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024-09-18

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10篇)

1.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篇一

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宣传发动工作方案

一、开展时间

3月中旬至5月上旬

二、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宣传重点

要注重宣传西部计划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实施理念,在引领广大青年面向基层就业,丰富阅历,提高能力,促进青年成长成才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注重宣传西部计划组织网络健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管理绩效、强化财政资金依法支出等运行模式,努力树立西部计划科学发展的良好形象;要突出做好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优秀志愿者典型的宣传报道,树立西部计划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长的实在作用。结合实际组建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事迹报告团,组织巡回报告、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加强新老志愿者交流互动。

四、宣传形式

在形式和载体上,高校项目办要善于运用当代青年所接受和喜爱的网络、移动传媒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手机报、个人邮箱等,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力争向每一个志愿参加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西部计划相关动态信息。

五、基本任务

高校项目办也至少要做到五个一。

1、在报名第一天向本校每一位200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邮箱发送本校西部计划招募信息,并定期向报名者发送相关信息。

2、在校园网首页发布一个月的西部计划招募信息。

3、在学生餐厅视频电视中播出一个月的西部计划电视公益广告。

4、协调本校有关部门,在学生人流集中处悬挂西部计划招募宣传横幅,张贴西部计划宣传海报。

5、校项目办在学校主要活动场所设置西部计划咨询台。

工作中要增强新闻敏锐性,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支持,坚持重在策划、重在基层,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创西部计划宣传工作新局面。

在报名第一天,全国项目办通过广西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向每一位2009届毕业生发送欢迎参加西部计划公开信,连同广西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招募信息实现“三个同时到达”。各高校根据本地实际在4月15日西部计划招募第一天组织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可不局限于西部计划项目内容),形成全国、全区、高校宣传联动。

同时,为保证各级项目办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项目办将提供西部计划电视公益广告、广播公益广告和平面公益广告的电子文件,并协调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播出,协调知名按推广西部计划,协调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深入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篇二

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简介及意义

1.1 西部计划简介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从2003年起,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人事部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 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 自实施起, 共有十几万名大学毕业生投身到了志愿者行列, 2012年, 西部计划整体实施规模在17 000人左右。

西部计划与我国现阶段的其他志愿活动不同, 它是由我国政府部门发起、组织和管理的, 国家在政策和财力上给予了一定支持, 是“自上而下”的志愿者组织, 并且志愿者的人员组成也有着特殊的条件, 必须是应届大学毕业生或者在读研究生, 在服务期限上也有明确要求, 为期1~3年。它的实施, 形成了一个短期循环且长期坚持的人才流动。

1.2 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简介

为鼓励大学生参与西部计划、面向西部、了解西部、为西部大发展做贡献, 国家在启动这一项目时, 多部门联合, 给予了一定支持。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和社会的发展变化, 从2012年8月起, 志愿者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 000元。同时, 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 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由全国项目办统一办理相关保险。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3年内报考研究生, 初试总分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

1.3 西部计划实施的意义

西部计划的实施使东部部分人才向西部、基层流动, 缓解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 平衡了东、西部人才需求, 并且在大学生中形成了新的就业导向, 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同时, 西部计划的实施满足了国家在西部大开发中对人才的需求, 调整了西部基层的人才结构, 丰富了西部地区的人才储备, 为西部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性质, 为我国志愿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2 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2.1 案例分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现状

西部某县, 自2007年始至2011年, 共招募了107名西部计划志愿者, 其服务期满后就业情况并不乐观。服务期满离开西部返回东部的有81人, 占75.7%, 其中, 读研, 参加公务员、事业编、大学生村官等招考的有49人, 占全部志愿者的45.8%, 以其他方式就业的志愿者有32人, 占全部志愿者的29.9%, 据调查, 他们的就职单位有保险公司、培训机构、私企等, 并且, 考取研究生、公务员、事业编、村官等要在服务期满的1~3年内完成。而留在西部的志愿者有26人, 占24.3%, 其中19人是本省志愿者, 占留在西部志愿者人数的73.1%, 也就是西部大学生支援西部, 其余7人为其他地区志愿者, 占留在西部志愿者人数的26.9%。从2007年至2011年, 来自东部的88名志愿者中仅有7人通过参加省级公务员招考留在了西部, 并且在西部计划实施之初, 志愿者的服务期限为1~2年, 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解决就业问题, 部分志愿者会选择续签, 一边支援西部, 一边等待就业机会。

由此可以看出, 西部计划志愿者流失严重, 违背了国家启动这个项目的根本目的, 即为西部储备更多的人才资源, 平衡东西部的人才差异, 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而目前的现状表明, 西部计划缓解了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但在期满后的1~3年, 就业市场已与毕业当年有所差异, 西部计划志愿者又将面临新的就业问题。

2.2 造成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困难的几个因素

2.2.1 国家政策倾斜不够

西部计划志愿者是我国志愿者中的一个特殊群体, 在年龄、知识结构与服务项目上不同于其他志愿者, 并且服务面广, 地域辽阔, 服务期限有明确规定, 促成了短期的人才转移。但我国的志愿服务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立法比较滞后, 没有出台专门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仅在发起志愿者活动之时对其给予了适当的优惠政策, 或者在领导人讲话中对志愿活动给予了肯定和提倡, 志愿者的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 志愿者在活动经费方面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虽然有些省和地区制定了有关志愿服务保障的地方法规, 但省与省、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法规并没有很好的衔接;虽然在实施西部计划时制定了一定的就业优惠政策, 但比如“优先录取”等在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强。部分人事部门和组织部门在录用大学生时, 为了其他利益互相推诿, 造成有政策无执行, 从而加大了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难度。

2.2.2 西部基层就业环境不佳

西部计划的实施, 吸引了大批东部高校毕业生深入西部、了解西部, 为西部奉献青春, 但西部某些地区在就业问题上对志愿者有排斥现象。一是基层受援单位对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畸形认知。有的受援单位不了解西部计划, 对志愿者的服务岗位设置不当, 认为志愿者是一个免费的劳动力 (国家财政补助, 与受援单位无关) , 不用白不用, 争相申请志愿者岗位, 但志愿者进入本单位后, 只能做一些打字、跑腿的工作, 无法接触到核心事物与技术, 使志愿者产生“逃离”的念头, 导致志愿者流失现象严重。二是西部基层信息闭塞, 就业机会少。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基层地区因为经济发展较慢, 就业机会相对较少, 就业选择余地小, 门路较窄, 就业信息宣传力度不够并且消息滞后。三是基层相关机构责任推诿, 地方保护风气严重。西部地区对人才的要求较高, 对本地生源的毕业生地方保护性强, 对于支援西部的东部大学生有排他性, 用敷衍或者推诿的做法将志愿者拒之门外, 导致来自东部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很难留在西部就业。

2.2.3 志愿者自身认识不清

不少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毕业之际因为就业困难, 前途迷茫, 在匆忙之中参与西部计划, 在西部计划的志愿活动中“镀金”。他们了解西部计划的优惠政策, 或者打算考研, 或者打算考公务员、事业编, 企图在考试时获得加分, 这些志愿者往往因为忍受不了西部艰苦的工作环境, 半途而废, 在期满时, 就业依然困难。对于某些意志力比较差的志愿者来说, 西部闭塞的环境、语言的沟通障碍、工作的枯燥乏味、艰苦落后的生活环境消磨了他们的热情与毅力, 使他们逐渐失去了奋斗的信心, 在服务期满时, 不但工作没有落实, 而且因为服务期间对学业的荒废, 使得重新学习和就业也面临很多困难。

3 改善西部计划就业现状的探索

3.1 国家制定政策和法律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志愿组织的蓬勃发展, 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 加强志愿者服务的规范性和保护性。西部计划作为国家倡导与实施的一个志愿服务项目,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志愿事业和人才工程, 应制定完善的具有长效性的政策, 且有关部门应加强政策联动与监督, 切实成为志愿者的坚强后盾。

3.2 开办志愿者就业网站

针对志愿者就业难这一现状, 开办专门供志愿者求职的网站, 在该网站上存储志愿者的个人信息与求职意向、专业特长等, 并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宣传, 方便志愿者的交流, 也可供用人单位在该网站上挑选, 增加志愿者的就业机会。

3.3 高校共青团对志愿者优先推荐

志愿者母校的共青团组织是志愿者的“娘家”, 高校共青团可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跟踪, 每年在高校校园招聘时, 对已期满的本校志愿者进行专门的展示, 例如发送资料到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或者用专门的展栏展出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风采, 供用人单位参考,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志愿者的就业率, 还可以在高校宣传西部计划, 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参与西部计划。

另外, 高校共青团可以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共青团日常活动中去, 组织在校大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环境保护志愿活动等, 让他们从日常的志愿活动中理解志愿服务的真谛, 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教育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从而为选拔更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打好基础。

3.4 改善基层就业环境

我国西部幅员辽阔, 发展潜力巨大, 在西部大开发时期, 需要技术性人才的支持。根据现实的需求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专业特点设置技术岗位, 让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参与技术方面的工作, 发挥他们的潜力, 用岗位留人。降低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西部就业的门槛, 打破受援地区的“地方保护”, 使志愿者能够有机会留在西部。

3.5 制造社会舆论, 树立西部计划志愿者正面形象, 增加就业机率

假如两名大学生应聘同一职位, 一名曾参加过西部计划, 一名刚刚大学毕业, 在同等条件下, 用人单位更愿意录用谁?据调查显示, 63.1%的用人单位会选择志愿者, 仅有2.5%的用人单位选择应届大学毕业生, 另有34.4%的用人单位表示“不好说”。在用人单位看来, 西部计划志愿者比起应届大学毕业生, 最突出的优势是“奉献精神” (75.5%) , 其次是“人品好” (45.1%) 和“待人接物成熟” (44.0%) 。

由此可见, 当用人单位了解并且接受了西部计划志愿者, 则对他们的满意程度较高, 资料显示为80.1%。但由于西部计划的宣传、普及面小, 仅限于高校、各级团委及西部基层, 在某些行业与地区影响力小, 用人单位和有可能提供岗位的机构对西部计划了解甚少, 甚至闻所未闻, 在录用人员时, 更不能对西部计划的就业扶持政策达成共识。所以, 广泛宣传西部计划, 增加社会各界对西部计划的了解, 使西部计划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 使社会各界了解西部计划志愿者, 发动一切力量和资源解决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问题。

3.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篇三

赵勇:专项设置主要围绕党政中心大局、西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青年学生的服务意愿等,凸显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特点。2012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稳步推进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两个专项。

基础教育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农业科技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医疗卫生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围绕西藏、新疆、兵团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志愿者原则上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教育与职业》:入选大学生在西部地区的服务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赵勇: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

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参加西部计划到基层服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基层工作经验,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参加相关公务员定向考录等相关优惠政策。各地要根据公务员考试需具备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新规定,在保持“服务期1到3年”选择空间的基础上,推动更多的志愿者选择两年以上服务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09年开始,对毕业于中央部属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教育与职业》:志愿者入选后,其奔赴的服务地按照什么原则确定?

赵勇: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在外省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可回原籍所在省参与服务。另外,今年服务新疆专项面向全国招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都可报名赴新疆或兵团服务。

《教育与职业》:请你介绍一下志愿者招募方式,省内招募和跨省招募有什么区别?

赵勇:各地可按照惯例,以一人一岗原则按需招募;有条件的还可组织有关高校与对口受援县直接进行岗位对接;也可依据服务省提出的对志愿者专业总体需求招募,由服务省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报到时或到达服务地后进行岗位对接。

志愿者报名期间,在服务岗位的选择上,只需依次确定服务省、服务县和服务专项类型的意向即可,具体服务岗位由各地项目办在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根据志愿者所报意向并结合志愿者专业特长统一协调分配。

服务省直接接收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报名,服务新疆专项接收非对口招募省的高校毕业生报名,都计入本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跨省回原籍和非对口招募省参加服务新疆专项的志愿者需注意以下几点。

1.跨省回原籍服务的志愿者和非对口招募省参加服务新疆专项的志愿者在被高校审核合格后,须通过电话及时联系原籍所在省级项目办或新疆项目办,确定是否接收。

2.志愿者原籍所在省级项目办和新疆、兵团项目办负责定期汇总外省回原籍服务的志愿者信息,第一时间通报志愿者就读高校所在的省级项目办,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一是通过审核、面试、体检、录取等过程选拔志愿者;二是回原籍服务的志愿者同样享受就读高校所在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相关政策;三是及时准确地进行岗位对接操作。

3.体检由志愿者高校所在省级项目办负责,体检费用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12号)由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志愿者所在高校招募省项目办。

4.志愿者在被录取、收到确认通知书后,须及时与原籍所在服务省项目办或新疆、兵团项目办联系。

5.服务省项目办在确认接收外省回本省服务的志愿者后,须与入选志愿者建立联系,做好报到、培训等工作。

《教育与职业》:各部委在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方面都有哪些规定?

赵勇: 1.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从2012年8月起,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分两次发放。

同时,根据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相关待遇规定范围。各省(区、市)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西部计划志愿者达到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政策保障方面,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同时,各省级团委及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四是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和统筹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推动西部计划养老保险工作。

4.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篇四

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团委:

鼓励青年知识分子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去经受磨练,健康成长,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动员大学生到西部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对于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渠道,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西部计划品牌建设的有关要求,推广“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的2012年西部计划宣传口号,鼓励更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参与西部计划、投身西部基层,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召开的2012年西部计划部际联席会有关精神和全国项目办及省项目办的有关部署,现就做好我院2012年西部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时间与宣传动员

今年西部计划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5月25日。报名期间,各学生科负责毕业生的辅导员要主动联系,通过毕业生就业服务信箱等多种方式,向2012年应届毕业生个人邮箱至少发送一封电子邮件,主要内容包括《西部计划项目办致2012届毕业生的公开信》、西部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截止时间等招募信息和《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等内容。

二、志愿者招募 1.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9日至5月25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录入信息后自动生成。)

(3)交表。5月25日16:30前交至本校西部计划项目办(项目办设在院团委行政楼203室)。

由于我院2012届毕业生不在校,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递交表格:①有条件的学生可将打印好的表格亲自或委托他人送回学校。②可由学生本人在系统报名后将生成的表格虚拟打印成TIF格式,将TIF格式的报名表发至院团委邮箱(yngsxytw@163.com),汇总统一打印。

(由于时间较紧,不建议采用快递的方式交表,TIF格式须确保格式正确,能够正常打开且信息完整和本人一致。)

(4)审核。学院西部计划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确认通过。

2.选拔确定志愿者

(1)5月25日开始,项目办按照有关要求,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心理素质等情况,面试、选拔确定志愿者人选,结束后将选拔结果上报省项目办,并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把所有报名学生都纳入其中。

(2)6月5日前后,省项目办将组织初步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志愿者将及时进行调换。

(3)6月上旬,省项目办将对体检合格的志愿者进行最终审核,并在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入审核意见。审核完毕后,入选志愿者名单将上报全国项目办,并提交服务省项目办。

(3)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名单,并于校园网公示3天。

(4)6月下旬,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

三、政策保障

1、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每月享受1000元的生活补贴及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和综合保险、每年两次的交通补助。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研究生总分加10分。

3、志愿者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

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4、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四、相关要求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一项长期工作,对于我院毕业生就业及今后成长成才服务社会是一个重要机会。各学生科在宣传工作期间,对10、11级学生也要开展全面的宣传工作,为下一步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工作创造良好工作开展条件。

2、由于此项工作为全国、全省同步开展,请各学生科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上报工作,因通知不及时和未按时上报工作材料导致毕业生无法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情况,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望各学生科本着“帮助学生成功”的教育理念,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工作。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工作文件及政策较多,相关详细材料将以附件的形式发给各学生科,请及时认真学习,对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不清楚的,请及时与院团委联系。

联 系 人:王翀 联系电话:797853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2年5月8日

附件:

1.全国项目办发„2012‟4号《关于印发<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标准 3.西部计划志愿者健康状况要求 4.2012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 5.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6.2012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解读 7.2012年西部计划问答

5.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篇五

一、工作内容2010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15000名(其中延期志愿者6300名,新招募8700名)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完善2010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8年2年期和2009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宣传口号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工作步骤(以下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具体进度将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一)新增服务县和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和确定1. 新增服务县申报与确定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名额以及已经明确的各专项行动的服务岗位,在充分考虑服务县的工作业绩、就业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成效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西部计划工作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审定新增西部计划服务县资格,确定志愿者名额。新增西部计划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机构和项目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志愿者服务人数须超过30人,并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所在省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曾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的服务县,2011年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志愿者。2.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与确定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岗位类别需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灾后重建及其它中选择。各服务单位申报岗位时,要详细填写岗位信息,岗位需求要切合实际,不应过于局限专业要求,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服务省项目办负责严格审核岗位信息和数量。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要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西藏、新疆、青海单独确定)。服务县项目办在确定服务岗位时,尽量选择岗位需求说明详细、后勤保障得力的单位。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平安建设、开发性金融等与有关部委合作的专项行动服务人数和服务县不得超过2009年实施规模和范围,服务人数由各省级专项行动主管单位商各省级项目办在2009年服务人数范围内确定,并将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具体服务岗位提交省级项目办,由省级项目办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专项行动部门因特殊需要在服务县范围外实施的,由省级项目办与相关省级部门另行签署管理服务协议,志愿者服务期间安全健康管理由相关省级部门直接负责。2010年起,与有关部委合作实施的专项行动志愿者原则上由服务省招募,出现招募名额不满的情况,可由服务省项目办与中、东部对口的招募省项目办协商解决。要进一步加大支教、支医、支农工作的力度,严格控制县乡机关、企业等其它类岗位,数量不得超过申报岗位数的10%。5月上旬,各服务县项目办将服务岗位详细信息报服务省项目办。3.录入并分配服务岗位5月5日前,服务省项目办将审核合格的服务岗位信息,按一岗一人的原则,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同时按照本省服务人数再次核实服务岗位数量,按照对口招募省的招募名额分配相应的服务岗位,并及时向对口省项目办通报分配情况。

(二)招募与宣传动员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4.选拔志愿者(1)选拔标准。a.具有志愿精神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2)笔试、面试。5月26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学校工作计划《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要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面试,有条件的高校要进行心理测验,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有条件的招募省可在高校选拔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组织集中笔试、面试等进行选拔。(3)统一体检。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在招募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招募省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并将取消招募高校下一的招募资格。(4)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和各服务省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招募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招募省项目办,由招募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全国项目办和各省级项目办将对各地、高校对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工作环节。(5)审定确认a.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b.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5.宣传动员宣传工作是西部计划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部计划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宣传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发展的重要契机。在今年的形势下,要注重典型宣传。挖掘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感人事迹,特别是扎根西部、奉献基层志愿者的典型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支教、支医、支农、新疆双语教学、灾后重建等专项行动优秀志愿者事迹。要注重群体宣传。在全社会树立西部计划志愿者有爱心、能吃苦、乐于奉献、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基层经验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成长营造氛围。要注重成效宣传。发掘各级党政部门、基层单位以及全社会对志愿者的政策引导、培养使用、生活关心、成长关注等方面的好做法,总结提炼各级团组织、项目办和团干部推动西部计划发展的好经验,并加大宣传力度,为志愿者开展服务和成长成才创造条件。要注重形象宣传。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有效结合,重点依托校内网,校园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箱,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海报等形式,实现对在校大学生的全覆盖宣传。完善西部计划形象代言人制度,聘请扎根基层等各类优秀志愿者、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形象代言人,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扩大西部计划品牌号召力和团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1.集中派遣培训7月26日、27日,各招募省项目办派工作人员集中组织本省志愿者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有条件的招募省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安全健康、就业、创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认真学习四部委2009年联合下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开展相关见习、实习。服务省项目办在集中培训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对志愿者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为大学生志愿者到服务地后的组织管理工作奠定基础。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各服务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项目办提交补招申请后,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志愿者派遣时,服务省、服务县项目办应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发放的志愿者确认通知书明确的服务岗位安排上岗,调换岗位需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并报经省级项目办批准,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和志愿者服务地。全国项目办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

(四)管理服务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服务县项目办与志愿者谈心制度,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各级项目办要将志愿者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实,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县项目办和用人单位管理服务责任。妥善安排好2010年新到岗志愿者的免费住宿和饮食安排等生活保障,加强对四川、青海玉树灾后重建志愿者关心支持;切实落实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对接和专、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等工作。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服务县工作考核,建立服务县考评机制,实行服务县考核末位淘汰制,促进服务县项目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县项目办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的考核,实行服务单位考核末位淘汰制,要切实关心志愿者工作、生活,优化志愿者锻炼成长的工作环境,为志愿者成长成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

(五)就业服务各级项目办要按照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统一部署,把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纳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实施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重点工作实施范围。各级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以充分调动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积极性。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为本省招募的和在本省服务的期满志愿者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高校项目办要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本校派出的服务期满志愿者。县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努力为期满志愿者扎根本地创造条件。各级项目办要逐步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期满志愿者的跟踪培养。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和选调生、村官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的对接,择优推荐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应聘相关项目。

(六)评估考核与总结表彰6月,各省级项目办要依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评估考核办法》,对2009至2010项目实施的总体绩效、各级项目办的工作成效和志愿者个人服务业绩进行考核评估。1.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省项目办负责服务证的编号汇总、组织发放等工作,并负责建立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证编号等内容在内的服务期满志愿者信息档案,以备各方面核查。服务县项目办负责对志愿者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发放服务证,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服务证编号由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志愿者本人填写。2.各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对县级项目办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和确定下一服务县实施计划派遣指标重要参考依据。3.各省级团组织和项目办要将表彰优秀志愿者和高校、服务地项目办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

四、政策保障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即,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各地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地政策执行。全国项目办将深入研究、加强协调,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各省级项目办也要争取党政大力支持,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五、经费保障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根据2009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通知》规定范围。各省(区、市)团委及西部计划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6.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篇六

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和习近平同志批示

精神,按照2012年西部计划视讯会议的工作部署,鼓励团

员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

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全面开展2012年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推广“新西

部、新生活、新成长”的西部计划宣传口号,鼓励更多的应

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参与西部计划、投身西部基层,现就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具有湖南科技大学学籍的2008级毕业生和在读硕士生

二、招募原则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

三、服务内容

选派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

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四、招募报名工作时间及安排

今年我校的招募报名工作分网上报名、学校审核选拔、确定我校志愿者并上报省项目办三步进行,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4月17日---5月25日)

(1)网上报名。4月17日---5月25日,参加“西部计划”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参加“西部计划”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和中国志愿者网站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一式三份)。报名表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委盖章后,5月25日前由学院团委统一将《报名登记表》交至校团委。

(4)交成绩单。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打印学分积点排名成绩单,并加盖学院行政和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公章。

2、学校审核选拔(5月25日---5月31日)

各学院对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由学院团委书记在报名学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校团委在收到“西部计划”报名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在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其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健康状况、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及时录入到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同时进行纸质报名表的审核。

3、确定我校志愿者并上报省项目办(5月25日---5月31日)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过对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健康状况、志愿服

务经历等情况的考察,经面试合格,确定我校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报省项目办。同时,校团委将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把所有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入选志愿者不能按要求到岗时后备志愿者及时递补。如出现部分基本服务岗位确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时,校团委将及时启用后备服务岗位进行调换,以保证招募指标的圆满完成。

五、招募选拔标准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2)笔试、面试。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

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

(3)统一体检。6月2日左右,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携带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并签定协议书。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六、政策保障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一是自2012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享受加5分的优惠政策。

七、招募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安排,以加强领导、明晰职责,保障“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

2、大力宣传、广泛动员

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学院网、黑板报、招贴画等多种形式面向毕业生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着力宣传“西部计划”的制度规范和成功经验,努力树立“西部计划”科学发展的良好形象。高扬理想主义旗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着力宣传扎根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支医、支教、支农服务中作

出突出贡献的典型,努力形成良好导向,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3、认真组织、严格选拔

各学院团委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全国项目办2012年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认真做好招募工作,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品学兼优且自愿到基层经受锻炼、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拔到“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中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通知抄送:校党委、团省委、市团委、机关各处室、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各学院

7.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篇七

西部计划指南

一、问:今年西部计划在我省招募的方式及服务内容? 答:“西部计划”是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今年将按照公开招募、志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我省各高校中招募5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以及三亚市的部分贫困乡镇从事为期1至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基层检察以及开发性金融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问:我想参加西部计划,如何报名?

答:

1、网上报名。西部计划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26日,拟报名学生可登录海南共青团网站(http://)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按自愿选择,填报3个意向服务岗位,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2、交表。5月26日前,《报名登记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到本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3、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三、问:如何从报名的毕业生中开展选拔工作,确定招募指标? 答:

1、选拔、确认。5月下旬起,高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并上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和选拔要求,进行第一轮选拔工作后,将选拔名单书面通知高校项目办。高校项目办按照拟录取名单,面试并核实拟录取学生的思想动态、即往病史等情况,并将最终确认的拟录取名单书面反馈给省项目办。

2、体检。6月5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本校及时调换。

3、公示、签定协议。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高校项目办及时与其签定《招募协议》,并将志愿者名单上报省项目办。

4、汇总上报。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上报全国项目办。

5、审定确认。6月下旬,由全国项目办汇总入选志愿者名单,经审查后报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问:西部计划的报名条件及政策支持有哪些? 答:2010年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条件参考中部计划指南)。西部计划与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详细政策说明见中部支教计划指南。

五、中部支教计划与西部计划有什么不同?

中部支教计划是全国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中部支教计划和西部计划均由海南省中西部计划项目办组织实施。两项计划志愿者的待遇、享受的优惠政策均一样,只是在招募对象、服务地及服务项目上有所不同。全国西部计划的服务岗位包括:支医、支教、支农、开发性金融、基层青年工作志愿服务专项行动,而中部计划为支教专项计划。

2010年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

中部支教计划指南

一、什么是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

海南省大学生志愿者中部支教计划是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由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今年将按照公开招募、志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及省外高等院校海南生源中招募91名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支教志愿服务工作。

二、中部支教计划的服务地有哪些?

中部支教计划拟派遣的服务地为:东方市、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等8个市县。

三、中部支教计划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1、2009年、2010年毕业的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09年、2010年毕业的省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的海南省生源毕业生。

2、政治素质要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在校期间表现较好,无违纪行为发生。

4、具有志愿服务理念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5、具有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意志和品格。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好的个人修养。

7、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符合省项目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

四、如何报名参加中部支教计划?

8.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篇八

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于2012年4月17日全面启动,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西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请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报名期间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我校更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参与西部计划、投身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现就招募报名期间宣传动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4月17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应届毕业生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进行网上报名。请点击“志愿者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图所示:

三、西部计划项目简介: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2012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凡具有志愿精神,学分总绩点(或学生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通过西部计划体检,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的应届毕业生均可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参加。在同等条件下,拥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有优秀学生干部和志愿服务经历者,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优先录用。

今年西部计划广西项目办将以各高校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人数做为我区招募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

四、其他事宜:

㈠报名截止后,我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将会进行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的校内选拔工作,选拔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届时会根据西部计划广西项目办文件通知要求而定。

㈡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在学院的毕业班做好西部计划宣传动员工作,请登录钦州学院团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相关文件。

㈢钦州学院西部计划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容家宁老师,2808026。

校团委 2012年4月26日

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2.2012年西部计划报名须知

3.2012年西部计划问答 4.2012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9.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篇九

2010年起,与有关部委合作实施的专项行动志愿者原则上由服务省招募,出现招募名额不满的情况,可由服务省项目办与中、东部对口的招募省项目办协商解决。

解读:1.2010年与上述有关部委合作实施的六个专项行动,各省(区、市)各专项2010年服务人数不得超过2009年本省(区、市)各专项服务人数;各专项2010年分布的服务县范围不得超过2009年的服务县范围。

2.2010 年的各省(区、市)上述专项确切服务人数由各省级专项行动主管部门(即各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国 家开发银行各省分行、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本省(区、市)项目办共同商定;全国项目办下发的2010年派遣、招募指标分配表不再体现上述 专项行动的具体招募派遣指标。

3。各省级专项行动主管部门和本省项目办共同商定的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须汇总至本省项目办,由省级项目办在规定时间内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

4.2010 年起,上述各专项行动的志愿者由服务省(区、市)自行招募,出现招募名额不满的情况,可由服务省项目办与中、东部对口的招募省项目办自行协商解决。8月,新一批志愿者上岗后,由各省级项目办汇总实际在岗志愿者人数并经省级专项行动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报全国项目办。全国项目办将汇总各省级项目办报表,向上述 有关部委提交2010年各专项行动在岗志愿者人数及名单。

二、选拔志愿者的“选拔标准”增加一条:“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解读:各高校项目办对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进行审查时,应查验身份证,无身份证或未办理身份证的毕业生不予录取。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及交通补贴须通过志愿者本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发放。

三、统一体检。在招募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解 读:2010年起,各地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体检工作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 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全国项目办下发的《2010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只规定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用)》执行。

四、管理服务。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服务县工作考核,建立服务县考评机制,实行服务县考核末位淘汰制,促进服务县项目办增强责任意 识。服务县项目办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的考核,实行服务单位考核末位淘汰制,要切实关心志愿者工作、生活,优化志愿者锻炼成长的工作环境,为志愿 者成长成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

解读:根据2010年四部委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全国项目办要进一步加强服务县项目办的考评机制,强化服务县项目办负责人上岗培训制度。

五、评估考核与总结表彰。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县项目办对其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发放服务证,志愿者在服务证上填写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

解读:志愿者服务证须填写由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方能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省级项目办负责对志愿者服务证编号进行统计汇总,建立数据库,以备查验。

各省级团组织和项目办要将表彰优秀志愿者和高校、服务地项目办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解读: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及铜奖奖章颁授工作不再进行。2010年起,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志愿者不再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及铜奖奖章;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将根据当年具体实施办法组织。

六、政策保障。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 [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 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解读:请各省级项目办仔细研读上述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志愿者政策解答、落实等工作。上述文件可查看中国共青团网站文件库“中青联发”栏目,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可查看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政策文件”栏目。

即,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1 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 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的相关政策应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解读:1。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报考研究生的志愿者,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第七条(各专门项目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规定执行。

2009 年之前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继续按照“中青联发[2004]16号”文件第二项“政策支持”的第1条(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 分;)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教学厅[2004]18号)的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 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 位优先录取。)执行。

2。各省级项目办应在本省公务员等招考公告发布之前,与相应主管部门协调沟通,落实相关政策规定。

在”2010年引 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项目服务统筹实施工作协调会“上,经与有关部委沟通,人社部答复:服务一年但尚未期满的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政策中,列入具有2年 以上基层工作的人员范围,但不享受优惠政策;正在梳理各项目报考公务员相关政策,已经形成初步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取消加分,推行列出专门职位进行招 考。文件出台前相关政策落实,由各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确定。

七、经费保障。根据2009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 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统筹通知》)规定,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统筹通知》规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及西部计划项目办要根据《统筹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 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 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解读:《统筹通知》第三条: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现在各专门项目 毕业生所从事的岗位,可参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现有项目中高于此标准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第八条: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 于参加各专门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水平,适当调整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 贴标准。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证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009年,在贵州团省委的 积极争取下,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西部计 划的经费落实、实施规模、政策待遇、就业优惠等方面作了全面完善的规定。加大了志愿者生活补贴保障力度: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在管理岗 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经测算全省平均为1352元,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生活补贴729元,新招募的志愿者同时发放 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所需经费按5∶3∶2比例由省、市、县财政专项安排。国家计划志愿者所需经费先由中央补助经费列支,不足1352部分也按照 省、市、县财政5∶3∶2的比例承担。

八、地方项目。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的地方项目,应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 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要协调处理好与其它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关系。今年各地须在6月前将地方项目的具体 实施方案上报全国项目办审核确认。

10.GH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篇十

各院系:

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经正式启动,为广泛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动员广大应届毕业生踊跃参与西部计划,做好招募工作,根据《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部分岗位可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专科毕业生。

二、服务地区、服务时间、服务内容

1.服务地区:主要在广西地区

2.服务时间: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志愿者首次签约服务期为1年。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可延长至3年。申请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可于下一3月提出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最终由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3.服务内容: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由报名者根据专业及特长等实际情况自由选择)。

三、招募宣传

各院系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在本单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主旋律,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使更多优秀的高校毕业生主动报名到西部去建功立业。

1.及时召开毕业生会议,传达招募通知,确保每一名毕业生了解今年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具体内容。

2.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利用公告栏、海报、横幅等途径,广泛发布招募信息,使毕业生及时了解招募信息。

3.要通过团学组织摸清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要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

四、工作内容

(一)报名及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院系团委书记指导学生填好,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附上报名者本人的学习成绩单,5月11日前交至学校团委办公室(石牌校区和南海学院交于:行政大楼325室,85211036大学城校区交于:行政楼A栋424室,39310639)。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将及时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二)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选拔工作。5月11日起学校项目办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志愿者。

3.严格面试。学校项目办协调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将及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

4.统一体检。5月31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学校项目办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体检不合格的,将在本校及时调换。

5.公示。6月中旬,学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6.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学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招募省项目办。

7.审定、确认及培训

(1)6月中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7月上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8.报送总结。7月上旬,高校项目办招募工作情况,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报表》,下载打印报表(一式三份),交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留存一份报表,将另两份报表连同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一并报省项目办。

五、保障及优惠措施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80元/人,每年8160元/人,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等级,每年发放两次。志

愿者的有关补贴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2.志愿者保险。志愿者保险由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额,由全国项目办与各服务省项目办协调办理。各服务省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3.志愿者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五分。

4.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5.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6.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7.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8.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华南师范大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石牌校区 行政楼325室大学城校区 行政楼A栋424室咨询电话:***9

附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3.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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