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书制作(精选6篇)
1.公安文书制作 篇一
公安法律文书格式及范文
一、立案报告
(一)格式
关于×××案的立案报告书
×立字()×号
一、案件受理情况;
二、立案根据
三、立案理由;
四、侦查计划。
以上报告,请审批。
承办单位: 承办人: 年 月 日(印章)
(二)范文
关于“8·24”枪支被盗案的立案报告书
(××××)×立字第10号
××省公安厅:
19××年8月25日上午8时半,天门体委陈××同志电话报称:19××年8月24日晚,沙市体委业余射击队两支五四式手枪被盗,现场已保护,请公安局派人侦破。 我们接此电话后,立即向上级公安机关作了汇报,同时,派刑侦副股长凡××带领四名侦查干部赶赴实地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并初步分析了案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现经过
8月25日上午7时半,该队队员严××、肖××准备拿自己的武器去训练,发现放在床上的两支五四式手枪不见了,于是,就向带队的哈教练反映,哈教练连忙同她们一起寻找,未找到,就先找到天门体委的陈××同志,立即向公安局报了案。
二、现场勘查
天门体委位于我县工人俱乐部门前,有新旧平房两栋,共25个房间,坐东朝西。东面紧靠天皂公路,旧平房北头几间存放着摩托、球类、田径等训练器材。南头几间住一部分工作人员。平房门前是训练摩托、打篮球的场地。新平房共11个房间(15~25),有寝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平房前三面筑有院墙,两侧开设大小门,院墙内是射击场。 中心现场是20号房间,东西对开窗户两扇,房门朝西,进门两侧是该队女生严××、肖××、马××的单人床铺,东北角放有高低空床一张。据当事人讲,24号晚两支五四式手枪放在北床西头,放的位置距东窗2.1米,窗户距地面1.4米,窗户敞开,窗框和窗齿未遭破坏,有关部位未发现作案遗留痕迹,窗外地面石子较多,没有发现明显的痕迹。再往房门及西窗勘查,无异常发现,勘查后,我们对住所进行了拍照,并绘制了现场平面图。
三、调查访问
1.枪支的来源及保管使用。沙市体委业余射击队共15人,其中男生9人,女生6人。小口径步枪10支,东风三号手枪两支,于7月30日借我县体委靶场进行射击训练,平时该队队员分三组使用,训练后各自擦拭武器,存放在20号房间的一个木箱内,有时也放在桌上和床铺上。
2.当晚人员的活动情况。24号晚,体委会议室放电视《济南战役》,看电视的多数人员是内部职工,通过分别访问没有发现可疑的迹象。
3.案情调查。8月24日下午5时,队员们训练完毕,各自带着自己的武器回到宿舍,当事人三名队员严××、肖××、马××回到宿舍后,将手枪先放在桌上。吃罢饭,8点50分马××喊严、肖二人一同去看电影《乔老爷上轿》。走时,马××将东西两窗关上,锁上了房门,电影10点多钟结束。回来时,因天气较热,便把东面窗户打开,从空床上拿了脸盆打水擦身,然后用脸盆装上衣服放到原处,还发现两支手枪在那里。这时,严、肖二人先睡,马××后睡,并躺在床上看书,忘记了关窗户和熄灯就睡着了。到第二天早晨7点半钟上班,严××、肖××准备拿自己的武器去训练,发现枪支不见了。(两支五四式手枪号码5440441,54264212)
四、分析判断
1.案件是否存在?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的情况来看,认为案件是存在的。其理由:(1)24号下午该队队员训练结束,有人证实枪支带入室内,到第二天上午训练发现不见,这是事实。(2)现场勘查没有发现痕迹物证,但室内东窗开着,给犯罪分子创造了作案的条件。
2.时间的推断。根据当事人看电影10点多钟回宿舍,上厕所,洗身后睡觉,到第二天早晨5点多钟起床,中间这段时间推断,认为在11点到凌晨2点作案可能性大。
3.什么人来偷枪?一种是有预谋有准备有目的偷枪;另一种是偶尔发现,见枪起心。两种比较,第一种人作案的可能性大。
4.工作范围。认为城关镇及周围附近的人作案可能性大,但不排除流窜犯作案。其 理由:(1)结合城关地区的社会治安情况,加之违法犯罪人员多,考虑其中少数人作案是有可能的。(2)尽管被盗现场处于公路边,来往人员频繁,但本地人毕竟比外地人熟悉情况。当然,流窜犯作案不能排除,因体委靠近公路边,加上出事的房间一夜亮着灯,外地人到那里偶尔见枪起心,也很有可能。
5.对罪犯的刻画。属年轻人的作案可能性大,或者有同伙;惯盗惯窃,胆大妄为,喜欢夜间活动,有预谋,有准备,有目的的作案,可能用窗外钓鱼的手法盗枪。
五、工作部署
1.开展五摸五查。一摸惯盗惯窃,二摸行凶斗殴个性横蛮的,三摸集团活动及关系复杂的,四摸经常夜出活动的,五摸政治经济上有嫌疑的;一查思想表现,二查作案时间,三查作案手段,四查夜间活动的地点,五查关系人和事前事后的反常现象。
2.方法和要求。(1)从法制教育入手,充分发动群众,大力开展检举揭发。(2)层层武装骨干,认真地开展调查研究。(3)摸出的对象,必须是怀疑有据,否定有理。(4)发现重点对象,使用耳目侦查。(5)讲究策略,注意保密。 3.力量分工。分三条线:(1)县直各单位;(2)城关镇各战线、街道、郊区;(3)摸流窜犯。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县公安局
19××年×月×日(局印)
二、破案报告
(一)格式
关于×××一案的破案报告
×破字()×号
一、案件侦查结果;
二、破案理由和根据;
三、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
四、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公安局 年 月 日
(印章)
(二)范文
关于“4·8”枪支、子弹被盗的破案报告
(19××)×破字第×号
××省公安厅:
我局于19××年×月×日立案侦查的王××盗窃枪支、子弹一案,现已侦查结束。现将侦破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情概况
19××年4月8日晚7点,××县公安局接到××乡党委书记刘××电话报告:“晚6点20分,发现乡武装部枪库被撬,枪和子弹被盗„„”刑侦股长王××带领侦查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乡位于××县城西20华里处,武装部枪库和招待所是一栋平房,同走一个门。经勘查,房门紧闭,门锁完好,但右边的窗户被打开,窗下留有往返足迹。清点结果,被盗走半自动步枪一支,子弹300发。
二、案情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的情况分析:4月7日整天有6级大风,傍晚,风才停止。现在浮土很厚,遗留足迹清晰,判断作案时间可能为4月7日夜。从出入口的选择判断,作案分子熟悉现场和周围情况,很可能是当地人。窗户被打开,留有明显的撬压痕迹,窗下有往返足迹,作案分子可能是初犯。从现场足迹判断,可能是一人作案,从足迹长度(27公分)判断作案分子身高约1.7米左右。从足迹花纹认定为“长征牌”农田鞋,作案分子盗枪的目的,可能是报复杀人。
三、侦破方案
根据案情分析,侦查范围确定在本乡,特别是乡所在地××镇,县委抽调一名副局长带领公安干警深入实际,发动群众,开展调查摸底。重点摸三种人:即有各种违法犯罪劣迹的;因犯错误受批评、处分的;对现实不满或对基层干部有意见、图谋报复的。在方法步骤方面,采取办案人员吃住在群众家,为群众多办好事,主动接近群众,逐户查访。对摸出的可疑对象进一步作好查证工作:一查作案时间,二查足长、身高,三查有无长征牌农田鞋,四查有无作案可能。
四、破案经过
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5月4日夜,××乡王村村委干部开会时,突然枪响。窗户玻璃被打碎,5名干部齐奔出室查看,又响两枪,村长李×被击中受伤。
从现场弹壳检验,与被盗的枪支弹药相符。判断盗枪与开枪可能是一人,其目的是对村干部进行报复。这样侦查范围缩小到王村。6月12日深夜11时,村民都已入睡,突然连响几枪,把全村人从梦中惊醒,王村村党支部书记杨××被杀。从杨××院内住室的窗下找到三枚弹壳,经验证与前次弹壳相同,是同一支枪射出。判断报复的对象就是村党支部书记杨××。
作案分子为什么要杀害他?经分析有三种可能:一是有人因受批评、处分,对杨××怀有仇恨;二是因奸情进行报复;三是有问题的人搞报复。三种可能中以第一种可能性大。 经过排队摸底,与杨××同村的王××疑点最多。他不仅同杨××是死对头,而且两次打枪时都不在家,有作案时间。有人证明他在乡开会时曾去武装部枪库房前后看过,熟悉现场。他又当过5年民兵队长,知晓武器性能。他身高1.72米,有42码“长征牌”农田鞋一双,是同村吴××代买的。
王××被确定为重大嫌疑人,于是进行了严密监视,又派遣一个耳目,与王××直接接触。有一次,“耳目”说:“枪是你偷的,就扔出去算了”。王说:“不能扔,扔出去不是叫杨家放心吗?我叫他们几辈子提拉着心!”又通过“耳目”巧妙地取出了王××家农田鞋样,经比照与现场留下的完全相符。
至此,盗枪、开枪杀人确认是王××,后经批准对王××依法拘留。经过三个小时审讯,王××供认了犯罪事实与过程,并带领公安干警在王××家菜窖内取出了盗窃的枪支弹药。
五、经验教训
首先,侦破的主要经验是领导重视,案发后县委立即研究,并抽调一名副局长坐阵,组织一支得力的侦破小分队,制定了符合实际的侦破方案。
其次,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取得了作案分子的有关口供和材料,对侦破此案起到了重大作用。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公安局×××(人名)19××年×月×日
(局印)
三、呈请拘留报告
(一)格式
呈请拘留报告书
×拘字()第×号 姓名
别名
性别
****年**月**日
出生 民族 籍贯 户口所在地
现住
职业
简历:
拘留的理由和根据: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 承办人(签署)年 月 日 印章
(二)范文
呈请拘留报告书
×拘字(1994)10号
犯罪嫌疑人季×,男,现年18岁(1976年1月31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县人,农民,住山东省××县×乡×村。
简历:自9岁上学,18岁初中毕业后务农至今。
犯罪嫌疑人林××,男,现年18岁(1976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县人,农民,住山东省××县×乡×村。
拘留理由和依据:1994年×月×日季×伙同林××由原籍窜来××市预谋抢钱。同日下午6时,季×、林××携带尼龙绳、自行车支撑等作案工具,以到××钢铁厂找亲戚为名乘坐××市出租汽车司机盛××(女、33岁)的出租车。6时30分当车行至××钢铁厂汽运公司客车队门口时,林××用自行车支撑从后面勒住司机的脖子,季×摁住司机双手,将司机勒昏,抢走现金54元。
综上所述,季×、林××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0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1款之规定,特呈请将季×、林××予以拘留。
妥否,请批示。
办案单位:××派出所 办案人:××× 1994年×月×日
(印)
附:证据材料××件。
四、提请批准逮捕书
(一)格式
×××公安局
提请批准逮捕书
×捕字()×号
犯罪嫌疑人
性别
****年**月**日
民族
籍贯 文化程度
职业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简历:
经本局侦查,犯罪嫌疑人
有下列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涉嫌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人民检察院
局长
年 月 日(局印)
附:案卷材料
卷
(二)范文
XX市公安局
提请批准逮捕书
X捕字(19XX)18号
犯罪嫌疑人高X,男,l964年2月25日生,汉族,河北省X X县人,系X X市无缝钢管厂工人,现住XX市体育学院内家属宿舍5楼205号。
该犯1971年至1977年在X X市第三学读书,l977年9月至l983年7月在X X市第6中学读书,l983年高中毕业后到X X市无缝钢管厂工作,19 X X年 4月4日因杀人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羁押在X X市看守所。
经本局侦查,犯罪嫌疑人边X有以下犯罪事实: 19 X X年 3月15日下午 4时许,犯罪嫌疑人边高X在本市和平区街道保姆劳务市场,将安徽省XX县来本市谋生的女青年陈XX骗至XX体育学院36号平房内,欲对陈XX奸淫。陈XX不从,极力反抗,高X恼羞成怒,当即抽出随身携带的自制尖刀,朝陈XX的胸部猛捅数刀,当晚用塑料桶、背包、塑料袋将肢解的尸块及被害人的衣物分别弃于体育学院地下防空洞通风口、乒乓球馆下水道等处。随后,又将自己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焚毁。被捕后犯罪嫌疑人高X供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有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尖刀、塑料桶、塑料袋、背包及被害人的衣物予以佐证。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高X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章)XX公安局(印)19xx年 4月 9日
附:犯罪嫌疑人高X侦查案卷二册共45页
五、起诉意见书
(一)格式
××××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号
犯罪嫌疑人,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违法犯罪经历:
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
有下列犯罪事实: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
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
第款,涉嫌
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人民检察院
局长
(印)(公安局印)年
月
日
附:(1)犯罪嫌疑人
现
。(2)附本案预审卷宗共
卷
页。
(二)范文
××市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1993)×公起字第9号
肖××,男,1960年11月14日生,汉族,××市人,初中文化,××市东敦区巩城镇东风村农民,住××市东敦区巩城镇东风村2组。
肖××自幼上学,1974年因病退学后在家务农和在村办企业做工。19××年1月3日被××市公安局拘留,同年1月5日××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批准逮捕。
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肖××犯有下列罪行:
犯罪嫌疑人肖××在东风塑料厂做工期间,因不服从领导,于19××年10月25日被单位开除。为此,肖××对该厂厂长李××怀恨在心,图谋报复。19××年12月28日凌晨2时许,肖××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铁管、汽油(塑料桶装)、电炉子等作案工具,破窗进入李××家,窜至二楼,用铁管先将在西屋睡觉的李××及其妻闫××杀死,后窜到东屋将李××的儿子李×、儿媳张××、孙子李××杀死。肖××为了毁尸灭迹,破坏现场,把带去的汽油洒在被害人的尸体上,并将李××家中的液化气罐阀门打开,将电炉子接上电源放火。尔后肖××逃离现场。李××家二楼起火后,虽经消防队及时扑救,仍然烧毁李家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
上述事实,肖××供认不讳,并有从现场提取的铁管、电炉子等物证佐证。
综上所述,肖××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2条和106条之规定,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19××年1月16日
附项:
(1)肖××现押××市看守所(2)附本案预审卷宗一卷二册
(3)被害人之父李××提请附带民事诉讼材料二件共8页
2.公安文书制作 篇二
关键词:裁判文书,当事人举证,诉讼请求,民事诉讼证据,裁判理由
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心, 它不仅是审判活动的真实记述, 也是法官心证过程的文字表述。裁判文书首先面对的是当事人, 并通过当事人走向社会, 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裁判文书的质量直接影响公正司法形象, 它既反映了司法权威与审判独立, 也反映了法官的办案质量、执法水平与判案能力, 更是实践“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集中体现。
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制作民事裁判文书, 风格虽不尽相同, 但总体上都以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颁发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 (试行) 》为模板来制作, 并严格依照该文件的要求进行文书制作, 格式比较规范, 都能真实、全面的反映民事审判的全过程。以下笔者将从民事审判实际出发, 结合全市两级法院一些优秀的民事裁判文书, 对文书的制作谈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一、当前民事裁判文书写作中的缺陷及改革的必要性
一是对当事人诉求和答辩意见的归纳过于简单。目前, 不少民事裁判文书对当事人起诉的诉求和答辩意见, 一般只用一、二百字甚至几十个宇归纳, 未能完整、准确地反映当事人对案件的意见, 甚至遗漏当事人所提出的主张和理由, 或者因为归纳不准确而偏离了当事人本来的主张和理由。由此而使当事人对民事裁判文书内容的公正性产生疑问。
二是对事实认定采取叙述式写法, 未能体现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认证的情况。现有的裁判文书对案件事实的表达, 通常是按时间顺序对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进行叙述。其所表达的是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情况。只在认定事实的末尾部分, 简要列举所依据的证据。例如, 写上“以上事实有当事人提供的合同、付款凭证、企业登记资料、证人证言以及本院的法庭审理笔录足以证实”等这样一段公式化的语言。对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认证等具体内容, 没有体现在裁判文书中, 导致当事人对裁判文书所认定事实的来源产生质疑。
三是裁判理由公式化, 缺少针对性和说服力。如认定民事行为有效或无效, 未说明有效或无效的原因, 对当事人主张进行肯定或否定, 未分析肯定或否定的理由, 认定当事人应承担或不应承担某种责任, 未阐述为什么要承担或不承担责任, 对适用法律有争议时, 对为什么要适用此种法律规定而不适用彼种法律规定亦不加解释。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 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正确性心存疑虑。四是判决主文表述不科学。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多项请求和争议, 如既涉及返还财产, 又涉及支付金钱, 还涉及赔偿损失, 有的赔偿损失可能有多项, 如有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补助费等等, 但民事裁判文书主文只写一个总数, 使当事人难于了解判决数额的来源和构成。上述弊端的存在, 无法保证民事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妨碍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及当事人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丧失了民事裁判文书应有的具体、生动、有效的法制宣传作用, 致使相关案件的当事人上诉、申诉、缠讼大大增加, 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最公正、最讲理、最权威的形象。因此, 现行民事裁判文书改革势在必行, 迫在眉睫。
二、改革民事裁判文书的若干建议
(一) 关于当事人的诉辩主张
裁判文书涉及当事人的诉辩意见部分不能全部照抄起诉状、答辩状, 对当事人的诉 (辩) 可予以概括, 以保证裁判文书简洁、明了。由于有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法律知识欠缺, 撰写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存在语义错误、文字重复或者口语话语言较多的问题, 自然不能全盘照搬, 可在尊重当事人原意、得到当事人认可的前提下, 进行适当的归纳、提炼, 以重点冲突的事实主张为主。特别是被告答辩意见, 可围绕原告的诉请进行归纳, 与原告诉请无关的事实尽量不写或少写。起诉、答辩状中难免会涉及到很多通俗用语, 于裁判文书来说, 难以体现法律文书的用词规范化, 可将其转化为法律语言加以阐述。
(二) 关于证据部分
证据部分是民事判决的核心及基础。有些案件比较复杂, 证据材料繁多, 当事人主张的观点较为凌乱, 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对证据进行梳理归纳。第一, 可以争议焦点为主线对证据进行分类, 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对相关证据的分析和认证, 突出对争议证据的认证说理, 避免简单罗列证据。其次, 对双方无争议的证据可以归类并进行简单说明即可, 无需再详细论证, 避免判决过于冗长。但对质证中有争议证据的分析、认证, 可进一步细化, 以增强判决的说理性。第二, 对于一些孤立的、不完整的证据。从单一证据看虽不能充分证明当事人的主张, 但联系其他证据, 则可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种情形下, 就不需进行单独认证, 可以结合相关证据进行统一认证, 便于法官理清思路, 同时也有助于当事人更好的理解法院认证的过程及理由。此外, 当事人的举证、质证亦可能存在口语、土话的情形。我市地处边疆, 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 在没有聘请律师代理的情况下, 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在制作裁判文书时, 应将其转化为规范用语、法律用语。
(三) 事实认定部分
认定事实是适用法律并据之做出裁判的前提。法律事实又可称之为裁判事实, 是法官根据法律规范对事实进行剪裁的结果。对于法律事实的认定, 法官可以根据法律适用的需要, 对实际发生的事实进行“加工”。所谓法律事实, 应当与其他事实相区分。法律事实, 重在“法律”二字, 即只有涉及争议焦点的主要事实才能归类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的认定应当是紧紧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的事实, 对而非对案件事实的流水记述。
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理论中, 依据法律事实在裁判中的作用, 将其分为主要事实、间接事实和补助事实。主要事实也称直接事实, 是指导致特定法律效果发生的、与实体法上规定的要件事实相符合的具体生活事实。考虑到主要事实在法律认定上的重要性, 可加以详细阐述, 而对间接事实和补助, 则可根据其对主要事实的辅助作用大小, 简要概括之。这样可以避免法律事实认定的重点不突出, 线索不明晰, 也便于法官下一步分析法律关系, 进而进行法律适用。
(四) 说理部分
“说理是判决的灵魂, 是联结案件事实和裁判结果的纽带。”加强裁判说理是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的要求。从结构上看, 裁判文书的说理过程实际是一个三段论推理的过程, 是一个演绎推理的过程, 即将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 查明的事实作为小前提, 裁判结果作为结论的思维方法。这种特点也决定了裁判文书有较强的逻辑性。在制作裁判文书时, 可围绕争议焦点, 以三段论的结构进行分析推理, 尽量避免重复证据认证和认定事实部分的内容, 这样才可做到逻辑清晰、说理性强。
笔者认为, 判决说理的结构应案而异。对于案情单一、只有一个争议焦点案件的说理, 可采用一段论的方式。即直接论述为什么这样下判的理由, 可不分段。而对于适用于案情复杂、多个争议焦点案件的说理, 应采取多段论的方式为佳, 以争议焦点为落脚点, 分段进行论述。如果此种情况还采用一段论, 会导致说理无层次、内容不清晰。
具体而言, 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应首先阐明争讼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如果有多个法律关系存在, 仍需一一阐明。可以主法律关系为中心, 进行重点论证;其次, 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以及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后, 论述当事人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理由。如案件涉及当事人是否为适格主体, 应否追加第三人等, 也应一并阐明理由。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应当与案件审理的不同程序相适应, 做到有所侧重:一审民事裁判文书应针对当事人的诉辩请求和理由, 紧密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说理。而二审民事裁判文书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理由以及一审裁判正确与否进行说理。
对于一方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 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以及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可在写明一方自认的情况后, 对当事人自认的部分, 不再进行说理, 或者简化说理过程。
(五) 裁判文书的用语
一方面, 裁判文书时法院依职权指定的专业性的法律文书, 裁判文书的用语应当是规范性的法律用语, 即法言法语, 它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评论, 应避免使用道德性的、主观性的评价, 法官应当是法律裁判者, 而不是道德裁判者。但对于婚姻、抚养等案件, 法官作为法律价值的推进者, 可以进行道德的劝诫和适当引导。裁判文书的用语应当精准, 尽量做到客观、严谨, 减少歧义性词语的使用。另一方面, 法律文书的严谨性可能带来的后果是裁判文书晦涩难懂, 不便于当事人理解。因此需要加强说理部分, 以助于当事人更好的理解判决内容。法律适用是判决的大前提, 而任何法律的适用都离不开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对法律适用的解释也是法官最重要的心证过程。
近几年来, 不少发达地区法院已采取了在裁判文书后附页的做法, 解释裁判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司法条文的具体内容和阐释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本人认为, 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而对于裁判文书引用的条文较少、其内容简单明了、容易理解掌握的, 可以结合当事人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情况, 不设置附页。这种做法可以使当事人直接接受生动的法律教育, 帮助他们更好的理解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 也有助于提高裁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
参考文献
[1]孙海龙, 高伟.裁判文书及其公信力现状调查和改革路径研究[J].法律适用, 2007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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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蕾.法律的历史是程序的历史[J].南方周末, 2008-7-31:29版.
[4]傅郁林.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与风格[J].中国社会科学, 2000 (4) .
3.公安文书制作 篇三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立案审批表;制作水平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是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在农业行政执法活动中制作、运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总称。它是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实施法律的必要手段,是开展执法活动的记录和凭证,是行政执法机关监督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农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尺度,是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
立案审批表是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中,用以履行报批立案手续的文书。
1制作立案审批表的基本要求
1.1合法,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文书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
1.2准确,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所依据的事实和运用的语言必须准确无误。
1.3充分,指的是理由要充分,充分说明当事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及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4统一,就是要格式统一,制作立案审批表的格式是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制作。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67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需要,调整有关内容或补充相应文书,报农业部备案。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制作执法文书是必须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部制发的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或其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备案的文书格式统一制作,不得随意改变。
1.5规范,必须按照农业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文书制作规范进行,对固定的用法、表述必须依照规范进行。
2立案审批表的书写要求
2.1语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2.2文书中的编号、时间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2.3标点符号,文书中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3立案审批表的制作
3.1案号,立案审批表中“案号”填写为:行政区划简称+处罚机关简称+执法类别+立+年份+序号,例如在襄汾县查处的农药案件,填写格式为:襄农(农药)立[2015]1号。
3.2案件来源,行政处罚程序中案件来源主要有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投诉、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监督抽检、违法行为人交代等。
3.2.1检查发现是农业行政机关在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有较大嫌疑的案件。实践证明,执法人员主动发现线索是案源的主要途径。
3.2.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当事人的违法嫌疑行为可以用电话、信件、来访等形式向农业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举报投诉。
3.2.3上级交办案件就是上级农业行政主管机关、本级人大、政府或有关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
3.2.4移送案件包括没有管辖权的机关将受理的案件交给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或某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依法将可以由自己处理的案件转移给另一个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管辖处理。
3.2.5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媒体宣传发现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将报道的案情与事实进行调查分析后确定是否进行立案。
3.2.6经过技术检验或鉴定的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达到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处理。
3.2.7违法行为人因为利益之争或迫于艰难的处境交代违法行为,希望得到从轻、减轻处罚,经调查后根据实际案情进行立案。
3.3受案时间,就是发现违法行为的当天。
3.4案由,立案时案件尚未定性,要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3.5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当事人是单位还是个人。
3.5.1单位,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有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等。
3.5.2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筹建过程中尚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其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等。
3.5.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应该与工商注册信息一致。
3.5.4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与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其中年龄以公历周岁为准,住址为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并在备注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3.6简要案情,这是立案审批表中的重要部分,要交代清事实认定的要素,表明时间、人物、涉嫌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所发生违法行为的情节、采用的手段,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证据简要情况。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条款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等。
3.6.1受案人签名,至少由两个执法人员签名。
3.7机构意见的签署。執法机构意见、法制机构意见、执法机关意见三栏中,相关负责人应明确是否同意立案的意见,并署名和写明日期。
3.8备注栏中写明特殊信息,没有的填写“无”。
执法人员对不同来源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情况,认为需要立案程序的,需要填写《行政处罚立案申请表》,并由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
参考文献:
[1]《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及文书制作实务》
作者简介:
4.公安文书制作 篇四
作者编委会
册数规格全四卷 16开精装
出版社中国文化出版社2009年5 月出版公安办公室文书写作技巧与领导干部讲话经典范例大全 公安办公室文书写作技巧与领导干部讲话经典范例大全 详细目录
第一篇 公安文书写作综述
第一章 公安文书写作概述
第一节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第二节 公安法律文书基础知识 第二章 司法文书写作常识与技巧 第一节 司法文书写作常识 第二节 司法文书写作技巧 第二篇 公安文书写作标准规范 第一章 国家标准
第二章 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 第三章 公安部文件
第三篇 公安文书写作范例 第一章 行政公文与事务文书 第一节 行政公文及其范例 通告 公告 公报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 批复 意见函 会议纪要 …… 第二节 事务文书 公安简报 计划 总结 信息 调查报告 述职报告 ……
第二章 刑事法律文书及其范例 第一节 写作方法与要求 第二节 立案文书 第三节 破案文书 第四节 通缉文书 第五节 强制措施文书 第六节 侦查讯问文书 第七节 调查取证文书 第八节 侦查终结文书
第九节 补充侦查与复议、复核文书 第十节 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第十一节 看守文书
第十二节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 第三章 治安管理文书及其范例 第一节 治安管理文书写作要求 第二节 治安管理处罚文书 第三节 公安行政复议文书 第四节 治安行政诉讼文书 第四章 交通管理文书及其范例 第一节 公安交通管理文书写作要求 第二节 交通管理处罚文书
第三节 道路交通管理听证程序文书 第四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文书 第五节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文书 第六节 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审批文书 第七节 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复议文书 第八节 道路交通管理行政诉讼文书 第五章 户籍管理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户籍管理文书
第六章 消防管理文书及其范例
第一节 消防管理文书写作方法与要求 第二节 火灾事故处理文书 第三节 消防管理处罚文书 第四节 防火监督检查文书
第五节 消防工作计划、总结、简报类文书 第七章 劳动教养文书及其范例 第一节 劳动教养调查、审核文书 第二节 劳动教养聆询文书 第三节 劳动教养审议决定文书 第四节 劳动教养执行文书 第五节 少管文书 第八章 内部保卫文书 第一节 写作方法与要求 第二节 内部刑侦工作文书 第三节 内部治安工作文书
第四节 内部要害部门保卫工作文书 第五节 内部守卫工作文书 第六节 内部保卫协议文书 第七节 内部安全检查工作文书 第八节 内部消防管理工作文书 第九节 内部交通管理工作文书 第九章 出入境管理支书 第一节 写作方法与要求
第二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文书 第三节 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文书 第四节 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文书 第五节 涉外治安管理文书 第六节 涉外刑事侦查办案文书 第十章 新闻宣传
第一节 公安新闻的结构与语言 第二节 公安消息 第三节 公安通讯 第四节 广播电视新闻
第四篇 领导干部场景讲话经典范例 第一章 会议讲话 第二章 报告总结 第三章 就职演说 第四章 竞选演讲 第五章 节日庆典讲话 第六章 活动致辞 箅七章 开幕闭幕讲话 第八章 揭牌挂牌仪式讲话 第九章 贺词致辞 第十章 欢迎词
5.关于法院裁判文书制作的思考 篇五
最近在中院参加了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总体来看,这些裁判文书无论在程序描述、事实认定还是法律论证方面都较前有很大的进步,但从中也发现,在事实较复杂案件的证据分析认证方法上,在法律说理的充分性上,在对证据分析认证及法律说理论证的布局结构安排上,不少裁判文书还是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
一、关于事实认定
裁判所涉事实有繁有简,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有多有少,双方所提供证据的冲突情况也各不相同。这些对于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对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分析都带来了不同的要求。
1、对于案件事实简单、证据清楚且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一般可在将案件事实作简单陈述后,再以:“以上事实,有……为证”的列举式表达方式罗列相关证据名称,而不必过分拘泥于一定要对证据展开充分的分析论证,做到裁判文书该简就简。但即使对于事实简单的案件,在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上,也必须遵守按照法律要件的需要展开事实描述的原则,即陈述与法律关系构成要件相对应的要件事实。现在有的裁判文书事实认定部分看起来写得很长,但有的事实细节与当事人诉讼请求及法律关系所指向的法律要件均无关联性。
2、对于事实复杂,双方争议点较多的案件,应着重把握围绕事实争点进行证据分析和认证。现在我们的不少裁判文书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只采取简单列举证据的方式,而缺乏深入充分的分析认证,看不出事实与证据之间的逻辑关联,对证据为何采信避而不谈或避重就轻。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对事实的认定是一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挖掘过程,对当事人所提交证据的简单堆砌并不足以发现事实,法官审理案件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大量杂乱无序的证据材料按照法律规范要件所需和证据规则进行分析论证,从中确定具有法律意义的要件事实。既然案件审理围绕争点进行,法官在裁判时也就不能回避争点,必须在裁判文书中逐一阐明。对此类案件,裁判文书格式上可采用在当事人诉称、辩称之后,专段列明案件事实争点,并针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质证情况,根据证据规则逐一进行分析认证,作出相关事实认定。在此基础上,最后再以专段对法院所查明的全部要件事实作综合性阐述。此外,在对证据分析认证上,法官应对证据的真伪、证据与案情的关联性、证据链的形成等问题的逻辑思辨及心证过程予以公开,从而使当事人清楚地了解法律对其相关行为的评价,一方面使其更易接受裁判结果,同时也利于促进当事人今后类似行为的规范化。这里尤其需要说明的是在对证据的分析认证过程中,也可能出现进行法律说理的情形,即运用法律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对证据的真伪或举证责任的分配等进行法律判断。有关事实认定方面的法律说理其目的在于发掘和确认法律事实,并不同于下文所述的基于事实基础上的法律责任分配的判决说理。
二、关于法律说理
以充分的证据分析认证为基础的事实认定的完成,只能说是成功了一半。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离不开法理情兼具的能打动人心的法律说理。如果说事实认定方面更多体现的是法律人的逻辑严密性的话,那么法律说理不仅仅反映了法律人的逻辑性,更能表现法律人的法治思想、人文情怀以及对生活经验世俗规则的尊重。此外,近年来社会上要求扭转裁判文书脸谱化局面呼声不断,然而,面对效率价值的现实追求,要裁判文书全盘弃模式而求个性显然又是不可能的。如何在制作与创作、个性与共性之间把握平衡,我以为结合点还是在法律说理上。因此,加强对法律说理部分的研究和探索,其意义不言自寓。
开展法律说理,在我国成文法国家里总的原则是按照逻辑三段论的方法进行演绎推理。首先需找到大前提,即在分析请求权性质的前提下找到解决这种法律关系所对应的完全性法律条文,这是裁判文书取得正当性的一个重要依据。当然,由于立法的滞后,有时候会出现找完全性法条困难的情况,此时法官就只能将原则性条文或法律精神作为大前提。其次是分析小前提,即根据所引用法条的构成要件逐一分析所认定的事实的特征和当事人诉请,看是否均能对应。最后,根据事实特征、当事人诉请与法条构成要件的对应情况作出最终的法律判断。
上述原则性方法描述并不能完全涵盖丰富多彩的具体适用,事实上,在程式化的逻辑推理的表面之下,法官为价值判断和利益平衡而展开的对于大前提构成要件的分析,以及对于小前提特征对应性的分析,才能真正体现出法官的才智和理性的光辉。也许大多数案件由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并不需要法官做过于详细的说理论证。但总有一些案件,或由于立法的滞后和漏洞,需要法官对法律原则和精神予以深刻的解读;或由于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交织的情况,需要法官进行公平合理的点评;或由于基于公平正义原则或利益平衡,需要法官对当事人的责任分配进行情理法的综合考量。这时就需要法官以自己的智慧,用平实的充满说服力的语言来完成裁判文书的说理。也正是这时,出现了一篇优秀裁判文书的产生契机,出现了一篇富有创造性和法官个性的裁判文书的产生契机。
三、关于布局结构
现在法院裁判文书在基本格式上都是按照最高院要求进行布局的,包括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情况、诉讼过程及程序性事项描述、当事人双方诉辩情况、法院查明的事实、法律说理及最后的判决主文。在按照这一结构进行布局时,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对证据分析认证及法律说理论证的结构安排在法官之间不尽相同,有的法官将对证据分析认证包括对证据认证时所作的法律分析说理均安排在法院查明的事实部分,有的法官则将当事人有争议的证据的分析认证放到“本院认为”说理部分。这里就涉及到对最高院裁判文书格式规范的认识问题。从最高院规范格式的逻辑结构看,法院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说理是递进的关系,先有基础事实的查明,才由法官依法律进行判断。所谓的法律说理,是指针对事实所对应的法律关系所展开的演绎推理,而非是对证据是否采纳的评判。基于这样的认识,对证据分析认证包括对证据认证时所作的法律分析说理都应放在事实查明部分为妥。这样既利于所查明的事实使人一目了然,也利于法律说理部分更具针对性和逻辑性。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裁判文书各部分的详略问题。不同的案件都有不同的事实和法律争议焦点,有的事实复杂,证据真伪交织,但法律关系简单;有的事实和证据争议不大,但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有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都非常棘手。针对这些不同情况,在裁判文书制作时也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体现有详有略。事实复杂的,就着重围绕事实争议点和举证、质证、认证情况展开铺陈,做到全面反映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充分阐述事实认定理由;法律关系疑难的,就着重按照一定的法律关系分析方法对法律争点予以一一回应,把法官的观点讲清讲透。当案件所涉及的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较多的情况下,还应注意裁判文书的层次性,各节事实、各类争点的排列顺序要体现逻辑上的递进关系,避免凌乱或分散。
6.公安文书制作 篇六
——尔古克古
9月21日至26日接安排,带作“四个一”的任务,到成都观摩《全省安监乱系统执法比武》,现将我在观摩中学到知识和自己的理解,结合我局以前制作的文书,就如何制作一份合格的执法文书和各位研讨学习,不对的地方望各位批评指证。
一、制作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的依据。
《行政处罚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
注:不得用规范性的文件来做处罚依据,必须用法律法规为依据,且上位法优先。
二、2010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目录(1)立案审批表(2)询问通知书(3)询问笔录(4)勘验笔录(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10)现场检查记录(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3)整改复查意见书(14)强制措施决定书(15)鉴定委托书(16)行政处罚告知书(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18)听证告知书(19)听证会通知书(20)听证笔录(21)听证会报告书(22)案件处理呈批表(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28)罚款催缴通知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31)文书送达回执(32)强制执行申请书(33)结案审批表(34)案件移送审批表(35)案件移送书(36)案卷首页(37)卷内目录
三、执法文书的分类 按执法文书功能分七种类型。
(一)、呈报审批类(1)立案审批表
(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4)案件处理呈批表
(5)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6)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7)强制执行申请书(8)结案审批表(9)案件移送审批表
(二)通知告知类(1)询问通知书
(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3)委托鉴定书(4)行政处罚告知书
(5)听证告知书(6)听证会通知书(7)罚款催缴通知书
(三)记录笔录类(1)询问笔录
(2)勘验笔录
(3)现场检查记录(4)整改复查意见书(5)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6)听证笔录
(7)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四)凭证回执类(1)抽样取证凭证(2)文书送达回执
(五)决定指令类
(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2)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强制措施决定书
(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6)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7)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8)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六)其他类(1)听证会报告书(2)案件移送书(3)案卷首页(4)卷内目录
(六)其他类(1)听证会报告书(2)案件移送书(3)案卷首页(4)卷内目录
(六)其他类(1)听证会报告书(2)案件移送书(3)案卷首页(4)卷内目录
四、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的填写要求。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为填充式文书,分为一联式和两联复写式两种:一联式由安监部门备案,两联复写式一份由安监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方。
(一)书写要求
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制,要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语言规范、简练、严谨、真实。对预先设定的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摘要填写的,应简明、准确、完整。
(二)当事人情况填写要求
(1)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者“单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3)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并填写全称。
(4)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三)安监部门填写要求
文书中安监部门应填写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部门全称。就我局来说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就是喜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地址填写要求
应填写××市(县、区)××(路、街)××号或××市(县、区)××乡(镇、办事处)××村。
(五)文号填写要求
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填写相应的文号,文号形式为:(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年份]第(序数)号。
文书类别已在相应文书上印出,序数按各自单位的统一排序填写。如(川)安监管责改字[2011]第(0001)号
(六)案件名称
案件名称以当事人违法事实简写,违法主体+违法时间+案件性质;后果。例如:××××公司“2.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个人)“5.12”死亡(重伤)事故案。
(七)使用附页注意事项
文书首页、续页不够记录时,可另附页,但应注明页码并由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八)案由填写
案由应简要填写案件的违法类型或主要内容,如果栏目空格较少,需要简写时可写为: 当事人(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行为,例如:×××强令冒险作业。
(九)签收
当场制作的文书,应当场交有关当事人阅读或者直接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名确认。
需要交付当事人的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代签收。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执。当事人拒不签收的,应注明拒签理由,有其他人在场的,应由见证人签名证明。
(十)签名和盖章
使用的文书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的,必须要有两名以上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文书中注明加盖处罚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齐年盖月”。
(十一)审核与审批
审核意见:对于一般违法案件,由负责审理案件的负责人审核;重大违法案件经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审批意见:对于一般违法案件,由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重大违法案件由本部门分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的负责人审批。
(十二)有关见证
调查取证时向当事人索取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或销售记录、自查报告等 有关书证材料复印后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
附后。
(十三)关于案件移送书
案件移送书的有关材料,被移送单位应留原件,移送单位应留复印件。
(十四)提示
(1)当事人认为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在笔录上注明“以上属实”等内容并签名。
(2)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横杠线划去需修改处,在其上方或其后续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盖校对章。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按手印。
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使用
(一)立案审批表 1.适用范围
是对检查发现、群众检举或控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需立案查处的案件,填写本文书。
1.填写要求 案由:如×××××安全培训违法。
案件来源:根据实际情况可填写:执法检查、举报投诉、上级交办、下级报请、××移送等内容。
时间:填写发现案件时间。
案件基本情况:应主要写明检查时间、地点、违法事实、重要证据、违反的法条及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等内容。
承办人意见:建议立案查处(承办人:姓名执法证号码要手写)。
审核意见:作出是否同意立案以及如何查处的意见(要手写)。
审批意见:写出审批意见,是否同意立案,由谁负责查办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特别事项(要手写)。
(二)询问通知书
1.适用范围
询问通知书是执法机关在依法行使安全监管职权,对单位进行检查或调查时、查办违法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要求当事人或证人在一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下达的的书面文书。
2.填写要求
主送对象:应为自然人。
原因:可填写“办理+案名”如:因“办理×××单位×××无证上岗违法案”等。
地点:可填写执法单位的具体办公地点,也可以到证人的所在住处进行。
时间:所设定的时间应考虑可行性,即应考虑文书的送达和被通知人前往的在途时间。2.填写要求
主送对象:应为自然人。
原因:可填写“办理+案名”如:因“办理×××单位×××无证上岗违法案”等。
地点:可填写执法单位的具体办公地点,也可以到证人的所在住处进行。
时间:所设定的时间应考虑可行性,即应考虑文书的送达和被通知人前往的在途时间。
携带材料:
(1)被询问人身份和工作关系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等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等;
(2)属单位违法的,有关该单位的情况证明,如企业执照副本等;(3)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材料,如合同书、各种收据、往来帐目等。制作询问通知书应以人次为单位,一次一份。
(三)询问笔录 1.适用范围
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过当事人的质证所作的记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询问时间:是询问的起始时间。应注明是第几次询问。
询问地点:询问所在的地点,下达了询问通知书的应与询问通知书的地点一致。
证件号码:是行政执法证或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的号码。住址:是被询问人现在的经常居住地。
电话:可写单位电话或被询问人移动电话。2.填写要求
询问人和记录人:均为执法人员。
注意:在实际执法中每次都应告知被询问人义务与权利。笔录每页都需被询问人签字并按手印,包括骑缝手印。
若被询问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的询问人提出的问题时,应当写明被询问人的态度,如“不回答”或者“沉默”等,并用括号标记。
询问内容:应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与被调查对象的关系、事实经过、因果关系以及产生的后果等。询问所作的记录应具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尽量记录原话,不要使用诱导性、推测性语言,以免发生歧义。对方位、状态及程序的描述记录,应依次有序、准确清楚。询问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并做到一个被询问人一份笔录,一问一答。
(四)、勘验笔录 1.适用范围
是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技术分析,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用文字和图表所做的记录。
2.填写要求
勘验场所:要写明具体的勘验地点。
勘验人:由二名以上的安全生产监察员担任。当事人:如为委托代表要出具当事人委托书,并在当事人一栏备注。
被邀请人:一般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的技术人员担任。
记录人:为安全生产监察员。
勘验情况:应详细写明勘验人对案件现场进行勘验的经过、技术分析和结果。结论要简洁明了,不会产生歧义,有附件的要一一说明。
(五)抽样取证凭证
1.适用范围
抽样取证凭证是行政执法机关对能证明违法活动的物品,在证据保存中为防止因质量、种类、型号、标准发生异议,今后难以取证而采集样品进行保存的凭证。是采集案件相关产品用于鉴定检验和保全证据的文书。必要时要附上取样物品的照片。
2.填写要求
被抽样取证单位:根据案件调查的需要确定的与案件有关的现场所属单位,一般多是被调查单位。
抽样地点:抽取证据物品的具体地点。证据物品名称:应写物品规范名称。
规格及批号:规格按标准填写,批号据实填写,尽量填写清楚。样品抽取完毕,双方签字后封存,以送交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
(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1.适用范围
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需要先行登记保存时填写并报本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的法律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时,案件承办人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2.填写要求
案件基本情况:应主要写明时间、地点、违法事实、重要证据、违反的法条及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执法单位等内容。
证据名称及数量:应与《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相一致,名称应规范,数量采用汉字小写或大写。
提请理由及依据:可填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相关链接: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保存方式填写:由单位原地保存或异地保存,还应写明证据保存时存放的地点、保管证据的人员的姓名,在一般情况下,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是交给当事人自己保存的。登记保存物品时,在原地保存可能妨害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者对证据保存不利的可以异地保存。
(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适用范围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经负责人审批后,通知当事人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的书面通知文书。时间应控制在下达时间七日内。超过保存期限,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当事人有权对登记保存物品进行处置。
2.填写要求
在正文的违法行为栏中填写具体违法行为。应逐项如实填写保存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位和完好程度(成色),由承办人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承办人应邀请见证人见证并予以注明。
(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1.适用范围
内部审批类法律文书。2.填写
证据名称及数量:应与《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相一致。部门负责人意见:执法机构负责人签署的同意与否的意见。机关负责人意见: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同意与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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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应当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九)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适用范围
对外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2.填写要求
正文中的内容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的文号、下达时间、证据的名称和数量等。
处理决定栏填写行政处罚决定或解除登记保存措施,对先行登记的各项物品应分别填写处理方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十)现场检查记录
1.适用范围
现场检查记录,适用在安全检查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或与案件有关的地点物证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时应当记载的内容。
2.填写要点
检查场所:要具体到勘验、查看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也包括档案资料等,如检查多个场所应逐项填写。
检查情况:按照检查过程记录检查内容、方法、结果及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其他情况,应尽量采用法律术语或专业术语,与法律法规、规程条文相一致。要求做到有序、客观、全面、准确。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当事人注明以上情况属实,无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
(十一)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而使用的文书。可以针对责令停止作业、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隐患、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止作业、停止使用等。
2.填写要求
存在问题:当事人违法行为、时间、地点。与现场检查记录相对应。
改正方式:立即改正
(十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单位(个人)违法行为、事故隐患提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措施时使用。原则上不适用于立即整改的违法行为。
2.填写要求
存在问题:当事人违法行为、时间、地点。与现场检查记录相对应。
改正方式:限期改正。
整改时限:合法、合理。
(十三)整改复查意见书
1.适用范围
针对已经下达的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制作的文书。
2.填写要求。问题表述要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
与上述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中所涉及的问题相对应。
仅限于复查当时现场状况。
如果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个人)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重新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作另一案件查处。
(十四)强制措施决定书
1.适用范围
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需暂时停止作业,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2.说明
国家总局24号令的现场处理措施也适用。
(十五)鉴定委托书
1.适用范围
安监部门委托技术机构对有关物品进行专门鉴定检验时使用的文书。适用于在检查中怀疑设施、设备、器材、材料等不符合行业规定或在事故调查中某种物品需要进一步检验情况。
2.填写要点
鉴定要求根据案件的需要详细逐项填写,要采用准确的技术术语。
(十六)行政处罚告知书 1.适用范围
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权利的文书。
2.填写要点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应与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等文书的内容相吻合。
违反法律:违法行为触犯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处罚依据:处罚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条款。拟作出的处罚:拟对当事人作出某项处罚或并处某项处罚的内容,要求符合法定权限,裁量适当,罚款数额应采用大写。
符合听证条件的,再单独下达《听证告知书》。(十七)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1.适用范围
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是根据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日内对违法行为进行的陈述申辩所做的笔录。
2.填写要点
陈述、申辩记录:应准确记录陈述申辩原话原意。对当事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要记录完整。记录应客观、公正并经陈述申辩人逐页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陈述、申辩记录填写完毕后:应当将记录交给当事人核对或者当场宣读,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应当在记录终了处注明“以上笔录我看过,属实”的字样,并在笔录上逐页签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注明日期;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终了处签字、注明日期。
当事人陈述、申辩后:承办人员要询问被调查人“对违法事实是否还有陈述、申辩意见”,确认当事人陈述、申辩结束后即可签名。
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当事人提供文字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随卷保存,需要限期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注明。
(十八)听证告知书
1.适用范围
听证告知书,是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同时,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权利的法律文书。
2.填写要点
违法行为:应与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等文书的内容相吻合。
违反法律:填写违法行为触犯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
处罚依据:填写处罚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条款。
拟作出处罚:填写拟对当事人作出某项处罚或并处某项处罚的内容。
规定期限3日指工作日,如果遇到节假日,应相应扣除。
(十九)听证通知书 1.适用范围
听证会通知书,是经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当事人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举行听证时向当事人发出的书面通知。
2.填写要点
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时应注意两点:
(1)确定的时间要符合《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听证通知时限的规定,即应在举行听证7日前通知当事人;
(2)要考虑可行性,即要考虑通知送达和当事人前往听证的途中时间。
(二十)听证笔录 1.适用范围
针对听证过程和内容的记录。2.填写要点
主持听证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安监部门;
听证记录:应当尽可能写明案件承办人提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陈述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理由和辩解有无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情况轻重的原话,不能记录原话的,记录应真实反映陈述申辩人意愿。
注意事项:
(1)笔录要清楚明白,尽量体现出听证按程序、分阶段进行的特征,即在笔录正文栏可以按听证进展过程分几个阶段记录:
第一阶段,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的情况,包括对当事人权利的告知和当事人申请主持人回避权的使用情况。
第二阶段,案件调查人员关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处罚建议的陈述。
第三阶段,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第四阶段,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
第五阶段,相互质证和辩论。
第六阶段,第三人、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即最后陈述。
第七阶段,出现听证延期、中止、放弃情况的,该情况产生的原由、过程及相关决定。
(2)记录应突出重点。对各方存在争议的地方及围绕争议所展开的质证和辩论,应详细记录。
(3)记录应当完整,不得缺少法定的要件和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听证笔录应当交由案件承办人员、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听证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交由证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因此,各方认为陈述或申辩有遗漏或差错的,应当进行补充或修改;无正当理由又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记录员应记明情况。听证笔录应当经听证主持人审核,并由听证主持人和笔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十一)听证会报告书 1.适用范围
听证会报告书是在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就听证情况及听证人员对该案件的意见,结合听证笔录所作出的书面报告。
2.填写要点
听证会基本情况摘要:应当填写听证会的时间、地点、案由、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听证认定的事实、证据。对当事人和案件承办人的陈述应抓住要点,归纳概括。应写明当事人与案件承办人对违法的事实、证据的认定和对处罚建议的主要分歧,听证人员若有不同意见的,也应当注明。
主持人意见:应当由听证主持人根据听证情况,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做出评判并提出倾向性处理意见。主持人意见是对案件承办人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提出的意见。在听证中提出的新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听证主持人应限期交案件承办人进行复核,一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负责人审核意见:负责人对听证人员意见的具体批示,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不处罚的决定。
3.注意事项
听证会基本情况摘要和处理意见是听证报告的价值所在,应作为重点加以阐明。听证会基本情况摘要应写明调查人、当事人、第三人之间是否存在争议。如有,应分别写明各方共同认可的事实和存在争议的事实以及所持依据。关于处理意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提出以下建议:(1)经过听证,认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调查人员提出的行政处罚建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提出维持处罚的意见;(2)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但调查人员提出的行政处罚建议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处罚裁量不当的,提出纠正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的意见;(3)有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但调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程序上不足的,提出调查人员补正后再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4)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意见;(5)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意见;(6)违法行为符合减轻或者从轻条件的,依法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意见;(7)违法事实不清的,提出继续调查的意见;(8)发现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提出移送的意见;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9)依法提出的其他处理意见。听证会组成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如实报告。
(二十二)案件处理呈批表 1.适用范围
案件处理呈批表,是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经过当事人充分的陈述、申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理审批法律文书。
2.填写要点
当事人基本情况:被处罚当事人是法人的填写被处罚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两项;被处罚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填写被处罚人、所在单位和家庭住址。被处罚单位和被处罚个人两者只能填其一。
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可根据《行政处罚告知书》等相关文书的内容综合填写。
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应当简明、扼要。
承办人意见:填写拟采取的处罚决定。(二十三)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集体讨论的内容: 1.处罚主体是否合法; 2.执法程序是否适当; 3.处罚的事实是否清楚; 4.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5.处罚的依据是否准确; 6.处罚的裁量是否得当。1.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是行政机关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对案件的性质、处理依据和内容进行研究讨论,所做的关于讨论的过程和结论的记录文书。该记录为下达处罚决定书的依据。
2.填写要点
出席人员:一般为安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执法部门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
讨论记录:要客观具体,尽量引用会议参加人的原话。结论性意见:围绕所要讨论的内容,经过讨论一致达成的最终结论。
出席人员签名部分:全部签名,不能代签。(二十四)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1.适用范围
适用于简易程序,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单位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处罚与一般程序决定书的区别
增加了当场缴纳一项和安全生产管监执法人员以及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
(二十五)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1.适用范围 适用于简易程序,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单位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处罚与一般程序决定书的区别
增加了当场缴纳一项和安全生产管监执法人员以及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
(二十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1.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安全违法案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本文书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出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使用。
2.填写要点
违法事实及证据: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应写明当事人所违反法律法规的全称及具体条款。写明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全称及具体条款。还要写明有关证据名称,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相关物证名称等。
行政处罚的内容:要求分项写明处罚种类和数额,罚款数额应当使用中文大写。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写明缴纳的地点和银行账号。写明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和诉讼请求的法院名称。
(二十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适用范围和填写要点见《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二十八)罚款催缴通知书 1.适用范围
罚款催缴通知书,是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未缴纳罚款时,对被处罚单位下达的催缴文书。
2.填写要点
写明执法部门原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
写明原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的罚款履行期限和缴款去处。(二十九)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1.适用范围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是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提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后,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审批的法律文书。
2.填写要点
案由:当事人名称(姓名)+违法行为简要内容。
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可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文书的内容综合填写,但应注意这里应用已完成时态。当事人申请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理由:据实填写。
(三十)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1.适用范围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是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提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后,经审批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的法律文书。
2.填写要点 正文部分应写明原处罚决定书的作出日期、文号和罚款数额。根据审批后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意见,在相应的方格内打勾,写明是同意延期缴纳罚款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注明延期或分期的日期。如分期应将分期缴纳的时间及金额填写清楚,如果分两期以上,每一期均开具相应文书。
(三十一)文书送达回执 1.适用范围
文书送达回执,是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送交有关当事人以证明受送达人已收到的凭证。应写明送达文书及文号、送达地点、送达方式、受送达人等内容,用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
应用于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决定书、案件移送书等法律文书。
2.填写要点
送达方式:要求写明采用什么方式送达,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
送达人:由负责送达的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备注:在当事人拒绝签字而采用留置送达方式时,应说明有关情况,并邀请见证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三十二)强制执行申请书 1.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2.填写要点
写明执法部门原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被申请执行人、行政处罚内容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
(三十三)结案审批表 1.适用范围
结案审批表,是对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或不作行政处罚的案件,相应隐患整改完毕后报请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本文书在安全生产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结束后,履行结案手续时使用。
2.结案条件
(1)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
(2)当事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由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执行完毕。
(3)当事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完毕。
(4)当事人死亡或者被注销、被解散,经法定程序无法执行相应义务。
3.填写要点
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基本情况应逐项填写清楚,被处罚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两项是针对的当事人是单位时填写,被处罚人、所在单位和家庭住址是当被处罚人是个人时填写。
处理结果:应填写法律依据及已作出的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应填写清楚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履行或申请执行,相应隐患受否整改。
执行情况:承办人员在本栏目中写明结案理由和建议。(三十四)案件移送审批表 1.适用范围
案件移送审批表,将立案后不属于自已管辖的案件,需移送有关有管辖权单位或部门处理时报请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时制作的内部的法律文书在操作中,一般应由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与接受案件的其他机关进行实现沟通,以便做好移送中的衔接工作。
2.填写要点
案由:写明违法行为类型。
受移送机关:拟移送的具有管辖权的单位或部门。
案情简介:应主要写明时间、地点、违法事实、重要证据、违反的法条及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以及执法单位等内容。
移送理由:写明移送的具体原因及法律依据等。
承办人员拟办意见:由承办人员写明接受移送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名称,并在该栏目中签字。
(三十五)案件移送书
1.适用范围
案件移送书,是经审批,将立案后不属于自已管辖的案件,移送有关有管辖权单位或部门处理时给对方发出的书面通知的文书。
不论是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还是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赔偿程序中,都可能会发现需要移送的情况。
2.移送主要发生的三种情况(1)因地域管辖原因发生的;(2)因职权或级别管辖发生的;
(3)因违法性质发生了变化,行政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违法行为构成了犯罪,即应移送司法处理。
2.填写要点
文书抬头部分:写拟移送的具有管辖权的单位或部门的全称 案件名称:以当事人违法事实简写。
违法事实:应根据具体案件填写清楚,并写清法律依据等。移送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
附件栏:在案件移送中,如果有相关的证据材料等,为了便于受移送的机关进一步查处案件,移送案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将案件相关材料一并随案移送,并在此栏中注明材料名称和份数、页数。
应写明移送财物及有关材料的名称,一般要求将该案的有关财物和材料原件一并移送;必要时,可以移送复印件,原件留存备查。
(三十六)案卷首页 1.适用范围
案卷首页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案件完毕后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案卷内材料总的提示性封面。
2.填写要点
案件名称:以当事人违法事实简写。
案由:应当叙述清楚,使人通过阅览首页就能了解大致的案情,具有提示和概括的作用。
处理结果:应写明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以及最终的结果等内容。
立案时间:同立案审批表。结案时间:同结案审批表。
归档日期:主管领导签批后三个工作日内。归档号:按本单位统一的顺序排列编号。(三十七)卷内目录 1.适用范围
卷内目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案件完毕后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的提示性文书。
2.填写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