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解析

2024-10-28

保密法解析(共6篇)

1.保密法解析 篇一

某领导外出时提包被窃,找回后发现包内钱物丢失,涉密文件完整无缺。这一事件()。(分值:2.0/得分:2.0)在证明文件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时,按泄密事件处理 在不能证明文件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时,按泄密事件处理 属于泄密事件

涉密计算机的放置应与非涉密计算机或设备之间保持()以上的隔离距离。(分值:2.0/得分:2.0)1米 2米 3米 5米

保密法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规定。(分值:2.0/得分:2.0)国家安全部门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有关机关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任何情况,不得向境外传递()秘密载体。(分值:2.0/得分:0.0)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 绝密级

机密级、绝密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制,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人员具体承办。(分值:2.0/得分:2.0)分工负责 领导负责 单位负责

按照保密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秘密的变更指()的变更。(分值:2.0/得分:2.0)密级、保密期限、涉密内容 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涉密内容 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分值:2.0/得分:2.0)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 共产党员 国家公务员

机密级计算机口令设置采取()方式,且口令长度不少于4位;如使用纯口令方式,且长度不少于10位,更换周期不超过1个()。(分值:2.0/得分:2.0)生理特征、星期

IC卡或USB Key与口令相结合、月 生理特征、月

IC卡或USB Key与口令相结合、星期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分值:2.0/得分:2.0)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可以实行逻辑隔离 但不需要隔离 使用隔离设备隔离

国家秘密变更的内容,包括密级的()、保密期限的()、知悉范围的(),三者既可以单独变更,也可以同时变更。(分值:2.0/得分:2.0)降低,缩短,缩小 提高,延长,扩大 降低,缩短或延长,缩小

降低或提高,缩短或延长,缩小或扩大

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单台计算机,应当根据所处理信息的(),按照相应级别涉密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分值:2.0/得分:2.0)知悉范围 最高密级 最低密级平均密级

机关、单位违反保密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分值:2.0/得分:0.0)相关,给予处分 所有,追究刑事责任 直接,给与处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分值:2.0/得分:2.0)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按照法定程序确定 按照领导意图确定

定密工作程序为:由()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提出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的具体意见,再有()审核批准并承担()。(分值:2.0/得分:2.0)承办人、定密责任人、法律责任 承办人、定密责任人、行政责任 承办人、领导、法律责任 定密责任人、领导、行政责任

涉密计算机使用无线键盘、鼠标、网卡等无线外围设备,涉密信息会随无线信号在()传递,极易被截获。安装无线网卡的涉密计算机,在开机状态下可()与无线网络连接,即使(),也可以使用技术手段,通过无线网络将其激活,窃取信息。(分值:2.0/得分:2.0)

线路上、自动、关闭其联网程序 空中、自动、关闭其联网程序 线路上、被动、关机 空中、自动、关机

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或者()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分值:2.0/得分:2.0)产生,经常 产生经管,经常 产生经管,偶尔 经管,偶尔

某单位新购置了一批带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作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使用,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分值:2.0/得分:2.0)在操作系统的“设备管理器中”将无线网卡禁用 从便携式计算机的BIOS设置中关闭无线网卡功能 拆除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硬件模块

将便携式计算机确定涉密等级并粘贴密级标志后,作为涉密计算机使用

印刷、复制等行业的定点复制单位,在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尽量缩短复制时间,对不能当即取走,确需过夜的,要放在安全可靠的()内,并派人值班看守。(分值:2.0/得分:2.0)

厂区 车间 仓库 文件柜

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U盘只能在()计算机上使用。(分值:2.0/得分:2.0)本单位同一密级

本单位同一密级或更高密级的涉密 办公用内部

确定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是()。(分值:2.0/得分:2.0)工作需要原则和可控化原则 级别需要原则和可控化原则 工作需要原则和最小化原则 实际需要原则和最小化原则

绝密级计算机口令设置采用()强身份鉴别方式。(分值:2.0/得分:0.0)生理特征

IC卡或USB Key与口令相结合 纯口令 密码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届满,自行()。(分值:2.0/得分:2.0)变更 解密 公开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分值:2.0/得分:2.0)审查后 可以 按需要 不得

制作涉密载体,应标明(),注明发放范围、()。(分值:2.0/得分:2.0)密级,秘密点及编号 密级,制作数量及编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制作数量及编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秘密点及数量

处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体机()普通电话线路连接。连接后,()将涉密信息传输到公共通信网络上,或被境外情报机构远程控制。(分值:2.0/得分:2.0)可以与、不会 不能与、可能 可以与、会 不能与、不会

机关、单位应当()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的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分值:2.0/得分:2.0)不定期审核、解密 定期审核、及时解密 不定期审核、变更密级 定期审核、变更密级

()人员不得任用、聘用为涉密人员。(分值:3.0/得分:0.0)酗酒

因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 受过刑事处罚 受过警告处分

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保密法律法规,开展()等。(分值:3.0/得分:3.0)

业务咨询 保密形势教育 保密知识技能培训 保密学科建设和学历教育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保密管理包括()等环节。(分值:3.0/得分:3.0)研制、生产 使用、保存 运输 维修、销毁

()在非涉密办公网络和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涉密信息。(分值:3.0/得分:3.0)不得、传输 不得、处理 不得、存储 可以、处理

公开发布信息应当遵循()原则。(分值:3.0/得分:3.0)依法审查 事后审查 事前审查 谁公开,谁审查 32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泄密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等处理方式。(分值:3.0/得分:3.0)

督促、指导查处工作 限期整改 责令停止使用 建议处分并调离

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在其()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分值:3.0/得分:3.0)所有活动 公务活动 外部管理 内部管理

国家秘密的密级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变更。(分值:3.0/得分:3.0)定密责任人认为需要变更

确定是依据的保密事项范围已作调整

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发生明显变化 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影响发生变化

新保密法规定,()可以确定绝密级国家秘密。(分值:3.0/得分:0.0)省级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授权的机关、单位 设区的市、自治州 中央国家机关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分值:3.0/得分:3.0)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 以权谋私 玩忽职守

涉密计算机使用过程中,连接()存在泄密隐患。(分值:3.0/得分:0.0)手机 有线电视 照相机 私人MP3

涉密人员上岗、在岗应该()。(分值:3.0/得分:3.0)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检查 主动接受保密教育培训 签订保密承诺书 掌握保密知识技能

保密法规定的保密工作方针是()。(分值:3.0/得分:3.0)突出重点

即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积极防范 依法管理

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包括()环节。(分值:3.0/得分:3.0)制作、收发 复制、保存 维修、销毁 传递、使用

某部干部李某为方便加班,用个人U盘从单位涉密计算机中拷贝大量涉密文件带回家,接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并进行处理,致使U盘中的涉密文件被窃取。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保密规定。(分值:3.0/得分:3.0)

将存有涉密信息的U盘带回家 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

将存有涉密信息的U盘接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 使用个人U盘拷贝涉密文件

保密法规定,机关、单位应将()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分值:3.0/得分:0.0)集中存放 集中销毁 集中保管 集中制作

2.保密法解析 篇二

摘 要 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中,增加了对专利向外申请的保密审查规定,本文试对保密审查由来、它的适用以及具体规定来详细剖析《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对向外专利申请的实践将带来哪些变化。

关键词 向外申请 保密审查

《专利法》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于2008年12月27日公布,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适应了大力推进国家知識产权战略,实行自主创新政策、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代背景。本文将对其中广受关注的“向外申请保密审查”规定进行详细剖析。

一、向外申请保密审查规定的产生

修订后的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应当事先报经专利局进行保密审查。同时,专利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取消了原第二十条“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遵守本法第四条的规定。”这一增一减其实是相互关联的。

按照原来的法律,向国外申请专利,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但实践中执行的效果很差,比如外国公司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资公司、合资公司或研发机构,在名义上属于旧法所说的“中国单位”,但往往以委托或者合作的名义,以母公司名义在外国申请专利,从而规避首先在我国申请专利的规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中引入了向外申请保密审查的规定,并且规定:如果向外国专利申请没有进行保密审查,则在中国将不被授予专利权。由此看来,申请人若想在中国对其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保护,必须要进行保密审查,而保密审查的方式又决定了申请人必须先向中国申请专利或者至少要先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说明技术方案判断是否需要保密。因此,本条款在修订前后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一致的,下面详细说明。

二、向外申请概念

首先从专利法实施细则了解一下“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概念:“所述的向外国申请专利是指向外国国家或外国政府间专利合作组织设立的专利主管机构提交专利申请,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是指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外国国家或外国政府间专利合作组织设立的专利主管机构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

三、向外申请保密审查三种模式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条规定了3种向外国申请请求模式:

(1)对于准备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请求,应当事先向专利局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2)对于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请求,申请人只需在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同时或之后后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

(3)向专利局PCT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的,即视为提出了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此处需要注意由于申请人资格的问题专利局不作受理审查而直接转交国际局的专利申请,不视为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申请人此时要参照第(1)种方式申请。

四、保密审查期限问题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请求的审查程序,《专利审查指南》明确在专利局收到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文件之后,会立即启动审查,作出“文件不符合规定导致保密审查请求视为未提出”、“明显不需要保密允许向外国申请专利”、“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暂缓向外国申请专利”3种结论。申请人自提交日起4个月内未收到上述意见通知的,或首次暂缓后自提交日起6个月内未收到保密审查决定,视为允许向外国申请专利。

相对于不需要保密审查的专利来说向外申请的保密审查是否会使整个审查过程慢4-6个月呢?实际上不是。4-6个月是指最长的期限,对于需要保密审查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来说,并不是每一个都需要这样长的时间。实践中,首次申请,向大陆以外的专利机构提交申请,需要交请求书和技术方案说明书,这种方式是在受理窗口以外的后台处理,在明显不涉密的情况下,收到通知书要一个月左右。第二,在中国提出首次申请,随申请文件同时提交保密申请请求书就可以,如果是面交的话,当时就能收到同意或暂缓向外申请的审查结论。第三,通过PCT申请,如果通过中国局提交PCT申请,一般的审查在一周之内完成。其实美国专利制度里也有类似的规定,其制度为此规定的最长时间也是六个月。因此,申请人完全不必担心向外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会对减慢专利申请的审查进程。

五、结束语

向外申请保密审查条款即继承了原“先在中国申请专利”条款的精神和要求,又在实践中解决了执行力不强的问题,更加有操作性和灵活性,体现了我国专利法在修订的过程中逐步完善的进程,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推动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整体需求奠定法律基础。

参考文献:

[1]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第3版).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1.

[2]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 条第1 款、第22第4款.

[3]2010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条、第9条.

[4]尹新天.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文献出版社.2006.04.

[5]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导读.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9.3.1.

3.保密法宣传知识 篇三

一、保密三字经

国中事,多秘密,系大局,关安全。战争年,保生存,和平朝,保发展。保密法,国之策,有制度,须执行。不该说,口如瓶,不该知,不打听。秘密件,勿擅看,禁录印,禁传藏。非专本,不记密,载密体,勿外携。用完后,及时还,限范围,禁扩散。办密事,循规矩,遵制度,时牢记。发密件,把好关,定密准,审核严。收发文,登记清,一年整,归档案。旧文件,也是密,销毁时,严把关。写书信,慎言语,秘密项,不涉及。打电话,不谈密,内部事,忌吹嘘。上网络,打手机,防泄密,绷紧弦。新闻稿,严把关,秘密刊,妥保管。图表册,也有密,要重视,莫乱弃。高科技,国之宝,要保守,稳全局。商业密,新工艺,若泄露,损经济。涉外事,遵守则,分内外,区别待。供资料,要注意,涉密处,婉言拒。

洽谈中,避秘密,做贸易,应注意。慎言行,严守密,警钟鸣,不麻痹。搞建设,要保密,兴中华,齐努力。

二、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保密十不准:不准在个人著述或公开的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 保密十不准:不准将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三、保密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保密十不准:不准携带涉密载体回家或在家中处理国家秘密 保密十不准: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国家秘密

四、如何依法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确定密级需掌握以下五点:第一,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是确定国家秘密的法律依据;第二,各机关、单位依照保密范围对号入座,由承办人提出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见,由部门领导审核把关,送主管领导签发;第三,按照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做出标志;第四,在确定密级工作中遇有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有争议的事项,按规定程序于10日内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或保密部门批准,上级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批复;第五,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保密十不准: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私自与境外人员交往 保密十不准:不准私自将国家秘密带出国境或参加涉外活动

五、涉密人员的管理

1.涉密人员上岗前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并着重抓好上岗、在岗及离岗三个重点环节的教育。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新录用、调入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使其明确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基本要求。

2.按要求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涉密人员及经常出入领导办公室的工勤人员都应当签订《保密责任书》,对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

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接受离岗前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要求其离岗后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事项继续承担保密责任和相关义务。

4.对涉密人员应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并对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做出成绩的人员予以表彰。保密十不准: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保密十不准: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移动介质接入互联网

六、涉外人员守则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说不利于祖国的话,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保守国家秘密,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坚持内外有别,不泄露内部情况。

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提高警惕,防奸、反谍、反策反。不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

顾全大局,发扬风格,协调配合,协同对外。

保密十不准:不准用非保密移动电话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保密十不准:不准携带涉密载体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七、涉密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的管理

1.涉密计算机不得与公共信息网或互联网相连;

2.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要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设置开机密码,控制其接触范围;

3.严禁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及其他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 4.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软盘、光盘外出,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使涉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5.严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光盘出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6.维修涉密计算机应到保密部门指定单位。保密提醒: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保密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上论坛、博客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媒介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八、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泄密隐患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通信、计算机、网络技术综合产物,具有通信系统所有泄密隐患和途径,例如有线、无线传输泄密等,同时还有一些其他泄密隐患;

1.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信息设备所处理的信息会随发射电磁波发送出去,数百米外可以接收还原。

2.系统后门、隐通道、漏洞。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系统程序量大,通信协议复杂,不可避免存在各种配置漏洞、操作系统漏洞、协议漏洞,如果是人为的预留后门、隐通道、漏洞,将更加危险。

3.磁介质剩磁数据可复原。经过删除、格式化或分区硬盘后,一般用户再也看不到数据,但使用专用程序却能找到并恢复数据。

4.在进行写操作时,在硬盘或软盘上自动建立某些临时文件,将某些信息暂时存在这里,使用者不会察觉,窃密者却有可能提取这些信息。

5.主要软、硬件进口不可控,这是很大的隐患。

保密提醒:上网信息的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九、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1.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声像设备、文字处理机等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设备。

2.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涉密信息前,对设备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3.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只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4.与普通电话线连接的传真严禁传递、发送涉密信息。

5.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严禁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6.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放在安全可控的环境中,有专人管理。处理涉密信息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7.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时,要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送外维修前必须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

十、手机(含小灵通)的管理

1.严禁在使用手机时谈论国家秘密。

2.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言、文字、图像等国家秘密。3.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因特殊原因带入的手机应取出电池或采取屏蔽措施。

4.涉密单位领导和重要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赠予的手机。

5.各种涉密会议场所必须使用手机信号干扰设备。

十一、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 1.涉密载体的制作

制作涉密载体,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的定密程序,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统一编排序号。

2.涉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

(1)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2)密件应当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有关人员拆封;

(3)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交给无关人员捎带;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3.涉密载体的使用

(1)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

(2)传达、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按照工作需要和规定的范围,限定在可以知悉该项国家秘密的范围内的人员;

(3)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阅读、处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在符合保密条件的办公室进行。不允许将秘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或者带到公共场所阅办;(4)绝密级文件,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机密和秘密级的密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

(5)参加涉密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4.涉密载体的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由专人管理。

(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3)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按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

(4)涉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

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硬盘、软盘、光盘、U盘、磁盘、存储卡等存储介质,以及录音带、录像带等涉密磁介质。

2.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按照“统一购买、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原则,应由使用单位统一购置,做出统一的密级标识,统一编号,登记后配发各部门使用。3.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与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4.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5.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带入核心和重要涉密场所。

十三、涉密载体的回收与销毁

1.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胶片等各类物品。

2.销毁秘密载体,必须要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经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禁私自销毁;

3.销毁时要确保秘密载体的内容无法还原。销毁磁介质、关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彻底销毁,也可采取粉碎、烧毁或化学腐蚀等方式进行; 4.需集中销毁的密件应当送往文件销毁定点单位销毁。有关人员要在场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和销毁人员共同签名,禁止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

5.送往定点单位销毁的密件,应当装袋、封紧,专人专车押送,防止运送途中散失。销毁工作完毕后,应对销毁现场进行认真清理。6.天津市回收销毁中心是本市唯一合法的涉密载体回收销毁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涉密载体回收销毁活动;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废品回收站(店)、个体流动摊贩出售涉密载体,否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密提醒: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销售。

保密提醒: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险设备里。

保密提醒: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保密提醒: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符合国家保密部门规定的技术、设备和措施彻底销毁。

十四、新闻出版保密规定

新闻出版单位和提供信息的单位,对拟公开出版、报道的信息,应当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自审;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信息,应送交有关主管部门或其上级机关、单位审定。

个人拟向境外新闻出版机构提供报道,出版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科技、军事方面内容的,应当事先经过本单位或其上级机关、单位审定。向境外投寄稿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保密提醒:公开发行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用于公开交流的学术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十五、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十六、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要从国家整体利益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出发,权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做到既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工作的基本程序是:第一,根据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提供资料的范围;第二,对已确定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审查;第三,经审查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其中能做技术处理且经技术处理后能够符合对外经济合作项目需要的,应做技术处理(包括文字、图表、数据等);第四,提供国家秘密资料,须经有审批权的机关、单位批准;第五,经批准提供国家秘密资料,应当以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对外提供资料工作中需要送审、报批、审批或者协调确定的事项,项目主办单位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保密工作部门应及时办理。严禁个人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提供国家秘密资料。

保密提醒:不得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入公共场所或者探亲访友。

保密提醒: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十七、什么叫泄密

“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1)

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

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提醒: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十八、单位发生泄密事件应当怎么办

1.国家机关、单位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保密局。

2.对于重大泄密事件,在向其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直接向国家保密局报告。情况紧急,可先口头报告简要情况。

3.案发单位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保密提醒: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1997.3.14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百零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九章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保密法学习心得 篇四

今晚7点正,分公司在葛电九楼会议室.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参会人员:分公司的书记经理、副经、工会主席、机关人员和各部门正副主任、综合管理员、正副班长、会务员、还有在三峡总公司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员、物业维修人员等80多人。

分公司办公室z主任,先念了几份保密文件后,就自已学习保密法结合工作谈了体会。

总结是: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管好自已的眼,管好自已的耳,管好自已的嘴.范文二:

为贯彻《保密法》颁布实施三周年,我社区开展了2012年《保密法》宣传周活动。10月17日下午,我西南二居委会就怎样开展宣传《保密法》活动开会进行了讨论,会上先后布置了学习《保密法》、普及《保密法》、执行《保密法》等一系列活动的具体安排。深入学习宣传《保密法》,强化保密法制观念是保密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保密工作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所以保密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这项工作贯穿于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今天我们在社区张贴保密法的宣传标语,让广大居民都能了解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我们每位社会工作者都要以《保密法》的法律法规要求自己,以******叛国泄密事件引以为戒,做到学法、宣法、执法。

范文三:

近日,我在网上大学参加了《保密法解读与案例分析》的培训。学习了《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通过深刻的保密知识学习,结合电信现有保密工作现状,对照新修订后的《保密法》,浅谈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二、提高保密意识是做好保密工作的主观决定因素。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人们对知情权诉求越来强烈,国家秘密也随着信息公开而逐渐减少,虽然保密工作受到重视,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密人员对保密注意事项要求日渐松懈,认为各种信息都渐渐公开了,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保,或因升迁无望、或因家庭困难、或引为谈资,要么因无意识泄密,要么被引诱成为间谍而窃密。因此,组织涉密人员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保密法》,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强化组织纪律,同时照顾到涉密人员的进步诉求和生活需要,加强主观能动性成为当前做好保密工作的当务之需。

三、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措施是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新课题。党和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电子政务全面铺开,保密工作也不仅仅停留在国家秘密的纸质载体上,传统的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消防器材)保护措施,已经满足不了国家秘密载体多样化的保密需要,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工作成为当务之急。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电子化的应用;二是添置必须的电子保密设备,既强化保密工作的严肃性,又兼顾工作需要的灵活性。

四、新形式下如何加强电信保密工作。保密工作不仅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且对一个单位也是同样重要。目前,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电信行业对电信基础资料更得保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做主,为个人利益泄露用户资料。

5.保密法学习心得 篇五

xx年前,伟大的思想家韩非子在中告诉我们:“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意思是说做事情因为保密会取得成功,因为泄秘会遭遇失败。几千年来,这一名言一直被铁的事实验证着。有多少人,多少集团,多少政权因为保密而获得丰厚的利益,因为失密而付出 惨痛的代价!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就是要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细小之处见成败”的意识。

小事、细事、微事往往就能决定保密工作的成败。就是要在脑子里绷紧一根弦,在舌头上加上一把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和不做,切实从小入手,从细入手,从微入手,守住秘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小小的蚂蚁,尚且能毁灭千里之堤,何况我们几万人的大企业?如果因为个别人的泄密行为,为工厂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作为**集团的一分子,我们将不容置疑的受到影响。所谓“倾巢之下,安有完卵”所以保密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可想而之。飞鹰经常栖息于同色的丛林,斑马常常幻化于广袤的草原;我们更要给秘密穿上迷彩的花衣,来避免毒蛇的肆虐,豺狼的伤害。我们知密而责任重大,我们守密而使命光荣!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面对如此严峻的市场竞争,作为**集团的一名员工,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认真学习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条例做事,注意我们的一言一行,不要因为我们的疏忽,导致工厂的机密文件泄露,给工厂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了我们的未来更加幸福,为了**集团的明天更加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筑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将保密工作进行到底!

6.保密的苹果 篇六

苹果严密的保密制度是依靠着一种被内部员工戏称为“苹果盖世太保”(Apple Gestapo)的组织来维护的,该组织完全不顾员工的隐私,审查所有可能的信息,并不遗余力地找出泄密嫌疑人,这让人很难将表面风光的苹果产品与背后冷酷的“龌龊勾当”联系在一起。

虽然这个团队自称为“全球性忠诚团队”(Worldwide Loyalty Team),但在苹果的一些员工眼中,他们却完全和纳粹的盖世太保差不多,说好听了是一群间谍,根本上就是一群恶魔。这些人专门监视苹果各大总部和店面的情况,并直接向乔布斯和CFO彼得•奥本海默汇报情况。

一位化名“汤姆”的苹果前员工说:“苹果的这些‘间谍’无处不在,尤其是在一些有可能泄露机密的部门。就连管理层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一旦他们怀疑信息被泄露,这些‘特种部队’便会随时赶到办公室,尤其是在早晨。他们会联系事发办公楼中的最高管理者,并要求配合行动。”

汤姆所谓的“行动”其实在苹果内部只是例行公事,过程也很简单:管理人员会命令员工呆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告诉他们要做什么以及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这帮人从不进行沟通,他们只是呆在那里,监视各位主管,以确保一切正常。所有的手机都会被收上去,如果有人需要与外界联系,必须获得许可,而且通话过程会被监控。

这些人不会收集员工的照相机,因为苹果根本不允许员工携带照相机进入公司。如果员工使用iPhone上网,则需要将信息备份到笔记本。因为苹果为每位员工提供了一部免费的iPhone,但至于怎么处置里面的信息,就得全听公司的。所有的员工都必须将手机中的锁定功能解开,并关闭该功能,之后,“特种部队”便会检查员工最近的活动。

“特种部队”会备份iPhone中的所有内容,至于其他型号的手机,他们也会仔细检查所有的短信和图片,总之此时此地,“没有隐私、没有限制、也没有例外”。

在这一过程中,所有的员工还必须启动电脑的屏幕保护程序,以确保他们不会相互沟通,更不能与外界联系。所有员工都被要求保持沉默,不许发短信,也不许打电话。如果有谁拒绝遵守命令,就会被辞退,而且永不录用。

当然,所有这一切都是“自愿的”。管理层建议员工交出手机,如果你不照做,他们就会解雇你,或者会对你拒绝交出手机的原因进行调查。与此同时,在接受调查的过程,所有人都要签订保密协议。要知道,在被苹果录用时,员工已经签订过一堆保密协议了。

汤姆说:“我碰到过好几次这样的情况。当他们找到想找的东西后,‘嫌疑人’会被要求一直呆到下班。然后,此人会在警卫的‘护送’下,默默地离开。”在此人未离开之前,“特种部队”会一直在周围观察。汤姆说:“背后发生的很多事情我的确不知情。但我知道,他们肯定会审问重点‘嫌疑人’,用起诉来威胁这些人。”

但是我们无法获知这种事情发生的频率,因为整个过程都悄无声息。这些人还会做许多工作以便监视苹果员工,从搜查员工电子邮件历史记录到通过“钓鱼”方式揪出潜在的泄密者,以及对即将发布的产品散布炒作信息。

这似乎已经不再是曾经那个带给人欢乐的苹果了,虽然其产品仍然一如既往的惊艳,但是公司内部再也没有当初研发Mac时的和谐与融洽了。

Mac当年也是一个秘密项目,但当时并没有任何保密政策来确保这款产品的信息不被泄露。经过了一整天的努力工作后,Mac团队成员有时会一同来到加州的海滩上玩,无忧无虑而且非常快乐。他们认为这款具有革命意义的电脑会改变世界,而且对此很有信心。他们彼此分享着信息,根本没有什么“秘密”,这也使得他们最终创造了一台“酷毙了”的电脑,在描述Mac时,乔布斯经常用到这个词。

而现在,苹果已经从一家充满欢乐与嬉皮士精神的公司,变成了一个克格勃风格且到处戒备森严的企业,这种盖世太保式的审讯甚至导致了一名富士康中国员工在丢失iPhone后自杀。

iPod独舞,一年一颗炸弹

单独地看,苹果这样不近人情的保密措施让人大倒胃口,但是这一切都不是毫无缘由的,回顾乔布斯重返苹果后推出的一系列震撼业界的产品,之所以每次都能给大家带来惊喜,除了产品本身的出色品质外,还有一点也尤为重要,那就是保密——将悬念留到最后,吊足公众的胃口,然后抛出一个惊喜。

这样的手法苹果屡试不爽,而且和竞争对手缓慢迟钝的产品运作能力比较起来,乔布斯已经将他的保密大法玩得烂熟于胸了。

这里我们可以找来一个反面教材,可怜的微软。早在2004年,微软就提出了被称为“iPod杀手”的新计划——PlaysForSure,这一计划是微软当时提出来与苹果的iPod和iTunes相抗衡的一种解决方案,目的是抢占数字版权保护的市场份额。因为iPod为苹果带来的巨额收益让微软很是眼红,于是拉来了一大堆盟友准备照猫画虎,瞧瞧下面这串名单: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飞利浦、爱立信、索尼、东芝、Palm……全是业界精英,然而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结果如何呢?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谁还记得苹果有过这么一个敌人,一切好像从未发生过一样。

那么苹果当时是如何应对的呢?苹果根本就不为所动,仍然对产品的细节严格保密,使得其产品总是在公布于众时,人们才第一次听说其真实的细节。苹果始终将产品保持保密状态,直到它准备销售,这时就能获得“憋坏了”的媒体的热烈追捧,并引发公众的追逐。这一年苹果推出了第四代iPod,这也是从黑白向彩色的飞跃,公众的热情再一次被点燃了。

苹果深知时机的重要性,因为任何产品或者事件都很难让公众保持长久的热情,也没法连续几个星期都登上报纸的头版,所以必须得集中火力,而且得对准目标。微软的问题就在于“iPod杀手”固然火力十足,但是却没对准目标,仅仅说是针对iPod,显然这个命题太大了,缺乏实质性的内容,而微软要率领那么一大帮的巨头盟友完成一项具体的行动任务,显然也不是短期就能有成效的,但是公众的耐心是有限的,这样的消息来得快去得也快,反而留下了一大堆的质疑。消费者不禁要问:难道微软宣布这消息仅仅是为了做市场调查,看看公众的反应?

更糟的是,过早宣布消息不仅加强了公众对微软无法实现其计划的负面印象,甚至让人怀疑微软根本就不知道消费者要的是什么。难道这是和大家闹着玩吗?所谓希望越大失望很可能也越大,微软这个计划实在太吸引人,因为大家都不愿意在苹果一家独大的市场高价挨宰,结果微软抛出了命题就没了下文,而苹果却在“消失”一阵后突然带着最新款的产品回归,两相比较,消费者们自然愿意再次拥抱iPod。微软的眼高手低使得公众对其在硬件产品领域的实力更加怀疑,长久的曝光也使其每一个微小的错误都被无限放大,也许这个时候盖茨终于明白乔布斯为什么总是悄无声息地捣腾自己的小摆件了吧。

每年的Macworld发布会苹果都只拿出一两款新产品,这样可以使公众的视线聚焦,因为一般来说超过3种选择消费者就记不清谁是谁了。这就像喂猴子一样,苹果在透露消息方面,知道如何使这些猴子跳舞,喂得太多和太少都不合适,必须得恰到好处。一下子抛出太多的信息会引发一场大混乱,然后大家不得要领各截一块,最后消费者得到的信息也是盲人摸象;而太少的信息又会使发布会索然无味,第二天媒体登出来的全是千篇一律的新闻稿。

当然尽管每次都是一点点信息,但是一定要实实在在,不然像微软的PlaysForSure计划一样全是概念,只会让猴子有上当的感觉,最后只会恼羞成怒,恶果就是不但这一产品会被敌视,品牌形象也会受到重创。苹果虽然平时没多大动静,但是一有动静就是重磅炸弹,而且其能够很好地把握市场节奏,使公众始终处于期待和饥饿中。从2001年到2005年,苹果按每年一款的频率推出了5个版本的iPod,期间还有各种特别版,而在之后的两年,iPod又逐步升级为iPod shuffle、iPod Nano直到iTouch,始终与公众若即若离,但又热度不减。

研究苹果多年的分析师Gene Munster就说,“苹果就像一个黑箱子,他们从不和外界沟通。”他回忆2005年曾有一位苹果高管直截了当地告诉他,公司没有兴趣开发不带屏幕的廉价iPod。而仅仅几个月后,iPod shuffle就面世了。

对于苹果来说,保密只是手段,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吊足公众的胃口,当市场预热到一定程度,苹果自然会公布答案,给市场一个惊喜。苹果当然不会毫无节制地诱惑市场,那样往往容易玩过火,最终惹恼消费者,弄得事与愿违。苹果知道很多时候就该安安静静地“消失”在公众视线中,然后“砰”的一声丢出一个炸弹,好戏开始了。这样的手法也比较受媒体的欢迎,他们与苹果各取所需,苹果可以根据自己的节奏和计划发布信息,而记者们则总能适时得到新闻点以飨读者。

iPhone惊艳,30个月的密谋

当然,像iPod那样时不时来一下不过是小打小闹,iPhone的问世才是苹果保密措施的集大成之作。

2007年1月9日,乔布斯在Macworld大会上第一次向公众展示了iPhone,世人为之惊叹。虽然业界已经就这款传闻中的手机进行了多方揣测,也出现过许多疑似照片和信息,但最终亮相的iPhone还是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让人不得不感叹苹果保密工作的滴水不漏。

更为难得的是,iPhone的研制过程并非苹果独立完成的,其中还涉及到北美最大的无线运营商Cingular,以及雅虎和Google两大巨头,然而不仅是他们,就连许多苹果的高管也是Macworld大会上才第一次看到iPhone。相关软件的开发都是在研发人员没见到原型机的情况下完成的,程序员看到的都是苹果故意伪装过的软件版本。

同运营商Cingular的合作更是复杂,本来这次合作还有手机巨头摩托罗拉,但是两年前苹果与之有过一次相当失败的合作,当时那款融合了iTunes的手机叫做ROKR,但是在追求完美的乔布斯看来,那简直是个不能接受的丑八怪。

所以这次苹果踢开了摩托罗拉而继续和运营商Cingular合作。当然与乔布斯合作从来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之所以要拉上Cingular,是因为苹果还没有具备其电信运营能力,但是就制造来说,因为已经有过研发iPod的成功经验,所以摩托罗拉已经显得无足轻重了。

乔布斯的强势加上苹果产品的完美,使得其改变了以往在美国电信业总是由运营商说了算的陈规。这次不再由Cingular决定手机的构成,而是苹果根据自己的理解来研发,Cingular只要负责配合运作就可以了。正因为主次关系的颠倒,所以当乔布斯和Cingular的CEO希格曼见面商量iPhone的合作问题时,苹果连张设计草图都没有,而就是这样希格曼也毫无怨言地接受了。尽管还是合作伙伴,但是Cingular多数时间看到的也是苹果捣腾出来的“假原型机”,而真家伙则在Jony Ive领衔的设计团队的努力下加班加点完善。

这样的秘密研发一直持续了30个月,直到Macworld前5个月,苹果必须将产品资料提交美国联邦通讯管理局(FCC)审批,一旦这些材料按照规定被公示,苹果就再也无法控制信息的传播了。所以乔布斯会在Macworld上开玩笑:“我们决定让苹果来把这台新手机告诉世界,而不是FCC。”

与媒体躲猫猫,乔布斯何时复出?

在乔布斯当家下,苹果形成了强势而主动的保密文化,这种文化确实让它活得很好:各方都会在年度MacWorld会议即将到来时猜测苹果将推出什么新产品,这是一种很棒的营销手段。但也有人认为这是在毒害其企业管理,例如苹果告诉分析师有关其营运的事比其它公司少很多;它也会将小事当成天大秘密,董事会常被蒙蔽却又不会受到惩罚。

更让人郁闷的是苹果不但对其产品保密,还对其领导者乔布斯的消息也严防死守。也许这怪不得苹果,毕竟在外界看来,“苹果就是乔布斯,乔布斯就是苹果,两者完全可以划等号”,这样一个重要的人物可出不得半点闪失,可偏偏就是乔布斯出了问题。

2008年,乔布斯“病重”的消息第一次传出,苹果股价从105.04美元急跌至94.65美元。这意味着苹果公司的市值在瞬间蒸发了90亿美元——可见乔布斯对于苹果的重要性。随后的日子里,苹果就和公众玩起了“躲猫猫”。2009年1月初,乔布斯表示他需要“相对简单”的“营养不良治疗”,之后却突然宣布他的健康状况变得“非常复杂”。到了6月底,《华尔街日报》报道说乔布斯早在两个月前就接受了肝移植手术,而这一消息到现在才得以曝光,更有消息说乔布斯这个星期一就开始上班了。这种近乎古怪的保密策略全世界恐怕只有苹果一家公司能够做得出来。

保密对于苹果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普遍使用的沟通策略,而是深深烙印在苹果的企业文化当中。据一位曾在苹果进行最高机密项目开发的员工透露,当时他们每天上班都需要通过层层安全门,一次又一次地查验工作证,最后还要输入密码才能进到自己的办公室。这些机密项目的工作室都被摄像头监控,在部分进行最关键产品测试的房间内,所有原型产品都需要用黑布覆盖,一旦曝露在桌面上就会有红色报警灯亮起。

对于那些胆敢违抗公司规定的泄密者,苹果的态度近乎苛刻。经常有员工因为泄露公司秘密而被炒鱿鱼,甚至苹果还会故意向员工透露有关未来产品的虚假信息。据称,苹果主管营销的高级副总裁菲尔•席勒就经常会举办内部会议,在会上刻意宣布有关新产品的虚假规格、价格信息。这样如果这种虚假信息被公诸于世,他们就能快速圈定泄密者范围。

我的话不能你来说,iPad发布的两面

当然苹果也不是对所有的消息都严防死守,有时他们也会通过非官方的渠道散步产品信息,为此他们还会专门对其高级市场经理进行“如何控制消息泄露”的训练。

于是就会出现下面这样的情况:一位苹果的高管突然出现在你的办公室说,“我的朋友,我们需要给市场一些信息,你在知名媒体有什么可以信赖的朋友吗?如果有的话,跟他通个电话聊聊天。随便提提这些消息,最好暗示一下如果能发布出去会很棒。但是记住,千万别用邮件!”

这样的沟通总是面对面或是电话上进行,绝不用邮件。因为一旦将来在泄露消息的内容上有任何争议,没人能找到白纸黑字的证据来说某一方的故事版本有误。这样不管是苹果还是媒体都能保持对另一方观点的相对排斥,然后将其归结为一个误会,最终安然脱身。它同时置苹果与媒体于安全之地。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今年1月4日,《华尔街日报》的文章报道了苹果将推出平板设备的消息。报纸的科技专栏作家沃特莫斯伯格就得到了保护而没有陷入麻烦,每个人都把责任推到对方身上,“我以为他要让我写的是另一条消息!真是抱歉。”最后,因为故事是东部时间周一下午发布的,所以也没人能说这是在蓄意操纵股价。

这样,《华尔街日报》没有丝毫责任,而苹果也不动声色地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刺激一下桀骜不驯的合作伙伴;

-散布一下1000美元的定价预测以看看市场反应;

-吓一吓潜在的竞争对手,警告他们苹果不可战胜;

-吊一吊分析师和观察家的胃口,保证适当和适量的人会出现在Macworld大会,苹果痛恨过少或过多的人来参加发布会。

当然,如果报道中的结论最终得到印证,苹果股价攀升,那大家都得好处。当然操纵股价从来都不是目的,那不过是顺带的意外之喜。

但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同样的消息,主动权一定得由苹果来把握,时间、地点、人物概莫能外。如果谁越过了线,谁就要倒霉了。很不幸的是,这次iPad的发布就让出版巨头麦格劳希尔“犯规”了。

北京时间1月28日下午,消息人士透露,由于出版巨头麦格劳希尔(McGraw-Hill)提前泄露了苹果平板电脑的消息,因此苹果并未在iPad发布会上提及与该公司的合作,并将其标识从幻灯片中移除。

现年61岁的麦格劳希尔董事长兼CEO哈罗德麦格劳三世26日下午接受美国CNBC采访时,透露了苹果iPad的细节信息。他说:“没错,他们明天就会发布这款产品。我们已经与苹果合作了很长时间。这款平板电脑将采用iPhone操作系统,因此应用都是可移植的。所以你今后将可以拥有大量电子书。我们将把95%的电子书提供给该平台。所以借助这款平板电脑,你就可以开启高等教育市场和专业市场。这款平板电脑非常棒。”

虽然说的都是iPad的好话,但是这样的话从别人口里说出来,而且是先于自己,这就让苹果非常的不爽。而招惹到乔布斯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在第二天的发布会上,人们于是只看到了5家合作出版商的标识,而没有麦格劳希尔,但该幻灯片明显是一个6格矩阵,临时删掉了一个。

要知道,作为一家有着122年历史的出版巨头,麦格劳希尔的规模可比幻灯片中所列的多数公司都要大得多。但目前并不清楚苹果只是想要给该公司一个警告,还是完全将其排除在外。音乐和电影巨头此前在与苹果合作时都遵循了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如果与苹果合作,那么在乔布斯公布消息前,请保持沉默。这一事件也算给了麦格劳希尔公司一个很好的教训,因为保密在苹果看来,不仅仅只是简单的营销技巧或者研发规定,而是一项影响深远的企业战略。■

[编辑 陈 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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