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活动倡议书

2024-08-20

宪法日活动倡议书(共11篇)

1.宪法日活动倡议书 篇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遗憾的是包括我在内许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真正对宪法的了解却知之甚微(电视台的采访节目)。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何?宪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我国公民宪法意识还很淡薄,因此必须我们应好好地学习一下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大家的日常生活都与宪法息息相关。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的运行,须以不超出宪法效力为前提。从这个角度看,宪法关涉百姓的诸多权益,是百姓自我保护、对抗外界不法侵害甚至是与扭曲变异公权力对抗的顶级保护伞,这就容易破除其在百姓心中“抽象、高高在上、虚无”的旧有印象。

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2.宪法日活动倡议书 篇二

回顾新中国制宪史:1949年10月1日, 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向世界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揭开了新中国的历史篇章, 依据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9月20日第1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后, 经历了三次大修改:1975年版由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月17日) 通过;1978年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月5日) 通过;1982年的第4部宪法, 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 以第1部宪法为基础进行了大规模修改, 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过的宪法草案, 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2月4日高票通过。这就是“12月4日宪法日”的来历。

在确立国家宪法日的同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还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象征着我们国家走上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全新起点。

3.宪法日活动讲稿 篇三

各位居民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我们社区的法律顾问吕律师。为了迎接国家宪法日,我们社区特别举办了这次的普法讲座活动。感谢各位居民朋友的参加。可能有的居民听过,也有的居民第一次听说这个“国家宪法日”,那么我给大家解释一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纪念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设立的节日。这个节日是在2014年11月1日设立的,规定以后每一年的12月4日就是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今年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12月4日同时也是法制宣传日。所以在这一天,我们要学习法律,重视法律,希望今天一个小时的分享能让大家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所有的法律都不能违反宪法。宪法中规定了一些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今天我们主要通过案例讲解的方式来一一了解一下这些权利义务。宪法中规定了很多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今天讲其中六个权利。接下来我们一个一个的来看。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非犯罪被剥夺了政治权利。

我们看一个关于选举权的案件。案件是这样的:1994年8月中旬,被告人秦某得知自己所在的镇上将于同年9月选镇长,即产生用贿赂镇人大代表的方法当选镇长的念头。尔后,秦某串通其他5人到自己家中,密谋策划贿赂镇上人大代表,让代表选举秦某当镇长一事。随后,5人分头贿赂各自联系的镇人大代表,并要求代表选举岑潮作当镇长,秦某还亲自贿赂6人。合计行贿金额3万多元。到镇长选举当日,选举结果是:47名代表投票,镇长候选人得23票,秦某得15票,无效票6票也写上“秦某”姓名,弃权2票。由于秦某的贿选行为,致使镇长选举无法依法进行。破案后,追缴回部分贿赂赃款。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某等五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为了使秦某能当选镇长,采取用金钱贿赂镇人大代表的非法手段破坏选举,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造成无法选举产生该镇镇长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大,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选举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2年。

二、言论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但要保证被议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否则可能会导致侵犯别人的名誉权的。

我们看下一个案件:刘某诉乔某名誉权纠纷案

刘老师是金阳光双语幼儿园小班老师,乔某的女儿是刘老师班上的学生。某日,乔某发现女儿下课回家后屁股上有血迹和红点,怀疑是刘老师用针扎的。第二天就找到幼儿园,质问刘老师是否有用针扎孩子,还报警,并在学校门口召集其他学生家长一起察看自己孩子有没有受伤。同时,乔某联系了当地的媒体,大肆报道刘老师用针扎孩子的事情。在此期间,在朋友圈、微博上都开始流传刘老师针扎孩子的事情。然而,经过医院检查发现,乔某女儿屁股上的伤不是针扎,而是丘疹。乔某认为,即便之前对刘老师有所误会,但也是出于保护孩子心切,而且网友言论自由,网友怎么评论刘老师自己管不到。法院认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的规定,乔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大肆宣传不实事实,已经侵犯了刘老师的名誉权,应向刘老师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所以,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是保护我们合法发表观点的权利,不是让我们无凭无据的乱说,否则会变成诽谤他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三、人身自由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案例:2012年2月,郑某先是诱使缪某某玩赌博机,缪某某输钱以后,郑某介绍缪某某向侯某某借款20万元,并书写40万元的借据,缪某某当场从侯某某处借得20万元用于归还赌博债务等。后因还不上款,侯某和郑某把缪某挟持到某偏僻小屋内,要求尽快还钱。缪某被关了一天后,谎称向同学借钱逃跑。

法院认为,郑某、侯某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8个月。

现在社会上这种情况很多,比如先引诱一些孩子甚至是成年人先去赌博,等赌博赌输了的时候马上有人来提供借款,这种通常都是高利贷,让你签一张10万的借条,但是实际上只给了你5万。之后就是一直向你索要债务,上门威胁、打电话威胁等等,导致无法正常生活。向本案中因为这些索要债务的同时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触犯刑法被抓。但实际生活中很多这种放高利贷的人根本不会触犯刑法,就是一直骚扰你的生活。所以,要时刻警惕这种陷阱,不要掉入类似的圈套。我们实际经历的案件有很多,甚至把几套动迁所得的房子都卖掉来还债的,可以说的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我们说道人身自由,现在很多居民去外面打工,没有签合同,老板工头不付工资,一气之下把老板抓起来关几天逼老板付工资。这种做法就是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到最后工资没有讨到,还把自己赔了进去,非常不理智。现在法律比较健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些纠纷的。

四、通信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里的通信及可以是传统的纸质书信,也包括现代话的手机通信、电子邮件通信等。说到这里,我们重点提一下公民信息的保护。因为现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非常严重。像我们个人的姓名、电话、住址这些信息都是非常容易泄漏的。点外卖、淘宝购物、寄送快递、办理业务等等都会留下自己的姓名、电话号码、住址信息。有些不法分子就出卖这些信息,或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

案例: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期间,张晓兵、周甲二人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租赁一间门面房,印制了多份“剧本”(诈骗脚本)、购置了固定电话、打印机等作案工具,雇佣了十几个人充当电话诈骗推销员,由张晓兵通过网络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周甲根据“剧本”对上述电话推销人员进行电话诈骗培训,冒充其系“全国网络购物与电视购物平台”的工作人员,虚构其公司现举行价值感恩回馈活动,谎称客户只需缴纳398元的税款,即可免费获赠价值4980元的“施华洛世奇”手表(经鉴定,实际为“NARY”耐瑞牌手表,价值38元)一块、3D眼镜一副及电视棒一支,先后骗取70名被害人财物共计27860元。

法院认为:张晓兵、周甲两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十几人犯诈骗罪,判单处罚金5000元。

提到诈骗,因为现在临近年末,各种诈骗也比较猖獗。给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诈骗情况,希望各位能提高警惕。

第一类是电话或者网络诈骗:比如用QQ、微信盗号以后冒充是你的好友,向你借钱。有的是冒充公司老总打电话给你。有的是在购物网站上冒充是代购、海淘假装帮你代买东西诈骗。有的是发一些中奖信息,告诉你中奖了,但是要先把税交了才能领奖。有的是冒充公检法,说你涉嫌犯罪,要把资金打入国家监管账户。有的是虚拟事件,比如说哪个亲戚重病了、车祸、绑架等等,让你马上汇钱。有的是告诉你电话欠费、网络欠费了,让你充值的。有的说你社保金、医保金账户出问题了,让你转到安全账户。有的冒充是残联、妇联等部门,说要给你发救助金、助学金等等,让你提供卡号密码。

第二类是面对面诈骗:比如有一些人进小区里面发小广告,说是产品推广,让你用手机扫二维码,扫了就送小礼物的,要谨慎一点。有可能你扫了之后手机就中病毒了,手机里的信息、甚至手机银行里的存款都被转走。有的是向一些老年人推广一些保健产品,比如药物、按摩椅等等,夸大功效,还定期去参加讲课活动,去了就送鸡蛋,然后就让你高价购买他们的产品。其实都是一些三无产品。还有就是在医院就医的时候,会有人主动来搭讪,问清楚你的病情,然后说自己人身什么神医有偏方,能治这个病,再把你带过去。还有的情况是一些小额贷款信息,说小额度低利息贷款,真正办理完成贷款手续后发现其实是高利贷,利滚利还不完。

现在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居民如果遇到了以上这些情况,或者其他一些情况内心不确认的,一定要在心里打个问号。再多问几句确定信息,要不就向有关部门核实。现在行政部门都有办公电话,可以直接打电话过去咨询。另外就是不要贪小便宜或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轻易相信那些中奖信息。最后就是不要随便向别人透露自己的隐私信息,尤其是关于钱财的一些信息,账户密码等等。

五、教育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在苏州这边应该好很多,在我国一些偏远山区的地方,很多贫困家庭的孩子是无法保证受教育权的。

案例:张某侵犯其子受教育权案 张某和妻子都是新疆某地的农民,有一子张小某,本来应该就读小学二年级,但是张某认为读书没用,让张小某辍学在家。张小某所在学校、村委会及乡镇教育办公室干部多次到其家中,劝其让儿子上学,接受义务教育,但是张某夫妻一直坚决不同意,给周围群众带来了恶劣影响,乡镇政府向其发出最后告知书后,父母仍不履行义务,最后乡政府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父母停止对儿子受教育权的侵害行为,父母应履行对儿子受教育权的监护职责,自判决生效之日起,送孩子到学校接受教育。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所以家长必须保证孩子接受9年义务教育。

六、妇女、儿童、老人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年老时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妇女在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婚姻家庭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因为在生活中、老年人、妇女、儿童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宪法给予这类人群以特殊的保护。

案例:姜某虐待罪案

姜某在青岛市某老年公寓担任护工,负责入住老年公寓的瘫痪老人的日常护理工作。2016年6月,姜某在看护韩某期间,多次对韩某实施虐待、殴打行为,致韩某肋部和面部受伤。后被抓获到案。经法医鉴定,韩某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对其负有看护职责的人实施虐待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应予惩处,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不光是看护人员,如果是家庭成员内部有遗弃、虐待老年人的,情节严重的也会构成犯罪。

案例:田某与卞某离婚纠纷案

田某(女)与卞某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田某主张卞某存在家庭暴力,要求与卞某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查认定卞某存在家庭暴力,考虑到卞某这一重大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田某予以了充分照顾。

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如果发现存在家庭暴力,应当意识到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权力失衡或者协商能力悬殊的现象。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充分考虑家庭暴力因素,照顾受害方,以利于受害方离婚后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工作和学习能力,找回自信,更好地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案例:林某撤销监护权案

福建省某村民林某某(女)多次使用菜刀割伤年仅9岁的亲生儿子小龙的后背、双臂,用火钳鞭打小龙的双腿,并经常让小龙挨饿。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小龙的身心健康,不宜再担任小龙的监护人。依照规定,撤销被申请人林某某对小龙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民委员会担任小龙的监护人。

现在民法总则规定了撤销监护权的一些情况,如果父母作为监护人有不当行为的话,是可以撤销监护权的。

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了很多,那么关于公民的基本义务又有哪些呢?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遵守法律的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服兵役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不能一一介绍。今天主要讲一下维护国家统一和依法纳税两个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

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案例:岳某某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

岳某某自2012年开始从事邪教全能神活动,并负责邪教全能神在六个小区全能神资料的运输和发放,接受其全能神上级马某的领导。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岳某某使用货车先后三次去四川省领取全能神各种资料48箱运会然后分发。后于2014年3月20日被抓获。法院认为,全能神已被认定为邪教组织并被明令取缔,其实质是冒用宗教的名义而建立,利用制造、散发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制造颠覆政权的舆论,攻击党和政府,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等。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被告人岳某某在明知全能神邪教组织已被取缔的情况下,仍使用化名先后三次押运全能神邪教组织书籍48箱,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现在有很多的组织借宗教的名义实际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我们居民如果路上遇到这些派发这种组织的传单的人不能理会、参与,要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二、依法纳税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如果有偷税漏税行为的,不仅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案例:1999年4月至2000年10月间,绍兴某石料场在经营石料销售业务过程中,被告人史某、徐某、洪某指使会计被告人唐某采用销售不入帐的方法隐瞒销售收入,从而达到偷逃国家税收的目的。其中,1999年4-12月共偷逃国家税款287,896.04元,偷税比例达94.33%,2000年1-10月共偷逃国家税款281,856.53元,偷税比例达89.51%。

法院认为,石料场为偷逃国家税收,其实际经营负责人即被告人史某、徐某、洪某,指使企业会计即被告人唐某,采用销售收入不入帐的方法,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其行为构成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4.宪法日活动方案 篇四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逐步落实“”规划;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依法治国方针;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突出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为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精神,增加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地点

各乡镇事务办、各科室根据各宣传小组的宣传范围安排。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我局将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各科室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集中宣传阶段。主要安排以下几项工作: 1 、办公室编发准备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城市居民《宪法》、《中共中央关于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民政民生工程宣传册》、《退伍军人安置条例》、《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XX省殡葬管理办法》、《XX县殡葬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法规资料,并印发好宣传材料各30份。于12.4号上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解答相关的民政法制知识。

2 、12月4日上午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回答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婚姻和殡葬方面的问题,以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

3 、各科室负责人采取集中学习、法制讲座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民政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对民主法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

4、抓住“两个平台”,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紧紧抓住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委会这两个平台,把有关政策法规送进社区、村居。各乡镇事务办在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中发放宣传单,进一步增强公民树立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公平正义观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三)总结阶段。各科室认真总结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改进和深化民政部门普法宣传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由局党组牵头组织安排宣传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和部署法制宣传活动,同时要求各科室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好充分准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为切实保证各项活动取得积极效果,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局长

副组长: 党组书记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党组成员、救助局局长

成 员:各科室、站、队、院、所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办公。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这一主题,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民政法制宣传这个重点,紧密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重点宣传《宪法》、《中共中央关于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民政民生工程宣传册》、《退伍军人安置条例》、《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XX省殡葬管理办法》、《XX县殡葬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收养法》等政策法规,突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宪法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五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员工法治观念,推动员工树立法治意识,针对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员工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公司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营造普法教育氛围。

在公司办公室的墙上挂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等宣传标语,营造浓郁的宪法宣传氛围;公司员工每次进出办公室都能看到,做到将法治观念根植于心。

二、组织员工,学习宪法。

从12月4日开始,公司每天都会利用早晨开会的时间,全体员工一起学习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让大家了解宪法,熟悉宪法。

总之,公司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使公司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了法治在公司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公司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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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公司将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公司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

6.宪法日教育活动总结 篇六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浏阳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本周我校各个班级在教育处的号召下,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小组成员、落实任务

本月初,学校特别成立了宪法宣传日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法制的校长为副组长,行政及各班主任为组员。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我校充分发挥学校广播站,国旗下讲话,班队活动课、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师生都能做到知宪法、守宪法、护宪法,依宪法办事。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围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举行了以下活动

1、利用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通过师生激昂的发言,使学生了解了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进一步加深了对国旗的认识。(12月8日)

2、各班利用每周一下午的班队活动课开展一次关于宪法知识的学习活动。各班布置好主题队会氛围,在黑板上写明本次队会活动的主题思想,并针对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12月8日)。

3、进行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在宁校长的主持下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从根本了解宪法的内涵。并组织全校老师进行了宪法知识答题活动。(12月5日)

4、周二我校团委联合教育处,利用广播站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宪法知识的普及,做到人人参与,人人了解。

5、利用家校通平台进行法制小知识宣传教育,家校的联系得到了家长的进一步支持。

6、.利用led显示屏显示标语“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做起”。

7、制作横幅一条:坚持依宪治国

树立宪法权威。

四、拓宽教育渠道,借助多方力量

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长期以来,我校采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坚持全面地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纪的教育,并通过定期开家长会、发校迅通、打电话加强与家长沟通,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对后进生的帮教工作,防患于未然,把学生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五、活动成效显著 总之,我校在本次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在校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校园处处显现出宪法学习的浓浓氛围。我校一向把法制教育放在首位,通过全校师生的努力,我校平安稳定,没有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师生违法犯罪案件。是市内保先进单位。

集里中学

2014年12月10日

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2016年“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力量”为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现对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因而我们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校园广播等,营造氛围,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间作的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在各项活动中使师生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活动效果较好。主要工作:

(1)、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各班级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学法守法”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宣传教育。

(2)、进行全校师生参加的守法宣誓活动。12月2日,学校利用大课间活动时间组织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在庄严的国旗下全校师生进行守法宣誓。

(3)、请我校副校长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了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政教处领导对全校师生进行了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5)、举办了一场《法在我心中》的作文竞赛。

(6)、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优秀作品展示活动。

(7)、组织开展“宪法伴我成长”主题演讲活动,在师生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遵照上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宪法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在此方案的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高度重视,全员动员

法制宣传教育历来就是我校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开学初,我校专门利用行政会研究法制教育的活动方案。由校长主抓,安全办主任专门负责,制定了一系列的活动方案。然后通过校会向全体教师和学生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让全体师生在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这项活动,从而加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教师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以板报、广播、课堂为阵地,向师生进行法制宣传

为了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够接触到法制教育,我校在全校班级中进行了法制宣传中队会评比活动。要求每个班级都要开展一次关于法制教育方面的主题中队会,内容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小学生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同时开展手抄报评比、国旗下讲话等活动,提高学生们理解法律的能力。通过这样的活动,使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常识有一定的了解,从而提高学生们的法律观念。

三、利用校园,播放法制录像

我校少先大队部组织了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录像。我们利用每天下午播放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片,组织各班学生观看。同时对学生们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让大家畅所欲言,并对问题进行解决。通过这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们更直观的了解法制方面的问题,从而加深印象,避免了学生们在法制方面容易出现的误区和错误行为。

四、利用多种教育手段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9月中旬,我校安排法制副校长在校园内进行法制教育,利用真实的案例,向学生进行了深入浅出地教育宣传。我校还利用家长学校的机会,对广大家长进行了法制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7.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 篇七

东港里小学、海阳小学、市第十六中学等学校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部分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让孩子们了解宪法。在升国旗仪式上,通过专题讲座,让学生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全校各班均安排一节宪法学习课,以专题教育、班队活动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同时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途径,积极营造宪法教育的浓厚氛围。

在海阳小学以“弘扬宪法精神,争做知法守法好公民”为主题的升旗仪式上,同学们集体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每位学生都完成了一张宪法专题手抄报,贴在学校内,同学们争相观看。

8.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篇八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传播法治信仰,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统计干部法治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其中,“宪法宣传周”从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依法治统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依法治区、依法治市的重要部署,使使全系统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网络等,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形成遵守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石嘴山市统计系统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深入学习统计法规知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统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五、活动安排

(一)紧抓“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教育。把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组织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开展统计干部诵读宪法活动,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科室:工业科,配合科室:各科室)

(二)紧扣“全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宪法,并将此次专题学习登记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登记卡”内,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核的依据之一。(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科室)

(三)组织参加“法润石嘴山 宪法伴我行”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参加20__年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宪法”主题有奖知识竞答二期活动和全市“12·4”宪法知识竞赛活动,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对统计干部开展宪法专题培训,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牵头科室: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办公室)

(四)推进“宪法六进”宣传活动。依托“法律八进”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点,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热潮。(责任科室: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各科室)

(五)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更新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已有的宪法相关宣传内容,发挥好电子显示屏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中的作用。在职工阅览室、道德讲堂等场所以摆放宪法读本、播放宪法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形成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上午9:30至11:30在青山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区)统计局按照要求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发放宪法和统计普法宣传资料。(责任单位:三县区统计局,本局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配合科室:各科室)

(七)开展网络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统计网站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统计微信、__站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宪法、统计法知识,播放相关宣传标语,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责任科室:普查中心,配合科室: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八)积极践行“以案释法”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学习宣传各类“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普法宣传读本。利用年报培训和专业培训会,宣讲统计法规,并“以案示法”,重点解读常见统计违法行为与应负的法律责任,使统计法核心要义、依法统计的必要性、统计执法检查等法治实践的过程成为向统计从业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增强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三县区统计局,各科、室(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七五”普法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各项活动要求,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营造氛围。三县区统计局,各科、室(中心)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深入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宣传宪法知识,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9.观看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直播心得 篇九

第一乐章,初识宪法。

与宪法初次相识,源于我的奶奶。她出生在山村,在她那个年代,读书是“少数人”的权利,所以奶奶像我这么大的时候,从来没有走出山村,只认得自已的名字。直到我国第一部《宪法》正式颁布,第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奶奶终于有了读书的机会,后来,奶奶考取了县城师范中专,成了飞出山村的金凤凰。毕业时,她却出人意料地选择回到了山村,成为一名小学语文教师。我曾经问过奶奶:回到山里,一教就是几十年的,您不觉得枯燥吗?奶奶淡淡一笑,思绪仿佛回到从前:嗯,每一届教的孩子都不一样,我觉得很有趣。当他们能够走出大山,放眼世界时,我觉得很值得。

奶奶是幸福的,她用平凡的一生,践行了自已的理想,给予孩子们爱与榜样,努力让每一位孩子享受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她把宪法的种子播撒开来,也种在了我的心里。

第二乐章,见证宪法。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妈,你在练什么呀?”

“我在练习宪法宣誓呢!这是今年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进行宪法宣誓。”

“为什么呢?”

“国家工作人员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的职责。宪法宣誓”就是让自己铭记坚持,让他人见证监督啊。”

“那我也要去见证!”

在妈妈宪法宣誓的现场,我听着她铿锵有力的誓词,看着她制服肩上的国徽,我对妈妈的理解更深了一层。此时,宪法的种子不知不觉间已经萌芽破土、快速成长起来。

第三乐章,宪法维权。

六年级上学期,班主任安排我和班里最调皮的男生昊天同桌,“五下六上成绩对小升初来说最重要了,影响你学习怎么办!”妈妈火急火燎的要去找老师。我非常着急,因为大家都不愿意跟昊天同桌的话,他就得一个人坐在课室最后面了。急中生智,我跑去书房拿出《宪法》单行本,亮在妈妈面前。

“妈妈,您不是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吗,宪法是不是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呀?”

妈妈一下愣住了。

“妈妈,您平时也身体力行、倡导平等的,在家里你提倡男女平等,让爸爸分担家务;您送我去上学,培养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昊天也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啊,他只是调皮一点,难道就该受歧视吗?”

妈妈一下脸红了。

“小丫头,会拿宪法来压我了。

10.宪法日专题教育活动总结 篇十

五年级(2)班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依据《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我校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我班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根据本班实际,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利用晨会、班队会时间组织学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各种常规要求,也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和高尚的道德引导。

二、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通过品德与社会课、晨会课、班队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

三、组织观看法制教育资料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并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引导学生熟悉、分类、判断,然后结合一些案例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将有关法律知识的宣教融入班会,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班会上中受到法的熏陶。

五、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11.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 篇十一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开展

区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宪法日宣传工作。在接到上级活动通知后,我区第一时间转发了浙教电传XXXX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规定通知》,同时要求辖区中小学结合自己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开展活动。各校全面开展了“五个一”活动。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XX区中小学历来重视对师生法制精神的培养,在宪法宣传日的活动中,全区各校有重点地开展了“五个一”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有:

1、进行一次宪法学习活动。全区42所学校的校长主持并带领教职工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让教职员工从根本了解宪法的意义,宪法的修改方式,宪法的地位和宪法的内涵等内容。个别学校的校长还为学生专门上了一节宪法课。如重兆中学费佩明校长利用国旗下讲话,选取宪法章节中与广大师生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有关内容进行发言,是全体师生对宪法有关知识有了深一层次的了解。

2、举行特别升旗仪式。各学校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宪法的相关知识宣讲,使学生了解了宪法中关于国旗、国歌、国徽以及首都的规定;宪法的历史意义,宪法的修改,宪法的地位和作用等。如旧馆中学围绕“宪法日”对全校师生进行宪法的相关知识宣讲。

3、开展一次宪法知识学习活动。各学校的班主任利用班队活动课,结合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有的班级把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演绎成小品进行表演;有的班级通过故事会的形式进行宣讲。如重兆小学各中队组织一次主题十分钟队会活动,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

4、组织开展宪法知识晨读、主题讲座。全区各校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学生做一次法制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如思进学校邀请了南浔法院温奕弋法官为教师们上了一堂《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的宪法知识讲座。石淙学校特邀镇派出所莘所长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以《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法制专题讲座。如花林中学利用12月4日晨读时间进行宪法晨读活动,效果良好,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5、利用校园广播站等营造氛围。各校积极利用召开“12·4”主题班会;出专题板报、板刊和开展法制讲座等开展宪法学习活动。如马腰小学大队部精心准备“小金马”广播站广播稿,开展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知识宣传、诗歌朗诵等文化活动;宣传橱窗展示各班级准备的以学习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手抄报、宣传画等作品。善琏小学在播放室为学生播放了法制教育资料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还组织各班学生观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教育片,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学会自立自强,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学科结合,整体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区各校结合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把法制精神教育融入学科教育,融入日常管理,融入社会实践,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结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普法教育进课堂、进校园、进头脑活动的开展,把宪法教育纳入教育督导和依法治校与现代学校制度构建中,推进宪法教育课程化、常态化,构建宪法教育长效机制。如中小学校将宪法知识融入到历史与社会和思想品德课程的学习之中,将宪法知识作为必考内容;南浔实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成永久展板在学校醒目位置展示,重兆小学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建设规范化校园的环境,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

总之,我区中小学校对“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使宪法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促进学生地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地努力,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范文2

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有关通知,12月4日晚我院在团委的号召下,紧紧围绕普法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积极成立学习小组

国际教育学院由学生工作副院长牵头,学生工作相关老师为分队长,各支部为小组,利用早读,大屏幕滚动学习等方式全面开展了宪法日学习活动。

二、加强宣传,扩大普及范围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国家。我院通过微信公共平台、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发放宪法学习资料以及利用大厅屏幕宣传等方式作了一系列宣传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了解宪法的内容,突出其重要性。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围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际教育学院开展了以下活动

1、积极参加聆听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通过聆听师生激昂的发言,观看升旗仪式,使学生了解了宪法知识,认识宪法的重要。

2、各班利用早读、晨练和晚自习时间,开展一次关于宪法知识的学习活动。在各位辅导员的指导下,布置好主题班会氛围,在电脑上放映有关宪法的PPT主,并针对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举办宪法学习活动,并选派出10名代表参加了院团委组织的宪法知识答题活动,成绩优秀,表现不凡。通过这样的学习,学生学习到了宪法的知识,得到了能力的锻炼。

四、借助各种力量,创造学习氛围

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学院计划利用好校园网站、LED、宣传板进行布置,定期进行普法、学法、知法、懂法的法制教育活动,设置法制教育专栏,使法的教育形成文化,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

五、活动成效显著

效果看来,我学院对“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计划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学院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学院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范文3

为做好今年“12·4”全国宪法日系列活动,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强化了学生的而安全意识,促进了校园的和谐。现将我校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主要活动

1、我校各班开展了以“文明、安全”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在班会准备的活动中,孩子们纷纷走进社会、家庭进行调查研究,把自己的收获写成了有教育意义的文章。

2、我们在全校进行了“宪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观摩,把整个班会活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3、学校举行“宪法在我心中”法治手抄报比赛。

4、学校在升旗仪式上作了“12·4宪法宣传日”的动员讲话。

5、致家长一封信。学生对上学路上的交通法规到独自一人在家时的自我保护,再到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形成家校共教,孩子们从不同程度受到了的法制安全教育。

总之,在这次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中,学校的老师,学生都学到了很多东西。了解到宪法的权威性和公平性,在以后的工作中,学校也会重视法治教育,让学生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范文4

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XX社区以国家宪日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现就20xx年我社区12·4宣传活动作如下总结: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按照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关于在全县开展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就活动主题、宣传内容、活动形式进行了安排,拿出专门时间和精力,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工作,明确责任和分工,调动全员参与法制宣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扩大参与面,确保了法制宣传的有效开展。

结合今年宪法日的主题“XXX”,XX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霍邱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积极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推动全乡广大干群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乡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纳入每周一各党支部学习内容、纳入学校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村组学法内容,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传达到各单位,宣传到各户,让全乡干群自觉、自愿投身到我国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努力奋斗,在宣传活动中,由于准备工作充分,宣传到位,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加强对弘扬法治精神的宣传,突出对宪法的宣传

结合今年宪法日的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XX乡综治、宣传、司法所在何郢村集中开展了12·4宪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在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中,我乡重点突出对弘扬法治精神的宣传,突出对宪法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我乡在12·4系列宣传活动期间,集中学习了《宪法》、《民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我乡组织乡直各部门一同开展了与本部门密切联系的相关法律学习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结合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社区紧紧围绕主题,通过一则则群众喜闻乐见、和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动故事来讲述法律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应用。内容涵盖了宪法、刑法、继承法、仲裁法、婚姻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创造普法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在做好法律知识集中宣传的同时,我乡把宣传法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多次联合各相关部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法治活动和送法活动,工作人员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教堂,宣传法律知识,解决涉法涉诉事务,受到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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