点偏僻其成本相对低 2劣势:时效较慢(不含投递当天算乌鲁木齐6天拉萨4天上海广州北京3天),价格相对较高。
与其他速递企业相比,邮政具备以下优势条件:一是多年形成的全程全网、自上而下可以统筹协作的完善的速递物流运输体系,这是其他任何一个民营速递企业所无法相比的;二是邮政作为中国最老牌的速递行业参与者之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三是邮政的信誉和品牌在当今鱼龙混杂的速递物流市场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和较高的美誉度。邮政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条件,通过机制创新和资源整合,大力开拓速递业务。
与其他速递企业相比,邮政也具备一些不足:一是虽然产品体系较为完善,但整体价格依然偏高。二是被一些小的速递企业借用渠道借鸡下蛋,最终损害了邮政自身的市场占有率并帮助了竞争对手。三是后台运转效率偏慢,造成时限较一些民营速递企业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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