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的运作模式(共8篇)
1.劳务派遣公司的运作模式 篇一
实施组织创新“三位一体”破解城乡就业难题--剖析图强劳务公司城乡就业市场化运作之路
2005年7月16日,由龙潭街道办事处、龙潭街道鹤林等20余个社区共同发起成立的成都图强劳务有限公司,是成华区龙潭街道在推进“三个集中”过程中,按照“围绕规划抓项目,围绕项目抓就业,围绕就业抓培训”的就业工作思路,引入市场机制组建起来的非盈利性劳务服务组织(企业法人)。公司集培训、就业、维权为一体,以“为企业提供高素质员工,为员工提供规范化岗位,为政府破解再就业难题,为社会提供人性化服务”为工作宗旨。到目前为止,共成功开发就业岗位4000多个,委托培训单位培训员工3000余人,解决了2200多名失地农民、260余名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真正成为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之家,受到广大老百姓的普遍欢迎。[文章-http:///找范文,到]
一、对症下药,积极探索城乡就业市场化运作之路
随着龙潭地区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辖区失地农民越来越多,这些素质不高,技能欠缺的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成为摆在龙潭街道面前的一道难题。龙潭街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由于劳动力供求双方、现行就业机制等多种原因,造成失地农民就业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在这种严峻形势下,迫使龙潭街道创新就业服务组织,探索一条更有效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的新路子。
1、劳动力由于整体素质不高,迫切需要一个值得信赖的劳动就业服务组织。
龙潭街道幅员面积37.61平方公里,总人口53264人,农村居民44203人,农村劳动力27014人,其中2万人已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尚有0.7万人未实现转移就业。2.7万劳动力中,80是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40岁以下劳动力占65,41岁—60岁劳动力占35。辖区农村居民小农意识强,生活和工作半径小,思想观念落后,法制观念淡薄;加之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差,造成就业路子狭窄,就业不稳定,迫使需要引导与帮助。
同时,随着土地的失去,社区居委会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力、号召力趋小,广大失地农民迫切需要一个有归属感、具有法人地位和一定经济承担能力的劳务服务组织,有组织、系统地为其提供培训、就业、劳动维权等服务。
2、原有就业体制,迫切需要进行组织创新。
在原来体制模式下,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促进就业、劳动用工管理、劳动监察、社保管理、培训成果买单等职责,专业培训机构负责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社会职介机构负责职业推介,企业负责用人。这种模式对政府、培训机构、中介机构、用人单位的职责分工太细,割裂了几者之间的有机联系,造成各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追求自身利益,也增加了运作成本,造成资源浪费,就业效果不佳。
作为市场主体的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职介机构,都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职业培训机构只负责实施人力资源培训,而不管学员结业后是否能够就业,培训合格以后就伸手向政府要培训费。社会职介机构在培训学员和用工企业之间充当媒介作用,为了赚取利润,会尽力把所有的劳动力都推荐给企业,而不管这种就业是否是稳定,是否匹配,只要推荐上班,就可以收职介费和领职介补贴。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职业培训机构、社会职介机构、企业就各打各的算盘,没有形成内在的有机联系,最终吃亏的还是劳动者。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负责监管企业的劳动用工关系;另一方面为促进就业要求企业多提供就业岗位,就出现规范用工和增加就业两难的现象。同时,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是培训成果和职介成果的买单人,对培训和职介成绩的好坏缺乏监督力度,而专业培训机构和社会职介机构的服务意识和质量并不是政府想像的那么好,那么到位,造成政府管理服务缺位情况。
3、劳动力供求双方的各自顾虑,迫切需要一个双方沟通的平台。
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不愿意聘请个体农民工,因为个体农民工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如果出了问题(如损坏了物品,不辞而别等),企业很难追究其责任。特别是生产旺季,有人突然请假或辞职,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人员进行及时补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同时,农民以个人身份去找工作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因为用工企业目的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总是想方设法降低生产成本,包括用工成本,如不给个体农民工签合同、买社保,甚至随意将其除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个体农民工由于技能欠缺、没有形成团队力量、维权困难等原因,普遍存在“今天上岗、明天下岗”的情况,这样就存在上班有工资,下岗后工资和福利就一断百断,什么都没有,对农民正常生活和
2.劳务派遣公司的运作模式 篇二
2002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提交给美国国会的《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中特别指出,健全的治理结构应当建立在董事会、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四个“基本主体”的协同合作之上。美国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及随后一些重要组织颁布的新的治理标准,无不将内部审计视作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上频繁发生的重大财务舞弊和违规等案件,也表明包括内部审计在内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作用。国家审计机关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致力于推进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内部审计准则,强调了内部审计对于建设和维护良好的公司治理的意义;2006年在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和指引中,都将内部审计视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防线。因此,在国内外持续不断的受托责任失败呼唤高质量的公司治理,及法律、法规等不断加强治理管制的推动下,内部审计在公司中的治理角色与作用受到了空前的关注。基于内部审计的这一发展前沿,本文将着重探讨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环境下的治理逻辑、作用关系、及其相关的制度设计,特别是集团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进行审计之特殊难题。
二、公司治理中的内部审计
(一)内部审计介入公司治理:客观基础与必要性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关于如何处理不同利益相关者,即股东、债权人、管理当局和员工等之间关系以实现经济目标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按照委托代理理论,企业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且受托人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去实现个人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动机,即是导致代理冲突与代理成本的产生。因此,为缓解或解决代理人违背委托人利益行为的发生,降低代理冲突和代理成本,企业中处于委托人地位的各方利益主体必须“通过对代理人进行适当激励,以及通过承担用以约束代理人越轨活动的监督费用”,来“使其利益偏差有限”(Jensen&Meckling,1976)。然而,由于激励制度的设计往往是基于财务报告的结果去判断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使得受托人(财务报告的提供者)就有可能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最大化而进行财务报表粉饰的动机与可能,甚至引发财务报告舞弊和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只好采取激励和监督(包括内部和外部)并行的手段。因此,内部审计之所以被引入公司的监督控制体系,在于降低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性或代理成本的需要。这也为内部审计介入公司治理提供了客观的基础:同样出于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而产生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内部审计,以其提供受托责任之履行过程与结果的信息,为本质上作为一种确保公司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控制与制衡机制的公司治理的有效运行创造了先决条件。不但如此,当内部审计被赋予监督代理人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时,面对复杂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治理关系,必然要切入治理这一层面,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其监督职责并促进公司治理质量的改进。如COSO委员会(2004)在其颁布的新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RM)中,一个最为显著的变化,就是将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控制框架相协调,并将内部控制的领域扩展到控制环境等软控制要素之上,从而决定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相互融合的必要性。
(二)内部审计的治理角色
在整个企业的契约集合当中,出于监督受托人的需要,审计制度(包括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存在于公司的各个治理主体(董事会、股东、管理当局等)的相互作用关系网络之中,内部审计则又通过“授权与监督”、“监督与报告”、及内外部协作等关系,构成企业契约组合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图1)描述了比较常见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下的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框架中的角色与关系。从中可知,治理框架下的内部审计,通过审查受托财务责任和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以确保受托人能按委托人的利益行事,以缩小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差距。因此,基于促进公司受托责任关系有效履行的地位,内部审计可以发挥其特殊的治理角色,并表现为有助于降低代理冲突与代理成本的治理效率。
(三)治理环境下的内部审计服务:关注领域的拓展与提升
为适应组织环境的变迁,II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做了最新的修正:内
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显然,这一新定义使得内部审计职能发生了革命性的嬗变:从要求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跃升至帮助组织实现目标的“增值”角色(吴清华,2004)。也就是,传统的内部审计只涉及内部控制层次,只是评估内部控制是否能实现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是否可靠、是否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关注的是公司中层管理者和一般员工对最高管理层的受托责任的履行,而没有涉及到最高管理层对股东的受托责任之高层级的治理关系。由此,为实现对公司治理层次的受托责任关系的认定和解除,内部审计服务的范围从内部控制拓展并提升到涵盖风险管理、治理流程和内部控制等的综合领域。进一步,内部审计关注领域的拓展和提升,也就意味着其不再仅仅是传统的监督与复核职能,而是试图为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的系统过程。而要实现价值创造目标,就要求对组织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治理流程的有效性进行绩效评估,通过认证和咨询两种形式,将评估的结果反馈给组织,提出改进建议,以帮助其实现目标。在此背景下,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将是体现为一种价值创造性质、以绩效评估为主的治理行为,传统的内部审计内容,如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评审则成了治理审计的基础,为内部治理审计提供了一个可资信赖的平台。
三、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模式与选择
(一)各种主流模式的分析与评价
综观国内外内部审计实务,在公司治理结构设计中,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模式,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董事会、或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模式;隶属于经理层、并由经理直接领导模式;监事会领导模式。以下试从独立性与权威性、及治理效率方面,对这三种模式进行简要地分析和评价:(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模式。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策略等重大事项以及任免总经理等。显然,在这种模式下,内部审计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和组织地位。但由于直接受董事会领导,对集团内部多层次的渗透监督可能会遭遇来自经营者的阻力。如果由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来领导,由于审计委员会是一种专司公司财务报告流程监督职责的治理机制(吴清华等,2006),以其特有的财务专业性,可以帮助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隶属于经理层、并由经理直接领导模式。该模式使得内部审计更接近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从而更直接地为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服务,更全面地介入公司的管理流程,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更好地发挥监督、评价、咨询、控制职能,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实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与此同时,相比财务负责人领导模式,内部审计也提高了其组织地位和权威性。然而,经理直接领导的组织模式也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难以对公司总部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从而需要社会审计的帮助来对经理层自身实行监督。(3)监事会领导模式。从表象上看,由于监事会监督职权较大,地位超脱,内部审计受其领导,将有助于监督力度并减少重复工作,同时,监事会也期望从内部审计揭示的问题做出其职权范围内的判断。但是,由于监事会属于公司高层制衡机制组成部分,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没有经营管理权,而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审计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此,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有利于对公司财务的检查和对下属单位管理人员的监控,但它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也就难于实现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此外,实践中,也有少数公司采用了经理层和董事会的双重领导模式,即融合了经理层领导模式和董事会领导模式的特征。
(二)管理模式的选择及治理效力
以上三种模式下的内部审计之独立性、权威性和治理效率等方面的特征,汇总于如(表1)所示。从内部审计所应履行的治理角色看,在内部审计的报告关系和管理模式方面,如果是向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或CEO负责并向其报告,内部审计显然介入了公司治理的受托责任关系中,如果是向财务部门或组织其他中层部门领导,内部审计则很可能排除在公司治理的受托责任关系之外,进而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治理作用。因此,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应当隶属于公司高层次受托责任关系的治理主体。同时,领导层次越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也就越高。因此,我们认为,在公司治理结构完备(如设置了审计委员会)的前提下,最优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应该是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的模式,或者,在董事会没有设立审计委员会的背景下,至少要求内部审计接受董事会的领导。因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内部审计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的章程、预算、人事、工作计划和审计结果等进行指导和复核,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可以更好地实现对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流程和风险的监控。
四、审计子公司:基于集团公司的考察
(一)集团公司的公司治理特征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关系,以母子公司为主体形式,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任何一个从事多元化经营、母子公司产权关系明确和采用了多分部制结构的企业,都可被看作是一个集团公司。按照与母公司的紧密关系,集团公司化企业可以划分为紧密型公司、半紧密型公司、松散型公司等形式。正是因为这些不同形式子公司所衍生的各种受托责任关系,导致集团化企业在具体治理模式上的特殊性。其中,紧密型、半紧密型和松散型公司解释如下:紧密型公司是指全部资产来源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其经营活动有绝对控制和支配权,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分公司、办事处等;半紧密型公司:是指大部分资产来源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其经营活动有控制和支配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控股公司;松散型公司:是指只有部分资产来源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其经营活动没有控制和支配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参股公司。
(二)审计内容与关注重点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主要应由集团公司的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其目的不仅在于监督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而且也要稽查和评价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及公司治理主体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也就是,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组成的审计队伍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进行巡回审计的专题审计,审查财务收支,检查财税法规和公司内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风险管理和治理流程,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并报告集团公司董事会。对于子公司的年度报表审计,也可纳入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工作范畴,通过对子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对其会计报表的真实可靠性进行认定,可以为集团公司考核子公司提供参考,当然还可以为外部审计提供重要的支持。在此基础上,集团公司根据内外部审计的结果,确认和解除子公司的受托经济责任,并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施行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其关注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1)集团资金或提供担保资金的运作情况。重点检查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水平,评价资金使用的效益状况,指出资金使用的薄弱环节,和改进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2)集团委托经营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委托资金的使用是否按照合同的规定使用,是否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可持续利用。(3)子公司占用集团公司资源的经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资源的使用效益,与同行业或发达国家相比是否存在浪费和无效率情况,评价资源的使用是否符合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4)董事会委托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的事项,如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与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5)国家和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事项。如对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对外合作项目、联营合同等进行单项审计;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审查和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
(三)审计组织框架与审计路径
集团公司审计监控机制的基本构架。集团公司的审计监控机制需要一个合理的组织架构。首先,第一层次是在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监控总部,它在监控机制中处于核心地位,接受集团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授权。一方面审计部直接负责其直属单位、全资子公司派出的审计人员,对其监控业务进行领导和控制;另一方面向其控股、参股公司派出人员进行协调、指导控股、参股公司的监控活动,代表股东的意志,指导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告其监控工作。其次,第二层次是集团公司二级以下子公司的审计监控主体,分别接受上一级公司所有权主体的授权和监控组织的业务指导,对下一级所有权主体受托责任进行监控,并在业务上督导所属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由于两个层次审计监控组织之间权责对应,自上而下,并且由集团公司监控总部统一组织和协调,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公司审计在监控机制的整体效应。该组织架构在坚持董事会领导的模式下,可以较好地维护集团公司各层次上所有权主体的权益,保证了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财产的约束,以及经营上的法人治理,并且有助于提高集团公司审计监控机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保证其独立履行监督反馈职能,实现集团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由此,我们认为,作为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框架,应该是(图2)所描述的基本架构。可以设想,假如某集团公司是包括公司总部、直管单位(分公司、办事处)、控股子公司三个层面组构的控股集团公司,而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有限责任、有人负责、有效制衡”的要求,建立起了规范的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式的法人治理结构。那么,对子公司审计的路径可以设计如下:接受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以强化集团资产控制为主线,建立审计网络,坚持下审一级,各审计部门负责对下属公司的内部审计思路。
五、总结
基于现代企业治理环境和内部审计的契合关系,本文首先从一般角度分析了公司治理环境下的内部审计的特殊治理角色,并以内部审计的治理理念,分析了其组织模式的设计与选择问题,进而,着重探讨了集团公司治理背景下面临的如何对子公司进行审计这一特殊问题。形成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1)基于维系公司受托责任关系的有效履行之共同目标,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可以实现高度的契合,从而内部审计可以突破传统的内部控制完善角色,跃升至改进公司治理和实现组织目标的特殊治理角色,并表现为有助于降低代理冲突与代理成本的治理效率。(2)相比其他组织模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既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便于审计信息的传递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从而是现代企业制度中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一种相对合理模式。(3)对子公司的审计,集团公司的审计监控机制需要一个合理的组织架构,并分别针对分公司和控股公司采用“集约式”和“渗透式”的监控路径。
摘要:本文探讨了公司治理环境下的内部审计之治理角色,及其组织架构的模式设计与选择问题,着力分析了治理背景下集团公司如何对子公司审计这一特殊难题。研究结果表明:基于维系公司受托责任关系的有效履行的共同目标,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可以实现高度的契合,从而内部审计可以突破传统的内部控制改进角色,跃升至改进公司治理质量和实现组织目标的特殊治理角色;相比其他组织模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导下的内部审计模式,既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利于提高其工作效率,从而是现代企业制度中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一种相对合理模式;集团公司开展对子公司的审计,其审计监控机制需要一个合理的组织架构,并可以分别针对直管单位(分公司、办事处等)和控股公司采用“集约式”和“渗透式”的监控路径。
关键词:内部审计,公司治理,组织模式,监控路径
参考文献
[1]王光远、瞿曲:《公司治理中的内部审计——受托责任视角的内部治理机制观》,《审计研究》2006年第2期。
[2]吴清华、田高良:《终极产权、控制方式与审计委员会治理需求——一项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8年第9期。
[3]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COSO).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COSO,2004.
3.我国城建投资公司运作模式的探索 篇三
【关键词】城建投资公司;运作模式;融资方式多元化;政企分开
城建投资公司又被称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它于上世纪90年代出现,主要职能是筹集建设城市的资金,经营城市建设的资产以及建设城市的项目。在城建投资公司出现之后,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首要的便是筹措城市建设资金比以前较为容易,使得城市政府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方面上财权和事权的问题得以解决。在城建投资公司出现之前,城建资金的筹集方式是由财政单一投资,而现在则更加多渠道,多元化。因此,发展到现在,城建投资公司在我国很多大中型城市都不难见到。但是,仍然有很多城建投资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尽如人意,因此发现自身问题并提出有效措施是目前城市发展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城建投资公司的现状
最近今年,我国开始兴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其主要是在原先城市建设基础上,合理管理城市基础建设,促进城市建设资产升值,从而顺利建设城市。现阶段城建投资公司主要是通过融资来完成城市建设,而筹集资金有四种来源:政府财政支出,自营资金,银行贷款以及社会机构对于城市建设的投入资金,其中,政府财政支出是主要来源。城建投资公司的出现促进了城市建设的发展。虽然目前市场上运营的城建投资公司有很多,但是由于其发展仍然处于不太成熟的阶段,仍然存在很多方面的因素制约着其迅速发展,因此急需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
二、我国城建投资公司存在的弊病
(一)城建投资公司对于市场定位不清晰
根据目前社会上已经成立的各家城建投资公司发展情况来看,很大一部分公司是以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成立的。在这种建成模式和经营模式下,由政府部门财政拨款来作为其注册公司的资本,会导致城建投资公司出现产权不明的问题,而且政企不分也会引发公司内部矛盾,还可能导致公司资产的占有权产生纠纷。这样一来,对于城投公司快速在市场上发挥作用将产生很大的制约,使其很难快速发展。
(二)城建投资公司内部定位职能不清晰
我国现在各地的城建投资公司主要的工作目标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形式来帮助国家,因此缺少相应的独立性。第一,现在市场上很多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大多受政府部门的影响,根据其的要求来开展工作。政府不仅以行政管理权来管理城建投资公司,而且又具有国有资产所有权,这样就导致城建投资公司的决策者不能完全自主发出自己的声音。公司对于借贷进来的资金仅仅具有出纳的权利,并不能按照公司意愿来发展,只能经由城市其他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另外,政府部门内部办事效率较低,城建投资公司往往需要很多审批才能实施。第二,城建投资公司往往按照政府要求向银行借贷,而银行贷款实质上是要求城建投资公司被市政府担保,由此政府才能进行城市建设融资。最近几年社会上由于各家城建投资公司增大了对基础设施的投资,所以负债率都很高,长此以往将无法供给企业的发展需求,对于企业发展将造成很大的约束。
三、对城建投资公司运作模式提出的有效措施
(一)借鉴国外城市建设案例
国外的城市建设十分先进,不仅有严谨的理论支撑,也有很多的经验和教诲值得我们借鉴。特别是美國和日本,在融资机制上的处理手段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启迪。我们可以借鉴到:城市建设需要打破原有的思维定势,破除部门管理的限制。政府部门也要放低姿态与企业合作,这样既能促进企业发展,又能提高社会增益,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发展。应当采取多渠道融资,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融资能力可持续发展。
(二)使融资方式多元化
只有政府部门慢慢退出市场投资领域,城建投资公司才能完全发挥出作用来。我们可以使社会投资领域开放,吸引社会各界进行投资;也可以支持城建投资公司设立股份公司来吸引外国投资商和民营企业家来投资城市建设。我们可以将城建投资公司作为主体,使用市面上流行的“借壳上市”的方法来进行融资,从而建设城市。这种方法对于降低城建投资公司负债率和减轻政府负债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还能充分的利用社会资源,发挥自身的优势。
(三)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城建投资公司要实现多渠道融资,必须通过将企业组织结构规范化来真正做到政企分开,这样才能完全达成实现城建投资公司职能的目标。
1.政府停止对城建投资公司的干涉,不直接参与到具体工作中去。在过去的城建投资公司中,政府部门参与公司工作指挥,约束了公司的发展,而现在可以转为间接控制,给予公司自主性,比如可以转变资金的投入方式,授权给城建投资公司决策者对公司内部监督和管理,从而更好的筹集和分配资金。
3.城建投资公司可以引进董事制度,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入新鲜血液。董事制度可以对已有的控股股东和监督者形成牵制,确保其他股东个人资本安全,从而保障公司资本的利益,还能有效避免政府相关部门控制公司内部,最大程度的达到了公开化。
3.建立城建投资公司运行机制,以市场与计划相结合为内容,将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城建投资公司将城市基础建设,融资和经营融为一体,作为企业机构的法人可以代为行使部分政府职能,首先应当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管理,建立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其次还要实现市场与计划相结合,处理好公司与城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关系。另外,还要在市场中寻求竞争,让公司可以在竞争中不断进步,不断发展。
四、总结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出现是必然的。城建投资公司的出现为中国城市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仅使筹集建设城市资金变得容易,而且拓宽了城市建设资金的运行模式,对于推动城市基础建设和合理分配建设资金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而城市政府通过运营城建投资公司,不仅提高了城建资金的使用增益,也大大提升了其应用于建设城市的能力。因此只有不断地学习和借鉴,我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才能不断地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才能不断地加快。通过城建投资公司的运作,各大城市不同程度上优化了城建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壮大了城建资产的总体实力,提高了城市建设的融资能力和城建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初步按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起城建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约束机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企分开”。然而,城建投资公司的运作本身仍不理想,城建投资公司还需要进行资产重组,提升城建投资公司企业价值,规范资产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投资公司的投融资职能,构建以项目为主体的投融资体系,降低城建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发挥城建投资公司的项目投资监控职能。争取良好政策环境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刘洋.论市级城投公司运营模式转型[J].中外企业家,2015,(26).
[2]赵骅,潘相麟.基础设施投融资运作模式:由政策性国企生发[J].改革,2007,(8).
4.公司+基地+农户”运作模式 篇四
来源:
2005-11-25
自治区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隆安县金穗农工贸公司成立近十年来,坚持实行“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了公司的壮大和农民增收,实现了公司与农户双赢。公司年产值达到3000多万元,被公司租用土地的农户年实现收入16000元。其运作模式是:一是公司租用农户土地,农户收取地租,并被公司聘用为长期合同工。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公司以平均每亩150元的价格租用附近农民的荒地,并聘用被租用土地的农民为合同工,这样,即能让农民得到双份收益,公司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农户收取地租平均每年达到5500元,合同民工年收入达9000元左右,公司经营的土地面积扩大到
13000亩。二是成立香蕉协会,构建利益共同体。由公司牵头,把数百户分散的蕉农组织起来,按统一标准生产、采收和采后商品化处理,统一包装,统一使用同一商标品牌,统一组织协调销售。这样,使蕉农的纯收入每亩增加520元,香蕉产业化也得到不断提高,目前,公司及其周围的香蕉生产规模已达到10000多亩。三是培训农民工,促进公司与农户种植水平的共同提高。公司定期开展生产技能培训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示范讲解,引导民工逐步转变生产观念,不断提高他们的种植水平,从而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几年来,接受培训民工达30000多人次。这些受训民工利用最新种植技术,使农产品产量和质量都有了较大提高,每亩提高效益80元左右。(县委办)
天华牧业真正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运作模式
2005年,五江天华科技有限公司真正实现“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自2001年11月与中国科学院合作,采用国家“863”胚胎分割移植技术快速繁育安格斯纯种牛,公司迅速成为全国较大的胚胎移植中心。2005年,公司投资9000多万元,高标准规划,设计建成了年产500头纯种安格斯牛的种牛场及年屠宰分割10万头肉牛的标准化生产线和在建年宰100万头牲猪生产线,天华牧业于2005年11月16日隆重开园,公司正朝着“舞农业龙头,富农村万家”的目标奋进。
司+农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
中国蔬菜市场网 2005年08月16日08:24
山东是全国最大的大蒜出口基地。据青岛海关统计,2004年出口大蒜82万t,创汇达3.18亿美元。
济南一品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大蒜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外向型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先后通过了ISO9000、ISO1400、HACCP 3个认证体系的认证,产品主要销往美国等国家。2004年实现出口创汇900万美元。
为了保障出口大蒜的产品质量,在大蒜种植上建立了“公司+农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根据山东省DB 37/T53标准的要求,在金乡、商河等县,建立了1 300 hm2大蒜标准化生产基地。在生产基地按照面积和村庄的大小不同,坚持农民自愿、互利的原则,由公司支持他们组成10多个以种植大蒜为主的农业合作社。在大蒜生产中,公司统一提供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制定大蒜生产技术规程,负责技术指导和产品检验、收购,其收购价比市场价高10%~15%。合作社负责按照公司提供的技术规程安排生产,按照生产无公害产品的要求,在大蒜病虫害防治中,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严格掌握农药的使用浓度、方法和时间,严格执行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
收获前,公司在各合作社抽样送食品检验部门进行安全性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否收购。由于产品是按合作社抽检,减少了产品检测的抽样数量,也保障了产品的质量。合作社社员之间互相监督,共同按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从组织上落实了严格管理,为确保产品质量提供了组织保障。
5.劳务派遣公司的运作模式 篇五
中青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即将成立,为保障投资管理公司的顺利运行和业务活动的成功实施,制订有关运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
1、组织机构
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 管理层 占 %,占 %,占 %。投资管理公司设董事会,由(董事长)、、三人组成,董事长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设监事一名,由徐总担任;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 担任;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重大方针政策,并对涉及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战略的投资重大决策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负责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董事会成员和监事都是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简称“投审会”)的成员,负责公司投资项目在公司内部的最终审批。投审会成员由 组成,采用投票制多数决的方式审批项目。
公司在成立初期,仅设立投融资部,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事务由中青创业网络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门代管。具备适当规模后,逐步设立独立的投资银行部(项目挖掘、培育和具体投资工作,及旗下基金的募集和管理)、研究部(专职负责市场调查和行业分析研究工作)、项目管理部(专职负责对被投资企业和项目的 后期股权管理,及项目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和管理)、财务部、风险控制部、行政人事部等部门。
各部门职能分工如下: 投资银行部:
负责拟定公司投资战略、投资规划、投资方案、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制订投资管理制度,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组织实施公司投资与融资活动。参与投融资项目考察、谈判。同时,以该部门为主,会同研究部、项目管理部,负责被投资企业和(或)项目的投融资、行业研究、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分析、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管理等。
研究部:
会同投融资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市场调研、行业分析、业务与技术分析、项目谈判资料和研究支持、档案管理等工作。
项目管理部:
在项目投资完成后,会同(投资银行部)负责被投资企业和(或)项目的股权管理、后续投融资、行业研究、项目策划、经营管理分析、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管理等。
财务部:
负责投资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定期出具投资公司经营分析报告;对投资银行部的拟投资项目,结合公司自身财务状况 2 进行风险决策;配合投资银行部参与公司旗下基金募集、项目融资、内部融资等投融资活动。
人力资源与行政:
投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在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由部门经理组织实施。投资项目经理原则上应当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项目评估、项目策划、投资分析、投资咨询工作经验,以及较强的项目开发、谈判与执行能力。
投资业务的辅助人员可以酌情降低要求标准。被投资项目和企业需要我公司派驻相应的管理或专门人员的,可由投资业务部门报请公司高层批准,批准后会同其它相关部门,在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协调被投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后,共同组织实施人员招聘工作。
二、投资公司经营范围
包括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金融投资;股权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管理咨询和管理服务;技术咨询;商务活动策划;会展会务;广告服务。
三、投资战略和经营目标
1、投资战略: 公司实行有重点的多元化投资战略,在选取的投资项目获得成功后,再视市场与公司自身情况,集中公司内外部资源,逐步稳健扩大 投资额度与规模。在主业构架已基本完成后,再逐步实现有重点的多元化发展。
2.经营目标(1)短期经营目标
与中青创业网络科技(大连)有限公司综合项目部一起,发掘和运作优质的短期项目,借助股东和相关资源较快地创造一定收入,在股权投资项目(周期较长)实现收益之前就能够盈利以减轻股东投入。
(2)中期经营目标
发展一批优质投资项目,为公司发展确立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能获得稳定的收益来源,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基本具备明确的主业投资方向。
(3)长期经营目标
具备若干具相当规模的主要投资产业,并实现合理的产业结构平衡,实现以资本运营为主要运作模式的经营发展,转型为综合型的大型投资控股和投资管理公司。
四、投资方向
原则上为市场增长率高、沉没成本低、资源利用率高、现金流稳定的朝阳产业,以资源性行业和轻资产运营的行业为优选,同时考虑政府政策鼓励与支持的行业,关注高科技行业、教育产业、文化创业 4 产业、能源产业,以及国有企业改制与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带来的新的投资领域。
在公司实力尚不具备的发展初期,原则上应当避免投资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五、投资项目遴选原则
从战略角度,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定位和产业间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
从技术角度,在公司发展的初期阶段,投资项目的选择应注重以下因素:投资回收期较短、见效快、利润率较高,经营与盈利模式相对简单,行业与市场成长性佳。在公司具备相当规模与实力后,可以考虑中长期项目的投资。
从经营角度,投资项目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经营难度较小,项目公司的管理幅度较小,人力成本较低。涉及项目融资的,须考虑融资的可行性与难度;涉及合作、参股的,应以可控制为原则,即公司可控股或实际左右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资本支出与现金收支活动,并可决定公司至少部分核心管理人员的任命,如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六、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与流程
1、投资项目的分类管理
投资管理按照投资项目性质实施分类管理、分类运作,即在实业投资、金融投资、管理咨询与顾问业务三大领域,由项目经理明确分工,分别负责。公司投资业务部门经理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的管理。
2、投资项目的部门与个人负责制
已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授权的公司投资业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投资业务部门负责将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的具体分工内容分解到各个投资项目经理。
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投资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承担或牵头组织项目寻找考察、开发谈判和策划实施的三大环节,执行市场调研、前期筹备、中期监控和项目后评估。其中,市场调研包括自行调研与聘请有关咨询公司或专家调研相结合,前期筹备包括项目前期策划(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的组织编写,项目公司及其组织机构的设立、投资合作或投资交易方案的设计、人员招聘等,中期监控包括品牌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监督、经营计划考核、公司战略决策与重大资本性支出的审查等。
投资项目经理在投资业务部门经理的组织下开展工作。
3、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
投资项目必须获得公司高管层的授权批准文件,并附有经审批的投资预算方案和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的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的的变化合理调整投资预算,投资预算方案必须经授权领导和部门批准。
公司发展初期,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原则上为500万元以下,如市场情况允许,可根据投资公司财务状况与实力考虑追加投资。如为与其他公司(个人)合作,投资公司应保持控股地位,并可控制公司重大战略方针、日常运营和财务,原则上应派遣项目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参与经营管理。
投资金额额度审批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审批制。投资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投资金额在3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由投审会共同投票表决方式决定取舍。
注:公司内部决策完成之后,最终投资与否还需旗下基金公司(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的除外)的决策委员会的同意。
4、投资决策管理
投资决策管理遵循程序化、科学化、精细化、民主与集中相集中的原则。
投资流程如下:(1)考察、调研阶段
项目经理寻找考察洽谈项目→初步市场调研、项目预评估→投资业务部门内部会审→确定初步投资意向→分管领导同意
(2)初步尽职调查:公司根据项目行业情况,派出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开展初步尽职调查;
(3)项目初评:公司根据项目初步尽职调查结果召开项目初评会,通过初评估会的项目方可正式立项;
(4)详细尽职调查:通过初评会的项目方可正式立项,并确定项目调查小组,进行更详细的尽职调查和追踪培育,并完成独立的《尽职调查报告》,公司风险控制部门将对调查小组的调查记录和报告进行复核,并出具评议意见;
(5)项目论证:公司内部对尽职调查结果进行充分的论证,并评判项目的投资价值和存在的风险,同时形成基本的投资方案;
(6)项目谈判:对于经论证可行的项目,公司将与之进行价格等投资条件谈判;
(7)必要的补充调查:根据初步谈判结果,开展必要的补充尽职调查,必要的时候可聘请会计师实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和调查;
(8)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和决策:公司完成对项目的内部决策后,提交旗下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并作出最终决策。
(9)签约: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正式投资决议后,并经管理公司总裁最终审定后代表基金公司与项目方正式签订投资 协议,并根据协议内容实施投资;
(10)风险控制:管理公司设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对投资业务中的调查活动、法律审查、财务审查、投资条款审核、投资实施后对项目的动态管理等进行全面监控;
(11)帮助成长:公司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分析项目方的优势和短板,并整合各方资源推动项目方的发展壮大,必要和可行的情况下,可直接向项目方委派专门管理人员参与项目方的管理;
(12)投资退出:根据项目后期融资和发展情况以及是否上市等,公司将提出项目投资退出的方案,并在提交“中青天投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和决策后具体实施。
中青天使投资有限公司(基金公司)运营方案
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 占 %,占 %,占 %。
基金公司设董事会,由、、三人组成,董事长由大家推选,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设监事一名,由 担任;
设基金经理一名,由投资管理公司推荐人选担任;
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管理公司拟运用本基金进行投资之项目的最终审批。投审会成员由基金公司股东或股东推选的代表组成(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人),采用投票制多数决的方式审批项目。
6.劳务派遣公司的运作模式 篇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关于注册资本,《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除了满足《公司法》关于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特别规定,即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务派遣的主体,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而且,派遣机构是法定雇主,必须负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必要时还要和要派公司理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索取赔偿,同时也有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都要求派遣机构具备相当的财力和实力。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较之一般企业法人更严格的管理。规定5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当然,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劳务派遣单位推卸其雇主责任或者无力承担雇主责任的现象,在一些国家还规定了更加严格的资格要求,包括须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能达到一定等级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不低于法定数额的风险担保金等,这样可以更好地规范劳务派遣市场,更好地保护派遣工权益。除了注册资本之外,我国《劳动合同法》未作其他特别要求。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公司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未作规定,可推知:劳务派遣单位既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特别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关于注册资本,《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除了满足《公司法》关于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特别规定,即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务派遣的主体,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而且,派遣机构是法定雇主,必须负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必要时还要和要派公司理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索取赔偿,同时也有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都要求派遣机构具备相当的财力和实力。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较之一般企业法人更严格的管理。规定5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当然,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劳务派遣单位推卸其雇主责任或者无力承担雇主责任的现象,在一些国家还规定了更加严格的资格要求,包括须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能达到一定等级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不低于法定数额的风险担保金等,这样可以更好地规范劳务派遣市场,更好地保护派遣工权益。除了注册资本之外,我国《劳动合同法》未作其他特别要求。
在上海如何注册公司二、三类医疗许可证? 答:
注册二、三类医疗许可证基本要求: A、房子要求:
1、一般面积要求80个平米以上,其中50平米是仓库,30平米是办公。
2、如果在实际中需要购买文件柜之类的,将由我们替客户购买,发票根据实际发生额向客户报销。将不超过300元。人员:有以下几点要求需要客户提供
1、实际检查时,要求至少3个人在场:公司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人员
2、对这3人的要求是:
公司注册负责人:没有学历要求,没有专业要求,要求熟悉本行业,懂得经营管理,要求是业内人士,真正说的出公司是怎样运作的实际管理。
质量负责人:临床医学或者相关医学专业毕业(中医不行)。二类,要求此人中专以上毕业;三类,要求此人大专以上毕业;实际检查时需要提供原件。并提供此人个人简历,根据简历,提供此人最近
一家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加盖工作单位红色公章)。质量检查人员:与 质量负责人 要求一致。
3、实际检查时,以上3人必须到场,建议在场人员在5人左右,还包括销售、仓库负责人等职位的人。(实在没有,3人也可以)
4、客户提供此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给我们。材料:有以下几点要求需要客户提供
1、欲销售产品的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每个医疗器械产品都需要拿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2、总代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厂商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3、全体职工和公司签署的《用工合同》。
4、需提供,总代或厂商给客户的“经销合同”或是“授权经销书”——没有特别的模板,客户可以随意提供。总代需提供代理经销此产品的证明文件。
5、公司所有员工去总代或厂商参加每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培训证明。——没有特别模板,客户和厂商可以随意提供。
6、经销产品的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最好能完全提供,提供一些也可以,但必须提供一些。
7、针对每种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提供每种产品的外包装各2份。
在上海注册演出公司与经纪公司区别有哪些? 答:
1、国家关于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的规定主要有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上法规和规章可以通过文化部网站查阅
2、演出公司可以从事演出活动的策划、组织、联络、制作、营销、代理等服务{涉外演出和涉港澳台演出资格须获文化部批准};演出经纪公司只能从事演出的代理、行纪、居间等经纪活动。
3、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必须先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才可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
4、演出许可证的申请,在本市可以到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办理。但应当注意,目前演出公司和演出经纪公司的设立,还没有对外资开放。
5、验资机构验资证明可以向国家确认其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开具。
6、企业名称核准书是分别向文化行政部门申办许可证和向工商行政部门申办营业执照的前臵条件。
劳务派遣类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
在上海注册劳务派遣类公司须知
1)、上海注册劳务派遣类公司执照中包括: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代码IC卡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
5.公司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股东章各一枚 2)、上海注册劳务派遣类公司流程:
1.核名(预先起名,提供给我们,我们去查询)
2、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再到师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也可以委托我公司代办,出具验资报告)3).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4).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
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5).到质量监督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时间1天即可出。6).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7).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费用是各40元,共80元。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你可先请一个兼职会计,小公司刚开始请的兼职会计一般200元工资就可以了。8).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上海注册劳务派遣类公司的流程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公司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未作规定,可推知:劳务派遣单位既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特别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关于注册资本,《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除了满足《公司法》关于企业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特别规定,即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务派遣机构是劳务派
遣的主体,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而且,派遣机构是法定雇主,必须负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必要时还要和要派公司理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索取赔偿,同时也有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都要求派遣机构具备相当的财力和实力。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较之一般企业法人更严格的管理。规定5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当然,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劳务派遣单位推卸其雇主责任或者无力承担雇主责任的现象,在一些国家还规定了更加严格的资格要求,包括须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能达到一定等级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不低于法定数额的风险担保金等,这样可以更好地规范劳务派遣市场,更好地保护派遣工权益。除了注册资本之外,我国《劳动合同法》未作其他特别要求。
注册上海内资公司需要的资金是多少? 答:
按照行业分类 1)、咨询服务
1.管理咨询公司:3万
2、志利事务所:30万
3、审计事务所:30万
4、律师事务所:10万
5、商标事务所:3万
6、会计师事务所:3万
7、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3万
8、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0万
9、产权经纪有限公司:100万
10、市场调查有限公司:3万
11、企业策划有限公司:3万
12、人才中介机构:3万
13、认证机构:3万
14、(外资、内次)旅行社:150/30万
15、广告有限公司:3万
16、拍卖公司:100万
17、租赁公司:50万
18、典当行:300-500万
19、展览服务有限公司:3万 20、工程设计有限公司:3万 2)房产:
1、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3万
2、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3万
3、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3万
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万
3)贸易:
1)、国内贸易公司:10万 2)、国际贸易公司:50万
4)、投资服务
1、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万元
2、投资顾问有限公司:3万元
3、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万元
4、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
5、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
6、资产经营有限公司:3000万
7、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 5)、物流类
1、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运): 500 万
2、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空运): 300 万
3、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陆地): 200 万
4、物流有限公司: 3 万
5、储运有限公司: 3 万
6、运输有限公司: 3万
7、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万
8、船务公司 :3万 6)、金融类
1、银行
2、期货经纪公司: 3000 万
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 3000 万
4、汽车金融公司 : 5 亿元
注册劳务输出公司需要注意哪些? 答:
1)注册劳务输出公司需知
劳务输出是指给国外劳务市场提供劳动力,注册这样的劳力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其一、派遣劳务外出就是劳务派遣注册资本应达到50万元 其
二、劳动就业应取得劳动局核发的审批证书
2)注册劳务输出所需要材料
1、股东、法人身份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2、公司名字、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
4、注册地之租赁协议和房产复印件(注册在开发区可由开发区提供);
5、财务人员上岗与身份复印件
4)注册人才中介公司流程(1)工商名称预先核准;(2)签署工商登记注册材料;
(3)开立验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出具验资报告;(4)办理工商登记;(5)组织机构代码登记;(6)办理税务登记;(7)开立公司基本帐户
5)注册汽车维修所需要时间(1)名称查询需要1-2个工作日
(2)验资出报告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3)交工商出营业执照需要5个工作日(4)办理组织代码需要1-2个工作日(5)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1-5个工作日(6)银行开设基本帐户需要5个工作日以上
上海公司注册后,增值税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检验(简称“一般纳税人年检”),是指国家税务机关按对原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根据税法及有关规定,对其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保留的制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流程
(一)一般纳税人年检,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在每年年初以通告或通知的方式作出部署。年检的具体工作,由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和直属分局负责实施。
(二)一般纳税人下载《年检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并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需签字盖章,附《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表(汇总),一并报主管税务机关。
(三)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年检申请审核表》及有关资料后,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四)税务机关作出年检结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一般纳税人,并在结果通知上加quot;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分局(或××区、县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审批专用章“。《年检申请审核表》(其中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报表等资料与结果通知书一并退还给一般纳税人。
(五)年检合格的一般纳税人,凭《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通知书》,带好《发票领购证(簿)》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部门在两证(簿)上加贴年检合格标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政策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规定:
1、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以上的商业企业,以及年应税销售额30万元以上的非商业企业,且财务核算健全的,原则上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商业企业,以及年应税销售额
30万元以下的非商业企业,均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办法确定征收率。
3、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比重在50%以上的。
办理事项:一般纳税人认定、取消、年检及升降级管理国税局
办理事项:一般纳税人认定、取消、年检及升降级管理
审批形式:核准
办事程序:受理 核准
申报材料认定:
1、申请报告;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3、防伪税控联系单;
4、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办税证复印;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银行帐号证明(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7、购买保险箱发票复印件;
8、税务代理、咨询证书;
9、纳税人的经营场地证明(参照新办);
10、财务报表(提供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11、有关合同、章程;
12、对外地驻绍分支机构构还应提供总机构所在地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年审: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纲税人资格证书》;
3、发票领购薄;
4、上一企业的损益表、负债表等财务报表;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类管理申请表》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年审费30元,其他不收费
如何在上海注册家电公司? 答: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 交表→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企业设立登记 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3、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股东之一本人当面出示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填写入资单→存入注册资金→领取入资原始进帐单 提供材料:
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名录一份;
⑵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各股东入资金额,法人单位出资的提交出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注册资金;
①自然人出资:现金或银行通存通兑存折或卡;
②法人出资:出资单位支票和新成立法人的人名章及委托书。
4、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提供材料:
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⑵《企业设立申请书》; ⑶由入资银行开具的入资单; ⑷全体股东资格证明; ⑸公司章程;
5、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填写并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领取《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5个工作日后持《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交费→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交材料:
⑴《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章程;
⑶法定验资报告;
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⑸股东资格证明;
⑹《指定(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⑺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6、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7、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领表→填表→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办理时限过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单位公章;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8、税务登记 提供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⑵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籍人员为护照复印件一份); ⑶企业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⑷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⑸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⑹办理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还要提供营业执照所在地的街道和乡街的名称。
9、开设银行账号 提供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答:
(一)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商业企业,或者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非商业企业,应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比重在50%以上的。
(二)由于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尚未进行正常经营,对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实际经营才能审核认定。但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三)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四)对新办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及时组织对纳税人的实地查验,核实是否拥有必要的厂房、机器设备和生产人员,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条件。经现场核实,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应及时给予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认定。
二、申请
(一)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帐号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有关证件、资料进行初审,不同意纳税人申请的,将材料退回纳税人;同意纳税人申请的,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三)纳税人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连同有关证件、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三、审核
(一)对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完毕。
(二)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并通知纳税人接受培训。
(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并通知纳税人办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手续。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检验
(一)办事条件
在每年3月1日或税务机关规定的年检开始之日前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
(二)办事程序
1、每年年检开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年检申请审核表》,按申请表中各栏目逐项填写完毕,签字盖章。
2、纳税人将填写好的《年检申请审核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供以下资料:
a、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b、财务决算报表;
c、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表(汇总); d、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年检申请审核表》及上述资料,按规定进行审核,作出年检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一般纳税人,并将《年检申请审核表》(其中一份)、国税税务登记证件副本、财务决算表等资料退还给一般纳税人。
4、年检合格的一般纳税人,凭《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通知书》,带好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发票购用印制簿》到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部门在上述“证、簿”上加贴“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XXXX年)”标识。
(三)办事时限
一般纳税人年检的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办事结果
年检合格;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停止抵扣进项税额、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注册后,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答:
1、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凡是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一律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符合的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 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2)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3、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是多少?
工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是6%,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是4%。
4、怎样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条例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的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答:
小规模的纳税人定义:凡是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一律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定义: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①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电话 13381906116
7.劳务派遣公司的运作模式 篇七
并购是上市公司增强竞争实力, 取得规模效应或协同效应, 增加企业价值的重要手段。近年来, 在金融资本的推动下, 上市公司的并购模式进一步发展变化。一方面, 我国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的IPO暂停, 导致上市公司并购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Private Equity Fund, PEF) 退出市场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 海外的PEF在我国大规模频繁进行产业投资以获取高额回报, 美国新桥投资集团收购深圳发展银行, 太平洋同盟团体收购好孩子集团等并购案例引起国内广泛关注的同时, 也刺激了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2011年6月,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成为首家获得PEF业务资质的券商, 中金公司旗下的直投公司中金佳成成立中金佳泰产业整合基金, 中金佳成作为基金的唯一管理人, 出资金额应该超过整个基金规模的1%, 其余资金可以向民营企业或上市公司定向募集, 打破了券商只能使用自有资金对企业股权进行直接投资的限制。2012年6月, 中信证券旗下的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资设立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该基金是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的第一支并购基金, 其筹集资金对象为机构投资者。
随着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以及私募基金利用并购退出市场案例的增加, 一种由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新型并购模式逐渐兴起。例如2011年9月开始, 大康牧业、合众思壮、京新药业和升华拜克等上市企业先后与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签署了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协议, 上市公司将借助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资源优势及其各种专业金融工具放大自身投资能力, 推进并购重组, 提高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
上市公司通过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完成并购的一般流程为:1.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2.该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通过定向募集资金构成并购基金, 在合适的时机以合适的价格购买有发展前景并符合上市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的相关产业或上下游企业;3.参与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 该企业在适当的时候将被上市公司二次收购。
设立并购基金协议的特点如下:
(一) 并购基金设立规模及融资工作
借助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融资能力, 协议约定的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总额 (即并购基金的规模) 通常在1亿元以上, 存续期5-7年不等, 有些协议详细约定了项目投资期与回收期, 这是因为成立该并购基金的目的是为上市公司提前整合被并购企业资源, 一旦上市公司完成收购, 并购基金不再需要存续。同时, 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来说, 参与的收购取得控制权与非证券投资的纯粹资本运作相比, 是一种相对长期的投资, 最终目的是在资本实质性增值后出售获得高额回报。基金的募集工作一般由私募股权机构负责对外募集, 也可以有上市公司共同参与。
(二) 并购基金投资对象与经营管理
并购基金的投资对象一般为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企业, 并购基金设立投资与退出决策委员会或类似工作小组, 负责对项目的投资与退出变现事项作出决策, 委员会成员由上市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分别派员, 说明投资对象需符合双方共同利益。有些案例中, 并购基金设立监事长一人, 由上市公司委派, 负责对拟投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投资方向的约定内容进行审查, 并享有一票否决权, 1此项规定为上市公司利益提供了更加合理的保障。
并购基金经营管理方面, 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各司其职。例如在天堂硅谷与元金投资 (与上市公司京新药业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成立的并购基金中, 天堂硅谷作为基金管理人, 负责投资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投资后监督管理及投资项目退出等工作,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相对于上市公司更熟悉与基金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在基金管理方面更专业, 所以由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管理基金是合理的。对于所投资的并购对象, 由天堂硅谷和京新药业及元金投资共同管理, 天堂硅谷主要负责并购对象战略规划、行业研究分析、资源整合优化等方面;京新药业主要负责并购对象经营方案制定和并购对象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并负责建立健全并购对象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制度, 由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对象的日常经营管理能有效提高上市公司完成收购后对子公司的整合效率。
(三) 并购基金投资项目的退出
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说, 与上市公司共同设立并购基金进行直接投资, 提前锁定了退出渠道, 提高了投资的安全性。但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并不仅仅局限于上市公司购买, 约定期满后, 将投资项目IPO或卖给其他公司也是可以选择的方式, 通常由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协商确定。提高了投资项目退出的灵活性。
三、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动机
上市公司选择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来完成并购, 主要是为了提高并购的成功率, 减少由上市公司单独完成并购失败的风险。
(一) 获得融资优势
上市公司并购的支付方式分为现金支付与股票支付, 现金支付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举债, 债券融资的方式受到诸多限制, 银行贷款通常需要资产抵押, 而对于经营风险较高的成长性公司, 银行一般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股票支付的股票来源主要是增发新股, 增发新股需要证监会核准, 时间较长。因此, 这两种支付方式都存在不能按时、足额募集到资金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一是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先进的投资策略, 能够使基金保持良好的信誉, 从而增强了投资者信心。二是其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社会网络关系帮助上市公司根据并购项目的进度逐期募集资金, 架起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并购的桥梁, 解决上市公司并购融资困难的问题, 因此, 上市公司只需要付出较少的出资就能提前锁定并购的标的。
(二) 利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与经营管理才能
从并购目标企业选择上看,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为维护自身的声誉, 必须形成强大的现金流给予基金投资者回报, 因此相比普通投资者, 其投资在专业性和对目标企业收入利润要求方面往往更加严格。一方面,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行业分析、对目标企业评审及价值发现方面经验丰富, 具有领先的技术手段及专业的人才团队, 这也就决定了被投资的公司往往是技术水平较高、具备较大的成长性, 或者具有一定的产能, 在经济与行业景气的时期可以具备进一步做强潜质的企业。另一方面, 高超的谈判技巧则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另一项管理优势, 这一优势使其能够在最佳时机、以最合理的价格收购目标企业。
从对目标企业经营管理上看, 除了现金流压力迫使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迫使私募基金努力实现目标企业的经营绩效以外, 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分享投资回报的激励的方式刺激并购基金的管理者更加关注目标企业的经营业绩, 例如齐心文具与苏州和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 和正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获得的投资收益分成为新基金总投资收益的20%, 而如果基金在存续期的总收益的年化收益率低于8%, 和正投资将放弃全部投资分成。
(三) 把握并购时机
在上市公司完成二次收购之前, 一般由上市公司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同管理目标企业, 由于上市公司没有对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 目标企业将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畴, 即使目标企业亏损, 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影响不大。这种并购模式下, 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并购基金提前锁定行业内的并购标的, 并在可预见的时间段内自主选择注入上市公司的时机。
(四) 降低并购风险
并购风险按时间分为三类, 并购实施前存在战略决策风险、并购目标选择错误的风险, 在企业并购实施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资金财务风险等操作风险, 在企业并购后的整合过程中存在管理风险、企业文化风险等无法实现协同效应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作为专业金融中介参与并购, 不仅会降低目标企业与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也承担了一部分并购前与并购实施过程中风险, 保护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另外, 由于上市公司完成二次收购前参与了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 不仅可以深入了解目标企业, 还可以根据自身的管理文化对目标企业进行改革, 有效降低企业并购后整合过程中的风险。
(五) 积累并购经验
由于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并购决策需要双方认可, 所以这种并购基金不可能涵盖上市公司所有的并购活动, 但是上市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参与并购实践, 能吸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先进的并购经验, 包括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等方面, 将其运用到仅有上市公司自身参与的并购活动中, 增加并购的成功率。
四、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风险
(一) 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利益冲突
事实上, 由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同管理目标企业, 其目标是不一致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本身并不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 其目标主要是提升企业的短期业绩上, 因此更容易做出诸如裁员、独立处置非核心业务等决策, 在短期内改善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的指标, 提高企业的市值。徐子尧 (2011) 通过考察新桥收购深发展的案例发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时期短、回报要求高的运营模式下, 存在一定的短视行为, 如:为降低经营费用提高短期业绩而减少固定资产支出, 这种短期行为是以牺牲公司长期利益为代价的。而上市公司参与目标企业管理目的为二次收购做准备, 关注于目标企业的长期利益。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由于利益冲突可能会降低对目标企业管理决策的效率, 二者之间会产生新的代理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与上市公司相比掌握了更多目标企业的信息, 将可能做出不利于目标公司长期发展的行为, 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二) 增加并购成本
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成立并购基金的收购模式, 相比于上市公司直接收购, 增加了额外的成本。一方面, 并购基金需要支付管理费用, 包括为设立新基金与运行新基金的各类综合花销, 如基金托管的费用, 基金管理人员的薪酬等。大多情况下, 基金运行的管理费按基金规模的2%从基金本金中预支。另一方面, 完成二次收购之前, 上市公司将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共享收益, 在二次收购时,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 可能会要求一个较高的价格将目标企业出售给上市公司。
(三) 控股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风险
并购活动中, 控股股东除了要维护公司利益,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还有追求控制权收益最大化动机。与建立在自由市场机制上的西方传统并购理论不同,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所有权高度集中背景下, 李增泉等 (2005) 主张用掏空与支持理论来解释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现象, 由于所有权高度集中, 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谋取私人利益的能力大大增强, 并购活动中的掏空行为会降低公司的价值, 黄兴孪等 (2006) 发现大股东在与其控制的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的关联并购中具有较强的掏空动机。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成立并购基金的交易模式为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提供了机会, 如果并购基金被控股股东的关联方购买, 控股股东可能利用目标企业高价出售给上市公司的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产,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在现有的并购基金的案例中, 专门服务于京新药业产业整合的并购基金就是由与京新药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元金投资和天堂硅谷发起设立的。
五、结语
2014年1月, 暂停1年的IPO重新开闸, 在我国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价差普遍存在的背景下, PEF为获取更高的利益往往更青睐于IPO退出, 2013年11月30日, 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 其中包括缩小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价差的措施,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规范, 以并购方式退出的PEF的比例将会增加, 与上市公司成立并购基金的形式可以使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更加安全有效。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 这种新型的并购模式开辟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新渠道, 有利于上市公司实现产业链的整合,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如果与海外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设立并购基金, 利用海外机构的信息优势, 可以增加海外并购的成功概率。对于这种并购模式下由于利益冲突而产生的代理问题, 除了声誉效应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外, 上市公司应考虑设计一种更为有效的契约和激励机制来缓解代理问题, 例如从并购基金的组织形式上看, 就包括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两种, 有限合伙企业中由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担任一般合伙人和基金的管理人虽然能激励其提升目标公司的业绩, 但难以克服其滥用权力的风险, 哪一种组织形式更适合我国的制度环境还有待理论与实践的检验。
由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上市公司完成对并购基金投资项目收购的案例, 所以这种并购模式下的并购成功率以及并购后经营业绩等方面还有待实践考察, 上市公司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并购基金的出资比例是否影响并购业绩?目标企业在被上市公司二次收购前哪些决策会对上市公司有利?这种并购模式的兴起是否会增加上市公司并购的频率?这些问题在以后的研究中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安国俊, 李飞.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态势及我国的路径选择[J].国际金融, 2011 (03) .
[2]陈忠勇.利用产业并购基金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研究[J].财会学习, 2013 (08) .
8.学校怎能变成劳务派遣公司 篇八
小罗和小李是贵州省贵阳市一所职业技术学校07级的学生。
2008年之前,他们学校的校名是“贵阳市国防学校”,自称为贵州省国防军事学校的分校,2008年之后,相关部门不允许以“国防”名义办校,加上学生流失,学校更名为长征职业学校。之后不到3个月,学校又改名为“华海职业技术学校”。现在由于只能招到100多个学生,华海职业技术学校又再次被改为华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学生一年四季都可以入学,只要交学费就行,有些学生在校时间竟然长达4年之久。
2007年,他俩抱着对“国防”二字的憧憬,选择了“贵阳市国防学校”。毕业之后,小罗拿着学校落章为““贵阳市国防学校”和“长征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去用人单位应聘,却发现人家根本就不认同。
小李没有拿到毕业证。去年他要跟同学一起去当兵,就到学校询问了毕业证的事情。学校老师告诉他,他有毕业证,但学费没交够,要再交6800多元。另外,小李没有在学校指定安排的工厂上班,学校拿不到钱。所以,不能给小李发毕业证。“我在学校读了两年,学不到东西,只能常年在外打工。”小李说。
这所在4年内更名4次的学校,留给他们最多的回忆不是在校园内求学的时光,而是被学校四处“倒卖”当“学生工”、不堪回首的日子。
“入学后,学校说要有一个月的军训。但是在军训中,学校会和某个公司签订多少人,等学生人数凑齐了,学校就再把这批人送到公司,然后顶岗上班。”小罗说。
“在学校根本学不到东西。”小罗学的是市场营销专业,2007年7月入校,在学校只待了5天,他就被安排到深圳的一家公司实习。直到2008年2月才回到学校。在学校上了两三个月的课之后,他再次被送到外面当没有人指导、实习内容完全不对口的“学生工”。小罗说:“每次勤工俭学回去后,都会有一个星期的假期,学校就会给我们很多招生简章,并下达任务,回家要招多少学生,如果招不够回来的话,我们的教官就会被罚钱。如果帮他们招一个学生的话,就给600元奖金。实际上,这笔奖金不是学校支付,而是在所招到学生的实习工资里扣除。”
在小罗和小李眼中,学校打着“勤工俭学”的牌子,实际上是利用他们这些“学生工”来赚钱。
小罗和小李对学校的收费情况做了个统计:首先,学杂费3年共缴纳18000元;另外,为了防止学生中途离校,学校要求他们缴纳入学保证金850元(毕业之后也没退还);其间发放了4套校服(都是些旧军装),共收取装备费1200元;办理毕业证和职业資格证,花费260元;打电话联系实习工厂的外联费400元;没看到保险合同,但是被扣取了保险费180元。除了850元入学保证金,其他费用校方称全在工厂的工资里扣除了。
按照法律规定,实习期间的劳动报酬应该发到实习生手里。但据他们介绍,3年来,小罗及他们同学的所有工资都直接打入学校账户。此外,学校还一直在克扣他们的劳动报酬,每小时工资低于法定标准。如2010年6月实习期间,当地的法定小时工资为6.29元,学校给他们统一为工价每小时5.5元,平时和周末加班都一样。学校吃掉了中间的差价。此外,学生们的工资也不一样,有5元/小时的,4元/小时的,3元/小时的,甚至还有更低的。
为了赚钱,学校要求未满16周岁的同学也上生产线顶岗工作。而且工作时间很长,加班加点相当普遍。
此外,学校帮他们每个人都申请了国家补助金,两年共计每人3000元,小罗这级共有1801人。他们至今不知道这些钱长啥样子。“第一年,当我们还在工厂实习的时候,老师让我们签一张单,说之后钱会打到学生账户上,可后来没有。回到学校,老师又说到时会发到学生手上,可等了一两个月都没有。后来学校又让同学签一张单子,说学校统一代收国家补助金,同时又给了同学一张收据,说这个补助金用来支付学生在校的生活费。”小罗说,“有些同学中途就退学了,我们教官就把那些中途退学学生的名单给我们中队每人一份,让我们冒名顶替,给他签名,然后学校继续代领国家补助金。”
今年5月初,小罗和小李等学生找到贵阳市教育局,当面举报学校违法安排实习、乱收费、克扣工资和冒领国家补助金的事情。贵阳市教育局负责接待他们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如果是他们自愿的学校就没有问题。“你们已经毕业了,毕业前才可以处理。”“如果想拿回钱,自己跟学校交涉,跟教育局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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