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监控室上墙制度(精选5篇)
1.保安监控室上墙制度 篇一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保证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在值长的领导下,值班期间是岗位安全运行的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各种规程,执行命令听指挥。杜绝违章操作,迅速正确地进行操作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和扩大事故发生。
4、完成本岗位的定期维护工作及定期巡回检查设备工作,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处理,并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准确、及时地填写各种记录。
5、认真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日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学习技术,提高业务技术素质,正确果断处理异常情况及事故。
6、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时,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7、值班人员必须精心监盘,认真细致检查设备做到有隐患早发现、早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详实记录。
8、监督主要设备运行参数符合设备运行规范,运行方式合理,保证风电场的安全经济运行。
9、熟悉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相应的防护知识和技能。
10、严格遵守发电场各项安全规程和制度。
交接班管理制度
1、值长负责当值全部工作的交接班,交接班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
2、巡检负责人负责巡检工作的交接班,巡检记录要认真、详细、具体完整。
3、交接班必须正点进行,交接以双方签字为准,自接班人员签字时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负责,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4、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再正式交接。
5、值班要有始有终,交班要做到“五不交” 5.1操作、试验、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不交; 5.2记录不清、交待不明不交; 5.3现场不清洁、工具资料不全不交; 5.4有其他妨碍安全没有有效措施的不交; 5.5发现接班人数不够或接班者精神不佳的不交;
6、接班要做到“五不接”
6.1风电场运行、检修情况不清楚;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不接(如记录不清、交待不全等);
6.2在事故处理和重要操作过程中不接; 6.3工具、资料不全不接; 6.4清洁工作未做的不接; 6.5上级命令或通知不明确,有其他妨碍安全运行的不接;
7、职责 7.1交班人员职责
7.1.1维护好设备,使设备安全运转。对发生的缺陷按缺陷管理规定进行正确处理。
7.1.2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情况进行准确相识全面的记录。7.1.3做好管辖设备及现场的卫生。
7.1.4交班人员按照以下内容向接班人交班:运行情况及方式;设备缺陷及安全情况;
7.1.5交待运行操作及检修情况。7.2接班人员职责
7.2.1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接班前的检查:查报表记录及模拟图位置;查设备情况及现场实际(即“两查”)。
7.2.2设备及现场卫生达不到文明生产规定要求时,有权拒绝接班。
7.2.3接班过程中及接班后,要达到以下标准: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清楚;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清楚。
7.2.4上班操作及检修情况清楚;安全情况及预防措施清楚;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清楚(即“五清楚”)。
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按照巡检记录单的内容认真地进行设备巡检,对设备异常、缺陷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2、值班人员巡视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3、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及风机。
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提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5、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5.1 正常巡视:正常巡视指除交接班外,每月应在规定的时间对主控室、继保室、10kV配电室,400V配电室进行检查巡视。风机、箱变巡检根据天气及运行状况安排巡视,每一个半月保证对全场所有风机、箱变至少进行一次巡视。线路每月巡视一次。
5.2 全面巡视:每月下旬应对狼尔沟、白湾子、红柳沟、郝滩、周台子风电场设备进行全面巡视一次,除了正常巡视内容外还包括对设备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作出鉴定,检查设备的薄弱环节,检查防火、防小动物、防误闭锁等有无漏洞,检查接地网及引线是否完好。5.3 熄灯巡视:每周一晚当值应熄灯巡视风电场场内设备一次。5.4 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5.4.1 设备经过检修、试验、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设备变动或新安装投入运行;
5.4.2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5.4.3 大风前后、雷雨后、冰雪、冰雹、雾天等恶劣气侯、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特别注意加强大风和大雨过后对线路的巡视;
5.4.4 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期间。
5.4.5 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6、在进行风机巡检工作中,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在巡视中带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锁扣等必要的保护装备,风机巡视过程中要携带清扫工具清扫风机卫生。
7、巡检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对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不得擅自更改检查周期、路线、内容和要求。
8、巡回检查时,如发现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必须立即按运行规程和安全规程规定,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向值长汇报。
9、场长应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对风电场全面巡视检查。严格监督、考核各班的巡视检查质量。
消防管理制度
1、按照“一岗双责”即“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风电场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
2、风电场的消防工作主要责任是:
2.1 认真贯彻定边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2 部署和组织风电场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2.3 组织制定和贯彻防火责任制和消防规定。2.4 组织防火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2.5 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培训时间和工作条件。
2.6 落实对消防设施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2.7 对风电场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和保护现场,并负责调查处理。
3、风电场设兼职消防管理员,在公司安监室的协助指导下负责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和设备的防火工作。
4、各值班负责人既是风电场消防安全现场第一负责人,现场责任人实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5、火灾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期间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验电时必须戴试验合格检查且完好的绝缘手套,正确使用电压等级相同、试验合格且外观检查良好的验电器。
3、高压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4、操作必须两人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五制。
5、严禁不验电装设接地线。
6、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7、严禁合环操作。
8、严禁约时停送电操作。
9、认真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0、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送电合闸操作顺序则反之。
运行值班员岗位职责
1、在值长及值班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执行风电场标准、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完成安排的各项任务。
2、监视设备正常运行及表计变化情况,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报表等。
3、负责监视设备的正常运行,掌握运行方式和风电机组的运行情况。
4、根据指令填写操作票并核对正确性,经审核后在主值监护下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5、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6、定期巡视设备,积极参加设备缺陷分析,发现缺陷向主值和值长汇报,并作详细记录。
7、认真学习技术,做好事故预想,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8、负责保管生产现场各种技术资料,正确填写各种记录。保持图表整齐、清洁,工器具完备。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9、在值长、值班负责人领导下,完成本值的日、月例行工作。
10、协助值长及值班负责人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值长岗位职责
1、值长是当值内的生产和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场、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3、应以身作则,带头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意识,督促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地组织本值人员完成各项运行生产任务。
4、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与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并及时排除故障,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应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分析、处理。
5、组织并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事后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
6、填写运行日志,审查各种记录簿,办理工作票的签发手续,做好数据资料上报的工作。
7、接受命令和发布操作命令。
8、领导本值接收、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监护执行倒闸操作;审核两票,对安全生产、两票合格率负主要责任。
9、参加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设备异常分析、消缺和缺陷闭环管理工作。
10、关心本值人员生产,了解人员思想状态,正确引导,耐心教育。
11、组织安排本值的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法,有考核,有成效。
12、负责对外来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13、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14、协助场长做好和设备厂家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5、协助场长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工作。
生产部经理岗位职责
1、值长是当值内的生产和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场、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3、应以身作则,带头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意识,督促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地组织本值人员完成各项运行生产任务。
4、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与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并及时排除故障,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应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分析、处理。
5、组织并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事后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
6、填写运行日志,审查各种记录簿,办理工作票的签发手续,做好数据资料上报的工作。
7、接受命令和发布操作命令。
8、领导本值接收、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监护执行倒闸操作;审核两票,对安全生产、两票合格率负主要责任。
9、参加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设备异常分析、消缺和缺陷闭环管理工作。
3.1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防止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3.2根据公司下达的任务,制定生产部的计划、方针、目标并分解落实到班组。合理组织生产要素,明确各班组及各专责人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调动各班组和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及时全面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生产、经济指标。
3.3贯彻落实“三票”、“三制”等各种规章制度,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按公司内要求,加强计划管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可靠性措施,设备检修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备品配件、材料计划、技术培训计划、安全生产计划等。
3.4加强本部门各专业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各种技术档案,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各项标准、制度等。
3.5加强专业管理、班组管理,逐级严格考核。
3.6检查督促各班组保管好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使之符合档案管理标准。
3.7深入现场,了解掌握重大设备缺陷及其处理情况,必要时参加大小修后的验收工作。
3.8主持召开生产会,检查上周的工作情况,听取各班组的工作汇报,布置本周的重点工作。
3.9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狠抓“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3.10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分析、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布置安排改进措施。
3.11了解、检查各班组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及劳动纪律情况,督促、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12经常巡视生产现场,查阅班长及各主要岗位日志和运行报表。
3.13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遵纪守法,爱厂爱岗,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
3.14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15做好上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及下半年、下的工作计划。
3.16按时参加厂部召开的生产会及其他应参加的会议。
技术专工岗位职责
1、熟悉风电场所有设备的设备构造、工作原理。熟悉风电场生产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能解决风电场主要生产技术问题。
2、监督设备检修计划、各种规程、检修工艺标准、设备检修技术措施等。
3、了解、搜集与电气专业有关的国内外先进技术资料,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制定设备的更新改造的合理方案。
4、负责制定风电场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风电场各种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图纸、各种记录等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库存生产所需备品备件,使之满足生产需要。
7、汇总在检修中发现的风电场设备有关的技术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8、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有关设备运行、检修清况。
9、在疑难问题处理时,积极到现场分析原因并解决技术问题。
10、协助生产部完成好风电场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安全员负责风电场安全工作,对风电场的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2、在风电场场长、值长和上级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协助值长做好风电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风电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3、在协助值长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带头遵守规程;负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有权停止工作。对重要作业项目和比较危险的作业应到现场检查指导。
4、协助值长组织好每月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结合现场实际运行情况,讲求实效,并认真做好记录。
5、参加每周、每月工作计划、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讨论研究,并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
6、负责检查安全用具的好坏,试验周期及管理工作,保证安全可靠。
7、参加风电场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值长及时解决。认真进行“两票”、“三制”检查。
8、协助值长,对本值发生的异常、未遂、障碍、事故和其他不安全情况及时分析,吸取教训,制订对策,督促执行。
9、现场教育:事故预想,组织学习上级下达的安全通报,并组织学习相关文件。
10、掌握风电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督促采取防范措施。
2.上墙制度 篇二
1.目的
对企业所有从事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规定相应的岗位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确保员工素质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工作程序 2.1人员要求
具体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方面加以考虑。
2.2培训、意识和能力
2.2.1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检验员等,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2.2.2新员工培训
a)企业基础教育:包括企业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手册和产品加工制作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企业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b)岗位技能培训:根据所在部门的岗位需求,学习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书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c)卫生知识培训,包括企业卫生规范、车间卫生要求和个人卫生要求等,由生产部门组织进行。2.2.3在岗人员培训
按培训计划要求,每年应对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2.2.4特殊工种、关键工序作业人员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按政府授权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关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2.2.5培训措施有效性评价
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现场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2.2.6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保存员工的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与生产相关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程序 2.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卫生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2.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健康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a)车间操作人员、检验人员、与产品有接触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
b)对患有疾病及外伤人员逐级上报:出现有碍产品卫生的疾病或外伤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自觉报告班长,由班长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严禁患有以下疾病的人直接参与产品的加工,病愈经体检合格后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重新上岗。
c)每天班前卫生检查员检查工人身上有无可能污染产品的受感染的伤口。d)对于健康状况可能导致产品污染的工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报班长,车间主任将可能发生的健康问题汇报给生产部,由生产部评审是否存在可能污染的情况。
2.4、车间班长负责每日对进入车间的相关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并填写《生产人员卫生检查记录》。
2.5、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的健康查体工作。
2.6、人力资源部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并且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进货管理,确保原料来自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从源头控制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流入,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程序
2.1索取相关资质证明
2.1.1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对首次采购的供货商,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下列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资质;
b)出厂检验报告和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 c)进口食品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供的检测报告;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上述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准办理入库。
2.1.2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首次购入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1.3索取销售凭证。
2.1.4索取资料的管理。索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档案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2.2进货验证的要求
2.2.1对每批采购进货,供货方必须提供该批次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具体执行《原辅材料验收标准》。
2.2.2如有特殊情况或特殊原料,供货方确实无法提供检验报告,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自行检验,检验记录至少保存二年。
2.2.3库管员配合采购部对每批进货进行核对,做到物、证、帐统一,检验报告和物品名称、批次、等级等信息不一致者不予接受,退回供货方协调处理,并在进货查验记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中予以注明。
2.3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每次的进货查验记录,对进货查验情况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以备质量追溯。
2.3.1记录内容。应当根据进货查验文件、凭证如实记录购进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2.3.2定期查阅进货记录。采购部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检查原料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并按先进先出原则使用原料。一旦发现物料超过保质期,立即通知仓库启动《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3.3记录保存期限。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1.目的
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保证生产作业操作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对半成品进行有效检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产品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工作程序
2.1生产计划的控制
生产部根据销售状况及库存报表安排生产,并向加工车间下达生产任务,均衡生产。
2.2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工序和关键控制工序。对关键质量控制点的严格控制见(HACCP手册)。
2.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2.4人员控制
操作人员须经岗前培训,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技能要求和安全知识。生产操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应有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每天上岗前进行卫生检查。
2.5设备控制
生产车间要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确保设备处在正常运转状态。操作人员负责正确使用本岗位的设备,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润滑。
2.6半成品质量检验
半成品的检验方法要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及时进行检查检验。
2.7环境条件控制
按本手册《防止食品污染管理制度》要求控制生产现场,确保生产现场的卫生环境满足要求。
2.8生产设备、设施清洗消毒
按本手册《生产设备、设施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要求,对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卫生满足要求。
出厂检验及检验记录保持制度
1、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公司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及检验记录制度,逐批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
2、产品包装完工后,由化验员按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通知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项目任一项不合格,不得放行,由公司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处置。
3、产品发货前进行出库检查,由仓库管理员依据出厂检验报告核对产品型号、规格、产品批号、合格证等,依据提货单核查发货数量、提货商、发货地址并检查产品的包装质量,全部符合方可发货。
4、品管部负责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抽样检验和编写出厂检验报告时,应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5、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必须取得化验员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6、本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产品的型式检验。品管部负责编制型式检验项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依据产品标准及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规定的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确认规定的检验项目均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要求后,出具《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对检验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入库、发货。
8、品管部负责化验室的管理,计量员负责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或校准。化验室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9、品管部每年进行二次型式检验,同时进行比对测试,依据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与本公司化验室检测的数据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当比对数据出现不符合时,应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并纠正。期间生产的产品,应送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化验员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10、品管部负责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留存样品应保存在样品室。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程序 2.1报告 报告原则: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本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2.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部门应立即向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总经理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2.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按照本公司《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
3.责任追究
3.1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品管部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并实施。
品管部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目的
为有效地召回已交付给顾客的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产品,保护顾客及消费者利益,防止不安全危害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工作程序
2.1召回产品的信息源,包括以下内容: 2.1.1顾客的信息反馈及投诉。
2.1.2官方公布被责令召回及法律法规的变化。
2.2仓库管理员根据相关的单据确定发生回收的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数量,根据发货记录迅速找出相关客户(确保100%),并报告营销部门。2.3营销部门确定相关产品目前所处的位置,并实施相应的产品召回计划。2.3.1产品正准备出运,应立即停止出运,并通知仓库隔离产品,准备召回回收处理。
2.3.2产品已出运或已到收货人手中,公司必须按以下方法召回产品 2.4产品召回或撤柜的处理
2.5对于撤柜的产品营销部应通知客户对产品单独存放,并标示清楚,销售商在未得到明确恢复上柜的信息前,不得擅自恢复销售。
2.6品管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撤柜的产品和撤柜信息进行分析验证,如果存在不安全,则通知营销部执行召回,如果不存在安全隐患,则由营销部门通知销售商继续销售。
3.药房各种制度(上墙) 篇三
“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我们诚挚地向您承诺:
一、准时上岗,着装整洁,必须佩戴胸牌,不脱岗,工作期间不干私活。对病人服务热情周到。
二、对病人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不经销“三无”(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生产批号)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规定。
三、工作主动热情,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做到语言通俗易懂,有问必答,耐心解释病人的用药咨询。
四、工作中认真负责,精力集中,不闲谈、不嬉闹,不与病人争吵。
五、配方时做到认真、细致,不漏配、少配、多配、错配,调配完毕后认真复核,保证调配质量。
六、发药时核对姓名、药名,向患者交待清楚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七、开足窗口,取药人员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八、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药房整体素质,以实际行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凡违犯上述承诺一项者,视情节扣50至200元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23—57628756 023—57682643
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二、配方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制度。
三、配方时,应按“处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处方,须请医生更改并签名后调配,否则,有权拒绝配方。严格执行配方、发药双签名。
四、严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药房内储藏的药品定期做好药品质量自查。
五、严格执行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责任到人。
六、药品的放置应按不同性质、剂型和药理作用分别排列整齐,做到一药一签,不得随意变动,各种药品和用具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
七、缺少或新增药品应及时通知各科室。
八、已发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
九、普通药品每年盘点一次;特、贵、稀缺药品实行单独消耗管理,每天专人清查数量,如果数量不符照价赔偿。
十、保持室内清洁,加强安全管理,非本室人员禁止入内。
十一、加强与病房各科室联系,了解临床用药规律,供拟定购药计划参考。积极征求科室意见,并经常检查和指导药品使用情况,主动介绍新药。
十二、门诊处方不得在住院部药房取药。
十三、科室请领单由护士长或治疗护士填写,领发药品时双方认真核对并签名负责。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稳定性的期限。
三、加强有效期药品的验收,凡接近或超过“有效期”的品种,不得入库。有效期的计算是从出厂日期或批号上注明的有效期加以识别。药剂员应熟悉识别“有效期”、“失效期”的各种表示方法及意义。
四、药剂科各部门各级人员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严格执行己过效期的药品不准再出库、再使用的规定。
五、药品效期管理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各部门应经常查询效期药品的库存情况,做好预警工作和调剂工作。药房组长和保管员对药品效期每月进行检查,保证计算机管理或登记的药品效期与实物一致。
六、各班组负责人必须每月查询近6个月效期的药品,并及时对6个月以内效期药品进行科室调剂处理。
七、药品的发放、使用时应严格掌握“易变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严禁过期失效药品出库、再使用。
八、认真做好过期失效药品的隔离工作,按《报损药品操作规程》及时做好报损手续及销毁工作。
九、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该类药品过期损失者,视情况轻重报院部给予责任当事人处理。
库房出、入库验收制度
一、凡购入药品,必须由仓库保管员与采购人员共同逐件验收,认真检查数量、质量,验收单与现品数字完全相符合、质量合格后方可入库。质量不符合者严禁入库,质量可疑者应放入黄色区,经送检合格入库,不合格不得入库。发现假药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二、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库时,应打印《购药入库单》三份,加盖库房管理人员、药剂科主任兼药品采购员印章或签名后,一份留库房备查、一份交管帐员、一份同发票交财务科报销。同时填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表》,收货和验收双人加盖印章或签名。
三、药品验收时,发现有不符合规格、质量等情况,应立即退回原药品供应公司,不得拖延。
四、药品库房发放药品(出库)时,必须打印《调拨出库单》一式三份,一份由领用单位保存、一份交管帐人员、一份由库管员保存。《调拨出库单》须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同时加盖领用人、库管员印章或签名后,库管员方能发放。药品库房严禁以白条或处方代发货单发药品。
五、各院、所互相调剂药品时,必须由管帐人员认真填写调拔单,由调出、调入双方的药剂科主任或负责人签章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出库。
处方管理制度
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04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处方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医师处方权,由各科主任提出,由医务科、人事科审核后交分管副院长审批,发文为准,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二、必须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在药剂科留样备查。
三、医师应当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处方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与门急诊主任联系。
五、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加盖专用签章,医生在使用门诊工作站时按工作站要求输入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六、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在电脑中分别显示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使用工作站时,麻醉药品处方必须输入患者身份证号码。
七、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l、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麻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八、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九、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十、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十一、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十二、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三、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四、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至一个月,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规定。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并同时开具纸质处方附于电子处方留档备查。
十五、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十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十七、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十八、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九、处方由药剂科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色标管理制度
一、药品库房、调剂室均应实行三色区、三色标志。
二、“三色”标志即绿色、黄色、红色。
绿色表示购进药品验收合格;设备仪器完好正在运行的设备。黄色表示购进药品验收可疑,待处理的药品;设备完好等待用的仪器、设备。红色表示购进药品不合格;仪器、设备己坏,不能启用的设备等。
因此,药库应设三色区;仪器、设备应设三色标状态标志。
三、凡是红色标志和红色区的药品、设备均应处理,不得使用;凡是黄色标志和黄色区的药品不得放出使用,以保证安全。
药品质量储存管理制度
一、药品分类储存,按三级库(冷库2℃—10℃、阴凉不高于20℃、常温0℃—30℃)分别存放;做到固定位置,保持与地面的距离不少于10厘米、与墙壁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不同药品之间有一定的距离、药架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保持整洁明亮,堆放整齐。
二、做好室内温湿度检测及防冻、防潮、防盗、避光、通风、排水、防火、防尘、防虫、防鼠设施的维护检查工作。
三、特殊药品、贵重药品专用保管设施,专柜加锁,专库存放,并具有防盗功能,安放防盗报警器,危险药品专库存放。
四、效期药品的管理按“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执行。为了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库内应设置效期药品一览表,便于库房保管人员随时掌握这类药品的动态,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药品必须凭科室的请领单和领导的批件方能领取;药品发出时应掌握“发陈贮新”的原则,严格查对,保证数量、质量;发出的药品应详细点交,按凭证及时出帐。
六、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单独放置并用红色警示标志,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即时处理,做好登记。
七、若因玩忽职守,造成药品霉烂、变质、过期失效和缺少、被盗,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采购的政策法规,坚持反腐倡廉,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二、建立和制定相对稳定的进药渠道。应了解审核该厂家或公司GMP或GSP认证情况、注册资金、规模、技术力量、信誉度等,并经医院药品采购管理机构审核后,作为本院药品采购的渠道。如有需要在主渠道以外部门购药时,应先由采购员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科主任批准、签字后,报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购入。
三、建立本院药品采购渠道的资料档案,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编、法人代表、“两证”及有效期,经营范围和方式、资金状况、历年供药情况等。
四、药库房根据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需要,严格运用微机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员按计划采购药品。严禁擅自无计划购入药品。
五、购进的药品应具备: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有效期和生产厂家等。进口药品应有我国进口注册许可证及口岸药品的检验所检验报告合格证。
六、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贯彻药品质量第一的原则,对药品质量,药学技术人员有决定权,并要对招标购进的药品质量负责。
七、及时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态,对紧缺药品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向药品库房负责人报告,并通知药品库房保管员及有关单位。对紧急抢救药品,要及时设法采购,保证临床供应。
八、严格履行药品的入库手续,由保管员核对实物,确认无误后在发票上签字。每张发票需首先经药品库房保管员、管账员、采购员签字,然后经药剂科主任审查并签字,再报医院财务部门审核,最后呈报主管业务的副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九、科主任应每周半日接待医药代表。
药品库房工作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管理药品,做好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
二、根据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及时地、准确地做好药品的筹划、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三、严格出入库手续。药品入库时,经库房管理人员和药剂科主任兼药品采购员验收合格后,凭实物和原始单据入微机建账,打印《购药入库单》并双人加盖印章或签名。同时填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表》,收货和验收双人加盖印章或签名。药品出库时,及时出账,打印《调拨出库单》须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同时加盖领用人、库管员印章或签名后,库管员方能发放。库存所有药品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发现有误后应及时查找原因,报告科主任。
四、对所有原始单据(入库单、发票、请领单)均应妥善保管备查。
五、库存药品应按其性质不同,分类保管并设有标记。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库存药品质量合格率100%,完好率达100%(饮片为90%),年报损金额<0.2%(饮片≤0.5%)。
六、做好药品的发放工作,发放时坚持自查或与他人核对后发出,防止差错。
七、对短缺药品做好登记,设法组织货源。及时向药房及临床科通报供药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急救药品做到有备无患,及时准确地供应临床。
八、药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避光、防虫防鼠并有温湿度记录。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剂人员凭医生处方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二、配方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制度。
三、配方时,应按“处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处方,须请医生更改并签名后调配,否则,有权拒绝配方。严格执行配方、发药双签名。
四、严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药房内储藏的药品定期做好药品质量自查。
五、特殊管理的药品,严格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六、严格执行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责任到人。
七、药品的放置应固定位置,做到一药一签,不得随意变动,各种药品和用具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
八、缺少或新增药品应及时通知各科室。
九、已发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
十、普通药品每年盘点一次;特、贵、稀缺药品实行单独消耗管理,每天专人清查数量,如果数量不符照价赔偿。
十一、室内药品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清洁,加强安全“四防”工作,非本室人员禁止入内。坚持值班和交接班制。
药品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把好购入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伪药品进入,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验收人员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验收操作规程,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以及入库凭证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三、验收首批品种应有生产企业该批药品出厂质量合格报告书。
四、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供货方原印件。
五、对特殊药品实行双人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六、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保存三年以上。
七、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复查。
八、验收工作完成后,由验收人员与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作好记录。
药剂科交接班制度
由于医院工作的连续性,药房工作必须24小时值班,因此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重点是清点麻醉药,核对精神药品并签名。
二、每天工作人员应对贵重药品进行交接,并签名。
三、应对科室内贵重物品进行交接。
四、交接班时对缺药、药品质量等问题应进行交接。
五、每天还应对清洁卫生进行交接,以保持科室环境整洁。
药剂科学习与会议制度
一、为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订有学习和培训计划。每月组织政治学习一次,每月组织业务学习和专业人员培训一次,每年中级职称人员科内讲课一次,每年高级职称人员全院讲课一次。业务学习由药剂科主任或本科药师以上职称的同志轮流担任主讲。
二、每月召开一次科务会议,传达上级政策法规和院务会有关精神,布置任务,检查工作,安排下月的工作。
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录,上班时间专心致志,严守操作工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操作技能。空闲时间作准备工作或看阅业务书籍,业务时间应努力学习药学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药品破损报销制度
一、破损药品由使用科室填写破损报销单,报院长审核处理。
二、药品在下列情况下破损者,可按自然破损处理:
1、在运输时,因原包装不妥而致破损者。
2、因包装不良而潮解、风化、变质或发生沉淀者。
3、必须常备药品未使用而变质者。
4、在消毒中自然破损者。
5、在正常使用中而损坏者。
三、由于患者不慎而损坏,应视当时情况确定赔偿或报销。
四、工作人员因工作不慎而损坏者,酌情按5—50%赔偿。
五、中药材因调剂及保管中的潮湿,可按自然损耗处理规定。
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报损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处方查对制度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食堂制度上墙[定稿] 篇四
一、食堂炊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每个员工必须了解相关法规内容,每年进行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坚决调离现工作岗位。
二、不准采购加工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
三、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整洁、卫生的工作服,而且要带帽子和手套,做到着装整齐。
四、每餐后进行一次餐具消毒,餐后残余物及时清理出去。
五、售饭时必须带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不准用手接触食品。
六、每天用餐后进行清扫,每周五进行卫生大扫除。食堂卫生要做到:室内四壁无尘,窗明几净,厨具清洁。
七、冰箱每半月进行一次清理,防止食物变质。
八、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分开,肉类同海鲜产品分开。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到人,各负其责。
食堂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食堂全面组织领导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做好食堂各项工作。
二、对食堂职工就餐工作失误负责,对各工作岗位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负责。
三、有权督促厨师、服务员、采购员、出纳员、保管员的工作,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到食堂就餐,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有建议权。
四、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条例”,保证食堂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发生,对所有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体检。
五、认真抓好食堂考勤工作,按时上报。认真做好各岗位工作考核,做好记录。
六、经常深入职工中,征求意见,更好的为职工服务。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一、原料、半成品的烹调、加工温度和时间要足以杀死致病菌。
二、成品出锅或制成后应在4小时内食用,过夜食品不能直接食用。
三、直接食用生、鲜食品前必须洗净并做冷消毒杀菌处理。
四、从业人员要经常洗手、消毒,保持手的清洁;要持健康证上岗,临时患病、伤应离岗休息,不得带病带伤作业。
五、不得采购病、死畜禽肉。
六、原料贮藏温度和时间要严格控制,搞好库房卫生。
七、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消毒,保持清洁,搞好环境卫生。
八、成品的冷却应有降温设备,不得桶装加盖或用厚布捂盖。
九、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善。
十、生、熟食品及其工具、容器要专用、有标记,从业人员定岗定位,不得混岗作业。
食堂服务承诺
一、确保饭菜质量、膳食营养、合理搭配。
二、确保开饭时间。
三、确保饭菜卫生,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5.各项上墙制度 篇五
为加强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完善、规范本单位职工之家建设活动,调动和激发全体会员和工会干部的积极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会员评家工作由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家之前,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资料,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按照上级总工会规定的要求,对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班子成员进行评议。
2、会员评家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结合职工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工会工作总结大会进行。
3、会员(或会员代表)结合审议本级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本级工会委员会进行评议;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评议主要结合工会主席、副主席述职进行。
4、工会委员会负责对会员评家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及时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公开评议结果,针对会员评议的集中意见,分别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制订整改措施,并负责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反馈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5、本单元会员评家情况,由工会委员会在书面报上一级工会和本单位党组织,并及时整理归档。
工会帮扶制度
一、帮扶救助的范围和原则
帮扶救助对象必须是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式会员。本人生活困难,确又无力解决的,工会根据困难情况酌情适当给予补助。本着困难大者多补,困难小者少补的原则。
二、帮扶救助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工会核实后,原则上予以一次性的物质或资金救助。
1、职工家庭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可视其情节给予补助,但有保险公司赔偿的不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职工患重大病(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病种),住院治疗自费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需要提供医院原始病情诊断书、病例和医药费收据单)给予一定补助。
3、对困难职工的资金救助原则上每年只限一次。
三、帮扶救助的手续和批准权限
1、根据困难职工本人申请与实际情况,向工会提出申请补助报告。
2、工会要全面掌握职工困难情况,接到职工困难申请后,应该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后,给予适当补助。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一、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方,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与工资相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二、协商代表。职工方和企业方协商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人数为三人至九人。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提名或者由工会组织职工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协商代表产生后,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在本企业公布。
三、协商内容。包括工资分配制度、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等分配办法,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加班工资和劳动定额标准,以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与工资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协议程序。职工方和企业方均可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通过协商会议,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制作工资集体协议文本,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五、法律责任。职工方或企业方有违反《湖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责令改正。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根据《工会章程》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为3-5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期换届。
二、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为有效。遇有特殊情况,例会需要推迟时,应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工会和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四、实行“两会”结合后,不再设大会秘书处,由工会牵头,召集有关同志成立会务组、宣传组,负责会前的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各项会务工作。
行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规章制度;
2、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
3、生产经营的任务;
4、职工辞退和处分、职工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5、集体劳动合同、工资协议签订、修订、履行情况;
6、合理化建议、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
7、评比表彰先进情况;
8、法律法规和认为应当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时间和程序
(一)公开的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是行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2、会议通报制度,在会议上进行通报,然后向广大职工公开。
3、行务公开栏,定期不定期通过书面形式公开有关内容。
4、设立行务公开意见箱,由监督小组指定专人定期开箱。
5、广播、厂报、板报、网络等告示的形式。
(二)公开时间
党规性公开内容按、半年、季度、月份实行公开,属于一事一议的内容随时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1、每月公开一次的内容,在次月的10日前报本企业工会。每季公开一次的内容,在第一个月的15日前报本企业工会。
2、公开的重要内容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标准。
3、在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应保留5天以上。
三、组织领导
1、建立行务公开领导小组。行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负责行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度,重大问题的协调、指导、公开内容的确定。日常工作由行办公室负责,每半年应检查一次行务公开情况。
2、建立行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主要监督行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负责组织对行务公开进行评议。
四、行务公开的监督
1、建立职工评议制度。聘任5名行务公开监督评议成员,搞好监督和民主评议,并将情况反馈给行务公开领导小组。
2、设立行务公开意见箱,由专人负责定期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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