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或聘任管理办法(精选5篇)
1.职称或聘任管理办法 篇一
乃渠乡中心校职称聘任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职工职称聘任制度,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九龙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加规范我校教职工职称聘任工作,切实加强以职称的聘任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教育教学业绩的考核来落实岗位工作职责的履行,成立以校为组长,以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德、能、勤、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进行择优动态聘任,逐步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
三、严格按岗位实施聘任,学校之间不作调剂。
四、改革职称聘任终身制,教师职称的聘任一律实行任期(3年)考核和竞聘制,聘任实施过程做到“三公开一监督”,(计分标准公开、考核结果公开、聘任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聘任程序:(1)在聘任前,学校公开各单位职称的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及有关事项;待应聘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学校对竞聘对象的名单及其主要业绩进行公示。(2)单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审项目积分情况,集体研究决定聘任人员,同时报县教 89
育局聘任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3)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审核表》,并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对有异议者,由单位聘任领导小组重新认定。
六、竞聘办法:
初级职称:
(一)聘任对象:取得初级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聘任条件:(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学前教育可适当放宽)。(2)、热爱教育教学工作,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敬业爱生,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基本运用现代教学设备进行教育教学。(4)、主动参加业务进修,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三)组织竞聘:按照各学校的岗位职数,实行竞聘上岗。中级职称:
(一)竞聘对象:取得中级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按评审项目计分按指标数依次从高到低确定聘任人员。
(三)评审项目及计分
1、业绩分:州县统测中,本成绩按全县教学名次进行加分(不按类区)。第一名加10分,每降一个名次递减1分,10名以后不加分。
2、工龄分:每年加3分,满20年后每年加5分。(如工龄25年的,前20年得60分,剩余5年得25分,合计85分)
3、每年加1分,年年满20后每年加2分(如:教龄25年的,前20年得20分,剩余5年得10分,合计30分)。
4、学历分:中专(含高中)3分,大专4分,本科5分,以最高学历计分;
5、职务分:以现任最高职务计分:
(1)校长、党支部书记5分;(2)副校长、教代会主席4.5分;
(3)处室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4分;(4)班主任分:每学期记0.5分。可累计,但不能超过3分(5)教研组长2分。
6、获奖分:第一类,各学科竞赛辅导,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乡级分别加5、4、3、2、1(同级别二三等优秀递减0.2分,必须出具证书原件审查,优秀奖视为三等奖同等,取最高等次计分,不累加计算)。第二类,获先进个人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乡级分别加5、4、3、2、1(同级别二三等优秀递减0.2分)。第三类,学术论文: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分别加5、4、3、2(同级别二三等优秀奖递减0.2分,以发表原刊物、获奖证为凭)。第四类参加各类教学竞赛的(包括教学技能竞赛),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乡级分别加5、4、3、2、1(同级别二三等优秀递减0.2分)
七、不予聘任的对象:
1、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人员;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撤销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4、上任职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人员;
5、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人员。
八、已聘人员的管理
(一)、对聘任期满的人员采取有条件续聘的方式,即通过对3年聘任期内履行相应职称的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任期考核,考核称职以上者方可续聘,否则必须参加竞聘。任期考核的主要指标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并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续聘:
1、因违纪违法受到纪检监察部门记过以上处理或1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3、任教学科的教学成绩倒数第一的,不予续聘。非统考学科考核教学常规到位,否则不予续聘;
4、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不予续聘;
5、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旷工或者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连续达15日,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日的,或半年以上病假,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的不予续聘;
6、不按时参加学校及上级组织的相关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不予续聘;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予续聘。
(二)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师,如能够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级职称聘任期满后,可以不用参加竞聘,继续予以聘任。
(三)在聘任中级职务人员时,学校在聘任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一线教学人员进行倾科。
(四)新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凭《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审
核表》办理工资变动手续。未能续聘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低一级职称就近就低办理工资变动手续。
本办法从2012年10月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乃渠乡中心校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本办法由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职称或聘任管理办法 篇二
1. 编外教师难以获得晋级评职称机会的现状
编外教师是目前比较普遍的现象, 笔者在中部某地区的中学了解到, 即使在公立中学里, 也有一些编外聘任的教师。这些教师中, 有的在学校工作已经有五六年了, 而且工作业绩很好, 但至今连初级职称也没评上;不仅如此, 他们得到的各种评优评先机会也都比较少, 既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也大大影响了他们的发展前途。一位已拥有教师资格证的民办学校教师, 她非常热爱教育事业, 已被所在学校连续聘用了多年, 教学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她所指导的学生多次在县市级比赛中获奖, 但是她至今还没有拿到初级职称, 由于没有职称证, 很多更好的机会都和她擦肩而过。事实上, 由于没有职称资格证, 这类教师作为一般公民和一个劳动者的很多权利的实现都受到了限制。
2. 编外聘任教师难以获得晋级评职称机会的原因
中部地区不少公立学校有编外聘任教师, 他们很少能有晋级评职称的机会, 他们的付出没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 旧观念尚未摈除, 思维定式尚未打破, 认识上仍有偏差。从起源上看, 职称评定只是对相关人员所具有的能力层次的认可, 与教师已达到的思想水平、学历、学术标准及身体状况有关, 职称是拥有一定职务人具备了相应等级的知识技术的一个证明。由于我们传统上把与级别有关的事情都看得很重, 尽管进行了多次财政工资制度改革, 许多领域的职称评定已与编制和工资分离, 但是我们不少学校中的职称评定、晋级与国家编制和工资仍有比较密切联系, 在实际操作中常常把晋级评职称的对象限制在在编人员范围内, 职称级别不同, 基本工资也不同, 其他福利待遇也有差别。不在财政编制内的教师因不需财政部门发工资, 也就被认为不需要参加职称评定。
第二, 关于教师职务评定的相关规定对教师职称评定的规定不全面、不合理、有冲突, 各地的理解有偏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并没有指出参加职称评定的具体对象及政府和学校的义务。《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1986) 第三条明确规定, “聘任或任命教师职务, 必须经过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从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评审, 认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 由学校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进行聘任或任命。”这条规定只从参与评定职称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应满足的条件方面作了规定, 并没有拒绝无财政编制的教师申请参加评审。
但是教育部在《关于当前做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几点意见》 (1991) 中又规定“各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可在人事 (职改) 部门批准的职务数额内聘任或任命教师职务。因自然减员、人员变动等出现职务空额时, 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缺聘任或任命。”这造成各地常常将无财政编制的教师挡在职称评定的大门外, 也使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各有千秋, 比如某市在《关于做好2007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毕业生初定教师职务, 必须是见习一年期满 (即转正定级后) 由学校统一申报”, 其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初级职称评定的教师必须是有财政编制的, 而没有初级职称是不能参加更高一级职称评定的。
第三, 教师聘任制的实施与职称评定制度、工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的改革脱节, 政府政策脱离实际。教师聘任制实施的目的是打破教师终身制, 增强教师的流动性和教育思想的交流与融合, 为教育事业提供优质的师资。要达到这一目的, 需要为教师能进能出教育行业提供通畅的渠道和必要的保障, 包括完善的教师资格制度、与工资脱离的教师晋级制度、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至今尚未见对无编制的教师进行职称认定的具体措施出台。
目前在大多数地区, 工资的级别和调整仍与职称的级别和变动有密切关系, 历次提高工资标准都是根据教师工龄和现有职称级别来确定的 (目前我国计算工龄的仍主要限于公立单位) , 工龄和职称不同, 工资涨幅比例和额度也都不同, 在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地方财政提供的前提下, 大多数县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并不是很多, 为了压缩开支, 常常把中小学教师的晋级指标压得很低, 有财政编制的教师晋级的竞争已达白热化, 十几名教师竞争两三个晋级名额的事情经常出现, 根本轮不到编外聘任教师。
二、编外聘任教师难以获得晋级评职称机会的不良影响
在我国早已放开市场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 人员流动性已大大增强, 很多与技术有关的行业都有了本行业比较完善的技术水平认定标准, 他们的标准只从技术水平本身和从事该技术所需要的素质条件方面做出规定, 并依照其标准决定参与技术职称考核人员能否拿到相应级别的职称证, 其待遇标准主要由其职称级别和工作成绩来确定。但教师的职称评定却要加入过多的与职称评定本身无关的附加条件, 剥夺了编外聘任教师获得职称证明的资格, 侵犯了这部分教师应享有的权利, 对他们的心理也带来了不良影响。
1. 不能获得平等的评职称机会打击了这部分教师的工作热情
没有参与职称评定的机会, 等于被剥夺了得到认可和晋级的机会, 常常使编外聘任教师有被遗忘和受歧视的感觉;由于不能晋级也就用不着各种证书, 他们常常成为各种竞赛活动的局外人, 参加各种各样教学技能比赛的权利也自然而然地被剥夺;即使有了参加竞赛和获奖的机会, 也常常要让给那些需要晋级的同事。长此以往, 他们感到了不公平, 对学校的认可程度受到影响, 对教育事业的热情降低, 甚至导致极端事故的发生。这既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 也影响到真正的优胜劣汰制度的实施和优秀教师的培养, 浪费了教育资源, 浪费了人才。
2. 民办学校师资难以保障, 正常发展受阻
我们很多民办学校教师与公立学校的教师相比, 获得职称评定的机会非常有限, 在目前教师任用制度的大环境下, 没有职称也就意味着进入自己希望的更好的学校的机会也失去了, 使得很多暂无机会获得财政编制的优秀人员出于对自己发展的更多考虑而放弃当教师, 也使得民办学校的教师将一些精力用在打通关系进入公立学校获得财政编制上。这些现象使得民办学校难以进行师资优化组合, 最终反映在教学质量受影响, 学校难以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
3. 编外教师作为一般劳动者的权利受损
由于各地基本上都出台了教师聘任制的相关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进入中小学的门槛, 尤其是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一般都要求参加应聘的在职教师必须至少拥有中级职称, 拥有与所教学科相关的获奖证书等硬性条件, 其中职称级别已成影响教师被这类学校聘任的关键因素。而编外聘任教师由于没有相关证件, 很难被各方面都较好的学校聘任, 自由选择的余地很小, 一旦发现在教育领域中前途渺茫就很可能转行。没有了职称资格证, 这部分教师选择学校的权利实际上被隐性剥夺了。
三、两点建议
编外教师职称问题牵涉到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既有历史原因, 也有现实困难, 需要自上而下共同努力, 提供一个系统完整方案。兹提两点建议, 供参考。
第一, 明确规定政府、学校对聘任教师应履行的责任。虽然《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是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教师、政府、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都十分笼统,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差别很大, 即使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也只有少数地方政府对财政编制外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定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给了编外聘任教师平等的发展机会。这样的情况阻碍了师资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3.关于聘任助理级职称的评定办法 篇三
一、评分(2011 年 6 月 8 日到 11 日),(一)学历(最高学历)学 研 究 本科 大专 中专(含技 高中及以下 历 生 校)分 9 7 5 3 2 数
(二)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每年 1 分,自参加工作当年算起,退伍安置以安置从入伍计算工 龄,毕业生(含技校生)以介绍信为准,人事代理以代理合同为准;
(三)考核 在 2005-2010 年考核中,优秀每次 2 分,称职每次 1 分,不称职不得分,不参加考核的不得分。
(四)荣誉、奖励 级 国家 省级 市级 县级 乡(镇)级 别 级 6 5 4 3 2 分 数 同一奖励、荣誉只取级别高的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评议(6 月 12 日)每个人的评议分最高为 5 分,最低为 1 分,取整数,根据该同志的平时考勤、工作表现进行公正评议,得分除以参评人数取平均值;
4.职称聘任申请 篇四
我叫娄立稳,1982年2月19日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7月中专毕业于北京市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2004年7月拿到北京农学院的动物疾病诊疗及检疫专业的大专文凭。2008年7月获得北京市委党校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2000年9月在密云县新城子畜牧兽医站参加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努力和老同志学习业务,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2005年取得助理兽医师的职称,并受聘于密云县新城子畜牧兽医站。2010年12月获到兽医师的中级职称,现先申请兽医师中级职称。
2000年7月中专毕业以后,2000年9月到密云县新城子畜牧兽医站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以来,一直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极进取,努力和老同志学习各项业务工作,并迅速把自己所学专业和实际操作相结合,迅速成为一名合格的畜牧兽医工作者。并且不断的在学习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新城子镇兽医站参加工作以来,分别从事过药房门诊,出诊,检疫等各项工作。并且都能完成好这些工作。由于新城子镇地处深山区,经济相对落后,村级道路崎岖难行,很多路只能步行。当老百姓有出诊需求时,我依然能够做到随叫随到,无论是骑车还是步行,到达畜主家中进行治疗。通过勤劳努力的工作,不怕吃苦的精神,得到了广大畜主的好评。并于2006年正式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2006年四月调往密云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巨各庄所工作,负
责辖区内的北京宇航肉联厂的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成为一名驻场的检疫员。面对新的工作,我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压力。我们的工作是要对全市的老百姓负责,要保证百姓的餐桌上的猪肉是安全的,不能让病害猪肉流入市场,危害百姓的食肉安全。通过自己对生猪屠宰检疫的学习,和同志们的热心帮助,我很快就掌握了屠宰检疫的技术。无论是宰前检疫和宰后“五岗十三刀”的检疫过程,我都能够熟练的掌握。可以根据其宰后的病理变化区分猪瘟、猪丹毒、猪肺疫、口蹄疫、蓝耳病、旋毛虫等各种疫病,并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条例进行相应的无害化处理。在负责屠宰检疫的这几年里,没有让一例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保证了百姓的食肉安全。
我现在申请受聘于兽医师这一职称,我将无愧于这一职称。在新的岗位上,我要名符其实,爱岗敬业,专心业务,努力为养殖户服务,为我县的畜牧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无愧兽医师这一职称。
申请人:娄立稳
5.职称聘任综合材料 篇五
一、该同志在政治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认真学习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本人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端正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态度,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的安排,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工作从不讲价钱,任劳任怨,从各方面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尽管自己是工人,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工作态度维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形象。
二、在工作上担任食堂主管。负责局机关食堂烹调工作,供应全局干部职工饮水和饭菜。工作认真负责,以满腔工作热情,起早贪黑投入食堂管理工作中。食堂工作是机关后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局干部的切身利益,也是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因此,该同志开动脑筋,积极有效地开展自己的工作,首先,该同志努力提高自己的烹调水平。工作中,不断探索,根据湘南地域的饮食习惯,又临近广东,苦练自己的刀功技法、烹饪技巧,配制几套有特色的菜谱,让全局干部职工能吃上香甜可口的饭菜,切实解决了干部职工特别是双职工,单身汉及干部子弟的实际生活困难。第二,该同志在食堂管理上狠抓下面几个环节,把好食堂原料进货关,不惜多花时间,多走路,进市场,选购食品原料,保证物美价廉、新鲜,并注重花色品种的多样化,营养的丰富性,同时严把食堂食品原料保管关,保证食品及原料不腐烂,不霉变,不浪费,节约食堂开支。近几年为教育局节约招待费20多万元。该同志根据食堂工作的特点,严把时间关,为了保证食堂按时开餐,保证机关开水正常供应,几乎天天起早贪黑,甚至星期天不休息,作好下星期的准备工作,自1992年以来,机关食堂承办了如每教育行政工作会议、每月教育系统行政例会会议宴席;1993年、1997年、2000年教育系统篮球运动会,局机关球队及有关工作人员饮食服务工作及其他局机关中心工作的会务餐饮接待工作,其他对外接待工作。由于食堂工作很有特色,深受市、县领导及其他部门的好评,为保证局机关正常运转,为全县教育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该同志在1999年、2001年考核评比中,被教育局评为优秀,局机关先进工作者。
该同志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县教育局各项中心工作,历年的高考、成招、中考、自考的考务工作,局机关公益事业,特殊时期的保卫值夜班工作,如“五·一”、“十·一”、春节长假期间,今年“非典”期间,并不辞劳苦,经常被抽调安排值夜班,工作认真深受同志们的好评。
三、业余时间,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该同志平时注重学习,养成了读书看报的良好习惯,在政治理论上主要学习党的政策、方针、教育法律法规,以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与素质,以局机关干部的标准来约束衡量自己,同时又注重本人的业务学习,阅读有关的烹调书籍,到其他餐馆向他人学习,以提高自己的烹饪水平。
四、遵守劳动纪律,不缺勤,不旷工,多年来该同志都是出满勤,甚至超满勤,遵守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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