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工作自查报告

2024-08-06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工作自查报告(通用10篇)

1.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发【2012】 4号

中心卫生院

关于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

考核情况的报告

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0”差率销售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我院认真按照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年初与各村卫生室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内容,于2012年3月由院主要领导带领公共卫生服务站全体人员历时四天,对各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考核,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一)政策宣传方面:

经过近一年的培训学习,各村卫生室都能基本了解掌握药品“三统一”相关政策,积极学习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及认真执行“0”差率销售政策。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及价格公示制度,各单位公示喷绘张贴醒目,使老百姓了解并享受到药品“三统一”政策带来的实惠。

(二)临床医疗方面:

部分卫生室存在门诊日志记录不齐全,处方书写不规范现象。个别村卫生室在处方划价方面存在误差,有少收和多收现象。特别是XX村卫生室附设点门诊日志记录、处方书写不规范,药品剂量错写或漏写,处方划价不准确,存在一定的医疗安全隐患。

(三)药房管理方面:

经过多次下乡检查,各村卫生室药房管理工作有了较大进步,药房脏、乱、差、药品过期失效现象大为减少。各村都能及时打扫药房卫生,及时清理过期失效药品,确保了临床安全用药,防止了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药品采购配送方面

2012年一季度辖区三统一药品累计申报1257种,乡镇卫生院申报三统一药品186种,配送到位116种,配送率62.4%。辖区村卫生室申报三统一药品1071种,配送到位780种,配送率72.8%;三统一药品采购金额乡镇卫生院28561.54元,辖区村卫生室101023.86元,三统一药品使用率100%。

二、整改意见:

(一)根据检查情况我院将继续加强全院及辖区村卫生室人员药品三统一培训工作,使全院职工及各村卫生室人员高度认识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感,提高了执行国家医改政策的自觉性,合理用药,提高使用率。继续加大药品采购工作,加强药房管理。规范医疗文书,精确处方划价。各村卫生室要熟练掌握及公布基本药物的种类及价格,熟悉用药原则,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规范门诊日志及处方书写,确保处方划价无误差,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药品“三统一”带来的实惠。

(二)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一年来,我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工作逐渐规范,但国药集团药品配送工作不尽人意,存在配送率偏低、配送时间不到位、配送药品和申报品种不符合、任意加大药品计划数量、少送、漏送现象频繁,给我镇药品“三统一”工作带来了较大障碍,也影响了全辖区的正常医疗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建议对国药集团配送企业设立监督举报制度,以保证药品“三统一”工作健康平稳运行。

中心卫生院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村卫生室 药品“三统一”工作 考核 报告 抄 送:卫生局,各村卫生室,档。

2.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三统一”办的关怀指导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较好完成了前一阶段工作任务。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药品“三统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辖16个乡镇,120个行政村,总人口16.4万,其中农业人口12.5万人,总面积2323平方公里,全县共有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16家,村卫生室120家。为了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我们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协调联动,全力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一是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暨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县工作。今年元月份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药监、卫生、物价、监察、财政、工商、发展计划、法制、社保、广电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二是印发文件通知,安排部署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方案》,对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县药品“三统一”办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转发了药品“三统一”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责任,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陆续开展工作。三是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实施工作。4月16日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实施暨学习培训会后,县药品“三统一”办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县政府领导对做好药品“三统一”工作非常重视,主管县长于4月20日专门召开药品“三统一”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我县配送实施工作。随后,县药品“三统一”办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积极筹备**县基层医疗-1-

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实施工作启动会议。会前,县卫生局已先期按排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了3天时间的库存药品集中盘点登记。4月24日,**县召开了乡村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实施工作启动会议。会上传达了4月16日全市药品“三统一”配送实施暨学习培训会议业精神,宣读了**县《药品“三统一”配送实施方案》。在县卫生局鉴证下,中选配送企业医药有限公司与16个乡镇卫生院签订了药品配送合同,配送企业进行了相关情况介绍,县卫生、监察、物价等有关部门领导根据部门各自职责就搞好药品配送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药监局长和县卫生局长分别作了重点发言。四是开展基线调查。县“三统一”办会同卫生、财政局组成三个调查小组,对全县16个乡镇07-09年三年的收支情况等进行了基线调查,为财政补偿提供了可靠依据。五是集中开展药品“三统一”督查工作,先后2次组织监察、卫生、物价、财政等相关成员单位对16个乡镇卫生院和部分村卫生室进行了集中督查,对督查中中存在了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同时掌握了全县基层医疗机构“三统一”药品配送、使用情况及目前存在的具体问题与困难,为进一步搞好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六财政补偿资金正在逐步到位。省级预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三统一”补偿资金18万元和2010年补助村医基本医疗服务费21万元,县卫生局已拨付到乡镇村,市县经费补偿政策已出台,并将陆续落实到位。七是建立药品“三统一”示范点2个,以点带面,有效推动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深入开展。八是建立了配送企业信用档案,并对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进行了定期考核,不断规范配送行为,乡镇卫生院配送覆盖率达100%、配送到位率达98%。九是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县药监局开展了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抽验,对辖区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使用的三统一药品抽检36批次。其中:流通使用环节

抽样20种、24批次,生产环节抽样10种、12批次,送市药检所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无质量问题。截止12月20日,全县16个乡镇卫生院和120个村卫生室已全部纳入“三统一”范畴,配送企业已为16乡镇卫生院和120个卫生室配送药品115.43万元。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配送企业方面:

1、配送企业中标药品采购储存尚未达到100%。以部分非中标药品代替中标药品进行配送。

2、配送企业对药品“三统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人力配备不足,配送周期过长。与县卫生局、药品“三统一”办工作主动联系不够积极

3、配送企业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目前,独家配送,企业缺乏竞争压力,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还不能适应药品配送要求。

(二)医疗机构方面:

1、品种偏少问题。现有“三统一”药品目录品种少,常用品种尚未全覆盖,与山区群众用药需求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用药习惯还有一定的差距。

2、名牌厂商问题。中标药品大厂家、名牌产品比例太少,基层群众和医疗机构对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信誉度信心不足。

3、价格差异问题。部分中标药品,特别是部分中成药,在实行“三统一”以前医疗机构采购价格与现配送价差距较大。如基层医疗机构反映的参脉注射液,规格10ml/支,配送价:10.70元/支,原采购价格:3.40元/支,零售价:5.00元/支。

4、原有库存问题。基层医疗机构库存药品短期内难以完全销售使用完。

5、乡村一体化问题。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按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代理配送,在具体实施中难度较大。

6、经济补偿问题。市、县财政补偿政策出台缓慢,补偿资金未一步到位,影响了基层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积极性。

7、村卫生室的生存发展问题。省上出台的村卫生室补偿标准500元/村〃月,与村卫生室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前的村医的收入反差较大,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将产生不利影响。

8、宣传培训问题。药品“三统一”相关政策宣传学习力度不够深入,社会各界对药品“三统一”政策知晓率不高。

三、几点建议

1、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监督,确保中标药品100%采购、储存、配送。

2、省上出台增加的191种《陕西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应尽快付诸配送。

3、招标采购药品除考虑价格因素外,还应综合考虑药品内在质量、品牌和企业的综合排名等因素,真正体现“优质优价、价廉质优”的原则,避免“价廉质不优”的产品中标及独家产品恶意提高中标价,多家产品为了中标恶意降低中标价,甚至低于生产成本恶意投标导致药价虚低的现象发生。

4、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未建立健全前,建议由配送企业直接配送到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做好协助管理工作。待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后按上级政策执行。

5、加大对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财政补偿力度,尽快出台市、县财政补偿政策,切实把药品“三统一”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6、建议为各县增加至少1个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化配送企业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药品配送服务质量。

7、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宣传培训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基层各医疗机构、广大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切实参与到药品“三统一”工作中来,共同将这项惠民工程做好做实,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四、今后工作重点

1、加强督办协调工作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向政府做好汇报请示,解决好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督查督办,以确保“三统一”工作全面落实。

2、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做好“三统一”药品全覆盖抽验工作,确保“三统一”药品质量安全。同时,配合市局搞好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处方和工艺的核查工作。

3、健全药品“三统一”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有序推进。

3.药品三统一整改报告(精选) 篇三

一、提高思想认识,领会医改精神。

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措施,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的有效途径。我院药品实际网采率较低,网采药品基本药物占比低于70%,接下来应努力提高药品采管人员对平台的操作及议价结果运用的掌握程度;加强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使其尽快达到省、市要求指标。

二、完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到人。

成立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在药械科,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以深化医改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三统一”药品网采率、基药使用比例及两票执行率。

三、强化考核机制,增加考核频次。

针对村卫生室药品网采率较低的情况,按照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要求,加强对村卫生室药品供应渠道、使用等方面的监管考核,将村卫生药品的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等纳入村卫生室镇村一体化月考核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偿和新农合报销相挂钩,对于达不到工作要求额,要根据考核结果扣减药品零差率补偿直至停止新农合报销,同时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4.药品三统一工作计划 篇四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做好我村药品“三统一”工作,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县镇《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重点实施方案》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着眼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以下简称“三统一”)工作作为着力推进药品购销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目标

(一)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价格。严格执行省上确定的药品统一价格,坚决杜绝任何加价和变相加价行为。

(二)实行药品统一配送。不得自行购进使用招标品种之外的其他厂家的相同品种。

(三)逐步扩大全县药品“三统一”范围。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医疗质量,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三)我村药品实行按月计划采购,每月4次集中报送采购计划由镇院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药款的收集上缴工作每月25号前完成。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一月一上报,在工作过程中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5.药品三统一工作总结 篇五

(一)深入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

实施药品“三统一”是我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也是陕西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上半年,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扩大药品“三统一”实施范围,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制定了《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两个制度,进一步完善统一配送工作,开展配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完成了县以上医疗机构药械招标采购目录修订和相关制度制定。

(二)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我局起草了《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创建目标和各阶段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研究和讨论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省11个市,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制定了详实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召开了创建工作启动大会。汉中、榆林以药品专项整治为契机,推进创建各项工作,西安、咸阳、安康把诚信和不良反应体系建设作为创建工作重点,宝鸡、商洛按照《陕西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筹备药品安全应急响应演练。目前,全省共有26个县(市、区)申报了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有效开展四项重点工作。

1、药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

一是处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遗留问题。针对52家《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遗留问题,我省从严格标准入手,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按时上报药品实时监控数据。对停止经营超过半年以上,未提出申请或连续两次验收检查不合格的不予以换证。申请换证企业必须符合gsp相关要求,超过6个月的未经营品种,核减相应经营范围。改制重组的企业按照新开办程序办理。

二是药品gsp认证工作。完成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605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2家,零售企业593家。印发《关于开展XX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gsp追踪检查范围及工作要求,安排检查人员342人次,完成应追踪检查企业110家。

三是药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工作。新批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1家,体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6家,受理审批各类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事项33件,核减经营范围2家,吊销配送中心《药品经营许可证》3家。

2、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药品企业综合监督检查。按照“日常与重点,全面与专项,纵向与横向结合”的工作思路,在药品批发企业换证的同时开展综合监督检查,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gsp跟踪检查等多形式、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机制和手段,出动检查人员1248人次,共检查批发企业416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实施定期跟踪检查制度。

二是开展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检查记录,抽调专家对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了动员培训,对全省配送企业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68人次,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检查覆盖率100%。通过检查,有效督促了配送企业积极开展电子监管扫码、上传、核注、核销工作,规范了基本药物配送和管理行为。

三是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对全省疫苗经营企业、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站的疫苗流通、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82人次,完成对全省16家疫苗经营企业、107家一类疫苗调拨单位、1326个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面检查。探索建立了一类疫苗调拨、使用单位档案和疫苗流通方向记录,为探讨一类疫苗监管模式打下坚实的基矗。

3、引导和促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为节约医药流通成本、促进医药企业集团规模化发展,多次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引导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现代医药物流体系。目前全省已经有华远医药、陕药控股集团公司、怡康医药、宁夏闵宁医药和国药西北公司物流中心正在筹备建设中。

4、进一步规范管理手段。一是全面启动网上换证行政审批系统,各类变更审批系统已基本建立。二是建立了规范的药品批发企业档案管理。三是完善了药品批发企业数据库。四是实施电子监管。2月份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电子监管工作培训,基本药物批发经营企业全部配备电子扫码设备。五是印发《关于开展零售企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开展“规范化”药店创建活动,推行药品零售统一标识。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按照“保大、并孝专营”原则,配合药品“三统一”工作,推动药品流通领域的资源整合,促进药品经营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整体核心竞争能力。

(二)继续推行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对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评价机制,开展药品批发企业分类管理调研,推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逐步开展。

(三)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是保证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经营企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企业及销售人员诚信档案,加大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销售人员的监管力度。统一制定药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实行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便于全省随时予以动态监管和重点监督。

6.药品三统一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六

1.各医疗机构必须全部使用全省统一招标采购药品。

2.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统一的药品价格,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3.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严格从三统一配送企业采购药品,不得自采自购。

4.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全员培训,接受培训人员比例不低于95%。

5.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严格执行合理用药原则,使用抗生素处方比例≦15%、门诊输液治疗比例≦30%、激素处方比例≦15%。

6.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严格按要求规范、及时上报基础数据月报,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季度督导至少一次。

7.药品销售价格须向社会明码公示。

8.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达到以下几个工作目标,即:各医疗机构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配备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配备率达到100%。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使用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使用率达到100%。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回款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回款率达到100%。(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结算药款)

9.各乡镇卫生院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卫生室的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各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达到以下几个工作目标,即:各村卫生室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配备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配备率达到100%。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使用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使用率达到100%。6月底前,三统一药品回款率达到95%以上;年底前,回款率达到100%。(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结算药款)

10.各乡镇卫生院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卫生室的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药品采购规定,通过乡镇卫生院药品统一采购,药款统一结算。

11.各乡镇卫生院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卫生室的管理,村卫生室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处方质量标准符合率≧95%,严格执行合理用药原则,使用抗生素处方比例≦15%、门诊输液治疗比例≦30%、激素处方比例≦10%。

12.区卫生局将把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作为各医疗机构目标责任及医疗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奖惩与综合补偿资金挂钩。凡不落实药品“三统一”政策或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考核中按项扣减;对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不力或违规操作的医疗机构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渭滨区2012基本药物制度 及药品“三统一”工作目标责任书

区卫生局签字:

石鼓镇卫生院神农镇卫生院高家镇卫生院晁峪乡卫生院晁峪乡卫生院甘峪分院晁峪乡卫生院固川分院桥南东社卫中心清姜社卫中心姜谭社卫中心经二路社卫中心金陵社卫中心

7.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工作自查报告 篇七

集中采购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1年11月14日)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按照会议安排,我将*县近两个月以来在药品三统一方面所做的工作简要作以回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的重要内容。*县现有乡镇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247所。药品“三统一”集中采购工作实施以来,成效初步显现,群众就医药品费用负担大幅减轻。我县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做好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方面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9月14日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县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迅速拿出贯彻意见。9月16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县卫生局起草的《关于实行药品三统一工作急需解决事项的意见》。一是成立了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中心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兼任,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8人,隶属卫生局管理,人员由卫生系统抽调,拨付工作经费10万元,确保工作迅速开展。二 1

是批准拨付“三统一”药品月周转垫付资金150万元,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统一支付。三是落实乡镇卫生院零差率后县级兜底补助资金,由卫生局、财政局协调解决。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车、流动板报、发放宣传单、举办药物合理使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对药品“三统一”制度的认识,并贯彻执行。促使医务人员尽快改变用药习惯,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安全使用,积极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工作在我县的全面落实,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按时启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结算工作

10月18日,我县药品采购结算管理中心开始工作,制订了实施方案、工作细则,印制了基层卫生院药品采购清单、药品配送入库清单、药品审核结算清单等相关表册。明确了工作流程及结算办法。在此基础上,我们在10月底前对13所乡镇卫生院药房进行了盘库清点;并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卫生室进行盘库清点,核实药品数量。从11月1日起,新配送药品实行统一结算,每个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药库,村级卫生室统一在卫生院领取药品,杜绝乱采购现象。此项工作已紧张有序开展,目前运行良好。

四、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层层抓好落实

县“三统一”办公室制定了考核办法,负责对乡镇卫生院考核。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各自管辖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将

药品集中采购与各项补助挂钩,并下发责任追究办法,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县13所乡镇卫生院、247所村卫生室,全部启动实施了药品“三统一”工作,均与配送企业签订了配送合同,覆盖100%。乡镇卫生院“三统一”中标药品配送率达到80%,村级卫生室药品配送率达到90%。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公示监督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三统一”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了4次全面检查和抽查。基本药物规格、名称、计量、价格全部制作了公示牌,悬挂在医院醒目位置公示。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公布了三级举报电话,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

六、存在问题

1、少数村级卫生室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对经济利益追求偏多,还需宣传引导。

2、药品配送企业和“三统一”办公室协调配合不够,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订单传送和配送企业接收工作流程还不规范、高效,这项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3、“三统一”办公室对药品配送企业监管不到位,提出的要求无约束力,只能单方面管理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存在的问题,无能为力。

4、药品配送企业中标药品储存不足,出现断送,中途出现废标,不能及时补充,影响医院正常治疗工作。

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8.药品三统一协议 篇八

甲方:乡(镇)卫生院

乙方:村卫生室(所)

为加强村级药品三统一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参合人员利益,促进合作医疗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代表卫生局,与乙方就药品三统一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药品三统一相关知识的指导和培训。

2、按照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要求,对乙方药品、财务等进行统一管理。

3、协助乙方加强信息化建设。

4、督促乙方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满足参合者的医疗保障需求。

5、听取乙方对药品三统一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

平。

6、负责对乙方上报的药品三统一材料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县卫生局,并及时下拨补偿资金。

7、不定期对乙方有关药品票据进行随机抽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

处理。

8、定期对乙方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执行药品三统一各项政策规定,服从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管理与监

督。

2、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和药监部门规定及药品统一采购的医疗服务和

药品价格政策。

3、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参合人员提供安全、有效、快捷、价廉、便利的医疗服务。

4、在醒目显要位置设立宣传栏,公布门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

价格及有关规定等.

5、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和《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

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遵循因病施治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

6、严格执行药品统一配送和财务制度,处方管理统一、药品销售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医疗文书统一、财务核算管理统一、收费项目及票据统一”。

三、违约处理

1、甲方代表县卫生局定期监测和分析乙方门诊人次、次均费用以及

处方用药等情况,并将门诊人次和次均门诊费用的上涨幅度,作为确定定点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乙方使用《目录》外的药品、超出门诊报销范围的服务项目以

及超标准的收费而造成的不合理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3、对不使用统一的门诊收费发票、门诊专用处方,不使用统一配送的药品,等违规行为,补偿金不予支付,并对乙方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4、对不服从各级管理、不配合各级工作、不认真履行义务的,暂停

或取消乙方定点资格。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卫生局一份。

甲方:

卫生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9.药品“三统一”资金分配方案 篇九

2011年实施药品“三统一”资金分配方案

为了做好我镇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降低药品价格,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缓解农民“看病难”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活动目的

为认真落实药品“三统一”政策,切实促进我镇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调动广大乡医的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加大科学管理的力度,真正做到让利于民,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镇顺利实施。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具体职责:院长 同志负责全盘工作,副院长 同志负责协调具体工作,考核小组成员负责本辖区全体乡医的考核及考核汇总工作。

三、补助对象

验收合格并规范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标准化村卫生 室,我辖区村卫生室共25家全部属于验收合格并规范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四、村卫生室资金分配办法

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补助资金分为固定部分和绩效部分。其中固定部分占40%,绩效部分占60%。

(一)固定部分补助办法

固定部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共同制定的《xx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暂行办法》要求按每个村卫生室的服务人口数分档每月预拨:服务人口500人以下的行政村,每村每月补助350元;服务人口500人至1000人的行政村,每村每月补助400元;服务人口1000人至1500人的行政村,每村每月补助500元;服务人口1500人以上的行政村,每村每月补助650元。

(二)绩效部分补助办法

1.根据县局拨付的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绩效补助资金,先扣除村卫生室实际购药金额的15%,剩余绩效资金的90%进行分配补助,余10%进行奖励。剩余绩效资金的90%除以本辖区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工作绩效考核总得分,得到的数值乘以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平均值,得到的数值再加上某乡医三统一药品进购金额乘以15%即为该乡医应得的绩效补助。

2.对进购三统一药品金额低于该辖区进购金额平均值1/4的村卫生室,给予部分补助。原则如下:进购药在100-300元补助 430元,进购药300-600元补助800元,600-1170元补助1200元。

五.奖励部分:

(一)、xx卫生局对进购“三统一”药品金额大于辖区平均值的村卫生室予以奖励,我辖区有13家村村卫生室得到奖励,合计奖励金额为29900元。奖励原则为:药品进购金额大于15000元奖励4500元,药品进购金额在10000-15000元的奖励4000元,药品进购金额在6000-8000元奖励2140元,药品进购金额在5000-6000元奖励1784元。

(二)、10%奖励资金的发放原则:奖励金额根据药品进购金额分配,药品进购金额大于15000元奖励4200元,药品进购金额在10000-15000元的奖励3000元,药品进购金额在6000-8000元奖励700元,药品进购金额在4000-6000元奖励670元,剩余金额对资料完成较好的村卫生室予以奖励。

xx卫生院

10.药品三统一工作总结 篇十

为了扎实有效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药品“三统一”工作,全面提升政策执行能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按照省市“三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5月份我院在医院及辖区进行了“三统一”工作宣传,现将宣传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

5月4日医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及辖区村卫生室人员认真学习了《西安市临潼区卫生局关于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对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思想认识,为宣传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统筹安排,做好宣传

院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并及时召开了院委会,成立了药品“三统一”宣传领导小组,精心部署了这次宣传月的工作安排。

三、宣传形式多样化

1、为了增强医务人员及村卫生室人员对药品“三统一”知识,医院为宣传人员及村卫生室人员发放了《药品“三统一”知识100问》宣传册。

2、医院及辖区11所村卫生室悬挂了宣传横幅,书写了宣传板报,使辖区社会各界人士更大程度的了解、认识并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了基本药物的优先使用,确保了药品“三统一”工作在本辖区稳步推进。

3、医院利用集会形式进行了多次药品“三统一”咨询活动,累计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做到了家喻户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医院宣传领导小组下乡到辖区村卫生室进行了药品“三统一”知识讲座,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四、宣传活动内容丰富

在进行药品“三统一”宣传的同时,宣传人员穿插了新医改、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知识等内容,使宣传活动内容更丰富,从而吸引了更多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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