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题

2024-09-25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题(共7篇)

1.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题 篇一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综合练习案例分析题答案

6.仲裁庭详细审阅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的证件,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认为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装运,又没有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不能装运的情况通知买方,而是到装运期满后才电告买方,要求延长信用证的有效期。因此,卖方应对未能如期装运承担责任,并应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在损失金额的计算上,仲裁委员会参照国际上的习惯做法,按合同价格与应该交货时的国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计算,经仲裁庭调查确定每公吨的差价为人民币11.53元,并据此作出裁决,应由卖方向买方赔偿人民币11 530元结案。应如何分析?

分析:1.关于卖方不按期装运的责任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不能按期装运,虽然是常有的事,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在C.I.F.、C.F.R.或F.O.B.条件下,卖方是以在装运港装货完成其交货义务的,合同的装运期实际上就是交货日期,因此,对于卖方来说,按合同装运期交货就更具有其重要意义。各国法律在卖方延迟交货的处理上,虽然存在着差异,但是交货期一经订定,卖方即有在规定时间或期限内履行交货的义务,否则承担法律责任,这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公认的原则。

2.本案中未按期装运的原因与应吸取的教训

从本案来看,该批农产品之所以未按期装运,主要是国内运输上的原因(具体是条件和效率等原因)。由于运输和装卸的原因,导致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装船,尽管合同交货迟延是国内承运人的责任,非卖方本身的直接过失所致,但作为C.I.F.的卖方,仍应承担不能按期装运的责任。按照国际贸易中的一般解释,在C.I.F.条件下,卖方应负责租船或订舱,卖方在签约时,就应从备货、运输、装运等各个环节通盘考虑。从卖方对这件事的处理来看,也有值得总结经验教训的地方。特别是当卖方预计按期交货有困难时,就应该在装运期满之前,通过适当的方式与对方洽商,以求得买方的谅解和配合,通过修改信用证或其他方法,对原合同进行补充与修改(当然,有时买方不会轻易同意卖方的意见,那是另外一回事了)。但卖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在违约造成既成事实之后,才找买方商量,这就授人以柄,使自己的处境更加被动,对于协商解决争议也增加了困难。

8、案例6-7.西欧ABC公司是我某出口公司的多年老客户。该公司每年都向我订购大量整船装运的大米转销非洲。某年年底,该公司又来电传,询购中国稻米。我方某出口公司经研究国际市场大米供求情况与我货源可能,与之洽谈这笔交易。自该年12月30

日到次年1月10日,双方经多次交换电传,达成6万公吨大米交易(包括两种规格:一种为碎粒不超过35%,数量35 000公吨,二/三/四月每月各装约12 000公吨;另一种为碎粒不超过25%,数量25 000公吨,三/四月每月各装约12 000公吨),并签订了销售合同。由于采用F.O.B.条件,另附为ABC公司所熟知并早经其确认的F.O.B.装船条款,作为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该条款规定:买方所租载货船舶必须不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每一装运月份的第20天抵达装运港,否则,由此而使卖方遭受的任何损失和费用需由买方负担。

合同签订后,2月份应装运的大米,经我方催促,买方于2月下旬派来租轮接运,3月4日装船完毕。为了保证能继续按时装运收汇,我方随即一再催请对方迅速办理3月份应装货物的派船事宜。3月10日接对方电传称:由于租船市场船源紧缺,租不到船只,要求延晚一个月装运。我方即复电指出:按合同规定必须如期派船接运,如租船确有困难,我方可例外同意延期装运,但必须按每公吨7美元计算赔偿我方利息、仓租、保险费损失(共计168 000美元)。对方则强调:因日本等国为紧急装运谷物和卡车而大量抢租船只,造成租船困难,并以运价上涨已增加负担为由,表示仅能支付象征性补偿,不能承担我方提出的索赔金额,并望给予照顾。按合同规定,我方是完全有权要求赔偿全部损失的,但考虑到该商系我大米出口的主要客户之一,以往关系较好,我本着既要严肃履约,又要有助于今后业务开展的精神,将索赔金额减为120 000美元,以示照顾。对方又声称,经过最大努力,船只无法找到,并称此系不可抗力事故性质,只能赔付30 000美元;我方拒绝后,对方又增至50 000美元。在我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下,最后ABC公司不得不承认延迟派船的责任,同意赔偿我方80 000美元,并继续全部履行合同了结此案。应如何分析?

分析:本案例向我们提出两个问题,值得加以探讨。一为我方对外索赔是否有充分有力的依据,二为本案的出口F.O.B.合同是否可作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

1.对外提出索赔,必须具有充分的依据,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处理本案件中,正由于符合上述要求,所以取得较好效果。现分析如下:

(1)在国际贸易中,销售合同是一种以货物买卖为目的的业务合同。买卖双方都需承担一定的合同义务,即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和数量交货,买方则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支付货款和受领货物。按各国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义务,包括明示的和默示的,就须根据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采用F.O.B.贸易条件订立的合同(又称F.O.B.合同),按照国际上一般解释,卖方的主要责任是:在指定日期或期限内,在约定的装运港,将合同所规定的货物装上买方

指定的船只,并负担自货物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的主要责任是:自费租船或预定所需舱位,并将有关船只的名称及装货日期通知卖方,并承担上船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因此,在F.O.B.合同中,买方负责租船订舱的主要义务是卖方按照合同装货义务的前提条件,在买方提供必要的船只并给卖方装船通知书之前,卖方将不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且,一般认为,交货时间是合同的一个重要条件,如买方不按时提供船只,卖方将被免除其交货责任。

(3)为了减少和避免可能发生的误会和争执,我外贸合同应力求订得明确、具体、周详和严密,以保障我方的经济利益。就本案而言,我出口公司在这笔大米交易中所拟订的出口销售合同中,除订明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等主要条款外,并以“一般条款”的形式订明“单据、商检、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由于这是一份F.O.B.整船装运的合同,需由买方负责派船前来装货,所以又加附F.O.B.装运条款(Loading Terms)。买方所租订船舶的到港时限、滞期、速遣费、装船时间的计算,以及其他装船有关费用的负担等。这些问题都需在F.O.B.装运条款中作出规定,并应在交易达成前洽得买方同意,以便作为整个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双方遵守执行。本案合同的F.O.B.装运条款,虽有缺陷,但总的说来订得还是比较适当的。

2.在国际贸易中,F.O.B.合同的卖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一般都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方指定船只到装运港的日期或期限,以及如果提前、延迟或不能指定船只因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责任,概由买方承担的条款。同样,买方也往往要求在合同中规定船舶按时到达后,如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将货物装船以致造成空船和滞期损失,概由卖方承担的条款。为此,卖方为便于事先做好装船准备,又常在合同中规定,买方必须在船舶到达装运港前若干天通知卖方有关船名和估计到达时间(我国出口公司为便于贯彻有关的国别政策,还应要求国外买方通知载货船舶的船旗和船长的姓名、国籍)。此外,为了便于与租船合同和港口当局的规定相适应,在订立F.O.B.合同时,还需规定船舶到港作业的装货率(装货时间)、滞期费、速遣费及计算办法。

本案的合同是一个整船运输并由买方自费租船的出口F.O.B.合同,应按上述办法处理。我出口公司在该合同的装船条款中,对船舶的到达期限、装货率、滞期/速遣费及其计算办法,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就保障我方权益言,是比较好的。但是,如果对照国际上一般F.O.B.合同通常应该规定的条款,本合同对买方船舶未能或延迟到达虽作了“使卖方遭受任何损失的额外费用需由买方负担”的规定,但对存仓待运期可能遭受的风险,未作具体规定,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能否援引国际惯例应由买方承担风险,仍易发生争执。对待买方拒绝或不能及时派船接货的问题,国际上有卖方可凭备运提单或存仓

栈单议付货款的办法,在我对外订立F.O.B.出口合同时,仍可作为借鉴,以防止和减少在大额F.O.B.出口贸易中,遭受意外的风险和损失。

2.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题 篇二

关键词:国际贸易,案例教学,问题

一、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国际贸易实务首先必须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过程和方法, 理论知识的学习始终是案例分析的基础, 基础打的牢, 在分析案例时就会得心应手。例如在讲述“贸易术语”一章时, 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外贸公司以CIF价格向某外商出售一批货物, 由于该商品是供应圣诞节的, 故对方坚持要求在合同中规定, 卖方须保证货运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否则, 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 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请分析这份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卖方应如何对待对方要求?”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 如什么是贸易术语、价格条款中为什么一定要用贸易术语、不同贸易术语下买卖双方的责任、风险、费用如何分担等等这些问题都不知晓的话, 学生理解起来是很费力的。如果没有学习CIF术语的理论知识, 学生的讨论可以说是无意义且浪费时间。

二、让学生学会正确的分析方法

传统的讲授法使大多数学生养成了依赖教师、追求结果的习惯。当教师拿出案例叫学生自己分析时, 很多学生不知从何着手, 找不到案例中的关键点, 很容易根据案例的表面征象下结论。另一方面, 学生们在初步熟悉案例的分析技巧之后, 又表现出很强的功利性, 即认为与教师的意见一致才算正确。教师应该使学生明白上案例课的目的不在于寻找正确的答案, 而在于学会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和其他实务中必备的技能, 比如, 如何查找契合案例的法律资料、如何在小组成员之间进行分工并对各成员所做的工作进行综合、如何表述自己的观点并说服别人等等。其实,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很多案例并没有唯一正确的答案。

三、案例选择是案例教学的关键

一般来说, 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原则要求。另外, 根据教学进展的需要, 选择与教学内容有内在联系的案例, 是使案例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教师在设计案例时, 要仔细推敲每个知识点, 为学生设计、构造出一系列典型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诱导性的案例。

选择案例的标准首先是应该具有挑战性, 即难以在教材中直接获得案例答案, 学生需要查阅大量诸如法律文件、司法解释、类似的案例等资料, 通过综合研判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其次, 应注意案例的普适性, 即案例反映的情况在实践中是经常发生的, 学生们将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类似情况的几率很大。比如, 实务中涉及到班轮运输情形下利用提单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的内容, 在这类案件中选取一些进行讨论和讲解是必要的。反之, 如果将过多的时间花在令人费解而又不太经常发生的租船案例上则是徒劳无益了。再次, 要注意案例的综合性。综合性案例的讨论和讲解常常能起到帮助学生总结回顾以前所选内容的效果, 能够启发学生全方位、多角度地思考问题, 不仅仅是学到了新知识, 而且对已掌握的知识也是一种巩固和强化。

四、根据教学内容, 合理确定案例教学方式

案例教学的实施方法因人、因课程性质而异, 主要有指导自学法、讲解分析法和课堂讨论法, 教师在课堂上对这三种方法的运用应有所偏颇。换言之, 就是针对不同的章节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在讲授“商品的数量”一章时, 由于该章理论性不强, 内容通俗易懂, 所以适合采用指导自学法, 即在学完该章的部分知识和理论内容后, 列出思考题,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参考书刊上的案例材料, 以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必要时要求学生写出案例分析报告。在讲“价格术语”一章时, 由于内容繁多, 学生很难一下子通过课堂上掌握的理论知识来对实际问题做出回答, 所以就适合采用讲解分析的方法来讲述该章的案例分析题。讲到一种价格术语时, 先把该价格术语的定义、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需注意的几个问题讲解清楚, 然后引入一个案例, 来说明以上所讲内容。该讲解分析法的优点是比较节省时间, 教师容易操作, 有利于把握教学节奏, 同时也有助于学生理解一些难以理解的理论知识;缺点是学生在教学中主动参与的机会较少, 但在实际操作中, 教师除讲清案例的背景、经过、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外, 也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 启发、引导学生提出问题, 进行一些讨论。

用案例教学可使学生真正从课本中走出来而不用一味地死记硬背书上的文字, 让学生对书本的知识有更加深层、更加透彻的理解, 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课本的知识是如何运用在实际中, 从而让学生的学习更贴近实际。案例教学法往往改变传统的、单一的教学模式而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往往使短短的一节课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 有举一反三的教学效果, 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毕甫清:《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年。

3.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题 篇三

【关键词】模拟案例;仿真实训;主动性

1.模拟案例教学法的含义和优点

案例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通过案例分析和案例操作,培养学生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案例教学法又分为案例分析教学法和模拟案例教学法,模拟案例教学法是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设计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例,再对案例进行延伸讨论与解决,最终实现对知识点的掌握,即设计案例——分析案例——解决案例。

案例教学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但作为一种真正的教学方法,其形成和运用却发生在1910 年美国哈佛大学的法学院和医学院,随后又在MBA教学模式当中得到进一步的发扬光大。这种教学方式具有显著优势,“模拟案例式”教学强调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让他们自己找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学习手段、学习方式多样化,信息量大大增加,活跃了课堂气氛,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培养了学生的合作意识,增强了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

对于普通本科院校的国际贸易专业学生而言,由于专业的特殊性,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到企业进行国际贸易实务的校外实习面临重重困难。究其原因,一是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开设了国际贸易实训课程的学生人数日益增多;二是内陆地区的外贸企业或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较少,他们从事的外贸业务主要靠代理机构完成;三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企业更加注重保护其商业秘密,很多单位担心实习生会泄露其客户资料等商业秘密而拒绝接受学生实习,即使接收实习,一般也不安排学生进行具体操作,根本谈不上能够完整、连贯地进行国际贸易相关业务的操作。由于以上诸多因素的影响,学生国际贸易实务的校外实习流于形式,实习效果越来越差。因此,借助于模拟案例进行实训教学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

2.案例模拟教学与软件实训教学的关系

目前国内本科院校的国际贸易专业有不少已经建立了实训实验室,国内也有不少软件公司提供相应的贸易实务操作实训软件,比如杭州浙科、上海艾诺克、西安腾业等,这些软件建立有自己一套统一的技术标准,把各个国贸相关教学与实训软件集成在实训平台上,可实现资源共享。但是,这些教学软件不足之处也很明显,即模拟方式过于简单。现阶段国际贸易实务的训练软件基本上以流程方式为主,在既定的环境下填写规范的内容。虽然学生脱离了枯燥的纸面作业,但是因在软件操作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只是机械地填写,然后与标准答案对比,仅仅起到了练习的作用,难以产生其他效果,反而会使学生产生枯燥乏味的感觉。而且,实践教学软件的使用只是尽可能地模拟真实的外贸业务,却无法融合真实外贸业务中复杂与多变的各种因素。而我们知道,国际贸易实际业务因为受到国际市场和各国政策法律、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确定性很大,案例的可复制性很差,因此,必须在案例模拟中弥补这些不足之处。

案例模拟教学与实验室软件系统仿真实训不同,前者有真实的贸易业务,后者仅有虚拟的业务;前者有现实的竞争对手,后者仅有虚拟的对手;前者有真实的场景,后者仅有虚拟的单位。显然,前者比后者更加逼近现实,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软件实训虽然可以最大限度地解决实训平台的问题,但是软件本身毕竟只是一个模拟而不能真实代表国际贸易环节和流程,除此以外,软件本身也有信息老化等自身问题,所以把案例模拟教学和软件实训手段结合起来应用,将软件实训作为案例模拟当中的一部分,才能达到灵活运用,提高教学效果。

3.《国际贸易实务》模拟案例式教学法的实施步骤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具有涉外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课程。在这门课的讲授过程中,一方面, 我们要强调课程内容的应用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中心,加强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注重能力培养;另一方面,要强调课程模式的实践性,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比重。在这门课中使用模拟案例式教学分三步进行:一是模拟案例准备阶段;二是实施阶段;三是总结和评价阶段。每一阶段学生和老师的分工各有不同。

(1)模拟案例准备阶段

首先,根据课程的学习目的和教学要求,对各章节进行归类。《国际贸易实务》涉及的内容繁多,在模拟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部分:国际货物买卖交易、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谈判、运输与保险、争议与索赔等。然后,根据上面划分的内容设计具有普遍性、综合性、探索性、启发性的模拟案例,对每个模拟案例分别组建模拟案例小组,分配模拟案例组成员任务,确定模拟案例完成的方法和规则。

模拟案例设置既要紧扣大纲和教学内容,又要给学生留有探索余地,避免习题式的模拟案例,注意打破学生认为正确答案只有唯一的固定思维模式。不同的教学内容应采用最适合的模拟案例形式,同时注意在实施模拟案例教学时不可过分追求学习表现的形式而忽视对教学目标的把握。模拟案例的设计一定要从实践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编选、设计密切联系现实、新颖、有代表性的教学模拟案例,即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最容易被理解和掌握的模拟案例。这一部分学生老师都应积极参与这一过程,教师起指导作用。

(2)围绕模拟案例设计而进行的操作演练阶段

案例模拟教学的一部分应该在国际贸易模拟实验室内完成。国际贸易模拟实验室应建立既有进出口贸易的单项操作,又有综合技能操作的全方位模拟平台,使该专业的学生既能进行商务洽谈、签订合同、备货、商检、报关、运输、保险、收汇结算、索赔和理赔等进出口贸易流程的模拟,又能进行外贸英语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的核算、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贸易单据的制作与审核等主要业务板块的模拟操作。模拟案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职责是“启引”,而不是阐述或批判某种观点。模拟案例告一阶段后,教师应指导学生及时小结。当学生无法回答或不能圆满解答问题时,教师不能越俎代庖,而应督促学生重新查找资料、进行再次的模拟案例研究,直到解决问题。

(3)总结和评价

在总结中,学生先提出的问题或者是现实中的疑惑,教师要先鼓励其他学生为提问的学生解答,之后加以补充总结。教师也向学生提出一些基本问题,由学生通过思考、收集资料、课下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对解决方案做现场点评。评价包括学生对自己在整个活动中的评价、小组负责人的评价、教师的评价。由于每一个知识点采用不同的模拟案例方式,有些并没有唯一答案,无法给出具体的分数,因此,我们应根据该模拟案例小组的综合表现和各成员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学习过程中提交的读书报告、卷面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最终给每个学生打出本课程的成绩。

4.模拟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案例模拟教学方法的运用要求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不仅要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而且要具备丰富的实践教学能力与经验,否则就无法指导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为此,一方面,院系可以聘请既懂理论、又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外贸从业人员任兼职教师,不定期来院面向国贸专业的全体师生进行业务专题讲座;另一方面,院系应积极鼓励、支持一线青年教师到外贸公司挂职锻炼、外出进修、参加有关培训班和某些具体岗位的短期实践,以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积累相关实际案例经验。同时,院系还可以采用各种方式聘请外贸公司、海关、银行、商检局等单位的专家来学校开设专题讲座,将国际贸易实务领域的最新变化和信息及时迅速讲授给学生,讲述他们在外贸实务中的成长经历。他们的鲜活的事例 非常具有说服力,对教师和学生们设计模拟案例大有启发裨益。

(2)充分发挥实训软件的功能

实践教学模拟软件是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的基础,同时也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关键。因此,在国际贸易实务的模拟案例教学中,应该加大对这些软件深层次功能的开发和使用,在案例实战中对现有教学软件进行系统分析,找出不足之处,寻求弥补方案。同时院系应及时引进更贴近实际外贸业务的教学模拟软件或是原有软件的升级版本,从而使学生不再进行简单机械练习,而是在相应环节具有决策的主动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3)加大模拟案例与真实案例的过度

模拟案例教学方法的使用只是尽可能地模拟真实的外贸业务,仍然无法融合真实外贸业务中复杂与多变的各种因素。因此,让学生到企业进行全真实践也是完善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让学生们从模拟案例走入真实案例,实现产学合作,有效地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才能大大增加学生的动手实践的机会和能力。为此,国际贸易专业要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与外贸企业、海关、检验检疫局、港务局、银行、船运公司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社会实习提供平台,使学生对即将从事的工作有比较深刻的认识。

参考文献

[1]朱文.案例教学方法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10).

[2]張纪凤.关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8(05).

[3]李辉.独立学院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改革探索[J].赤峰学院学报,2009(01).

[4]王伟,郑颖.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考——以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06).

作者简介:王芳(1981-),女,河南平顶山人,平顶山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贸易实务、贸易管理。

4.报关实务案例分析题 篇四

案例1:

天津某服装进出口公司(加工贸易B类企业)于2011年2月于美国公司签订了来料加工合同项下的服装加工业务,合同规定由外商免费提供全棉印花布料,我方根据外商要求加工5000件女式内衣(该料件属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我方收取工缴费。合同签订后,该服装进出口公司到海关办理了备案手续。请根据上述案例,分析以下问题: 1.该批服装的全棉印花布料件进口时,海关准予保税的额度是?

2.在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该合同适用何种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制度? 3.对于该企业在生产中的剩余料件和制成品,怎么转内销? 4.该批合同执行完毕后,如何向海关申请核销结关? 5.该企业应何时向主管海关申请核销并要求结案?

案例2:

专营进料加工集成块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A公司,是适用海关B类管理的企业。该企业于3月份对外签订了主料硅片等原材料的进口合同,按企业合同(章程)部分加工成品内销,另一部分加工成品外销,原料交货期为4月底。5月初又对外签订了生产集成块所必需的价值20000美元的三氯氧磷进口合同。6月初与境外某商人订立了集成块出口合同,交货期10月底。9月底,产品全部出运,仅有些边角余料残次品没有处理。作为A公司的报关员,完成这个进料加工业务,需要做些什么工作?

案例3:

上海申华进出口公司(加工贸易A类管理企业)从境外购进价值100 000美元的涤纶长丝一批,委托浙江嘉兴嘉顺针织制品公司(加工贸易B类管理企业)加工生产出口袜子。该加工合同履行期间,因境外发货有误,部分原料未能及时到货。为确保履行成品出口合同,申华公司报经主管海关核准,使用本企业其他进口非保税料件进行内部串换。合同执行完毕,尚有剩余料件,拟结转加工。根据上述案例,解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涉及的委托加工在海关管理中称为:()

A.跨关区外发加工

B.跨关区异地加工 C.跨关区深加工结转 D.跨关区联合加工 2.本案例涉及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应由:()

A.申华公司到嘉顺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 B.申华公司在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

C.嘉顺公司在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 D.嘉顺公司到申华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 3.该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其银行保证金台账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A.不设台账 B.设台账,但无须缴付保证金

C.设台账,并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的50%缴付保证金 D.设台账,并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缴付保证金

4.该加工贸易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料件串换及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串换的料件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 B.串换的料件关税税率为零

C.串换的料件不涉及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 D.串换下来的同等数量料件由企业自行处置 5.该加工贸易合同内剩余料件的结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在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厂的情况下结转

B.应在同样的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的情况下结转

C.应向海关提供申请结转的书面申请、剩余料件清单等单证和材料 D.应办理正式进口报关手续,缴纳进口税和缓税利息

案例4:

上海某企业A(310493××××,B类管理企业)在其投资总额内,从境外购进生产设备一台(列入法检范围,属于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随后购进一批价值4,000美元的棉花加工生产男式西装垫肩,以履行出口加工合同。加工成垫肩后,80%的成品已经复出口,由于境外订货商对垫肩需求量的减少,经有关部门的批准,A企业将20%的垫肩结转给南京某出口加工企业B(320195××××,B类管理企业)继续加工后返销境外。由于调整产品结构,A企业在办理完该批货物的核销手续后,即将进口的加工设备出售给境内某内资企业。

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回答下列问题:

1、上海某企业A到海关办理该批合同的备案手续时,应向海关提交下列哪些单证资料:()

A、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B、加工贸易合同副本 C、进口许可证

D、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有关资料

2、根据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规定,进口棉花办理备案时应()。

A、不设台账,申领《登记手册》 B、不设台账,不申领《登记手册》

C、设台账,实转,申领《登记手册》 D、设台账,空转,申领《登记手册》

3、本例中上海A企业将垫肩结转给南京B企业继续加工的做法,在海关管理中称为:()

A、跨关区异地加工 B、跨关区深加工结转 C、跨关区委托加工 D、跨关区进料结转

4、A企业将加工后的垫肩结转给南京某出口加工企业B继续加工后返销境外,下列说法正确的()。

A、在计划备案环节先由A企业向转出地海关申请备案,后由B企业向转入地海关备案 B、在计划备案环节先由B企业向转入地海关申请备案,后由A企业向转出地海关申请备案 C、在结转报关环节先由B企业向转入地办理结转进口报关手续,后由A企业向转出地海关

办结出口报关手续 D、在结转报关环节先由A企业向转出地办理结转出口报关手续,后由B企业向转入地海关

办结进口报关手续

5、关于上海某企业A进口的生产设备,下列说法正确是()。

A、上海某企业A进口的生产设备时,应向海关提交的单证包括“入境货物通关单”、“机

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B、A企业将生产设备出售给国内某内资企业时,须向海关办理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

C、A企业已经办理完核销手续,可直接将生产设备销售给国内某内资企业

D、A企业应向海关申请获取“解除监管证明书”后才能出售给国内某内资企业

案例5:

北京明珠进出口公司(加工贸易B类管理企业)从境外购进价值8万美元的化学短纤混纺牛津布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委托天津大华公司(加工贸易C类管理企业)加工生产出口手套。该货物在加工过程中,因为一场雷雨导致加工贸易原材料被击中而烧毁(残留货物价值2万美元)。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该部分受灾保税货物内销。根据上述案例,解答下列问题:

1、明珠公司须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填制相关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A、北京市商务局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B、天津市商务局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C、北京市商务局出具的 《加工贸易加工生产能力证明》

D、天津市商务局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2、本案例涉及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应:()。

A、由明珠进出口公司到北京海关申请办理 B、由明珠进出口公司到天津海关申请办理

C、由大华公司到北京海关申请办理 D、由大华公司到北京海关申请办理

3、该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其银行保证金台帐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A、不转,领登记手册

B、实转,领登记手册

C、半实转,领登记手册

D、空转,不领登记手册

4、对于该公司遭雷击的货物,应该在灾后()内向主管海关书面报告。

A、5日

B、7日

C、10日

D、20日

5.下列关于该公司受灾保税货物的处理,正确的有()。

A、因为货物发生灭失,应该免税内销

B、应该按照2万美元的完税价格缴纳有关进口税,并交纳缓税利息

C、应该按照2万美元的完税价格缴纳有关进口税,可免交缓税利息

D、应该按照8万美元的完税价格缴纳有关进口税,可免交缓税利息

案例6:

深圳亚星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定合同,进口天然橡胶,加工出口橡胶围裙,成品由亚星公司在组织外售。亚星公司向海关申领了加工贸易手册。在加工过程中,由于没有印花设备,公司报经主管海关同意后,将半成品交深圳意康胶印有限公司印花后运回。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了部分残次品,合同执行完毕,大洋公司向主管海关报核。根据上述案例,解答下列问题:

1.亚星公司与意康公司之间的行为关系属:()

A.外发加工 B.进料深加工结转 C.异地加工贸易 D来料深加工结转 2.亚星公司将半成品提供给意康公司加工时,应当提供的单证包括:()

A.亚星公司签章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

B.亚星公司签章的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表

C.亚星公司签章的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

D.亚星公司签章的承揽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3.亚星公司在办理天然橡胶的进口报关手续时应该向海关提交()。

A、发票

B、进口许可证

C、加工贸易手册

D、进口报关单 4.亚星公司应在下列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报核

A、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15日内 B、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 C、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15日内

D、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30日内

5.该公司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橡胶残次品,可以向海关申请进行()处理。

A、内销

B、结转

C、退运

D、放弃

案例7:

深圳华富进出口公司(440393xxxx,该企业1年内有三次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从境外购进价值一批黄铜,料件进口前,该企业已向海关办妥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了纸质手册。料件进口委托广东佛山佳盛电子厂(440636xxxx,加工贸易B类管理企业)加工生产芯片后由华富公司出口。该加工合同履行期间,部分原料未能及时到货,为确保履行成品出口合同,华富公司报经主管海关核准,从我国国内市场购买的国产料件进行串换,合同执行完毕,尚有剩余料件。根据上述案例,解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涉及的委托加工在海关管理中称为()。

A、跨关区外发加工 B、跨关区异地加工 C、跨关区深加工结转 D、跨关区联合加工

2、料件进口时,进口料件的保税额度是()。

A、85% B、95% C、50% D、100%

3、该批料件进口时,报关单的“境内目的地”栏目应填()。

A、深圳华富进出口公司

B、广东佛山佳盛服饰有限公司

C、广东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D、广东佛山其他

4、本案例涉及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应由()。

A、华富公司到佳盛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

B、华富公司在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

C、佳盛公司在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

D、佳盛公司到华富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

5、在办理合同备案时手续时候,填制《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并提供()。

A、华富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

生产能力证明》

B、佳盛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

生产能力证明》

C、华富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佳盛公司所在地商务

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生产能力证明》

D、佳盛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华富公司所在地商务

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6、该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其银行保证金台帐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A、不转/免册

B、空转/领册

C、半实转/领册

D、实转/领册

7、该加工贸易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料件串换及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串换的料件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

B、串换的料件关税税率为零 C、串换的料件不涉及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

D、串换下来的同等数量料件,由企业自行处置

8、该项加工合同内剩余料件,企业可以处理的方式有()。

A、内销、结转

B、退运 C、放弃,交由海关处理

D、自行销毁

9、如果该项加工合同内剩余料件进行结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在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工厂的情况下结转

B、应在同样的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的情况下结转

C、应向海关提供申请结转的书面申请、剩余料件清单等单证和材料

D、应办理正式进口报关手续,缴纳进口税和缓税利息

10、如果该项加工合同内剩余料件进行内销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剩余料件内销时,应交付缓税利息 B、剩余料件内销时,免交付缓税利息

C、关于征税的数量,剩余料件的数量,按申报数量计征进口税

D、剩余的料件内销时,以料件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案例8:

大连新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A类管理企业,采用纸质手册管理)向大连机场海关申报进口已鞣未缝制500张羊皮(限制类商品,单价为18美元/张),以履行羊皮大衣的出口合同。货物进口后,交由南京伟达服饰有限公司(B类管理企业,采用纸质手册管理)加工。合同执行期间,因加工企业生产规模有限,经与境外订货商协商后更改出口合同,故羊皮耗用数量减为300张。经批准,剩余的200张羊皮中的185张结转至另一加工贸易合同项下;15张售予沈阳华亿服装有限公司(C类管理企业)用以生产内销产品。(外汇牌价:1美元=7元人民币)

1、该批货物进口后,交由南京伟达服饰有限公司加工,在海关管理中,称为()。

A、跨关区异地加工 B、跨关区深加工结转 C、跨关区委托加工 D、跨关区外发加工

2、根据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规定,500张进口羊狐皮应()。

A、不转;领登记手册 B、不转;免领登记手册 C、半实转;领登记手册 D、空转;领登记手册 3、185张羊皮结转至另一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须符合下列规定()。

A、由同一经营单位经营

B、由同一加工企业加工

C、是同一贸易方式 D、生产同一产品 4、15羊皮转为内销,须符合下列规定()。

A、应经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

B、如属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应按规定向海关补交进口许可证件 C、除应缴纳进口税外,还须交付缓税利息

D、应由国内购买单位办理内销料件的正式进口手续

5、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交由海关处理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B、内销,以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C、内销的税率适用向海关申报内销手续时实施的税率 D、内销时,除应征税款外,还应加征缓税利息

案例9:

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102980×××,A类管理企业)受大连新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2102250 ×××,A类管理企业)的委托,凭“C”字头备案号的登记手册向大连机场海关申报进口已鞣未缝制整张兰狐皮1 000张及辅料一批,以履行兰狐皮大衣的出口合同。货物进口后,交由大连伟达服饰有限公司(2102930×××,B类管理企业)加工。合同执行期间,因加工企业生产规模有限,经与境外订货商协商后更改出口合同,故兰狐皮耗用数量减为600张。经批准,剩余的400张兰狐皮中的300张结转至另一加工贸易合同项下;100张售予沈阳华亿服装有限公司(2101940 ×××,C类管理企业)用以生产内销产品。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报关活动中涉及的各家企业,属于报关活动相关人的是:()A.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B.大连新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

C.大连伟达服饰有限公司

D.沈阳华亿服装有限公司

2.根据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规定,1 000张进口兰狐皮应:

A.不设台账,亦无需缴付保证金 B.设台账,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的50%缴付保证金

C.设台账,但无需缴付保证金 D.设台账,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全额缴付保证金 3.300张兰狐皮结转至另一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须符合下列规定:

A.必须由同一经营单位经营

B.必须由同一加工企业加工

C.必须是同一贸易方式

D.必须生产同一产品

4.100张兰狐皮转为内销,须符合下列规定:

A.应经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批准

B.如属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应按规定向海关补交进口许可证件

C.除应缴纳进口税外,还须交付缓税利息

D.应由国内购买单位办理内销料件的正式进口手续

5.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企业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A.放弃交海关处理

B.内销,按料件原进口状态纳税

C.内销,按申报内销时的实际状态纳税

D.自行销毁

案例10:

江苏某港口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向香港飞翼船务有限公司出口40集装箱半挂车5辆,总价HKD608 000。经海关批准,该批货物运抵起运地海关监管现场前。先向该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货物运至海关监管现场后,转关至上海吴淞口岸装运出境。上述货物出口后,其中1辆因质量不良被香港飞翼船务有限公司拒收而退运进口,整批货物因此未能收汇。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回答下列问题。

1.该批货物出口申报应符合下列海关规定:()A.应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审结后,再向海关提交纸质报关单并随附其他单证

B.应同时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然后由海关进行电子审单

C.应先向海关提交纸质报关单,由海关预审,再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正式申报

D.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选择使用电子数据报关单或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2.该批货物从起运地运至上海吴淞口岸,在上海吴淞海关监管下装运出境,其转关运输采用的是:()

A.直转方式

B.提前报关方式

C.中转方式

D.直通方式

3.该批货物申报时,除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外还应向海关提交下列随附单证:()

A.出口货物许可证

B.出口收汇核销单

C.出口装货单据

D.商业发票 4.该批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与“征免性质”两栏目应分别填报为:

A.一般贸易,一般征税

B.合资合作设备,中外合资

C.一般贸易,中外合资

D.合资合作设备,一般征税

5.关于退运进口的集装箱半挂车,下列表述符合海关规定:()A.向进境地海关申报 B.须向海关提供担保 C.提供原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证、报关单退税联等单证

D.1年内原状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不予征税

案例11:

华宁集团有限公司以CIF上海USD9 500/吨从法国进口 HHM5502BN薄膜级低压高密度聚乙烯200吨(列入法检范围,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并实行“一批一证”制),进口合同还规定了数量装载的机动幅度为正负5%。该批货物于2005年7月20日由“汉津”轮载运进口。收货单位申报前看货取样时,发现实际到货的数量为210吨,且其中混有型号为HHMTR-144的同类商品20吨。该公司即与国外商人交涉,外商同意补偿HHM5502BN货物10吨。外商同时要求将型号为HHMTR-144的商品降价留在境内,但收货人未予接受。根据上述案例,解答下列问题:

1.该单位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境申报时应当提交的单证有:

A.进口货物报关单

B.自动进口许可证

C.入境货物通关单

D.进口合同 2.该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时,其申报数量应为:

A.190吨

B.200吨

C.210吨

D.220吨 3.海关对补偿进口的货物可按下列何项管理规定办理:

A.按无代价抵偿货物,免证免税

B.按一般进口货物,领证征税 4.错发的20吨货物如不退运境外:

A.可放弃交海关依法处理 B.可由承运人委托代理人在境内销售

C.超期未报的,海关可依法提取变卖处理 D.海关可依法予以扣留 5.错发的20吨货物如退运境外:

5.社会工作实务案例辨析题分享 篇五

1、家住广州某小区的港籍女孩小羽,7岁仅9公斤,长期被困于家中露台、辍学及吃不饱,日前跳楼觅食,被送往救助站。小羽3岁时,母亲林女士与父亲邢先生离婚,由于父方阻扰,一年后母女失去联系。邢先生长年从事矿山等工程爆破,工作压力大,继母蔡女士无工作,家中两个女儿(另一个是蔡女士亲生),经济条件欠佳,经常因小孩问题闹矛盾。为保障小羽合法权益,该社区机构将其送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之后送至区救助中心寄养;同时积极联系其父母。五日后彤彤的生母林女士由香港赶至广州,与该社区机构取得联系,该社区迅速组织派出所、妇联、司法所等工作人员约见林女士,从法律、民政等方面给予援助。社区关爱儿童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希望小羽生母愿意起诉并要回小羽的监护权,若生母放弃小羽,关爱儿童中心将考虑由相关机构提起诉讼剥夺小羽生父和继母的监护权,交由香港相关社会组织抚养。请评述该社区相关机构的处置方法是否得宜。

2、某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实习中,接触该校附近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发现这些儿童普遍面临学习成绩欠佳、生活习惯不良、家庭经济困难等社会问题。该学生返校后,和同学发起针对该地留守儿童的爱心捐助活动,主要接受衣物、书籍和经济援助。请评述这位学生的处置方法是否得宜。

3、社工在社区服务中发现需要帮助的石某,他20岁,初中文化,父亲患精神病,母亲离家出走后不知去向,现在石某一人独居。社区曾为其介绍工作,邻居反映他不爱说话,较难沟通。他整天在家打游戏,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石某表示愿意接受帮助,希望找到满意工作,但是不愿从事餐饮服务等“丢人”的工作,月薪不能低于1200元。开始面谈后,石某坐在床上,边打游戏边说话,社工提议暂停游戏,认真面谈,石某没有采纳。社工放弃了这次面谈。请评述该社工的处置方法是否得宜。

4、刘某,女,10岁,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成绩一般,中等智商,性格内向,不拘言笑,不主动举手发言,回答问题时声音听不清。课下基本无社交。父亲是银行干部,每晚在刘某身边陪学习,教育方式较粗暴,期望值过高;学习之外,别的方面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忧无虑。在班上值日生工作不会做,做别的事也做不好。同学觉得刘某很懒,不愿与她值日。辅导方法

1、利用游戏创造交往的条件。教师主动邀请她玩游戏,也让其他同学与刘某共同完成游戏活动,引导刘某与同学交往、合作。

2、班级人际氛围支持。利用心理辅导课让学生知道与人交往、帮助他人,不嘲笑比自己差的同学是一种良好的品质。

3、培养刘某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其信心,扫除她与同学交往过程中的语言的障碍。

4、利用劳技课,培养合作精神。在劳技课活动室,5人一组每周进行一次劳动技能培训活动,鼓励刘某逐渐与伙伴们配合,完成分配的任务。

请评述上述辅导方法是否合理。

5、某区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社会压力大,无心管理孩子教育,该区部分孩子初中毕业后不再上学,经常在社区聚众滋事。该区社工人员针对于此设计服务计划,开展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的愤怒控制小组和技能培训班,和参与该服务计划的青少年约定了口头协议。但是第一次活动后,部分参与人员开始缺席,之后几次活动,缺席人员增多,计划的实施受到较大影响。针对该项服务计划,你认为是否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6、鲍龙,男,36岁,曾因盗窃罪被判入狱两年,刑满释放后其妻提出与其离婚,鲍龙因没有固定工作又有前科而并未获得儿子的监护权。鲍龙入狱前向来视其子如宝,但其前妻却常以各种理由拒绝鲍龙看望儿子,这造成鲍龙的内心非常沮丧。心情懊恼时就去喝酒,喝醉后或神志不清或大发雷霆,起先只是偶尔打骂自己的老母亲,但近段时间几乎每天喝得酩酊大醉并会虐待老母亲。矫治社工小A接案后,对此案进行了干预,首先约谈了鲍龙,协助其向其前妻提出了对儿子的探视权。请问社工小A的处置方式是否合理?

6.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篇六

案例一:凭样品成交合同的潜在风险

2006年,我国北方某外贸公司接到外国客户传真图片,问是否可以加工图中电视柜。在我方答复可凭样品加工后,外方运来样品。随后双方就电视柜的价格、数量、交货时间等交易条件商妥后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凭买方样品买卖,货款50%预付款,其余货款待货物到达日本,买方验收后T/T付款。

外方按照合同规定先行支付了50%的货款。我方工厂按照买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按时将产品运出,并将全部单据快递给外方。但外方收到货后,迟迟不付款。后经我方多次传真联系,对方称,我方提供的电视柜与外方提供的样品不一致。外方提供的样品在不明显的地方的装饰花有4个花瓣,而我方提供的货物有5个花瓣,故不能付余款。我方于是请信保公司进行追讨。

信保公司调查发现,这批电视柜在买方提货后不久就销售完毕,与原来有4个瓣装饰花瓣的电视柜同一价格。也就是说,轻微的差别,并没有影响到货物的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信保公司经我外贸公司同意担保也扣了外方刚到港的货物,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向法院提起诉讼。外方遂要求和解,支付了我方其余货款。

案例二:货物运输保险索赔争议案

申请人作为被保险人就其托运的200桶水杨酸甲酯(METHYL SALICYLATE BP98)及40桶安塞蜜(ACESULFAME K FCC-IV)向被申请人投保了海运一切险及战争险,货物从中国上海港运往GUATEMALA CITY。被申请人于2003年8月1日和8月8日分别向申请人签发了编号为***1197、***1236两份货物运输保险单,保险金额分别为美元8,344元及美元10,054元,共计美元18,398元,承保条件为PICC一切险和战争险。上述货物在被运往目的港GUATEMALA CITY的仓库途中被武装劫持造成货物提货不着。申请人根据两份保单向被申请人提出索赔,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保险赔偿金美元18,398元,被申请人拒赔。由此,申请人提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上述保险赔偿金并承担本案仲裁费。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为:

1、申请人是否有权向被申请人索赔保险赔偿金

被申请人认为,其现持有的编号为***1197、***1236的两份货物运输保险单正本第一联背面均有申请人的背书印章,因此两份保单已经由申请人背书给其危地马拉的收货人。被申请人认为,在涉案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之时,危地马拉收货人是两份保单正本的唯一合法持有人,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因此也唯一具有两份保险单下的保险利益。其他任何关系方(包括申请人)都无权就本案向被申请人索要保险赔偿金。

对此,申请人认为,涉案的保险单并没有背书转让,申请人持有保险单正本。且在本案的《仲裁协议书》中,被申请人明确承认申请人是“被保险人”,并且盖章认可,在被申请人签发的保险单上也明确了申请人的被保险人身份。申请人还认为,假设保险单已经背书转让,被申请人也找不出有何法律依据可以拒绝申请人的索赔。况且,假设保险单已由申请人背书,但背书是空白背书,仍然是谁持有保险单即可主张权益。

2、被申请人是否应按保单赔偿申请人的损失

申请人认为,本案货物是在卸离船舶后,立即由卡车运往目的地的海关监管仓库的,但是,收货人在目的地仓库提货不着,从而引发纠纷。被申请人拒赔的理由是在卡车运往目的地的海关监管仓库的过程发生了武装抢劫,从而导致提货不着。就申请人而言,很难肯定是否发生了武装抢劫的事实,但是申请人可以肯定的是,申请人提货不着,这明显属于保险承保范围;申请人还认为,不论是否发生武装抢劫,根据一切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三)一切险”的规定,“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属于保单承保范围。涉案的一切险条款没有陆上武装抢劫的除外责任规定,因此不赔付是没有合同依据的。而且,申请人认为,从保险法的基本原理上讲,一切险从性质上讲是非列明风险,如果保险人主张免责,就应该举证证明货物受损是由于保险人不负责的除外原因造成的,本案中恰恰不存在这样的除外责任。而且,根据《合同法》第39条、第41条以及《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按照法律通常的理解,陆上武装抢劫属于“外来原因”,因此被申请人应该进行赔付。

被申请人认为,造成涉案被保险货物损失的原因是涉案货物在卸下海轮后运往目的港收货人仓库的内陆运输阶段被武装分子劫持所致,根据保险的近因原则,造成本次事故的近因是武装分子的劫持行为,也即一种“他人的恶意行为”。根据1981年PICC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条款除外责任第5条之规定:本保险不负责赔偿“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的承保范围之一就是“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所造成的货物直接损失”。因此,武装分子的劫持行为所造成的货物直接损失属于货物运输罢工险的赔偿范围,因此不属于被申请人签发的保单的赔偿范围。

案例三:误解装运期条款造成损失案

某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于5月23日接到一张国外开来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卖方),申请人为E贸易有限公司(买方)。信用证对装运期和议付有效期条款规定:“Shipment must be effected not prior to 31st May,1997.The Draft must be negotiated not later than 30th June,1997”。

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发现信用证装运期太紧,23日收到信用证,31日装运就到期。所以有关人员即于5月26日(24日和25日系双休日)按装运期5月31日通知储运部安排装运储运部根据信用证分析单上规定的5月31日装运期即向货运代理公司配船。因装运期太紧,经多方努力才设法商 洽将其他公司已配上的货退载,换上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的货,勉强挤上有效的船期。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经各方努力终于5月30日装运完毕,并取得5月30日签发的提单。6 月2日备齐所有单据向开证行交单。

6月16日开证行来电提出:“第X X X X号信用证项下的第X X X号单据经审核,存在单证不符:根据你提单记载5月30日装运货物,超出我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以上不符点经研究不能同意接受,单据暂在我行代保存,速告如何处理。6月6日”

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接到开证行来电后,查核留底单据,未发现我单据有与信用证不符的地方,认为对方可能有误。于18日即向开证行回电:“你16日电悉。但我们认为单证不存在不符点:你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5月31日,我5月30日装运,并未超过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31日。所以我单证相符,请你行查核并按时付款。6月18日”

6月20日又接到开证行复电:“你18日电悉。你方虽然作了一些解释,但你方没有完全理解信用证条款和我前电的要求。我提请你方注意:我信 用证规定的是:‘装运必须不得早于1997年5月31日’,也就是说只能晚于5月31日,实际就是须在31日以后装运,而你方却于31日以前装运,所以不符合我信用证要求。我行仍然不能同意接受单据,速告单据处理的意见。6月20日”。

7.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题 篇七

案例教学没有固定的模式, 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案例的长短、覆盖的内容及其重要性等因素有机地、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方法, 如研讨式、讨论式、分析式和诱导式等等。不同方法的使用可以获得不同的效果。在《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中主要使用两种方法:一种是研讨式, 即案例介绍和课堂讨论:另一种为分析综合式, 即先由学生们阅读分析案例, 再根据案例进行讨论并撰写分析报告, 然后在课堂上进行汇报和总结。

1 选择案例、设计问题

选择合适的案例是搞好案例教学的首要环节。案例教学应该根据教学中的知识点, 选择最能说明问题的的典型案例。案例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而不应该拘泥于一种或几种形式。下面以一具体案例为例加以说明:

3月15日, A公司向新加坡客户G公司发盘:报童装兔毛衫200打, 货号CM034, 每打CIF新加坡100美元, 8月份装运, 即期信用证付款, 25日复到有效。3月22日收G公司答复如下:你15日发盘收到。你方报价过高, 若降至每打90美元可接受。A公司次日复电:我方报价已是最低价, 降价之事歉难考虑。3月26日G公司又要求航邮一份样品以供参考。29日, A公司寄出样品, 并函告对方:4月8日前复到有效。4月3日, G公司回函表示按受发盘的全部内容, 4月10日送达A公司。经办人员视其为逾期接受, 故未作任何表示。

7月6日, A公司收到G公司开来的信用证, 并请求用尽可能早的航班出运。此时因原料价格上涨, 公司已将价格调整至每打110美元, 故于7月8日回复称:我公司与你方此前未达成任何协议, 你方虽曾对我方发盘表示接受, 但我方4月10日才收到, 此乃逾期接受, 无效。请恕我方不能发货。信用证已请银行退回。如你方有意成交, 我方重新报价每打CIF新加坡110美元, 9月份交货, 其他条件不变。7月12日G公司来电:我方曾于4月3日接受你发盘, 虽然如你方所言, 4月10日才送达你方, 但因你我两地之邮程需三天时间, 尽管我方接受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了失误, 你我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按《公约》第二十一条第2款规定, 你方在收到我方逾期接受后未作任何表示, 这就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 请确认你方将履行合同, 否则, 一切后果将由你方承担。

思考:试分析G公司的上述观点是否正确?A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2 阅读案例、综合分析

这是一个基础环节, 是学生熟悉案例、理解消化案例所提供信息的过程, 是调动以往相关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思考的过程。这个基础打不牢, 就会影响到整个案例教学的效果。在这个环节, 重点是指导学生认真阅读案例提供的情节内容和相关的背景资料, 掌握逾期接受仍有效的条件, 以及发盘人应该如何正确对待逾期接受。关键是培养他们分析、判断、归纳等方面的能力。学生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找出问题所在, 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对上述案例, 学生阅读后基本明确案例涉及交易磋商中接受环节这部分的内容。案例中主要问题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对待逾期接受。逾期接受是接受这个环节中的特殊情况。逾期接受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发盘人不受其约束, 但也有例外情况。《公约》第二十一条规定: (1) 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 如果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将此种意见通知受盘人。 (2) 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的文件表明, 它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是能够及时送达发盘人的, 那么这项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 除非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受盘人, 他认为发盘已失效。学生在回顾了相关知识内容后, 再根据本案例提供的情节内容和相关背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形成自己的一些看法。

3 小组讨论、形成共识

分组进行讨论, 是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环节。在这个环节, 我们把全班学生分成几个案例分析小组, 一般小组由6名学生组成, 并选好小组长, 由一人做好讨论记录。在小组讨论过程中, 各小组长组织成员一起思考, 发表各自见解。

在上述案例中, 有些学生可能会认为G公司未能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及时做出接受, 显然原发盘已失效。因而A公司并未与G公司确定合同关系, 所以A公司并未违约。各小组经过学生们陈述自己的理由和依据, 集思广益, 最终达成共识, 并形成案例分析报告。

这个阶段必须充分展开, 教师可以采用巡视、参与倾听等方式, 不给予肯定或否定的答案。有的小组可能比较沉闷, 教师应进行引导, 避免“冷场”;有的小组可能被一种意见约束了大家的思考, 教师应点拨开拓大家的思路;有的小组讨论得积极而又热烈, 教师就不要打扰他们。总之, 教师应根据各小组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引导方法。教师还应注意小组中各成员的行为表现, 帮助学生克服性格不同带来的沟通障碍。有的学生性格外向、好表现, 往往主导小组的讨论, 教师要加以引导;有的学生性格内向、羞于表达, 教师要给予适当的鼓励;有些学生喜欢与关系密切的或熟悉的同学分在一组, 教师不应迎合这样的要求, 因为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培养学生与不同类型的人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

4 小组总结、组间辩论

小组讨论结束后, 最好能形成统一的意见或认识, 可以选派一名代表上台发言, 对本小组的案例分析结果进行陈述, 也可以由组内每一成员各陈述其中一部分内容, 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演讲的锻炼机会。陈述完毕后, 其他各组做出补充和质疑。在这个阶段, 会有学生之间不同意见和观点的相互争论。由于学生的理论素养或语言表达方面的欠缺, 教师要及时准确地归纳各小组的观点。有时, 教师要有意突出各小组观点矛盾冲突之处, 使学生之间思维的碰撞不断加强。这时全体学生的情绪都非常高昂, 学习的参与度和专注程度很高, 常常会碰撞出智慧的火花。这样的体验式教学对学生而言是非常重要和难得的, 充分激发了他们蕴涵的潜力, 学会从不同角度来思考同一问题的思维习惯, 提高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总结归纳、合理评价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角色扮演非常重要。通常教师都知道要对课堂教学的全过程进行归纳、总结, 但关键的是把握好总结的分寸。

在上述案例中, 教师的总结应是着重讲清理由, 评析学生每一种观点或结论的独到之处和尚存在的缺陷, 鼓励这种独到之处, 也承认和尊重存在的缺陷。

教师的总结还应该留给学生进一步思考的余地, 引导学生思考从案例中得到哪些的启示, 是否通过案例学习启发和掌握了处理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 以及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应用, 以实现学生知识、技能和行为三个层次的改变和提高。这个阶段的归纳总结过程, 不能简单地下结论或给出评判, 还应该是集体评议。学生们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和补充, 都应该让他们讲出来, 深化、丰富或澄清他们的认识。另外, 还应对学生在前面几个阶段中的表现进行评价, 并开展组与组之间互相考核, 将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为平时成绩记录在案, 以激励学生下次更好地参与讨论。

6 撰写报告、强化技能

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撰写案例分析报告。通过课堂上的案例分析、讨论、总结等, 让学生各自在课下对案例进行理性的分析、总结并形成简洁的文字, 以加深学生对该案例涉及的理论知识的理解, 同时可提高归纳总结能力与书面表达能力。

摘要:国际贸易实务作为高职经贸类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 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实践性的综合性应用学科。这就要求在教学中, 教师应结合该课程和专业特点, 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教学, 引导学生深入角色, 分析案例, 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特点, 讲述了如何进行案例教学。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选择

参考文献

[1]高丽君, 郝建林, 王小志.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案例选择[J].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 (3) .[1]高丽君, 郝建林, 王小志.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案例选择[J].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 (3) .

[2]王雪.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应用[J].开封大学学报, 2006 (3) .[2]王雪.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应用[J].开封大学学报, 2006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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