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调研

2024-08-26

停车场收费调研(共10篇)

1.停车场收费调研 篇一

县机动车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调研报告

随着我县机动车数量的逐渐增多,停车收费问题也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地区发改委工作安排,近日我委积极开展对全县停车场收费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停车场基本情况

我委根据县城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对停车收费实行备案管理。现共有八家停车场进行了价格备案,库车杏花商业步行街(一期)、库车综合农贸批发市场、库车金都宾馆、库车华龙商贸城停车场、库车县邮政大楼、阿克苏地区运输总站库车客运站(包括交通宾馆)、市场服务中心和交通肇事车辆停车场八家办理了停车收费备案手续。其中:商场、占道停车六家,交通肇事停车一家,市场服务中心一家。

二、停车场收费情况

为了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自治区发改委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11月1日起实行。根据《细则》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其他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虽然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了加强停车收费管理,我委要求所有停车收费实行价格备案制管理,机动车停车费统一备案价格为2元/天,住宅小区内停车1元/天。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提高标准收费。停车场管理都属个人经营,场地有的是临时租用,有的是利用空闲土地,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个别停车收费管理人员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存在只注重收费不注重服务的现象。

2、扩大范围收费。个别停车场在办理了相关停车收费备案手续后,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扩大停车收费区域和自定停车收费区域。

3、强制收费。个别停车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停车场所停放车辆强制收费,如在宾馆门前白天对临时停放车辆进行强制收费。

4、管理混乱。没有停车场标牌,无明码标价或者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导致停车收费在计时收费等方面产生诸多争执,这也为停车收费管理人员乱收费提供了可乘之机。

5、供需日趋突出。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公共停车场规划和建设滞后,在加强城市建设同时,因注重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及随之带来的乱收费问题。

6、执法力度偏弱。物价、公安、工商、城管、土地、规划等行政职能部门都具有规范停车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但对于群众投诉的停车场收费问题往往有物价部门单打独斗,达不到应有的执法效果。

7、信息化管理落后。我县停车场整体管理手段相对落后,目前没有使用智能计时设施,仍然依靠人工收费,难免造成随意提高收费

标准的现象发生。

8、交通肇事停车场都是交警部门指定停车场,所停放车辆全部是交通肇事违章车,收费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四、机动车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1、解决停车乱收费问题,需要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综合治理。一方面,我们要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查处落实群众举报案件;另一方面,要联合县城管、工商局等部门成立综合治理小组,通力合作,联合检查,进行专项治理。要坚决取缔无批准手续、无营业执照、无价格备案的停车场。坚决杜绝擅自将肇事违章车辆指定在无证停车场。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对违纪违法的停车场要进行公开曝光处理。

3、公安部门对违章车辆停放管理应按新价非字[1999]42号文件规定,履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免费停车场。

建议:

《细则》从管理体制上建议停车场收费应先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管部门备案后领取手续,并确定停车具体位置和区域面积;工商和税务部门负责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的工商和税务登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停车收费价格备案。

2.停车场收费调研 篇二

停车场是指医院、商场、写字楼地底下车库、飞机场、娱乐中心等停放公共车辆的地方!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私家车涌入社会,给城市带来了许多不便。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传统停车场采用人工方式收费过程繁琐,人工劳动强度高停车场利用率低,财务上造成很大漏洞和现金流失等问题!如何有效的设计停车场管理系统实现车辆的快速出入,快速泊位,是迫在眉睫的问题。现代化的停车收费系统实现了智能化和安全管理。不仅能为用户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还能降低操作成本,降低劳动强度提供更好的投资收益![1]

为了提升停车场的智能化水平,设计停车场应考虑以下几方面:1)系统操作简单,尽可能采用图形人机界面交互方式。2)收费合理,按使用时间长短收费。3)灵活的收费方式。可以使用现金.月票或者充值卡缴费。4)规范性。由于本系统是一个综合系统,在设计之初要参考各方面的标准与规范,做好系统的标准化设计与管理工作。[2]

2 系统总体功能介绍

本系统主要划分为登录模块,计费模块,查询模块,卡管理模块,用户管理模块,报表模块,参数设置模块。当用户启动系统进入登录界面后输入用户名,密码,权限,进入系统。即可选择相应的模块进行处理。在计费模块入口部分,当车辆进入入口时即启动计时功能,系统会记录车辆驶入时间,同时入口摄像机会拍摄车辆图片经图像处理程序处理后把车牌号保存在后台数据库中。在出口部分当车辆驶出时系统会根据车辆在停车场内停留时间,与费率相乘得到相应停车费用。车位控制主要是显示停车场剩余内车位数。查询模块用于管理员进行相关查询来获取停车场营业收入,驾驶员查看自己停车费用情况等。卡管理模块主要负责为用户创建卡,为卡充值,当卡丢失时能及时挂失和补办。保证一车一卡防止卡被人盗用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用户管理模块。当停车场新招工作人员和员工离职后能及时的添加和删除,同时员工也能方便的修改自己的密码防止密码被盗。报表模块用于管理员查询停车场一段时间内的营业收入,制成财务报表。参数设置模块用于设置停车场费率,免费停留时间和有效车位。[3]

具体功能如图1:

3 开发工具及运行环境的选择

由于停车场日夜运行数据量大,以及经常访问查询等操作,对数据库的要求较高!传统上Access数据库只适合数据量少的应用,在处理少量数据和单机访问的数据库时是很好的,效率也很高。但是它的同时访问客户端不能多于4个。access数据库有一定的极限,如果数据达到100M左右,很容易造成服务器假死,或者消耗掉服务器的内存导致服务器崩溃。而SQL Server可以很好的满足需求![4]

SQL Server关系数据库由于具有灵活的体系结构,适应分布式的管理和控制,适合大容量数据的应用,系统的可靠性高、可用性好、可扩展性好,易于集成现有系统。在处理海量数据方面响应速度快,故本系统选用SQLSever2000。[5]

VC6.0是一个功能强大的可视化应用开发工具,支持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模块化、代码可重用、组件可共享、强大的MFC等技术优势!因此本系统选用VC6.0技术来开发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的各个功能模块,利用基于对话框模式建立整个软件的界面环境,并利用面向对象(MFC)的编程方法。编写各模块相应的程序代码,并通过已经建立的模块来组成整个停车场收费管理软件。[6]

运行平台的选择:Window XP2000

4 软件设计原则

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稳定性原则。由于停车场收费系统一般情况下24小时不间断工作,软件的稳定性尤为重要。

2)可拓展性原则。系统应满足用户不断的需求,可灵活增减或更新各个子系统,要为软件的升级预留一定空间。

3)数据安全性原则。不同权限的人访问不同的数据库,同时在系统出现故障后能立即回复数据,保障数据的安全。[7]

5 各软件模块设计

5.1 登录模块

登录模块主要完成对用户身份的验证,不同级别的人有不同的权限。当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级别后、与数据库中的用户信息进行比对,如果完全符合则登录成功。如果输入信息不正确,则要求重新输入,最多可输入三次。超过三次讲该用户锁定,不允许登录。

5.2 计费模块

计费模块主要完成计费功能。

1)车辆进场模块。驾驶员按动票卡读写机上的按钮,得到一张计时票卡后入口管理员才开动入口栅栏控制闸放行;对于持月票卡,免费卡,储值卡的车辆,需将卡片插入票卡读写机后确认有效后才准放行。系统会自动记录卡类型,车牌号,进场时间,并保存在数据库中。

2)车辆出场模块。当车辆离开停车场时,持计时票卡的驾驶员,将票卡插入票卡读写机,系统自动启动计价程序。驾驶员缴费后,开启栅栏控制闸放行。持储值卡的驾驶员也将票卡插入票卡读写机,并从卡内扣减停车费用,放行。持月票卡和免费卡的驾驶员将票卡插入票卡读写机,系统验证有效性后放行。在出场模块中系统会记录车辆驶出时间(系统当前时间)车牌号,卡类型。

3)车位控制模块。当停车场车位已满时,系统报警。每进入一辆车,相应车位数减一。每驶出一辆车,相应车位数增一,用显示屏显示当前剩余车位数。

5.3 查询模块

该模块提供了三种查询方式:按车牌号查询,按卡号查询,按支付类型查询。通过点击菜单中的”查询”项,从下拉子菜单中选择相应的操作。

5.4 卡管理模块

该模块是各种用户卡的管理模块,包括开户,存款,延期,挂失,补办。工作人员根据使用的需要,选择相应的”命令”来完成。

开户功能:可以为第一次来办理卡用户的人建一张卡。

存款功能:主要针对预付卡用户,可向卡内再次存入现金。

延期功能:当卡到期而用户想继续使用该卡,可通过此功能才延长卡的使用期限。

挂失功能:当卡丢失要申请挂失,在系统当中暂时将该卡设置为无效,以免被其他车用。

补办功能:对卡丢失还想继续使用的用户,可申请补办为其重新发卡。

5.5 用户管理模块

功能描述:主要用于用户的管理。负责创建.查找.修改.添加.删除用户的操作。每个用户有被赋予不同的级别,不同的级别有不同的权限,可以处理不同的工作。具体权限如下:

超级用户:有权访问所有的模块。

经理:允许访问除参数设置以外的所以模块。

卡管理员:允许访问计费模块,查询模块,报表管理模块和卡管理模块。

车场门卫:只负责计费模块。

5.6 报表模块

功能描述:提供每日运营数据的报表,通过出入口每辆车通过时保存下来的信息,生成各报表。例如日收入汇总报表,收入汇总月报表,卡余额日报表等。

5.7 参数设置模块

该模块主要对系统预定义参数进行设置,包括费率设置,免费停留时间设置,停车场有效车位设置等。[8]

6 数据库的设计

数据作为信息的重要载体,一个完整的数据库包含数据定义,数据操作,数据控制它要求能充分反映现实世界,易于理解,易于变动。通过对数据库数据流和停车场收费系统的各个实体和实体间的相互联系可以得到以下三张表:

表一车辆表(车牌号.进场时间.出场时间.停留时间.费率.卡号)

表二用户管理表(用户编号,用户名,密码,角色)用于系统登录和操作员权限分配。

表三卡信息表(卡号.车牌号.车主.有效日期.卡类型.卡状态.预付金额.卡余额)

7 数据库的链接[9]

本文程序开发选用ADO(ActiveX Data Objects)方式连接、操作数据库。微软公司的ADO是一个用于存取数据源的COM组件。它提供了编程语言和统一数据访问方式OLE DB的一个中间层。ADO有很强的数据访问能力,支持多种底层的数据源;采用分层结构连接数据有利于提高应用程序的独立性,使它不依赖于底层的数据库类型,便于数据库升迁。允许开发人员编写访问数据的代码而不用关心数据库是如何实现的,而只用关心到数据库的连接。访问数据库的时候,关于SQL的知识不是必的,但是特定数据库支持的SQL命令仍可以通过ADO中的命令对象来执行。[10]

8 结束语

停车场收费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事先和用户进行详细的需求分析沟通,才能设计出既经济又方便使用的系统。该文详细分析了小型停车场收费系统的工作流程,以及各模块所实现的功能,在数据库的选择和连接方面也给于了一定的分析和介绍。工作人员通过该系统可以进行简单的计费功能,按用户需求查询,用户管理和报表等操作。在今后的学习中还有许多软件理论和编程实践有待进一步深入了解学习。

摘要:针对停车场空间的限制,传统人工收费过程繁琐且财务上造成很大漏洞和现金流失等问题。该文对停车场收费系统进行了详细需求分析和模块设计。设计了基于Visual C++6.0+SQL2000数据库的停车场收费系统,该系统能连续稳定运行,能实现快速查询,用户增加,报表等功能。从应用效果来看能显著地降低收费员劳动强度和减少人力成本,而且能有效的提高车辆出入通行效率和停车场空间利用率。从经济可行性,运行可行性,技术可行性方面完全可以满足小型停车场业主的需求。

关键词:停车场收费系统,Visual C++,SQL

参考文献

[1]王晶晶,武颖娴.停车场及其收费问题分析[J].财经界,2006(4):243-244.

[2]陈榕.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科技创新导报,2009(23).

[3]于军琪.智能建筑课程设计与项目实例[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1.

[4]陈宏朝.Access数据库实用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5]宋振会.SQL Server2000中文版基础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6]温秀梅,丁学钧.Visual C++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教程与实验[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7]Ian Sommerville.Software Engineering,Ninth Edition[M].New Jersey:Pearson Education,2001.

[8]黄卫,李洪涛,陈里得.通行费征收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J].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8(3):68-71.

[9]启明工作室.[MIS系统开发与应用(Visual C++SQL Server版)[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0.

3.小区临时停车如何收费? 篇三

根据《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停车位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小区停车位大都是僧多粥少,尤其是上海许多市中心小区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还会利用小区内公共部位区域,用于为进出车辆提供临时停车。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小区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是主管部门规定和确定的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利用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作为临时停车位,属于《物权法》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在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临时停车位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后,临时停车费的收费问题可由全体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依据委托人对所议事项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通过业主大会决定的临时停车位收费标准应当在《业主公约》中列明。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应当在小区内张贴公告,明码标价。对本小区业主的收费应当施行统一的标准,而对外临停车辆的收费、提价等也应当根据前述程序由本小区业主大会共同决定。

4.物业停车场收费方案 篇四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3、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配备管理人员5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名;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费标准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宜城市发改局物价管理股(邮编:xxx)

(二)联系电话:xxx

5.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确保收费合理并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蜀跃东路街面车场的收费管理 3.职责

3.1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3.2财务内勤负责核对费用的准确性 4.内容 4.1收费依据

4.1.1《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4.2停车场(库)收费

4.2.1临时车位收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4.2.2.临时车位收费一般按小时收费(详见收费标准)

4.2.3当外来车辆需使用临时车位时,车辆管理员应引导车辆有序整齐停靠在临时车位

4.2.4车辆管理员应准确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并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车场有偿使用费

4.2.5收费完毕后,收费员应将收费票据交给车位使用用人,由收费员每日下班后将当天收取的停车费上缴管理员 4.3注意事项

4.3.1临时停车场须张贴收费标准

4.3.2临时停车场临时车位应设置车位线,车位线应保持清晰

成都长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浅析停车收费合同的法律性质 篇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 各大城市私家车的拥有率不断增长, 随之而来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凸现了出来。例如, 停车收费的法律性质、停车场与车主之间成立的是保管合同还是车位租赁合同、车辆丢失后, 停车场是否应当全额赔付等问题。这些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而学术界也存在很大的争议。而这些问题的不确定性, 给司法实践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在此类纠纷中, 车主通常以保管合同为由要求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 而停车场通常认为双方之间仅成立车位租赁合同关系。由于针对此问题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 故从各地法院的判决来看, 其裁判结果并不一致。而对停车收费合同 (1) 性质的不同认定将导致不同的法律结果。如果将停车场和车主之间的关系认定为保管合同的, 停车场对保管的车辆则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车辆被盗, 停车场不仅仅对车辆的摩擦损伤负责任还需按车辆的价值进行全额赔付。假如认定其为车位租赁合同, 则车辆不论是被盗还是损伤, 停车场都将不承担责任。正因为如此, 各地法院对类似的案件性质认定不同, 就会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导致同案不同判。这既不利于法律的统一性, 也不利于当事人的合理预期, 更加不利于停车场与车主之间纠纷的解决。因此, 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从而在理论上明确界定其法律属性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停车收费合同是特殊的保管合同

停车收费合同不能简单的等同于车辆保管合同或者车位租赁合同, 因为停车收费合同与现行《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和保管合同的规定均有较大差异, 如果将其定位为保管合同或租赁合同, 将可能对其中的一方当事产生不公平对待。[1]首先, 停车收费合同与一般的租赁合同的存在较大区别。在一般的场地租赁合同中, 租赁物在承租人的控制之下, 出租人并不对承租人的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 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而在停车收费合同中, 车主只是临时占用车位, 车位实际上还是处于停车场的统一管理和控制下, 停车场有专人收费、专人管理, 甚至是处于监控中的, 车主是在停车场的管控下临时使用车位的, 这与一般的租赁合同是不同的。如果停车场对停放车辆及车载货物不负任何管理、保护义务, 那么将违背诚信原则, 进而可能增加交易费用。

其次, 停车收费合同具有保管合同的特征。保管合同具有下列特征:第一, 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 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保管寄存人的物品。第二, 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 还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实际交付于保管人的行为。第三, 保管合同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保管人得取得占有。第四, 保管合同可无偿也可有偿,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保管是无偿的。但保管责任不同,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保管是无偿的, 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与之相对应的, 其一, 停车收费合同的标的保管车辆行为, 停车场不仅要给车主提供车位, 还有保护车辆安全。如果停车场仅仅简单的提供个车位, 不履行车辆保管义务, 那么车主没必要选择去停车场停车, 完全可以随便找个空位免费停车, 没有必要专门将车辆停在停车场内。其二, 停车收费合同是实践合同, 车主将车辆放入停车场就是将保管物实际交付于保管人手中, 停车收费合同自交付时成立。其三, 保管物交付即寄托人将对保管物的控制权转移给保管人并经保管人接受, 只要停车场具有控制车辆进出的权利就是实际控制了存放车辆, 比如, 凭停车证放行便是场主控制的体现。其四, 通常停车收费合同是有偿的, 即使停车费与车辆的价值差距甚大, 但这是停车场根据其保管义务所定的价格, 如果停车场认为其所收取的费用与其承担的义务不符, 那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协商, 停车场不能因为费用的低廉而否认其保管义务。

最后, 停车收费合同与一般的保管合同也存在差异。在一般保管合同中, 假如保管物毁损、灭失, 寄存人可直接依据保管合同追究保管人的责任。但是, 在停车收费合同中, 当车辆受到损害或者被盗时, 车主常常首先追究第三方的侵权责任, 并不是一开始就追究停车场的责任。一般情况下, 车主可以根据停车场的监控器找到加害方, 只有在无法从第三方获得赔偿或者足额赔付的情况下, 车主才会向停车场索赔。此外, 在一般的保管合同中, 车辆保管费与保管物的价值往往成正比, 而在车辆保管合同中, 保管费多与车辆的占用面积、停放时间有关, 而与车辆的价值大小无关。由于车辆之间的价格相差很大, 尤其是普通的经济型车辆与豪华轿车之间价格更是相差悬殊, 如果车辆被盗后, 一律由停车场的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将给停车场造成很大的负担, 停车场可能会拒绝保管高档车辆或者增加管理费用。

综上可知, 停车收费合同与传统的租赁合同和保管合同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又存在差异, 但综合来看, 将停车收费合同定位于特殊的保管合同更为妥当, 毕竟停车收费合同与保管合同之间有更多的相似性。此外, 将停车收费合同定位为保管合同, 对车主而言, 可以令车主更为放心地停放车辆而不必担心车辆的安全;对停车场的管理者而言, 一方面加重了停车场管理者的责任, 增加了其管理负担, 另一方面也可督促管理者增加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责任心等, 并设法通过其他途径来转移风险, 从而减少纠纷的产生, 更好地维护车主的利益, 提升停车场的管理水平。

二、停车收费合同存在的问题

(一) 保管物占用的转移

保管合同中要求保管物交付并转移占有, 而在停车收费合同中, 有的学者认为将车钥匙和行驶证的交付视为转移交付, 未交付则停车场没有实际控制车辆, 因而不负保管责任。对于这种观点, 笔者认为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停车场主要目的是保管静态的车辆而非动态的车辆。因此, 不能以停车场是否拥有车钥匙或者行驶证来判断其是否控制了车辆, 停车场的管理者不需要拥有车钥匙或行驶证而且这在实践中也很难操作, 就像一般寄存人将保险箱交付保管人保管, 转移占有即可, 并不需要将保险箱的钥匙或密码。只要停车场设立了停车服务, 具有车辆可否进出车场的权利, 也就实际控制了存放的车辆。车主入场时取得停车凭证和离开时交停车凭证取车的行为也可知停车人有交付车辆、转移车辆实际控制权的意愿。如果停车场的管理者不发停车凭证、不检查验证就放车开出、或只管收费不管查验任由车辆开出等, 都只能说明停车场未尽保管义务, 不能据此认定停车收费合同不是保管合同, 不负赔偿责任。

(二) 免责声明的效力

在生活中, 停车场往往会张贴“停车须知”或者发放“停车证”并载有“仅提供场地停放车辆, 不负责车辆的保管, 车辆丢失概不负责”等免责声明。关于此种声明的效力问题, 很多学者认为, 虽然车主可能在停车时已经明知此类声明, 但在停车场地空间不够、车主无法任意选择合同的相对方的情形下, 停车场与车主之间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的合同地位。因此, 不能根据“车主明知停车场的免责声明但仍将车停放在停车场”来判断车主已经接受停车场的免责声明, 而应该将此作为停车场的管理者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做出的对停车人不利的单方意思表示, 对停车人不发生法律效力。[3]因此, 免责条款在法律关系性质明确的情况下, 对于义务承担所做的限制性要求, 此类格式条款或声明的效力仅涉及特定义务承担者, 而不会对法律关系的性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是, 停车场有关“只提供场地停放车辆、不负责车辆保管”的声明有可能是其逃避责任的借口, 也可能是停车场就订立何种合同所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全部将其认定为无效, 将会剥夺停车场意思自治的权利。[4]合同双方有权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约定合同的性质, 既可以将停车收费合同约定为车辆保管合同也可以是车位租赁合同, 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并视具体情况分析合同的性质。

(三) 保管费与保管物的不对价

在一般的保管合同中, 保管费与保管物的往往是成正比的, 保管物的价值越大保管费越高, 而在停车收费合同中, 保管费与车辆的价值相差悬殊, 不成对价。当保管车辆被盗时, 保管人往往在诉讼中以收取的保管费与巨额赔偿责任之间显失公平为由主张抗辩, 但是, 这种抗辩是不能成立的。所谓显失公平, 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 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显失公平情形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5]笔者认为, 在停车收费合同中, 停车场提供看管车辆的服务, 车主为此支付保管费用, 保管费与车辆看管的费用是互为对价的, 符合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不存在显失公平问题。因保管人未尽到保管义务而导致车辆被损毁的巨额赔偿责任, 不是保管费的对价, 而是保管人违反保管合同的义务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三、停车收费合同的完善建议

(一) 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

目前, 我国对停车收费合同的法律性质及法律关系等问题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 进而导致审判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笔者认为, 为了统一法律的适应, 有必要完善关于停车收费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 可以在《合同法》中关于保管合同的规定中增加车辆保管合同的相关规定, 将停车收费合同明确定位于特殊的车辆保管合同, 进而明细具体规定, 比如车辆的交付、占用的转移、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 从而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便利于纠纷的解决。

(二) 合理调整停车价格

目前, 市场上的停车价格多是由政府制定的统一的停放费和保管费, 在收费中并没有体现出质价相符的服务原则。[6]这不仅不符合市场需求, 还可能导致因巨额损害赔偿而引发争议。如果停车场仅收取低廉的保管费, 却要求停车场承担巨额的车辆损毁的赔偿责任, 这对停车场来说负担过重、责任过大。如果停车场能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其收费价格, 比如根据车的排放量、停车的时间、占地面积、车主不同程度的安全要求等其他因素来设定收费价格, 那么由此而产生的车辆损毁责任, 是停车场可预期的也是理应承担的。[7]当然, 对于豪车的损毁, 法律可以设定一个标准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 以免因为豪车的赔偿责任过大而使停车场无力承担。同时, 法律对于豪车的车主也应加重其安全保护责任, 车主自身对其车辆的保护应提高要求并加强监管。

(三) 加强停车场的监管

实践中, 停车收费合同纠纷的产生往往是因为停车场的管理者管理不善, 没有尽职地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才导致车辆的损毁, 从而引发双方争议。对此, 停车场应该加强监管, 提高管理水平, 解决车辆保管中的突出问题, 比如停车场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缺乏系统的管理依据、管理体制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经营机制不合理、停车规划的滞后等问题, 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车辆保管合同纠纷的产生。

(四) 转移合同风险

对于停车收费合同相关的纠纷, 其争议焦点主要在于车辆损毁的责任承担者以及承担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的问题。对此, 停车场可以通过购买相关的保险来转移合同风险, 或者可以要求车主特别是豪车车主购买保险来转嫁合同风险。那么, 如果在停车场发生车辆损毁的情形,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据此直接向保险公司求偿, 从而可以减少双方的争议, 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四、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停车场纠纷必然日益增多。目前停车场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司法判例分歧甚大, 要正确处理该类纠纷, 需要正确认定停车收费合同的法律性质, 明确相关法律责任。本文从保管合同的特征对停车收费合同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 认为停车收费合同与车辆保管合同和车位租赁合同虽有一定的相似性, 但更倾向于车辆保管合同, 是特殊的车辆保管合同。此外, 本文分析了停车收费合同作为特殊的车辆保管合同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相关建议, 希望有利于明确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 从而便于纠纷的解决。

摘要:近年来, 停车纠纷不断上升, 对于停车服务法律责任问题, 我国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实践中, 停车场和车主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关系, 由谁承担车辆赔偿责任的问题一直处于争议中, 对此, 判断停车收费合同是属于保管合同还是车位租赁合同对纠纷的解决至关重要。这就有必要通过对停车收费合同法律性质及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进而提供相关完善建议, 从而有利于此类纠纷的解决。

关键词:停车收费合同,保管合同,车位租赁合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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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颖.停车场合同性质辨析[J].企业导报, 2011 (14) :185.

[3]尹忠显.新合同法审判实务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6.620.

[4]汤征宇, 陈亚男.车辆保管合同与场地租赁合同之辩[J].人民司法, 2011 (4) :80.

[5]冯忠明.存车收费合同之法律界定[J].云南大学报 (法学版) , 2006 (5) :104.

[6]张春兰, 陆鸿雁.停车场在车辆停放期间的法律责任[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4) :53.

7.住宅小区内停车收费归谁所有? 篇七

我们小区有一千多家住户,有几百辆小车需要停放。目前所有停车费用都是由物业公司收取,对地下停车库停放的车辆每月收取150元,路面停车每月收取60元。小区去年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关于停车费的问题,业主、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均有不同看法,物业公司认为他们有权收取停车费,应全额归物业公司所有;部分业主认为购买了小区的住房,应该无偿停车;业主委员会提出小区的住户有的有车,有的没车,如果不收,对没车的住户不公平。现在小区因为这件事搞得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存在矛盾,影响了小区车辆的进出、停放及业主的正常生活。请问,住宅小区停车到底应不应该收费?停车费归谁所有呢?

天津杨仁平

杨仁平读者:

你好!我们知道,住宅小区是许多住户居住在一起的,小区内除了室内部分属于某个业主所有之外,其他部分属于业主共有。某个业主把车辆停放在小区业主共有的部分,如果不交费的话,也就是侵占其他业主的利益。所以说,停车交费是合理的,但停车费归谁所有却不是一概而论的,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对于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业主可以从开发商处购买或者租赁的方式使用,物业公司根据开发商的委托收取费用。小区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用于停放车辆的,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开发商无权收取停车费。因为该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部分的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享有,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收取。但物业公司参与车辆停放管理的,可以从停车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停车的管理费支付给物业公司。

高正尉(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栏目管理、编辑/林超

8.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篇八

地面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阳明山水管理处地面停车场的收费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阳明山水小区地面停车场分为月租停车与临时停车两种形式。

一、月租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1.业主须携带业主证、行驶证原件(非业主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到客服中心办理机动车月租证(单户业主办理一个以上的和非业主办理的,须经公司特别批准),收银员在对资料审核无误后,登记相关信息在《停车场车位租赁动态统计表》中。

2.收银员根据公司制定并公示的收费标准和停车时限(月租卡一次办理最长期限为6个月)收取租金费用,同时收取月租卡押金100元/卡。同时提醒办卡人因到期、损旧办理以旧换新的需收取5元/卡的工本费(旧卡收回);遗失补办新卡的收取20元/卡费用(以上收费均开具手写收据)。月租卡押金在车主退出月租时,凭有效旧卡和押金收据办理退款。

3.收银员在月租证上准确填写月租车租赁起止日期、车牌号、房号、车型及其它相关信息,不得涂改,否则无效。月租证编号为中亿租001、中亿租002...按顺序发放。

4.收银员应及时将停车场车位租赁更新信息告知岗亭收费员,且每周五应将《停车场车位租赁动态统计表》交给财务部会计处核实。

5.岗亭收费员应随时落实并检查《停车场车位租赁动态统计表》实际情况,随时关注月租证的截止日期,至少在费用到期前5日内提醒车主到客服中心续费,以免逾期按临时停车标准收取费用。

二、临时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1.所有临时车辆进出时,收费员必须马上打卡(严禁延后或提前打卡;打卡机出故障不能工作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班长报修,同时以手工记录代替),记录车辆出入场时间、车牌号、车型及其它相关信息在计时收费卡上及车辆出入登记表中。

2.收费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并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同时出具同等金额发票 Zywy002cw-00 停车收费管理

给客户,同时在票根上记录车牌号。严禁用假票、废票或者回笼票收费,严禁提高和降低标准收费。

3.收费员在收费过程中应仔细分辨钱币的真伪,收到假币责任自负。

4.对不愿索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确实被拒绝出票的,将发票投入回收箱,每日交款时由客服收银员开箱收回,同时注明在计时收费卡上及车辆出入登记表中。严禁收费不给发票或少给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

5.收费员交接班时须将计时收费卡情况记录在《收费员交接班记录表》上。6.因特殊原因未收取停车费的,收费员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7.停车发票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客服收银员每周星期五到财务部领取停车场定额发票,领用和退回必须有书面交接记录,一式两份,财务和收银员各执一份。收银员根据需要及时将停车发票发放给岗亭收费员,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客服收银员交接班时要做好停车发票的交接登记工作,确保发票数额准确和供应及时。

8.岗亭白班收费员必须在当日20:00前,晚班收费员必须在次日8:10分前到客服中心将收到的现金和票根如数交给当班收银员,填写好《停车场临停交款单》并签字确认。

9.安保班长应每日随机到收费岗亭根据计时收费卡计算收费金额,核对所收取的现金与应收费金额、发票金额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刻汇报。安保主管至少每周一次对收费工作进行随机抽查,财务部根据情况对停车场临时收费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反映。

10、客服中心收银员应加强发票领用管理,加强计划性和预见性,回收发票必须与财务办理退回手续后再行领用。客服主管定期对收银员的发票领用登记记录进行检查。

9.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 篇九

填报时间: 2009-04-09 责任单位: 金牛区物价局 1.目的

规范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程序,依法出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保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法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2.《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

3.3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 3.申请条件

属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4.办理程序 4.1.接件

4.1.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区物价局窗口提出申请。4.2.材料审查

4.2.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予以受理。

4.2.2.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或者在4个工作日内以《金牛区物价局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2.3.申请条件不属于本区管辖范围,申请并不具备收费条件等原因不予受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以《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4.3.受理

4.3.1.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收费申请进行受理,并出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由申请人在受理通知书上签字确认。4.4.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的处理

区物价局行政审批科相关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4.4.1.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调查核实后,由窗口首席代表自受理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

4.4.2.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窗口首席代表自受理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理驳回通知书。4.5.发件

4.5.1.对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办理的申请件,申请人在4个工作日后,凭《受理通知书》到金牛区政务服务物价窗口领取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并收回《受理通知书》存档。4.5.2.对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以办理的申请件,申请人在4个工作日后凭《受理通知书》到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领取《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备案驳回通知书》。4.5.3.向办事群众发放《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由办事群众填写直接投入政务中心意见箱或交值班长处。5.申报材料 5.1书面申请

5.1.1.基本情况:①详细地址,②开办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③车位数,④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通知书附表编号,⑤停车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⑥具体工作人员人数花名册(含物管方管理人员)。

5.1.2.拟定的详细收费项目、标准.

5.1.3.对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及《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承诺:“自觉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标准,如有违规,自觉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31号令》的处罚。5.2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和资质证复印件。

5.2.1.办理机动车停车场收费需提供交通行政及管理部门颁发的《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通知书附表、停车场备案通知》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5.2.2.停车场所在的位置平面草图及车位规划草图。

5.2.3.如需办理政府指导价核准书的停车场,还需提供该住宅区(楼盘)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商定的具体收费标准的签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材料内容包括[业主姓名(房产证登记姓名)、门牌号、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及座机)、具体意见(是否同意)] 5.2.4.办理市场调节价的需提供复印件:A.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B.产权证 6.承诺时限

10.停车场收费调研 篇十

关键词:ETC;收费系统;系统分类

中图分类号:TP31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09-0000-02

一、前言

高速公路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国际上十分先进的一种收费系统,它是智能交通服务系统之一,过往车辆通过车道口时不需要停车缴费,而是自动缴费。

同传统的人工收费系统有所不同,不停车收费系统是以IC作为一种数据载体,通过无线数据交换的方式来实现收费计算机与IC卡的远程数据存取功能。它可以从收费计算机中读取出储存在IC卡中的有关车辆的各种信息。从而系统按照既定的收费标准,并经由计算,從IC卡中扣除本次使用道路费用。

二、ETC的分类

ETC系统主要有两大类:

1.不停车收费系统;

2.自由流不停车收费系统。

(一)不停车收费系统

不停车收费系统主要是利用的混合式的收费方式,不但有十分先进的不停车收费的车道又有以前的半自动化的收费车道。这两种车道的结合有着其明显的特征:

1.结合了半自动车道的有点并与其并列而设。在具体的收费车道当中结合实际开设的情况设置一些ECT的收费专用车道;

2.车辆一般都是以较低的速度通过收费车道,其具体的车速一般为40km/h左右,一个小时通过的车辆大概为800左右;

3.通过车道处设置的自动栏杆以来防止那些无卡的车辆通行。

往往会把不停车收费车道标志与车道信号灯设置在收费车道的入口处,因为车辆的密度一般不会太大,这些天线就不会处于连续工作的状态下,如果没有车辆通过则天线就会智能化的进入休眠。同时还会在天线辐射区域以外的车道内设置一个环形的线圈,如果那些车辆进入到线圈的区域内,这些线圈就会感应到进而会发出信号,将处于休眠状态的天线激活。当车辆驶入通信区域内后,天线就会通过微波将将客户的信息(身份与车型代码)上传到车道的天线,之后再通过天线将信息转送给车道控制机,而进行相应的信息核查,如果是有效的合法卡车道就会自动将车方行,信号灯就会现实绿色。一般会需要进一步的信息交换以及数据的读写,直至整个收费过程的结束,如果卡无效或是无标识的卡,天线也会通过信号控制自动栏杆关闭将车辆拦截,同时还会发出警报以来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这些系统收集的信息会传到系统工作的后天以供后期使用。

(二)自由流的不停车收费系统

自由流不停车收费系统主要是在道路的主干道上在一定的距离内设一个跨主干道的龙门架以来采集车辆信息,这个系统是一个分段式的系统。这个系统的一个主要的有点就是车辆进入收费区内不用减速,这样就能够提高系统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方便驾车者。这个系统的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

1.不需要很大的收费设施;

2.车辆驶入收费区内不需要减速;

3.系统的精度高,以便进行现场抓拍那些逃费的车辆;

4.一般还会在主干道旁边设置一个普通的收费车道,以来处理那些非法或无效无标识卡的车辆;

5.天线能够同时对多辆车载的标识卡进行识别与通讯。

这个系统的主要特点就是投资少,效率高,车速高,车辆的通行能力很大,一般在每个小时能搞达到2000辆。但是这种收费系统对技术要求较高。

车牌自动识别技术以数字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计算机视觉等技术为基础,同时还要归对摄像机拍摄的那些车辆图形进行分析处理,对车辆的车牌号进行识别。同时还要通过一些后期的处理对那些停车场进行相应的管理以及对交通流量的控制。还可以进行车辆的定于与防盗以来达到自动化的监控目标。识别结果包括车辆牌照的全部汉字、字母、数字、颜色、牌照坐标、牌照图像等。自动识别车辆牌照,而不需要被识别车辆主动参与,可以对所有通行车辆进行识别、管理。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在高速公路上的应用,对完善收费系统,杜绝收费漏洞,减轻收费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收费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车辆牌照自动识别广义来说有三项:即定位技术,如GPS和GPRS;非接触识别技术,如RFID电子标签之类;再就是车辆牌照自动识别技术。

三、系统的关键技术及标准制定

不停车收费车道控制系统包括以下三大关键子系统:

(一)车辆自动识别技术(AVI)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中的车辆自动识别技术是三大关键系统中最重要的技术,它与系统的性能、应用和推广有重大关联,同时也是区别不同的电子收费系统系统的主要标志。车辆自动识别技术主要采用:①红外线扫描识别技术;②CCD摄像识别技术;③激光扫描识别技术;④IC卡识别技术等。由于交通运输本身要求有一种系统能够在全天候、恶劣环境下应用,并且具有能够进行远距离作用,安全可靠性高,寿命长等特点。因此上述这些系统由于本身所存在的缺陷故而都不能全面满足以上要求。因此,为了适应这一需求,发展了微波非接触式ID卡识别技术。由于微波透入性强,工作距离远,并且适合于车辆全天候、恶劣环境条件下工作,它具有能远距离工作、体积小,既可以有源发射方式工作也可以进行无源反射方式工作等特点。

(二)自动车型分类技术(AVC)

自动车型分类技术主要是根据车辆的那些物理特性来判断车辆收费类别。自动车型分类技术的主要依据为:

1.车轮的数目;

2.车辆的用途;

3.车辆的体积;

4.重量等等。

自动车型分类技术与一系列的车道传感器相连,传感器的信号提交事务处理系统后,由车辆分类单元判定收费类型。其设备主要为∶扫描仪、高速摄像、前置线圈、感应踏板和发射光塔等这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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