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家小学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

2024-10-11

保家小学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共10篇)

1.保家小学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一

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小学家长委员会是小学学生家长自由组织和参加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小学家长委员会负责全体学生家长的学习、交流、协商工作,加强“三结合”教育家庭力量。

第三条小学家长委员会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关心学校事情,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学校解决问题,推动学校全面发展。

第四条一般情况下,家长委员会任期为一年,任届期满后进行换届选举。

第五条小学家长委员会在五分之四委员出席委员会议的情况下,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如果需要,主任委员提名副主任委员人选,委员会议投票,得票等于或超过三分之二委员数当选。

第二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员在全校家长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凡关心小学发展和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学生家长,均可参选委员。

第八条一般情况下,委员任期为一年,任期届满可以竞选连任。

第九条委员拥有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委员须经常关心学校情况,并向家长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一条委员应参加家长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说明不能参加原因。

第十二条 若因特别原因不再履行委员职责,应向家长委员会委员会仪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退出家长委员会。

第十三条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家长委员会贡献力量。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职责

第十四条人员组成1、小学家长委员会由校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二级组成。

2、校级家长委员会由6至10人组成。

3、校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从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4、班级家长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

5、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从班级家长中产生。

第十五条委员会议

1、委员会议为家长委员会决策机构。

2、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在委员会议产生。

3、委员会议制订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

4、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别情况,可以顺延推迟。

5、委员会议修改家长委员会章程,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第十六条主任委员职责

1、加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沟通。

2、加强和区属职能部门沟通。

3、召集委员会议,落实会务各项工作。

4、在委员会议提出相关动议。

5、委托委员草拟工作计划。

6、落实委员分工,推进各项工作。

7、委托委员开展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意见。第十七条副主任委员职责

1、参加主任委员会议。

2、响应主任委员的动议。

3、完成主任委员交付的工作。

4、创造性开展工作。

5、加强和学校领导的联系。

6、加强和主任委员的沟通。

7、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8、协助主任委员起草议案、决议。第十八条委员职责

1、参加委员会议。

2、响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动议。

3、完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交付的工作。

4、创造性开展工作。

5、加强和学校领导的联系。

6、加强和副主任委员的沟通。

第四章活动场所和经费

第十九条委员会议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主任提出建议。

第二十一条 委员自愿资助。

第二十二条 自主创造。

家长委员会

2010年10月18日

2.西张庄镇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全称为:“西张庄镇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家长代表大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每班推选3人;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人选;

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各班主任协助下召开全班家长会议经家长推选产生。

第六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 48人组成;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16 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名。

第七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任务:1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上支持学校,为委员会筹集活动基金,并严格管理财务;

2、筹备组织各种类型会议的召开,调研家庭教育情况,总结交流家教经验,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及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3、负责会议文件、计划、总结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向社会宣传新的教育理念、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和成果。

4、负责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络工作,及时了解学校工作情况,搜集反映社会、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学校反馈。

5、协助学校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督查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相关安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6:协助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及社会实践与考察活动,帮助学校发展校外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一年,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第1个月内进行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成员应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章职责

第十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制度,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班级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加家长学校的课程学习和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班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家长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课程培训。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家长代表大会及各级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第十二条家长代表大会及各级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每学期初学校家长委员会及下设各级家长委员会要紧密围绕学校、级部和班级工作,研究工作思路,制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部研究落实各级部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十四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1届。家长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1次,于每学年开学后第三周周六召开,各班推选的家长代表参加,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列席。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在学校协助下,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成员,选出主任和副主任等人选。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每学年配合学校开展评选优秀家长的表彰活动。

第六章附 则

第十八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办公活动地点设在学校家长学校活动室。为加强家长与学校的联系,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联络处,设在学校家长学校办公室处,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服务,由学校主管家长学校的领导具体负责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为便于征求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设“家长电子信箱”,电子信箱:xzzhongxiao@163.com。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家长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经家长代表大会讨论进行修改和补充

3.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三

家长委员会是联系家庭与学校的桥梁。为了协调班级、年级、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区共建力度,建设和谐校园,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宗 旨

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的参谋、监督作用,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搭建平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

家长委员会工作坚持的原则:有利于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组织

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室指导下由教导处牵头、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通过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学生家长之间良性互动以促进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家长组织。

家长委员会由责任心强、热心教育事业、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学校教育献计献策的家长组成,由班主任和学校推荐,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批准,并由学校统一发给聘书。原则上一 1 学年作一次调整。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按两级网络设置,各班级成立家长代表机构,由5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中1名家长代表为召集人; 学校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由校长室聘任。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职责

各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以下作用:

1.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密切保持学校和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2.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配合学校共同研讨教育、教学的相关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保障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参与决策权。

第五章 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 家长委员会有如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4.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听取学校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协同校方做好学生及其家长工作。

4.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或有关教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参与组织家长学校工作,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6.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关爱学生” 活动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社会沟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和谐校园。

8.参加学校的评教评学活动,每学期组织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第一章 总 则

1、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班级、教师和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的一种民间教育组织。

2、家委会成立的目的

(1)家委会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家委会是学校、家庭联系的桥梁,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班级配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校教育环境。

(2)家委会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通过家委会这个平台,增强班级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资源,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3、家委会成立的宗旨

一(1)班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配合、支持、监督、促进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家委会在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平台作用,力争最大程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力量整合、教育理念一致,使全班的孩子在学习、生活、个性、能力、素质等各个方面和谐健康发展,努力促进班级和学生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竞赛和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二章 组织形式

1、家委会成员是在老师的推荐和家长自荐的基础上产生。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每一学年以老师推荐为主、家长自荐为辅产生,原则上每个孩子家长均有机会担任。

2、家委会成员条件:

(1)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事业,了解学习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主要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经验与感受;(3)家长具社会代表性(职业、文化、经济、家庭结构等);(4)待人诚恳、处事客观、思想开明,有责任性、有爱心,认真负责、公正无私。

3、家委会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本届家委会设名誉主任1名(由老师担任);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均由家长担任),其余家长均为家委会成员。

(2)主要职责:

名誉主任:负责指导家委会工作,出席家委会会议,陈述学校、老师、和教育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主 任:负责家委会全面工作,制定家委会工作方案,配合老师开展教学辅助活动。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和班级重要教育教学理念的实施和重要教学活动的开展。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馈有关家委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宣传策划和后勤保障具体工作,主动联系家长,及时梳理、汇总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

委 员:落实家委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协助副主任开展活动保障、家委会资金管理、教学资源整理、家校活动宣传与组织、家长联系等工作。

4、家委会下设两个组:宣传策划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策划组主要职责:

(1)结合学校工作,设计家委会学期活动计划,并制定具体的活动目标与方案。招募家长志愿者,协助家校活动的开展,调动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家校活动的积极性。

(2)做好家、校教育的对外宣传,扩大班级影响力。利用QQ群、班级网站、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校教育理念,在家长中营造良好的家校教育共建氛围,保持家长思想与学校工作目标的统一,配合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6(3)负责家委会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做好班级博客、家长QQ群的维护和管理等。

(4)配合班级组织的活动,力所能及地提供各类有益的帮助。(5)负责家委会成员分组联系家长工作的安排,包括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6)负责传递和收集老师、家长反馈的各类信息、意见或建议。对班级的教育质量、教学活动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正确做好教育教学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7)经名誉主任同意,参与班级各类交流、文娱活动等。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家委会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为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配合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和重大集体活动,做好有关物品的采购、管理与使用。

(3)公正公开经费使用和学期收支情况。(4)共同参与宣传策划组的活动。第三章 工作任务

1、家委会应以推进班级工作为重心,以加强家庭教育为主线。支持、参与学校、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围绕家庭教育这条主线,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班级教育协调一致。

2、家委会要关心和支持班级教育、教学工作,为班级进步出谋划策。

3、家委会要做好学校、班级和家长,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努力营造适合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家委会应做好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收集和整理学生家长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和班主任老师交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4、家委会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一起,配合学校的教学与管理要求,讨论、落实和总结合各项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对学生家长进行通报,和各位学生家长一起,帮助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平时可通过各种方法加强联系。

第四章 工作方式

1、家委会成员向全体家长公开联系方式,以及采用书面联系方式分组与家长进行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2、每学期举行1-2次家委会例会。

3、每学年向全班家长汇报一次工作。第五章 经 费

1、经家委会讨论同意后建立“家委会活动基金”,由家委会负责基金的筹措和财务管理工作,学年(或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基金来源

全班就读学生家长自愿捐助。

3、基金申请流程

由班委会或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家委会审核,名誉会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4、“家委会活动基金”使用项目主要用于具有机动性质的日常教学活动的开支。开支后,需留存相关票据或证明,以便于基金开支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1、家委会成员参加的活动均属义务服务,“家委会基金”由学生家长自愿筹集,本着公平公开、合理节约的原则使用。

2、明确由家委会组织的公共场所活动,原则上要求家长与孩子一同参加,家长作为孩子行为和安全的监管人。

3、家委会的活动应有计划、有规则、有组织的开展,重要活动应事先征得学校、班级的同意或认可,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班级反馈。

4、其他未尽事宜由家委会协商确定。

古城小学第一学期家长委员会

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一、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30人)名誉主任:张吉平主 任:郭吉波

成 员:王祖哲、许方俊、王德平、王祖刚、马少平

二、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分组及联络员

1、一年级(5人):序号1-5 联络员:

2、二年级(5人):序号6-10 联络员:

3、三年级(5人):序号11-15 联络员:

4、四年级(5人):序号16-20 联络员:

5、五年级(5人):序号21-25 联络员:

4.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四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建立家长委员会旨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方面更好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互相联系,互为补充,有利于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

通过家长委员会,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校外生活情况,家庭教育情况,社会对学生的影响情况,学校办学的方向情况,并讨论研究导向措施,以集体的名义向家长和社会提出建议和要求,促进学校教育有关措施的落实和发展,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深化,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家长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

2、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3、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呼吁社会、集体、乡、村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收集家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5、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要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

6、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7、每学年召开一至二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家长接通知后自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准时到会。

8、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家长委员会成员由老师推荐、家长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从非毕业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中推选,副主任两名。委员会成员实行流动制,学生毕业,家长退出;新生入学,成员增添。

三、组织机构:

1、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若干人。

2、任期:原则上以自己的子女在校学习期限自然更换。

3、家长委员会会议闭幕期间委员除了参加家长会议外,可随时与学校取得联系,提出自己的工作意见。

四、附则

1、在原有家长会议的基础上,宣传家长学校的建立和家长委员会相继成立的实际意义。

2、各委员参与家长学校分年级集中听课活动,并主动配合讲课教师做好有关工作。

3、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思想教育方面向学校提供一些必要的素材。

4、各年级开家长会,请所在年级的家长委员会委员讲话。

5.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教育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是沟通协调学校和家庭、社会的关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形成;指导家长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帮助学校拓展德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积极研讨家庭教育的.规律,总结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参与学校管理评价工作,为学校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发挥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桥梁作用。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提名推荐,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填写相关登记表。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分设两级:一级为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名家长组成;二级为学校家长委员会,每班推荐1名家长组成。

第六条: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由班级推荐产生;校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11名,由学校党支部、校委会推荐产生。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的组成必须兼顾社会各个阶层,其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热心学校工作,能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

2、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3、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实行常任制。一般情况下连任至学生毕业。如有特殊原因空缺,委员权利自行终止,由班主任提名增补。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两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学校分管校长安排专人负责。

第三章 职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有如下义务:

1、倾听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向学校或相关教师反馈,促进学校改进工作;

2、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可利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的行为规范作正确的引导。密切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班主任协助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教水平;

4、在家、校联系上,积极起到双向互动纽带作用。对家长的意见可及时向学校反馈。部分家长对学校的一些合理措施没能理解时,有义务主动配合学校做解释、说服工作;

5、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维护整体利益,完成本委员会交派的任务。

6、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7、参加学校的评教评学活动,组织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第四章 附则

6.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六

一、总则

密切家庭和学校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关心学生和学校教育,促进学校发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同时,通过家长委员会不断提高家长对学校教育和教育改革的认识,创建良好的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各方面得到和谐健康的发展,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

二、权利和义务

1、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要求和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2、参与学校工作计划的制定,携手合作,共同努力,改进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使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3、及时向学校提供学生的家庭情况,密切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与学校共同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

4、讨论决定家长学校工作,积极组织先进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组织讨论“家庭教育”理论和教育方针。

5、协助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各种形式,了解家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基本情况,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宣传和普及教育子女的知识,推广家长教育孩子的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

6、发动家长在各自的岗位上运用各种形式支持和帮助学校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环境,7、协助学校开展校内外活动,发动家长向学校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源,为学生提供参观、调查、访问和课外活动等可能的条件。

三、组织与制度

1、首届家长委员会由学校推荐,家长大会通过,由学校聘任,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6人。

2、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2次会议,平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联系。

7.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篇七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要制定工作计划,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为工作开展提供方便条件和尽力协助,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

第三章 会议及制度

第十条 每学年第一次班级家长会,在班主任协助下,各班推选出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等人选。

第十一条 活动制度: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

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第十二条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每次上课前,学校发出授课时间、地点,每次授课或家长会实行签到制。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

第十三条 资料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家长学校的各种资料。分类分年度整理成册。

第十四条 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

8.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家长委员会是连结家庭与幼儿园的桥梁和纽带,是幼儿家长直接参与幼儿园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幼儿园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幼儿园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人力、物力)办好幼儿园的主要途径。成功的教育必须是幼儿园、家庭与社会三方有效结合的教育。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及时改进与完善幼儿园各项工作,促进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和谐发展,我园特成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

第二章 宗旨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

1、促进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紧密联系,健全和完善互相沟通的渠道,使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协调统一,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

2、积极探索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新模式,讨论共同关心的事宜,增进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相互了解,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

组 织

家长委员会委员须为在园幼儿的家长,热心于公益服务,为人正直,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幼儿园,能为幼儿园工作出主意,提建议,有一定的家庭教育或学校教育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号召力,能保证有参与活动时间的家长均可经推荐或自荐,经园方同意后,成为家长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由各班家长代表(1人)担任委员,委员代表任期一年,到期可改选,也可连任。如中途有委员退出,由幼儿园向家长委员会提出增补建议,经审定通过后即可成为相应的委

员。

家长委员会定期开会,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第四章

任务和作用

(一)任务

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十条指出:“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的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作用

1、桥梁作用:联络幼儿园与家庭、家庭和家庭之间的桥梁。

2、教育作用:搭建家长交流正确教育经验与方法的舞台。

3、评估作用:协助幼儿园做好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的评估工作。

4、助学作用:支持幼儿园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一)权力

1、有了解幼儿园保育及教育教学情况、幼儿园管理工作、幼儿园发展规划及其它有关情况的权利。

2、有对幼儿园各项设施进行视察的权利。

3、有对幼儿园各项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建议的权利。

4、有向幼儿园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的权利。

5、有建议召开家长会和提出议案的权利。

6、有收集有关情况、部署研究和组织开展工作的权利。

(二)义务

1、宣传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和策略。

2、关心支持幼儿园的发展,协助幼儿园扩大生源、提高教学质量和做好幼儿园的德育工作。

3、带头参加各种会议和学习活动,受幼儿园委托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活动。

4、协助幼儿园开展家长工作。

5、发挥幼儿园与家长之间、幼儿园与社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与幼儿园沟通,提供有关信息,接受幼儿园家长的咨询和有关幼儿园工作的委托。

6、积极协助幼儿园办理幼儿园自身难以解决,而家长又有优势可以发挥特殊作用的有关问题。

第六章

职 责

1、定期听取幼儿园园长对幼儿园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情况的介绍。对幼儿园每学期的计划提出建议性的意见。

2、积极参与幼儿园各类节庆、传统活动和外出参观等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3、积极参与幼儿园教育理念的探索,对教育改革措施提出合理建议,配合教师开展教育活动。

4、了解家长和社会可提供的教育资源,提出各阶段幼儿学习与发展意见、建议和工作思路。

5、与幼儿园一起策划各种规模的亲子活动,参与帮助幼儿园搞好各种大型家园和展示活动。

6、对幼儿园环境美化和安全保护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7、监督幼儿伙食,及时提出意见并参与伙食的制定。

8、为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出谋划策,提供资源。

9、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幼儿园举办家长学校,进行家庭教育讲座,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第七章

成立程序

1、班级家长委员会:各班家长认真阅读家长委员会的章程条款后,自愿到自己孩子所在班级教师处报,先成立班级家长委员会。我们将在报名的人员中选出六位家长作为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

2、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由各班教师推荐本班家长委员会成员作为香河县第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成员。每班限报一人,共5人。经园方同意后,正式成为家长委员会委员。

第八章

附 则

9.文化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九

一、家长委员会总则:

1、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能力的协调发展为核心,积极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的双向衔接,科学合理地帮助幼儿做好入学准备,重点做好语言、体能、逻辑思维、专注力、适应能力的准备,以及主动性,规则意识和遵守规则的能力,为幼儿终身学习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达到家园观念一致,目标统一,密切配合,遇到问题共同解决。

2、老师每周两次组织研讨和教研活动,交流体会,分享经验,反思实践。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二、家长委员会任务:

1、桥梁作用:联络幼儿园与家庭,家庭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作用。

2、教育作用:搭建家长之间相互交流正确教育经验与方法的舞台。

3、评估作用:协助幼儿园做好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生活,饮食管理的评估工作。

4、助学作用:支持幼儿园开展各类节庆主题活动,班级主题教学活动。

5、及时了解,反应家长要求,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膳食管理等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职责:

1、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

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更好的配合。

2、园所每学期向家长委员会汇报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学年中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委员会。

3、帮助其它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工作。

4、家委会成员要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教学工作、教师师德、伙食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提供给幼儿园行政部门,供幼儿园领导决策。

5、维护幼儿园形象,提升幼儿园品牌。家长是园所形象的维护者、品牌的宣传者,家委会应真实、客观、公正、全面地宣传、介绍幼儿园教育教学情况,协助园所及时把办学情况反馈给家长,主动宣传幼儿园的成果。

6、家长委员会的成员要坚持民主、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好各项工作。

四、委员的条件:

1、家长委员会委员必须为在园幼儿家长。自愿热心与公益服务。

2、为人正直,积极学习和研讨家庭教育经验。

3、可经推荐和自荐产生。

10.家长委员会章程 篇十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 9

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

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教育的法律法规,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水平,培养21世纪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进行校外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工作要遵循我校和青少年思想品德实际。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保护学校、家长、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将保持相对稳定,工作要系统化、制度化。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职责

第六条: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制定近远期教育目标。

第七条:宣传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八条:协助学校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贯彻实施。

第九条:传递学校信息,协调各种关系,优化育人环境。

第十条:监督学校对学生代管经费的收支结算情况。

第十一条:及时反馈家庭、社会对学校的意见要求。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组成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组成一般是:由家长和学生推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推选出家长代表若干名,筹备会上由家长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由一名总理事,两名理事,若干名委员组成,学校颁发骋书并宣告成立。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一般三年换届。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每期在开学第二周和半期考试后各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会议一般由总理事协调两名理事召集并主持会议,重大问题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学校应向委员通报学校工作计划、成就、问题和经费收支等情况,供委员了解和讨论。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应把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其决议、结果向学校和全体家长报告。

文 章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上一篇:凤凰岭中心小学开展食品安全周活动下一篇:我做值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