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午休的补充规定

2024-06-18

关于午休的补充规定(14篇)

1.关于午休的补充规定 篇一

厂区禁火令(第一号)厂区人员、物流、车辆流量大,进出频繁,部份物料在室外和室外仓堆放,当地气温高,植被物料十分干燥,厂区火险等级高,外来人员、业务员用火、小孩玩火、电工设备动火,人员吸烟频繁杂乱,厂区消防形势严峻。为此,公司决定,在规定地段、期限里,全厂区禁止撤擅自动用火用火,禁止在禁火区吸烟,现通告如下:

一、范围:厂区、物流区、生产区、仓库、室外仓等;

二、规定:

1、禁止隽带香烟火种进入生产车间、仓库(包括室外仓)、物流区;

2、禁止在生活区室外仓缘10米之内的一切动用火、吸烟;

3、禁止在禁火禁烟范围内动用火吸烟(包括生产车间侧所和生产车间办公室);

4、工作需要动火时按动火流程办理相关动火手续;

三、处罚:

1、对存在厂区火险隐患不整改、在厂区违章用火吸烟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门长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违章用火、吸烟引发火灾事故的肇事者依法给予严惩;对拒不接受处罚或妨碍、阻挠巡查保安和工作人员的,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3、对在厂区消防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责任人给予处分。

四、各部门、各外协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厂、园区消防工作的领导,全公司部门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厂区用火管理规定,积极做好工厂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年。

康力电子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禁火规定的补充

公司各部室、生产部、PMC部、电子仓、成品仓:

近期生产部发出通知准许员工在中休时间可以厕所内吸烟。这与公司2008年11月28日《关于工厂消防安全禁火规定》的通知有冲突。经请示公司领导,“当部门规定与公司规定发生冲突时,以公司规定为准”。按照公司规定:“各车间、仓库、厕所、厂区内四周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火源进入车间、仓库。一经查出,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再次违犯者一律给予辞退和罚款并行处理”。所以,请大家按照公司规定执行。不要在车间、仓库、厕所、厂区内四周吸烟。新工厂与老工厂的厂区环境有不同区别,物料露天摆放很多,员工、车间、供料和成品都在一层楼里面,且新厂已经发生过两起明火事故,因处理及时,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水火不留情啊,这也是为了大家生命安全而定的规定,请大家理解,支持工作。谢谢大家!

特此说明

行政人事部

孟国军

2009年3月12日

关于禁火规定的补充

公司各部室、生产部、PMC部、电子仓、成品仓:

近期生产部发出通知准许员工在中休时间可以厕所内吸烟。这与公司2008年11月28日《关于工厂消防安全禁火规定》的通知有冲突。经请示公司领导,“当部门规定与公司规定发生冲突时,以公司规定为准”。按照公司规定:“各车间、仓库、厕所、厂区内四周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火源进入车间、仓库。一经查出,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再次违犯者一律给予辞退和罚款并行处理”。所以,请大家按照公司规定执行。不要在车间、仓库、厕所、厂区内四周吸烟。新工厂与老工厂的厂区环境有不同区别,物料露天摆放很多,员工、车间、供料和成品都在一层楼里面,且新厂已经发生过两起明火事故,因处理及时,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水火不留情啊,这也是为了大家生命安全而定的规定,请大家理解,支持工作。谢谢大家!

特此说明

行政人事部

孟国军

2009年3月12日

关于严禁烟火的严谨申明

李总、林总、张总:

消防安全责任重与泰山,水火是不留情的啊!开不得玩笑,不能随意性太强了。现在吴厂长发出通知准许工人在工厂厕所内吸烟而且是有关公司同意了的,在去年因为工厂生过三次火灾事故,老厂一次,新厂两次,为此我们在2008年11月28日下决心严禁烟火并发出了《关于工厂消防安全禁火规定的通知》执行的很好,员工们都认同。现在员工们在吴有梅厂长的倡导下又开工厂内可吸烟有烟火扎口,这与2008年11月28日《关于工厂消防安全禁火规定的通知》有些很严重的冲突。请问三总我们到底是听谁的?是谁说了算?谁是正确的?谁的规定最有合法性?我在管安全,新规定出台我连知情权都没有,我算什么东西呢? 工厂的安全员工的安全还要不要?安全的事还要不要管下去,请三总给个明确的答复。

谢谢

行政人事部

孟国军

2009年3月11日

关于工厂消防安全 禁火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时时刻刻讲安全,事事处处都不能忘记安全,认认真真的为了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1、各车间、仓库、厕所、厂区四周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火源进入车间、仓库。一经查出,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再次违犯者一律给予辞退和罚款并行处理。

2、严格执行临时动火(如:电焊、气割等)作业审批制度。从即日起,凡需动用火源、电焊、气割的门部,必须提前以书面申请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能施工。对没有审批强行施工,给安全带来隐患的,行政人事部有权强行要求停止作业,对造成施工误期由施工方负责。

3、行政办公区因业务特殊情况,需要陪同贵宾吸烟的须在指定的办公室吸烟;外宾客户所带火种、香烟一律放在门卫值班室寄存,离开公司时取回。

以上规定请各部门认真执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自觉遵守。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以通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惠州市康力电子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08年11月28日

2.关于午休的补充规定 篇二

为了规范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会计核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关于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财务列支办法的通知》 (财社[2013]36号) 的规定, 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 (财会[2008]1号) 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财会字[1999]20号) 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

(一) 会计科目的设置。

在支出类会计科目中增设“5003购买大病保险支出”一级会计科目。

1. 本科目核算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支出。

2. 本科目应当按照商业保险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3. 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时,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

4. 期末, 应当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部转入“统筹基金”科目, 借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科目, 贷记本科目。期末结转后, 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 发生合同约定盈余或亏损时的账务处理。

1. 根据大病保险承办合同, 商业保险机构因承办大病保险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盈余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到商业保险机构的盈余返还时, 按照实际返还的金额, 借记“现金”、“收入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 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科目。

2. 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使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生亏损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根据合同约定向商业保险机构进行补偿时, 按照实际补偿的金额, 借记“统筹基金——风险基金”科目 (适用于提取风险基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或“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 (适用于未计提风险基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 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

(三) 会计报表的调整。

1. 在收支表 (会农合医02表) 中“二、基金支出”中增加“ (三) 购买大病保险支出”项目。

2. 本项目反映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购买大病保险支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二、对参照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会计核算的补充规定

(一) 会计科目的设置。

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类会计科目中增设“503购买大病保险支出”一级会计科目。

1. 本科目核算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支出。

2. 本科目应当按照商业保险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3. 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时, 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

4. 期末, 应当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科目, 借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科目, 贷记本科目。期末结转后, 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 发生合同约定盈余或亏损时的账务处理。

1. 根据大病保险承办合同, 商业保险机构因承办大病保险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盈余的,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到商业保险机构的盈余返还时, 按照实际收到的返还金额, 借记“现金”、“收入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 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科目。

2. 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使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生亏损的,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合同约定向商业保险机构进行补偿时, 按照实际补偿的金额, 借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科目, 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

(三) 会计报表的调整。

1. 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表 (会医疗02表) 项目中增加“五、购买大病保险支出”项目 (行次为27) , 原表中“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相应修改为“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2. 本项目反映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购买大病保险支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列。

三、施行时间

本补充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3.关于“铜山至宝”的补充 篇三

“铜山至宝”中的“铜山”二字含义没有说明清楚。“铜山”二字,其实是指日本著名的铜矿——足尾铜山铜矿,位于枥山县足尾町,始于江户时代的公元1600年开产。也就是说用铜山当地铜矿产的铜来铸造。

余榴梁、王臻合著的《钱币投资技巧》一书中有《日本、朝鲜和越南历史铸钱年表》,其中明确标出“铜山至宝”1863年。

汪雷编著的《古钱币价格》一书记载:“‘铜山至宝’还有其他形制,如小平,光背,孝明天皇,1863年”。

董大勇先生编著的《中国珍稀古钱鉴定要领》一书中也有“铜山至宝”背当五十的长方形钱牌的记载。

另外,《收藏》杂志2007年11期上刊登的江苏南通陈白子先生的《泉网解惑》一文,首次刊出“铜山通宝”折五型钱币,同样没有说明“铜山”二字作何解释。

4.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补充规定 篇四

矿属各单位:

随着我矿由基建矿井转为生产矿井,生产及各方面的任务加大,为更好的服务安全生产,规范后勤人员的工作意识,给全矿干部职工建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所有后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有事离矿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班中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将小孩带入工作场所。办公室、考评办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并通报。

2.中午如无接待应酬,任何人不得喝酒,禁止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矿内卫生区域重新划分承包,各单位必须长期保持所承包区域清洁卫生,卫生检查小组将不定期检查,奖优罚劣,检查结果纳入月度工作考评。

附;各单位卫生区域划分明细;

关于重新划分矿内卫生区域补充通知

1、清洁工:(卢启兰、张习飞)负责三楼矿长、周总办公室,整体办公楼、公共厕所、生活楼、楼前广场。(卢启香)负责采掘楼、调度会议室、二楼卫生间、综合楼的卫生及厕所(每天打扫一次)。

2、北仓库门口至副井轨道以西卫生区域,由运输队负责

3、门岗保卫门内外20米硬化路面清扫、花池内的卫生及车棚卫生清理。保卫人员负责。

4、木厂门口卫生及物料摆放,由木厂负责打扫;(办公室负责管理)。

5、废旧库院内卫生及物料摆放,有企审科负责。

6、主井北墙至澡堂门口以东(包括两个花池),由通防科负责。

7、废旧库东墙至主井口,包括垃圾池、厕所周围杂草和花池卫生,由采一工区负责。

8、主井和副井之间的花池及前10米以内的卫生,由采二负责。

9、废旧库门两旁花池周围2米以内卫生杂草,由掘二工区负责。

10、风井上面的家具房院内及门口10米内和过桥,由掘一工区负责。

11、仓库门口10米内及值班室院内卫生,由仓库负责。

12、机修厂车间门口到过桥卫生和变电所、机电食堂、瓦斯抽放站工作场所卫生,由机电科负责。

13、定期更换宣传栏、公示栏内容以及周围的卫生打扫,由安全科负责。

14、各生产区队、科室办公室及各自宿舍卫生自行打扫,一定保持干净明亮。

15、两个食堂的卫生由各自工作人员打扫,办公室监督。以上卫生区域划分责任明确,望各单位认真负责。如有改动另书面通知。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关于车辆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 篇五

关于车辆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效率和保障安全生产,经研究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公司车辆是保障生产和工作完成的核心部分,车辆一律不得私用或滥用。公司车辆的管理、调度由综合部统一负责,设立专管车辆车队长一名,司机出车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后由车队长执行使用和监管情况(部门紧急用车由部门负责人电话或口头向综合部申请调配安排)。

二、司机每天8:00点统一报到待命出车(特殊情况除外),正常上班工作时间内提早收工的要向车队长汇报情况,方便公司临时用车调配;

三、司机原则上实行专车专职,司机每天发车前要常规检查,机油、水、轮胎等状况是否良好正常,平时要加强保养,注意车容清洁卫生。如车辆必须维修时先向综合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车辆晚上停放到指定地点或停车场保管,司机若不服从管理擅自将车转借他人或者停放在其它地方过夜,发生事件一律由司机本人负责。

五、各部门使用人在用车过程中不得乱指责司机开快车或违章行车,要注意司机的疲劳度,劳逸结合,保障安全行车。司机不遵守交通法规违章造成的事故罚款等费用一律由司机本人承担(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除外)。

六、司机每天出车要将目的地,使用情况等作好详细登记,每次加油作好油量里程登记,综合使用情况和里程总数及保养极限向车队长报告,由综合部安排保养维护。

七、司机每人给予500元备用金,不准挪作他用,在金额即将用完时,贴票报销充帐循环使用,报销票据背后一律注明时间、地点、里程并签名方

3-1 长实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可报销。

八、司机的请假、休息由综合部统一安排,一般不设固定休息假期,结合 工作安排情况进行;

九、司机在出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仪器仪表或材料的安全,贵重仪器仪表一律不得在车上过夜,材料余料一定要配合使用人当天退仓,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

十、司机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因关机、拒听等情况造成工作被动或损失按公司奖惩制度执行并取消当月电话费报销。

十一、技维部承包方案落实后车辆使用具体工作由各分局局长负责安排,司机要服从分局长安排调配,分局长要结合实际工作合理安排使用,不得在工作之余公车私用,负责监督车辆的用油、车容、车况等使用情况。其他部门等要调用车辆一律要经综合部批准进行。有其他情况要向综合部汇报协调解决。

十二、司机应本着热情、忠诚、服务、学习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公司的发展。附: 车队长职责

一、任命车队长是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和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二、车队长的权限由综合部授予,配合综合部搞好车辆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合理使用,保障行车安全和控制成本、节约开支。

三、车队长要每天跟踪所有车辆的去向和使用状况,合理安排和调配司机出车。

3-2 长实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四、车队长要定期向司机灌输交通法规知识和行车安全常识,协助综合部做好司机的培训工作。

五、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证件办理,保养维修情况做好跟踪,配合综合部控制成本、提高使用效率。

六、做好司机的考勤、后勤等工作。及时将司机反映的意见或困难向综合部汇报协调解决。

七、负责各司机对车辆的车容、车况监督,协助综合部做好考核工作。

八、车队长负责抢修车的司机工作并协助做好综合部关于车辆管理方面临时安排的任务。

广东长实东莞分公司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6.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补充规定 篇六

为使企业更好的发展,公司员工必须转变思想观念,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实现企业上台阶的目标,公司特对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加强公司打卡制度,取消原车间上报考勤制度,所有员工出勤情况一律以打卡记录为准。

1.员工实行每天打卡三次制度,早8:00前,午13:00前,晚17:00后各打卡一次。

2.对无故迟到、早退者,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按缺勤一天处理。3.因特殊原因无法打卡的,由车间当日统一上报到公司。4.夜班人员执行打卡制度,晚17:00前,打卡上岗,未按时打卡上岗的,无特殊情况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认真执行请假制度

1.病假:要在当天上报主管领导,如特殊情况次日必须向公司领导通报。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请假,二天以上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否则按矿工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3.对无故旷工缺勤者,公司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执行作息时间,加强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作息时间,早8:00上岗,中午12:00-13:00休息,晚17:00下班。早退一次车间公示批评、教育,第二次处50元罚款。

2.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吃饭、看电子书等与生产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将提出批评,第二次扣发50元工资。

3.工作时间无故脱岗回宿舍等,一经发现车间公示批评,第二次除批评教育外,将进行100元的罚款处理。

此补充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7.关于《苏门早功》的补充及其它 篇七

几年来,我收到过不少读者各种形式的要求,由于我这人天性喜欢清静,淡泊名利也不善交往,加之经常出门旅行,少有在家的时候,时间并不充裕,所以没有和读者朋友做更多的交流,更没有实现有的朋友要求出光碟和上门请教的愿望,让大家失望的地方,只有请大家原谅了,但既然收到了这样书面的疑问,我尽力解答一点,希望能对热爱武术的朋友有一些帮助。

一是希望大家不要寄希望于短时间的练习就会有大的成效,因为这是不现实的。曾伟先生的锻炼情况我不知道,但从他信中的现象看,他是不大想用太多时间和精力去锻炼的,体质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练功过程更是从外到内、从形到神的修炼,并非朝夕之功,我想这个道理我不用多说,如前年一位读者要求我介绍我文章里所说的那种几天就能砍开三块砖的功夫,我没有作答,是因为同样原因,他只注意到了我的“几天速成”,却忽视了我已经有超过十年的武功积累。并且我认为那实在不能算是功夫,只能算是茶余饭后表演的东西而已。真正学武术的人不应该走那样的弯路,我不希望看了我文章的读者朋友被文章中的一些故事误导,我举那样的例子也是为了说明那不是真功夫,所以很容易做到。如果练得不好或者急于求成,更可能给你的手带来伤害,练武的目的不是为了健康吗?何必要适得其反!

同样,一些读者朋友不太清楚运动必须遵循的规律:即再科学的锻炼形式都必须付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才能有实际的成效,他们可能只看到程老师的苏门功夫似乎没有太多太难的基本功训练,看到的是虽然只练了几个月的苏门但和练了几年的其它拳法的学习者较量毫不逊色,却没有看到苏门讲究的是“行走坐卧皆是拳”,如走路吧,是要配合步子的落地和呼吸,有意识地夹紧双臂,用脆劲握拳并且全身吃劲的,要用“全视场”练战斗意识和反应速度,经过人身边时要练随时出手应敌无坚不摧的“杀气”,甚至连有些拳师在睡觉时都要先意想各种复杂的搏杀情况才进入梦乡,这些我在其它文章里已经说过了。俗话说,三分练,七分养,苏门最重要的特点恐怕是练的时候并不激烈,如同“养”,平时生活似乎没有专门去练,其实随时都在锻炼,这叫练养结合。懂得了这一点,才能是真正了解了苏门。

二是苏门功法虽然有很多优点,如增强体质,使人们练出防身的本能等,最明显的就是练苏门的人握力和指力通常都比一般人大得多。我退休都好几年了,现在从握力计上看,左右单手的握力都各在一百公斤上下。现代医学证明握力通常和人的健康长寿成正比,所以练这功法必定是有好处的。我在文章里已经说过了,我有自己的功法系统,但仍然保留了它,就因为它简单实用。

但是,练功的人切忌把一门功法绝对化,认为只要练这门功法就能使所有人都达到同样的效果,比如通过练功治愈了我的乙肝就是一个特殊的个例,我一个朋友的孩子练了我的功法就完全治愈了萎缩多年的左腿,这也只是特殊的情况,并不是说只要练了,就一定能治疗乙肝,也一定就能治疗类似这样的绝症(亲自为我检查过“两对半”的医生对我说,我这种情况,医学上根本就无法解释)。如果那样我们的医学界肯定是不同意的,我也无权做这样的结论,因为这样说是没有科学根据的。我不是那种街头的“气功师”,更不是江湖医生,自然不能说这样不负责任的话。

三是是懂点医学的人都知道,乙肝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不必背思想包袱,也许你一辈子都等不到它发作的那一天,平时练点功,增强体质就行了,说不定就像我这样,“有意练功”,无意就成功了,顺其自然吧。我在其它文章里就讲过,人有两套生命系统,精神的那一套远比肉体的那一套重要,如果你是个乐溉自信、性格开朗的人,你身上的所有细胞就可能良性发展,像我亲哥哥,1976年动了晚期肠癌手术,医生当时对我说如果不动手术,只有一个月左右的生命,即使动了手术,这样的晚期,最多也就能活三五年的时间。后来重庆医学院都多次来过信函,要求反馈他死亡的日期作为资料积累,可他如今依然健康,他甚至不听医生戒酒的劝告,照样喝酒也依然健康,我看并不完全是因为他在坚持练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坚信自己能战胜疾病的信心。反之,我一位堂兄及我镇上的一位主治医生,他们都懂医学,可是因为得了乙肝,总是担心病变,思想包袱开始加重,千方百计地寻求各种方法来治疗,据说,终于是“转阴”了,可是只高兴了不到一个月,后来才知道,已经恶化为肝癌了,这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教训啊。

说点让读者失望的事实吧,我一个亲表弟及一位最好朋友的儿子,他们都有乙肝大三阳,听说我的乙肝好了,便向我请教如何练功,甚至一位患了肝癌的朋友也曾经登门请教,我自然都没有任何保留地教授了他们。一年过去,我不知道他们练得怎么样了,恐怕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三分钟热度而已,因为很少有人能坚持不懈的。现在结果我已经知道:得乙肝的那位仍然在吃药,至于得肝癌的那位,已经去世几个月了。

所以,把健康,特别是治病的希望简单地寄托在一门功法上是不对的,我们只有一个身体,必须用科学的、理智的态度去看待它、珍惜它。

四是我反复强调过的,功不在你练了多长时间、付出了多少劳动,哪怕你每天只练了一点点,只要你能坚持不懈,把它融人到你的生活中去,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你自然会收获健康,甚至也可能创造医学的奇迹。

我曾经对一个学生和一位老师说过一种简单的对付多年胃病的方法,结果那个学生再也没受胃痛之苦,可是那位老师却时好时坏,他对我说:“病好了,就没有耐心坚持,痛了又想起再练一下。”可见练功和做学问一样,耐心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补充一点,我拒绝了一些想上门学习的读者,除了因为没有时间之外,还有其他苦衷,我不愿意教徒弟首先和我的性格有关,我喜欢清静,所以不想惹麻烦,更是因为武术有真有假,假的可以强身和健体,真的则是伤人的技术。以我的性格,不可能教别人假的东西去浪费人家宝贵的诚意,而真东西,岂能乱教!

我也曾经想过让我的儿子在紧张的学习之余练一点防身的东西,没有想到他只学习了两个动作,居然就说:“爸爸,太恐怖了!”于是我想,儿子有善念是好事,不必强求。同时,我们如今处于法制时代,不必让他和我当年一样研究这些“技艺之末”的伤人技术。儿子也算为我上了一课,他让我明白那些不应该广为流传的技术,若落到坏人手上,对社会和谐安宁是不利的,并且也会败坏自己的名声。

当年苏联特种部队里的一些桑勃搏杀技术,直到现在俄罗斯政府依然严厉禁止在海外的桑勃高手向外国人传授,这是有道理的。再说,即使是一个品行不错的人,在现代如此物欲横流的背景下,他会有时间和精力坚持下来并努力求真吗?

现代人已经和我们年轻时那个动乱的年代不一样了,没有必要花费太多的精力放在武术上,只要能保持身体健康,有一定的防身能力就已经够了。现代人需要关注和努力的东西实在太多,高强的武功并不是每个人都必须具有的能力。再说,即使是防身,最重要的恐怕并不是你的功夫,而是你的机智及应变能力,那才是真正能让你远离危险,永远不败的东西。

8.关于办公设备管理的补充规定 篇八

因公司对准予采购的办公设备品种、设备损坏丢失的处理办法未做出过详细规定,给具体操作带来不便,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的办公设备管理,特制定此补充规定。

一、准予采购的办公设备品种

1、根据需要可采购的办公设备:台式机、其他电脑配件(如主板、硬盘、内存等)

2、限制采购的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移动PC、移动硬盘、U盘等。

3、严格限制采购的公用设备: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扫描仪、复印机、碎纸机等。

4、原则上不允许采购的办公设备:无线上网卡等。

二、设备损坏、丢失的处理

1、因使用人或管理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办公设备被盗、遗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按固定资产净值赔偿。

2、因使用人或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办公设备可拆卸部件如鼠标、键盘、硬盘、内存损坏、丢失,按同样型号的新购价格赔偿。如因配件损坏、丢失造成设备本身不能继续使用,需按设备净值赔偿。

3、因办事处在非上班时间(主要指当天下午下班离开公司到第二天早上到达公司这段时间)导致办公设备被盗、遗失、损坏。查其原因,对由于办事处人员玩忽职守、保管不善而造成的需按设备净值赔偿;如因整个大楼发生连环恶性的抢劫、盗窃事件,根据合法证明材料(如派出所报案记录、物管公司相关证明、隔壁公司相关证明等)视情节可以免责。

4、因在公司办公场所内、上下班途中,出差途中遭遇恶性的威胁到人身安全的抢劫等行为而导致办公设备丢失、损坏,根据合法证明材料视情节可以免责。

5、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无法修复的,按固定资产净值赔偿,经修理恢复原来性能及质量的,修理费用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

9.关于午休的补充规定 篇九

一、苏州校区对切块至各单位(部门)使用的校内预算经费,2000元以下由所

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金额2000元(含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由校区分管领导审批;单笔金额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由校区行政负责人审批。

二、苏州校区教学改革建设项目1000元以下由教务部登记审核、项目负责人审

批;1000元(含1000元以上)由教务部审批;2000元(含2000元)以上需经校区分管领导审批。

三、苏州校区所有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劳务费、讲座费等仍由校区行政负责人审

批。

四、苏州校区独生子女学费、托儿费由女工委员审核、校区分管领导审批;独生

子女医药费由后勤医务室审核、校区分管领导审批;在职及退、离休医药费由工会审核、校区分管领导审批。

五、苏州校区创收经费,按照校区下达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培训

管理办法》(南铁院苏继[2011]1号)文执行。

六、苏州校区新校区建设工程付款申请,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下的须经校区党政

联席会联合审批;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须经学院党委会联合审批。

七、本补充规定未涉及事项按照《《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规定》执行。

八、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10.关于午休的补充规定 篇十

【关键词】内蒙古自治区 畜牧业 社会主义改造原因

【中图分类号】G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9-0041-02

内蒙古牧区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符合内蒙古地区实际情况的声势浩大的运动。究其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畜牧业经济占有重要地位

(一)畜牧业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历来重视畜牧业经济的发展。毛泽东主席就曾说:“没有畜牧业的经济,是一种不完全的国民经济。”这是毛主席看到了畜牧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而发的感慨。朱德副主席也曾说过在广义的农业部门中,除了粮食生产以外,畜牧业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畜牧业之所以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于从事农业生产时,畜牧业可以提供牲畜作为劳动力参与到农业生产活动中去;在从事工业生产时,畜牧业可以提供一些工业发展所需的生产资料,如皮毛等;当然畜牧业和大众日常生活也是息息相关的,它可以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肉食、奶等生活资料。

(二)畜牧业在内蒙古牧区占特殊重要地位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其人民特别是牧区的牧民长期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经营畜牧业经济是内蒙古牧区牧民自古以来就擅长的生产劳动,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主要经济。因此,畜牧业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牧区人民的生活质量,影响着牧区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甚至也影响着整个内蒙古经济的发展水平。

二、内蒙古牧区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原因

在牧区个体的、分散的、落后的小生产的基础上,不可能发展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相反还会阻碍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这是进行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原因。

1947年我国建立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之初为了发展牧区畜牧业经济而实行了民主改革。虽然民主改革对内蒙古畜牧业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经过民主改革后的内蒙古牧区依然存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牧民经济、牧主经济以及召庙经济。对于这种个体、分散的私有制经济的弊端,毛泽东同志曾明确指出,农业大量增产的要求和小农经济分散私有、农业技术的落后之间存在着矛盾。同时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乌兰夫同志也指出:“畜牧业与农业同样,均属于落后的、分散的、个体的经济范畴,故有同一性,决定了它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由此可以看出,个体、分散的私有制的存在不利于实行合理的劳动分工,无力购买先进工具,从而难以抗拒自然灾害和保证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因此,为了畜牧业经济有长足发展动力,就必须破除束缚经济发展的以私有制经济为基础的旧生产关系。一场全面地改造社会经济结构的斗争是势在必行的了。

三、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稳定政局、巩固政治统治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状况决定政治统治秩序,因而对内蒙古牧区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内蒙古自治区是地处我国北部边疆的少数民族蒙古族的聚居区,其在历史上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中原地区较为落后,而且中央政府对内蒙古地区的政治统治也较为松散,这些因素的存在不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加强对内蒙古牧区的政治统治,有效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就需要发展牧区经济,提高牧民的生活水平,而当时牧区分散的、个体的畜牧业经营方式不利于畜牧业经济的发展,因此,党和自治区政府在领导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在牧区进行了发展畜牧业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综上所述,畜牧业经济作为整个国民经济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可以有效解决牧区劳动力不足等问题,从而进一步发展牧业生产、改变牧区面貌,推动全国国民经济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顺着农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大潮而进行一场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烏兰夫革命史料编研室:《乌兰夫论牧区工作》,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郭德宏、冯成略:《丰碑:中国共产八十年奋斗与辉煌》内蒙古卷,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

作者简介:

11.关于午休的补充规定 篇十一

明教综[2010]6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城乡教师支教交流工作的补充规定

各中学、中心小学(校):

2008年,我县制定了《明溪县城乡教师支教交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明委教[2008]18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乡教师支教、交流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学校结对共建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城乡学校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了城乡学校信息互通,教研互补的桥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乡学校教师结构性矛盾的问题,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加大城乡教师支教交流工作力度,根据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城乡教师支教交流工作补充规定:

1、各校每学年支教、交流人数不得低于当年9月份在岗教职工总数的6%。

2、任现职期间,参加支教、交流并经考核合格者,除按明委教[2008]18号文件规定“教师职务竞聘给予一次性总分加2分的奖励”外,今后每轮教师职务竞聘个人资历分均按支教、交流年限给予每年加0.5分的奖励。

3、把支教、交流工作列入学校和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

未完成支教、交流工作任务的,该学年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结果降一个等级处理;连续两年、三年未完成支教、交流工作任务的,校长考核等次分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4、各校支教、交流人员必须填写《明溪县中小学支教交流教师申报表》,并于每年8月10日前上交教育局。具体支教、交流学校由教育局在城乡中小学对口支教交流学校间调配。

5、县一中、职业中学要根据实际,积极开展教师执教工作。执教人员必须于每年8月1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审批。

本规定自2010年9月起执行。明委教[2008]18号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明溪县教育局

12.关于午休的补充规定 篇十二

煤矿关于加强工矿物资防盗管理的补充规定

一、保卫科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各类案件的侦破力度,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各类盗窃行为,有效控制盗窃案件的发生。对一般盗窃案件,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侦破,否则:

(一)对在一个月以内没有侦破的,罚保卫科500元,对科长、副科长再各罚100元;

(二)两个月以内仍没有侦破的,按盗窃物资损失额的50%对保卫科进行罚款,并对科长、副科长各罚200元;

(三)若提前发现或案发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侦破,并挽回损失的,矿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嘉奖。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直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工矿物资管理责任。哪个单位丢失物品,哪个单位负责全额赔偿,同时:

(一)对丢失物品的直管者、分管、主管领导分别给予500元、300元、200元的罚款,并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至采掘单位;

(二)若为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一律解除合同、开除矿籍;

(三)对丢失物品而不向保卫部门报案的,一经查出,除加倍处罚外,对单位主管领导另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三、各单位需下井的材料、设备等,在下井前由单位自主安排相关人员跟踪监督下井,中途丢失由监督人负责;材料下井后直到移交生产单位前,由运搬工区负责;单位回收上井的物资上井后,由回收单位安排人员监督移交入库。以上凡发生丢失的,由责任单位全额赔偿,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运搬工区应加强上井车辆的检查,对矸石车中装(混)有工矿物资(无主)的,要找地方暂存,并分类码放,集中移交。

(一)对暂存的废旧物资要有专人保管,防止失盗。若因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物资丢失的,罚运搬工区500-1000元。

(二)若把装(混)有工矿物资、煤炭的车辆直接送到排矸系统,并倾倒矸石山的,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罚责任人200-500元,罚单位主管领导及当班班长各100-200元。

(三)对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炭、劣煤、杂物等,应尽可能在井下进行分拣;在井下无法分拣的,车辆上井后,要分别移交给相应的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并如实签认交接单。否则,若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每发现一次罚运搬工区1000元。

五、各单位回收上井的废旧物资,由单位负责移交给供管科(站)废旧库,不按时移交或不移交造成物资丢失的,每发现一次,将按丢失物资残值的100%处罚责任单位,并对单位主管领导各罚款100-500元。

六、洗煤厂是手选矸石、洗矸产品和大矸石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对出矿放行的矸石产品负完全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矸石产品出矿检验制度,并指定专人对矸石排放期间的含炭量进行抽样检验,确认无问题后由检验员开具出门证,矿门岗凭出门证放行出矿。若发现含炭率超过规定要求,每查到一次罚单位1000元,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各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并视情节轻重另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七、保卫科要加强入矿运输车辆的管理及出矿检查,运煤和运矸的车辆必须分开,严禁混用;清运洗煤厂矸石的车辆应相对固定,车号应在保卫科备案,并严格遵守矿相关规定。若因车辆管理混乱造成煤炭流失,每发现一次罚保卫科1000元。

八、调度室、保卫科、洗煤三厂等要充分发挥视频监控作用,对监控区域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控制,预防煤炭、工矿物资的流失。

13.关于运料工段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 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强化班组基础管理及现场废品、毛料等工作的有效管理及执行,进一步明确班组工作职责,现将运料工段相关工作补充如下:

1、凡进入车间现场的毛料都由卸料班负责日常转料(15支以内);

2、班组级所属卫生区域由两个班组各负责一个月(包括班组内本皮、桌面等卫生及物品摆放,以及换水等工作(必须及时换水)。责任班组负责期间,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或分厂考核者,由责任班组承担,其中班长承担考核额的30%,组长承担20%;剩余由班组承担;

3、车间加工剩余的毛料及过机废品,由两个班组轮流负责退料及移交(各一个月轮流进行),负责的班组自己装料卸料;

4、上述规定从运料一班开始执行,后续按制度轮流执行。此规定

责任班组成员签字:

加工运料工段

14.关于绩效考评工作的修订补充规定 篇十四

一、绩效考评与日常检查挂钩。民警职工绩效考评范畴包括日常工作考评、警务督察、监管流程检查、生产直接管理考核、生产安全检查、监控通报、生活卫生检查以及上级通报等方面,对所有被检查通报的个人按5元/分扣发工作津贴,并作为评定民警职工月绩效考评次的主要依据。

二、民警职工月绩效考评与特岗津贴、工作津贴挂钩。月绩效考评等次良好以上的(含良好)发放全额特岗津贴、工作津贴;民警职工绩效考评等次被评为一般的,扣发10%工作津贴;月绩效考评等次被评为差的,扣发30%工作津贴。民警职工因请假天(含各类假期)月累计超过10天的(含10天),当月绩效考评鉴定为一般。民警探亲假、休假原则上不得分开请。民警等次评定和按分数扣发工作津贴允许一并执行。

三、民警请探亲假、婚丧假、哺乳假、产(陪产)假、休假、8天以内的事假等假期的,按天数扣发特岗津贴,扣发特岗津贴额度=(特岗津贴/30天)×假期天数;民警请事假超过8天的,除扣发特岗津贴外同时扣发工作津贴,扣发工作津贴额度=(工作津贴/30天)×事假天数;民警伤病或住院无法上班的(工伤不计),必须医院证明,并办好请假

手续,当月按工龄及实际出勤扣发工作津贴,工龄满三十年以上扣发工作津贴20%;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扣发工作津贴30%,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扣发工作津贴4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扣工作津贴50%;工龄不满五年扣工作津贴60%。扣发工作津贴额度计算方式,所扣发工作津贴=(工作津贴/30天)×病假天数×相应比例。民警因特殊病种请假一个月以上的,经监狱长审批,可酌情扣发工作津贴。民警请各类假期超过额定天数的按超过8天事假规定执行。本规定未进一步明确的其它假期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民警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不参加监狱组织的会议,或迟到达半小时以上均视为旷工。旷工累计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津贴10%(半天扣发5%);旷工累计10天以上的(含10天),扣发当月全部工作津贴和特岗津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绩效考评与离岗学习挂钩。每月因同一事由被监狱督察通报2次以上或因不同事由被监狱督察通报3次以上,每季度累计被监狱督察通报6次以上或绩效考评累计扣60分以上,年内累计被省厅局督察通报2次以上或月绩效考评累计2次差的,列入离岗学习范围。离岗学习期间扣除当月的特岗津贴和工作津贴。外送学习的自行承担培训费用。

六、绩效考评与领导责任挂钩。以科室、大队、直属中

队、医院为单位,每季度对被监狱绩效考核累计扣100分以上的单位和扣60分以上的个人、月绩效考评等次为差的个人进行一次集中书面通报批评。因累计扣100分被通报的单位,扣所在单位在职领导8分,分管领导根据所分管业务占累计分比例进行扣分,占累计分50%以上的扣6分,占累计分50%以下(含50%)扣4分。因累计扣60分以上被通报的个人,扣所在单位正职领导5分,分管领导8分,并按5元/分扣发相应的工作津贴。

七、绩效考评与民警提拔任用挂钩。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民警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年内累计2次绩效考评结果为差的,当年不得提拔任用;同等条件,优先提拔个人月绩效考评以及本人所在单位监管改造、安全生产、人均效益等重大单项考核评比情况较好的民警。

八、绩效考评与民警培训挂钩。民警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监狱或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均以旷工处理,予以记录在案并全监通报,作为提拔任用的依据;因病或其它个人原因没有参加监狱组织的封闭集训活动的,不参与评先评优。

九、绩效考评与民警外出参观考察挂钩。确定民警外出参观考察,主要依据是各级各类表彰的先进个人、月绩效考评等次以及本人因工作需要长期未请假,或所在单位、所分管的队伍建设、监管改造、安全生产、人均效益等重大单项

考核评比情况。

十、民警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按80%发放。民警受撤职处分的,应按规定降低级别,并按新明确的职务发放工作津贴,工作调动人员要先明确职务,明确后才能发放。

十一、民警因接受“双规”调查,或依法被实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期间内停发工作津贴和特岗津贴;因依法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拘役、管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给予开除处理,停发工资。

十二、本规定适用于本监工人绩效考评工作,因工人没有特岗津贴,扣发基数参照240元/月.人。

十三,本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上级文件有新规定的,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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