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审计失败的再思考论文(7篇)
1.对审计失败的再思考论文 篇一
会计师事务所防范审计失败风险的几点思考
摘要:审计机构司资本市场“经济警察”之责,但是,近些年来,一些社会审计机构屡陷上市公司财报作弊漩涡,最终,监管部门对涉案会计师事务所给予重罚。勤勉尽责怎样成了一句空话,会计师事务所究竟有何难言之隐,如何防范审计失败风险,该文试图从这几个方面进行课题探究,以期为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失败
防范
一、审计失败伤及事务所与公司两方
一起审计失败信息曝光不仅使涉事会计师事务所遭受重创或灭顶之灾,更是给整个行业的声誉带来巨大负面影响。注会行业本来极具权威性与公信力,却参与公司造假或者未能审计出公司造假,首先受到质疑的是其专业水平与职业操守。失败的审计报告甫出,误导公众与投资者,导致资本市场秩序混乱,投资者或遭受重大损失。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公司则双双受损。
2012年8月,湖南证监局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偶然发现其财务造假。经过9个月的行政调查,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违法信息披露的案情大白天下。其中,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都有出具虚假记载报告行为。公司一干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被停止。
2009年3月,北京城建集团要求解除资产重组协议的诉讼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打。作为呈堂证供的几份审计报告截然不同,让会计师事务所备受舆论质疑。在同一审计基准日下,两家审计机构得出的审计结果截然不同。仔细对比两份报告,除 “银行短期借款”等几个项目外,其他项目都不一致,二者净资产差额达到8.78亿元。
二、多方因素可能造成审计失败
(一)管理机构方面
中国A股交易市场在1990年之后长达十年的发展期间,会计师事务隶属于地方财政部门。上市采取“配额制”“审批制”,在行政干预下,为推动企业顺利上市,会计师事务所多有帮助企业造假、出具人为审计意见举措。
2001年3月28日,新股上市执行核准制,此前会计师事务所被要求完成脱钩分离工作。审计行业进入市场化运作,规范事务所尤其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行为自然需要相应的过渡阶段。
2007年1月,新会计准则开始执行,监管部门修复了前期财务信息的一些技术漏洞,但在信息失真和披露不完善、不及时等方面的新漏洞表现突出,监管任务仍然任重道远。
(二)投资者方面
财务造假――虚增利润――上市――继续舞弊,投资者赚得盆满钵满,企业家个人得到社会殊荣与地位,利益大于成本。万福生科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和董事杨荣华是夫妻,分别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事发后龚永福竟然称之所以造假上市就是“知恩图报”,回报党与政府的奖励,回报帮助过他的人;为了迎合上市的财务指标得造一些,但没想到他们(把业绩)做得太多了。
(三)会计师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出于保障自身利益目的,使会计师或主动或被动放弃职业道德和操守。在科龙电器神话链条中,审计会计师失职行为确凿。顾雏军操持资金腾挪,在财务报表软件上不可能没有每笔巨额资金来源与流向,银行间存贷款情况与相关账务往来也必有反映,即便造假手法高明,作为专业人员不能发现问题即是渎职。审计会计师思想防线被攻破,被金钱打通了关节,法律、制度、机制被置之脑后。
三、努力消除审计失败的风险
(一)出具年报审计报告务必坚持职业谨慎态度
2012年初,证监会查处南纺股份2006-2010年连续五年业绩造假、虚构利润累计达3.44亿元大案。南纺股份随即一脚踢开了合作达18年之久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年报审计意见一直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意即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通过各种审计程序,已经全面了解被审计公司整体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并认为该公司财报“已按相关准则和制度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业内人士指出,只要会计师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南纺的事就不可能查不出,最低限度也应该写入强调事项;连续审计十几年都发现不了,让人难以置信。
万福生科2010、2011年,*ST贤成2011、2012年报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则高度认可与赞誉事务所执业胜任能力,独立、公正的工作原则及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东窗事发,审计责任首当其冲。
(二)严格遵循审计程序切忌偷工减料
监管部门在查处天丰节能案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2011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既没有制订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又没有风险评估表或其他风险评估底稿。检查其自查底稿和IPO审计底稿,没有纪录证明审计师曾核对过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明细账目,也没有访谈关联方的纪录。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万福生科IPO财务报表时,根本没有就2008、2009年末该公司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在新大地IPO造假案中,会计师事务所伪造下游客户访谈笔录,经查明,根本没有进行实地访谈。
在工作流程中“放飞机”,在应付检查时就填制底稿,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懒散十足。中注协特别警告绝不能在审计过程中疏于管理或偷工减料,对签字会计师的严厉追责势在必行。
(三)以提高职业能力降低审计风险
在由上市公司付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自身的情形下,审计独立性难以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虽然贵为上市公司审计的主体,但供大于求,鱼龙混杂造成质量失衡。由于审计失败预期成本较低,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与被审计单位合谋造假。现代审计面临着财务造假手段越来越复杂、隐蔽、便利不利因素,需要充分依靠审计人员的诚信力与职业判断、综合分析能力,发现实质性问题,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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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审计失败的再思考论文 篇二
关键词:独立性,合伙制,审计委托
一、审计独立性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精髓和本质,历年来出现的审计失败的案例,使得人们对审计独立性产生了怀疑,对审计独立性的关注也更多,目前理论界对审计独立性的定义还存在争议,主要的观点如下:
1. 抽象的道德人的审计独立性和结构化的审计独立性
抽象的道德人的审计独立性,是指一种精神状态,它要求审计人员不能受经济利益或者感情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诚实、正直、和品格。莫茨和夏拉夫认为,审计的独立性应该包括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审计职业的独立性。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在执业的过程中保持适当态度和中性立场的能力。审计职业的独立性,是指社会公众对审计人员的感知和了解,认为审计人员代表了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2. 现实的经济人的审计独立性
一些学者站在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审计独立性,认为审计人员是预期效用最大化者,判断审计人员独立性的高低,可以关注其行为与所有者利益之间一致性程度。优点是将审计人员回归到普通社会人的身份,承认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审计人员同样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缺点是,当与所有者利益不一致时,审计人员应站在控股股东还是小股东一边,而且,使用会计信息的用户,并非只有所有者,还应包括债权人、潜在的投资者、政府和社会公众等,如果仅以所有者的利益作为审计独立性的评判标准,那么就可能侵害到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对审计独立性的认识,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由原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委员会主席的托马斯·G·希金斯的观点,即审计独立性应该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
1.实质上的独立性
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精神追求,是无形的,也称事实上的独立。难以进行客观的量化,它要求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判断时不应屈从于外界的压力,能够客观公正的对事实做出公平的判断,无偏公正地提出审计意见。
2.形式上的独立性
形式上的独立要求注册会计师,不管其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实际有没有利害关系,只要能使外界相信注册会计师是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即可,就是在形式上要保持独立,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投资关系、亲属关系和借贷关系等。
二、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分析
1. 从审计市场来看
首先,审计市场基础十分脆弱,缺乏真正的审计需求者。被审单位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是迫于外界的压力,而不是其内生的需求,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缺乏内在的披露动机。其次,审计市场上存在过度竞争,独立性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反而会被一些被审计单位望而却步,敬而远之。再次,审计人员素质。包括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不高,中立性原则不强,不能做到“淡泊名利”,就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低,心里没有底气,就容易受被审计人员的摆布,使审计业务限于被动状态。
2. 审计关系失衡
首先,真正的审计委托人缺位。在国有独资企业中,一般是委托有关部门代理国家行使职权,这些部门实质上就成为代理委托人,这就为其操纵审计人员欺骗真正的委托人提供了温床。在上市公司中,全体股东应该是真正的委托人,但实际中却是董事会代替其行使权利,这就等于用局部利益代替整体从事监督活动,难免会产生为追求局部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的倾向。其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为同一人。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背着“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的包袱,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产生了经济利益关系,使审计关系扭曲。
3. 审计费用的影响
我国目前审计费用的支付采用“谁委托,谁付款”的方式,这就意味着不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者,而是上市公司自己花钱聘用注册会计师来审自己。可以想象没有人会愿意花钱来让别人挑自己的毛病,揭自己的伤疤。另外,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发展,对非上市公司提供的众多中介服务收费,有时会使得会计师事务所陷于两难的境地,也会影响审计独立性。
4. 事务所的规模和组织形式
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众多,收入来源广,其违心地出具有利于客户的审计报告,将会承担较大的损失,小的会计师事务其生存和发展要依赖较少的客户,较容易受到客户的控制和影响。除了规模的影响,事务所内部的管理体制和方式,也会应影响审计独立性。事务所内部有无定期轮岗制、换人复核制,有无相应的惩罚措施,以及日常的监管是否到位,都将对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保证与维护审计独立性的对策
1. 重构审计委托模式,从源头上切断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
在中央、省(直辖市)以及地市三级政府审计机关下相应地分别设立审计署、审计厅、审计局三级审计服务管理中心,审计服务管理中心会同注册会计师协会按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经营状况等指标,将企业分为上市公司及特大型企业、大中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三大类,同时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人数、管理规范程度等将事务所分为A、B、C三类。具体形成如下的三层委托关系:ⅰ:上市公司和特大型企业———审计署审计服务管理中心———A类会计师事务所;ⅱ:大中型企业———审计厅审计服务管理中———B类会计师事务所;ⅲ:中小型企业———审计局审计服务管理中心———C类会计师事务所。对ⅰ级企业只允许A类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投标的形式最终取得审计ⅰ级企业的机会,对ⅱ级企业允许A类和B类会计师事务所均可通过投标的形式最终取得审计ⅱ级企业的机会,ⅲ级企业可以通过在A、B、C三类事务所中进行计算机配对选择。
2. 加强法制建设,加大监管力度
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的作用,进一步健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机制,逐步完善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外部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的行业监督和自我监督,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引入民事赔偿制度,规定失约者或者违背审计独立性的人员,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相关制度,并将其逐出会计事务所,从此不得从事审计相关业务,同时加大违约者的法律惩罚,降低其失约失信的机会成本。
3. 实现事务所组织结构的“脱胎换骨”
发展才是硬道理,根据“效益最大化”和“产权清晰”的原则,大胆尝试改变原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按照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人员数量、管理规范与否将事务所分为A、B、C三类,对于A类事务所实行有限合伙责任制,对于B、C类事务所实行无限合伙的责任制,从源头上,来增强其独立性和竞争性。因此,我们需要对现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合,优胜劣汰,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和服务能力。
4. 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人无信不立”,国家目前正在推行诚信体系建设,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也应纳入其中。引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的入职宣誓和独立性承诺等项目,务必让审计人员牢记“以中正为准则”的教诲,以公正、严谨及诚实的立场,保持超然独立性精神,不为权势胁迫、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审计,降低其道德风险和你想选择,从而更好的为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李四能.重构审计关系:以制度创新来提高审计独立性.管理世界,2007.3:16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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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军.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再思考.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3:48-49.
3.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主体的再思考 篇三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执行主体市场化选择
当前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为防范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事后的道德风险以及甄别领导干部素质信号的重要的约束机制,是建立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之上的一种审计行为,是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的产物。经济责任审计自开展以来,在严肃财经法纪、维护经济秩序以及强化对权力的制约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同时在该项审计活动的实践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方式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效果是一个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思考的问题。本文将就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主体能否引入市场选择机制进行探讨。
詹森(Jensen)和麦克林(Mecking)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一些人(委托人)委托其他人(代理人),根据其他人的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的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合理化效用的追求者,而其利益目标具有不一致性,这样掌握信息优势的代理人总是有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最大化自己利益的冲动,而这种行动常常是以牺牲或毁损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的。通常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不能以零成本来保证代理人会做出在委托人看来是最优的决策(Jensen,Meckling,1976)。因此在委托代理关系中总是存在代理成本的,其中包括委托人为限制代理人的越轨行为而付出的监控成本。在现代国家体制下,公共资源的所有权由全民行使,受交易成本制约,通常公共资源的具体经营权由政府和非盈利组织来行使,这就产生了公共资源的两权分离。两权分离后由于作为公共资源的所有者同样面临着如何保证代理人对公共资源的有效使用并杜绝损失浪费,这就需要对公共资源代理人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也即对代理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同样是一种监控成本。那么由谁来对代理人实行监控呢?也就是说谁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理想的执行主体呢?这就要从监督的有效性和监督的成本来考虑。按照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我们应该选择监督效果最好和监督成本最低的监督主体。
首先从监督的有效性来考察. 监督有效性通常取决于两点:第一,审计人发现代理人某一特定违约行为的概率;第二,审计人对已发现的违约行为进行报告或者对违约行为进行披露的概率。第一个概率(发现违约行为)通常取决于审计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在审计方面投入的人力和物力。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来讲,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熟知国家的财经法规和有关政策,熟练掌握会计审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要能够准确的预测代理人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和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否则审计人员就无法准确的对代理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揭露,无法有力的纠正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二个概率(报告或披露违约行为)取决于审计人员相对于代理人的独立性。如果审计人员相对于代理人来说缺乏一定的独立性,那么即使审计人员发现代理人违约的概率极高(即审计人员具有很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能有效的发现代理人的违约行为以及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也会由于审计人员在经济上或是组织上等方面受代理人的制约而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选择不披露或避重就轻,进而对代理人做出不恰当的评价。所以由于审计人员的不独立同样不能有效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接着来考察监督的成本. 按照经济学的一般假设,委托人同样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委托人在对代理人进行监控时必然会考虑为监控所付出的监控成本是否合算,也就是说委托人会衡量他所付出的监控成本和因为监控而减少的代理人的违约行为所带来的监控收益。如果监控收益大于监控成本,那么委托人选择监控是合理的;相反,如果监控收益小于监控成本,则委托人选择代理人违约是合理的。而在监控成本必须支付的前提下,委托人会选择监控成本最低的一种监督形式。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监督的成本通常体现为委托人进行委托审计所需要支付的审计费用以及审计失败给委托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当前,我国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特指国家审计机关接受委托或授权,依照相关法规或政策,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公共资金投入的经济组织或团体的受托公共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一种独立的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李凤鸣、时现。2001)。不可否认,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已经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现存机制在执行主体上的先天缺陷,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并未最大限度的发挥。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主体大都是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机关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成立专门进行经济监督的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上隶属于本级人民政府,在业务上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对国有资产受托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那么,由国家审计机关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主体是否符合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呢?从监督的有效性来考虑,在专业胜任能力上,当前审计机关的人员配备一般来说都具有一定的财经法规和审计会计以及财务方面的相关知识,同时大多数审计人员都具有较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能够比较准确的预测代理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可以胜任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影响监督有效性的因素除了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之外,审计机关以及审计人员是否独立于代理人对纠正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关键。从当前我国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来看,审计机关在行政上隶属于本级政府,是行政机构的一个部门,其独立性受到了一定的制约,所以由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是一种内部监督形式。由于审计机关在设立体制上先天不足,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特殊的审计对象和范围,使得审计机关在独立性和权威性方面的劣势表现的更加突出。审计机关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必须经过政府审批;审计部门的人财物等均受制于本级政府和部门;对同级别、同管辖的一些政府有权部门及其领导人的审计在处理上难以作到真正的公正。另外当面临一些涉及上下级利益冲突的问题时,审计机关也往往要服从本级政府的意志,使得在双重领导体制下,“对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和“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为主”的规定形同虚设,难以真正落实。在审计实践中,上级既定的意图往往使审计机关处于尴尬的地位,其独立、客观、公正性难以保证。由于审计机关与当地的经济利益是存在密切联系的,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作用被同级政府弱化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基于这种弱化的领导体制以及在行政、经济上对本级政府的实质依附关系,审计机关发表审计意见时难免受到有关政府部门领导的影响和干扰,很难客观评价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审计机关也很难真正监督本级政府的受托经济责任。由于独立性的严重缺失,使得由审计机关进行的經济责任审计效果并不是最好。
从监督成本来看,由于国家审计机关天然缺乏市场竞争的基因,所以在审计机关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审计人员未能很好的进行审计的计划以至于使审计周期延长,审计效率下降的问题;同时由于审计人员缺乏成本意识,在审计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利用已有的审计结果,综合利用审计资源,致使审计效率严重降低;同时,由于国家审计机关本身的性质导致很难对其审计人员造成的审计失败行为直接负责,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很难从控制审计失败的角度进行审计风险的控制,审计失败的可能性增加造成审计成本过高。
基于以上对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有效性和监督成本的分析,笔者认为,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可以充分的利用社会审计资源,使审计主体的选择过程由行政指派演化为市场选择是经济责任审计必然的一种发展趋势。从监督的有效性来看,社会审计组织作为一种中介机构,其审计人员一般都具有广博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技能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据调查其构成人员的整体执业水准要高于国家审计机关,因此社会审计组织不缺乏发现和预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违约行为的专业胜任能力;而社会审计组织在组织机构上以及经济上较强的独立性又使得其监督结果具有一定的钢性。从监督的成本来看,社会审计组织所具有的市场竞争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从成本效益原则出发进行审计工作的计划和取证工作,其社会中介的性质,使社会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行为贯穿于整个的审计过程,所以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投资人损失的概率要低于国家审计机关所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及时发生审计失败,也可以追究社会审计组织及其人员的行政、民事及其刑事责任。因此,笔者认为同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的经济责任相比,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经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监督的有效性要高而监督成本要低的优势,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适当的引入市场化选择的社会审计组织有其可行性。现阶段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着严重的审计力量不足与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和责任重等诸多矛盾与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的有效发挥,这就使得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由市场进行选择的社会审计组织成为一种必然的结果。
需要强调的是,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市场化选择机制的引入,必须明确对社会审计组织的委托授权应当由干部管理部门、上一级国家审计机关来进行,社会审计组织的选择可以借鉴审计招标的形式,以期最大限度的提高监督效果降低审计成本。同时在审计责任的归属上,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国家审计机关应该对最终审计结果负责,也就是说社会审计组织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应该将审计过程、审计程序以及审计的结果向对其进行委托授权的国家审计机关报告。
参考文献:
[1]简燕玲辛旭: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探讨[J].审计研究,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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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艺术和设计的再思考论文 篇四
一 关于艺术与设计的概念反映
艺术―名词,可以作宾语
设计―动词,可以作主语
偶然在《苏大艺苑》报上阅读了一篇“艺术是我,设计是他”的文章②,其中所表示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阐述了艺术与设计两个概念的区别和含义。从而也使我部分的明确了作为艺术和设计的模糊认识。早在几年前(或者说一直延续到现在),我国的艺术工作者已经针对这两者之间关系有所争执,到底设计是不是艺术,设计和艺术能否同一而论的观点一直也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美术观察》也曾经围绕这一问题作了的讨论。综观几十年来,国内工艺美术界对“装饰”、“装饰艺术”、“工艺美术”、“实用美术”、“艺术设计”等概念的逐步过渡和划分,体现了时代的变革和社会对艺术与设计的认识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有人说设计本身就是问题,而艺术不需要解决问题。这个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分歧,与“艺术是我,设计是他”有同工之妙。那么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在何方呢?又该如何深入认识和重新定位艺术与设计的关系呢?在这篇文章中,本人斗胆谈一下自己的认识,虽然有兔子谈论死亡的嫌疑,但还是要敬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首先,本人就三个概念:“艺术设计”、“设计艺术”和“艺术与设计”谈一谈看法。在英文中我们很难看到“Art Design”或“Design Art”,而“Art and Design”倒是用得很多,如芬兰赫尔辛基艺术与设计大学(University of Art and Design),美国哥伦布艺术与设计学院(Columbus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等。如果照国外的说法应该是“艺术与设计”较为准确。由此看来国际上将艺术与设计并列而立,体现了两个学科领域既相互联系、又各不相同的特点。在这里,艺术涵盖了美术、建筑、戏曲、影视和音乐等等的大艺术范围,设计则包括了从手工艺到工业设计的所有设计范围。这样的名称涵盖较广,也比较合理。而且在英文中“Art与“Arts”也有微妙的解释,西方院校名称中采用的大都是“Art and Design”,而不是“Arts and Design”,实际上在英文里“Arts”体现的是手工艺而不是艺术的多种类。当然,中国自有中国的国情,也不必一切都要以直接翻译过来为准。 (参考: 《关于艺术与设计的思考》,蔡军 )
对目前我国对“艺术设计”的说法,主要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对“艺术与设计”的简称或模糊化思维,省略了其中的“and”,这种方式比较概括,但对于艺术和设计的关系表达不明确。一种则是在当前中国特定阶段,设计教育者们对设计的“国情化”解释。所谓“国情化”解释,是在人们还停留在“工艺美术”的概念上,对“设计”的定义缺乏全面理解的情况下,在“设计”前面加注“艺术”二字,使人们更容易接受这一概念。然而在“艺术设计”一词中,“艺术”只是定语,它本身成了对“设计”的装饰。同时“艺术设计”还是对过去“装饰”概念的最好演绎,比如过去的室内装饰系就改名为环境艺术设计系。从更深层看,这一概念反映了中国当代一批工艺美术界学者们对设计的认识。过去一些学者认为只有工艺美术,没有设计,所谓设计只不过是“现代工艺美术”。虽然这一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了变化,但认为工艺美术是艺术的一部分,要将其纳入“设计”范围还不如称其为“设计艺术”为好。
这只是从单独层面上划分,对直截了当的采用“设计”这一概念具有严重的妥协态度。忽略了设计艺术基因在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催化和促进作用。设计艺术与艺术设计,虽然常常被当作同义术语即使在一些正式的学术讨论中也常被交互使用,但要研究设计艺术,首先要追寻即成事实的真相,但在我国的文化含义中,设计艺术有相对的界限,那界限可以涵概精神的艺术和物化的艺术的领域。从文化发展的观点来看,设计艺术是艺术发展过程中一个从原料加工程序到成品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存在方式,他同人的视觉思维、审美观点、生理需求一样,贯穿于艺术作品创造的始终。从古到今,从原始到成熟,在发展形式上,属于时间维的纵向状态,趋向于潜伏期。与设计艺术相区别,艺术设计更多属于现状的研究范畴。属于空间维的横向状态。趋向于爆发期。可以说当设计艺术处于空间维的横向发展机会中关注的越多,受重视的程度就越大,那么潜伏期也就相应的爆发,其实目前我们所处于的中西文化的碰撞,正是设计艺术的发展爆发期,也正是为什么会产生艺术与设计的争论的原因之一。
二 从早期的设计与艺术的关联性来看二者今天所承载的任务艺术为我――十分个性的自我表达行为。
设计为他――立足于解决人与物之间的关系问题。③
设计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的变化反映着时代的物质生产和科学技术水平,也体现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状况,并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有密切的关系。原始时代大多数人工制品既是工艺品又是艺术品。这一时期的人工制品大都不是纯粹从审美的动机出发的,着重考虑的是它在实际生活中的可用性。而后者是主要的,审美的要求只是满足次要的欲望而已。中世纪文艺复兴前的艺术可以说大都体现在建筑上,而这一时期最为突出的是教堂建筑,它综合了诸类艺术。教堂建筑中所使用的彩绘玻璃、祭坛画、壁画、复制画及佛像、雕刻、曼陀罗等,不仅是艺术的表现,同时也被当作一种符咒、信仰的对象。此时的艺术和工艺与生活之间始终是不可分离的一体。
人类生产和创造活动中,实用与美观相结合,赋予物品物质与精神双重作用,这是人类设计活动的一个基本持点。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分工,设计与艺术开始分离走向互有区别的两个独立体系。但无论从设计或从艺术发展轨迹来看,设计与艺术始终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并相互作用的。如文艺复兴时期的伟人达芬奇,他不仅是一位画家,还是一位雕刻家、建筑学家、气象学家、物理学家、工艺师等。同一时代的米开朗基罗、丢勒等都属于兴趣广泛知识渊博的全才。文艺复兴时期艺术与工艺在分离的同时仍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随着时间维和能量态在共同的空间行为下,艺术逐渐转变为独立的意识形态,尤其在所谓多元化的今天,他更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一种意识表现形式。(甚至不乏一些伪艺术打着艺术的旗号所作的一系列的艺术的艺术)既然是意识就需要表现形式的存在,这也就客观的要求受众群体的存在通过两者之间的交流过程产生艺术的共鸣。从而进一步的深掘人们内心深处的声音,把它释放出来。说的明确一点,就是这种声音就是感情,释放这种感情就是的解放思想。不管这种思想是中庸的、颓废的、条件的、压抑的、痛苦的还是激进的、进步的、偶然的、兴奋的。都是形成人类感情的一份子。使个性寓于其性之中。没有个性也没有其性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一提到“个性”人们也许就会直观的认为是艺术家应具有的天性,或天赋。没有个性的艺术家只被人称作行家,匠人,甚至难登大雅之堂之说,这样看来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盲目的追求个性,以怪异、有邪,有意识的人为的结果不能寓于共性之中的个性,不能算是艺术行为,这是生理上的问题,是医生要解决的,在艺术上是没有出路的。
记得我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著名画家史国良在一次聚会中其中有位风格怪异的女画家(听说还很有名气)带着她的女儿,她女儿当然长的很漂亮。于是她笑着问史,说:你看我女儿长的漂亮吗?史说:“就像你的画。”当时那画家便一脸不高兴。从这当中不难看出这位女画家所谓的绘画语言是什么了。她是在为别人而自己,是哗众取宠,是顾弄玄虚,其中不无炒作的嫌疑。艺术为我而他,为共性而个性,从而达到人类精神升华,这才是艺术的真正目的。
画面(或场面)效果空洞的追求视觉效果,受众者只是承担了一份凑热闹的角色,我想这种艺术家们的追求的个性也就很难与别人进行沟通,交流,更不必说艺术的共鸣了。
艺术是我为他,设计是他有我。任何有价值的事物都有其使用价值,在艺术上也同样如此,只是价值表现形式不同罢了,艺术作品的价值是通过使用价值来实现、完成。艺术的使用价值就是作品受众时产生的时代共鸣过程或认知过程。没有这个过程,就不能反映其价值。即无价值的存在物。艺术只为我,设计只为他。单方面的体现,很难做出对艺术和设计二者各自的独立概念。事物是矛盾的,在矛盾中寻求统一,方为万物发展根本。古来中国主张“阴阳互补”方可万物归一,我想就是这个道理。
设计在我国是近二三十年来才出现的名词,以前,称之为“经营、布局、营造”。前面我曾提出了设计是解决问题,设计本身就是问题,说白了就是解决人类生活的问题,是为他,--为目标群体。因此要想做出设计就必须了解市场、了解科学、了解目的群体。单凭这些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加上设计者的个性思维和设计提炼,即为他而我,合二为一。否则,只为他没有我,那么,我想信市场上、生活中的一切设计只会产生一个模式,缺乏变化性。正因为艺术上的为我而他、设计上的为他而我的存在,才有人类精神的丰实。知识结构的多元,生活才尽可能的丰姿多彩。
三 中西文化的差异对设计思维的影响
进化论---西方思辩文化的十字架
循环论---东方中庸文化的太极图
艺术的发展苟合于文化的发展,众所周知,中西文化的差异在于人们的认识论依据和行为的不同。中国的文化在大一统的中庸思想里面潜伏了几千年,道、儒两大思想主使着东方文化主流,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相,四相生八卦。这种原始认识论在“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的模糊逻辑方法中得到精确的认同。完成并履行着中国传统文化下的循环论。这种生死轮回的思想,不正是古代乃至近代唯心主义艺术论的动力之源么?艺术发展随着时间维的运动循环向前发展。应和着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古代朴素哲学思想、图形1中的第一阶段我们称之为草创期,接下来是成熟期、升华期,最后回到式微期。这样周而复始,完成一个循环轮回。这是丛剖面形式上来分析,但我们的古人更为馄沌,把这种言、象、意的结果--自然转接的的弧线组合成无始无终的太极图。如果说太极图是东方文化的徽标,那么西方进化论文化的徽标可以用十字架表示,这种象限式的思维方式恐怕很难说明新老历史交替再轨迹上的决定论,对于习惯于东方“球体说”的人来说是难以适应的。然而有得必有失,有失方有得,象限论通过形式演变和坐标式的直观框架。揭示了文化发展过程的历史象限,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又只能在人的自身活动中得到理性的答案。设计艺术在西方的最早形成与发展,正是这种理性答案的结果。人们在理性的基础上看待艺术创作,合目的性又合规律性的在这种历程、过程和活动中感应、寻找某种确定不变的终极因素。这种思维方式,在“球体说”的文化环境里,人们不会这样考虑,也不愿去考虑。这样,在一定历史意义上说,西方设计艺术早于我国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在把二者放在同一界面上比较,循环论看到的是运动的相对性,这种两维的运动反映在一维中是同向的,也可以是异向的,这种意识形态只能被人们的直觉感悟,主客观的关系是体验的,不规定的,带有唯心主义的成分。进化论看到的是运动的绝对性(物质是运动的),十字交叉的图形,就映象来说,对立面很明显的不可调和的出现,既有上升,又有下降,既前进,又后退。这种绝对永恒的运动属性,必须用理性的思辩来把握,主客体的关系是规定性的,肯定的。物质和意识之间,再这种进化论的驱动下,变的清晰,具有明显的唯物主义色彩。唯物主义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种意识动态量的反作用,目的就是立足于解决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即设计,一种具象的,容易被逻辑感知的基因基因。
在古老的东方文明中,从未出现过物质与精神这两极对立的哲学。印度的梵的统一,中国的阴阳与道的对立统一,成为思辩的主力。对于梵与阴阳是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也没有这种要求。通过进化论和循环论这两种文化现象,我们可以简单做出对文化本质的理解,一般来说,东方人重感性而西方人重理性,这也是近代科学都出自西方的原因之一,西方人喜欢用统计、计算、归纳、演绎或综合来分析事理,而中国人偏爱吟诗作赋思维无边联想,以求感性收获。但有一点我们要承认,虽然没有这种要求,不能说明就没有这种意识的存在,只不过是没有形成条文、形成体系记录罢了。以下部分的分析也许可以从中看到这种基因的存在。
四 设计在艺术发展过程中的纵横关系
艺术―--最初是建立在实用的基础上经过审美加工而成的“设计”。
设计---始终是由艺术审美做指导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
看了上面这两句话,你也许还不会感觉到艺术与设计之间的互补关系,要知道,不论是艺术还是设计,它都是为人的艺术和设计,贡布里希曾说过这样一句极端的话:“实际上没有艺术这种东西,有的只是艺术家而已。”(《艺术的历程》)毋庸置疑,艺术的主体只能是艺术家或者艺术作品,艺术史的规律只能是艺术家参与艺术、干预艺术的规律。不论是在洪荒时代的原始艺术,还是在现今文明时代的现代艺术,都是建立在人与人、时代与时代、人与时代的共通共融过程中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哪一位艺术家能代表其所处时期的艺术风格,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受时代政治、经济以及艺术家自身的局限因素所制约,毕竟,艺术不是无目的的产物。从最初的艺术动机可窥一斑。从人类有意识的创造性活动开始,艺术审美性便随着第一件工具的创造体现出来。砍砸器、投枪、骨针、兽皮衣裙、陶器等等大多数人工制品既是工艺品又是艺术品(现在仍把人工制品和手工艺品统称为装饰工艺)。但这一时期的人工制品大都不是纯粹从审美的动机出发的,着重考虑的是它在实际生活中的可用性。而后者是主要的,审美的要求只是满足次要的
欲望而已。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冶金、造纸、印刷、纺织、航海、机器工业直至现代的电子工业的逐步产生,同时反映在艺术上的也是轰轰烈烈的变革与创新。因此,在不同的时空态的质点上会产生不同的艺术风格。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今天,“设计”的概念已经越来越多的为人们所认同和接受。“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环境(室内)设计”、“服装设计”、“陶瓷设计”和“都市设计”的概念为人们所熟悉。因此,纵观工业设计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看出,设计与艺术经历了最初的一体化,逐渐形成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直至发展为当今设计与技术和艺术之间建立的新融合,设计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渗透着艺术的存在,所以我们不能孤立地强调功能主义,而忽略艺术对产品本身的影响,同时也不能过分为表现艺术而忽略功能性,艺术与设计必须完美地结合。
以上是从纵的方向来看,那么从横的方向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不妨在现今的艺术时间维上剖一个截面来研究一下。
设计始终是由艺术审美做指导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是在人与物、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基础上着眼的,基因与媒介、观念与形式 、感觉与表现、主体自由化与客体自由化等等的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动态表现。屈指可数的八大艺术分类彼此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相关的联系,这些联系点,在长期的艺术实践过程中犹如发酵粉一样,伴随引发着艺术动机的草创、成熟、升华。在时间维和能量态的共融交替下形成共通的意识形态,在这里暂且把这种意识形态叫做艺术的血缘关系,或基因关系。它是非物质的,以意识的形式存在,如果说的明确一点,这种基因感觉,就是设计因素的关系存在。他表现在艺术形态上就是设计艺术,表现在思维上就是设计理念。
图中独立的圆代表一门艺术门类(为方便识别起见,用三个表示),但是每一种艺术都不是独立存在的,这种环环相扣的存在形式暗示了艺术与艺术之间的暧昧关系。在认识、伦理、审美三种存在方式所构建的整个文化格式塔中,同样也可以解释这个暧昧关系。我们的认识角度要从组成艺术品的物质材料开始,这是表象的,直观的存在,如绘画中的颜料、纸张;建筑的石材、木材、钢材的结合;影视的声、光、电等等,所以在这一物质材料的角度上是独立存在的,是以具象的形式存在,是可以被视知觉的或听知觉的,但是看到这里,我们依然还不能说明设计始终是由艺术审美做指导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艺术形式”。现在让我们继续望中间看那块最小、也最集中的部位---审美角度.
马克思说:“人也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型的”,④这一论点既包含了肯定美的客观存在,是熟悉的:又包含了人是按照美的客观法则和规律去创造这样一种即唯物又辨证的思想。是陌生的.这种即熟悉又陌生的体会,恰当的揭示了具有现代因素的艺术作品的重要特征.对于具有再现因素的优异作品可以产生某种审美经验的感召力.,所以我们在欣赏美术作品,作为欣赏者,经常触及再现性以及典型化的艺术所带来的特殊的审美动情力.这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经验感知就是潜伏在内心深处的美的作用力表现。是属于人的自身因素。
这种是抽象的,是需要一定的文化层次和心理经验感知的,不同的人文层次产生不同的经验感知。但是,这个过程同样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他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够维系艺术形式成立的技术手段,这也就是我们主要所谈论的伦理角度。伦理角度上可以看出它包含很多方面,是最不稳定,也是最复杂的部分,它是一种能量态因素,对不同的艺术分类产生不同的能量,为艺术的再生输送新鲜的血源。它是无形的,但又指导着有形的存在,它是有形的,体现着一种无形得力量。每件艺术品或多或少所包含的这两种作用,起到一个传乘精神与物质的功能。一个立足于解决人与物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功能。
下面,我们来看这种能量态是如何传乘精神性与物质性的功能。
首先,我们这里有一个黄色的圆和一块兰色的方形,单纯来看它只是一个有色的平面,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当我们把这两个图形并置,看看会发生什么可能。 通过并置,你也许会感觉到这两个毫无意义的图形所产生的特殊的联想。这个圆可以是一轮明月,一只玉盘、或者一枚棋子等等。圆与兰色都属于客观物质材料,是造型的元素部分。但是,单纯的物质材料不能说明问题,它是具象的,是毫无意义的存在物,只有与其他物质技术手段产生关系,重新定位物质结构形态。这个过程,我们称之为物质性转换过程。属于造型与非造型艺术形式。简称---形。
当重新定位的物质结构形态,与人们内心精神审美结合,产生的联想形象(明月,玉盘、棋子等)这个过程是经过经验感知的是抽象的精神存在物,简称---神。
原本无意义的色块在赋予了它形与神的手段后,才真正成为形神兼备的艺术品。可以说,没有哪一件艺术品不是建立在审美作用下经过解决物质与精神、形式与内涵、主观与客观的问题下产生的。认识因素、伦理因素、审美因素三者的有机结合,成为创造艺术品的必要条件和手段。通过以上分析,如果把三者独立,分离成三门学科,即:
认识因素------材料学
伦理因素------设计学
审美因素------美学
由于艺术特色的要求不同,以及制作工艺差异,最终呈现的是的艺术面貌也是不一样的,其中,物质材料和设计创作技巧是偶然的,变化的,只有精神审美因素是共通共融的。在艺术创造过程中,不断的丰富这三门学科之间的独立性与交叉性,、把握彼此间的度与量,对多元化艺术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尤其要把握设计因素在艺术创造中的度与量的问题
(1) 设计成分增大化,物质成分减小
后果:具象符号减少,抽象符号加大
作品形式:抽象画、分割主义
(2) 设计成分减小,物质成分增大化
后果:具象符号加大,抽象符号减少
作品形式:具象画、超写实
(3)设计成分消失,物质成分增大化
后果:具象符号加大,抽象符号消失
作品形式:非艺术作品,无意义存在物
以上三个图形表示:外在物质形态决定内在意识形态,内在意识形态反作用外在物质形态的差异比较,形象的说明了设计因素的增减,制约着形式与精神的后期存在形式。以绘画为例,片面的注重抽象精神存在,也就相应的加大设计因素的介入,从而使多数观赏者感到迷茫或百思不得其解,其中还不算民族、地域、风俗等的影响。这种作品如分割主义、构成主义绘画等。就象现在人们开始对毕加索的怀疑一样,他的艺术到底是曲高和寡还是哗众取宠,还有待于历史的定位和批判。同样,片面的夸大具象形态,忽略了设计成分的介入,必定大大降低削弱精神审美的因子,给人感觉画面就是画面,枯燥而无生气,真实而无意义。这就好比猴子模仿人们翻书,动作和神态很象,但仍然毫无意义。很简单,没有设计因素的介入,空洞的物质因素是没有美感而言的,更没有成为艺术品的可能的。即便是杜尚的尿盆,也需要一个无意识的制造过程,和一个有意识的发现经过。
综上所述,艺术创造---这一精神生产过程----中的主观与客观、精神性与物质性的交叉和多元、多层次的关系,物质因素、设计因素、美学因素的共同编织,也最终要求着意蕴美和形式美的高度统一。这种物化结构的自然结果,才构成了今天丰富的艺术门类。
艺术与设计的关系,再次看来,是孪生关系,彼此间相互依存,设计可以是艺术,艺术包括设计,但不等同于设计。没有设计性的艺术,不是艺术。同样,没有艺术性的设计也不能算是好的设计。
5.对当前农行案件防范工作的再思考 篇五
曾小兵
内容提要:农行案件的产生,不仅关系到农行信誉,而且还关系到存款人合法财产的安全,国有资产也将遭受相应的损失,同时,还威胁着农行员工的生命安合。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案件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围绕目前的现状、案件的成因及防范对策进行讨论,以期引起各级领导重视。
关键词:案件
防范
思考
一、目前现状
目前农行的现状可概括为八种现象:一是领导重视不够,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在基层负责人可以说整天被各项任务困扰,根本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过问案防工作。当然谈不上拿出办法来具体理。二是用人不当,重面子、讲感情因素偏多。前几年发生在沙洋沈集农行的案件就是较为典型的个例。原分理处负责人本身疑点重重,群众反响不好,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由于存在感情因素,硬是被“带病”使用,结果酿成大祸,害人害己害国家。三是与己无关思想严重,普遍存在自已不违纪违法就行了,至于人家怎么样?自己管不着,也不想管,反正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得过且过,过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四是预防机制不健全,缺乏处置经验,由于平时没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加上心理准备不足,一旦发生事故常常弄得措手不及。五是缺乏抵抗力,不少人受外面诱惑影响,导致心理不平衡,有意无意间成了帮凶,甚至“主犯”。六是防范氛围不浓,可能是条件所限,很多地方没有形成强有力的防范氛围,让“有病者”有机可乘。七是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麻痹思想严重。八是心存侥幸心理,认为防不防范无所谓。
二、案件成因
经过分析,案件产生的成因可归纳为八种心态:一是攀比心态。认为一些能力远不如自己的人却身居高位或待遇优厚,少数管理者只说不干,利用职务吃喝玩乐,搞特殊,谋私利;其他金融单位工资高、福利多、待遇好,对其产生极强的负面影响,由此而产生了攀比心态;二是埋怨心态。认为自己的能力才华与其目前的工资待遇、职位不相称,得不到领导的重用而产生了埋怨心态;三是消极心态。认为银行不如政府机关,不论工作干的多么突出,提拔的机遇毕竟很少,天天在柜面与客户打交道,不会有多大的出息,产生了自卑消极心态;四是抵触心态。认为现在劳动报酬实行的是绩效工资制,业绩越小,工资待遇越少,每月的收入不能足以维持全家人的生计,便对银行丧失信心,对工作产生了抵触心态;五是失望心态。不能正视农行面临的经营困境,认为奋斗看不到希望,农行发展前景渺茫,年复一年看不到明显的起色和变化,而产生了心恢意冷的失望心态;六是对抗心态。认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层层管理的落脚点都是一线人员,一不小心出了庇漏,轻者罚款、批评,重者要受处分,对上级的管理产生了对抗心态;七是贪婪心态。认为现在社会上是大权的人大捞,小权的人小捞,无权的人不能捞,便利用自己临柜操作业务的职业之便,近水楼台先得月,见利忘义,见钱眼开,产生了贪婪心态;八是报复心态。认为自己提拔无希望,待遇上不去,工资收入低,前途暗淡,便对领导不满,产生了敌对和报复心态。这些消极的心态,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客观制约措施和手段,将随时可以产生重大的经济或刑事案件。
三、化解途径
农行人员既是农行内部案件的作案主体,同时也是案件防范的主体。只要集成各种积极因素的针对性化解,就农行人员素质条件而言,各类案件是完全可以防患于未然的。
一是管理者只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严于律己,让员工心悦诚服,才能对下级产生极强的感召力。“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管理者是一个单位的带头人和领路人,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员工士气的鼓泄、干劲的高低。其中领导者清正廉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对于行风、员工的士气的根本好转起着关键性的引导示范作用。在上述种种心态的消极影响下,要营造出农行可持续发展的氛围,切实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作为管理者就必须始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领好头,带好路,示好范,鼓好劲。同时以自重、自省、自律来激发思想意识修养的自觉内驱力;以敢于从自身做起,敢于揭露矛盾,处处发挥模范的表率作用,来塑造完善的人格,让员工心悦诚服,产生极强的感召力。“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任何一位管理者,即使才能再大,工作能力再强,如不注重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不注重对员工进行案件防范与业务经营关系这种相互依存、互为促进的引导,也不可能借一人之力完成事业。因此,还要要求管理者不计小节,宽厚大度,关心爱护员工,以真挚的感情影响员工,从而换取员工的信赖、换取员工的满意、换取员工对银行事业的忠诚。只有这样,才能使案件防范工作与抓业务经营工作一样不断出现新的生机。
二是创造一个“拴心留人”的环境,让员工感到处处有温暖,增强大家庭的亲和力。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是一种文明,是一种境界,是一种政德,亦是事关员工人心向背的大问题。即使在封建社会,士大夫们也曾悬挂过“爱民如子”的匾牌。六十年代,我们国家一贫如洗,百姓若不堪言,国民经济十分困难,全国上下却政通人和、国泰民安,其秘诀靠的就是广大人民对国家的忠诚,靠的就是众志成城、穷则思变的精神。在当今时代,基层员工由衷希望农行发展壮大,希望自己有一个宽松、和谐、温暖的工作环境。所以,为银行事业发展、为基层员工服务、努力营造出温暖的发展环境应成为各级管理者思想和行动上的一项紧迫任务。诚然,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农行的经营尚未根本摆脱困境,与发达或较发达地区农行相比,不论在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等方面仍有较大的差距。在此情形下,创造一个拴心留人的环境,让员工感到处处有温暖,愈是困难愈能与银行卧薪尝胆、同舟共济、同心同德,使内部人员“不想作案、不能作案、不敢作案”就成为当前农行发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过去案件的经验和教训来看,个别单位的员工之所以会出现与农行发展相背离的情况,往往是因为这些单位的亲和力不够、员工对单位失去了忠诚所造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创造出以人为本的经营环境和营造大家庭亲和力就显得尤其重要,也是在农行改革与发展中,做好案件防范工作必须关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三是营造出良好的发展氛围,设身处地关心员工的切身利益,增强员工的向心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对于农行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对员工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道德修养教育、案件防范教育,通过强有力的政治手段筑牢思想防线;另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抓好业务经营,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以此换取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满意度,增强农行员工对职业岗位的自豪感,从而激发广大员工真正想为农行所想、急为农行所急、做为农行所益。随着农行改革的不断深入,员工的思想异常活跃,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可能随时发生。因此,必须正确应对,化解矛盾,变各种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从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把员工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装在心头,尽最大努力解决基层员工的切身利益问题,让员工在温暖的环境中看到农行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希望。只有这样,员工才能忠心耿耿地为农行开展工作,竭尽全力地去抵御和克制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才能更好的遏制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积极倡导团队精神,增强干部员工的凝聚力。衡量一个单位的经营和改革是否取得成效,最重要的标准即为员工的积极性有否得到充分发挥,经营效益有否大幅度增长,员工收入有否大幅度提高。但应该看到的是,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农行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在一些单位还存在着不论地区经济环境、不论单位的经营基础和现实条件、不论员工是否尽心尽力而采取不加区别,一刀切,一个标准,对其各项经营指标进行统一考核,予以兑现工资待遇的不尽合理问题,以致一些单位各自为战的势态兴盛,团队精神骤然弱化,收入差距日趋拉大,饥饱不均的现象明显凸现,干部员工的凝聚力在物质利益的驱使下受到极大的冲击,在一定的程度上,直接影响着农行经营的安全和稳定。比如不当的绩效考核会在辖内机构之间引起不良的连锁反应,同样的吸储和开展银行业务,只因地区间的经济环境差异,而不同行际之间所得的实际收入差距较大,同一个系统、同一样的干部员工、同一样的劳动付出,欠发达落后地区员工的个人收入与经济发达地区员工的个人收入相比却有天壤之别,有的直接导致一些员工为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采取虚增业务量等非正当手段来实现增储的任务,这种不正之风如果继续蔓延下去,最终就可能会演变成为经济案件。因此,在制订考核机制和考核标准上要实事求是,既要统筹考虑、协调发展,又要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以强有力的团队精神,使员工在争先恐后的氛围中看到银行发展的希望,从而增强干部员工的凝聚力,创造出更大的业绩。
五是实行人性化制度管理,变他律为自律,强化干部员工的自我约束力。变他律为自律,是一种自觉的约束行为。要发挥干部员工职能、自觉履行责任,就必须提升案件防范工作在经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从实际出发,实施人性化制度管理,从根本上消除管理乏力、信息不畅、监督不力的不利因素,通过总结近年来案件防范工作的经验,力求改变旧的传统观念,倡导在坚持制度法规的原则下的人性化管理,大力弘扬正气,用表彰激励的手段推动案件防范。在积极探讨案件防范工作的有效途径时,应充分体现“五性”。一是有效性。以人性化制度的内部控制措施和程序必须保证法律和规章在各个部门和所有员工中得到充分的遵守和执行,让员工自觉地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审慎性。从各个环节上严格控制道德风险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围绕着防范和控制风险这一目标来设置和实施。三是全面性。内部控制程序的措施必须渗透到各个业务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并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四是及时性。根据不同的形势和任务,适时调整、制订应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有力措施,防范于作案先人一步。五是执纪权力的独立性。明确监督部门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其具备执规检查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以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种干扰和障碍,不给作案者留有任何可乘之机。
四、防范对策
坚持查防并举、预防为主,确保不发生任何案件,是农行始终追求的目标。为此,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制约体系,加大警示、打击、惩处的力度,是防范各类案件于未然的有机整体。一线柜员、业务主管部门乃至再监督部门既是发案的不同部位,又是案件防范的三道防线。只有以人为本、层层设防、全方位地构筑防御阵地,使全体干部员工“不想作案、不能作案、不敢作案”,才能有效地防范和杜绝各类经济案件。
一是营造良好的案件防范环境,使员工不想作案。要强化“防范就是经营效益”的观念,在大力抓好业务经营的同时,抓好内部控制和案件的防范工作。对此要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即领导责任落实、检查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纠正,发现违规违纪的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在检查中该发现的问题而不能发现,或对已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查而不报、查而不究的,要坚决追究检查者的责任。同时,尽可能地为员工个人价值的最大实现创造应有的条件,使员工看到希望,产生动力,通过对比算帐,使员工感到冒着丢掉农行饭碗的风险去作案是不划算的,从而不想作案。
二是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体系,使员工不能作案。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把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岗位制约作为案件防范的重点,可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提供保障,可以对各个重要的环节、岗位实施有效地监督。在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思想、行为、家庭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一些不适合在重要岗位工作的人员该调动的要调动,该调整的要调整,对那些在思想、工作、生活上出现异常现象的人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严格的教育监管机制,及时发现管理上的漏洞、操作程序上的隐患,通过及时修补和完善弥补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严密地落实各项规章从而使员工不能作案。
三是加大打击惩处和警示教育的力度,使员工不敢作案。巴林银行倒闭的事实已经说明,一个人搞垮一个银行并不是神话,轻者使经营混乱无序,重者使企业走向倾覆。国内银行发展到今天,已经愈发成为一个结构庞大,功能复杂的经济实体,但一些单位伴随而来的管理粗疏、制度松懈、处罚不严的顽症至今仍未得到根治。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如果对违规违纪者迁就姑息,就药者就得不到惩戒,后人就得不到警示,那么违规违纪、贪赃枉法就有可能前赴后继。因此,让每一位员工具备为银行事业负责,为自己人格负责的职业精神和道德品质,是从严治行、依法治行行之有效的手段,也是对侍机作案者严正警示的关键所在。“小过不戒则大过必生”。对各类经济案件或苗头性问题,只有做到发现一件,严肃查处一件,不断加大打击和惩处的力度,才能产生以儆效尤的作用,震慑一些试图作案的人不敢作案。
6.对环境审计目标的再认识 篇六
一、构建环境审计目标体系的基本思路
针对现有环境审计目标体系的不足, 本文提出了构建环境审计目标体系的思路, 如图1所示。本文构建的环境审计目标体系, 将进一步突出环境审计的特色、强调环境审计的本质、注重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的结合。为此, 我们首先将“可持续发展”思想融入0环境审计目标体系之中, 而不只是进行概念性的引入, 克服现有环境审计目标的不足之处。其次我们将在环境审计目标体系之中进一步强调“确保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 体现环境审计的本质。再次, 我们将针对现有的不同环境审计主体, 根据其在实际开展环境审计工作时的不同侧重点以及其职责需要等对他们各自的环境审计目标进行分别研究, 最终将建立包含不同环境审计主体的目标体系。
二、环境审计目标体系的具体内容
鉴于此, 本文构建出环境审计目标体系, 见图2。该体系分为两个大部分:外部目标与内部目标。外部目标居于统领地位, 内部目标则是环境审计目标体系的核心。
环境审计的外部目标是由于外部需求产生的, 要求辅助环境保护, 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它并不是环境审计由内自发的目标, 而是外部刺激的结果, 主要涉及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以及社会五个领域。内部目标又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环境审计的本质目标, 环境审计的本质目标由环境审计的本质所决定;第二层次为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 是本质目标的具体体现, 有助于环境审计本质目标的实现;第三层次为环境审计的项目目标, 由项目认定与具体目标共同决定。环境审计目标体系如图2所示。
1. 环境审计外部目标。
环境审计的外部目标就是通过环境审计活动所要达到的理想状态, 根据外界宏观环境对环境审计的需求———辅助环境保护, 实现环境保护预期的目标。
工业发展使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与精神文明高速发展, 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直接危及人类的生存环境, 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被逐渐唤醒。越来越多的环境污染的事件频发, 使一些国家和世界组织开始寻求对策并积极采取行动。为了帮助环境保护, 更好地实施环境管理, 协调人类与环境关系, 同时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审计应运而生。
由环境审计的产生可以看出, 环境审计是为了辅助环境保护, 人们最初期望通过环境审计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因此, 环境审计的目标离不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为了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 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看出环境保护的最终目标是寻求人类与环境的协调, 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保护的辅助者———环境审计也应与环境保护一样, 将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目标。因此, 实现可持续发展应该属于环境审计的目标, 并且是环境审计的外部目标。
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由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以及社会五个领域共同作用来实现的。合理利用资源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加强科技教育、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数量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终点和目标;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和调节器。这五个领域是可持续发展的细分, 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相互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是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以及社会这五个领域相互协调、共同进步的发展, 在任何时候这五个领域都不能割裂开来, 缺一不可, 否则就不可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知道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以及社会这五个领域都不是传统审计或者环境审计所研究的内容, 它们反映的是整个社会的内容。实现这五个领域的共同发展还涉及到国际合作、国家发展战略以及民生等宏观层面的内容。可持续发展是宏观层面的内容, 为我们研究环境审计提供了指导思想。可持续发展思想就是要求我们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 还要兼顾社会的发展 (包括经济、政治、文化、道德伦理等) , 也要注意人自身利益的满足、资源的持续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不能再坚持传统的发展思想——经济发展至上, 只要经济发展而不惜牺牲一切。除此之外。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还要求我们注重长远的发展, 保证生态、经济、社会的持续性发展。
因此, 环境审计外部目标在整个环境审计目标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 在思想上对环境审计进行指导, 指导环境审计内部目标的构建, 即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层层分解, 指导环境审计的实务开展, 进而体现了环境审计的特色, 解决不同学科之间融合的问题。
从上述可以看出, 作为环境审计外部目标的可持续发展只涉及思想理念而未涉及具体的实务操作, 因此环境审计外部目标只能在思想上对环境审计进行指导, 但是无法深入到具体实际操作。我们还需要技术上的支持, 因此就需要能够进一步指导环境审计实务开展的目标, 环境审计内部目标承担了这一任务。
2. 环境审计内部目标。
环境审计内部目标是目标主体针对外界环境的刺激并根据自身的需求以及环境审计的职能进行反映的结果, 它完整地反映环境审计的本质, 并凸显出与其他学科的本质区别, 体现出其在社会大分工中扮演的独特角色。其在整个环境审计目标体系之中居于核心地位, 具体指导着环境审计实务的开展, 其借鉴于传统审计的思想, 并融合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将目标层层细分, 具有鲜明的层次性, 具体指导着环境审计实务的开展。环境审计内部目标由三个层次构成:环境审计的本质目标、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环境审计的项目目标。
(1) 环境审计的本质目标。环境审计目标的形成不仅受外部需求的影响, 还受到环境审计本身的本质、职能、技术手段的影响。在这其中环境审计的本质决定着整个环境审计的发展方向, 体现环境审计与传统审计、环境管理等其他科学的本质区别。因此在环境审计的目标体系之中应该体现环境审计的本质, 直接反映环境审计本质的精神和要求, 这样才能明确界定环境审计的目标和职能。
环境审计的本质目标是确保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 评价受托环境责任。受托环境责任是环境审计的本质。环境审计的本质目标在环境审计内部目标之中处于最高层次, 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环境审计, 对环境审计其他内部目标起着统驾作用。其他目标都是其分支, 为其实现而服务。
(2) 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环境审计的本质目标———评价受托环境责任, 需要在环境审计实际工作中实现。而环境审计工作具有强烈的主观性, 如审计风险的确定、审计资源的分配需要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 因此环境审计实践中最为主要的就是执行环境审计的审计人员———环境审计主体。环境审计主体有政府、注册会计师以及企业内部审计人员, 在环境审计实务中他们各司其职, 职能与关注点有所不同, 必然会对不同的环境审计目标有所侧重。在实际工作中, 政府、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人员相互合作开展环境审计工作, 因此就需要合理地明确各自审计的重点, 使工作责任更加清晰。如果不区分不同主体而将环境审计的目标进行统一, 对每个目标又进行平等地对待, 无法将有限的审计资源合理利用, 未免有失重点, 也不符合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 不利于环境审计实务的开展。
因此我们将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按照环境审计主体的不同进行划分, 分为政府环境审计目标、民间环境审计目标以及内部环境审计目标, 并区分各主体之间的环境审计目标。
政府环境审计目标:应该侧重于监督政府受托责任, 从公众角度出发, 辅助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环境管理, 评价其制定环境环保政策法规的合理性、效益性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为其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充分的依据, 确保政府受托环境责任的全面履行, 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民间环境审计目标:应该从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 侧重于评价被审计单位相关环境资产、负债的公允性, 监督相关的环境活动的合法性, 以及经营活动的环境效益性, 确保受托环境责任的全面履行。
内部环境审计目标:立足于企业或者组织的内部, 应该侧重于组织或者企业内部的环境监督, 在内部进行环境审计;评价内部环境管理系统的有效性, 并对各项业务进行环境审计;防止污染、加强内部环境责任以及产品责任, 进而帮助企业或者组织规避环境风险, 提高经营的效益、效果。
(3) 环境审计的项目目标。环境审计的项目目标应根据不同环境审计主体的具体目标并结合具体项目进行细分。环境审计的项目目标是基于受托人的认定, 受托人首先会对自己的受托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认定, 然后审计人员会对其认定进行评价, 此时就会以受托人的认定为依据, 制定环境审计具体的项目目标, 这与传统审计思路相似。我们可以借鉴比较完善的传统审计, 例如: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国家审计目标以及内部审计目标, 再融合环境审计的特色, 确定环境审计的项目目标, 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
政府、民间、内部环境审计的项目目标都围绕着有关环境管理活动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展开。主要涉及被审计单位从事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以及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评价环境管理系统的有效性;环境管理活动的效益性;环境报告以及有关环境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合法性等;
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 政府环境审计的项目目标以政府独特的职能为出发点, 评价立法者制定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是否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 以及环保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的效益性, 监督国家各项环保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民间审计充当第三人的角色注重为委托人的服务, 对政府、管理当局出具的环境报告进行鉴证, 评价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果性、效率性、适当性和环保性, 评估环境保护成本及其相关环境资产、负债的公允性;而内部环境审计是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避免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的, 因此注重从企业多个方面着手, 包括生产、技术、经营、贮存、运输等环节中查明是否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的事项, 减少企业的损失, 实现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审计目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文构建的环境审计目标体系由外部目标与内部目标共同构成, 并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整个该体系的指导思想。在内部目标体系之中, 本质目标居于最高地位;具体目标按照不同的环境审计主体进行划分;项目目标根据项目认定与具体目标确定。进而突出环境审计的特色、强调环境审计的本质、实现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的结合。该体系的科学性表现如下:
首先, 该体系以广义目标的构成为框架。目标是人们在各种活动中所预期和追求的客观标准在主观上的超前反映, 它是人们为了满足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主观期望。目标首先是外界环境对人们产生了诱因或刺激, 然后作为目标主体的人们根据自身主观需要对外界的诱因或刺激进行反映, 便产生了目标。由此可见, 目标的产生不仅起源于外界诱因, 而且同目标主体的主观需求和自身条件等有关。换句话说, 一个目标的产生是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按照目标的定义, 环境审计的目标也同样应该由外部目标与内部目标构成。
环境审计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发展对人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保护环境, 这是环境审计目标的起源。但这并不是环境审计的, 人渐目标, 体现不出环境审计的本质, 只是外部强加进去的目标, 与内部目标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 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环境审计的目标, 但只是环境审计的外部目标, 并不能居于环境审计目标体系的最高层次, 不能与环境审计内部目标相混淆。
其次, 该体系借鉴了传统审计的研究成果。在传统审计中, 对于审计目标的研究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目标体系, 并在审计准则中予以明确的规定。目前, 现有的审计准则有国家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企业内部审计准则, 并在各个准则中明确了各审计主体的目标, 以指导实务的开展。因此, 将传统审计完善的成果应用于环境审计的研究之中, 即根据不同的环境审计主体确定各自的环境审计目标, 并分析他们之间的异同, 在实际环境审计工作中具有可行性。
本文构建的环境审计目标体系, 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 进一步突出了环境审计的特色;将“评价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内部目标的最高层次, 直接体现了环境审计的本质;注重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的结合, 区分不同主体的环境审计目标, 使环境审计理论结构体系更加严密完整, 有利于环境审计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正兴.环境审计.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 2001
[2].蔡春, 陈晓媛.环境审计论.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06
[3].张以宽.论环境审计与环境管理.审计研究, 1997;3
[4].陈汉文, 池晓勃.关于环境审计几个问题的探讨.中国内部审计, 1997;2
[5].李雪, 杨智慧.对环境审计定义的再认识.审计研究, 2004;2
[6].李曼静, 李国威.我国现阶段环境审计目标的研究.现代管理科学, 2010;5
7.对“记录”与“纪录”的再思考 篇七
[关键词]记录;纪录;主观选择性;多样性;多主体参与性;互动性
对于“记录”与“纪录”这两个只差一字的词汇的理解,绝大多数教师的认识是模糊的,或者认为“记录”和“纪录”是一回事。或者认为两者是对立的,但在实践操作中不知如何区分和实施,因此有必要澄清“记录”与“纪录”的区别和联系。
一、“记录”与“纪录”的区别与联系
从《汉语大词典》上我们可以看到,“纪录”(documentation)与“记录”(records)是被写在一起进行解释的。前者是动词,指把听到的话或发生的事情写下来;后者是名词,指当场记录下来的材料。记录只是真实的再现,提供某些信息,是一种静态的存在,而纪录则是一种解读,是一种意义的建构。不过两者并不是对立的,相反。它们在不同的要求与情景下各有自己的价值与作用。不能单纯地用“纪录”来取代“记录”。
从某种意义上说,“记录”可以被称作“事实性的轶事记录”。而“纪录”则是“解释性的轶事记录”。在对幼儿的观察评价中,两种形式都很重要,因为前者为后者提供丰富的客观信息,是后者分析的依据和素材;而后者在对材料和信息进行解释、赋予意义的基础上,能对下一轮的记录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或任务。可见,“记录”是“纪录”的重要基石。没有充足客观的“记录”,是不可能产生科学准确的“纪录”的。而从“记录”走向“纪录”,对教师来说,是一种应当具有的专业追求与理想。两者的融合对幼儿发展评价、课程设计、教育决策等具有重要价值。
为进一步理解并在实践中科学运用记录与纪录,教师还必须清晰地了解并区分两者各具特色的叙述方式。一般说来。作为“事实性轶事记录”的记录,其文本的表述应该是白描式的呈现,体现客观性原则;而作为“解释性轶事记录”的纪录,其文本的表述应该是个性化的感悟,折射的是主观认识与体验。如:事实性的记录可以这样描述:“当我们把兰兰放在活动板前时,她咯咯地笑了,只要她敲击一个按钮,然后发出了声音,或旋转球转动了,她就会快速地踢动着腿,并挥动着胳膊。在玩活动板时她从来不哭。”而主观性的纪录则会呈现出观察者个人的认识与判断:“兰兰爱玩活动板。当她敲击一个按钮,发出了声音或是转动了旋转球时,她就会咯咯笑,踢动着她的腿,并快速挥动胳膊,她可真是个快乐的宝宝!”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记录”实质是一种教育技能,改进并提高记录的水平对教师专业发展很重要。一方面,真实客观的记录本身是一份价值性极高的资料,另一方面,真实客观的记录又是进行科学有效的解读的蓝本,所以,如何提高“记录”的技能是一线教师需要积极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教师可以通过自我评论和编辑的方式,通过展开更多细节来扩展记录的信息量。如增加幼儿开始或结束一项任务的背景性信息,并善于在事后及时回忆当时发生的所有细节,从而尽量保证记录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下面两份对同一现象的记录显示了观察者不同的记录水平。第一份记录:“凯凯能够爬上我们的户外游戏设备了。”第二份记录:“凯凯(4岁)能爬户外的滑梯和城堡游戏房了。他用膝盖吊在横杠上。让我推着他前后摆动。下来时。他改成坐姿,自己往低处滑到地上。”很显然,第一份记录简单、粗糙,第二份就详实、细腻得多,使读者能感觉自己似乎也在观察现场,真切感受到了被观察对象的活动过程。教师在记录之后,对自己的记录进行及时的自评和编辑,反复阅读,仔细回忆,关注细节,多角度切入等都是提高记录技能的有效策略。另一方面,作为观察者的教师还应尽量提高记录的客观性,善于检查记录中使用词语的客观性。尽量避免出现主观性词语。如该幼儿爱、该幼儿喜欢、他在……上花很长时间、似乎、看上去、显得、我认为、我觉得、我想、他做得非常好、她不擅长于、对……是很困难的,等等。一份信息丰富、事实客观的记录应该只包括幼儿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或者观察者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
二、“记录”和“纪录”的特征解析
(一)主观选择性
“纪录”带有浓厚的主观选择性,因为“纪录”是对材料的解读,是一种意义的建构,因此不同的主体对于同一记录的解读可以是千差万别的。主体对于记录的意义建构,是“纪录”的核心所在,也是“纪录”主观选择性的体现。
“记录”是力求客观的。但从辨证角度来看,它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选择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来源于“纪录”对“记录”的要求。“纪录”在对“记录”提供的信息加以分析、处理、解释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学习特点等。由此提出适合幼儿发展的新目标与策略。但这些行动策略的实施有时还需要进一步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所以必定要对记录提出一定的要求,如观察什么?记录什么?如何记录?等等。教师只会记录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可见,“记录”表达了一种主体的选择。另外,“记录”过程也带有记录者的主观性。每个记录者都有自己的背景、经历、观念、兴趣和利益,在选择记录什么和怎样记录时,会表现出鲜明的个体差异。
尽管“记录”带有一定的主观选择性(或是“纪录”的要求,或是个体的主观选择),与我们追求“记录”内容的客观性是不矛盾的,因为两者是记录在不同层面上的特征体现。“记录”的主观选择性体现在不同个体对不同记录对象的选择上。而“记录”的客观性是针对记录内容本身而言的。
(二)多样性
由于记录的主体与对象、目的与要求不同,就会需要适合不同要求与任务的各种记录,因而记录会在不同层面体现出多样性,包括记录形式的多样性、记录内容的多样性、记录时间的多样性、记录环境的多样性、记录评价的多样性等。建立在“记录”基础上的“纪录”也必定会体现出多样性。
首先是记录的形式多样性。教师经常会使用笔记本、照相机、录音机(或录音笔)、摄像机、幻灯机等不同工具进行记录。因而所呈现的记录形式也会多种多样,如照片、录象、录音等作品记录、活动实录等;文字的记录(如轶事记录、个案记录、反思记录);图文结合的记录(如成长档案);表格式记录(如频率记录、等级记录、符号记录);图式记录(如幼儿对自己活动或思考的记录),等等。
其次是记录的内容多样化。记录目的的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纪录内容。有针对个人(教师、幼儿)的个案纪录;有针对一日生活某个环节的纪录;还有针对典型现象的纪录等等。当然,对于同一内容的记录,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不同的记录形式。如在个案记录中,可以对幼儿的活动过程采用照片或录象等实
录的方式,也可以进行文字的笔录。甚至还可以对幼儿某一行为的发生进行表格式的频率记录等。
(三)多主体参与性
记录和纪录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多主体参与性。幼儿的生活是多维度的,影响他们成长的因素很多。环境、人与物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其中人对幼儿的影响更为重要。同伴、教师、家长,还有教师群体、专家、管理人员、社区人员等都在幼儿成长过程中扮演着不同而重要的角色,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幼儿教育是多主体参与的,因此伴随幼儿成长的记录与纪录也必定是多主体参与的。
首先幼儿是记录与纪录的主体。他们同时扮演两种角色。角色之一是被记录对象。幼儿是幼儿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受教育者,对幼儿的观察记录是教师作为教育者的主要任务之一,所以幼儿首当其冲就是教师实施观察记录的主要对象。另一方面,幼儿自己也是记录者。幼儿自己的作品(如图画、泥工、拼图等)以及幼儿对某一现象(活动)或自己思维过程(或结果)的记录(如科学实验的记录、植物角的观察日记等),都是幼儿以自己作为观察对象的记录。在这一过程中,幼儿参与了记录的全过程。教师和家长有时需要对幼儿的图式记录作一定的文字说明或解释,承担纪录员的责任。然而要解读、诠释这些记录,把记录变为纪录还是必须依靠幼儿、教师、家长、管理人员、专家、社区人员等的共同参与。
当然。在明确记录多主体参与的重要性,尤其是重视幼儿主体地位的同时。绝不能忽视教师在记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幼儿的记录过程中,教师始终关注着幼儿的状态及记录的进展情况,适时地分析记录、反思行为。然后根据幼儿的兴趣和发展要求为他们提供帮助,创设情境。引发新的思考,促进活动的进程。教师在引导幼儿记录的同时,还承担着指导家长记录的任务。记录前要和家长事先沟通明确记录的目的,教给家长正确的记录方法,督促家长和幼儿一起完成记录。因此,教师在记录中的主导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四)互动性
幼儿不是单向接受外界影响的。而是在与周围人、事物的相互作用中不断发展的。互动性对幼儿认知、社会性、人格发展和心理健康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记录(纪录)就具有这种互动性的特征,其互动性可以体现在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家园互动、环境和幼儿的互动等方面。限于篇幅。笔者主要分析的是教师与幼儿在记录与纪录中的互动。
记录与纪录会促使教师与幼儿产生适时与明显的交互作用。在记录与纪录的过程中,常常是教师和幼儿一起记录,是一种互动的行为。例如:常常在幼儿富有个性与童趣的记录旁。会伴有教师或家长的简单文字说明(当然这些文字的目的只是为了更清晰地说明幼儿记录的含义)。这种优质的师幼互动可以在记录(纪录)的过程中直接、清晰地体现出来。但很多时候,记录(纪录)的互动不会很显性地表现出来。而是一种隐性的呈现。如教师对幼儿的纪录是针对自己平日对幼儿的观察。并经过教师个人的理解与分析而完成的。记录的过程包含了教师的解释与对策,而不是凭空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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