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2024-10-21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共8篇)

1.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篇一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范文(精选3篇)

一次精彩纷呈的活动结束了,我相信大家都是有收获的,一定有不少可以总结的东西吧。写活动总结可马虎不得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1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的精神,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活动宣传,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一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一系列的资助宣传政策,以及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开展本次活动相关总结: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的相关资助宣传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关资助宣传文件精神之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工作的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分工开展,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传方案,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资助宣传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一个师生心中。

二、层层落实,升华主题教育,开展板报宣传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结合自己班级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班会策划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资助政策板报设计比赛,以此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做好宣传板报,然后各班级之间进行评比,对优秀的班级板报给相应的奖励。最后由本学院以大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内容出一版宣传板报参与各二级学院的比赛,由校里的领导进行评比。此次我院出的板报贴在本学院的指定宣传栏,板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版面构思新颖、布局合理、美观大方,得到了我院相关领导的赞赏。

三、活动的成果

通过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的开展,我院全体师生师对国家的资助政策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形成了全院老师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用到了学院的贫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引导同学们如何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祖国、回报社会,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全院师生一致的好评,教师们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学生更好的用心学习,努力奋斗,将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活动还存在的不足与改进

1、我院在此次资助活动月的宣传,在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提别是在后续工作的开展,如在个班级开展活动中,未能真正在基层班级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同学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应该在宣传方法、技巧上多加改进。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在宣传效果上要再次提高,通过此次教育班会的召开,不仅让同学们了解了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让同学们学会诚信、懂得感恩和践行励志,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2

一年来,在县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我们克服学生资助工作量大、面广、对象复杂、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惠民工程实施到位。现将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资助队伍建设

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这项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来落实。各校都有自己的资助专干,专门负责学校得资助工作。并且在“五个一”活动中,真真切切地走入了贫困学生家中,向家长们宣传资助政策。

二、规范了资助档案工作

为了规范全镇学生资助工作,我镇出台了资助档案建设专项文件,进一步推进了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档案管理,对办理完毕的文件集中管理,及时收集、定时清理、年终复查,保证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严防遗失和泄密。

二是注重收存,科学合理归档,分类(综合类、表册类、财务业、声像类)整理装订成册。

三是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利用。

四是以查促建,整改提高,结合资助检查对档案材料进行补缺补漏,自我完善。

五是树立档案意识,熟悉档案制作程序,培育档案规范建设典型,以点带面地推进资助工作档案建设。

三、实行了阳光操作制度

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宣传并明确资助工作操作流程,准确掌握学生变动状况,做到“不错报、不多报、无漏报”,确保了统计报表的准确无误。各校都按要求设立了资助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增加了透明度,保证了助学金发放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我镇在资助对象认定方面,坚持“三级评审”、“三级公示”制度,确保了公平、公正。

四、加大了资助宣传力度

今年,我镇用心响应省“助学、筑梦、铸人”征文系列活动,转发文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我镇学校结合家长会、主题班会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定时回访受助学生家长,提高群众知晓度。

五、推进了生源地贷款工作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中心校主动加强与辛店镇各村的联系和沟通,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各校加强了对大学生的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让每个学生都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帮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用心迎考。

六、贯彻了“五个一”活动

在今年的“五个一”活动中,每个老师都分包了建档立卡学生,他们带着满满的详细资助政策,走入贫困学生家中,走入贫困村中,让资助政策牢记在我镇居民的心中。

当然,在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资助队伍规模太小、资助人员不稳定,效率不高。资助机制不完善,运行不畅。资助工作难协调,配合不力。宣传形式较单调,影响不广,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改善。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3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资助体系的认识,创建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4月15日至5月15日,我县在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以“筑梦、成长、感恩、奉献”为主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

(一)为让学生、家长和社会都了解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大新县教育局十分重视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成立了以局长梁军科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农美兰为副组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大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各校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制定下发了《大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并扎实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二)各学校也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资助办公室人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位,学生资助管理程序不断规范,确保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使贫困学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让他们安心学习,立志成才。

二、明确工作职责,创新宣传途径

(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大新中学、民族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签订责任状,并指导、督促学校校长与本校所有年级的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明确。

(二)各学校以校园网、宣传板报和学校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出版了资助政策宣传专栏,将《崇左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免费发放给所有在校的老师和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学生阅读后进行信息反馈,确保让每一个学生都对资助政策有所了解。

各校积极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的认定条件、申请程序、资助的形式及学校学生受资助的范围、对象、可得到的资助金额等。

(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利用展板、编印宣传资料到街上进行宣传,并为群众解疑释难。

宣传月活动中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先后下到桃城镇、雷平镇、下雷镇、宝圩乡、榄圩乡等大乡镇上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为群众解答疑难1000多人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

(四)各学校利用“三月三”民族传统节日和双休日时间,让学生把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带回家里,让其父母也知晓国家资助政策,从而把资助政策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

(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大新电视台、《今日大新》报社将国家资助政策向公众进行全面的、详细的解读,并开通热心资助电话,设立资助政策电子邮箱,使学生更多的了解资助政策交流平台。

三、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对学生进行诚信和感恩教育

(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健全孤儿、单亲、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分类施教,并做好教育记录。活动中开展“手拉手,一帮一”、“同在一片蓝天下”等献爱心教育活动,帮助这些学生转变不良心理,健康成长。

(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普通高中学校举办一场针对毕业生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教育以及银行开户、手续办理、支付宝使用等业务知识的宣讲活动。

并在普通高中学校举行“励志、诚信、感恩”的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让学生感受国家一心为民办实事的惠民政策。

(三)各学校利用学生晨会和师生座谈会,把学生资助工作与学生感恩、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将感恩意识融入到学生日常生活中去,激发家庭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培养助人为乐,回报社会的良好品德。

四、活动中存在的不足

我县在此次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中,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如在各校开展活动中,未能真正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学生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应该在宣传方法、技巧上多加改进,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

今后,在宣传效果上要再次升华,通过举行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演讲及征文比赛活动,不仅让学生深入了解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让他们学会了感恩、懂得了自强,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通过开展活动将在学生中初步形成了“讲诚信,讲文明,比节约,比成才”的良好风尚。

2.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篇二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演变及取得的成效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 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 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1.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初建和缓慢发展期 (1986~2000年)

198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规定在全国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该法第十条规定, 国家设立助学金, 帮助贫困学生就学。它虽然没有指明“国家”是哪级政府, 也没有给贫困学生带来多少实际的资助项目, 但表明了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儿童资助的积极态度。随后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却是一种比较消极的倾向, 默许了收费的义务教育制度且严格限定了受资助学生的范围。20世纪90年代以后,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书本费以及各种教育乱收费不断增加, 儿童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问题更加突出。1995年, 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发布《关于健全中小学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 要求各地方政府健全助学金制度, 规定了助学金发放的范围、享受助学金的条件和经费来源以及助学金的管理等。但助学金发放范围仍然较窄, 且对经费来源表述不清。1997年10月, 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制定《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助学金实施办法》, 中央政府开始在财政上直接拨款资助贫困儿童入学。该办法与以前的文件相比, 有了一些实质性内容, 对实施范围、受助对象和条件、补助标准和用途以及评定办法和资金管理都做出了规定。根据全国统计数据, 2000年的助学金总额为:小学11926.9万元, 按学生平均杂费76元, 能资助156.9万人的学杂费, 资助比例为1.2%;初中12418.9万元, 按学生平均学杂费101元, 可资助123.0万人的学杂费, 资助比例为2%。总体来说, 这一时期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还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资助资金比较少, 政策发展缓慢, 取得的成效甚微。

2.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快速发展期 (2000年以后)

2001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规定从2001年开始, 对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进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的试点, 为农村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同年, 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又联合发布《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开始提出“两免一补”的资助模式。2004年, 教育部、财政部又制定《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 为中西部部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提出到2007年, 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2005年,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确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两免一补”资金上的分担比例。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实施, 对基本形成的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进行了法律上的确认。至此,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制度得以正式确立。2010年以来, 政府又连续两次上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年平均补助标准小学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 初中从750元提高到1250元。2011年, 全国共有1.33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 受助学生约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87%;1568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得到生活补助, 占寄宿生总人数的47.2%, 补助金额超过140亿元。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 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又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此可见, 这一时期, 我国的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越来越完善, 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 资助标准进一步提高, 由最初的帮助极少数贫困学生就学到免学杂费、书本费、补助住宿生生活费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

二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已全面免除了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免除农村学生和城市困难学生的教科书费, 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这些政策基本保障了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但是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言, 这些政策还不能完全保障他们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如在就餐、住宿、交通、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这就对我国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大致还存在以下问题:

1. 覆盖范围还不够大, 部分贫困学生仍难以享受资助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在中西部地区“两免一补”政策还不能惠及到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学生。且资助政策对流动人口子女和民办学校学生的关照不够, 虽然有政策规定“进城务工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 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政策”, 但从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 还有很多这类儿童没有享受到应有的资助。虽然资助政策没有把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排除在外, 但大部分地区都只将资助限定在公办学校就学的学生, 即使能够享受到资助也不能与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待遇。这些都表明, 现阶段我国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

2. 资助力度薄弱、方式单一

有学者对我国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需求进行了分析, 发现除了寄宿生生活费之外, 文具、课外辅导材料等学习用具和交通费都成为他们入学的主要负担。而我国现阶段对义务教育学生的资助以免费提供教科书, 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为主, 从2011年起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开始为部分学生提供免费午餐, 但资助方式仍显得单一。资助对象也主要是对学生个人而对学生家庭的资助很少提及。学校布局调整后, 一些家庭需要支付额外的住宿费、伙食费、生活费、交通费等, 一些农村家庭还被迫进城为孩子租房, 这些都增加了就学的边际成本, 加重了家庭的负担。由于学生就学的“隐性成本”的提高, 学生所获资助就显得有些杯水车薪。有研究指出, 随着学校布局调整政策的加强, 可能会有更多的学生因为家庭贫困无力支付教育费用而辍学。同时, 与国外相比在学习用具、医疗和保险等方面的资助, 还存在较大差距, 缺乏相应的资助政策。

3. 资助标准不清, 贫困生甄别困难

由于资助政策多是针对贫困生的, 因此就产生了贫困生的甄别问题。但我国很多资助政策对“贫困”都没有做太多的界定, 即使有规定, 也由于大部分农村家庭的收入没有记录, 而加大了甄别贫困生的难度。在同一个地区, 家庭之间的收入差别并不明显, 特别是在偏远的贫困地区, 大部分家庭处于贫困状态, 对受助学生的确定难度很大。现行制度规定, 乡镇、村委会、学校共同参与资助工作, 确定资助名单, 但在实际操作中也主要是通过老师走访和村委会的协助来确定资助名单。但由于学生多, 教师工作量大, 最后主要还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确定资助名单, 这样成绩不好、家庭贫困的学生就得不到资助。除以上问题之外, 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学校收入减少、补助资金被挪用等问题。

三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制度的建议

通过对近几年我国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文本分析以及总结各地在实施资助政策的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就必须完善和细化实施办法将政策法制化、制度化, 建立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制度保障体系。针对上述问题, 今后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改革。

1. 建立科学高效的资金拨付机制, 加强资金监管

首先, 要建立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由国家、省和县按比例分担的机制, 在贫困地区要提高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分担比例。其次, 具体受资助人的确定要由乡镇、村委会和居委会负责, 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核实, 并公布受资助名单接受村民监督。乡镇、社区把资助名单上报到县级政府汇总, 报省级政府备案, 为受资助人办理资助卡, 直接把补助资金发到学生卡里。最后, 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对学生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监督, 发现问题要严厉查处, 确保补助金落实到位。此外, 村、居委会和民政、教育部门对受助对象家庭收入变化和毕业情况要跟踪反映, 避免经济不困难的儿童和已经毕业的儿童继续享受资助。

2.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将流动儿童和民办学校学生真正纳入资助范围

我国现阶段流入城市上学的农村义务教育儿童有近千万, 而且相当一部分儿童在民办学校就读, 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堪忧, 他们急需得到资助。但很多地方在实际的政策执行过程中, 并没有将他们纳入资助体系。要改变目前的现状真正把民办学校学生和流动儿童纳入资助范围, 政府就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在贫困地区还要加强中央的转移支付力度。同时, 还需要人们转变观念将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一视同仁, 从学生权利出发支持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学生。

3. 树立多元资助理念, 构建多元资助体系

虽然我国已经推行了一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但相对来说还是有些单一, 不能完全解决义务教育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尤其是在学习用具、就餐、住宿、校服、交通、医疗和保险等方面的资助, 与国外相比显得更加薄弱。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树立多元资助理念, 构建义务教育学生多元资助体系。在减免学费和住宿费的同时, 还应为贫困学生提供食物、学习用具、补助交通费等。针对中西部及边远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差的实际情况, 要定期为这些地区的学生免费做身体、口腔检查及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我们要积极借鉴国外的经验,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并与“两免一补”政策相配套的多层次的资助网络, 确保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

摘要:长期以来, 国家和政府都十分重视对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的资助, 而忽视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资助。进入新世纪, 在教育公平思想的推动下,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开始不断完善。本文通过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系统的梳理, 试图分析现行的资助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以期对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研究

参考文献

[1]安静、金东海.西北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贫困生资助需求及相关政策研究[J].民族教育研究, 2010 (2)

[2]范铭、郝文武.对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三个目的的反思——以陕西为例[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11 (4)

[3]金东海、秦浩.国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资助政策对我国的启示[J].外国教育研究, 2009 (8)

3.当前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问题分析 篇三

关键词:大学生资助 贷学金 问题 优化

一、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出台背景及内容

(一)政策的出台背景:免费加助学金模式①及其合法性的失落

该模式的基本特征是: (1)国家承担全部成本,免收学费; (2)奖学金和助学金全部或部分满足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费用; (3)所获资助无需偿还。该模式虽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曾为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和实现教育民主化方面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国民收入分配调整以及高等教育供求矛盾加剧,其合法性受到冲击 :

1、 以“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为口号,在实践中蜕变成“人人均沾”、“数量趋同”的平均主义的均等资助。由于社会下层和贫困家庭的学生在各国大学生中都是少数或极少数,原本应用于资助贫困生的公共资金,通过免费高等教育和大部分学生享有的助学金,大部分落到了富裕阶层手中。

2、宣称以扩大均等、增加贫困生高等教育机会为宗旨,但由于免费和大部分学生助学金使高等教育成本大大提高,就反过来限制了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狭小,必然导致入学机会竞争,在竞争中失利的则是处于不利地位的贫困学生。

3、虽出于“机会均等”理念,却忽视了社会另一公平要求“成本与收益”的一致。从而造成了两个问题:(1)高等教育的直接受益者---学生不承担培养成本,而间接受益者---纳税人却要为学生背上沉重的负担。(2)不承担教育成本而且还获得生活津贴的大学生在毕业后获益最大。他们所获回报远高于社会为高等教育投资所获回报。

(二)政策内容

自1987年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形式的“收费加以贷款为主的混合资助”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该体系的主要内容是:

1、改革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 逐步实行收费分担政策。力使大学生全部告别“公费”制,自己承担学费和生活费用。

2、奖学金。指各级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级别、各种形式的奖学金,用以支持家庭经济困难或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优秀学生。

3、勤工助学。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及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针对经济困难学生所设立的一些助学岗位,以便使他们通过从事不同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获得一定报酬。

4、贷学金。主要指政府、学校和金融机构针对在校学生开展的免息或减息助学贷款,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两种形式。

5、特困补助和学费减免。(1)特困补助是指每年从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拨出一定专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2)国家规定对部分缴纳学费确有困难和一些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等特殊专业的学生,区别情况减免学费。

二、大学生资助政策问题分析

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经过十多年的改革,体系日趋完备,效果也很明显。但是,仍要面对不断产生的新问题:

(一)资助力度与客观需要不符

1、我国大学生各类资助方式资助的贫困生人数占总贫困生人数的比例虽然较高,但在资助力度上还有很大欠缺,大学生每年缴纳费用加上伙食费等花费很大,原有资助方式远远不能解决其困难。同时,奖学金②的发放对象并不限于贫困生,且有相当数量贫困生由于学习基础相对较差、不能买必要的学习资料等造成其在获取奖学金方面不占优势。

2、资助贫困生的经费难以满足解困需要。扩招步伐的加快,使贫困生数量不断增加。由于资金有限,每所学校不可能把有限资金集中到个别贫困生身上去,为照顾到“面”,只好采用撒胡椒面的方法,每个贫困生都资助一点,结果是每个贫困生问题都只是暂时缓解。

(二)资助政策目标定位不清,政策效果交叉重叠

资助政策的目标都指向贫困生,但各项资助措施的资助条件、在资助政策体系中的位置、职能等模糊不清,导致重复资助现象。以我国奖学金为例,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被减免当年全部学费,且不影响其它奖学金的获得。而且,被减免的学费由校方解决会减少学校的勤工助学基金,挤占其他贫困程度相对稍轻的贫困生的获资助机会③。

(三)主体职能划分不清,政策执行人员太少

1、主体职能划分不清,政府责任过少,高校责任过多。我国当前信用体制极不健全,国民信用意识缺失,国家助学贷款却采用信用方式申请,国际通行做法是担保贷款,在我国却成为高校的责任,增加了高校风险。

2、政策执行人员太少。要把国家、社会、学校的关心带到每一个贫困生身边,需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和足够的人员。目前,全国各高校都有贫困生工作机构,如“勤工助学中心”、“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等。但贫困生工作机构中的从业人员太少,且部分是兼职人员。

(四)经济资助产生心理副作用

1、助长部分学生的依赖心理。有些贫困生思想上走入误区,以贫困为资本,一味依赖学校和社会的资助,不期望通过获得奖学金、勤工助学活动来解困,成为经济和思想的“双困生”。该现象还会引起一些学生的心理不平衡和不贫装贫现象。

2、导致贫困生的自卑心理。学校要把有限经费用于真正困难的学生,就得注重贫困生的身份界定。多数院校按贫困生标准,经过班、系、校层层审核,最后以文件的形式公布本年度贫困生名单。或规定凡享受贫困补贴的学生,必须自己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 和学校两级审批后,再张榜公布,接受全校学生的监督。④给贫困大学生插上“贫困生”标签,使其产生强烈自卑心理。

(五)大学生信用观念差及法制不健全

信用问题已成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推行的一个焦点问题。许多大学生未能在还贷期内还贷,甚至有恶性逃债倾向。这种现象使银行开办助学贷款业务时更加谨慎。另外,目前各项资助政策缺乏法制化管理,影响了资助效果。比如大学生经济资助都以政策通知的形式下达,缺乏法律形式。

三、大學生资助政策的优化措施

(一)加大资助经费投入力度,保证稳定的经费来源。

国家和地方财政应根据贫困生逐年增加的情况,不断增加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经费;各高校按规定从学费中提取资助经费并多方筹集,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建立起从政府到社会到高校的相互联系的多元资助体系,保障资助工作有较为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大学生资助政策要贯彻“一个原则”和“两个区分”

“一个原则”,就是不重复资助原则,即各资助方式间的协调和明确的功能定位:(1)在资助层次上,获得国家提供的资助,则学校不再提供资助;获得学校提供的资助,则院系不再提供资助。(2)在资助类别上,避免同一学生获得不同形式的资助,除非已获资助不能充分解决经济困难。 “两个区分”,即资助要区分不同院校和不同学生的情况:①在院校层次上,包括国家奖学金和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等形式在内的奖学金性质的资助,应以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为主,主要指向落后地区高校和省属一般院校的贫困生;而重点院校可依赖较多的资金收入,主要以自身能力解决贫困生问题。②在贫困生层次上,高校主要把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学费减免指向最贫困的学生群体,而对贫困程度稍轻的学生群体的困难则以国家助学贷款方式解决。

(三)调整资助结构,发挥资助政策的教育功能

1、调整资助结构,使贫困生资助逐步转向以有偿性资助为主,以有利于大学生思想、心理健康成长。无偿性资助难以避免使经济困难学生产生依赖思想。有偿性资助的积极意义更多地体现在人才素质培养上,使受助学生将现在和将来、责任和义务联系起来,立志成才。

2、高校应加强对由于经济困难而产生自卑心理的学生的教育,并结合申办贷款,开展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减少银行的收贷担扰;银行则应放眼长远,相信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从关心弱势群体利益、培养未来高素质客户角度采取主动态度与高校配合,推进贷款工作的开展。

(四)贫困生资助工作要规范化、法制化

发达国家的资助政策,大多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不仅有利于保证各项资助的执行力度,也有利于保障经济困难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国贫困生资助体系正处于逐步完善过程,有必要加以规范,有些资助政策也需以立法形式加以确定,特别是各级政府、社会力量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其资助责任、监督形式等都应有明确规定。

(五)注重多元思想指导下的政策与制度创新。

我国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与制度一直处于革新之中,到现在基本形成了有特色的奖、助、贷、勤、减的立体资助体系。但与其他国家成熟的市场化运作相比,我们尚需假以时日,在多元化思想指导下,以政策创新与制度创新来改进与完善我们的资助工作。以贷款为例,对特困生设立无息、无实息、国家贴息贷款,对一般贫困生启动低息貸款计划,对其他普通学生启动市场最惠利息贷款计划。为防范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还贷率或拖欠率,也可启动工读计划、社会服务计划之类。

注释:

①柯文进.对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分析.江苏高教,2001.6

②这里的贷学金时至1986年开始实施的老的学生贷款.

③详细情况可见:曹志恒,贺占军等.“奖学金矛盾”凸现西部高校.转引自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cus/2003-04/21/content_841955.htm

④童文胜.建立大学生助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J] 高等教育研究,1998.4

参考文献:

[1]李庆豪,沈红.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优化与重构[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3

[2]申卫东.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J].经济师,2004.8

[3]王全林.美国大学生资助指导思想的嬗变及其借鉴[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3.6

[4]张建奇.1983年以来我国大学生资助的演变[J].现代大学教育,2003.1

[5]王全林.美国多元混合型大学生资助模式及其启示[J].皖西学院学报,2003.6(3)

4.暑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篇四

2018年暑期和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活动方案

根据叶县教体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暑期和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宣传方案的通知》(教资助函〔2018〕166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辖区内广大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五个一”活动开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XXX中心校“2018年暑期和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为宗旨。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铸人”

三、活动时间

2018 年 7月6日—11月 31 日。

四、活动范围 龚店镇中心校全体学生

五、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中心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资助政策宣传领导小组,组 长:XXX(中心校校长)副组长:XXX(中心校副校长)

成 员:中心校资助专干、辖区内各学校校长及公民办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各学校、公民办幼儿园要立即成立资助政策宣传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校的实施方案确保圆满完成辖区内资助政策宣传任务。

3、活动期间各校通过宣传栏和黑板报、海报、宣传页、横幅等宣传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各校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开学典礼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落实好生源地贷款资助宣传工作及资助“两节课”制度,确保“三覆盖”、“三不愁”。

3、发放两张卡。向建档立卡学生和家长全面发放2018资助明白卡、温馨告知书(卡)。

3、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4、帮扶教师要通过家访形式把资助政策传递给贫困家庭确。

6、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各学校、公民办幼儿园要对本次开展的“2018年暑期和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XXX中心校

5.感恩资助政策(学生) 篇五

思南县尧民民族小学六年级(1)班 邹志威

我是一名贫困生,贫困在我的心灵上撒布阴影,在我的生活中放置荆棘。不过我庆幸,我出生在新中国,我庆幸,我生活在太平盛世,我感谢社会给我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但贫困让我感到失落和伤感,整个人仿佛走进了黑暗,四周空空,心也空空,无助的悲伤淹没我,黑暗的恐惧吞噬我。忽然,一缕金光照射,那光芒给我温暖,给我希望。我获得了政府对我们贫困学生的资助,或许,在别人看来,那些钱只是小数目,但在我看来,它的价值远远超过它的面值。我认为那不仅仅是钱,那是黑暗中的光芒,那是寒冬的春意,那是关怀,是鼓励,是希望,是爱。谢谢您,祖国!谢谢您,学校!原以为,贫困的孩子在学校应该是被忽略的角色,但事实并非如此。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学校就是我的家,老师同学们就是我的家人。学校对贫困生积极主动地提供帮助,尽学校最大努力帮我们解决困难。老师们教我们坚强,教我们自信,让我们感受到自己并非是隐形的,让我们在友爱中生活。

6.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篇六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已被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贷款额度: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1)贷款人填写由经办银行统一制定的贷款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借款申请。

(2)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查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相关证明材料。

(3)审查合格后,由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与申请贷款学生及共同贷款人签订合同。

(4)贷款学生携带贷款合同回执到高校报到,由高校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回执并盖学校公章,于规定时间内送至县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5)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贷款合同和回执报送经办银行审批。(6)经办银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发放贷款至学生银行卡。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二、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 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0.3%。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评审和发放

1.学生于每年9月30日前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评审,院系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在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教育部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六)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3%。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和发放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和评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28%。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和发放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经学校领 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比例:每年奖励4000名。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和发放

1.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一)资助对象: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必须在入伍前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6.学校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给学生。

七、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毕业时自愿到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我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 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 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

1.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学校领取《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落实有关就业单位后,在毕业当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毕业生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就业协议复 印件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7.浅谈我国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篇七

学生资助可以概括为:政府为处于不利地位的学生群体的基本教育权利而设计的制度, 以及由政府、非政府组织与个人采取的各种学生资助行为的总称。这一概念规定了教育补偿的主体、对象和目的。教育补偿的主体是政府、非政府组织及个人, 补偿的对象是弱势群体;教育补偿的目的在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教育权利。

在高校中, 学生资助落后于收费的现象比较普遍, 这会使社会大众对高校收费产生严重的负面情绪。想要达到高等教育财政效率和公平的理想化, 应该尽快改变现有高等院校中“高收费+低资助”成本补偿结构, 本着效率和公平的原则, 实行不同学科公共收益实施差别资助和差别收费的财政政策。

学生资助从结构上可以分为以下4种类型。

1. 学生借贷型资助, 包括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

2. 学生助困赠与型资助, 其中包括助学金、学杂费减免、助困性质的奖学金等。

3. 学生工作型资助, 其中包括高校岗位勤工助学收入。

4. 学生奖优型资助, 其中包括各类奖学金。

银行借贷是借贷型资助最主要的形式。校内贷学金数量较小,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更少。助学金是助困赠与型资助类型的主要类型, 其次是学杂费减免。在工作型资助类型中, 相比较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校外岗位的勤工助学为学生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收入。但进一步的数据分析显示, 校外岗位勤工助学收入与家庭收入没有明显关系。另外, 奖优型资助中的奖学金和统一发放的生活补贴与学生的家庭收入水平也没有明显关系。无论从公平还是从效率的角度, 平均发放的生活补贴都应该转换为助学金, 向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倾斜。

二、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现状及问题分析

高等教育的资助需求和政策的研究不仅可以增加教育经费, 使公共资源在不同收入群体中获得公平分配, 也可以通过改变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促进不同收入群体的教育入学, 获得公平的入学机会。在世界各国中, 高校学生资助的需求与资助政策都面临着很大改革的挑战。

近年来,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 农村地区和家庭低收入的学生在高等教育中的入学机会逐渐扩大, 农村地区和家庭低收入的学生与来自较高收入家庭的学生之间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在不断缩小。此时, 来自较低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学生所享有的优质高等教育机会也在增加。学生资助能够有效地弥补学费对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积极性的消极影响, 而且也可以通过改变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促进不同收入群体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消除经济能力差异带来的入学机会差别。来自较高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学生有的高等教育总资源和优质资源均大于来自较低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学生。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以来, 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根据统计, 2000—2006年, 全国普通高校专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总经费每年都在70亿元以上。国家助学金等每年经费总额为10亿元左右, 每年资助学生59万多人。国家助学贷款自开办至2006年12月, 全国累计审批贷款学生292万人, 累计审批金额253亿元。

综合看来, 支付的学费越高, 获得高等教育机会的几率就越大。反之, 家庭收入较低, 教育成本超出家庭支付能力, 学费对个体接受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就会呈现出显著的负作用。

“收费+学生资助”共同构成高等教育成本补偿, 经济困难学生应是公共财政和高校财政资助的主要对象。低收入家庭子女可以通过获得学生资助而降低实际支付给高等教育的费用, 只要资助能够满足低收入者的需求, 就可以抵消学费和其他私人成本带来的经济压力, 并且可以实现资源分配从高收入人群向低收入人群的转移。

来自不同收入家庭的学生在必需教育支出上的差异不明显, 家庭支持是高等学校学生的主要经济来源。与此同时, 较低收入组从亲友处获取的借贷款要明显高于较高收入组。说明较低收入家庭承受了比较重的高等教育经济压力。

来自低收入家庭的有经济资助需求的学生中, 确有一定比例的学生或者因信贷约束拿不到国家助学贷款, 或者因厌恶和规避风险不愿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这样的学生虽然不多, 但也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一方面, 要通过政策宣传尽量消除其对贷款风险的规避;另一方面, 在贷款资格审查方面要注意尽量将有资助需求的低收入家庭申请者纳入到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体系中来。另外, 对于来自偏远农村地区的经济困难学生, 至少在第一学年应给予足额的助学金资助, 以避免其因风险厌恶和规避而带来的入学困难。

三、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建议

1. 财政贴息法。

如果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经济困难, 无法支付利息, 可以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40%的财政补贴, 让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 学生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

2. 延长学生还贷年限。

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 所以要改变原来的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的做法, 实行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 在1年后开始还贷, 5年内还清的做法。

3. 建立代偿机制。

为鼓励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 提出了研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 对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 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贷款学生, 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的意见。

参考文献

[1]世界银行《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编写组.中国高等教育改革[M].教育部财务司组织翻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8.

[2]李勇.高等学校成本结构的比较研究[D].北京:北京大学, 2005.

[3]丁小浩.中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化:1990年代的变化及分析[Z].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简报, 2003.

[4]杜莉.关于高等学校贷款融资负债经营的理性思考[C].北京大学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研讨会论文, 2006.

[5]杨东平.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和现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6]宋光辉.不同文化程度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J].财经科学, 2003, (1) :75-81.

8.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篇八

【摘 要】阐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分析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现状,并指出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力度的几点建议,切实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体系。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 义务教育 资助政策 执行情况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4C-0009-03

目前,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是“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从2006年开始,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将学生资助经费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08年我国已全面实现了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教科书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的学杂费。另外,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本文对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探讨,提出进一步提高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力的建议,切实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体系。

一、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的主要内容

(一)政策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两免一补”是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主要指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二)资金分担。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资金分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和西部地区分担比例8∶2。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所需资金。中央不出资金,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二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的教科书资金分担。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三是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分担。中央和西部地区的资金分担比例为5∶5。四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所需资金,中央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政策执行部门。从国家层面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主要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实施,政策的制定由教育部财务司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各不相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由省教育厅财务处负责或者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有的省教育厅财务处负责资助政策的制定,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政策的执行和管理工作;有的省教育厅财务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的教科书的执行和管理工作,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执行和管理,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四)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足额、公开、透明地安排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经费,要把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由各级地方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执行效果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现状

(一)政策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两免一补”政策。政策补助对象: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都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特殊教育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等。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助对象: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学生。具体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内容。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开展国家试点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启动自治区试点,将全区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县)没有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纳入试点范围。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200天计算。

(二)政策执行的主体。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执行和管理工作,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执行和管理,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执行和管理工作。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制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牵头负责。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营养办、教育局财务科(股)负责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实施和执行工作。

(三)政策执行的措施和效果。一是条件保障。各市县(市、区)都成立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市县(市、区)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监察局等单位领导组成,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为做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人员和经费上的保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影响,让政策家喻户晓。为了使国家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做到家喻户晓,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中小学校采用全体师生大会、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三是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工作。四是建立监督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各试点区成立相应机构参与并监督学校营养改善试点工作,保障食品和资金安全。贺州市成立了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监督委员会。河池、来宾两市所有营养改善试点学校都成立了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委员会。各试点区还根据实际创新供餐模式,贺州市采取学校食堂供餐、教师托餐和企业配餐三种形式供餐,有效解决了部分学校因学生食堂设施不完善难以供餐的难题。endprint

三、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助覆盖面小,影响政策的执行效益。例如,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虽然减轻了部分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在校寄宿学习解决了后顾之忧,但同时发现在寄宿生生活费资助面达到了寄宿生总人数的65%后,除特困家庭外,经济困难条件相近的农村贫困家庭较多,而农村家庭经济收入难以准确衡量,这就给评定工作带来不小的困难,以目前的资助名额来看,还不能完全解决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享受补助的问题,存在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或相似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没有得到相应的资助,影响惠民政策执行效益的全面提升。

(二)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面临较多困难,政策执行成效不理想。一是重复使用教科书不便于学生课堂学习。为保证循环教科书的整洁、卫生,要求学生不能在循环教科书上做记号和笔记,学生只能另用笔记本来记录,不方便学习和记忆。如小学《科学》一书,每册书中留空给学生动笔记录观察现象、实验过程、思考或讨论问题的篇幅,几乎占整本书的1/4,不让学生在书上做记录,实际改变了《科学》教科书的功能,大大削弱了教科书的作用。二是不便于学生课外学习。不少学校为减少循环教科书的破损,防止丢失,采用教材集中使用的管理方式,由科任教师进行集中保管,上课时拿到教室,下课回收,学生无法在课余时间进行复习和预习。三是重复使用仍然存在卫生隐患。回收的旧课本一般比较脏,滋生大量细菌,部分学校缺乏专业的消毒设备和技术,消毒工作不到位,家长担心循环使用会引发传染病,不愿意让孩子使用循环教科书。四是循环教科书存放困难。各学校普遍反映循环教科书回收难,保管麻烦,而且规模大的学校还需要足够的柜子和存储空间。五是书本印制质量达不到循环使用的要求。教科书的印制质量受严格定价的限制,达不到反复使用的质量要求。如初中《体育与健康》教材,有两种版本是全一册的,即初中三年共用一本,能够反复使用三年,保持不破损不散页都十分困难,更不用说再继续循环。

(三)受助资金管理和发放方式有待完善。为确保寄宿生生活费资金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并保证资金的安全,2008年,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以发放现金或转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的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通过3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发现单一采取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学生的模式,不完全符合各地补助资金管理的实际情况,不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学生在校期间膳食营养状况,并且现金发放不利于资金监管,存在补助资金被学生或学生家庭挪作他用的情况。

(四)硬件设备不足,管理不规范,监控不到位。有的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炊具、餐具、保洁柜、消毒柜、水柜、留样冰箱等食堂必备设施设备短缺。部分地处边远山区的学校,为营养餐采购的食品,卫生安全监控不到位。有部分学校的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已过期,近两年也没有及时更新,对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也未予以公示,部分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记账、公示不够规范。

(五)地方财政紧张,配套资金难落实。“两免一补”由中央负责部分经费,地方财政也要承担部分经费。如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按5∶5的比例分担。对由自治区承担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补助费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与各地按8∶2的比例分担。但部分贫困县财政较为困难、国家贫困县财政更加困难。尤其是农业税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取消之后,地方财政收入减少,这给一些地区,尤其是较贫困地区的财政带来新的压力。市县财政困难,拿不出配套资金开展“一补”,“一补”也就名存实亡。由于“一补”资金没有到位,或者到位率低,不能真正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困难问题。

(六)多头管理,管理措施不畅通。目前广西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分别由多个部门分管和执行,职责分工不明确,执行力不畅通,工作互相推诿,谁都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屡次发生。由于自治区级工作职责分工不同,多部门监管,造成各市、县(市、区)也校同自治区的情况,由不同的部门管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另外,各级部门由于人员和编制的限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等原因都不愿意主动承担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使各项资助政策的执行效果不佳,管理水平和效率也不高。

四、提高广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力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的影响力。建议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类受资助的学校加大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广播、板报、校园网、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对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公平的资助,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解决义务教育学生生活困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

(二)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受助面,提高政策的社会效益。建议对广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实施补助生活费政策。一方面,可以让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都能享受中央的惠农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影响力;另一方面,能够更加充分体现中央对西部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关怀,对稳定社会、激励群众守疆固土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规范资金管理和发放方式,提高政策的人性化。为方便和规范资金管理,使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更好地用于改善学生的生活,防止占用、挪用补助资金,建议采取以下方式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并由学校选择根据实际需要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发放:其一,转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其二,转入学生食堂就餐卡或发放食堂用餐券。要求学校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补助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县级统一发放,通过银行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这样便于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也使受助资金更加有效地使用在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上,吃到学生的嘴中,使政策的执行效果更加科学合理和人性化。endprint

(四)重新研究评估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的政策,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循环教科书虽然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但是循环教科书在使用、保管、消毒等方面要求较高,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条件,加上教科书内容会有调整(课程标准已经修订,教材也要跟着修订),书本的纸张用材、印装质量跟不上,建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等部门联合组织专家进行专门调研,对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的科目进行再论证,并作出适当调整。同时,建议在循环教科书的用纸和装订上要充分考虑到循环使用的问题,教材编写、审定部门要改变教科书的编写思路,突出循环教科书的工具性特征。

(五)加强评审和监管,提高政策执行的公信力。如在学校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写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村委、社区开具的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校根据申请学生名单,由班主任进行家访、调查,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并上报年级组,再由年级组讨论、核实、筛选,汇总至政教处,政教处按一定比例,评出最困难学生,确定补助对象,并且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名单及补助标准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并将名单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报同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审核,并上报上一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六)加大配套资金的考核力度,使政策执行不打折扣。根据有关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市、县各级财政共同承担,但广西处在西部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各市县级财政比较困难,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建议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制定配套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政策规定,并把资金配套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七)统一监管,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提高政策执行力。建议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管理和执行工作统一交由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管理,各级政府要给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人员专门负责各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并加强对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业务人员进行专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执行力、业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关于对2013年度教育惠民工程项目督查工作的情况通报[S].广西教育工作简报,2013(24)

[2]推进“两免一补”政策实施的建议[S].财政监督,2006(9)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重点课题(2013AA024)

【作者简介】吴大平(1977- ),男,湖北人,硕士,广西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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