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申论模拟试题酒后驾车

2024-07-06

公务员申论模拟试题酒后驾车(共10篇)

1.公务员申论模拟试题酒后驾车 篇一

2010年申论热点-酒后驾车

一、新闻链接

2008年12月14日,成都长期无证驾驶的孙伟铭在醉酒驾车追尾逃逸途中,严重超速并撞向反向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2009年9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广东黎景全醉酒驾车死刑案”分别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黎景全和被告人孙伟铭分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自2009年8月15日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至20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1696起,醉酒驾驶1637起。

在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中,驾驶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属醉酒驾驶的占14%,让人触目惊心。针对这一现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表示,严查酒后驾驶将坚持不懈抓下去。

据公安机关统计,1998年,全国共发生酒后和醉酒驾车肇事5075起,造成2363人死亡。2009年1月至8月,共发生3206起,造成1302人死亡,其中,酒后驾车肇事2162起,造成893人死亡;醉酒驾车肇事1044起,造成409人死亡。

二、酒后驾车原因

第一,我国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过轻,违法成本太低,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根源在于许多人认为只要有钱,可缴纳罚款或赔偿就可以了事,是酒后驾车屡禁不绝的最根本原因。

第二,国民安全意识薄弱,交通安全道德意识不强,市民和司机意识不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自觉守法意识不强。

三、各方出台措施

(一)公安部专项行动

中国公安部自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对酒后驾驶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二)湖北探讨建立“酒后驾驶” 治理长效机制

针对“酒后驾驶”反复性高的特点,湖北省交警总队呼吁尽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处罚力度、拓展“酒后驾驶”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驶”现象。

希望能够用制度的常态化管理将治理深入地开展下去,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探讨长效机制的建立方法,从而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驶”现象。

(三)武汉对酒驾实行单位抄告制

武汉市交管部门对查获的酒后(含醉酒)驾车人实行单位抄告制,并要求各单位建立内部追究制度。

武汉市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对查出的酒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人,将统一填写《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抄告通知书》,送达所属单位或社区,并要求建立内部人员酒后驾车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内部处罚。所属单位必须将违法者作为重点对象加强教育,处罚和教育情况须回告交管局。

同时,各交通大队将酒后驾车者作为重点对象管理,并强制组织参加一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四)总参规定军人酒后驾车一律扣驾照半年

总参通知要求从严治军,军人酒后驾车,一律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组织集中整训;醉酒驾车,一律吊销驾驶证,调离司机岗位,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酒后驾车造成亡人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通报批评军车交通违章抄告问题突出的单位,限期整改。各警备司令部要加大对外出军车的检查纠察力度,集中开展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五)太原:公务员酒后驾车先免职再追责

太原市交管部门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取《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上限,即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要处以500元的罚款,暂扣3个月驾驶证,记6分。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辆,除要处以1500元的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外,还将被行政拘留15天。

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务员将“先免职,再追责”,该项制度将对公务员、机关单位工作者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四、应对措施

第一,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对酒后驾车、酒后伤人事件的过分容忍,酒后驾车肇事的犯罪成本不高。要解决违法成本太低这个问题,就要完善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制,甚至提高到刑事层次上,国家《刑法》对酒后驾驶需深入探讨、完善。

第二,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令行禁止。我国各地交通执法部门应严格检查酒后驾驶,加强检查常态化;同时执法部门在处罚时坚持做到一视同仁方面也还有待改进。

第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特别是酒后驾车、酒后伤人给人身安全带来的危害后果,使公民及广大司机深刻认识到酒后驾车、酒后伤人对生命健康的践踏。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参与交通安全管理与监督的权利,依靠群众的智慧,形成诚信驾驶的社会氛围,体现社会公平和对对生命的无限尊重。

第四,大力提倡和完善正规的代驾服务等业务,以解决酒后代驾业务的需要。国家要规范汽车代驾行业的合同条款,对服务双方进行权益保护。

第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酒后驾车群众举报程序,设立禁酒举报热线,对举报查实的,视情予以适当奖励。

2.严禁酒后驾车(范文) 篇二

10.严禁班中脱岗、睡岗。

3.酒后驾车作文 篇三

每天的公路上都有汽车在行驶,可总有一些人因酒后驾车引起撞车事件……

这次也是一样,一个酒鬼开着东风雪铁龙“嘟嘟”地开过来了,因为喝醉了酒,只见他一脚油门,车就越过了草坪,开进了逆行道。不一会儿,只听“哐当”一声,原来酒鬼的车和一辆捷豹相撞了。车玻璃“哐啷啷”碎了个满地,撞掉的零件也“乒乒乓乓”落在地上。跑车车主坐在地上“呜呜”地哭,可是酒鬼却神经兮兮地喝起酒来,而且还哈哈大笑。突然,酒鬼猛地惊醒过来,眼睁睁地看着火“哧哧”地烧向油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拉着跑车主以飞毛腿的速度拼命往外冲。刚跑了100米,只听身后传来一声宏大的“纭―”爆炸声,碎片漫天飞舞,然后又“噼里啪啦”落在地上。

从这个事件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定不能酒后驾车。

4.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篇四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5.酒后驾车检讨书 篇五

尊敬的领导:

关于我醉酒驾驶的行为,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做出深刻的检讨。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偶然发生的事件,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的必然结果。日常生活中,在新闻上,报纸上看到某某地方出了交通事故,75%都是酒后驾驶导致。让我不禁感到后怕,切实的案例使我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轻则伤筋断骨,造成财物的损失,重则家破人亡,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想到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愧疚。也多亏交警同志及时的制止,避免了许多未然的损失。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由于我个人的原因,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以后,我会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警醒的态度来面对以后的驾驶,并且会以身作则杜绝酒后驾驶,加强自我约束,增加法律意识观念,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检讨人:

6.酒后驾车检讨书 篇六

我今年28岁,我是一名司机,已在职工作6年了。今天我怀着无比内疚的心情,向关爱我的人做检讨:

事情发生后,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我明白,由于我一时大意、一时糊涂,造成了交通事故。因此我深深地懊悔不已,在此深刻检讨:

1、本人的世界观以及对事物的认识能力均没有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而发展和提高。总是认为,象这次所发生的事情,不会发生什么大的事情,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其实不然,事情的发生是严重的、沉重的,对我来说是非常深刻的。就本人的认识能力来说,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不仅仅能通过经验教训来获得,同时也能通过认真的学习、学习、再学习的途径来获得。比如,交通安全意识完全应该通过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尤其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获得。

2、任何事物(包括人)的存在都是有规则的、有约束的。如火车只能在轨道上行驶,轮船只有在航线上行驶,这些看起来非常浅显的道路,本人却视而不知。做起事情来随心所欲,没有遵循规则做事,暴露了自己觉悟意识不高,以及思想作风涣散等问题。

3、人类社会是整个自然界进化发展的最高级产物,是一个有序的、不断前进的社会。目前,提倡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正是人类对自身发展的美好要求。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思想膨胀、想当然做事,认为自己不会出事,不考虑自己的行为规范以及其行为给社会及周围人们包括自己家人带来的影响和不良后果,这样做显然不符合人类构建美好社会的要求,其结果就是害人又害己。

4、作为一名司机。本人已工作6年,各方面表现优良,这件事对本人造成的心里压力特别大,目前已30个小时未敢合眼,尤其为处理未果而担心害怕,担心这件事情会工作。同时,又适逢工作有调动影响,真是雪上加霜,如覆薄冰。另外给家人也带来惊吓和不安,妻子从事故现场到交警支队至今,仍然惊魂未定,腿也不住地发抖、发软,看到她们担惊受怕的样子,真是内疚,感到对不起家人。为此,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当中,做到:

1、深刻反省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提高认识能力,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造成的严重后果。

2、以国家及天津市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种文件,认真学习、悉心掌握、铭记在心。严格遵章办事,杜绝违规操作。

3、认真吸取本次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杜绝今后类似的以及其它事故的发生。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我坚信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当中,我会仔仔细细、小小心心、兢兢业业的。

7.酒后驾车心得体会 篇七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 。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

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5.13”事故通报和交通事故案例让我吸取教训深刻反思。 结合学习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后使我深深的感觉到道路交通安全不仅关系着过往车辆行人的有序行车同时也关系到每个道路交通构成者的生命安全。

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到了遵守道路交通法则重要性体会到了“珍爱生命杜绝酒驾”的真正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安全时刻围绕着我们只要我出门上路便同道路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在道路上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仅是对城市交通的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教我们学会保护他人保护自己。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学习我了解到文明开车文明走路的重要性。现代交通的发达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时刻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像一个隐形杀手一样潜伏在马路上等待道路违章违规的人出现。所以不论我们是在开车还是在走路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忽视了这个虎视眈眈的隐形杀手。常常看到或者听到路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多深重的悲剧“人的生命只此一次”众多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出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疑是为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而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和司机我愿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这也是我们应该做到的通过此次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我认识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论我是开车穿梭在车流中还是行走在人流中我一定坚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爱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行车途中不接听电话“系好安全带不开超速车”。避免心存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部队学习禁止酒驾相关材料心得体会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 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 “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恶性事件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8.酒后驾车的预防措施 篇八

酒后驾车的危害大家有目共睹,要彻底治理酒后驾车这种违法行为,必须提前预防、齐抓共管。其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一些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虽然驾驶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但因对其没有更深的理解,且抱着侥幸心理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我们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可以将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光盘、展板,在媒体或人口集中的广场、学校、集市,进行播放和展览,让广大人民从中受到教育,从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其二、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我们的交警在日常执法执勤中,要加大对驾驶人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在晚间,要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科学部署警力,加大查处力度。并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等仪器,一旦发现酒后驾驶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形成高压态势,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线,做到严格管理,来严禁酒后驾驶。

其三、从源头抓起,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考试制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严把办证、安全教育培训关。通过对交通法规、车辆操作技术的学习,驾驶人就会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对于酒后驾车这一严重违章行为就有可能通过自觉遵守而得到有效地遏制。还有要在餐饮、娱乐等易发生酒后驾车的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张贴提示招贴画,开展温馨提示;鼓励餐饮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公共职责,劝阻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代驾服务尚存争议,是否可行仍需商榷,但至少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思路,值得鼓励。

其四、家人及亲朋要监督、叮嘱好,让开车的人常思家中人,莫恋杯中物。有些驾驶人自控力不强,这时候就需要身边的家人进行提醒、监督;即使再好的朋友相见,只要开车就不饮酒,要改变“用酒加深感情”的思想,不妨“以茶代酒”,毕竟“君子之交淡如水”嘛!

其五、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查处能力。现有的酒精检测仪,数量少且精度不高,以此来取证难度大。如果要抽血化验,则在时间、精力、财力等各方面均需大量投入,而且在化验期间又给违法人一些“找人说情”的机会,增大执法难度。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增加酒精检测仪数量、质量,提高查处能力,把“科技强警”落到实处。

其六、笔者认为,作为一名驾驶员,应该管好自己的嘴,远离酒杯,这才是扼制酒后驾驶行为的关键中的关键。酒伤身不说,酒后驾车引发的事故带来的危害每个人也心知肚明。有人说,中国的国情决定了酒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此话不无道理。当然,亲朋好友共聚一堂或是有朋自远方来,高兴起来喝两盅无可厚非,此是人之常理,只要不过度,但饮无妨。但在你掏出车钥匙准备点火的那一刹那,请您想一想:家中有一盏灯在为您守侯,孩子和家人正倚门以待您的平安归来。请想一想那些血肉模糊的酒后驾车事故现场。“国情”与法律,一时的冲动和家人等待的目光,孰重孰轻,相信大家心中有数。据媒体披露,为了进一步打击醉驾行为,公安部将会同文明办等单位把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和单位内部管理考核,与全市文明单位评比和单位、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驾驶的,实行“一票否决”。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9.拒绝酒后驾车倡议书 篇九

一、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

杜绝酒后驾车。

二、参加聚会时,做到对开车的朋友不劝酒,不敬酒。

三、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四、在发现有人酒后驾车时,请予以制止或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举报。

五、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司机进行劝阻,不搭乘该车辆。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

七、我们承诺以自身媒体平台呼吁和引导广大民众酒后不驾车。

10.最新酒后驾车处罚标准 篇十

最新酒后驾车处罚标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车,处扣证一至三个月,并处200至500元罚款。醉酒驾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扣证三至六个月,并处500至2000元罚款。

每年元旦、春节期间,亲朋相聚、公务宴请,席间或多或少都会喝点酒,“感情深,一口闷”。酒后驾车的危险性勿需多言,因酒后驾车肇事的新闻也在媒体上屡见不鲜,这些情况驾车人都心知肚明。因此,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请大家牢记: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做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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