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的建议

2024-11-10

资产清查工作的建议(共8篇)

1.资产清查工作的建议 篇一

对局属事业单位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局属事业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局属事业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局属事业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中介机构的工作要求

(一)提早介入。由于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时间比较紧,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清查工作任务,中介机构的工作小组须提早介入开展工作。

(二)加强指导。各局属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相对陌生,因此需要中介机构的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他们能高效地完成清查工作。

(三)协助监查。各事业单位在进行资产自查的同时,中介机构的工作小组配合一起进行资产清点的监查,节省工作时间。

2.资产清查工作的建议 篇二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省政府、省财政厅、随州市政府及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精神。在省政府电视电话视频动员会后,局领导对此项工作极为重视,及时向市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取得了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一是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会,各镇政府(办事处)镇长(主任)和市直单位分管财务局长、账务科长参加会议,常务副市长亲临会场做动员报告;二是市政府成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广政办函〔2016〕10号);三是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广财发〔2016〕21号),制定了《广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于4月份举办了两期资产清查专项业务培训,培训资产清查具体工作人员近400人;四是市政府同意财政安排了5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为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全面高质量完成奠定了基础和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把握政策,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为了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填报,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着力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环节,明确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工作内容和步骤、组织实施和要求,本市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及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务独立核算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全部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二是自查填报环节,对单位的人、财、物、往来款项逐项进行登记自查,保证登记不遗漏、不隐瞒,彻底摸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三是审查汇总环节,财政局组织力量对各单位上报的资产清查报表进行核实甄别,认真审核,对不按规定填报和错报的单位,督促其重新正确填报。

三、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通过资产清查汇总全市334家单位(包括法院和检察院)的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的有334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67个,事业单位267个;编制人员数1435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数2797人,事业编制人员数11556人;在职实有人数16529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13861人;离退休人员4451人。

2.资产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账面值303504万元,负债账面值7106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232444万元;资产清查数292993万元,负债清查数69770万元,净资产清查数223223万元。本次资产清查盘盈6131万元,资产损失16642万元,资金挂账3444万元。

四、工作成效

全市通过资产清查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一是摸清了各单位资产家底,全市资产清查盘盈6131万元,盘盈率为3%;二是通过资产清查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些单位存在资产账实不符,资产闲置,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现象,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基本达到账实网相符,为今后单位规范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三是通过资产清查政策宣传及单位法人对资产清查结果签字承诺,引起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五、资产清查工作分析

1.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资产清查中发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有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员不是单位财务人员,单位资产购置、处置、出租等没有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新数据,造成资产系统中的资产明细与单位财务账面不一致,少数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卡片近几年没有更新过数据。

(2)有的单位在本次资产清查中没有安排人员进行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报表迟迟催不上来,还有的单位没有对资产清查工作引起重视,资产清查只是进行了网上填报,以账对卡,没有进行实物资产清查盘点和往来科目核对。

(3)有的单位原使用的资产已处置或损毁、报废,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核销账务处理,账面和网上登记卡片记载的资产已无实物,长期挂在账上,造成账、卡、物不符。

(4)存在单位资产(包括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对单位新购资产以及调剂使用或接受捐赠的资产没有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

(5)部分单位特别是镇政府、办事处办公用房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国有资产产权不清晰。

(6)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承包经营、对外投资等未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规定程序申报办理,实行公开招租,资产收益未使用国有资产收益专用票据。

2.产生的原因

(1)少数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配置、轻管理现象。未指定专人管理,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无固定资产账可查。

(2)有的单位财务人员、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差,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只作费用支出,不记单位固定资产账,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簿,不能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资产动态监管。

(3)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不明,制度不力,缺乏有效监管及对违规问题的处罚手段。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资产使用管理人员离任时未进行资产审计和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3.处理的措施

(1)开展重点检查。财政局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专班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集中抽查核实,找出存在的问题。真实反映本市资产清查结果,做到资产清查全面、彻底。

(2)扎实整改问题。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抽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该纠正予以纠正,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资产清查走过场,要求单位重新按规定开展清查。

(3)建立长效机制。为了防止前清后乱,本市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利用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平台,加强资产动态监管。二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机制,结合本次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修改完善《广水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各单位在每年3、4月份对其上年度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市财政局将组织考核专班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市直各主管单位应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对部门所属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组织考评验收。若发现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三是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通知》(广政办发〔2015〕16号)中的相关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操作。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使本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良性管理轨道。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第一,建议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上升为国务院条例或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

第二,资产配置要与预算管理真正结合起来,没有资产配置计划的不安排预算经费。

第三,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应进行资产审计,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四,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决算系统软件相对接,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单位固定资产数应与资产年度报表中的单位固定资产一致,如果不一致应由单位说明原因。

3.浅谈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篇三

【关键词】 固定资产 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是指从实物管理的角度对公司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并与固定资产账务进行核对,确定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资产。固定资产清查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其他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

1.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清查过程中要求各单位配合机动资产管理部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编号是否齐全;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1.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基层单位及项目部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1.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規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固定资产,要求各基层单位或项目部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1.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外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2.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2.1全面摸清“家底”,这是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最基本的任务。目前,公司固定资产数据基本上仍以静态数和账面数为主,而各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变动并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存在部分账实不符的问题。一方面,一些固定资产实际已经报废、毁损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却长期挂账未作处理;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单位存在着部分的账外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账外固定资产由于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容易被随意处置从而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可以摸清公司的固定资产存量。

2.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可获取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始数据,这是建立固定资产动态监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

3. 近几年来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近几年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摸清了各基层单位及项目部固定资产的“家底”, 加强了实物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确保了各项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现了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 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4.1加强对自筹款源购置的固定资产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是非常严格的,只有经局计划部门批准,下达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购置计划才能进行购置。但是,现实中部分基层单位和项目部往往利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购置计划之外的各种款源购置固定资产,即自筹款源购置。这部分款源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清查中是最容易遗漏的,因为它一不用审批,二不用上账,十之八九都形成了账外资产,如项目购置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照相机、摄像机、水泵、气泵等。对自筹款源购置的固定资产清查,要采取追索调查方法,要求公司财务部门紧密配合。

4.2改变现行的固定资产清查方法。

公司年年搞固定资产清查,但是固定资产清查的方法基本上都是自查为主。 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各基层单位和项目部账上有的固定资产盘点上报,账外的不报,而且是多报损失少报盘盈。公司机动资产管理部门受时间、人员的限制,在固定资产现场清查过程中不可能面面俱到,每一样固定资产都亲自清查到,因此存在着部分固定资产遗漏的现象。若想提高固定资产清查的效果,应该将现行的清查方法改为互查为主的方法。即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从各基层单位抽调专门的固定资产清查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在公司提供的固定资产资料的基础上,到各项目部以及徐州基地进行清查,真正作到见物就点。然后再填表上报,这样才能保证固定资产盘点的数量真实可靠。

4.3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资产清查质量。

各基层单位和项目部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各基层单位和项目部在清查中隐瞒真情,故意漏报固定资产,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在固定资产清查中出现失职、渎职,造成固定资产流失的,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通过固定资产清查培训和严肃清查工作纪律,清查人员才能掌握好政策,提高觉悟,熟悉业务,熟练操作,为提高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打好基础。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对固定资产清查中漏报和错报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损失等进行清理核实后,按固定资产清查规定申报处理,注意充分利用固定资产清查资料数据,固定资产清查数据是十分重要的信息资料,是一个单位综合素质的集中反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善于通过对固定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的分类、整理、加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报告或专题报告,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推动固定资产管理的水平。同时,要对在固定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固定资产办法进行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结束语

以上是我在近几年的资产清查工作过程中的一点心得体会,希望在以后的资产清查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改进和提高,争取通过每年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 毛程连.国有资产管理学.2005.

4.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事务所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第2页

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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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查重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发布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6)?其他重大问题。

?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二0xx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1、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2、在单位难以取得相关损失及资金挂帐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时,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单位单位提供相关损失的内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4、根据收集的上述材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单位相关损失的发生事实和可能进行鉴证;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

2、鉴证意见应当内容真实、表述客观、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5.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五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单位资产清查主体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一)资产清查基准日:根据财政局的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确定为2015年12月31日。(二)资产清查范围:

1、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等所有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等流动资产;

3、现金、银行存款、各种借款;

4、各项往来结算款项、缴拔款项。(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建立组织、认真学习方案。我院积极组织学习有关清查文件,提高对清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订了本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本院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单位一把手对此次清查工作负总责,财务人员具体负责清查工作的落实。

2、不折不扣的执行清查方案,认真细致的搞好单位资产清查。我院资产清查经历了从准备、培训、清查、复查、汇总、总结、报告等几个阶段,从5月1日开始到6月20日结束,共历时一个多月,采取按照资产账目,对单位所有资产全面进行一次清点、盘存,有关科室人员再进行复检的方式,使整个清查工作进行的秩序、彻底。(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问题,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已损坏和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理。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此次清理单位现存资产总计:17661457.94元,其中固定资产9644717.76元,负债2928343.19元。净资产合计:16925743.91元。单位现有职工256人,其中正式人员166人,临时人员27人,退休人员63人。

三、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由于专有设备的年久失修,单位合并等原因资产实物多有遗失,待报废的设备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资产,未及时处理老旧设备。(二)原因分析:

1、单位经营多年,由于搬迁,合并等原因,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报废、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报废、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6.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六

资产清查是指以实地盘点、核对往来等方法,查明经济主体占有资产实有数额的活动,目的是摸清企业的家底,为企业评估管理提供基础数据。下面是关于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年12月31日。

(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元

暂存款×××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元

(1)×××

(2)×××

其中:经常性结余×××元

专项结余×××元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局

×××年×月××日

关于资产清查的通知

各馆、处、室、中心:

20xx年以来,我宫未进行过全面资产清查。装修改造后全宫资产发生了较大的变动,为使全宫的资产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真正达到资产管理的规范化要求。经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全宫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

掌握资产的底数和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使用资产,防止资产浪费和流失。

二、清查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的范围是各馆、处、室及中心使用和管理的可移动资产;内容是清查各部门管理使用的行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仪器仪表、工具、电器、文体设备等资产,对明细帐和实物逐一核对,做到账物相符。(房屋设施及装修改造的固定设施暂不清查)

三、清查办法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各部门按照所管辖的范围和职责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经过资产清查,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帐卡,为今后的管理使用提供保证。

1、部门自查:各部门以资产总帐为基础,与本部门现有资产逐项核对,已处置的资产及时销帐, 资产转移的要补办交接调帐手续,库存的要盘点清楚,达到部门总帐与实物相符。

2、全宫核查:由总务处负责根据各部门自查成果对各部门帐物进行核对确认,与财务帐核对后,建立资产帐卡。

四、清查时间

1、10月8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自查, 月31日前将自查结果报总务处。

2、年11月1日1月31日全宫核查。

五、组织机构

资产清查小组组长:宋立坤

副组长:刘建刚、岑 梅、杨承江

成员:张宝钰、杨芳、张志峰、杨文红、各部门资产员

六、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资产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个部门确定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产清查和资产管理工作,接通知后抓紧将资产员名单报总务处。清查工作量较大的部门,要根据情况派人协助资产员做好这次清查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各部门在工作中务必在重点和实效上下功夫。一要重点清查遗漏、缺失和不规范的环节,物品缺失的要弄清去向,查明原因,并写出情况说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处,无故丢失的要追究责任进行通报,通过清查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二要重点清查账账不符、账卡不符、账物不符的问题,通过集中清查,达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这次清查工作,为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奠定基础。

3、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通过清查找出全宫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修订资产管理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对资产的规范化管理。

民族文化宫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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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产清查工作的建议 篇七

【关键词】公立医院;资产清查;重点问题;研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近几年,公立医院以“盘活存量、创造增量”为契机,下大力狠抓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逐步使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益较以前有了较大提高。资产清查是公立医院 推动资产管理工作落实 ,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 确保有效发挥资产效益的有效途径。坚持不懈地抓好资产清查工作,是规范公立医院日常管理行为,实现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关键。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坚持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明确公立医院资产清查的内容和意义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行政事业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国有资产是公立医院履行职能、保障医院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公立医院重要的创收来源。加强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医院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 把握公立医院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公立医院要从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以确保资产清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

1.要坚持定期开展资产清查与建立资产动态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公立医院资产的数量和价值始终处在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要通过定期组织清查,及时掌握资产的性能、数量、价值、质量和使用现状以及管理方法 , 依托条形码或数码影像管理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 , 构建本单位资产管理会计信息系统 , 实现国有资产从购买、运行、调剂到处置等各个环节日常管理的信息化 、动态化 , 建立管理构架的长效机制,建立一个完善的资产管理模式。

2.要坚持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由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共同牵头,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后勤服务、总务、房产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业务培训、资产盘点、产权清理、数据审核等各项工作,确保资产数据资料真实、完整、详实,切实提高资产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对各部门资产逐项进行实物核实,确保所有自查登记的资产帐物相符。

3.要坚持实物盘点与账务清查相结合的原则。成立以院长为首的资产清查管控领导小组,小组成员有分管物资管理部门的副院长、财务科负责人、审计科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内控监察人员。学习相关资产清查文件,按照程序,分步骤和人员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小组根据实物资产总账与明细帐,实地清查资产的保管、领用、使用、后期修理维护、处置等情况是否正常,查明资产的实际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 , 做到资产帐务清楚明了,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4.要坚持边清查边整改的原则 。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资产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主管部门,或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产核实申请,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予以核实批复,并作为单位账务处理的依据。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账务。需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事项,应当以正式公文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资产核实申请表、相关证据等材料,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以正式公文转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根据中介机构审计鉴证报告,作为资产核实批复依据。

三 、 健全公立医院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有效机制 。

大多数公立医院实行以账物分管为原则的归口管理模式,至使资产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造成资产实物管理与财务核算相脱节,因此必须在医院负责人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工作体制 , 健全各种长效工作机制 ,全面有序 、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公立医院资产清查工作 。

1.要健全资产定期检查与核实的清查机制。公立医院固定资产请购、增加 、减少、调剂、变更、报废、毁损, 为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固定资产动态 , 至少每年年终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一 次全面的清查核对,以摸清“家底”, 准确 、 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和使用转移、报废等情况,建立各类固定资产明细帐 , 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固定资产管理信息,为进一步搞好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依据和先决条件 。

2.要健全资产清查领导机制。公立医院要根据自身实际 , 成立由医院领导全面负责制、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制连同财务、审计、资产管理、设备、后勤、基建、技术鉴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 并吸纳相关专业人员成立资产清查办公室, 明确具体责任分工 ,制度到人。 组织 、 指导 、 监督和检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 , 部门领导亲自抓, 各相关部门集中时间和精力配合清查 , 保证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

3.要健全资产清查部门联动机制。公立医院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部门多,政策导向较强,组织难度较大。在目前多数单位没有设立专门资产管理部门的情况下 , 财务部门作为牵头科室,要妥善搞好协调工作 。公立医院资产管理部门、职能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要与资产清查办公室建立工作联动 ,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资产清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 严格按照单位统一的政策、方法和步骤,组织好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要变各自为战为协同配合,确保资产清查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

4.要健全资产清查人员培训机制。公立医院每年组织资产清查前,要把与资产清查有关的人员 ,以及各部门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人员集中在一起,对最新的资产管理知识和清查实施方案进行业务培训 ,介绍单位固定资产的购买、性能、分布、占用及使用 、产权及其变动、抵押及担保、未入账资产等情况 , 采取会议讨论等方式 , 切实提高相关人员资产清查工作的实际能力。加强资产清查人员信息化操作能力,清查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也方便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并借助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实现资产清查数据信息共享,以此简化办公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

5.要健全资产清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资产清查工作得力、及时完成、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一定的嘉奖 ,并作为年终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对组织不力、工作拖沓、未按要求完成资产清查工作、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总之,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把握基本原则,健全有效机制,通过扎实工作,实现由上级行政命令到本单位自觉行动的转变,由行业统一组织到各单位自行安排的转变,由集中行动到常态落实的转变 ,以资产清查工作的定期开展推动资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确保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益 。

参考文献:

[1]张敏 《新医改形式下关于做好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管理论坛 2016.

8.资产清查工作总结 篇八

一、主要做法

1.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这次资产清查,全省各级工商局从领导到机关、基层干部职工,能充分认识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必要性,把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作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部门预算、科学管理财政性资金和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作为逐步实现政府资源公平分配和提高行政效能的需要。如宁化县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知识讲座,宣传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2.领导重视,齐心协力。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全省各级工商局都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装备、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室、信息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级领导小组认真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本级和系统单位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按照清查方案的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推进和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加强日常工商固定资产管理和资产清查、登记、核对、报损、报废等;信息技术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CA资产管理;财装部门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上下互动,主动对接,加强业务指导;人教部门加强人员调动、退休环节固定资产移交的把关;监察部门加强采购环节和报损、报废等处置环节的监督。宁德和南平市工商局领导重视系统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市、县 (区)工商局配备专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了一支覆盖市局、县(区)局、工商所三级单位的稳定的固定资产清查和日常管理队伍,建立了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和资产管理联络员管理制度,构建了固定资产管理组织体系。莆田市工商局专门召开了两次局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清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龙岩、三明市工商局领导亲自带领工作组,对系统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检查复查。漳州、宁德市工商局将固定资产清查纳入了各县(区)工商局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3.周密计划,组织有力。一是周密制定资产清查方案。为切实把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抓好抓实,切实解决系统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管理约束机制不落实,管理不规范,资产底数不清,账物、账账不相符,资产购置不入账等问题,省局统一制定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清查范围,清查内容,清查步骤;各级单位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实施方案。二是及时培训学习宣传。为保证方案落到实处,省工商局和设区市工商局都分别及时召开了系统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学习培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清查工作要求,宣传解读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举办资产管理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现场观摩宁德市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做法操作演示;分别听取了宁德市工商局和龙海市工商局固定资产管理经验介绍。为顺利实施好固定资产清查,做好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政策业务准备。三是检查验收,确保清查目标落实。省工商局抽组办公室、财务装备处、信息分局,以及设区市工商局有关人员,组成4个检查复查工作小组,对8个设区市和20个县 (区)工商局进行了工作指导和抽查复查;各设区市工商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清查办公室人员对100%的所属县(区)工商局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复查。龙海市、长汀县、秀屿区工商局资产清查、清理工作,组织得力,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完成质量较高。石狮市工商局资产卡片流转记录明晰,采取名片夹方式管理,查阅一目了然。

4.扎实清查,不走过场。各级工商局能严格按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的步骤与时限和工作要求,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一是认真查清日常管理规范情况。各级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实地清查、核实、盘点,以会计账核对卡片、以卡片核对实物、以实物查对卡片等办法,查清固定资产来源,补录固定资产(含CA资产)卡片。各处、科、股、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确认并签字。二是认真查清制度落实情况。在清查中,重点清查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处置相关制度建立与执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三是认真做好盘盈、盘亏、报损、报废登记。资产清查小组对盘盈、盘亏、报损、报废、闲置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和鉴定,查明原因,提出处置建议,做好销账资产的档案管理。泉州、漳州、三明、南平、福州市工商局系统清理已到报废年限和已损坏的资产成效比较突出,在清查期间,泉州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2273件,价值558.12万元;漳州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 2474件,价值466.23万元;三明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1242件,价值457.66万元;南平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 2940件,价值390.51万元;福州工商系统共清理报废、报损固定资产863件,价值200.55万元。

5.创新手段,推行条形码管理。为使资产盘点制度落到实处,克服日常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资产管理人员工作量大、难以组织实施的问题,省工商局在这次资产清查中,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配置扫描枪和条形码打印机,运用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对每一件固定资产粘贴了条形码,每一件资产都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据统计,全省系统固定资产共粘贴条形码145541张,为落实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提供了科技手段,打好了基础,大大减轻了资产管理人员的日常盘点工作强度。龙海市工商局研制开发了资产管理辅助软件,增加了固定资产登记信息“查错”功能,增强了固定资产信息录入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6.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清查中,不少单位根据资产管理的制度要求,针对本单位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原则,建立和健全了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资产使用人员的职责,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完善资产管理账、卡、单、表规范体系,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宁德市工商局制定了《宁德市工商系统固定资产损失赔偿暂行规定》,明确损失赔偿责任人员、赔偿金额计算、赔偿方式时限,增强干部职工爱护公物意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福州市工商局修订了配套制度,完善了设备管理、变更、回收、报废处置等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龙岩市工商局注重总结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开展理论探讨,撰写了《浅议当前工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探析》、《新时期做好机关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问题》等理论研讨文章。

二、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开展资产清查前,不少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现象,固定资产日常规范化管理意识淡薄,资产登记意识不强,甚至有抵触情绪,存在应付检查现象,办公设备等资产调拨,未经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装备部门办理手续,在资产使用部门之间,自行相互转移使用,造成资产账卡资料与实物不符或去向不明。

2.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够落实。一是职责分工机制不落实,资产管理部门、财务装备部门的职责划分界限模糊,没有按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分工。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工作职责难落实。三是资产使用部门应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兼职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不够落实,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环节较多,实际工作中不流畅。五是资产配制预算管理意识淡薄,资产配制随意性,存在重复购置、资产闲置现象。

3.账账、账物不相符。在清查中发现,相当部分单位存在账账不相符,账物不相符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完整。添置设施设备时,有的财务资产账与实物资产账登记都不够及时,甚至还有资产漏登账现象;已完工办公场所等基建工程,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未作固定资产账目登记;房改出售的职工住房,房屋产权已办理过户手续,但未及时对单位固定资产账务进行调账。二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同步。添置设施设备时,有的财务资产账有及时登记,但实物资产账未及时登记;有的实物资产账有及时登记,但财务资产账未及时登记;资产处置时,财务资产账和实物资产账未能同步进行相应账务处理。三是固定资产账卡记录调整滞后。单位内部部门之间资产调整,未经实物管理部门办理调拨手续;人员调动,未向实物管理部门办理个人使用资产退交手续。

4.已达报废期和长期闲置的资产管理缺失。随着办公自动化和各类设备更新的加快,各类资产更新后,许多淘汰落后的设备,疏于管理和处置,有新的不管旧的,造成资产浪费和流失;已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长期未核销,造成资产底数失真,影响预算安排。

5.资产配发归口管理制度不完善。省局统一配发设备、装备,未能落实归口统一发放制度,仍由业务处室直接配发到下级相关业务科室,致使部分市、县、区局有的固定资产来源不清、去向不明,不能及时入账。

三、整改意见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是各级工商局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转变观念,克服怕担责任、怕麻烦、“新官不理旧账”和“重钱轻物”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和查找本单位在落实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上存在的差距,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上“管用脱节、账物脱节”等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指定一名局领导分工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与工作协调,常抓不懈。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落实责任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

2.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长效运行。要根据省财政厅、省政府机关管理局、省工商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在这次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资产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管理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资产清查、资产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定明确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管理措施,从制度上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

3.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实现“物物有人管,人人都管物”,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组织健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财务装备部门、办公室、人事和资产使用部门在资产管理中要认真履行职责。

各级工商局财务装备部门是实施固定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对本系统及本单位固定资产预算、购置、调剂、调拨、转让、报失、损坏、报废的审核;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分类核算,做到账物相符;负责本单位内及所属系统固定资产的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负责对同级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级工商局办公室是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配合财务装备部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卡填制及管理;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清产核资等工作;负责办理本单位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计划申报、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维修保养、调拨、处置(转让、报损、报废等)和产权界定等具体管理工作,并负责分类进行实物量核算。

人事部门在部门人员变动时,要书面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配发与收交工作,在收到资产回收确认单后,方可办理人员变动相关后续手续。

各级工商局业务处(室、科、股)、所、站、队等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负有全面责任,保证本部门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落实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资产兼职人员变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清点账、卡、物,签署交接文书。

4.要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协作。各级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手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一是规范配置管理。业务部门需增加配置资产时,应提出申请,说明增配原因、本部门的现有人数和现有相关资产配置情况等,办公室根据部门申请、现有资产配置数、资产配置年限和标准等情况,提出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意见,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局领导审定。二是规范购置管理。购置资产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经办人将固定资产验收单及发票、合同等相关单据,交由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通过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填制录入和打印固定资产出入库单、卡片、条形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办公室或采购经办部门资产采购经办人员持发票、合同、固定资产卡片或入库单,到财务装备部门办理经费结算报销,财务装备部门必须依据办公室出具的固定资产卡片或入库单,方可办理结算报销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三是规范调入管理。上级配发或其他单位调入资产,归口由办公室统一接收验收,通过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填制录入和打印固定资产入库单、卡片、条形码,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领取签字确认,办公室资产管理人员持调拨单、固定资产卡片和入库单到财务装备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四是规范处置及报废管理。当固定资产需处置时,要严格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资〔2011〕)中,规定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使用年限控制报废标准,并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国家保密局、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密信息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保〔〕 37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办理处置手续。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申请,经审核并按审批权限上报批准同意后处置,其处置收入应及时交财务装备部门作资金收入账务处理,办公室和财务装备部门根据处置批准手续同时做好减少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五是规范损失管理。当固定资产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时,应由责任人写明情况,取得必要的证明材料后,由各级工商局提出处理意见(须明确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并参照报废处置程序办理。六是规范下发(调出)管理。下发或调出资产,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下发分配方案或调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统一归口由办公室发放实物资产,财务装备部门开具固定资产调拨单,办公室和财务装备部门根据调拨批准手续同时做好减少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5.要进一步开拓创新,科学管理。一是全面推行资产条形码管理。今后凡是增加固定资产,必须粘贴条形码,条形码粘贴应统一规范,提高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定期核对资产账簿登记动态。财务装备部门和办公室每月底要核对资产账簿登记情况,如财务资产账与实物资产账不相符,应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平衡。三是要充分利用“财务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指导、监督,上级财务装备部门和办公室,要加强对系统所属单位的资产账簿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及时指导系统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动态监督作用。

6.着力处置报损和报废资产,真实反映资产家底。巩固 2015年的资产清查成果,继续做好资产清查后续工作,根据盘盈、盘亏、报损、报废、闲置情况,对尚未处置的资产,加大处置力度,搜集相关凭据,实事求是妥善做好盘盈、盘亏、报损、报废的处置工作,更加如实准确反映系统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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