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交接、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

2024-11-06

中间交接、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通用7篇)

1.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篇一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马玉卿

[摘要]本文着重介绍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管理方面的内容及经验 [关键词]验收分类 机构 依据 生产准备 实施程序 处理原则

前言

基本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是基本建设的一个主要程序,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和生产准备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对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促进项目及时投产、使用,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都有重要作用。因此,每一个基建项目,在已按有关规定建成后,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移交手续。

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分类

项目验收分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单项工程交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中的一个单项工程,已按设计内容成建,能独立生产或使用,应即进行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按规定组织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原则上实行分级管理。

1.1、单项工程交工验收

单项工程交工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交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呈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分3个步骤进行: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负荷联动试车。

1.1.1、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

根据施工图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技术检查,合格后即为技术竣 工。

民用建筑工程在技术竣工后,即可签证交工验收证书。

工业建筑工程技术竣工后,可先签证建筑工程技术竣工合格证书,当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项目交付生产单位。

设备安装工程,除按规定进行技术检查外,还应按照试车技术规程进行单体试车(静止容器、工业管道应进行试压、试漏、试畅通无阻),试车合格后,签证单体试车合格证书。

高压设备、锅炉、有色冶炼炉及其他防爆工程、井下防水等不能进行单体试车的设备,按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检查合格后,即可签证单体试车合格证书。

单体试车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设计、生产、设备供应等单位派人参加。

1.1.2、无负荷联动试车

单体试车合格后,根据设计要求和试车规程以及试车方案,对每条生产作业线的全部工艺、设备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达到规定时间,经测试合格后,即为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并签证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无法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的工程,如化工、湿法冶炼等,应根据工艺要求,经过通水、通压缩空气或蒸汽等联合试车合格,即签证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不需要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的工程,如机加工、汽修等,在单体试车合格后,即签证交工验收合格证书。

无负荷联动试车的试车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提交,由监理、工程部门 审核后,经交工验收机构审查批准实施,试车用的动力、油料、燃料等物资,由施工单位提出需用计划,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组织供应。

无负荷联动试车的指挥、操作、安全、保卫等全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生产、设计、设备供应等单位派人参加。

1.1.3、负荷联动试车

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按设计和试车规程以及负荷联动试方案,向联动机组投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出合格产品,即为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并签证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负荷联动试车的方案由生产单位编制提出,经交工验收机构审查批准实施,试车用的原材料、备品、工具、动力、油料、燃料等事前准备好,费用可在生产其他费用中列支。

负荷联动试车(包括有色冶炼炉、窖和锅炉的烘炉)的指挥、操作、安全、保卫等工作,由生产单位负责,施工、设计、监理、设备供应等单位派人参加。

1.1.4、特种设备

天车、压力容器、锅炉、天然气管线等工程的安装、调试及投入运行,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省质监局负责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直至颁发使用许可证。

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主动到省质监局办理相关手续。

1.1.5、进口设备

国外引进成套设备项目的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工作,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及对外合同规定执行,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进 行竣工验收,具体操作同前。

1.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按照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和隶属关系组织进行。一般大中型建设项目,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国家投资并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大型建设项目,原则上由上级主管单位提请国家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合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其他集资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在建设单位组织完成了各单项工程交工验收后,并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取得项目所在地政府建设、环保、安全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专项验收的相关批准文件后,按规定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在正式验收1至2月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办理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有些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工期较长,对其中能独立生产或外部配套的单项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也可办理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在整个建设项目进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己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只作文字和统计说明,不再办理验收手续。

2、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国家有关规定,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由相关单位、协作单位等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及时开展各项工作。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安工程质量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 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

为了迅速、顺利完成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成立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交工验收办公室,其职责是:①组织确定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依据、范围、制订工作计划并据以执行;②审查交工验收技术资料;③按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审定试车方案,检查其他试车准备工作;④鉴定工程质量;⑤协商处理交工验收中有关问题;⑥组织交工验收签证;⑦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⑧单项工程验收结束后,负责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依据

批准实施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订的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和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规程、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政府部门相关的环保、安全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等规定,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国家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4、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生产准备

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或主要单项工程生产技术的特点,及时组成专门机构,有计划地抓好生产准备工作,保证项目或工程建成后能及时投产。

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①首先组建强有力的生产管理机构,制订必要的管理制度,收集生产技术资料、产品样品等;②招收和培训必要的生产人员,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特别要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熟悉工程施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编制技术规 程;③落实原材料、协作产品、燃料、水、电、汽等的来源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④组织工装、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和订货;⑤提前编制负荷联动试车方案。

5、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的实施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是综合性的多个系统工程,其中每个糸统包含若干子项,每个子项的施工图不可能同时备齐,每个子项的难易程度、工程量大小不一,开工时间总有先后之分,且参加建设的施工单位有若干家以上,相互间的施工能力总有差距,加之不利因素及不可预见事宜的干扰,既使是同等工程,竣工时间不尽一致,总有先后。这就要求交工验收办公室,掌握每个单项工程施工进度,准确估计单项工程竣工时间,认真制订工作计划并据以执行。

5.1、认真做好交工前的准备工作

单项工程完工后,承建单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必须做好交工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整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部门的标准,接受档案管理员的具体指导,分类立卷,绘制竣工图,经监理、工程部门审核签字后提交交工验收机构审查,在竣工验收后作为技术档案,移交生产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以适应日后生产维修、技改工作的查档需要。

负责设备订货供应的单位在交工验收前应提出全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和随机的备品、工具等,以及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设备开箱检验资料等;引进设备还应有国外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对外合同等。同样归档保存。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对所辖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按图核对、质量状况进行严格检查评定后,签暑竣工报告同意组织验收。

生产单位要按己批准的无负荷和负荷联动试车方案,按岗位配备操作人员,组织学习试车、操作和安全等规程,并进行考核后才能上岗,还要准备好所需原材料等物资。

凡单项工程己按设计图等文件要求建成并打竣工报告,经监理、工程部门核准批复,无论是否办理交工验收签字手续,工程造价结算工作应先期审核办理,一个项目完工就办理一个,不可等到手续齐备再行审核结算,若后期项目累积多了,预算人员少,相对时间长就会影响整个工程投资调整和财务决算、资产转固工作。

5.2、精心组织做好交工验收工作

单项工程按施工图、合同内容建成,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验收合格后提出竣工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并签暑意见,报建设单位工程部门、交工验收办公室审查同意,正式组织由各相关单位参加的交工验收工作。

规模较小、较简单、施工质量较好的单项工程,可以一次进行项目交工验收。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应先进行初验,存在问题限期处理后,可再次组织进行交工验收。

一般而言,建筑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相对较易;生产线较多、工艺流程复杂、设备安装多的工程项目验收时问题较多,处理费时,组织交工验收后及时签字验收办理转固手续相对较困难。为此,生产准备工作尤为关 键,当设备到达现场,从开始开箱安装设备一单体试车一无负荷联动试车一负荷联动试车的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生产单位应配备生产人员跟班作业,从而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设备技术要求,亦可培养人才。现场协调工作多、较为特殊的项目尽量借用生产单位懂工艺流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施工现场代表,为日后的验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因此,当工业设备安装完后,要特别重视设备的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工作,精心组织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严格按有关规范、试车方案试车,必须达到规定的运转时间,对设备的可靠性进行严格检测,做好相关的试车记录,为负荷联动试车打好基础。

5.3、交工验收、交付生产

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完;按有关文件规定,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应立即办理工程和技术资料的交接手续,该工程移交生产负责组织负荷联动试车,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能够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国家有关法规及质量监督协议书的内容,全过程地进行质量监督评定,且单项工程经验收评定合格的,交工验收机构应组织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生产等单位签证交工验收证书,基建项目正式移交生产单位使用,并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结算、财务决算及资产转固的手续,基建项目消号。

6、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

任何建设项目的投资均实行严格的总额控制,而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 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而限额设计要在降低和控制工程造价上下功夫,既要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又要在保证工程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按各专业分配的造价限额进行设计,保证估算、概算起到层层控制的作用,不突破造价限额。从而建设单位为确保不超概算或少超概算,就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施工,从严控制设计变更发生的数量,以控制工程造价的增加。实际上在施工过程中设计问题、设备问题较多,变更不下难保工程顺利进展,这就要根据施工合同条款之规定,对下发的设计变更或补充设计进行分类,由施工单位按变更编制预算,提交材料或设备计划,可视发生费用的大小由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实施。

为此,既使项目完全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完,但在各子项的验收工作中,参加验收的单位总会提出若干问题,需对提出的问题分类整理为设计问题、施工问题、设备问题三类,急生产之所急,为生产的安全运行做好服务是基建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由监理、工程部门督促相关单位组织人力在限期内分别整改积极处理完善,为生产保驾护航。针对要求设计增加新项目或设备工艺等需改进的问题,凡不影响生产工艺流程的畅通或不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均可记录在案,在日后的更新改造中列项处理。

项目在投入使用期间若有质量问题,按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属设计、设备、施工质量问题的由原责任方负责处理,属生产单位使用不当或正常维修的问题由生产单位自行处理。保修期满由相关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回访,若无问题先由生产单位签字认可,再由相关职能部门签字支付预留质保金。

凡是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又不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的,其一切费用不 在基建投资中支付。如久拖不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则在此前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和利润,均作为基本建设副产处理。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不论是否办理竣工验收签字手续,项目必须办理资产转固。结束语

项目验收是一项经济、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牵涉面很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顾全大局,大力协调,紧密配合。为了迅速、顺利完成验收工作,增加投资效益,从项目建设准备开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单位就要系统、全面地积累各项资料;在项目全部或部分进入收尾阶段后,施工单位要尽快收尾交工,生产单位要抓紧上岗验收,设计、监理等单位要加强现场服务,各单位都必须充分发扬共建精神,大事不放过,小事不纠缠。整个验收工作都要贯彻勤俭建设的精神,秉公尽责,严守法纪,保持廉洁,反对铺张浪费。交工验收后,要认真组织编写建设总结。建设总结一般要有经过、数据、分析、经验和教训,这是建设管理经验的积累和重要成果。

参考文献:

1.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控制与检查评定手册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实用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手册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有色金属工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北京: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施工企业管理

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

2.中间交接、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 篇二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3-01 生效日期: 1998-03-0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交接的管理,为小区居民创造舒适、方便、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山东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住宅小区及组团(以下简称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

第三条 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市区内的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交接工作;各县(市)建委(以下称县(市)开发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开发管理部门的领导。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以及住宅小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市、县(市)开发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市、县(市)开发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住宅小区实施规划情况、土地使用情况、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情况组织验收。验收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对单项工程进行验收,并对所出具的单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负责。

第五条 申请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符合经批准的住宅小区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

(二)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全部建成,资料齐全;

(三)各类建筑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饰色彩符合规划要求;

(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建筑残渣、剩余构件全部拆除、清运完毕;

(五)被拆迁居民已合理安置。

第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对所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的质量负责。住宅小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交付使用:

(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二)未建或少建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

(三)未经竣工综合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

第七条 申请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规划部门及其他专业管理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详细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各单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等;

(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三)开发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开发经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工程报建批准文件;

(四)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

(五)竣工资料(含图纸)和技术档案资料;

(六)组织实施验收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住宅小区的各项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持本办法第 七条规定的文件资料,向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综合验收申请;

(二)开发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5日内,成立由规划、土地、城建、房管、公用、环保、环卫、园林、公安、建管、教委、广电、网点办、电信、供电、邮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住宅小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参加的综合验收小组;

(三)综合验收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住宅小区专项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

(四)专项验收全部合格之后,开发建设单位将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报开发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新建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书》,凭合格证书办理住宅小区各项设施交付使用手续。

第九条 经批准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以实行分期验收,但必须按照整体建设进度验收相应配套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经验收合格的,由市开发管理部门发给《济南市新建住宅小区分期验收合格证》,待小区全部建成后,换发《济南市新建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书》。

第十条 对住宅小区的拆迁安置用房,市开发管理部门可先行组织单体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发给《济南市新建拆迁安置楼交付使用许可证》。开发建设单位凭证办理被拆迁人的入住手续,住宅小区全部建成后,再进行竣工综合验收。

第十一条 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将全部工程综合验收资料进行整理,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及时移送城建档案馆。

第十二条 住宅小区经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向小区管理委员会或者由区人民政府成立的小区临时管理机构办理小区管理交接手续:

(一)住宅小区建设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住宅小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

(三)房屋及配套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及设备的竣工图;

(四)质量验收资料;

(五)其他有关资料。

小区移交后,上款规定的资料,由小区管委会负责保管。尚未成立小区管委会的,可由区人民政府成立的小区临时管理机构暂时保管。

第十三条 住宅小区自移交之日起一年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保修,开发建设单位也可按比例支付一定的保修金,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保修。

第十四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小区管理交接前,应按上年度全市住宅建设每平方米平均实际造价3%的比例,向市、县(市)开发管理部门一次性缴纳物业管理公共资金。小区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开发管理部门应将物业管理公共资金转拨小区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公共资金必须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启动、小区公共基础设施的更新和增改。

第十五条 开发建设单位出售的经营用房,在同等条件下,小区管理委员会有优先购买权。

小区管理委员会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少于小区总建筑面积的2‰,其购置费用可从物业管理公共资金中列支。

第十六条 住宅小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经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交付使用的,由负责验收的专项工程管理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改正,整改所需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逾期不改正的,由专项工程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未取得《济南市新建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书》或《济南市新建住宅小区分期验收合格证》,擅自将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的,由市、县(市)开发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综合验收手续,并给予警告和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收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篇三

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致:郑州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项目代表部:

由我公司监理的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GDJL1合同段绿化一标、绿化二标、照明一标,根据合同及设计文件的要求于2010年11月3日进场施工,截止2012年5月15日工程已全部完工。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理,确保了工程质量,做到了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及按期交工的目标。

在监理工作期间,业主单位给予了我们大力支持,及时处理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工程已顺利完工,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绿化一标、绿化二标、照明一标施工标段,经监理抽检为合格工程,已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现申请交工验收。

河南豫路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GDJL1总监办

4.交工验收总结(陶跳路) 篇四

交工验收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业主、监理、设计及在座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仅代表九龙坡区陶跳路东段改扩建工程一标段项目部向各位莅临检查验收,指导工作的区领导、业主、监理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你们的关怀给予了我们极大的鼓舞和帮助,工程得以顺利进行与你们的大力支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单位承建的九龙坡区陶跳路东段改扩建工程一标段于2013年09月26日开工,合同工期210天,由于路基填筑与陶跳路路基施工的相互干扰和受连续下雨天气影响,造成该工程工期滞后,于2015年02月06日完工。现就本工程各分部工程相关情况作简单汇报: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排水、涵洞、路基防护、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该工程桩号包括K0+201~K0+499.303、K0+537.803~K0+933、K1+287~K2+500,全长1.9公里。

二、施工情况

1、项目施工期间我公司按照投标要求配备了具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精明务实的技术人员组建了强有力的施工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质量安全规章制度,选派了精干的施工队伍和优良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合理地安排生产,提高了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施工安全。

2、道路改造范围内的既有房屋、燃气、通讯管线、电力设施迁移、征地拆迁及观景平台设计施工图滞后等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未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致使工程施工工期延后。

3、主要施工方法

<1>挡土墙:采用M7.5砂浆砌筑条石挡墙、护肩、护脚。挡土墙采用分段开挖,多段同时施工,且边施工边回填,以保证挡土墙的稳定性。

<2>路基土石方施工配合挡土墙施工,分层填筑,按设计要求开挖。<3>涵洞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安装。<4>排水工程:边沟采用M7.5砂浆砌筑条石边沟。

<5>路面工程:基层为5%水泥稳定碎石层,厚25cm,面层为C35混凝土面层,厚

24cm。

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我公司始终把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放在首位,以质量否决为手段,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方位加大质量管理力度,以实现本工程全面创优。

1、奠定良好的质量管理基础,狠抓工程技术工作。

工程技术工作以招标文件、合同规范和图纸为依据,参照工程量清单,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技术,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2、树立全民质量意识,强调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确立“防检结合、以防为主、重在提高”的观点,并实施行之有效的自我质量监督检查体系。树立“一切用数据说话”的观点。工程施工的全面质量有定性的变化趋势预测、分析和判断。认真做到检查凭证的签证工作。

3、路基的填方采用路基挖方中的土、石料回填,路堤边坡采用台阶式边坡,当边坡高度H≤8米时,边坡坡度为1:1.5;当边坡高度8<H≤20米时,边坡坡度1:1.75,在边坡高度8米处设置1.5米宽的边坡平台,并设2%~5%向外倾斜的缓坡。

4、路基填料的压实采用重型击实标准,填方路堤路面底面以下深度0-80厘米,压实度不小于95%,80-150厘米,压实度不小于94%,150厘米以下压实度不小于92%;挖方路基路面底面以下0-80厘米,压实度不小于95%;零填零挖地段压实度不小于95%。

5、涵洞接长为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6、路基防护工程包括护肩、护脚、挡土墙等工程。

7、该工程相关试验检测委托重庆佳维检测所进行检测,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对原材料及相应部位进行了实验检测,具体实验检测报告及检测数量如下:

原材料检测:水泥11组,砂15组,碎石12组。

功能性检测:地基承载力6组,岩石检测4组,混凝土抗折15组,混凝土抗压31组,砂浆11组,压实度95组,弯沉值12组,无侧限6组,路面厚度检测3组。

所有检测报告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8、各工序严格按照报验程序进行报验,经监理、业主现场检查验收,同意签字后方才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9、各分部工程完工后,由业主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各分部工程施工现场及内业技术资料进行了检查验收,各分部工程验收均合格。

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为杜绝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展,制订了安全管理措施条例及安全控制体系。加强管理,重视安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本路基分部工程自开工至完工未发生安全事故,实际工伤频率为0。

六、工程变更设计情况 无

七、本工程无遗留问题。

八、本工程自我评价

本工程经我公司自检自验符合-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已整理完毕。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真实、齐全、有效,符合档案归档要求,自评合格。

十、经验总结

1、上级的关心和支持是确保工期的重要保证:此工程自开工以来,区交通局、监理、审计及沿线各镇政府等多个相关部门,对工程特别关心和支持。施工中建设、设计、监理各方大力协调和监督指导,保证了工程顺利完工。

2、严格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施工,施工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特别是根据路面及人行道工程对路基质量要求特别高的特点,严格按照程序施工,检测反复处理病害,确保了路基密实度的要求,确保了工程质量。

重庆隆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中间交接、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 篇五

(征求意见稿)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目的)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验收工作质量,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由水利系统管理和主持验收的大中型水库和其他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鉴定的必要性)大中型水库和大型拦河水闸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未经蓄水安全鉴定不得进行蓄水阶段验收。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未经技术鉴定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前,阶段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安全鉴定。

第三条(资料提供)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提供资料,并有义务协助鉴定单位开展工作。

第四条(行政职责)水利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负责监督和指导所管辖建设项目的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章 资质管理

第五条(管理制度)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水利部负责全国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有关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等级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以及相关工作。

第六条(资质等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资质等级所相应的业务范围承担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第七条(业务范围)各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业务范围

(一)一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各类在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 作。

(二)二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可以承担中型(含)以下各类在建水利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第八条(资质标准)各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的资质标准:

(一)一级资质

1、具有水利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以及部直属设计审查、科研单位。

2、单位技术力量雄厚,规划、水文、地质、水工、施工、机电、金属结构、监测等专业人员配套。在册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人员不少于45人。

3、近五年内承担过三个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二)二级资质

1、具有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单位技术力量雄厚,规划、水文、地质、水工、施工、机电、金属结构、监测等专业人员配套。在册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人员不少于25人。

3、近五年内承担过三个以上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第九条(申请材料)申请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需提交的材料:

(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资金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设计、监理、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主要技术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职称(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单位业务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原件。

(八)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 申请晋升、重新认定、延续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等级的,除提交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二)近三年承担的安全鉴定合同书,以及鉴定工程项目法人的评价意见。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二条(审批程序)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审批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并准备相应材料。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下述程序上报:

1、水利部直属单位(包括独资或者控股企业)直接报送水利部审查;

2、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单位(包括独资或者控股企业)报送流域机构审查;

3、除1款和2款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的所有单位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审查单位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四、水利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决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不予认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评审公示)水利部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水利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水利部应当制作《水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将评审和公示时间告知申请人。第十四条(证书发放)《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

第十五条(认定时间)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认定一次,受理时间由水利部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分立后申请重新认定资质以及申请资质证书变更或者资质延续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六条(变更手续)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安全鉴定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水利部提交变更申请并附工商注册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变更手续。水利部自收到变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变更处理)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等事项,应在发生事项后的30日内向水利部报告并上报相关材料。水利部将根据资质条件重新认定新单位的资质等级。

第十八条

(资质延续)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全鉴定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向水利部提出延续资质等级的申请。水利部在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九条(业务终止)蓄水安全鉴定单位终止安全鉴定业务,应在终止安全鉴定业务后的30日内向水利部报告,并交回《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水利部应当将资质等级证书的发放、变更、延续等情况及时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并定期在水利部网站公告。

第二十条(技术鉴定)具有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的单位按其业务范围可承担相应工程的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

第三章 鉴定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管理原则)水利部建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监督检查制度,对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水利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工作原则)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必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科学、公正、独立地从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第二十四条(委托条件)项目法人不得委托不具备蓄水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从事或越级从事鉴定工作。如有发生,其鉴定结果无效,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五条(承担业务)参与工程建设的设计、监理、咨询等单位均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鉴定业务。

第二十六条(承担业务)蓄水安全鉴定单位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鉴定业务,不得转让鉴定业务。

第二十七条(任务委托)项目法人认为工程建设已符合鉴定条件时,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鉴定工作,与其签定鉴定合同,并报工程建设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第二十八条

(专家组要求)负责鉴定的单位应组织满足项目鉴定工作需要的人员,本单位在册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二十九条(专家组要求)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等参建单位的在职人员或从事过本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的其它人员,不得从事本工程的鉴定工作。

第三十条(项目法人职责)项目法人应组织建设各方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包括:

(一)及时提供鉴定工作所需的各种工程建设资料。

(二)根据鉴定单位的要求,组织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向鉴定单位介绍有关工程情况,对鉴定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根据鉴定单位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分析工作,并提出相应的专题报告。

(四)为鉴定单位在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十一条(资料提供)建设各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问题处理)项目法人应组织建设各方,对鉴定报告中指出的需要处理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处理,并将研究和处理情况书面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第三十三条(意见处理)建设各方对鉴定报告持有异议时,应形成书面意见送鉴定单位,并抄报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第三十四条(报告提交)鉴定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鉴定报告提交给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鉴定报告10个工作日之内报送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工程验收前,项目法人应负责将鉴定报告分送给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第三十五条(鉴定结论)鉴定单位应独立地进行工作,提出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报告,并对鉴定结论负责。鉴定意见应有是否可以下闸蓄水或是否满足竣工验收条件的结论。项目法人等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妨碍和干预鉴定单位独立地作出鉴定意见。

第三十六条

(验收意见)工程验收时,验收委员会应听取鉴定报告,并听取建设各方的意见,作出验收结论。

第三十七条(法定责任)鉴定结论不代替和减轻建设各方由于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制造、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八条

(项目法人违规)项目法人委托无资质单位或超越资质承担鉴定业务的,鉴定结果无效。由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三十九条(资料提供)建设各方在鉴定工作中提供虚假资料,发现工程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谎报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由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鉴定单位违规)鉴定单位在开展业务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暂停资质限期整改、降级、取消资质的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承揽鉴定业务的;

(二)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鉴定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鉴定业务的;

(四)徇私舞弊,违反科学、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不能提供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

(五)组织管理混乱或技术力量薄弱,工作质量低劣,不能胜任安全鉴定业务的;

(六)拒不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

(七)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证表印制)《水利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水行政许可 除外时间告知书》、《不予受理告知书》和《水利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等文书格式由水利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二条(鉴定费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项目法人从工程费用中列支。第四十三条 鉴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鉴定导则进行。

第四十四条(重新申报)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的,应按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报送材料,重新认定资质。

第四十五条(已完工程)已竣工投入运行管理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其安全鉴定工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执行。

第四十六条(规章解释)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6.交工验收监理总结doc 篇六

监理工作总结

重庆双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主城港区大渡口作业区茄子溪码头工程

项目监理部

茄子溪码头工程交工验收监理总结

一、工程概况

1、参建单位:

业主:重庆泰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

地勘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双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第三有限公司

2、工程范围及规模:实体平台、陆域形成2#地块、港池挖泥、排水箱涵

3、工程结构概况:斜坡道实体平台的砂石回填、400mm的水稳层、300mm砼和钢筋砼路面、胸墙钢筋砼及配套工程;陆域形成2#地块土石方回填及港池挖泥。

二、监理工作的组织与运行

监理部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监理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工作以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为重点,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在业主、施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监理部一直在正常、有序、高效的状态下运行。

三、质量控制工作小结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不同施工阶段的要求,监理部加强对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并把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落实到具体的现场监理人员。对每位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质量控制效果进行复验抽检。在现场监理工程师

日常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监理部着重对进场原材料、标准试验、回填压实度、水稳层及砼面层的压实度和强度、重点和难点施工作业面的施工工艺等进行了抽检,具体情况简要汇总如下:

1、监理人员对进场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对现场压实度试验及各种试验进行了见证;

2、监理平行检测情况:胸墙混凝土共抽检11组,平行检测频率为10.6%;水稳层无侧限抗压强度共抽检2次,平行检测频率为25%;面层混凝土共抽检7组,平行检测频率为16.8%。所有平行检测项目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3、实体平台和陆域形成回填过程中、监理部根据填料的不同分别进行了试验路段,根据测的参数组织现场施工,在控制压实度的前提下尽量做好层厚等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实体平台共发出书面和口头返工指令3次。陆域形成工程共发出书面和口头返工指令十多次。在各方的支持和配合下,所有返工指令基本上得到了顺利执行,确保了实体填筑的质量。

通过对实体平台的检查抽检,监理部对现场施工质量实施了有效控制,在监督控制承包人施工质量的同时,使我们的监理工作质量也得到了提高,在施工期间,确保了监理目标的顺利完成。

四、进度控制与投资控制工作小结

进入2009年后,尤其进入2010年来。针对6月底开港目标的确定,监理部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多次召开进度专题会议,并邀请施工单位公司领导一起,对工期要求与工料机资源配置进行详细讨论并最终确定进度编排计划。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根据现场掌握的施工进度、资源配置、工作安排及工作面的第一手

资料,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并在周会上提出。对影响工程进展的一些问题迅即向业主汇报,并及时解决。承包修正人内部管理方面,监理部要求现场监理每日向驻地办汇报各个作业单元的人力、机械及原材料储备情况,使得影响工程进展的各个因素始终处于驻地办的监控之中,基本上做到了工程进度的动态监控。

五、合同管理和安全生产情况

监理部针对施工现场情况,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文件,认真领会设计意图,在较短时间内对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工程量进行了认真复核复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监理人员与现场业主代表一起,对隐藏工程的工程量进行了及时准确签认。为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目标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安全管理方面,监理部始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参予和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项目部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点,要求项目部及时进行条消除;对高边坡防护、临江操作、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隐患点发了监理通知及隐患整改二十余次。在整个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环保方面,以控制扬尘为主,重点采用运输冲洗,结合道路清扫、洒水等措施,取得较好效果。

六、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

根据监理部对实体平台开工以来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抽检、验收情况,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陆域形成2#地块、港池挖泥、实体平台及本期交验的2#、3#、4#排水箱涵建设项目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七、一点体会与建议

监理部工作的顺利完成,要感谢建设单位的全方位支持和理解;也感谢施工单位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配合。作为一个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作为工作载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作为指导和服务工作,为施工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因此参建各方紧密配合,相互谅解,协同作战,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建议:

1、加强沉降位移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滨江路及时回填对本港区陆域稳定性至关重要,应协调相关方面尽快建设到位;

2、港池河床经近一年的演变,似有淤积现象,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重庆双源建设监理公司

茄子溪码头监理部

7.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篇七

K9+050~K9+300滑坡治理工程”交工验收的申请报告

福鼎市环沙埕港公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我单位负责承建的“福鼎市八尺门~杨岐二级公路K9+050~K9+300滑坡治理工程” 所有项目于2013年6月份已全部完工,并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具备交工验收的条件,现提出申请进行交工验收。

1、交工验收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的验收范围为福鼎市八尺门~杨岐二级公路K9+050~K9+300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内容(其中不含挡土墙、盲沟以及盲沟排水),路线全长250m,里程桩号为K9+050~K9+300,其中主要工程数量包括(φ1.5m,C30)混凝土抗滑桩1205m,(Φs15.24)预应力锚索1955m,仰斜式排水管5452m,C25砼承台312m3,M7.5浆砌片石骨架护坡276m3,M7.5浆砌片石排水沟178.5m,M7.5浆砌片石截水沟414m等。

2、自检评定结果:我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检评定,共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在对个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评定后,汇总得出自检评定得分为95.65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福建省荔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鼎市八尺门至杨岐二级公路K9+050~300滑坡治理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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