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建三方安全管理制度(共8篇)
1.参建三方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各参建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10月12日,副市长陶文胜在检查市重点工程安全工作时强调。
当天,陶文胜一行先后来到金凤大道许家坪隧道工程施工工地、硒都茶城建设工地以及市中心医院综合大楼的施工现场,详细了解了各重点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及落实情况。
许家坪隧道工程是金凤大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施州大道与金桂大道。目前,隧道左线已掘进100米,右线掘进118米,整个工程正按照既定计划有序推进,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陶文胜强调,该隧道工程穿越机场飞行区,施工难度大、要求高,他要求建设单位要科学调度,精心组织,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高效。
在硒都茶城建设工地及市中心医院综合大楼施工现场,陶文胜详细询问了工程的进展及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了查看。陶文胜要求,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创新安全管理手段,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昨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朱金坤带队检查春节前各重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查看了超山综保工程二期施工现场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沈旭微,副区长寿伟义和区风景旅游局、安监局、旅投公司等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在检查时,朱金坤详细询问了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现场查看了安全标示设置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对被检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朱金坤说,中国杭州超山梅花节是区委区政府把超山打造成以“古、广、奇”闻名遐迩的观梅、赏梅、品梅胜地,更要打造成为一个集“吃、住、行、游、购、娱”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的旅游综合体的一项具体举措,是体现“十里梅花香雪海”和“历史文化名镇”的一张“金名片”,主办单位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全力办好,第二届中国杭州超山梅花节将在春节后举办,目前,各项筹备工作都到了扫尾阶段,各有关单位要踢好临门一脚,确保梅花节顺利召开,要高度重视安全。朱金坤特别关照施工单位,春节临近,各施工单位要在用电安全、高空作业等环节上注意安全生产。
朱金坤强调,安全生产事故往往出现在细节和思想的疏忽上,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防范措施要想到、做细、抓实,做到安全生产意识要强,安全知识要懂,安全措施要有,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据了解,近段时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余杭区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克服任何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以防事故、保平安为中心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都先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塘栖、余杭、崇贤、星桥、开发区等地都针对烟花爆竹、危化品、工矿企业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分别带领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旅游、公安交警、消防等职能部门对各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了对春运安全的管理,安全监管、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经营领域的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加强了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昨天上午,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家祥深入我市龙城国际花园、胜利街改造工程、金州家园、和兴翰城等各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就施工安全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
李家祥要求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创新安全管理手段,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建设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工期。
他同时强调,各施工单位要认真总结一季度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些典型经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要积极推广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把安全管理的着力点放到工地、项目、班组和作业面上,建立严格的、系统的、常态化的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检查期间,李家祥还详细了解了各工地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并要求工地负责人一定要做好暑期的安全生产。同时,要求广大建设职工克服酷暑等困难,按照规范操作,注意安全生产,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2.参建三方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美国曾发生过两起食品安全事件, 值得反思。
2 0 0 9年1月, 美国的Peanut Cooperation of America (PCA) 提出花生酱产品召回, 召回的范围涉及到2007年1月1日后生产的400种产品, 这些产品导致美国43个州的8人死亡和500多人生病, 且病患半数是儿童。PCA位于乔治亚州Blakely的加工厂被认定是危机爆发的源头, 检查人员发现现场很多方面不符合FDA的GMP要求, 而最近一次来自第三方的检验, 对现场GMP的评价极高。2011年9月至12月, 美国受到李斯特菌污染的香瓜导致30人死亡, 这是25年来因食品安全事件导致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美国联邦的调查结果表明, 生产这些香瓜的农场 (Jensen Farms) 没有按照官方的食品安全指南操作。FDA官员在现场提出很多缺陷, 而在最近一次的第三方食品安全审核中, Jensen Farms得到96/100的高分。这次是基于“检查表打分方法”的审核, 而不是基于过程的审核。
这两个事件提醒我们, 审核过程中, 仅仅依靠“检查表方法”去关注现场的良好/最佳 (GMP/BMP) 的符合情况, 是不充分的。要结合对管理体系的评价, 关注体系的运行对现场状况的推动和维持作用, 才能最终确信现场管理体系是稳健的, 保障现有业务的绩效。管理体系的贯彻与良好/最佳操作规范的结合, 才是帮助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的最佳选择。
对于食品链, 基于过程的第三方独立审核, 通常基于下列原则:
1 整个食品供应链的风险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的核心
食品链组织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能力不同。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编制ISO22000标准, 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新的思路。这种新思路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就是在整个供应链上进行风险管理, 以落实对食品安全危害进行的有效控制。
近年来一些食品链组织协同编制了一些标准, 例如由英国标准化组织 (BSI) 出版的有关食品安全前提方案的PAS标准 (公共通用标准) 。这些PAS标准, 结合了相关领域中现场食品安全前提方案管理的经验和理念, 为食品链组织落实ISO 22000标准中的前提方案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ISO/TC34食品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SC17, 全面采纳了PAS 220标准, 经过一些编辑性改动, 发布了ISO/TS 22002-1标准, 即“ISO/TS 22002-1 Prerequisit programmes on food Safety—Part 1:Food manufacturing” (食品安全前提方案——第1部分食品制造) 。
2008年, 荷兰独立非营利机构“食品安全认证基金”开发了“Food Safet System Certification 22000” (食品安全系统认证22000, 简称FSSC 22000) 认证方案, 该方案基于ISO 22000、PAS 220及ISO 22002-1, 应用于食品制造业, 已成为全球食品安全倡议 (GFSI) 的基准认证方案。2012年, 基金会又推出了ISO22000与PAS 223标准, 即应用于食品包材制造的认证方案。
对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GB/T22000/ISO 22000) , 中国认监委已对食品链的24个领域食品类别制定了认证规则, 其他类别的规则正在补充, 以完善对整个食品链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领导和监管。中国认监委也正在与GFSI联络, 推广中国HACCP (CHINA HACCP) 被GFSI承认作为基准标准, 促进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认证经验被全球接受。
2 基于过程的审核方法——第三方评估该如何工作
食品安全危害, 是食品或食品存在状况中所含有的, 对健康有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为了有效地消除或预防潜在危害, 食品链各组织需要识别并管理风险。为达到此目的, “基于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就是有效的方案。
传统的审核方法经常是使用者在设计的检查表方框中打勾, 对现场状况进行评价。前面的两个案例已经表明, 这种审核方法是有缺陷的:仅能够告知今天您的产品中没有沙门氏菌——但是不能确定明天是否会有。基于过程的审核方法, 能确保评审所有相关的过程, 例如:
对现场与食品安全相关过程的识别是否充分和有效进行判断;
各过程接口的职责划分和效率;
危害分析是否覆盖可能的食品安全危害, 确定的控制措施是否能够控制辨识已经识别的显著食品安全危害;
评审关于CCP参数的有效性, 以及基于科学研究的确认;
询问偏差并提出纠正措施与预防行动;
对过程中的测量以及其他设备的校准进行评审。
根据审核发现, 审核员可以跟踪有关的审核线索, 包括偏差如何引起管理层重视、如何通过纠正措施推动持续改进等。
3 采用系统的方法管理过程“网”
应采用系统方法, 管理所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不同过程。任何食品的生产过程都会牵涉到一些交互影响的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
识别要求——顾客、执法者、相关方和组织本身的要求和期望;
产品实现——把原料转化成成品;
测量, 分析和改进——“测量”监视所有阶段的危害;“分析”帮助组织建立要实施的标准;最高管理层使用这些活动的结果, 推动改进;
管理职责——为开发、实施及其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的承诺提供证据;
资源管理——包括人员、工作环境和基础设施。
这个方法的核心是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很多大型组织已经着手建立这样的管理体系, 中小型组织则需要对管理体系的建立进行投资, 但是这样做可以获得很高的投资回报, 总体上改进绩效, 优化整个组织成本结构, 降低能动体系运作成本, 从而推动持续发展。来自基于过程的第三方独立审核, 为评价食品链组织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4 可信的第三方独立审核——最后的证据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一经建立, 下一个步骤就是可信的审核。组织通过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评价基于过程的系统的有效性, 以及控制识别危害的能力。
来自第三方审核员的外部独立审核也非常重要。独立审核的目的是对现场过程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结果是增强相关方的信任, 包括食品链的合作方、顾客和执法者。第三方审核员通过公认、独立的管理体系评审, 以及过程完整性和可靠性的提高, 帮助建立并维持信任。
独立标准、认证机构以及第三方审核公司的审核发现, 作为衡量一个组织对食品安全承诺的证据, 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主管部门的信赖。从长远来看, 最终可能形成一种模式, 即执法者利用第三方的评审结果, 作为风险已经受控的保证;而他们的目标是对那些没有通过第三方认证的公司进行检验。
独立可靠的认证, 对开创成功的食品安全文化, 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食品链上, 相对于食品安全控制失败而造成的生命、品牌荣誉、金钱的损失, 第三方认证的成本将是微乎其微。
认证证书是认证过程的结果之一, 但并不是终点。认证机构将在整个认证周期内策划对组织管理体系的监督。对组织运营的风险进行评价和管理, 确认组织内体系和过程的持续有效性, 这就是独立认证的价值所在。
全球化的品牌, 包括供应商和制造商, 正在采取必要的措施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在内部, 关注管理体系建设与公司文化的结合;在外部, 提高与其供应商合作的透明度, 有效性和效率 (如采纳GFSI认可的认证) 。
3.参建三方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甲方(施工总承包单位): _ 乙方(起重机械产权单位): 丙方(起重机械拆装单位):_ 机械类型:塔式起重机□ 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 吊篮□ 其他大型起重机械设备:
本协议仅适用于 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6 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起重机械概况: 1.机械名称: ;
2.机械规格型号及数量:型号: ;共计 台。3.机械统一编号: ; 4.租用工程名称: ; 5.工程地点: ; 6.租用期限: ;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审核由乙方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丙方拆装单位资质证书、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和现场施工各项安全方案、预案等文件资料。
2.甲方负责对丙方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相应起重机械安拆方案进行审核,由甲方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对其方案内容完整性、合规性及现场安全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安全装置失效或缺
失的、无档案或者档案缺失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等情形的机械设备做出禁止入场、退场及更换处理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及工期、经济等损失。
4.甲方为起重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和拆装提供必要的场地、用电、照明等条件。5.甲方在乙方指导下负责起重设备基础施工,组织基础验收,并向乙、丙方移交起重设备基础。甲、乙、丙三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起重机械安装。
6.负责对乙、丙方操作人员进行项目施工的入场安全教育。
7.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甲方指定专人配合安装单位,监督安装(拆卸)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8.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验收工作。9.甲方负责起重设备的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10.施工现场有多台起重机械作业时,甲方应编制群塔作业方案。
11.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进行安全监督,对乙方、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处罚,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隐患限期整改。
12.按照《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在现场施工区域明显部位按标准设置标识牌。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出租给甲方的设备安全可靠,不得将带病、使用年限过长(塔吊累计使用时间要求5年左右,最长不得超过8年;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累计使用时间3年左右,最长不得超过5年)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出租给甲方。
2.乙方在设备出租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②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③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一经安装,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基础地质条件、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甲方交于乙方的一切施工条件符合安
全及作业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乙方应对基础验收负责,若因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按规范与甲方要求做好起重及垂直运输设备的防雷接地装置。5.乙方负责对机械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和现场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各种保险装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将维护、保养和现场检查记录报甲方备案。在进行月度检查、维护、保养前,乙方人员应当面告知甲方安全部门相关人员。
6.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的日常检验工作,若发现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对机械设备限位及安全装置等进行法定检测,并保证其处于安全有效期内。(吊篮安全锁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标定;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验,同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防坠安全试验;各机械设备每年应委托相应机构进行整机检测等。)
8.乙方委派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且特殊工种人员与相关操作证件信息应相对应。乙方对上岗证件的有效性与真实性负责,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
9.乙方应选择资质合格的拆装单位(丙方)进行机械设备的拆装,并应对丙方安装、拆除、顶升、附墙等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
10.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出租设备安装的基础图纸和附墙方案,负责设备基础和预埋件施工的现场指导。同时,在机械设备安拆前,乙方应对丙方进行书面交底,承担因未及时交底或交底不清楚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
11.乙方应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12.乙方因违反国家或地方关于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而导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丙方责任与义务
1.丙方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2.丙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
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丙方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4.丙方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并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5.丙方必须有专业安拆人员,且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有三年以上安拆经验,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乙方专业人员证件需报甲方备案,且相关专业人员与相关操作证件信息应相对应。同时,必须对专业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设备安装(拆卸)时,必须做好安全准备工作,配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分工合作,责任到人。
7.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保证安拆辅助机械设备的吊索、吊钩、保险及相关性能处于合格状态,并将有关辅助机械设备相关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人员证件等文件报送至甲方后才能进行工作。
8.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丙方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在设备安装作业区域范围内设置警戒或隔离,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并接受乙方现场作业指导。
1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五、安全责任
1.各方应严格遵守以上责任与义务,未执行相应责任与义务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相应责任与义务方承担相应损失与法律责任。
2.在安装(拆卸)过程中若由于安拆人员自身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丙方承担;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由于设备本身质量的原因,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由于乙方配备的人员操作不当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和当事人承担。
3.属于乙、丙方责任或乙、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
乙、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丙方进行经济处罚。
六、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协议签订日期:
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丙方单位(公章)
4.参建单位职责 篇四
1.通用职责
1)工程参建各方应该把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工程档案资料应该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各自单位的资料管理的过程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应由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3)工程资料应该随着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和立卷、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4)工程各参建单位应该确保各自资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完整、齐全,字迹清楚,无末了事项。所以表格应按相关规定统一格式。
5)工程各参建各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工程合同等相关要求与规定。
6)对工程文件、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的,应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并设人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2)在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应该对工程档案资料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3)向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提出所需的工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4)本单位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应该保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并保证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5)监督和检查参建各方工程资料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单位监督和检查参建各方工程资料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
6)对需本单位签字的工程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
7)及时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参建各方立卷归档的工程资料。
8)组织竣工图的绘制、组卷工作。可自行完成,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来完成。
9)工程开工前,与城建档案馆签订《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末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1套符合规范、标准规定的工程档案原件,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办理好移交手续。3.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
1)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
2)对需要勘察、设计单位签字的工程资料应签署意见。
3)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据实签署本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4.监理单位的职责
1)应设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来负责监理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依据合同约定,在工程的勘察、设计阶段,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资料形成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和检查,使施工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其完整、齐全、准确、真实、可靠。
3)负责对施工报送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签字。
4)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监理,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给建设单位。5.施工单位的职责
1)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2)总包单位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3)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和立卷。
4)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施工资料,自行保存1套。其他几份及时移交建设单位。6.城建档案馆的职责
1)负责对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等日常性的管理工作。
2)负责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整理、汇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组织精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档案编制、整理归档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在工程开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意见》。
5.参建住宅协议书 篇五
编号:_____第_____字第_____号
立协议单位:
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参建住宅,现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1.参建房屋地点、面积。甲方在乙方的_____住宅建设基地参建住宅,计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得益比例为_____%,实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安排层次部位如下:
2.房价和付款方法:参建房屋造价,议定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参建面积_____平方米,应交付造价_____元,另外应交付管理费(代建费)每平方米_____元,合计应交付造价连管理费_____元,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_____天内付清全部价款(包括管理费)直接解入乙方开户银行。
3.建筑材料:甲方应承担的钢材、木材、水泥,按如下办法交付:
4.房屋竣工交付期限:乙方在住宅竣工验收后,应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将划定部位、面积,交付甲方接收使用。如施工承包单位延误竣工交付日期,甲方应予谅解。
5.房屋产权:甲方参建面积的房屋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6.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共同信守,不得悔约,否则应负违约的法律责任。
7.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补充条款:
甲方:_____甲方:_____法人代表:_____法人代表:_____联系人:_____联系人:_____地址:_____地址:_____
6.参建三方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必要性
1.1 建设工程承建力量有待提高
当时, 建设单位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欠缺, 技术力量不足。一是部分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严重不足, 超资格范围执业情况仍较普遍;二是部分技术人员水平偏低, 对标准规范理解不准、掌握不深、经验不足;三是一线操作工人缺乏有效培训, 缺乏基本的质量安全常识, 职业素质较低。当前建设施工行业一线操作工人大都是农民工, 对农民工的质量培训远远不够, 农民工无法成为真正的“建筑工人”, 建筑业的劳动力素质亟待提高。另外, 全行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偏少、资质挂靠严重。
1.2 各建设主体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
建设工程涉及建设主体较多, 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等。一些企业质量管理存在漏洞, 相关人员责任不落实, 如工程勘察野外记录、工程验收记录等无有效签字, 不按施工技术方案对质量缺陷进行处理等;勘察设计深度不足, 甚至违反强制性标准要求, 如勘察钻孔数量少, 钻孔深度达不到要求, 设计计算书存在缺漏项, 荷载及配筋取值不足等;施工质量通病仍比较普遍, 不少工程混凝土有胀模、烂根、夹渣、裂缝现象;少数工程混凝土回弹强度不达标, 甚至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1.3 建设主体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
一些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即开工建设, 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定, 甚至有些工程项目不报建、不招标、不监理, 不严格执行建设法定程序;有些建设项目开工后才办理报建手续或申领施工许可证。有的项目应当实行招标, 但未招标就让施工队进场;有的项目已经选定了施工队伍或者已经开工, 才委托监理单位。实践中, 有些建设单位不通过原设计单位, 自己自行变更设计;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存在的隐患、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 命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一些建设单位指定或采购的建筑材料, 有时对利润比较大如门窗等工程进行肢解发包, 形成大量的工序交接面, 造成质量隐患。
1.4 总成包掩盖下层层分包或转包普遍
企业通过各种手段或途径获得相应的资质后, 通过总承包资质承接工程, 然后在转包, 出现了总承包接任务, 专业分包进行分包, 个体老板施工的局面, 加上企业内部管理薄弱, 基本上是以包代管, 企业对工程质量疏于管理。由于实际施工的队伍素质与承包资质要求的素质差距甚远, 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给质量监督提出了新的课题。
2 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分析
2.1 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目标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而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因此,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共同组成建设工程中的质量责任主体, 他们的质量行为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好坏, 只有对各大主体的质量行为规律进行研究, 掌握其行为、目标及意图, 才能促使政府监督落到实处, 管理措施才具备针对性。最大限度的防止建设过程中出现违规的质量行为, 彻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9]。
2.1.1 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目标。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需求者, 又在建设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方与领导方, 建设单位是希望利益最大化, 以最小的成本获得高质量的建设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 建设单位由于其主导强势地位, 不一定按照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来要求施工单位, 而是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高于合同规定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希望通过较低的投入获得更高的质量建设, 可以通过要求施工单位的高质量行为来规避自身的质量责任风险。
2.1.2 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目标。
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实体的直接实施者, 其质量行为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是指在建设过程中,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进行的活动, 是施工单位在建设项目策划、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各种行为, 这种质量行为贯穿于整个建设的全过程。因此, 施工单位质量目标渗透在其所有的质量行为之中。对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行为主体, 在不同阶段致使施工单位会出现不同的行为目标, 为此对其进行了分类分析:
利润。施工单位承接建设工程的目的是为了自身获得期望的经济利益, 保证利润的获得。所以利润是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建设中的根本目标。
质量。建设工程最关键在于其质量的优劣, 建设单位的建设期望也正是高质量的项目实体, 从而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达到建设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同时, 质量作为衡量和评定施工单位实际工作的客观实体, 所以成为施工单位行为管理中的核心目标。
工期。在建设过程中, 因为建设单位对建设实体的需求一般会较为迫切, 而且, 建设工程在一些建设单位目标中作为“政绩工程”, 造成部分建设单位对工期的要求甚至超过对质量的要求, 以至于在合同中对施工单位进行控制, 必须达到其要求的工期。
成本。利润的获得关键取决于工程的管理控制下如何利学有效的压缩成本空间。正常条件下, 施工单位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期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 从而增加自身收益。
相关法律法规, 在建设过程中任何参建各方都必须要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才会避免因此而带来的罚款和降低等级资质等损失。
施工单位在建设的建设前期准备中必然会考虑兼顾上述所有目标。如果施工单位有能力和条件 (即施工单位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 并且, 工程合同中建设单位的要求合理, 能为施工单位营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顾全好这几大因素, 其行为的选择对工程质量的影响较小;如果施工单位无法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目标之间发生冲突时, 此时施工单位会权衡自身的利益进行取舍。
通过对现有建设工程项目中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调查发现, 施工单位往往会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来保证利润。在建设的建设中, 施工单位面临的是多目标问题, 其行为的出发点是多个目标, 而不是单纯为保证工程质量, 而这些目标中最为重要的又是其所获利润的期望, 这也是其行为根本目标的真实表现。
2.1.3 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目标。
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根据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设文件、相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它建设合同进行旨在实现项目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的项目管理, 其质量行为对建设实体质量的好坏起着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与科学性等性质, 意味着监理方在建设过程中必须站在第三方的角度, 运用其高素质团队为建设各方提供公正的监理服务, 这就使得监理具有了利他与利己两面性, 一方面它要追求利润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另一方面, 又要为建设单位的规范和控制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 为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服务。
2.1.4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目标。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深度规定要求进行勘察设计, 是否满足抗震设防、建筑节能和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要求, 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一般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检测机构是受建设单位委托,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其性质与建设工程监理类似, 也具有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与科学性等性质, 因此, 也应该从第三方角度提供客观公正的勘察设计报告和检测报告。这就使得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检测机构也具有了利他与利己两面性, 既要自身利益最大化, 又要为政府规范和控制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提供技术服务。
2.2 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表现
通过对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目标的分析, 客观规律表明在目标引导下, 各行为主体会产生具体的行为表现, 但根据其出发点与造成的后果以将其分为积极质量行为与消极质量行为。积极质量行为即在建设过程中选择有利于工程质量提高的行为;消极质量行为即在建设工程过程中选择会损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下面分别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2.2.1 积极质量行为。
积极质量行为是指参建各方行为主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中相关质量责任的规定, 其主要的表现为:
各方按照建设工程法律规定, 具备相应资质等级, 并通过合法的招标程序选择和确定行为实施方。
各方都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的建设严格执行建设前准备程序;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领取施工许可证;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制度;按规定要求的分包工程, 不将工程肢解发包;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
建设的建设过程中, 行为主体及其行为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并使建设实体达到质量要求。
质量参建各方与质量管理方都做好竣工验收。
2.2.2 消极质量行为。
消极质量行为指行为发生方在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进行的活动。消极质量行为的规律是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决定因素, 只有通过研究并制定相应措施约束这些行为, 才能真正达到提高质量的目的。消极质量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单位消极行为:建设过程中常出现建设单位恶意压低中标价格;为了自身目的, 提出不合理压缩工期;不办理规划许可证, 不招标, 不监理, 不严格执行建设法定程序;有些项目开工后才办理报监手续或申领施工许可证;有的项目应当实行招标, 但未招标就让施工队伍进场;有的项目己经选定了施工队伍或己经开工, 才委托监理单位, 为监理工作的展开带来极大的阻碍, 加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同时也使得工程质量缺乏了法律的保障;过分要求施工单位建造高于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
施工单位消极行为:因为建设单位的种种消极行为直接导致施工单位为保证其利润根本目标情况下做出系列危害建设质量的行为: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采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机械和材料;缩短建设必须工期, 降低养护周期;更改设计质量要求, 降低质量等级;减少自检程序等。施工单位只能通过上述的消极行为以弥补自身的利润损失, 从而带来了工程质量隐患。
监理单位消极行为:监理做为第三方, 因具备完全独立的质量管理权力。但是在建设工程建设中常出现监理充当“老好人”现象, 对质量管理只是走程序, 走过场。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检测单位消极行为:在目前建设工程质量勘察、设计、检测市场化的前提下, 行业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如恶性低价竞争, 使收费低于实际成本, 从而导致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检测单位出具非检测虚假报告, 还有如因人情关系的作假, 当然还有施工单位自行制作假检测报告等现象。由于存在假检测报告现象, 必须想方设法做好检测单位的监管, 而经济利益的冲突使得大多检测单位不愿意让主管单位进行监管, 导致检测监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障碍。
2.3 各方质量行为的原因分析
通过以上质量行为表现与建设模式的总结分析, 质量行为积极与消极的表现主要决定于以下几方面:
2.3.1 政府监督力度。
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约束机制主要是从政府监管体制上对质量参建各方的行为进行规定与约束, 监督机构是法规的具体的执行者———监督者。监督机构如果对建设中所出现的的不规范的质量行为不进行查处并及时的纠正的话, 公平原则就会破坏, 各方的质量行为将向着消极方式趋势发展, 从而影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参建各方的监督, 主要表现在宏观控制上。控制方法主要是对各方资质以及一些市场行为规范方面进行规定, 采用抽查等手段进行监督检查, 政府监督的力度越大, 监督频率越高, 参建各方各个行为目标就越接近预期, 这样选择消极行为减少, 如果选择将使责任风险增加, 附加成本提高, 其就会选择积极的质量行为保证基本成本投入。反之, 如果政府监督力度不够, 参建方就会倾向于选择消极质量行为, 以达到各方的目标。
2.3.2 参建各方综合资源实力。
建设工程要想保证质量优良、工期合理, 必须有相应规模的资源投入。参建各方综合资源实力的强弱决定了在建设时质量标准的定位, 如果各方都具有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人员素质、资质实力, 公司的信誉等一些方面。那么利润目标是完全可以得以保证, 这样良好的基础上, 参建各方将把目标更多的集中于质量这个核心目标上, 目标的转移使建设工程的建设从一开始将朝着健康的力向进行。反之, 如果参建各方都还是为了利润目标进行行为, 那么选择消极行为的概率会更加大。
2.3.3 建设过程规范化。
一是约束机制不完善。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中, 项目法人的责权利界线不清, 管理人员对损失所负的责任不明确, 导致某些建设单位在工程中极易选择消极质量行为。同时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 导致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进行监督时也会出现力不从心的情况。因此, 在对建设工程中, 政府行政部门应当明确界定建设单位主体, 监督机构相应的实行监督与激励, 甚至可以确立监督机构授权执法地位, 以约束质量行为。
二是利润的合理性。利润作为参建各方的根本目标, 就是行为的指引者。利润空间被压缩, 收益自然减少, 用于提高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的经费减少, 必然导致建设的质量水平得不到提高;其次, 利润不合理还会促使出现机会主义行为, 行为者维持自己的正常利润只能通过选择消极质量行为降低建设成木, 但其结果只能是损害工质量。
三是质量行为的规范性。在建设过程中, 监督者与行为者之间存在相互影响, 监督者的质量行为会影响到行为者的工作绩效, 行为者会根据监督者的质量行为选择来决定自己的行为选择。同时, 行为者的质量行为选择也会影响到监督者的质量行为选择。因为监督者由于预期到高素质行为者在正常的情况下一般会选择积极的质量行为, 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因此监督者在监督成本投入方面就会相对的减少, 监督的频率也会相对减少, 监督者和行为者会在个极其融洽和协作的氛围中完成高质量的建设;如果行为者素质低, 监督者就不得不加大投入, 对此行为者可能会出现的消极质量行为应付检查。
综上所述, 对于建设工程建设行为者主体的质量行为影响因素很多, 既有包括其自身的还有来自各主体之间行为的相互影响, 但他们互相对其他主体产生影响的关键因素主要是监督强度和质量成本投入, 即上级主体通过调整其监督强度来对处于其监管下的其它主体进行管理, 而下一级的主体则通过调整其质量成本投入来应对上级主体监督强度的变化。
3 加强监管的对策措施
3.1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建设
首先, 为了提高监督机构监督的积极性, 还有必要制定相关制度对监督机构进行再监督, 对其不作为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由于再监督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为保证监督效率, 再监督方可事先将对监督机构不作为的处罚额度提到一个较高水平, 以此提高监督机构的工作努力程度;其次, 增强质量监督监督的透明度, 对监督机构的奖惩对象、法律依据、奖惩标准、监督效果等信息以方便公众获得的方式公开, 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质量监督的认识和自身经济行为的心理预期。
3.2 完善公众参与质量监督监督方式
在质量监督方面, 政府和公众的目标应该是一致的, 公众参与能够很大程度上缓解政府在这方面的关注与投入, 填补政府监督不到位的空白, 提高政府监督效率。政府可从提高公众质量监督参与意识、降低公众参与成本入手、增加公众参与途径来增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 发挥公众个人举报、媒体舆论监督、非政府质量监督组织监督作用, 包括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加大质量监督宣传和教育力度、及时向公众提供关于工程状况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的信息等。
3.3 科学制定质量监督惩处标准
当前, 我国对工程质量的惩戒力度太弱, 远远低于降低工程质量的收益, 结果出现“质量低成本低收益高, 质量高成本高收益低”的不正当现象。现阶段, 应科学制定质量监督惩罚标准, 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该承担的工程质量成本在惩罚力度中体现出来, 以促使施工企业能够更自觉地按照质量监督法律的要求去做。
3.4 建立建设企业质量监督荣誉档案
对于工程质量高的施工企业, 应予以建立质量监督荣誉档案。凡获得荣誉的施工企业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支持, 达到使施工企业自觉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摘要:首先分析加强质量监管必要性:建设工程承建力量有待提高、各建设主体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建设主体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总成包掩盖下层层分包或转包普遍。进而进一步分析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目标和行为表现及其原因, 并提出四点对策措施: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建设、完善公众参与质量监督监督方式、科学制定质量监督惩处标准、建立建设企业质量监督荣誉档案,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提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质量,质量行为,监管
参考文献
[1]邢东宽.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几点思考[J].科技资讯, 2009, 7:81, 83.
[2]李春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 12:186.
[3]黄灏.浅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监督[J].工程质量, 2010, S1:6-8.
[4]王丹.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与监督[J].辽宁建材, 2010, 7:57-58.
[5]刘孔玲.基于业主角度的工程质量控制博弈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0, 19:40-43.
[6]刘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7, 4:200.
[7]张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途径探讨[J].安徽建筑, 2008, 4:185-186.
[8]吴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有效对策研究[J].城市建筑, 2013, 16:107.
7.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 篇七
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各项决议。
2、执行各项承包合同与施工单位履行得各项条款。
3、严格财经制度,加强对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4、负责组织管理班子,选择施工队伍。
5、加强、严格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得质量合安全,检查施工单位得所有材料。
对工程各项施工进行全面控制,确保正确工程质量和工期,并实现安全生产。监理单位的职责
1、领导工程项目监理组织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规章制度,对履行监理委托合同负合同责任。
2、确定工程项目监理组织人员分工,对监理组织的工作进行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
4、参加合同谈判,协助业主确定合同条款;
5、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提出并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6、审查并确认分包单位;
7、审定批准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
8、负责协调工程项目各专业之间的主要技术问题。
9、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条文和纠纷,负责合同管理。
10、发布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11、掌握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的实际控制情况。
12、主持审核工程量结算书。
13、组织处理索赔事宜。
14、审核并鉴定工程项目竣工资料。
15、组织工程施工验收。
16、签发工程监理月报、日报。
17、工程监理中代表监理单位对外联络和协调。
18、不定期地现场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19、督促监理合同文件和监理档案资料。
施工单位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级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2、严格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维护企业的信誉及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及个人的利益关系。
3、认真执行各项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保证各项合同目标的实现。
4、组织制定项目管理班子中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责
任到位,建立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5、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
广应用新技术。贯彻执行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及质量保证措施,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设计单位的职责
1、对该项目的设计工作负全面责任;
2、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工作岗位,领导各专业设计人员、认真学习现
行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并按标准执行;
3、检查各专业设计人员所设计的图纸是否符合要求。
勘察单位的职责
1、对该项目的勘察质量负全面责任;
2、认真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勘察计划,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8.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 篇八
立协议单位:
上海_____住宅建设办公室 (简称甲方)
上海_____公司 (简称乙方)
乙方为解决住房困难,要求参建甲方在建新疆路高层基地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经过综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给乙方,并确定室号如下:_____路_____号_____室
现将参建住宅有关事项立协如下:
1.参建得益:乙方参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积扣除动迁、公建配套等用房后,净得益为_____%,即参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实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约定:甲方按上述建设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代办材料、配套费、建筑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为_____元。乙方参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计工程费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还需付施工管理费(按工程款______%计算)计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元(肆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应付款后,即按确定的室号拨交房源。
4.房屋产权:乙方参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产权。
5.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上海_____住宅建设办公室 乙方:上海_____公司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篇二: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
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
立协议单位:
上海 住宅建设办公室 (简称甲方)
上海 公司 (简称乙方)
乙方为解决住房困难,要求参建甲方在建新疆路高层基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经过综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给乙方,并确定室号如下:
路 号 室
现将参建住宅有关事项立协如下:
1.参建得益:乙方参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积扣除动迁、公建配套等用房后,净得益为 %,即参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实得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约定:甲方按上述建设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代办材料、配套费、建筑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为 元。乙方参建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工程费 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还需付施工管理费(按工程款 %计算)计 元,共需付款 元(肆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应付款后,即按确定的室号拨交房源。
4.房屋产权:乙方参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产权。
5.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上海 住宅建设办公室 乙方:上海 公司
代表:
【参建三方安全管理制度】推荐阅读:
参建住宅的协议书07-05
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总结报告08-23
三方安全管理协议06-28
三方联动 确保防汛安全10-06
第三方社会评价制度08-12
第三方物流管理内容07-07
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技术服务协议书 定稿07-23
酒店转让三方协议06-21
三方协议解约函07-05
招标师(三方协议)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