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024-07-11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精选8篇)

1.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篇一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管理,提高项目(课题)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和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要求,参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和课题。其中,课题包括项目下设课题和其他工作任务确定的课题。

第三条 项目(课题)指为落实国家政策方针,依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由市科委研究确定并组织安排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任务。

第四条 项目(课题)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强化需求调研与项目凝练、行政决策与专家论证相结合,注重对项目(课题)的调度检查、总结验收和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五条 项目实行“项目-课题制”管理,即将项目的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若干课题任务中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科委是项目(课题)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课题)计划的组织和管理。项目主持单位(以下简称“主持单位”)是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是课题的实施单位。

第七条 市科委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项目(课题)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项目(课题)凝练与立项决策,主持项目(课题)招标,签订《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课题任务书》);

(三)负责项目(课题)的调度评议和监督检查,处理有关问题;

(四)组织项目(课题)的验收(结题)工作,确认项目(课题)完成或结题,进行成果管理;

(五)监督、指导项目(课题)档案的形成与积累,组织项目(课题)档案评估和确认;

(六)负责对项目(课题)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管理;

(七)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项目(课题)信息化管理;

(八)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课题)档案管理。

第八条 主持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组织编制《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案》)并落实课题任务,协助市科委组织项目(课题)实施方案专家论证,协助市科委进行项目下设课题招标,与承担单位一起和市科委签订《课题任务书》;

(二)组织项目实施,落实配套条件和经费,监督承担单位落实课题实施的配套条件和经费,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的稳定;

(三)监督课题的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项目调整、变更备案、终止结题申请,审核下设课题调整、变更备案、终止结题申请,及时向市科委报告项目(课题)实施中的重大事件,协助市科委完成项目(课题)的调度评议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项目验收(结题)材料,审查下设课题验收(结题)材料,协助市科委完成项目(课题)验收(结题),按市财政局要求完成项目绩效考评,负责项目及下设课题相关文件的档案归档及技术保密工作;

(五)负责就项目成果知识产权与有关单位做出书面约定,提出成果应用和推广计划;

(六)协助市科委开展与项目相关的国际合作、人才培养、科技宣传等工作;

(七)配合市科委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 主持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财务、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领域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项目任务执行期内在职,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并能切实履行职责;

(四)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团队和专业人员;

(五)符合市科委对主持单位的信用要求。

第十条 承担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开展课题可行性研究,提出《课题实施方案》,配合市科委、主持单位完成课题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与主持单位一起和市科委签订《课题任务书》;

(二)落实课题实施的配套条件和经费,保证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的稳定;

(三)负责课题的实施,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提出课题调整、变更备案、终止结题申请,及时向市科委和主持单位报告课题实施中的重大事件;

(四)配合市科委完成课题验收(结题)、成果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助主持单位完成项目绩效考评,负责课题的档案归档及技术保密工作;

(五)负责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并予以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

(六)配合市科委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承担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财务、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

(三)课题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领域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课题任务执行期内在职,具有较强的课题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并能切实履行职责;

(四)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技术优势,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研究团队和基础条件;

(五)符合市科委对承担单位的信用要求。

第十二条 在项目(课题)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评议和验收等环节应组织专家咨询。专家咨询意见应作为项目(课题)管理与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咨询专家及专家组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

(二)从事与所咨询项目(课题)相关的专业研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熟悉相关领域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经验丰富,有突出业绩,在本领域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的水平;

(三)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相关工作;

(四)符合市科委对咨询专家的信用要求;

(五)专家组成员的知识构成应在科技、经济、管理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互补性,专家组具有相应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咨询专家在为项目(课题)提供咨询的过程中须遵守独立、保密、回避等原则。

第三章需求调研及重点任务确定

第十三条 市科委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结合《北京市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科技发展五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实施以及社会的项目(课题)建议(附件:《××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建议表》),开展需求调研。

第十四条 市科委根据需求调研情况,凝练北京市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确定北京市科技计划重点工作和任务及科技经费总预算,组织有资质的单位提出项目(课题)。

第四章立项管理

第十五条 市科委按照科技计划和科技经费预算要求组织立项。项目(课题)立项一般包括提出项目(课题)、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课题)实施方案论证与财政预算评审、下达项目任务、课题招标和《课题任务书》签订等。

第十六条 市科委根据重点任务和科技经费总预算,研究拟定项目及主持单位。

第十七条 主持单位按项目任务要求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并进行专家咨询,编制《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送市科委。

第十八条 市科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研究和决策。确定的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下设课题的《课题实施方案》、《招标课题任务说明》并报市科委审查。市科委审查通过后组织项目(课题)实施方案专家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及下设课题按要求进行财政预算评审。

第十九条 通过论证的项目,主持单位将《项目实施方案》、经过财政预算评审的《课题实施方案》、《招标课题任务说明》一并报市科委审核确认。市科委确认后下发《关于下达××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项目任务通知》)。

第二十条 需招标的课题,由市科委组织、主持单位协助进行招标。

第二十一条 主持单位根据确认的《课题实施方案》组织承担单位编制《课题任务书》,报市科委签订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其他工作任务确定的课题,承担单位自行组织可行性研究,编报《课题实施方案》,市科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论证的课题,按要求进行财政预算评审,《课题实施方案》报市科委审核确认。承担单位根据确认的《课题实施方案》编制《课题任务书》,报市科委签订后执行。

第五章实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课题)实施管理采取日常沟通、调度评议、监督检查等形式。

第二十四条 市科委对项目(课题)进行调度和检查,监督项目(课题)执行情况。跨项目(课题)由市科委按进行项目(课题)评议,并据此确定下一计划。

第二十五条 《项目任务通知》及《课题任务书》原则上不做调整。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并向市科委报告;确需调整、终止的,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经市科委批准后执行。市科委也可根据执行情况做出项目(课题)调整、终止结题决定。

第二十六条 项目(课题)管理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取得的重大进展,或发生的可能影响任务按期完成并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主持单位(承担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市科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 除须报市科委批准的调整内容以外,其他不影响任务完成的《项目任务通知》及《课题任务书》内容发生变化,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应报市科委确认备案后进行变更。

第六章验收(结题)管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课题)任务期满即进入验收阶段。课题应在任务期满后三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项目应在全部下设课题完成验收(结题)工作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

项目(课题)验收由市科委组织,一般包括验收准备、专家验收、验收确认。

第二十九条 市科委在项目(课题)任务期满前开展调度,拟定验收计划。主持单位(承担单位)根据验收计划,结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准备,及时向市科委提交验收材料。市科委结合对验收材料的审核和对项目(课题)完成情况的考查,确定专家验收方案。

第三十条 市科委组织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课题)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议,形成专家验收意见。第三十一条 专家建议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市科委进行验收确认,对通过验收确认的出具《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完成确认书》。专家建议不通过验收或验收确认未通过的项目(课题),市科委可予以终止或在两个月内再次组织验收。

第三十二条 终止的项目(课题)按结题处理。主持单位(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由市科委审核后出具《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确认书》。

第七章经费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科委依据《项目任务通知》和《课题任务书》,按科技经费拨款程序拨付科技经费。项目(课题)经费管理按照《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课题)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三十四条 市科委按照《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综合利用财务报告、专题检查、经费审计、绩效考评、受理举报等方式,对项目(课题)经费实施监督。

对于下一延续拨款的课题,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经费审计。

第三十五条 项目(课题)经费清算与返还。

(一)对于通过验收项目(课题)的结余资金,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应及时全额返还市科委。

(二)终止的项目(课题)应予以清算。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进行经费审计,按市科委的结题处理意见返还相应经费。

第八章成果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科委依据《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有关规定,与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就项目、课题可能产生的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在《项目任务通知》和《课题任务书》中进行书面约定。主持单位应对项目及下设课题可能产生的成果知识产权与有关单位进行书面约定并监督执行。

项目(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主持单位(承担单位)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市科委定期向社会公布科技成果,加快成果应用和产业化。

第三十七条 项目(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涉及保密、转让、科技奖励等内容的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九章档案与保密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与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就项目、课题的档案与保密工作在《项目任务通知》和《课题任务书》中进行书面约定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九条 项目(课题)档案与保密工作纳入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全过程。档案管理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涉密项目(课题)的保密工作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国家科技秘密项目(课题)保密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章信用管理与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 市科委在项目(课题)管理的全过程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课题)立项、实施、验收(结题)、绩效考评等各个阶段履行承诺、奉行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情况进行记录、评价和管理。

第四十一条 市科委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课题)管理过程中须认真履行科技行政管理职责,不得承担项目(课题)及其中的有关任务。出现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或转移、挪用、挤占项目(课题)资金等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科委以外的其他责任主体(包括主持单位、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咨询专家等)在项目(课题)立项、实施和验收(结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及科研不端行为、无正当理由贻误完成或没有完成其职责范围内工作等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视情节予以取消其相关资格或停拨及追回科技经费等处理,并按行政隶属关系向其主管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市科委依本办法做出的有关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的配套细则及相关管理办法由市科委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试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科委负责解释。

附件:××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建议表

2.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篇二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政策背景

国家在《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中对大学生科学研究和创业教育的有关安排和描述, 既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关键举措, 也是顺应我国对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迫切需求的需要, 还为高校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之一, 它前身称为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 是大学生参与科研和创业的一个重要平台。该平台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目的在于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 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 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这一活动的实施原则有三条:兴趣驱动, 自主实践, 重在过程。

为了鼓励大学生科研和创业教育, 北京市教委是从2008年就开始举办北京市级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活动。当年, 北京教委下发了京教高[2008]6号文件, 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根据这一文件要求, 北京市教委每年资助1300个左右的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当时制定的资助金额, 原则上理工类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文科、艺术、经管类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随着活动的深入实施, 资助金额有所变化。从2011年起, 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改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助金额大幅度提高。由于该项目可以有效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增强实践创新能力而倍受重视, 大学生的申报数目呈现明显的逐年递增趋势。这同时也为活动的深入开展与科学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值得深入探讨科学的管理机制。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短板分析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的近期实践, 笔者认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短板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 应对挫折或失败的教育不足

当前, 对大学生科研或创业成功案例宣传较多, 仿佛创业与成功之间划上了等号。比如通过创业成功的“80后”人才比比皆是, 2011年《创业邦》杂志正式推出了2011年“30岁以下创业新贵”, 其中有大家熟悉的途牛网创立者于敦德、金顶黄金投资集团的创始人陶行逸等。但殊不知, 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仅有0.3%。[1]也就是说, 大学生科研与创业失败才是常事, 而相比于成功案例宣传, 对于挫折教育或者风险教育明显不足, 尤其是对失败原因的剖析以及相关的应对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更是明显缺乏。

(二) 大学生的不同需求亟需分类管理

大学生参加科研与创业行动计划, 其需求是有显著差异的, 商学院根据实践将其分为三个类别:一类是志在就业, 即这类大学生为了毕业后找到好工作。比如某同学针对白酒制定营销方案, 意图进入白酒行业;第二类是志在深造, 即这类专业人才打算在毕业后出国或考研, 比如某同学已经发表EI论文, 为未来深造做准备;但是还有一类却常常被忽视, 这一类是志在真正创业, 即这部分大学生对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设计是自己做老板。这些大学生并不是在纸上谈兵, 而是已经真实投身于创业实践, 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显然, 不同的大学生需求, 其对应的管理方式是不一样的, 应当进行分类管理。而当前的管理模式多重视对发表成果的考核, 而对实际已经取得成果的第三类大学生如何进行考核, 还有待于完善和丰富。

(三) 尚未建立完善的分类评价机制

大学生的科研和创业需求不同, 其出发点就不一样, 将达到的目标或成就的结果当然也不一样。为此, 对于志在就业、志在深造和志在创业的不同大学生, 对于其成果的考核评价方式应有所不同。但目前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分类评价体系, 缺乏可实施的分类评估指标, 也缺乏科学的评价反馈机制。当前存在的这种以同类指标考核不同类成果的做法, 将导致以下不良后果, 即:大学生对考核结果难以认同;教师难以把握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方向, 而学校也无法得到来自于一线科研创业者的系统资料, 难以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计划, 使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失去了深入持久的发展动力。[2]

三、创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新机制的思路与建议

(一) 基于“宽容失败”文化进行“挫折教育”

大学生从事科研与创业行动计划, 本身是充满风险的过程, 失败在所难免。马克思特别提到科学研究要“不畏艰险”这几个字。要应该清醒地认识到, 由于大学生科研创业的起点低, 甚至为零, 并且受到政策支持的力度、社会的认同程度、大学生的经济承担能力、技术力量、心理成熟程度以及对信息与风险的把握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大学生创业要结出丰硕的成果相当不易。为此, 要在大学生中倡导宽容失败的文化, 把科研创业失败看作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屡败屡战者要更能赢得大家的尊重而非嘲笑, 在整个高校环境营造支持再次科研或重新创业的氛围。要引导大学生在科研和创业行动计划中, 力戒浮燥, 耐得住寂寞, 坐得住冷板凳, 绝不能急功近利, 拔苗助长, 否则只能是欲速则不达。

(二) 基于不同需求建立分类培养平台

如前所述, 大学生科研或创业行动计划失败的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源于理论方法不正确, 一是源于实践经验不足。为此, 学校要根据不同大学生的需求、兴趣特长、人生志向等, 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设计不同的学习模块, 让学生自主选择, 因材施教, 以有效提高大学生的专业技术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主要是搭建两个平台:

一是搭建支持大学生搞科研和创业行动计划的理论方法平台。要借鉴国内外科研与创业的经验, 不断改进现有的课程体系, 增设科研和创业行动计划密切相关的课程, 提供便捷的选修课渠道, 加强科研创业有关的通识教育。此外, 还要不定期地组织各种形式的研究方法培训班、创业培训班、创业专题讲座, 让大学生在培训中弥补理论方法上的各种不足。

二要搭建支持大学生搞科研和创业行动计划的实践平台。要突破过去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的重理论灌输模式, 突破专业设置的局限, 重视建设大学生实习基地, 建立模拟实验室或中心, 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和实践平台, 并积极组织大学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科研和创业实践, 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来校介绍科研智慧和创业历程, 交流创业和科研经验, 并通过一系列的科研创业实践活动和互动式教学, 让学生增强实际操作能力, 学会寻找和把握机会, 并最终拿出一套切合市场实际的、富有创意的科研或创业设计方案。

(三) 基于分类管理对不同成果分类考核

在考评制度方面, 评价的方式要因成果而异, 实行分类考核。要力求使考核变得更为客观、合理和科学, 从而营造和谐的科研与创业型人才成长环境。目前的考核方式重视以考核公开发表论文为导向, 我们认为实际上只代表了一种主流, 还要以创新创业为导向, 建立以下两种对成果形式的考核, 即一是通过对调查报告与解决方案进行考核;二是通过对创业行动计划书进行考核。

在考核中要加强与成功实践者的沟通。比如可以开设创业课堂, 利用一天或半天的时间, 让学生和企业家聚集一堂, 听创业者演讲, 参与一些活动和讨论, 获得与创业者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可以设立创业导师的席位, 吸引企业家带着资金来参与大学生创业教育;可以采取“借鸡下蛋、筑巢引凤”的方式, 与企业共建创业教育基地, 实行学校、企业与社会的互动, 为大学生创业教育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3]

要组建有实践经验人员参加的专业队伍作为评价专家团队。可以与高校科研创业教育中心、大学生科研创业基地、各种孵化器和科技园、创业培训机构进行合作, 让其工作人员进入评价专家团队, 或者聘任已经毕业的成功校友, 或者聘任有实践经验的其他专家, 由这些行业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知名教授、专职培训师和专职指导教师、兼职指导教师共同组成科研与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发挥“内外互补”、“专兼结合”、“五位一体”的优势来保证科研和创业教育的顺利开展。[4,5]

四、结论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新机制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本文认为基于“三分思路”, 即分类需求、分类培养、分类考核, 从不同大学生的不同需求作为源头来进行分析, 并针对不同需求, 在不同的理论与实践平台上进行分类培养, 这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此外, 还要组建“内外互补”、“专兼结合”、“五位一体”的科研与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发挥其联合优势来进行分类评价与指导, 最终把大学生培养成为能成事、成大事的科研人才与创业人才。

摘要:本文研究分析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三大管理短板, 即对应对挫折或失败的教育不足、对大学生的不同需求亟需分类管理、尚未建立完善的分类评价机制等, 对创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工作机制提出了“三分思路”, 即分类需求, 分类培养, 分类考核, 提出基于不同需求建立分类培养平台, 并基于分类管理对不同成果进行了分类考核。

关键词:大学生科研,创业,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徐正宏.创业教育要“数字”说话吗[N].光明日报, 2011-04-18.

[2]刘清香, 高丽萍.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机制的国际借鉴[J].大学 (学术版) , 2011, (6) ;86-91.

[3]刘芸.论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及其机制创新[J].教育探索, 2008, (12) :135-136.

[4]王春明, 莫光政.经济管理类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与探索[J].教育与职业, 2008, (2) :47-48.

3.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篇三

[关键词]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衡计分法;生命周期;BSC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05-0175-03

一、引言

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是教育部“十二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1]等文件的出台,启动了全国各地方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帷幕。从2012年教育部首次开展“大创计划”以来,资助项目数量从2012年的15465项,到2013年的23305项,再到2014年的25474项。资助力度逐年增加,资助范围提高了65%。

针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如何提高效率,避免出现重立项申报、轻过程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管理方式上的挑战。根据中国科技信息统计显示,我国近10年(2004年-2014年)发表的国际论文平均引用率为7.57次,尚达不到全世界11.05次的平均水平。[2]可见我国科研的投入与产出并未形成正比。当前大力投入推进的“大创计划”如何能更好地实现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目标,仍然需要在项目的过程管理上进行实践和探索。本文基于生命周期视角,借鉴平衡积分卡(BSC)的方法应用于当前“大创计划”的过程管理,以期为实现创新和创业训练目标提供帮助。

二、相关理论概述

(一)生命周期理论

“生命周期”最早是作为生物学领域的术语,描述某种生物从出现到灭亡的演化规律和过程。随后,这一概念也广泛地延伸到自然、社会等领域,形成诸如企业生命周期、产品生命周期、家庭生命周期、旅游地生命周期等术语,用来描述类似的变化过程。

对于“大创计划”的项目而言,其生命周期是指从项目申报立项开始直到项目验收结束的全过程。一般而言,对于大多数大学生,“大创计划”是一次性的训练项目。为了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训练效果,可以将项目分成若干阶段,并进行相应的过程管理。各阶段包括:申报立项阶段、实施项目阶段、结题验收阶段、成果转化或后期连续立项阶段(参见图1)。进入后期连续立项阶段,则意味着整个项目将进入一个全新的生命周期。部分成效显著的创新训练项目将使学生有机会在本科后续阶段、本连硕阶段、硕连博阶段持续获得训练支持。

(二)平衡计分卡(BSC)

平衡记分卡最初是由哈佛大学Robert Kaplan与诺朗顿研究院的David Norton提出的一个绩效评价体系。该体系的设计包括:财务角度、顾客角度、内部经营流程、学习和成长四个维度,显然有利于超越单一的财务量度的绩效评价模式。目前该体系已广泛地应用于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机构。而随着高等院校科研的发展,已有学者提出应借鉴该评价体系,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提高科研投入产出。“大创计划”作为各地方高校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的项目,同样可以引入平衡积分卡的理念与模式。通过适度改良,达到提升“大创计划”过程管理的目的。

三、生命周期视角下 “大创计划”的BSC过程管理

(一)控制指标设计

为了加强“大创计划”的过程管理,地方高校可通过构建具体的控制指标体系进行精细化管理(参见表1)。该体系依据“大创计划”的生命周期阶段,融合BSC指标的评估理念并进行提升与改良,力求使控制指标具有系统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其中,二级指标完整包括“项目经费”、“委托方需求”、“项目内部管理”、“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三级控制指标(KPI)则既可以仅做出单项评估,也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层次分析法实施综合评估。其中,定量部分KPI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取性;定性评价认定部分则采用专家组评价打分的方法确定权重和分值。为了突出可操作性,避免评估体系过于复杂,每个项目阶段二级指标下只设置不超过5个控制指标,整个体系共设置17项三级评估指标。

(二)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

立项阶段是“大创计划”项目遴选和确定的首要环节。一方面,各地方高校应制定好具体的管理办法和鼓励措施,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另一方面,遵循自愿的原则,学生自发组织成为团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各高校组织专家组对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价和筛选。该阶段应着重将研究方案的规范性、创新性、预算的合理性、项目成员分工的明确性等方面进行评价。经过相关程序后,评选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等不同级别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立项。

实施阶段是“大创计划”从立项申报至最终结题的关键阶段,也是项目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可采取平时抽查与中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项目立项之后,项目指导教师与项目负责人应进一步完善具体的工作方案、调研方案、实验方案,组织团队成员明确目标和分工,按照计划及时、合理开支。团队可利用“大创项目”提供的经费条件,做好相关的培训、学习及实习计划,增强团队成员的知识储备。项目进行过程中,项目组可采用例会等方式进行思想的交流与碰撞;也可利用各种信息化平台,如地方高校搭建的创新创业平台、微信平台、微博平台等,定期发布团队的工作进展和图片,营造出地方高校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结题验收阶段是“大创计划”研究训练过程的尾声,重点是按照项目申报的承诺条件考核项目的最终成果。这一阶段着重评价项目预算执行率、提交成果质量、结题验收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以及团队成员能力和素质等各方面的提升情况。只有强化实施阶段的进度管理,才能确保创新创业项目在结题验收阶段做到高质量完成。

成果转化阶段是目前我国科研制度的短板,也是“大创计划”应不断尝试和探索的领域。创新的关键在于将新的知识和技术转化成为生产力,创业的关键则在于将商业企划书付诸实践并进一步探索和修正。因此,应借助“大创计划”搭建科研成果转换平台,完善科研成果转化的奖励机制。在管理评价创新创业团队时,应从转化经费预算、成果的实用性、成果转化的方案及实效等方面开展评估。

四、“大创计划”过程管理的策略思考

(一)团队自我管理与高校监督管理相结合

在各地方高校行政资源相对有限的条件下,应鼓励开展团队自我管理与学校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大创计划”的过程管理。让大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体验创新、实践创新,是创新创业项目的重要原则。参与“大创计划”的大学生团队应该树立重在过程的理念,并且在各种项目的考核要求指标引导下,进行团队的自我管理训练。这就要求团队成员之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能够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完成既定研究训练任务,并相互督促。在“大创计划”实施的过程中,还可定期开展相同学科的创新团队一对一交叉互评的活动,以评估促进项目推进,并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高校的教务处等业务部门则应在立项、实施环节、结题验收、成果转化等关键节点组织专家把关,并对各团队在过程管理中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二)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与灵活性

各地方高校应该加强“大创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规范性管理,同时兼顾“效率性与公平性”,将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的经费向优质项目倾斜,突出灵活性。项目经费是项目开展的有力保障,应通过前期严格预算,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实施过程中按照预算执行开支,以确保项目经费使用的严肃性。同时,应以基本面上的有限经费为依托,以动态调节为杠杆,鼓励创新团队认真推进,不断形成新的成果。对于在中期考核中不通过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大创计划”项目,应予以撤销,并将收回的经费用于扶持优秀的项目,通过经费的动态平衡,不断提升项目执行过程的质量和效率。

(三)发挥信息化平台的作用与影响力

在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地方高校及各创新团队应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化平台实现管理、沟通、交流、分享等作用,搭建统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管理平台,有利于高校教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进行全过程电子化管理;有利于学生在统一的平台上交流心得、分享经验;也有利于指导教师跟进指导并保留指导记录。同时,也可以使用微信、微博等流行的社交网络及APP作为分享项目推进情况、展示相关信息的平台,并将作为参考计入考核。

[ 注 释 ]

[1]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EB/OL].http://education.news.cn/2012-03/12/c_122823222.htm.

[2] 喻思娈.我国国际科技论文被引次数世界第四[N].人民日报,2014-09-27(003).

4.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篇四

京科条发[2002]27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以下简称“项目(课题)经费”)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涉及项目(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课题)经费是指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拨付的市财政经费。项目(课题)经费由市科委和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第四条项目(课题)经费的资助方式分为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

成本补偿式是指对受资助项目(课题)的成本费用进行补偿的资助方式;定额补助式是指对受资助项目(课题)提供固定数额经费的资助方式,如新产品补助、贷款贴息等。

第五条项目(课题)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科学立项、择优支持、公正透明的原则。项目(课题)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应当勤俭节约、专款专用,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

第六条项目(课题)经费预算实行专家论证(中介评估)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相结合的审批机制。加强经费来源预算的管理,建立健全经费支出预算体系。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课题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经费支出预算包括计划管理费和课题研究费。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 七条市财政局是项目(课题)经费的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确定项目(课题)经费的使用原则;

2.审核、批复项目(课题)经费预算;

3.检查、监督项目(课题)经费的管理和执行情况;

4.考核项目(课题)经费执行的绩效。

第八条市科委是项目(课题)经费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确定项目(课题)经费的支持方向;

2.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申报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进行审核、评估;

3.编制项目(课题)经费的总预算和总决算;

4.按任务书的进度拨付项目(课题)经费;

5.检查、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项目依托单位受市科委委托对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及时向市科委汇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任务书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2.审核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和项目(课题)经费总决算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科委;

3.检查、监督项目(课题)的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申报项目(课题)经费预算和决算;

2.按任务书约定执行项目(课题)经费预算;

3.负责项目(课题)的经费核算;

4.及时向项目依托单位报告项目(课题)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5.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预算执行的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经费支出范围

第十一条项目(课题)经费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课题)研发费和计划管理费。第十二条项目(课题)研发费是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费用、试验外协费、合作费、设备购置费、材料费、资料印刷费、调研费、租赁费和其他费用。

1.人员费用:指直接参加项目(课题)研究人员的工资性费用,包括专职人员费用及外聘人员费用。列入的人员要与项目(课题)任务书中参加的人员一致,其中:项目(课题)组人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员,并按规定在项目(课题)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国家资助的项目(课题)经费中重复列支。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试验外协费:指研究、开发项目(课题)所发生的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等发生的费用。发生试验外协费时,必须与协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书。

3.合作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需与国内外机构开展合作研究所发生的费用。发生合作费时,必须与合作机构签订相关的合同书。

4.设备购置费:指项目(课题)研究中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单独列示,单台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原则上通过协作共用的方式解决,如确需购买,需经市科委批准备案。

5.材料费:指项目(课题)研究中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临床观察费和试验动物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杂包装费用。

6.资料印刷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专用书刊、资料、翻译、复印、印刷的费用。

7.调研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必须进行的调研、考察、咨询、培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项目(课题)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8.租赁费:指为项目(课题)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

9.其他费用:指未列入以上各项的其他必要开支。

第十三条 计划管理费是指市科委为组织项目(课题)、开展项目(课题)论证、预算评估、招投标、跟踪检查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发生的费用,计划管理费由市科委报市财政局核定。

第四章经费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应当严格遵守目标相关、政策相符、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十五条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市科委规定编制项目(课题)经费来源预算和成本支出预算,同时按照项目(课题)实施进度编制(或阶段)用款计划。第十六条项目(课题)经费来源中有其他匹配资金的,出资方应出具相关证明。第十七条市科委根据论证(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并会同财政部门最终确定项目

(课题)经费预算,将项目(课题)经费预算纳入项目(课题)经费总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复。

第十八条批准后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由于项目(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课题)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整项目(课题)经费预算时,由项目依托单位向市科委提出申请,经市科委批复后执行,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五章经费拨付

第十九条项目(课题)经费直接拨付到课题承担单位。

第二十条项目(课题)经费按任务书约定的用款计划拨付。市科委根据用款计划拨付首批经费,根据检查(或评估)结果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确定后续经费的拨付。按规定需实行政府采购的,经费拨付按政府采购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经费决算

第二十一条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以下规定编报项目(课题)经费决算。

实行定额补助式资助的项目(课题)只在结题时编制项目(课题)经费总决算表,不编制决算表;

实行成本补偿式资助的项目(课题)要编制项目(课题)经费决算表,在每年的1月15日前向项目依托单位提交项目(课题)的上一的经费决算表。自项目(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不满三个月的项目(课题),当年不编报经费决算表,其当年经费的使用情况在下一的经费决算表中编报。

第二十二条市科委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课题)进行审计。市科委根据检查结果或审计报告签署项目(课题)经费决算验收意见。

第二十三条对未按项目(课题)任务书执行的项目(课题),市科委将终止拨款,并收回部分或全部已拨资金,重新安排科技项目(课题)。

第二十四条项目(课题)因故中止,由市科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对项目(课题)经费进行清算。市科委、市财政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课题)经费、项目(课题)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相关物资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章经费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并按照科技项目(课题)任务书的约定使用经费,不得拆借和随意改变用途。

第二十六条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负责项目(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正确实施会计核算,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第二十七条市科委、市财政局推行预算评估、中期抽查、决算审计等方式对项目(课题)经费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市科委、市财政局对项目(课题)经费逐步实行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将记录备案,并将作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后申报项目(课题)经费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未结项目(课题)的结余经费,结转下一继续使用;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结余经费,经市科委批准后,可留给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用于补助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发展支出。

第三十条 财政资助的项目(课题)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资助文件中另有注明的除外)。资产的处置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用项目(课题)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纳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固定资产帐户进行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受市科委委托的中介机构在项目(课题)的评估和审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同项目依托单位或课题承担单位串通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其继续为项目(课题)经费评估和审计的资格。

第三十二条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项目(课题)申报、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课题)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课题)的主要负责人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科委可根据情况对承担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任务、追回经费等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市科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5.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篇五

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上外办〔2013〕2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要求,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经费来源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学校专项资金或者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所有项目经费均属国有资产,需接受国家审计监督,任何相关个人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了解项目经费使用规定,努力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条 经费使用原则

经费采取“专款专用、自由支配、分期拨付、绩效管理”原则,由教务处和相关院系共同分配管理。

1、专款专用:仅用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不得超范围和赤字使用经费;

2、自由支配:在遵守项目经费使用规定、严格遵守财务报账制度前提下,由项目学生自由支配,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

3、分期拨付:项目经费分三次下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项目启动后拨3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4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30%。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节约开支,合理使用。

4、绩效管理: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做终止处理,并停拨剩余经费。对中期检查优秀且确实具有很好研究前景的项目可视具体情况经评审后追加经费支持。

第三条 经费使用范围及要点 经费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实验材料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差旅费、相关办公用品及其他费用等。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软硬件的购买、任何劳务费、任何餐费、任何通讯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各种支出必须有发票,抬头必须是“上海外国语大学”。所有票据及票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1、实验材料费:主要包括实验样品测试费、试剂费和材料费等。不能购买固定资产类设备(如电脑、移动硬盘、mp3、杀毒软件等)。

2、会议费:项目学生参加各类会议,除了发票外,还需要正式会议通知;

3、交通费:交通工具限火车、轮船、汽车、公交、地铁、出租车,学生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火车限硬座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轮船限三等舱。地铁不能报销充值发票,请每次出站后索要单程发票。

4、印刷费: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复印费、打印费、论文装订费及冲洗照片等。提示:请先咨询商铺是否可以开发票,如果开不出发票则选择其他商铺。

5、图书资料费:只能购买确是项目研究所需的书籍资料。发票须开所购书籍资料的明细(含书籍名称、数量、金额等),如确实无法开明细,可开“图书”,但必须同时附上电脑小票或者书店出具的清单。

6、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及学生以项目为基础申请的专利应标注“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专利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7、办公用品:文具及其它易耗品,如纸、笔、本、胶水、夹子、文件夹等。发票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写“办公用品”、“礼品”等字眼。如确实无法开明细,可开“办公用品”,但必须同时附上电脑小票或者商店出具的清单。

8、其他费用: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其它合理费用,如邮费、网站制作维护费、场地租赁费等。

第四条 经费管理

项目资助经费由学校教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项目所在院(系)共同管理,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签字,经所在院系财务经管人、主管(一支笔)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属于国有资产的需国有资产办公室审核并签字认可方可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经核查,对下列情况,院(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小组有权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项目研究经费,将视情节轻重冻结未用经费或追缴已拨经费,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罚,并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1、因申请人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致使项目无法按预期完成的;

2、申请人将经费挪作他用的。

6.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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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3点击次数:117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重大科技项目的策划、预研、组织申报工作,提升我校承接重大科技项目的竞争力,组建科技创新团队,特设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基金”(简称“项目创新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重大科技项目是指“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地区)合作项目、国家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

第三条项目创新基金由科技处统一管理。

二申请条件

第四条申请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瞄准学科发展前沿,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有重

要的学术价值或广泛的应用前景;

2、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望在两年内申请

重大科技项目;

3、有稳定的研究队伍,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若与外

单位联合申请,需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第五条鼓励发挥我校学科群优势的校内、外联合申请。

第六条申请者必须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且在提出申请时无在研的本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也无在研的“基础基金”、“人文基金”、“青年科技基金”等资助项目。

三申请与评审

第七条项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6月。

第八条申请人按统一要求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大

科技项目创新基金申请书》。

第九条基金资助强度:

1、理工类项目的资助强度为2万元;

2、人文社科类项目的资助强度为1万元。

第十条项目评审按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科技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主管校长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与科技处签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责任书》(简称“责任书”)。

四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遇有特殊原因,可由项目承担单位学术委员会在项目组中挑选替代人选,经科技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在科技处备案;如无合适人选,可由项目组或项目所在单位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第十三条 科技处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第十四条科技处可随时依据责任书,对项目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对无正当原因执行不力的项目,科技处可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对于终止或被撤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阶段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

五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创新基金按照学校科技基金经费使用范围报销。在财务部门的管理监督下,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经费预算自主支配使用项目经费,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十八条项目经费采用分期拨款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6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资助经费的40%。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拨项目经费。若发现项目资金使用不当等情况,经警告仍未采取补救措施,将停止对该项目的资助,并追回使用不当的经费。

第十九条终止或被撤销的项目,停止该项目的经费列支,由科技处和项目所在单位监督,项目组对项目进行财务清算,项目经费余额由科技处收回。

六结题及验收

第二十条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在重大项目申报后2个月内须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应提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科技处。

第二十一条科技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准予结题。

第二十二条项目所在单位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责任书要求认真完成研究工作。项目的完成质量将影响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以后申请校内基金项目的获准率。

七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7.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篇七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计划的启动和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性思维和创新意识,在校园内形成创新教育氛围,建设创新教育文化,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实验能力。那么,在校大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有何技巧和应遵循的原则呢?文章将在下面具体阐述。

1 在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技巧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主持人,从项目申报之初至项目结题,笔者不仅提升了专业知识,培养激发了创新思维,而且在如何准确申报项目,如何稳步推进项目,如何高效管理项目等方面有了很多切身体会。就在校大学生项目申报而言,有以下几点技巧和原则:

1.1 准确定位项目创新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是高等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顾名思义,新颖突出的项目创新点是决定项目能否申报成功的基本要求。新颖突出的项目创新点,可使申报成功率倍增,然而如何准确定位项目创新点呢?作为在校大学生参与的项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可以从项目的技术创新、学术创新、立意创新等方面进行挖掘。当申报项目名称确定之后,项目所属类型(理工类、学术类、设计类等)也将确定,而项目所属类型本身就具有创新点倾向性,故所申报项目的创新点也会继承其倾向性,申报者可依照此原则深度挖掘更加新颖的创新点。

1.2 配备研究方向对口的指导教师在校大学生有充裕的课外时间和精力以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校园文化的多样性兼青年人所具有的朝气与活力都对项目的顺利结题有推进作用。然而,要使课题质量更高,创新点更明确,有时需要项目组成员集思广益,听取更加有建设性的建议与指导。如果项目研究小组能配备一位与其研究方向对口的指导教师,那将更有利于项目的推进和项目组成员的成长。很多在校大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首次接触以“项目”方式运行的学业任务,故项目主持人在整体把握项目推与管理方面有先天不足,而指导教师经过多年教学或有项目管理等经验,对学生项目的各方面都可进行指导,如项目申报、项目推进、项目管理、技术指导等。

2 如何有序的推进项目

在解决软件危机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软件项目管理者意识到项目开发过程中有效的管理所起到的作用。而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的计划管理则是决定项目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内容。本段将在下面具体阐述如何通过合理的管理方法有序的推进项目。

2.1 合理制定软件项目计划

软件项目计划是指为软件工程的运作和软件项目的管理提供一个合理的基础和可行的工作计划的过程。其目的是为执行软件工程和管理软件项目制定合理的计划。具体来讲,即:(1)使软件项目的开发建立在可靠的计划文档之上,由项目组成员遵守,并据此根据检查计划的执行。(2)确定软件项目开发承诺,以便根据计划内容逐步向客户履行承诺。(3)明确与软件项目相关的个人或组织承诺,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从总体管理基础上保证项目开发的成功。(4)阶段化工作的合理划分,即:将软件的开发划分为如干阶段,以便项目组成员或主要承诺人有序的进行阶段化工作。

2.2 按时完成阶段化工作

项目开发计划是以文档的形式由开发人员遵循,并据此用于跟踪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即使多么合理的项目开发计划,如果项目组成员执行力度不足,都将势必影响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质量。只有每个项目组成员按时按量保质的完成各自所承担的阶段化模块工作,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有序推进。作为学生科研项目,项目主持人除了承担个人阶段性工作之余,还承担着总体协调项目稳步推进的工作,所以项目主持人对项目组成员阶段性工作的监督和验收显得尤为重要。由于项目开发计划中每个阶段性工作往往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故只有按时按量保质的完成当前工作才是检验软件项目计划是否可行的标准。

2.3 整体协调项目开发进度

软件项目的实施对人的依赖性比其他行业更为突出,它是一项知识性极强和客户需求经常变化的工作。因此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难免遇到技术瓶颈或者客户需求突变等情况,这难免对项目开发进度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一份可行的软件项目计划中必定会预留部分时间用以应付突发状况,但当项目开发进度确实滞后之后,就不得不采取补救措施。以本小组参与的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为例,在项目需求分析阶段,客户方很难在需求分析阶段就能全面而准确的描述所有需求,随着开发的深入,往往会有一些需求的变更。现代软件工程理论也利用软件的灵活性特点通过各种方式来适应这种情况。实践表明:随着开发进度的推进,实现软件需求更改所付出的代价呈指数形式增长。由于后期客户需求的更改,本小组成员花费了大量人力资源时间成本以达到客户的要求。

3 如何系统的管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软件项目管理有阶段化管理、文档化管理、责任化管理三个层面。

3.1 阶段化管理

阶段化管理包含从项目立项之初直到系统运行维护的全过程,将项目分成若干小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目标和成果验收,这样更有利于项目的整体推进和人员分工管理。在需求分析和总体设计阶段中,就已经把每个阶段要完成的工作、可出的成果,甚至具体有几个页面,都能清晰的描述出来。这样,在每个阶段完成后,客户和项目负责人都能够比较直观地了解项目的进展,完成情况,以及客户对项目完成部分的满意程度。同时,也方便进行项目组成员的绩效评估。

3.2 文档化管理

软件项目的文档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地位和作用尤为重要,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文档作为软件产品的主要形式,集中体现了软件人员的劳动成果,没有文档就称不上软件。作为在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我们更应该从软件工程角度将项目“文档化管理”作为指导思想,规范化、同步化、准确地建立软件项目文档档案。但在实际情况中许多开发人员从一开始就不注重文档的写作,尤其是当软件项目的工期又很紧张时,在没有任何文档或者只有少量文档的情况下就开始了具体的开发工作。有的写了文档,但是在开发过程中需求发生了变更,也没有及时在文档中体现出来,使得过一段时间后开发者对所开发的内容也记得不清楚了,当项目出现问题时,没有有效的文档可查,致使软件项目延期或者失败。

软件开发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文档不健全,往往会导致软件在运行和维护阶段当软件出现异常时无法快速准确地找到错误源,故会为软件的后期维护或二次开发带来很大阻力。相反,当软件项目建有完整的文档档案后,对于软件后期维护或二次开发都有益处。

3.3 责任化管理

责任化管理是指在项目开发的每个阶段将分工具体到每一个开发人员的管理方式。由于每个开发人员的兴趣爱好和知识结构不同,会承担项目中不同角色,将不同的工作分配给某个特定人员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和成果的考核。如此不但有利于项目整体的推进完成,更是将工作责任化。谁工作完成的更出色?谁未能达到客户的要求?责任该由谁负?如此这些将一目了然,责任化管理非常有利于整个项目进程的推进和项目组成员的绩效评估。

4 软件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几点心得体会

以为优秀的软件项目管理者,必须能带领项目组成员高质量的完成项目和达到客户的要求。软件项目管理者必须熟悉掌握软件开发中各个阶段(需求分析阶段、总体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编码测试阶段、运行维护阶段等)应该重点关注或应特别重视的工作。如果项目管理者曾经完整参加过软件项目开发的全过程并深刻体会了软件项目开发和管理方法,那么对于一位成功的软件项目管理者是非常有利的。

4.1 软件骨干应该成为项目的项目主持人

软件项目的发展已渐渐由“软件作坊”时代向“软件工厂”时代变化,在“软件作坊”时代。技术骨干担当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是一种普遍使用而且效果不错的方法,普遍观点认为在“软件工厂”时代,这种方法会带来各种问题,有时甚至直接导致项目失败。软件项目不同于建筑项目,建筑项目中,绝大部分工作都是明确的,可明确分配给工人去做的,建筑项目管理中主要的问题是组织、领导、协调的问题,它确实不必需要建筑技术专业才能管理。

但是,软件项目中,大部分工作是不能简单描述清楚的,也不是简单的分配下去就能被完成的,首先工作如何划分需要技术能手才能做出,每一个任务可安排给团队中谁来做,也需要技术能手才能把握准确,虽然不是必须的,但用技术骨干担当项目主持人,更能保证项目组的工作效率,更能保证项目的成功。单从项目组效率上讲,技术骨干型项目主持人带领的团队能保证90%以上的效率,而非技术型项目主持人带领的团队大约只能保证40%—60%的效率。因为项目管理中海油不少人际交流上的问题,所以为技术骨干型项目主持人配一个善于协调的助手/秘书,则更是一种黄金组合。

4.2 客户全程参与项目开发

很多人际项目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客户只参与项目启动阶段需求分析阶段和项目验收三个阶段,项目开发者认为客户只需将其人际的要求和业务流程表达完善即可,具体的软件功能开发等是项目承担者的事情,客户不必参与,更有甚者担心客户不了解软件开发流程而添乱明确拒绝客户参与项目开发。这种做法和想法含有潜在的想风险,更可能导致项目在验收时宣布彻底失败。客户在需求分析阶段有时并不能完全表达其对软件的需求,甚至有时对其天天经历的工作流程都未清除的分析过,很多时候需要需求分析人员进行启发式的深度交流才能引导客户说出隐藏的更重要的深层需求。当软件在开发过程,客户可能会突然想起某些需求,如果此时开发人员和酷虎不能及时沟通,可能会导致项目组返工修改甚至验收时出现合同纠纷,如果一个庞大的软件项目客户不能全程参与到开发中来,当项目结束验收时,客户短时间内无法快速消化软件内容或者软件功能,致使客户方代表不敢轻易在软件验收书上签字,导致项目验收时间一拖再拖,厌恶验收时间,增加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出。

总之,如有全程参与软件项目开发,将减少软件项目开发的风险,并有利于节约开发成本,也有利于客户方获得性价比更高的系统软件。

5 结束语

软件项目的管理问题,几乎是决定软件项目成败的关键。本文基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合实践开发经验,分析了软件项目的特点并探讨了影响软件项目管理的几个较关键的因素,实践表明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注意了这几个关键因素,才能对软件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并使软件项目最终获得成功。

参考文献

[1]朱利娜,周宁.软件项目管理的思考[J].平原大学学报,2007,(02).

[2]邓杰超.软件项目管理探析[J].华南金融电脑,2007,(01).

[3]杨智明.软件项目管理过程[J].科教文汇(下半月),2006,(09).

8.北京林业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篇八

本刊讯 2005年8月15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日。为此,北京市科委特别制作了一期“牢记历史 珍爱和平”的专栏,宣传北京市科委抗战老同志的光荣事迹,从而激励全委同志,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为北京的发展而努力工作。

孙伟力

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知识

北京市科委举办2005年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培训

本刊讯近日,由北京市科委条件财务处主办、北京市科委人才中心承办的“2005年北京市科委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培训班”举办,近700名北京市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许焕岗书记在培训班上做了重要讲话。他说,今年科技经费投入近20亿,已相当于经济落后省市科技经费近20年的总和,因此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是非常必要的,如何科学地配置有限的财政科技资金,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2004年12月北京市财政局出台了《北京市事业单位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将绩效考评范围扩大到教科文、农林、社保、经建等所有事业领域,科技项目的绩效考评也就成为了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市科委今年出台了“科技工作八大主题计划”,它是充分利用资金、人员和物资条件优势,变项目科委为资源科委的具体示范。因而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也就成了当务之急。但目前仍存在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结余资金划分不清晰、用款计划欠科学等很多问题。许书记分析了问题的原因,并强调要改变、纠正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问题的苗头,最基本的就是要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最后他对各单位有关领导、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分别提出了要求,强调要利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利契机进行整改,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科技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政策和技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效率。

北京市科委条件财务处处长孙小梅、副处长王辉分别主持了两期培训。孙处长强调这次培训是根据财政体制改革和科技经费管理中的问题而举办的,她说绩效考评是由财政部提出并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而制定的,希望学员通过培训,加深对做好科技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首届“软件质量管理平台”示范应用年示范企业征集

本刊讯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促进中心、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于8月联合推出“软件质量管理平台”示范应用年活动。活动拟在北京地区选择10家软件企业作为示范应用单位,无偿提供软件质量管理平台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本次活动对选中的示范企业,在一年时间内提供深层次的技术支持:包括提供产品安装、配置和基本使用培训;对企业反馈的软件使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方式包括远程和现场支持;对企业现有过程进行分析,识别可以适于质量平台实施的过程,结合组织管理机构和度量体系,制定合理、可行的权限管理和数据部署方案;支持企业在过程体系中引入质量管理平台,协助企业的EPG组分析现有过程的变化,结合质量管理平台的特点和使用效果,对企业现有过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提高客户的管理效率和效果;帮助企业充分利用质量管理平台为自身的度量体系服务,协助企业正确解读度量分析的结果,识别出现的问题,预测未来的性能,并提供合理、可行的改进建议。北京软件产业基地公共技术支撑体系将为软件企业提供最佳的技术服务,从而推动软件企业质量管理的进步。

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9月30日。

报名电话:62612441 联系人:雷 辉

详情请登陆:http://www.iscas.ac.cn

北京市科委2005年度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结束

本刊讯2005年北京市科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日前圆满完成。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作为北京市科委认定的服务机构面向全市企业开展受理工作,最终有332个项目通过形式审查,经北京市科委推荐报送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科委在本年度创新基金启动之初,根据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工作的整体安排,制订了2005年创新基金申报的工作流程,明确了基金申报各阶段的工作进度及主要工作内容,使全年的基金申报工作得以在更加透明、有序的组织中顺利进行。目前,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已经开始着手组织全国项目的评审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将评审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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