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2024-07-23

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共10篇)

1.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一

仲量联行:2014上半年武汉办公楼市场报告

[摘要]2014年上半年已经过去,武汉办公楼市场在经济高速上升及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双重作用下,究竟交出了怎样的一份答卷?作为持续、系统关注武汉办公楼市场的国际领先房地产专业服务公司,仲量联行将从地方经济背景、武汉办公楼市场总体运行状况及2014年下半年武汉办公楼发展预测等篇章,对武汉办公楼市场进行全面解读。

武汉经济发展态势研究

武汉与中国新兴城市50强

仲量联行在中国大陆甄选出50个拥有大量商业地产发展机遇的1.5线和二、三线城市。这50个城市是仲量联行通过对280多个城市的多项指标,包括GDP(总值、增长率、人均值)、人口、可支配收入、存款储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商直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政治地位等,进行综合分析甄选而出。建设规模和经济发展进程正推动中国新兴城市50强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转变。对50个城市的经济和房地产指标进行分析,武汉的位置如图:

中国新兴城市

50强——城市发展曲线指标

城市发展曲线中所采纳的经济指标综合了GDP、国民财富、开放性、高附加值产业发展、劳动力与教育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和商务环境等因素,武汉的经济指标排名在第3位。

武汉经济发展

武汉国内生产总值

2013年,武汉GDP超过9000亿元,排名全国第九。进入2014年第一季度,武汉市GDP产值同比增长9.2%,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比全国增幅高出近2个百分点,成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唯一增速同比加快的城市,逆势上扬状态明显。按照此态势,2014年末,武汉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将突破1万亿元,成为继广州之后,第二个产值过万亿的省会城市,并有望超越成都,全国排名上升至第八位。高速上升的经济环境,将为办公楼市场的繁荣提供有力支撑。

武汉办公楼市场总体运行情况分析

武汉办公楼市场发展阶段和历程

办公楼市场发展阶段

办公楼市场的发展通常经历三个阶段:起步阶段、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三个阶段的经济发展结构和办公楼市场有着显著不同的特征。

武汉办公楼市场发展历程

武汉办公楼市场的发展历程可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起始阶段、调整阶段、发展阶段和快速成长阶段。

武汉办公楼市场概况

通过对武汉总体办公楼和甲级办公楼指标的分析,了解武汉办公楼市场的运行概况和特征。

武汉办公楼历史新增及累计供应

武汉甲级办公楼历史新增及累计供应

武汉办公楼净吸纳及空置率

武汉办公楼租金概述

武汉甲级办公楼市场租户分析

2014年,仲量联行选取606家武汉甲级办公楼租户样本进行分析。发现有如下特征:

武汉甲级办公楼租户分析

武汉各区域市场办公楼概况

武汉办公楼主要分布区域如下图所示:位于汉口的建设大道、武广、CBD和汉口沿江;位于武昌的中南中北路、武昌滨江和光谷片区。

办公楼分布

武汉办公楼市场发展预测

武汉办公楼供应与需求

总结

经济发展:

武汉从城市规模、区位环境、辐射能力、活跃程度等各个方面来看,都具备成为全国性中心城市的能力与实力,并有望在远期向国际城市发展的可能性。长远看来,武汉办公楼市场具备持续向上发展的动力与潜力。2014年上半年武汉各项经济指标在全国经济增长遭遇难题的大背景下一枝独秀,持续高速增长,为办公楼市场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市场发展:

在供应方面,武汉优质办公楼市场供应量偏少的局面从2014年起将得到一定缓解。

在需求方面,武汉优质办公楼市场近年来的亮眼表现既得益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及武汉受关注程度的提高,但也与2009年之前办公楼市场的沉寂。但在2014年全年,由于甲级办公楼供应有限,甲级办公楼的吸纳表现有望优于整体市场。

在租户方面,制造业、金融业及房地产业构成了现阶段优质办公楼,特别是甲级办公楼的主力租户行业来源,国内客户仍为优质办公楼客户的主要来源。

在租金方面,武汉优质办公楼在2014年全年还将维持高于通胀率水平的上升态势,由于2014年全年甲级办公楼供应仍然偏少,甲级办公楼的租金增长水平还将高于整体办公楼市场。

未来预测:

大量办公楼的集中上市将使办公楼市场过去几年高速增长的态势降温,在经济发展层面所带来的稳定增长的需求量支撑下,仲量联行预计,武汉优质办公楼年吸纳水平仍将维持在较为稳定的状态,但空置率会出现上升。

优质办公楼的租金将呈现小幅增长的态势,预计在未来大体量办公楼入市的作用下,到2017年优质办公楼市场整体租金涨幅将在2%以内。

2.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二

关键词:技术转移;产业转化;技术许可办公室;斯坦福大学

作为具有代表性的创业型大学,为了向产业界进行技术转移,斯坦福大学在大学内部首创专门负责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技术许可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e,OTL)。OTL迄今运行40余年,已经成为技术转移(technology transfer)领域内富有创造力的领先者,使斯坦福大学成为美国创新体系中进行知识和技术创新及转移的杰出典范。OTL是产品和新技术的“伯乐”,被美国商业知识产权副秘书长、专利和商标局局长大卫·卡波斯(David J. Kappos)誉为“技术转移的真正标杆”。特别是OTL成熟和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被视为该领域的“黄金标准”,成为当代美国大学技术转移的标准模式。

一、技术许可办公室的使命与职能拓展

1970年以前,斯坦福大学技术转移由麻省理工学院首创的校外专利管理公司——研究公司(Research Corporation,RC)负责。高校同RC签署协议,把校内的发明提交给RC,由RC全权掌管专利申请和许可事宜,然后各方按照商定的比例获得相应的收入。由联邦政府等公共部门予以资助的研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R&D)项目负责人、时任资助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尼尔斯·赖默斯(Niels J.Reimers)为了帮助斯坦福大学向产业界的技术转移,展开了“由学校直接管理本校技术转让工作,出面申请发明专利,再把专利许可给产业界”的试点工作,当年创收5.5万美元,是之前斯坦福大学15年技术转移总收入的11倍[1]。1970年1月1日,斯坦福大学成立了OTL,专门负责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成为大学中技术转移市场化的先行者。在创立OTL之初,赖默斯就为其确立了核心使命:促进斯坦福大学技术转移,帮助师生把科技进步转化为有形产品并为社会造福,为发明者和校方带来收入回报以进一步支持大学的自由研究和教育。OTL的这一使命从另一个视角诠释了斯坦福大学“自由之风永远吹”的校训。

OTL是学校法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负责管理大学的知识产权财产。OTL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通过商业流程使教职人员和学生的发明创造为公众所用。2011年,斯坦福大学为纽约市政府提交的报告中显示,斯坦福大学OTL的价值观是无论对初创公司还是现有公司,授权收入和收益都是为了将技术授权给最佳受许人,并使其完成商业化。最佳受许人是指那些拥有远见和资源来发展技术的佼佼者,权益版税金由斯坦斯大学和被授权公司协商产生[2]。OTL获得的间接效益可以加强大学教师与产业之间的联系,帮助学生就业;从专利许可中获益的企业也常常向大学提供研究资助。专利许可虽然可以给OTL带来一定收入,但获得经济效益并不是其主要目的,实现技术转移,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受益,引导大学研究面向产业需求、实现互动,才是OTL的主要效益目标。

在各类知识产权中,发明专利的营销成为OTL的主要工作,发明专利是OTL的主要管理对象。OTL将专利营销放在工作首位,并把工作重心放在管理专利事务上,以专利营销促进专利保护。随着技术许可工作的日益复杂,OTL也会处理其他相关联的知识产权事务,如版权(软件)许可、有形研究财产(在校方或其他资助方支持下开展的研究中产生的生物材料、工程图纸、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数据库、原型装置、电路图、设备)管理、生物材料对外转移等。对于和技术许可关联不大的知识产权,OTL一般通过间接方式进行管理。[3]

二、技术许可办公室的专业化管理

(一)专业化的工作团队

OTL刚成立时只有两人任职,2000年扩展到26人。截至目前,OTL是一支拥有52人的专业团队,包括执行主任(Executive Director)和副主任(Associate Director)各1名,现任主任凯瑟琳·古(Katharine Ku)负责OTL的管理、规划和政策执行。目前,OTL有11位高级项目经理,9位管理发明的授权专家,还有1位生命技术和生命材料专家。OTL有一个专门负责联络项目和技术许可办公室的工业合同管理办公室(Industrial Contracts Office,ICO)。ICO团队有7名专业的工作人员。此外,OTL还配备有8名专门负责联络的工作人员,以及行政管理服务人员(8人)、财务会计(3人)、专利代理人(1人)、管理资讯系统和数据库的专业人员(2人)。[4]

OTL团队的人员有着不同的专业技术背景,基本上都拥有科学或工程学位,便于分领域分工。他们在知识产权管理(如专利申请)能力、商务谈判能力等方面具有专业人员的素质。一些工作人员具有高技术企业创业的经验和敏感性,通常被称为“技术经理”或“高级项目经理”,能够独当一面,胜任一项技术从披露到转让的全过程,能与研究发明人、企业、法律顾问以及政府相关机构的官员等进行有效沟通。技术经理只负责专利营销和许可谈判,专利申请的具体事宜通常由专门从事专利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后续处理。

(二)程序化的技术转移流程

商业化流程的研究来自于基础的发现或创造。当研究者在探索时,首先要能察觉到这项工作是否有商业影响力。斯坦福大学教师具有两大重要特征:对相关产业需求的感知力和创新精神。美国的专利申请费用很高,因此只有在企业愿意接受专利许可之后,学校才会出面申请专利。当校内研究人员发现研究工作的商业潜力后,就向OTL申请许可授权,描述发明并明确发明人和赞助人,发明和技术披露(Invention and Technology Disclosure)之后开始技术转移流程。

为了保障企业和高校师生在技术转让过程中的权益, OTL对技术转让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制定了详细的规范和流程,大致包含以下步骤。

第一,在许可授权信息录入后,会收到OTL网站的登陆号码,即案卷(Docket)编号。接下来,OTL就会安排负责该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门技术经理对此全权、全程管理。在后续的程序中,有时会集中讨论个别重要的技术转让问题,但仍然由负责的技术经理独立决策,其他人员通常不会干涉。

第二,技术经理通常先会与发明者就该发明的潜在应用进行讨论,了解发明者是否具有技术许可成功的历史记录,以及发明者愿意参加许可的程度。除此以外,还要向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企业人士、大学教员或OTL的其他同事咨询。在与各方接触并掌握大量信息的基础上,由技术经理评估技术成熟度及许可成功的可能性,工业界对相关成果的评价,发明的可行性、潜在运用和市场,分析技术和市场方面的风险,充分论证确实有市场前景之后,再协助申请。OTL决定是否为某发明申请专利权的主要判断依据是新颖性、竞争性技术、保护潜在产品或服务的可销售,相关市场规模、增长力开发所需资源和潜在竞争。如果OTL认为该研究具有专利性和商业潜力,具备商业化条件,决定采用授权许可,会协助研究员申请专利,技术信息就会在被许可人之间传递。

第三,OTL基于以上的分析,由技术经理判断将该技术以许可方式授权现有公司进行商业运作,还是用该技术创立新的公司来开发产品。技术转移很难通过书面表达完成,如果决定成立新的企业来进行商业化,就必须筹措启动资金。这个重要的抉择主要由技术特征和发明者的创业倾向决定,同时需要公司和研究者的有效互动合作。通常形式是公司去实验室访问,咨询研究人员或引进曾在该实验室工作的毕业生。

第四,OTL的技术经理分析后,根据成果特点制定技术许可策略,并积极寻找可能会对该发明感兴趣的公司,与之展开专利许可谈判,并和企业签订专利使用权转让协定。OTL不允许发明人参与和企业之间的专利许可谈判,以及后续的签订专利使用权协议环节。

专利许可协议签订之后,如果是创立新公司,为了新公司完成技术转移,确保初期阶段顺利进行,了解技术转移流程并亲自操作过的斯坦福大学校友和教授创业家会给予一些意见并提供帮助。在持有协议书的过程中,很多被许可人(发明者)会继续开发该产品或服务,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满足市场需求。在许可书签署后协议期限的20年里,被许可人的表现受到OTL的监督和管理,要向斯坦福大学递交绩效目标、周期性财务报告和发展报告。OTL会审核许可证的承诺和注意事项,并与被许可人经常会面。在授权期限内会发生许多意料不到的事,如目标没有完成或出现其他问题,OTL会依据实际情况及时与被许可人协商共同解决,期限结束后可以修订协议书。OTL还与公司保持长期联系,询问许可技术开发和市场情况等,并向公司推荐学校新的发明。

(三)相对独立的财务系统

OTL是一个自营组织,从成立之初就自收自支,拥有基本独立的财务预决算系统。OTL每年的运营预算大约为500万美元,人员的薪酬以及运行中的各项开支都要通过获得许可予以支取。在每个财年末(每年8月31日),OTL会统计特许权使用费(版税或转让金)并分配收入。技术商业化成功,OTL从企业获得版税或转让金。15%的特许权使用费用于维持OTL的运营和缴纳专利申请费等,结余部分放入OTL研究激励基金,保证技术转移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其余85%的收益即为专利许可净收入,被分为三部分,即固定比例的“平分制”,又称“三三三制”。发明者获得1/3,发明者所在系获得1/3,发明者所在学院获得1/3。专利许可净收入还会采取“非平分制”,又称“累计递减制”。非平分制给予发明人的分享比例通常更高,OTL规定了专利许可净收入累计值“门槛”,发明人所得比例随着“门槛”的提高而下降。如规定专利许可净收入累计达到一定数额之前,发明人分得35%,系和院分别得30%和20%;累计超过一定数额之后,发明人得25%,系和院分别得20% 和15%。分配给院、系的特许权使用费主要通过研究基金和奖学金基金的形式用于研究和教育,这一允许发明人所在系和院分享收入的做法,也提升了发明人在院系中的地位和声望。

实践表明,斯坦福大学通过OTL专业化管理的技术转移方式是成功的。1970-2010年,OTL总共获得特许权使用费约为13.3亿美元,平均每周产生8~9项技术授权。《斯坦福大学2015年度报告》(Stanford Facts 2015)显示,在2013-2014财政年度,斯坦福大学OTL从655项技术转移中收到了总值超过1.086亿美元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获得了106个新的许可证。其中,40项发明创造了10万美元甚至更多的特许权使用费,6项发明创造了100万美元甚至更多的特许权使用费。

(四)专业化的管理经验

斯坦福大学OTL专业化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八方面。第一,技术转移过程贴近校内研究者(师生)。OTL从学术而非商业事务的角度向研究办公室主任汇报,这是OTL支持技术转移的实践中最基本、有效的举措。第二,将新技术转移给更多的企业。OTL的主旨是广泛“播种”,就是将新兴技术尽可能转移给更多企业,而衡量成功的内部方式就是每年授权许可数量,对于这些技术的未来发展交由市场决定。第三,怀着长期合作的意向进行协商授权。灵活性是OTL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每次协商时都对被授权人情况有所了解。在与授权伙伴进行协商时,给予其适当的自主权。只有基于每项技术特点与授权伙伴进行谈判,才能产生价值许可协议。被授权人事先简单地起草协议书不仅可以加快协商进度,也可为与授权人的长期合作打下基础。负责主管在签署授权协议书时无需先进行法律审查,OTL的目的是使学校和企业间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协议书的宗旨和双方的合作关系比实际合同更重要。第四,拓展员工和发明者获取信息的渠道,加快技术转移。OTL 通过完善办公室的基础设施让操作流水化、通讯更便捷,使远距离员工和发明者也能方便使用。例如,建立技术发现者(Tech Finder)门户网站,用户能搜索到可利用的技术或对新发明进行注册;研究者能查阅到企业对其研究资助、物资转移以及合作协议的情况,同时发明者也能通过这个渠道了解其发明、营销专利和版税分配信息。无论是在办公室或其他地方,员工都可以通过强大的自定义数据库管理发明,处理与发明者、公司或同事间的事务,或通过网络将一些活动外包给其他地区的人员。第五,管理授权程序,减少潜在的利益冲突。为了缓和或消除利益冲突,OTL 会对发明进行大规模营销,但不允许发明者代表公司进行商讨,不对分立的子公司提供更多的支持条款,也不主动参与筹资或是创立新公司,而是化解利益冲突,成功地授权初创公司。第六,减少物资转移协议以促进合作,减少控制成果所有权转移的合同(MTAs),增加与其他学术组织或非营利性组织合作的可能性。第七,帮助非营利性组织获得更多的技术授权。2002年9月,斯坦福大学设立了斯坦福大学OTL有限责任公司(Stanford OTLLLC)。LLC全资拥有、独立运行,在更广阔的平台上进一步传播技术转化的理念,以更灵活的方式为更多非营利组织提供帮助和服务。LLC成为拓展业务并为非营利性组织充当授权者代理的角色。第八,促进斯坦福工程发明对高科技公司的授权[5],如谷歌(Google)、惠普(HP)、英特尔(Intel)等。

三、思考与启示

近年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鼓励和支持大学进行技术转移。2015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完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建立专业化的机构和职业化的人才队伍。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也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成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工业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院等类似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浙江大学等高校还对教师实施分类管理,不仅构建了组织体系,还建立了一支专业的社会服务和技术推广团队。

高校要利用这一良好契机积极推进技术转化工作,OTL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管理经验及工作模式值得借鉴。第一,加强学校科研成果转化组织体系与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应机构,创建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条件,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和有效的知识技术信息共享平台。延聘专业人员,组建专业的科研成果转化团队,培训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和专利服务人员,实行专业资质制度。

第二,制定清晰、细致的成果转化文件与支持政策,完善科研成果转化评价体系,鼓励技术转让和成果转化,统筹协调学校在教学、科研、转化、服务等不同方向的激励政策,完善激励机制。实行分类评价考核制度,区别对待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教职工,确保从事应用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教职员工能够享受与从事前沿和基础研究人才相平衡的发展机会,使其得到尊重和认同。鼓励研究者关注人类社会的重大现实问题和国际科学前沿,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与产业界保持密切的联系和交流,及时了解国家战略和区域需求,以及企业和市场的需求,调整研发方向。引导研究者积极参与和协助技术转移管理运行过程,可在技术转移后担任公司技术顾问。

第三,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科研成果转化所得利益分配比例,将科技成果转化所得让利于师生,鼓励师生创新、创业;将科技成果转让所得按一定比例分配给院系统筹,以支持教学、研究、学科建设等。

第四,高校要树立科学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理念,制定和实施符合本校实际的知识产权战略和专利战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专利保护,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遵守法律,完善合同中的专利保护相关条款。正确处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三者之间的关系,以知识产权运用为核心,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

第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对接国家和地方实际需求,处理好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之间的关系,更多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5]罗涛.斯坦福大学技术转移的成功经验[R].北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1:174.

[2]Charles E. Eesley,William F. Miller.Impact: Stanford Universitys Economic Impact via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R].Stanford University,2012.

[3]顾征,李文.创业型大学知识产权管理经典模式——斯坦福OTL四十年经验启示[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1,(6):56.

[4]斯坦福大学官方网站[EB/OL].http://otl.stanford.edu/about/about.html?headerbar=0,2015-09-30.

3.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三

各位考生:

你们好!洪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竭诚欢迎各位考生来报考(报名点代码4226)!现将我区现场确认相关事项及要求告知你们,请提前做好准备!

一、接收生源范围

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请考生报考前一定详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的“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二、现场确认相关事宜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7日至11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洪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详细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黎明村118号洪山区教育局D层。

3.需要提供的资料:

(1)网报号。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

(4)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20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步骤:

(1)考生本人提供“网上报名号”和身份证原件,报名点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

(2)向报名点缴费。

(3)考生本人现场照相,并打印两份报考信息校验单。

(4)考生本人在信息校验单上签名,报名点留一份,考生自己留一份。

(5)考生签署《2016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15号)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考费考三门的为130元/人,考四门的为190元/人,(公共科目每生每科35元,专业综合科目每生每科60元)。

四、其它事项

1.理智选择现场确认时间:一般的情况下,第一天、第二天人特别多,请考生不要集中在这个时段到现场确认,免得白跑一趟,浪费时间和精力。

2.准考证发放:年12月14-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请考生切勿错过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3.考点安排:我区选择区内的中学作为考点,考点是计算机按报名确认成功后的人数随机编排,考生不要轻信可预知考点之说,一切以准考证上考点地址为准。

4.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四

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2011〕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近几年我市政府投资BT项目对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具体实施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BT项目融资建设管理工作,确保BT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和财政资金计划安排确定BT模式融资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2亿元以上,并根据项目大小在项目建成后适时完成回购。

二、市级政府投资BT项目必须由市人民政府通过授权确定的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及规划许可、设计图纸等手续的报批工作。项目业主要制订BT项目融资建设实施方案,细化、锁定BT项目的各项具体条件,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审查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项目业主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方式选择BT项目投融资人。

三、招标选择的投融资人投入BT项目的资金,自有资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该类项目资本金比例,其余建设资金要提供市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

四、BT项目总费用,除回购期财务成本外,原则上应当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要明确BT项目合同总价及其构成(含建设费用、房屋征收及拆迁费用、回购期财务费用等),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并对涨降价因素进行约定。BT项目回购还款期不少于竣工后2年。

五、BT项目采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必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投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项目业主应当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获准批复后,与潜在投融资人开展竞争性谈判,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不少于3家融资能力强的潜在投融资人;在初步设计和概算获得批准后,邀请潜在投融资人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草签合同;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与中标的投融资人签订固定总价包干正式合同,由投融资人组建BT项目公司负责建设。

六、BT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应当依法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工作由项目业主组织,投融资人可参与;项目施工、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由投融资人组织,项目业主参与。

七、加强BT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业主要加强对项目前期、实施阶段到结算、以至竣工决算等全过程的工程质量、投资及工期的审查监管,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跟踪审计和监察。投融资人应当对项目投资、工程质量、工期控制、施工安全负责。

八、BT项目完工并按照规定验收合格后,按照BT合同实施回购并移交,由项目业主、投融资人、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项目接管权属单位等三方会签,完成项目移交。

九、BT项目需用土地收益回购的,其土地资源由市国土规划局组织项目业主落实。BT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由项目业主编制,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平衡方案进行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负责制订BT项目资金回购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5.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五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武汉市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武政办〔2011〕10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会展业发展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十二五”时期全面实现会展业跨越式发展,提升我市会展业的影响力、辐射力和知名度,确立国家中部地区会展中心城市的地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构建“政府宏观指导、协会协调服务、企业主体操作”的会展体制,形成“市场运作、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依托武汉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把会展业培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先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极。整合会展资源、创立品牌展会、规范会展市场、延伸关联产业、优化会展环境、不断壮大展会企业。加快推进会展市场化进程,提升会展业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发展水平,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中部地区会展名城。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协调、监管、服务功能,营造会展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推动会展业各类经营主体公平、有序地竞争发展。

(二)坚持产业联动与专业化发展相结合。积极引导会展业与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融合互动,加快会展专业化发展步伐。

(三)坚持重点培育和大力引进相结合。加强与国内外会展城市、企业、项目的合作和协调,利用武汉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和品牌会展落户我市。

(四)坚持国际接轨和开放办展原则。切实在服务理念、服务意识、体制机制上与国际接轨,做强做大重点专业会展和品牌会展。发展目标

(一)会展规模逐步扩大。到2015年,全市年办展会数量突破1000场次,其中,每年举办国家级大型展会8-10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性展会20-30个。

(二)市场运作机制更加健全。到2013年底,政府有序让渡一般性展会的具体主办权;2013年之后,需由政府作为主办方的展会,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

(三)会展企业日趋壮大。培育和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市场运作能力和开拓能力、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接轨的展会龙头企业,形成一批专业展会团队和优质配套服务企业。

(四)场馆设施更加完善。功能完善、配套齐全、设施一流的会展场馆全面投入使用,以满足各类展会需求。

(五)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充分发挥会展业集聚、辐射带动效应,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会展场次和面积、经营收入、从业人员等主要指标位居中部城市前列。主要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序工作格局

1.强化政府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市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部门之间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全市会展业资源,共同研究制定推进会展业发展的措施,协调会展业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努力构建会展业发展的有利环境。

2.明确工作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市商务局要切实履行会展管理的行政职能,负责全市会展业的统筹协调、宏观规划、综合管理和引导工作;市贸促会要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做好引进国内外品牌会展的配套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会展专业人员培训,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贸促系统的展会资源,努力提升会展国际化水平;各区、各相关部门、会展场馆要做好会展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结合各自优势,积极培育、创办和引进国家级、区域性展会,努力形成市里搭台,以区、部门为主,多方联动的会展工作新格局。

3.发挥协会作用,突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会展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通过制定和建立会展业行规、展会企业资质认证、展会等级认证和展会服务评估等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提升行业整体素质,营造公平合理、诚信有序的会展业竞争秩序,实现行业协会的自我监督与自我管理以及对行业内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会展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之成为企业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会展行业协会要及时反映行业情况和意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参与我市会展业发展规划的制订,为我市会展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二)改善展会环境,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1.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开辟会展绿色通道。加强与口岸、海关、税务、检验检疫、工商、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协调,精简展会有关审批事项,优化办事程序。加强展会期间场馆治安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重点支持的大型展会,给予展馆周边的广告、灯饰设置快速审批和绿色通道待遇;在城区主要出入口及突出位置设立武汉会展专题的大型户外电子广告牌,营造会展整体氛围;进一步完善专业展馆周边的公交路网,保证会展期间交通便利。

2.强化政策引导,加强资金扶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武汉市展会管理条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武汉市会展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设立扶持会展发展资金,统筹整合现有各类专项资金,力争我市每年用于支持会展经济的财政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并视会展经济发展情况逐年增加,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另行制定。

3.加强城市会展品牌的推广力度。在城市推广和招商引资工作中,加强对我市会展环境和品牌展会的整体宣传推广,提高武汉会展城市国际知名度。制作武汉会展宣传片和服务指南,服务企业在汉办展、到汉参展。建立“武汉会展网”,健全全市会展信息收集、处理、发布机制,通过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媒介,大力宣传会展经济、展会企业、展会人才,对重点培育的展会和大型会展活动提供公益宣传,举办论坛、研讨等活动,增强武汉会展文化内涵,营造良好城市会展文化。

4.加强展会统计,为政策制订提供科学依据。把会展业统计纳入现代服务业统计范围,建立规范科学的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会展业行业统计网络。各区、各有关部门、会展行业协会、会展场馆及会展活动举办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会展业统计工作,为产业发展评估及产业政策制订提供科学依据。

(三)壮大市场主体,加快会展人才培养

1.加快推进会展市场化进程。在市会展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场和展会发展规律,把更多的展会资源和发展契机让渡给企业。对于一般性展会,应当即时退出;对于政府培育多年和财政投入较多、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无形资产价值的品牌展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拍卖等形式,实行有偿转让退出;对于需由政府主办的展会,政府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交由会展企业承办。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尽快形成一批展会支柱企业,促进我市会展业的持续发展。

2.做大做强展会企业。整合会展业资源,支持展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快速扩张。通过交流与合作,引进一批国内外会展业龙头企业进入我市,并通过收购、控股、参股、合作等方式,跨地区、跨行业组建多层次的大中型国际展览集团。打造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会展领军企业,扶持一批服务水平高、经营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展会企业。着力培育新兴展会企业,鼓励社会各方利用产业优势、网络优势,投资组建会展公司,拓展会展业务。

3.大力发展会展关联产业。大力促进会展业与旅游产业、休闲产业、文化产业、科技产业的融合,延伸会展产业链条,促进会展物流、保税仓储、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酒店、餐饮、零售、交通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发展为会展业配套的服务业,逐步形成以专业会展公司、社团组织为主体,以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配套的会展市场体系。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提升会展经济服务于新型工业化的水平,努力打造传统产业提档升级的平台,夯实会展发展的产业基础。

4.加快会展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我市科教和人才优势,逐步在高等教育中增设会展专业,为会展业的发展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开展人才培训,为展会活动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保障;公开招聘国内外有专业办展经验、有较强组织策划能力的经理人才,带动形成一支熟悉展会业务、富有管理经验的专业队伍。

(四)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招展引展工作

1.动员全市力量,多渠道引进展会资源。各区、各相关部门、会展场馆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联系,积极培育、创办和引进国家级、区域性展会;各级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及各大企业集团要积极加强同国内外同类行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和争取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性、全国性的展会来汉举办;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内外会展机构来汉投资会展业,举办各类展会,繁荣我市会展市场。依托我市区位和产业优势,按照专业化发展方向,细分市场定位,大力开拓展会领域。

2.学习先进经验,广泛开展合作。加强与国际展会组织、跨国展会公司的交流合作,学习会展业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加强在办会办展、场馆设施、人员培训、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广泛合作。

(五)整合会展资源,做大做强展会品牌

1.整合展会项目,提升会展竞争力。以建设国际展会品牌为目标,整合现有同类同质展会,合理配置会展资源,提升一批会展节庆活动的规格和影响力。依托我市的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精心策划高规格、高品质、有基础、能办好的高端会展。

2.打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着力打造一批世界级、国家一流品牌展会,培育综合性、专业性、国际性展会品牌。优先发展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展会项目,大力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类展会。重点发展汽车、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物流、金融、文化、商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的展会项目等。

3.高标准办好现有定期展会。结合我市实际和产业优势创新展会形式和内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定期展会项目,对我市已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展会,如“中国国际机电产品博览会”、“中国光谷国际光电子产品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国(湖北·武汉)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等进行重点培育,使其成为独具特色的品牌展会,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让更多的专业展会借助定期品牌展会的平台脱颖而出。

4.发展特色常年展会。我市要以特色产业展会,如房地产、物流、旅游、餐饮等行业的展会项目为常年展示形式。引进适合市场需求的新常年展会主题和先进管理理念,提高常年展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常年展弥补了定期展受时间、场地等的限制,为入驻商户采取持续性的营销策略和周期性的产品更新提供了便利。

5.积极发展会议、节庆等各种形式的展会。充分拓展会展功能,在办好现有国际、国内重要论坛的基础上,加强与国际、国内经济组织、学术机构、大专院校和新闻单位的合作,积极引进和兴办档次高、影响大、且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论坛、会议。加强“会、展、节、赛、演”的有机结合,按照继承传统、开拓创新、面向未来的办节思路,促使我市重要节庆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实效。

(六)规划展馆布局,发挥功能区各自作用

1.重点打造国际博览城。以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为核心,依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场馆规模优势,定位于举办大型、综合性品牌会展,把四新地区建设成以国际性展览、展示为主导功能的综合性大型博览场所。不断加大周边地区配套建设力度,高标准建设完善路网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商业网点及星级酒店等高档配套项目,积极发展电讯邮政、银行、税务、海关、商检、保险、运输、贸易咨询等配套服务,形成集展览、会议、食宿、购物、商务、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型的国际博览城。

2.着力改善武展会展区功能。以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发挥其中心区位和会展传统优势,定位于举办与市民生活较接近的中小型轻工商贸展会,在武展地区建设以展销、零售为主导功能的民生性会展场所。进一步完善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周边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重点建设轨道交通、快速交通、智能交通、大型停车场、盲道系统、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形成各种交通方式叠加、人口快速集聚和疏散的现代交通格局。

6.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六

摘要:文章首先提出了文章中“中小旅行社”的范围,然后以案例形式列举出了目前武汉市中小型旅行社企业人力资源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最后提出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武汉市中小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F592.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24-0070-02

1 中小型旅行社的界定

我国旅行社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旅行社数量日益增多,规模空前。但是由于在国内外的相关文献上我们都没有给中小旅行社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文章首先有必要对我国大型、中小型旅行社做个界定。

国内外相关文献上有定义过中小旅游企业的,比如:1998年莫里森对旅游小企业界定为是由个体或小型组织投资并由所有者亲自经营的企业;1998年桑的家定义旅游小企业是客房数小于25间的企业 [1]。美国通常把年营业收入在500万美元以上的界定为大型旅行社,100万美元以下的称为小型旅行社。

黄郁成先生在《入世后中小旅行社的生存与发展》对中小型旅行社的论述中界定我国的中小型旅行社为:“大型旅行社主要为国际旅行社,大型旅行社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利润较高的出入境旅游和国内特种旅游项目方面;中小型旅行社则以国内旅行社为主,中小型旅行社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国内传统观光旅游项目方面,中小型旅行社占据了数量上的绝大多数。”[2]

在陈德铭,周三多编著的《中小企业竞争力研究》一书中作者指出中小企业界定具有相对性,阶段性和行业性的特点[3],所以文章中文章对中小旅行社的限定如下:

①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不包括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

②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但是旅行社营业收入水平低于平均营业收入水平的亦为中小旅行社。

③满足条件1、2的基础上,小型旅行社人数在30人以下,中型旅行社人数在30~100人之间。

④满足条件1、2的基础上,小型旅行社门市或者分公司不超过3个,中型旅行社门市或者分公司不超过8个。

2武汉市中小旅行社人力资源发展现状

2.1 员工低学历化

案例一:某HN旅行社,里面有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计调2名,业务员4名,财务1名。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1名计调是大专毕业,另外1名计调本科专业学历(新招聘员工),财务和2名业务员是高中文凭,并且在该旅行社任职超过5年,另外1名业务员是中专毕业,任职不到1年,剩下1名业务员只有小学文化,任职超过3年左右。该旅行社的情况比较具有代表性,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武汉市目前的中小旅行社,尤其是创办已有几年历史的旅行社,员工甚至经理的学历都普遍偏低,这和行业的进入壁垒不高以及中小旅行社走作坊式路线,不愿意花更多的钱招聘本科或者本科学历以上的人有关。

2.2 员工流动率高

案例二:在2008年12月到2009年3月期间,NJ旅行社引入员工7人,其中计调5名,财务1名,业务经理1名。员工辞职9人,其中计调7名,财务1名,出纳1名。对于NJ旅行社而言,12月分到次年的3月份是旅行社淡季,员工在这期间辞职率非常高,而且由于内部管理的原因,离走的员工中有4名是在该旅行社工作了3年以上的员工。再加上群带关系的影响,出现1人辞职,带走2人的现象。

在武汉市的中小旅行社中,大多数是家族式企业发展而来的,企业核心人员通常都是家族内部成员,比较固定,但是由于缺乏现代管理知识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也没有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导致旅行社的人员流动率相当高。同时,一旦计调或者业务员跳槽,往往会带走一部分客源。如果有核心员工自己创业,开办旅行社的话,那么该员工就直接成为竞争对手。在行业内大家已经习以为然,很少有人去思考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2.3员工薪酬偏低

案例三:武汉市某旅行社的前台接待人员,月薪是800元,无其他福利待遇,计调是1 000元底薪+业务提成5%,业务员和计调享受同等待遇,财务固定月薪1 000元。除此之外的利润都归于“没有月薪”的经理和其妻子副经理。由于目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行社的效益普遍越来越好,对于员工而言,他们得到的工资相对于旅行社管理人员来说低很多,这也是为什么旅行社人员流失率高,很多员工攒足了经验就自己开办旅行社的原因,因为在员工看来,自己的付出远远小于所得,这一点,我们在后面会进一步分析。

3 武汉市中小型旅行社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策略

人力资源管理分为六大要素,他们分别是: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人力资源保护。文章将分别从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人力资源保护角度来谈中小旅行社的人力资源管理。 从招聘渠道上来看,目前武汉市中小旅行社的员工来源渠道通常比较狭隘,第一是在旅游相关网站上免费发布招聘信息(节约招聘成本),第二是在同行杂志上登记招聘广告。中小旅行社通常不会将招聘信息放在类似与“智联招聘”、“中华英才网”这些大型的招聘网站上,同时,在各大高校的校园招聘会上我们也很少看到旅行社的招聘专区。

从招聘的员工来看,中小旅行社都偏爱有经验的员工,不愿意招收行业内的新人,因为培训新人需要增加培训成本。同时,中小旅行社不愿意吸收旅游院校高于专科学历的求职者,尤其是在读本科生作为实习生。文章曾经访问过一些武汉市旅行社业的高层经理,他们谈到其实本科生由于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学习能力强,很容易就能够熟悉业务,给旅行社带来利润,但是业务熟悉后往往有更好的工作机会时就会跳槽,培训一个员工花费的成本很大,最终却是留不住人才,所以只能一刀切,通常是不招收本科生,更不会招收本科在读的实习生。

那么文章的建议却是中小旅行社应大胆地吸收高校实习生,和旅游院校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定期的从旅游学校招纳对旅行社业感兴趣的实习生。原因如下:在旅游社行业内,除去开办者本人及其家族成员这些较固定的职员外,通常有一年的工作经验就已经算作老员工了,尤其是组团旅行社的前台接待人员,更换频率更高,一个月换一批的现象都存在。

而旅游院校的学生通常都有将近一年的实习时期,再加上较强的学习能力让他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掌握业务,为公司创造利润,并且实习学生对工资的期望值不会很高,更加注重的是能力的培养,所以文章建议中小旅行社可以和旅游院系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固定地接收某个或者是某几个高校优秀的并且对旅行社感兴趣的实习学生。把旅行社做为高校学生最后一年的实习基地。这样的话对于学生而言,对于旅行社而言都是相得益彰的。

从培训角度来看,新员工需要先培训再上岗,这个毋庸置疑,老员工和初级管理人员也要做到定期培训,加强员工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员工业务素养,工作技能和技巧。文章刚才提到中小旅行社可以和旅游院校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把旅行社做为旅游院校学生最后一年的实习基地。那么为了缩短给院系实习生的培训时间,尽量让他们早点掌握业务,中小旅行社可以利用寒假或者是暑假的时间给长期合作的院校提供实习岗位,把培训从学校抓起。对于学生而言,也可以将理论付诸实践,再从实践中发现不足之处,并且在以后的理论学习中不断完善。同时,对于旅行社的老员工,也要利用淡季的闲暇时间定期组织员工集体培训,比如旅游礼仪,旅游职业道德等等知识的摄取,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从绩效管理的角度来看,绩效在小型旅行社中通常是被看作员工给企业创造的利润。比如说小型旅行社的业务员通常可以从事计调工作,而计调也可以通过电话,QQ或者是网页上接受客人报名等形式变相的从事业务外联工作,所以小型旅行社高层管理者评价员工的绩效通常就是以员工给企业带来的客源量为标准。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是能够区分出高绩效的员工和低绩效的员工,便于员工更充分地了解自己,发现自己工作的不足,然后通过培训不断地完善自己。文章建议中小型旅行社可以定期做绩效评价,把员工的服务态度,操作专业度等等都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因为这些优良的行为给企业带来的是无形的财富,可以给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旅行社不要把绩效考核范围局限在只是看给企业创造了多少财务利润。

从薪酬管理的角度上来看,目前旅行社员工的薪资普遍不高,武汉市内的中小旅行社,通常新员工需要三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结束后进入转正期。根据文章的调查,实习员工的工资一般都只有底薪,工资维持在600元之内。实习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薪资是800~1000元底薪再加上提成和一定的福利,比如餐费补助,住房补助等等。折合成人民币后,普通员工工资一般维持在1300~1500之间。

据调查,2008年,武汉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712.44元,所以中小旅行社员工的工资普遍比较低。做为旅游人,行业内不成文的规定是手机一天24小时不能关机,要保持通信畅通,并且周末没有双休日,每周只休息一天,休息日里也要随时待命,这样才便于处理突发事件。法定节假日通常是旅行社最忙的时候,但是旅行社不会因为是节假日而按照国家政策付给员工3倍的工资。所以旅行社从业人员劳动所得相对于劳动付出而言,是远远不够的。文章建议中小旅行社可以考虑给员工加薪。毕竟旅行社员工因为不合理的薪酬制度跳槽或者放弃从事旅游业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还比较多。

最后,从人力资源保护角度来看,现代企业招收员工都会提到“五险一金”,但是旅行社的员工不会有这样的待遇。能给导游人员买保险的旅行社都不会很多。另外,旅游人的工作面对着的是方方面面突入其来的问题,很多旅游高层管理人员修养不够,脾气比较暴躁,正如“踢猫效应”里的故事一样,当高层管理人员出现不满情绪时会发泄到员工身上,为此,文章建议旅行社管理人员学习下管理的技巧与艺术,这也是对员工情感上的一种保护。

7.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七

为进一步完善院长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院职工,院长办公室实行AB角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一、实行工作岗位“AB角”工作制度,旨在确保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公务缓办、急办的公务延误。

二、工作岗位AB角工作制度是指每一项业务工作岗位至少要有两人承担,分为A角和B角的工作制度。A角为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B角是A角的配角,职责是当A角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B角协助或配合A角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工作岗位AB角工作制度后,A角负责处理分管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角。A角因事、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将有关工作移交B角处理,保证相关业务的衔接。

四、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在A角不在岗期间代行A角的岗位职责对相关业务及时办理,保证来件有人办、来访有人接。不得以经办人不在为由,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受理服务。A角和B角都要努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相互熟悉对方办理的业务,在必要时要能够相互替换。

五、办公室进行工作安排时,应确保A角和B角不同时外出,保证每项工作都能有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A角和B角均不在时,他们所承担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人统一安排处理。

六、院长办公室全面管理A角彭义香、B角许栋;印章使用管理A角许栋、B角张明;短期出国(境)学术交流手续办理A角王继亮、B角危莉;票据签收管理A角张明、B角危莉;会议室、示教室租借管理A角张明、B角危莉。

院长办公室

8.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八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函〔2014〕77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仿冒他人合法标识、油品掺杂掺假等各种

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达到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促进成品油市场秩序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未经许可,违规已建、在建成品油储油库和加油站(点)行为;

(二)无证无照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三)假冒他人标识从事非法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四)销售假冒伪劣、掺杂掺假油品、变质油品的行为;

(五)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储油库、加油站;

(六)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

(七)未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计量不合格的加油站(点);

(八)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九)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行为;

(十)未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的水上加油船。

三、整治措施

(一)对违规建设的储油库、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必要措施,立即停止建设并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加油站(点)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运营合法。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取缔、关闭。

(四)对私自购进非标油品并在市场上销售的,要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市场油品规范销售。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35号)第五条规定的,由各级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的防火距离不足的加油站,要加装阻隔防爆装置。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已不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相应规定条件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向发证机关申请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八)车用油品质量抽检包括全区所有成品油经营主体,视每个经营主体所属储油库、加油站数量及抽检是否合格等情况,适当确定抽检数量。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质量不合格或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油品的及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查。

(九)对没有进行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储油库一律关停。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2日前)

成立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在辖区内按照整治内容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要求,按照部门职责提出处理意见,认真加以整治。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取缔的坚决取缔,防止死灰复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实效。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12日前报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shianban@yahoo.cn,联系电话:8019279、8019283。

(二)督导、检查阶段(2014年12月15日—19日)经发局牵头组织工商、安监、质监、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下达进一步排查整治意见,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做出相应的处理。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4年12月下旬)

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管委领导汇报。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做好迎接省、市政府督导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是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

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要求,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明确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同时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要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经发局重点负责检查储油库、加油站(点)建设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工商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假冒他人合法标识、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负责车用油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

安监局重点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漏洞和隐患;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质监分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负责车用油品生产、储存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公安分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严格立案查处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对违规购销散装汽油行为予以严查;消防大队负责对储油库、加油站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进行检查。

交警三大队配合交通局对流动加油车进行查处取缔。

交通局重点负责对成品油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清理整顿,在配

合工商局、公安分局对在交通主干道、运输车聚集区的小型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的同时,还要对非法销售成品油的小型流动油罐车的挂靠公司进行整顿。

(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要求开展行动,切实履行职责。要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切实完善本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使全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附件: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附件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

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 成员:徐文龙

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刘建林

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满成城市发展局局长 温国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跃辉

西区工商局局长 许文宇

开发区质监分局局长

车向前

公安分局副局长、交警三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整规办。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9.武汉茶叶批发市场 等 篇九

武汉茶叶批发市场

市场介绍:武汉茶叶批发市场位于市中心的硚口区京汉大道崇仁路口,处于武汉市一流的商业贸易地段。市场紧邻汉正街市场群,东连武胜路,西接崇仁路,南到中山大道,北至解放大道,交通十分便利。占地面积13700平方米,拥有门面150余间,入驻茶商达200多家。市场建有现代化水平的茶叶流通中心、展示中心、信息中心、茶文化中心和商务中心,是目前中南地区规模最大的茶叶专业批发市场。

优势:市场采取自营、联营、代购、代销、代运、批零兼营、网上超市等经营方式,提供生产加工、冷藏保鲜、物流配送、茶科研、茶文化推广、停车住宿等配套服务。

经营范围:各种无公害茶、有机茶、中国传统名优茶、地方名优茶、茶具及茶工艺品等。

济南茶叶批发市场

市场介绍:山东省济南茶叶批发市场是由济南市供销合作社和济南市土产杂品总公司主办,济南市工商管理局驻场管理的专业批发市场。市场共占面积6.6万平方米,自1996年3月开业以来,现驻场经营茶商260多户。

优势:市场实行工商、税务、卫生防疫、计量、电话、银行、运输、餐饮、浴室、24小时值班室等一条龙服务。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茶叶批发市场。

经营范围:茉莉花茶、绿茶、乌龙茶、紧压茶、白茶、工夫茶、保健茶等。

京闽茶城

市场介绍:京闽茶城地处距北京西站南广场仅1.5公里的马连道西南侧,系北京市物资总公司所属“金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协办。茶城内置中央空调,冬暖夏凉。展销厅高大、宽敞、明亮,环境优雅别致。

优势:茶城设有品茶厅,定时举行茶道表演。茶城建于市物资储运总公司广安门仓库临街处,有铁路专用线和大型库房和货场,货运及存储极为方便。

经营范围:绿茶、红茶、乌龙茶、花茶等共八大类上百个品种;宜兴紫砂、台湾白瓷、奇石壶、根雕工艺茶具、茶道器皿等。

安徽峨桥茶叶批发

市场介绍:峨桥茶叶批发市场于1997年12月被原国家国内贸易部确定为国家级茶叶专业批发市场,1999年3月被原国家国内贸易局确认为全国首批八十一家重点联系市场之一;2002年10月被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评为全国首批争创“三绿工程”示范单位。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经营面积13.5万平方米,日均商贾流量上万人次,峨桥及周边地区直接参与茶叶经营人数达3万多人,年交易量达3500万公斤,交易额逾14亿元。茶商来自安徽、福建、贵州、四川、云南、广西、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全国各大产茶区。

优势:峨桥茶市以其规模庞大、品种齐全、销量巨大、购销队伍和销售网点遍布神州而成为全国茶叶批发市场中的龙头市场。1992年,王光英视察茶市后欣然题名为“江南第一茶市”。 峨桥茶叶不仅销往全国各地,还远销俄罗斯、东南亚及欧美等地区。峨桥茶市已朝着集贸易、仓储、保鲜、包装、信息交流、科研开发于一体的综合性茶业国际大市场迈进。

经营范围:经营品种1200多种,均为各大品牌、特色茶叶等相关产品。

杭州西湖茶叶市场

市场介绍:杭州西湖茶叶市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地处之江大道、320国道和杭州市外环线交汇处,毗邻宋城、未来世界游乐公园、灵山幻境等风景名胜,环境优雅,交通便捷。杭州西湖茶叶市场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市场设有156间茶叶摊位,市场中间为800平方米采光交易大厅,设有108个临时摊位,以方便当地茶农进场交易,市场同时设有冷库、餐厅、娱乐等配套设施,并提供包装、运输等全方位的服务。

优势: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年销售量300吨以上,销售市场遍及北京、上海、山东、江苏、广东、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地。

10.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十

(武政办〔2009〕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步伐,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04〕13号)和我市有关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前段工作的实际和现阶段工作的新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树立抢抓城市发展机遇的意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简政放权,招商引资,整合土地资源,加快全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步伐,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底基本完成二环线内56个城中村综合改造任务的总体要求,在目标时限内,全面完成56个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户口改登、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参加社会养老保障等工作。完成56个村的改造建设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批和改造用地报批手续;完成56个村的改造用地挂牌出让的前期工作;基本完成56个村的拆迁。同时,积极推动二环线外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并基本具备条件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明确管理权限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武发〔2008〕17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下放城中村综合改造的管理权限。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工作目标的制定、改造建设规划方案的审批、规划设计条件的核发、改造用地手续的办理,对各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双登”基础资料的调查和审核,组织编制改造建设规划方案,做好改造成本的测算、招商引资、区域内土地资源的整合调剂和建设强度的综合平衡等工作,对拆迁安置和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四、完善保障措施

(一)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以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制订和完善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落实;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专班,认真做好“双登”基础资料的调查和审核等基础工作,精心组织编制改造建设规划方案,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引进各方投资主体参与城中村的改造建设;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进度,确保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市规划、国土房产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武汉市基本建设项目有限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武办发〔2007〕20号)和《武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时限、程序、收费的通知》(武审改字〔2007〕1号)规定的办事时限内办结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意识,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积极支持各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及时做好分类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三)因城中村改造确需调整规划控制用地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意见,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规划局按程序对规划控制用地进行调整。

(四)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方案审批后,若确需调整规划布局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建议,报市规划局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下达调整批复。

(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用于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平衡的地块(以下简称打包地块)涉及城中村改造建设的,各相关建设单位要加快打包地块建设的推进,以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如打包地块建设推进计划明显滞后于城中村改造建设进度要求,而城中村改造建设条件又已经成熟的,由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城中村改造建设。对因先行启动城中村改造建设使打包地块面积减少,影响项目资金平衡的,由打包项目责任单位报市人民政府另行研究。

(六)改造成本核算下放到区,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成本核算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和改造成本核算操作规范进行改造成本的核算,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改造成本核算操作规范由市国土房产局会同市规划局另行制定。

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费、勘测定界费、规划咨询费、供地附图测量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村集体房屋拆迁补偿费、还建房项目中按规划要求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成本计入改造成本。上述费用均不作为挂牌底价1.15倍的基数。

村集体房屋拆迁补偿费,按市物价局公布的重置价标准进行计算。

(七)规划设计机构进行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规划咨询,应以区人民政府核定的改造成本和市国土房产局提供的城中村改造拟挂牌项目现时楼面地价为依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满足城市交通、安全、日照、消防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兼顾城中村改造资金平衡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测算开发项目的建设规模。

(八)对部分用地严重不足的村,各区可采取货币补偿、调剂用地和结合旧城改造的方式来推进改造工作。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区人民政府可对已确定的各村建设规模进行统筹调剂。

(九)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各村用地实际情况,可在武政办〔2004〕173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还建用地容积率。

(十)城中村改造还建项目中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以村为单位按还建房总量5%的规模配建。

(十一)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房产局应督促落实规划控制用地的拆迁、验收及移交工作。城中村改造建设完成规划控制用地的拆迁腾退后,规划控制用地的相关使用单位应及时接收,不得出现管理上的空档,避免二次拆迁。各区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相关使用单位做好腾退地的控管工作。

相关使用单位按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十二)各村安置后剩余的还建房,由区人民政府统一掌握,调剂给用地不足的村用于还建安置,或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作为经济适用房销售或廉租房使用。具体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国土房产局另行制定。

(十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应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要求和实际土地资源情况,参照城中村改造政策制订风景区总体改造方案和分步实施计划,经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规划、国土、民政、社保、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协调和技术指导。

五、加强组织领导

对城中村实施改造是我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按照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此项工作。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区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对目标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区、街、村及市相关部门要予以表彰与奖励。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城中村改造的监察工作,对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故意推诿、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等工作的通知

(武政〔2009〕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及东湖宾馆至武汉天河机场主干道景观路综合整治改造工作(以下简称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步伐,完成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紧迫感

实施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是我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抓住机遇,克难攻坚,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空间。

二、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为加强对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阮成发任组长、副市长孙亚任副组长,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制订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有关政策,研究解决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改办),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家祥兼任主任,承担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日常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一站式服务”的要求集中办公,实行“封闭运行”。市城改办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2.负责起草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有关配套政策;

3.负责办理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拆迁、建设、房产的审批手续;

4.负责对各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5.负责研究解决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6.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的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域内城中村的人口、户籍、房屋、土地等基础资料的调查和审核,做好改造成本的测算;负责组织区域内土地资源的整合调剂和建设强度的综合平衡等工作,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和改造实施方案;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各村按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对拆迁安置和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旧城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和成本测算;负责组织编制旧城改造项目的初步改造方案和改造规划方案;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拆迁安置工作。

三、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

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市城改办及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一)城中村改造工作程序

1.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城中村的人口、户籍、房屋、土地等基础资料的调查和审核,编制改造规划,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报市城改办组织论证及审查同意后下达批复。

2.区人民政府组织城中村改造成本测算、土地资源的整合调剂和建设强度的综合平衡,编制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经市城改办组织论证及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后,市城改办组织办理项目立项、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还建及产业项目的“一书一证”、用地预审、用地报批、供地方案报批、拆迁审批等相关手续。具备条件的,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挂牌。

4.区人民政府依据改造规划或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拆迁、招商等工作。

(二)旧城改造工作程序

1.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拟改造范围内的人口、户籍、房屋、土地等基础资料进行调查和审核,提出旧城改造备选项目及初步改造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城改办,经组织论证和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下达土地储备计划和用地批复。

2.市城改办组织办理土地储备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拆迁审批等相关手续。

3.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拆迁、招商等工作,组织编制规划方案,由市城改办组织审查和办理规划设计条件,交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实施挂牌。

四、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是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改造工作。

(一)分解任务,明确目标。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市人民政府目标任务要求,抓紧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细化方案,倒排工期,综合平衡,整体推进。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优化环境,大力招商。各区人民政府要花大气力做好招商工作,建立招商引资机构,搭建区级融资平台,创造良好投资环境,鼓励和吸引一批实力强、信誉好、资质高的知名企业、重点项目投资落户。要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市场来优化配置各种资源,多渠道、多模式吸纳社会各方资金来参与城中村和旧城改造。

(三)科学组织,有序拆迁。城中村改造原则上实行净地挂牌,确需将未完成拆迁的城中村先行挂牌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市城改办批准后实施。对先行挂牌的项目,要在挂牌文件和摘牌后签订的出让合同中明确要求用地单位在1年内完成拆迁工作,摘牌1年内未完成拆迁的,取消其取得用地的资格,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实行实物安置的,要优先抓好还建房的建设,市城改办和有关部门对还建房项目的审批手续要简化程序、及时办理。各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有序的氛围,依法拆迁,有情操作。做好拆迁安置和过渡期居民生活的统筹安排,保障居民正常生活。

(四)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区人民政府要把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政策、标准和程序公开,对拆迁、建设、回迁安置等重要环节要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全程介入,确保每一项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五)完善鼓励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市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4〕17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武政办〔2009〕36号)等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政策,积极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

在城中村改造中,因村土地资源不足,需要通过整合村以外土地进行综合平衡的,其整合用地的土地收益,由市城改办根据成本测算的结论提出减免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减免。

对各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融资进行贴息,由市财政局根据各区改造量确定各区的融资贴息规模,融资贴息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批复城中村改造规划的,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整村拆迁的,可按还建规模的20%奖励还建面积;1年以内完成整村拆迁的,可按还建规模的10%奖励还建面积。在本通知印发之后获得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复的,从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复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整村拆迁的,按还建规模的20%奖励还建面积;1年以内完成整村拆迁的,按还建规模的10%奖励还建面积。

对2010年12月前完成城中村改造目标的,完成一个村奖励200万元;对2011年12月前完成城中村改造目标的,完成一个村奖励100万元,由区人民政府对目标完成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加强监管,严格考核。要加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故意推诿、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不力要通报批评,并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

本通知由市城改办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阮成发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

孙 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刘家祥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石大鸿 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王太晖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倪子林 市法制办主任 王 立 市建委主任 黄继友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晓兰 市监察局局长

张福来 市财政局局长

徐会希 市地税局局长

张文彤 市规划局局长

周玉珍 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尹海香 市劳动社保局局长

刘志海 市民政局局长

吴 清 市工商局局长

张培增 市环保局局长

左绍斌 市园林局局长

姜铁兵 市水务局局长

付明星 市农业局局长

谢世腰 市教育局局长

夏建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袁建梅 市城管局副局长

蔡 杰 江岸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 强 江汉区人民政府区长

胡勤华 硚口区人民政府区长

涂山峰 汉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吴志振 武昌区人民政府区长

秦 军 青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 涛 洪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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