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2024-08-14

实用的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精选8篇)

1.实用的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一

实用的咨询合同合集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咨询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咨询合同 篇1

1.聘用(engagement):公司方聘用顾问方,且顾问方同意为(具体说明,例如,为公司方的货物销售进行某国家的市场调研)的目的提供独立咨询服务。

2.期限(term):此协议将于(日期)开始,一直持续到顾问方向公司方提供了一份最终的市场调研报告为止。双方同意,市场调研报告于(日期)之前交给公司方。

3.顾问方的工作(effortsofconsultant):顾问方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咨询服务。顾问方将为咨询服务做出合理和认真的工作。双方认可,顾方在非排他性的基础上提供服务,顾问方可以选择对其方便的地点和时间内开展服务。此外,顾问方将保证服务符合所有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方对顾问方开展服务的方式不负责任。

4.报酬(compensation):公司方将按照此协议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支付(货币名称和金额)的报酬。公司方将在顾问完成咨询服务后(天数)天内支付费用。不得以税款、劳动费用、许可费用或医疗费用或其他名目对应支付金额进行扣除。

5.独立合同人资格(independentcontractorstatus):在制作和执行此协议的过程中,顾问方自始至终都是作为独立的合同人。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做出任何承诺或发生任何收费或花销。顾问方不是公司方的一名雇员,因而无权参与公司方给予其雇员的任何津贴计划、失业保险、分红、工作人员补偿保险、股票或类似的收益。顾问方负责以娴熟的技能来履行此协议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并且对自己的行为或发生的任何疏忽负责。顾问方负责支付在履行此协议中规定的服务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需要支付的税款、罚金和(或)其他类似的出资。顾问方可以自费雇用助手,这些助手也不是公司方的雇员。顾问方将为履行咨询服务提供所有的材料、工具和设备。

6.咨询报告(consultingreport):顾问方将准备并向公司方提交一份关于顾问方调查结果的报告。报告必须包括以下信息:(具体说明)。顾问方将保留一份报告的副本,时间上至少要到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为止。

7.利益冲突(conflictsofinterest):顾问方保证,除了已经告知给公司方的冲突外,他(她)在履行咨询服务时,没有潜在的财务上或其他利益冲突。

8.保密性(confidentiality):所有公司方提供的与其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有关的信息都是在保密的情况下提供的,顾问方同意在没有得到公司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透露此信息。

9.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公司方对其货物及服务的知识产权保留独家所有权。公司方没有向顾问方转移这些权利。顾问方保证保护公司方的独有权利并避免对其造成侵犯。

10.合同终止(termination):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终止此协议,前提是事先书面通知对方,生效日期按邮寄日期或通知上标注的日期之中的后一个日期为准。如果顾问方在终止日期时已经部分履行了咨询服务,顾问方可以向公司方提交一份到那时为止编辑完毕的材料,并在其中列明按小时计算的应收费用。仅仅为了终止协议之用,双方同意咨询服务的小时收费标准是(货币和金额)?

11.转让(assignments):此协议是为顾问方提供的个人服务签订的,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在未经另一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权利和义务转让或请他方代理。

12.通知(notice):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的此条款下通知另一方,此通知只有以书面形式并且被证明或挂号信邮寄才有效。通知必须发送到本协议中标明的一方地址,除非该方已经通知对方地址变更?

13.管辖法律(governinglaw):本协议被认为已签订,并受(国家名)法律的制约。

咨询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昆明市美丽心灵钢琴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理留学期间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咨询服务的范围

1、乙方在详细了解甲方个人背景、服务需要以及学习目标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教育信息咨询。

2、甲方申请学校及国家:

3、甲方学习目标:

二、教育信息咨询服务项目内容

1、基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学校及专业的全面了解、专业级选校规划、线路设计、全程指导、;

2、文书指导:文书规划、文书写作指导、补充材料指导、;3、申请后期服务:套磁指导、面试指导、offer选择指导、;

4、其他:;

三、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

1、因出国教育办理成功率随着甲方年龄变化会有所差别,因此乙方收费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于初中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元);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高中一年级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元);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于高中二年级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元);

(4)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属于高中三年级在读生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1)甲方通过现金/转账(若选择转账方式:乙方账号:,账户名称:,开户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或后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3)甲方在受到校方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元);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如需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则此款项及相应银行手续费由甲方预先向乙方支付。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选定的学校所在国家及学习目标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教育信息;

2、甲方需严格按乙方要求提供全面、真实、及时的材料;

3、须甲方自行办理的相关手续,甲方应当及时办理;

4、申请留学教育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甲方名义与甲方申请学校所在国家的院校及使馆进行联系,并代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的全部材料;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及使馆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协议中所列任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获得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及法律授权的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

4、在申办过程中,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拥有代甲方撰写的所有申请文件的知识产权,在申办过程中,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查阅这些文件;

6、甲方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本协议外的服务,乙方可免费为甲方联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7、其他:。

六、服务终止

1、若规定期限内,甲方没有受到学校面试、英文加试或录取通知,并收到拒信的,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十日内退还甲方服务费¥元;

2、若甲方收到学校面试、英文加试等信息,但由于自身能力不足的原因未被录取,本协议终止,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在十日内退还甲方服务费¥元);

3、若甲方收到学校面试、英文加试或录取,但自行放弃考试,本协议终止,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

4、若甲方收到学校预录取通知,在补充材料阶段自定放弃录取机会,本协议终止,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因其违约造成的守约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并向守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力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合同 篇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 2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5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6

第五章特别规定 …………………………………………………… 9

第六章监督检查 ……………………………………………………12

第七章法律责任 ……………………………………………………13

第八章附则 …………………………………………………………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 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咨询合同 篇4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 公司

地址:

电传:

×国 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国 公司

附件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 公司

1984年 月 日

咨询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将****相关咨询事宜委托乙方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一、咨询范围

甲方就****8***相关问题接受乙方咨询。

二、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至甲方完成***8*8**8为止。

三、咨询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向甲方提供**8**8*项目相关问题的前期咨询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待项目实现预售销售时双方就其余咨询费用协商后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咨询服务费用的50%,在甲方与联建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时支付剩余的50%。

四、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在市区办理甲方委托的咨询事务,乙方按咨询服务费用的20%收取差旅费,已经包含在第三条的费用里面。

乙方工作人员如需到重庆市市区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工作人员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乙方工作人员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咨询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等费用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乙方承办工作人员没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要求乙方更换承办人员。

2、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承办人员介绍有关委托咨询事务的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3、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承办人员工作。

4、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和承办人员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委托咨询事务及情况,并要求甲方安排知悉与委托咨询事务有关情况的人员与承办人员晤谈,提供与委托咨询事务有关的全部材料,并为达成上述目的提供一切便利。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案件材料为真实全面的材料,无隐瞒和恶意删减篡改,无法律上的瑕疵。

3、乙方同意并保证,当承办人员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将另行指派人员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乙方应当勤勉尽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违约责任

服务期限之内,若甲方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已支付给乙方的咨询费不予退还,未交足的应予补足;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已收取咨询费退还甲方。

八、争议的解决

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作完成时止。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者双方委托的签约代表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实用的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二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合同服务范围,管理职责

自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 我国首先在交通业与水电业的建设中开始实施工程监理制度, 直到90年代之后, 我国各个行业均开始推行此项制度, 使得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了大幅度提高。进入21世纪之后, 为了能够让我国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国家建设部门开始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使得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同时存在着工程的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 如何能够使二者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如何能够确定二者的合同服务范围与管理职责, 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展, 值得每一位工程建设者深思与研讨。

1 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二者的概念

我国在2004年由国家建设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 将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项目管理定义为: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企业, 受到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对其进行的委托, 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者分阶段进行的专业化管理与服务性活动。除此之外, 在2006年国家建设部门等相关政府联合发布的文件中, 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了更为术语化的定义, 主要指的是:利用系统的理论与方式, 对工程项目进行的一系列的计划、组织、指挥以及协调与控制等具有专业化特点的活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指的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到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的委托, 根据国家批准的相关的工程项目问价、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工程建设的监理合同以及其他的工程建设合同, 替代建设单位对相关的承建单位建设进行全面监控的专业性服务活动。

目前我国的某些行业正在推行工程监理制, 但是整体的实施范围并不广泛。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与项目工程监理在含义上有相似的内容, 即是为项目业主提供具有专业性的服务与管理, 从而更好地帮助业主进行项目的建设, 实现项目投资的相关目的。但是二者有着不同的服务范围与内容, 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主要是代表业主对工程的建设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 担当的主要是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管理等控制性活动;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是受业主的委托, 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监理, 即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进行微观监督管理。

2 项目管理和工程项目监理的相关服务内容与范围

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协助业主进行项目的前期策划、资金投入分析、项目的专项评估等;协助业主进行土地征用与土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提出项目工程的设计要求、评审工程的设计方案、工程勘察的设计招标、签订相关的勘察设计合同并且要对其进行监督, 组织工程的设计单位对工程的整体设计进行优化、对技术经济方案进行比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控制;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的监理与施工, 对设备材料进行采购;协助业主与总承包企业或者是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设备等供应企业等, 签订相关合同并对其进行监督;协助业主制定合理的用款计划, 并对工程的竣工进行决算, 组织工程的竣工与验收, 处理工程的索赔并向业主递交竣工的档案;工程在试运行期间以及工程的保修期间进行管理, 并对工程进行评估;执行项目管理合同之外的相关工作。以我国某校区的建设项目管理合同为例, 约定的服务内容主要涵盖了甲方对项目进行的决策与设计、项目的准备与实施、项目文档与评估等方面的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主要包含了工程项目的前期规划、项目建设的设计与施工以及材料设备的招标与投标, 除此之外还有合同的管理、竣工验收的管理、资料管理等。

3 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的相关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项目的业主通过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选择管理企业, 并且与选定的项目企业签订书面形式的委托管理合同。在合同中应当标明履约期限、具体的工作范围、业主与受委托企业双方的权责与义务, 项目管理的酬金与支付方式, 合同出现争议的相关解决办法等。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监理等企业, 同时承担着统一项目管理与其资质范围内的项目勘查、设计、监理等业务时, 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的就必须通过此方式进行严格的选择与确定。值得注意的是, 施工的企业不能够在同一个工程内从事项目的管理以及工程的承包业务。

项目工程的监理在合同的授予上主要是:实行监理的各类建筑工程, 应由建设单位同委托的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如果监理等服务的单笔合同的价格在二十万以上, 就必须通过招标选择监理企业, 之后工程项目业主要与监理企业签订正式的委托监理合同。

项目的管理合同与监理工程合同在授予上基本一致, 但是从项目管理与项目监理的服务范围以及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上讲, 项目管理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方案选择、工程的进度控制、投资的目标控制等, 主要的作用是为工程项目的业主提供好的技术支持、为业主在决策上提供参谋的作用等。因此, 对于整个建设工程项目来讲, 项目管理的委托合同应当先于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签订, 工作的内容与重心不同, 这也就决定了这二者之间的管理职责的不同。

4 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的主要管理职责

项目管理的职责主要在于: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依据项目的特点对项目的设计、勘察、监理方案等进行编制;协助业主办理项目的报批与报建手续;组织审定设计、勘察、工程施工、材料设备、招标文书的安装等;编制工程设计的任务书;组织评审设计方案, 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的签订;审核承包商递上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施工技术方案;对合同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管理与监督, 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设计优化, 对技术经济方案进行比选并且要进行投资控制;组织或者参加工作的协调会, 及时解决工程的质量、安全以及进度与控制投资等问题;组织编制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工作计划, 编制工程的月度、年度工作简报;组织工程的索赔 (反索赔) 工作的调查与处理;组织工程的验收与工程的移交工作, 以及工程的竣工结算与工程的决算工作。

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职责在于:审定工程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以及施工进度等;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 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审查意见;发现工程的设计出现问题, 或者是不符合工程的质量标准, 要及时的报告给建设单位并且要求其进行改正;如果发现工程的施工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合同的相关约定等, 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改正;审核承包单位的支付证书与竣工结算等;主持并参与施工工程的质量调查, 并且要调解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在合同上的争议;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竣工申请, 组织相关的工程监理人员对验收工程进行质量上的检查, 并参与项目建设的竣工与验收工作。

通过现有的工程实例来讲, 项目管理企业提供一定的专业以及有效的技术援助, 确实能够为业主在决策上起到一定的顾问与参谋等作用, 同时还要依据项目管理的合同的服务范围, 编制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分标的方案、设计任务书、审定招标的文件、协助业主进行合同谈判、审核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对工程实施协调与管理等, 最终保证了该工程的顺利完工, 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这使得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得到了业主们的充分肯定。

5 结语

建设工程项目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只有科学的区分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项目监理的合同服务范围以及管理职责, 保证二者既独立又能相辅相成, 才能够真正的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文章已经系统的分析了建设工程项目中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二者的内涵与关系, 并对管理与监理合同服务范围与管理的职责等方面做了逐一陈述, 希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能够得到更为长远的发展, 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参考文献

[1]马鑫强, 陈磊.关于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合同管理的探讨[J].建设管理, 2012 (5) :7-8.

[2]蔡德昌.浅析建设工程项目中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合同服务范围与管理职责[J].水利水电技术, 2013 (10) :15-16.

[3]黄建文.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比较研究[J].城市道桥与防洪, 2012 (8) :34-36.

[4]鲁业红.关于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几点思考[J].基建优化, 2006 (3) :90-91.

3.实用新型专利项目 篇三

专利号:ZL 201210011705.4

专利权人:程留志

专利简介:

重力发电可替代矿物燃料发电,不用采挖、运输,也可不架高压线。结构技术简单,成本低廉,到处可建,满足供电。它可利用物体重力通过三级放大后驱动发电机发电。一级放大四两拨千斤选用秤锤在秤杆上的超平衡点的作用制作出重力轮和循环重力装置带动发电机发电;二级放大倍增循环重力量,在重力轮后面倍增串联发电机组进行发电;三级放大承上启下是一个重力轮下面承上启下多个重力轮带动更多发电机发电,三级放大还可组合成多纵横立体方阵的发电机群。重力发电不受时空限制,运用此装置可建大、中、小、微型及特大型发电厂。

火电运行中燃料费、减排费费用都很高,而“重电”无此费用,还可全自动操控。在现有发电设备所形成电价的水平上,采用本装置发电的,先入市者利润最高。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北厂街30号院楼房1单元9号

汽车紧急刹车装置

专利号:ZL201120108637.4

专利权人:黄志华

专利简介: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刹车装置,具体是一种汽车紧急刹车装置,其中包括活动连接在气压阀内气压阀推杆前端的前触地摩擦板,在气压阀推杆上还设有推杆挂头,推杆挂头设于滑板上;在气压阀安装气压阀推杆的另外一端通过齿轮轴连接有止动齿轮,止动齿轮与前端具有止动齿牙的止动杆啮合;在汽车底盘上还固定有控制盘和转向轮,控制盘上连接有刹车连接杆,刹车连接杆与刹车踏板连接;所述气压阀还通过气压管道连接有液压装置,液压装置通过液压管道和液压阀连接有左后触地摩擦板和右后触地摩擦板。

本实用新型可有效对汽车实现止动,保障了驾驶员和其他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体村57-15-6-2

邮编:400030

一种治疗尿石症中药及其制作和服用方法

专利号:ZL 201210279626.1

专利权(申请)人:王连高

专利简介:

1993年至2008年,王连高从医于山东烟台莱阳中心医院碎石室,专门从事结石病(肝胆系结石、泌尿系结石)的研究和治疗工作,他经过十几年的理论研究和长期的临床实践观察,充分运用了祖国的传统医学——中药,归纳总结出配方独特,疗效可靠,且无明显副作用的新药。

此项专利公开了一种治疗尿石症的中药及其制作和服用方法,此中药配方由以下重量份的中药组分制成:人参30重量份,黄芪80重量份,白术50重量份,鸡内金50重量份,当归50重量份,金钱草90重量份,核桃仁80重量份,川牛膝40重量份,熟地60重量份,干姜30重量份,制附子30重量份,天南星25重量份,白芥子30重量份,肉桂15重量份,乳香25重量份,没药25重量份,青皮20重量份,陈皮30重量份,赤芍30重量份,茯苓40重量份,乌药30重量份,甘草30重量份,枸橼酸盐90重量份。本发明中药具有很好的止疼、排石、溶石、防石功效,治疗效果填补了当前治疗尿石症无良药的国际、国内空白。

联系方式:山东省莱阳市莱阳中心医院宿舍区13号楼303室

邮编:265200

4.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四

委托方(甲方):项目联系人:电话:

受托方(乙方):杭州市千里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电话:

本合同就申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申报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项目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在甲方提供准确、完善的可行性研究基础数据的前提下,乙方代写上述项目的申报材料。

2. 咨询方式: 乙方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及时申报上述申报项目。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委托专人与乙方密切保持

联系。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咨询报酬总额为:

1、甲方支付乙方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政府无偿资助资金总额(包含地方基金、地方配套资金)或者贷款贴息部分的15%支付乙方作为酬劳,甲方必须从自有资金中列支该笔费用。

2、咨询服务费研报告、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的工作,不包括其它服务内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前期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0%。项目申报成功后,甲方收到第一笔资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乙方无偿资助资金总额或贷款贴息部分总额的15%。如延期支付,需支付乙方0.3%/日的滞纳金。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开 户 名:帐号:

第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如果因为乙方对政策判断错误或者编制材料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项目申报失败,乙方退还甲方元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

第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完整完成合同内容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乙方: 杭州市千里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5.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篇五

甲方:XX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XX管理顾问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委托乙方作为企业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专业管理咨询服务。

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书的附件《项目建议书》记述的内容并按照项目进度实施管理咨询项目。

三、本咨询项目的工作时间按每周五个工作日计算,从乙方项目组正式进驻甲方现场开始,到乙方提交正式咨询报告止(具体时间为 月 日至 月 日),共计40个工作日。其中,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项目进度安排,以保证项目质量。

四、乙方应在甲方预付款到帐后三日内派出项目组进驻甲方工作现场,开始实施项目。

五、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项目支持:

1、指定1-2人加入项目组配合乙方工作。

2、向乙方提供与管理项目有关的以及有助于对甲方获得全面了解的各种真实完整的资料。

3、根据具体条件提供计算机和通讯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4、为乙方食、宿、交通提供方便,并采用包干形式承担此部分费用(见项目建议书)。经双方协商,甲方亦可将此费用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包干使用。

六、甲、乙双方应在项目开始时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资料清单。

七、乙方在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进行解释后,甲方应在五日内就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与乙方共同修改报告,最后由乙方按照咨询服务业的标准定稿。

八、乙方根据甲方的意见在对咨询文本进行修订后,即作为正式文本提交甲方,甲方应就最终完成情况向乙方签写报告正式文本收取确认书。

九、本咨询项目的成果即最后文本的产权在甲方支付所有咨询款项后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不得向其它咨询类公司和投资类公司公开。

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口授、文字资料、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就双方合作有关事项泄密。这些事项包括:

1、甲方委托事项,包括甲方公司名称、委托内容以及项目建议书的所有内容;

2、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信息、资料、数据,包括企业战略、财务、融资渠道与安排、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各种规章制度、人事状况及其变动,直至企业领导人的个人资料等。

3、咨询、诊断报告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议和方案。

十一、本项目咨询费用为壹拾贰万圆整(RMB120,000.00),分两次支付。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三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60%作为预付款。余款于正式报告的文本提交给甲方之日支付。

十二、乙方咨询顾问往返于京杭之间的交通费用和在杭的食宿费用根据项目建议书中的内容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项目建议书》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xx经济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xx经纬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6.实用的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六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 年 0 月 1 日

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的签署方为:

甲方(委托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辽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辽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坦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申报“辽宁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咨询的工作,达成如下合作条款,特签署本合同。

第二条

服务目标

乙方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在充分熟悉甲方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梳理、策划项目需求,与甲方共同确定项目的立项工作内容和计划,为甲方提供咨询、顾问等专业服务;根据相关要求进行需求资料采集、需求分析,完成项目申报书等各类材料的编制及完善,并指导项目相关的答辩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商,力争帮助甲方申请到专项资金。

第三条

服务期限

项目咨询服务期限自2015年09月15日至项目获得专项资金立项批复为止。

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

根据委托的工作内容,如项目通过乙方的协助,能使甲方成功获得专项资金,则甲方向乙方支付所获得政府批复专项资金总额的20%作为服务费用;如未获得辽宁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则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甲方应在收到相关专项资金和乙方开具的正规足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甲方应该按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申请所需要的相关真实的材料、信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申报最终稿。

• 配合乙方做好申报相关工作,配合乙方办理双方认为有利于目标完成的必要事宜。• 甲方应提供所有必要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工作场所、所需软、硬件设备、本咨询服务工作中必要的资料及相关协作关系的协调,以保障该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咨询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成果文档,甲乙双方均应在符合本合同的前提下使用, • 且严格为双方的合作事宜及相关工作内容等保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提供服务和履行义务。提供经验丰富的咨询服务人员参与项目咨询服务,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完成项目咨询工作及相关事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分包相关工作。

• 乙方应按照专项资金立项申请的要求,积极为甲方提供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如:项目申报时间、申报流程、材料清单等。

• 乙方根据专项资金的申请要求,结合甲方提供的企业及项目实际情况,梳理和分析项目,与甲方共同确定申报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 根据确定的工作计划,指导甲方制作申请项目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如:项目资料收集、项目分析,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等材料编制等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申报材料的组织和递交。

•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任何服务及交付成果(含交付物的详细说明)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不会导致甲方侵害任何他人权利。• 严格为甲方的材料内容及双方的合作事宜保密。

第六条 需求变更

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可以提出咨询服务工作需求变更,但如果可能引起的相关费用,须经甲方与乙方确认后另计,工作进度相应顺延,但本合同目的内的合理变更和要求等不另收取费用。

如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其它服务工作,甲乙双方依据相关规定另行签署补充合同。

第七条 知识产权及相关条款

一、甲方享有法定所有者权益。

二、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按项目要求作为应交付物的创作或制作的文件、设计、文档及其他资料之知识产权均为甲方所有。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知识产权被侵害,由乙方负责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

三、甲方确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也向其他非甲方同行业竞争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并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视为或理解为阻止乙方开展该等业务,或为其自身或他人开发与本合同下的服务产生的资料相竞争的资料,无论该等资料与本合同项下的交付物多么类似。特别是,甲方同意: • 乙方有权保留每份应交付物的副本作为备案,但应当为甲方无期限保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的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晓;否则,按第十一条向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必须归还甲方提供的交付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与服务相关的乙方自有的资料和工作文件是乙方独家所有的排他性财产,但甲方可在实现本合同目的条件下,有无偿使用的权利; • 乙方使用交付物及其派生的文件,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保证不披露甲方的身份或机密信息。

四、在本合同项下工作验收完成前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使用或转让。

第八条

• 违约、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 有限保证

乙方向甲方保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辽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和要求。乙方确认,其按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并不违反任何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

•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限内提供准确、真实、及时的信息,不承诺对信息服务中的信息或观点在合同期满后的任何变化负责,更不意味着这些信息和观点在本合同终止后可以作为甲方行为的唯一指导,乙方对甲方根据这些信息和观点做出的决策及由此造成的后果应承担法律责任,除非乙方书面已明确该信息或观点不能作为甲方决策依据。

第十条

• • 合同的生效、履行、修改及终止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的有效期以第三条的约定为准,除非双方协定在上述同样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完成服务后终止。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终止,但合同的终止不能免除双方之间的保密义务。

• 除非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否则不能对本合同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为双方的合作事宜及为了履行本合同而从它方获得的有关信息及资料均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不经对方的书面同意,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泄露方必须承担十万元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能弥补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泄密方须补足差额。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提供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据此可以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 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将积极配合,继续履行本合同。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六十天以上,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如何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辽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

7.实用新型专利项目 篇七

一种货物装卸抓勾

专利号:ZL 201220460062.7

专利人: 陈耀贵

专利简介: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货物装卸抓勾,涉及货运装卸机械技术领域,包括抓体,所述抓体上部为固定板,该固定板下设有两个相对的抓臂,所述抓臂至少有一个与所述固定板铰接;每个抓臂分别连接有绳索,所述绳索连接到起吊钢索。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在抓装货物时,方便、快捷、省力、工作效率高。

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在抓取和装卸货物时,高度准确、稳定性强、速度快且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地装卸货物,并可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货物装卸抓勾由一人手持遥控器远程操作,不受地点限制,简单方便,可减少装卸工人数量,节约了货物运输成本。

联系方式:电话 13481923448 地址 广西柳州市柳城县沙埔镇古仁村民委马路屯17号 邮编 545203

NO2

一种机械魔方锁

专利号:ZL 201320030868.7

专利人:黄泽伟

专利简介:

机械魔方锁是基于魔方结构的机械锁,它包括三阶魔方和锁链两部分。发明人将魔方的各个部分都加以改造,并将锁链与魔方结为一体。再将其中两个相对中心块安装了按钮以解决解锁时能量不足问题。每个机械魔方锁都设有特定的密码。在密码正确的情况下,解锁人可按下按钮触动识别杆进行识别。识别顺序依次为:中心块→棱块→角块。若密码错误,按钮则无法被按下,整个解锁过程也将陷入终止状态。由于机械魔方锁并没有在魔方的转动结构上做任何改动,所以机械魔方锁和普通魔方一样具有趣味性和益智性。机械魔方锁拥有很高的安全性和结构稳定性,使用者可选择不同的材料,让其成为安全性超高的锁。使用者还可利用花样魔方技巧,设定密码。

联系方式:电话 15012763101 QQ 1210029398 邮箱 hzwbsn@163.com

NO3

一种灭火喷射装置

专利号: ZL 201010137108.7

专利权人:沈银伟 沈郁

专利简介:

本实用新型包括雨淋阀、混合装置、多点直喷比例混合器、自救盘喷射机等装置以及水雾喷射口共同构成,其中多点直喷比例混合器的输出端分别与混合装置和自救盘喷射机构相连接,多点直喷比例混合器的输入端分别与消防水源和泡沫源相连接,混合装置的输出端与雨淋阀相连接,雨淋阀的输出端与若干个水雾喷射口相连接。

其产品特征体现在:

所述的混合装置包括壳体、压力流量递增控制阀、自压控制阀、上封板、下封板和混合腔,其中壳体的泡沫入口与自压控制阀相连通,自压控制阀和压力流量递增控制阀分别竖直和水平地活动设置于壳体内部,混合腔位于壳体内部并与自压控制阀平行,自压控制阀与混合腔相连通,上封板固定设置于混合腔的顶端,下封板固定设置于压力流量递增控制阀的底端,泡沫液冲洗孔设置于壳体前部。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灭火喷射装置,能够通过自救盘机构实现现场自救灭火,还可通过安装在隧道两侧的双液流隧道喷头实现双侧轴向喷射,有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灭火装置存在的单侧灭火盲区的缺陷。

8.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篇八

本项目的费用包括两项,分别是咨询服务费和差旅费,其中:

6.1项目费用的第一项为咨询服务费,咨询费用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按照项目进度,甲方分次支付给乙方:

6.2项目费用的第二项为差旅费和食宿费用为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680000.00元)按照项目进度,甲方分次支付给乙方:

顾问来往甲方的所有差旅费和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此份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元整(RMB:2680000)。

七、保密

7.1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

7.2本项目成果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若乙方违约,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咨询费。

8.2乙方应按项目工作计划提供阶段咨询结果。若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经甲方审核后未被认可,且经三次修改后仍未被认可,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不放弃条款

任何一方因疏忽而未追究另一方的任何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该方放弃了任何应有的权利。

十一、协议的完整及其他

11.1本协议及附件已构成双方当事人的全部合同意图,并取代之前就本项目所做出的一切口头或其他书面协议。

11.2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11.3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日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管理单位:乙方

为加强项目科学规范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项目:是指**********

1.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的负责人。

1.3乙方代表(或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指派,代表项目管理单位在合同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的负责人。

1.4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它单位、机构或实体。

1.5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项目管理事项及项目概况

2.1 项目管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全部建安工程、电信、网通、有限电视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2.2项目管理内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项目规划及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招标管理与设计管理;投资与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保修管理等。并负责实施甲方已批准的项目对内外策划和宣传工作及文化创新工作,力保甲方在旧城改造建设工作中的领先水平;对于由甲方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乙方负责协调管理其工作;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位置:(由各项目管理公司填)

2.4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投资审核;协助甲方组织部分材料、设备的自行招标、询价及定价工作;配合甲方协调外部事务,如质安站、执法局、环卫环保等,但对于所有涉及到投资及对外宣传事宜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具有效力。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3.1 向乙方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阶段工作要求。甲方拥有对工程规模、建设方式、投资、建设标准、质量安全目标、总体进度目标和重要的阶段性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拥有对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的最终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3 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有权对乙方审核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3.4 对项目建设总规划和建设节点计划进行最终审批,并对建设项目计划和工程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5 对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工程资金使用计划、进度计划、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乙方上报服务过程汇总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3.6 协调本项目内乙方与其他合同主体单位的相互工作关系。

3.7 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对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与乙方进行沟通。乙方应对工作过程中的疏漏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3.8 项目管理成果的权属

乙方递交给甲方的各类项目管理报告、函件等工作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3.9 现场人员的更换

3.9.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或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项目管理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9.1对需要更换的任何项目管理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及时安排新的并经甲方认可的专业人员到位。

3.10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方式和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

3.10.1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植物贰仟至伍仟元的违约金,对于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3.10.2 乙方工作人员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7.3条的规定到位、出勤和调整工作人员:出现开会迟到、开会通知不及时、不准确;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预结算及其他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现象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3.10.3乙方违反本合同7.4条的规定,或者乙方屡次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工作,经批评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彻底,或因乙方责任发哦知合同目标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本期的项目管理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11 对乙方的建议和决定,甲方具有审核权和最终决策权。

3.1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如调整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有较大出入时,应相应增加或减少项目管理服务费。

3.1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反监督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4.1 支持乙方的工作

4.1.1 为顺利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4.1.2 为乙方现场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一间;

4.1.3 负责向本项目其他参建方及有关部门明确乙方的身份和管理权限,并要求参建各方为乙方工作提供支持与配合。

4.1.4 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提交的任何报告、

合同、协议、信函等文件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驳回上述文件。

4.2 甲方应按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

4.3对施工过程中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工程备案工作,甲方应提供文件或资料的支持。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5.1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并书面报告甲方。

5.2按照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生产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有权对不合理方案提出质疑,并限期修改、完善。

5.3 主持项目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和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5.4监督、审核本项目监理方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5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发现第三方人远工作不力,乙方报告甲方批准后有权要求第三方调换有关人员。

5.6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可代表甲方享有授权范围内的决策权。

5.8代表甲方核查承包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汇报甲方。

5.9经济签证的审核权。现场签证单应先与甲方进行沟通,然后乙方按程序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交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甲方予以确认。

5.10各项资金拨付的审核权。乙方有权审核各种工程款、甲供材料设备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用的支付。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6.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向甲方呈报管理工作规划及相关工作计划和建议。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质量安全问题或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2乙方应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甲方不承担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6.3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和甲方要求的所以资料。

6.4乙方对其在合同中承诺的全部服务,应付有全部的和不可分割的责任。如合同终止,应于合同终止14日内,办理包括第二条所列工作内容的交接,如因乙方原因每延误一日,按已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5乙方除定期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建设报告外,还应将项目管理过程中预期会影响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情况或因素,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提出方案或建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虽发现问题但未能及时向甲方提出报告、建议或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6乙方要严格审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所上报的各种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乙方应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合理性,并报甲方审定。

6.7乙方应自费准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所需的各类仪器、设备、并配备足够的通讯设备,以保证乙方与甲方、跟踪审计、监理方和承包方之间正常的快捷联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负责人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6.8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出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总预算、阶段预算、已完工程量统计、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其中单体工程总预算在乙方收到监理单位提交单体工程总预算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审计单位;月度已完工程量统计和阶段结算与当月28日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竣工结算于建立方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

6.9对“四控”、“两管”工作未完成承担连带受罚权。“四控”系指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两管”系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6.10保修期内乙方应落实1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作,做到随叫随到,必要时现场联合办公。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分析事故原因、鉴定质量缺陷、明确费用划分,组织质量最终鉴定。对有争议的质量责任,乙方协调先行质量缺陷出来并根据最终的责任界定确定费用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提供项目管理

服务。

7.2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7.2.1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7.2.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所有上报甲方的资料(除特殊要求外)均要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递交当月的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及下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7.2.3需甲方供应或定价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乙方要根据项目施工总进度考虑甲方的采购时间,必须提前40天报送供应计划;乙方还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0天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7.2.4乙方负责对本片区(标段)的合同的起草及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并保证质量。

7.2.5根据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审核施工现场签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竣工结算的审核及结算时间、场地的安排等工作。

7.2.6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反映、沟通,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7.3项目管理人员

7.3.1乙方根据项目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资格须经甲方认可。乙方调换现场主要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7.3.2乙方派驻现场的专业工程师的服务时间,应满足工程建设中各阶段的实际工作需要,且不少于甲方工作时间。工程施工期间的节假日及夜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值班。

7.3.3项目实施前期,乙方需派驻项目经理和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办理项目前期的有关手续、设计管理、项目发包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文档管理等;项目开工后,除项目经理和文档管理人员外,乙方需增加一名施工管理负责人,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满足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管理的需要。另外,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需抽调1-2名德才兼备且管理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到甲方建设工程部工作。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和合同文档管理人

员及抽调到建设工程部工作的人员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的专业人员也许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乙方派驻的项目管理人员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外,均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项目经理应具备国际注册的相应资质证书,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要求,投资控制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或中级预算员证书,合同文档管理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安全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员上岗证或更高资格证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将项目经理、造价管理及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人员证书放置甲方处,直至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在此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认可同意不得将上述人员证件取回。

7.3.4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安排

项目实施期间,上述人员必须全部在现场,如果发现一人不在现场,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管理人员,否则,每更换一名专业工程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捌万元;若项目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并更换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项目经理。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不能胜任项目管理工作或其他原因,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日内进行更换,否则每延期一天,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4拒收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4.1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所支付项目管理费用,是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能得到的唯一费用。乙方所有人员均不得接受与本合同有关的或与其承担的义务有关任何商业佣金、回扣或服务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7.4.2乙方不得与本项目的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利益关系;原来存在利益关系的,乙方应主动向甲方说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7.5保密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2年,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和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和信息。

7.6资料整理及移交

建立规范的文档管理体系,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交甲方存档备案。

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达到城建档案和档案局的要求,并协助甲方移交档案资料。

项目管理工作结束,乙方需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有关项目进度等方面的实物摄影图片一套,项目开始至竣工期间原始影像资料一套。

项目结算资料报审前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月报、现场签证、变更通知、会议记录、项目管理完整资料原件一套;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后10日内提供上述资料的完整电子文档一套。

第八条 项目代表

甲方的项目代表为:******;乙方的项目代表为:*******。

双方委派的代表,代表本合同相应的当事人行使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双方的正式函件,须经项目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双方项目代表可委派若干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联络工作。甲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内天予以确认,乙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无权对甲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做出确认,除非该项目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明确其委派工作人员享有上述某专项权利。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经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方式递交乙方,乙方人员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甲方项目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送达乙方后立即生效,乙方应按照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执行。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或通知,并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

第九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

9.1甲方应付的费用(按费率计算)

除非另有约定,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包括乙方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正常管理工作的费用,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合理费用、乙方生活费及办公、用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所必须的所有辅助工作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不论改辅助工作是否已在本合同列举。项目管理费用不包括甲方邮箱项目证照、各项手续办理及甲方另行委托管理方聘请的第三方服务等费用。甲方应付的项目管理费用(按费率计算)为: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的乙方所管辖范围全部建安工程的项目结算值(扣除总包服务费)的1.4%(项目结算值为乙方所管辖的总包单位合同结算值<扣除总包服务费>及建设单位单独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合同结算值的总和),该管理费为乙方完成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项目管理费用。

9.1.1在第10.2条款规定的完成服务时间以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继续提供服务,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乙方不得因此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9.1.2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综合考评奖励,执行甲方指定的奖罚办法及有关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规定。

9.2 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方式

9.2.1根据乙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五次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具体规定为:

第一次:本项目基础结构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基础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基础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二次:本项目主体结构完成9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主体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主

体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三次:本项目装饰工程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后28日内,支付本阶段已完工程项目基础管理费的75%;

第四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满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并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审计档案后28日内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95%;

第五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并交付使用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100%。

如有特殊情况(比如本项目中有个别单体工程一直不具备开工条件),双方可协商解决。

乙方在各付款阶段内未完成履行管理职责或管理不力,甲方有权停止付款或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管理职责且工作有明显的改善、提高。

9.2.2项目管理费率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而变动。

9.2.3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票支付管理费,按无汇率计付。

9.3有争议的款项

如果甲方对乙方开出的付款单据中的任何款项提出异议和问题,甲方可拒绝付款;但甲方不得对其中无争议的部分,以同样理由拒绝支付。

乙方人员应及时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并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伤害或损失负有全部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10.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项目管理单位服务时间:自项目规划开始至项目保修期满结束。

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延期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再增加服务费用。

10.3 变更

本合同须经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变更合同条款。

10.4转让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书面同意下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交给其他单位完成。如果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项目管理服务费用,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0.5推迟或终止

10.5.1甲方的书面通知

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本项目将被推迟或终止,乙方应在不损害项目利益的条件下尽快采取步骤结束服务,服务费按服务的实际时间和内容经双方协商确定。

10.5.2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乙方不能推迟实施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1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列明不能履行或部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理由,服务费按已实际发生的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提出的关于本合同付款申请,在送达后30日内甲方认为没有异议而仍未付款,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在书面通知甲方30天内仍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终止生效日为止的服务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1.2乙方违约

11.2.1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按总项目管理服务费用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1.2.2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项目阶段性计划和竣工工期不能实现,乙方向甲方支付总项目管理费用的1%~5%的违约金,并承担第三方其他相关损失。

11.2.3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监理单位负责落实,在检查仍不合格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至合格,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4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监理方、施工当

的工作,经乙方检验合格后,甲方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检时,若发现质量问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5 由于乙方项目管理工作未尽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6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设备计划等审核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7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而项目管理单位故意放行而造成质量问题、工程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8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乙方对监理方上报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误差控制在5%范围之内(与甲乙双方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定值相比),误差超出±5%范围之内,按照乌价费发{}239号文的比例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9 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周报、月报、项目管理总结和项目管理报告等有关资料,或者乙方所报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行为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0乙方对其所负责的合同起草、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等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内容错误,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不准确、清单项目漏项等问题,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1其他一般违约,按照本合同第3.10条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内产生的任何争端或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提交乌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甲方八分,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盖章): 项目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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