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不在岗教师办法

2024-08-21

在编不在岗教师办法(6篇)

1.在编不在岗教师办法 篇一

孟教〔2017〕187 号

孟津县教育局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教师在编不在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教师在编不在岗情况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教师在编不在岗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应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切实把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做扎实,如实上报相关信息材料。

(二)严肃工作纪律。学校主要领导是专项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吃空饷”专项检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总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虚报和故意漏报,不得拒报和无故迟报。对各单位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力或纠正不到位的学校和个人,教育局会及时起动问责追究机制。

(三)实行“三公开”制度。一是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公开;二是专项检查结果(自查报告和《孟津县中小学教师在编不在岗情况统计表》公开;三是公开举报电话,方便老师、家长和社会等方面监督。坚持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对于不按规定,不走程序违规操作者,严肃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七、材料上报

(一)纸质材料上报:一是自查报告;二是附件1和附件2,经校长签字盖章确认后报人事股谢正风处。

(二)电子材料上报:一是自查结果公示照片;二是附件1和附件2,电子稿发至***@163.com邮箱。

(三)上报时间:于2017年9月13日前报送完毕。

八、监督举报

为使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

2.清理在编不在岗管理工作通知 篇二

*****单位

关于清理不在岗人员 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

*****:

近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工作效能进一步得到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但是,一些***中仍存在在编不在岗、未办理退休不上班等现象,甚至个别单位对这些人员管理不到位,而出现了一些不应出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加强管理工作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一、清理、管理的范围

全省*****系统公务员,不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及合同制工人。

二、清理、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擅自离岗人员。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之内累计超过30天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辞退。

(二)请假人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的请假人员,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按人事政策有关规定,审批办理工资福利待遇。进行考勤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政策办理有关事宜。

1、请病假人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所在单位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

2、请事假人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

3、请其他假期(如产假、哺育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国家规定假期)人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依据相关政策,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

(三)挂职锻炼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未及时办理退休的人员。退休人员手续要及时予以办理,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按程序报告有关部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强管理工作。

(五)其他人员。除上述四种人员外的其他在编不在岗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政治处具体抓好此项工作。

(二)严肃纪律。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管理,开展督查,对落实政策不到位,执行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管理不力出现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公务员法》和《职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在编不在岗有关人员的管理;要严格考勤考绩考核制度,严格依法办事;要依法妥善处理队伍管理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报告。

(四)进行约谈。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确因身体等客观原因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人员,实行定期走访和约谈制度,了解他们的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清理管理工作通知

送: *领导、机关各处。

**************************2011年9月5日印

3.关于清回在编不在岗人员的通知 篇三

县人事局将于7月21日后开始对各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在20日前返回的人员可以不追究,对人事局核查出的人员将按照县六部门的文件精神进行处理。对此:

1、请各单位通知在县外工作的在编人员必须于7月20日前返回。各单位对返回人员要安排好工作岗位,排好班备查。

2、对于不能按时返回的人员要摸清本人意愿:自动辞职、听从组织处理?对自愿辞职的人员要求其立即返回办理辞职手续。

3、对三种人员(退伍军人、5年内即将退休的非专业人员、病休人员)的处理办法待县领导指示后再定,但必须先返回。

4、摸底停薪停职人员是否在单位领取生活补助,领取数额等。

4.在编不在岗教师办法 篇四

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情况统计表

中心学校、县属学校(盖章):主要负责人:填表人:统计时间:年月 日

填表说明:①此表以中心校、县属学校为单位填写。在编教职工数指2011年预算包干人数。②在编在岗系指工资关系与所在学校的岗位相符;③“病事假”超过3个月以上纳入统计;④“因岗位变动”统计岗位变动后不在岗所有人员;⑤清理后,未履行病事假及脱产进修手续的按“擅自离岗”统计;⑥“外单位借用”指教育系统以外单位;⑥表中数据关系1=2+3、3=4+„+11、12=13+„+20;

5.在编不在岗教师办法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单位和个人套取财政资金,根据《XX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9+2”专项方案》(XX委群组发„2014‟15号)中XX县人社局《关于切实解决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专项方案》文件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镇认真开展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在职在岗人员XX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XX人、事业编制干部XX人、工人XX人。通过对照XX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形式的“吃空饷”问题,无涉及财务的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县人社局文件下发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职工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清理对象等内容,广大干部职工深刻

认识到了清理整治“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增强了参与、支持、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为加强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由镇长XX任组长、纪委书记XX任副组长、各站办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我镇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具体人员、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纪律责任,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方法,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了广泛的、公开的清理整治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三)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按照规定程序,我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三定”方案、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到位。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一是着力完善内控内管机制,修订了《XX镇机关管理制度》,实行机关考勤月通报制度,进一步严格规定了请销假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并着手酝酿制订其它配套制度。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激发机制,鼓励二线领导干部和老同志破除各种思想障碍,发挥好他们参谋指导和传帮带作用,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做到关

心、帮助、重用三同步。三是接受监督,阳光操作。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了自查,并公布了人员信息,适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管理力度。长期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那些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误工的人员,与人事、财政等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及时处置存在的问题。

(三)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认真借鉴经验,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吃空饷”人员现象。

XX镇人民政府

6.在编不在岗教师办法 篇六

工作

发布时间:2008-05-19 16:18

中国机构网5月19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清理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的通知精神,近期,江苏省阜宁县编办会同县教育局,结合本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制订了《阜宁县教育系统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八类人员的清理对象(中小学教职工在外经商、办企业或到企业任职,占用学校编制的人员;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而没有正式办理调离或批准手续的人员;雇用他人为自已代岗的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脱产进修的人员;农村学校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借用到驻城学校的人员;学校或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请假,逾期尚未返回学校工作岗位的人员;被县内党政群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借用的人员;因健康原因又未办任何手续而脱离教学工作岗位的人员。),并分门别类采取了相应的清理措施。通过这次专项清理,强化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管理,促进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了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奠定坚实的基础。(阜宁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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