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装饰工程承揽合同书

2024-07-22

家居装饰工程承揽合同书(精选6篇)

1.家居装饰工程承揽合同书 篇一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的实施,根据企业内部项目法施工实施细则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责、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责任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工程范围:该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基础、主体模板工程制安、堆放、整理等工作。(化粪池、屋面瓦条另算)

具体内容:

1、木模板制作、安装、模板支撑架搭拆、加固,小型预制件模板制作、安装。

2、木模拆除、及时拔铁钉、清理、刷隔离油、分类堆放整齐。

3、屋面。

4、浇砼时派专人值班守模。

5、施工场地内50米内的运输。

6、工完场清、成品保护。

7、配合施工员测量、放样。

四、工程期限:基础及主体工期为 150 日历天,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进度网络计划要求控制来安排材料、设备劳动力。杜绝因乙方因素拖延节点控制计划,保证满足其他工种的需要。如果未按工程进度网络计划节点控制计划节点完成,拖延工期则甲方有权以1000元/天处罚,提前工期每天1000元/天奖励,依次类推。由于业主方及甲方原因,需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五、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图纸设计要求、企业标准来组织施工,工程合格率90% 以上,质量评定由公司质检科实测实量作为单价及结算依据。

六、工程结算方式:

1、包工包料按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但必须达到合格率90 %以上。

2、基础以2.2米为计算标准,超深部分另行按构造柱模板接触面每平方米30元价格计算.

七、劳动报酬:乙方按包工包料形式实行费用总包干,乙方承担团体成员咳嗽鹿ぷ剩曜加梢曳阶孕腥范ǎ懒⒑怂悖愿河鳎⒎殴ぷ适保曳奖匦胪骋惶畋ê吮怼⒐ぷ时恚衫投弑救饲┟螅杉追讲莆袢嗽卑垂ぷ时矸⒏投弑救耍曳讲坏梦薰士鄯⒐と斯ぷ省7裨蚣追礁璞匾姓稍ぃ晕ぜ追缴缁嵝庞

八、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关系到企业信誉生存,各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规范及企业标准进行施工,执行《强制性条文》,维护公司信誉。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按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图及施工规范工程变更联系单进行施工(如增加部位另算)。

3、乙方必须服从公司各职能科室及项目部的管理,严把质量关,积极配合甲方、设计单位和监理公司的工作。

4、项目部的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5、乙方在施工工程中,甲方均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返工,工料费自负。拒绝返工或拒绝监督者,将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处罚。

6、乙方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好质量的自查自检工作,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返工确保工程质量。

7、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浪费材料,如果发生浪费材料,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按施工程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必须自检合格后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人员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工程承揽合同 篇二

发 包 方(签章) (以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 包 方(签章) (以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甲方( )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日历 天;另质保期限为 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等

2.1 甲方进行设计,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说明。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期。

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 合同终止(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5 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

5.6 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给了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价款: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50元/㎡,工程面积2772平方米,工程总价138600元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钢结构、墙板、屋面板的加工制作及安装,施工所需的工具及电缆、电线(包含切割片、焊条等)乙方自负,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脚手架及吊车由甲方负责。注;工程中钢结构的油漆由甲方涂刷,乙方只做焊口部位的补刷。

五、验收标准: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逐项验收,确认合格,施工完毕验收完毕。

六、工程开竣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月_日、因材料短缺、下雨停电等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乙方进场甲方支付10000元生活费,主钢立完,甲方支付人工费总额的___,次钢安装完再付总额的______%,墙板安装完再付总额的______%,顶板安装完再付总额的______%,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一次付清。墙板、屋面板安装完毕,付工程人工总费的_____%,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余款一次付清。

八、甲乙双方责、权、利: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及时足额供应,若材料短缺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此工程,若因质量事故造成延误工期,材料浪费,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安全: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甲方指派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指派____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共同齐抓共管,在施工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法》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强干、蛮干。若因自身因素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在施工期间,乙方应理好自己的工人,不得在工地内发生偷、盗、打架、寻衅滋事等行为,若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友好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开发位于复兴镇鑫海铁厂土石方建设项目需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决定将该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交由乙方独立负责施工完成,双方就该工程涉及各方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甲方所提供的该项目施工平面图中,土石方承揽工程,工程量达州市鑫海冶炼有限公司测量的数量并由双方签字认可为准。

二、承揽方式

1、乙方以大包干形式完成甲方发包土石方工程,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所承揽工程转包他人;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2、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所有机械设备、爆破材料(土石方破碎,另行计价)、装挖机械、土石方外运、卫生清洁(必须设冲洗台和沉砂井)及因乙方施工与周边协调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因不文明施工内容承担了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3、乙方是自然人承包,涉及到特殊作业人员及特殊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工程施工期限

1、乙方承揽施工工期为日,即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进场施工起计算工期至年月日止。

2、因不可抗拒造成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办法

1、按实际完成量立方米计算,土方、页岩综合价每立方元整。大写:元整(税费由甲方负责)。

2、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如甲方没有按时付款。余款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不按时付清,乙方有权向甲方加由总造价的10%。

六、工程成果及质量

1、乙方完成土石方工作成果需经双方实测地场平达甲方施工图纸指定高程,场内平整度需经甲方签字认;

2、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经,同时接受甲方验收认可。

七、工程量计算方法

乙方进场时需经甲乙双方经现场对场平内指定范围内各点高程时行实测,甲方对各点高程计算后再向乙方交底作业,乙方作业至甲方规定高程后,双方测量合格按实际计算工程量。乙方场平土石方无论厚薄、坚硬等实行按土石方立方米均价计算。

八、工程验收

1、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对乙方所施工完成土石方工程时行验收。

2、乙方完成土石方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土石方倒土场地,场地的租金费用由甲方负责,运土在3公里以内(3公里外另行计价);

2、提供乙方施工场平土石方各点设计高程交由乙方组织施工,指派作为现场技术指导和工程测量;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承揽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并有权审查同意乙方所提供施工方案;

4、甲方为施工提供所需的用水、电接口,乙方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不按时付款造成停工,由甲方负责造成停工的各种费用;

6、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期限及工程质量完成工程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对乙方所完成工程验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8、甲方在合同签字后一天内提供办理放炮手续的资料。

十、乙方权利义务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具备承接本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提供民工团体工伤保险单和发票。

2、自行独立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覆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独立承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应责任。

3、执行甲方所要求工程范围及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5、自行负责管理施工所有机械设备或相关材料,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支付民工工资、运输、机械、爆破等相关工作费用应将支付明细交于甲方存档。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覆行就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覆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由甲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十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结清账后自动失效,乙方合同原件必须交回甲方。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注明:油料如出现国家价在每公升0.1元左右不另计价,超出另行计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4

内容如下: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

承揽装饰邮政楼外墙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 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S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 元。

第二条制作GR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

序号GRC装饰件名称规格数 量 单 价合计

1

2

3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 );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 年 月日上午参加 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15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50%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15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45%;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5%,质保期两年。质保金在壹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 年 月 日付清。

第八条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50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24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的

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月日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5

定作方: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营业地址:____3号。

承揽方:___,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生,住址:___。电话:135386xxxxx。

签订地:__市__镇

签订时间:20xx年7月20日

一、项目名称

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项目名称:___公司位于___3号厂区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饭堂、厂区墙面改造、车间电梯的土建部分、茶水间、文化墙建造。

合同价金:00元整(大写:贰拾萬圆),不含税,此价格为包干价。

完成期限:要求20xx年x月xx日完工

二、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按通用标准和定作人的现场要求。

三、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墙身主体牢固、安全,墙面不能开裂、脱落,其它各项满足通用标准。具体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三日内支付总价金的20%;工程完工并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

五、质保及违约责任

主体工程质保壹年,从验收通过后起算。

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遇争议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 承揽方:

代表人: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6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充分协商,就泗阳县人民路桃园公园户外全彩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2、甲方提出本合同电子显示屏项目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负责该显示系统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甲方负责项目的总费用。

二、项目类型、费用构成

显示屏项目总费用为:578138.00元。大写:伍拾柒万捌仟壹佰叁拾捌元

具体构成如下:

1、显示屏体部分

P10户外全彩电子显示屏,8.88mx4.88m=43.33平方米,单价8800,合价381304.00元

小计:¥381304.00元,大写:叁拾捌万壹仟叁佰零肆元

注:红管为台湾光磊,绿管、篮管为杭州士蓝,亮度需满足标书中的要求。

2、屏体钢结构、外设、控制系统等费用

包括:钢结构(框架结构、立柱)、控制系统(接收卡,发送卡、DVI显卡、PCTV卡)、外接设备(音响功放、空调、视频处理器、电脑)、布线及线材、基础、监控系统、避雷针、电源箱、运输、安装、调试等。

小计:¥196834元,大写:拾玖万陆仟捌佰叁拾肆元

3、若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造成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相应提高项目总费用。

4、乙方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报价应包括全部费用,任何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以后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三、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负责显示屏的运输、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2、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

(1)显示屏由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输。

(2)显示屏的现场安装、调试。

(3)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3、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

(1)及时提供显示屏安装的具体要求、安装场地的施工条件说明及通讯距离。

(2)甲方责施工用电和显示屏及其控制设备用交流电源的协调。

(3)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办证、与有关部门的联络、消防等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

(4)在显示屏安装、调试开始时,即派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操作人员,以掌握显示屏整体情况并接收现场培训。

四、项目维护

1、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维护、屏体免费维修两年(自显示屏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三日算起),质保期之后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费;显示屏外围设备的质保期执行供应商的相应规定。

2、若显示屏本身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赶到甲方所在地进行解决。

五、项目进度及验收

1、显示屏系统项目期总计30工作日,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止。

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三天内,甲方应对整个显示屏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本合同各项条款及显示屏技术规范,乙方需提供整个项目各个部分的质量检测报告,以保证项目整体的质量问题。

3、验收合格后应填写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项目完工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整个采购安装项目的走线分布、框架结构等相关图纸,供甲方备用存档。

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项目款20%,计:¥115627元,大写:拾壹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合同生效。

2、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总价50%付给乙方,计:¥289069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零陆拾玖元。

3、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再付乙方工程总价20%,计:¥115627元,大写:拾壹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

4、项目总价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十个工作日付清,计:¥57813元,大写:伍万柒仟捌佰壹拾叁元。

甲方:

乙方: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身份证件: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身份证件:

经甲乙双方就 防水保温工程承揽有关事宜,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约定条款:

一、承揽工程概况:

1、承揽工程地址:

2、工程承包总面积: ,每平方米价款 元,工程总价款计 元。

3、承包方式:承揽方负责工时和SBC120防水材料及挤塑板保温材料,其余辅料(水泥、水、电等)由甲方无偿提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承揽标的物及甲方要求做好防水保温工程,但要求甲方必须提供屋面平整、完好。架子搭好,牢固安全。

2、如在防水保温工程运作中,发现屋面不完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处理,如延误工期,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定,签定合同后,甲方首先付材料费按总价70%付给乙方。实际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元。

2、所承揽的防水保温工程项目完工后,再付总工程款的20%,经甲方验收合格,把余下费用全部一次结清。

四、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除支付工程总价款外,应承担工程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乙方可根据《合同法》到当地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此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不妥之处,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补充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摁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8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金宇时代奥城A地块基础土石方工程包给乙方施工完成。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资质

1、乙方是经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注册和相关行政机构依法核准,并持有合法有效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相关施工资质的公司法人。

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出示上述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以供检验。复印件由乙方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属资料由甲方予以归档管理。

3、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验变更后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乙方应保证前述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如乙方以伪造、变造方式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宇·时代奥城”B地块基础土石方挖运工程

2、工程地点:南部县南隆镇蜀北大道西延线

三、工程施工承揽工作内容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放线,标高控制,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含淤泥)及所需机械设施设备,地表清障(青苗费),场内排水、施工期间的排水、以及周边相邻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土石方开挖、运输施工临时道路修建(甲方只提供商品砼),冲洗设备、设施,临时用水用电,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开挖土石方及临时道路开口须办理的手续等工作。

注:施工临时道路及冲洗池乙方施工完后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0天,每拖延壹天按10000.00元/天处罚。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承揽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行管罚款、保险费(含第三者责任险)、交验前成品保护费、利润、税金、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费等全部费用组成,如挖土过程中有淤泥其单价为:23.5元/m;无淤泥其单价为:23.00元/m。

1、工程施工期间需排水其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2、如需加班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工程方量按实际收方结算。

六、工程结算

1、乙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30日前将已完工程量及价款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70%;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结算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0%,剩余尾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3、乙方收取每笔工程款支付时须提供足额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七、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包括清边捡底)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边坡需用挖机夯实(如需做护壁喷锚等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如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2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保险费(含第三者责任险)交缴凭据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施工期间边坡如需覆盖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施工及其人工费。

4、竣工结算资料为壹式3套。

八、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乙方发生直接或间接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的自身及第三者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如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按其损失的双倍赔偿从总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九、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100万,合同签订后3天内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合同即生效,否则合同无效。(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退还方式:按总工期70天计算,第一阶段退款为30天,其余退款按每20天为退款阶段,退款时工程量须完成总工程量的三分之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未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款结算完毕后支付时一并支付)。

十、合同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或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被甲方勒令退场,工程款结算按已完工程量的60%计算。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程款20%的违约金,乙方退场迟延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按其损失的双倍赔偿并从工程总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9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内容

本合同项所指的项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统配件参考“附件一:物料清单”)

2.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

2.2 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本合同内工程全部内容之费用。

3.付款方式

3.1 付款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RMB___________)。

3.2 设备进度款

当乙方进场并系统布线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RMB________)。

3.3 工程结算付款

本合同项下系统设备安装完成,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RMB______)。

3.4 最终验收付款

经甲方代表正式验收合格之后的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

3.5 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按本合同第3条款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1.2 提供好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等条件。

4.1.3 安排好货物在工地的仓储设施。

4.1.4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4.1.5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时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4.2 乙方责任

4.2.1 按合同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设计、供货、安装、测试及完成整个工程。

4.2.2 负责安排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2.3 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附件一>质量相符。

4.2.4 向甲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安装及调试

5.1 安装及调试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5.2 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指定联络人员:________

指定联络人员:___________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工程的________施工项目交由乙方负责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费用

5.工期: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工进场之日起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本工程为合格工程

二、合同单价和付款方式

1.合同单价:

2.实际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单价为准。以上价格包括含税价,材料及其运输费,人工费,装卸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合同价款一经确定,不作任何调整。

3.施工完毕经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年后___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__%;剩余__%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年后___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该项目合同约定的款项由有限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的发票及合格证开具给有限公司。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票据,如乙方提供假票据则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及承担一切法律任。

三、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四、违约责任和安全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__%的违约金。乙方质量标准达不到甲方要求则乙方承担合同价款的__%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监察。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事故责任的,因此发生的所有赔偿费用、包括给施工人员或第三方人员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六、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电话:

_____年___月____日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冷库聚氨酯发泡保温工程事项,以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

2、地址:

3、工程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A、冷库顶棚,墙体保温,容重30-35KG。

B、冷库地面保温容重30-35KG。

C、聚氨酯加阻燃剂离火自熄3-5秒。

D、固化时间:1—15秒。

E、施工平整度:5-7MM。

F、抗压强度:0.17—0.2MPA/CM2.

G、闭孔率:≥90%

二、施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各项保温厚度标准施工。

2、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食宿。

3、因季节施工甲方保证冷库内发泡施工温度在零上18℃以上,以保证质量。

4、包装(桶)归乙方回收。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工程总造价约200M3每立方米850元人民币。即200M3x850元/ M3 = 170000元。实际发泡数以甲乙双方实际丈量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甲方付乙方定金30%,款为5万元。材料进入现场付给工程款50%为9万元,工程施工完毕甲方付清乙方工程全款20%为3万。

四、工期;

1、每天施工量约:30—40M3

2、施工期间如停电等特殊原因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保修及期限

1、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2、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保温层开裂,脱落)注,由于土建损坏造成的开裂,脱落乙方不任何负责。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人民法庭诉讼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工程承揽合同范本12

发包人:

承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国家建筑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内容:

一、承包项目:甲方有 工程,地址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项目 ,工程价格 ,其中单价内容有一切辅助用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相应工作内容( )等。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确保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须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执行,如乙方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担,在各项施工内容的间接或隐蔽施工之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要求检测的材料需现场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设计方案或甲方方案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业主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期完成,不准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时间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总工期 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间合理安排穿插作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图纸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将以合同总价的5‰每天进行罚款,罚款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程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尽心尽责做好安全工作,不准做对各工种有危害的存在隐患的事情或现象。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及抛物等现象,出现一次均处500元罚款,并要求肇事者从事发日至工程结束不准进入工地,罚金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施工现场乙方不准带小孩、闲杂人员进入。

六、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机械及用具事项:所有材料、施工机械、用具及施工辅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机械的运输及保管工作,只负责图纸和技术服务。

八、付款方式:根据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50%,按要求将图纸范围内合同内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0%,留10%作为工程质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内付清。

九、备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承揽施工合同范文2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在 建盖砖混结构房 屋 层, 约平方米。现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承揽施工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全部建筑施工工具,自行进行建筑施工,乙方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清除室内全部建筑垃圾,甲方按建筑每层人民币 元/平方米支付工时费,结算面积以双方验收时共同确认的面积为准。

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无书面文件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工程劳务费在浇地梁时付 元;第一层浇顶时付 元;第二层浇顶时付 元;其余款项在房屋验收、结算后扣除3%的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发生的所有与劳务有关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主要义务

1、提供施工图纸给乙方,图纸经乙方签字后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2、签收乙方提出的材料计划并按乙方要求的材料数量和质量提供各种建筑材料。

3、按约定按时支付费用及时验收。

六、乙方主要义务:

1、按甲方要求和建筑规范完成打地板、浇顶、砌砖、贴瓷砖(室内、室外墙面装饰)、腻子粉涂刮等工程,工程应达到甲方扫地即可入住坐房。

2、提前提出合理、合规范的材料用料计划交甲方购买,对甲方购买回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签收。

3、为甲方提出、提供合理、合规范的施工方案和许多技术。

4、乙方负责出檐盖青瓦压高及室内半墙瓷砖(厨房、客厅、卫生间、楼梯走道)。

5、柱梁无凸凹无蜂窝,如出现柱梁空洞大,由乙方负责返工。赔偿经济损失。

6、房屋支砖粉刷平整度不得超过1公分。

7、标高3.42米,一层二层3.42米。

七、乙方必须合法用工,对所用工人负责完全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规程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完全责任。

八、乙方应本着合理、合规的原则节约用材,造成返工、浪费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合格等级和双方书面约定进行验收、交付。

十、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依法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满,房屋无质量问题,保修金退还乙方。

十一、任何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误工、诉讼、工程误期等)。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双方补充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十三、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十四、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3.工程承揽合同 篇三

定作方:哈尔滨振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的义务,中途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双方共同遵守。

1、 承揽名称:、方式、地点、竣工日期。

a、 承揽项目名称:北树小区6#楼

b、 承揽项目地点:哈尔滨道外区三棵树大街三机街、北树小学、天恒小区地段

c、 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自20xx年 月 日竣工,中途遇不可抗力因素,则一方应向另一方作出书面报告且需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d、 承揽方式:包工不包料。

e、 承揽价格:

以实际粘贴面积4.5元/㎡计算。

f、 工程量计算方法:

每层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分别计算面积,搭接不另行计算面积,附加层及卷边单计算面积,附加层宽度及卷边高度以实际施工尺寸为准。

2、 承揽工程内容:

窗台SBC120防水层、屋面SBC120隔气层、防水层、屋面SBS防水层、厨房、卫生间防水层。

3、 质量标准:

a、 材料由甲方自行进场。

b、 施工质量:按照防水工程施工规范,结合本公司专业技术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符合国家防水工程验收标准。

4、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后 天内,结算全部工程款,置留工程总造价的 %保修金,保修到期后置留的保修金全部付给承揽方。

5、 验收方法:

工程完工当天,双方共同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技术员出具工程量承认单。

6、 工程保修期限:

本公司承诺工程质量保修5年,5年内因施工工艺造成的漏水,由承揽方无代价修复,如承揽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以不付给乙方预留的 %保修金,若因人为或结构变形等其它原因造成的渗漏水,承揽方不负责。

7、 工期:根据定作方的要求而定。

8、 安全施工条例:

1)、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的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由于定作方未进行有关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造成安全事故,定作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2)、承揽方有关人员进入定作方施工现场应遵守定作方有关制度。

3)、由承揽方人员因违反有关管理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方负责。

9、 纠纷的处理:

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10、 期限与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五年维修期过后、当日维修款全部结清,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应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同等效力。任何一方如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就解除合同的,则需支付另一方本工程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和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一份、承揽方一份。

定 作 方:

承 揽 方:

定作方代表:

承揽方代表:

4.工程劳务承揽合同 篇四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甲方热处理车间抽风系统更新及安装?一台? 工程。

2、工程地点? 甲方热处理车间 。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4、承包范围及内容?

1、更换风机 Y2-90S-4 ?防火、防爆?

2、更换为不锈钢管道 φ 400mm

3、更换电线 ?2.5²?

4、加装电机遮雨防护罩

二、工程工期

1、本工程的工期从 20XX 年 01 月 20 日至 20XX 年 01 月 23 日?总日历天数__4__天。

2、因刮风、下雨雪、停水、停电等客观因素造成停工则工期顺延?乙方无故窝工、返工等均由乙方自行安排好工作?不得造成工程延期。

三、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价款?总承包价款定为 15000 元。

2、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

四、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2 乙方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满足 甲方招标书中技术要求? 并确保甲方正常生产运行 。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负责及时提供所需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等。

2、甲方对承包工作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3、甲方有协调或协助配合乙方施工的义务。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3、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

4、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5、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交纳社会保险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出现劳务纠纷、工伤及劳动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7、乙方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质量事故?必须返工?其返工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损失费?由乙方无条件赔偿。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约?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任何一方无充分条件违约或毁约?支付守约方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3 2、乙方应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款总额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质量标准施工? 如因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按承包工程款总额的 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再进行施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结算清所完成的工程费用?要求退场终止合同。

5、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资金不到位等原因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5.建筑工程承揽合同 篇五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永新县大沙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泥工建筑任务承揽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把大沙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泥工建筑任务承揽给乙方,泥工部分包括该建筑的所有砖结构的建筑任务,所有墙的内外粗粉刷任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甲方只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上料、拌料等所有任务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生产工具、水、电接通。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该工程的建筑设计图进行施工,同时也要达到承包方的质量要求,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返工工资甲方概不负责。

四、该工程的单价计算方法:按照该工程的建筑每层的平面面积相加总面积乘以130元/平方米(,其中主体占60%,装修占40%),另加该建筑工程的屋顶也算一层的面积(包括屋顶的盖瓦任务),此单价包括乙方的工人工资和乙方所有管理费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工程款。

五、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每一层的任务,甲方预付该层的80%的工程款,乙方把该工程如期全部完成,甲方在一个星期之内把余下的工程款全部付清。如果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拒付余下工程款。

六、工程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完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其中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所需材料,乙方必须至少两天前通知甲方,甲方按照乙方的通知两天之内必须运到施工现场,还有木工必须及时配合施工。

八、如果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该工程不能如期完成,如果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延期,甲方补偿乙方该工程泥工部分的总工程款的5%,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将扣除乙方的该工程的总工程泥工部分款的5%。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没有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当时双方将要及时通知对方并且记录下,双方确认生效。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节约建筑材料。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带好安全帽,大小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 篇六

田洪峰日照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合同/区别

内容提要: 准确认定合同的性质,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管辖权,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审理案件的前提。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来就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且两者之间存在很多共同的法律属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把两类合同混淆,并据此作出错误的裁判。学术界对此也无明确的观点。本文从合同的标的物、合同主体、结算方式等方面入手,论述如何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

2008年10月,日照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大致是:申请人某钢厂委托被申请人某起重机制造公司制造一个悬梁起重机,包括起重机的制作和安装。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07年5月1日,每延误一天,需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5的延期违约金;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等。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支付工程款,被申请人未能按期交工,直到2007年9月14日才将起重机调试合格后交付申请人使用。工程交付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计算发生争议,申请人向日照仲裁委员会(起重机的安装地)申请仲裁: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延期违约金40余万元。被申请人则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实质内容是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完成一个起重机的制作,而起重机的制作是在被申请人所在地进行的,因此该合同是承揽合同,被申请人住所地才是合同履行地”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现行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承揽合同纠纷通常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界定该合同的性质,决定了该仲裁委员会对该案是否享有管辖权。对此,该仲裁委员会内部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由此引起笔者的注意,特撰此小文。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与承揽合同较易区分,因此本文重点阐述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现实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可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和安装工程合同三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都具有以下相同的法律属性:

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也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或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完成一项工程,发包人的目的,也不是工作过程,而是按期得到一项完整的、合格的工程。

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这是与买卖合同的最大区别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样也是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与众不同的图纸,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

3、承揽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独立性。两类合同中,承揽人和承包人都是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合同对方的指挥,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等责任,在工作成果和工程交付前,对标的物的灭失或工作条件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承揽人或承包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工作或工程,并承担风险,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或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工程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5、均是双务、有偿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有偿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负有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并交付工程的义务,发包人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两者的义务也是相互、有偿的。

对以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共同法律属性,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但对两类合同的不同之处,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网上搜到的以下两个案例,也反映出两种不同的观点。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2000年在审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方公司)破产案时(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网),就债权人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研究所)申请优先受偿工程欠款一案,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特指基本建设工程,如果是为完成不能构成基本建设的一般工程的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因此破产申请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应属于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而非《合同法》286条所指的建设工程合同。浦东法院最终以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是承揽合同为由,裁决债权人不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乙方为甲方承建一块大型户外显示屏,一审法院从合同名称入手,认为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二审法院采纳了被告的上诉意见认为:当事人双方标明为“定制人”、“承揽人”,合同标的为可拆分物,主要依赖承揽人之技术特点进行施工,最终之安装仅是制作过程之延续,并最终认定该案为“承揽合同纠纷”。

笔者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标的物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即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物,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完全不动产物和大部分类不动产物,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则不构成不动产的,即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

国务院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类工程,三类工程的共同点就是:工程施工完成后,均构成了不动产物,包括完全不动产物和类不动产物。

(1)完全不动产物是指在物理上固定在土地上、不能随便移动的构筑物。不动产物一般是指比较大而复杂、建设工程的要求比较高的土木建筑物和基础建设项目,如办公楼、厂房、码头、公路等,但也包括投资额小、工程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建设项目,如民宅、垃圾站、传达室等。

不动产物的建设,通常要涉及对土地利用的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例如,发包人拟投资建设一座厂房,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占用手

续,符合有关规划要求,办理开工许可证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类别及等级中,把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十四类,从中可以看到,上述工程的共同点是,工程完成后均成为了完全不动产物。因此,凡是为施工完全不动产物而签订的合同,均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那么在不动产物上的施工行为,是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呢?笔者认为:在不动产物上的施工行为,如果行为的后果添附在不动产物上,并最终形成了与不动产物一体的、不可分割、不可拆分的部分,由此签订的合同,笔者认为也应当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不能认定为承揽合同。例如室内装修活动。该类工程虽然可能技术要求比较低、投资较小,但装修行为的后果,通常成为了不动产物上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此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而不是承揽合同的内容。

实践中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有个误区,即有人认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限于比较大而复杂的土木建筑等工程,建设工程的要求较高,因此为完成一般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应属于承揽合同,如为个人建造住房与建筑队订立的合同就是承揽合同,而不是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笔者对此持不同看法:个人建造的住房,也构成不动产;个人住房虽然工程较小、难度比较小,建设要求不高,但也是房屋建筑,《建筑法》中已将建筑活动范围明确界定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包括个人住房在内的各类建筑。另外,个人建造住房,同样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施工中同样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同样需要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因此,为完成一般建设项目而签订的合同也应当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部分类不动产物,包括铁塔、管道、室外超大型显示屏、平面及立体广告牌以及或简单拆除之钢板车间等。有人认为:室外超大型显示屏、平面及立体广告牌以及或简单拆除之钢板车间等属于类不动产物,不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不动产物,归属于可拆分物,因此,该类合同主要是依据加工方的技术而签订,应当认定为加工承揽合同,方符合立法之精神。笔者认为:施工上述类不动产物时,不能孤立的只从物的分类来分析,还要结合下面第2个不同之处,即对合同主体的要求来分析。

2、合同主体的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为特殊主体,法律对承包人有特殊要求,即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而一般承揽合同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双方为一般主体。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一般较长,施工中需要一定的技术,过程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建设工程体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需要由有技术、有能力的队伍来建设,另外建设工程的质量的好坏,可能会涉及到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国家对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建筑业企业实行资质管理,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

(2)《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29

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招标投标法》第26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3条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此外法律对建筑从业技术人员也有相应的条件限制。以上都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无效。

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不但有要求,而且对承包人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企业承揽工程,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反过来讲,凡是需要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才能施工的项目,都是工程的范畴,围绕工程签订的合同都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建设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将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大部分。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等12个专业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60个专业资质;劳务分包工程包括木工作业、砌筑等13各专业资质。从上述资质分类看,国家对从事上述工程的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均实行资质管理,企业均需办理相应的资质证书,否则,不能承揽工程,也不能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才能承揽工程,否则,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因为承包人没有施工资质而无效。因此也可以说:凡是必须具备上述资质才能施工的项目,就是建设工程,为此签订的合同,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现实中,当事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安装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最容易混淆。从国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特殊要求可以看出:安装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国家对合同中的承包人有无资质的要求。如果无资质的要求,就是承揽合同;反之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安装工程合同。

还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订立的合同,只能认定合同为无效合同,而不能因为承包人没有资质就认定合同是承揽合同。

3、结算方式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合同价款是不确定的、暂定的,需要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通过专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据国家或地方编制的结算定额,计算出合同的最终价款。而承揽合同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了明确的价款或价款的计算方式,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不需要通过专门的审计机关结算就能轻易计算出合同的最终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要进行工程结算才能确定最终价款。所谓工程结算是指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工程结算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直接经济利益,它是建设单位控制建设投资的最终环节和关键环节,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实现经营收益的最终环节和关键环节。国家为此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工程结算的规定: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

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为了统一工程造价的结算标准,国家建设部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制定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装饰工程定额》《全国统一建筑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另外,国家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人员也进行资质管理。

由于建设工程的结算比较复杂,而建设单位一般没有专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所以建设单位一般要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审核结果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才具有效力。通常情况下,如果依据约定不能直接计算出最终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反之就是承揽合同。

以上三个方面,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不同之处。一般情况下,只要对照上述三个方面,就能很容易的区别两种合同。现在再看前文提到的两个案例。第1个案例中,(1)浦东法院既然认定债权人建筑研究所与上海东方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又否定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然是前后矛盾;(2)国务院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均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包括装修工程,而浦东法院引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特指基本建设工程,如果是为完成不能构成基本建设的一般工程的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显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3)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从事装修(包括装潢)工程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也说明装修工程就是建设工程的一个分类。由此看出,浦东法院的认定和裁判是值得商榷的。

第2个案例中,乙方为甲方承建户外显示屏的合同,既包括了制作显示屏的内容,也包括了安装显示屏的内容。户外显示屏的制作,可能对制作主体并无特殊的要求,但是户外显示屏的安装,不是任何单位都可以施工的,也需要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来进行,但二审法院忽视了这个关键,由此作出的裁判也值得商榷。对此,其实最高人民法院早于2003年3月26日《关于山东省青岛东方铁塔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延津县广播电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指定管辖的通知》中,就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该《通知》中的案例与上述案件案情基本一致,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是:发射塔大部分零部件的加工行为是为履行施工合同而做的部分准备工作,因此双方所签合同不是承揽合同,应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无疑是正确的,但却没有从根本上指出区别两种合同的办法,导致下级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仍无明确的依据,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除了从上述三个最明显的不同之处外,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

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这是国家对基本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的需要,也是由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决定的。《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法律对承揽合同并无规定。

2、订立合同方式上的差异。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而根据《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经过招标投标程序,还应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建筑法》第19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合同法》第273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招标投标法》

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第7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

动实施监督”。因此,无论是订立合同的前提,还是订立合同的方式,建设工程合同都比一般承揽合同严格许多。从意思自治方面来说,建设工程合同所受的限制比一般承揽合同要多得多,很多合同条款都由国家法律和法规,甚至规章都规定好了的。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就是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国建设工程实际以及相关国际惯例制定,现在已广泛应用到建筑工程领域。

3、合同内容上的差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比承揽合同的内容范围更窄,专业性更强。前者是进行工程建设,从狭义上讲只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三类合同,但无论是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还是装饰装修工程,均需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而后者是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其外延更为广阔。承揽合同中,国家对承揽人的资质并无强制性的要求。

4、监理制度的差异。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建设工程施工根据《建筑法》第30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规定强制推行监理制度,而承揽合同不强制性推行监理制度。

5、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要求的差异。承揽合同的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标的物质量,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标的物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要求。如《建筑法》第58、59、60、61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等等。

6、标的物保修的差异。承揽合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修问题,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是否保修,以及保修期限,而国家对建设工程保修,包括保修范围和保修年限,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建筑法》第62条规定的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等。

7、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8、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一般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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