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生保健行业人员将持证上岗

2024-08-24

我国养生保健行业人员将持证上岗(共7篇)

1.我国养生保健行业人员将持证上岗 篇一

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了确立统计人员必要的上岗条件与合法地位,确保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稳定统计队伍,加强统计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的规定,从2009年7月份开始,对我镇专业统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每位统计人员必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

二:在岗统计人员中无《统计证》者,要及时到所在县统计局申领《临时统计证》。《临时统计证》有效期限暂定为一年。在一年有效期限内,持《临时统计证》者应培训合格考取《统计证》。首次领取《临时统计证》后二年内仍不能考取《统计证》者,不得再申领《临时统计证》,由其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建议其所在单位另择合适人选上岗。

三:《统计证》领取后不慎遗失的,应持所在单位四:持证的统计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任其有关证明及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新证。他工作。如确需调动,必须先补后调,并办清交接手

续。

五:统计人员申报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六:各单位必须任用持有《统计证》的人员从事任职资格,须持有《统计证》。统计工作。已在岗统计人员中无《统计证》者须持有《临时统计证》。凡任用未取得《统计证》或《临时统计证》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所在县统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2.我国养生保健行业人员将持证上岗 篇二

从12月1日起,北京市将为创业的高校在校生办理《就业创业证》,持证学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实际上,从开始,劳动保障部门就把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可以办理失业登记的人群中。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凭失业证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免费就业服务。但实际去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并不多,除了因为不了解政策之外,面子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还没就业呢,就去办失业登记,听着好像跟下岗工人一样。”在此前的采访中,就曾有毕业生表示,碍于面子不愿办理失业登记。而《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是指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北京市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免费申领《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北京市对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实行劳动力储备管理。

3.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篇三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

1、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矿正副矿长、正副总工程师等;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部长(含副职)、科长(含副职)、安全监察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含副职)等;

3、特种作业人员: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业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等,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把勾工;

(14)采掘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4、普通工种:

(1)采煤工:含回料工、下料工、送饭工、支架工、支护工、巷道维修工、零活、回柱、打眼工;

(2)掘进工:含打眼工、迎头工、推车工、送饭工、下料工、锚喷工、支护工、巷道维修工、钉道工;

(3)通风安全工:含风筒工、管子工、风袋工、密闭工、通风工;

(4)大巷轨道工:含轨道维修工、钉道工;

(5)电机车跟车工:含电机车跟车信号工、人行车信号工、挂钩工;

(6)电瓶车司机:含电瓶车跟车信号工、挂钩工、充电工;

(7)小电绞操作工:含挂钩工、信号工翻滚笼司机、放楼工、连续牵引装置(梭车、助行器等)操作工;

(8)输送机司机:含刮板运输机司机、采区运输机司机;

(9)水枪工、枪后工、架空乘人装置(猴车)操作工、验收员、机电安装工、井下钻探工、煤质采样工、乳化液泵站工、矿灯工、上仓司机(选矸系统司机)、拣矸工、安全生产系统监控工;

(10)班组长:采煤班组长、掘进班组长、机电班组长、运输班组长;

(11)煤矿其他从业人员需参加全员安全培训。

5、其他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二、安全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

1、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煤矿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每2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2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含10年)以上的,可4年进行一次复审。证书复审前应参加复训和考核。

3、证书复审包括违法违章记录,负主要责任事故记录,参加复训记录等。复审时间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前2个月内必须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主工种,1—2个兼职工种,但必须经过相应工种的安全培训。

三、处罚规定:

1、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凡无证上岗的,属严重“三违”行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外联人员无证上岗的,一律予以辞退,并罚款1000元。

2、凡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500元的罚款。

3、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矿的处罚,一律由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100元/人次。

四、财资部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安排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复训及证书的按期复审;矿安监部负责检查考核。

4.我国养生保健行业人员将持证上岗 篇四

近日天心阁景区认真贯彻长沙市物价局的文件指示,为了加强长沙市停车场收费的规范,长沙市物价局免费给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办理停车场收费人员上岗证和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公示牌。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加强天心阁停车坪的停车秩序和管理工作。天心阁景区及保卫部门的领导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已给停车坪的“六位”工作人员办理好“长沙市停车场收费人员上岗证”。现已发放到每位工作人员手中,并且按要求佩戴;对于收费上岗证的配发方便收费人员的工作开展,减少了和车主因为收费是否合理,合法的矛盾纠纷,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这样既能够给天心阁景区停车坪的停车秩序提供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也能够起到成为天心古阁楼的重要窗口展示作用。

相信有天心阁管理处及科室领导正确的领导下为天心阁保驾护航停,天心阁的明天一定会更好;我们安全保卫部门所有人员一定会再接再厉,尽最大的力量来圆满完成领导下达的所有任务。为天心阁景区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保卫科

5.我国养生保健行业人员将持证上岗 篇五

为规范山东xxxxx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取证及复审工作,以《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为依据,制定本规定。

1.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人数

依据《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中5.3作业人员的规定,作业人员数量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1锅炉作业人员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0t/h,大于1t/h的锅炉,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35t/h,大于10t/h的锅炉,燃油(气)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当2台锅炉在1个锅炉房内同时运行时,当班司炉持证人员可按70%计算。

1.2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压力容器每个生产操作岗位每班次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对于连续运行的化工生产企业应根据其化工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规模、复杂程度不同,每个生产岗位每班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持证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1.3压力管道作业人员

根据压力管道的种类,每班应配备不少于1名相应的压力管道作业人员。

1.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1.5厂内车辆作业人员

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安全管理人员:

1.6安全管理人员

催化车间、常减压车间、动力车间至少有一名安全管理人员。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原则

作业人员的取证原则:人员数量上依据《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中5.3作业人员的规定执行,同时鉴于岗位的重要性和所承担的责任,要

求车间在申报取证人员名单时,考虑操作工的综合素质,确保合适的人员在合适的岗位上从事合适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取证原则:车间有一名设备管理人员具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证或者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证。

证书复审原则: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则证书到期后不再安排复审

① 离开一线工作岗位,在新岗位不需要操作人员证或者安全管理人员证; ② 因离职、退休或者开除离开公司;

③ 因工作需要,调职日照源丰沥青或者石化分公司;

④ 因其他原因,在岗员工不再需要相关的资格证书。

确保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资格证的取证与复审满足行政法规要求,同时也符合集团公司对此方面的需要。

6.我国养生保健行业人员将持证上岗 篇六

2007-1-24 0:42:57 纺织检测航母、承接国内邮寄业务(赵文华)| 来源:

附件2-2

浙江省质监系统纺织品服装检测人员

持证上岗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岗位分类及主要内容

1、物理性能测试:外观、色牢度、强力、尺寸变化、起毛起球、耐磨、保暖率、燃烧性能、防紫外线性能、透气率、透湿量、静水压、沾水等级、线密度、织物密度、捻度、重量、蓬松度等。

2、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纺织品服装纤维定性、定量、特种纤维含量、羽绒含量、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含油率、重金属、杀虫剂、含氯酚、清洁度、耗氧量等。

第二部分 考试形式、题型及评分原则

一、考试形式

1、理论考试采用集中方式进行。由省局统一部署,省质量合格评定协会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实际操作考试按计划在报考者所在实验室现场进行。

2、理论考试合格者方能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3、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70分及 以上者为合格。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二、考试题型及评分

(一)理论考试题型和分数为:选择题30分、是非题30分、填空题 20分、计算题20分。

(二)实际操作考试题型和分数

1、样品的准备(10分)

(1)样品的准备符合标准要求,得8-10分(2)样品的准备基本符合标准要求,得6-8分(3)样品的准备不符合标准要求,得6分以下

1、基本操作(50分)

(1)操作规范、熟练、正确,得40-50分(2)操作基本规范、熟练、正确,得30-40分(3)操作不规范、不正确,得30分以下

2、实验结果的计算、正确30分(1)符合标准要求,得25-30分(2)基本符合标准要求,得15-24分(3)不符合标准要求,得15分以下

3、现场提问(10分)2题

第三部分 命题原则

1、注重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2、尽可能不出偏题、怪题、有争议题;

3、实际操作试题尽可能做到可操作性。

第四部分 主要参考资料

1、《标准化法》

2、《产品质量法》

3、《计量法》

4、《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5、有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6、《纺织材料学》(1997年第2版)中国纺织出版社 姚穆 等编

7、《化验员读本》(2004年第4版)化学分析 上册 化学工业出版社 刘 珍主编

8、《化验员读本》(2004年第4版)仪器分析 下册 化学工业出版社 刘 珍主编

9、《气相色谱检测方法》(2000年第2版)化学工业出版社 吴烈钧著

10、《色谱联用技术》(2001年第1版)化学工业出版社 汪正范 杨树民等著

11、各岗位相关的标准

第五部分 考试大纲

一、物理性能测试

(一)基础理论知识

1、标准化、计量、质量基本知识

《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我国标准的分级 标准文献的代号和编号 法定计量单位

2、误差一般知识和数据处理常用方法 误差产生的原因及分类 降低误差的主要途径

平均值、方差与标准差的概念及计算 测量精度与误差的关系 精密度的概念及使用 有效数字的概念及确定

3、纺织品服装基础知识

天然纤维素纤维:棉纤维、麻纤维性能 天然蛋白质纤维:羊毛、蚕丝性能 化学纤维:品质、特征及分类 纺织品的吸湿性 纤维和纱线拉伸性质 织物的分类 机织物的基本结构 针织物的基本结构 织物的基本性能与品质评定 服装穿着性能与纤维性能的关系

4、生产加工与使用说明 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纺织品的生产加工过程 服装的生产加工过程

5、实验室专业知识

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使用 标准物质的要求

6、实验室安全与管理 实验室的用电安全知识 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使用 实验室危险品的管理与使用 实验室的消防知识

(二)操作技能

1、常规项目的检验 服装外观的检验 织物外观的检验 纱线外观的检验 纤维外观的检验 使用说明的检验 耐光色牢度检验 耐洗色牢度检验 耐汗渍色牢度检验 耐唾液色牢度检验 耐水色牢度检验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检验 耐干洗色牢度检验 耐摩擦色牢度检验 耐热压色牢度检验 水洗、干洗尺寸变化率检验 断裂强力检验 顶破强力检验 起毛起球检验 耐磨检验 保暖率检验 燃烧性能检验 防紫外线性能检验 透气率检验 静水压检验 沾水等级检验 透湿量检验 线密度检验 织物密度检验 捻度检验 重量检验 蓬松度检验

2、检验试样的采集和制备

3、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 耐光色牢度机的使用与维护 耐洗色牢度机的使用与维护 耐汗渍色牢度机的使用与维护 干洗机的使用与维护 耐摩擦色牢度机的使用与维护 耐热压色牢度机的使用与维护 缩水率机的使用与维护 强力机的使用与维护 顶破强力机的使用与维护 耐磨仪的使用与维护 起毛起球仪的使用与维护 保暖率仪的使用与维护 燃烧试验机的使用与维护 紫外线透过率仪的使用与维护 透气率仪的使用与维护 静水压仪的使用与维护 沾水仪的使用与维护 透湿量仪的使用与维护

天平、摇黑板机、烘箱的使用与维护 织物密度镜的使用与维护 捻度仪的使用与维护 蓬松度仪的使用与维护

4、安全与检验结果 能处理检验工作中遇到的安全问题 能处理检验工作中遇到的一般技术问题 能按规定写出完整的检验原始记录 能正确计算和处理检验数据

二、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

(一)基础理论知识

1、标准化、计量、质量基本知识

《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我国标准的分级 标准文献的代号和编号 法定计量单位

2、误差一般知识和数据处理常用方法 误差产生的原因及分类 降低误差的主要途径

平均值、方差与标准差的概念及计算 测量精度与误差的关系 精密度的概念及使用 有效数字的概念及确定

3、纺织品服装基础知识

天然纤维素纤维:棉纤维、麻纤维性能 天然蛋白质纤维:羊毛、蚕丝性能 化学纤维:品质、特征 纺织品的吸湿性 纤维和纱线拉伸性质 织物的分类 机织物的基本结构 针织物的基本结构 织物的基本性能与品质评定 服装穿着性能与纤维性能的关系

4、化学基础知识 酸、碱、盐的性质 化学反应类型及其影响条件

5、生产加工与使用说明 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纺织品的生产加工过程 服装的生产加工过程

6、实验室专业知识

实验室常用玻璃仪器装置的用途 实验室常用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 标准溶液的配制、滴定 标准物质的要求 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使用

7、实验室安全与管理 实验室的用电安全知识 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使用 实验室危险品的管理与使用 实验室的消防知识

(二)操作技能

1、常规项目的检验 纤维定性

纤维含量的化学定量方法 棉麻纤维含量的测定 羊绒纤维含量的测定 羽绒含量检验 甲醛含量的检验 pH值测定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检验 重金属检验 清洁度检验 耗氧量检验 含油率检验 杀虫剂检验 含氯酚检验

2、检验试样的采集和制备

3、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 天平的维护和使用

显微镜、纤维投影仪的维护和使用 烘箱、水浴锅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使用

4、安全与检验结果

7.我国养生保健行业人员将持证上岗 篇七

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农村财会人员行为,提高农村财会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农村财会人员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针对我县农村财会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会计、出纳及各村组财会人员必须取得农村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条不具备农村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农村会计工作。

第二章农村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四条申请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农村会计业务知识、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减轻农民负担、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等内容。

第六条培训考试:凡是在岗或以后上岗的农村财会人员必须经过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运城分校、芮城县财政局、芮城县农村经济管理局(以下简称“农经局”)联合组织的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七条证书颁发:经过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村财会人员由芮城县财政局、农经局联合颁发《芮城县农村财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领取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持下列材料:

(一)填写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表;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1寸免冠照片2张。

第九条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年检制度,无故不参加芮城县财政局、农经局组织的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的人员不予年检。连续两年不年检的,从业资格证书失效。

第三章农村财会人员的聘用:

第十条取得农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由乡镇农经管理中心与其签定聘任书,聘期三年。

第十一条各乡镇农经管理中心制定会计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受聘人员签定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人员或在会计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原农经部门颁发的农村会计证同时废止。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上一篇:结婚纪念日方案下一篇:小议学生个性化创造性阅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