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业务的调查报告

2024-08-17

农村信用社业务的调查报告(精选8篇)

1.农村信用社业务的调查报告 篇一

农村信用社开展理财业务调研报告

一、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状况

随着我国居民总体收入水平和家庭金融资产总量的上升,居民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经过几年的发展,理财业务已经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和综合效益。

(一)银行理财产品整体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3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截至2013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10.2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了3.1万亿元,增长43.6%。去年银行平均收益率高达4.4%,同比增长0.3个百分点,截至2013年末银行业累计相加共发行理财产品4.5万余款,比5年前已翻了5倍。

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也推动了商业银行的转型升级,2013年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占比由2012年的19.5%上升到了22.5%,其中,理财业务贡献功不可没。银行理财产品又因其市场化的定价方式,成为银行建立利率定价机制的试验田,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化定价有效推进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期限结构总体依然呈上升趋势,理财产品委托期限越长,年化收益率越高。

理财产品的产生,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方式,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一发展促进了银行的创新,提供了一种中间业务收益的方式。

(二)理财产品类型与发行情况 1.按币种划分的发行情况与各外币理财产品平稳缓增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几乎呈现出指数型的增长规模。美元理财产品多年来并没有明显增长,只是在几百款产品数量上下波动。而人民币理财产品由发行初的138款在2013年已经突破40000款。

2.按产品期限划分的发行情况

从历年各期限产品发行数量较平均的情况,“短期化”成为理财产品最为明显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客户要求能实现理财产品尽快转为现金,而不是等待市场的变化。

3.按投资标的划分的发行情况

根据基础资产或投资方向,从历年来看,债券类、利率相关类理财产品增长最快。

4.按投资收益划分的发行情况

理财产品发行初期保本型产品居于绝大多数。从2005年至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数量激增,净增两百多倍,显示出了理财产品发行由保本型向非保本型转变的趋势。

5.发行主体情况

总的来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其强大的营销能力和人才优势居于市场主要地位,包括城商行在内的其他银行急需提升产品吸引力,走特色化之路,才有可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三)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 1.募集期和兑付期 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的募集期内和兑付期内资金只按活期利息计息,一般来讲银行理财产品的募集期都在3-5天,也有长达7天甚至10天以上,而兑付期有2到3天,当产品到期时遇上法定长假,银行兑付期进一步拉长,以此为基础,理财产品的最终收益是必然要打一些折扣。特别是对于短期理财来说,银行以较小成本获得了短期存款,而投资者的资金利用和收益率则因为募集期和兑付期的拉长而大幅降低。

2.流动性问题

目前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只能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并且理财产品没有交易平台,使得客户资产的流动性受到限制。某些理财产品期限较长或投资于难于及时变现的金融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在急用资金时可能面临无法提前赎回理财资金的风险或面临按照不利的市场价格变现所致的亏损风险。

3.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问题

对于“刚性兑付”,央行给出的解释是:当理财资金出现风险、产品可能收益时,作为发行方或渠道方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机构等为维护声誉违约或达不到预期,寻求第三方机构接盘、用自有资金先行垫款、给投资者价值补偿等来保证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兑付。

理财产品“刚性兑付”现象有悖于“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市场原则,助长道德风险,引发了资金在不同市场问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市场无风险利率上升。财富管理的本质是金融机构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和风险管控,实现客户收益最大化。在制度设计上,金融机构只是作为代客资产管理专业机构,客户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4.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不明确

大多数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是这样写的:“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回购、存款、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级以上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拆借、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资产”。对于一般的投资者而言这显然说得十分笼统和模糊。一款产品无序对应着多款标的,投资者自然无法获知自己投入的资金具体买了什么,也就无从评估其中风险。

二、农信社开展理财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

(一)开展理财业务的必要性

1.开展理财业务是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国内外各金融机构向城郊及农村地区扩张,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传统的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地位受到了极大的撼动,农村信用社因此流失了很多优质客户。

理财业务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农村信用社综合竞争力的减弱。在资本市场高度发展,投资理财需求高涨的今天,仅仅依靠单纯的定期存款已不能满足客户对收益的预期,特别是那些中高端客户,他们看中的更是一家银行有没有提供包括理财在内的综合服务,保障客户的利益和增加更多的财产性收入,甚至能否提供根据其管理、投资范围限制和期限等因素量身定做产品,以达到实现资产增值目的。

农村信用社虽然贷款需求十分旺盛,但不良贷款居高难下,在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县已逐渐突现优良客户贷款营销空间相对不足的现象。而理财业务具有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的特点,发展理财业务不但可以增加盈利而且还具备分散、降低运营风险的现实意义。同时,在理财业务中,农村信用社还可以充分利用其点多面广、人熟、地熟的优势,实现内涵式的经营规模扩张,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的目的。

2.开展理财业务是农村客户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经济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个人理财需求十分旺盛,如国税、地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干部员工、私营企业老板。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亦涌现了一批致富能手,他们凭借政府部门的帮助、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扶持,依靠种养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等脱贫致富,而在农村金融机构均无理财产品,无法满足广大农村民众的需求。一些有意投资理财的客户纷纷要求农村信用社尽快开办理财业务,一旦开办理财业务,他们将成为农村信用社的忠实客户。此外,我国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体制改革也激发了居民的理财需求。

3.开展理财业务是支持“三农”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稳步实施,作为农村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在服务“三农”问题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成立以来,在农村金融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地支持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信社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业中的主力军。农信社的理财业务开展将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经济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作出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开展理财业务的可行性 1.网点遍布城乡

农村信用社最大的优势资源应该是网点多,目前绝大多数乡镇都有了营业网点,在城市周边地区几乎每个行政村都有网点。遍布城乡的网点拉近了农信社与客户的距离,对新业务、新产品的市场开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这种优势也是其他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

2.客户关系良好

基层农信社员工大都是当地人,与客户之间有着天然的亲和力。同时基层农信社作为农村工商业、农业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途径,多年来与这些客户之间也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基层农信社可以利用这种优势,形成自己的核心客户群。

3.在农村市场中具有品牌效应

近年来,中央对“三农”的一系列财政支持也大都通过农信社得到兑现,许多农民手中持有专门的粮食补贴、农机具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存折或者银行卡,进一步拉近了农信社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使农信社的品牌效应得到加强和巩固。

(三)开展理财业务的紧迫性 按照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的要求“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大额后小额”,目前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基本放开,大额存款也已经放开,小额的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上浮基准利率的10%。可见,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到了最后的攻坚阶段,其改革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另外,随着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理财客户市场的营销,个性化理财与品牌化运作将是市场的主旋律,各商业银行把理财业务作为提高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的主要来源。作为主要服务县域和“三农”的农村信用社,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农信社的理财业务几乎是一片空白,产品十分匮乏,在竞争中已处于劣势。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农信社为巩固市场、提升服务,更为今后混业经营打下基础,推出理财业务已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如果农信社不及时开展理财业务,农信社的金融市场地位必然为之撼动。

三、农信社开展理财业务应注意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法律风险 1.表现形式:

(1)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2)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

(3)未进行有效证据保留面临的法律风险;(4)产品研发过程中各合作方之间面临的法律风险。2.防范措施:

(1)制定和完善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对容易出现法律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2)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对理财业务人员定期进行法律培训,并且以一定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机制来加以保障,使其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合规”的工作理念;

(3)重视内部“事前防范”职能的发挥。正视风险控制部门在开展理财业务中的重要性,将工作重心由风险的“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过渡,使风控部门与理财业务部门的工作紧密结合,从而为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理财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市场风险

1.表现形式:由于市场利率波动,使农信社管理理财业务资产的收益出现大幅的波动,致使购买农信社理财资产客户出现“浮亏”。

2.防范措施:(1)审慎选择理财产品挂钩的基础资产,确定合理的期限、发行额度和收益率水平;(2)加大研究分析力度,提高市场走势预判能力,切实防范市场风险。

(三)信用风险

1.表现形式:理财计划挂钩的基础资产等信用情况发生不利变化给客户带来的风险。

2.防范措施:对理财计划的投资标的进行信用审查,严格授信管理,理财产品挂钩的基础资产主要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回购、存放同业、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信用债、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等。

(四)操作风险 1.表现形式:由于操作人员疏忽、操作不当、信息技术系统不足等原因引起理财业务损失的风险。

2.防范措施:农信社应制定理财业务相应的内控制度,明确各业务环节的业务操作标准和要求,并制定风险防范和监督、应急方案等管理措施,最大限度的防止操作风险的发生。

(五)声誉风险

1.表现形式:是指在开展理财业务的过程中,与农信社理财业务相关的合作方对农信社负面评价的风险。

2.防范措施:针对可能出现声誉风险,农信社在与理财业务相关对手方的合作中,特别是在销售时必须对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并将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以农信社优质、周到的服务,赢得农信社理财业务合作方,特别是投资者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它风险

1.表现形式: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本金及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业务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资金安全。

2.防范措施:农信社应坚持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严格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不断分析潜在的风险,努力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农村信用社业务的调查报告 篇二

随着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邮储银行和农业银行先后涉足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在建设新农村下的农村信用社,其主旨是服务“三农”,因此,新农村建设下的农村信用社必须不断改善金融服务效能,提高民生水平。农村信用社必须开创自己独特的业务形式来更好的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仅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而且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

2 农村信用社开发新业务形式的必要性

我国有大约6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信用社是由辖区内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组成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4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6 724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存款的11.6%;各项贷款余额19 58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11.5%。其中农业贷款余额8 615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6%。农村信用社正在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1]。

随着近几年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的推出,农村居民收入快速上升,存在大量没有满足的金融需求,但是由于保护性政策,农村信用社长期处于缺少市场竞争的环境中,随着2007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中央制定了新的农村金融市场改革方案,适度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也促使农村信用社必须改变原有的竞争定位,在把农村信用社的产品和服务营销给现有客户和现有市场的同时,发现新的市场,开发新的客户,拓展新的业务,不断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竞争能力。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就是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过程。必然会创造出层出不穷的农村金融新需求,快速刺激农村基本建设资金的增长与需求,并且深刻影响着农民的生活方式,不断扩大农民的金融需求和金融服务,这就为农村信用社的开发多种业务形式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3 农村信用社业务形式分析

3.1 贷款业务应满足不同层次的“三农”信贷资金的需求

3.1.1 扩大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农村信用社对广大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方便农民贷款,为农业生产进一步提供及时、便捷的资金支持。因此,农村信用社应立足农业,以支持农业生产为己任,根据对农户的资信评级以及农业项目前景发放相应贷款,达到鼓励农户开发农业新项目,创新农产品的目的。

3.1.2 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投入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村电力通信、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包括饮水工程)、农产品流通、农业科研文化、能源和环境等设施的基本建设和改造贷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恶化,社会事业发展缓慢,是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美化农村环境,为农民增收带来新效应。

3.1.3 采取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放宽助学贷款发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多采用抵押放款方式,就目前农村家庭的收入情况而言,许多农户无法提供足额的抵押物品。针对这种情况,农村信用社应转变经营理念,根据申请助学贷款的家庭情况,可适当考虑发放部分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以解决学生的资金需求。

3.2 丰富储蓄工具,扩大存款规模

(1)农村信用社应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或客户的特殊用途,开发有针对性的存款工具。针对农村企业和农户,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的、具有差异性、多样化的系列金融产品,要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推出高品位、多功能的金融工具和先进的支付手段,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全方位服务,来稳定和扩展客户群体;迎合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特点,推出全新的业务种类,如开办预约存款、基金存款、养老金存款、学生储蓄、住宅储蓄和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农民理财方面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来吸引客户;开发培育真正适合农民工的银行卡产品,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服务的覆盖面。以达到增加信用社存款的目的[2]。

(2)吸收储蓄存款,巧用存款利率政策。为了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央在利率政策方面对农村信用社放宽了政策要求。因此,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制定适合活期储蓄、定期储蓄、教育储蓄、通知存款、养老金账户等储蓄种类的利率政策来吸引顾客。农村信用社还可以按照顾客存款的平均余额以及客户对其存款运用的情况安排不同的价格,达到鼓励大额存户和存款使用频率低的客户,同时为存款人自由选择存款组成提供参考。

(3)开发理财产品,帮助农民工实现个人理财规划。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将长期存在。而农民有序进城,农民收入逐渐增加。个人理财规划包括现金规划、消费支出规划、教育规划、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投资规划、退休养老规划等。简单地说,个人理财是通过适当安排个人财务资源,以实现人生各阶段目标的过程[3]。

多样的理财产品不仅可以帮助农民工更好的分配资金使用比例减少农民工胡乱消费的现象,也可以帮助农民工获得资金增值。

3.3 发展中间业务,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它已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类型。近年来,中间业务以其独有的对资本无求、风险低、盈利高、服务性强等特点,越来越成为商业银行提高资产质量、增加经营收入的重要途径。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为支持“三农”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农村信用社应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1)开拓以代理业务为重点的中间业务。农村农用社可以利用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信誉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为客户提供咨询、代理、担保、结算等中间业务。

(2)适应外部环境和形势的变化,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农村信用社应该适应改革形势和精英环境的变化,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培育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扩大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范围,保持农村信用社持续稳定的发展。

(3)发展中间业务,有利于稳定和促进存贷款等传统业务的发展。加强学习,广泛调研,借助投资银行经验依托农信银支付结算系统加大代理类、担保类、咨询类、保险箱、基金托管类产品的开发。全方位、多样化的中间业务服务,可以起到服务客户、联系客户、稳定客户的作用,稳定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发展。

(4)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以科技为中间业务的支撑。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起步较晚,科技含量不高,因此必须发挥科技对中间业务的支撑作用,加快金融产品的系统开发和应用,依托科技进步,推进电子化建设提升网络运行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徐建忠.农村信用社重新定位的原因浅析[J].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47~49.

[2]刘日深.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思考[J].金融经济:学术版,2008(7):125~126.

3.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发展 篇三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汾阳市

一、引言

金融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和混业经营的快速发展,传统的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利润空间缩小,使得各大银行纷纷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在外资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带动下,国内商业银行意识到了风险小、收益稳定、业务扩张性强的中间業务的发展前景,纷纷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但现今我国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仍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信息系统建设起步较晚的农信社,中间业务还存在人员少、品种少、投入低、收益低、应对效率慢等诸多问题。何广文(2003)认为,金融自由化的深入,金融管制的放松,社会金融服务需求的扩大等等这些都要求银行业寻找新的增长点。胡林华(2011)以及张涛(2014)认为具有地理优势和区域优势的农信社的中间业务并未得到重视与认同,且由于农信社本身的一些劣势,导致农信社的中间业务收入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相比,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本文对山西省汾阳市各村镇的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分析汾阳市各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现状以及不足,提出发展汾阳市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对策。

二、山西省农信社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山西省汾阳市是一个拥有2个乡,9个镇,43.62万人,1543个企业的城市,市内有42家农村信用社,分布在各个乡镇及其下辖的5个街道,本文中的数据是通过对各农信社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将汾阳市内的大型股份制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与农信社进行比较所得。

汾阳市的农村信用社经过近几年的改革与发展,中间业务的业务量、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有了很大的变化,许多新品种得到开发和普及,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日益增多,服务功能日益扩大和完善。但是,在很多地方中间业务只是作为“派生业务”、“辅助业务”,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发展中间业务可作为实现资产多元化、扭亏转盈、防化风险的有效手段。对汾阳市42家农信社中间业务的调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起步晚,品种少,结构不合理。汾阳市很多农村信用社近几年才开始推出简单的中间业务, 14家农信社在2000年才开办中间业务。大部分中间业务还是建立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其业务品种单一,范围较窄,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产品很少,中间业务的发展处于低层次、功能不完善阶段。中间业务市场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其发展,缺乏行业性的统一规定,造成了一种盲目的恶性竞争形势。

收益低,人才少,观念跟不上。很多农信社管理混乱,农信社内73%的工作人员为专科毕业,没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来制定发展战略与长远规划,也没有能力去开发一些有吸引力、独具特色的产品,眼光仍然停留在传统业务上,不具备创新能力的农信社在与商业银行竞争中处于下风。

汾阳市经济发达程度不高,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投资理财的观念较缺乏,且各乡镇的中间业务发展不平衡。经济越不发达的乡镇,中间业务发展越是薄弱。汾阳市一些较为发达的城镇如贾家庄镇、冀村镇等,其信用社已经开办了代收水电、学费、移动通信费、代理保险等中间业务,而欠发达的城镇比如峪道河镇,还仅仅局限于简单的代收代付。整个汾阳的市场需求不大,消费群体较少,消费能力差,代客理财、代理证券等高附加值服务项目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局限。

三、汾阳市农信社中间业务竞争力

(一)与大型股份制银行中间业务比较

将汾阳市农村信用社与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晋商银行等各大银行的汾阳支行相比较可以得出,农村信用社在各大股份制银行未入驻汾阳前,在国有银行的夹击下暂时占有较小的的市场份额,2009年之后晋商银行的成立迅速将农信社的部分优势地位抢走,此时的农信社进行了改革加大中间业务的开发力度,因此农信社的收入占比仍在上升。2014年,各大商业银行在汾阳设立支行,市场竞争加剧,农信社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缓慢。农信社的代理类、银行卡业务、支付结算类业务所占收入比重较大但是种类较少,且交易类、承诺类、担保类业务目前还未开办,在品种的选择上比较少。

(二)与农商行中间业务比较

尧都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0年,其前身为尧都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间业务主要为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以及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收代付,代理保险,经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等,相比起农信社来说,种类要丰富得多,因此业务发展的也比较好,收入比农信社的更多。

四、结论与建议

汾阳市的农信社中间业务目前还处于初步阶段且发展区域间不平衡,农信社业务品种少、人员素质不高。这些都导致了农信社与各大股份制银行相比处于劣势。因此,更新观念、提高认识,解决好内部人员对中间业务认识上的偏差,使其充分认识到发展和拓展中间业务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开发新品种时,金融产品的设计上要体现产品之间相互的替代性,增强各个产品的独特性;监管部门应出台中间业务监管原则,为我国银行业开展中间业务制定业务规范,加强对中间业务的分类管理,构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参考文献:

[1]胡林华.农信社中间业务发展现状、缺陷与策略[J].中国农村金融,2011(5).

[2]张涛.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现状及拓展策略[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4).

[3]何广文.拓展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路径思考[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2).

[4]尹德军.如何弥补农信社中间业务“短板”[J].中国农村金融,2011(14).

[5]张秋敏,童沫晶.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的路径分析[J].中国农村金融,2012(6).

4.农村信用社、业务题 篇四

1、农村信用社“十二大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四个三”:实施三大管理创新工程、展开三大业务创新工程、启动三大基本建设工程、推进三大文化建设工程。

(1)实施三大管理创新工程:风险的管控体系、充满竞争和激励的干部人事制度、严格与绩效挂钩的结构薪酬制度。

(2)展开三大业务创新工程:信贷品牌工程、拓展中间业务工程、资金有效营运工程。

(3)启动三大基本建设工程:信息化工程、网点标准化改选工程、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

(4)推进三大文化建设工程:系统党建工程、企业文化建设工程、队伍素质提高工程。

2、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三大目标:风险防范更为有效、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各项业务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3、农村信用社员工行为规范的总体要求是什么:是诚实、条理、热忱和执着;真心诚意待人,博得他人信任;有条不紊工作,有效组织自己的行动;热情的言行举止,具有强烈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有坚定的信念和明确的目标,永不放弃。

4、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人员岗位的基本规范是什么:热爱信合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严格遵守农村信用社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新情况、新动向,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实践坚持原则,明辨是非。关心员工,与下级员工保持经常的沟通。

5、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存款)、(金融市场筹资)。

6、辽宁省联社党委提出要将党的思想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

7、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标识由(绿)和(黄)两种基本颜色构成。

8、农村信用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集体金融组织,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农村信用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

答:按照《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指导意见》规定,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县(市)为单位将农村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具体条件是:(1)全辖农村信用社统算,账面资金能抵债(2)基层农村信用社自愿

(3)县(市)联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4)统一法人后股本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经银行监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并使核心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2%。

10、出纳工作的基本制度有那些?

一、凡经办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坚持以下基本规定:

(一)钱账分管;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

(二)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

(三)现金收付,换人复核。

(四)凡现金、金银、有价单证,以及库房钥匙、业务公章等重要物品换人经管时,必须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五)及时核对库存,做到账款、账实相符。

(六)未经业务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直接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

实行出纳柜员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金收付必须依据内容正确、要素齐全的有效凭证办理,做到手续完备、责任分明、数字准确。

三、收付、整点票币时,应随时挑出损伤票币,挑剔损伤票币按照以下标准:

(一)票面缺少一块,损及行名、花边、字头、号码、国徽之一者;

(二)纸质较旧,四周或中间有裂缝,或票面断开粘补者;

(三)裂口超过纸幅1/3或票面裂口、损及花边图案者;

(四)票面由于油浸、墨渍造成脏污的面积较大或涂写字迹过多,妨碍票面整洁者;

(五)票面变色严重、影响图案清晰者;

(六)硬币破缺、穿孔、变形或磨损、氧化蚀损坏部分花纹者。

四、票币整点必须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

五、现金、金银、外币、有价证券等,必须入库保管。装零头数的尾数箱应由经手人加锁后入库保管。库内现金、实物应按种类、券别摆列整齐、保持清洁。库内不准存放私人财物和其他物品。

六、发生出纳错款,应立即查找,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于确实无法挽回的错款损失,要区别性质进行处理。

(一)技术性错款,按规定的手续审批后,长款归公,短款报损,不得以长补短。误收确实难以辨认的假币,按规定的手续审批后报损。

(二)责任事故错款,应按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处理。

(三)属于自盗、挪用以及侵吞长款的,均应追回款项,并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凡现金、金银、外币、有价单证、收付讫章等出入库和库房、保险柜钥匙(密码)的转移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应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当面点交清楚,并登记交接登记簿和共同签章。交接登记簿应妥善保管,以备查考。

11、表外业务的分类:

(1)贷款承诺。贷款承诺是银行的一种授信方式,即银行向客户承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发放一定贷款,银行为此收取一定的费用。

(2)担保。担保是指银行以保证人的身份接受客户委托,对国内外的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业务。

(3)金融衍生工具。它是指以股票、债券或货币等资产的交易为基础而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

5.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品种 篇五

截至2008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220.68亿元,较年初增加36.8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70.47亿元,较年初增长13.25亿元。

多年来,全市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四个面向”的市场定位,优先扶持“三农”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当地农户种植养殖、农产品规模生产、深度加工、仓储销售,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截至2008年底,农业贷款余额133.27亿元,占各项贷款的78.18%,较年初增长18.88亿元。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累计支持中小企业1100多家,累计发放信贷资金50多亿元,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为全面满足“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全市农村信用社大胆创新,相继推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户联保贷款、企业联盟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22个信贷产品。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产品概述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经信用评定符合借款条件的农户仅凭借自身信誉而不提供任何担保向信用社申请办理的贷款。

 特点:

无需担保、方便灵活; 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00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申请条件:

资信良好的农户均可在其居住地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并适当上浮。

 还款方式:利随本清 操作流程

农户直接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审批后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2.一户多保贷款

产品概述

一户多保贷款,是指经信用评定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申请办理,并由经信用评定资信良好的保证人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保证人不少于两人。

 特点:

一人贷款,多人担保;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灵活确定,农户贷款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一般不超过30 万元贷款一般采用《贷款证》贷款的方式办理;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广泛适用于农户、个体工商户、城区居民、企业等各类客户。

 申请条件:

资信良好、能提供多户的客户担保均可在其居住地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

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并适当上浮。

 还款方式:小额贷款一般采用利随本清的方式,5万元以上的贷款一般采用定期结息、到期还款的方式。

操作流程

经评级,资信良好的自然人客户均可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并有多名保证人提供担保,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核发贷款证,凭贷款证到柜台直接办理贷款。

经评级,资信良好的法人客户向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贷款申请,或委托当地农村信用社向联社公司业务部转交申请,并有多名保证人提供担保,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贷款。

3.联户联保贷款

产品概述 联户联保贷款,是指经信用评定符合借款条件的农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共同向信用社申请办理的贷款。

 特点:

联户联保,风险共担;

联保小组成员一般有3至5户组成,成员贷款额度可不相同;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灵活确定,农户贷款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一般不超过30万元;

贷款一般采用《贷款证》贷款的方式办理;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申请条件:

资信良好的客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相互承担保证责任均可共同在其居住地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

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并适当上浮。

 还款方式:小额贷款一般采用利随本清的方式,5万元以上的贷款一般采用定期结息、到期还款的方式。

操作流程

经评级,资信良好的多名客户均可组成联保小组共同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核发贷款 证,借款人凭贷款证到柜台直接办理贷款。

4.大联保体贷款

产品概述

大联保体贷款,是指经信用评定符合借款条件的农户,在村委的组织下,共同组成村级大联保体,联保体成员按其借款额度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由村集体统一缴纳保证金),共同向信用社申请办理的贷款。

或:经信用评定符合借款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在合作社的组织下,共同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大联保体,联保体成员按其借款额度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由合作社统一缴纳保证金),共同向信用社申请办理的贷款。

 特点:

村级联保,风险共担;

大联保体成员贷款额度一般不相同;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灵活确定,农户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

贷款一般采用《贷款证》贷款的方式办理;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申请条件:

信用村组织信用户组成大联保体,相互承担保证责任均 可共同在其居住地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

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并适当上浮。

 还款方式:小额贷款一般采用利随本清的方式,5万元以上的贷款一般采用定期结息、到期还款的方式。

操作流程

经评级,信用村组织本村信用户组成大联保体共同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逐户核发贷款证,借款人凭贷款证到柜台直接办理贷款。

5.农民住房贷款

产品概述

农民住房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建设、购买居住用房所需的人民币贷款,主要包括自建房贷款(含危房改造贷款)、村民公寓贷款、商品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

 特点:

单独授信、专款专用; 一次借款,分期还款;

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贷款期限较长一般在2~10年之间。 申请条件: 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加贷款期限); 借款人的户口或所建、所购住房在县(市、区)联社服务辖区内;

有合法的经济来源,收入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水平,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建房或购房的自有资金(包括已投入的建房资金)在总价款的40%(含)以上,并将自有资金存入在信用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

 贷款利率:利率优惠,低于生产性贷款。 还款方式:可采用等本息还款、等本还款法。操作流程

经评级,资信良好的农民均可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担保,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直接办理贷款。

6.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产品概述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村电力通信、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包括饮水工程)、农产品流通、农业科研文化、能源和环境等设施的基本建设和改造贷款。

 特点: 遵循“统一授信、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

 贷款对象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对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或其他有权部门核准登记,依法可以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的企(事)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 申请条件:

借款人在工商行政管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依法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

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等级评定在BBB级(含)以上;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

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取得立项、规划、土地、环保、安检等有权审核审批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等;

建设项目须进行债项评级或项目评估,评级结果良好或项目评估可行;

流动资金贷款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项目贷款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40%; 能够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担保; 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所在地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经评估,贷款项目合规、具有可行性和效益性;经审查,资信良好,符合借款条件,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担保,可办理。

7.专业市场(商户)联盟贷款

产品概述

专业市场(商户)联盟贷款,是指某一市场内经信用评定符合借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商户联盟,联盟成员按其借款额度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共同向信用社申请办理的贷款。

 特点:

盟员联保,风险共担; 成员贷款额度一般不相同;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灵活确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

贷款一般采用《贷款证》贷款的方式办理;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申请条件: 专业市场内资信良好的商户自愿组成信用联盟,相互承担保证责任均可共同在其经营地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

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并适当上浮。

 还款方式:小额贷款一般采用利随本清的方式,5万元以上的贷款一般采用定期结息、到期还款的方式。

操作流程

经评级,专业市场内资信良好的商户自愿组成信用联盟共同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逐户核发贷款证,借款人凭贷款证到柜台直接办理贷款。

8.一抵通贷款

产品概述

一抵通贷款,是指经信用评定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向信用社申请提供房地产等有效资产抵押,一次性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在一定额度和期限内周转使用的贷款。

 特点:

一次抵押,周转使用,灵活方便;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抵押物保值增值情况灵活确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广泛适用于农户、个体工商户、城区居民、企业等各类 客户。

 申请条件:

资信良好可提供有效资产抵押的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可共同在其经营地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

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并适当上浮。

 还款方式:一般采用定期结息、到期还款的方式。操作流程

经评级,资信良好可提供有效资产抵押的自然人客户向经营地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法人客户向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贷款申请,或委托当地农村信用社向联社公司业务部转交申请),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人根据需要随时到柜台直接办理贷款。

9.住房消费贷款

产品概述

住房消费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别墅和商业用房)的贷款,一般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包括“一手房”住房贷款和“二手房”住房贷款。

“一手房”住房贷款:指向在住房一级市场购买由房地产开发商或售房单位直接出售的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又 称首次交易住房贷款。

“二手房”住房贷款:指向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再次交易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又称再交易住房贷款。

 特点:

一般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办理; 一次借款,分期还款。

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期限较长一般在5~20年之间。 申请条件:

资信良好可提供有效资产抵押的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可共同在其经营地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

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

 还款方式:一般采用等本还款或等本息还款的方式。操作流程

经评级,资信良好、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客户均可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签订住借款合同,办理贷款。

10.中小企业信用联盟贷款

产品概述 中小企业信用联盟贷款,是指经信用评定符合借款条件的企业,自愿组成、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信用联盟,联盟成员按其借款额度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共同向信用社申请办理的贷款。

 特点:

盟员联保,风险共担;

贷款优先、贷款额度大、利率优惠; 成员贷款额度一般不相同; 贷款期限一般为流动资金贷款。 申请条件:

资信良好的中小企业自愿组成信用联盟,相互承担保证责任均可共同向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贷款申请。

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并适当上浮。

还款方式:一般采用定期结息、到期还款的方式。操作流程

经信用评定符合借款条件的企业,自愿组成信用互助联盟,联盟成员按其借款额度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共同向联社公司业务部申请办理的贷款。

11.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贷款

产品概述 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贷款,是企业以符合条件的动产向农村信用社质押,农村信用社、借款人与第三方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委托第三方对质押的动产在质押期内进行日常监管,并且保证质物安全,农村信用社为借款人提供贷款、票据承兑、贴现等本外币授信支持的一种融资方式。

 适用对象:

各类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效益良好的商贸流通企业;原材料来源稳定、半成品及产成品附加价值较高、市场销售情况良好的制造类企业等。

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并适当上浮。

 还款方式:一般采用定期结息、到期还款的方式。 借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质押物净值的60%。操作流程

借款人向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借款申请,并与信用社、具备资产监管资质的第三方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委托第三方对质押的动产在质押期内进行日常监管,经审核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办理贷款。

12.社团贷款

产品概述

社团贷款,是指由两家以上联社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 相同的贷款条件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对于贷款需求额度较大的优质客户,可以委托所在地信用社为其组织社团贷款。

 特点

多家农信社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贷款;

一般采用房地等有效资产抵押方式;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适用对象:

经营规模大、管理水平高、经营效益良好、资金需求额度大的借款单位。

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并适当上浮。

 还款方式:一般采用定期结息、分期还款的方式。操作流程

借款人向所在地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委托作为牵头社其代为组织社团贷款,牵头社有社团贷款意向的联社发出邀请,并组织其公司业务部门集体调查,并向牵头社反馈意见,参与社均同意办理,则签订合作协议,经审批同意,各参与社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办理贷款。13.出国劳务个人贷款

产品概述

出国劳务个人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向出国劳务人员发放的用于出国前期缴纳各种费用的贷款。

 特点:

具有申请门槛低、手续方便快捷、贷款利率优惠等诸多优点。

适用于有出国打工愿望人员的贷款。操作流程

借款人直接向所在地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核符合借款条件,签订合同,办理贷款。

14.保兑仓业务

产品概述

保兑仓业务指(承兑银行、信用社)与经销商(承兑申请人)、供货商通过三方合作协议参照保全仓库方式,即以贸易中的物权控制包括货物监管、回购担保等作为保证措施,而开展的特定票据业务服务模式。

 特点:

保兑仓业务可以有效扶持经销商(卖方),同时保证卖方对货物的控制;

卖方提前获得生产资金,保证卖方的正常生产,锁定市 场销售终端,扩大市场份额;

卖方将应收账款转化为应收票据或现金,应收账款大幅减少,改善企业的资产质量;

能够保证买方商品供应通畅,避免了销售旺季商品的断档;

买方获得批发购买优惠,使其享受到大宗订货和淡季打折的优惠政策,避免购货成本增加。

主要适用于知名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包括其直属销售部门、销售公司)与其下游主要经销商的批量供货所形成的商品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操作流程

买方直接向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经审核同意,签订协议,直接办理。

15.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产品概述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指由出票人签发,并由出票人向开户信用社申请,经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县级联社)审批同意承兑的票据。

 特点:

具有无金额起点限制、有效期内可以贴现、背书转让等优点。

 办理条件: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有合法真实的商品或劳务交易背景;与开户信用社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操作流程

申请签发单位直接向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经审核同意,签订协议,直接办理。

16.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产品概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而贴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农村信用社的票据行为。

 特点:

银行承兑汇票具有快速变现、手续方便、融资成本低等。 办理条件:

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在申请贴现社开立账户。

操作流程

贴现申请人直接向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经审核同意,签订协议,直接办理。

17.“一保通”贷款

产品概述

“一保通”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小微企业发放的由担保机构提供保证的贷款。

 特点:

手续简便,一次性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和期限内周转使用。

适用于小微企业及专业市场商户信用联盟、中小企业信用联盟会员。

操作流程

经评级,资信良好可提供有效资产抵押的个体工商户向经营地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法人客户向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贷款申请,或委托当地农村信用社向联社公司业务部转交申请),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人根据需要随时到柜台直接办理贷款。

18.个人消费“一抵通”

产品概述

个人消费“一抵通”贷款是指借款申请人以个人住房或商用房作抵押,向农村信用社(合行)申请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 特点:

贷款额度大、利率低、手续简便等优点。

适合于个人购买住房、汽车、大型家电或房屋装修等消费性支出。

操作流程

经评级,资信良好、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客户均可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签订合同,办理贷款。

19.白领通贷款

产品概述

白领通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白领阶层)的信誉度、经济收入以及贡献状况,向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有效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借款人可根据需要,方便快捷地办理贷款业务。

 特点:

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使用贷款证办理。

操作流程

经评级,资信良好、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白领阶层客户均可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签订合同,办理贷款。

20.循环信贷

产品概述

循环信贷是指信用社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一个总的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额度、期限内,借款人可以多次用信、逐笔归还、循环使用的信贷业务。

 特点:

在确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和在规定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信贷额度。

适用于循环信贷只适用于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流动资金贷款。

操作流程

经评级,资信良好的企业向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借款申请,经审核符合借款条件,直接签订合同,办理贷款。

21.个人创业贷款

产品概述

个人创业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有一定经济基础和创业技能的客户发放的小额创业贷款。

 特点:

生产性贷款,不能用于消费。适用于大学毕业生、农村青年、农村妇女、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立志创业的群体。

贷款额度一般为10万元。

贷款期限根据从事项目的周期灵活确定。操作流程

经团委、妇联等部门推荐,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并经审核同意,签订合同,办理贷款。

22.仓单质押贷款

产品概述

仓单质押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与出质人、保管人签订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出质人的货物仓单为质押,为借款人办理的短期信贷业务。

 特点:

该业务使厂家、经销商、下游用户和信用社之间的资金流、物流与信息流在封闭流程中运作,迅速提高销售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同时还可以有效解决贷款担保难,缓解企业因库存商品而造成的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适用于 家电、手机、汽车、机械设备、医疗器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等大件耐用商品的生产商、经销商。

操作流程

借款人向联社公司业务部提出借款申请,并与信用社、保管人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出质人的货物仓单为质押,经审核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办理贷款。

6.农村信用社业务的调查报告 篇六

【摘要】随身我国加入WTO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央行在全国八省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率先试行,使金融业之间竞争也必将白热化,各金融机构通过向客户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综合服务手段,不断增强自身竞争力,而稳定客户群体已日益成为国内金融界的共识。与此同时,由于传统的存贷业务在各大银行中的重要性的不断削弱,而做为银行业务经营三大支柱之一的中间业务越来越受到重视,中间业务收入也必将成为各金融机构追逐的目标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做为中间业务之一的代理保险业务,广大客户和普通百姓更是妇孺皆知,并受到广泛关注,此时,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无疑是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和自身业务的发展与创新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保险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农村信用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农村金融市场已不再是信用社的避风港。从2007年起中国农业银行正式回归农村金融市场,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随着汇丰银行于2007年12月在湖北成立中国首家外资村镇银行后,国外银行也开始抢滩中国的农村金融市场。然而多年来形成的经营模式已经很难帮助信用社获得更大的经营利润,农村信用社若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为主要经营渠道的模式调整到与中间业务并重的发展方向上来。

中间业务与传统业务相比,具有风险小、成本低、业务量大、收益稳定、派生性强、附加值高等优点。中间业务种类繁多,传统的中间业务包括汇兑结算、票据承兑、代理收付、代客理财、信托租赁及国际业务中的信用证、代客买卖外汇等。近二三十年来,银行的中间业务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新兴业务层出不穷。如,信用卡业务、电子转账系统、担保承诺、代理融通、代理保险、债务互换、信息咨询等业务。特别是近些年来,银行业为了提高盈利能力,出现了一大批新的金融衍生业务。但是由于信用社大多地处农村,许多类中间业务并不适合农村的实际,所以信用社开办的中间业务种类偏少。

目前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消费者拥有的基本保障明显不足:据2002年世界保险统计,英国当年的保险密度是3879.1美元,德国为1627.7美元,而中国只有28.7美元,可以看出我国保险的普及率还非常低,客户急需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等产品所占比重较低,尤其是在农村,保险业务始终没有普及到普通居民当中,这就为信用社在保险领域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商机。

一 商业银行的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由于银保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共赢”,银行保险在海内外取到了迅速发展:2000年,欧洲保险佣金占银行总利润的10%,2010年将达到15%,有接近一半的商业银行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2009

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其中商业银行代理保险实现保费收入达3038.99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7.29%,商业银行已经成为了保险业最大的服务平台。

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主要集中在七个方面:(1)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2)保险公司选择使用银行的客户资源、信息库、资金汇划系统和网络清算系统;(3)银行担任保险公司的财务顾问,并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4)保险公司为银行信贷产品提供保险服务;(5)以储蓄型的寿险保单作为银行贷款的有效质押;(6)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的金融债权;(7)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拆借、债券回购、国债买卖等资金融通活动。

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实现与保险公司的资源共享;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并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

二 信用社的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虽然商业银行的保险业务发展比较迅速,但是大多数信用社的保险业务还处于发展初期,以邢台市某联社为例,2008年营业收入26265万元,其中中间业务收入351万元、占比1.34%,代理保险业务收入18万元、占比0.07%;2009年营业收入27553万元,其中中间业务收入566万元、占比2.05%,代理保险业务收入95万元、占比0.34%。虽然这个联社的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了427.78%,但是在整个营业收入中占比依然不足1%,处于一个可以忽略的地位。

而且大多数信用社现在还只能开办浅层次的代理销售险:(1)代理销售储蓄分红型或投资连结型的保险产品;(2)代理销售贷款抵押品财产险和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销售方式主要为封闭式的柜台销售,售后服务有限,即使做得好的信用社也只是为客户提供一些简单的保险计划,客户根据情况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购买。

三、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优势:

首先,对农村信用社而言,代理保险业务,不但可以在基层、乡村、城镇的客户群中扩大业务范围,而且,通过代理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在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多方位金融服务过程中,进一步巩固了自身的经营实力,大大提高了农村信用社在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和企业形象,同时,农村信用社在代理保险业务中还可以赚到实实在在的代办收入。

其次,对农村信用社而言,代理保险业务,既可以在金融资本市场获取更高的利润回报,又能以低廉的业务成本,换取更忠诚的客户群体,农村信用社也可以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网点销售优势,极大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赢取较高的金融信誉,使农村信用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再次,对农村信用社而言,代理保险业务,能够不断提高网点赢利水平,降低经营成本。同时,信用社自身业务与保险产品存在着优势互补性,也在一定程度上

促进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此外,对农村信用社而言,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客观地帮助农村信用社提高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通过低廉的销售成本,获取畅通的产品销售渠道和高额的代理收入,也使农村信用社在代理服务过程中,掌握大量客户群体的财务信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网点销售,使信用社与客户之间保持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一方面,信用社营销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既可以吸收储蓄,又可以清收贷款;另一方面,通过代理保险业务,使农村信用社和其所代理保险业务的公司,在共同分享保险市场这块“奶酪”过程中,既搞活了自身的业务经营,又提高了职工队伍的服务水平。使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呈现出“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双赢效果。

四、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才刚刚起步处于萌芽状态,还没有成文的规范和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这制约了代理保险业务的更快发展。

第二,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具有局限性,代理保险业务合作伙伴少,代理保险产品单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代理保险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基础管理薄弱,各种服务手段也不尽健全,代理保险业务还仅仅局限于劳务型、服务型,信息和物流渠道不畅,保险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

第四,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其代理保险业务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偏低,代理保险收入和信用社营业收入增长不成正比,对于农村信用社而言,保险业务俨然成为“点缀”,其收入无疑成为杯水车薪。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与个别农村信用社领导在主观上没有足够重视有关,又与业务营销人员服务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有关,这样,也片面的束缚和钳制了代理保险业务的更大发展。

五、发展农村信用社保险的几点建议

1、加强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要加大对保险业务的宣传力度,业务创新需要制度先行,对代理保险业务要实行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量化、细化合理分配代理保险业务的任务,不断增加服务的技术含量,发挥基层网点优势,加强保险营销队伍建设,增强市场拓展力量,推动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

2、加强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要求各农村信用社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加强对代理保险人员的岗前培训,对保险业务实际专业化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为代理保险业务发展创造必备的条件。

3、加强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信用社管理部门应该加大对代理保险业务指标的考核力度,对代理保险业务实行“双配套”。既:⑴人员配套,要任用既通晓主营业务又精通保险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通过业务学习、技术交流等形式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⑵服务配套,俗话:好酒也怕巷子深。好产品假如没有优质的服务相配套也要大打折扣,因此,新业务与新观念、优质产品与优质服务更要相匹配,不断强化对客户群体的公关服务,做到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零距离”服务,心贴心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宣传力度,达到推进

和发展代理保险业务,提高信用社盈利水平的目的,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诚如是,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才能与进俱进长盛不衰

4、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模式由于保险业属于开放程度比较高的行业,同业竞争激烈,而信用社因其网点作为稀缺资源在谈判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所以信用社就必须全面考量与客户和保险公司三方面的利益平衡,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挑选模式,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笔者建议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挑选保险公司,即省联社建立一个招标平台,公开向保险公司投递标书,利用竞标的方式选择最好的保险公司合作;而且基层县、市联社也可以建立一个竞标平台---即一方面吸引有保险需求的客户、一方面向保险公司招标,作为桥梁为企业和保险公司提供中介的服务(这样做好处很多,既可以帮助乡镇企业找到费率较低、服务周到的保险公司,也可以为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市场提供一个方便的渠道等)。

5、充分调查客户的需求,开发适合城乡的保险产品。

在保险产品的开发上,信用社必须充分考虑农村客户的共性需求和个体差异,综合使用定性和定量两种调研方法,对客户的保险需求进行市场细分,从而确定目标客户的保险方向。

就近期而言,信用社可以加强对长期寿险、医疗险、理财险、财产险、意外险、信贷险、工程险、责任险等现有保险品种的整合开发,根据目标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目标分类,重点开发适合农村的养老、医疗、教育……集保障、储蓄、投资等多功能的个人综合保险产品和适合中小企业综合抗险的财险产品;就长远来说,应采用重点产品的动态设计流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保险需求。

参考文献

[1]保险基础知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编,2010

[2]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河北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06

[3]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保护银行客户合法权益,经济日报2010

[4]2010银保市场发展展望,中国保险报,2009

[5]中间业务发展滞后36家银行共谋崛起,中国经济时报,2010

[6]选准合作模式 发展保险业务,中华合作时报,2010

[7]关于农村信用社发展保险业务的几点设想,河北金融,2010

[8]中国农村信用社关于开展保险业务的调研报告,文秘114,2010

[9]农村信用社代理保险业务问题分析与对策,中国农村金融网,2010

[10] 我市农村信用社开展保险业务 邢台日报 2010

[11] 走进银行保险,中国人寿江西分公司银行保险部新员工培训课程

[12] 构建农村信用社存款保险制度的分析与思考,农村经济,2009

[13] 论保险代理机构的现状与发展,现代经济信息,2009

[14] 个人保险代理人才市场现状及立法规范,法制与经济,2009

7.农村信用社业务的调查报告 篇七

一、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迟缓

总体而言, 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缓慢是不争的事实, 欠发达地区对开展该项业务思路不明确, 措施不得力则显得尤为明显。虽然客户对中间业务的需求在加大, 一些新的业务品种在相对发达的县市正在试操作, 但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思想相对保守, 对中间业务发展认识不足。通过发展中间业务来实现经营结构的调整, 还有相当大的困难, 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状况堪忧。

l、中间业务规模小、发展慢。

就云南省西双版纳农村信用社而言, 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还占有绝对比重, 中间业务的发展尚属空白, 在经营和服务方面都出现“瘸腿”现象, 导致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滞后, 服务功能欠缺。西双版纳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远远低于同期市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此外, 农村信用社的中间业务发展更明显呈现弱势, 比起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50%的一般水平差距更大。

2、业务品种单一, 服务档次低。

受金融管理体制和经济环境的制约, 农村信用社许多中间业务品种无法开办, 允许开办的中间业务, 也处于低层次、功能不完善的状态。在八大类中间业务中, 业务开展多集中于支付结算、代理收付等处理简单、规模较小的传统品种, 大多依赖于机构网点数量、传统资产负债业务等, 很少能利用自身信誉、信息、技术, 人才等资源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层次的中间业务服务。

3、高成本、低收益。

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信用社为了招徕和稳定客户, 不惜牺牲自身利益, 实行免费、减费及优惠服务。二是地方政府部门如物价、工商、税务等把银行、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收费错误地视同行政乱收费, 动辄检查、处罚或命令停止, 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开展和效益的提高。同时也有一些单位存在长期欠费、赖费现象, 农村信用社难以索要。

4、缺少开展中间业务所需的专业人才。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对管理、经办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高, 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 需要综合业务素质高并具有专门业务知识的专业人才。而当前农村信用社十分缺乏这些专业人员, 特别是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个人理财、外汇买卖和证券投资等业务, 农村信用社因缺乏专门人员一时难以开展。

5、政策性歧视是影响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

在改革开放20多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在我国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的当前, 在中央一再指示要重视“三农”的形势下, 对农村信用社仍然存在着政策性歧视, 如历史上遗留的保值储蓄利差补贴问题的不予解决, 农村信用社迄今仍不能参与联行结算问题, 一些政府部门仍在用行政手段干预所辖机构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的问题等, 这些既影响信用社的整体业务发展, 也影响着中间业务的开展。

二、农村信用社发展中间业务的政策建议

几年的实践证明, 农村信用社开展中间业务, 不但能增加资金存量, 改善负债结构, 降低经营成本, 扩大市场业务份额。还能帮助农村信用社树立业务功能齐全的社会形象, 扩大社会影响, 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目前制约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因素很多, 但深层次的因素是思想观念的问题。只有思想解放了, 才能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发展思路。为此, 我们应以省联社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 将中间业务纳入农村信用社发展战略, 借鉴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发展经验, “找准发展差距, 坚持改革创新”, 带动农村信用社盈利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双向提高。

1、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寻常百姓家。

解放思想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 利用自身优势解决差距。在欠发达地区, 农村信用社发展中间业务具有现实优势:一是网点优势。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 遍布各乡镇, 这是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所无法媲美的, 这为全面开展金融服务提供了有形的网络体系。二是人缘优势。农村信用社员工队伍中有99%以上为土生土长的本地居民, 与当地政府和社员群众关系密切, 农村信用社依托自身的传统业务特点, 致力拓展中间业务, 应大有可为。在服务方式上, 要针对欠发达地区农村村落分散, 交通不便的实际, 实行从“坐商”到“行商”的转变, 把等客上门变为主动上门服务, 并以拉家常的方式将我们的服务营销给广大农户。在品种的创新上, 要力求消除信用社和农户之间的代沟, 突出“三化”:一是大众化。要贴近农民百姓, 并实实在在感受到信用社带给的实惠。二是简捷化。信用社要把业务运行中的繁琐手续锁定在内部管理中, 呈现给社会公众的只能是简单、快捷、便利的操作流程和“一站式”服务。三是个性化。要满足各个层面农户的不同需求, 既能为普通农户提供日常生产、生活的便捷服务, 又能为较高层次的农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和“金融套餐”服务, 以赢得农村这个大市场。就目前而言, 一是代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业务, 如代收水电费、学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等。二是代理保险业务。农村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信用社可以其网点优势与保险公司开发新的保险品种, 比如贷款保险、履约保险“推行安贷宝”等。三是针对许多农民弃农从商的“非农化”趋势, 提供信息咨询、投资理财、脱贫致富实用技术咨询等便民服务方式, 牢固信用社的经营基础。

2、瞄准目标、发掘新亮点。

从某种意义上说, 未来金融业的竞争就是新兴业务尤其是中间业务创新的竞争, 谁占领了中间业务的市场, 谁就抢占了制高点, 谁就拥有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欠发达地区信用社由于受地理位置、经济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中间业务尚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 因此在拓展过程中, 一定要瞄准目标, 有的放矢。服务产品的推出, 不能老是落在别人后面, 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培育创新意识, 拓宽眼界, 争取领先一步。首先从争取垄断性行业、行政性收费行业的代收代付业务入手, 加强与税务、保险、公检法、电信、学校等部门的公关协作, 代收税金、罚没款、电话费、学杂费、煤气费, 代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等。同时, 还要从农村信用社不可替代地位的战略高度, 在全省通存通兑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全国范围的业务整合, 建立“四通八达”的电子联行结算网络。其次, 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不断加大对现有产品升级换代力度, 不断开发新市场, 尤其要从开展个性服务方面加强调查研究, 构筑稳固的业务往来基础。比如, 目前欠发达地区各大商业银行尚未开发保管业务, 信用社可尝试办理保管业务, 通过为居民贵重物品提供安全保管服务, 增加信用社的收入。

3、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与合作, 为中间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只有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 才能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发展思路。而目前在欠发达地区, 各金融机构把中间业务作为争夺存款市场份额的手段, 出现任意确定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甚至垫付资金的恶性竞争, 致使一些本来可以收费的中间业务不收费。投资者能坦然面对证券交易手续费, 却不能接受金融业的收费, 实质上是金融机构之间同室操戈的结果。因此, 作为农村基础金融的信用社, 要有效拓展中间业务, 一方面要经常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与联系, 达成“中间业务必须按规定实行有偿服务”的共识, 相互自觉地以金融法规、同业协会有关规定来规范各自的经营行为, 避免恶性竞争造成的损失, 并通过一系列的宣传, 帮客户“洗脑”, 改变其“免费午餐”的思维定式, 让客户懂得虽然眼前付出了一定的服务手续费, 但是从长远讲, 金融机构会用增加的收入来开发新的金融产品, 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最终受益的还是客户, 以此来确保中间业务公开、公正、公平、合理、规范有序地开展。另一方面, 相互利用对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之目的, 培植和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

4、争取政策扶持, 强身健体, 更好服务“三农”。

信用社是直接服务“三农”的最基层的金融机构, 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为其业务经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尤其是在单位资金的开户、存储等与中间业务有关的业务上, 应取消任何部门以各种名义对农村信用社的歧视性规定, 让农村信用社享有与商业银行一视同仁的平等地位, 为农村信用社发展中间业务大开绿灯, 使农村信用社有更大的后劲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庆亮.体制转轨中的中国民有镏金融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3.27.

[2]、岳意定.西方对农村金融组织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启示[J]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2002, ( 12) .

[3]、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金融研究》课题组.农民金融需求及金融服务供给[J].中国农村经济, 2000, (7) .

[4]、史清华, 陈凯.欠发达地区农民借贷行为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 2002, (10) .

8.浅析农村信用社新型业务差错处理 篇八

一、目前农村信用社业务差错现状

通过调研发现,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各类新型人才的不断引进,各种新型业务品种和系统平台不断的开展和应用,农村信用社的各项业务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由于人才的培训落后于科技的创新和应用,也由于临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等因素,在日常的业务办理过程中,由于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较多、业务操作流程不规范、业务代码不熟悉、身体不适或遇家庭矛盾等诸多原因,导致差错不可避免。传统的双人临柜,一人临柜一人复核兼出纳的业务模式早已被柜员制所取代,对临柜人员的素质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一人临柜需办理所有的柜面业务,如:各项存款的存支取和转账、各行社之间资金的转账与划拨、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利息的清收、各项代收代付业务的办理等等业务,但“智者千虑,都必有一失”,差错很难避免且时有发生。有的柜员办理业务时会少付资金(长款)、有的会多付资金(短款)、也有的错将张三的资金转入李四账户等情况。少付资金客户往往会自行发现,或由柜员轧账时发现及时进行调整;多付资金给客户,有的客户当场会将多得资金主动归还于信用社,也有些客户在工作人员进行轧账核对后通过联系将多得资金主动归还于信用社;但也有一部分客户不会将此多得资金主动归还信用社(柜员),势必造成信用社或临柜人员的损失。

二、出现差错后追回的途径

目前农村信用社遇到以上差错,特别是短款问题,首先采取的解决途径是私下进行协商解决。由于农村信用社大部分的网点设在县(市)的主要街道、社区内、各乡镇主要地段,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多为附近的单位和企业、居民和经商从业人员,由于农村信用社的“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理念,各网点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与客户较熟悉,或通过与客户上级部门协调等方式能够使短款得到追回;其次由于现在开通了“通存通兑”和“农信银”业务,各商业银行及已加入银联的各金融机构的卡取款业务均可办理,遇到此类短款问题,由于客户不是固定客户,很难将短款迅速追回;再次有一些客户就算是长期客户,但遇到此类短款,就认为自已没有出错,是银行自已造成的差错,拒不归还短款。针对此类客户,如果短款数额较少,在当班柜员可承受范围内,有些柜员会采取自认倒霉的方式自己进行赔付,以保全信用社资金;如短款数额较多,柜员不能够承受的情况下,部分柜员会与之私下协商,给付部分手续费,或许诺给予礼品等好处,也会得到追回;如以上办法均不能解决,柜员只有通过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报警进行处理,但是又担心受到上级部门的行政、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经济与精神的双重损失,心理带来的压力进而影响柜员的工作质量,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对信用社及对员工本人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造成差错不能追回的原因

由于我们农村信用社机制和所处环境的原因,部分客户认为归不归还资金无所谓,很少出现过真正诉诸法律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在处理长短款的问题上,上级部门是按照“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进行处理的,部分员工本着将影响降到最低,损失最少的原则,都不愿过多的与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如在私下解决之前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上级部门还有可能对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如操作流程运用不当或人为因素所造成,可能还会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处理,也是部分短款不能通过正当途径进行解决的原因;三是我们农村信用社发展过程中,虽然聘请了法律人士担任顾问,但没有设立一个专门的法务部门进行协商和解决业务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纠纷和问题。如发生数额较大的差错,员工除了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外,由于法律顾问时间不允许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对其指导处理,取得一条较完善的安全的差错处理途径,员工在心理上承受的压力会较大。通过调研发现,有个别员工在发生短款后,担心自已无力偿还,又不知在何时上级部门才能帮助解决,工作时力不从心,从而造成更多的差错。每位临柜人员,在其从事临柜工作期间中,所垫付的错款数字都是其年平均工资的5%左右。

四、法律的相关规定

通过查询法律条文,短款问题在法律上可划分为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发生,受益人应向受损人偿还其无合法根据而获得的利益。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而使客户获得不当得利,此利益按法律规定应依法返还。一般在发生错款的同时,临柜人员已经自行垫付错款给予信用社,信用社已从临柜人员处受偿,其利益未受损,返还请求权可视为临柜人员先行偿还银行而转移,所以会存在部分信用社的上级管理部门不愿追究而导致员工利益受损。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所处辖区内其他金融机构对错款的处理通常是两个途径,一是直接与客户联系,要求返还,二是对于不愿返还的客户在取得相关证据后采取报警方式进行处理,在法律面前,不论金额多少,大部份在诉讼前返还,小部分会通过法律诉讼取得返还。

五、建议和意见

为从根本上减少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错款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首先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对于一项新业务或产品的开发和运用,应提前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操作,对新招聘的大学生在岗前培训时应着力加大临柜业务的培训;其次应在省联社设置一个法律部门,专门从事各联社在业务经营和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问题,或在县级联社的风险管理部门内专设一名懂法律,熟悉法律的专门人才负责该县范围内的涉法事务,在加强案件防范和内控管理的同时,解决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只有有了一个专门的解决部门和机构,员工在再次发生此类差款问题时,有法可依,有人可咨询,也能找到自己的归属,觉得自己有人关心和关注,而不是仅靠自己一人的力量去解决本由法律解决的问题;再次在招聘人才时,有目的的选取部分高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农村信用社队伍,做到“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另外在发生差错时,上级主管部门应多关心员工,积极协助其早日解决此类问题。

上一篇:城市规划范围研究下一篇:忘记时光为题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