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肇祸管控工作方案(共3篇)
1.肇事肇祸管控工作方案 篇一
巡政发[2011]47号
巡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巡田乡迅速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
6月11日下午5时57分,隆回县县城发生一起精神病人持刀伤及14人的事件。为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新综治办[2011]9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巡田乡迅速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立即展开排查管控工作,组织落实。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精神病人 排查管控 方案 抄 送:县综治办 抄 发:各村民委会、各相关部门 巡田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06月30日印发 《巡田乡迅速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管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底数,掌握现实情况,为加强救治服务、落实管理措施、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打下工作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底数。以村、组为单位,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普遍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
(二)采集信息。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资料,上报乡派出所。派出所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全乡重点精神病人信息档案。
(三)病情评估。切实掌握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现实情况,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落实看护人员和责任。
三、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由武装政法委员肖能强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杨友华任副组长,乡财政所、安监站、综治办、民政办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监督、指导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综治办,各相关部门确定专人参加,强化检查指导,严格信息、数据保密制度,归口报送统计报表材料。确保整个排查行动有人抓、有人管,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四、职责分工
乡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村重视、支持排查行动,落实排查管控工作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收集本辖区各参与单位的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综治办。
乡派出所:负责排查、收集、梳理本辖区精神病患者的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并据排查结果会同乡综治、民政等部门和各村对排查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制定相应管控方案,落实管控责任。
乡民政办:负责收集、疏理所管理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对排查发现的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信息,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卫生机构;掌握需予以救助的贫困精神病人数量,对需要救治的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乡财政所:负责按照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领导小组的要求全力做好此次排查行动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保障排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排查范围
(一)全面调查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
(二)重点排查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人,即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违犯《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病人;或患有上述重性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力倾向,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高风险的精神病人。
六、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1年6月30日至7月8日)。各村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排查摸底,全面疏理现有重 性精神病人名单和疑似精神疾病患者名单,掌握本辖区有危害行为的重性精神病人底数,并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7月8日前报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走访核实阶段(2011年7月9日至2011年7月29日)。派出所要根据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重性精神病人名单,逐一上门走访见面,落实可疑精神病人的诊断、司法鉴定工作。
(三)落实管控措施阶段(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4日)。组织派出所、民政、安监、政法等部门根据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危险性评估的结果进行会商,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或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人制定收治、管理措施;对出院的病人要组织相应村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管控措施,加强跟踪监测,督促监护人加强看护,避免因收治、看护不力造成安全隐患,引发现实危害。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8月4日至2011年8月7日)。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前一阶段排查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上报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启动排查。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预防和处臵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相关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向镇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和统计数据,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措施落实。排查行动涉及综治、公安、卫生、民政等多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扎实细致地开展排查,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关爱,对排查行动不做公开宣传报道,避免刺激病人情绪,防止给病人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 力和负面影响。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要做好诊断、治疗等服务工作,多做其家属解释工作,通过落实现行政策,帮助解决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争取理解和信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乡排查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排查行动的督促指导,将其纳入各村、各部门绩效考核。要将排查工作经常化,确保及时发现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病人,落实救治、服务措施。对因工作不深入、排查不细,未能排查出曾因肇事肇祸或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并引发杀人、伤害等恶性案件的,要严肃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
巡田乡人民政府 2011年6月30日
2.肇事肇祸管控工作方案 篇二
为认真贯彻县政法委关于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摸底排查工作的安排,灵沙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全面调查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重点排查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疾患人员,即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违犯《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病人,或患有上述重性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力倾向,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高风险的精神病人。我乡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摸底和防控工作。
一、具体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灵沙乡党委、政府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管控工作摆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行动方案,研究、部署、落实此项工作。
2.全面排查,最大限度地将精神病人纳入管理视线。为全面掌握全乡各类精神病人员底数,灵沙乡综治中心在残联专干提供的信息名单基础上,认真和各村治保主任逐门逐户按照“ 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一次“拉网式”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人员,认真登记造册,建立管控档案,对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本信息掌握得了、现实动态控制得住”,并及时消除社会隐患。全乡共排查出精神病患者118名,其中需重点监控的3名,入住安康医院的2名,入住其他医院1名,监狱服刑1名,其余114名在家居住。纳入低保的52人,未纳入低保的66人,118人全部纳入医保,有残疾证102人,无残疾证16人。无力承担基本治疗费用的118人。
3.明确责任,认真落实管控责任。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每一个在家居住的和曾经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重点落实乡、村、队干部和监护人的管控责任。对有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司法所及时联合派出所实施强制治疗,对出走的精神疾病患者督促其监护人迅速找回进行管控,对其所在村委会履行监管职责。
4.督导检查,纳入考核,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措
施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加强重度精神病人管控,实现定点、定位、定责,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灵沙乡党委、政府对各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考核之中,有效促进了重度精神病人管控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甄别复查阶段。对前一阶段排查、录入情况和数据进行梳理,查漏补缺,逐步提高数据质量并完善相关档案和资料备查。
2.集中开展走访,逐门逐户宣传教育。对已排查出的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再走访活动,主要是对其家人或监护人进行安全行为问题宣传教育,要求监护人提高警惕,加强看管。
3.协调民政所对家庭条件较差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甄别。对达到救济或低保水平的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缓和其家庭的经济压力。对达到救济或低保水平而就医的精神病人,通过与卫生院协调,帮助其解决基本医疗的实际困难。
3.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情况自查报告 篇三
一、领导重视,积极协调
收到文件后,我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通知精神,就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摸排管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整合相关力量,实行分类排查、分级稳控,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全面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管控救助工作。
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
(一)全面梳理线索,列出排查名单。排查行动开始后,驻村干部与村干部认真排查辖区范围内的精神病人,逐人列出名单。截止5月下旬,共排查出各类精神病人25人,其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5人。
(二)集中开展走访,逐门逐户排查。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轻微滋事精神病人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把责任落实到各村、社区,通过调查访问、入户走访等方式,核对本地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本辖区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
(三)采集录入信息,做好数据统计。对排查发现的精神病人,认真采集了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等相关资料,逐项填写了《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表》,做好相关数据统计。
三、强化监管,形成合力
对排查出的精神病患者,要求各村、社区责任人与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取得联系进行谈话,督促监护人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等措施。对有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上报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治疗。对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又确需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同时要求对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乡、村、社区责任人、监护人”的三级管控措施,及时掌握重点对象的一举一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完善机制,确保长效
为了确保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有效控制,我乡建立和完善了四项制度:一是定期排查机制。二是上下衔接机制。三是严格保密机制。四是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出现问题严格倒查,进行责任追究。
五、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基层干部因业务不熟悉,对其危险性评估难以开展;
(二)社会人员流动较频繁,给排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三)经费保障、社会歧视,患者及其监护人难于配合等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一)各级干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常态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排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积极与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沟通联系,寻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人员指导进行医学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